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8-12-13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鲁德成:中共对世界和平的威胁已经在眼前  自由亚洲电台 ◆简要新闻(2008-12-12)          自由亚洲电台 探索道路 ◆《零八宪章》与饥渴           (北京市)林青 ◆希望官方以文明的方式回应《零八宪章》   (海口)秦耕 ◆《零八宪章》与社会变革         (中国)浦世直 ◆声援晓波先生.践行《零八宪章》     (湖北)刘逸明 ◆暴力是申张社会正义的一个选项     (香港)张三一言 ◆贵州要求官员处理群体事件慎用警力     自由亚洲电台 ◆反对暴露和传HIV播刑事犯 开放社会研究所公共卫生项目 呐喊呼吁 ◆忍看英雄沉黑狱,共将悲愤诉同胞!──释放政治 东海老人 运动留痕 ◆温暖的颈巾──鸣谢香港市民       (合肥)沈良庆 ◆加拿大中国人权网络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前 自由亚洲电台 迫害实录 ◆《零八宪章》是高度建设性的文件    (北京市)张博树 ◆《零八宪章》发布前夕──12月8号夜晚的北京与临海 吴高兴 ◆《零八宪章》签署人士继续遭当局打压    自由亚洲电台 ◆贵州人权人士获释.公安称党就是法律    自由亚洲电台 他山之石 ◆《海角七号》里的新殖民文化与消失的文明面孔   刘宗正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鲁德成: 中共对世界和平的威胁已经在眼前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天溢由德国2008-12-13发来的报道〕曾经在 89年,因为向天安门毛泽东像泼颜料而被中共政府监禁过十年的鲁德 成在意大利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提请国际社会注意,中国共产党政府 对世界和平,人类的威胁已经在眼前。 流亡到加拿大的鲁德成先生,1989年,曾经因为向天安门上的毛泽东 像泼颜料而被中共政府监禁十年。最近他到意大利参加了一个国际学 术研讨会。在他在意大利期间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是意大利米兰的一所艺术大学举办的,每年两次的国际学术   论坛。这次规模很大,是国际性的。有幸接受他们的邀请,真的   是有点受宠若惊。” 关于他在研讨会上的演讲,他介绍说:   “我的演讲的题目是《中国已成火药库,民主就是灭火器》。大   家都看到,现在中国大陆已经成为可以说一点就着的状态,中国   如果这样下去,不但是中国人的灾难,而且是可以说是威胁到了   整个世界的安全问题。” 对此,他进一步分析说:   “你看前几年的朱成虎,这些威胁就和当年的毛泽东的那个‘我   们死三亿人,还有三亿人’其实是一样的。那么再往前推,跟列   宁的也是一脉相承。那时他们在印尼、柬埔寨,他们输出共产革   命。后来因为苏联‘8.19’以后,苏联崩溃,他们才变得重新   调整他们的战略。所以我感到很着急。” 鲁德成先生最后特别强调说:   “我们看到了现实中,有很多伪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他们却在那   里客观上帮助中共减少了他们采取进攻手段的压力。这是我很不   愿意看到的。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看到这种威胁性。”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2-13;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简要新闻(2008-12-12) 自由亚洲电台 胡锦涛就保障人权表态.但同时 中国政府继续打压《零八宪章》签名者 〔北京消息〕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日前表示,中国要切实把保障人民 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但与此同时,中国政府 继续打压《零八宪章》的签名者。 12月10号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纪念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在 北京举行相关座谈会。胡锦涛在致函中国人权研究会时表示,既要尊 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 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 平等发展的权利。 就在胡锦涛这封信公开发表的前几天,中国知名的异见作家刘晓波因 为签署呼吁政府政治改革的《零八宪章》而被警方拘押。他的家人到 星期五为止仍然没有被告之刘晓波被拘押的原因。除了刘晓波之外, 《零八宪章》的一些其他签名者也不同程度地遭到警察的传唤或者骚 扰。美国国务院星期四对此表示感到“深深的不安”,并呼吁释放刘 晓波并停止对其他异见人士的打压。 另据报道,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12号针对《零八宪章》发表声 明,敦促中国领导人以文明的方式,去考虑努力建立社会的统一和稳 定。 另外,贵州人权活动人士陈西、申有连及杜和平,被警方软禁一周 后,星期四获释回家。公安向他们表示,扣留他们的目的,是为阻止 他们在本周三国际人权日当天,举办人权活动。陈西星期五对本台表 示,他曾要求公安出示证件,公安告诉他,党就是法律。 贵州煤矿打手追砍上访村民.宰猪刀伤约十人 〔本台消息〕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水塘镇郭官村村民因不满私营郭官 煤矿12月重新启动开采工作,上周三数十人集体到镇政府上访,不料 傍晚回村途中,遭到矿方雇用的70多名身穿迷彩服以及头戴钢盔的打 手,用尖刀铁棒等凶器袭击,有大约十人被砍伤,包括老人和妇女。 据本台记者了解,事件发生一个星期后,当地政府官员目前正在郭官 村进行宣传工作,争取村民支持采矿。自从郭官煤矿从2004开始开采 以来,村民的房屋开始倾斜,有的甚至倒塌。村民和煤矿方面先后发 生过六次对峙冲突。 山西平遥王家庄村民因村委会选举问题.爆发骚乱 〔香港消息〕据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表示,中国山西省平遥 县南政乡王家庄村因村委会选举问题12号爆发骚乱。 王家庄村的村委会选举预定在13号举行,乡政府提出的村委会候选人 被许多村民反对,村民提出另外的候选人。由于被政府支持的候选人 涉嫌贿选拉票,引发很多村民不满。平遥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已经向本 台证实,支持政府候选人的一派和反对的一派之间发生打斗,已经有 五、六十人被捕。 奥运期间解禁的一些海外网站陆续被“封杀” 〔北京消息〕在奥运期间中国政府解禁的一些海外网站,从12月起陆 续被“封杀”。 据香港的《亚洲周刊》报道,香港的《明报》、《亚洲周刊》网站现 在在大陆已经不能登陆,另外同时被封杀的还有BBC中文网、VO A中文网以及YouTube的香港与台湾版。 中国境内网络媒体也遭到“关注”。除新浪,所有的门户网站都将有 栏目和编辑被整顿,理由是为了应付09年可能出现的国内经济、政治 及治安方面的危机爆发。在这次整顿中,传统媒体也未能幸免。主管 全中国“最敢言”的媒体《南方都市报》的江艺平最近遭遇“人事调 整”,也与此次整顿有关。 中国民政部:鼓励各地基层慈善组织速发展. 允许境外慈善组织设在华办事处 〔北京消息〕中国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官员表示,主 管部门正在积极调整政策,鼓励各地基层慈善组织尽快发展,并允许 境外慈善组织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国民政部在山东、广东、江苏、深圳等省 市区试点,凡是民间组织能够从事的社会服务,官方不再举办及参 与。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类的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挂靠到某 单位,民政部就可直接作为其业务主管,在登记方面大开绿灯,简化 手续。 陈水扁被当庭释放.但其出境、出海、住居受限 〔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在审理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案后决定,由于 陈水扁在侦查中都有到庭,而且身为卸任元首,应该没有逃亡的可 能,予以当庭释放,不过限制其出境、出海、住居。 陈水扁在法院裁定释放后约半小时步出法院,并发表简短讲话,感谢 各界的声援与照顾,让他在看守所中度过最辛苦也最孤独的32天。 在此之前,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12号正式向前总统陈水扁 及其亲友等14人提起公诉,涉嫌罪名包括贪污、伪造文书、违反洗钱 防制法等。 被告当中,除了陈水扁外,还包括其妻子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 黄睿靓以及吴淑珍的哥哥吴景茂等人。陈水扁成为台湾首位被控的前 总统。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陈水扁及其妻涉及诈领国务机要费约一亿 零400多万新台币;总共涉及违法金额达7.8亿元新台币。 特侦组表示:由于陈水扁曾任两任总统,涉及贪污,知法犯法,不法 所得为历来最高,且犯案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向法院请求予 以最严厉的制裁;吴淑珍利用总统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括财物, 紊乱体制,请求从重量刑。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www.rfa.org/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零八宪章》与饥渴 林青 人类之所以称为高级动物,就是他有万物之外的独特灵性,除了物质 消费外,人还需要精神消费。随着物质世界的发达,我们今天普通人 也享受到了空调、轿车、电脑、手机、席梦思等等100年前的慈禧皇 太后做梦也想不到的各种东西。西方人有的东西我们都有了,我们的 神舟七号也到了太空,我们大城市甚至比他们还漂亮,我们的工厂比 他们还多。 当然,我们的经济危机也比他们厉害。 今天,中国的物质世界不逊于任何发达国家,但是总是有一波又一波 的孩子在呼喊:祖国母亲啊,我们饥饿不堪。 我们的伦理成熟需要精神食粮,我们的社会存在需要正义,我们的生 命过程需要尊严,我们的灵魂洁净需要自由,我们的生活幸福需要美 好的秩序。 公元以来,中国人也代代延续到了2008年,多灾多难的中国2008年, 承受了无情的冰冻大雪、承受了无情的山摇地动、承受了无情的经济 衰退,我们的物质世界不断受挫,我们的精神世界必然张扬,由此, 《零八宪章》横空出世。 《零八宪章》集中表达和倾诉了签署人的两个核心精神欲望或价值追 求,一是对人类美好自由的渴望,二是对人类良好秩序的追求。 起草和签署的主流人群是思想文艺者和法律经济工作者加上众多的追 随者。 一个终生追寻人类思想文艺核心价值的人,其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对 精神自由的亲自表达和体证。 一个真诚遵守法律正义的法律人,其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对法律价值 的顽强信仰和极力张扬。 西方先贤们遗留给后人的精神自由价值和法律正义价值已经让其后裔 享受到欧美文明的美好。 东方大国的2008年,刘晓波、流沙河、刘军宁、张思之、贺卫方等人 借《零八宪章》对人类生命自由文明和法律正义秩序文明进行了条款 化梳理,表达了对涵盖这两个核心价值实现的政治文明的普世标志 ──当代宪政的诉求。 中国执政者很明白,中国人物质需求越来越高,随之精神需求也越来 越高,30年来,放弃了一定的社会管制,比如抛弃了计划经济(国家 领导控制),抛弃了意识形态的全民强制(仅仅号召党徒的党性), 但还是没有放弃权力为本,自我为大的意识,认为社会的发展和掌控 依然是少数精英和权贵作为的结果。他们意识到了经济的发展不能靠 人为去强制,所以选择了自由市场经济。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包含经 济、政治在内的社会发展的更是不能靠少数人的规划来强制而成,所 以依然抵制民主的宪政制度。 最近,我与三个朋友有不同问题的一段真实对话。 第一个朋友是在建筑工地靠推三轮车起家的亿万富豪,问我:“我怎 么努力也表现不出让人尊重的贵族气质”。我回答:“你没有形成独 立思考的人格”。他默然。 第二个朋友是靠有一个权贵亲属而爆发的亿万富豪,问我:“我怎么 就特别怕死”。我回答:“你放不下所拥有的享受”。他默然。 第三个朋友是一个有能力有学历有财力有思考的某市城建局长,问 我:“我如何调整党性与物欲享受之间的比例关系”。我回答:“你 100%的信耶稣,0%就会留给属世的享受和捆绑,你50%的信耶稣, 100%会留给属世的享受和捆绑”。 每个人除了物欲之外,都有生命意义的追问。 因此,我们的人类没有停留在原始社会,而是进化到封建社会、资本 社会、人本社会。 所以,保护人类生命的自由和秩序成为国家的创制和进步的理由。 因此,宪政文明就象数学几何、物理化学等基础科学一样,成为人类 共同遵循的一种规则。 因此,没有宪政的中国,总是有无数的包含早期封建士大夫、国民 党、共产党里的仁人志士前赴后继的呐喊民主宪政的价值,他们的身 后总有那么多人附和,是因为每个人骨子里都有对生命先天自由和社 会公平秩序的无限向往。 因此,《零八宪章》的签署者就象饥饿者诉说要吃饭一样的自然,他 们认为宪政也是国人美好生存的一种自然需求。 所以,我参与了《零八宪章》的签署,我相信我的朋友金光鸿律师之 所以签署也是与我有同感,首先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价值饥渴, 其次是自然体现出一种利他的本能,否则他不会辞去大学教授的优裕 生活来北京追寻真理,我也不会辞去自己轻闲的公职铁饭碗,走进秦 城监狱。 穿透岁月,没有邓小平的起起落落,没有共产党的左左右右,哪有对 自由市场经济的认同。 从20年如一日追寻生命自由价值的文学博士刘晓波和50年如一日追寻 法律正义价值的大律师张思之等先生,到众多的各界人士,通过共同 签署《零八宪章》,表达了国人对宪政阳光的渴望,体现了国人对当 代危机和后代幸福的责任担当,他们的此类行为,在物质世界里,在 崇信物质第一性的人群里,可能不当一提,甚至遭受犹如布鲁诺被烧 死,爱因斯坦被讥为呆傻,张志新被割喉一样的待遇。因为人类是首 先属于物质视界。 但是,人类最终要归向精神世界。死去的人成为活着的人的精神来 源,活着的人成为死去者的精神去向。 没有负数,哪来正数。没有罪恶,何来神圣。 没有十字架上的耶稣,哪有人类基督福音的传扬。 没有铁窗里的不自由,权力的不民主,哪来自由民主的宪政实施,执 政者抓捕刘晓波先生,向世界竖起了中国民间力量追寻宪政的旗帜。 (2008-12-13)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希望官方以文明的方式 回应《零八宪章》 秦耕 作为《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者之一,我必须承认,《零八宪 章》公布后所引起的反响是出乎意料的,比如官方对刘晓波先生的迅 速刑拘,比如动员各地警力对《零八宪章》签署者密集的传唤与恐 吓,比如在网络媒体上对《零八宪章》内容的屏蔽和封杀等等。这一 切在我看来,都属于反应过敏。 我曾在参加法庭诉讼活动中,经历过一次原被告双方异常激烈的辩 论,主持庭审的审判长大惊失色,紧急敲椎,喝令停止,并斥责发言 人。这时我举手说话:“尊敬的审判长,我认为双方在法庭上用语言 的互相攻击代替双方本应在街头用拳头和棍棒的互相攻击,恰恰是一 种文明的表现,这也是法治文明的应有之义。如果不让双方在法庭上 唇枪舌剑,他们就只能在街头上刀光剑影了。把可能发生在街头的暴 力,引导到法庭上来,变成一场语言之间的暴力,这就是法律的文 明。” 我个人签署《零八宪章》,本意是希望中国执政当局把自己的鸵鸟脑 袋,从用口号营造的所谓“和谐社会”的沙堆中拔出来,正视中国当 前的社会危机,尽快启动政治改革,实现和平转型,化解社会矛盾。 我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能回避,不能拖延,更不能拒绝。如 果执政当局无法认同《零八宪章》的内容,完全可以由自己掌管全国 媒体和舆论的中宣部出面,组织常年吃着纳税人俸禄的学者出来,在 中共自己的媒体上进行公开辩论,甚至可以进行公开的批判。CCT V是中共的,各省市的电视台也是中共的,《人民日报》是中共的, 各省市的地方媒体也是中共的,中共掌握着全国数以十万计的各类媒 体,也用纳税人的钱常年供养着庞大的以“媒体人”身分为掩护的宣 传人员。在这个时候,数量庞大的媒体和人数更加庞大的宣传人员, 此时应该大派用场,完全可以在《人民日报》上,在CCTV上,在 一切媒体上对《零八宪章》进行全面的、公开的批判。而这,是文明 的。 但遗憾的是,从《零八宪章》公布至今,我未看到官方用只言片语做 出回应,这只能让人们所有关注《零八宪章》的人认为官方理缺。否 则,官方为什么不利用自己掌控媒体资源的绝对优势,用自己的“社 会主义民主”、“三个代表”、“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来 批判《零八宪章》提出的19条改革主张呢?本该用笔杆子解决的问 题,非要用枪杆子来解决;本应通过公开对话、辩论、协商解决的问 题,非要在警察局里用审讯和被审讯来解决;本应通过公民投票解决 的问题,非要用野蛮的国家暴力来解决。对官方如此选择,可能做出 的唯一的解释,就是《零八宪章》提出的改革主张,使官方失去了公 开辩论的勇气。 也许官方认为通过自己手中的掌握的绝对暴力,可以解决《零八宪 章》所带来的一切问题,也可以通过绝对掌控的媒体封锁和信息屏 蔽,长期阻止《零八宪章》的传播。但时间是无情的,官方阻止不了 它的流逝,也改变不了它的方向。它会在官方的这种自信与蛮横中继 续匀速流逝,不断流逝。如果等到社会矛盾引爆危机的那个时候,也 许时间连留给官方坐下来谈的机会也没有了。 值得一说的是,《零八宪章》公布后,有个别民间左派用激烈的语言 在网络上对它进行猛烈批判,甚至有更极端的左派发帖子要求以煽动 颠覆的罪名抓捕《零八宪章》签署者。我认为这些左派人士的上述行 为,仍然没有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与官方的沉默和动用暴力对待 《宪章》签署者的粗暴相比,前者仍然是文明的表现。 我认为公民签署《零八宪章》,是一种文明的行为,希望官方也以文 明的方式对《零八宪章》做出回应。 (2008-12-12于海口) 〔原载《民主中国2008-12-12》;http://minzhuzhongguo.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零八宪章》与社会变革 浦世直 很多论者已经提到,2008年注定将是中国社会演变的分水岭,2008年 有太多事件将对未来形成长久的影响。 年初南方大雪和“5.12”四川大地震等不同寻常的自然灾害强烈的 震撼着国人政治神经中的模糊地带,迷信也罢,超验也罢,在源远流 长的民众政治文化中,大的自然灾害历来会引发变天的联想,大雪和 地震之后,各种变天的讨论在街头巷尾流传。 “3.14”西藏事件以及奥运前的新疆恐怖袭击事件,也表明中国强 力压制经年的民族问题已经开始表象化,边疆民族对于一个压制性的 国家体制的理性认同已经岌岌可危。 小小的虎照门事件的处置过程,深刻地表明了体制内部自我纠错能力 的溃散,对于那些危害到体制声誉的小事件,体制已经不能做有效地 切割,只能被局部利益牵着鼻子走,结果是“小事件”发展为“大风 波”,让中央政府与现存体制本来就极为脆弱的信誉再遭重创。 一个女孩的溺水身亡居然引发出举世瞩目的瓮安民变,一辆自行车的 纠纷居然导致杨佳杀警。前者是近年来罕见的暴力性群体事件,后者 是1949年以来仅见的个体性暴力复仇,两者的暴烈性足以说明当前的 官民对立、警民冲突已经严重到以暴易暴的程度,而官权在处理上的 蛮横、厚黑和愚蠢,带来的舆论效应是成倍放大的民间愤怒,已经把 官权送上了难以下台阶的道德被告席上。 当然执政当局在修饰形象上的努力在2008年也达到了顶峰:北京奥运 会和神七上天,就是最大的两个工程。只是这种修饰带来的荣光过于 短暂。毒奶粉的爆发以及当局知毒不报等种种丑闻很快对冲了形象过 程带来的成绩。公众对于执政集团残存的认同在流失,“谁让你不幸 生在中国”成为民众的普遍感受。一个严酷的事实是,经过这么多灾 难和威胁的催化,迎接社会变化的公众心理基础终于形成。看电视中 政客毫无自信的表演,看网上任何一个新闻背后的评论,以及和出租 车司机的随意对话中,人们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变化。顺便说一句,出 租车司机们已经不仅仅停留在说的阶段,以重庆的出租车司机罢工事 件开始,各地的出租车司机们已经以更加激烈的方式在争取自己的权 利,推动着社会变化。 当然,最大的变数还是正在深化的经济危机。这场经济危机是由这些 年经济改革开倒车加上宏观经济政策失误共同造就的。而美国的金融 风暴则使得危机雪上加霜。这场经济危机意味着中共“发展是硬道 理”的道理不再硬,经济增长带来社会稳定的模式无法持续,政治被 逼到了大变局的前夜。 这种求变的心理动能在不断积聚的时候,一个紧迫的问题自然被引申 出来:向何处去、往哪里变?或者说,人们向往的替代性的政治愿景 是什么?这是2008年大灾难大事件牵带出来的一个大追问,整个社会 都在等待答案。哪一个答案最终能胜出?在历史变革的十字路口,这 的确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不同的观念和利益群体对于这个问题会有截然不同的解答。迄今为 止,中共执政集团提供的答案就是老答案──重复口号,重复老的说 法。比如,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 科学发展观等等。基本来说,这种老调重弹非但没有回答社会的逼 问,而是增加了社会的焦虑,鼓励了公众的麻木,一个掌握着最多资 源、掌握庞大行政机器的政治组织以鸵鸟埋头的姿态,放弃了政治现 代化的历史责任,继续在所谓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八卦阵里转悠。 当然,从功能和结构的角度来分析,当今的执政集团已经被利益结构 和权力结构锁定,已不具备承担政治现代化的功能了。事实上,在政 治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共是最大的麻烦制造者和阻碍者,当下社会的 许多乱象都可以从其结构中找到原因。所谓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 治图景,不但是套在这个社会的诅咒,也是套在中共自身头上的一种 诅咒,使得中共失去了对社会演变的敏感,喜欢在火山口摆庆功宴。 最近中共自己吹拉弹唱的所谓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就是一个例子。在 社会动荡,经济危机背景下,这种庆祝就显得有点不伦不类,甚至有 可能演变成葬礼的开端了。俗语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那也意 味着大变化本来要开始了。 当然,换个角度来看,中共主导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30年,一个威 权政体自我修复和完善的能力似乎已经到顶,所谓的政治改革本来就 是中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个自由社会所期待的愿景本来就不是一 个极权主义政党所能描绘和提供的。 那么除了执政集团倡导着衰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愿景,其他的社会 群体都提出了哪些政治愿景呢?就个人目力所及,目前比较有代表性 的关于中国未来的政治愿景有几种,毛泽东派、传统派、民主社会主 义、以及自由民主派。由于当局对这些竞争性的政治愿景,基本采取 挤压或者封杀的方式,因此这些政治愿景的社会化程度都不高,只是 在特定的阶层和群体中有市场。而这些愿景本身,也缺乏细致的讨论 和描绘,因此即使是认同的群体,也缺乏一种共享的感受,也因此缺 乏推动其逐步扩展的动力。 毛派的回潮虽然类似于一个冷幽默,但是也的确有其必然性。在中共 的禁令和谎言教育下,历史真相一直被屏蔽,毛时代的荒诞和罪恶逐 步被模糊,以致很多弱势群体和边缘学者,重新被毛时代那些被包装 出来的那些浪漫主义场景所吸引,沉迷于毛时代的所谓平等幻象,认 为那是一个社会贫富差距微弱、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的国度。而从表面 来看,毛派毕竟是党国的正统道统,执政当局对他们的打压也就一直 不那么正大光明,毛派的活动空间一直比较充分──2008年在重庆医 科大学居然塑起了37米高的毛泽东像,毛时代所代表的历史幻象在新 的社会情境中得到了很多情绪化的认同。当然毛派这种政治愿景毕竟 对于大多数社会精英来说,是经验和知识上无法接受的,但是没有一 个宪政结构的制度安排,社会精英就无法以制度性的通道来影响政治 进程。如果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冲突蔓延,毛主义作为一种底层整合 的方式,可能重新构成中国社会发展的威胁。陈胜、吴广式的社会变 革模式,就可能取代渐进的制度变迁模式,从而重新把中国社会抛入 深渊。 传统派在执政集团的默许和鼓励下,这些年开始在各种话语体系中甚 嚣尘上。他们希望弘扬传统文化,鼓吹儒教政治秩序,希望在儒家的 上下级别秩序下,来保障中国社会的安定团结,以化解革命,化解社 会变动期的失序问题。不过在开放社会的冲击下,传统派尤其是儒家 不可能仅仅保守原有的文化资源就能进行有效转化,因此如果拒绝普 世价值体系中那些基本的元素,传统派所能提供的未来愿景就残缺不 全。现在一些以儒家面目自居的学者已经沦为权力的附庸,总体上使 得传统派在传播他们对于未来的愿景的时候,缺乏底气,缺乏独立 性。 社会民主主义基本上是部分党开派别的尝试。他们希望维系中共统治 地位,同时更新意识形态,引进类似部分欧洲国家的社会民主民主主 义,引进有限的政治竞争,进行变革图存的一种主张。当然,这种社 会图景由于并不为执政集团主流所认同,也只有在体制的少数群体中 有市场。值得留意的是,执政集团口号喊得比较响的是:党内民主, 也是具有欺骗性的一种政治幻象。他们同样希望在不改变中共统治地 位的基础上,引进党内政治竞争,增加内部凝聚力,这种主张也在一 定程度上安慰了那些认知上不愿意告别中共,但是又不乏民主诉求的 力量。 那么如果说以1998年自由主义重新浮出水面为标志,这些年自由派知 识分子在干什么呢?简单的说,自由派知识分子在传播观念,厘清迷 误,争取话语权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使得从浮出水面到如今成为 某种程度的主流话语、学界领袖、公共知识分子、媒体人、以及无数 的互联网网民都以公民权利、私有产权等话语体系声张着他们对于约 束政府、拓展自由的努力。而从2003年以来,以一个个的维权案例为 聚集点,自由派知识分子成功地通过维权行动获得和社会大众的对 接,并且通过一个个案例的成功积累着道义机缘,积累着社会运动中 的实践性知识。不过,也许由于受到哈维尔等倡导的说“非政治的政 治”的影响,对于未来的政治架构和公共政策,自由派知识分子一直 缺乏比较整全性的表述。对于未来社会的政治愿景,除了自由、民主 等基本共识的各自阐述外,自由派缺乏协调,来共同推动一个适合中 国本地化语境的政治愿景,也谈不上对于这种政治愿景的推广和公信 力的强化。而89年以后的海外民运群体,由于远离中国的具体情境, 对于中国问题缺乏一个细腻的把握,同时由于中共成功的妖魔化,使 得海外群体在国内公众中公信力不高,因此他们提出的政治愿景很难 对国内公众进行有效的输入。 《零八宪章》的颁布,标志着中国自由派开始直面政治,立足于国内 的自由派主流知识分子开始对于政治领域进行直率的发言,阐述他们 对政治制度架构的主张,开始以共同宣言的方式为一个共和民主宪政 为基本制度框架的政治制度背书。这是一个重大事件,也应该是是中 国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在观念传播和维权领域积聚了十 多年之功之后,通过《宪章》层面的群体性努力,必将聚合这些年分 散但是日益活跃的民意场,并逐步凸显和推广这种自由主义的政治愿 景,在某种意义上,这将是未来数年社会变革的基本路线图。 〔原载《民主中国》2008-12-12;http://minzhuzhongguo.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声援晓波先生.践行《零八宪章》 刘逸明 2008年即将走完,奥运在中国的召开以及四川大地震的爆发等等重大 历史性事件给这一年抹上了不平凡的色彩。奥运曾承载着无数海内外 人士对中国启动政治改革和改善人权的期盼。但奥运过后,所有的这 一切都化为了泡影。要改善中国的政治环境和人权状况,注定需要民 众的自觉推动,指望统治者主动放松对民权的压制无异于与虎谋皮。 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宣言》发布60周年的纪念日,也被称为“国际 人权日”。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海内外媒体均对此进行了宣传,在中 国的官方媒体上,有关人权方面的报道也占据了很大的篇幅。然而, 中国的媒体素来不改其作为统治者喉舌的面目,它们一面将中国的人 权状况描绘得天花乱坠,一面却对官权践踏民权的事件视而不见。 中国民间社会对《世界人权宣言》给予了极大的重视,早在11月15 日,维权网就发布了“关于开展《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民间纪念活 动的倡议书”,倡议全国各地的民间团体与社区开展各种活动,普及 人权理念、推动人权在中国得到切实保护。贵州维权人士积极响应该 倡议,无惧当局阻挠和压制,积极开展举行人权研讨会等各项人权活 动,而其他体制内外的自由知识分子也在悄悄地酝酿具有历史性意义 的活动。 就在国际人权日的前两天,中国著名宪政学家张祖桦先生以及著名异 议作家刘晓波先生均与外界失去联系。张祖桦先生在被长时间传唤盘 问后获释,而刘晓波先生则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 事拘留。刘晓波先生的被捕令世界震惊,《维权网》在首发了他和张 祖桦先生失踪的消息之后,国际各大媒体都进行了后续跟踪报道。 北京警方之所以选择在国际人权日前夕抓捕刘晓波先生,目的是为了 阻拦他参与签名的旨在推动中国政治改革和人权改善的《零八宪章》 在国际人权日发布。因此,各大独立网络媒体只得将这份历史性的文 件提前公之于众。12月9日下午,《零八宪章》已经挂在了很多网络 媒体的显著位置,很快,该文件就在网络上遍地开花,不论是海外的 独立论坛还是国内的官方论坛,你都能很容易找到这份文件,几天之 内,签名表示支持的人数就达到一千多人。 和之前很多签名活动不同的是,不但《零八宪章》的签署人数众多, 而且几乎包括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不仅仅有刘晓波先生这样的知 名异见人士和茅于轼这样的知名经济学家,还有很大一部分之前不知 名的草根民众。该文件重申了自由、人权、共和、民主、宪政的基本 理念,提出了修改宪法、分权制衡、立法民主、司法独立等政治主 张。其范围之全面、行文之理性、意义之深远远非之前的签名文件所 能比拟。有评论人士将《零八宪章》视为中国大地上的一声春雷,并 坚信该文件的地位绝不亚于当年捷克的《七七宪章》、英国《大宪 章》、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 北京警方选择在国际人权日的前夕抓捕异见人士,显示出了其不顾及 中国国际形象而悍然执法犯法的无耻嘴脸。滥用警力限制公民的人生 自由绝不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所能允许的行为,也是明显与国际人权 准则背道而驰的。对刘晓波先生这样一个手无寸铁的异见人士的抓捕 让人看到了北京当局色厉内荏的本质和公然挑战世界文明准则的猖 狂。 刘晓波先生被捕以后,国际人权组织纷纷对此次拘捕事件表示抗议。 人权观察中国分部指出,值此世界人权宣言问世60周年之际,中国政 府用自己的行动证实,其人权政策不过是空洞的言辞而已。在世界范 围内致力于保障言论和新闻自由的记者无国界组织报道了其它《零八 宪章》签名人被审讯并受到威胁的案例,记者无国界组织将此次事件 称之为“令人震惊的事件”。 温和地推进中国走向宪政民主的道路是绝大多数民主人士的一贯主 张,毫无疑问,《零八宪章》也是不折不扣地遵循这种精神而横空出 世的。它不是暴力革命的行动纲领,而是对执政当局的善意劝说和对 民众的理性呼吁,与“颠覆国家政权”毫不沾边,即使能在不久的将 来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也不至于威胁中共当局的统治,至 多是促使中国提前政治转型而已。暴力革命不仅仅是执政当局所忌讳 的,也是众多民主人士所极力反对的。中国要实现民主,非暴力是必 由之路。但是,倘若执政当局在面对民众的不同意见和温和行动时使 用暴力,中国社会陷入以暴易暴的漩涡就难以避免。 刘晓波先生的被捕既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也在很多人的意料之 中。因为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冲击之下,中国经济的大滑坡令中共当 局产生了空前的政治恐惧,在他们看来,似乎还可以证明其执政合法 性和成就的唯一救命稻草已经接近灰飞烟灭。一旦很多民众的生活每 况愈下,社会危机就极有可能全面大规模爆发,最后威胁到其统治地 位。从近段时间的各种维权事件来看,中国社会已经接近危机爆发的 临界点。中共执政当局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知识分子和普通民众抱成一 团,所以,要在经济大滑坡之后和“6.4”20周年之前提前收网,对 异见人士实施抓捕。 早在1989年的学生运动期间,刘晓波先生就是著名的异见人士,他在 “6.4”大屠杀后被捕,获释以后继续发表批评执政当局的文章并从 事民运活动,他因此而几度失去自由。刘晓波先生用他这些年的行动 证实了一个中国知识分子的良知和勇气,和已经逝世的刘宾雁先生一 样,刘晓波先生也是当之无愧的“中国良心”。刘晓波先生的被捕为 《零八宪章》做了一个生动的注脚,让外界认识到中国社会政治环境 的依然不尽人意,彻底摧毁了中国官方媒体对中国人权状况涂脂抹粉 的谎言。 抓了刘晓波先生并不能吓倒其他有良知和勇气的人们,反而会让他们 更加执着于对中国民主进程的推动。民主和自由是不可逆转的世界潮 流,不管前面的风有多大、雨有多狂,正如《零八宪章》中所言,只 要“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 论身分、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 伟大变革”,就能“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 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转载自《民主中国》2008-12-11。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暴力是申张社会正义的一个选项 张三一言 一、中国现实命定暴力是申张社会正义的一个选项 徐贲在《“密友资本主义”背景下的社会冲突:当今中国的贫困和暴 力》一文中这样说:“真正的正义只能产生于公共政治,因为正义是 一种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裁决。个人的暴力行为毕竟不能主导一个 社会的公共政治。在民主社会中,只有法律才能申张正义,也才具有 正义权威。”我有条件地认同这一陈述,因为他设的两个限定:一是 “个人的暴力行为毕竟不能主导一个社会的公共政治”,限定于“不 能主导”这个要点,并没有对个人暴力作太多的否定。不能主导并不 等于不能推动或促进。二是限定在“民主社会中”,并不包括专制社 会特别是极权社会。 现在我想讨论的问题是:民众个人或集体的暴力在专制社会中有甚么 作用。 一些自称是自由主义者之所以反对民间暴力,是因为他们认为中国有 一条和平之路可走。他们认为可以用对统治者说服的办法去纠正社会 不公正。让每一个人都有权说出自己的话,因为每一个人都可以用这 一权利,所以都可以通过上访申诉冤屈,共产党政府就可能会采取行 动纠正错误;所以,不正义的现象最终是可以消灭的。无疑,这个理 想很完美很善良,但是,它并不是事实。从现实出发,我问一下这些 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的反民众暴力者:现在中国的民众有“说出自己的 话”的权利吗?除了党的喉舌外民众的传媒在哪里?杨佳的说法能在 党独占的喉舌说出来吗?请问上访,包括书记市长大接访解决了多少 问题?这些自称是自由主义者把共产党的极权社会置换为欧美的现代 自由民主社会。若是出于昧于事实尚情有可原,若明知而误导则是恶 毒。 为甚么共产党总是要堵死民众和平说话伸诉的冤屈的途径呢? 因为人们自由讲道理、说真话就必然会发展到(事实是已经如此)质 疑共产党权力合法性和要求还权于民的问题;民众的委曲则最终大多 会追究到权力作恶方面去。然而这些事关权力是绝对不可触及的头顶 大事(从“稳定压倒一切”,即稳住共产党统治权力压倒一切可 见)。想通过说话让共产党放权,是中国人所做的最愚蠢的事之一。 这是从人性关于利益的角度说的;我们再从道德方面看看。理智应该 是一种道德力量,即是说,当一个有理智的人讲道理时,他会尊重和 关心对方的意见和利益。组成共产党核心的0.4%(约150万)占有了 70%的财富共产党高官(资料来自《中国青年报》)会用一点仁心去 听70~80%工农中产阶级和民间中小资本家(包括其中的维权民众) 讲的社会不公正、不平等的道理吗?他们会听了民众讲道理后就把霸 占到手的财富独归还给民众吗?独揽政权的共产党政治局会用一点仁 心去听取民运人士、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宗教人士的诉求吗?可见 从道德上说,也是不能跟共产党讲道理的。还有,共产党用宣传的 “道德”和“道理”谎言歪理能容得下讲道理、说真话吗?刘晓波、 张祖桦等人的《零八宪章》是说道理、是讲真话了罢,可以在大陆说 吗?共产党有听的雅量(他们用抓捕代替聆听)?共产党从来就不具 备这样的道德勇气! 反民众暴力者最乐于说理智长于道理性。他们认为共产党也是人,他 们都有人类的共性:都是讲道理的。共产党不但胜任于运用理智,更 能根据理性来施政。我也乐见理智理性通行无阻,更乐见共产党理性 执政。 问题出在共产党对有利于其维护权力的就讲道理,对他们力不能控制 的实力就勉强容人讲道理;但是,对不认同他们、反对他们的、不利 于其统治的就不讲道理,特别是对在他们严控下并受到他们“服务” 的“主人”,就只能“主人”听“仆人”讲理,绝不可相反;更不准 你“主人”讲理。现在问题是众所公认社会严重极端不公正;而这不 公平不公正是由共产党专制政权本质造成的。一方面共产党自己完全 没有改变造成社会不公正根源的意愿,另一方面则全力阻挡和打压来 自民间纠正社会不公正的力量。你和共产党讲共产党政权造成不公 正,要改变共产党权力为人民权力,他们会和你讲道理吗?从他们对 言论的封锁打压、对民主诉求的镇压、对维权的堵截等等“施政”看 来他们是不理智也不理性的。 中国社会之不能讲道理,是因为共产党制造了不公平社会,此等社会 破坏了理性;因为共产党严重分裂了社会,在分裂的社会理性起不了 作用。 你要讲公平的道理,你要讲正义的道理,共产党根本就不听你的,也 不给你任何讲道理的机会;中国民众只好放弃讲道理,选择讲“暴 理”了。可以说,中国现实命定暴力是申张社会正义的一个选项,甚 至可以说是一个必要选项。 面对这种铁血现实,要民众走和平非暴力之路讨回正义?佩服这些人 的胆子和面子。 二、暴力在专制社会中的作用给   定暴力是中国社申张正义的必要选项 现在可以回答民众的暴力在专制社会中有的作用的问题了。连带给出 专制统治者能否理性地实行政治改良。 因为牺牲和代价太大,结果也较难掌握,所以,民间暴力反抗只宜在 无可选择下才使用。但是,反抗不平等、不公正是人类与动物的本质 区别,暴力反抗显示了反抗者不是奴隶、不是任人摆布的物品。使用 暴力是专制社会中人权的基本部分,不可剥夺,是众多反抗中的选项 中重要的一项。 在专制社会民众暴力的第一个作用是推翻专制制度、政权,建立民主 社会。这理论可成立,历史和事实也已经给了证明。第二个作用是给 专制统治者以压力,逼迫其向民主过度。 有民众有压力就有共产党的反压力。民间压力足够强大,共产党反应 一是加强反压力以消除压力,一是以让步缓和压力。过去孙志刚事件 引发的社会压力导致共产党让步、最近瓮安“换官”是后一种情况的 例证。从这个角度看,只要有足够压力,在妥协得益大于对抗、甚至 在妥协中生存和对抗中灭亡的选择境况下,共产党是可能理性的,是 可能改良的──绝不可少的先决条件是民间压力。民间压力由民间各 民运派别及其民众支持者统合而成。各派别中,共产党最害怕的是革 命派尤其是暴力革命派,他们给共产党压力最大。革命派尤其是暴力 革命派在专制社会中的作用之一是迫使专制权力集中对付激烈派别而 放松对温和派及中派的打压,甚至拉拢他们;同时也不得不以局部的 不伤大雅的政治改革作为代价。就是说,在专制权力不断打击激烈派 和激烈派不断奋起抗争的反覆较量过程中,民众反抗专制的暴力起了 两个重大作用:推翻专制政权和制度;逼迫专制政权让社──这都是 申张社会正义的表现。 或者我们可以这样形象地描述。你现在要共产党搞民主,是与虎谋 皮,可能性近于零。但是,如果你具备了上述两条件,假以时日,就 有可能制造出共产党老虎必须在拔一条毛与割一块皮之间作选择,共 产党只能理性地拔一毛;那你就走了成功的一步。经过反覆多次后, 你再来一个共产党必须在砍虎头与割虎皮之间选择,这时共产党无法 不“予你谋皮”了,多少给回你应有的正义了;继续下去,终有一天 共产党向民主过度就水到渠成了。这就是和平演变或曰改良(有人指 责我是暴力鼓吹者,事实是:我是一个最彻底的头号改良鼓吹者)。 从另一角度看这幅图像是这样的:革命者,包括暴力革命者作出了牺 牲去搭建民主舞台;然后由民间主张改良的派别和共产党上台表演交 权戏;这时革命者消遁了。现在是共产党伪装的民主派、仇视民众的 贵族精英全力拆舞台──就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 我们可以这样小结,暴力在专制社会其中一方面的作用:一是当权者 不得不持继放松民运中的右翼和中翼,让他们不断发展壮大。二是专 制者不得不持继做出局部的政治改革,改革成果会累增,为过度到民 主制度累积条件。社会正义会在这个个作用中体现出来。最近的瓮安 暴动结果的换官可见暴力作用的一斑;我相信杨佳事件会产生更深广 的影响。这里已经给出暴力在专制社会中能产生正义,或者暴力在专 制社会中能否纠正不公正现象的答案了。请问,有甚么理由不认定暴 力是申张社会正义的一个选项? 基于这一认识,我认为中国最优的民主之路就是发展壮大民间力量。 这民间力量包括纯体制内改良到体制外暴力革命。我多次说过,我不 反对任何改良,反对的是改良派的反革命;我不反对革命,反对的是 革命派的反改良;我不反对理性,但反对用理性旗号维谁专制权力和 剥夺民众权利。我认为所有派别都有其它派别不能代替的功能;各派 的运作会合成对专制统治的总压力。 中国民主进程的一条最佳路线图像大概是这样的。中国民间所有派别 各自运作和通力合作,最低限度不互相踩台,营造出强大民间力量, 且不断制造非常规的、法律边缘(甚至法外)的事件,并让这些非常 事件常态化,变成合法的。事件的量累积得足够了就会导出政治制度 质的演变。 这条最佳路线图像有两条必要条件。 其一,必须立足于民间力量壮大,一切期待共产党自愿自觉政治改 革、党内民主、恩赐全民民主的思想有百害而无一利。 其二,尊重和维护民间各派力量。各民间派别申张正义的对象都是当 朝统治者,不应该对把矛头指向民间不同派别。现今最能危害民间力 量的是一些共产党伪装的民主派、仇视民众的贵族精英的民主理论和 舆论,他们不断制造各派矛盾和挑起仇斗。这一批人在高智晟、郭飞 雄、胡佳被共产党抓捕后的落井下石和今天正在如火如荼反杨佳中噪 音中显露无遗。《零八宪章》一出共产党就对刘晓波、张祖桦迫害; 马上就有打着自由知识分子招牌的御用文人对《宪章》和刘晓波、张 祖桦鸡蛋里挑骨头,甘蔗干找叉,想掀起“质疑”、“求真”风,意 图重演对高智晟、郭飞熊、胡佳等人落井下石戏,以抹黑《零八宪 章》发起人及其运动。所以对这些反民间话语的评判是极其必要的。 暴力反抗是中国社会传统,或者说暴力反抗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组成部 分。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暴力基因比非中国人多,而是中国传统社会 在法律上和政治上堵死了民众走非暴力之路,“官迫民反”遂成传 统。在长期统治者高压下,中国人亦形成了忍辱偷生、好死不如赖 活、宁为瓦全不为玉碎等非暴力(去暴力)传统。胜于秦暴的共产党 高压至今只有上访潮、跪着“造反”典例,还没有爆发陈胜、吴广暴 动造反,可证明中国人去暴力传统比暴力传统强多了。在中国只要共 产党给民众申冤机会和一条非暴力的可行途径,类瓮安杨佳暴力就不 会出现。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你用暴力去对付类瓮安杨佳暴力,民间暴力必 定有增无减,越反暴力就越多。如果先反掉对付类瓮安杨佳的统治暴 力,就能从根本上消除暴力。可见,现今反民间暴力的效果必定是促 进和增进暴力。所以,我说现今的反民间暴力者都是暴力鼓吹者和暴 力制造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贵州要求官员处理群体事件慎用警力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2008-12-12采访报道〕贵州省县、市、区政 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日前在省会贵阳集中学习如何预防处置群体性抗 议事件,并提出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 中国官方《新华网》星期四报道,与会的贵州政法干部分析了当前群 体性事件的特征及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 件的六大原则,其中包括: 1、预防为主; 2、分级负责; 3、依法按政策解决民众反映的问题; 4、教育输导,防止激化; 5、慎用警力、以及 6、及时果断处置等。 报道援引贵州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的话说,近年来,由 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 出问题。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是各级党政干部、政 法干部面对的重大课题,是对共产党执政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 力的严峻考验。海外互联网中文媒体《中国事务》的主编伍凡表示, 这显示中国当局认识到,动用警力处理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不能解 决问题的:   “最近这几年,中国老百姓起来反抗的力量越来越强,次数越来   越多。一年有群体性的反抗超过十万次,每一天都有300次以   上,平均起来各个省有十次。用警力、用暴力来镇压老百姓,面   对这么大的一个局面他已经无能为力了。二是他也受到了强烈的   反抗。如果再用这个办法,如果不做一个调整,还是一味地用警   察、用武警、用军队来镇压,老百姓可能会走上反面,老百姓很   快会推翻你这个政权。所以,这不是共产党想改善,而是逼得   他。你不变,你就遭到更大的反抗,现在每天都在反抗。” 报道还说,贵州省公安厅长崔亚东提出,政法干部必须提高对预防和 处置群体性事件关健性、重要性的认识,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 性事件提高到检验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来认识。旅美中国社会 学者刘晓竹认为,不从体制和法制上改革,中国当局处理群体性民众 抗争事件还会继续出现问题:   “老百姓维权抗争靠武力打压是压不住的。贵州有瓮安的教训,   所以他清楚这一点。国内现在的情况非常严峻。一方面是经济危   机,再加上社会和政治危机,老百姓普遍憋了一口气。而且老百   姓对改革政治体制的呼声是此起彼伏,从知识界到访民、到农   民、到工人,汇成了一种潮流。现在中共基本上还是两个策略,   一个是武力镇压,另外一个是疏导。武力镇压不会放弃,疏导要   加强这方面的能力。但是怎么疏导?我觉得没有办法,因为中国   社会没有法制,贪官污吏都站在位置上,为职位利益而活,不想   到老百姓的死活,也不想到国家的利益,也不顾大局。他没有一   个法制做为基础,武力肯定会滥用,而且还会进一步激化矛   盾。” 报道披露,近些年来,中国警察与民众之间发生的冲突日趋频繁。据 2006年的统计数据,中国的“群体事件”有八万多起,今年6月底发 生在贵州瓮安的群体事件就是比较严重的一例。当时上万民众走上街 头攻击共产党党委、政府和公安局办公处。骚乱事件的照片很快就在 互联网上传播。中国官方媒体以一贯的“少数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 闹事”、“向党和政府挑衅”等来词汇描述这一事件。尽管如此,瓮 安原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和政委都被撤职,后来连州委书记也 被免职。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2-12;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反对暴露和传播HIV刑事犯罪化 的十个理由 开放社会研究所公共卫生项目 近年来,在非洲的部分地区、亚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一些 国家创制了罪化HIV暴露和传播的特别法律。同时,特别是在欧洲 和北美,存在刑事法律被广泛用于控诉传播HIV或者将他人暴露于 HIV感染的人们。 推进HIV暴露和传播刑事犯罪化的动力通常是来自大家对这个正在 许多国家快速传播的HIV做出的反应,以及大家对现有的HIV预 防工作感到很失败。这些考虑是正当的。近来,尤其在非洲,针对越 来越多的妇女因为性暴力或者性伙伴不告知他们的HIV状况而感染 HIV的现象,一些组织开始倡导刑事犯罪化。 当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被解决的时候,通过对HIV暴露和传播刑事犯 罪化的问题做了一个进一步的分析,得出结论,HIV暴露和传播的 刑事犯罪化不能预防新的感染或者减少妇女对HIV的易感性。事实 上,HIV暴露和传播刑事犯罪化不仅不能帮助她们,反而伤害了她 们,并且对公共卫生和人权都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这个文件提供了为什么HIV暴露和传播刑事犯罪化是一个不公正的 和无效的公共政策的十个原因。其中一些个体故意或者报复性的传播 HIV、意图伤害他人的情况显然是例外。在这些少见的案例中,现 有的刑法能够而且应该被应用解决问题。此外,政府应该有效的管理 起诉那些性暴力的案件,来确保婚内强奸的犯罪化。 但是,对于那些艾滋病人或者艾滋病携带者没有特定的故意伤害别人 的情况下,国家不应当把HIV暴露和传播刑事犯罪化。相反,她们 应该采取积极的步骤,来增加明显的有效的HIV预防和治疗努力, 减少妇女对于HIV的易感性。 一、什么时候HIV传播刑事犯罪化才是公正的? 只有当行为人故意或者报复性的意图伤害他人、故意传播HIV病毒 的时候,HIV传播刑事犯罪化才是公正的。在这些罕见的案例中, 现存的《刑法》能够并且应该被运用,而不需要通过专门的艾滋病法 律。 政策者最常提出的HIV暴露或者传播刑事犯罪化的理由是那些传播 HIV或者因暴露而置他人于感染HIV的风险之下的人应该被惩 罚,因为她们的行为是“违背道德的”或者“有害的”。 但是,大部分传播HIV的人不知道他们已经被感染或者不知道他们 在传播HIV病毒,或者因为担心公开他们的HIV状况可能造成暴 力、歧视、被家庭和朋友抛弃、以及其它基于HIV状况带来的虐 待。这些担心虽然经常都是有根据的,但是却无法赋予他们道德上的 采取步骤保护他人不受感染的豁免权。但是,起诉这些因为恐惧和担 心而进行危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人,既不能阻止他们的行为,也不能达 到公正。 诚然,有些行为人故意实施报复性行为打算伤害他人并且达成了这一 目的。在这些案例中,应该应用刑法来解决问题。这种诉讼的限制是 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NAIDS)和联合国发展项目(UND P)政策摘要中的“HIV传播刑事犯罪化”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 但是,即便在这些案件中,创制特别的HIV法律来进行惩罚是没有 保证的,因为现存的《刑法》已经足够惩罚那些故意传播HIV给他 人的行为了。例如,故意伤害罪可以被运用于HIV传播之上。 尽管利用《刑法》来对事实上的报复性故意传播HIV的行为进行诉 讼是适当的,我们也必须很谨慎的运用它,不要过于广泛的滥用它。 在绝大多数的案件中,对HIV传播和暴露适用《刑法》造成的危害 要比益处多。例如,在以下情况下,处理HIV传播和暴露的案件时 候,《刑法》无法被公正的运用: 1、没有明显的危险的HIV传播或者暴露; 2、行为人不知道他的HIV状况; 3、行为人不懂得HIV的传播途径; 4、行为人已经告知了处于危险的一方他或者她自己的HIV状况   (或者有理由相信对方知道他或者她的HIV状况); 5、行为人因为担心遭受暴力或者其他的严重的消极影响不敢告知对   方自己的HIV状况; 6、行为人采取了减少风险的措施(比如实施安全性行为,使用安全   套或者其他安全措施); 7、行为人与对方事前达成互相承担风险的协议。 (在2006年的《政治宣言》中,国家和地区政府的领导人以及代表承 诺增强努力制定、强化和执行……立法……以及其他措施来消除所有 形式的歧视,确保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携带者以及脆弱人群享有完整的 人权和基本的自由……并且制定策略抗击侮辱和与疫情相关的排斥行 为。〔第29段〕) 在行为人“疏忽大意”或者“冲动”但是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的案例 中,扩大适用《刑法》是一个坏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把法律适用于 大量的案件之中,一方面事实难以认定,另一方面还可能造成许多想 象不到的消极影响。这些消极影响都在本文的第二个到第十个理由中 得到了论证。 国家应该用赋予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携带者寻求HIV检测、公开他们 的HIV状况和在没有侮辱和歧视的情况下实施安全性行为的权利, 来取代适用刑法于报复性、故意传播HIV并且造成传播事实的案 件。这些授权包括通过制定和实施反歧视法律以及促进社会运动来消 除歧视等方式来保护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携带者。当整个社会的歧视和 污名化不严重的时候,人们就更愿意进行HIV检测,来阻止正在发 展的HIV传播。 对HIV传播和暴露进行刑事犯罪化处罚打击了这些重要的公共政策 目标。它营造了一个充满恐惧和报复的环境,而不是营造一个“支持 安全性行为和自愿公开HIV状况的社会和法律环境”这样一个环 境,它是政府通过签署《艾滋病政治宣言(2006)》所承诺在他们国 内为应对HIV创造的。 二、对HIV传播和暴露的刑事犯罪化不能减少HIV的传播 有时候,政策制定者争论说,把HIV传播和暴露刑事犯罪化能够减 少HIV的传播,首先能够使一些犯罪人员不能传播HIV或者改造 他们,其次,威慑其他人,使他们不敢传播HIV。 事实上,对有HIV传播风险的行为进行刑事犯罪化规定没有被证明 能够阻止、改变或者制止犯罪人员传播HIV的行为。 ◆限制──为了延缓HIV疫情的传播,许多人不得不禁止做爱,禁  止共用注射器,或者进行其他的“高危行为”,这些没有任何专门  的艾滋病刑事法律可以阻止。事实上,囚禁一个HIV感染者甚至  不能阻止那个人传播HIV。HIV风险行为在全世界的监狱都是  很普遍的,而大部分的监狱体系继续抵制引进被证实有效的预防措  施,比如提供秘密的安全套获得方式,无菌注射设备和采取措施降  低普遍发生的强奸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 ◆改变──没有什么证据显示对实施传播或者有风险传播HIV的行  为进行刑事处罚可以使一个人改变以至可以避免他们在将来实施有  传播风险的行为。大部分HIV传播的案件是和性活动和药物使用  有关──这些都是人类复杂的和非常难以通过刑事处罚这种钝器改  变的行为。个体行为改变更可能来源于咨询和支持等干预措施,以  及其他的表明关于进行增加HIV传播风险的活动的深层原因的措  施。 ◆威慑力──刑事制裁不可能制止传播HIV的行为,理由如下:  ◇在艾滋病毒传播风险最高的时间(被感染后一个月),大部分人   不知道他们的HIV状况,使得刑事犯罪化没有任何预防作用。  ◇大部分人被检测出艾滋病毒抗体呈阳性以后,大体上都会减少传   播艾滋病毒的行为,特别是如果他们接受高质量的自愿咨询和测   试的话。  ◇没有科学数据支持刑事处罚或此种制裁会促使HIV感染者向性   伴侣公开其感染情况,或者制止其风险性的传播行为。 ┌────────────────────────────┐ │ 没有证据表明HIV传播专门法律能够对HIV的传播造成 │ │ 任何明显的影响和阻止疫情的传播,因此,我们应该赋予有 │ │ 证据证明有效的HIV全面干预和预防的政策以优先权,让 │ │ 它们更广泛的被应用,来抗击HIV/AIDS。──摘自  │ │ 2007年11月30日在菲律宾的马尼拉召开第一届全国HIV/  │ │ AIDS各国首脑会议)                │ └────────────────────────────┘ 三、对HIV风险行为采取刑事法律处罚,实际上会   破坏HIV预防工作的努力成果,包括阻断人们   寻求HIV检测。 对HIV传播采取刑事法律规范会阻碍人们得到检测以及发现他们的 HIV状况,因为缺乏对自己的情况的了解会成为刑事法律诉讼的抗 辩理由。这将会妨碍参与检测服务以及参与治疗和关怀以及支持服务 的人数的增加。在关于HIV专门刑事法律的管辖上,HIV检测人 员经常被迫关注那些被检测出HIV抗体阳性的人们,如果被发现H IV阳性还继续有性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这就阻碍了鼓励人们来进 行检测的努力。 进一步说,对HIV传播进行刑事立法会导致HIV感染者是危险罪 犯舆论的出现。这会进一步妨碍人们来进行检测,开放的、积极地面 对HIV,还会打破关于疫情话题的沉寂。 HIV传播刑事立法的其它意外后果包括: ◆不能创造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把责任过分的强调在HIV感染者传  播病毒的身上,会冲淡公共卫生信息,让人们忘记每个人都应该采  取安全性行为,不管他们的状况如何,性健康是性伴侣双方共同的  责任。人们可能会(错误的)假设他们的性伴侣是阴性的,因为他  们没有公开告知,所以不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来避免艾滋病毒感染。 ◆造成HIV阳性人群和他们的关爱提供者之间的不信任关系:运用  刑事法律会使感染者和他们的关爱提供者之间产生不信任关系,因  为人们会担心关于他们的HIV状况的信息可能会被刑事正义体系  用来反对他们。 四、寻求HIV传播的刑事化会促成恐惧和污名化 大约30年的抗击艾滋病的经验表明了打破关于艾滋病相关的环境的沉 默、开放地谈论HIV病毒、鼓励人们积极生活的重要性。把HIV 传播和暴露刑事犯罪化,除了在极其有限的个别情况下,会起到相反 的作用。它过于强调了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携带者是不道德的,是危险 的罪犯,而不是象其他人一样被赋予责任、尊严和人权。 引进HIV特别刑事法律,以及个人针对实施危险传播HIV行为或 者传播HIV行为的HIV感染者的刑事诉讼,经常伴有煽动性和错 误的媒体报道或者很偏激的侧面人物(例如检察官、政府官员以及立 法者)的报道。这些花招只能使得人们不敢寻求HIV检测和咨询, 使得人们无法诚实的、开放的谈论艾滋病。 传播关于HIV的错误信息:不准确的,过分宽泛的使用刑事法律增 加了错误理解艾滋病传播途径的风险。在一些地区,由于严厉地起诉 艾滋病毒感染者咬人、吐口水、抓伤人等活动的情况很多,尽管证据 表明这种方式传播HIV的风险极其小(在一些情况下基本没有)。 这些诉讼妨碍了教育公众关于HIV是如何传播的努力。在另外的一 些地区,敌对性的司法系统鼓励起诉者对HIV传播的风险进行夸大 的和及其不准确的描述,事实上,这些风险是极其小的,包括正在进 行抗病毒治疗的人以及其他的非性行为引起的传播和感染。这些控诉 和陈述不仅破坏了对公众的关于HIV的教育的成果,而且引起了艾 滋病人和艾滋病携带者的恐慌。 ┌────────────────────────────┐ │ 可悲的是,他首先是在污名化推动下的刑事犯罪化。他是污 │ │ 名化,根植在性传播HIV引发的道德教育的之上的,在法 │ │ 律颁布的背后,这污名化是提供了主要推动力。      │ │                            │ │ 更可悲的是这种法律和起诉的结果仅仅是在污名化问题上火 │ │ 上浇油。关于HIV暴露以及传播的诉讼和令人恐惧的颁布 │ │ 的法律的内容自身,都增强了HIV是一个羞耻的,不体面 │ │ 的,无价值的内容。──艾德文.卡梅伦,南非最高法院法 │ │ 官,2008)                      │ └────────────────────────────┘ 五、寻求HIV传播刑事法律化不仅没有给妇女提供公正,   反而增加了她们的危险并且进一步压迫了她们。 有些人支持对HIV暴露或者传播的刑事犯罪化,因为他们认为它可 以保护妇女和孩子不被不忠实的性伴侣或者通过性暴力或者没有告知 她们HIV状况的性伴侣感染艾滋病毒。世界上许多妇女和女孩都被 迫强行发生性行为。除了身体上和心理上,包括强奸行为,这些妇女 和女孩应该在法律上得到对他们实行的暴力问题上的公正。 但是,寻求HIV传播刑法化无法改变这个经济、社会、政治边缘化 的东西,他们是根植于性别基础上的暴力和女性HIV的易感性。相 反地,这些法律可能给女性带来比男性更多的诉讼,至少有三个理由 可以证明: ◆女性比男性更可能知道她们的HIV状态:因为她们与卫生体系接  触更多(包括在怀孕期间),妇女典型的比男人更可能知道他们的  HIV状态。主动提供的HIV检测将会造成更多的妇女知道他们  的HIV状态,也就更趋向于暴露在HIV特别刑事法律之下。为  了防治被控诉故意暴露他们的伴侣于HIV,这些被测试出阳性的  妇女不得不向他们密切的性伴侣公开感染状况。但是,对于许多妇  女来说,进行安全性行为或者把感染状况告知性伴侣是很困难的,  甚至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会把他们置于暴力风险之下,失去孩子  的监护权,断绝亲属关系,以及其他虐待。常规检测(包括怀孕期  间的)结合HIV特别刑事法律化给了妇女们一个不可能的选择:  或者公开HIV感染状况而承受暴力风险或者冒着被起诉的危险隐  藏这个秘密。 ◆女性比男性更可能就HIV感染承担责任:女性已经经常性地因为  把HIV带进家庭而被谴责,《刑法》只会给别人提供另外一个压  迫他们的工具。经验证明,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在他们的家庭和社群  中被谴责“把艾滋病带进家庭”,那会导致强制驱逐、排斥、失去  财产和继承权等。这在东非和南非的地区尤为真实,因为当地的关  于离婚和继承的习惯和正式的法律体系中,责任方的概念仍然非常  重要。强迫公开HIV状况、暴露于HIV专门刑法之下,增加了  妇女这方面的危险。 ◆一些妇女可能被起诉实施母婴传播的行为:一些罪化HIV传播的  法律草案中的内容甚至包括了妇女在怀孕或者哺乳期间传播HIV  给孩子的情形。对于几百万个感染了HIV的妇女──经常被排斥  在家庭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之外,或者阻断母婴传播的药物──来  说,这个法律的生效使得怀孕(不管想要不想要)成为一个刑事犯  罪行为。 HIV传播和暴露的刑事犯罪化也不是一个有效的保护妇女不受强权 或者暴力等可以传播HIV的行为的措施,比如强奸和婚内强奸。事 实上,许多国家即使已经有了反强奸的法律也没能阻止强奸案件的发 生。政府必须履行他们的义务,促进和保护妇女不受暴利的权利。能 够取代没有作用的HIV特别刑法来阻止强权和暴力的是:妇女和女 孩有人权,能及时有效的积极地进行反对所有基于性别的暴力的诉 讼。具有讽刺意味的并且可悲的是:那些不能够提供有效的基于性别 的暴力的国家在推出HIV专门刑法,作为一个表明对妇女需求关注 的方式。 ┌────────────────────────────┐ │ 那些推进HIV刑事犯罪化的女性组织应该更加清楚和积极 │ │ 的这个疫情。特别是针对本国的女性遭受的暴利和社会地位 │ │ 的底下采取行动。──普里西拉,津巴布韦的下议院议员, │ │ 2007。                        │ └────────────────────────────┘ 六、大部分关于HIV暴露和传播的刑事法律的内容   过于宽泛 ,经常惩罚那些 不值得惩罚的行为。 许多关于HIV暴露和传播的法律起草得不好,适用中也会出现问 题。它们瞄准那些公众不感兴趣的行为进行处罚,而且把无辜的人们 置于被起诉的风险之下。例如,一些刑事法律要求艾滋病感染者告知 “所有的性接触者”关于他们的HIV状况,这意味着他们在吻某个 人或者从事其他对于HIV传播没有风险的行为的时候就会因为没有 披露他们的HIV感染状况而被监禁。在实践当中,在HIV特别法 律体系以及宽泛的罪名规定之下,许多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经常 因为对性伙伴的HIV暴露而被判处监禁,即使这个风险是非常非常 小的。例如,在一个地区,一个给性伙伴进行口交的男性在HIV暴 露法之下被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尽管在这个案件中,HIV传播的 风险虽然不是没有,但是非常非常的小。 还有一些其他法律惩罚那些采取减少风险措施的人(比如使用安全 套),惩罚那些不知道他们的HIV状况的人。例如,在另外一个地 区,一个女性艾滋病携带者在国家的HIV专门法律下因为她和性伙 伴进行性交而被判刑,虽然她知道自己的HIV状况并且使用了安全 套。 一些法律甚至把孕妇也纳为规范对象,途径是惩罚那些一个HIV感 染者“合理的可以预见的”可以传播给其他人艾滋病病毒的行为。这 意味着感染HIV后怀孕就意味着要坐牢。例如,在非洲的一些地 区,法律的措辞可以扩展开到那些知道自己是艾滋病携带者或者艾滋 病人,或者担心她自己可能是艾滋病携带者或者患有艾滋病的孕妇。 如果她采取任何可能感染其他人的行为──比如生育或者哺乳──法 律都将判定她有罪,即使她的孩子不被感染也一样。 还有其他的《刑法》,惩罚所有疏忽导致的HIV传播行为,意味着 没有做HIV检测以及知道某个人的HIV状况是刑事犯罪行为── 不管HIV检测是不是有效和准确。 ┌────────────────────────────┐ │ 在南非等对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携带者存在高度歧视的国家, │ │ HIV特别法律将永远无法推行。艾滋病毒将被推入地下, │ │ 刑事定罪将会击溃关于鼓励检测和自愿公开的努力。它还会 │ │ 进一步导致污名化和歧视,创造一个“我们”和“他们”并 │ │ 行的社会。                      │ │                            │ │ 政策制定者必须保持清醒。我们是被选举出来担任领导者  │ │ 的,需要根据社会的每个人的最大利益来制定决策,不管他 │ │ 们的HIV状况如何。──丝毛格,南非国会,2007。   │ └────────────────────────────┘ 七、HIV暴露与传播的相关刑事法律经常被不公平的、   选择性的、没有成效的适用。 毫不奇怪,在HIV特别法律规定存在的国家,只有少数的事实上的 HIV传播和暴露的案件被正当的起诉。关于哪些案件可以起诉的宽 泛的规定为任意性的恣意的诉讼提供了一个很大的平台。 选择性的或者任意性的诉讼的风险:假如对HIV的污名化以及与H IV相关的歧视仍然存在,刑事制裁就有可能被直接的不成比例的用 在这些社会上或者经济上边缘化的群体。例如,在一个案例中,一个 无家可归的HIV感染者被判处监禁35年,因为他在一个官员以不当 行为的罪名逮捕他的时候咬了那个官员。其他的一些案例表明《刑 法》在特别情况下适用,有时用于流动人口和外国人,偶尔是作为对 情绪化的媒体运动的反应。 可能造成没有充分证据就定罪:假如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被告的HI V抗体是阳性,那么如果要证明是谁感染了谁将会是一个极大的挑 战。在性关系中,被指控犯罪的一方往往是先知道自己的HIV状况 的一方,但是未必是先感染HIV病毒的一方。即使被告人是先被感 染的,也可能是第三人事实上造成了他(她)的性伙伴的HIV感 染。为了证明有罪,被告人感染的自然科学证据被用来作证。近年 来,在有资源条件的国家(这不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数据),提起 诉讼的人通过自然科学的手段来操纵案件,例如种类起源测试(为了 确定双方体内的HIV的基因关系)试图证明被告是原告的感染源并 且排除其他的感染途径。但是,这样的证据,只能证明病毒的相似, 它不能证明对于病毒来源于第三方的合理怀疑。这些技术证据以及它 的有限性,没有被警察、原告以及被告律师、法庭和媒体充分的理 解,也没有被HIV感染者以及HIV组织所很好的了解。因此,很 容易引起法律的适用错误。 侵犯隐私。卫生工作者或者咨询员持有的机密的录音资料在刑事诉讼 取证过程中可能被泄露。机密性丧失可能影响HIV阳性人群与咨询 员讨论危险行为以及寻求援助的主观愿望,也可能影响寻求其他性病 的治疗的主观愿望,这些都增加了HIV传播的风险。 八、把HIV暴露和传播刑事犯罪化回避了艾滋病   预防工作中的真正的挑战。 政府们应该展示政治愿望、奉献资源和推行明显有效的项目来确保H IV预防服务能够提供给所有需要它的人,而不是对HIV暴露和传 播刑事犯罪化。在一些国家,政府不愿意实行可能引起争议的并且要 花费很多资源的有效的人权基础上的HIV预防措施──例如HIV 检测和咨询的规模化、保护妇女的平等权利和减少针对他们的暴力、 提供重塑性健康关怀以及确立减轻伤害项目、提供全面的母婴传播干 预服务措施、增加有效的HIV治疗的科技型、确立注射药物(毒 品)减少伤害项目。实行HIV暴露和传播的刑事犯罪化有效地把H IV预防的负担转移到了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携带者的身上,而没有采 取被证明有效的措施来赋予他们避免HIV传播和其他人保护自己不 受HIV病毒感染的方法。 这个战略尤其在妇女方面失败,对于妇女来说,刑事法律是一个非常 不好的替代品因为这些是基于她们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以及性别基础上 的暴力而通过和执行法律以及政策。在一些国家,妇女可能还会支持 推广HIV传播和暴露的形式法律化,因为这是她们能够看到的政府 关于HIV想做的唯一的事情。但是推行刑事法律的成本可能比其他 真的可以控制疫情的措施引起更少的注意,比如 ◆针对青年人的综合性的、适合该年龄段的HIV/AIDS教育和  性教育 ; ◆把HIV预防服务和生殖、性健康关怀简单的一体化; ◆增强HIV检测、治疗以及支持服务的可及性; ◆增加性活跃人群中或者注射吸毒人群中的男性和女性的安全套的可  及性、进行暴露预防、推广清洁针具以及其他减少艾滋病传播风险  的措施,包括针对艾滋病人人和艾滋病携带者的有效的可以减少感  染的抗病毒疗法的可及性(近期,瑞典HIV临床专家发布一个共  识,说“处于有效的抗病毒治疗之中的、没有性传播感染的艾滋病  人和艾滋病携带者在性上面不具有传染性。”); ◆加强阳性预防项目; ◆导致脆弱人群感染HIV的其他根本的预防项目,包括基于性别的  暴力、性别不平等和性别歧视、HIV污名化和歧视、以及吸毒  等。 把有限的资源放在诉讼之上,而不是采取有效的HIV预防措施和项 目来处理深层的潜在的危险,是资源的浪费。 ┌────────────────────────────┐ │ 毛里求斯决定不对HIV暴露甚至HIV传播进行刑事犯罪 │ │ 化规定。立法者意识到HIV暴露或者(以及)HIV传播 │ │ 的刑事犯罪化经受不起实质性的考验,因为它的证据难以获 │ │ 得、HIV暴露难以准确定义、容易引起选择性诉讼等。但 │ │ 是不对HIV暴露和传播刑事犯罪化的最主要原因是考虑到 │ │ 它对于公共卫生的不利影响和对于它不可能产生任何预防性 │ │ 后果的坚信。刑事犯罪化不会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的 │ │ 问题。因此,毛里求斯决定把它的资源放在最可以产生控制 │ │ HIV传播的积极效果的地方:增加HIV检测和咨询的资 │ │ 金支持以及明显有效的预防措施。──拉马,毛里求斯共和 │ │ 国司法和人全部检察长,2007。             │ └────────────────────────────┘ 九、立法者不应该推行HIV暴露和传播的刑事法律,   而是应该改变那些阻碍HIV预防和治疗的法律。 对于HIV问题来说,法律确实是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如果他被用 于保护易受攻击的人群以及保证他们的服务的可及性,而不是惩罚他 们或者进一步迫使他们远离社会。在大部分国家,消除HIV预防、 治疗、关怀和支持的法律屏障是立法者就HIV问题采取的积极的一 步。禁止对于HIV携带者的歧视,对于反对暴力和确保HIV服务 的可及性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制定者还可以修改那些阻碍HIV预防的法律。例如,那些HI V易感人群,特别是药物使用者、性工作者、男男性行为者──因为 《禁毒法》、《反卖淫法》、《反鸡奸法》担心被捕被迫远离HIV 服务。对于药物使用、性服务者、同性恋的惩罚措施,进一步污名化 以及加强了社会对边缘群体的憎恨,惩罚使得他们隐藏起来远离预 防、治疗以及缓和和有效的HIV/AIDS预防措施和服务。 立法者不应该通过更多的刑事法律,而应该: ◆通过法律保护妇女的平等权利和她们免受暴力的权利,提供资源来  促进这些有效的法律的实施; ◆消除关于安全套和全面综合的适龄的性教育和性和生殖健康服务的  法律障碍,包括推行暴露预防、清洁针具项目、有效的戒毒治疗  (包括美沙酮或者药物的替换治疗等)以及其他的明显行得通的减  少HIV传播风险的策略。 ◆制定和推行全面的反歧视法律,保护HIV携带者或者艾滋病人以  及被推测是艾滋病人或者艾滋病携带者的人或者处于感染的风险之  下的人。提供有效推行这些法律的资源; ◆如果必要的话,修订或者废止那些罪化或者进一步排斥和边缘化诸  如性工作者、吸毒者以及男男性行为者这些易感人群的法律,这些  法律都为提供有效的HIV预防和治疗服务设置了障碍; ◆确保每个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携带者都能受到治疗; ◆把社群代表和自然科学专家加入到法律制定的过程中,确保关于H  IV的立法能够很好的建立在最好的自然科学和医学证据的基础  上,而不是错误的恐惧以及污名化的基础上。 ┌────────────────────────────┐ │ 我们需要的是消除歧视,而不是更被歧视。──Justice   │ │ Michael Kirby, 澳大利亚高级法院法官,2007。      │ └────────────────────────────┘ 10、对于HIV的反应应该是建立在人权基础上的,   这样才是最有效的。 现在,与以往相比,对于HIV这个全球性的疫情,我们需要更多的 人权视角上的关注。广泛的把HIV暴露和传播刑事犯罪化威胁到了 建立在权利基础上的应对HIV的措施,而这些措施是能够让人们避 免感染HIV或者成功的携带HIV生活的措施。 人权,强调的是人的尊严,包括所有人的性自由,以及提供给他们能 够健康的做出负责任的选择,来选择他们的健康和生活的条件的机 会。 这些条件包括全面的准确的信息的获得,主要是关于综合性艾滋病预 防的工具和技巧,包括做出进行类似两厢情愿的性行为和生殖行为的 选择权。 这些条件包括信息上的自由、工具和技术以及HIV预防,以及自愿 采取性行为或者怀孕等私密行为的选择权。 它们包括免于遭受在法律对性工作和吸毒以及鸡奸列为犯罪的基础上 的随意的逮捕,免于歧视,免于拘留,以及暴力。 它们包括平等的财产权和继承权,这样妇女就不会在配偶死亡或者离 婚后被迫走向贫穷和变成HIV易感群体。 当这些条件被满足的时候──当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年轻人都能够控 制他们的性生活并且做出他们的关于所有刑事的HIV预防的决定的 时候──HIV的传播才会明显的减少。相反地,除了在那些行为人 故意的伤害别人的情况下,HIV暴露和传播的刑事犯罪化都不是公 正的。因为它无法让人们免于感染,而且事实上还可能造成HIV预 防工作更困难的结果。因此,对公共卫生和人权带来了双重的危险。 ┌────────────────────────────┐ │ 社会的义务不是判处刑罚,而是为安全行为选择权的全国性 │ │ 和可期待性创造条件。钝化的直接适用HIV专门刑法和诉 │ │ 讼将会适得其反。──Scott Burris,天普大学法学院的教 │ │ 授,2008。                      │ └────────────────────────────┘ 【附注】 ◆本文中所指的HIV刑事犯罪化或者罪化HIV均意指制定或推行  专门的HIV传播或者暴露的特别法或者把HIV传播或者暴露明  确列为刑法中的一个罪名,而非指类似中国把HIV传播或者暴露  的行为利用故意伤害罪进行规范。 ◆艾滋病人通常是指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更多信息请参考:  1、国际特赦。健康和人权政策服务系列。HIV传播的刑事犯罪    化的主要问题。伦敦,2008。  2、南非艾滋病与权利联盟以及开放社会研究所南非研究组。    ARASA/OSISA公民社会HIV传播刑事犯罪化意愿协商会议报    告。2007年6月11日到12日,温德和克。见http://www.arasa.    info/publications.php。  3、《刑法会影响HIV风险行为吗?一项经验的启示》,贝尔雷    斯等,2007,http://ssrn.com/abstract=977274。  4、《艾滋病是病毒,不是犯罪》,摘自《艾滋病政策和法律回    顾》,卡梅伦、克莱顿等。  5、《对贝宁、几内亚等国家的HIV特别法律和立法模式的人权    分析》,加拿大艾滋病法律网络,2007,多伦多。  6、《刑法与HIV.信息表》,加纳发艾滋病法律网络,多伦    多,2008.英文和法文版本见http://www.aidslaw.ca/publica    tions/publicationsdocEN.php?ref=847  7、《HIV传播的刑事犯罪化:一个关于所谓的“艾滋病犯罪”    相关的印发的新闻和意见》,艾德文的博客。http://crimi    nalhivtransmission.blogspot.com.  8、《欧洲的HIV传播刑事犯罪化》,全球艾滋病人/艾滋病携    带者欧洲信任联盟。www.gnpplus.net/criminalisation/    rapidscan.pdf.  9、《HIV的刑事犯罪化》,国际计划生育联盟、世界艾滋病运    动、美国人口基金、全球青少年艾滋病问题联盟,2008.  10、《病毒基础上的公共卫生、人权和刑法》,国际女性艾滋病人    联盟,国际计划生育联盟,全球艾滋病人网络,伦敦,2008。  11、《刑法,公共卫生和HIV传播:一个政治选择题》,联合国    艾滋病规划署,日内瓦,2002。  12、《主要问题和结论摘要. HIV传播刑法化的国际协议》    UNAIDS UNDP., 2007年10月31日~11月2日,2007。日内    瓦,瑞士。  13、《HIV传播的刑法化》,UNAIDS/UNDP.日内瓦, 2008. (版权所有:开放社会研究所和世界人口发展基金。所有权利保 留。) ◆需要更多的信息,请联系: 法律和健康计划 开放社会研究所公共卫生项目 美国纽约州纽约市西59街400号,邮编10019 lawandhealth@sorosny.org 东非开放社会课题 PO Box 678 Wits 2050 Johannesburg, South Africa info@osisa.org 南非艾滋病和权利联盟 53 Mont Blanc Street Windhoek, Namibia 电话 +264 61 300381; 传真 +264 61 227675 ◆《反对HIV传播和暴露刑事犯罪化的十个理由》是由Ralf  Jürgens, Jonathan Cohen, Edwin Cameron, Scott Burris,  Michaela Clayton, Richard Elliott, Richard Pearshouse,  Anne Gathumbi和 Delme Cupido在大量的组织先前工作积累的材料  的基础上共同创作的。这些组织包括加拿大艾滋病法律网络、联合  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发展项目、南非艾滋病和权利联盟、开放  社会研究所南非项目以及东非项目。  作者们对这些组织和个人的工作致以衷心的感谢。这个文件的发行  获得了开放社会研究所公共卫生项目的法律和卫生项目的财政支  持,其他的钱来自UNDP。国际艾滋病服务组自豪委员会支持了  西班牙版本的翻译工作。UNDP为此提供的财务支持也是很值得  感谢的,因为事实上文章的内容并没有和UNDP的责任有直接的  联系。 ◆《反对HIV暴露和传播的刑事犯罪化的十个理由》被来自世界各  个角落的许多组织签名,其中包括:……(名单从略) ◆查询最新的签署了这个文件的组织的名称, 见  www.soros.org/health/10reasons。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忍看英雄沉黑狱,共将悲愤诉同胞! 释放政治犯的呼吁书! 东海老人 文明国家允许持不同政见者和反对派的的存在,公民实实在在地享有 思想、言论、信仰、结社、组党等自由,国家政权可以通过选票合法 颠覆,所以是没有政治犯的。言论罪政治犯乃是专制社会的特产。在 国民党时期,中共扮演民主自由的急先锋,反复呼吁、要求国民党释 放全国一切政治犯。中共打下江山坐了龙庭之后,却变本加厉地成了 政治犯良心犯的“制造厂”──中共一再宣称中国不存在政治犯,实 则反革命罪耶、煽动罪耶、颠覆罪耶、泄露国家机密罪耶乃至分裂国 家罪耶,皆思想罪、政治罪之别称。被逮捕和判刑的异议分子、工运 领袖、家庭教会成员、辩护律师、新闻记者等等,罪名各异实质相 同,皆政治犯也! 中共执政50多年来,究竟“制造”了多少政治犯,现在狱中还有多少 政治犯,自然都属国家机密。日前,中共向美国国务院递交了一份56 人的被减刑或被保释的政治犯名单,自我颠覆了中国没有政治犯的谎 言。但我相信现有政治犯的人数绝不止这区区56人。去年11月美国向 中共递交的要求释放的政治犯名单上就有230个名字;前不久长期从 事改善中国人权状况的前美国商人康原宣称他建立了储存量超过七千 个中国政治犯名单的数据库,这一由美国国务院赞助的数据库现在成 为美国政府向北京要求释放政治犯、宗教犯和良心犯的最主要依据之 一。 更为卑鄙恶劣的是,中共还利用精神病院迫害异议人士。美国“人权 观察”和荷兰“国际基金会”曾联合发表了一份报告,凭中国官方精 神病学刊物中的数字和案例推算出,在90年代,中国因政治原因而被 关进精神病院的人有三千多。这个推算数字的准确性如何不易置评, 但把异议分子乃至维权人士关进精神病院“治疗”,在中国则已是公 开的“秘密”。 焦国标曰:一切政治犯都是冤案,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为在文明政 治的逻辑里根本就没有政治犯;我们说:一切政治犯都是英雄,是与 腐败分子、腐败集团斗,与上上下下盘根错结的黑恶势力斗,与逆时 而动的专制腐朽政治斗的人民英雄、时代英雄。他们真正代表着人类 的良知、人民的利益、社会的希望!他们的行动和事迹,每每令我想 起历朝历代重义轻生、舍生求道的仁人志士,特别是早期共产党中不 畏强权、反抗恶政的无数先烈。我们怀念、追悼历史舞台上的先贤先 烈,没有理由忽略现实世界的侠义勇烈、慷慨悲歌之士,没有理由不 向他们致谢、致敬。 几千年来,从党锢之禁到东林之祸到五四运动,总有大批社会的良 知、民族的脊梁,百折不挠、英武不屈地傲挺着,显示着无私无畏的 道义的力量,而社会各界民众也总是给他们以最大的支持、鼓动和拥 护。然而,当今志士纷纷陷狱,国内却鸦雀无声,思之能不感概生 哀,感叹今不如昔、人不如古、风气衰颓、道德陵夷。当然,这更应 归功于我党的严密封锁。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英雄”,特别是尚在狱 中的政治犯、良心犯的情况大多一无所知。司法机关大搞暗箱操作, 对他们多是偷偷摸摸下手,逮捕、宣判,采取种种卑劣手段罗织罪 名,不许律师辨护,不许媒体报道,甚至宣判时不许亲友旁听,关押 后不许亲友探望! 在民主自由早已成为普世价值的今天,因持有不同的政治观点就剥夺 其政治权利人身自由处以刑罚的政权,毫无疑问是流氓政权,野蛮政 权,哪怕只有一个政治犯存在,也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耻辱!我辈 拜互联网之所赐,既然已在一定程度上先知先觉了解了真相,倘若一 直无动于衷,装聋作哑,袖手旁观,岂非冷血,岂非懦夫!郁达夫名 言曰: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的民族 是不可救药的。前一句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后一句实含至理。但愿 我中华民族尚未堕落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敬重英雄,就要宣传英雄 事迹、弘扬英雄精神,抗议强权对英雄的凌辱迫害! 中国政府向美国国务院递交政治犯名单,当然是中共在人权方面的一 大进步姿态。但这是远远不够的。人民依旧因行使言论、出版、集会 和结社等基本权利而被治罪,异议人士依旧遭到各种形式的拘禁、关 押、监禁,胡石根、秦永敏、刘贤斌、师涛等许许多多良心犯仍在黑 牢为自由理想受难,近又传来自由作家张林涉嫌犯下危害国家安全罪 的消息,其证据无非就是在网上议政和参与网络签名活动。杨天水先 生嘱我为文声援,这自然是应该的。问题是中共这种捉放曹的游戏何 时是了?中共十六大表示要建设政治文明,那么,请从释放一切在押 政治犯良心犯开始──政治文明和政治犯,焉能共存于一个社会、一 个国家? 为了宪法的尊严,为了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为了中华民族的未来, 为了国家和我们每一个人的尊严,谨在此呼吁广大有识之士、侠义之 士共同发出庄严之声:强烈要求中共顺应时代潮流和民意民声,迅速 释放一切在押政治犯! (2005-02-15)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温暖的颈巾 鸣谢香港市民 沈良庆 这是一篇迟到的鸣谢。 霜降过后,立冬之前,收到一袋寄自香港的包裹,内有两条用粗绒线 手工编织的红白相间颈巾(亦称围巾、围脖),色彩鲜艳、风格简 洁、质地柔软,并附有一封署名“天安门母亲运动”的公启函。每条 颈巾末端都系上了编号标签。我收到的分别是349号和352号。 读完公启函,知道颈巾的来历、寓意,再取出一条试系在脖子上,感 觉更加温暖。 香港市民和大陆人民有着血肉相连的同胞情谊,无论回归“祖国”前 后,都一以贯之地支持大陆人民争取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正义 斗争。给“祖国”一词加上引号,实在是迫不得已,悲愤莫名。我们 的祖国在哪里?是身边这个虎视眈眈、杀人越货的强盗国家吗?我心 目中的祖国,是一群自由人类的联合之邦,而非一群强盗专断意志强 制之下的党治国。奴隶是没有祖国的。哪里有自由,哪里才有祖国。 直到现在,对我们来讲,“祖国”一词所指涉的,仍然是个可望而不 可及的乌托邦。她只能含诟忍辱,羞愧地躲藏在我们的心目中,并随 着我们苦涩、干涸的心灵在大地上自由放逐。 1989年春夏之交,北平和全国各地相继爆发了以反对党权腐败、争取 自由民主为主要诉求的学潮,继而引发臣民广泛参与的爱国民主运动 后,香港市民从物质、资讯和道义各个方面都给予大陆人民极大的支 持。“6.4”大屠杀发生后,香港市民更是义无反顾,及时、有效地 组织了接应、营救流亡学生和持不同政见者的黄雀行动。弹指一挥 间,20年过去了。不仅由于敌人的残暴、狡猾和强大(哪怕是外强中 干的软政权),更由于我们的柔仁、愚蠢和弱小(哪怕是心比天高的 下贱身),人权民主运动前赴后继,屡战屡败,“祖国”依然暴政肆 虐,人权不断遭到践踏和凌迟,我们仍然还在黑暗中摸索、备受煎 熬,不能公开、合法、自由地纪念那个可歌可泣、腥风血雨的日子, 祭奠死国难者。而在回归前后自由和相对自由的香港,支联会等民间 组织和市民数十年如一日,每年都要公开、合法、自由地组织大规模 的纪念活动,缅怀死者、激励生者。革命尚未成功,我们还能同时或 者交替跪着请求官家恩赐改良或者恩准造反,以居高临下、没完没了 的“启蒙”和居下临高、无边无际的“宽容”、“和解”、博爱” (神性的“爱你的敌人”)或者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之类的高 雅词藻苟且偷生,碌碌无为,不仅愧对祖宗和先烈,也愧对香港市 民。 据介绍,“天安门母亲运动”是由一群追求公义、民主、自由的团体 和个人在香港合法组成的,目的是要声援国内“6.4”死难者家属透 过法律途径向中共当局追讨公义。2006年,天安门母亲运动(WWW. tmc-hk.org)发起为期三年的《玫瑰呼唤》,努力争取让天安门母亲 和“6.4”死难者家属能够在国内自由悼念自己的孩子和亲人。2007 年初,该组织发起《爱心颈巾送暖行动》,呼吁香港市民亲手编织颈 巾赠送天安门母亲,透过手中的“一针一线”,表达港人对她们的祝 福和关注。颈巾的主色调为红、白双色,与天安门母亲运动中红、白 两色的“六四玫瑰”相呼应:白色代表纯洁,寓意每一颗纯洁的赤子 之心;红色代表热血,寓意“6.4”青年学生和北平市民凭着赤子之 心为国家作出的巨大牺牲,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每一朵玫瑰。经过一年 努力,大量的民间团体、地区组织、教会、学校和数以百计的热心市 民,慨然加入《爱心颈巾送暖行动》。记得去年秋天吴蓓女士回合肥 探亲时,曾经约我去淮河路商业步行街,陪她寻找一家购买毛线的店 铺(当时未能如愿),说是要编织颈巾,不知是否即参与此项《爱心 颈巾送暖行动》。她是个很有爱心的人,经常有机会出国或者去香港 这个国中之国公干或者私务,或许与天安门母亲运动有联系,得以咸 与此项爱心行动。果然如此,此项爱心行动就是香港市民和大陆人民 血肉相连的爱心联动了。因为得到各界人士的热心响应,硕果累累, 成绩令人鼓舞:到今年10月,他们已收集到总长度超过一公里的上千 条颈巾。这些一针一线凝聚着同胞情谊的颈巾,充分体现了香港市民 对天安门母亲和大陆人民命运的关怀和支持。于是,我这个苟延残 喘、碌碌无为、愧对祖宗、先烈和香港市民的残渣余孽,也得以侧身 “知悉阁下曾参与89民运或致力争取中国民主、人权”之列,承蒙厚 爱,获赠两条表示敬意和支持的颈巾。 苍天已死,人间有情。寒冷的冬天到了,系上充满爱心的颈巾,就能 感受到香港市民的关怀和祝福,胸中自有热血沸腾。在这里,我要感 谢香港市民,并祝福他们和大陆人民风雨同舟、携手并进,致力于捍 卫港人已经享有并正在受到党治国威胁的自由、法治,进而争取包括 港人双普选在内的中国民主、人权。让我们激浊扬清,用自己的双手 共同撑起一片蓝天。 (2008-12-13)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加拿大中国人权网络 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前抗议 自由亚洲电台 ┌────────────────────────────┐ │ 好消息!中国获得加拿大“中国人权网络”所赠送的五枚精 │ │ 心制作的“奥运人权金牌”,因为,他们做了文明世界的政 │ │ 府所不敢做的五件大事:(1)媒体和互联网封锁、(2)酷 │ │ 刑与非法摘取人体器官、(3)滥用死刑、(4)政治和宗教 │ │ 迫害、以及(5)压制西藏自由。             │ │                    ──洪哲胜 编按 │ └────────────────────────────┘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2008-12-12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加拿 大中国人权网络于国际人权日,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前举行抗议 活动,并向中国政府发出五枚奥运人权金牌,以讽刺中国的人权状 况。但是,领事馆拒绝接受这些金牌。 包括民主中国阵线、西藏社区、维吾尔社区、法轮功人士、香港和台 湾移民人权团体,以及国际特赦组织在内的加拿大中国人权网络,于 星期三,国际人权日和《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之际,在中国驻 多伦多总领事馆前举行示威抗议,要求中国改善人权状况。 活动中,中国人权网络并希望向领事馆赠送五枚奥运人权金牌,请他 们转交中国政府,以讽刺在北京奥运期间和之后,中国人权严重恶化 的现实。由来自捷克的时装设计师玛莉.库伯丝(Marie Copps)专 门设计的五枚北京奥运金牌,分別象征中国在五个违反人权的领域创 造的“奥运纪录”,分別为媒体和互联网封锁、酷刑与非法摘取人体 器官、滥用死刑、政治和宗教迫害以及压制西藏自由。每枚金牌并配 有相应的时装设计和由模特配合拍摄的在几个领域涉及人权迫害的图 片。 中国人权网络主席麦克.克里格(Michael Craig)表示,北京奥运 期间,中国发生了大量人权迫害的事件,而奥运结束后,中国政府竟 然继续加剧人权迫害,令国际社会非常震惊。他说,“今天是《世界 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纪念日,我们选择这一天,向中国政府呈送由 时装设计师玛莉.库伯丝设计的奥运金牌和时装与人权的图片”。他 接着说,“我们象以往一样,希望向中国政府指出他们必须尊重人 权,否则,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在国际间都不会获得尊重。” 麦克.克里格表示,中国虽然早已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但是却肆无 忌惮地迫害人权。他说,事实上,在今天的中国,《世界人权宣言》 并没有任何意义,特别是对于有权有势的群体。在国际人权日中国并 有越来越多的异议人士被逮捕。 时装设计师玛莉.库伯丝表示,她最初开始这些时装设计,是因为对 中国传统文化和有关信仰感到着迷,但是在深入中国题材时,却发现 中国存在大量人权迫害的情况,于是有感而发,创作了这些与人权相 关的时装设计。她说,“至少这五张图片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在迫害自 己的人民。我的设计主要是希望人们关注中国的人权迫害。”玛莉. 库伯丝并于8月20日,在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展出了她的这些设计。 来自捷克的时装设计师玛莉.库伯丝解释说,她作为一个捷克移民, 之所以愿意为中国人权发声,是因为自己也曾生活在共产体制国家, 对共产党的邪恶有一定了解,而且相信国际社会的力量将有助于促成 中共的垮台。她说,“当我19岁时,共产党终于垮台了,捷克共产党 的垮台借助了外部世界巨大的帮助,在此之前,大部分捷克人不相信 有一天共产党会垮台,但是,这一天却突然来临,那是因为这个世界 上的许多人,都希望看到我们也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社会。所以,我也 愿意为让中国人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社会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拒绝接受中国人权网络赠送的“金牌”。麦克. 克里格和玛莉.库伯丝说,会將奖牌及照片用挂号方式寄给中国国家 主席胡锦涛。 同一天,加拿大的中国民运人权团体、藏人组织、维吾尔人组织,以 及加拿大的一些非政府团体,也纷纷举行集会、游行等抗议活动,呼 吁加拿大政府敦促中国改善人权。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2-12;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零八宪章》是高度建设性的文件 张博树 《零八宪章》的发表,是当代中国史上的大事。这个文件高屋建瓴, 用简练的语言总结百年来中国人的宪政追求,陈述当代中国公民的宪 政理念,提出推进中国宪政改革的19条建议,是一个具有高度建设精 神和建设意义的文件。这个文件发表后,引起海内、外中国人的强烈 反响,足以说明它切中时弊,表达了当代中国公民的心声和意愿。 然而,恰恰是因为这个文件,发生了刘晓波被拘捕,张祖桦被传讯, 众多宪章签署者被骚扰的严重事情,我作为《零八宪章》的签署者之 一,对发生这样的事情深表愤慨!我强烈呼吁当局立即释放刘晓波, 不管这个拘捕决定是哪一级政府作出的,它都是对公民自由表达权的 侵犯! 中国正面临深刻的转型,危机与希望同在。我希望我们的当政者理解 民心、民意,看到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摒弃专制思维,放下专制手 段,用建设性的态度来回应民间的建设性主张,如此,才是中国社会 转型之正道! (2008年12月13日于北京) (张博树:政治学者,居大陆) 〔原载《观察》2008-12-13;http://www.guancha.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零八宪章》发布前夕 12月8号夜晚的北京与临海 吴高兴 我近日因忙于杂务,没有留意新闻,直到12月10日傍晚上网,才得知 有《零八宪章》的签名及其发起人刘晓波、张祖桦被拘押之事。这倒 使我想起了近十来天所发生的令我费心难解的疑惑之事。(详见本文 附录)从11月底到12月初这十来天时间,不断有身分不明的青年人以 “学生”、“朋友”的名义造访寒舍,前前后后大约有四、五个人次 之多,其中跟我见了面的就有两次。本来,相逢何必曾相识,偶有相 同理念、相同情操、相同追求的朋友上门交流思想,也属正常之事, 而且都是先打电话联系、堂堂正正地来、堂堂正正地去的。可是这些 人却总是在夜幕下突兀地来敲门。家人问其来自何方,要找的是谁等 等,他们总是躲躲闪闪。我问其怎么知道我家住址的,也是支支吾 吾,甚至已经来过一次了,第二次来还要让另一人先上门旁敲侧击地 打探。对于这种拙劣的表演,我哪怕智商再低也不会被蒙,何况我在 1990年代曾多次跟这一类人交过手。可是这种鬼鬼祟祟的事情已经十 几年没有发生过了,十几年以来,台州和临海的国保虽然对我监控甚 严,但都是直接跟我面谈,我也是开诚布公,直言不讳。想不到现在 居然还有人喜欢跟我这个光明磊落、一切被置于阳光之下的异议人士 玩这种游戏。 我知道在群众的民主和法治意识比较浓厚,历史上人文荟萃的文化历 史名城临海,和我秉持相同理念的决不会只有我一个人,当局要防范 和打压的,也不会只有我一个人。对于最近这些身分不明者的频频造 访,我本以为最大的可能是当地警方在调查某个政治异见人士,而他 们怀疑这个异见人士跟我有联系。直至12月10日傍晚上网,得知有 《零八宪章》签名和刘晓波、张祖桦被拘之事,我这才把两者联系在 一起。刘、张二位是12月8号夜里遭拘禁的,而这个晚上恰有一男一 女两青年提着礼品光临寒舍。先是一个女学生模样的人来敲门,说是 要找台州学院的某某老师。我说这里不是台州学院的宿舍。她走了, 但过了几分钟,那学生模样的女青年又和一个男青年一同来敲门,而 这个男青年却是五天前的夜晚光临过一次的。那时他单独一个人来, 说是从网上看了我的《公平与效率》、《广义效用论与当代中国的民 主进程》两篇文章,慕名而来。他十分突兀地问我对“秘密活动”有 什么看法。据此,我判断,当局早已得知北京的异议人士要搞《宪 章》签名。8号夜里刘、张被拘,肯定并非北京的单独行动,而是全 国性的布控。根据我对有关细节的回忆,11月25号那天中午,当地国 保借故造访,交谈之中,曾提及希望我“签名这些事情不要参加”, 我随口回答,“签名肯定还是要签的,其实签名这种事情你们上面早 已不在乎了”,事后虽然对他们重提不要签名有些奇怪,但并未在 意。据此我可以作出理由比较充足的猜测,北京当局最迟在11月25号 那天就已经知道了刘晓波、张祖桦他们要发起《零八宪章》签名之事 了,神经即刻高度紧张,于是马上全国布控和防范。对于《零八宪 章》,我料想,11月25号那天,北京的异议人士应该还仅仅处于私下 议论阶段,警方怎么就知道了呢?我慨叹警方消息之灵通,也怀疑北 京这些异议朋友的公开性是否过头了一点。我估计,台州警方肯定估 计我与08宪章签名之事有联系,故频频派人上门打探消息。其实我对 此事一直毫不知晓,加上近几天因忙于杂事,直到12月10号傍晚上 网,方知有08宪章的签名之事,而此前的一切我都蒙在鼓里! (2008-12-11,凌晨6时写毕,13日上午稍作文字上的改动。) ------------------------------------------------------------ 〔附录〕近十来天的难解之事:不明身分者的频频造访 11月底和12月初,正逢我儿子举办婚礼前后,这个把星期时间曾经有 当地青年两次上门找我,但碰巧我都不在。一次是我老婆在家,那天 晚上有一男一女两青年人敲门,说是找台州学院的某某老师。我老婆 说,这里没听说过某某老师,要么你到楼下问问其他老师看。青年人 问我老婆,“你是否这个学校的?”我老婆说,“我不是,我老倌 (丈夫)是,但退休了,也不大了解。”青年人问,“那么你老倌是 否在家?”我老婆说,“我老倌还没有回家。”于是他俩走了。大约 过了20分钟,又有一个青年人单独找上门,他是直接找我的,问“ “吴高兴老师在家吗?”他说自己是我的学生,我老婆以为他是我20 年前的学生,问他当时是哪个班级的。他含糊地应答了一下。我老婆 告诉他,吴老师还没回来,他也只好走了。据我老婆回忆,与那个女 的一起的那个男青年是穿黑衣服的,操外地口音,而过了20分钟单独 上门的那个男青年穿的是米黄色衣服,听他说话是本地黄岩那边口 音,可见前后并不是同一个人。还有一次也是晚上,我和老婆都没在 家,我妹妹在我家帮忙。我回家后妹妹告诉我,”刚才有人找你,说 是城东(台州学院在城东)那边来的,是你的学生。“我问是外地口 音还是本地口音。妹妹说,”好象是临海本地口音。“我想,我虽然 从来没有在台州学院教过书,这里也不是台州学院的宿舍,但台州学 院肯定会有一些具有民主诉求的学生,如果他们找上们来想交交朋友 那是很正常的。我估计过些天他们还会再来的。 果然,最近几天,又有青年人两次造访寒舍。第一次是大约五天前的 一个晚上;第二次是昨天即8号晚上。第一次来敲门的是一个二十 五、六岁的男青年,穿一件黑色衣服,好象是皮夹克,一进门就左顾 右盼的,并没有一般青年学生常有的坦荡或浮夸,倒很象我过去多次 交过手的国家安全局的人。他自云江苏宿迁人,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 管理专业,在临海的一家大公司搞管理,住在大洋社区(临海的新城 区),在临海工作已经一年半左右了,月薪二千许。这些都是经我反 复客气地探问以后他才告诉我的。他问我是不是台州学院的教授。我 说我不是,我“6.4”以前是台州商校的讲师,而台州商校现在已经 倂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去了。他说,从网上看到我发表在《人与人 权》上的《公平优先、效率开路、兼顾平均》和《广义效用论与当代 中国民主进程》两文,其中谈公平问题那一篇看了四遍,因为深感兴 趣,故而上门拜访讨教。我反复问其怎么知道我家住址的,以及在何 处工作等等,他语多支吾。送别时,内荆发现他是开着一辆红色私家 车来的,车子就停在我家楼下。他虽说是因对我的两篇文章感兴趣而 来,但交谈时并未说起文中有关内容(当然我亦未主动征询其意 见),只是说从我的文章中看出我好象有些妥协的滋味。我说民主制 度本身就包含着妥协的思想,建立民主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使不同利益 的群体能够达成一种均衡和妥协嘛。他倒是很突兀地问我对“秘密活 动”有什么看法。我说,“秘密活动是共产党向国民党夺权时用的方 法,其结果是用一种专制代替了另一种专制,而民主运动不是为了夺 权,是追求社会的和平转型,其基本特征是公开、理性和非暴力,这 早已成为时代的共识,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民运朋友中有谁主张搞秘 密活动的,你是不是碰到过这方面的事情了?”他微笑而不置可否, 说今晚主要就是为这个问题来向我讨教的。他在聊天过程中还说自己 有个女朋友,读大学时因参与异议活动被校方以旷课为由除名了,现 在已经出国,是因私出的国。这是第一次,先后时间只有大约半个小 时,记得那天我儿子刚办完婚礼回上海。 当时我就很怀疑:自己曾经在一些文章中披露过自己的书房“望江门 近江斋”,但从未在网上披露过自己家里的住址。他究竟是怎么知道 我的住址的?为什么我再三问起他都不肯告诉我?一个外地的青年, 每月毛两千块的收入,哪有钱买车?他在如何得知我的住址等问题上 很谨慎,为什么却不避嫌疑,单刀直入地问我对“秘密活动”有什么 看法?实事求是地说,过去,陈龙德等一些小圈子里的朋友总是说我 书生气太浓,是一个警惕性不高的人。我也一直感到自己没有任何事 情值得保密,包括受监控的电话、电子邮件等等,一直都被置于阳光 之下。事实上,9月11日那天晚上公安在我毫无戒备的情况下突然扣 押了我的电脑主机,他们存放了半个月,没有查出任何对他们有价值 的东西,因此内容一点没删除,主机原原本本地还给了我。往常,也 确实会有一些从未谋面的外地朋友来访,都是事先打电话和我联系, 我常因其没有及时到来而怕朋友被公安扣留。第一次来访的朋友虽然 从未谋面,但我们总是一见如故,彼此毫无戒心,因为光凭彼此身上 的那股正义、豪爽、坦率之气就足以互相信任。但是我对此事却非常 怀疑,当时断定是国安的人又来搞什么名堂了。我当夜就对老婆说, 明天准备请经常与之打交道的公安局转告一下安全局,我吴高兴做事 历来堂堂正正,你们不必对我搞这种玩意儿,如果你们再搞,我会在 网上公开出来!但是,第二天想想,这毕竟是没有证实的事情,万一 真的是青年人慕名而来,我这样做岂非伤害了自己的朋友? 第二次是昨天(12月8日)晚上,我刚同一个老同学喝酒聊天,听外 面有敲门声,我开了门,见门外站着的是一个女学生模样的人,手里 提着两盒礼品,问台州学院某某老师是否住在这里(我听不清他说的 老师名字)。我说这里是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宿舍,台州学院的宿舍 并不在这里。于是她走了。我让她把楼道上的路灯按亮,轻轻关上房 门,感叹地对我的老同学说:“现在的大学生找老师上门就是送礼, 估计她是为考试什么的给老师送礼来了。”想不到,不一会,又有人 敲门了,开了门一看,是刚才那个女学生模样的人和上一次来过的那 个男青年。我马上开了门请他俩进来。他俩把带来的礼品放到了我房 间里再回到我们吃饭的厅间。我给他俩每人都倒了点酒,请他俩坐下 一起喝一点。他俩也并不怎么推辞,任我倒酒,简单凑乎了一下。我 笑着对女的说:“刚才你说要找台州学院的老师,我真的以为你是找 错了地方了呢。”不料男的主动说:“是我叫她先上来找你的。” “你上次已经来过一次,这次何必要这样做?”我心里这样想,但嘴 上没有说。这一次大约是因为人多,气氛比较随便,我看那个男青年 的神态也比上次坦率得多。上一次我没问名字,这一次我乘便问了一 下对方的姓名,男的说,“我姓许,言午许,叫许XX。”女的说, “我姓刘,文刀刘”。我问女的是不是台州学院的学生、读的什么专 业、有没有毕业。她说台州学院毕业一年多了,读的是数学,现在还 没有找工作。我对她说,“如果你愿意去教书,可以请我这位老同学 在仙居帮你找个教职,他退休以后在仙居一所民办中学教书。”她说 自己不是师范性质的,听口气目前显然不想找工作,于是我顺着话题 说,目前经济危机严重,大学生找工作很难,我看你如果考研继续读 书倒是很不错的。她说也想考研。我很客气而似乎是不经意地问, “你俩不同一个单位,怎么能够认识的呀?”女的有些迟疑,男的接 过话头替她回答:“她也是江苏那边人。”我笑着说:“噢,你们原 来是老乡呵!”这一次大约不到半个小时,他俩就告辞了。我到房间 里取了他俩带来的礼品,请他俩理解我“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交友理 念,尊重我的意愿,把礼物带回去。他俩毕竟是青年人,好说话,不 强人所难,同意带回礼物。我把他俩送到楼下,这次楼下并没有车, 我问他俩是开车过来的还是坐公交车过来的。男的说是开车过来的。 我说,“那么我把你们送到你们停车的地方。”他说,“不用了,我 们还要到旁边的耀达商场逛一下。”我没有勉强,但顺便问他,“那 车是不是你自己的?”他说是自己的。我问要多少钱,他说十来万。 当时我心想,曾听说那种家用车大约只需五、六万就够了,他为什么 说要十把万?现在想来,或许他的车真的要十把万? 我反复分析,最近短短十来天时间,见了面的、没见上面的,来访的 人有四、五个人次,而且都同台州学院有瓜葛。我相信这不可能都是 真的。说肯定是国安搞的鬼名堂可能有些武断,但如果说70%是,我 相信是比较客观的判断。如果我的判断没错,其目的或原因有两种可 能:最大的可能是官方在调查什么人,他们怀疑所调查的人跟我这个 异议分子有什么联系;另一个可能原因是多年以来我一直拒绝与国安 的人谈话,而他们又得证明自己的存在是必要的,共产党的工资不是 白拿的,所以只好以“学生”、“朋友”的名义找我。还有一个可 能,中共高层自然非常清楚目前的经济危机正在不断地转化为其专制 统治的危机,在小偷眼中,天下的人都想偷东西,依靠密谋夺得政权 的人,是最怕人家搞密谋的,所以他们很有可能指示地方要严密防范 知识群体在背后插手工农的群体事件,难免做出一些杯弓蛇影的事情 来。 类似这一次的事情,90年代我多次领教过,而且每次都被我识破花 样,到现在大约有十几年没有遇见过了。我估计,人家今后还会再来 的,我又不宜拒绝,仔细想想,还是把经过详细写下来,权当一个在 案的纪录吧,如果有朝一日我有十分的把握确证自己的判断,那么将 之公之于众是最适当的办法了。 (2008-12-19)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零八宪章》签署人士继续遭当局打压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2008-12-12采访报道〕参与联合 签署《零八宪章》的大陆知识分子及异见人士继续遭当局打压,独立 中文笔会成员秦耕及刘逸明先后被警方传讯及问话。美国国务院呼吁 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并停止骚扰所有和平表达渴望获得自由的中国 民众。 由中国各界人士联合签署的《零八宪章》于12月9日的发布,短短几 天之内,不少参与签名的人士先后遭传唤警告或拘留。继张祖桦与刘 晓波之后,独立中文笔会成员温克坚,赵达功及江棋生都先后遭传 唤。余杰在北京的家门外更一度有许多警察及公安人员驻守。此外, 维权律师郑恩宠及浦志强被当地警方传唤、约谈。独立中文笔会成员 秦耕星期四电邮告知本台记者,他在国际人权日当天接到海南警方通 知,要求他隔天到海口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接受讯问。 秦耕星期五向本台记者表示:“他们是想追查谁是《零八宪章》的起 草者、组织者,我的判断就是说对于300多名知名的国内知识分子共 同签署这么一份文件,他不可能同时地将300多人全部抓起来,按照 他们的思维逻辑,是想追查组织者,他们认为组织者一定是少数人, 他们想对少数人给予惩罚然后恐吓更多的人,这是他们的一个基本思 维,所以在反复地审讯我的过程中这是他们一个关注的焦点。此外他 们也关注我个人在中间的角色,例如我是怎么参与的,他们就关注这 两方面的问题。” 除了秦耕之外,本台记者也在星期五获悉独立中文笔会成员刘逸明于 星期五中午遭当地警方问话,他对此表示:“我觉得中共看似非常强 大,实际上他们内心非常脆弱,他们现在非常害怕的就是知识分子及 普通民众在一起,觉得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实际上知识分子的诉求并 非要推翻共产党的统治,而是希望中国能够走向民主宪政的道路。” 对于参加联署《零八宪章》的中国公民先后遭到逮捕、讯问和骚扰, 美国对此表示关切。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并 且停止骚扰所有和平表达渴望获得国际公认基本自由的中国民众。总 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组织也呼吁北京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刘 晓波。在国际人权日前一天便遭当局传唤的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江棋 生认为:“这么多年来,一部分觉醒的中国公民,对中国的发展走向 系统地鲜明地全面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当局觉得这对他们来说分量 不小,对他们造成了冲击。第一批签名人的人士当中,包括体制内 外,年纪最小的是22岁,年纪最大的是92岁,这样能够结合在一起说 自己的看法,这在坚持一党专政的当局的眼里,他们自然就觉得很难 受,也比较恐慌。”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2-12;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贵州人权人士获释.公安称党就是法律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2008-12-12报道〕贵州人权活动人士陈 西、申有连及杜和平,被当局软禁一周,星期四获释回家,公安向他 们表示,扣留他们的目的,是为阻止他们在本周三国际人权日当天, 举办人权活动。陈西星期五对本台表示,他曾要求公安出示证件,公 安告诉他,党就是法律。而另一名在北京被扣留的人权活动人士廖双 元,被送回贵阳。 在国际人权日前夕,被贵阳市公安局软禁的三名人权活动人士陈西、 申有连和杜和平,被当局扣留一周,星期四下午获释回家。陈西星期 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他被软禁在贵阳郊区一家宾馆,完全没有人 身自由:“先是在一个宾馆里面,宾馆估计是他们公安长期关押那些 没有法律手续的人,因为我在那里听到有呼叫‘救命’、‘绑架人’ 的声音,我曾经问过公安,我想过去,他们不准我过去,我问他(公 安),你们这里是干什么的,他说,可能是保护证人”。陈西觉得很 奇怪,既然是“保护证人”,人家为什么要喊“救命”。 陈西表示,上周四下午,他正在家中,忽然有警察前来敲门,但他拒 绝开门,双方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当他打开家门时,冲进来七、八个 公安。陈西要求对方出示对他处罚的证件,领头的指导员说,不需要 法律手续,共产党就是法律:“要求他们出示法律手续,当时的国保 大队的负责人说,我们现在是执行政治任务,就说他们党就是法律, 他们说了算,不走也不行,他们是以黑社会那种方式,把我押走”。 据了解,陈西当晚被拉到了贵阳郊区的科燕宾馆,第二天又把他押送 到的邮政宾馆。 与陈西几乎是同一时段被带走的还有申有连和杜和平,记者星期五联 系到申有年,他向记者描述上周四,被带走的情景时说:“4号下 午,派出所的人到我家里来,把我强行带到乌当(贵阳郊区)一个旅 馆里面,强制扣押起来。我要求他们告诉我关押的理由,他们说等一 会领导来,我向他们提出抗议,我说你们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 罪,他们说,他们也承认,这就是绑架,他说在中国,你必须得服从 我们”。 申有连和杜和平都是被关押到星期四中午11点半获释,贵阳国保还向 他们宣布,解除对他们的软禁。而另一名贵阳公安上周没有找到的贵 州人权活动人士廖双元,据说是去了北京,但被北京公安扣留,预计 星期五回到贵阳。申有年引述廖双元的妻子吴玉琴女士说:“吴玉琴 女士说,他(廖双元)已经到了北京,当地公安已经把他扣押起来, 准备叫贵阳当地的国保去把他接回来,今天可能会回来”。 至记者截稿前,获廖双元的妻子吴玉琴证实,廖双元当天傍晚已经回 到家中。 世界人权大会本星期三于法国巴黎召开,贵州的人权活动人士原计划 在当天举办研讨会。公安为了阻止这项活动,提前采取行动,分别将 申有连、陈西和杜和平带走,但由于廖双元未在家中,公安没有找到 他。公安也向他们承认,扣留他们就是为了禁止他们出席人权活动。 对于这次被当局软禁,陈西和申有连再次感觉到自由的珍贵。陈西认 为,在一个专制社会,人身安全都是没有保障的:“我最大的感受就 是在一党专政社会,民众任何人的个人人身安全都是没有保障,随时 随地13亿人,都可以在他们的政治任务、党的指示下,被当作囚犯, 送进监狱,被看管起来”。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2-12;www.rfa.org/ mandarin/〕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海角七号》里的新殖民文化与 消失的文明面孔 刘宗正 我觉得《海角七号》与《千里走单骑》两部片子有共同点,我从这两 部片子里充分地感受到日本文明的“文明化、认真与负责的处事态 度、东方面具文化、东方虚无文化”等综合特质,也充分地感受到台 湾与大陆文明的“未文明化、东方虚浮文化、东方虚假与不真实文 化、东方虚无文化”等问题,更充分地感受到普遍的日本人、台湾人 与大陆人的“灵魂没有重量(心中有爱,灵魂才有重量)、灵魂虚无 飘浮、灵魂没有出处、灵魂没有立足点、灵魂没有依归、灵魂不快 乐、灵魂不幸福”等本质。 除非普遍的日本人、台湾人与大陆人能够找到“爱、彼此相爱、爱人 如己、爱敌人如己、遵守十诫”等真理,否则他们永远无法改变“灵 魂没有重量、灵魂虚无飘浮、灵魂没有出处、灵魂没有立足点、灵魂 没有依归、灵魂不快乐、灵魂不幸福”等的“永恒宿命与诅咒”。 在《千里走单骑》电影里,日本人“高田”对“曾受心灵伤害与受族 长决定一切命运的小孩杨杨”的认真尊重态度,实在令人动容,这是 被汉文化所绑架与污染下的东亚大陆人所没有的文化态度;日本人 “对人的认真尊重态度”代表了日本人的文明化,也展现了被汉文化 所统治下的东亚大陆还未真正“文明化”与“人化”的事实。 在《海角七号》电影里,“七封日文情书”体现了这位日本人对感情 的认真与诚实态度,这是被汉文化所绑架与洗脑下的台湾人所没有的 文化态度;日本人“对感情的认真与诚实态度”代表了日本人的文明 化,也体现了被国民党所带来的汉文化所统治下的台湾人“失去了过 去的真实化”与“活在不真实之中”的事实。 写这“七封日文情书”的日本人,曾是统治过台湾的外来政权的一份 子,曾是协助外来政权将台湾建设成现代化进步文明国家的努力耕耘 者,曾是促使台湾成为当时亚洲仅次于日本文明化与进步文明国家的 教师,也曾是台湾人精神文明化与进步的代表面孔;但是63年后 (1945~2008年)的台湾人,竟然忘记了这位台湾人的真实面孔与辛 勤贡献,他的面孔就是“1895年~1945年之间台湾人的面孔”,他的 面孔就是“台湾消失的文明的面孔”,这部电影帮助了一些台湾人找 回这“63年前台湾消失的文明的面孔”,不是吗? 日本人自实行“托亚入欧”文明政策后,日本人便逐步地开始了“摆 脱儒家腐朽文化”与“接受西方的文明化”;虽然他们尚未完全“摆 脱儒家等级意识与集体主义文化”,但是他们逐渐地学会了“尊重人 的尊严与权利、认真与负责的处事态度、认真与负责的反省态度”, 他们也接受了“具有耶稣基督福音与十诫理念”的“美国式宪法与宪 政”,这使得日本日渐地迈向人类文明化的道路。 在《千里走单骑》电影里,充斥著千年来的汉人腐朽与病毒文化,充 斥著千年来的“汉人家长意识、权威意识、等级意识、不尊重人的尊 严与权利、虚假、虚伪、虚浮、压迫、被压迫、虚无与不快乐”等文 化,东亚大陆人根本就是大汉沙文主义文化的奴隶,东亚大陆人根本 就是无法畅怀唱自己的歌与爱自己土地的变态人,东亚大陆人根本就 是没有自己面孔与真实人面孔的畸形人,东亚大陆根本就是大汉沙文 主义文化的殖民地。 在《海角七号》电影里,所有的台湾人都是“不幸福”与“不快乐” 的人,所有的台湾人都是被迫成为国民党所建构的大中原汉文化下的 “边陲人民”,所有的台湾人都是被迫成为国民党所建构的大中原汉 文化下的“无主体性”与“无真实脸孔”人民,所有的台湾人都是被 迫成为国民党所建构的大中原汉文化下的无“Self-identity、self- dependent、self-respect、self-dignity、self-communion、self- determination、self-administered、self-evaluation、self- awareness、self-confidence、self-representation、self- government、self-control、self-defense、self-protection”人 民,所有的台湾人都是被迫成为国民党所建构的大中原汉文化下的 “无选择权利”与“无住民自决权利”人民,所有的台湾人都是被迫 成为国民党所建构的大中原汉文化下的“被决定”与“被奴役”者, 所有的台湾人都是被迫成为国民党所建构的大中原汉文化下的“奴 隶”与“被殖民”者,所有的台湾人都是被迫成为国民党所建构的大 中原汉病毒文化下的“血祭物”与“牺牲品”。 在国民党这套刻意与精心建构的大中原汉文化下,所有的台湾人都是 “没有主体价值的人”,都是“价值他定者”,都是必须透过“国民 党所虚拟的大中原汉文化来检定个体价值的人”,都是必须设法到 “台北”(象征最高价值肯定的图腾)发展与寻求“台北”肯定的 人,都是“没有自我价值认定”与“无法尽情地爱自己土地与唱自己 歌”的人。 因此,在《海角七号》电影开始时,那位“在台北任乐团担任主唱而 努力十余年仍一事无成”的阿嘉,才会在挫败之余狠话痛骂“台北” (大中国政权与文化的中心)与断然返回恒春家乡(影涵边陲人“去 台北化”与去“中国化”的意识),这象征了许多人想在“台北”寻 求主体性价值肯定的谬思,这也说明了许多人并不认为在“家乡”可 以获得主体性价值肯定的可笑定见。 在《海角七号》电影结尾时的演唱会,也是此部电影的高潮,作者并 没有表达出“对恒春主体性人民与土地的肯定”,例如,并没有让 “劳马”以自己的方式来诠释现代音乐意义与唱出自己鲁凯族的歌, 并没有让“茂伯”以自己的方式来诠释现代音乐意义与唱出自己恒春 的歌(这是“茂伯”与“陈达”的分别,“茂伯”缺乏对恒春小调的 完全肯定与坚持随著时代再创造主体文化的信念),并没有让“鲁凯 族美丽与独特魅力的歌声”与“以月琴弹奏恒春小调与民谣的方式” 成为诠释与再造现代音乐意义的主体。 《海角七号》电影的作者,仍然选择以“非家乡与外来的国语”与 “台北主体语言”来唱歌,作者并没有让电影里的所有台湾人尝试去 思考“让自己活在真实之中、对身边所有人的真实爱与关怀、肯定自 我生命的主体价值与意义、对家乡土地与人民的深沉爱与关怀、对家 乡土地与人民主体性文化的深沉认同、对家乡土地与人民主体性文化 的深沉肯定”等主题。 《海角七号》电影里的所有台湾人,虽然展现了“非台北文化地区 人”的真实与生动面貌(这是此部电影成功之处),但是他们的本质 仍然是属于国民党汉文化下“缺乏自我面孔与主体性内涵的人”;台 湾人从去“中国化”到建构“主体性内涵文化”,还有一大段的路需 要走,如果台湾人不充分地接受“耶稣基督之爱、彼此相爱、爱人如 己、爱敌人如己与遵守十诫”等理念,他如何能彻底地摆脱“汉文化 的病毒”与建构真正的“土地与人民主体性内涵文化”? 〔转载自《Hugo文集》2008-12-13;http://blog.roodo.com/ hugoliu1/。提供者:作者〕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