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8-08-10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终于开幕了──且止楼随笔(之17)    (上海)王新旻 ◆请姚明先生帮我问林浩小兄弟一个问题   (北京)杨支柱 ◆美国代表团对排球教练亲属在北京遇害震惊  自由亚洲电台 ◆简要新闻(2008-08-09)          自由亚洲电台 ◆军国主义的歧途                 李剑芒 运动留痕 ◆实地采访感受奥运             自由亚洲电台 ◆布什会见胡锦涛并参加礼拜           美国之音 ◆反对迫害,护宪维权           (上海)冯正虎 ◆非北京籍用户被网通区别对待《反垄断法》 北京益仁平中心 迫害实录 ◆北京独立作家余杰抗议受物业管理人员监视  自由亚洲电台 文艺春秋 ◆十四、蝉变(之2)──荒漠独行(之14b)      亚明 他山之石 ◆市场机制还是图利机制?         (台北)林保华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终于开幕了 且止楼随笔(之17) 王新旻 对“奥运”这个事,不想多说什么。因为说的人太多,每天只要你的 耳朵不聋,眼睛不瞎,就无法躲避它的轰击。但被轰击得时间太久 了,也就没有了多少感觉。再看到听到,就只剩下了疲倦和厌烦。 在我心目中,奥运会也就是一场运动会,一场大众的娱乐活动,如此 而已。 终于开幕了。我心中暗自庆幸,终于可以安静了吧,不再倒计时,不 再发疯发飙,可以回到正常状态中了吧。 但,我知道,那些人总要找点事情出来,才好“凝聚”人心,才好 “安定和谐”。不知道下一个倒计时又会是什么。 我真希望生在瑞士或者芬兰等这样的和平小国,能逃避这种国家主义 外衣下掩盖的专制疯狂。但我没有选择的余地,生在这里,就只能享 用这样的垃圾大餐。 同一个世界,这个是事实,因为没得选择余地。 同一个梦想,这个是骗人,因为同一个世界里面有了专制和民主的区 别,梦还会一样吗? 开幕式我居中看了一会儿。开始的时候我在外面散步,看天边的流云 和升起的新月。回到室内,先冲了个冷水澡,而后打开电视。已经在 表演了。场面真是宏大啊,这样的宏大不知费去了多少纳税人的血汗 钱。只是,中国的纳税人对于自己的钱怎么花,花到哪里,是无权知 道,也更无权过问的。但,这样的场面却实在没有什么新鲜。一直以 来,不都是这样搞的吗?人海战术,群众运动。拿不出新鲜的玩意儿 证明自己伟大,就翻检历史,将那些散发着墓穴味道的脂粉使劲往脸 上抹,这也已经是老套路老把戏了。一看,就知道那三千孔子门徒是 一些当兵的。养兵千日,用在今晚。 我看到各国运动员入场,就不想看了。 于是,关了电视,躺着看书,直到困意上来,关灯睡觉。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请姚明先生帮我问林浩小兄弟一个问题 杨支柱 我的印象中,把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联系起来的有两件事。 第一件是山东作协副主席王兆山的词:“……只盼坟前有屏幕,看奥 运,同欢呼。”(《废墟下的自述》,《齐鲁晚报》2008年6月6日 A26版) 第二件,就是抗震小英雄林浩参加奥运开幕式,和篮球巨星姚明同任 中国队旗手。 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对于林浩担任中国队旗手一事并 没有象读王兆山的词那样难受,相反还挺高兴,因为在我的印象中林 浩是有姐妹的。 于是我把网易转载的《国际在线》8月8日文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林 浩随中国队持旗手姚明入场》加了个标题──《姚明身边的林浩:如 果他妈妈只生一个……》,贴到我在《牛博网》的博客上。我还把该 文的最后一句话的字体加黑了:“……和姐姐、妹妹一起从映秀镇步 行七个多小时,安全撤离到都江堰。” 当我把经过如此处理后的文章转贴到网上论坛时,尽管除了加标题外 我没有修改或增删一个字,但是除了《凯迪网》、《猫眼看人》论坛 外,所有的转贴都没有通过审查。在《猫眼看人》,这个帖子的访问 量达到一千多以后也因被锁住而沉没,没有什么值得答复的跟帖。 我改标题转贴此文的意图,何亚福先生在《在计生支持者看来,富兰 克林和贝多芬都不应该出生》一文中早就表达过了。何先生只提到贝 多芬听力不好、富兰克林是是若西亚的第八个孩子,分别不符合优 生、少生的标准。我记得潘恩贫病交加到达美国的时候还是富兰克林 给介绍的工作,否则说不定要饿死。而如果没有潘恩的《常识》,美 国独立战争能否最终取得胜利恐怕大成问题,世界历史可能因此改 写。林浩的妈妈如果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只生一个孩子,改变中国历 史的可能性虽然微乎其微,但改变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是可以 肯定的。同样的道理,谁能保证中国每年被堕掉的数以万计的胎儿里 没有可能改写中国历史甚至人类命运的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或者宗 教领袖? 在《牛博网》的跟帖中,有人对林浩救人事迹的真实性进行质疑,有 人对林浩所在学校的领导和老师进行谴责。对此我并不认同。除了林 浩头上的多处伤疤之外,也因为他不过是父母外出打工的农村留守儿 童。要“造”英雄,怎么也得选个公安派出所长的儿子或者学校老师 的闺女吧?哪里轮得着一个留守儿童?我过去也很鄙视那些鼓动儿童 舍己救人的成年人,但是地震废墟下救人似乎跟水里、火里救人不大 一样,林浩说把受伤的同学拽出来交给校长,说明校长其实是参与了 救人的,只不过洞口太小成年人爬不进去而已。嘉奖儿童的义举本身 并不为过,但应该同时提醒孩子们救人要理智,当自己没有能力救人 或者可以求助于成年人时不能冲动。 不止一条跟帖提到“旗倒了”,有人为此兴奋,有人为此遗憾。林浩 把旗杆横着举,可不是“旗倒了”么?从海外网站的图片看,旗杆插 入旗面时也插反了。小孩子拿什么东西在手里都当玩具,这没什么好 奇怪的。我倒是觉得,反插旗面、把旗杆举横了和顽皮的表情相互映 衬,显得这孩子很率真。只是有的人希望或恐惧“红旗倒地”,所以 才特别在意他把旗举横了。其中的道理,就象我一眼看出林浩不是独 生子女,而别人并未在意。 推动我写这篇文章的并不是上面这些跟帖,而是另一条经过我核查后 删除了的跟帖。该贴骂我“放屁”,说林浩的姐妹是“表姐妹”。 经过搜索,我发现关于地震中的林浩的报道有不同的版本。有的报道 说是“拖拽”出来的,有的报道说是“背”出来的。这或许可以通过 解释统一起来:就是先背到洞口,再拖拽出来。但关于林浩有多少姐 妹的报道无法通过解释统一起来。 1、《中国青年报》6月11日报道称:“小林浩在映秀留守了二天,   找到了自己的表妹和两个姐姐。走了七个小时的山路后,他们来   到了都江堰,而后又辗转到成都找到了在那里的堂哥。19日,小   林浩和姐姐、表妹被送到了四川省儿童活动中心。” 2、另一个说法来自2008年5月21日《成都商报》:“背完同学后,   林浩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的父母,他14岁的姐姐很快找到了他,同   时他的妹妹也跟他们在一起。经过几天的寻找,三个孩子还是没   有找到父母,他们开始与映秀镇转移的群众一起朝都江堰走。”   评选“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候选人事迹”各报有所不同,分   别采用了这两个不同的版本。因此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林浩   至少有一个姐姐,不是独生子女。 3、然而2008年8月9日的《成都商报》却把林浩的救人事迹由救两人   改成救三人,并且将妹妹换成了表姐:“5月16日,林浩与姐姐   和表姐走到了映秀镇,然后徒步近十个小时走到了都江堰。”   给英雄人物虎上添翼是中国大陆媒体的惯常做法。在中国农村,   生了一个女孩的可以再生一胎。我不知道《成都商报》是否故意   修改林浩的家庭人口。 1 4、不过比起《重庆晚报》2008年8月9日的报道来,《成都商报》又   算比较仁慈的了。《重庆晚报》不但让林浩失去了姐姐,而且让   从小跟林浩一起玩的七岁小表妹在地震中死去了:“上海闸北区   一小学已邀请林浩就读。‘那么远,上海物价又高,我和他妈妈   怎么照顾他?’在一家三口心里,汶川,四川,才是难以割舍的   故土。” 至此小英雄林浩终于政治正确属于一个光荣的独生子女家庭了,但是 小林浩的天真可爱的形象却变得象周正龙所拍的华南虎一样迷雾重重 了。 说实话,在读过《成都商报》和《重庆晚报》8月9日的报道后,我甚 至对林浩的救人事迹也不那么确信了。印象中关于林浩的事迹都是他 自己与学校、医院方面说的,似乎没有一家报纸采访被林浩救出来的 同学。地震当时由于找人困难还情有可原,但是评选“抗震救灾英雄 少年”怎么就没有一家报纸去核实一下受益人?我更大的疑问是:如 果他并不真是农村留守儿童呢?或者虽然他说农村留守儿童,但是如 果他的叔叔(姑姑)或舅舅(姨妈)就是他所在学校的校长、副校长 呢? 我宁愿相信这些迷雾来自记者最初的失误和后来自愿或被逼的政治正 确,而不愿相信看上去那么率真的林浩在撒谎。我很想问一问林浩: 你到底有没有姐姐?你有一个姐姐还是两个姐姐?你有没有妹妹?如 果没有妹妹,你表妹还好么?被你救出的同学还健在否?但是我没有 他的联系方式,估计他也不上网。姚明先生跟林浩有“同举之谊”, 或许有他的联系方式,所以我请求姚明先生看到这篇网文后帮我问林 浩一声。 回信请寄:yangzhizhu@sina.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美国代表团 对排球教练亲属在北京遇害震惊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谷季柔2008-08-09北京报道〕北京消息:美国奥 运排球队教练的亲属在北京遇害一事引起各界的震惊。 美国奥运排球教练的亲属在北京鼓楼遇害事件,引起美国代表队震 惊。北京奥运组织委员会设在奥运新闻中心的新闻服务台未能提供够 〔原文“太”〕多信息。 美国奥运委员会在此案发生后,积极和美国大使馆配合进行处理,案 件则由北京执法部门进行调查。美国奥委会发言人戴若西保接受了本 台记者采访。 他说,“我们正与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合作,首要之务是确保受害者家 属得到需要的支持。美国大使馆对此非常努力协助,我们十分感激。 美国代表团的成员对此消息感到十分震惊和悲伤,我们也要确保他们 得到需要的支持。” 西保指出,中国体育官员和国际奥委会成员在案发后纷纷表示哀悼并 提供协助。至于此案是否会影响排球赛程,西保表示尚未谈到此事。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08-09;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简要新闻(2008-08-09) 自由亚洲电台 杭州男子在北京鼓楼杀人后自杀 〔北京消息〕北京市东城区星期六中午发生一起暴力袭击事件,一名 男子在鼓楼城楼二楼上突然持械袭击三名游客,致使一人死亡,二人 受伤。行凶男子随后跳楼,当场死亡。据北京警方初步调查,行凶男 子唐永明,男,47岁,浙江省杭州市人,原为杭州某厂职工,没有固 定工作,五年前与妻子离异,今年8月1号离开杭州前来北京。在被袭 击的受害人中,有奥运会美国男子排球队教练的两名亲属,死者为美 籍男性游客,伤者为美籍女性游客。另一名伤者为中国籍女导游。目 前,北京警方正在对此事件作进一步调查。据美联社报道,美国奥委 会发言人表示,美国排球队对此事件深感悲哀和震惊。美国总统布什 表示,他和夫人劳拉对在北京的美国游客和导游遇到袭击感到很伤 心。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在北京失踪 〔北京消息〕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正在狱中服刑,他的妻子曾金燕日前 失踪。据法新社星期六报道,胡佳的律师李方平表示,他猜测曾金燕 是被警方带走离开北京,就他所知,警方不愿曾金燕在奥运会期间留 在北京。李方平表示,一般而言,异议人士被警方软禁时不会受到身 体上的伤害,但是对曾金燕来说,她很年轻,只有24岁,还有一个十 个月大的女儿,所以曾金燕被软禁,日子一定不好过。法新社记者表 示,最近试图采访一些异议人士,但是都无法和这些人取得联系。李 方平表示,警方以各种方式监控异议人士。一些维权律师,包括他自 己,也是一天24小时被警方跟踪。 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在京申请请愿被拒 〔北京消息〕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星期六前往北京公安局治安总队申 请示威游行,但是警方拒绝接受纪斯尊的申请。据《博讯新闻网》报 道,纪斯尊表示,他此次行动有美国、香港等国内外八家记者随同。 公安人员拒绝接受申请的理由是当天是星期六。但是公安人员表示会 上报有关领导。纪斯尊准备在正常工作日再次前往申请游行示威。据 报道,纪斯尊的请愿申请书申请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在世界公园、紫竹 园公园、日坛公园举行请愿活动。纪斯尊表示,他长期从事法律服 务、诉讼和信访工作,对中国社会政治状态具有深刻认识,愿针砭时 弊,并提出全国性政治体制机制改进重大建议。请愿要求中央政府坚 决遏制各地政府官僚滥用权力对请愿以各种借口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暴力行径。 五名支持西藏自由的外国人在天安门示威 〔北京消息〕五名支持西藏自由的外籍人士星期六在北京天安门广场 举行示威活动,他们展示西藏的雪山狮子旗并呼喊口号,要求中国政 府结束对西藏的统治,还给西藏自由。据法新社报道,这五名示威者 来自美国、德国和加拿大,新华社的报道说这五人被逮捕是因为他们 在天安门广场干扰中国国旗的升旗仪式,引起了周围人的愤怒。据美 联社报道,在这五名外籍人士抗议示威的前一天,也就是北京奥运会 开幕式的前一小时,还有3名支持西藏自由运动的美国成员在北京的 国家体育场“鸟巢”进口处展示西藏的旗帜进行示威抗议,这三人被 警方拘留后已经在星期六被遣返出境。 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穿人权衫入奥运赛马场受阻 〔香港消息〕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星期六试图身穿印有“同一人 权,同一梦想”的T恤衫进入奥运会赛马场地。梁国雄被赛场的保安 人员阻拦,在经过交涉,更换由大会提供的服装后,才被允许进入赛 场。据香港《明报》报道,梁国雄表示,奥运虽然重要,但是人权和 自由也很重要,他希望促使北京当局改善人权。此外,香港大学学生 陈巧文在马术比赛开始不久,在观众席上展示西藏的雪山狮子旗,陈 巧文引起附近观众不满,被保安人员抬离出场。 格鲁吉亚总统宣布国家进入战时状态 〔第比利斯消息〕格鲁吉亚总统萨卡什维利星期六在国家安全会议紧 急会议上宣布,由于俄罗斯侵略格鲁吉亚,他决定签署命令宣布国家 进入战时状态。格鲁吉亚国会一致批准总统令,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实 行为期15天的战时状态,以对抗南奥塞梯的分离主义和俄罗斯。据美 国CNN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格鲁吉亚南奥塞梯日前爆发武装冲 突,俄罗斯军队星期六进入南奥塞迪首府茨欣瓦利。南奥塞梯方面宣 称,冲突中有1,600人死亡,90人受伤。格鲁吉亚官方称这个伤亡数 字不真实。据悉,南奥塞梯是格鲁吉亚的一个自治州,与俄罗斯北奥 塞梯共和国接壤。南奥塞梯因要求独立与格鲁吉亚中央政府不断发生 武装冲突。 美国总统布什呼吁南奥塞梯停火 〔北京消息〕美国总统布什星期六在北京发表声明,严重关切在格鲁 吉亚南奥塞梯发生的武装冲突,布什总统呼吁各方停止暴力和武装冲 突,呼吁俄罗斯停止轰炸,呼吁各方回到8月6号武装冲突前的状态。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方对南奥塞梯地区紧张局势升级发生 武装冲突表示严重关切,呼吁有关方面保持克制,立即停火,通过对 话和平解决争端。另据路透社报道,格鲁吉亚参加北京奥运会的35人 代表团可能因为俄罗斯入侵格鲁吉亚而退出本届奥运会。格鲁吉亚代 表团发言人表示,他们正在等待萨卡什维利总统的决定,也呼吁国际 社会协助停止在南奥塞梯的武装冲突。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08-09;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军国主义的歧途 李剑芒 在北京期间,我有幸听了一次秦晖的讲座。讲座的详细题目忘了,在 网上查了查,在他博客中国专栏中找到了这篇文章《晚清为什么学西 方?》。秦晖这个人很幽默,讲座讲得很生动。不知别人的收获是什 么,我最大的收获就是他的一句话:   “军国主义曾经是褒义词,只是我们后来成了军官主义的受害   者,它才变成了贬义词”。 不知为什么,在他博客中国专栏的那篇文章中没有这样的说法。为了 证实这个我从来没听说过的说法,我到GOOGLE查了一下,找到中国人 民大学政治系主任张鸣先生的一个讲演《中国农村政治:现实与未来 的走向》。讲演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说日本是军国主义,我们当时的提倡是要学习日本军国民   主义,军国民主义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褒义词,而军国主义到   现在是一个贬义词。” 仔细阅读张鸣先生的演讲我很吃惊,中国后来(49年后)就是效仿军 国主义,只是不再叫那个名字了,叫集体主义。集体主义就是我们曾 经大摇大摆地学、后来偷偷摸摸地学、发源于日本的军国主义。根据 张鸣先生的解释,什么是军国主义呢?军国主义就是整个国家象一个 军队。军队是什么呢?在军队,军官如果要求士兵做什么是不需要理 由的。士兵的宿舍,军官想什么时候进来就什么时候进来。你的东西 军官想怎么翻腾就怎么翻腾,想拿走什么就拿走什么,没有商量,无 需理由。军官的权利无限大,士兵没有隐私,没有私域,没有人权, 什么也没有,只有服从军官的义务!看看我们的人民公社运动就再明 白不过了,那哪里是为了农民着想,那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军国化。农 村的头头们成了说一不二的军官。军官进入士兵家,拿、砸士兵的东 西是不需要解释的。张鸣先生说得农村现象句句有切肤之痛,那就是 我们的过去! 按照我对秦晖观点的理解,日本曾经是众多诸侯国,日本明治维新实 际上是利用西方的个人主义击破儒教对人们的束缚,其最终目的是为 了打破封建侯国割据状态而建立中央集权。秦晖认为真正的儒教(三 代)强调小集体主义(如家庭主义、封建主义),为了建立天皇的绝 对权威,日本需要打破儒教的小集体主义而建立大集体主义。而中国 学日本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因为中国已经在两千年前实现了中央集 权。所以中国学日本等于什么有用的也没学到。只学到了极端残酷的 军国主义。中国本来有机会通过学习西方真正的个人主义,从而打破 延续了两千年的中央集权,但中国错过了机会,学了一个不伦不类的 军国主义。不过这也许有它的历史原因;中国那是确实面临着战争年 代。日本的军国主义战争目的明确,为天皇而战。中国如果实现军国 主义将为谁而战呢?中国的皇帝已经没了! 我一直在网上对抗那些叫嚣狭隘民族主义的爱国苍蝇们。我多次撰文 讽刺,攻击那些苍蝇,当然我也收到不少苍蝇的进攻。我感到他们在 把中华民族拉入二战前德国和日本的轨道,那是摧毁中华民族根本利 益的轨道。我曾经模模糊糊地把这种狂热的爱国苍蝇现象归结为走火 入魔的爱国主义教育。现在我想我找到真正的原因了,这不仅仅是爱 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是自上个世纪 “5.4”运动之后,中国一直恋恋不舍的治国方针;学习日本的军国 主义!把国家办成军队,军队的目的就是打仗,网上的爱国苍蝇现象 就一点也不奇怪了。难道我们真的学了一个军国主义? 〔转载自《观察》2008-08-09;http://www.guancha.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实地采访感受奥运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谷季柔2008-08-08北京报道〕历史性的第29届奥 林匹克运动会终于在8月8号晚上正式开幕。灿烂的焰火和壮观的表演 为世界留下深刻印象,但是在中国严格的控制下,各界对中国人权状 况的批评仍然凸现出来。 第29届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经过多年准备,在国际注目下于2008年8 月8号晚上8点在中国国家体育场,别称鸟巢,正式揭开序幕,并由中 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宣布奥运会开始。 《声音》我宣布北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 中国将举办这次奥运形容为中华民族的百年梦圆,各项准备工作力求 滴水不漏。但是,在奥运会开幕前整整12小时的时候,无国界记者组 织成员设立的《无国界广播》电台首次突破封锁,在北京部分地区调 频台的104.4频道,以中、英、法三种语言播出了20分钟的节目。 《声音》大家好,欢迎收听《无国界广播》电台。这是面对中国唯一     自由的广播电台。为了北京奥运会,无国界记者组织成立了     一个提供中国言论自由状态的广播电台。现在请无国界记者     主席介绍这个电台的目的。因为中国是一个审查制度非常严     格的国家,所以我们这个电台是要批评中国政府。因为在中     国的监狱里还有100多个万名和记者被监禁着。我们想对中     国政府说,奥运会开幕的那一天,人们还是能听到你们不要     听的声音。不管你们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能阻止言论自由的     进步。 但在奥运的热闹气氛中,北京百姓未必都听到这次广播。 《声音》记者:今天上午有一个广播节目谈中国的民主和人权,听到        了吗?     市民:没注意。 很多人的焦点聚集在奥运开幕式上。街头民众从中午就开始聚集,争 睹这次盛会。历时一个小时的文艺表演题名为《美丽的奥林匹克》, 由著名电影导演张艺谋担任开幕式的总导演,配合绚烂的焰火,展现 《灿烂文明》和《辉煌时代》。文艺表演后进行运动员入场式,最后 出场的地主国中国队由篮球明星姚明高举中国国旗进场,当然是一个 亮点。然而,美国队的旗手、苏丹裔的洛佩斯.洛蒙,更受到西方媒 体的关注,但中央台直播时却没有对他多做介绍。美国队2006冬季奥 运会的旗手奇可,因成立争取苏丹人权的网站《达尔弗尔团队》而被 中国政府收回入境签证,此后众多运动员纷纷避谈政治。但是美国队 以民主方式,由全体596名美国代表队选手投票选举出洛蒙出任旗 手,许多西方评论人认为,这是这次奥运会一个最具意义的政治宣 言。他在8日召开的记者会座无虚席,他的个人故事深深打动奥运采 访记者,与会者的心情随着他讲述他逃避苏丹军政府追捕,奔向自由 的艰难而惊险的过程而起伏。他于2001年以难民身分逃到美国,成为 美国公民,他一再表示他对作为美国人的骄傲。 我特别在记者会上请洛蒙谈到对于那些向往自由的中国人民他有什么 特别的话要说。 他忐忑地小心应答,他对中国人和奥运村设施表示赞扬,然后说,希 望某个中国小孩会从他的故事里学到什么,启发某人追求梦想,他强 调,追求梦想的过程尤起有落,一定要克服困难坚持下去。他的这番 话受到很多西方媒体的引用。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08-08;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布什会见胡锦涛并参加礼拜 美国之音 美国总统布什今天(星期天)在观看奥运会美国男子篮球队比赛之 前,会晤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美、中两国男篮比赛之前,布什还 将会晤其他中国官员。 今天早些时候,布什参加了北京一座新教教堂的礼拜。当布什与第一 夫人劳拉.布什及随行人员走进教堂时,受到教堂会众的鼓掌欢迎。 在礼拜活动之后,布什为有幸在这个座教堂敬拜神而向教友们表示感 谢。布什说,他的经历显示,神是普世的。他还说,没有任何国家应 该害怕宗教的影响。 中国对待本国人民的方式一直受到国际社会批评。布什总统已表示, 他一定会督促胡锦涛主席要让中国民众有说话和祈祷的自由而不受到 政府骚扰。中国表示,这些问题中国可以解决,无须外界干涉。 〔原载《美国之音中文网》2008-08-10;http://www.voanews.com/ chinese/〕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反对迫害,护宪维权 冯正虎 本文由冯正虎执笔,分五部分内容: ------------------------------------------------------------ ○、背景资料                       . 一、冯正虎、常雄发违法,胡锦涛该当何罪?         . 二、信访人的合法权利不可侵犯。              . 三、上海当局应当反思贵州瓮安、杨佳袭警的暴力事件。    . 四、反对迫害,保障人权。                 . 五、平反冤假错案是社会和谐的前提。            . ------------------------------------------------------------ 本文已于2008年8月6日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EU485887412CN)、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EU485887426CN)、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EU485887430CN)、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EU485887443CN)、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EU485887488CN)、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EU485887457CN)、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EU485887505CN)、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黄镇东(EU48588749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EU485887465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EU485887474CN)。 控诉请求 1、依法撤销冯正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公杨行决字〕〔2008〕第   200800978号)、常雄发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公(扬)   (五)不决字〔2008〕第0718号)。 2、依法撤销冯正虎的收(追)缴物品决定书(沪公杨行缴〔2008〕   第173号)、常雄发的收(追)缴物品决定书(沪公(扬)   (行)缴字〔2008〕第730号),归还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收缴的申诉材料:11册《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海法   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692份《督察简报》(2008年1月15   日总九9期)。 3、追究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陆勇华及其本案承办人袁小华、   井纯祥、高俊、陆柳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本案受害人的人身与   精神的伤害。 4、保障人权,停止侵犯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5、要求司法公正,平反冤假错案,依法达成社会和谐。 事实与理由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警察公然非法抢夺上海市民常雄发持有的全部 申诉资料,继而又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拘留冯正虎,这起迫害事件都是 围绕《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 编》一册申诉材料展开的。这本汇编令某些上海权贵坐立不安,非要 动用警察参与迫害,压制信访人。上海警察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冯 正虎、常雄发的合法权益,也同时伤害了本汇编其他105位作者(信 访人)的言论自由权、申诉控告权、监督权及其名誉。所以,本汇编 的107位公民共同依法直接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人提起控诉。 一、冯正虎、常雄发违法,胡锦涛该当何罪? 1、本案的概述 2008年2月12日(年初六)晚上7点钟,常雄发前往冯正虎家进行中国 传统的拜年。当晚上8点30分离开冯正虎家,走到冯正虎家的小区大 门口时,被十几个公安便衣拦截,强制押送上海市公安局五角场派出 所,对常雄发进行长达六小时的拷问,他们查不出问题,就在第二天 凌晨2点11分将常雄发释放,但扣留了常雄发持有的全部申诉材料: 十册《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 编》第一集、692份《督察简报》(2008年1月15日总九期)。当 时,上海市杨浦区警察向常雄发出具了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 法大队的扣押单,企图将非法行政的责任转嫁于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市 场行政执法大队。但是,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查明 后,一再向当事人常雄发表示,他们认为这些扣留物品是信访人的申 诉材料,当事人根本不存在涉嫌经营非法出版物,所以上海市杨浦区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决定不处理,如果公安局不愿收回扣留的资 料,它就依法退回给当事人。两个行政部门僵持三个多月后,最终还 是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坚持依法行政,将这些扣留资 料退回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但是,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警察 却知错不改,知法犯法,索性滥用职权,违法没收常雄发的全部申诉 资料,行政拘留冯正虎。参与本案的两个行政机构同属杨浦区人民政 府,但它们的执法态度截然不同,一个依法行政,一个违法行政。 2、谁“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A、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   秩序的; B、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   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C、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条款仅在本法第25条第一款第一 项中出现,虽然“其他方法”没有明确指定是何种方法,但与前后上 下所列出的方法有一定关联,属于同一类性质的危害方法。而且,本 法第二条已明文规定这些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也就是说,不 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任何方法及其行为,公安机关都无权依照本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否则就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正常理智的人一般 不会误读,不会因为本法第25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其他方法”没有 指明具体的方法,就可以随心所欲,指鹿为马,残害当事人。当然, 某些有抓人权力的警察往往会忘乎所以、权令昏聩,利用法律条款的 粗疏,钻法律条款的空隙,滥用法律,为非法传唤、拘捕公民找到所 谓的法律依据。 在整个传唤的讯问过程中,承办的警察自己都说不清“以其他方法故 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与冯正虎、常雄发有什么相干。我们编 辑与公开这册汇编是在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我们向中央、地方领导 人、司法监督机构、公众媒体公开我们的申诉材料也是信访人的合法 行为。这些来抄家、抓人的警察倒是在谎报案情、编造虚假事实,造 谣诬蔑,他们的违法行为确确实实是在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 序。 3、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这本汇编的序言里,冯正虎早就坦诚交代了公开汇编的目的:“中 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里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简表》的目 的,就是要确保司法权力正确行使,让法官的审判行为暴露在阳光 下,接受公众的审视与监督。” 冯正虎编辑这本汇编,自费几千元,印刷了上百册寄送胡锦涛、温家 宝、吴邦国、习近平等中央领导人及俞正声、韩正、刘云耕等上海领 导人、司法监督部门、法官、知名律师及其他维权人士,并按规定将 汇编刊登在冯正虎主编的《护宪维权网》上,供公众参考与评判。本 汇编的其他作者常雄发等人也将这本汇编及刊登汇编相关文章的第九 期《督察简报》寄送党政领导人、人大代表及司法监督部门。我们的 这些做法是在具体落实胡锦涛的指示。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的承办警察 认定申诉人的这些合法的公益行为是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的,那么号召“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胡锦涛主席该当何罪呢?全 国所有公开法院裁判案例的法律专业网站(包括法院的网站)及成千 上万公开自己冤情的上访民众都是在“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 序”吗?如果公开发表当地领导人不顺耳的批评都归属于“以其他方 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那么警察就成了地方权贵的打 手,可以肆无忌惮地消灭所有的舆论监督。上海警察是否还要上北京 去追究中共中央领导人的"违法行为"吗? 二、信访人的合法权利不可侵犯 1、本汇编是公民的申诉材料 《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 (第一集)汇集了冯正虎的序言、189件不服上海法院裁判的案例, 以及转载《督察简报》上已刊登的五篇文章,如《习近平应当关注的 上海问题──司法不公正是上海社会不和谐的祸根》、《改革中国人 大体制从上海做起──对第十三届上海人大组成及改革的建议》等。 189件不服上海法院裁判的案例分五类:(1)刑事案7件;(2)行政 案116件;(3)民事案29件;(4)不受理案33件;(5)赔偿案四 件。每个案件主要登记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分证、住址、 联系电话、案件标题、原告与被告、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名称、裁 判时间及其案号、申诉理由、本案裁判的法官姓名,这些内容基本上 反映了这个案件。本汇编第一集公开的189个案例是上海司法不公正 案件的冰山一角,但这189个案例已直接表明有107个当事人家庭的合 法利益受到损害。司法不公正的受害者有权提出申诉,本汇编就是他 们的申诉材料。 2、107个信访人的权利不可侵犯 冯正虎在本汇编中有四个案列。他是留日学者,1986年毕业于复旦大 学研究生院,获企业管理专业的硕士学位。曾任复旦大学研究生会常 务副主席、上海市学联研究生委员会主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上海 企业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1986年“6.4”风 波中,他站在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一边,公开声明反对军队镇压学 生的民主爱国运动,由此而被审查一年多,免去一切领导职务,行政 记大过,革除党籍。1991年4月经当时的上海最高领导人朱镕基、吴 邦国的准许,成为上海第一个合法出国留学的“6.4”分子。出国 后,在日本著名的一桥大学研修经济政策,并任日本社团法人中国研 究所客座研究员。1998年回国创业,出任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0年11月,冯正虎与天伦公司编辑两本书《上海日资企业要览 (2001年版)》中文版(ISBN 7-900609-33-4,同济大学出版社出 版)、《中国日系企业要览(2001年版)》日文版(ISBN 4-931548- 98-9,日中展望出版社出版),拥有该书的著作权,依法销售226 本,销售额7.8万元,均已纳税。但是,这样一个有益社会的合法行 为却被黄菊为首的上海当局诬告为“非法经营罪”,并以此为借口掠 夺天伦公司的大部分财物,判冯正虎三年徒刑,还要巨额罚金40万。 从此,冯正虎成了信访人。 常雄发在本汇编中有28个案例,占首位。他1959年5月23日出生后的 第三天就被生母张雅芳抛弃并由常登甫夫妇收养,1985年毕业于华师 大历史系,曾是求知中学、敬业中学的教师,在1995年提升为上海南 市区教育局工业公司校产房屋出租部任主任,科级干部。90年代末生 母张雅芳通过组织认亲寻找到常雄发。张雅芳的现夫曹泽兰(原江苏 省太仓县检察长、与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刘云耕关系甚好)企图将张雅芳及其孙子曹飞的户口从江苏省太 仓县的户籍迁入上海,需要在常雄发的家落户居住,但遭到常雄发的 拒绝,由此结下私仇。曹泽兰不惜一切手段,用四万元贿赂指挥上海 静安区公安分局、法院和江苏太仓县城厢派出所一伙法西斯,公然假 造一个常雄发“强奸68岁亲生母亲张雅芳”的弥天大谎,伙同上海静 安区公安分局警长葛伟刚抓捕常雄发,并进行刑逼供,同时趁机借搜 查犯罪证据为名,将常雄发的房产证、户口簿、租赁卡等资料及家具 等钱财物洗劫一空,并将常雄发的养父母、妻儿赶出家门,霸占了常 雄发的房屋,警方仅用了20天时间就违法让张雅芳、曹飞户口从江苏 太仓县迁入上海,强行落户在常雄发的家。从此,常雄发冤假错案缠 身,葬送了美好的前程,失去了安宁的生活,饱受冤狱之苦、身败名 裂之痛,房屋被非法霸占而上告无门,成了不屈不饶的信访人。 卫玉华、马亚莲、王水珍、王丽卿、华神清、孙玉昆、孙建敏、许正 清、许国治、张水红、陈询、陈修琴、陈爱萍、周金妹、林继亮、郑 恩宠、金宇、金月花、段春芳、赵汉祥、赵迪迪、曹义宝、蔡文君、 薛小妹、魏勤等其他105人在汇编中占157个案例。他们过去曾是知名 律师、商人、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及家庭主妇,虽然没有豪宅,但有 一处栖身的房屋,都有其乐融融、幸福美满、安定平静的生活,但是 遭到贪官污吏的报复、官商勾结的掠夺、昏庸法官的司法不公正之 后,他们不是蒙受冤狱,就是家破人亡、一贫如洗,或者居无定所、 到处流浪,或者常常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无安宁之日。这些公民不 服残酷压迫与精神摧残,就开始步入漫长的上访之路。从此,他们也 成了信访人。 信访人是中国官方的法律用词。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第二条已 有信访人的定义: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   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   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   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称信访人。” 而且,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在《信访条例》及其他法律的相关条款中得 到保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仅要认真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 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 务”,还要“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而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 击报复信访人。” 3、侵犯者必定受到法律追究 所有参与截访或迫害信访人的警察、法官等国家公职人员及社会保安 等一般工作人员都应当认清国家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纪犯 法行为都将记录在案,迟早都会受到法律追究与制裁。国家《信访条 例》第40条已明文规定: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B、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C、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     益的;   D、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     的。” 上述国家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及其本案 承办人警察也应该知道。200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颁布了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 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本汇编的107 位作者都是《信访条例》所定义的信访人,本汇编及其中的每一页 《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简表》都是我们的申诉材料,信访人的 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侵犯者必定受到法律追究。 三、上海当局应当反思贵州瓮安、杨佳袭警的暴力事件 1、要和平,还是暴力?   “申诉上访的民众比当官的人更相信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他们遭   受地方贪官污吏、奸商恶徒的欺压与掠夺,继而又遭受昏庸法官   的司法迫害、截访人员的殴打绑架,但是他们始终没有‘以暴抗   暴’,仍然坚守法律,和平地走申诉上访之路,不断向党政、人   大领导部门倾诉,期望用他们的苦心与血汗来打动官僚的铁石心   肠。但是,申诉上访之路已没有尽头,变成一个无穷的怪圈。申   诉上访的民众每经历一圈,就增加了愤怒的情绪,减少了对党和   政府的信任。而且,越来越多的民众卷进申诉上访的怪圈。国家   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也无法填满信访的黑洞,无法缓解   日益增长的官民冲突,此伏彼起的群体抗议事件很可能会引发一   场革命,甚至是暴力革命。如何缓解社会危机,解开申诉上访怪   圈的死结呢?这是申诉上访民众亟盼解决的问题,也是执政的中   共中央应当考虑的问题。” 析这是冯正虎《破解申诉上访怪圈的法律武器》一文的开场白,这篇 文章刊登于6月4日的《督察简报》(2008年第四期总12期)上,第二 天冯正虎就被非法行政拘留了。冯正虎倡导并实践“护宪维权”的政 治理念,他一再主张:中国公民维权运动本质上是改良,而不是革 命,是运用法律的手段,行使与保障中国公民的宪法权利,追究与限 制当政者的违法侵权行为,树立与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冯正虎与越 来越多的上海维权上访人士正在走一条坚守法律的、和平的、公开的 维权道路,但是上海当局依然推崇暴力,一再动用警力违法迫害上访 民众。本汇编的编辑与公开就是为了打开人为封闭的司法途径、破解 申诉上访怪圈的一个举措,让107个愤怒的申诉上访人有机会得到司 法救济,从街头暴力的对抗回归到司法讲理的途径,避免“以暴抗 暴”的社会动荡。但是,上海某些为权贵者效劳的警察喜欢暴力,把 冯正虎等主张“护宪维权”的维权人士抓起来,社会上就会出现“以 暴抗暴”的民众。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民众打砸烧公安大楼、7月1 日杨佳在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局办公楼内追杀警察的暴力事件仅仅是一 个开始。 2、善待民众、谨慎权力、尊重法律 这些官逼民反的暴力事件已经引起官方与民间的思考。2008年7月11 日上海《报刊文摘》头版转载的时评文章在分析贵州瓮安事件时用了 官方的说法:“时下有些领导干部,对所管辖地方的矛盾、群众的利 益诉求,不是不了解、不是不清楚,可往往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他 们总是指责反映诉求的群众不讲理,总是埋怨有意见的群众不通情, 而较少检讨自身的不足。他们在权力的行使过程中时常带着一点蛮 横,带着一点一意孤行,而较少考虑行政对象的接受程度和心理感 受。他们虽然也知道‘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这句古语,可总以为权 力在手里,即使群众有意见、有怨气也没什么大不了。对权力的错误 理解使他们过于自信,殊不知此种自信最终带来的将是被动。”7月 10日《齐鲁晚报》《瓮安公安局长为什么等到免了职才讲真话》一文 写道:“动辄出动警力,为那些极有可能违法的行政行为、为同为利 益主体的纠纷一方‘保驾护航’,久而久之,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大打 折扣,公安部门威信扫地,打砸公安机关便不奇怪了。” 贵州瓮安离上海很远,而杨佳暴力袭警事件就发生在上海,刀刀见 血、六死四伤的残杀场景依然历历在目。《南方周末》的记者在《杀 人者杨佳青春档案》一文中已对杨佳的生平作了详细的介绍:他从小 就有的一个特点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 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而 且,网络日志中的杨佳,阳光、健康、活跃、渴望结交女友;现实中 的他,倔强、阴郁、沉默,但挺懂事的、乐于助人,喜欢看书、登山 旅游。一个通情达理、遵纪守法的杨佳为什么会突然成为一个穷凶极 恶的冷血杀手,宁愿犯死罪,也要给“一个说法”?杨佳长期以来亲 眼目睹他母亲上访的艰难历程,官官相护,没有道理,除了遭受拘留 打击,八年的上访始终没有公正的结果。他自己在上海遭受冤屈后, 又饱尝上海警察死不认错、无法无天的骄横,使他对上海的司法公正 失望了,他无法忍受象他母亲一样的上访悲哀,为了自己做人的尊严 与权利,为了要向国家公职人员讨回一个公道,需要持续八年的上 访,甚至没有终日。所以,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是: “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 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对于没有 道理、崇尚暴力的强权,杨佳选择了暴力反抗,同归于尽、两败俱 伤,六位无辜的民警成为刀下亡魂。 更加值得反思的是,民心变了。在官方的主流语境中,杨佳是“一个 丧心病狂,滥杀无辜的凶手”、“毫无人性的暴徒”,应当口诛笔 伐,罪不容诛。但是在舆论强势的网络中绝大多数的网民却给予杨佳 同情以及只有近年焦点人物时常有过的那般待遇:“刀客”杨佳有了 自己的“武林列传”;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 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甚至还把他与两把菜刀闹革命的贺龙元 帅相提并论。同样应该值得同情的遇难警察却在网络上受到冷落。中 国人刚刚经历了一次让所有人更加意识到生命是宝贵的、一个生命遇 险就有几十人一起进行救援的一个大地震,但为什么几乎是在短短的 时间之后又出现了这样一个对生命漠视的现象呢?为什么杨佳不珍惜 生命,包括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呢?为什么民众把警察与粗暴、不公正 划上了等号呢?杨佳袭警事件震撼中国,不知是否也让上海当局反 思?珍惜生命、尊重法律不是仅仅针对杨佳及网民而言,应该是对所 有中国人的呼吁,尤其是对警察、法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要求。如果 掌握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珍惜弱势民众的生命、依法行政,公正司 法,在弱势者没有成为凶手之前就善待他们,这样就没有杨佳的冤 屈,也没有杨佳母亲八年的苦难上访,更没有成为冷血杀手的杨佳。 四、反对迫害,保障人权 1、反对迫害,珍惜生命 “闸北袭警案以及它所引发的各种言论,着实引人深思。一方面,我 们要思考什么才是生命的尊严,只有真正理解生命珍视生命,才可能 拥有更加和谐的心灵世界和人类社会;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应以此 为教训,深入思考怎样柔性化、规范化执法,怎样抑制反感情绪滋 生,怎样塑造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这是2008年7月23日上午,杨 佳袭警案中六位遇难民警的追悼大会后,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新闻透视》的结束语。 上海当局及其公安、司法部门的某些公职人员应当反思过去是如何迫 害上海的上访民众?他们的执法、司法过程中是否尊重人权、珍惜生 命、遵守法律?我们要问责:上海有多少访民死在警察以及有关部门 雇佣的社会保安人员手下,多少活生生的生命含恨离开人世,多少人 毒打致重伤,多少人蒙受冤狱被劳教、判刑及行政拘留。 据不完全统计,被毒打致死的访民有:段惠民、杜荣林、戴荣、陈小 明、周凤福等。被毒打致伤的访民有:马亚莲、周敏珠、马春英、吴 党英、童莉雅、朱金娣、刘华琳、蔡正芳、颜芬兰、方文斌、朱黎 斌、孙健、裘美丽、陈幼鹤、华玉桂、胡佩琴、夏伟民、何美君、孙 喜成、葛秀珍、王惠芳、居荣麟、周建国、徐桂银、张锡祺、彭蓉 琴、段春芳、顾丽明、叶成业、吴赵村、虞春得、金建民、张翠珠、 徐国阳、詹荣妹、许永道、郑蓓蓓、金长涛夫妇、赵玲娣、俞康平、 秦裕泰等,他们有的被打得鼻青眼肿,有的全身软组织受伤,有的肋 骨被打断,有的大小便失禁,有的残废。 被劳教的有:张翠平、杨新民、段惠民、张锡祺、王水珍、蔡文君、 宣雅芳、陈恩娟、朱东辉、徐桂宁、谈兰英、毛恒凤、马亚莲、李惠 芳、王巧娟、戴玉英、龚浩明、赵凤娣、李萍、李林、徐兆兰、王 颖、王磊、石萍、孙健、周有梅、金成福、周亚明、程志英、曹仁 荣、吴宁、刘华琳、叶根生、姚克俭、姚克勤等。被判刑及行政拘留 处罚的有:张耀龙、顾凤芳夫妇、陈小明、毛恒凤、田宝成、杜阳 明、许正清、王水珍、周金妹、张信义、王黎庆、邬玉萍、张兆林 等。遭到精神摧残,非法关押于精神病院的有:刘新娟、虞春香、洪 玲玲(被关至今)等。 非法闯入公民的私宅抄家、扣押电脑、资料等个人物品已成为上海便 衣警察的特权。被非法关押、限制人身自由的上海访民已不计其数, 尤其在召开官方的重大会议期间,侵犯人权的违法行政行为达到随心 所欲、肆无忌惮的高峰。 2、蚊子与狮子,谁怕谁? 申诉上访的上海市民是善良的、宽容的,他们遭受的冤屈与迫害远远 大于杨佳,但他们都没有“以暴抗暴”,有的市民甚至用汽油自焚, 但没有去伤害迫害她的警察,仅是表达了誓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与 做人尊严的决心。但是,上海访民的忍让,却助长了上海权贵的淫 威。或许,在上海某些权贵的眼里,上海访民都是一些生性胆怯、施 与小钱或暴力严打就足以使其屈服的草民,因为他们拥有控制地方财 力与国家机器的权力,他们可以随意动用警力、支配法官,“为那些 极有可能违法的行政行为、为同为利益主体的纠纷一方保驾护航”, 他们在地方上可以为所欲为、不可一世,他们要谁坐牢,谁就难逃牢 狱之灾。 不知这些权倾一方的权贵们是否读过伊索寓言《蚊子与狮子》的故 事?蚊子很小,狮子非常强大,但是当蚊子和狮子打仗的时候,狮子 却被蚊子打败了。因为蚊子专咬狮子鼻子周围没有毛的地方,趴在狮 子的鼻子上不断地咬,狮子没办法,气得用爪子去打蚊子,结果打了 自己,把自己的脸都抓破了,最后终于要求停战。这个寓言告诉我 们,凭借武力没有谁是最后的赢家,谁也不怕谁,强者可以欺压弱 者,但弱者最后也能战胜强者。我们人类也应该学习一下狮子,它是 明智的,也知道和解停战。如果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大家都仗势欺 人,依靠暴力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讲道理,不遵守法律,有钱有权的 人可以动用公安、法院等国家机器欺压无权无势的民众,今天掠夺民 财,明天随意抓人,不堪忍受的民众也会用暴力反抗,今天出一个杨 佳,明天出一个杨佳,瓮安事件此起彼伏,那么这个国家、这个地区 就无安宁之日,人人自危,草木皆兵。 在《天涯杂谈》网络上有一位作者发出一篇很有震撼力的文章《在弱 势者没有成为凶手前,请善待他们!》,他指出:“众所周知,富人 与穷人的博奕从古到今都难有所谓公平可言,这就相当于拥有飞毛腿 导弹的军队与石器时代的肉兵进行的对战。富人们凭借手中掌握的财 富、资源和关系网络等武器,对与之有矛盾和与之交锋的穷人实施 ‘指哪打哪’战无不胜的攻击。而他的对手,绝大多数都只能采取打 落牙齿和血吞的招数,只有少数,会采用跳楼或上访之类成本极高但 效果并不见理想的招数。而只有更少的人,会采用极端的报复手段, 他们的口头语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兔子逼急了会咬人!于是,便时 有背着炸药包讨工钱、绑架老板讨债甚至与充当人肉炸弹与对方同归 于尽的惨剧发生。这些都只是隐藏在当今贫富差异越来越大,阶层之 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日渐严峻背景下的一些火花。 一位学者说:只有富裕阶层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并善待贫穷阶层 的时候,社会才能稳定,富人们平安快乐的生活才能有持续性。试 想,当一个农民赖以生存的所有指望被富人们如掸尘一样轻描淡写不 当一回事的时候,我们能想出会有什么结果呢?在这里,我决不是为 罪犯的罪恶进行辩护,我只是想说,在这些罪犯成为罪犯并犯下恶行 之前,也即是他们还是老实巴交的穷人之前,请给他们相对公平的游 戏规则,并尊重这些弱不经风的对手。不要对自己手中所拥有的强大 常规武器太自信而忽略了对手的不对称打击力。在弱势者没有成为凶 手之前,请善待他们!这不是乞求,是忠告!" 3、团结互助,护宪维权 上海某些权贵及其有关部门打压上海访民的残酷手段及压迫程度、整 人精度都可以名列全国前几位。但是上海维权人士及申诉上访民众的 抵抗力度、不屈不饶的精神也是世界闻名的。由于地方上权贵霸道, 无法无天,人们普遍有一种不安全的恐惧感觉,也有一个维权互助的 需求,都会感悟二战后马丁尼莫勒牧师在犹太人墓碑上写下的一段 话,大意是:   “当他们(法西斯德国纳粹党)追捕共产党时,   我不是共产党,所以我们没有站出来;   当他们追捕犹太人时,   我不是犹太人,所以我们没有站出来;   当他们追捕天主教徒时,   我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我们没有站出来;   当他们要追捕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站出来了。” 所以,针对贪官污吏、奸商恶徒、昏庸法官的狼狈勾结、官官相护, 上访民众势必团结互助,携手共进。只有依靠民众的团结力量,才能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强权的侵犯。 团结互助,众志成城。地方权贵压制上访民众的各种违法的暴力手段 已经越来越难奏效,不能吓住民众,反而会刺激民众的抵抗。每一个 市民一旦听闻其他市民遭受官方的暴力侵权事件发生,就会纷纷站起 来,慰问受害者,谴责违法者,起诉违法者,迫使地方当局追究违法 犯罪者的责任。我们今天捍卫别人的权利,也就是为了明天的持续安 宁,为了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在维权互助的过程中,公民社会健康 成长起来,公民的自信力也会提高,民间的力量也在逐渐壮大,当民 间的力量与公权的力量达到平衡时社会就真正的和谐了,因为公权受 到制约、人权有了保障、国家公职人员不敢滥用职权。只要申诉上访 的民众能被公正、公平地对待,有讲道理的希望,对法律的权威还有 信心,就不会出现瓮安县、杨佳的暴力事件。 成千上万的中国访民是伟大的,他们长年累月、坚忍不拔、百折不 挠、不惜代价地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主观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客观上是为了中国的进步。绝大多数的访民至今都尚未达到维权的个 人目标,但是作为访民的群体已在推进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在普及尊 重人权的公民意识、在公民监政中做出卓越的贡献,已成为中国政治 体制改革的拥护者与推动者,就如当年那些所谓不务正业的农村刁民 与城市小摊贩者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拥护者与推动者一样。我们对 有权有势的贪官污吏、奸商恶徒、昏庸法官说“不”,对非法行政行 为追究不放,对冤假错案决不息诉服判,我们使中国的法律从天上落 到地上,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也使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 人为本的美好理念及其方针政策走出中南海,在地方上具体落实。 护宪维权是我们行之有效的维权理念及其道路,也是通向社会和解的 光明之路。宪法、法律是官方与民间对话的普通话,是抗争与妥协的 依据。只要中国官方不背弃自己制定的宪法、法律,民众就有讲道理 的希望。只要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还在出台利民的法规政 策,民众就有法律武器对抗地方权贵的迫害。中国公民维权的目的不 是夺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而是争取与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所 以我们完全可以在现有的体制内进行维权,宪法与法律就是最有力的 斗争武器,公开、和平、快乐地维权,不怕委屈、不怕打压、不怕坐 牢,让维权也在阳光下运行。争取与捍卫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就是在保障中国人权,就是在建设一个自由、民主、法治、和谐、尊 重人权的新中国。 五、平反冤假错案是社会和谐的前提 中共中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愿望是美好的,老百姓听了也很舒服, 但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已经越来越弱,地方权贵的一贯手法就是上 有政策下有对策,某些地方的和谐社会已变成严厉打击或封杀不同声 音、异议人物的恐怖社会,把反对地方权贵违法行为的呼声全部“和 谐”光了,表面上的“和谐”掩盖着实际上的分裂与冲突。中国老百 姓是很善良的、宽容的,但也是记仇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 抗。权势者不认错,被害者就会记仇一辈子,以鸡蛋碰石头的精神拼 命抗争;权势者纠正自己的错误,被害者还会与他握手言和,好了疮 疤忘了痛。陈良宇走了,上海的上访民众没有随之而消失,而是越来 越多,上访北京、集聚上海人民广场,他们在要求上海新领导人负起 政治责任,必须为前任的负债买单,解决上海违法行政、司法不公正 所遗留的问题。 1、有错不纠,国无宁日 一个强盗抢劫了别人的财物,被害人与其论理要求归还,强盗反而会 认为这位被害人无理蛮缠、破坏和谐,应该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 就是强盗的逻辑,强盗社会盛行的风气。上海是一个强盗社会,还是 一个有法制的社会呢?我们认为,即使上海是一个以强凌弱的强盗社 会,这也渐渐成为过去,上海市民越来越有力量来改变这个社会,不 容许这个强盗逻辑继续存在下去。 冯正虎编著了经济类的工具书《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中 文版(ISBN 7-900609-33-4,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的出版得 到时任上海市长徐匡迪、副市长周禹鹏以及其他领导人、新闻媒体的 好评,参与合作出版的同济大学出版社、光盘制作公司都平安无事, 但是上海的公检法联手制造冤案,唯独使作者蒙受三年冤狱,十万罚 金。七年后,知错不纠的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企图以执行罚款、 限制出境的报复手段压制冯正虎的申诉。冯正虎会息诉服判吗?为了 法律的尊严,为了捍卫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著作权,冯正虎誓死决 战到底。 常雄发没有想到,不愿让江苏省太仓县检察长曹泽兰的妻子、孙子的 户口从江苏省太仓县的户籍迁入自己的家里落户居住,这件平常的事 却招惹奇耻大冤。曹泽兰动用上海警力,20天内就顺了心愿。但常雄 发不仅房屋被非法霸占,还遭受刑讯逼供,伤痕累累,三次坐牢、开 除公职。常雄发一人独占28个官司,但公检法强强联手,他的官司场 场必输。他没有退路,只有拼命实践他的维权上访理念:“呐喊我要 生存!呼唤我要房屋!追求我要活着!” 宁大良是一个有60多年党龄、17岁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证号:沪字 34982),其妻也是老干部,但是他们的儿子被上海警官张伟民的滴 血结拜兄弟俞阿林殴打致死,至今三年多也未被立案追究,尸体仍停 放殡仪馆死不瞑目。80多岁老人上告无门,也写信向中共上海市委书 记俞正声求援,“我们当年跟着共产党,奉献生命,打下江山,今天 难道就让这些贪官污吏、地痞流氓当道吗?连我们革命后代的生命也 难保,无辜被殴致死也无法讨回一个公道。上海还是不是我们共产党 领导的地区?"上海警察包庇罪犯,漠视老革命晚年丧子之痛,被害 人的家属怎么能咽下这口冤气呢? 赵汉祥是上海市虹口区多伦路99号私有住宅产权人,他的私宅坐落在 上海11个历史优秀建筑风貌保护区之一的多伦路上。1999年4月时任 虹口区区长薛全荣以区政府的名义发出《限期拆迁决定书》,用暴力 方式将赵汉祥全家赶出家门,不花一分钱就霸占了赵汉祥的花园别 墅,并非法出租给他的朋友经营古董商店。在户口簿上赵汉祥至今还 是该私宅的户主,但他无权无势,只好有家不归,居无定所,状告无 门,悲痛万分。一个近70岁的老人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的现场采访 时,谈及悲惨的遭遇情不自禁地哭诉起来,直至泣不成声。他的凄怆 痛哭声令全世界听众心寒。上海非法行政、司法不作为,他只有依靠 民众自己的力量夺回祖传的私宅。 许正清的家十年前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时任区长胡延照,现为 上海市副市长)非法强迁,至今未得到任何补偿和安置。由于他经常 上访北京、法律援助其他上访民众,得罪于上海权贵。2005年元月28 日他上北京进入赵紫阳家,悼念他最敬仰的老人家,但是上海市普陀 区公检法就以此案由联手制造冤案,以寻衅滋事罪名重判有期徒刑三 年。上访北京、悼念已故的中共总书记赵紫阳是寻衅滋事吗?许正清 当然不服。他认为,“对我的捏造事实的莫须有罪名的刑事判决和裁 定,是一场地地道道的司法恐怖主义恶作剧。” 马亚莲是维权群体里的巾帼英雄。她与上海的维权人士陈小明、许正 清和郑恩宠同时荣获国际知名的“住房权利卫士奖”。她也是因官商 勾结违法商迁、强拆三层楼私房,致使她无家可归,走上维权上访之 路。她的不断上访,她敢于挺身而出帮助其他访民维权,影响上海政 府官员的“政绩”,所以招致打击报复,被枉法劳教二次,还常常遭 到毒打、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虽然她是个残疾人,走路要靠双拐, 身上伤痕累累,但志不可夺,永不屈服,誓将民告官的诉讼打到底, 冤案不平反,私产不归还,决不罢休。 郑恩宠是闻名世界的中国维权律师,曾代理500件维权官司。原本他 是上海市政府的座上宾,是政府与动拆迁户协商沟通的桥梁,后来因 他不愿同流合污,继续揭露黄菊、陈良宇、韩正、周正毅等官商勾结 黑幕,得罪于上海权贵,被诬陷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蒙受三年冤 狱。从此,他就成为上海当局的对立面。陈良宇、周正毅倒台后,韩 正、刘云耕、吴志明等上海权贵仍然把郑恩宠视为眼中钉,继续动用 警力打压他。郑恩宠也不示弱,直逼上海权贵,他得到国家法律、上 海访民、国际舆论的支持。两军对峙,何时休战? 限于篇幅,在此我们无法将在《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海 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第一集上的其它101位信访人要求平反 冤假错案的决心与态度一一列出,更无法将成千上万的上海访民诉求 一一表达出。虽然每个申诉上访的公民遭受权利侵犯的具体事由各自 不同,有房屋、土地等财产权、人身自由权利、结社自由权利、信仰 自由权利、舆论自由权利、出版自由权利、著作权等等其他权利,他 们要求平反冤假错案的具体诉求也会不同,但是所有的信访人都有一 个共同的决心:冤有头,债有主,有债必还,有错必纠,讨回公道, 维护权利。 上海当局“总以为权力在手里,即使群众有意见,有怨气也没什么大 不了。”它没有诚心去平反冤假错案,而是采用对付上访民众的惯用 手法:一赖,二压,三哄。(1)知错就赖。不受理、不回复、不立 案,无赖到底,让信访人陷入申诉上访的无穷怪圈,耗尽财力体力以 至生命,十年也无法进入再审的救济程序,甚至遥遥无期。(2)暴 力打压。权力在手,就可以滥用法律、动用警力。非法拘捕、关押、 殴打信访人。以政治需要为借口,以领导交办任务为理由,就可以肆 无忌惮地违法行政,截访、抄家扣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3)哄 骗做秀。中央领导一重视,地方各级官员就会关心几天信访工作,在 电视上露几个做秀的镜头;北京一有重大会议,访民也可以被重视几 天,天天有官员来关照、许诺、塞钱,只要不去北京上访什么事都可 以谈判;但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家店。 上海当局仰仗权力、轻视人民群众的做法是错误的、愚蠢的。这种做 法使愤怒的上海市民在上海人民大道200号市信访办大楼前、肇嘉浜 路308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庭前越聚越多,上访北京的人数也日 益增长。而且,越来越多的上海访民已不信任上海的领导人,纷纷直 接向中央领导人告状、向国际社会申诉。上海当局应当明白:公民维 权运动是深入民心、涉及千家万户、没有信仰主义区分的、没有固定 成员的、只有志愿者没有领导人的群众运动,是中共中央实施“以人 为本”治国理念、国家保障人权的过程,是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坚 持为人民服务思想的过程,是国家法制统一、树立法律权威、重塑公 检法公信力的过程,是平反冤假错案、达成社会和谐的过程。虽然公 开上访申诉的民众肯定是整个人群中最小的一部分,但这一部分的呼 声是最强烈的一部分,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每一个信访人都代表并 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及其周围的人群,直接决定一个地区的社会 和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2、以奥运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上海访民欢迎奥运会在中国召开。北京奥运会的主题口号:同一个世 界,同一个梦想。中国民间人士提出的奥运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 个梦想,同样的人权。官方与民间的口号是一致的。前者只有提问, 没有答案,什么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呢?给与大家有充分的想 象余地。后者给出了答案:同样的人权。而且,这个准确的答案也只 有一个。我们的肤色不同、语言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贫 富不同、所处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同、生活的生存环境不同,但我们作 为人类是共同的,与生俱来的人权也是共同的,所以我们彼此共处人 类的大家庭里,就应当享受同样的人权,每个人都应当有平等、公正 的参与权,相互了解、友谊、团结,这就是我们人类的同一梦想。中 国政府提出“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在宪法上增加“国家保障人 权”条款,中国人大将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是 有愿望让中国人与世界先进国家的人们做同一个梦,享受同样的人 权。 批评北京奥运会的中国人不是反对北京奥运会,他们与所有的其他中 国人一样,曾为我们中华民族争取到了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权激动与 欢庆过。他们反对的是中国政府在筹办奥运会过程中违背奥运精神、 侵犯人权的种种错误举措。他们希望北京奥运会应该办得更好,弘扬 奥运的精神、体现大国的风范。真正破坏北京奥运会的是一些地方部 门官吏与奸商,他们在借奥运之名谋私利、争权力;中央提倡节约办 奥运,他们却铺张浪费、建造形象工程、侵吞国资、掠夺民财、招致 民怨沸腾;中央领导人一再申明反对奥运政治化,他们却在唱反调, 认为“奥运会”是当前的最大政治,以政治优先可以不顾法律,不是 封口,就是非法关押“不放心”的公民,到处侵权扰民,平安奥运不 再喜气洋洋,而是人人自危、草木皆兵,给敌对势力找到抵制北京奥 运会的口实。 中国的各级政府首先应当要学习奥运的精神:相互了解、友谊、团结 和公平竞争。政府要与人民相互了解,要信任自己的人民,不要怕人 民群众、不要把人民群众当成敌人来防备,对付人民最多的警力也不 够用。中国人民是善良、宽容、通情达理的。连最严厉批评北京奥运 会、受到北京当局迫害的胡佳先生在狱中还为北京奥运会祝福与呼 吁,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尽管我国的法治不健全,人权状况不 佳,但这个时候,政府与公民搁下争议,以宽容的心办好这届奥林匹 克盛会。神圣休战!就象我们面对大地震时的那种共识,那种合力, 那种不分彼此。神圣休战!需要我们民族的胸怀、智慧、勇气。”当 奥运圣火经过上海时,上海当局派出警察及保安人员非法关押上海访 民,怕访民反对奥运圣火,但上海访民周金妹等十人从上海府村路 500号的关押场所逃脱出来后,却是去观看与热烈欢迎奥运圣火,还 上了电视台的镜头。在汶川地震的天灾中,数百上海访民自觉组织起 来集体捐款,还有志愿者赴灾区第一线抗震救灾。这几天北京奥运会 临近召开,草木皆兵的上海当局又在非法关押上海访民,怕他们上访 北京,结果适得其反,原本不想去北京上访留在家里观看奥运比赛的 上海访民,担心被关押,也纷纷逃离上海,直奔北京上访控告,并观 看奥运盛况。 北京奥运会将会准时召开、准时闭幕,金牌得主也会如期产生,一场 体育盛会引来多少是是非非,辉煌的、悲哀的,20天后一切都瞬间消 逝,但愿奥运的精神留存于中国。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已传承奥运的 精神,重要的是参与而不是取胜,宗教信仰不同、政治见解不同、民 族不同、性别年龄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贫富差别不同的公民都参与 维权,相互了解与支持,在艰难困苦的漫长上访中超越自我、修炼自 我,运用公平、公正的法律及其规则与强势的侵权者进行抗争,争取 与捍卫中国人的权利。中共中央、中国各级政府也应当有诚心平反冤 假错案,尤其是一些重大案件,必须首先第一步是还原历史事件的真 相,并给它们正确的历史定位,从而使人们通过真相的澄清而得到和 解,也使后世子孙能汲取教训,不让历史悲剧重演。同时给与受害者 应有的经济补偿。受害者方面也将以宽恕来回应,以期共同创造崭新 的未来,达成社会的和谐。 本控诉状由冯正虎执笔,表达了《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 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一案107位受害人的诉求,也反映了 绝大部分中国访民的心愿。 此致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 胡锦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吴邦国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全国政协主席 贾庆林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 习近平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贺国强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周永康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黄镇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王胜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 本汇编案受害人(107位中国公民): 冯正虎、常雄发、卫玉华、马亚莲、仇留权、王水珍 王丽卿、华神清、孙玉昆、孙建敏、朱东辉、许正清 许国治、张水红、陈修琴、陈爱萍、周金妹、林继亮 郑恩宠、金月花、段春芳、赵汉祥、赵迪迪、奚仁娣 曹义宝、蔡文君、薛小妹、魏 勤、丁菊英、马志森 王文正、王秀芳、王学义、王琳珍、冯智兰、叶锦麟 石路得、艾全英、刘爱芳、刘新铭、匡 宏、朱亚莉 朱祖德、朱根娣、许庆法、许毓敏、何一沁、何月珍 吴美丽、吴党英、吴晓忠、吴根秀、吴新年、宋阿杜 张师君、张君令、张秀丽、张金顺、张信义、张秋星 李兰贞、李建勇、李菊兰、沈永梅、沈泽民、沈海林 肖又青、邵莲芳、邵满根、陆玉成、陆苗龙、陈守来 陈启勇、陈志浩、陈宝良、陈 询、陈厚载、陈锦弟 陈黛莉、周敏文、林国樑、郑培培、金 宇、金长涛 姚荣林、施福留、赵秋云、项建国、徐韩良、秦裕泰 袁慧庶、诸伟华、钱晓霖、钱桂英、顾国平、高信翠 梁发香、章乐侬、章如华、龚文渊、蒋瑞华、鲁 俊 虞长根、裘美莉、詹荣妹、端木昀、戴鳯英 控诉代表: 冯正虎 身分证:310108195407012452 地 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 邮 编:200433 电 话:021-5522-5958、135-2468-7100 常雄发 身分证:310106195905230812 地 址:上海市安远路591号302室 邮 编:200042 电 话:021-2871-9096 2008年8月6日上海 ------------------------------------------------------------ 【附件】 1、本汇编案受害人(107位中国公民)的联系方式 2、《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   (《督察简报》2008年1月15日总九期) 3、《破解申诉上访怪圈的法律武器》   (《督察简报》2008年6月4日总12期) ------------------------------------------------------------ 【附录】本汇编案受害人(107位中国公民)的联系方式 冯正虎 地 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 邮 编:200433 电 话:135-2468-7100 常雄发 地 址:上海市安远路591号302室 邮 编:200042 电 话:2871-9096 卫玉华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大丰村三队李家宅73号93号 邮 编:201201 电 话:138-1850-8524 马亚莲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尚文路133弄18号201室 邮 编:200010 电 话:137-6126-5924 仇留权 地 址:上海市成都北路779弄31号 邮 编:200041 电 话:136-5172-6183 王水珍 地 址:上海市蒙古路84号(暂住) 邮 编:200070 电 话:136-6189-7687 王丽卿 地 址:上海市长阳路800号2101室(暂住) 邮 编:200082 电 话:133-8601-6207 华神清 地 址:上海市虹囗区天宝路15弄门卫室 邮 编:200086 电 话:6503-6270 孙玉昆 地 址:内蒙古呼仑贝尔市靠山街青年路208号 邮 编:21000 电 话:134-3901-6950 孙建敏 地 址:上海市莘朱路719号434室 邮 编:201100 电 话:5437-7745 朱东辉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村46号101室(暂住) 邮 编:200435 电 话:138-1669-8659 许正清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75弄77号601室 邮 编:200060 电 话:130-0312-1701 许国治 地 址:上海市吉镇路450弄34号102室(暂住) 邮 编:201803 电 话:133-8175-8020 张水红 地 址:上海市三门路555弄77号504室 邮 编:200085 电 话:139-0190-6752 陈修琴 地 址:上海市莘沥路128弄2号1005室 邮 编:201100 电 话:131-6297-3881 陈爱萍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621弄25号8室 邮 编:200092 电 话:130-0328-0571 周金妹 地 址:上海市扬浦区双辽支路65弄41号605室 邮 编:200093 电 话:137-6133-7801 林继亮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1188弄9号801室 邮 编:200434 电 话:134-0205-1777 郑恩宠 地 址:上海市晋元路88弄1号楼1406室 邮 编:200070 电 话:6380-4774 金月花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路58弄66号402室 邮 编:200240 电 话:139-1803-0465 段春芳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83号603室 邮 编:200031 电 话:133-1191-8625 赵汉祥 地 址:原上海市多伦路99号 邮 编:200081 电 话:135-2476-3424 赵迪迪 地 址:上海市瑞兴路358弄31号501室 邮 编:201108 电 话:134-8266-8367 奚仁娣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和一村56号604室 邮 编:200438 电 话:159-2114-9371 曹义宝 地 址:上海市制造局路363弄1号503室 邮 编:200011 电 话:136-6155-6116 蔡文君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路255弄67号101室 邮 编:200335 电 话:130-1287-3376 薛小妹 地 址:上海市长宁路1895弄90号(已被强迁) 邮 编:200331 电 话:135-6425-6946 魏勤 地 址:上海市北京西路542弄6号 邮 编:200041 电 话:5213-3736 丁菊英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东路2110弄37号101室 邮 编:201200 电 话:132-4801-0520 马志森 地 址:上海市丰庄二村73号201室 邮 编:201824 电 话:134-8268-7713 王文正 地 址:上海市建华路99号 邮 编:200031 电 话:6496-1928 王秀芳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虹桥村董俞家宅7号 邮 编:201103 电 话:2842-5347 王学义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航路676弄115支弄10号 邮 编:200042 电 话:131-6602-7465 王琳珍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277弄28支弄23号 邮 编:200065 电 话:136-0190-1219 冯智兰 地 址:上海市卢湾区恭自路440弄8号608-609室 邮 编:200023 电 话:6304-8620 叶锦麟 地 址:上海市石门二路186弄3号 邮 编:200041 电 话:136-2163-1957 石路得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277弄28支弄21号 邮 编:200065 电 话:136-190-1219 艾全英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四村26号602室(暂住) 邮 编:201108 电 话:130-2215-4523 刘爱芳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新港路313弄142号(暂住) 邮 编:200086 电 话:135-0165-3301 刘新铭 地 址:上海市浦东绿林路51弄32号301室 邮 编:201204 电 话:5844-5664 匡宏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华严路68弄12号403室(暂住) 邮 编:200434 电 话:136-1171-4647 朱亚莉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417弄1号402室 邮 编:200233 电 话:130-2319-1903 朱祖德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村46号102室(暂住) 邮 编:200435 电 话:138-1669-8659 朱根娣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1565弄红明二村11号202室(暂住) 邮 编:201101 电 话:5486-3580 许庆法 地 址:上海市唐山路577弄9号406室 邮 编:200082 电 话:6595-5032 许毓敏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鞍山一村41号8室 邮 编:200092 电 话:159-0219-9647 何一沁 地 址:上海市松花江路95弄5号501室 邮 编:200093 电 话:136-0195-1732 何月珍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486号 邮 编:200041 电 话:138-1851-0999 吴美丽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永安路13弄24号 邮 编:200002 电 话:134-8230-0138 吴党英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401弄23号601室(暂住) 邮 编:201201 电 话:135-2477-6813 吴晓忠 地 址:上海市飞虹路760弄7号102室 邮 编:200086 电 话:139-0187-0586 吴根秀 地 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45弄98号 邮 编:200063 电 话:138-1699-6869 吴新年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福家路495弄34号102 邮 编:200335 电 话:138-1782-9343 宋阿杜 地 址:上海市桂林路595号4号楼103室(暂住) 邮 编:200233 电 话:137-6112-3959 张师君 地 址:上海市老太平弄96号 邮 编:200010 电 话:135-6424-6761 张君令 地 址:上海市梧州路295弄40号 邮 编:200080 电 话:138-1765-7280 张秀丽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51号 邮 编:200082 电 话:651-4978 张金顺 地 址:上海市大田路371号304室 邮 编:200041 电 话:139-1827-5407 张信义 地 址:上海市长阳路860号2101室(暂住) 邮 编:200082 电 话:135-1217-5168 张秋星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17号 邮 编:200233 电 话:131-6717-8053 李兰贞 地 址:上海市闸北中兴路571弄1号309室(暂住) 邮 编:200071 电 话:5672-7375 李建勇 地 址:上海市殷行路470弄41号201室 邮 编:200438 电 话:137-522-1342 李菊兰 地 址:上海市广中1村13号11室 邮 编:200080 电 话:651-6899 沈永梅 地 址:上海市长乐路47弄2号二楼(暂住) 邮 编:200020 电 话:130-4664-3393 沈泽民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885弄8号501室 邮 编:201105 电 话:139-1838-2928 沈海林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885弄8号501室 邮 编:201105 电 话:139-1838-2928 肖又青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罗秀路罗秀三村22号402室 邮 编:200231 电 话:139-1726-1224 邵莲芳 地 址:浙江省余姚市余姚镇安居乐新村11幢304室 邮 编:315400 电 话:0 邵满根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572/44(104地块)强迁 邮 编:200085 电 话:130-0216-9934 陆玉成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下南路320弄35号204室 邮 编:200125 电 话:131-6274-5492 陆苗龙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紫霞路67号 邮 编:200010 电 话:131-6615-9232 陈守来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572弄44号(104地块)强迁 邮 编:200085 电 话:130-0216-9934 陈启勇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天潼路318弄41号 邮 编:200085 电 话:135-0175-9069 陈志浩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乾溪路200弄17号203室(暂住) 邮 编:200436 电 话:136-6151-6378 陈宝良 地 址:原上海市杨浦区凇沪路116号 邮 编:200433 电 话: 陈询 地 址:上海市闵行浦江路190号802室 邮 编:200240 电 话:138-1885-2166 陈厚载 地 址:上海市中潭路99弄125号2302室 邮 编:200061 电 话:5295-3382 陈锦弟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460弄27号 邮 编:200041 电 话:6287-0331 陈黛莉 地 址:上海市共和新路3650弄19号甲103室 邮 编:200435 电 话:137-0181-6291 周敏文 地 址:上海市瑞金二路48弄14号 邮 编:200020 电 话:136-7177-9164 林国樑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576号104室 邮 编:200081 电 话:139-1607-5882 郑培培 地 址:上海市卢湾区合肥路289弄1号楼503室(暂住) 邮 编:200025 电 话:5396-3826 金宇 地 址:湖北省黄梅县环城路向阳小区2栋一单元5楼东套(暂住) 邮 编:435500 电 话:0 金长涛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共和一村78号401室 邮 编:200435 电 话:138-1630-0928 姚荣林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齐河路22号604室 邮 编:200126 电 话:5880-0029 施福留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226弄60号 邮 编:200082 电 话:133-8179-5495 赵秋云 地 址:上海市黄埔区陆家浜路468弄58号406室 邮 编:200011 电 话:3376-2296 项建国 地 址:上海市沪太路2588弄86号502室 邮 编:200436 电 话:139-1703-6742 徐韩良 地 址:上海市中潭路99弄215号2105室 邮 编:200061 电 话:136-1167-3031 秦裕泰 地 址:上海市桃浦路1341弄56号102室 邮 编:200333 电 话:136-2178-0013 袁慧庶 地 址:上海市西乡路51弄3号201室 邮 编:200065 电 话:5661-3390 诸伟华 地 址:上海市卢湾区成都南路29弄25号(2) 邮 编:200435 电 话:134-8205-6687 钱晓霖 地 址:上海市曹阳二村149号503室 邮 编:200063 电 话:139-1641-1031 钱桂英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凇沪路116号 邮 编:200433 电 话: 顾国平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1565弄红明二村11号202室(暂住) 邮 编:201101 电 话:5486-3580 高信翠 地 址:上海市瑞兴路358弄31号501室 邮 编:201108 电 话:136-6185-8454 梁发香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幸福村309号 邮 编:200092 电 话:6521-3958 章乐侬 地 址:上海市医学院路72弄3号305室 邮 编:200032 电 话:136-5195-1766 章如华 地 址:上海市洛川中路901弄12号504室 邮 编:200072 电 话:134-8288-7474 龚文渊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陈家宅2号 邮 编:200433 电 话:131-6266-8522 蒋瑞华 地 址:上海市鞍山三村11号3室 邮 编:200092 电 话:139-1732-4321 鲁俊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玉兰四村80号402室 邮 编:201805 电 话:136-5181-7422 虞长根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通河一邨69号904室 邮 编:200431 电 话:5699-1862 裘美莉 地 址:上海市成都北路832弄9号 邮 编:200025 电 话:6372-7836 詹荣妹 地 址:上海市中兴路800号302室(暂住) 邮 编:200071 电 话:138-1709-4728 端木昀 地 址:上海市澳门路660弄150支弄15号 邮 编:200060 电 话:130-4062-1950 戴鳯英 地 址:上海市塘沽路598号 邮 编:200085 〔转载自《六四天网》: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 ?fid=12&aid=3223〕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非北京籍用户被网通区别对待 《反垄断法》实施首日. 网通公司被诉至法院. 或成“中国反垄断第一案” 北京益仁平中心 2008年8月1日,被称作是“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这 样的一部法律从它的酝酿到出台是从去年8月30号出台的,期间经过 了13年的时间,到今天它终于成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武器。 8月1日上午,北京律师李方平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交了诉状,起诉 北京网通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违法对预付费用户实行差别待遇,立案 庭表示将按照程序予以审查。如果法院立案,这可能将是中国反垄断 第一案。 另据悉,根据《新浪网》最新调查显示,网民选出的《反垄断法》诉 讼第一被告,电信企业等内地行政性垄断企业首当其冲。区别对待非 北京籍用户北京网通被指歧视行为违反《反垄断法》。 原告李方平,是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从1998年6月以来就在 北京长期工作、生活,是户籍在外地的“北京新市民”。李方平在中 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处报装固定电话时,只能接受 北京网通官方网站公布的格式合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公司客户服务合同》。据李方平介绍,该合同第二条规定 “客户户籍所在地或注册登记地不在北京市的,客户应按北京网通要 求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或者办理预付费的业务(服务)”。李方平 因为找不到也不愿求具有北京户籍的市民办理所谓的担保,于是选择 办理“预付费业务”。与此同时,北京户籍市民报装固定电话则是办 理“后付费业务”。可是,李方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预付费业 务”与“后付费业务”一字之差,导致李方平在北京网通推广的一系 列资费优惠活动中倍受不公平待遇。 2007年5月,北京网通开始推广“亲情1+”业务。李方平通过北京网 通官方网站宣传,发现有许多特别优惠的套餐和可选包,尤其有带宽 1M、2M的宽带优惠包月。但是北京网通却在业务办理条件中规定: “本业务只限于后付费普通固定电话公众客户办理。”北京网通规定 的这一差别待遇导致李方平无法享受北京网通所宣称的“月租归零、 得通话时长、获增值服务、合账交费等诸多优惠和便捷”。 2008年6月,北京网通又推出“亲情1+”升级产品,即“1+生活”、 “1+温馨”,该业务增加了家庭网关、网络冲印以及温馨同号等新内 容。李方平作为“预付费业务”用户仍然无法享受该服务。 对于北京网通公司要求在京外地人安装预付费电话的做法,网通方面 这样解释:“预付费电话是一项新业务,与普通电话业务没有优劣之 分,只是受目前平台设备能力的限制,才先选择了非北京籍用户试 行。……因为外地人相对而言流动性强,欠费追缴难度大,所以要求 外地人安装预付费电话属无奈之举,而非故意歧视外地人。”《京华 时报》(2005年09月02日A10版) 对于自己所受到的区别对待,李方平认为,北京网通凭借其在北京地 区无与伦比的垄断地位,一直借口技术原因或者故意拖延计费平台系 统的软件改进,借以维持对预付费用户的差别待遇,其行为不仅违背 了公平、等价、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也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垄断法》第17条第六款之规定的垄断行为:“没有正当理由,对条 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反 垄断法》第50条还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据此,李方平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就将北京网通起诉 至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利用其垄断地位在“亲情1+”服务条件 上对原告实行差别待遇的格式合同条款及业务公告违法;判令被告向 原告提供“亲情1+”业务的服务;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 元。区别对待多多预付费用户不能享受北京网通平等服务。 据了解,北京网通推出的资费差别待遇在其官方网站上比比皆是。李 方平对北京网通一年多来资费优惠活动稍加搜索整理就发现以下明显 歧视李方平等预付费电话的差别对待,例如: 1、活动时间:2006年5月1日至7月31日。回馈方法:在活动期间,   网通固定电话用户只有使用面额超过100(含)元的充值卡充值   才能获得回馈,面额为100(含)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充值卡充   值获得10元回馈,面额为200(含)元以上、300元以下的充值卡   充值获得20元回馈,依此类推。活动范围:为至少已交纳过一次   通信费的后付费固定电话现金自付用户。 2、活动时间: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17:00时。活动内   容:用户使用网通充值卡给固定电话充值,单次充值50元,即获   得5元的回馈;充值100元即获得10元的回馈。活动范围:至少已   交纳过一次通信费的后付费固定电话现金自付用户。 3、活动时间:2006年9月1日起,直至充值卡送完为止。活动主题:   悦铃不间断,大礼连连送。现只需一次交足一年的固话悦铃月功   能费60元,就可获得价值30元网通充值卡!活动范围:北京网通   固定电话后付费公众用户。 4、活动时间:2006年12月1日~12月30日宽带应用卡的有效期截止   到2006年12月31日。 5、活动参加方式:登录宽带北京http://www.bbn.com.cn/网站,参   加“宽带宝典精彩频道抢先体验”活动,即可获得一张价值120   元的宽带应用卡。活动适用客户:北京网通普通ADSL后付费客   户。活动时间从2007年2月1日起,凡是新办理来电显示业务的普   通固定电话后付费公众、商务客户,包括新装电话加装来显功能   和已装电话加装来显功能的客户,只要在北京网通各营业厅或由   网通当地社区经理代办,一次交齐一年来电显示功能费(市区60   元、郊区36元),并签署活动协议,就可获得回馈价值60元的来   显话机一部或30元面值的网通充值卡一张。 6、自2007年2月16日起,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5.1”、“10.”等)及周六、周日的0时至24时,北京网通   有长途拨叫权(含17909IP有权)的后付费固定电话用户在拨打   国内长途(不含台、港、澳地区)时加拨11618将可享受新的长   途资费优惠。 7、在2007年5月17日至12月31日,北京网通推出宽带包年趸交优惠   活动。市区个人住宅后付费用户只需一次性交纳1,880元,就可   享受12个月2M带宽的宽带宝典产品。优惠期内,2M包年趸交客户   办理新装ADSL还免收一次性综合工料费300元。 8、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4M包年趸交ADSL客户,   网络使用费优惠至2,580元/年,并在趸交期内每月可免费选用宽   带宝典二个频道应用内容。产品适用客户群:北京网通个人住宅   后付费用户。 以上列表显示,北京网通推出的包括“亲情1+”在内的众多资费优惠 活动都将李方平等预付费消费者排除在外。网民调查选出《反垄断 法》诉讼第一被告电信行业首当其冲。 《新浪网》最新的一项网民调查显示,网民选定的《反垄断法》诉讼 第一被告,是内地行政性垄断企业。公众普遍认为,内地垄断企业利 用行业垄断地位有恃无恐乱收费。其中,电信、电力和石化位居乱收 费领域三甲。(《新快报》2008年7月30日) 2007年5月,作为北京网通用户的李方平曾经起诉北京网通公司利用 垄断地位,收取了过高的上网费用,请求法院判令其调低网费标准。 该案虽然败诉,但被《检察日报》列为《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公益 诉讼案之首。 “电信行业垄断经营是一个老问题了,现在,《反垄断法》已经正式 实施,法律环境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案的前景将会比较乐 观”,李方平这样分析道。 ------------------------------------------------------------ 【附件】起诉状 ◆原告:李方平,男,1974年11月21日出生,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  律师。联系电话:139-0136-041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  窝路2号中盛大厦2105A,邮编:100038。 ◇委托代理人:黎雄兵,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37-0122-1801,(010)8451-2800~841。 ◇委托代理人:张立辉,北京市国纲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39-1169-6311。 ◆被告: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继东,总经理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31  电话:86-10-6605;2275;传真:86-10-6619-8724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被告利用其垄断地位在“亲情1+”服务条件上对原告实   行差别待遇的格式合同条款及业务公告违法; 2、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亲情1+”业务的服务;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元。事实和理由 原告从1998年6月以来就在北京长期工作、生活,而户籍在外地的 “北京新市民”。原告在被告处报装固定电话时,只能接受被告官方 网站公布的格式合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客户服务合同》中第二条规定“客户户籍所在地或注册登记地不在北 京市的,客户应按北京网通要求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或者办理预付 费的业务(服务)”。原告因为找不到也不愿求具有北京户籍的市民 办理所谓的担保,于是选择办理“预付费业务”。与此同时,北京户 籍市民报装固定电话则是办理“后付费业务”。可是,原告万万没有 想到的是,“预付费业务”与“后付费业务”一字之差,导致原告在 被告推广的一系列资费优惠活动中倍受不公平待遇。 2007年5月,被告开始推广“亲情1+”业务。原告通过被告官方网站 宣传,发现有许多特别优惠的套餐和可选包,尤其有带宽1M、2M的宽 带优惠包月。但是被告却在业务办理条件中规定:“本业务只限于后 付费普通固定电话公众客户办理。”被告规定的这一差别待遇导致原 告无法享受被告所宣称的“月租归零、得通话时长、获增值服务、合 账交费等诸多优惠和便捷”。 2008年6月,被告又推出“亲情1+”升级产品,即“1+生活”、 “1+温馨”,该业务增加了家庭网关、网络冲印以及温馨同号等新内 容。原告作为“预付费业务”用户仍然无法享受该服务。 其实,被告推出的与此相类似的资费差别待遇其官方网站上比比皆 是。原告对被告一年多来资费优惠活动稍加搜索整理就发现以下明显 歧视原告等预付费电话的差别对待,例如: 1、活动时间:2006年5月1日至7月31日。回馈方法:在活动期间,   网通固定电话用户只有使用面额超过100(含)元的充值卡充值   才能获得回馈,面额为100(含)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充值卡充   值获得10元回馈,面额为200(含)元以上、300元以下的充值卡   充值获得20元回馈,依此类推。活动范围:为至少已交纳过一次   通信费的后付费固定电话现金自付用户。 2、活动时间: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17:00时。活动内   容:用户使用网通充值卡给固定电话充值,单次充值50元,即获   得5元的回馈;充值100元即获得10元的回馈。活动范围:至少已   交纳过一次通信费的后付费固定电话现金自付用户。 3、活动时间:2006年9月1日起,直至充值卡送完为止。活动主题:   悦铃不间断,大礼连连送。现只需一次交足一年的固话悦铃月功   能费60元,就可获得价值30元网通充值卡!活动范围:北京网通   固定电话后付费公众用户。 4、活动时间:2006年12月1日~12月30日宽带应用卡的有效期截止   到2006年12月31日。活动参加方式:登录宽带北京http://www.   bbn.com.cn/网站,参加“宽带宝典精彩频道抢先体验”活动,   即可获得一张价值120元的宽带应用卡。活动适用客户:北京网   通普通ADSL后付费客户。 5、活动时间从2007年2月1日起,凡是新办理来电显示业务的普通固   定电话后付费公众、商务客户,包括新装电话加装来显功能和已   装电话加装来显功能的客户,只要在北京网通各营业厅或由网通   当地社区经理代办,一次交齐一年来电显示功能费(市区60元、   郊区36元),并签署活动协议,就可获得回馈价值60元的来显话   机一部或30元面值的网通充值卡一张。 6、自2007年2月16日起,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5.1”、“10.1”等)及周六、周日的0时至24时,北京网通   有长途拨叫权(含17909IP有权)的后付费固定电话用户在拨打   国内长途(不含台、港、澳地区)时加拨11618将可享受新的长   途资费优惠。 7、在2007年5月17日至12月31日,北京网通推出宽带包年趸交优惠   活动。市区个人住宅后付费用户只需一次性交纳1,880元,就可   享受12个月2M带宽的宽带宝典产品。优惠期内,2M包年趸交客户   办理新装ADSL还免收一次性综合工料费300元。 8、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4M包年趸交ADSL客户,   网络使用费优惠至2580元/年,并在趸交期内每月可免费选用宽带   宝典2个频道应用内容。产品适用客户群:北京网通个人住宅后   付费用户。 以上列表显示,被告推出的包括“亲情1+”在内的众多资费优惠活动 都将原告等预付费消费者排除在外。同为消费者,为何不能享受公平 对价的服务,原因何在?对此被告于2005年8月就预付费业务问题回 答媒体采访时解释:“预付费电话是一项新业务,与普通电话业务没 有优劣之分,只是受目前平台设备能力的限制,才先选择了非北京籍 用户试行”。无庸置疑的事实已经表明,原告等预付费消费者确实承 受了歧视性的差别待遇,被告三年前的解释和说明经不起任何推敲与 论证。 原告认为:被告凭借其在北京地区无与伦比的垄断地位,一直借口技 术原因或者故意拖延计费平台系统的软件改进,借以维持对预付费用 户的差别待遇,其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平、等价、诚实信用的民法原 则,也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 的垄断行为:“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 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还规定:“经 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鉴于此,原告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公正判 决。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方平 2008年8月1日 (2008年8月3日) 〔转载自《权利》。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北京独立作家余杰 抗议受物业管理人员监视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2008-08-09采访报道〕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 会终于开始了。现在,国际舆论不仅关注奥运会各个比赛的情况,也 关注中国那些在奥运期间遭到监控、失去自由的人士。北京自由作家 余杰近日发表公开信,呼吁他所住的小区物业公司停止对他和家人的 监视跟踪。 今年35岁的余杰毕业于北京大学,1998年曾发表过《火与冰》专集, 对中国社会、教育、文化领域的一些现象进行批判,观点尖锐,在读 者和学术界引起很大反响。近年来,余杰写作的主题集中在基督信仰 与文化使命、中国教育制度的变革和美国宪政制度等方面,是中国关 注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大胆敢言的作家之一。家住 北京朝阳区万科青青家园的余杰透露,奥运召开之前,北京朝阳区国 保人员和青青家园小区保安人员就开始对他进行监视,他给万科公司 董事长王石写公开信的目的,是希望小区保安人员停止对他和家人的 骚扰:   “国保31号上门来对我进行监视,每班有两个便衣,24小时三班   轮流,我到任何地方去都要求我坐他们的车。更让我生气的是,   他们让我小区的保安也24小时站在我家楼下的门口,还骚扰到了   我家人的正常生活。我妻子、我父母出门的时候,这些保安会寸   步不离地跟着,不时拿出步话机报告给在办公室里守护的便衣,   这些便衣就会出来跟踪。” 这位对政府持批评态度的独立作家认为,他所住小区保安人员对他进 行监视,也许是受公安的压力。余杰在公开信中表示,物业服务公司 是业主花钱雇佣,应该为业主服务,派保安人员监视业主的活动严重 侵犯业主的基本人权:   “万科小区是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董事长王石在中国商人   中还算比较有社会声望的,所以我才写这样的信件提出呼吁和抗   议。具体负责监视我的就是北京朝阳区国保的一个便衣。我向他   表示抗议,他也向我表示歉意,承认是他工作的失误。他说是奉   上级命令监视我,但是不应该这样地打扰我的家人。” 余杰先生表示不知道万科董事长王石是否看到这封公开信,他这几天 已经跟万科物业服务公司吴经理进行交涉,星期五的结果是物业服务 公司保安停止了对他和家人的跟踪监视:   “前几天物业方面表示同意我信中的这些观点,同意保安确实不   应该参与对业主的监视,保安是业主出了物业管理费雇佣来保护   业主的。他们觉得他们确实做的不对,他们一个姓吴的物业经理   向我打电话表示歉意。所以,在前几天,他们的保安都撤走了,   但是,今天上午又有保安站在我家下面。当我父亲出去买东西的   时候,他们都要监控,用对讲机汇报。所以,我今天下午又去跟   他们进行交涉,我小区的保安已经撤走了,经理表示明天上门来   继续表示解释和道歉。”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星期五打电话给万科物业服务公司吴经理,得到的 消息是万科董事长王石还没有看到余杰这封信。吴经理同时否认物业 公司的保安人员曾对余杰进行监视跟踪:   “他今天找我们,但是我们的保安是在正常巡逻,他不信,因为   小区这么多楼是要有巡视的。” 余杰在公开信中表示,最近几年,每逢“两会”、“6.4”等敏感时 期以及外国元首访华时,他都会遭到公安人员的监视。余杰先生认 为,政府不应该更没有必要在奥运期间对他进行监视:   “今天便衣、国保的数量增加了一倍,平时是二、三个人,今天   至少有五、六个人。因为今天是奥运会开幕式,他们可能会特别   紧张。但是我一直告诉他们,我对奥运会没有什么兴趣。我也不   会去现场观看,更不会利用奥运会这个机会来表达我的政治观   点。因为我的观点在平时十几年以来一直在持续不断地表达,但   是他们仍然用这样的一个办法来对待我。” 余杰先生在公开信中还说,如果万科物业服务公司保安人员继续干扰 他的生活,他会停止向该公司交纳物业费。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8-08-09;www.rfa.org/ mandari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十四、蝉变(之2) 荒漠独行(之14b) 亚明 编辑室单调、乏味的生活,很快将我变成一个平庸又无情趣的人。我 本来就胸无大志,脑子里仅存的一点亮丽思想,如破皮球内的空气, “吱”地跑光了。我原本还算犀利的思辨力和时常灵光闪现的思想火 花,淹没在犯人那些平庸而枯燥的来稿里,要命的是我喜欢这样的生 活,我在这样的生活里麻痹自己,忘掉暂时的痛苦,我惟一的幻想就 是尽快出狱。 我并不甘愿沉沦下去,小霖是我们班惟一的研究生,仍时时有种紧迫 感,她说:“真怕再虚度光阴,见了老同学不好交待。”我年近三 旬,却一事无成,将来见了老同学,总不能说:“如果不坐牢,我 ……”坐牢不能成为借口,历史上有多少人在狱中成就一番大业啊! 文王拘而演《周易》,一部引发欧洲人探险热潮的《马可.波罗游 记》在狱中写成,陀斯妥耶夫斯基服十年苦役,留下一部传世名著 《死屋手记》。我胡亚明虽不是才华横溢,但还认得几个字,文章写 得也算通顺,为什么不将自己构想的故事写出来,给后人留下一点东 西呢? 我头脑里有好几个构想,每个构想都可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我的第 一篇小说是个三万余字的中篇,根据武则天和白马寺住持薛怀义的传 说写成,里面有不少赤裸裸的性描写,是一篇地地道道的黄色小说。 只给一、两个人看过后,即付之一炬。我胡亚明还未堕落到写黄色小 说为生的地步,虽然我的内心世界比较肮脏,但表面上还是堂堂正正 的民主斗士,这件事传出去,不仅有辱自己的名声,还会给整个民主 事业抹黑。共产党会抓住把柄,大肆宣传说:“看呀!所谓的民主斗 士就是这号货色。”我不追求民主,但也不能玷污追求民主的人,我 有责任维护他们在群众中的圣洁形象。我重新拟了一部长篇小说的提 纲,计划写30万字,用一年时间完成。这部小说若能如期完成,胡亚 明将会成为文坛上最明亮的星星。 1998年夏,北方某市的前学生领袖刑满出狱。九年的牢狱生活彻底改 变了他,他已不再是那个慷慨激昂、满怀理想主义的青年。他胸膛里 熊熊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他出狱的第一件事是要找到当年送他进监狱 的校保卫处处长。他要清算一笔陈年旧帐,为自己,也为死去的战友 报仇。 他终于找到了仇人的家。然而仇人已在五年前追捕逃犯时中弹身亡, 妻子也改嫁他人,只留下一对十五、六岁的儿女,与年迈的老母亲相 依为命。他以故人身分骗取了老太婆的好感,留其过夜。他留下来是 为了将仇人的女儿强奸,然后杀掉一家三口,以雪郁积九年的心头之 恨。当晚,他潜进了女孩的房间,却发现姐弟二人赤身相搂而眠。他 仿佛明白了什么,冷笑一声,从房间退出,不辞而别。 在一列南行的火车上,他与一位漂亮的女孩相遇。该女是某市警校的 女学员,利用暑假到广州看男朋友。他的大名当年在某市名燥一时, 当时刚上小学的女学警还依稀记得九年前发生的事情,对他满怀崇敬 之情。他已年届30,除了脸上多了饱经磨难的风尘感,英武不减当 年。他深知自己的外表和传奇经历对一名没有任何社会阅历的少女的 吸引力,一路上他搞得少女昏昏乎乎地,未到广州就投到了他的怀 抱。 他和少女遍游广州的风景名胜,花光少女身上的钱后,他将少女骗到 一家暗娼房,以三千元的价格将少女卖掉,然后偷渡到了香港。 回归大陆仅一年的香港,虽然繁华依旧,却难掩败落之象。世界金融 风暴袭卷全球,中国维持十几年的高速增长的经济泡沫一戳即破,国 有大中型企业大批倒闭,成千上万下岗工人挣扎在贫困线上,人民币 大幅度贬值。香港经济也是岌岌可危,股市低迷,房地产不振,港币 与美元汇率挂勾难以继续维系。港府向中央政府求援,然而中央政府 自顾不暇,答曰:“根据《基本法》精神,香港实行高度自治,中央 政府不好插手香港内部事务。在香港特区政府的领导下,香港人民一 定会渡过难关,建设一个更加繁荣倡盛的新香港。”看到今天的香 港,他想到了昨天的上海。二、三○年代,上海曾是亚洲第一金融中 心,曾几何时,上海衰败了,她的地位不仅远远不能与香港相比,甚 至也不能与东京、汉城、新加坡、台北、曼谷等城市相比。谁能知道 50年后的香港是个什么样子呢?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50年后,亚洲 第一金融中收决不是香港。 他流落到香港,无钱、无身分证明、语言也不通,只得靠偷盗和抢劫 为生。九年的牢狱生活,他学会了各种各样的作案手段,并练得一身 好功夫。在一次同当地流氓的冲突中,他的不凡身手和心狠手辣深得 黑道老大赏识。老大将他带回寓所,得知他是大陆某市的前学生领 袖,刚刚出狱流落至此。老大如获至宝,为其摆宴,留在身边帮忙。 老大身边杀手无数,但却没有一个象他这样智勇双全的。现在的黑道 早已不是旧日的打打杀杀、做点走私生意了。他们表面上做的都是正 当生意,实际上毒品、军火无所不染。他是一名天生的犯罪天才,一 切歪门邪道的生意都做得得心应手,他的地位在集团内迅速上升。一 年后,当初不名一文的他已踏入香港上流社会。 在一次舞会上,他结识一位富家小姐。这位小姐长得很象他死去的女 友,他早已死去的温情被激活了,他爱上了这位富家小姐。但是富家 小姐对他骨子里的流氓习气看不惯,拒绝了他的爱。他深感受到了侮 辱,欲将小姐先奸后杀。他撕掉小姐的衣裙扑了上去。小姐用一双无 助的眼睛望着他,他在这双无助的眼睛里软了下来。他黯然而起,满 脸羞愧离开了房间…… 这篇小说的故事结构很好,情节跌宕,有凶杀也有爱情,写成后定会 成为畅销小说。我仅用几天时间就写了一万多字,但我对小说中准备 描绘的事情实在没有任何生活体验,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写,又写了一 万多字后,实在写不下去了,只能缀笔。就这样,一部30万字的长篇 小说,只留下一个提纲和二万多字的草稿。再后来,我又雄心勃勃准 备写一部《1989年西安学运史》和《中华十二国史》,并为这两部书 收集了不少资料。编辑室的图书室保存了不少旧报纸,这些报纸对89 年的那段历史的记载比较公正,我翻阅旧报纸时顺便收集了不少资 料。可惜的是监狱检查犯人的私人物品时,将这些资料全部收走了。 因为都是从报上剪辑下来的,他们看后只说我不适宜保存这些东西, 没有追究我的任何责任。《中华十二国史》没用有写成,则完全是因 为懒。阅读历史书籍时,我发现西藏、台湾、蒙古,还有新疆、东北 地区、云贵地区等长期以来同中原地区的联系并不密切,上述地区唐 以前都建有自己的政权,与中原政权保持敌国之礼,西藏、台湾直至 明末时仍各自为政,这与共产党宣传的这些地区自古就是中国领土完 全是两回事。我决心写一本书,析清中华各地区的历史脉胳,批驳共 产党的“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神圣领土”的谬论。我曾鼓吹过“将中国 分裂成12个国家”的理论,因此就将书名定为《中华十二国史》。我 这本书是写给50年后争取民族自决的各民族领袖看的,为他们提供民 族自决的理论根据。可是当我着手收集资料时,发现工程太浩大了, 不是我的能力可以完成的。我一下子泄了气,只得将希望寄托在比我 更有才华,也更有恒心的人身上。《中华十二国史》,将改变中国的 历史,本书的作者,必将被后人视作戈尔巴乔夫似的英雄人物,他的 英名将流传千古,与日月同辉。我的浅薄和懒惰,使我不可能成为改 变历史的英雄,如果能唤起后辈英才完成我的未竟事业,我也就很满 足了。 在编辑室几年,想写大部头的宏伟计划一件也没有完成,留下来的数 十篇散文还值得一读。我中学时的作文就写得不错,经常被老师作为 范文拿到班上宣读。上大学时,我的主要精力用在写诗上,偶尔也写 一、两篇散文,朋友们评价说,我的诗固然清丽、婉约,但散文更显 功夫老辣。我的散文追求一种平淡如水的境界,文字不作任何雕琢, 看似信手拈来,其实字字皆呕心沥血而得。我的那些文章,大多发表 在自己掌握的那份油印小报上。监狱虽然是文化沙漠,但仍有不少痴 迷文学的人,他们看了我的文章,拿着自己的习作,虔诚地找上门 来,“请胡老师指点”。我这个人有点好为人师,别人两声“胡老 师”一叫,就烧得分不清东西南北,还真是那么回事地给人家指点写 作之道。其实我写文章全凭感觉,对创作理论一窍不通,哪里有资格 指点别人。我云山雾里谈一通“文章好坏,全在一个情字”后,告诉 我的学生,只要多看多练,自能悟出其中道理。学生问我推崇谁的文 章,我说散文写到登峰造极的有梁实秋、周作人,这两个在共产党眼 里都不是什么好货色,但他们确实是一代散文大家;小说大师当推沈 从文和郁达夫,其他人的文章都不值一提。“鲁迅呢?鲁迅也不值一 提吗?”学生问。“鲁迅?鲁迅天赋是有的,可惜精力都用在制造 “投枪、匕首”上了,因此没写什么好文章。不过,他的《狂人日 记》还是很不错。”我答道。有几个天分较高的学生,如蔡跃军、周 永乐等投到我的门下后,竟然在劳改局办的一份小报上发了文章,于 是我的名声大振,求我指点的人越来越多,那架势直追72贤云集孔门 之时。只是我的学生都是些流氓、强盗、杀人犯。不过这些人投到我 的门下也不完全是冲着我的名声,因为监狱规定,凡在劳改局的小报 上发一篇文章,当月考评记为优秀。这可是比发100元奖金的诱惑还 要大啊! 我长期困惑不解的是,监狱这个惩罚人的地方,居然还有一个教育 科。教育科除了主办前面我提到的那份油印小报外,最主要的任务是 主管全监的“三课”学习。所谓三课,即政治、文化、技术,教育科 仿照学校的班组设置,根据犯人的文化程度,将犯人编入不同的班 级,进行强制学习。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件有利犯人,有益社会的好 事情。其实不然,监狱安排犯人学习,只是为了将犯人的空余时间占 满,使其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没有时间去惹事生非。至于你学得 是否认真,有没有成果,没有人管你,监狱需要的只是学习这种形 式。监狱干警的素质普遍较差,平均文化程度也就是个初中毕业,他 们根本不懂如何教育人,对违反监规的犯人,惟一的教育方式就是 打。监狱干警的职务父子相传,有的一家夫妻、父子、兄弟姐妹全在 监狱工作,长期与犯人打交道,加之本人又没有受多少教育,身上自 然染上不少坏习气。对他们的管理方式我以后还会谈到,现在先谈谈 所谓的“三课”教育。 “三课”教育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集体手淫。谁都知道这样的教育没有 任何成果,但每年仍要将这个过场走完。教育科装模作样编班,指派 教师(从犯人中挑选文化程度较高的作为教师),确定开学日期,犯 人也装模作样学习。到期末,教育科又确定几道考试题,让犯人背, 然后集中到一起考试。犯人互相抄袭,监考人员假装没有看见。这样 的考试,试卷千篇一律,为了比较出高低,评卷人员只能根据答题是 否漏、掉、添字,标点符号标错没有,答题中的序号是大写还是小 写,与标准答案是否一致等等这些可笑的标准。“三课”教育的终极 目的就是将犯人培训成没有思想的人,你要真的用心学习了,他们反 而不高兴。有的刚入监犯人不明就里,以为监狱真的想将犯人培养成 有用之才呢!等挨了几次戳后,才明白只需认认真真将学习的戏演好 就行了,千万别当真,当真就会惹人不高兴。因此有犯人刚进来时上 的是初中班(这是狱中最高的班级)。几年后退到小学班,十几年 后,当他快要出去时,就跑到文盲班去了。事实上,一个初中文化程 度的犯人进到监狱后,十五、六年后,他也确实认不到几个字了,也 只能上文盲班了。我前面已经说过,长期的监禁生活,人的智能会发 生可怕的退化。一个聪明、伶俐的年轻小伙子被判处长期监禁,他的 青春和智力象一片桑叶,被时间这条饥饿的蚕慢慢吞食,20年后,当 初的小伙子变成了龙钟老人,他的脑子象一把生锈的钝刀,变得又蠢 又笨。被判长刑的人,完全靠着出狱这个信念支撑着,才熬过十年、 20年的漫漫刑期,但是出狱后能干什么,却已顾不得多想。大多数被 判长刑的人,出狱后已基本成为废人,如果没有亲人的照料、帮助, 晚年的生活都非常潦倒。他们已丧失了养活自己的能力,甚至连干坏 事的能力都没有了。共产党宣传说中国的重新犯罪率很低,针对死 缓、无期犯而言,确实如此,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再去犯罪。但是 被判十年以下的短刑犯,百分之九十出狱后都会重新犯罪。再次走上 犯罪道路,往往比第一次更疯狂和猖獗,当然下场也不会好,不是被 判处死刑,就是被判处长期监禁,在狱中了此残生。如果都象宣传的 那样,犯人出狱后都成了各种专门人才和致富能人,那中国的几百万 在押犯人,岂不都成了社会的中坚和栋梁?这种自欺欺人的说法,谁 相信呢? 我在前面已谈到长期监禁生活对我的损害,你们将我初入监时写的东 西与手中这本自述比较,就能得知我受损害的程度。可以这样说,我 现在写文章的水平,顶多相当于我的高中时期,而我现在看的书,积 累的知识,并不是高中时的我可以比拟的。我在写这本自述时,在狱 中呆的时间只有八年,而我身边的犯人,有的已呆了十五、六年,甚 至20多年。我看他们,多少都有点神经质,那些刚入监的犯人,看我 也有点神经质。不过,用不了几年,他们就会变得同我一样,遇到亲 人来接见,反而觉得亲人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很多年以前,我看过 一本小说,一个正常人被关进疯人院,那些疯子看他很不顺眼,最后 一致起来,将他迫害致死。在一个所有人都发疯的世界里,谁最清 醒,他在众人眼里就疯得最厉害。 我是一个疯子,如果我不疯,决不会赤裸裸地将自己暴露在众人面 前,让大家将我的内心世界看得一清二楚。你们能够认清我的本来的 面目,应该感谢共产党判了十年徒刑。不然,我也许会永远保持一副 正人君子的面目,欺骗大家一辈子。认清一个人和毁掉一个人,孰轻 孰重,众人自有公断,我不便多言。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市场机制还是图利机制? 林保华 马英九当选中华民国大总统后,他的财经大臣们扮演经验老道的治国 专才角色,高喊台湾经济可以“马上好”,甚至乱踩民进党的执政成 绩;可叹现在造成“民不聊生”与股市“哀鸿遍野”的正是他们。尤 其在油价方面,他们一再喊出“尊重市场机制,一次涨足”的口号, 把自己装扮成自由经济的捍卫者,显得十分可笑与可悲。 “一次涨足”,结果分两次涨,然而还是不足。明明外围已经下跌, 八月一号还要涨第三次,在舆论压力下,被迫“苦”民所苦,忍痛不 涨。但是又不甘心,改为每周调价,声称推迟一周再涨。问题是如果 这一周外围油价继续下跌,那不是更没有再调涨的理由吗?否则外围 跌、台湾涨,这叫“市场机制”? 本来我认为由政府来制定油价的确不妥。问题是石油的经营由中油与 台塑垄断,本身就违反市场经济原则。在改变这个情况以前,就没有 真正的市场机制。也因为马总统在当选总统后宣示价格只能新政府处 理,石油价格几个月的冻涨,因此要恢复外围的猛涨而恢复调价时, 就应该考虑各种因素,避免对经济与民生造成重大冲击,这是任何负 责任的政府,尤其是民选的政府必须做的。现在该涨的不涨,将来该 跌时也暂时不跌,两者抵消,不是一样,为何就是对“涨”字那样有 兴趣?马政府用“市场机制”作为遮羞布来实现图利财团与特定集团 的目的,这是甚么“市场机制”?根本就是“图利机制”。 台湾有多家掌控重要行业的国营事业单位,是过去威权体制的遗物, 其情况就如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营大企业垄断所谓涉及 国计民生的行业,连加入WTO都还要保留政府在这方面的特权。台 湾已经是民主国家了,怎么可以与共产党那样掌控重要行业?民进党 政府掌权后,也在努力将它们民营化,无奈积垢太深,情况太复杂而 成效不大,如今威权体制有复辟之势,改造更待何时?最近台湾股市 翻江倒海,难道就没有它们的影子与政府官员的行政干预? 瑞士信贷亚洲首席投资分析师陶冬说,台湾要成为亚洲金融中心,短 期可能纯属空谈,因为光是国人“自己的钱要转出去,都要经过重重 关卡”。其实就是股市的升停板与跌停板,哪里是市场机制? 台湾的政坛经坛情况已经是黑金挥之不去,完全执政有完全腐败之 虞,如果连阳光法案都通不过而要建造金融中心,只怕是建成黑金中 心,那才可怕呢。 〔转载自《Taiwan News 财经文化周刊》2008-08-07。提供者: 作者〕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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