“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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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祥市法院于2001年3月20日宣布钟航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
│ 但是,依照程序应该介入的清算组却迟迟没有进驻,其原因 │
│ 是市交通局指定的清算组组长邓某中途打“退堂鼓”,由 │
│ 此,僵持了较长时间,市交通局才确定副局长彭某为清算组 │
│ 长。由彭某带领的十人“清算组”于2001年5月底才进驻钟 │
│ 航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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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的决策人周志明,已经得到有关上层领导的大力支持,水上船
民们对他的工作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进行概括。这“一个中
心”既是:以赚钱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是:以破产为基本点,
以水运形势复苏后跑船做生意为基本点。
据船民们反映,2001年元月以后,水运形势一派大好,磷矿石产销两
旺,借助水运形势好转的强劲东风,公司管理者从外欠单位收回过去
的一部分老欠帐(由于矿石走俏,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不付款不
予装货,逼迫过去的欠款单位还帐装货)。
决策者卖船的钱及收回的欠款用到哪里去了呢?据船民们讲,他们除
拿出少量的资金交职工的养老金外,大量的资金“去向不明”。
职工的工资可以半年多不发,职工的医药费可以几个月不给,但是,
接待“清算组”可不敢马虎,不仅派小车请来送往,而且食宿大多在
高档次的市宾馆、市交通局宾馆里面。周志明一面与清算组形影不离
地“核查帐目”,一面对火暴的水运工作进行遥控指挥;另一方面,
他不失时机地组织各种力量阻挠、干预船民们的上访。
告状五状士的陈华忠说:“在水运形势如此好的情况下,交通局授予
周志明经营的大权,那是没有风险的坐享其成,谁掌握了这个主动
权,谁就有了资本,有资金来源。所以,周志明靠这个主动权建立了
更大的关系网,这也是我们维权一次次惨痛失败的又一个原因。”
“周志明用这个委托经营的主动权每年获取得数百万元的运输营业收
入,从2001年到2002年的两年时间里,航运公司的运输收入在1,300
万元左右,在当时没有负担的情况下(只发在职职工的工资),只有
盈利不会亏损,2004年,我们告状告到北京后,他组织人员突击改
帐,将2001年和2002年的收入支出帐目全改了──将盈利改为亏损。
是找哪些人改帐我们都清楚。”
“‘委托经营’期间,除了发给在职职工的工资外,大部分资金都用
在跑关系上了。与上层建立了很多的特殊关系,我们告不倒他,是因
为我们的力量太薄弱了,我们告到哪里,他们就用金钱搭桥送到哪
里,要说是他们的‘金钱外交’所形成的网络太强大了,毋宁说有一
些官员在金钱面前太容易被‘打倒’了……”
周志明“委托经营”赚了多少钱?现在不得而知,因为,航运公司在
2002年底的财务报表上都显示为“亏损”,甩掉了近千名职工的包
袱、如此好的运输形势下会亏损?船民们自然是说不清道不明,同
时,两年时间里,没有哪一级组织对他们的财务状态进行如实认真地
审计。
但是,有一件事情是说明问题的:在他的大管家、财务科长彭某因病
去世后,留下了一大批私存的收支条据,这些收支条据的金额达几十
万元的支出没有入帐,至此,他对外公布“财务亏损”的说辞也就不
攻自破了。杨良明等人核对了这些条据后痛心疾首地说:这些,都是
周志明等人将盈利改成亏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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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职工参加的清算组
2001年6月5日,钟航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里座无虚席,进驻航运
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彭某、陈某及航管站陈某等人坐在上首,主席台下
方及会议室外面都站满了钟航公司的职工。会议由市法院的陈某主
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清算组将要进行资产清算的通报,彭某强调了清算
组的纪律与要求,这些纪律与要求,都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
相连。他讲的头头是道。讲完后,陈某介绍了清算组的工作程序:一
切都按程序执行,并要求职工们对他们的清算工作放心。
领导们讲完后,杨良明突然站起来说: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资产清算
应该有职工代表参加,这次航运公司的清算工作,应该考虑职工代表
参加清算,请清算组考虑职工们的意见。
他的话音刚落,航管站的陈某就站起来说:“不需要。我们的清算工
作都将严格按法律程序办,难道你们不相信我们吗?”
“难道你们不相信我们吗?”这句话似乎给船民们吃了定心丸:是
呵,他们代表人民代表党,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质朴、敦厚、单纯
的船民们当时没有想得太多,因为他们当时还抱有真诚的期盼,这么
多领导所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声音,不相信党和政府还去相信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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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书”引起“大地震”
由七、八个部门组成的十多人清算组,实际上只有交通局及法院的
四、五人进行日常工作,其他人都很少到场。由于钟航公司的摊子
大,面广、资产多,情况复杂,所以,清算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依照法律程序,应该是在7月9日拿出清算结果,但是,推迟到9月底
才拿出来。这份资产估价结果──清算估价明细在航运公司办公楼台
下面张榜公布后,一下子炸开了锅,引起钟航公司强烈反响。职工们
纷纷议论“清单”里不实的现象。
张榜公布的是钟祥市物价认证中心《关于钟祥市航运公司资产的价格
鉴定结论书》。在已鉴定标价的物品中,有价格一元的开关,两元的
脸盆,甚至于连每个锣丝丁都估算了价值。但是,价值两万多元的
380吨储油柜、价值五千元的80马力发电机组、价值十余万元的306床
船舶专用油布、价值一万多元的共五台船舶专用罗经、价值五万元的
共13部高频电话、价值五万元、供拖轮上使用的21台冰箱都没有估算
其价值,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土地都没有估价。依照船民们的估算,
这些“未鉴定标的”的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现年70岁的老船长邹地新说:“我们当时看了清算组张贴的清单,肺
都快气炸了,那是什么清算与估价呵?登出来的清单上,将不值钱的
小东西诸如启子、钳子都记载上了,并且很认真地打了价,但是,许
多资产及大部件都‘漏’掉了,诸如掌握航行的五个磁铄金,一个几
千元,都‘漏’掉了?真是太可笑了,这些大部件怎么会漏掉?而一
个启子、一个钳子怎么会漏不掉?这不是人为的是什么?”
《鉴定结论书》(钟价认字〔2001〕107号)文件,是清算组委托
“钟祥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的。这份《鉴定结论书》第
(二)个大问题对于船泊价格鉴定过程进行了如下说明:
船泊包括拖轮、驳船、泵船、钢质划子。
1、勘验情况:由于拖轮、驳船、钢质划子在评估作业期间仍在营
业,评估人员无法对其进行实物勘验,故以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
产为鉴定依据。对泵船,评估人员进行了实物勘验并填写了实物
勘验记录。
2、资料收集:根据鉴定需要,取得相关政策规定。
3、鉴定方法:重置成本折扣法。
原来,那些“大件”,如船舶、拖轮、钢质划子是在“作业”过程
中,评估人员“无法进行实物勘验”,而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有关
资料为鉴定依据。”
在《鉴定结论书》的第十个内容──“声明”中指出:“1、价格鉴
定结论受结论书中已说明的限定条件限制;2、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由委托方负责。”这个“委托书”为什么要说明“委托方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这种委托书是对谁责任?
更为关键的是,《鉴定结论书》发布时间是2001年9月26日,所有鉴
定的“评估基准日”统一为2001年3月9日,也就是说,“评估基准
日”统一是在法院裁定破产的当天,而这个时间,不仅没有“物价价
格认证中心”人员前往航运公司进行鉴定,而且,清算组还没有组
建,这个公开的谎言说明了什么?
据船民们讲,船舶的价格时间性很强,进入夏季以后,运输形势好
转,是船舶交易的旺季;就象服装店冬季卖冬季的服装,夏季卖夏季
的服装一样,如果冬季卖夏季的服装,夏季卖冬季的服装,肯定是卖
不出好价钱。而“鉴定结论”把“评估基准日”确定为3月9日,而发
文时间9月26日,前后相差近半年时间,显然,这是别有用心的,也
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船民们认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令,而且是清算组、物价认证中心与周志明
共同公开欺骗国家、欺骗船民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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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船舶只是废铁的价额
这种清算与估价,令船民们无法接受。船民们认为,他们的主要资产
是船舶,船舶是他们大半辈子挣来的主要家当,而船泊(拖轮与驳
船、泵船、钢质划子)的价位评估只是废铁的价格。
《鉴定结论书》明细表第一页:4-002分节驳,载重488吨,评估价为
126,880元;3-016钢质分节驳,载重388吨,估价97,000元;2-026钢
质驳船,载重226吨,评估价为51,980元。每吨平均估价为244元。
2004年10月,杨良明等五状士上访钟祥市、湖北省及北京有前部门,
反映其中一个问题就是船舶低估、不合理的问题,市委常委、副市长
颜某指示成立的“联合调查组”于2004年12月20日的答复──《关于
原航运公司杨良明等五人上访反映问题的调查报告》中,第三个标题
第(二)个小标题是这样答复的:
反映的船舶不合理低评问题。从钟祥港航所和多家从事废铁收购的经
销商提供的资料和发票看,2001年破产清算当时,废铁回收单价820
元/吨(如2001年7月20日市金属回收公司给襄樊钢铁厂价为820元/
吨,并含运费)。航运公司44艘驳船和14艘拖轮共计自重4,800吨,
按当时废铁回收价可卖396.6万元,而评估价为650万元,远远高于废
铁价格。上访人员用现在市场上的废铁价格和水运复苏后的船舶价格
来衡量三年以前的市场船舶价格,是不合理的。
(插图:正在作业的公司船厂里,工人面前一台七吨重的冲压机评估
价仅为765元,依照当时每吨废铁的单价800元计算,也可以卖到
5,600元的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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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登财产被“杂草遮祝厮”
钟祥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钟价认字〔2001〕
107号)《关于钟祥市航运公司资产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公布后,船
民们反映了很多漏登、低估财产的问题。职工代表杨良明、仝照萍等
人对清算组这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公开批评,但是,
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和纠正。
2004年10月,在杨良明等人上访反映了问题后,一份没有盖章的“联
合调查组”调查报告对其中“漏登”问题是这样答复的。
反映的漏登低评问题,上访人提供的《资产漏登明细表》认为,经市
人民法院组织原航运公司破产清算组逐一复核、清理,委托钟祥市祥
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漏登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实际漏登、漏评18项,评估价134,605元,其中,漏登机械设备
121,505元,土地401.66平方(子弟学校),评估价1.31万元。主要
原因:一是2001年清理时,船厂停产,工地上杂草丛生,遮祝厮一些
物品,现重新生产,除去杂草后物品又呈现出来。二是有些物品是随
时丢失,但又随时可以自制的。如铁凳子,漏登资产表上反映的是
130个,现场有160个,无法说清楚是以前漏评的还是新公司又新添
的。三是有些物品确实无价值,当时清理已成为废品。
对于“联合调查组”陈述的调查报告,维权五状士之一的王新元并不
这样认为,他说:“想当初,清算组开始资产清算时,我们要求派职
工代表参加清算,但是,清算组拒绝了我们的要求。我们船民们思想
是单纯的,没想到他们欺骗了我们的感情,将我们骗的好苦。”
“对于联合调查组的这个没盖章的答复,我们是不同意的,这是掩耳
盗铃的说法,可以说,过去的清算组没有负责任,现在的联合调查组
仍然没有负责任,他们是在公开地愚弄我们水上人民,是欲盖弥彰之
说。”
|
李书林上书市法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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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帕累托改进”理论认为,一部分人财富可以增加,可是其 │
│ 他人财富不能减少。“帕累托改进”,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公 │
│ 平一定放在前头。但是,钟航公司破产拍卖,改写了“帕累 │
│ 托改进”理论。 │
│ │
│ 清算组不顾广大船民们的指责,没有纠正资产清算过程不公 │
│ 平、不公正,人为“压价”、瞒报等做法,而是草率地进入 │
│ “拍卖程序”。清算组宣布,对钟航公司进行整体拍卖。 │
│ │
│ 在此之前,船民们还抱有一丝幻想:公司决策者们在大会小 │
│ 会上口口声声说:“我们申请破产是为水上人民办件好事, │
│ 对外真破,对内假破,在清算时荆乜少报一点,多隐一点, │
│ 把好处留给水上人民”! │
│ │
│ 当清算组宣布拍卖的消息传出后,船民们醒悟了:原来,对 │
│ 内也是“真破”!先骗了国家,逃避了银行、税收等债务, │
│ 再来骗我们船民们。 │
└────────────────────────────┘
也就是在清算组公布“清算清单”之后,清算组宣布对外拍卖的前
夕,原钟航公司副经理、总支委员李书林上书钟祥市法院党委,要求
停止不合法的侵权行为。
李书林在信中谈了五点意见:第一、钟祥市航运公司是民营企业,是
1956年互助组转为合作化时,将船民们的船只折价入股给合作社,船
民们摇橹背纤发展壮大起来的,70年代只是把本金退给了船民们,没
有分红,也没有分利息,这些红利就是现在的航运公司,钟航公司是
船民们的航运公司,首先没有经过职代会讨论,市交通局没有权力宣
布破产,市里的领导也无权宣布破产。
第二,钟航公司破产程序是在交通局先打报告、市长批示后才通报航
运公司的职工,而不是先由职工讨论通过、再上报市交通局。先由领
导定调子进行破产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程序。
第三,钟航公司决策者们在水运形势复苏后寻求破产之路,并大肆卖
船,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决策人有不可推泄的责任。
第四、法院宣布破产后,钟航公司的全部资产应该冻结,经营活动应
该停止。但是,原公司决策人周志明没有经过广大职工的同意,在市
交通局的批示下实行“委托经营”,且“委托经营”期间的帐目不透
明。即使委托经营,也要履行法律手续,运输行为如何管理?亏损了
怎么办?盈利了怎么办?交通部门应该在尊重职工意见的前提下,与
当事人签订法律文书,明确责任。但是,交通局没有这样做。
第五、资产及债务反映不实,扩大债务缩小资产。钟航公司在2000年
5月前统计的固定资产原值2,100多万元,累计折旧1,200多万元,折
旧后净值还有800多万元,不是周志明等人所公布的原值1,100多万
元,折旧后还有300多万元的说法,而外债也没有他们所说的那么
多,这种说法是不负责任的,“资不抵债”的观点站不住脚,不明让
职工信服。
李书林的信寄给钟祥市法院党委后,如石沉大海,李书林没有得到法
院的答复。
(插图:原航运公司副经理李书林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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仂导行踪飘浮不定
从2001年8月中旬资产清算报告公布后,一直到10月中旬近两个月时
间里,钟航公司办公室里几乎看不到周志明的身影,他的行踪飘浮不
定,只有他的几个最亲近的人每天跟在他的身后转,而将班子中的半
数人排斥在外,机关干部职工都不知道他在忙碌些什么。自从2001年
3月份进入破产程序以来,他这个党总支书记很少组织党员学习,党
组织活动一度处于瘫痪状态。有一位姓肖的女青年是预备党员,到了
8月份是转正期,机关支部书记兼办公室主任的魏国华无法将支部成
员召集到一起,为了不耽误这个女青年按期转正,他只好“闭门造
车”写报告及转正审核材料。等到总支成员某一个人来了,顺便签个
字了事,算是“集体讨论通过”。
从副经理到一般职工,除了深深地忧患意识之外,对公司的何去何从
一无所知,前途未卜。因此,公司机关的一切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
了,职工们在焦急地等待的同时,工作纪律都不如从前了。周志明显
示他的经理独特的权威性。在8月25日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会议上,
对工作纪律,只是硬邦邦甩下两句话:第一,机关人员上班迟到15分
钟以上,发现一次,下岗!第二,安排的工作不愿意做,下岗!(摘
自会议记录)
职工代表郑顺贵:“我们对拍卖一点征兆都没有,因为清算组说,即
使要卖掉航运公司,也是要整体拍卖,但我们职工都知道,要整体拍
卖,航运公司谁也一次性拿不出来那么多钱,包括周志明本人。因为
没有任何一个人有700多万元。”
“我们当时想:交通局及法院最后会考虑集体租赁或是破产重组,因
为包袱已甩掉了,这更利于‘轻装上阵’,我们职工也有个盼头了。
但没想到,他们最后昧着良心独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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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外拍卖”
2001年3月资产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向债权人发送了资产清算报告,
钟航公司向过去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相继发送了“告知书”,8月中旬
资产清算公告后,有些客户就知道钟航公司要破产拍卖了。
在这期间,先后有襄凡、武汉等地十多家生意人找上门来,他们希望
参加拍卖,买到钟航公司船舶,但清算组口径一致地说:“不对外拍
卖。”
原公司办公室主任、机关支部书记魏国华:“有一天,一个襄樊来的
中年人找到公司办公室,向我们打听航运公司拍卖情况,希望买到钟
航公司的船舶,我做不了主,就把这个中年人引到清算组办公室。”
“来到清算组办公室,中年人说明来意后,要求买几艘船舶,清算组
的人就介绍说:‘只搞整体拍卖,不单独卖船’,当中年人进一步问
情况时,他们又解释说:不卖给外地人。”
“现在想来,他们这个‘不卖给外地人’的说辞是一个阴谋,如果只
局限于卖‘内部人’,那么,公司的几千船民都是穷光蛋,哪里拿得
出数百万元呢?正象有些船民们后来气愤地指责的:别说是715万元
‘拍卖’给了周志明,就是300万元也没有一个水上的职工买得起,
因为他们开始就规定:向拍卖行交30万元的定金才能参加拍卖。”
没有竞买人的拍卖会一切都在无声无息地操作中,水上船民们在焦急
地盼望、等待的时候,清算组发布消息说:钟航公司在2001年10月25
日进行拍卖。
第一次拍卖会,船民们的反映都很平静,因为他们知道,清算组的观
点很明确:不对外拍卖。而对内拍卖的话,公司从经理到职工,没有
一个人能拿出近千万元的资金出来。这样一来,那就会象老河口航运
公司的结局:集体承包租赁或是集体入股购买、共同承担风险。这个
结局是船民们满意的答案──他们将都有一口饭吃。因此,他们对拍
卖会都不感到紧张。
2001年10月20五日,已抵押给劳动保险局、又租用两层进行办公的钟
航公司办公大楼上挂着巨大的横幅,横幅上写着:钟祥市航运公司现
场拍卖会。从四面八方赶来的船民们将二楼的会议室围了个水泄不
通,走廊里都站满了人。会议室上方坐着清算组的成员,另外,还有
拍卖行的经理杨某等人。会议由法院的陈庭长主持。
会议室下方的固定椅子上坐着钟航公司的干部职工,整个会场不仅没
有外地人,而且没有外单位的人参加。会议秩序井然,陈庭长讲了拍
卖的纪律及法律依据。拍卖公司的杨某郑重其事地宣布拍卖的具体要
求及程序。
具有戏剧性地是,拍卖会开始,竟然看不到一个竞买人,台上除了清
算组的成员,就是拍卖行的人员,几百名老船民挤满了会议室,愣愣
地瞧着主席台,再瞧瞧主席台下面的人群──都是一张张熟悉的面
孔,他们开始议论起来,不相信在这些熟悉的面孔中,冒出几个“竞
买人”。
清算组成员正襟危坐,杨某讲了拍卖规则,强调《拍卖法》规定的标
准,接着是竞标开始,标的764万元。
船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因为大多是退休老职工的缘故,有的愣
头愣脑地问:“我们都可以买吗?”拍卖行的人介绍说:“都可以
买,但要有资格认证,并要交30万元的押金。”有的船民就说:“我
们三万元都拿不出来,到哪儿拿30万元出来?”拍卖行的人不答。船
民们中间,不知谁说了一句:“我们先打欠条买下来行不行?”于
是,引发一阵哄堂大笑。
会议室里,职工们七嘴八舌地说开了。半个小时后,钟祥拍卖行的杨
某宣布:这次的拍卖流产,以后拍卖另行通知。
至此,严肃的《拍卖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嘲弄。船民后来才知道,
这次所谓的拍卖会,是为了完成法律的有关程序,为下次“拍卖”给
周志明打下基础,有了这次所谓的拍卖流产,“卖”给周志明才合理
合法。
|
没有竞买人的拍卖会
一切都在无声无息地操作中,水上船民们在焦急地盼望、等待的时
候,清算组发布消息说:钟航公司在2001年10月25日进行拍卖。
第一次拍卖会,船民们的反映都很平静,因为他们知道,清算组的观
点很明确:不对外拍卖。而对内拍卖的话,公司从经理到职工,没有
一个人能拿出近千万元的资金出来。这样一来,那就会象老河口航运
公司的结局:集体承包租赁或是集体入股购买、共同承担风险。这个
结局是船民们满意的答案──他们将都有一口饭吃。因此,他们对拍
卖会都不感到紧张。
2001年10月20五日,已抵押给劳动保险局、又租用两层进行办公的钟
航公司办公大楼上挂着巨大的横幅,横幅上写着:钟祥市航运公司现
场拍卖会。从四面八方赶来的船民们将二楼的会议室围了个水泄不
通,走廊里都站满了人。会议室上方坐着清算组的成员,另外,还有
拍卖行的经理杨某等人。会议由法院的陈庭长主持。
会议室下方的固定椅子上坐着钟航公司的干部职工,整个会场不仅没
有外地人,而且没有外单位的人参加。会议秩序井然,陈庭长讲了拍
卖的纪律及法律依据。拍卖公司的杨某郑重其事地宣布拍卖的具体要
求及程序。
具有戏剧性地是,拍卖会开始,竟然看不到一个竞买人,台上除了清
算组的成员,就是拍卖行的人员,几百名老船民挤满了会议室,愣愣
地瞧着主席台,再瞧瞧主席台下面的人群──都是一张张熟悉的面
孔,他们开始议论起来,不相信在这些熟悉的面孔中,冒出几个“竞
买人”。
清算组成员正襟危坐,杨某讲了拍卖规则,强调《拍卖法》规定的标
准,接着是竞标开始,标的764万元。
船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因为大多是退休老职工的缘故,有的愣
头愣脑地问:“我们都可以买吗?”拍卖行的人介绍说:“都可以
买,但要有资格认证,并要交30万元的押金。”有的船民就说:“我
们三万元都拿不出来,到哪儿拿30万元出来?”拍卖行的人不答。船
民们中间,不知谁说了一句:“我们先打欠条买下来行不行?”于
是,引发一阵哄堂大笑。
会议室里,职工们七嘴八舌地说开了。半个小时后,钟祥拍卖行的杨
某宣布:这次的拍卖流产,以后拍卖另行通知。
至此,严肃的《拍卖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嘲弄。船民后来才知道,
这次所谓的拍卖会,是为了完成法律的有关程序,为下次“拍卖”给
周志明打下基础,有了这次所谓的拍卖流产,“卖”给周志明才合理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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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竞买人的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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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缔的“拍卖分行”操纵了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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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哪里去了?
郎咸平在清华大学演讲中,曾举了这样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我
想问问什么是国企改革?我现在终于弄懂了,原来就是我家今天很
脏,请一个保姆来清理,清理干净之后呢?家就变成保姆的了──这
就是国企改革。”第二个例子:“国企老总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国企
老总做得不好,反而可以将国企纳为己有,……我接到几千个的投
诉,就有八个大字的感觉──‘触目惊心、痛心疾首。’我举个例
子:某地方的国企,经营没有效率,因此进行了简单的民营化。这个
民企老总买了国企之后,贱价买断职工工龄,把下岗的职工一下子全
部的推向社会,由谁负担呢?由失去了国有企业的政府和我们社会大
众负担。他们(国企老总)拿着国有资产,赚取所有的利润;还有更
过分的,把国有资产全部铲平,就地建高楼,赚的钱呢?全部归自
己,这就是我说的改革的利益归于自己,改革的社会成本由全社会来
负担的现象。”
就在清算组操作将钟航公司“拍卖”给原法人周志明的前夕,有一些
细心的船民已过细地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破产法》等有关法规,钟航公司的拍卖程序是否违法?通过上
述已一清二楚了。
“维权五状士”之一的王新元气愤地表示:“周志明将我们一个好端
端的公司给搞垮了,违背房改政策将老船民的破平房进行‘房改’,
又违背船民的意愿卖家当,卖13艘船舶,最后才造成‘资不抵债’之
说,清算组又采取隐匿、瞒报,低估资产等办法上骗国家下骗职工。
而这种做法,就是玩忽职守,是严重的失职渎职,《破产法》第35
条、第40条、41条、42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应该启
动问责机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但是,不仅没有追究责任,反而将
我们的公司重新交给他,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这不仅是周志明自卖自买、监守自盗的问题,是地方管理部门与执
法部门没有按法律法规办事。是他们共同联合起来坑害我们几千船
民,侵吞了我们的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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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改造溯源
┌────────────────────────────┐
│ 现在,有一个沉重的话题摆在面前:最早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
│ 是否能破产?有无法律依据?《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是 │
│ 如何解释的? │
│ │
│ 借杨良明、徐定香等人忙碌着上访之机,我们抽空先对这个 │
│ 命题及法律进行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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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第一章到第三章所述,钟航公司最早的雏形是船民们几百条船交
给集体组成的“合作社”,劳动成果归集体所有。当时叫钟祥县木帆
船运输合作社,船民们将船只交给了合作社,也就等于将未来、希望
及命运托付给了集体。
“入社”时,船只都进行了认真仔细地估算,每条船作价最低在180
元,最高800元。也就是说,钟航公司是当地、当时最早的“股份制
企业”了。这个企业,国家和地方一直没有投入资金。
据80多岁的老船工陈友发介绍,1956年入社时,船民们唯一的资产就
是船只,在对船只“打价”时,采取民主测评、群众监督、领导把关
的办法,每一个步骤都体现了公开与透明,七、八百艘船的船主及家
属基本没有争议。
入社后,船民们靠跑运输挣工分,都只拿基本工资,1956年到1973
年,最初,人均工资17.5元,后来涨到34.5元。40多年来,既没有分
过红,也没有分过利息。现在的航运公司,是在国家没有拿钱的情况
下,靠船民们跑运输实现的原始积累。钟航公司过去也好,还是现在
也好,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上,都是集体性质。这个“集体
企业”,实际上就是最早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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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退股金
据船民们讲,钟航公司完成了原始积累后,到了80年代初已发展壮
大,从1973年已开拓下游至南京、江阴、南通、安徽蚌埠、上海等十
多个省市的航线;截止1981年,已拥有拖轮七艘,机帆船三艘,钢质
驳21只,载重量6,500多吨,木质船126只,载重量5,600多吨,是汉
江流域最庞大的船队之一,所到之处,只要是钟航公司的船舶,一律
免检。
而此时的船民们仍然一无所有。为了帮助船民们在陆地开发栖身之
地,将原始股金分期分批退给了船民们。
笔者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个老船民家里找到一份资料──钟航公
司1972年2月份的文件,文号是〔71〕钟航字第7号,这份文件记录了
该公司退股的部分内容,据船民们回忆,是第二批“上山下乡”职工
退股的报告。现摘录如下:
县民政局:
我司根据鄂革〔71〕232号批转城镇居民上山下乡工作座谈会纪
要精神,参照鄂革产〔70〕279号关于合作商店上山下乡人员处
理办法的规定,为了正确处理上山下乡职工退职退股的问题,特
报如下补充报告:
职工退股问题,根据上述精神,对贫苦、一般船民的股金,应全
部退给,对富裕船民,根据荆州地委工交部〔58〕024号文件精
神,船只折价,除应摊股份基金和应退股金全部退给外,其余部
分按024号文件第3条规定,付息四年,已转为集体所有,不再退
给。如船只折价为1,000元,应摊股金是400元,其余600元按50%
作为退股金计300元剩余300元作为付息三~五年转为集体所有,
不再退还。对船主资本家船只折价入股,除应摊股份基金外,其
余部分作为付息归公,已付息四年转为集体所有,亦不退还。对
五类分子船只折价入股,已全部转为集体所有不再退给。
(插图:1971年12月“钟祥航运公司职工下放退职退股结算表”)
从报告中数十页的报表可以看出,第二批退股的是118户船主,表格
上,其家属工资一同下发。这些户主分别隶属俐河船队、皇庄船队、
转斗船队与旧口船队。整个表上只有退股金的数据,没有退息与退红
利的数据,股金最高的是户主杨忠林的617元,最低的是户主张生
伏,退股104元。船民们解释,退股金越多,是折价入股的船只越
大、越好,退股越少,说明是折价入股的船只越小、船质越差。
退股而不“分红”,只退了原始股。但是,那些“红利”到哪去了
呢?毋庸讳言,壮大发展了集体经济,使白手起家的航运公司完成了
原始积累!这个“原始积累”,就是现在的钟航公司。这一事实雄辩
地说明,现在的航运公司,是两千多船民们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从
背纤、摇橹开始,一点一点挣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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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经理实话实说
原总支书记、老经理白富银说:“当时考虑给船民们退股金,是航运
公司已发展壮大了,初具规模,而这个规模,全部是船民们的红利与
利息积累出来的,国家没有给我们航运公司投入一分钱。”
“不仅没有投入一分钱,我们严格摆正国家、集体与个人的三者关
系,在很多时候,我们即使发不出职工工资、压缩干部职工工资的情
况下,也要先交国家税收或航管部门的费用。每年都要向地方财政、
税收及相关的管理部门上缴税费。特别是80年代到90年代末的近20年
间,我们每年上缴税、费200万元,20年间就是四千万元。也就是
说,我们船民不仅创造了一个几千万资产的航运公司,还为国家创造
了数千万元的利润,我们一直是在默默地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我们
就象牛一样的勤奋耕耘,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
“我们不仅如实地交纳了税费,国家的各项重点建设及地方的建设都
离不开我们,只要是洪涝灾害出现了,都要调我们的船队去抗洪救
灾,近半个世纪以来,我们的船队义务参加了数百次的救灾,马良、
南湖闸等地决堤破口后,我们义无反顾地派去船队,调集能征善战的
水手,每次都奋战几天几夜;修筑丹江水库、温峡水库、漳河水库、
江沙公路、焦枝铁路等工程,我们的船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一次
性义务调用就是几个月。”
“航运公司是我们船民们的航运公司,是我们船民个人入股成立的航
运公司,其资产是属于我们船民的,不管是任何人、任何部门批准我
们航运公司破产及拍卖,都是错误的。这也是几年来,职工抗议声浪
不断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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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股份制不属于破产的范畴
综上所述,钟航公司应该是民营“股份制”企业!并且,《营业执
照》上所反映其企业性质,一直是“集体企业”,集体企业能否破产
与拍卖?有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
所谓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定义是:“企业财产属于一定范围的劳动
群众所有,”国家调整城镇集体企业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主要
是国务院于1991年9月9日发布,199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镇集体企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城镇集体企业实行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是在职工代表大
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个人无权决定企业的重大问
题。“条例”还明确了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
确定城镇集体企业的指导部门,加强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政策指导,协
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依法监督、管理并提供服务。”也就是
说,政府无权当婆婆,决定企业的命运。
1987年3月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
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但钟航公司名义上是集体企业,实际上
是“民营股份制企业”。船民们认为,钟航公司是船民们个人入股创
建的公司,既然不属《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范畴,就应该由船民们自
己决定其命运。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9章、从199条到206条对企业破产
制订了法律依据,第199条明确说明:“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
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
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而钟航公司并非“资不
抵债”,所谓“资不抵债”之说,全是公司决策人与主管部门隐瞒资
产及提高负债率等手法,有意炮制的谎言。但是,这个巨大的漏洞,
为什么那么多管理部门竟然没有“发现”呢?抑或是睁只眼、闭只眼
装糊涂?
钟航公司破产与拍卖的后面,隐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内幕?现在不得
而知,有一点是肯定的:无法抹去暗箱操作的痕迹。按照船民们的认
识,钟航公司破产不合法,拍卖更不合法,是一帮利益集团把我们辛
苦了一辈子的公司给蚕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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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鸡下蛋
“拍卖成交确认书”上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愿意签订
了拍卖成交书的“协议”,“协议”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乙方(周志
明)在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同时,持《拍卖成交通知单》至收
款处付款、提货。如果款不够,可先付拍卖标的成交总价款的百分之
20作为定金,并在48小时内付清全部价款(若使用转帐支票必须全部
汇入拍卖行帐户,经核实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逾期不付清价
款,不办理提货手续,作悔拍处理。
周志明在“竞标”到手后,不仅48小时内没有“付清价款”,而且在
480天内都没有付清价款。他在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的支持下,个人
没有出资,而是采取借鸡生蛋、空手套白狼的办法又一次完成了“原
始积累”,船民们说,周志明是“借的罐子赊的油”,没出一分钱就
成了拥有千万元资产的红色富豪。
首先,依照钟祥市航运公司破产财产清算组于2002年《破产债权分配
及职工安置预案》,其中要偿还过去拖欠职工工资203万元。
这203万元的工资采取“打欠条”的办法,再吸纳职工上岗入股的策
略──滚雪球似的将职工欠款单变换成“股金。”象模象样地制定了
“入股分红”的标准。
欠发的工资变成成“股金”的过程中,精心制订了繁多的名目:机关
中层干部上岗两万元,船长上岗一万元,轮机长上岗八千元,船员四
千至六千元。这样一来,交不出“股金”的人,只好找亲戚朋友借
“欠款单”,东拼西凑一大把欠条交上去,就这样,800多名失业职
工的应付工资及部分退休职工的工资欠单变魔术似的成了“股金”。
有些船民苦笑着说:20世纪50年代,老一代船民们是用木帆船入股,
没有分到红利;21世纪的今天,新一代船民是用应付工资欠单入股,
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分到红利,红利都到哪里去了?
第二,依照清算组资金分配方案,应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302万元,
“董事长”周志明也没有如实缴纳,而是由交通局向社保局“担保”
用船舶做抵押,分三年交清。使用船舶做抵押“担保”三年缴清养老
保险费,交通局2002年第55号文件进行了说明。并在说明中作出了
“承诺”。
2002年7月,杨良明等人理直气壮地找交通局“讨个说法”:航运公
司的船舶是广大船民们的财产,交通局是行政管理部门,不是经济实
体,拿什么来“担保”?一旦新公司出了问题,谁来赔偿损失?质疑
交通局凭哪一个法律法规将航运公司的船舶做“担保”时,交通局党
委一个姓杨的委员解释说:航运公司已变更为友邦船务有限责任公
司,不是原来的航运公司了,是部分入股职工的友邦船务公司。杨良
明等人义正词严地说:只要周志明一天没有把拍卖资金到位,一天就
是全体船民的航运公司,你们交通局领导是在共同欺骗、坑害我们船
民。杨委员只好当着五、六个到访者坦言:交通局55号文件是错的。
杨良明等人质问:为什么要执行一个错误的决定?你们领导为什么要
出尔反尔?杨委员答不上来。
第三,依照清算组“分配方案”,男55岁、女45岁买断养老保险至法
定退休年龄,共67万元,周志明没有将这笔资金按时上交社会保险
局,而是给179个即将退休的职工写了“承诺书”,“承诺书”向职
工们“保证”:每一个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新公司”都会如数
缴清养老保险金。意思就是:67万元会“分期分批”缴到社会劳动保
险局,“保证”不会影响职工们退休后拿退休养老金。
仅这三笔“缓交”的资金就是572万元,在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的支
持下,周志明一面趁热打铁,借水上运输形势火暴的强劲势头赚钱,
另一方面逐步变卖船舶。到2004年底,周志明等人用做生意赚的钱及
卖掉九个船队的钱,逐渐交付了三年前的“拍卖款”,最后剩下五个
船队于2005年4月卖掉了,钟航公司的船舶第二次完成“原始积累”
后,为周志明挣下数百万元的资产。至此,2001年11月5日“拍卖协
议书”上承诺的“48个小时付清款项”的款项长达四年时间之后才算
到位了。而当时上岗的“中层干部”也好,“船长”、“轮机长”也
好,还是“船员”也好,2005年以后,又全部下岗了,加入到了失业
大军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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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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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前期破产与拍卖的操作既摆脱了债务,庞大的资产 │
│ 以715万元的好价钱“竞买”到手──淘取第一桶金后,应 │
│ 该知足了。但是,周志明等人又在715万元里“做文章。” │
│ 不仅船民们的合法利益没有得到保障,而且,中国的法律法 │
│ 规受到前所未有的戏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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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航公司在暗箱操作下,经过大量的“缩水”,以715万元“拍卖”
给周志明,这715万元是如何分配的?由谁来分配这715万元?
由清算组和周志明等人来分配这715万元。
清算组拖到2002年元月22日发布的《钟祥市航运公司破产债权分配及
职工安置的预案》是这样规定的:
航运公司于2001年3月2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市人民法院于
2001年3月9日裁定航运公司依法破产还债。公司破产后,全体职
工自动解除与原公司劳动关系,成为“社会人”,现就破产债权
分配及安置等问题拟定预案如下:
航运公司目前的职工状况
现有职工1,844人,其中退休职工873人,在职职工971人,在职
职工中,在岗346人,下岗职工625人,残疾职工22人。
债权分配
1、清算费用20万元;
2、公司所欠职工工资240万元;
3、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到市法院宣布破产之日2001年3月
底止,即欠养老金计139.14万元;
4、失业保险费42.51万元;
5、男55岁、女45岁内退职工按规定养老保金缴到法定退休年龄
计67.42万元(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有179人);
6、1997年元月至2001年12月31日止,退休人员159人,按规定
预交十年的养老金需要703.66万元,实际情况只有96.03万
元,缺口607.63万元,不足部分应从两方面想办法:一是加
大清欠力度,由法院从应收款中裁定部分债权解决;二是请
市政府和劳动部门给予照顾。
7、在原公司领取生活费的32人,根据实际一次性发放六千无生
活费需19.2万元,名单附后;
8、已退休职工的医药费每人按一千元补偿,需要87.3万元;
9、特殊照顾:
(1) 现仍发放照顾费的六人,每人一次性照顾一千元,计
六千元,名单附后。
(2) 残疾职工不能自理的二人,每人一次照顾四千元,计
八千元,名单附后。
(3) 因公司安全事故致残,未了结的一人,一次性照顾
二万元,名单附后。
显而易见,这份“财产分配预案”令职工们无法接受,因为这里面的
职工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下岗人员没有一分钱的补偿,养老金
仅缴到2002年,退休职工仅一千元医疗费补偿。特别严重的是,两个
完全没有生活能力、“不能自理”的残疾职工仅每人四千元“补
偿。”
职工们认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他们造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
他们不服。这也是几年来船民们数十次上访钟祥市政府、荆门市政
府、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到国务院信访办、全国人大信访办、最高人
民法院、国家交通部等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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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斥在医疗保险体制之外
这个“分配方案”没有解决好1,844名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按该市
钟政发〔2003〕37号文件规定,已退休的人员若只参加住院统筹最低
也要5,400元。而实际发给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偿只有一千元。这个
冷酷的方案无疑是说:你们的生老病死,与公司没有关系,与地方政
府更没有关系。
60岁以上的老船民们辛苦了一辈子,只有400多元的退休金,并且只
补偿医药费一千元。他们经过两年的奋争与维权,在市委市政府的干
预下,才将退休人员的医疗费一千元增加到每人补偿两千元。
原经理白富银:“我们过去的退休职工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现在
没人管我们了,两千元补偿包干了,现在进医院那么贵,谁进得起?
我从2000年就患上了糖尿病,当时住院就花费了四千多元,现在每天
都要吃药,一个月医药费不低于200多元;我的退休工资是航运公司
最高的,每月500多元,还得拿出近一半工资买药。”
白富银先生在航运公司工作一辈子,辛苦一辈子,为航运公司的发展
壮大付出了毕生的精力,当副经理、经理就是20多年,先后50多次被
省、地、市及交通部评为劳动模范、优秀党员;由于劳累过度,他患
上了多种疾病,现在,他的工资既要养家糊口,又要治病,为了“讨
个说法”,他曾多次跟着上访的队伍前往有关部门上访。
(插图:白富银70年代与船民们在一起的抗洪现场)
到2004年,中国许多农村的农民已实行了合作医疗保险,患重病住院
都能享受50%左右的“医保”照顾,但是,钟祥市航运公司800多名退
休人员因医疗补偿金低还需要自己拿钱缴纳医疗保险费,另外八、九
百名失业下岗的工人,都没有医疗保险。
有这样一个统计数字显示:从2003年到2005年间,仅磷矿俐河口船厂
居住区,就有三个老船民因为无钱治病而上吊自杀死亡。他们分别是
70岁的李金富、65岁的曹腊狗(小名曹骡子)、82岁的炳新安。
2004年1月到2005年12月,先后有40多个老船民因为无钱住院治病而
去世,他们去世的共同特点是:占95%的人都在家里死亡,而不是在
医院里死亡。仅2005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的半个月时间里,就有12
名老船民死亡,这12人都是因为无钱住院,在家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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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信转到了当事人手里
从2001年3月份以后,钟航的船民们自发的维权行动此起彼伏,有的
是集体上访交通局、市政府、市委、荆门市委市政府,但他们的维权
行动及上诉都在有关领导一级一级地批示中、“调解”中“大事化
小、小事化了”了。
早在2001年5月15日,70多岁的老职工代表王崇新以个人的名义给当
时钟祥市市委书记汪某写了一封上诉信,信中写道:
尊敬的书记同志,我们航运公司在2000年就由公司经理周志明与
工会主席王XX二人向我们退休老人提出破产。企业破产,主要是
不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外债。破产不会影响退休老人的利益。企业
保存下来效益好对老人有很多好处。到了被法院、政府批准的时
候,这两位说客在2001年5月12号在磷矿召开退休人员会议。开
会前通知带私章。破产已批准。5月底法院到公司,现在求得群
众盖章支持。破产分配(方案)是:首先满足所欠老人款(过去
应该补发的工资),还(交)保险款后才是银行、税务。有则
还,无则不还。他们向群众保守地算了公司财产帐说:公司财产
只能还内债和付养老保险金。破产主要是免还外债。这位周志明
很高明地乘群众议论纷纷的时候,他说:现付不起退休人的医药
费,要与退休人员脱钩。书记同志,人老病出,为企业干了一辈
子,病多了,企业不管了。劳动法赋予我们退休人员的医疗保
险,这两位骗子也放到脑后。……现在法院与政府认可的同时,
他们就摇身一变,说老人的医药费不付了,要与退休老人脱钩。
书记同志,我们可否认为这两位政客是骗子?……
从邮戳上上反映,这封发于2001年5月13日寄出后,钟祥市政府信访
办将其进行了登记,编号为3-193,并盖了鲜红的收信章。在“信访
摘要”栏里有如下说明:反映市航公司破产后不按有关规定解决退休
工人的医疗保险和医药费,要求解释并落实。
在“领导批示”栏里是钟祥市市委书记汪XX的签字:转向XX同志
阅处。汪XX。6.4
在“处理结果”栏里,是交通局长向XX的签字:转邓书记调查处
理。向XX,6月25日。
在“备注”栏下方,又有一则签字:请周志明同志阅处。邓XX,7
月2日。
最后“请周志明同志阅处”,就是叫周志明自己“摆平。”王崇新老
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这封反映当事人周志明在企业破产后企图摆
脱老年人医疗费与医疗保险的信件,最后转来转去又落到了他们提意
见的当事人手里。并且,他所反映的问题到现在为止已既成事实:破
产后,钟航一次性分多月补给职工们医药费二千元,800多退休船民
与“医保”体制擦肩而过。
插图:(王崇新的上诉信及三级领导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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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42万元将职工“包袱”踢给了社会
“分配方案”中,所指的在职职工971人,截止2001年12月31日,到
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共计179人。
另外,还有812人的安置工作仅上交了425,100万元“失业保险费”,
算是对812名失业职工荆厮最后的“责任”。其它只字不提,没有做
任何解释,一脚“踢”给了社会。公司破产后,全体职工自动解除与
原公司劳动关系,成为“社会人”。
虽然原来的公司不负担这812人了,但是,国家不得不按每人每月150
元发给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费”,一年半时间里,国家拿出共计
220多万元给予补偿,然而,这还没有完结,失业职工并没有“善罢
甘休。”
后来,船民们据理力争,找钟祥市政府领导“讨说法”,闹得市委市
政府不得安定,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市政府将800多名失业职工的失
业保险金由一年半增加到两年,两年时间的失业保险金增加到310多
万元,周志明已完成了“财产分配方案”所规定交纳的42万元,自然
不会再拿出一个铜板;钟航公司800多人的失业保险金共计310多万
元,除周志明拿出42万元外,缺口270多万元全由国家财政买单了。
当杨良明、王兴元等维权五状士在2002年将这一问题反映到荆门市及
钟祥市有关领导面前后,2002年8月13日,“清算组”有关人员交给
杨良明等人一份没有盖章、也没有落款的“答复”。这个“答复”根
本没有考虑国家财政损失,而是公开声称:“关于下岗职工要求续买
5~10年养老保险、工龄买断和经济补偿的问题。航运公司所有下岗
职工已全部进入失业保险,两年中政府将拿出270多万元发放失业保
险金,实际上是一种安置办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破产企业下岗
职工的关心和照顾。”
对于这种说法,船民们不能认同,他们认为,“国家关心与照顾”并
不代表清算组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周志明等人将好处留给自己,
把包袱推给社会,职工权益受损,国家财政买单,这种欲盖弥彰的把
戏竟然糊弄了一级一级的管理部门及政府要员,竟然没有一个领导
“发现问题”?要说这些领导与管理部门看不真切,那是自欺欺人。
这个做法与朗咸平博士不遗余力批判的“企业改制,把人员包袱踢给
社会,国企老总受益、国家买单”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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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在岗职工补偿──钟祥第一家
在2001年2月16日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周志明所作的报告曾经提到钟
祥市委办公室于2001年6月20日出台了钟办发〔2001〕20号文件,﹝
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财贸战
线以外的商贸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但是后来,他们再不提
这个文件了,清算组出具的“财产分配方案”上只字未提有关法律法
规,更没有提到钟祥市委2001年第20号文件。这个文件第四条规定:
凡男职工55周岁,女职工45周岁以下的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其补偿
标准:按照实际补偿年限计算,每年计发一个月的上年度本系统人平
月工资,但每年补偿额最高不得超过500元。
也就是说,企业在卖断产权、卖断经营权、股份制改造、企业解散或
是依法破产后,对于职工要有一定的安置和补偿,按实际工作年限,
每年计发一个月的人平月工资,标准在500元人民币以内。而钟航清
算组没有执行这个文件,对于男性55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的在职职
工,没有给予应有的补偿。这种不给在职职工补偿的行为,钟祥市当
属第一家。
维权五状士的徐定香:“清算组破产债权分配预案及分配方案上,只
字未提钟祥市委市政府的20号文件,他们不提的原因,就是不给我们
应有的补偿,是交通局和清算组帮助周志明共同侵犯我们的利益。其
目的是:将我们的利益侵犯多一些,他们的好处就留下多一些。”
“我们祖祖辈辈挣来的这个航运公司,就是这样被他们一伙人一点一
点地瓜分、侵吞了。800多名在职职工,多数人都是以船业为主,几
乎没有别的技能,由于没有补偿,没有经济基础,很多人流离失所。
都在40岁左右,打工没有人要。现在,有些职工靠捡破烂为生,有些
职工靠乞讨为生,有的靠捡菜叶度饥,有少数人在社会上靠偷鸡摸狗
混日子,还有一些良家妇女靠卖身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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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糊涂帐
──640万元的债权抵社保金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清算工作不仅要对资产进行全面认真的评估,而
且要对债权(应收款)进行评估,但是,钟航公司还有640万元债权
──应收款没有进行评估,这笔应收款由谁来收?如何收?收了如何
分配?清算领导小组没有进行任何说明,更没有向职工解释,后来,
职工们才知道,一把胡子连头发的帐目由法院“做主”判给了劳动保
险公司。并且,劳动保险公司竟然接收了。
清算组破产债权“分配预案”第二款第六条:
1997年元月至2001年12月31日止,退休人员159人,按规定预交十年
的养老金需703.66万元,实际情况只有96.03万元,缺口607.63万
元,不足部分应从两个方面想办法:一是加大清欠力度,由法院从应
收款中裁定部分债权解决;二是请市政府和劳动部门给予照顾。
为了把715万元的“拍卖款”及640万元的“应收款”不动声色地分配
干净,他们公开地采取欺上压下的方法。“清算组”破产财产分配方
案第三款:B、应缴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金8.568,000元,实际清偿
3,728,900元,此项不足部分用债权6,496,000元抵缴;可变现资金的
实际数额不足破产财产第一顺序的清偿,其它债权分配比例为零。
后来,当杨良明等人追究航运公司外欠款640多万元去向时,清算组
解释说:将640多万元的帐单全部抵了劳动保险局的应交保险金。
对于这种说法,杨良明等人认为:第一,外欠款都是航运公司过去的
老帐,是运输客户欠下的,依照目前的经济环境来说,就是周志明等
人都无法收到应收款,那么,640万元的条据──一把糊涂帐交给劳
动保险局去收的话,是不可能收直来的,外欠单位怎么会买航运公司
以外人的帐?再说,如果劳动保险局接受了那一把胡子连头发的条
据,那是不明智的做法。后来,证明他们的猜测是正确的,四年后,
当他们追问这640万元收款进度时,劳动保险局的局长答曰:没办法
收,只收了十几万元。
既然无法收到640万元,那么,欠下800多万元的社保资金的缺口由谁
来填补?
这些都不重要,后来,杨良明等人经过调查得知,800多万元社保资
金的缺口是自欺欺人的说法,航运公司根本不欠劳动保险金800多万
元,是清算组及周志明等人在计算中故意扩大社保资金的数字,用这
些方法减少应该给我们船民们的债权,从这个角度再一次多获取好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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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92万元“不翼而飞”
清算组在“化解”715万元拍卖资金过程中,协助周志明共同演绎了
一场场瞒天过海的游戏:一面是冷酷地不给下岗职工买断工龄,剥夺
债权人的权益,荆乜地把更多的资金“保留”下来;另一方面又将负
担推给了社会,由地方财政“掏腰包”承担失业者的责任;一方面在
扩大上缴社保金上做文章,另一方面又在清偿应付职工工资上花力
气。游戏做得有声有色,象模象样。
公开地欺骗是全方位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白纸黑字地写着:拖
欠职工工资2,532,000元,而实际只欠工资2,336,100元。据杨良明、
王兴元等人多方努力,弄清楚的实际情况是:清偿职工工资190万
元,还有925,000元的余额到哪去了吗?没有拿给债权人进行分配!
对于这种昭然若揭地谎言,为什么一层层的管理部门及官员没有“弄
清楚”?更叫人无法理喻的是,在杨良明等人奔波四年无果、并且在
2004年9月上访北京引起钟祥市从上到下的轰动效应之后,钟祥市政
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竟然对92万元去向一直不予说明。
因此,杨良明等五个认为:是钟祥市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及周志明联
合瓜分了92万元。
《民法》对“破产清算”一条作出明确说明,其根本原则是:资产变
现后依法清偿完毕才能做出破产结论裁定。而钟航公司的事实情况
是:变现资金715万元只清偿625万元,余额925,000元还没有进行清
偿,法院就做出破产终结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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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补偿款仅半头牯牛的价钱
清算组的“分配预案”第七条:“在原公司领取生活费的32人,根据
实际一次性发放六千元(月生活费19.2元)。”这32人几乎都是1972
年左右裁减的老船民,现在的年龄都在70岁以上,并且,大多数是妇
女。70年代木帆船改成机械化后,机帆船上不需要最初背纤摇橹干体
力活的船工了,那些年老体弱的妇女就从船上“退役”了下来,从事
装卸工等活路干了数年后,由原公司发给生活费补贴。但是,由于历
史的错误,当时劳动部门没有将他们作为“退休工人”办理退休手
续,没有按政策给予“统筹”安置。
这32个老船工,干了一辈子,清算组按分配方案每人六千元打发掉
了。
清算组的“分配预案”第九条第二款:“残疾职工不能自理的二人,
每人一次性照顾四千元。”既然是残疾人“不能自理”,后半辈子不
仅要吃饭,更主要的还要看病吃药,四千元能够干什么用?船民们无
可奈何地说:四千元打发两个“不能自理”的残疾职工,只是农村一
头牯牛的价钱。
这两个人,一个叫丁洪国,另一个叫龚根英。龚根英是一个精神病患
者,长期流浪在外,我们没有找到她的下落。
丁洪国现年51岁,是在1971年参加共青团青年突击队开荒种地期间,
不幸扭伤了脚趾,由单位送医院治疗,稍有好转又被安排到轮船上当
水手,在一次抢险作业中,旧病复发,后来,受伤的脚趾部位开始肌
肉萎缩,完全失去了行动的能力,长年患病,吃喝及大小便都在床上
靠家人料理,已在床上躺了20多年。航运公司作为工伤待遇处理,每
月发给生活费及护理费。
据丁洪国家人介绍,签字盖章时,周志明等人采龋厮欺骗的手段,哄
骗丁洪国不识字的姐姐盖章同意“补助协议”。而签字是原公司干部
协助帮助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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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人吃低保
下岗,失业,打工无门。特别是对四50岁驾船出身的船民们来说,大
多数人很难找到新的职业,电视上、报纸上,招聘工人的第一个条件
就是男性年龄不超过35岁,而钟航公司800多失业职工,平均年龄在
43岁,最年轻的都超过30岁,75%的人都没有找到新的岗位。2002年
开始,少部分职工为周志明成立的“友邦公司”打工,干了一段时间
后,周志明逐渐把船舶都卖了,这一部分职工又加入到失业大军队伍
中去了。
钟航公司800多名失业者救济的责任推给了社会,靠财政发给最低保
证金生活的群体逐渐壮大(以下简称“低保”)。近几年来,吃“低
保”的人数逐年增长,分别如下:
2003年,500余户共700多人吃低保,每人每月30元,全年财政拨款25
万元;2004年猛增到770多户,共计1,200多人,每人每月平均55元,
全年财政拨款90多万元;2005年685户,共计一千余人吃低保,人平
每月60元,全年财政拨款85万余元。
据调查得知,钟航公司800多名失业人员,占75%的失业人员没有找到
新的岗位,30%的失业人员靠做小本生意维持生计;占80%的职工月平
收入不超过150元,10%的失业人员月收入不超过200元。
53岁的张星国原是皇庄船厂的修理工,他父辈过去都是驾船的,他四
弟兄及两个姐姐都招工在航运公司上班,弟兄及姐姐的子女长大后也
招工在航运公司上班,三代人共有近20人是航运公司职工。企业破产
拍卖后,全都失业了,现在,占半数的没有找到工作,靠低保生活。
张星国说:“每月55元钱的低保能干什么哟,物价这么贵,55元的低
保,买大米和煤都不够,连小菜都不敢买,我们打工没有人要,这日
子怎么过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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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出来的“拍卖无效”
┌────────────────────────────┐
│ 2001年11月5日,钟航公司以715万元“拍卖“给原法人代表 │
│ 周志明之后,船民们恍然大悟,大呼上当受骗。他们认为, │
│ 以原企业法人为代表的利益集团打着对外真破、对内假破的 │
│ 旗号,先骗国家后骗船民们,最后把好处留给他们自己。对 │
│ 于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竟然没有人管,领导们都干什么去 │
│ 了? │
│ │
│ 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看“对外真破,对内假破”的谎言出 │
│ 台后,首先逃避国家的债务是多少? │
│ │
│ 按照财务科长彭某2001年2月26日在职代会上公布的数据显 │
│ 示,欠国家的贷款、税金及有关单位共计10,517,000多元, │
│ 最主要逃避的外债有下面七个方面。 │
│ │
│ 欠缴税金553,800元;皇庄工行123,000元;皇庄农行2,772, │
│ 000元;武汉招商行40万元;荆州工行925,900元;省航务局 │
│ 技改资金50万元;汉阳船厂造船款112,200元。 │
│ │
│ “对外真破”的构想成功地逃避了这几笔巨额债务,而帮助 │
│ 逃避这些巨额债务的是地方主管领导的签字和主管部门的操 │
│ 作:法院“审理”裁定其破产“还债”。近千万元的“外 │
│ 债”就这样顺理成章地甩掉了。 │
│ │
│ 依照《破产法》对资产分配的顺序:第一、破产企业所欠职 │
│ 工工资及劳动保险金;第二,所欠税金;第三、一般债权( │
│ 银行贷款及应付款),又在法院、交通、物价、土管等部门 │
│ 的“清算”后,“审查”出“资不抵债”,不仅是不能支付 │
│ 国家的税金及银行贷款等等资金,而且交养老金都“不 │
│ 够”。所以,一大堆外债自然而然地“免”了。 │
│ │
│ 甩掉外债后,他们又在“内债”分配办法上大做文章。对外 │
│ 真破“骗”了国家后,按照市交通局及周志明等人最初的承 │
│ 诺,应该是“对内假破”、“把好处留给水上人民”。但 │
│ 是,他们对内也来了个“真破”──周志明以715万元“竞 │
│ 拍”到手。清算组和周志明“一算帐”,自然还有巨大的 │
│ “缺口”,正所谓:多乎哉,不多也!“僧多粥少”不够 │
│ 分。作为执行程序的清算组与“方丈”周志明等人考虑来考 │
│ 虑去,最后决定把大头留给“方丈”自己,把小头留给 │
│ “僧”们。 │
│ │
│ 认为上当受骗了的船民们自发地组织了起来,并一致推荐原 │
│ 航运公司子弟学校教师杨良明和原公司副经理李书林为职工 │
│ 代表。也就是从2001年11月8日那一天,开始了“讨个说 │
│ 法”的维权运动。一直到现在,他们的奋争没有结果。 │
└────────────────────────────┘
尽管钟祥市政府大门经常被民众集体堵塞,但是,2001年11月8日这
天,钟祥市市政府的大门“轮”到原航运公司的数百名职工所“独
有”。
围堵市委市政府的原因,是11月7日数百人找到交通局,抗议将钟航
公司卖给周志明,而交通局的主要领导回避不见抗议职工。在得不到
交通局答复的情况下,200多下岗职工采龋厮第二步行动:围堵钟祥
市委市政府。
11月8日上午9点时,200多名来自于原航运公司的职工包围了市委市
政府的两个大门,在这200多人当中,有七、八十岁的退休职工,有
四、五十岁刚下岗职工,他们有序地把守在大门口。被堵的大门只能
容纳人员行走,大小车辆无法出入,数十名警察站在大门两侧维持秩
序。
船民代表杨良明等人先是找到市政府信访办,要求见到市委主要领
导,但是,从上午9时到下午5点钟,没有一个市委领导露面,信访办
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说,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出门办事去了。杨良明等人
耐心地等到下班时间才离去。
第二天一大早,更多的职工加入到抗议队伍之中,300多职工又来到
市政府大门口。时值寒冷的冬季,一张张憔悴的脸庞冻的通红,一双
双忧郁的眼睛焦急地注视着来往行人。上午10点多种,李书林、杨良
明等职工代表被市委姓李的常委召见。李常委将李书林、杨良明等人
领到市政府接待室,并将市信访办、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叫来参加
会议。又打电话找到交通局负责人向某,向某当即从双河镇赶回来参
加会议。
会议开始后,杨良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份《告市委市政府领导书》
的材料,材料后面是两百多职工代表的联名签字。杨良明宣读了《告
市委市政府领导书》,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1、大量证据表明企业法人为了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置几千水
上人民的根本利益于不顾,打着企业改革的幌子,上瞒下骗,尤
基是在推行破产过程中胡作非为,有据可查的大量事实,使我们
感到无比痛心和失望,因此,我们不同意周志明个人购买。
2、事到如今,我们不得不接受破产的结局,但我们强烈要求政府追
究导致企业破产责任人的责任,要对水上人民有个交代。
3、有目共睹的事实证明,清算不彻底,净资产有埋伏,企图何在,
是在为谁开绿灯?
4、拍卖不公平、不公正,要求资产债权一起拍卖不分割,弥补安置
费用之不足。
5、要求政府从稳定大局出发,切实解决近千人因企业破产失业后的
妥善安置。
6、落实老有所养政策,解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人员的后顾之
忧。
杨良明讲完后,李书林又进行了补充。
职工代表群情激昂,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是周志明将我们航运公司搞
垮了,航运公司到了今天的地步,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追究他
的责任;航运公司卖给任何人都可以,就是不能卖给周志明。还有的
职工代表说:自卖自买不合法,周志明无权买我们航运公司。
面对职工代表的“问责”,李委员陷入了沉思。他当即表示,要着手
解决此事,给职工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请职工代表在外面等待,他
与有关领导商讨意见。
船民们在寒风中焦急地等待,领导们关起门来开会。快到中午下班
时,交通局姓彭的副局长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来到了大门口数百名职
工中间,当众宣布:11月5日的拍卖无效。由群众推荐带头人组建航
运公司。
得到这个“满意”的答复,数百名职工代表欢呼雀跃,满怀信心地离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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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保护“拍卖结果”合法性
得到“拍卖作废”的口头答复后,职工们看到了希望和光明,杨良明
等人信心百倍,踌躇满志。他们相信真理自在人间,相信“三个代
表”的正确性。
为了将工作做的稳妥,同时,领导的口头承诺不可靠,职工代表于
2002年2月4日找到市交通局,要求给一个变更买收入的书面答复,证
明市委领导承诺的可靠性。2002年2月5日,“钟祥市航运公司破产清
算组”作了《对二月四日座谈会部分职工反映情况的答复》。“答
复”强调破产工作的合法性以及拍卖的合法性。
“答复”第三条“关于变更拍卖结果的买受人”指出:
从拍卖确认书签定之时起,拍卖结果受法律保护,任何撤销中
止、变更拍卖结果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但基于航运公司职工代表的强烈要求,基于让航运公司破产
改革工作平衡顺利进行下去的因素,破产清算组通过对周志明作
耐心说服工作,周志明本人同意可以转让拍卖结果。因此,我们
同意职工代表提出的变更拍卖买受人的要求。
“答复”第四条“关于变更买受人的几点要求”:
1、按照部分职工代表的要求,新的买受人由全体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并签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作任何行政干预。新的买受人思想上
必须具有对航运公司全体职工高度负责态度,经济上必须不欠公
司款项。
2、新的买受人必须在正月十二日(2月23)前交齐周志明拍卖行预
交的30万元定金和已用于新公司注册等支出的费用,实际支出费
用由新的买受人、周志明、清算组共同认可。
3、新的拍卖确认书必须在新的买受人制定出详细的职工安置和债权
清偿方案并得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签订。
4、新的公司性质由买受人自己决定。
5、在新的拍卖法律关系确认之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等工作仍由
周志明同志负责。
清算组的这份“答复”强调的是“拍卖结果受法律保护”。职工代表
们当时就发出了质疑,一个被取缔了的拍卖行,本来就不具备法律资
格,没有按法律程序操作拍卖,从而损害了二千多职工的利益,现在
在职工代表的强烈要求下,没有中止其错误的操作,反而强调“拍卖
结果受法律保护,任何撤销中止、变更拍卖结果的行为,都是违法行
为。”也就是说,他们只是承认拍卖作废,并不承认前期破产、拍卖
操作中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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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职工拥护的“新方案”出台
2002年2月12日,是农历正月初一,中国传统的春节,从城镇到乡
村,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气中。但是,杨良明、李书林、陈华
胜、陈华忠、吴明寿、柏友全、王兴元等职工代表却在忙碌着,他们
没有心情、也没有时间过春节,因为交通局领导给他们的时间很紧,
他们要赶在规定的17天时间内完成几项重要的工作日程。
他们事先列出了工作步骤,明确分工负责:李书林、杨良明等人筹措
工作草案,王兴元、陈华胜等人跑职工家里通报工作,同意工作草案
的职工在联名信上签字。陈华胜、吴明寿、柏友全等人负责组织30万
元的资金到位。
根据领导的指示,数十名职工代表兴奋地忙碌着,他们放弃了过春
节,放弃了与家人的团聚,放弃了走亲访友,他们对领导的意见太重
视了。他们首先拿出了《钟祥市航运公司破产重组领导小组草案》。
这份《钟祥市航运公司破产重组领导小组草案》很全面、很系统地规
定职工的权、责、利,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清算组2002年
7月26日制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有着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对职
工安置、风险入股、盈利分配方法都进行了承诺,从而赢得了职工的
普遍拥护,职工们纷纷在表上签字盖章,并一致推荐老经理李书林为
新公司组建的带头人。因为李书林在钟航公司担任副经理近20年,有
很好的群众基础,船民们都很信任他。
由于钟航公司点多面长,上至50多公里的转斗镇,下到30公里外的旧
口镇,每家每户都要走到。职工代表从腊月二十五到正月初十,他们
辗转奔波数千里,走访二千多离退休职工及下岗职工。
他们不仅拿出了权、责、利分明的、全面系统的重组草案,而且集体
东拼西凑筹措了30万元为退给周志明交拍卖行的资金(实际上周志明
只交给拍卖行五万元)。
(插图:职工代表编写的《钟祥市航运公司破产重组领导小组草案》
及职工签名,近500多职工在草案上虔诚地按手印、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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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尔反尔的“交接手”骗局
无数人的期待,几千人的梦想,都要在2002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
二)一见分晓。
2002年2月23日这天,还是在那间进行破产、拍卖的原航运公司二楼
会议厅,仍然是那些熟悉的面孔:清算组的主要成员及钟航公司的职
工们。所不同的是,职工比任何时候都多,仅能容纳七、八十人的会
议室站满了人,楼道口及楼上楼下也全部挤满了航运公司的男女老
少。在这些人中,有怀抱小孩的年轻妇女,有手杵拐棍的老人;有刚
刚从航运公司下岗的年轻小伙子,也有过去背纤摇橹的老船民;他们
一个个喜气洋洋,比过节还要高兴、开心。因为他们知道:经过奋
争,市里的领导出面“调解”,交通局答应将航运公司退还给他们
了。今天是来举行“交接手续”的。
(插图:原钟航公司办公楼,2002年2月23日船民们“讨回公司”的
开会现场,很多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大楼里,后来作价抵给劳动保险公
司后,又租给个人办起了“电脑学校”)
与往常不同的是:会议室主席台上的清算组成员一个个脸上冷若冰
霜,正襟危坐。周志明当时没有到场。
会议照样由清算组组长彭某主持。清算组成员是分别来自法院的陈
某、交通局系统的肖某、陈某、吴某、拍卖行的杨某等。彭某来了一
个简单的开场白,就请职工代表发言。杨良明开始讲话,他严肃地
说:“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市交通局及清算组领导的要
求,我们职工代表确定了重建领导小组草案,成立了筹建人共计37
人,1,200多水上职工都同意我们的工作草案,并且都签名盖章。另
外,付给拍卖行的资金30万元也准备就绪,请领导们指示。”
杨良明说完,坐在清算组成员身边的王新元打开了微型录音机,放在
讲台的一角,等待清算组成员讲话时录音。
室内室外数百双眼睛齐刷刷地看着主席台上清算组的成员,但是,清
算组成员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讲话。沉默,室内室外死一般的沉
默。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没有一个领导讲话。
他们一个个脸色铁青。又过了几分钟,后面的职工们出现了骚动,有
的开始交头接耳,有的出出进进。坐在主席台旁边的王新元打破沉默
说:“我们已按领导们的意思做了,该我们准备的都准备好了,现在
该领导们按程序办了。”交通局的肖某倒吸了一口凉气说:“老王
呵,你这一步棋太狠了,你这录音机往这里一摆,我们怎么敢说话?
我们说话要负责任的呵。”王新元斩钉截铁地说:“当领导的说话都
要负责任的,讲话不负责任的领导就不能坐在这里。”受到王新元的
一顿抢白,肖某不再讲话。
清算组成员仍然没有人正式发言。会议室的职工队伍中发出了抗议
声,有的说:“你们说好了今天移交的,为什么不讲话?什么意
思?”有的说:“你们是不是变卦了?如果出尔反尔,我们水上人民
不会善罢甘休。”
职工代表一个个开始发言,有的声讨破产不合法现象,有的质疑对外
真破、对内假破的骗局。法院的陈某插嘴说:我们法院也是左右为
难,严格执法不行,不严格执法也不行,所以,我们只能擦边球。他
这句话一说完,职工们抓祝厮他说话的把柄厉声责问:如果法院执法
都不公正,那么,法院还有多少存在的必要性?有一个站在门外的职
工甚至大声斥责道:你讲的话,是完全不负责任,你这个法官不称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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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移交,不准出门撒尿”
“不移交,不准出门撒尿”
职工的情绪越来越激烈,有的大声责问,有的骂骂咧咧:你们吃了喝
了周志明的,得了他的好处,是有意要坑害我们几千名职工吗?有的
说:你们一起把我们的家当给毁了,把我们坑的好苦呵,今天不敢说
话,是不是周志明用金钱把你们嘴给堵满了?说不出话来了?
一直僵持到中午,清算组不表态移交。清算组成员有的站起来想借机
溜走,堵在门口的职工们不让出路,并且严厉地说:你们今天不把航
运公司移交给我们,休想走出这个大门。清算组成员讨好地说:我们
出去方便一下总可以吧!职工们齐声说:不行,说好了移交的,今天
不移交,不允许出这个大门。清算组成员采龋厮“软攻势”,他们开
始讨好地与职工们说笑起来:我们只出去一会,撒泡尿总可以吧!职
工们齐声喝彩:不移交不准出去撒尿。
时间似乎是停滞了,一分一秒好象比任何时候都漫长。室内室外、楼
上楼下的职工仍然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最初的期待变成了失望,又由
失望变成了愤怒,有的唉声叹气,有的大声吼叫,以他们的方式发出
弱势群体最无奈、最原始的怒气。但是,他们自始至终都用理性的、
和平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职工梁永海大声说:船舶是我们养大的
儿子,我们是靠船舶养老的,现在被你们夺去了,不行,我们不能把
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家当白送你们。他这句话一说,似乎提醒了大
家,职工中有人大声说:“对,他们不移交,我们只有扣船。”职工
们齐声喝彩:“对,我们扣船去!”职工们说着行动起来,离开会场
下楼来,就要到汉江扣船去,清算组成员借机跑掉了。
职工代表担心职工们做出过激行动,忙进行劝说、制止的工作,苦口
婆心进行解释,最后总算稳定了职工的情绪。
从上午8点多钟,一直僵持到下午3点多钟,职工们没吃中饭,清算组
成员也没有吃中饭,职工们不让他们出去方便,一个个被尿水憋得满
脸通红。
后来,清算组彭某遇到杨良明后,感慨地说:“老杨呵,我工作了半
辈子,23日这一天,是我人生最耻辱的一天。”杨良明则反唇相讥:
“你个人是最耻辱的一天,但是,这一天,是几千船民们最黑暗的一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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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不做过激行动
清算组出尔反尔,最初的承诺化为泡影,船民们义愤填膺,一个个当
即表示要连夜扣船,拆卸船舶上的开航设施。李书林、杨良明、陈华
胜等人就荆卅做劝解工作,并提出:再做一些尝试,争取交通局领导
的意见。答应船民们,再做一做工作,第二天一早在皇庄大堤上给职
工们答复。采龋厮很多办法,才把职工的情绪平息下来,避免了一些
船民们要去扣船、砸船的冲动行为。
晚上,又伤心又气愤的职工代表们不约而同地来到李书林家里,先后
前来的有杨良明、吴明寿、白友权,郑光福、王兴元、陈华中、杨良
明、孙安强等。他们总结“失败”的原因,一致认为,是交通局和清
算组说话不算数,是有关领导欺骗了他们,共同戏弄了他们的感情。
伤心、绝望、愤懑写满他们的脸上。但是,他们做出了理智的决定:
杨良明第二天早晨给清算组组长彭某打电话,答应移交则罢,不答应
移交,职工的任何过激行动一概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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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堤上,聚满了愤怒的人群
初春的江汉平原,报春的燕子从天上飞过,杨柳吐翠把身上的雪花抖
落,滔滔不绝的汉江水在江堤下欢快地奔腾。
中国的传统佳节──春节,可能是世界上最长的节日,从正月初一到
正月十五,在这段时间里,人们习惯性地都沉静在节日的气氛中,一
切正常的工作秩序都要等到过了正月十五之后才走上正轨,在这15天
里,礼尚往来是必不可少的:永远走不完的亲友,永远喝不结束的春
酒、吃不完的宴席。
江堤下面的河道上,停满了钟航的船只。由于还是春节期间,船舶都
还没有出港,因此,皇庄港口绵延数十里长的河道都是停滞的船舶。
2002年2月24日这天,是农历的正月十三,钟祥从农村到城市的人们
还沉浸在节日的气氛里,穿戴新衣服的孩子们还在欢快地点燃鞭炮,
亲朋好友还成群结队地串门子,大街小巷深处传来一阵阵清脆的麻将
声,抑或是“斗地主”的吆喝声,不时还能听到酒席上激烈的碰杯声
和猜拳声。但是,钟航公司的人们似乎没有这个心情玩乐,他们一个
个心事重重,愁容满面地来到江堤上,从早晨8点多钟到9点钟,皇庄
堤坝上就站满了黑压压的人群。有的是航运公司的职工,有的是附近
村庄的村民来看热闹的。
航运公司的职工有的是在城区郢中镇定居,有的是从数十里外的转斗
镇、磷矿镇、旧口镇的定居点赶来的;他们有的拿着扳手,有的提着
大铁锤,有的扛着钢纤。
一些失业的船民们义愤填膺,摩拳擦掌。有的发誓要把船舶锤个稀
烂,有的决心把船舶凿几个窟窿沉船,还有的要与船舶同归于尽死了
算了。杨良明、王新元、陈华忠等人在人群中耐心地做船民们的思想
工作,劝他们要理性,不要冲动,要用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
己的权益。
职工越来越多,附近村民看热闹的人群也越聚越多。八点多钟,杨良
明受职工代表的委托,拨通了交通局副局长彭某的电话,义正辞严地
对他说:几千职工情绪反常,坚决要扣船,有的要砸船,职工代表已
没有办法控制职工的情绪。彭某在电话中犹豫了好一会,仍然不做任
何表态,只是支支吾吾地要求职工们要理智。杨良明见彭某仍然没有
移交的诚意,只好挂上了电话。
杨良明与交通局彭某的对话,在场的职工们自然也听到了,彭某的答
复引起了职工们强烈的愤怒,人群中,不知是谁一声吼:走,船是我
们自己的,我们把自己的船扣下来。顿时,江堤上、河滩上,浩浩荡
荡的人群纷纷冲下堤去,冲向停滞船舶的地方。这些人群中,有的是
在职的船长,有的是船舶上的手水,有的是曾经服务于该艘船舶的船
员。他们爬上自己的船舶,有的持扳手,有的使用钢纤七手八脚的开
始拆卸起来,将汉江河里数十艘船舶的导航设施都拆卸了下来,各自
大摇大摆地拿回家里去了。
杨良明后来解释说:“职工们自己也知道,这样做是合理不合法的,
但是,从上到下的官员们都不为职工做主,他们的承诺都成了儿戏,
欺骗玩弄了几千职工的感情,职工们走投无路,只好采取这样一个下
策。”
现在的中国,是身处一个理性的、和平至上的、日益全球化的人类大
家庭之中,几千人为了自身利益,集会抗议示威,这是他们的权利,
是共和国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他们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事
态发展后,他们拆卸船舶的导航设施,这种“过激行动”虽然超出法
律之规定,但是,他们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呢?弱者的呐喊是脆弱
的,各种努力都换不回地方领导们的麻木与冷漠,这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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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行为”不敢追究责任
拆卸船舶开航设备事件发生后,所有拆卸的船舶都停在港口不能行走
了,当地的皇庄派出所很快介入此事件,并扬言要抓人──抓拆卸船
舶的当事人。但是,数百个拆卸导航设施的职工都不惧怕,一个个表
现的理直气壮,并且不同意退还被拆卸的设备。
原航运公司的轮机长王容斌是拆卸216号拖轮的主要人员,他后来
说:“2002年2月24日那天,我到216号拖轮上拆卸了液压舵的连杆,
拆卸时我心情很复杂,因为这些设施在修理时是我帮助装卸的,我当
轮机长时操作它,象爱护生命一样保护它,现在,我要将他拆卸,心
里很难过。”
“拆卸后,派出所的干警来找我,要我交出液压舵连杆。我说,是谁
报的案,就叫谁来找我。他们说,是周志明报的案。我说,是周志明
报的案,那你们叫周志明来,周志明把我们两千多万元的资产弄哪里
去了?你们怎么不管?那些干警不听这一套,威胁我,扬言要抓我。
我说,那你们现在就动手,我敢作敢当。卢德旺当时也在场,他也帮
助承担责任,拍胸说:你们别抓他,是我叫他拆卸的,你们要抓就抓
我好了,一些职工都起哄起来,有的挺身而出,帮助承担责任,干警
们无可奈何,垂头丧气地走了。”
来狠的不起作用,船民们一个个都不惧怕,也不答应交出拆卸的设
备。一计不成,他们又采取第二个办法──上门讲好话,来软的。清
算组委派一些成员一家一家地上门“拜访”,找职工代表“讲好
话”。周志明亲自到一些职工家里做工作,劝说船民们归还拆卸的导
航设备。船民们是善良的,也是通情达理的,考虑到船舶运输与生
产,他们交出了拆卸的设备。至此,航运公司的运输生产又恢复正
常。
拆卸的设备上交后,2002年3月1日,清算组召集杨良明、吴明寿、陈
华中、王新元等几个职工代表开会,会上,杨良明等人的意见仍然不
被采纳。会后,清算组发布了一个《关于研究航运公司破产改革有关
工作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认为:第一:航运公司破产工作基本
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操作”,其程序都是按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
的。
第二:拍卖是“合法”的,“拍卖行为包括拍卖标的展示、竞买人的
登记审查,拍卖公告的发布及减价拍卖方式等诸多方面符合拍卖法的
规定,做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三:“11月份开始,部分职工连续到市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反映
公司改革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职工的心情和出发点是好的,有关单位
和个人要正确对待职工上访行为,努力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矛盾,
职工代表上访行为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不得超出法律,要
有一个度,2月24日部分职工拆卸公司运输船舶设备的行为就已超出
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属违法行为。”
第四:“纪要”肯定了周志明的作用与能力:“周志明同志年轻有魄
力,能够带领大家搞好新公司,但个人力量终究有限,需要上上下下
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配合;同时周志明本人也要谦虚谨慎,要善于听
取不同意见,特别是职工代表好的建议和意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
作方法,提高自己工作水平。”
第五,“纪要”认为钟航公司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是“宣传不当”,要
“制定切实可行的债权分配和职工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严格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筹备组建新公司,要争取更多的职工加入新公
司,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三方面制度,谋求企业最
大利益。”
这份“会议纪要”绝口不提几个职工代表的诉求内容。事后,职工代
表们看了“纪要”后愤怒不已,并在文件的后页写下了“纪要不实”
四个字。有的职工代表说:“这份‘纪要’是对我们进一步的伤害与
愚弄,这无疑是将我们强奸了,还要我们发出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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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费加码:先拿90万元
应该说,2001年3月20日的宣战与4月底集体上访及2001年11月8日围
堵市委市政府大门后,引起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维权行
动取得了长足进展,一些领导感到事态的非同小可,很明显的成效是
周志明筹办之中的九洲航运公司流产、清算组组长打退堂鼓而中途换
人、清算组在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两个多月迟迟没有入驻、直到
后来宣布拍卖作废等等。这些迹象都表明:从市政府领导到交通局有
关领导感到“为难了”、棘手了。
但是,由于交通局、清算组与周志明控制着航运公司的资产及经营
权,“话语权”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船民们与地方政府一级的联系被
中间环节隔断,船民们的呼声及诉求通过“中间环节”传输到地方政
府面前的时候而扭曲变型。地方政府无法得到正确的资讯及答案,这
是船民们屡屡受挫的主要原因。
暗箱操作的结果是可怕的:每一个环节的操作都是牺牲国家、集体及
船民们的利益为代价,从而实现他们小集团的利益,并且,每一步的
操作都是漏洞百出,船民们全部看在眼里,只是地方领导的眼睛被蒙
上了。
老党员、老资格李书林在航运公司工作了一辈子,担任该公司副经理
就是20年,航运公司过去的建设成就离不开他的贡献。船民们最初推
荐他和杨良明为职工代表,就是认为他们是信得过的人。
特别是2002年元月,清算组彭某在市政府大门口宣布2000一年11月5
日拍卖作废、几千职工一致推荐李书林牵头筹建新公司后,李书林感
到责任重大,并与杨良明、王新元、陈华胜等人积极制定草案,筹措
资金,决心不辜负职工的期望。现在翻开他们初拟的“草案”,都能
深深感到人性化的特点。
然而,当时表态的人在2002年2月23日“移交会”上出尔反尔,拒不
移交,这对李书林来说是当头一棒,特别是船民们扣船后,清算组有
一个领导找到他,严肃地对他讲:移交费至少得90万元,除了付给拍
卖期间周志明交给拍卖行的30万元“竞拍”资金外,拍卖前后的其它
开支还有60万元,两项相加90万元,老李能拿出90万元吗?
李书林纳闷地问:“航运公司的经营权交给了周志明,现在热火朝天
地跑运输,这运输的利润交给谁呢?他们赚的钱不够开支?”
清算组领导似乎早就想好了说词,胸有成竹地说:“他们2001年是亏
损的,没有利润。”
李书林又反问道:不是说依法破产吗?现在职工连饭碗都没有了,这
60万元要解决好多困难职工的生活出路?哪里会奢侈地用上60万元?
《破产法》似乎没有规定,依法破产工作要开销60万元的资金?这些
费用经得起审计吗?合法吗?
清算组领导严厉地说:“反正你老李要想好,你能准备90万元,可以
考虑将航运公司交给你。”
听了这一席话,李书林既感到愤怒,又感到委屈,他和职工代表为了
筹措30万元,数十人找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借来的。现在要拿出90万
元,那是明显地给他一个下马威,是公开地不支持他的工作。
第二天,法院一位工作人员找到李书林,讥讽地问:“老李呵,90万
元你拿得出来吗?”李书林听了这些话,感到绝望了,不仅交通局不
支持他,其它部门也不支持他。过了两天,李书林的一些朋友跟他透
露,说是交通局内部传出的消息:你老李的儿子、女婿都在交通部门
工作,你是不准备给他们留条退路了。
李书林听了这些话,心里沉甸甸的。他想:交通局不支持我,清算组
不支持我,法院等有关部门也不支持我,仅船民们支持我,我哪还有
路走?
在痛定思痛后,他终于作出了痛苦的选择:沉默,退出维权行动。三
天后,他因为身体有病,没有与职工代表作任何解释,只身前往武汉
市治病去了。
无疑的,李书林“急流勇退”,给船民们后来维权行动造成很大的损
失。
清算组当初为什么要逼迫李书林拿出90万元?周志明是否真的付给
“拍卖行”30万元?另外开支了60万元?这开支的60万元是否合法?
现在不得而知。
被取缔的“钟祥市拍卖分行”操作了钟航公司等几笔拍卖生意后,杨
某就到武汉一家拍卖行打工去了。2004年10月份的一天,职工代表王
新元等人找到了杨某。杨某受到良心的谴责,承认了拍卖操作的欺骗
性。他当着众人承认了拍卖标的收费情况:清算组和周志明只向拍卖
行交了五万元的拍卖“定金”,而不是清算组及周志明等人所说的30
万元的拍卖“定金”。也就是所,所谓交30万元“定金”才能参加拍
卖,是一个幌子而已,是周志明与清算组共同炮制的阴谋;强迫李书
林交90万元才能交接手是一个骗局。
杨某当时感慨地说:“没想到周志明等人的心肠这么黑,要知道他们
的良心这么黑,我真不该敲这一锤子的”。王新元说:“杨经理,你
是现在才良心发现?”杨某难过地说:“是呵,他们当时只交了五万
元定金,叫我对外公布,是交了30万元,我有愧于你们。”王新元等
人离开时,杨某提出一个要求:“老王呵,这件事不要传到我在武汉
打工的地方去了,不然,我的饭碗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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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翼出动,共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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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有关领导不支持李书林的工作,李书林被迫退出航运公 │
│ 司破产重组的筹建工作,职工代表的一切工作思路与方案被 │
│ 迫搁浅。 │
│ │
│ 与此同时,债权分配方案仍然按照清算组最初预案被确定下 │
│ 来。至此,几千职工前期的各种奋争都化为泡影。有各种力 │
│ 量支撑的原法人代表周志明顺理成章地将航运公司私有化 │
│ 了。他另起炉灶,成立了“钟祥市友邦航运有限责任公 │
│ 司”,为了化解债务,吸纳了航运公司过去一部分职工“入 │
│ 股”──应付债权人──一千多名职工230万元工资欠帐 │
│ 单。 │
│ │
│ 从2002年开始,一直到2005年4月,周志明等人先是采取 │
│ “空手套白狼”的方法,将航运公司庞大的资产“套”到手 │
│ 后,又采取“借鸡生蛋”的方法,一面经营,一面大肆偷 │
│ 税;一面赚钱还债,一面精简职工;一面卖船,一面把数千 │
│ 职工的生活出路推给了社会。到2005年初,“内债”都还清 │
│ 了,船也卖完了,钱也赚到手了,而在2002年聘用的职工也 │
│ 在2005年3月份前几乎全部解雇完了。 │
└────────────────────────────┘
毛泽东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也就是在李书林被迫退出后,船民们又推荐两个妇女代表徐定香、仝
照萍。徐定香、仝照萍两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都以敢说敢为而著称,
在职工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她们两人义不容辞地挑起了“讨个说法”
的责任。与杨良明、王新元、陈华忠形成了主战役的维权合力,民众
们称谓他们五人为右翼力量。
以70多岁的王崇兴、张培德、何国炳、刘德根、张德坤、王吉祥、武
清香为代表的老年人为河西组。四年来,他们一级一级的投诉,一个
部门一个部门地奔波,先后给钟祥市三届书记市长、荆门市委市政府
两届书记市长、湖北省省委及省政府等部门写了数十封信,写信的草
稿都有一尺多厚。船民们称谓他们为左翼力量。
(插图:王崇兴老人近照)
以杨良明、徐定香为右翼力量的五人在四年多时间里,轰轰烈烈地演
绎了钟航公司最具前瞻、最有代表性的维权行动。船民们送给他们
“维权五状士”的称号。
(插图:维权五状士近照,左起王新元、杨良明、仝照萍、徐定香、
陈华忠)
2002年2月份“移交事件”流产后,职工们真正看清了清算组不愿意
移交的种种暗箱操作现象,这更坚定了船民们维权的决心。也就是在
这个时候开始,徐定香、仝照萍被职工推到风口浪尖上。
“维权五状士”数十次到交通局,找清算组及交通局的领导,为职工
利益鼓与呼,通过书面和口头反映航运公司清算过程中水分太重、资
产评估不合理、周志明交纳保险金不到位、职工保险金本子未发到
位、保险金及失业保险金未按规定执行的问题。
2002年2月份开始,“维权五状士”从钟祥市上访到北京,面见过局
长、市长、地级市长、信访办主任、国务院接待办、交通部接待办、
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办等数十个部门、不同级别的官员。
而以老职工代表王崇新为代表的“老年组”多次找交通局投诉无门的
情况下,多次在交通局办公大楼下面静坐抗议,他们只认准了两个
字:“公理”!他们始终认为,钟航公司的破产与拍卖,最后被肢解
卖完了,与主管单位的交通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认为,解玲
还需系铃人,一天不讨个说法,就一天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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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办主任答复变卦
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宣布企业破产还债后,最后还要下达《破产
裁定书》,企业破产才能既成事实,法律程序才算完成。
由于船民们认为破产不合法,拍卖不合法,徐定香、仝照萍坚定地站
了出来,他们决心阻止法院裁定书的下达,她们认为,只要裁定书不
下达,航运公司就有不被瓦解蚕食的可能。
2002年7月26日,他们写好了上诉材料,又联系了史长生、陈良海、
杨友斌、陈华忠等四名男性职工代表,乘夜班车前往湖北省上访。到
达汉口时还是早晨4点多钟,从汉口水厂到达武昌区省政府办公地点
还有数十公里的路程。为了节约路费,六个人步行三个多小时到达省
政府信访办。
省信访办接待他们一行六人的是姓王的主任。姓王的主任看了材料后
很气愤的样子,并表示:如果反映是真实的,我会追查责任;你们回
去,我给你们当地领导打电话,另外,你们有什么问题,不用跑来
了,直接给我打电话。并留下了“8782-3853”的电话号码。徐定香
等人得到王主任为他们伸张正义的答复,满怀信心地离去。
当天,他们又转车到荆门市,他们要亲自将上诉书交给荆门市信访
办,荆门市政府信访办接待室里是一个中年妇女,中年妇女很客气地
叫他们把材料放在信访办,由她向上级反映。
从钟祥到武汉,从武汉到荆门,又从荆门回到钟祥,由于资金有限,
他们除了长途坐车外,一路上都是步行。渴了,就用自带的水杯到路
边的工地上接一点自来水治渴,饿了,就买一碗方便面充饥。
回到钟祥后,他们左等等不来消息,右等等不到答复,就按省政府信
访办王主任给的电话拨打,找到王主任后,没想到他的态度完全变
了,王主任在电话里没生好气地对他们说:你们光找我起什么作用?
你们单位上没有钱了,我没法解决。并说:有什么问题你们找当地政
府解决。
徐定香、仝照萍等人身上如淋了一盆冷水。怎么也弄不明白,当初表
态那么坚决的王主任,事隔三日态度大变。她们猜测,信访办的王主
任一定打电话找过钟祥市有关部门的领导,而周志明等人又从中做了
“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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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塞市委办公楼道
徐定香、仝照萍认为:既然省信访办的王主任的态度变了,要她们找
地方政府解决,那就再找地方政府解决吧。
从2002年7月至8月,他们先后40次到钟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
政协、市法院及市交通局上访,每一次的上访,他们都做了记录:参
加上访是哪些人,是否得到领导的接待,领导们是怎么答复的,等
等。
每一次上访,领导们当初的承诺都很好,接过她们递给的上访材料,
答应认真研究材料和着手调查。在市政协办公室,一位姓王的主任看
了他们的材料十分同情,并表示帮助呼吁,但是,当徐定香、仝照萍
满怀希望地离去后,最后都杳无音讯,他们上交的材料都如石沉大
海。
徐定香、仝照萍绝望了,他们感到无路可走了,同时,也被激怒了。
当她们把上访情况向船民们通报后,职工们被激怒了,他们纷纷要求
一起参加“讨说法”。
2002年8月8日,数百名船民又一次将市政府大门给堵塞祝厮,从上午
到中午10点多钟,市政府没有一个领导出面接待他们,领导们似乎是
突然消失掉了见不到踪影。快到中午时,一位工作人员神秘地对他们
说:领导们都到市委办公去了,市政府这边没有主要领导办公了。
(市政府大门外,聚满了钟航公司抗议的职工)
得到这个重要情报,几百名职工蜂拥着来到市政府对面的市委大门
口。时值炎热夏日,骄阳似火,一些职工有明显的中暑现象。这时,
职工中不知有谁大声说:“我们守在门口他们还是不会出来,我们守
到办公楼里去。”这句话似乎是提醒了职工们,他们有的说:“这么
大热的天气,他们坐在有空调的房子里,我们在这里遭暴晒。对,我
们到楼道里去。”
于是,一声吆喝,几百名职工一齐跑进市委办公楼里,将办公楼楼梯
挤了个水泄不通,由于只有一个单独的楼梯,楼上的人无法下来,楼
下的人无法上去。中午下班时间到了,楼上的工作人员要求下来吃
饭,堵在楼梯中间的职工说:你们领导是人,我们不是人吗?你们一
顿饭不吃算什么?我们已几年没饭吃了呢。还有的职工说:我们职工
的饭碗被抢走了,你们为什么不管?我们不怕饿,你们也就忍一忍
吧!几百名职工说什么也不让路。楼上的工作人员无法下楼,只好回
到有空调的办公室里去。
从上午11时,到下午2时,一直没有领导出面接待。快3点钟的时候,
市委一位姓陈的常委出面接待。接待地点安排在办公楼一楼拐角处。
仝照萍、徐定香、陈华忠、陈良海先进了办公室,发现杨良明还没有
进来,又打电话叫杨良明进来。
杨良明进来后,姓陈的常委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严厉地说:“我看到
你最早来的,每一次都离不开你。”杨良明用挑衅地口吻说:“我是
最早来的,我来错了吗?”姓陈的常委将桌子狠狠地一拍说:“我知
道又是你在带头!”杨良明不甘示弱,大声道:“谁带头都不关键,
关键的是您们是否诚心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姓陈的常委恼怒地道:
你这是胡狡蛮缠,扰乱公共秩序。杨良明说:我行使我的职责,你有
本事将我抓起来。姓陈的常委怒不可遏,大声训斥杨良明。
这时,仝照萍站了起来,望着姓陈的常委,猛地一拍桌子说:你算么
事东西?!他是我喊来的,你是领导干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互相都吵了起来,僵持了多时,姓陈的常委这才收敛起说话的语气。
仝照萍和徐定香见陈常委的态度好转了,也开始心平气和地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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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明:“你们把我扳不倒!”
姓陈的常委看了他们的材料后,最后帮助职工们解决了一个具体的问
题:依照规定增加了半年的失业保险金。原来清算组只解决了职工们
一年半的失业保险,每个职工每月148元,两年失业保险补偿是国家
政策规定的范围。(两年的失业保险金共计300多万元,周志明仅拿
出42万多元,而另外的270万元都由国家财政负担。)
“维权五状士”汇报共分两个部分,一是争取合法权益,要求解决工
龄补偿、老职工医疗费补偿、养老保险金落实到位等十个方面的问
题;二是反映航运公司主要领导人近两年腐败问题的材料,姓陈的常
委解决了第一个问题后,对“五状士”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提出了建
议:建议职工代表将航运公司腐败问题向市纪委朱书记反映。并给了
市纪委的电话号码。
职工代表不敢怠慢,当天下午就找到市纪委,但没有找到朱书记。第
二天,四个职工代表又专程来到市纪委,但仍然没有见到朱书记,市
纪委一个年轻的妇女答复说,朱书记出门去了,材料由她转交朱书
记。得到这个答复,职工代表们才放心地离去。
职工们反映的问题是钟航公司决策层的腐败问题,共写了十个方面的
内容,主要是做假帐、多列成本、吃回扣、私设小金库、隐匿资金、
无证经营、偷逃税收、行贿受贿、截留运费等。
材料交上去一个多月,“维权五状士”得不到答复,又一同前来找到
市纪委,接待来访的是一个男办事人员,“五状士”义正辞严地对办
事人员讲,如果不查处,将上访材料退还给他们,男办事人员告诉
“五状士”,他们的材料已交给领导,领导们还没有拿出查处意见,
请职工们回去等候消息。
职工代表们无不沮丧地离去。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听到市纪委展开
调查的消息,更没有听到找职工代表谈话的消息。但是,“维权五状
士”后来听到这样一个说法:有一个姓周的女职工的丈夫因病不能驾
船,既得不到工资福利照顾,也没有人关心与安慰,周某就去找周志
明退回股金,但周志明声言没有钱,不给退,女职工多次索要无果,
后来发生了争执,女职工周某生气地说:“周志明你看着,总有一天
你会遭报应的!”周志明撕破了一向温文尔雅的斯文面孔,冷酷地
说:“看到又怎么样?有些人还写我腐败,我全都知道,反映我的材
料有一尺多厚,都到我手上来了,你们把我扳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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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召见,姐妹相称
由于职工们反映的绝大多数问题得不到解决,职工的维权行动一刻也
没有停止。徐定香、仝照萍的参与,从而壮大了维权的队伍。以杨良
明、王新元、陈华忠、徐定香、仝照萍为主的“维权五状士”坚定地
扛起了为职工“讨个说法”的重担。
向市纪委反映周志明等人腐败问题的材料如石沉大海,他们又多次找
市交通局及有关部门,市交通局主要领导人向某亲自召集“维权五状
士”开会。
向某是乡镇党委书记出身,在钟祥市范围内,一直以敢说敢干而著
称,早在当乡镇党委书记时,当地就流传着“XX乡镇的天”的说
法,所谓“乡镇的天,”就是权倾一方、至高无上的意思。
向某召集“维权五状士”开会的态度是诚恳的。为了说服五个人、让
五个人理解他的难处,他甚至声情并茂,苦口婆心地循循善诱,摆了
一条一条地道理出来。
当徐定香、仝照萍发表了申诉的意见后,向某严厉地对在座的清算组
成员及周志明说:“你们这样搞怎么行?航运公司这么多人一无田,
二无资金做生意,天啦,人家吃什么?靠什么生存呢?能不能搞轮岗
制?你们考虑一下看。”仝照萍就说,人家外单位搞破产重组,有钱
无钱先安置职工,职工都有一次性的工龄补偿。向某转向仝照萍等
人,语重心长地说:“我的同志们,我的姐妹们,航运公司没有钱
了,叫我到哪里拿钱出来补偿?你们说,哪里搞得好,我们向哪里学
习去!”
徐定香、杨良明等人就说,如果没有钱,那么,715万元是不是现金
摆在这里的?600多万元外欠款到哪去了?既然甩掉了银行的近千万
元债务,710万元和600多万元外欠款共计1,300多万元,总要给职工
有些补偿。向某说,715万元交职工的养老保险还不够,又将600多万
元的外欠款抵上了。徐定香说:“养老保险是无底洞,是不是经得起
检查?”向某又转开话题说:“你们说哪里比我们搞得好?我们向哪
里学习去!”仝照萍说,老河口航运公司也在搞破产,但都比钟祥搞
得好,他们破产重组,职工按工龄都得到了补偿、医疗保险及养老保
险都妥善处理好了,把职工的后顾之忧基本解决了。向某当即表示,
第二天到老河口,向人家外单位学习去。
第二天,维权五状士、清算组成员数十人乘三辆小车前往老河口航运
公司,到了该地,清算组阻止五状士与老河口管理人员见面,不给他
们与老河口航运公司的工作人员讲话的机会,不让看材料。徐定香、
仝照萍逞其不备,抓到老河口破产重组及财产分配方案,跑到大街上
去复印。通过复印件,他们证实了一个问题:老河口航运公司的规模
比钟祥航运公司小,资产不到钟祥航运公司的一半,但是,老河口航
运公司破产后,愿意上岗的职工仍然可以上岗,不愿意上岗的给予补
偿。每个职工都有工龄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人每年113元。
既然向某承诺要向外单位学习,而老河口的做法与钟祥的做法又完全
不同,人家对职工安置都有工龄补偿,徐定香、仝照萍自然要找交通
局领导讨个“说法”,但是,他们从老河口回来后,怎么也找不到交
通局领导了,不仅见不到向某,连其他领导也见不到了,每次去交通
局办公室都赴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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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守候“钦差大臣”
2002年8月下旬,徐定香、仝照萍听说省工会领导到钟祥来了解工人
现状,并且已到棉纺厂、活塞厂等地走访了工人代表。其中还走访了
五状士之一的陈华忠的舅子。得到这个消息,徐定香、仝照萍和陈华
忠都感到振奋,他们决定要拜访省里来的“钦差大臣”。他们连夜组
织好了上访材料,打印成册。
他们只知道省总工会“钦差”住宿在市宾馆,但是,并不认识这些
人,就请陈华忠的舅子带路。8月28日晚上,徐定香、仝照萍及陈华
忠在其舅子的带领下来到市宾馆,打听省工会的人员没有回来,几个
人就守在花坛的台阶上,从晚上6点多钟,一直守候到深夜11点多
钟,也没有守到省总工会的领导们。几个人一商量,决定第二天一大
早再来,时间定在早晨四点钟。
8月29日早晨4点钟,四个人又来到市宾馆,又守候三个多小时,只见
一群人从宾馆一号楼下来了,并且向停靠在一边的小车走去,陈华忠
的舅子认出其中的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就是省总工会的领导,曾找他
座谈过。徐定香等人听说,异常高兴,他们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
来,只要他们坐进车里就无法见面了。于是,徐、仝兴冲冲地迎上前
去,向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说明来意,40多岁的“女钦差”热情地与
她俩寒暄,简单地浏览了材料后,吃惊地说:还有这么大的事?好,
我们把你们的事一定向省委省政府汇报。
后来,仝照萍听别人讲,省总工会的领导被荆门市政府的领导接了
去,而钟祥市交通局又于当天晚上将省总工会领导从荆门市“请”了
来,进行了热情地“招待”。是如何招待的不得而知,但是,仝照
萍、徐定香等人递上去的材料没有任何回应。又一次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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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求中央媒体帮助落空
央视台“梦想剧场”主持人毕福剑有一句口头禅,他说:开心是一
天,愁眉苦脸是一天,我们为什么不选择天天开心呢!
但是,钟祥市航运公司的职工们如何开心得起来呢?他们不可能空着
肚皮去开心!特别是职工代表,他们每一次都抱着必胜的信念,但
是,最后的结果都令他们伤心不已──没有一个领导为他们主持公
道。
他们没有气馁,他们只认准了一个公道,认准了一个事实──有宪法
保护,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后盾,因为在2000年以来,“三个
代表”的学习宣传如火如荼,“三个代表”特别强调的是:“始终代
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广播里,电视里,报纸上,到处都
是三个代表的学习与实践,从上到下的领导们都在媒体上表态。
与“三个代表”学习宣传不相适应的是:维权五状士投诉无门,处处
碰壁。他们同地方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及省政府信访办的解决问题的
途径一个一个地闭塞了,在此情况下,他们谋求新闻媒体的支持。徐
定香、仝照萍于2002年9月3日座夜班车来到了省里,通过关系找到了
北京一家重要媒体驻湖北省特约记者站的记者,寄希望于媒体帮助呼
吁与转诉。
实际上,就在清算组导演“移交”闹剧的2002年2月23日那天,就有
《荆门日报》一名姓时的记者前来做过采访,专门找职工代表进行了
座谈,当时就写成了《市航运公司集体上访事件的反思》一文,他的
文章反映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改革方案如何取得企业职工的
认同;二是企业破产后的“厂务”是否还要公开;三是企业改革中,
对破产企业的负责人是否严厉地追究责任;四是如何解决好职工的安
置和再就业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这篇文章没有被采用,没有
被采用的原因不得而知。
这一次,是徐定香、仝照萍两个妇女单枪匹马前往省城,她们带去了
钟祥特产“盘龙菜”,于9月4日早晨电话约来了北京驻湖北省特约记
者胡某,两人“奢侈地”花了50元请其喝早茶,为这50元的花费吃一
顿早茶,两人后来心痛不已,因为他们多数情况下连座公汽的一元钱
都不舍得花费。
徐、仝两人说明来意,并交上了上访材料,希望通过胡某的关系在媒
体上反映她们的诉求,或者将上访信件能够转交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手
里去。
胡某看了材料则反问:“你们为公事请得起客吗?现在请一桌客都是
十几万元。你们穷,你们请不起客。如果有记者到你们那里去采访,
马上就会被买通,你们告不赢的。”徐、仝听了胡某的解释,心里凉
了半截。胡某想了想又道:“你们先回去,我们看一看是否能暗访,
也不要跟任何人说来找过我。”徐、仝对胡某充满了信任。回到钟祥
后,她们天天盼望胡某派人下来“暗访”,但是,十天过去了,20天
过去了,没有一点音讯,徐定香忍不祝厮,就打电话找胡某,胡某回
答说:我们这段时间很忙,过一段时间会下来暗访的。可是,又过了
一段时间,徐定香又打电话询问,而对方不接她的电话了。一点消息
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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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政府躲进两个“不速之客”
徐、仝在9月4日在武汉见了胡某后,又于9月5日乘车到了荆门市中级
人民法院,她们要阻止钟祥市法院对航运公司裁决书的下达,因为只
有不下达破产裁决书,钟航公司就应该还是船民们的,就不会被瓦
解、肢解。
来到荆门市中级法院,在接待室里,得到一位老院长的接待,徐、仝
递上上访材料并讲明钟航公司破产的操作过程,老院长听后十分生
气,当即拨通了钟祥市法院的电话,询问钟航公司破产是否属实,在
用了很长时间证实了破产的情况,老院长严厉地在电话里与对方说:
钟祥市航运公司破产这么大的事,我们(荆门市法院)怎么不知道
呢?怎么没向荆门市法院报个情况呢?对方在电话里回答说:我们是
准备打电话给您们汇报的,还没来得及汇报。老院长生气地说:人家
航运公司的职工告状都告来了,一系列问题没有解决,你们裁决书不
能下,说完挂上电话。老院长的一席话,徐、仝在一边听得清清楚
楚,给她们以极大的鼓励与安慰,她们看到了希望。
实际上,半年多后她们才知道,钟祥市法院对钟航公司的“民事裁定
书”在2002年7月26日已下达,离她们9月5日到荆门市法院上访已有
40天的时间了,这份〔2001〕钟经破字第3-9号“民事裁定书”下达
半年多后,航运公司几千职工都不知晓,半年后才得到一份复印件。
得到荆门市法院一位老院长的鼓励与安慰,徐、仝的信心更足了,从
9月到12月,她们不停地奔走,不停地向有关领导倾诉她们航运公司
的故事,他们寄希望于“清官”。但是,她们没有遇到“清官”,从
钟祥市交通局到市政府,他们都在推卸责任,找交通局,交通局领导
叫他们去找市政府,找了市政府,市政府叫她们到交通局去解决,这
事他们管不了。相互推诿。
2002年10月12日一大早,她俩又踏上了前往荆门市的班车,希望向荆
门管交通的市长反映情况。到了荆门市市政府还不到八点上班时间,
仝照萍这天患上了重感冒,头重脚轻,四肢无力,徐定香将她搀扶到
市政府办公楼大厅里坐下了,病情沉重的仝照萍就靠在徐定香身上。
这时,工作人员开始上班了,各自进了办公室,徐、仝不仅不认识管
交通的副市长,而且连姓名都不知道,就向行人打听,行人回答说,
不知道哪一个是管交通的副市长。打听多人都说不知道。徐、仝两人
就坐在那里等,一直等。打扫卫生的一个中年妇女对她俩产生了怜惜
之情,告诉她们,市长是在三楼办公,他们就上了三楼,只见一间间
考究的办公室木门紧关着,门口没有标志牌。她们犹豫不定地开始敲
门,但是,各个门都敲不开。她俩只好回到大厅里坐着。
上班时间过去了,又到了下班时间,徐、仝又向下班的人员打听管交
通的副市长,下班的人都说不知道。中午吃中饭的时间,她俩也不能
吃,因为一走出戒备森严的市政府大门就无法进来了,她们早晨是侥
幸地闯了进来。更何况仝照萍感冒了,也不想吃中饭。
中午的三个多小时过去了,又到了下午2点半钟上班时间,上班人员
纳闷地看她俩一眼,又进了各自的办公室。后来,有一位中年人主动
询问她俩,她俩说明来意,中年人这才说,该鲁市长管,并告诉她俩
可以到哪一间办公室能找到鲁市长。俩人听说,忘了饥饿与病痛折
磨,对通报信息的中年人千恩万谢。打扫卫生的中年妇女告诉她俩,
这位中年人是何市长。
最后,两人到楼上终于找到鲁市长。鲁市长听了她们的情况介绍,看
了她们交的材料,询问破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徐、仝说腐败
问题很严重。当即找出事先打印的关于腐败问题的材料递上去。鲁市
长看了材料,说他会作进一步的调查。
见到了领导,说明了情况,交了材料,两人感到身心轻松,仝照萍感
到感冒也好了大半,满怀信心地下楼来。
但是,和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她俩的诉求没有得到答复,不了了之。
在先后四年时间里,以徐定香、仝照萍和杨良明等为右翼的“维权五
状士”上访吃尽千般苦,维权踏遍万重山。而一直没有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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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巴掌维权的黄永昌
“维权五状士”历时四年奔波,全部是非暴力的抗争、上访、请愿。
唯独74岁的老船工黄永昌是用巴掌讨“说法”。
黄永昌和老伴王福英是俐河口航队的老船工,跑了一辈子的船,70年
代在磷矿镇一个山坡下盖了三间平房。黄永昌六个儿子,就有五个是
钟航公司的职工,并且在破产后全部下岗,占一半的儿子媳妇及孙子
靠黄永昌夫妇800多元养老金过活。
他们第二个儿子黄长生是个哑巴,从13岁就在航运公司跑船,在船上
工作了20多年。钟航公司破产后,黄长生拿了两年的失业保险,就没
有人管了,由于是残疾人,年龄又过了40岁,打工没人要,失去了经
济来源。
黄永昌儿女又多,照顾不过来这么多下岗没饭吃的儿子媳妇。他就跑
到友邦船厂找经理周志明去,希望给哑巴儿子找一点事做,让他有一
点经济来源,但跑了多次无果,他又去找交通局新设立的航运公司
“后事办公室”,工作人员很客气地对他说:这事他们无能为力,既
无法解决黄长生的工作,也无法解决黄长生的经济补贴。
黄永昌被激怒了,他天天跑到友邦航运公司找周志明。功夫不负有心
人,2005年3月的一天,他在友邦航运公司终于找到了周志明。
黄永昌说:800多人下岗失业,无病无灾的好人(身体健全的人)你
不管了,这有残疾的人怎么办呢?
周说:你到居委会去,叫居委会帮助办低保。
黄说:居委会的人我认都不认识,谁会理我?我凭什么找人家呢?
周说:这事我管不了。
黄恼怒地说:我儿子在公司劳动了几十年,我不找你找哪个去呢!
周说:这事由居委会管,不是我管的范围了。
黄说:我儿子劳动了几十年,没有功劳有苦劳,你妈的X,你说话给
放屁一样的。
黄永昌气冲牛斗,说时迟,那时快,胳膊一抢抽了周志明一嘴巴;周
志明一掌将他推倒墙角,黄永昌半天没有爬起来,周志明逃之夭夭,
倒在墙角的黄永昌则赖在周志明的办公室不走了。在皇庄派出所的
“调解”下,友邦航运公司三个办公室各自拿了200元营养补助费交
给黄永昌老人,黄永昌回去后祝厮半个月的医院,花费三千多元,又
拿着去找周志明报销,周明志二话没说,在住院单上签了“同意报
销”。但是,仍然没有解决黄长生的工作或经济补贴。
黄永昌说:“我并不想用这种办法为我的哑巴儿子讨说法,但是,除
此之外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有哪一个部门、哪一个领导愿意帮助我们
解决问题呢?”
(插图:黄永昌老人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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