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8-11-12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我们应该感谢林嘉祥           (四川)严家伟 ◆另一种崩溃:也谈改革开放30年     (纽约市)陈破空 ◆巩俐移民新加坡,不妨一笑而过      (长沙)刘永涛 ◆中国媒体发布省部级高官“情妇门”报告   自由亚洲电台 ◆简要新闻(2008-11-11)          自由亚洲电台 探索道路 ◆良知大法(下篇)         (广西南宁)东海老人 ◆台湾模式是最佳选择           (香港)李大立 ◆党报重燃“意识形态斗争”狼烟──来自中共高层的 牟传珩 运动留痕 ◆中国律师张思之德国获奖            德国之声 民主理论 ◆民主说                 (中国)韩一村 迫害实录 ◆我们需要阳光             (英国)沧海一叶 ◆杨母被关精神病院杨佳案疑点重重        美国之音 ◆成都武侯公安分局继续非法关押黄琦先生   《权利运动》 ◆新疆家庭教会娄元启将被审         自由亚洲电台 ◆申请游行未获准维权人士被传唤警告     自由亚洲电台 文艺春秋 ◆精神病院──当局非法侵犯公民人身(之2)  (武汉)无为 台湾问题 ◆台湾警察“共匪”化?         (台北市)林保华 他山之石 ◆关于前总统陈水扁被拘押案件的郑重声 大温哥华台湾同乡会 ◆与台湾人民坚定站在一起,强烈谴责马政府践踏台 台美社团 ◆国际学者专家忧虑台湾司法倒退的一封公开信 国际学者专家 ◆陈水扁遭声押.民进党声援(八篇)        中央社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我们应该感谢林嘉祥 严家伟 看了我这个标题,只要不是不知廉恥的奴才,恐怕都要对我破口大 骂。不过请容我把话说完,你也许会觉得林嘉祥真有值得我们“感 谢”的地方。 当年毛泽东大搞所谓“反修防修”大论战,“九评苏共”时,使用频 率很高的一个词汇就叫“反面教员”。按照毛派御用文人的观点,所 谓搞修正主义或散布修正主义理论的人,是人民的“反面教员”,说 他们从“反面教育了人民”,使人们认识到“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 性”云云。我们也不妨按照当年老毛及其御用文人的这个逻辑,来审 视一下这位被冠以“人民公仆”头衔的林嘉祥大人,他是不是也当了 一回中国广大老百姓的“反面教员”,让我们老百姓从反面看清或学 到了一些知识呢? 林嘉祥,是深圳海事局的党组书记,按照“我党”冠冕堂皇的理论, 他应该是“立党为公”,“权为民所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公仆”。然而这位公仆大人在酒醉饭饱,脑满肠肥之际,突发饱 暖思淫慾之念。竟敢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兽性大发。把一个 11岁的女童往洗手间里拉,并掐女孩的脖颈,欲行非礼。其行为已是 禽獸不如。而当女童的家长对其指责时,“林公仆”非但不认错反而 口出狂言称:   “我跟市长平级、跟市委书记同乡,上下都有关系,干了小事一   桩,你们这些屁民又能奈何,等着事后看我(们)怎么收拾   你。” 俗话说,言传不如身教。林公仆大人在这里的既有“言传”,又有 “身教”的表演,确实让咱们老百姓大开了一回眼界,让我们学到了 许多从官方红头文件、官方报刊,以及CCTV之类“喉舌”的说教 中,根本无法学到的有用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林嘉祥给我们上了 一堂既生动又精彩的政治教育裸。 有人曾说,蚊子最令人憎恶的还不仅是它要叮咬人,而更在于它在叮 咬之前,先要在你耳旁“嗡、嗡、嗡……”地进行一大篇说教。那意 思无非是说它吃人正当,咬人有理。明明叮咬了你,吸了你的血,吃 了你的肉,它还说是在全心全意为你服务,甚至是为了、和代表你最 根本的利益。你应该牺牲小我,顾全大局,作出无私的奉献,让它叮 咬……等等,等等。这一大篇“为舆论导向”的“蚊子理论”比直接 叮咬你一口还更令人恶心,更令人感到愤怒。 所以林嘉祥的可爱之处,就在于他根本不搞那一套既要当婊子、又要 立牌坊,既要当“三八红旗手”、又要充任性服务工作者的酸文假醋 的过场。他直截了当地告诉大家,“老子就是官,而且是和你们市长 平级的大官,你等老百姓就是一群‘屁民’,、民。我就是主人、奴 隶主;你等百姓就是奴隶、下等人。你的老婆也好,女儿也罢,只要 老子瞧得起,就是她的‘福气’。我想玩弄也好,猥褻也罢,由我高 兴,你们都得服从,都得‘无私’地给我‘奉献’出来。所以林公仆 认为这只不过是‘干了小事一桩’,你们这些屁民能奈我何?谁敢不 服,谁敢来‘说三道四’。这就是对领导不满,对主人不敬,就是不 懂规矩,犯上作乱。”所以林大人气势汹汹地警告“等着事后看我 (们)怎么收拾你”。 林嘉祥的这些话,决非酒后失言,也非胡乱吹牛。事后当地警方对其 百般袒護,枉法逢迎,以所谓“证据不足”不予处罚。当地海事行政 部门,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仅给予个停职,这种把板子“高高 举起,轻轻放下”的“处分”,形同隔靴搔痒,不啻舞台作秀。而林 大人的党票、行政级别均完好无损。东山再起是指日可待的事。官方 媒体更是集体失语,一片沉默。甚至大陆各大门户网站也奉旨销音, 屏蔽、删帖,真可谓上下其手,通力合作,以保林大人顺利过关。由 此可见林大人所言的“你们这些屁民又能奈何”,绝非信口开河,而 是为事实所证明了的。至于秋后算帐,收拾你们,那也只是个时间问 题,只要时机一到,众公仆决不会心慈手软的。 对这类问题,御用文人辩护士的“经典辩护”词,历来就是:这是个 别人、个别官员的个别现象,是十个指头中的一个指头。言下之意, 其他“九个指头”还是好的,还不失“伟光正”之称。林嘉祥猥褻门 事件,却让我们看到,这么多人为其保驾护航,让其逍遥法外,难道 这也只是“一个指头”吗?你们这些人能算是民众的“公仆”、能 “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吗?而且更应该看到的是,那个被猥褻的 年仅11岁的小朋友及其父母亲人,所受到的却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而 且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这难道仅仅是“一个指头”么?! 这些道理虽然人们早已心知肚明,但谁要去捅破这“一层纸”,象安 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中的那个小孩说的那样“皇帝是光屁股 呀”!若此人是国内“我党”的子民,就很可能被扣上“诬蔑”、 “造谣”甚至“妄图颠覆”什么什么的大罪名;若此人是海外人士, 那他立马就会被“定性”为“敌对势力”或“敌对分子”。而现在出 来捅破“这层纸”的是他们营垒中的“自已人”。他不仅用“言”也 用“行”,说明了老百姓原來只是一群“屁民”、贱民,一文不名、 一钱不值的奴仆。而所谓的“公仆”才金贵无比,才至高无上,才拥 有生杀予夺之权,才是真正的主人。──这就比那个小孩说“皇帝是 光屁股”更令人信服。就等于皇帝自已都昭告天下了:“寡人就是没 穿衣服,就是光屁股,你们这些屁民又能奈何”?而且象林嘉祥大人 这样的“公仆”,谁要把他说的话定性为“敌对势力”、“敌对分 子”的“诬蔑”,恐怕哄三岁孩子,也效果不佳吧! 所以我要在这里再一次慎重地向林“公仆”表示感谢。你给我们弱势 百姓作了一次很生动的“启蒙”教育。用你们当年的论战术语就是: 你不愧是一位很好的反面教员,很好的从反面教育人民看清了真相。 为此,就是发个一吨重的奖章给林嘉祥,我也举双手赞成! 〔转载自《自由圣火》2008-11-09;http://www.fireofliberty. org。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另一种崩溃:也谈改革开放30年 陈破空 以1978年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中国的“改革开放” 走过了30年。30年里,中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十位上升到第四位; 所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例,从1.8%上升到6%。 对中共而言,“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主要目的,是巩固共产党的 统治。潜意识里,也有赎罪的意味。毕竟,他们以一个执政党的角 色,曾人为阻碍中国经济发展长达30年(1949~1978年)。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是说给全国人民听,而是说给他们自己 听,说给执政党听。因为,发展经济,古往今来,原本就是一个政府 的基本职能,实在不值得以煽情方式大书特书。 高速增长,是恢复性的增长;高速发展,是恢复性的发展;一切都建 立在破坏、毁灭与崩溃的基础之上。中国拥有占世界20%的人口,按 自然比例,中国经济总量至少也应该占到世界经济总量的20%。为此 基本目标,重振中国经济之路,依然漫长。(历史上许多时期,中国 经济总量占据世界经济总量一半以上。) 尽管中共动辄疾言厉色地指责外国,但无可否认的是,国际社会,尤 其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所持态度,是难以 想象的宽容,甚至难以想象的支持。 当邓小平掌握实权并提出“改革开放”时,西方国家是他的主要支持 者。那时,西方政要不仅把邓视为经济改革者,而且把他视为政治改 革者。他们的依据之一是:邓小平推翻了毛泽东的政治路线,并为那 些被毛打倒的政治人物翻案。许多年里,欧美的投资,日本的贷款, 主要地,都流向中国,为中国经济起飞奠下雄厚基石。 1989年,“6.4”事件,成为一个分水岭。邓小平一度举棋不定。如 果该年的示威学生没有喊出“打倒邓小平”,而是象1984年那样,喊 出“小平您好”,在党内,邓小平的天平,极可能偏向同情学生的赵 紫阳,而非力主镇压的李鹏。换言之,邓小平下令开枪镇压,并非基 于国家利益的深思熟虑,而是权衡个人得失的意气用事。“老小孩” 的称号由此而来。 对中国民众挥舞屠刀的邓小平,让西方大吃一惊,也让西方大失所 望。他们忽略了邓小平是毛泽东的政治继承人这个基本事实。中国仍 然是共产党的天下,共产党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不过是从毛时代“以 阶级斗争为纲”那种赤裸裸的政治恐怖,过渡到邓时代“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那种阴森森的政治独裁。 面对中国老百姓,中共的潜台词,在毛时代,是“你不惹我,我也要 惹你。”比如,非要让你参加阶级斗争不可,非要你搞政治不可;在 邓时代,则变成“只要你不惹我,我就不惹你。” “你不惹我”的意思,就是,不要对我的统治权力,妄加议论或抗 议,那是绝对的权力,不容置疑的权力,你只有服从的份;即便党欺 负你、压迫你,你也不得反抗。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 土之滨,莫非王臣。”泱泱华夏,并非人民的乐园,依然是皇天后 土。区别只是,今天的“皇”与“后”,是一个党。 “改革开放”,也起源于原有价值体系(所谓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理 想)的崩盘。但30年的“改革开放”,却并没有建立起新的价值体 系。如果说有,那就是“金钱”二字。当今中国社会,对物质利益的 追求,达到人类历史的登峰造极。 演员刘晓庆悼念导演谢晋,众目睽睽之下,她塞给谢晋夫人的,是满 满的一袋子钱。那是一个形象的缩影:在当今中国,只有钱;钱,成 为打理一切的手段:可以补偿人情,可以打通关系,可以摆平官司, 可以换取美色,可以求官得福,可以无功受禄。所有这一切,人们习 以为常,见怪不怪。 完全失控的官场腐败,明码实价的买官卖官;官员包养二奶,蔚然大 观,包养者和被包养者,都引以为荣;情色交易,声色犬马,酒池肉 林;大规模的假冒伪劣,假货毒物,豆腐渣工程,公开的谋财害命; 最后,连学历都造假,并泛滥成灾。满地的硕士博士,只要开动印刷 机,中国就可以成为“教育大国”、乃至“高学历王国”。 一句话:道德崩溃。从前30年的经济崩溃,到后30年的道德崩溃,中 国,还有什么样的悲喜剧,能再让世界瞠目结舌?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1-08;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巩俐移民新加坡,不妨一笑而过 刘永涛 当赵本山还为移民加拿大辟谣的时候,巩俐已经在东南亚的一个国 度,正式喊出“我们是新加坡公民……”。11月9日,巩俐宣誓成为 新加坡人,并上台从新加坡国会议员李美花的手上接过粉红色身分 证。传闻最终被证实,这位生于中国成名于中国的女星,从此改换了 另一种身分。 移民,本不该算什么新闻。但放在巩俐身上,就大不一样。大明星的 一举一动,似乎都有公众的眼睛盯着。就这个事儿,国人的看法挺复 杂的,某网站还专门搞个网友调查,有不关心的,有理解支持的,还 有说人家“叛国”的,翻出巩俐做政协委员的照片,说什么就这样走 了,太无情无义。 巩俐移民,犯了哪门子事呢。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国籍的合法权利,这 是一个常识。移民新加坡,无论动机如何,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内, 都是她的权利,是她自个的事情,本质和咱们没啥关系,更没碍着咱 们继续好好生活。如果真喜欢她的电影,继续喜欢去,相信没有谁会 阻拦。 只是公众愤愤不平甚至上升到是否爱国的高度,汹涌的道德情感审 判,确实又让人心有余悸。有人或许会说,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出了 个巩俐,到了足可代言中国电影的份上,却突然成为外国的了,怎不 让人愤懑?而象这样的“精英”,又是在不断地“流失”着,让人痛 心啊。这话的意思,好象是咱们特“脆弱”似的,一不小心就被会折 腾。不过换个角度看,这大抵还是被一种“精英特权”给触动了, “换个国籍比一般人换个省籍还容易”,这叫人很不爽嘛。 这样的心态,着实无趣得很。即便是普世共享的权利,也会因个人境 遇的差异而发生变化。移民权,一种看似高端的权利,自然如此。由 此也不难发现,对巩俐移民的质疑,特别扣上的“不爱国”的帽子, 或有因对巩俐“爱之深恨之切”的因素,但更多还是假借民族和公共 利益之口,进行个体的情感宣泄。 所以,这事大可看得稀松平常一笑而过。对巩俐个人选择国籍权利, 我们首先当表示尊重,并给予宽容。道理很简单,并非一、两个明星 走了,咱的世界就会乱套。况且在一个变革加速、惯于喜新厌旧的年 代,对明星究竟有多持久的喜爱,估计自己都会很怀疑。而一个国 家、一个民族,更不会因为几个名人选择外国国籍而损失尊严和影 响。 事实上,全球化不断提速,移民只会更加频繁,精英可以,平民照样 也行,这是社会进步、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媒体发布 省部级高官“情妇门”报告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何平的采访2008-11-11报道〕中国的《南方 人物周刊》近日发布了有关中国大陆省部级贪官的“情妇门”报告。 报告发现,在41名中国省部级贪腐官员当中,87%被曝光有情妇,但 很少有贪官的情妇受到法律制裁。 广州的《南方人物周刊》十号发布的“中国高官‘情妇门’报告”调 查了包括中共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军队等方面的贪腐高 官,涵盖期从1998年至2008年的十年。报告的资讯来源主要是以已经 审判的司法机关公开的信息和国内媒体记者近年来对当事人的辩护律 师、家属及办案机关的采访。 报告显示,在受到查处的41名省部级贪官中,有36名被曝有情妇,贪 官平均案发年龄为62岁,他们的结发妻子平均年龄约60岁,均为困难 年代相识,风雨中走过数十载。这些贪官的妻子与他们的情妇平均年 龄相差11岁,最大差距为30余岁。就学历与履历而言,在41名省部级 贪官中,有六人具有高干子弟背景,享受着政治特权;有12人受过良 好教育,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其余多为从基层发迹而一路攀升的。报 告在对照了41名省部级贪官的近40名情妇后发现,中国官场中的情妇 现象已从享乐型向互利型和利益集团代言型倾斜。这些人主要与高官 共谋,以金钱关系为主。北京的法律学者赵国君认为,中国高官的情 妇这一特殊的群体,实际上充当了腐败贪官的利益代言人和钱财的打 理者:   “‘情妇门’是一个集中的现象,出现了腐败的纵深化和复杂化   发展。这里反映的是对公权力的腐蚀。但真正浮出水面,真正能   够左右贪官,真正使贪官如鱼得水的是他身边利益的代言人和打   理者。他们不但有肉体的关系,而且还有利益的结盟。这使得整   个的反腐败任务变得十分艰巨,应该说给中国的民主和法制化建   设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和挑战。” 在美国的中文政论刊物《北京之春》主编胡平认为,中国官场的“情 妇门”事件近年来之所以日益引起公众关注,反映出整个中国官场的 腐败:   “这些年来,中国官场的腐败可以说是手法不断、花样翻新,让   人叹为观止。过去的很多腐败也是通过她们来实现的,情妇门在   今天之所以成为一个这么显著的问题,就是因为她在官场腐败中   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同时又不被人注意的这么一个牵线中介   的作用。我觉得它更多的反映的是整个中国官场的腐败。” 有关中国高官“情妇门”报告显示: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近700万 元贿赂约八成是通过情妇王建瑞之手而得;而原天津检察院检察长李 宝金的情妇王小毛和所谓“公共情妇”李薇等分别将触角伸到了北京 奥运工程。报告呼吁,建立实施“阳光法案”,要求各级官员公布个 人财产,制定约束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规章制度,使公众 有充分的监督机会。赵国君对此认为:   “一方面阳光法案跟禁止亲属经商等这些规定都是好的,但是,   这里面真正确定法律关系的时候很复杂,很多情妇当中有的都没   有被处理。所以,有的法案貌似很有道理,但实际上执行的力度   和方法大可怀疑。第二个就是最关键的,权力的来源没有决定,   任何官员的权力都来源于上层。这样的情况下,真正的监督作用   就没有了。没有真正的监督者和制约者,这是核心问题。” 胡平表示,解决中国官员贪腐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实行民主选举:   “这些年来,中国政府也制定了不少的法律,但是,重大问题是   这些法律根本落不到实处。司法部门和有关的监察部门本身就不   独立,这么一来,要自己监查自己,当然从原则上来讲是办不到   的事情。所以,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官员要采取民   选的办法。不管你的腐败手法多么巧妙,但是选民看在眼里,他   们会用选票拒绝这种腐败的人上台。” 《南方人物周刊》的调查指出,在41名贪官的众多情妇中,仅有14人 的名字出现在起诉书和判决书中,其中被诉诸法律的仅有八人,其中 只有五人被另案处理。可见,在中国,作高官的情妇风险不大,而他 们所获得的回报却不可估量。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1-11;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简要新闻(2008-11-11) 自由亚洲电台 经六小时传讯陈水扁被台检方申请羁押禁见 〔台北消息〕台湾的前总统陈水扁因为涉及洗钱案和国务机要费案在 星期二接受特侦组传唤,经过六个多小时讯问后,检察官认定陈水扁 涉嫌贪污、洗钱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证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 声请羁押禁见。在被羁押后,陈水扁高举双手向记者显示手上的手 铐,高喊“政治迫害”、“司法迫害”和“台湾加油”等口号。此 外,陈水扁还投诉,在走出特侦组总部上车前往法院时遭到法警的殴 打,要求法官暂停审理,前往台大医院就诊。会诊结果显示陈水扁 “肌肉有轻微拉伤”,医生认为被告身体状况目前仍可以出庭,台北 地方法院合议庭决定继续召开声押庭。在星期一晚,陈水扁召开记者 会,表示自己是国民党与共产党两党头号战犯,也是两党要走向统一 的最大的石头,因为马英九为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日前来台遭到民众 抗议一事,才与共产党合手,要把他抓起来。在陈水扁被羁押后,民 进党台北市党部召开会议,谴责司法不公,未审先判,并表示在司法 没有最后判决之前民进党于情于理都应与陈水扁站在一起。民进党立 法院党团干事长赖清德表示,民进党要求司法单位公平审判,不要延 续押人取供的方式,但是没有获得回应,感到非常遗憾。 律师为川震灾民提供法律援助而受打压事件受关注 〔香港消息〕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星期二致信四川省 领导人,对律师为四川地震灾民提供法律援助而受到打压的事件表示 关切。该信表示,四川大地震中,政府大楼丝毫无损,但很多由“豆 腐渣”工程建成的学校却被震成瓦砾,很多学生家长因此愤愤不平。 有在地震中丧失儿女的家长找四川的律师控告政府,但是当地律师不 愿与官府作对而拒绝处理这些案件。有的家长便到北京找维权律师帮 助。北京司法部门明确警告北京的律师不要代理与四川地震有关的敏 感案件。何俊仁的信表示,四川地震发生已经差不多半年了,希望灾 民能尽早得到合理的赔偿和交待,促请四川当局尽快彻查各项指控, 追究“豆腐渣”工程,并呼吁北京当局停止向维权律师施压,确保他 们能够协助灾民伸张正义。 温州赴法未归官员杨湘洪被开除党籍公职 〔北京消息〕温州官员杨湘洪出国考察滞留不归事件有新进展。据中 国的《南方网》报道,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日前做出决定,开除杨湘 洪公职以及党籍。此外,由浙江省纪委一名副书记率领的省纪委调查 组已进驻温州。在当地纪委的协助下,目前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据 报道,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属浙江省直管干部。杨 湘洪是在9月30号考察团结束访问法国回国前夕,杨湘洪突然声称腰 病复发,需在巴黎住院治疗,此后一直未归。 中国商务部原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被“双规” 〔北京消息〕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申洪 证实,商务部原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规,已经被 “双规”调查。姚申洪同时证实,外资协会原副会长邓湛也因为涉违 纪违规,被上级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据报道,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姜增 伟对此表示,这些事件不会对中国利用外资产生任何影响,但有必要 对现行的审批制度和审批方式进行完善,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限制个 人私欲扩展,避免公权力失衡的现象再次发生。 海南三亚公安局:  罢驶事件中15辆出租车被打砸21人涉嫌违法 〔北京消息〕中国海南三亚市公安局官员星期二表示,日前发生的三 亚出租车司机罢驶事件中,有21人涉嫌违法,15辆出租车在此次事件 中被打砸。海南省三亚市的出租车司机罢驶,并且在市政府前抗议示 威。这是在一星期内中国的二次出现出租车司机罢驶事件。据新华社 报道,目前三亚共有六家出租车公司,全市出租车约1,200辆。10号 上午9时许开始,上百名三亚市出租车司机停止营运,并聚集在三亚 市政府门前,要求政府部门解决目前出现出租车承包金高、黑车横 行、新出租车承包合同一年一签等问题。 联合国禁止酷刑问题专家质询中国政府极力回避要害 〔纽约消息〕据总部设在此间的中国人权组织日前发布的消息,由独 立专家组成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对中国没有提供足够信息显示其 履行了禁止酷刑的国际义务表示关切。据报道,11月7号和10号,联 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在日内瓦审查中国作为会员国是否履行了《禁止 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规定的国际 义务。在审议过程中,中国代表团为中国人权记录进行辩护,称在中 国“决不容忍”酷刑的存在。但是禁止酷刑委员会的专家要求中国代 表团对具体事件做出澄清,包括定性为国家机密的案件,在这些案件 中涉案者被剥夺聘请律师的权利;对律师的镇压以及姚立法、陈光 诚、郑恩宠、郭飞熊和苏志民主教等个案。据悉,该委员会将于11月 20号发表报告,对中国执行该公约的情况做出结论和建议。 原国企扬动厂领导卷款逃两千员工持续堵路抗议 〔本台消息〕江苏省姜堰市拥有2,300多名员工的原国有大型柴油机 生产企业扬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因为企业破产危机、相关领导 卷款潜逃从上星期开始堵路抗议,到星期二已经第四天。工人除了追 讨欠薪,还有厂方长期欠缴员工保险福利以及国有改制后拖欠多年的 补偿金。本台记者致电扬动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所有电话都无法接 通。而姜堰市劳动局一名官员接受本台记者询问时称不太清楚堵路事 件,他们没有收到扬动厂劳工的相关投诉。据大陆互联网论坛消息, 该厂前董事长葛渭清突然失踪,并卷走了与改制相关原本属于员工共 有的上亿人民币钱财,工人上星期开始聚集厂区维权,先是在工厂附 近街道上抗议,也曾一度封堵该市通往外地的高速公路,希望以此督 促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另有网上消息称该厂的主要股东王建明从上星 期起被工人扣在厂内,而工人们也看守着其他已经逃走的股东的房屋 和产业。 达赖喇嘛:相信与北京对话是解决西藏问题的唯一方式 〔达兰萨拉消息〕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的发言人丹增德勒星期 二表示,尽管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与中国官员最近的商谈失败,达赖 喇嘛仍然相信与北京的对话是解决西藏问题的唯一方式。据法新社报 道,丹增德勒表示,达赖喇嘛相信,解决任何冲突的方式是对话,没 有对话就不会有进展。唯一的解决方式是对话,这就是达赖喇嘛的一 贯立场。据悉,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等五人于 10月底与北京的官员进行了接触商谈。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 维群日前对达赖喇嘛进行了抨击,表示达赖喇嘛提出的“中间路线” 是“西藏独立”。 杨佳母亲一直被关公安局所辖精神病院 〔北京消息〕杨佳袭警案一、二审终结,正在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之 际,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和律师刘晓原表示,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四个月 来一直被关在公安局所管辖的精神病医院。据美联社星期二报道,王 静荣表示,她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有关当局要她闭嘴。刘晓原律师 也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紧急要求,调查王静梅的案例。据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也将审核杨佳的死刑判决。另据中国南方都市报报道, 王静梅自7月初至今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 院接受强制治疗,王静荣已经到医院看望了王静梅。但是对于为什么 一直没有公开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并没有做出解 释。 上海闵行区失地访民上访无果沦落为“三无人员” 〔本台消息〕上海访民扬小琳,陆凤玲等17人到北京上访。他们星期 二上午到中央政法委上访,没有结果,又在下午1点到中南海递交请 愿书,但是却被送到府佑街派出所,随后被转送马家楼。据《博讯新 闻网》报道,这些访民大多是上海闵行区的失地农民。他们的土地及 住宅被以建设国家重点项目的名义强征之后,至今已经有五年。所谓 的重点项目没有开工,土地一直荒芜,失地农民沦落成为没有工作、 没有住房、没有劳保的“三无人员”。其中访民金月华到北京上访83 次之多,但是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1-11;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良知大法(下篇) 东海老人 一、误判欲望 一些“善男子善女人”持性恶论,是误以欲望特别是利已私欲为恶、 为龌龊并误将习性及欲望当作本性了,属于认识上的肤浅和错误。 欲望人人皆有,如果笼统地视一切欲望为恶、为龌龊,又将欲望当作 本性,自然认为性恶论符合人性是真理了。殊不知欲望本身是非善非 恶非净非垢、超越人间善恶净垢概念的至善至净,人间的美好,人类 的延续,一切政治、经济、艺术、文化、科学的发展,在在都离不开 欲望的驱动。 《行策大师净土警语》曰:“为末世对治重障,以烦恼虽多,惟淫欲 为生死根本,最能障往生法。故令行人观凡夫身内淫火,即如来藏性 空真火,循业发现。深观得悟成智慧光,非唯不障往生,且能将送行 人托上上品。所以净名(指维摩诘)赞淫怒痴,以其体即藏性,而染 净功用,在反掌间耳。”撇开其余观点不论,所言“淫火即如来藏性 空真火循业发现”,确是至真至确之理。 小乘佛教要求内断欲而外绝物,一些人将地球视为宇宙垃圾场或者人 欲横流的粪坑,都是对“人欲”美好的一面缺乏认识所致。这方面佛 教大乘对小乘有所纠正,经曰:钝根小智闻一乘,怖畏发心经多劫; 不知身有如来藏,唯欣寂灭厌尘劳。指出“欣寂灭厌尘劳”之误。 顺及:严格地讲,食色之性──生理欲望──及孟子仁义礼智之“善 端”属于本性的作用而非本性。能够产生仁义礼智“四端”与发动欲 望的“那个东西”,才是本性。仁如果作为本性看待,则是统摄又超 越义礼智的,不宜并列。故孟子以仁义礼智之四端为人之本性,略欠 透彻。 本性是超越世间善恶概念、超越仁义礼智等“善端”的至善。在佛教 中,禅宗所悟与儒家所证最为接近。慧能在大庾岭头开示惠明:“不 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哪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惠明言下大 悟。这个超越善恶二分法的本来面目,指的就是人之本性。 二、大善之欲 正常的欲望包括种种色欲物欲等私欲都不应禁绝的,它们本身是一种 至善。在儒家,欲望冲动只有发不“中节”才是恶:在内过了 “度”,则为恶念,在外犯了“规”,则为恶行。不中节,就是非 礼。 孔子云“非礼勿视,非礼无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后人往往狭 隘地理解了这句话,以为搓搓麻将打打小架摸摸小姐屁股甚至想想女 人就非礼了。其实,“礼”在古时是文物典章制度和社会道德规范的 统称,搓搓麻将打打小架摸摸小姐屁股甚至想想女人之类,一般不属 于“礼”管辖的范畴。 同时“礼”有因地制宜、与时俱进之义。就算搓搓麻将打打小架摸摸 小姐屁股在某些时代属于“非礼”行为,现在也不是了,只要小姐本 人没意见,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都管不了。 其实成佛作祖亦属于一种欲望,可称为大善之欲。释尊自承:我本以 欲心无厌足故得佛: “欲无减者。佛知善法恩故。常欲集诸善法故。欲无减。修习诸善 法。心无厌足故欲无减。”、“佛虽具得一切功德。欲心犹不息。譬 如马宝虽到至处去心不息至死不已。佛宝亦如是。又如劫尽大火。烧 三千大千世界悉尽。火势故不息。佛智慧火亦如是。烧一切烦恼。照 诸法已智慧相应欲亦不尽。复次佛虽一切善法功德满足。众生未尽故 欲度不息。”(《大智度论.卷第二十六》) 儒家成圣成德与佛教成佛作祖,同为大善之欲,不同的是,佛教一味 向内下功夫,内外隔绝;儒家内外同时用力,内外圆融一体,内圣外 王,一以贯之。齐家治国平天下,裁成辅相,就是外王学的内容。 “伟哉人生,功莫大于裁成天地,道莫大于辅相万物。裁成天地,唯 赖知识技能,辅相万物,更重道德智慧”(熊师十力:《乾坤 衍》)。 三、恶从何来 人人本性至善,欲望亦至善,但个体的善恶优劣千差万别。何以故? 每个人对待欲望的态度、认识、处理方法各异,良知本性在欲望面前 有没有领导权,权力大小如何,欲望的性质怎样,千差万别。概乎言 之,欲望有利已私欲与利他“公欲”之别。私欲之发,每易过度出 格,故须加以节制,限之于良好的法律及道德规范许可的范围内。孟 子说寡欲就是寡其私欲。至于求学求智、度生救世、道援天下之类 “公欲”、善欲,岂但不可绝,而且要大加培养。 换一种说法,习性有善习恶习之分,以恶为主。恶习的发于意识为恶 念,发于行为则成恶行,恶念恶行的积累又成恶习,相续不断。荀子 云,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东海曰:本性领导习性者为 善人大人,习性抢班夺权者为小人恶人。 朱熹将个体善恶何以大异的原因归之于“气禀”不同。“人性虽同, 而气禀或异。目其性而言之,则人自孩提,圣人之质悉已完具。…… 善端所发,随其所禀之厚薄,或仁或义或孝或悌,而不能同矣。” (《中庸或问.卷三》) 朱熹明确地指出,人之所以有“圣”、“贤”、“不肖”之别,就是 “气禀”不同和能否克去物欲之蔽:“欲生此物,必须有气,然后此 物有以聚而成质。而气之为物,有清浊昏明之不同。禀其清明之气, 而无物欲之累,则为圣。禀其清明而未纯全,则未免微有物欲之累, 而能克以去之则为贤。禀其昏浊之气,又为物欲所蔽而不能去则为 愚,为不肖,是皆气禀物欲之所为,而性之善未尝不同也”。(《玉 山讲义》) 陆象山则持“资禀”说,以说明人性的差别。他说:“资禀好底人阔 大,不小家相,不造作,闲引惹他都不起不动,自然与道相近。资禀 好底人,须见一面,自然识取,资禀与道相近。资禀不好底人,自与 道相远,却去锻炼。”(《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人 生天地间,气有清浊,心有智愚,行有贤不肖。必以二涂总之,则宜 贤者心必智,气必清;不肖者心必愚,气必浊。而乃有大不然者。” (《陆九渊集.卷六.与包详道》) 朱子“气禀”说、象山“资禀”说,都与习性论有些类似(见东海 《习性论》)。关于习性,儒家只论今生,佛教则论多生累劫,如 《佛说大乘金刚经论》所说:“一切众生,无始劫来,种种颠倒,念 念不善,深迷自性,久恋尘缘。从贪嗔痴,行杀盗淫,造诸罪业,无 量无边;轮回相遇,受形非一。”所以在佛教,本习都是与生俱来 的。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有“天生的恶人”和“天才”(不过,佛 性真如如来藏终究是更加根本的)。 四、性恶论者 性善论者是否致得良知、识自本性,不一定,但性恶论者不识本性则 是一定的。 由于性恶论者将欲望及习性当作本性而又不自知其肤浅错误,在学术 上也可以是相当真诚的。他们“返观内视”,只见恶欲蠢蠢恶念滔滔 一不小气就失控,于是认定“性恶论”为真理矣。 性恶论者认为人之所以“不逾矩”,是受到制度法律及道德规范的制 约所致,而善心善言善行及任何高尚道德都属“人为”之伪,故对他 人以及自己的本性都信不过,看人生看社会看他人看自己都比较灰黯 消极,容易滑入冷漠虚伪和利己主义的泥坑,优异者也难免思想浅 陋,不是以民主为本、奉制度万能,就是以神为本、捧上帝万能。 就象极端利已主义对利他行为奉献精神有强烈的抑制作用一样,性恶 论对良知善性也有极大的压制扭曲功能。一些性恶论者修养较高,纵 无外在制约,也能压抑自己的不良私欲,从事利他济世的事业。但由 于道德缺乏内在根基,很难“修”到高处,而且不稳定,容易“掉” 下来。 比如有些人平时很正派甚至正义,来到了可以从心所欲的环境,或者 获得了能够从心所欲的特权,就难免形为权役,心为形役,被欲望和 习性牵着鼻子走,大大逾矩起来。 有人曾认为,东海把对性恶论的批判与对持性恶论的人的批判混在一 起,不妥。 性恶论与性恶论者之间当然有区别,但也有关连,无法完全脱勾。一 些学说理论对其信奉者会产生巨大的道德影响,马列主义者与自由主 义者、利已主义者与儒者之间,德智差别普遍存在,不仅思想歧异而 已。 “一切众生”悉有良知,唯世俗之人普遍为习性所蔽,极难致之。一 旦致得,就会发现性恶论的偏误,绝不可能认同性恶论。说性恶论未 能识自本心见自本性,乃是一种事实判断。 五、不得不然 外在制度法律及道德规范可以让人“不逾矩”,内在本性更可以让人 “不逾矩”,而且比起外在的一切硬性软性约束,本性的约束也为本 质。制度法律及道德规范也不过是良知本性在社会层面的“规范化” 而已。 说本性内在也是相对而言的“方便说”。本性相当于如来藏,非外非 内,合内外为一,尽虚空遍法界,无处不有,无处不是,所谓“空生 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是也。本性在佛教为真如,在道家为太极,在 儒家为良知,同“物”异名,同质异悟,是一种无迹无相的“实在” ──实实在在的存在。比起真如和太极来,儒家之良知尤为“实 在”。 如果有人待父母孝、待儿女慈、待人以诚、待友以信,如果有人自爱 爱人、自立立人、助人为乐、开物成务,如果有人为官一心要当好 官、从商一心要做“忠商”(相对奸商而言。忠,把心放正放直放在 中间),为知识分子一心要要说真话,控制不住地要在漫漫黑夜里发 枭鸣、在万马齐喑时发狮吼,那么,恭喜他,良知已经在其人身上相 当程度地彰明、实实在在地发生作用了──不论他是否意识到这一 点。 说“控制不住”也是形容,上述“一心要”和“控制不住”,是受到 了良知的“控制”,或者说随时随地都在良知的“控制”之中,当仁 不敢让,见义不敢不为。一般人在某些外在规范或力量的约束下被迫 或勉强自己这么做,信得过、知得透、致得到良知者却是非这么做不 可──相反,没有什么外在力量或内在欲望能迫使他、勉强他违悖良 知。 有人嘲笑东海要当教主。我笑道:我宣传良知大法,不是要当教主, 而是想教更多的人象我一样封自己的王、作自己的主,象我一样把欲 望导良、把习性导善、把人生导向不移不淫不屈无忧无惑无惧的高 处。 六、信解行证 《华严经》介绍过佛教的修行四阶段。 信,对佛法要有一种基本的信心,这样才有学习的热诚与动力。古德 云:“佛法如大海,唯信能入”。“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 根”;解,深入经藏,了解佛所教的法义。佛教的信仰是建立在理智 和理解上的正信,不是一无所知及将信将疑的迷信盲信。信与解相辅 相成,缺一不可,故《大毘婆沙论》说:有智无信,增长邪见;有信 无智,增长愚痴;行是修行,生活上的实践行持。 第三是行。理解了不够,还要勇猛实行,开悟了不够,还要悟后起 修。不同根器者有不同的修法,不同宗派亦有不同的法门。最后是 证,是对佛所讲的道理和境界的实践,对真如佛性的实证。信解行证 并非单线的过程或步骤,而是密切相关、互相包容、周而复始的一种 循环效应。 致良知同样也有个信解行证的过程。 掌握理论是解,付诸实践是行。能解始能行,解有助于、促进着行, 行反过来深化着解,行解相应,直到证入良知境界。证良知之后,信 仰必定坚定,理解必定透彻、践履功夫必定扎实持恒。 儒家知(理解)与行(实践)结合得特别紧密,某种意义上说,知比 行更基础、更关键。不能知,焉能行?知不足,行必偏。缺乏理论修 养,下笔非偏即错,在实践时必然“行差踏错”、乱七八糟。 七、知行互发 作为一种认识论,知行观在中国哲学史上出现甚早,《尚书.说命 中》中就有“知之非艰,行之唯艰”之语。古代知行观,自春秋至 唐,均以《左传》所倡知易行难为主。只有到了程朱,传统知行观才 别开生面。 程朱理学认为“知”与“行”之间,“知”逻辑在先,处于更重要的 优先的地位。可以概括为:知高于行、知先行后或知本行末。如程颐 的观点: “君子以识为本,行次焉。今有人,力能行之,而识不足以知之,则 有异端之惑,将流荡而不知反,好恶失其宜,是非乱其真,虽有尾生 之信,曾子之孝,吾弗贵也。”(《程氏粹言.心性篇》) “须是识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得光照。”(注:《遗书.第 三) “譬如人欲往京师,必知是出那门,行那路,然后可往;如不知,虽 有欲行之心,其将何之?”(注:《遗书.第十八》) 朱熹继承了二程观点,认为知先行后:“义理不明,如何践履?” (《朱子语类.学三》);“知与行功夫须并列……然又须先知得方 行得,所以《大学》先说‘致知’,《中庸》说‘知’先于‘仁’、 ‘勇’,而孔子先说‘知及之’。”(《语类.卷十四》) ;“穷理既明,则理之所在,动必由之。无高而不可行之理,但世俗 以苟且浅近之见谓之不可行耳。……理之所在,即是中道。惟穷之不 深,则无所准则,而有过不及之患,未有穷理既深而反有此患也。” (注:《答程允夫.文集.卷四十一》) 程朱倡知先行后说,虽认为知行有先后轻重之分别,但两者不可分 割。先知并非达到“知至才去力行”,而是主张在具体实践中“知行 互发”,实乃知行统一观。“论先后,当以致知为先。论轻重,当以 力行为重”(《朱子语类.学三》) 后来王阳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出了“知行合一”说。 综上所述可知,知与行不可偏废。凡我儒者,要力争能知能行,知行 合一。一些人对儒学理论、良知大法一知半解,却以行者自诩,就是 对理论的重要性及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认识不足。理论有问题,实践必 然出问题。例如,不理解仁义原则、经权理论、中庸之道,待人接 物、办事处世就不容易“恰恰好”;不掌握外王学,就会影响政治实 践的热情和质量,影响追求和建设先进制度的积极性,等等。 八、彻上彻下 借用世间学术的名相,良知大法可称为良知主义。很多好东西一旦变 成“主义”,就会出偏、犯错乃至犯罪。例如,社会、集体、国家、 民族、爱国、平均、实用、机会、功利等等,都是好东西,一旦上升 为“主义”,往往变味变质,甚至走向了反面,如社会主义造祸社 会、国家主义遗害国家。 民主、自由、平等之类,尽管主义起来也不至于变坏,但毕竟停留在 社会、政治层面,道德文化根基太浅,如果没有良知主义的指导,实 施起来依然会有“出差的机会”。道德主义与天下主义是儒家宝藏, 但这两大主义本身并不究竟,离不开良知大本。 良知作为至高道德原则,包容一切道德原素,良知主义涵盖而又超越 社会、集体、国家、民族、爱国、平均、实用、机会、功利等等主 义,对它们都可以取其优汰其劣、取其利汰其弊。 良知主义至正至真至高至圆,彻上彻下彻里彻外。 上指本体界,佛教称真如法界,道教称太极无极,儒家称天道、乾 元、天理、良知等;下指现象界,包括人类在内的宇宙万物;内指内 在世界,包括心灵、意识及佛教所说的末那识、阿赖耶识,外指外在 世界,包括人类社会和物质世界。 彻,彻底、透彻、通达。彻上彻下彻里彻外之意,简言之,即内外通 透圆圆满满、上下贯通完完全全。说良知彻上彻下彻里彻外,意谓良 知作为宇宙生命系统本体,是最“高级”、最根本、最普遍的 “道”,是无时不有、无处无在、无人不具、无物能外的。 彻又有贯彻、治理、开发等意。彻上是对宇宙本体的透彻认知,彻下 是对万物万象的重视和深入,彻内是致力于内在修养,彻外是重视制 度建设和科学研究。儒家有下学上达、内圣外王之说,下学是彻下的 努力,上达是彻上的功夫,内圣是彻内的最高修养,外王是彻外的最 高境界。 佛道两家对道体的证悟穷高极深,但在根柢仍有偏差,未免耽空滞寂 或沦虚滞静,例如,庄子虽说道在屎尿,但不象儒家那样认为的道在 政治、在社会、在伦理日用和在火热生活中,所以未能彻下。佛教也 类似。两家都可谓下学不足,上达有余(此出世法之特征也)──其 实,未能彻下,焉能彻上?上下里外虽然有别,却是息息相关一体贯 通。不能彻上必不能彻下,不能彻外必不能彻里,反之也一样。 东晋高僧僧肇少时遍览经籍,志好玄微,每以庄老心要。尝读老子 《道德章》,乃叹曰:美则美矣。然期栖神冥累之方,犹未尽善。东 海以为,佛教小乘严重“空累”,大乘诸教特别是禅宗好多了,但作 为出世法,仍难免耽空之嫌。唯良知无为而无不为,既有空寂与虚静 的一面,更有生生与新新的一面,故知冥而不为“冥”所累,能空而 不为“空”所累。 九、金刚之心 有从别派转型而来的东海儒生说:“我不相信能大面积改变制度的落 后、社会的苦难、人世的罪恶,帮助一小部分人证得大光明心,造小 块净土就很不错了。” 此言差矣。只要有一个人致得良知,就预示全体人类都存在致良知、 证光明的可能,只要在地球上造就一小块乐园,就意味着整个地球都 可以建成一座乐园(另复须知,人类个体和整体良知的彰明、其力量 的体现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大面积改变制度的落后、社会的苦 难、人世的罪恶”完全可以,却并非一蹴而就。同时,在现象界,净 与乐、进步与落后都是相对的,比较而言的。) 良知力量岂仅如此而已?作为本体,“创世造人”,重开宇宙,何所 不能。这个问题兹不详论,仅附东海小诗一首略明此意吧。《金刚 心》:   “色身识心会散   广宇悠宙会毁   金刚心永在   金刚会灭   金刚心永不灭   这一期生命散了   可以开出下一期生命   这一期宇宙毁了   可以开出新一期宇宙   永永远远”…… 结语 佛说四事虽小而不可轻:太子虽小当为国王,是不可轻;蛇子虽小毒 能杀人,亦不可轻;小火虽微能烧山野,又不可轻也;沙弥虽小得圣 神通,最不可轻。(见《大智度论》)。良知更是“虽小而不可 轻”,作为至高无上的真理,其化民化物化乾坤的无限潜力、无穷潜 能,非言数计数所可及。无论受到怎样的障蔽、压抑,人类个体和整 体的良知终将积渐成雄,积小成大,星星之火,燎原遍野。乱曰:   上天非高,上帝非神。金刚非坚,时间非恒。   唯我良知,至妙至真。统将万法,归于一身。   全体大用,即俗而真。自在无碍,象王游行。   无穷德智,无限潜能。无尽宝藏,无量光明。   无迹无相,随类现身。无为而为,大声无声。   不动而应,通天地人。上下内外,一体同仁。   金针度世,大法传心。望我仁者,如实践行。   东海潮起,地动山崩。真理必胜,儒家必兴! (2008-11-08)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台湾模式是最佳选择 李大立 自从1908年清政府宣布实行君主立宪到今天,整整100年过去了,世 界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多数国家(连不丹这样的小国)都已实 现了民主。可是,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只有少数人有幸走出了专制统 治怪圈:台湾实现了民主宪政,虽然远未成熟,但总算是踏上了民主 之途;港澳在中共的施舍下只有半吊子民主,正在抗争之中;而人口 众多的大陆至今仍然处在专制统治之下,还在苦苦探求实现民主宪政 之路。在这样的情况下,全体中国人借鉴别国的成败,特别是参照港 澳台的经验和教训,共同探索一条中国民主之路,十分有益和必要。 贵刊举办《中国民主转型的现状与前瞻》征文,为中国民主化做了一 件大好事。 众所公认,知识分子走在这一探索的前端,理论探索更是实践的前 哨。笔者注意到近期有人不约而同地提出“民主阶段论”(主张保留 共产党特权,先实行党内民主,再国家民主)、“自由先于民主论” (主张先争取自由,再争取民主)。前者有卫子游先生“中国民主化 现实道路”提出的:“党委会议公开化、人大会议制度化”以及“由 中共中央全体和民主党派骨干组成参议院,(中共总书记兼任参院议 长),10至20年后,逐步向其他党派开放。”后者有张鹤慈先生“中 国:自由先于民主”主张:“自由人权优先于民主”、“大陆人不应 该先争民主的形式,争选举的形式。……今天的中国,自由、人权重 于民主;自由、人权先于民主。”笔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请参阅 《民主中国》2008年5月22日《历史不会等待,人民不会等待──再 和卫子游先生讨论中国民主化道路》和07年11月18日《民主论坛》 《民主和自由一样重要──致张鹤慈先生》。 近阅香港《开放》杂志08年10月号芦笛先生《赵紫阳:中共绝无仅有 的人材》,提出类似的民主化方案,笔者感到惊讶之余,才觉这种想 法在中国知识界可能已形成一种思潮,因此更有必要大家讨论。芦文 说:“把中国先改成个古罗马或南非式真正的共和国(只听说过古罗 马有奴隶和奴隶主之分、南非有黑人和白人之分,从未听说过有党员 和非党员之分──笔者注)。在这种国家中,只有党员公民有完全的 公民权,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非党员公民虽不得享受党员的从政 权利,但享有除此之外的一切公民权利,诸如言论自由、出版自 由……。具体的做法是,撤销现有各级人大,以各级党代会代替之, 各级政府就是党代会选举出来的内阁。国家主席也由全国党代会选 出……党内实行英式民主,选举必须是严格的西式竞选,党代会是真 正的最高权力机构。……各级党委会则予以撤销,军警宪特内的党组 织一律撤销,实行首长负责制。司法机构内的党组织也予以解散,完 全独立于立法与行政系统。”芦先生所持的理由是:“先在坚持一党 专政的前提下将中国改造为自由的国家,它照顾了共产党特权阶层的 既得利益,构成了向全民民主的平滑过渡阶段。不难想见,倘若真的 实行这个方案,共产党就会逐渐分裂为代表不同利益的两党或多党, 一党专政就能平滑过渡为多党竞争,而精英民主将最终发展为全民民 主。”有趣的是,芦先生和张先生都提到香港模式,认为香港是有自 由没有民主的范例,可作为中国大陆民主化的过渡阶段。 笔者不敢苟同,其理由见上述两篇文章,现补充简要说明如下,请芦 先生及广大读者指教: 1、中国民主化是否一定要分两步走,先党内民主,后国家民主? 是否一定要长期保留中共政治特权?   笔者认为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在民主潮流汹涌澎湃、普世价值   (特别是天赋人权、人生来平等)被广泛认可的今天,提出剥夺   占人口大多数的非党员政治权利,简直是匪夷所思!这说明芦先   生对政治权利是最重要的人权缺乏认识,而觉得政治权利不过是   可有可无的东西,老百姓有了“其他公民权利”就足够了。无论   芦先生出于何种诚意,显而易见,这样的方案不但未能促进民   主,反而是民主大倒退。众所周知,中国大陆没有民主,但共产   党起码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公开反对民主,不得不使用假民主   来掩盖专政本质,他们的所谓“最高权力机构”人大至少名义上   涵盖各党派各阶层。我们争取民主就是要将人大正名化,争取人   大代表真正由普选产生,成为将来民主宪政下的议会;而不是象   芦先生所建议的那样将其党派化,把人大变成共产党的“党   大”。   况且,即使芦先生的本意是指过渡阶段,却并没有提出时间表,   我们需要耐心等待共产党“逐渐分裂为代表不同利益的两党或多   党”,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如果他们不分裂、或者假分裂,我   们怎么办?难道永远等待下去吗?比起卫先生提出的“10至20年   后,逐步向其他党派开放”还不如。笔者在与卫先生讨论的文章   中说过:“这是一张无期支票,所谓“逐步”和中共硬塞进《香   港基本法》中“循序渐进”一样,都是没有法律意义的遁词……   须知中国人民为民主宪政已经奋斗牺牲了100多年,他们对民主   宪政的强烈要求,在21世纪的今天已是势不可挡,刻不容缓,他   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如果这种过程被不合理无限期地拖延下   去,就必然会被人民视作毫无诚意,只是对他们的推搪和敷衍,   达到延续其独裁专制政权的目的,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清末的   行宪改制失败引发辛亥革命就是一个最好的历史例证和教训,中   共当局及卫先生们不可不引以为戒。”   芦先生说“倘若真的实行这个方案……精英民主将最终发展为全   民民主。”将共产党的党代会视作“精英民主”,将共产党员视   作“精英”,简直让人笑掉大牙!谁都知道,今天的中国大陆许   多人不但不以党员为荣,反以为耻。笔者在大陆遇见许多老同学   老朋友,不少羞于承认自己是党员;有些主动退党、有的不交党   费,不参加党的活动。盖因今天的中共成了贪污腐败、鸡鸣狗盗   的代名词。同篇文章里笔者说过:“中共的政权本来就是暴力取   得的,将近60年了,他们享尽了特权,我们也受够了。如今请他   们交出政权,还政于民,天公地道,有甚么好客气的?凭什么还   要为他们特设一个享有否决权的“参议院”,继续骑在人民头   上?”“任何以“党内民主”取代国家民主,任何保留某党某派   小圈子政治特权的“民主方案”,都是假民主,大家不要上当   了!”笔者坚持这种看法。   芦先生和卫先生都不约而同地提出要给中共保留政治特权和既得   利益,似乎非如此中共就不会交出政权。笔者不这样认为。在国   内强大的民主诉求和国际压力下,有可能共产党不得不交出政   权,就象当年面对辛亥革命的满清政府,也象颜色革命下的苏联   和东欧。蒋经国坐在轮椅上对国民党大会说:“时代在变,环境   在变,潮流也在变”。退一步讲,即使台湾不出蒋经国、也必然   会出一个张经国、王经国;苏联不出戈巴卓夫,也必然会出一个   戈巴洛夫。意思就是说历史的潮流谁也阻挡不住,阻碍历史前进   的人必被淘汰,顺应历史潮流的新领袖必会应运而生。中共既然   出不了蒋经国,但是被世界民主潮流冲击,国内民主运动高涨所   迫,不得已走向民主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胡锦涛不改革,难保   党内不会出现一个张锦涛、王锦涛?当然,如果他们冥顽不化,   再向人民动手,也有可能当中国的寿西斯古。在今天的国际国内   形势下,若再发生89年的“6.4”惨案,结果就可能大不一样   了。   台湾李登辉总统任上开放普选,他和国民党都没有要求象芦先生   卫先生给中共设计的那样:国民党党代会变成最高权力机构,国   民党中央全体组成“参议院”,李登辉担任“参议院院长”。苏   共瓦解和下台的时候,也没有专门设置一个“参议院”来安置他   们的中央委员会。当然,这需要政治家的民主视野和宽阔胸襟,   以中共的素质不一定能做得到,他们的素质决定了将死揽权力不   放,所以我说他们不会领你们的情。反之,如果人民群众的民主   力量强大,包括中共党内军内都有支持民主的力量,几个执政者   再顽固不化,也不可能保留政治特权。清朝皇帝的退位也可看作   是改良或是颜色革命的结果(因为辛亥革命并不象“解放战   争”),并无保留政治特权,后来连经济特权都取消了。所以笔   者认为和平改良不等于一定不彻底,有可能争取到完全实现民主   宪政的目标。共产党唯一的出路是效法国民党:交出政权,参加   普选。   所以笔者认为,台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民主革命一步到位,   并不需要芦先生和卫先生设想的“过渡期”,分两阶段完成,台   湾模式就是中国民主化的最佳选择。 2、所谓“有自由无民主”(或称“先自由后民主”)的香港模式   是否最佳选项?   笔者同样认为否。芦先生和张先生都提到香港模式,笔者认为,   香港目前这种社会状况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一个例外,而这种   畸形的状况只能是暂时的,不可能是长久的,所以不可以作为自   由先于民主的例证,更不可以作为中国民主化的范例。   为什么香港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   A、香港市民目前所拥有的自由和人权,是英国150年殖民统治     留给香港人最好的礼物之一。虽然北京政府千方百计想削弱     和取消它,不断地通过阴暗的手段企图达到目的,但碍于自     由人权已经成为香港人固有的理念,况且在世界舆论监督之     下,而一时难以办到。   B、在英国殖民统治下,香港人虽然没有多少民主权利,由于殖     民地地位,总督不可能由普选产生,只能由宗主国委派。但     是英国是一个典型的老牌西方民主国家,宗主国有民主,殖     民地也间接有民主。港府所有官员议员的任命任人唯贤;加     上香港具有良好的法治基础,即使港督也在廉政公署和舆论     监督之下,没有任何个人特权;人民享有充分的自由,人权     有充分的保障,所以是否需要一人一票普选,既没有可能,     也没有迫切的需要。80年代开始,当香港回归中国被提到议     事日程上,英国才意识到民主对于香港自由和人权的重要     性,开始引入民主选举,并试图在1988年直选立法会,1992     年进行政制改革,可惜为时已晚,被北京视为“阴谋论”,     遭到其强烈反对而半途夭折,因而造成了今天这种只有半吊     子民主的尴尬局面。   为什么这种半吊子民主社会只能是暂时的,不可能是长久的?因   为700万香港市民中的大多数明白到: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如   果人民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眼前自己所拥有的自由和人权必然   会被不断侵蚀,以致最后丧失殆尽。于是,回归十年来,勇敢的   香港人面对一个强横的专制政权,从未停止过争取民主,争取双   普选的抗争。2003年、2004年两次50万人上街反对23条立法、要   求实现普选,明确地表达了大多数香港人的民主意愿,同时也迫   使北京让步,搁置强迫港府就23条立法。   香港回归十年来的现实,最清楚不过地向世人展示了:如果没有   民主,自由和人权就没有保障,最后必然落空。这十年来,北京   不断地暗中蚕食香港的自由和人权,拒不兑现基本法规定的“循   序渐进,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标”庄严承诺,至今民主普选仍遥遥   无期;北京政府甘冒天下之大不讳,四次强行“释法”,动摇作   为香港核心价值的法治基础;北京在香港扶植左派势力、渗透传   媒影响舆论、发动言论围剿、敌视民主派、用经济手段收买大商   家……中共的所作所为,无不告诉我们大家:没有民主的保障,   自由人权随时都会被剥夺。因为现在的香港特首不是经过一人一   票的普选产生,没有经过人民的授权,毋须向选民负责,只需取   得北京的欢心,就可以稳坐特首宝座,怎么可能指望这样的特首   去保障香港人固有的自由和人权呢?而立法会迄今为止只有半数   议员是经一人一票普选产生,他们虽然竭力代表民众发声,但未   能取得绝对多数,有心无力。香港人拥有终极的自由和人权,实   有赖于中国大陆的民主化。 所以笔者认为,香港模式不是中国民主化的范例,更不是必经过程; 只有台湾模式才最适合中国,才是中国民主化的最佳选项。 〔转载自《民主中国》2008-11-12;http://www.chinamz.org/。 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党报重燃“意识形态斗争”狼烟 来自中共高层的“左”声道 牟传珩 今年以来,中国官方正在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肆宣扬“解 放思想”给中国社会创造的奇迹。“解放思想”一度曾在主流媒体上 大行其道,甚至被誉为中国的“第三次思想解放浪潮”。 记得去年胡锦涛“6.25”讲话强调的四个坚定不移,是以“解放思 想”居首的,如果说胡锦涛讲话还未越出“社会主义”定语的阴影; 那么温家宝刻意发表《仰望星空》诗,以问天寓意的“解放思想”, 似乎已经淡出了“意识形态”窠臼,这在他关于“民主、法制、自 由、人权、平等、博爱的普世价值,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的答 记者问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这些来自最高层的讲话,实质上已为 今年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推动新一轮“解放思想”做出了铺 垫。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院长任剑涛教授在接受记 者冯小静专访时大谈:解放思想不能设禁区,不能设定改革的制度框 架。不能设定哪些能改、哪些不能改的具体举措。观念、制度、举措 都不能设定前提。不能以某种政治理念、政治前提禁止讨论等。继 而,才有今年要求广东以“新一轮思想解放推动新一轮发展”,叫板 新加坡而蜚声海内外的广东省省委书记汪洋,言之凿凿地强调要把民 主作为一种价值追求,要畅通民意,冲破言论“言塞湖”;紧接着又 有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在全省发动“解放思想”,要充分运用网络广 开言路以人为本,“还权于民”。此外,还有舆论界与之配合,当年 以“皇甫平”名扬中外的三作者之一施芝鸿,更藉此之际推出《党的 十七大与新起点上新的思想解放》理论文章,其中“解放思想”一词 竟出现了46次。这一系列发动新一轮“解放思想”舆论动作,无意是 从中共高层传递出的声音。 然而,几乎如此同时,另一种与“解放思想”反唱的声音也不甘寂 寞。就在温家宝发表“普世价值,是人类共同追求”谈话不久,人大 委员长吴邦国即在《求是》杂志上颇有针对性地撰文说,要走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声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 坚持党的领导,绝不搞西方式的三权鼎立。这可视之为来自中共高层 拒绝“普世价值观”的另一种声调的强势表达。最近以来,官方媒体 “解放思想不能设禁区”和“还权于民”主张开始淡出,而强调“社 会主义价值体系”,反“普世价值观”声浪来势汹汹。今年7月26 日,全国政协副主席、社科院院长陈奎元借社科院改革座谈会发表火 药味十足的讲话:“现在西方话语权的声音高,把他们主张的‘民主 观’‘人权观’以及利伯维尔场经济理论也宣称为普世价值,我国也 有一些人如影随形,大讲要与普世价值接轨”;2008年9月10日, 《人民日报》又转载《马克思主义研究》第七期冯虞章的文章《怎样 认识所谓“普世价值”》称:国内外某些势力打着“普世”旗号,把 他们那一套全盘西化的主张和要求塞给我们,企图改变我国社会主义 制度的一种手段;紧接着2008年9月16日,《光明日报》也刊登了中 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周天城《一些人鼓吹的普世价值实际 就是西方的价值》的文章,引用毛泽东的话说:“实际上,世界上只 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终于赤臂登台,正式燃起 了的意识形态斗争狼烟,其强调“姓资姓社”斗争性为今年来所不多 见。就在昨天(2008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作者徐天亮 的《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贵在保持清醒头脑》文章。该文一经刊出,即 为《新华网》等官方主流网站转载。此文作者为国防大学政治部主任 (正军职)、中共十七大当选中纪委委员,自今年5月始,由中央纪 委派驻人民日报社任纪检组长、人民日报社编委会委员。作者可谓中 共高层直接派出控制中共舆论高地的少将军衔钦差。正是由于该文作 者上通下达的高端背景,才使该文徒生出不少弦外之音。该文竟如此 锋芒毕露,直接挑战邓小平关于意识形态的“不争论”意旨,强调当 下的斗争就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同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这 至少在语境上与胡温当局所强调的“和谐社会”很不合拍。 该文声称:“在这个社会整体中,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 现,是整个社会有机体的灵魂,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 想基础和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意识形态工作是维护党的执政 地位的重要工作。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搞不好 也要出大问题。在集中精力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 意识形态工作。”本文在这里明显是对忽略意识形态斗争不满,将批 判的锋芒直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执政出发点。紧接着文章作者强 调:要“清醒认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历史的经验证明,清醒 认识和科学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极为重要。”为此,作者赤 裸裸地设定出当下意识形态斗争的目标,表达了中共传统用意识形态 “加工敌人”的阶级斗争立场。文章说,“必须清醒地看到,意识形 态领域渗透和反渗透的斗争仍十分尖锐而复杂,敌对势力加紧在意识 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一是他们总是拿自由、民主、人 权、民族、宗教这些话题大肆炒作,对我国进行造谣攻击;二是他们 的惯用手法是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 治化,最终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是他们 利用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对我国进行丑化、妖魔化”。因此 他强调:“我们同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 义价值体系同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要“清醒认识做好意识形 态工作关键在全党重视、加强领导。全党同志特别是做宣传思想工作 的同志要有意识形态这根弦,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政治意 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本文所透示出的立场,丝毫也 看不出中共可能转变为尊重政治异见,包容思想多元的现代政党与执 政者的胸怀与心态,分明是要中共回归革命党与斗争党的老路。 由此可见,这篇文章代表的正是来自中共高层的“左”声道。文章一 反近年来中共官面文章惯于形成的用语套路,只字未提“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和谐社会”,而是径直接续了“阶级斗争天天讲 月月讲年年讲”年代紧绷的“那根弦”。因此,本文就明显展示出了 以下“三个指向”: 一是指向邓小平的意识形态“不争论”。众所周知,邓为了一心用经 济发展支撑“改革”合法性,以“四项基本原则”防右,以“不争 论”反左,其对意识形态斗争的态度由无限度的激化矛盾,转化为有 限度的淡化倾向。因此才会有他的“13大报告一个字都不要动”、 “不问姓资姓社”、“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原则”等说法。而徐天亮 文章重燃“意识形态斗争”狼烟,就是对“不问姓资姓社”的直接挑 战。 二是指向胡温当局现行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淡化阶级性与 斗争性的倾向。当前中共党内左派认为:中国改革是“由西方新自由 主义主导的资本主义化的改革”,指责当下领导人是“背叛了毛泽东 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走资派”和“资改派”。甚至 他们指责“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放弃阶级斗争学说,背叛 无产阶级专政”。徐天亮文章隐藏在“意识形态斗争”背后的用意, 与这些论调如出一辙。 三是指向普世价值观。徐天亮文章提及的“自由、民主、人权、民 族、宗教等话题”,正是温家宝认可的普世价值,因此温家宝较之中 共第四代领导集体意识走得更远。因此也就更成为徐文指向的目标。 毫无疑问,当今时代普世价值正借助于经济、文化全球化,通过网络 技术广为传播。无论是现代化、后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知识经济或 全球化本身,都是由普世价值引领的。而在徐天亮之流看来,由全人 类经验积累而来的普世价值姓“资”,不姓“社”。因此,必须用社 会主义价值体系战胜普世价值。这是对温家宝认可“普世价值,是人 类共同追求”的露骨回应。 在当今时代,随着世界冷战结束,东西对抗缓解,阶级阵营模糊,意 识形态淡化,已成为人类世界和解的主流。其实,加缪早在1946年就 预见了“意识形态走向自我毁灭”,而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丹尼尔.贝 尔由于对于人道主义及其“革命”后果的失望,认为意识形态具有欺 骗性与虚假性,已不可能再成为激发人们(尤其是知识分子)热情和 创造力的精神源泉。他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写出了《意识形态的终 结》一书,提出“淡化意识形态”的理论,如今已成为当今时代的现 实。 然而,在来自中共高层“左”声道看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只能加强 不能削弱;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主导地位只能巩固,不能放弃。他们认 为:改革之初,迫于经济形势的严峻,无暇顾及意识形态建设,现在 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因此必须重整意识形态斗争的旗鼓,“在意识 形态的斗争中决无‘多元’可言”。可见这些中共左派,如此螳臂挡 车,逆历史潮流而动,其逻辑结果只能导致中共的经济改革“翻 车”。 在中国这片“红色记忆”的“圣地”,由于“左”的思想一直拥有正 统意识形态地位,加之几十年来执政党一直向人民强制灌输“阶级斗 争”观念,使之具有深厚的生存土壤,因此“左”在意识形态领域的 强势地位一直未能改变,而温家宝接纳普世价值的主张,在中共高层 内却找不到和弦,一直处于孤立地位。眼下,中共高层左右声道正在 借题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交替发音,而这篇徐天亮文章又为中国 新一轮意识形态交锋,埋下了玄机与伏笔。 〔转载自《观察》;http://www.guancha.org/。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律师张思之德国获奖 德国之声 本周一(2008-11-10),德国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宣布,本年的佩 特拉.凯利奖授予中国著名律师张思之。今年已经81岁高龄的张思之 被称为“中国律师的荣耀和良心”,曾经担任多起政治案件的辩护工 作。 佩特拉.凯利是德国绿党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德国知名的女性政治 家。1992年佩特拉.凯利去世。为了对她表示纪念,德国海因里希. 伯尔基金会从1998年开始以她的名字设立奖项,该奖每两年颁发一 次,以表彰为捍卫普世人权、非暴力解决冲突以及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的人物。11月10日,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宣布,今年的佩特拉.凯 利奖授予中国律师张思之。张思之在得知获奖消息后表示,这不是发 给他“个人的奖项,而是颁发给了全体中国律师”。 说起张思之,一般中国民众可能并不熟悉。但如果谈到以下这些案 件,那也许知道的人就不在少数了: ◆1981年李作鹏“林彪反革命集团案”; ◆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 ◆1991年王军涛“颠覆政府、反革命煽动案”; ◆1992年鲍彤“泄露国家机密、反革命宣传案”; ◆1995年魏京生“阴谋颠覆政府案”; ◆2003年郑恩宠案。 光是听听这些案件的名字,就知道这些都不是容易办的案子,而为相 关人员进行辩护工作更是棘手的任务。 但是,以上案件的辩护律师都是一个人,他就是张思之。张思之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的第一代律师。他曾被打为右派,经历十几年 的劳改生涯。在张思之重操旧业之后,第一个任务就是出任“江青四 人帮”两案辩护组组长。此后为“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李作鹏进 行辩护,使得张思之在业内名声大振。但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张 思之坎坷的律师生涯也开始起步。据称,他曾经在多个场合表示,自 己代理的案件没有一件最终胜诉,他为此黯然不已。 曾经接受张思之辩护的著名政治异议人士、“6.4”政治犯鲍彤认 为,“我有一次跟他说,张律师不是你屡战屡败,是中国的法律屡战 屡败。这不是你个人的命运,这是中国法律的悲剧,或者说是中国的 悲剧,是一个没有法制的所谓共和国的悲剧。” 数十年以来,张思之代理的案件数量并不多,但几乎每个案件都是重 量级。而且他的辩护工作和辩词也成为业内的经典。他根据自己律师 经历所写的《我的辩词与梦想》一书不但激励了许多年青法学家,甚 至还得到了2003年度的“当代汉语贡献奖”。同样是中国法学界泰斗 级人物的江平曾经对张思之做出过这样的评价:“一身胆气,不畏权 势,只向真理低头”。 张思之自己表示,虽然多年来接手案件多以失败告终,但相信自己付 出的努力不会白费。他说:“我觉得还是有效果的,第一我让人们了 解到事实的真相,第二我觉得可以给历史留下一个纪录。” 近些年来,中国出现了一个维权律师群体。他们维护公民权益,为弱 势群体打抱不平,并形成和推动了规模不小的维权运动。对于这一趋 势,张思之大律师表示,“我认为所有的律师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维 权,无一例外。因此单独提律师的维权,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意义不 是很大。至于我们律师承办的一些比较敏感的案件,应该说是职责所 在,是他的责任。我希望我们承办这类案件的全体律师,都能做到兢 兢业业,沿着法制的轨道,一步一步的把维护法制的活动推向前进, 而不要把我们全部的案子都泛政治化。” 在中国近年来的维权活动中,律师扮演了非常积极的角色。但是,很 多案件的法律过程经常会受到执政者的干扰和阻挠,导致法律问题无 法通过正常渠道加以解决。张思之律师认为,尽管如此,法律无法解 决的问题,通过政治也同样难以消除,因此作为律师还是应该通过个 案,逐步推进法制的完善。张思之的代理人之一,著名政治学者鲍彤 认为,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将佩特拉.凯利奖颁发给张思之对于中 国律师整体而言也将是一大鼓励,“这不仅是给了张思之律师崇高的 荣誉,除此以外还给了中国法律工作者以极大的鼓舞,鼓舞中国法律 工作者为维护法律尊严,进一步作出自己的努力。也鼓舞中国人在维 护自己本国法律的时候,也要想到即使在几万里之外的德国,也有同 情者,支持者。” 〔原载《德国之声》。转载自《权利》〕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韩一村律师民主说 韩一村 一、民主是个好东西 1、在民主国家,民众的个人生活属于隐私,受法律保护,而公共事   务则要公开,接受监督。 2、在西方国家,公众享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不会因贫穷,上不起   学、治不起病、住不起房,因为国家赋税用于公共福利,不会被   官家挥霍、浪费、贪污。 3、在民主国家,财政预算合理、必要,不超征,财政决算清楚、详   尽,不糊涂。纳税人的钱,征的明明白白,花的也清清楚楚。 4、在民主国家,国家机关的办公场所简陋,设施陈旧,因为官家不   敢乱花纳税人的钱,搞豪华,比气派。 5、在民主国家,公众选出代表来立法,体现了民意、公意,弘扬了   法的本意──正义。 6、在民主国家,公众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因为报社、广播电台、   电视台、出版社允许民办,民众的声音是舆论主流。 7、在民主国家,民众有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因为,集   会、游行、示威、罢工不需要申请,只要和平举行,不妨碍公共   秩序即可。 8、在民主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国家领导人,都是公众的仆人,他们   必须尽职尽责地工作,因为民意决定他们的政治命运。 9、在民主国家,权力的交接是公开的、和平的、程序的、规则的,   没有腥风血雨。 10、在民主国家,司法、军队等暴力机关仅听命于法律,不参与政治   活动。 二、民主的构造 民主的构造是分权、制约、平衡,防止集权、专制。 1、民间与官家分权。民众拥有一切权力,法律保护民间的各种自主   组织。官家仅拥有民众授予的有限职权。 2、国家机关之间分权。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不隶属,彼   此制约、形成平衡。 3、中央与地方分权。中央拥有国防、外交等关乎国家整体利益的权   力,地方享有高度自治。 三、民主的功能 民主的功能是选举、监督和罢免 1、选举。选民直接或间接地选出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直接或间接   地选出各级代表机关代表。选举权具有普遍性、平等性,投票采   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2、监督。国家机关的监督由国家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共同行使;社   会监督主要靠自主的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来实现。 3、罢免。民众有权直接或间接地罢免不满意的国家公职人员,有权   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四、民主的宗旨 民主的宗旨是彰显社会公平与正义,落实三大平等。 1、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同等条件,机会均等,反对机会独占。 2、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凡是本国公民,均享有同样的权利,同等的   权利,反对特权。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部法律,同等保护;同部法律,同等适   用,反对法外治权。 (2007年4月27日北京)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们需要阳光 沧海一叶 自从上海警察依法办案,没有一点不公正以后,杨佳竟然还认为自己 没有得到说法,最终用自己的方式寻求它认为应该有的说法,六条上 海警察的命就这样赔上了,当然杨佳也早就把自己的命搭上。 依法办案,依法办案,没有一点不公正,真得没有一点的不公正。这 不,二审完了都这么多天了,杨佳的母亲终于不“失踪”了,虽然还 在治疗着精神病。 被强制送进了安康医院治精神病就叫自行离开。警方明明知道杨母的 去处竟叫“失踪”找不到了,而且象模象样的立了案。一审律师二审 律师都拿着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委托,理直气壮的说,我 们的辩护是合法的,是得到授权委托的。你以为荒唐,其实这些又算 得了什么呢?上海的检察院在公审时还不让对杨佳不利的证人出庭作 证呢?以便于法院的判决有利于杨佳,这倒是成功了,上海的法院在 明知道杨佳没有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明白的说了,是“报复杀人”, 不知道杨佳报的是什么复,警察可一直都没对杨佳动手呢?难道是因 为杨佳上访或投诉违法而受到上海警察的处罚?真象到底是什么,上 海的警察局、检察院、跟法院都没说,我们无从知道。知道的是杨佳 案黑──黑的看不到一丝光明,是见不得光的。 只有黑,才怕见光。 “你‘自行’走进了看守所住了132天,虽然没有犯罪,实在不想呆 在里面那怕一分钟。你还是要感谢警察们,他们一直把我往外推呢? 不想让你‘自行’进去。 她把自己的珠宝放在了眼前的餐桌上,她竟认真的到处找啊找,她是 瞎子还是精神病人你自己去判断。瞎子也好,精神病人也罪,她倒是 可以公正的执法的。 他出生还不到一个月,除了哭,连笑都还不会,他的母亲因难产死 了,律师拿着委托书用他的小孩按了按,理直气壮的说,看,这是授 权的委托书,我为他杀人进行辩护是合法的。 你是位守法的青年,检察院控告你在北京抢劫,打开了的保险箱抬上 了法院,大量的赃款赃物,证人见到你行窃的口供。你请求证人出庭 对证,检察官说,如果叫证人出庭对证,检察官说出对你不利的话不 是更糟。检察官一直强调你用刀,绝对没有用枪,证人的证言一再证 明你用刀,绝对没有用枪,法官的判决却是持枪抢劫,入狱十年。” 你说我所有的假设都他妈的不合逻辑,你会说如此明显的错误怎么会 可能发生。可是真的一切都是现在,杨佳案就是如此。执法者是有精 神病,还是眼瞎了,看不到。不,他正常的很,所有的一切他都看得 到,他们用黑布遮住你我的眼睛,让我们感受黑,不让你我享受一丝 的光明。就连我们细小的声音,“我们需要阳光”都要抹杀,用胶布 封住你我的嘴。 大声的喊出来,我们需要阳光,大胆的用你的双手,把遮住眼睛的黑 布取下,让我们一起享受阳光。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杨母被关精神病院杨佳案疑点重重 美国之音 〔美国之音记者陈苏2008-11-12香港报道〕京市民杨佳杀死上海六名 警察案二审被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杨佳7月出事被捕判刑到现 在,杨佳母亲王静梅一直下落不明。星期一,人们得知,王静梅被关 在北京一家精神病医院。然而随着王静梅的下落为人所知,社会也对 杨佳案是否得到公正审理产生更多的疑问。 杨母突然消失有如人间蒸发 星期一,外界从杨佳的姨母王静荣那里得知,一直不知去向的杨佳母 亲王静梅原来被关进北京安康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杨佳7月1 日在上海出事后,王静梅7月2日就突然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有如人 间蒸发。 杨佳的父亲杨福生星期二对记者说,王静荣在接到居委会的通知后, 已经在11月9日前往精神病医院见到了王静梅。杨福生对把王静梅送 进精神病医院、但却在过去四个多月里不通知家属的做法发出质疑: “因为精神病人和其他病种是不一样的,她需要有人监护,况且你也 应该通知家属,她有姐姐、有父亲。你不通知家属算什么?说你是秘 密绑架、秘密软禁、秘密治疗?” 杨佳母亲王静梅被视为是杨佳袭警案最重要的证人之一,她了解杨佳 在今年7月1日到上海闸北区袭警之前,为向警方讨说法而展开的九个 月的整个申诉过程。杨佳的家属为寻找王静梅的下落费尽了周折。 警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律师曾受杨佳父亲委托为杨佳辩护律 师。他对记者说,北京公安局下属的安康医院的医生已经证实,是公 安部门把王静梅送进该院的。医生告知家属,王静梅确实有病:“医 生说7月2号就被他们送过来了,医生告诉王静荣,说王静梅有偏执性 精神病,有人格障碍,认为她的病长期就有了,你们家属没有发现, 以为她是性格不好,脾气暴躁,实际上从医学上看她是一种精神 病。” 刘晓原说,王静梅在听到上海警方告知她的儿子杨佳袭警杀人,有可 能出现精神崩溃。她被警方送往医院治疗,也合乎有关条文规定。但 他指出,同样根据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在24小时之内,通知病人家 属。但是在王静梅家属的多次问讯下,北京朝阳区大屯派出所没有说 实话,谎称王静梅在接受调查后自行离开,这是严重违规行为。 精神病人能否签署委托书? 杨佳母亲王静梅被诊断有精神病的事实导致的直接问题是,她在病中 签署的委托书是否有效?刘晓原律师说,一审律师谢有明到精神病院 找一名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签署委托书,不但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 定,而且委托无效。 刘晓原说:“按照民法通则,经中国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病人要 么就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要么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两种都 不能对外办理授权委托的,她(王静梅)的授权委托法律上是无效 的。” 此外,刘晓原律师说,杨佳母亲被诊断患有精神病,这也证明杨佳可 能有遗传性精神病。他说,不论是一审律师谢有明,还是二审律师翟 建,都认为杨佳有精神病,都提出要求对杨佳再次进行医学鉴定。因 此刘晓原律师再次置疑上海有关机构做出的对杨佳没有精神病的医学 鉴定是违规的、草率的、不具法律效应的。 上海警方数天前仍拒绝透露杨母下落 北京郝劲松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劲松律师说,他三天前刚刚收到上 海警方拒绝披露杨佳母亲王静梅下落信息的答复,上海警方就在11月 9日说出了王静梅下落。郝劲松说,依据信息公开条例,他于10月中 旬向上海警方要求提供有关王静梅下落的信息。 他说:“三天前,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就寄来了答复,内容就是, 关于您申请‘杨佳母亲现在何处,是否被限制人身自由’,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这不属于我们公开的范围。如 申请人郝劲松对本信息公开不服,可以在60天内向上海市政府申请行 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上海市某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郝劲松认为,上海警方披露杨佳母亲下落是被逼无奈,因为他们 担心郝劲松真的会把他们告上法庭,成为众矢之的,给他们带来更大 麻烦。 紧急报告最高法院要求慎重复核 杨佳案目前正处在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复核杨佳死刑的阶段。刘晓原律 师说,他跟杨佳的姨母王静荣已经在昨天就杨母患病的情况写了紧急 情况反映,递交给中国人民最高法院负责杨佳死刑复核案的刑事审判 第五庭。他们要求把案子打回上海,对杨佳重做精神病鉴定。此外, 他们还计划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信访部门,约见有关法官,由杨佳姨母 当面申诉。刘晓原说,上周二最高人民法院的李法官和方法官在约见 他时曾经向他表示,最高法院可以被信赖。 他说:“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约见我时他也说过,你可以相信,我们 最高人民法院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来复核这个案件,一定会保护好被 告人的人权,他说,这一点你们可以相信。我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一定 会在这个案件的处理中,会不同意上海司法机关,会更加注重民权的 保护,更加注重本案的事实。” 杨佳的父亲杨福生说,自从杨佳母亲有了下落的消息昨天晚上在网上 公开后,他注意到很多人都在关注此事,直到今天凌晨2点,他还看 到有人在广东上网发帖子。 他说:“这件事情不是某个杨佳的事情,而是牵扯到每个公民的事 情,大家伙才关心,不牵扯每个人的利益,不牵扯咱们大家伙的公民 权利益的话,我想大家不会这样。就因为这件事情它有一种代表性, 老百姓也想弄个明白的事情,所以全国的呼声才会这么高。” 郝劲松律师说,中国法律对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的时间没有做出规定。 自从2007年1月1日中国人民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复核各个死 刑案的时间从十多天到几个月不等。随着杨佳母亲有了下落,人们更 加关注最高法院将对杨佳案做出何种复核决定。 〔原载《美国之音中文网》2008-11-12;http://www.voanews.com/ chinese/〕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成都武侯公安分局 继续非法关押黄琦先生 《权利运动》 〔《权利运动》2008-11-12发布〕2008年11月10日是人权活动者黄琦 先生第二次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最后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成立者可不 做出起诉的规定,黄琦目前应该被退回武侯公安局。 但是根据黄琦家属透露,黄琦目前仍然被成都当局非法关押。黄琦第 二次补充侦查时间已经在11月10日已满30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检 查院不做出起诉决定,黄琦应该被释放。 黄琦妻子曾丽表示说:“10月10号和11号我们多次致电成都武侯公安 分局和成都武侯检察院,在打听黄琦消息时候他们都立即挂断电话, 莫少平律师提出计划这两天赶到成都与黄琦见面和查阅卷宗也遭到拒 绝。” “成都武侯公安局接电话人表示黄琦有可能第三次被退回,这个是非 法的,我们都没有听说过有被三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武侯公安分局不 遵守国家法律,那就是他们在蔑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他们在 主动践踏国家的法律”曾丽说。 曾丽表示,她希望媒体和海内外的人权机构可以积极关注黄琦案件, 并呼吁当局立即释放黄琦先生。 人权运动作为一个由访民为主体组成的权利倡导组织,我们的很多成 员曾经获得黄琦的帮助,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尽快落实《中国人权行动 计划》的提议,并立即从停止对黄琦、郑大靖等人权活动者的非法关 押开始履行尊重人权的承诺。 更多关于黄琦案件的消息请查询: ◆成都武侯公安分局:028-8640-6628 ◆成都武侯检察院:028-8508-7615(李艳萍 黄琦办案检查官) ◆曾丽:137-1775-2661(黄琦妻子) ◆莫少平律师:137-0110-9681(黄琦律师)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新疆家庭教会娄元启将被审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2008-11-11报道〕设在美国德州的对华援助 协会说,新疆霍城的娄元启牧师自5月17号被当局以“涉嫌分裂国 家”刑事拘留,后来在对华援助协会和国际社会压力下,6月20号, 霍城县公安局以“利用迷信方式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了娄 元启,10月下旬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案件将在本月18号开庭审理。 娄元启是当地家庭教会较有影响力的牧师,他与大陆其他地区的家庭 教会领袖关系密切。 本台记者星期二打电话给霍城关押娄元启的霍城县看守所,姓孙的副 指导员承认娄元启案18号开庭。 他说:应该是,我现在有点事儿,具体案情上的事我不知道,我们只 负责关押不负责办案。 本台记者又打电话给刑警大队的王队长询问情况,他表示:你不要再 给我打电话,我不知道,人我也不知道是谁。 本台记者几次都无法联络到娄元启的北京律师李敦勇,对华援助协会 说,李敦勇9月计划会见娄元启,但被当局以案件性质变了,涉及国 家机密为由拒绝。 据了解,娄元启多次被抓,在06年底的三个月间就被抓了两次,一次 关押32天,一次关押一个星期,在关押期间被用酷刑折磨。 一位新疆的家庭教会成员对本台表示,娄元启因与外面联络,被定性 为里通外国他说:给他定的罪名是对外联络,定的是里通外国。 他还表示,新疆打压家庭教会严厉,他们目前已很少聚会。他说:现 在这方面挺严重的,把家庭教会列为非法宗教,基本的聚会没有了, 好多聚会都取消了,为我们好好祷告吧。 据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会长张明选星期二对本台表示,现在各地有关 部门对家庭教会打压的情况虽然有所收敛,但是仍在不断发生,由于 一些主要的人物被不同程度的打压,使得教友不敢再把被打压事件曝 光。张明选说:他们现在就是不想叫报,不想叫说,教会都害怕,弄 不好对他们打击更大。 因此,近期的一些被打压的事件都被隐瞒,就在本台记者采访中得 知,河南某地上个月发生一起聚会时被官方冲击的事件,有人被拘 留,还有人被劳教。张明选说:他们聚会的时候把他们抓了几个人, 说他们是邪教,抓去拘留了几天,有一个拘留了十多天,后来就劳教 了,手续都办了,具体还没有说清楚。 据北京一位家庭教会成员对本台表示,对家庭教会打压最严重的就是 新疆、四川、河南等地。 他说:新疆和四川都是受打压比较严重的区域,整个新疆都很严厉, 我们的律师去办案时也受到威胁,因为新疆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民族宗 教问题,维族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关系的问题,所以他们不愿意在新 疆基督教有快速的发展,再有就是以前传统宗教比较发达的地区,比 如象四川原来的道教和佛教非常兴盛,这样的地区受到的压力就比较 大,前两年河南省也比较多,近年来河南仍然是一个案件多发的一个 区域。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1-11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申请游行未获准维权人士被传唤警告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2008-11-11报道〕湖南省 湘潭市机械行办下属企业职工日前申请在本星期一进行反腐游行,但 是申请不但得不到批准,维权代表受到警告,更有人被国保叫去谈 话。 本台上周二报道了,湘潭五千职工申请庆祝贪腐官员被双规、被法办 的反腐游行,而维权联系人被公安警告,被迫外逃的消息。 星期二,湖南省湘潭市的维权人士向本台透露,早前向当局提出的反 腐游行申请遭到拒绝,多位维权代表近日还被当局监控,曾经接受海 外媒体采访的维权代表更被当局警告,说再接受采访将会被治罪。 据了解,上周六,当局已经通知多位维权代表,说不批准他们的游行 申请,职工代表顾先生星期二对本台说,“他找我们每个人都了解了 情况,他说没有批,你不能游,所以我们也不敢游,每个人都找了我 们。(他是什么时候找你们的?)他是前天晚上。(他们是什么说 法?)他只是说你们游行没有批准,你们不能游,你要游行你们自己 负责。” 职工介绍说,当地政府在星期日上午,召集了湘潭市机械行办下属十 余家企业30多名职工代表到市政府开会,重申游行申请不获准,顾先 生说:“他星期天上午开了会,他把每个单位的那些有名字的都全部 叫去问了一下,我们跟他讲游行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我有正 当的诉求的表示,他说反正是没有批,你就不能游。” 本台记者多次致电湘潭市公安局,但是在截稿前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湘潭的维权人士万凤芝星期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多位职工代表从上 周末开始就一直被当局派人监控,直到本星期一,“星期天晚上就是 把每个单位为主的都监控了,各个单位的都找了谈话了,当地派出所 都把我们都稳住,不准我们出去。星期一上午八点多钟就有人在我家 里敲门,我就没出门,怕他们把我抓起来。湘潭市很多公检法的车, 在湘潭市政府、市委,到处都布满了。” 万凤芝说,星期二上午她被国保人员找去,说接受海外媒体的采访是 违法的,“他们说违法了。(他说违了那条法呢?)他们没有讲,讲 不出吧。他是这样说的,你以后再与外面的人接触,或者电话联线采 访,以后你就等着瞧吧,判你去坐牢吧。” 中国宪法赋予了公民游行示威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这些行为却被 当局定性为非法的。虽然如此,但是职工说,他们将继续提交游行申 请。 湖南长沙异议人士、泛蓝联盟成员谢福林星期二对本台记者说,当局 非常害怕这些群体事件,即使是支持政府反腐败的游行。他认为虽然 当局施压,但是群体事件将不断涌现,“庆祝湘潭市委书记被双规的 事情,因该是好的一个现象,但是他们也不准你机会游行,他们最主 要的目的就是所谓的稳定,不管是好的坏的,就不让你老百姓集中一 块。我认为他就是怕老百姓的群体事件发生,为什么呢,湘潭这个一 块他们这几天是抓得非常非常紧的,因为他们知道湘潭存在的事情, 拆迁、腐败、农民征地这些事情还相当的多。老百姓的这些诉求,他 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话,这些事情会层出不穷的发生。”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11-11;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精神病院 当局非法侵犯公民人身(之2) 无为        缺钱患者拒门外,无病之人绑进来。        迫害访民钳异议,极权大打医院牌。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台湾警察“共匪”化? 林保华 陈云林来台湾,死也不肯为马的“总统”背书,意味着他们死也不愿 意承认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他们既然至今还摆脱不了国共内 战时期的思维,视台湾是“伪政府”,在这个情况下,我们也只能用 几十年前的“共匪”来称呼他们,何况,中共的确至今还是匪样:掠 夺人民的血汗、屠杀民众、草荐人命;而台湾在马总统就任前已经成 为民主国家。 然而近来台湾与中国增加交流以后,台湾也也逐渐“匪化”,平时似 乎还不大觉得,但是这次陈匪云林来台湾,台湾的“匪性”也大爆 发。台湾民众如果接受这种匪性,全台湾就会彻底共匪化,接受共匪 的统一。为了避免我们人人成为共匪,台湾人民应该站起来,对匪性 说“不”。 台湾的匪性最先表现出来的是警察,他们本来是保护人民的,但是居 然最先匪化。这有以下六点表现: 1、他们看见中华民国国旗,就发疯一样去抢夺,甚至不惜折段旗   竿。中华民国警察毁坏中华民国国旗,何止匪化,简直就是共匪   化。只有共匪才会这样做。 2、他们看到向陈匪云林呛声的民众,警察如狼似虎对待民众施暴。   从推挤到殴打,甚至用木头乱戳。俨然是中国公安与城管欺压中   国老百姓的模样。 3、上万警察在全台北布局,他们所在之地,就是“管制”地区,有   权对任何人盘查、阻拦、施暴。这种“朕即管制”,“朕即法   律”的行为,把台湾变成了一个警察国家。 4、连“台湾独立”、“台湾中国,一边一国”,甚至“我是台湾   人”、“中华民国万岁”的口号,都要受到警察的粗暴对待。台   湾的媒体也受到有别于中国媒体的歧视,台湾的的人权与言论自   由哪里去了? 5、台中市议员在圆山饭店租房,警察与不明身分的人士居然可以任   意闯入。如果在美国,这种任意进入私人领地的人,主人是可以   将这种人开枪击毙的。 6、连唱片公司播送《台湾之歌》,也被警察抢进,迫令他们停止播   送,甚至必须立即拉下铁闸停止营业。谁给予他们这样大的权   力?连文化艺术领域也要管,兼做思想警察? 这些只有在中国可以看到,甚至在中国文革期间可以看到的“打砸抢 抓抄”要在台湾慢慢复活了。其根本原因就如同那位女警周玉敏所说 的,他们的主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她说了老实话,结果被处 分,实在要为她呼冤。相信也有相当部分的警察并不认同这种做法, 只是迫于命令。那些喝台湾水、吃台湾米的警察,为何会对台湾人这 样敌视,为何连《台湾之歌》也加以取缔,如果他们不是共匪,怎能 理解?而马英九声称他与此完全没有关系,然而如果真不沾锅,为何 又不把已经匪化的警察拿来惩处呢?例如禁止播送《台湾之歌》的警 察;尤其是毒打民视记者蔡孟育的警察。国际法都有不准虐待俘虏的 条款,蔡被打倒后又再挨两棍,甚么事情对记者会有这种刻骨仇恨? 有没有混进台湾警察队伍的共匪间谍? 青年学生对这种“匪化”最敏感,所以陈匪云林还没有离开台湾,他 们就到行政院门口静坐,要求马英九、刘兆玄道歉,警政署长与国安 局长下台,并且修改集游恶法。马政府会这样做吗?应该不会,因为 他们的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会同意。 〔转载自《极光电子报》2008-11-08。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关于前总统陈水扁被拘押案件的 郑重声明 大温哥华台湾同乡会 ┌────────────────────────────┐ │ 各位朋友:                      │ │                            │ │ 得来不易的台湾民主已经严重倒退,真是痛心。加拿大温哥 │ │ 华台湾同乡会发出声明稿,明天(11月12日)将在《世界日 │ │ 报》全页广告登出。                  │ │                    施兴国、廖纯如 │ └────────────────────────────┘ 根据媒体报导:台湾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国务费案及第一家庭洗 钱疑案,于11月11日第五度传讯陈前总统后,将他拘押。大温哥华台 湾同乡会郑重声明如下: 1、司法需公正:司法本为维持社会治安之依据,在台湾,它却经常   被政府用成迫害异己之利器。戒严时代如此,国民党重新执政之   后,有变本加厉之势,国际社会已对此屡次表示严重之关切。我   们呼吁台湾司法当局在审理此案时,不仅对陈前总统本人,而且   对其他相关人员,要站在维护司法独立之立场,不受强权干涉,   不论任何政党执政,一切依法处理,凡事讲求证据,绝不可以选   择性办案,免得司法再度沦为统治者之御用工具,不但司法独立   之基本精神荡然无存,台湾百姓再受其害,而且台湾亦将贻笑国   际。 2、人权需保护:文明国家的司法精神是:任何人在没被判有罪之前   都属无辜;甚至有罪者之人权亦应受到保护。然特侦组查案至   今,多位被告在未被正式起诉前就遭到收押禁见,已严重违反了   人身保护令以及正当法律程序及公义。另外,台湾检察官办公室   明显地将不利消息透露给媒体,受押人又无管道澄清,造成舆论   先审先判,也严重侵害人权!今日再惊闻陈前总统于被押送途   中,受到警察暴力,我们严正要求有关机关必须调查清楚,追究   责任,而不是护己、护短,推委塞责,更须保证同样情事不再发   生。 3、民众需冷静:我们呼吁热爱乡土的民众要冷静、理智。我们绝对   理解此事造成之愤怒、对当政者之不满,但是,冲动、盲从经常   是造成社会更加动荡不安之因素,我们呼吁台湾民众用理性的态   度,来监督司法程序的进行,以期无辜者不受害、有罪者负其   责。台湾本是民主、自由、法治的国家,但是,今天,在中国无   理打压、当政者一昧倾中之下,台湾主权岌岌可危,台湾社会人   心惶惶。我们呼吁政府、司法机关、全体台湾民众皆以热爱乡土   的精神,来处理陈前总统所涉、以及任何司法案件,否则,若造   成亲者痛、仇者快的不幸后果,将成为历史上的千古罪人! 大温哥华台湾同乡会 Greater Vancouver Taiwanese Canadian Association 会长 张幼雯 暨 全体理事及会员 2008年11月12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与台湾人民坚定站在一起, 强烈谴责马政府 践踏台湾民主、自由、人权与主权 台美社团 对于近日来中国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访台所引起的社会不安与马英九政 府不当处理方式, ◆我们难过,因为马英九政府为了迎接这位中国共产政府的代表,不  惜践踏自由与人权; ◆我们担忧,因为马英九政府为了保护这位中国共产政府的代表,出  动七千名警力; ◆我们愤怒,因为我们看到过去血泪换来的民主、自由、人权与法治  在近日被摧践蹂躏。 台湾彷佛回到数十年前的戒严时期:没有言论自由、没有人身自由、 没有集会结社自由,有的只是镇暴警察与民众的对峙。 马英九政府明知台湾民意不支持冒进的亲中政策,却仍然径行决定陈 江会在台湾举行。这个举动明显地是要刻意挑衅台湾人民,分裂台湾 社会,打击台湾脆弱的民主。 我们强烈谴责国民党政府媚中政策,并抗议马英九政府否认台湾主 权,妄顾人权、自由与民主。 中国政府以多达1,400枚飞弹瞄准台湾,全力打压台湾国际空间,胁 迫全世界以一中政策否认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面对这样一个 敌对台湾的极权政府,国民党政府上任后首要施政重点,竟是尽其所 能地讨好中国,以各项利多中国的协定迎合中国。 国民党这种奉承中国的政策,早在连胡会就已公然开始。中国至今仍 未撤除一颗导弹,仍然继续封杀台湾联合国与世卫参与。为了确保陈 江会顺利举行与陈云林宾至如归,国民党政府宁愿牺牲台湾民主换取 两岸共荣的假象。马英九以优势警力围起封锁线,不适时批准游行申 请,甚至连挥舞国旗与西藏的雪狮旗时都被警察强力夺取。 今天我们不是在捍卫带有国民党党意的中华民国国旗,我们捍卫的是 台湾人民有着拿任何旗帜的权利。世界各国对于雪狮旗在奥运期间受 到中国共产政府强力打压都还记忆犹新,号称为亚洲民主典范的台湾 竟然也不允许西藏雪狮旗自由飘扬,这是台湾民主蒙羞的黑暗时刻。 布署的警察与特勤人员的维安工作在过程中施力过当,并严重侵犯人 身自由与妨碍公民权。我们对于因而受伤的民意代表以及抗议民众致 上慰问之意,也向警政单位表达严重抗议。 台湾的民主正在倒退中,台湾的自由正在消失中,台湾的人权正在萎 缩中。我们人虽然身在海外,在这个台湾民主进程最黑暗的时刻,我 们的心与所有维护台湾民主、主权与人权的台湾人民相连在一起,我 们肩并肩与国宾饭店外被迫关门的唱片行、旗帜被强行没收的民众, 与参与围城行动的每一个市井小民,与在行政院前静坐的大学生们, 以及众多和我们一样忧心台湾前途的朋友们站在一起。 我们也将藉身在美国地利之便,呼吁美国主流媒体、政界、学者关心 台湾近日来的不利发展,并争取国际友人公开发声支持台湾的主权与 民主。过去我们为争取民主而努力,今日我们为保卫台湾民主而尽 力。  (依联署者英文姓氏排列) ◆陈春兴,奥斯汀台湾研究社 ◆陈少明,台湾独立建国联盟本部 ◆陈贞华,台湾团结联盟美东党部 ◆Tzuhui Chen, Spokesperson, Taiwan Collegian  (陈姿憓,台湾学生社) ◆程韵如,世界台湾同乡联合会 ◆Terri Giles, Executive Director, Formosa Foundation  (福尔摩沙基金会) ◆洪声宏,聪美姐纪念基金会 ◆郭重国,世界台湾人大会 ◆谢淑云,北美洲台湾妇女会 ◆赖江椿,北美台湾客家公共事务会 ◆刘彬硕,陈文成教授纪念基金会与北美洲台湾人教授协会 ◆潘掬慧,台湾优社 ◆谢荣峻,全美台湾同乡会 ◆陈碧华,北加州台湾同乡联合会 ◆蔡荣聪,北美洲台湾人医师协会 ◆王明珠,台湾人权协会 ◆王康厚,王康陆博士纪念基金会 ◆杨英育,台湾人公共事务会 2008年11月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国际学者专家 忧虑台湾司法倒退的一封公开信 国际学者专家 以下来自美国、欧洲及澳洲,具名于下的学者、作家们,盼望针对台 湾近来一连串现任或前任民进党籍官员遭收押的案件(截至目前,已 经有至少七个这样的例子!),传达他们深切的关注! 自然,台湾是有贪污的状况,但这样的状况,在国、民两党皆都存在 着。而司法系统的政治中立,则是民主能否持续的基本要素。同时, 在法庭证明其罪行成立前,任何被告应被无罪推定,这也是基本的法 理原则! 我们并认为,检察官们以下的作法模式有严重的缺陷:那些被告中只 有一个或两个是被正式起诉,其余却是在未起诉情形下就被拘押囚 禁。这样的作法已严重违反了司法的程序正义和人身保护令状的法律 规定。 与此同时,检察官办公室显然又选择性地将不利的资讯泄露给新闻 界。这样的运用“新闻审判”手法,是违反了司法程序上的基本准 则。也因此,不得不让人产生了“国民党政府正运用司法系统来清算 前民进党政府成员”的印象。 另外,被告由于遭收押囚禁,自然便无法针对种种的误报与“新闻审 判”进行说明与自清。 我们坚信,任何被指控的不法行为必须是在一个中立的法庭里,以一 种公正和公开的方式被处理。遵循法律规范的司法,对台湾在巩固民 主和保护基本人权的努力上,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我们不愿见到台湾得来不易的民主就这样被毁坏。台湾是有资格为其 在1980年代末期至1990年代初期的民主转变感到骄傲。然过去20年在 民主上的进展,若就这样被一笔消去,这对台湾不但将会是悲哀,也 将损害到其国际形象。台湾需要向前迈进,而不是倒退回戒严令时期 (1947~1987年)那一段司法程序不公平和不正义的黑暗日子。 签名者 ◆Julian Baum:Former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bureau  chief(前《远东经济评论》社长) ◆Nat Bellocchi(白乐崎):Former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chairman(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 ◆Coen Blaauw: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  Washington(台湾人公共事务协会) ◆David Prager Branner:Director at large (East Asia),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美国东方学会东亚区理事长) ◆Gordon G. Chang:Author of “The Coming Collapse of  China”(《中国即将崩溃》作者) ◆Prof. June Teufel Dreyer:University of Miami(迈阿密大学  外交政策研究中心教授) ◆Prof. Edward Friedman:University of Wisconsin(威斯康辛大  学麦迪逊分校政治系教授) ◆Prof. Bruce Jacobs:Monash University(澳洲莫那许大学中国  研究学程教授) ◆Richard C. Kagan:Professor emeritus, Hamline University  (美国亨莱大学历史系教授) ◆Jerome Keating:Author and former associate professor,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前台北大学副教授) ◆Assoc. Prof. Daniel Lynch: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南加大国际关  系学院教授) ◆Prof. Victor H. Mair: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宾州大学  中国语文学教授) ◆Assoc. Prof. Donald Rodgers:Austin College(奥斯汀学院教  授) ◆Prof. Terence Russell:University of Manitoba(加拿大曼尼  托巴大学教授) ◆Prof. Scott Simon:University of Ottawa(加拿大渥太华大学  教授) ◆John J. Tkacik Jr.:Senior research fellow, The Heritage  Foundation(美国传统基金会资深研究员) ◆Gerrit van der Wees:Editor, Taiwan Communique(《台湾公  报》编辑) ◆Prof. Arthur Waldron: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宾州大学  教授) ◆Prof. Vincent Wei-cheng Wang:University of Richmond(美国  瑞奇蒙大学教授) ◆Stephen Yates:President of DC Asia Advisory and former  deputy assistant to the vice president for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华府首席亚洲顾问&前美国副总统国安事务  副助理国务卿) 〔原载《Taipei Times》2008-11-06;http://www.taipeitimes. 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08/11/06/2003427918。提供者: (台北市)李酉潭〕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陈水扁遭声押.民进党声援(八篇) 中央社 ------------------------------------------------------------ ◆扁遭上手铐吕秀莲等美丽岛受刑人批侵人权 ◆陈水扁遭收押杨苏棣盼透明公平公正处理 ◆扁遭收押扁办:特侦组罔顾当事人基本人权 ◆扁收押民进党:羁押理由难说服社会 ◆声援阿扁民进党严批押人取供 ◆民进党声援扁指地院裁定羁押草率滥权 ◆扁收押民进党团:抗议司法不顾程序正义 ◆台湾社:司法已死台湾回到白色恐怖时代 ------------------------------------------------------------ 扁遭上手铐吕秀莲等美丽岛受刑人批侵人权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2008-11-12台北报道〕前副总统吕秀莲、前考试 院长姚嘉文、前民进党籍立委尤清等美丽岛事件受刑人,今天同声谴 责特侦组将前总统陈水扁上手铐。吕秀莲说,当年美丽岛事件她被逮 捕,警总尊重她是政治犯,不上手铐、不侵犯人权,但昨天陈水扁被 上手铐那一幕,令很多人心碎。 吕秀莲上午邀请蓬莱岛案受刑人黄天福及美丽岛案受刑人姚嘉文等 人,召开记者会声援陈水扁。吕秀莲发表下列五点看法: 第一,昨天陈水扁遭声押与党龄58年的国民党员刘柏烟自焚事件,是 台湾的大不幸,不论是国家形象、尊严与法治都受到挫伤,国人哀矜 勿喜。 第二,台湾人权与法治面临严厉的大考验,甚至是浩劫,看到街头拒 马、警察都变成公安,仿佛回到戒严时期。 第三,陈水扁未收押前就被上手铐,他高举被上手铐的双手,经国内 外媒体呈现,让很多台湾人民的心中淌血。 第四,两年前,民进党已经告发国民党时代有人涉及国务机要费与特 别费,为何现在检调还没有启动侦办,全国各界应该关注政治力介入 司法的严重后果。 第五,台湾现在已经变成两个台湾,台湾分裂了;所谓红白对抗、蓝 绿对抗,绝对不是台湾之福。 黄天福说,当年他的哥哥黄信介坐牢,因牙齿痛数次到三总治疗,也 没被上手铐,因为政治人物怎么可能逃跑?上手铐是对人权的践踏, 卸任元首尚未声押获准,就被上手铐,这是对台湾的侮辱,更是国际 笑话。 尤清表示,台湾历史的三个30年,1947年“2.28”事件是杀台湾的 菁英,1979年美丽岛事件是抓台湾的菁英,2008年是不断摧毁法治原 则,杀害台湾人的尊严与信心。 他指出,检调昨天将一位卸任的民选总统,在没有逃亡、没有抗拒且 非常和平的情况下上手铐,这是杀害台湾人民的信心与尊严,违反法 治国家应有原则。 姚嘉文说,大家心情都复杂,陈水扁遭收押与中国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会长陈云林来台的两起事件,政府都是用公权力镇压,阻挡“台湾中 国,一边一国”,从此以后,台湾不是蓝绿对抗,而是红白对抗,支 持统一和反对统一的人,形成不同立场。 〔转载自《大纪元》2008-11-12 03:02;http://www.dajiyuan. com〕 陈水扁遭收押杨苏棣盼透明公平公正处理 〔中央社记者江今叶2008-11-12台北报道〕针对前总统陈水扁遭收押 一事,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AIT)处长杨苏棣今天表示,这 是台湾司法问题,不愿评论。但他也盼望这件事能透明、公平、公正 处理,如此也能加强全球对台湾民主发展的信心。 AIT今天举行半年一次的例行记者会。杨苏棣在记者会上主动谈及 陈水扁遭收押一事。他表示,这是台湾的司法制度问题,他不愿评 论。 但他也指出,这件事情不仅台湾内部十分关心,许多外国友人也都非 常关切这件事的发展。他盼望这件事情能透明、公平、公正解决。透 过透明、公正、公平的处理,也才能加强全球对台湾民主发展的信 心。 杨苏棣回应媒体提问时也表示,任何不成熟民主国家的司法体系,都 需要时间建立对司法制度的信心。但他也说,台湾的司法体制和美国 一样,都采取无罪推定论,相信能透过透明、公平、公正的方式处 理。 〔转载自《大纪元》2008-11-12 01:59;http://www.dajiyuan. com〕 扁遭收押扁办:特侦组罔顾当事人基本人权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2008-11-12台北报道〕前总统陈水扁遭羁押禁 见,陈水扁办公室今天发出声明,谴责特侦组完全不接受陈水扁说 明,以预设政治立场并屈从媒体及来自执政当局的政治压力,为押人 而押人,罔顾当事人基本人权。 陈水扁办公室上午发表五项声明表示,“国务机要费”依据检察官陈 瑞仁的起诉书、地院、高院及最高法院有关总统马英九“特别费案” 无罪判决理由,均认为“国务机要费”具有“特别费”的性质,且最 高法院认定只要因公支出大于因公收入,即不构成贪污及侵占。以此 标准,陈水扁对“国务机要费”的使用完全不可能构成任何犯罪。 第二,扁办表示,特侦组蔑视最高法院有关马总统“特别费案”无罪 的判例,更完全不接受陈水扁的说明,以预设的政治立场并屈从媒体 及来自执政当局的政治压力,为办案而办案、为押人而押人,完全罔 顾相关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对此予以最严厉批判与谴责。 第三,扁办说,陈水扁与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共同诈领外交部“机 密经费”云云,更属无稽之谈。特侦组在无任何具体犯罪事证之下, 滥行诬赖、攀咬,将高度机密性的外交工作当成政治斗争的手段,几 已达到检调独大、司法专制的地步。 第四,扁办表示,陈水扁8月14日举行记者会坦承,在他不知情的状 况下,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将选举结余款汇留海外。但不能因为政治斗 争的需要,将“政治献金”等同于“企业贿款”,将“政商关系”污 名为“官商勾结”。 扁办指出,如果要查陈水扁的竞选经费收支,最起码自1996年总统大 选以来,所有曾参与总统大选的候选人应一并接受全民的检验。不能 选择性办案更不可有双重标准。 第五,扁办表示,中国国民党坐拥高达数百亿的党产,可以利用党营 事业“漂白”竞选经费,但却以“反贪腐”之名打击、攻讦,甚至丑 化其他政党竞选经费的筹募,这种不公平的政党竞争已使台湾的民主 完全失去意义。 〔转载自《大纪元》2008-11-12 00:54;http://www.dajiyuan. com〕 扁收押民进党:羁押理由难说服社会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2008-11-12台北报道〕前总统陈水扁因涉贪污等 罪嫌遭羁押禁见,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今天表示,羁押一位卸任 元首,须有绝对必要性,但特侦组及台北地院的声押与裁定羁押理 由,不足以说服社会。 已退出民进党的陈水扁今晨收押,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上午拜会党 主席蔡英文,但陈唐山不愿透露两人会谈内容。 民进党下午中常会将讨论陈水扁收押,郑文灿并预告,中常会后将对 陈水扁遭收押发表声明或看法。 郑文灿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总统马英九及法务部长王清峰事先预告 陈水扁何时要被起诉,因为这样的公开发言,对台湾司法独立性与自 主性受到极大伤害。陈水扁案到底有没有政治因素介入与操纵,马政 府应向国人清楚交代。 对于陈水扁指控遭法警殴伤,郑文灿说,陈水扁手臂不是自己拉伤 的,显然是由外力所造成,对卸任元首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护,台湾 民主会受到怀疑、挑战。 郑文灿表示,诚如检察官陈瑞仁所言,检察官侦办重大司法案件,形 成只办绿不办蓝,办案群组化的现象,这是大家心中的问号,为什么 都只办绿不办蓝,为什么一定要采取“押人取供”、未审先判方式, 是不是台湾民主倒退、司法倒退,司法单位对这样的质疑有义务、也 有责任对外说明。 〔转载自《大纪元》2008-11-12 03:00;http://www.dajiyuan. com〕 声援阿扁民进党严批押人取供 ☆赖清德:罔顾程序正义伤人权 〔《自由时报》记者2008-11-12综合报导〕特侦组昨日向法院声押前 总统陈水扁,民进党中央重申“保障司法人权”及“坚持侦查不公 开”两大原则,强调阿扁是卸任元首,司法机关更应注意处理其司法 案件是否能作为一个司法上的典范,注重程序正义与司法人权,不应 以“押人取供”方式,作为侦办手段。 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表示,羁押是伤害人权的作法,应该是司法的 最后手段,检方若有证据可以直接起诉,社会大众不会有意见,但政 府却不顾程序正义,押人取供,污辱陈水扁。 立委高志鹏则认为检方声押陈水扁的理由并不充分,质疑此案侦办已 久,怎有串证之虞?当初马英九也是涉五年以上重罪,为何不羁押? 他也质疑,让陈水扁戴上手铐是刻意污辱民进党的形象,使之成为一 再重播的新闻画面,过去为何没看过国民党高官戴手铐。 立委王幸男表示,特侦组过去几个月,已搜过这么多地方、收押这么 多人,特侦组若认为证据已经充足,即使陈水扁行使缄默权,也可直 接起诉,但如是押人取供,无法被人接受。 赖清德认为,政府动用数千警力,耗费社会成本,但收押陈水扁只会 造成社会更不信任。若检方有证据、有程序正义,就不需这些警力, 若群众走上街头,政府要负责任。 ☆郑文灿:强势警力有预设立场 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说,司法机关以庞大的人力、物力投入侦 查,假如不能穷尽所有证据调查,就贸然采取羁押作为侦办的手段, 将使社会各界怀疑司法公信力何在?司法的能力何在?如以羁押作为 手段,司法单位有义务对社会清楚说明理由何在。 郑文灿强调,特侦组约谈陈前总统,包括在台北地院及台北看守所都 采取大阵仗警力部署,似已给社会预告这样的气氛。但假如检方跟法 院采取这样的预设立场,恐怕社会公信力会很低。 他进一步质疑,陈水扁的司法案件在侦办过程,司法单位涉嫌违反侦 查不公开的原则,侦办内容被选择性的曝露在媒体上,甚至形成媒体 办案或媒体指导司法的现象。 ☆游锡堃:政治斗争马应适可而止 前行政院长游锡堃也在宜兰说,马政府上台后,不管是苏治芬、陈明 文或其他司法案件,都是用政治影响司法,用司法迫害来作政治斗争 与清算,造成人民对司法疑虑,对政府是很大的伤害,希望马英九悬 崖勒马,适可而止。 民进党北市党部昨天下午决议声援陈水扁,强烈谴责司法不公、未审 先判。主委黄庆林说,近来包括陈水扁等多位民进党公职的司法案 件,都是政治介入主导司法调查,违反程序正义、侦查不公开等原 则,甚至未审先判、押人取供,伤害台湾民主法治甚深,必须严厉谴 责,他会继续以行动挺扁。 民进党台南市党部主委陈进益则说,侦办陈前总统的过程中,侦查内 容不时外泄,透过媒体报导未审先判,如今又押人取供,未公平审判 陈水扁,令人痛心。 〔转载自《大纪元》2008-11-11 21:31;http://www.dajiyuan. com〕 民进党声援扁指地院裁定羁押草率滥权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李淑华2008-11-12台北报道〕前总统陈水扁遭 声押,民进党中常会今天通过五项声明声援,批评台北地院裁定羁押 陈水扁的理由仅有结论未详述理由,考量当事人卸任总统的身分,显 然过度草率与滥权。 民进党中常委段宜康受访批评检察官羁押陈水扁的理由不充足,“哗 众取宠”;中常委罗文嘉也认为,特侦组检察官从办案到昨天为止, “一直用政治考量办案”,“自以为执行正义,其实是破坏正义”。 民进党中常会同时通过四位中常委段宜康、张花冠、杨秋兴、赖清德 提案,针对检察官羁押浮滥、侵害人权提案修法,并通过民进党法律 小组所提的声援陈水扁遭羁押一事的五点声明,由党主席蔡英文召开 记者会对外说明。 蔡英文表示,第一,司法单位侦办过程采用的手法,让许多民众有被 羞辱的感觉,司法单位应严守法律分际,尊重当事人基本人权。 第二,检方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已经成为常态,形成舆论公审, 总统马英九、法务部长王清峰甚至公开预告起诉,民进党要求司法不 应沦为政治工具,马总统要负起全部责任,并有义务解决此一问题。 第三,司法动辄“押人取供”违反法治国家原则,已严重侵害人权, 台北地院对羁押陈水扁的裁定,所提出的理由未见客观必要性,且仅 有结论而未详述理由,考量当事人卸任总统的身分,更显过度草率与 滥权。未来不排除采取释宪或诉诸国际人权组织。 第四,民进党要求司法单位,不应完全否定陈水扁八年任期对国家的 重要性与地位,在羁押期间的各项安排,应给予应有的尊重。 第五,呼吁支持者理性冷静面对这一切,民进党将结合民间力量,强 化人权保障,推动司法改革。 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转述,常会通过五项声明后,立法院党团总 召柯建铭说,战场转到立法院修法没问题,但不能只在立法院点火, 应发起司法改革运动。蔡英文表示赞成,将邀前法务部次长李进勇、 律师徐国勇、前立委吴秉睿等有法律背景人士加入。 〔转载自《大纪元》2008-11-13 06:18;http://www.dajiyuan. com〕 扁收押民进党团:抗议司法不顾程序正义 〔中央社记者陈慧真2008-11-12台北报道〕前总统陈水扁因涉贪污等 罪嫌遭羁押禁见,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今天表示, 这是司法最暴力及最黑暗的一面,司法沦为执政者工具。党团干事长 赖清德指出,特侦组和法院延续过去押人取供、伤害人权的办案方 式,对于司法单位不顾程序正义,党团表达严正抗议。 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及洗钱案,昨天向法院声押陈水扁,台北地 方法院上午裁定陈水扁羁押禁见。 柯建铭等20位民进党籍立委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总统马英 九利用司法作为统治工具,彻底羞辱民进党及本土势力,以完成终极 统一,这是台湾最悲哀的一天。 他表示,民进党检举包括行政院长刘兆玄等国民党高官2六人涉特别 费案,检方闻风不动,却对陈水扁案件充分配合侦办,司法变成只办 蓝不办绿,难道司法没有死亡吗?政府披着民主、司法的外衣要彻底 击垮本土势力,这是新版的“2.28”事件。相信台湾人民看到卸任 总统被戴上手铐、如此被凌迟,一定会站出来。 党团副干事长管碧玲指出,检方密集的押人取供竟是集中在中国大陆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来台前后,以及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出席亚太经济 合作会议的前夕,时间上的敏感,令人忧心是否成为国民党与中国大 陆暗盘交易的工具,这不是司法破产吗? 赖清德表示,台湾近来发生押人取供伤害人权情形,已有20位国际友 人签署声援台湾民众;他们表达忧心台湾司法不公,质疑国民党政府 利用司法系统报复已下台的民进党政府。党团除抗议司法单位对陈水 扁案违反程序正义,押人取供,同时也要求与陈水扁同案的其他被收 押人士,应该立即被释放。 民进党籍立委陈启昱指出,陈水扁控诉遭法警殴打,特侦组召开记者 会否认,但台大医院的验伤单证明陈水扁肩部有拉伤,除谴责暴力, 并要求追究责任。 〔转载自《大纪元》2008-11-12 00:35;http://www.dajiyuan. com〕 台湾社:司法已死台湾回到白色恐怖时代 〔中央社记者谢佳珍2008-11-12台北报道〕前总统陈水扁遭羁押禁 见,台湾社社长吴树民今天表示,这是对台湾人的侮辱,台湾司法已 死,回到过去白色恐怖时代。此外,他也说,若政府未清楚回应自由 广场静坐学生诉求,台湾社不排除最近发起强烈抗议活动。 台湾社上午召开“人权不应践踏,民主不容倒退”记者会,吴树民和 台湾社副社长余文仪、文化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许惠峰、律师何朝栋 等人,呼吁司法要公平。 吴树民说,台湾卸任元首被上手铐,是对台湾人的侮辱,过去嘉义县 长陈明文、云林县长苏治芬都遭收押上手铐,有必要用这种态度对没 有逃跑疑虑的卸任元首、民选首长吗?台湾司法已死。 他表示,司法要公平,民进党人士若有罪,应该清楚面对司法,但反 观过去被起诉的国民党人士,是否受到同等待遇? 许惠峰指出,检调侦办苏治芬案件,未传唤即拘提,侵犯基本人选, 司法应兼顾程序正义,不应选择性执法。 〔转载自《大纪元》2008-11-11 23:55;http://www.dajiyuan. com〕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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