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7-04-02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人类存在的必然后果是社会,不是主义,只有人为的才 孙丰 ◆选拔女干部用得着定指标吗         (武汉)丁寅 探索道路 ◆我因何被开出党籍?           (成都)卢兴明 ◆如何理解《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武汉)乔新生 民主理论 ◆民主与“我”没关系吗?       (山东宁津)于长厚 运动留痕 ◆《探索》创刊号──一段抹不去的记忆(之2)    刘京生 迫害实录 ◆湖北维权勇士遭迫害.被鉴定为精神病    《民生观察》 读史论今 ◆尊严──胡适谢绝牛津教授提名      (新泽西)云儿 ◆先贤圣迹对照中共劣迹──中共党文化与中国传统文 陈破空 文艺春秋 ◆新警察小五──北京最近最流行的笑话        佚名 台湾问题 ◆从历史归属看西藏和台湾         (台湾)陈政三 ◆台官员联合国人权会议发言.掀政治风波      中央社 他山之石 ◆施明德食言复出再倒扁.意图遭质疑      《大纪元》 ◆马英九:三审定罪前参选总统到底       《大纪元》 ◆王金平:少数族群控制国民党.总统初选不公    中央社 ◆尊重蒋家意愿.两蒋移灵应回归蒋家家务 《民进党电子报》 ◆郭琇琮──“二.二八”人物小传     (台北)曾建元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人类存在的必然后果是社会,不是主义,   只有人为的才能叫主义 孙丰 ┌────────────────────────────┐ │ 本文以《〈初级阶段〉的批判纲领》为先导。人的存在所结 │ │ 成的是社会,不是主义资本主义不是社会的形态,而是社会 │ │ 的正宗把资本主义做为形态加给社会,是社会主义者的别有 │ │ 用心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人心的特别创立,才可算做一种形态 │ │ 人类存在的必然后果仅仅是社会,“形态问题”无从成立等 │ │ 进化之后来反观今日的社会主义,就知道──形态的区别完 │ │ 全是理性误用造成的一种自欺欺人            │ └────────────────────────────┘ 一、生命存在是因,社会是果 社会的形成后于人的存在,这是人人能够接受的,不会有异议。所以 说人的生命存在是因(并且不需任何补充条件,直接地就是充分原 因),社会是果。社会是生命物质性存在的结果。 从人的生命存在这个唯一因里能产生的只是社会,决产生不出主义。 那么,所谓的形态,即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两个主义中,只有社会主义是人的主观创立。根据于人的主观性。 1、略谈“主义” 凡“主义”必定是主观的,意志的,由人提出,并能使他人所理解, 否则就不能叫做主义。因为人能自“主”,所以才可能形成主义。只 有意志能够自主,“主”就是做出肯定或否定、发动或中止。其实 “否定”是对着被否定者说的,单纯考察心理,也是肯定,只是是做 反向的肯定罢了。同理“中止”就单纯的心理学立场来看也是发动, 只是所发动的是行动的中止。只有人心才能自主,才能产生出主张, 比较不同主张,贯彻或废止主张。毫无疑问,只要是主张、主义,统 统都是主观的,意志的,因而是选择的,它的可靠性就只能是个别 的、偶然的,不能是普遍的。 不论什么主义、主张必须是主观的。这是一切主义的固有属性,离开 了这一性征的统统不是主义。 有了这个定义,我们就可以肯定:“社会主义”的确是一种主义,因 为它是由人──马克思、恩格斯用个人智慧创立出来的,在性质上符 合以上定义。这已不需我们来絮叨,那两个大胡子有一大垒书稿,有 共产党《章程》,强制的《宪法》都有明文。我的伏笔不在社会主 义,而在下边: 2、资本主义不是“主义”那它是什么? 资本主义是自然形成的人际联系。试问,在经济运行中那起支配作用 的要素若不是“资本”又能是什么?所以资本在社会联系中的地位不 是人主观确立的,而是进化规律在经济运行上的表现。资本主义不像 马克思设计社会主义那样是主观的创建;相反,它如同人的存在必然 要导致出社会那样,只要社会存在了,社会运行中起主导作用的要素 就必是资本──没有第二种可能。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之前人们所 说的──社会。把它看成为一种“主义”并不真实,又不是人让资本 在社会联系中起主导作用的,而是社会的交换一旦发展到成熟程度, 在联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就非是资本不可,这是不可抗拒的。问题也就 在这里暴露出来──既不是人故意要社会由资本起作用的,而是不可 抗律使它不能不这样的,又哪来的主义可言?主义得由人主观的创立 呀! 马克思创立了社会主义,谁创立的资本主义呢?没有!它是自然形 成!自然形成的决不是主义。那它是什么?它就是一般意义的社会。 一个比喻:呱呱坠地的人都只有四、五十公分长短,后来有的人长来 长去也只有一米六几,可有的人却两米还多,你不能说姚明他爸妈贯 彻高个子主义相爱观,邓小平他爸妈贯彻矮子主义相爱观吧?资本在 社会联系中起主导作用不是那个经典作家的杰出创作,而是人类进化 的必然趋势。 资本对社会的作用不是由人提出的,就不是主张,那么“资本主义” 就不是主义,不在社会形态范畴内,社会原本就是以资本为要素的。 3、“资本主义”仅是一个名称,   这个名是社会主义者的妄加。 最早的社会主义者想取而代之的不是本国政权,而是人类全部既存制 度,他们的这一要求需要一种对世界任何角落都有效的合法性支持。 他们是在全世界鼓动群众,发动革命,面临着的合法性需求就必须是 对全类的。如此普遍的有效性只能到社会的形态里去建立──只要从 形态上宣布既成制度为非法,一切具体伦理的难题就都不克而服。在 从制度的形态性里建立起自身合法性的同时,也就完成了所要取而代 之的前制度的非法性“证明”──在无产者天然合法的同时是资产者 的当然非法。完成了这种命名,整个既存制度全都陷于非法──无产 者没有国界,也不需要国界,革命可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名义和任 何方式来发动,甚至任意杀戮──不管用伦理的眼光来判断是孬人还 是好人,只要你被罩上“资产者”身份,一切理由,魏晋就统统不必 论了。 社会主义在形态上争得自身合法性的同时,资本主义这个名称也便顺 理成章地造了出来。这就是资本主义名称的来历,这个来历并不能支 持它是一种主义。主义不仅必须是由人主观的创立,还必须是用于未 然的,但资本主义做为支配原则却是先已形成,在实施了很久之后才 被赋予名称,可见这个名称就不是对它的固有性质的概括或揭示。 从封建的壤里,产生出最初的平民,平民做为社会的一个等级已经是 完备的,为什么要将之演变成资产阶级呢?这种演变里必定先于暗设 了心理上的某种要求──为证明自身绝对合法,就必须赋予给前社会 以非法性──社会主义革命的正当性才能成立起来。社会主义者要把 自己区别于以往全部制度,就只有通过对社会做出形态的区分,自己 占有合法戳记的同时,把非法性戳记强加给原本意义的社会──其实 社会主义根本不是与资本主义相并列、对等的形态,社会主义可以做 为一种主张,形态,资本是社会的普遍要素,若硬要说它具有的形态 性,那么它是关于社会的,不是属于主义的。因为自然而然形成出来 的社会也确以资本为主导要素,直观地看去是具有形态性。马克思忽 略了的是──并不只是主义才有形态,自然形成的制度也不能避免形 态性。 在现阶段,由于共产党的主导,不仅教课书和辞源学上把社会当做类 概念,把制度看做社会的一个外延,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当做社会 的子概念。其实不妥,资本主义与类概念的社会完全等价,所以说资 本主义不是主义。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主义──只有社会主义才不是自 然而然形成的,而依赖于人的主观创建。由于它不是自然而然形成 的,因而孙丰有充分理由说社会主义是不正当的,是非法的。法是什 么?法自然!只有自然而然形成的社会才是正当的和合法的。 4、温家宝的文章负错了责任 本节的批判要完成的是:做为政府首脑的温家宝,肩负的是国民的日 食住行和社会发展,那么“政府首脑”这个资格就是所以由他而不是 由别人提出“历史件务”的合法性所在;是否与“国民的日食住行和 社会发展”相符合又是他的政策是否合法的根据。此外就不再有,因 而也不需从别处寻求支持。“历史任务”只能从“国民的日食住行和 社会发展”里所派生,因而“历史任务”也只能还原回“国民的日食 住行和社会发展”──就是说“历史任务”在任何条件下都只属于社 会而决不许属于社会所呈现的形态。这一立论的正当性是自明的。但 他的文章却不是把笔墨用在对历史任务的阐释,而是用在历史任务对 社会主义相符的证明上:他得借用“初级阶段”这个环节才能使历史 任务还原进社会主义,通过“初级阶段”的过渡,使历史任务成为社 会主义包含的一个成分。这就看出社会主义实在是对人的一种凌驾 ──存在在温家宝心中的责任明明只是有胳膊有腿的人,但转换成肩 头上的承担后怎么就变成了社会主义呢?谁能说这不是一种输入与输 出的错位?──那导致出社会或政权的原因是物质的人(这是温家宝 责任的输入),可他实际所担的(这是实际的责任履行)却是社会主 义,难道这不是种瓜收豆吗?方针、政策(即历史任务)是否正当只 应到人的日食住行、七情六欲里去求证,怎么能以与社会所呈现的形 态是否相符为合法性的根据呢?人的日食住行、七情六欲所促成的后 果只能是社会,决不会是社会的主义。 所以说“历史任务”在任何时候都只是属于社会,根本不关主义(不 管什么主义)屁事!温相却根据着社会主义的阶段性来证明自己所提 任务的合法性,他岂不是答非所问吗? 这样我们才结论说:温相的文章负错了责任! 温肩上担着的是人,人的存在所构成的只能是社会,决不是主义,因 而他理当的责任仅仅是社会,决非社会所呈现出的主义。他化那么多 笔墨(通过“初级阶段”的环节来转换)才使他提出的任务被主义所 容纳。 可并不须任何转换历史任务天然就是社会的。 温家宝的文章就陷于为什么非要在自明的(自明即天然的)、合法的 责任外包上一层并不合法的外衣,然后才在社会之网上赋予它合法 性?他的阐述也就是我们这个现实社会所以深陷危机的暗道机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选拔女干部用得着定指标吗 丁寅 郑州市出台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目标:市、县(市)区党政 工作部门要有6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十个部门要首先 选配女干部。(详见4月2日《河南商报》──《郑州规定四大领导班 子各配一名以上女干部》) 初看,以为中国女性的地位一下提升了,从社会各阶层的重视到政府 领导班子的构成。女性真的顶了半边天。再一细琢磨,其实潜台词就 是,提倡的男女平等,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政府领导班子构 成层面,于是少有的女领导往往成了大熊猫。 面对这样一个现实,重视女性地位的任务还是不能丢,为达到这个目 的,最容易看到成效的方式就是让她们多参政议政,于是大家就会发 现,全国各地不少政府部门都纷纷出台了选拔女干部的文件。为便于 向社会、上级汇报,又都定个具体目标,换成刚性规定,硬邦邦的数 据,一目了然。这些做法是典型的懒政思维──目的决定手段,跟以 前定创收指标、罚款指标是如出一撤。 毋容置疑,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空前高涨,一 大批德才兼备、能胜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优秀女性不断涌现出来;但也 不可否认,地区间的差异也是客观存在,妇女人才资源不可能均衡配 置。这种情况下,在人才济济的地方,应该选拔多少妇女担当正职领 导才算合适?而在人才稀缺的地区,为了完成硬指标,难道非要逼人 去上演一出“拉女配”? 男女平等概念的提出,源于西方的女权主义运动,但女权主义运动发 展到后期,已经不再强调社会对女性权益的倾斜。女权主义者认为, 真正的男女平等不是通过“lady_first”(女士优先)取得的,而应 该是给予女性充分的选择权利的同时,也给男性充分的选择权利,而 不是通过或明或暗的这种手段对其权利就以限制。否则,在竞争中给 予女性特殊的照顾,那其实是一种变相的不平等。 这样看来,所谓的领导干部里女性比例要达到多少,本身就是一种对 女性地位的轻视,认为女性权利的获得,只能通过对男性权利的限 制。说到底,我们的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男优于女的男权观念,人们 在审视男女平等时,这种观念便先入为主给人们预先设定了思维上的 条条框框,正是在这些条条框框的限定下,才会有强制男性领导少于 多少比例的规定,以体现对女性的重视。 其实,要真正的实现男女平等,重视女性地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 选拔干部时,公平竞争,不要考虑性别,有能力就上。不然即使把女 性干部捧成大熊猫般珍稀,她们还是不能燎原。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因何被开出党籍? 卢兴明 我通过互联网和信函向共产党提出几点要求: 党政分开,还政于民,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的机关。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支持和组织人民当家作主。长期以来, 党把自己混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包办代替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 判检察机关的工作,以党代政,以党治国。这既有悖于党的宗旨和党 的领导的目的,也有悖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改革党 对国家的领导体制,党政分开,还政于民,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政治 生活民主化和法治化。 宪法和法律是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及其共同意志的体现,它必须有至高 无上的权威。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更应带头服从法律,尊重法律,带头 依法办事。党的主张是否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不是自己标榜, 不能借助执政党的地位,强行将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变为国家的 法律。党的主张只有经过民主的法定程序,才能被吸收进国家的意志 和法律。党的一切决议和决定,不能以宪法和法律抵触。党必须在宪 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取消民主集中制度,尊重和保护党员的基本权利。 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制度化能够强化执政党的适应能力,能够拓 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条现实性的途径。共产党 的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可以这么讲,没有党内 的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繁荣富强的中国。长期以来,党 内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的组织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实质上表明 必须有太上皇或圣明的领导作主。集中是对民主的嘲弄,对民主的不 信任。民主只是形式,集中才是最后决定权。由此导致党内政治生活 和国家政治生活官僚主义,家长制,甚至打击、迫害持不同意见者之 风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往往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给党和国家造 成巨大的危害和灾难。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总书记的候选人有那 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连一点知情权都没有,只有紧跟和无限忠于的 义务。今天,拥有6,000多万党员的共产党,不应该仍然用宗法关系 来统领全党,应以开放的姿态,正确认识党内派别多元化是党能以不 同面貌执政,从而保证执政长期化的客观需要;取消民主集中制度, 尊重和保护党员的基本权利,用民主的方法解决党内的矛盾和斗争, 把共产党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开放性的政党。 废除国家领导职务终身制度,用民主宪政 防止“人亡政息”重演。 70多岁高龄的江泽民,执掌着一个泱泱大国的命运,着实让人民不放 心。这不同于执掌着一个大公司那样,影响面小。这关系到13亿中国 人的生命和国家的存亡。到目前为止,我们不担心江泽民驾驭时局的 能力,我们担心的是江泽民的身体?我们挂念的是他明年会怎样,以 至后年的身体状况?后江泽民时代中国局势会怎样?这完全取决于江 泽民本人。倘若江泽民如毛泽东那样不负责任地把政权交给如华国锋 之类的人,中国政局就可想而知了。我们希望江泽民学习邓小平,以 民族利益为重,体恤几千年中国人民所受的苦难,忠于职守,把中国 真正带入民主政治社会中去。 这些要求何错之有?但是,我却因而被四川省纪委、四川省卫生厅以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开除党籍。这是什 么样的政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如何理解《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乔新生 ┌───────────────────────────┐ │ 由于我国《物权法》对民事关系强调不够,特别是在我国 │ │ 《物权法》总则部分引入了所有制的概念,引入了市场经 │ │ 济运行机制的表达方式,所以,人们在理解我国《物权  │ │ 法》中平等保护原则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误区,以为我国 │ │ 《物权法》中平等保护原则适用于所有的社会关系,以为 │ │ 我国《物权法》在涉及到国家与个人之间财产关系的时  │ │ 候,自始至终都必须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在涉及到国家利 │ │ 益和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公民必须让渡自己的财产。这是 │ │ 宪政逻辑的必然,也是各国财产法的常态。我们可以制定 │ │ 更加完善的法律,确保公民在国家征收征用自己财产的时 │ │ 候有知情权、参与权、合理的补偿权,但是,涉及到国家 │ │ 利益和公共利益,公民不得以平等保护原则,拒绝交易、 │ │ 拒绝让出自己的财产。立法机关和学术界强调我国《物权 │ │ 法》的性质、强调我国《物权法》的适用范围,是消除人 │ │ 们在平等保护原则上种种错误认识的最好方法。期望立法 │ │ 机关和学术界共同努力。               │ └───────────────────────────┘ 财产平等保护,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物权法》秉承平等保护原 则,建立了一系列具体的法律规范。但是,仔细分析人们就会发现, 我国《物权法》在平等保护原则的贯彻落实方面,出现了一些令人费 解的规范。 首先,我国《物权法》把平等保护原则纳入到市场经济关系中,确立 了市场经济平等保护原则。我国《物权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在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 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 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 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这项规定的价值就在于,将我国《物权法》直 接与市场经济对接起来,提升了我国《物权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 地位和作用。但是,这项规定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没有区分民事关系 与市场关系,没有看到民事关系与市场关系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关 系,从而使我国《物权法》定位出现了问题。 为了解决不进入市场交易财产的保护问题,我国《物权法》第四条又 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 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在解释平等保护原则概念的时 候,特别指出“平等保护不是说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和作用是相同的。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 领域,必须确保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而这些是由经济法、行政法所规 定的”。(《权威人士解读〈物权法〉热点问题》《人民日报》2007 年3月28日) 这样的立法模式和立法解释,显然不能给人以清晰的思路。我国物权 法是确认国家、集体、私人财产权利的基础性法律。平等保护原则是 指不论属于何种所有制形态的财产,都应按照平等的原则加以保护。 如果认为“在财产归属依法确定的前提下,作为物权主体,不论是国 家、集体,还是私人,对他们的物权也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那 么,就等于宣告我国《物权法》不具有确认财产归属的功能,这显然 与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宗旨不符。 《物权法》在平等保护原则上的含糊其辞,是源于立法思路上的错 误。在大陆法国家,《物权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而民法是调整民 事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民事关系不等于市场经济关系或者商事关 系,民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在生活领域所发生的各种财产与人身关 系。但是,从上个世纪的80年代,我国学术界就将民法看作是调整 “商品经济”的法,反对民商分立,赞成民商合一,所以,没有把私 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与商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关系区分开来,从而使市场 经济的一些交易规则侵入到公民之间的私生活领域。我国《物权法》 应该把调整民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作为自己立法的起点,把规范平等 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作为自己立法的重心,但是由于迁就市场经 济关系,特别是为了满足当前改革过渡时期法制的需要,把我国《物 权法》看作是解决所有制变动中所产生的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由于 我国生产关系还处于激烈变动时期,所有制形态以及所有制之间的关 系经常性地发生变化,所以,我国《物权法》不得不将所有制改革中 一些过渡性的制度安排纳入到法律规范中,而这样一来,又使得我国 的《物权法》顾此失彼。特别是由于我国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 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全不同,如果强调平等保护原则,那么,势必会与 现实生活中不同所有制形态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要求发生矛盾,所 以,我国《物权法》贴近了市场经济,却迷失了自我,在立法中出现 了作茧自缚的现象。 我国《物权法》与其他国家的《物权法》一样,都是调整平等民事主 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所以,我国《物权法》与市场经济 没有关系,或者说没有直接的关系。立法部门在我国《物权法》中塞 入生产关系的概念,加入经济运行机制的表达方式,不仅不利于我国 《物权法》自身的和谐,而且会使我国《物权法》在现实生活中面临 十分困难的处境。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所指出 的那样,我国《物权法》依照平等保护的原则,对不同所有制财产权 利人实施平等保护。但这种保护只限于民事关系,一旦进入到商业关 系或者行政关系之中,那么,必须按照特别法的规定,采取区别对待 的政策。举个简单的例子,公民的房屋所有权与国家、集体的房屋所 有权都受到我国《物权法》的平等保护。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 果城市规划修改、涉及到房屋拆迁,那么,必须优先适用城市规划 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经济特别法律,对公民 的房屋实施拆迁。不能以为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平等保护原则,所以可 以拒绝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按照特别法的规定实施房屋拆迁。 我国《物权法》的困境就在于,把我国《物权法》定位为市场经济的 法,而不知道我国《物权法》只是调整民事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正 因为《物权法》直接切入到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之中,所以我国《物 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经常性地受到现实中特别法律的挑战。这不是 普通公众对我国《物权法》的误解,而是我国立法者没有区别民事关 系与市场经济关系,人为地扩大了我国《物权法》的适用范围。 其次,我国《物权法》依照宪法的规定将财产分为国家财产、集体财 产、个人财产,并且笼统规定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平等 保护。这样的立法模式虽然简洁明快,但却出现了致命的漏洞。国家 财产有多种表现方式,税收是最基本的国家财产,税收关系也是一种 典型的财产关系。税收关系体现了国家与公民、企业之间的特殊关 系。这种关系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贯彻平等保护的原则。国家无偿向公 民征税,然后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为公民提供各种 公共产品。我国《物权法》在规范国家财产的时候,应当区别民事关 系中的国家财产和非民事关系中的国家财产,如果只规定国家财产, 而没有规定国家财产所体现的法律关系,那么,片面地强调平等保护 原则,只会徒增笑料而已。任何有常识的公民都知道,国家财产特别 保护。除非国家参与民事活动,必须以平等主体的身分,进行财产交 换,否则,国家的财产优先保护,为了国家利益,政府可以无偿征收 征用公民的财产;为了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征收征用公民的财产,给 予补偿。所以,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平等保护是指在民事 关系中,假定国家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 财产关系的时候,贯彻平等保护的原则。如果脱离了基本的假定,或 者立法者没有把《物权法》看作是调整民事关系的一般性法律,为了 拔高我国《物权法》的地位和作用,而强调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 平等保护,那么,就会严重误导公众,产生极其不良的社会后果。 国家在民事关系中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主体。在其他国家的民法中,一 般不涉及到国家财产的问题,即使在处理国家财产的时候,也是把国 家财产作为特殊民事主体的财产加以处理。而在我国,由于国家掌握 着庞大的社会资源,国有企业在市场主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所 以,我国《物权法》没有把国家财产与国有企业的财产仔细区分开 来,而只是强调国家财产与集体财产、个人财产平等保护,而这样一 来,就给人以错觉,以为国家财产与集体财产、个人财产处于平等保 护的状态。事实上,只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国家财产、集体财产、 个人财产才会给予平等保护,在经济、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财产优 先保护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则。换句话说,一旦脱离了民事关系这个最 基本的假定,那么,平等保护原则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平等原则含义不同。在宪法中平等原则是指公 民基本权利平等,公民不分肤色、民族、籍贯、身分、财产状况,平 等地享有宪法所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原则 是指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义务,他们的地位平等,在交易过程 中不得仗势欺人,不得以大欺小,在平等协商的过程中,确定彼此的 权利和义务。宪法关系是基本的关系,而民事关系则是一个国家基础 性的关系。在宪法关系与民事关系之间,还存在着许许多多其他的法 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通过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的特别法体现出 来,作为民法基本的法律内容,我国《物权法》只是假定国家、集 体、个人处于民事关系之中,在此基础上,他们之间的财产交换必须 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如果离开了这一法律关系,那么,所谓的平等原 则就会被注入新的含义,成为行政法上的平等、或者宪法上的平等。 总而言之,由于我国《物权法》对民事关系强调不够,特别是在我国 《物权法》总则部分引入了所有制的概念,引入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的表达方式,所以,人们在理解我国《物权法》中平等保护原则的时 候,往往会出现误区,以为我国《物权法》中平等保护原则适用于所 有的社会关系,以为我国《物权法》在涉及到国家与个人之间财产关 系的时候,自始至终都必须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在涉及到国家利益和 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公民必须让渡自己的财产。这是宪政逻辑的必 然,也是各国财产法的常态。我们可以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确保公 民在国家征收征用自己财产的时候有知情权、参与权、合理的补偿 权,但是,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公民不得以平等保护原则, 拒绝交易、拒绝让出自己的财产。 立法机关和学术界强调我国《物权法》的性质、强调我国《物权法》 的适用范围,是消除人们在平等保护原则上种种错误认识的最好方 法。期望立法机关和学术界共同努力。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民主与“我”没关系吗? 于长厚 今天上午我把《大陆知识分子签真名支持胡温实行民主政改》的材料 发给一个网友,这位朋友是位女老师,30岁左右,正是风华正茂书生 意气的年龄,她收到后马上发回的一句话令我震撼:“民主不民主与 我们又没有关系”。看了这句话我呆了半天,然后我深深地回了她一 个字“噢”,当时我的心很冷很冷,胸口感到一阵堵得难受。等了一 会她又回了一句话“我现在最关心的是给我们当教师的提点工资,别 的都无所谓,官场上的事,我不感兴趣。”“民主与共和喊了整整一 个世纪,对我们老百姓又有什么用?”我说“没有用吗?”她说“也 许有,但我们草民不主沉浮!” 我感到无话可说,这就是当今的年轻知识分子吗,这就是当代的青年 吗,是他们看破了红尘还是麻木不仁?我苦苦的思索良久,我不知道 如果鲁迅先生在世他听到这话要发什么样的感慨,写什么样的文字, 我只为当今的青年感到悲哀。 当我在新闻媒体上看到在汽车或大街上有人被歹徒袭击,周围的人无 动于衷的时候,我还感到愤愤不平,认为这些看客们太冷漠太麻木, 一个个象“人血馒头”里的看客,没有正义感缺少同情心,今天我才 理解了他们。因为那些看客们当时他们没有受到威胁和损失,他们觉 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没事就行了,何必管那闲事呢。相比这位 网友来说,我觉得他们还要高出一筹,因我的这位网友的话“民主不 民主与我们又没有关系”,不仅仅缺少正义、人性冷漠而且还愚昧之 极。 关于人性的冷漠我不想多说,这是几十年党文化培养的结果,因为他 们这个年龄自幼接受的就是毫无人性味的共产教育,他们在课本学得 就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一句谎话,至于尊老爱幼扶危济 困见义勇为,那些人性的东西他们没有学到,党文化也不允许他们学 这些,那都是资产阶级的文化,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在此,我只想 说说这位网友对民主问题的愚昧认识。 她说“民主不民主与我们又没有关系”,“我现在最关心的是给我们 当教师的提点工资,别的都无所谓,官场上的事,我不感兴趣。”这 位朋友认为自己是一名教师,只要给我长了工资,我教好书就行了, 其他什么民主人权与我何干? 只埋头业务不关心政治,但希望给提点工资,可是朋友你想没想到, 你的工资是谁掌握着,是你们的校长、你们的局长大人们掌握着,是 他们掌握着你们的命运,主宰着你们的生杀大权。你可以看一下在你 们学校里谁的职称级别最高,恐怕不是那些教学能手,也不是那些工 龄最长的老教师吧,而是你们的校长或其他与校长或局长有关系的 人。你们工资长不长或长多少,都是由这些领导们说了算。你们一天 到晚签到、考评、考试、评比,兢兢业业提心吊胆,可是只要不小心 出了点错,你们就面临降级或调动的危险。你们得到的一切都是那些 领导大人的恩赐,他们想给谁就给谁,谁和他们关系好就给谁,他们 看着谁顺眼就给谁,你们只有教书的份,只有卖命的份,你们根本没 有说话的权力。他们可以尽情地吃喝玩乐、花天酒地、游山玩水,而 他们稍有不如意,便可以大笔一挥,不知道哪个倒霉蛋就饭碗难保。 这样的例子还少吗,看一看你的身边吧。 亲爱的朋友,这样的现象是怎样造成的?不就是因你们的校长的家长 作风官僚作风的结果吗?不就是他们把学校看成了他们自己的私有财 产吗?把老师看成了他们的奴隶吗?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我相信作为 一个老师是应该明白的。而校长之所以能养成这样的作风,敢于这样 奴役老师,当然是因他们上边有支持他的主子—局长,而局长上边又 有他的上一级主子局长或主子厅长,一次类推。那么广大的老师这为 什么这样甘心做奴隶呢?那就是中国的干部制度即中国的政治体制造 成的。 因为你们校长的职位是从你们的局长那里花钱买来的,而你们的局长 又是从他的上一级局长或厅长主子那里买来的,一次类推。他们从他 们主子那里得来官位,他们当然要效忠他们的主子,就象你们家养的 狗一样,你给它吃了骨头,狗当然要听你的招呼,要给你看家护院 了。而作为当今千千万万的老师们要想改变这种奴隶现状,唯一的出 路那就是要摆脱这种奴隶制度,让老师成为学校真正的主人,学校由 老师们说了算。那唯一的方法就是推翻这种由上而下的一级一级奴隶 主任命干部的制度,这就是你们也就是你说的“我们草民”需要争取 的真正的民主,也就是国际惯例的民主选举制度。 当你们的校长由你们这些老师即你所说的“草民”选举产生,那由你 们选举出的校长当然要尊重你们这些“草民”,要为你们负责,而不 是象现在这样只对他们的上级局长主子负责,从而真正实现学校由教 师当家作主。同理,校长的上级领导局长也由校长们选举产生,以及 局长的上级局长或厅长也由他的下级选举产生,一次类推。 而要想得到这种民主,只能由你们这些“草民”自己争取,你们那些 校长大人、局长大人以及局长的主子和主子的主子,是不会主动放弃 他们优越的奴隶主地位的,同样也不会主动放弃对你们的奴役的。幸 福是靠自己争取,自由靠自己争取,民主同样也是靠自己争取。 至于你说到“民主与共和喊了整整一个世纪,对我们老百姓又有什么 用?”那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今天我们要争取的是真正的民主,而 绝不是那种只挂在嘴边上唱在歌词里的挂羊头卖狗肉。 只有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才能有真正的人权,老师才能摆脱今天的奴 隶地位成为真正的老师,中国的百姓才能摆脱贪官污吏的压榨成为真 正的中国公民,我们的中华民族才能成为真正的民主国家。 (2007-04-01)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探索》创刊号 一段抹不去的记忆(之2) 刘京生 一生中我第一次做出了一个重要选择,选择了魏京生,选择了魏京生 的思想,选择了我还不甚了解的民主之路。 长期以来,我们所受的教育是这样解读民主的:(1)民主有阶级之 分,无产阶级可以享有民主,其他阶级无权享受,(2)民主是手 段,集中是目的,民主不能决定什么,决定权在统治者手里,(3) 民主不可超越底线,不可以质疑领袖思想,不可以质疑共产党,不可 以质疑社会主义制度,不可以质疑政府。这就是1978年前民主的基本 定义,这一定义通过几十年的不断灌输已具有不可更改性,成为思维 的框架和大多数的共识,阻碍着自由思想的涌动。 我当时虽然开始怀疑这种“民主”的真理性,但受限于知识的匮乏, 受限于势单力薄,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和知识,挑战长期形成的“民主 集中制”。与魏京生的接触,不仅解决了我的勇气问题,而且他展示 了全新的民主理念。他告诉我,民主是多数人的必然选择。他说:我 们主张的民主,不是传统概念上的阶级民主,而是无阶级的民主,是 政治体制上的民主,是建立在充分保障个人权益,(包括自由言论, 自由行为)基础上的民主。他还讲了很多,有些我懂,有些我还有疑 问,但是他带给我一个美好的未来。这个未来让我憧憬:憧憬自由精 神下的我,憧憬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与平等,憧憬充满了爱与公正的繁 荣富裕的中国。 美好的憧憬是最有效的动力,这种动力使我暂时的忘掉了危险,忘掉 了自己实在不适合去搞这种“伟大”与“崇高”的事业。如果当时 “理性”主宰了我,我很可能放弃,恰好理性的作用是有限的。我太 渴望自由了,太渴望释放压抑许久的重负,太渴望彻底的做一回自 己。对也吧,错也吧,顺从一下内心的呼唤和自由的意志去做,然后 听其自然吧。 我与魏京生没有进行更多的相互了解,沟通就直截了当地进入正题, 开始了《探索》杂志出版前的筹备事宜。现在的人似乎都很谨慎,不 通过长期的了解沟通,似乎不能相互信任地一起做些什么。这从一个 侧面说明的是:“时代的进步没有改善信任危机,反而更加恶化。” 至少中国的现实证实了这一观点。 第二次与魏京生的见面是在魏京生女朋友家,女朋友叫苹尼(音), 家住友谊宾馆的北侧。参与见面的有,魏京生、路林、杨光、我、苹 尼也在场。因为我们在办杂志上已经达成共识,我们只需讨论具体的 操作细节,所以第二次见面没有过多地谈论思想与观点,魏京生直接 谈到办杂志的具体事宜。首先讨论的是杂志的名称,看看大家有什么 好的意见。我说可否叫“黎明”,(当时的我真是俗不可耐,黎明传 递的信息是:政府代表黑暗,我们代表光明,光明将取代黑暗,而 且,光明很快来临。)魏京生沉思了片刻摆摆头。他自己提出:“探 索怎样?”我在想,没有震撼力,如此谦卑与温和,怎么吸引读者? 他的这个提议怎么与小字报的作者判若两人?魏京生似乎觉察了我的 感觉,解释道:探索就是想说明,我们的观点不必然正确,所有人都 可以参与讨论,寻找一条能带来幸福与公正的治国方略。 当然,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但这是杂志,应当容许 不同观点的存在,只排除那些不给我们自由言论的人及观点。魏京生 的解释并没有消除我的不快,我当时还想:名字你早就起好了,而且 不容改变,即如此还征求我们什么意见?但随着自己的成熟,我真为 这个“探索”叫好,探索蕴涵:平等、包容、追求、理性,而这一切 恰好是民主的底线。杨光、路林没有异议,我虽然不快,但也没有反 对,名称通过。 接下来就是对发刊词内容的讨论,魏京生很严肃地强调:我们唯一所 要遵守的就是宪法中关于“公民有出版、言论、结社自由”的规定, 不自己给自己套上不反毛、不反党、不反社、不反政府的套子,要旗 帜鲜明地说明:该杂志是百姓的代言人。他的这席话一下消除了心中 的不快,我举双手赞成。我说:“说句实话,如果我们也把‘不反’ 作为办刊前提,我还不来那,不是我个人有什么能力,仅是志不同, 道不和的人不必为伍”。路林也支持魏京生,杨光反对。反对的理由 是:“人们的思维遵循一定的框框,这个框框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打破 的,我们贸然放弃这一框框很难被多数人接受,而且自身也面临困境 与危险。我本人也很难一下冲破传统思维方式,基本认为:马克思理 论还是真理。”杨光的反对是激烈而固执的,当天不准备妥协。我与 路林主张将杨光排除在《探索》之外。魏京生说:“万万不可,我与 他聊过,他很有思想,很正直,很勇敢,只是他对有些问题的考虑缺 乏深度,这需要时间,我来与他沟通,咱们先按说好的办。” 发刊词的事在三票支持、一票反对的情况下通过。杨光不同意发刊词 的内容,却也没有退出《探索》的表示。后来的事实证明魏京生是对 的,他留住了杨光,并最终改变了杨光的“温和派思维”。那是一个 迷茫的年代,那是一个沉睡的年代,那是一个颓废的年代,那是一个 呼唤英雄的年代,在那样一个特定的年代,需要真理,需要呼唤,需 要阳光,需要勇气!连政府都在思考“深刻的变革”,我们难道要 “温和”地步政府的后尘?发刊词引发的争论很快结束,以后的事宜 没有任何异议:杂志是政论性杂志,每月一期,第一期为创刊号,创 刊号的内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创刊词,由魏京生撰写,(2) 魏京生的两篇文章,即:《第五个现代化,民主与其他》,《(续) 第五个现代化,民主与其他》。出版时创刊号添加了一些其他文章, 没有印象了。刻板由魏京生找人去做,纸张可通过两种渠道:(1) 各自想办法去找些,(2)大家凑些钱买些纸张。杂志不是免费发 放,为了长期发展要收取“工本费”暂定每份0.5元,外国人购买可 适当加价收费。前期的一切费用由魏京生垫付。 79年我们用的是手推的油印机,92年我们用的是“超霸”速印机,06 年我用上了电脑。电脑的方便,快捷令我惊奇,可是,不知什么原 因,再也感觉不到当年的激动、忘我、快意。 一切准备工作交给了魏京生:撰写“创刊词”,解决油印机,油墨、 纸张、蜡纸、蜡笔、刻板、刻板人。当年的物质财富远没有今天丰 富,再由于诸多限制条件,搞到这些的确有些难。后来得知,油印机 是魏京生去朋友单位借的,一直没还。这么多工作全部交给魏京生一 人去做,我的心里实在有些过意不去,心想,怎么也要力所能及地做 些自己的贡献。我在汽车公司工作,认识许多朋友,其中有一个在北 京师范学院印刷厂上班,平时有些思想上的交流,颇能谈得来。我找 到了他要些纸张,他满口答应:“不敢与你去民主墙,还不敢偷些 ‘国有资产’。”他答应了不少──两令纸。他告知:“一人搬不 走,得找辆车。”我找了一辆,212吉普,县团干部坐的车,不是我 的,也不是我们单位的。西单商场门口停着一辆,不知是谁的,大白 天地,我开着就走了。法院说这叫“偷”,而且,胆子很大,不在没 有人的地方偷,也不是在夜里偷,而是大白天的在闹事区偷。我一向 认为自己的胆子很小,遗传的,父母没有一个胆大的,可我开别人车 的时候却异乎寻常地清醒、坦然,就象开自家的车。看着人家把车停 好,走进商场后,我才不慌不忙地点着一颗烟,戴上一双我在上班时 常用的,略带油污的手套,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室的位子上,搞定点 火开关,最多需要两分钟,我清楚的知道,没有一个逛商场的人会在 两分钟之内出来。有人为我辩解,是“革命”的激情给了我勇气,我 对此付诸一笑,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仅此而已。 也许,我该去做盗贼,而不是去“革命”,做盗贼我很聪明,判断也 很准确,可搞起革命来我就显得那么地幼稚与天真,与做盗贼时判若 两人。对此,我一直没有搞懂。我与印刷厂的朋友约定的见面时间是 晚上11点,而我偷到车的时间是下午2点。我去了趟苹尼家,告知: 很晚的时候我会送来些纸,不要睡得太早。然后,去了朋友家谈天说 地。朋友临时地提到一位算命的盲人,建议我拜访一下。我去了,仅 是为了消磨一下时间,可我没有想到,盲人对我说了两件事让我吃 惊:其一,他说我今天晚上肯定有事,没有危险,却不能成功。我问 他什么事,他答:不知。其二,他说我最近在做一些事,而且有些危 险。他说我最近走悖字,直到明年阳历的3月15号。他一再提醒我要 小心,可也不必太在意。他说:“会有神人在暗中保护你。” 我临时想到去朋友家,也是临时决定去算命,算命先生也只问过我的 生辰八字,没有问其它,他怎么知道我今晚有事?怎么知道我最近面 临危险?我是唯物主义者,从来没有算过命,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 一次(出狱后我第一个想见的就是他,可仅半年的时间他却永远的离 开了人世)。可是,就是这一次,不幸让他言中:事实是:今天的偷 车没有危险,纸张却没有搞来。我79年3月15号进了看守所,仅呆了 半年。我按约定的时间来到印刷厂,可怎么也找不到人。过了一个小 时,我无奈地走了。这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我知道,他胆怯了。 可我不理解,他为什么不能直说,为什么我们从此连朋友都做不得? 幸好,魏京生没有指望我的纸张,他花钱去买了。 记忆留下许多空白,为了真实的再现记忆,我不为追求文章的连贯、 严谨而填充这些空白。我所能记得的是:《探索》创刊号是79年的1 月初,在苹尼家印刷完成的,参与的人有魏京生、路林、我。我们整 整干了一夜。我们都不很专业:油墨的涂抹不均,浪费了许多珍贵的 纸张;印刷质量也是深浅不一。印量为300份,装订得极为简单。封 面的“探索”是草书,用木质的印章盖上的,颜色是红的。印章是魏 京生拿来的,不知是否是他刻的。 白天在单位工作,晚上在自家“革命”。一夜地忙碌竟无一丝倦意。 我们都很激动,都很兴奋,脸上每每露出的是笑容。看着我们的杰 作,看着我们的心声,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尽快地让更多的、愿意的 人一起分享,分享自由带来的愉悦,分享理想的激情。我们决定,下 班后我们在苹尼处聚齐,去西单民主墙及天安门发售。四个人坐在我 偷来的车上,除了我,没有人知道车是偷的。显然这些人都不聪明, 或者说,他们太善良了,没有丝毫的“防人之心”。他们根本没有思 考:一个小小的公共汽车司机有多大的面子搞到“豪华轿车”?即便 能搞到,就不怕给对方带来危险吗?这似乎不合逻辑。也许他们比我 更聪明:还是不知道的好。发售进行得十分顺利,不到一个小时的时 间,我们就两手空空。买到的人最多提出的问题是:“《探索》有没 有‘金生’的参与,《探索》的文章是不是你们抄的。”这是同样的 一个问题,我们答复:《探索》杂志就是“金生”办的。“谁是金 生,我们想见见”。对此,我们很谨慎地婉言谢绝了。回家的路上车 子遇到了一点小麻烦:电路有些不实,熄火了。我搞不定,去一个单 位的司机班找了一个师傅帮忙。小毛病,师傅两下就弄好了。我刚想 表示一下感谢,却遇到了凝视的目光。他问我道:“车是你的吗?” 我答:“不是,借的,怎么啦?”他道:“这点小毛病都弄不好,不 会是偷的吧?”那时的人“阶级斗争”的观念都很强,警惕性都很 高,说话时他没有离开我的脸,还不时地用余光巡视一下我身边的魏 京生、路林、杨光。我很镇静,身边的人又一无所知,再加上杨光的 “书生气”,师傅真的有些相信了。在我“诚恳”的谢谢声中,他有 些犹豫地离开了。看着他的背影,我的心速快了起来:幸亏来得晚一 点,否则,我真的无法保证“面不改色,心不跳”。 创刊号反应强烈。这让我们很欣慰。可魏京生却感到了有些美中不 足:其一,数量太少;其二,别人的文章太少。数量太少是因为纸张 匮乏,希望大家想个解决办法。文章太少源于时间关系,《探索》出 得有些仓促。接下来有一个月的时间,要大家多写些文章。对魏京生 的两点要求我感到惭愧:(1)找纸张的“承诺”落空,也想不出别 的办法,(2)写过日记,写过家信,写过情书,写过检查,就是没 有写过文章,也不懂什么叫文章。我想:文章一定与我写过的东西不 同。这种不同一定不仅仅表现在格式上。我写东西随心所欲,可否叫 文章?叹息,当年就是没有这份自信,不敢试着写一篇文章。魏京生 没有勉强,当着其他人鼓励道:“小刘可能在写作上不如别人,可他 有热情,很投入,实实在在地发挥了作用,帮了很多忙。”这话不算 悦耳,却很耐听:我本来就是这样。当然,我也暗想:你老魏够狡猾 的,谁你也不得罪,充分地发挥人的潜能。 没想到创办《探索》的魏京生,后来会成为世界名人;也没有想到, 《探索》杂志会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印记,四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 小民凭着一腔热血、一份激情、一个信念,无私无畏地担起了也许不 该由他们担起的责任。历史不会质疑他们的动机:在那个特殊的年 代,信念的维系依据的是天真与勇气! (2007-03-27) 〔转载自《民主中国》2007-04-01;http://minzhuzhongguo.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湖北维权勇士遭迫害.被鉴定为精神病 《民生观察》 汪国强是湖北省著名的维权勇士,是一位响誉国内外的公益诉讼代理 人。近些年来,汪国强及其团队在全国首告工商收取年费;告农行异 地存款收取手续费;告列车晚点;告电信虚假宣传……他们几乎每年 要代理几十起民告官的官司。他们告过公安局,告过物价局,告过武 汉市江岸区园林局,告过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和邮政局,告过联通公 司,还一次次地将银行告上法庭,又一次次地将交通管理部门送上被 告席。 汪国强先生的维权行动,不仅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还取得了 实质性的成果。在国内,新华社、法制日报、南方周末、中国消费报 等许多所谓主流媒体先后报道了他的事迹;在国际上,美国基督教箴 言报、日本读卖新闻、自由亚洲电台等媒体也采访过他;至于在湖北 省,包括湖北日报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官方媒体都多次采访报道过汪国 强,他因此被媒体称为“告状专业户”、“专啃硬骨”。由于汪国强 先生的不懈努力,迫使一些政府部门承认错误并改正不合理的政策措 施,有些官司则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变化,如武汉交通管理部门正是因 为汪国强的诉讼,取消了强迫违章司机进学习班,交通管理部门借机 罚款收费的作法。 汪国强先生所代理的诉讼案件,都完全是免费的,办案所需要的费用 都是他自掏腰包。当事人请他吃饭、喝茶、给电话费,都被他拒绝。 汪国强的处世观是:同情弱者,拒绝强权,忠于法律,推行法治。汪 国强的座右铭是:“我用生命兑现法律”。 汪国强先生的正义之举,赢得了老百姓的欢呼,却招致了权势的憎 恨。2006年3月14日,汪国强在代理一件案件时,被法庭拘留10天;2 006年9月,汪国强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选人大代表,结果在投票的 当天遭到当地派出所人员的毒打,严重受伤后,被迫入院治疗。汪国 强被打后,当局为防止他继续“破坏选举”,每天派六个人日夜看守 他,非法剥夺他的人身自由。 2007年初,汪国强又代理了一起案件,作为代理人,他就案件的相关 情况向武汉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2007年3月21日,汪国强收到了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给出的“行政复议告知书”。看完该告知书 后,汪国强懵了。该告知书这样写道:“经研究,我办认为,你不宜 独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能作为郭新果行政复议申请案的委托代理 人,如确需申请行政复议,应由你的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提 出。”告知书的上述内容,实际上是说汪国强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 的人。 汪国强当时强烈地要求解释原因,这时当局向其出示了一份“武汉市 精神病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书是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受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委托而作,鉴定时间是2006年9月28日, 鉴定事由是汪国强“寻衅滋事”,具体指汪国强多次到北京上访; 2006年9月16日,在汉阳嘉年华活动现场散发传单,要求参选人大代 表;2006年9月22日反映“选举黑箱”等。此鉴定书认为,“汪国强 在单位和社会上做一些与身份不符之事,举止反常”;“数次打官司 失利,仍以为自己推动了司法公正”。该鉴定书对汪国强的诊断结论 有两条: 1、自恋型人格障碍。 2、偏执状态。 这两条结论,实际上宣布了汪国强有精神病。 2007年3月30日,我们前往武汉专程拜访了汪国强先生。在和他的交 谈过程中,我们分明感到汪先生是一位理性、勇敢、睿智、有独立思 想和人格的人。把如此一位正直之人,把如此一位代理了无数场诉讼 的正常公民鉴定为精神病人,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在是荒 唐。汪国强先生现在是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退休民警,二级警 督,研究生学历,中国监督网主编。他应该说还是一位体制内的维权 人士,现在发生在他身上的遭遇,是专制当局对一个合法公民赤裸裸 的迫害,是专制暴力与野蛮的疯狂发作,是对法律和正义肆无忌惮的 侮辱和强奸。对此,民生观察表示强烈愤慨,我们强烈呼吁国际社会 高度关注这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权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07-04-02) 〔提供者:(湖北随州)刘飞跃〕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尊严 胡适谢绝牛津教授提名 云儿 1952年8月30日,胡适接到英国牛津大学杜布斯教授来信,询问他是 否愿意接受提名担任该校斯波尔丁讲座教授一职。 斯波尔丁讲座教授的全称是“斯波尔丁东方宗教及伦理讲座教授”。 这是著名的东方学家亨利.诺曼.斯波尔丁于1935年出资设立的。当 时斯波尔丁写了封信给牛津校长说,他的理想是增进东西方的相互理 解,从而促进世界和平: 为了实现该理想,出资设立一个教职看来是目前可以采取的最佳步 骤。其首要目的,是把东方国家在个人、社会和政治层面对宗教和伦 理的伟大贡献,作为活的知识引进到牛津和西方,同时也呈现东方理 想与西方理想之间的不同和差异。 所谓“活的知识”,强调该职位必须授予东方国家的著名学者。1936 年,第一任斯波尔丁讲座教授,授予了印度哲学家萨瓦帕利.拉达克 里希南博士,他是斯波尔丁的亲密朋友,也是斯波尔丁嘱意的理想人 选。 起初,该教职只打算为期5年,后来延长到15年。到了1949年,该教 职最终被永久设立。 1950年拉达克里希南当选为印度第一任副总统,回国去了。牛津大学 开始以推举方式,选择第二任斯波尔丁讲座教授。杜布斯教授就想到 了提名胡适,非常热心,去年已经有信来问,胡适不曾回信。这是连 续第二封信,可见对方用意之诚。 此举无异于雪中送炭。当时胡适正困守纽约。美国大学里的东方系, 几乎都被左倾教授把持,左倾教授们瞧不起胡适对国共内战的解读, 自以为比胡适更高明,更理解中共与人民的“鱼水关系”。胡适也尽 可能回避他们,懒得去跟他们抢饭碗。这样一来,难免坐吃山空。唐 德刚谈到胡适此时的困窘之状,曾经用孔子“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典 故来形容。 斯波尔丁讲座教授一职,是学术界的荣誉,待遇优厚,一年只需教四 个月书,随意旅行八个月。因此不难理解,胡适当天即回一封挂号航 空信,表示很乐意接受此一殊荣。 但是,仅仅只过了两个星期,胡适就变卦了。9月13日他又致杜布斯 教授一信,全文如下:   亲爱的杜布斯教授:   在1952年8月30日航空信中,我说,倘若诸位选举我,我很乐意   接受斯波尔丁东方哲学及宗教讲座教授一职。因此,当我发现我   必须写信给你,告知我已经改变主意,不再可能接受此殊荣时,   我感到极度的遗憾,并向你致以谦卑的歉意。   最近几天,我同几位亲密好友谈过此事,并将有关信函给他们看   了。他们中有牛津毕业生,近来都在象英国那样承认中共政权的   国家里生活过,有过不很愉快乃至相当尴尬的经验。   除了一位杰出的历史学家之外,朋友们一致认为,我本人作为自   由中国反对共产主义的思想倡导者,这个时候去英国生活,难免   会经历许多心理和感情方面的苦痛。例如,我的护照不会得到英   国政府的认可,而通过后门进入这个国家则是我所不齿的。而   且,我的观点无疑与许多在英老朋友的偏见相左,这可能使我非   常痛苦。简言之,这些朋友劝我重新考虑早先的决定,因为他们   认为,这个决定将来可能使我难堪、后悔,并且会打击自由中国   知识界的信心。   几经考虑,我觉得朋友们言之有理,因此决定写信给你,恳请你   不要提名我担任斯波尔丁教授。   祈望您能宽宏大量,原谅我突然改变主意,希望此事不至于损及   我们之间的友谊。   衷心感谢您为我所作的一切!   您忠实的 胡适   1952年9月13日 杜布斯仍不甘心,再度致信胡适,请他接受此职。10月1日,胡适再 回一电: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信到的日子我正好外出,迟复为歉。请勿提   名我。这定然让您失望了,请谅解。 就这样,为了自己的思想信仰和人格尊严,为了“通过后门进入这个 国家则为我所不齿”,胡适拒绝了牛津教授提名,继续在纽约困守愁 城,坐吃山空。 【附录】本文中提到的英汉名词对照 ◆亨利.诺曼.斯波尔丁:Henry Norman Spalding ◆杜布斯教授:Prof. H. H. Dubs ◆斯波尔丁东方宗教及伦理讲座教授:Spalding Professorship of  Eastern Religions and Ethics ◆萨瓦帕利.拉达克里希南: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转载自《独立评论》2007-04-01 18:16;http://www.haichuan. net/XHC/list.php?bbs=11&pg=1&od=1〕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先贤圣迹对照中共劣迹 截然的对照:中共党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 陈破空 暴力、谎言、仇恨,是中共独裁政权的三大基石。中共党文化,简单 说来,就是暴力文化、谎言文化、仇恨文化。延伸而言,还有恶霸文 化、流氓文化、痞子文化。有人误以为,中共党文化,与中国传统文 化有什么关联。其实关联很少。而且,真正的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共 党文化,截然不同。 一、 首先,对照中共的暴力文化。古代先贤认为,“兵凶战危”。因而主 张,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不战而却人之兵, 上上之策。一句话,明智的中国先贤,都反对暴力,尤其反对滥用暴 力。暴力为迫不得已之时而用之,称为下策。历代王室开朝,都修文 堰武,奖励农耕,让民众修生养息。 廉颇与蔺相如的故事,想必人尽皆知。战国时,作为一介书生,面对 强秦,蔺相如从容机智,在“渑池会”上智斗强秦,维护赵国尊严, 被史家赞为“战胜于朝廷”。蔺相如还创下出使强秦、“完璧归赵” 的经典传奇。这一切,不是依靠武力,而是依靠智慧。在国内,蔺相 如面对资深大将廉颇的深深嫉妒和屡屡羞辱,但蔺相如“先国家而后 私”,忍辱负重。最后,廉颇心服口服,负荆请罪。将相言和。之 后,有蔺相如与廉颇这对天作地和的文武搭配,秦国不敢小看赵国, 也不敢冒犯赵国。这是仁慈胜于武力、大义克服私仇的范例。 在中共那里,一切都是反其道而行。中共迷信暴力,痴迷暴力,无所 不用暴力。靠暴力起家,也靠暴力维持。建政前的武装割据如此,建 政后和平年代也如此。文革中的军队支左,“6.4”时期的军队镇 压,如今的穷兵黩武,对民众的监禁与迫害,以及强行拆迁和暴力拆 迁,等等,体现的,都是中共的暴力文化。中共不仅在夺权的战争 中,大量屠杀民众,而且在和平执政时代,也大量地屠杀民众。倒行 逆施,创下历史之最,也创下世界之最。 二、 其次,对照中共的谎言文化。我曾经说到过“秉笔直书”这个成语的 来历。说的是战国时代,齐国有四个史官,伯、仲、叔、季,他们也 是四兄弟,因齐国权臣崔抒杀死了齐庄公,四兄弟先后在史书上秉笔 直书:“崔抒弑其君”。前三个兄弟,先后被崔抒杀害。轮到最小的 弟弟季,照旧写下“崔抒弑其君”。到最后,权臣崔抒也不得不感叹 史官的风骨而最终屈服,没有再杀季,而是任由他在史书中评说自 己。于是,“秉笔直书,齐之良史。”传诵千古。 这段故事说明,中国古代,具有保护历史、尊重历史、秉笔直书、拒 绝说谎的优质传统。纵观各朝各代,即便对本朝有所忌讳,下一个朝 代对上一个朝代,还都客观叙述其历史。一代明君唐太宗说:以史为 鉴,可以知兴旺。中国古代大多数君臣,都明白这个道理。 中共统治,依赖谎言。没有谎言,中共一天都撑不下去。其政府发言 人的唯一功能,就是说谎,而且每天说谎。中共不但歪曲现实,而且 篡改历史。可以说,中共书写的每一段历史,树立的每一个典型,发 表的每一篇社论,都经不起推敲。稍一考证和细究,就立即穿帮。举 凡张思德、雷锋、刘胡兰等故事,后来都证明是笑话。 三、 再次,对照中共的仇恨文化。一年多前,笔者访问台湾。在台南参观 安平古堡,那是当年郑成功军队战胜荷兰军队的遗址。当年双方订立 的停战盟约,还刻印在古堡的墙上。第一条,竟然是:“双方放弃一 切仇恨。”这一点,让我惊讶不已,赶紧拿起相机拍摄。我感慨万 端,早在300多年前,东西方的先人,就有如此博大的胸怀! 中共意识形态,以仇恨为基础。没有爱,没有善,没有义。为了所谓 “组织”,随时可以出卖和陷害同志;没有商量,没有和解,没有妥 协。与对立一方,只有“宜将剩勇追穷寇”、“把革命进行到底”; 没有认错,没有忏悔,没有道歉。尽管,在历史上,中共犯下无数的 错与罪,罄竹难书。 中共煽动仇恨,始于“土改”。“打土豪,分田地。”中共的这一夺 权口号,蛊惑了千百万农民。中共军队每占领一地,就强行夺取私 产,强制划分阶级,大搞“斗地主”。随后,在“革命”的名义下, 对地主予以公审和枪杀。毛泽东亲自指示:“每到一处,先必制造恐 怖。”以期达到中共基层专制政权的巩固。于是,每到一处,中共干 部必鼓动一些人编故事,作伪证,假诉苦,无中生有,指鹿为马。人 为挑起矛盾,导演仇恨,制造恐怖和血腥。 围绕土地,中国具有沿袭千百年、自然而和谐的农耕结构与雇主关 系。中共的血腥“土改”,破坏了自然的农业关系,打乱了和谐的乡 村秩序,中断了正常的历史进程。原本相处和睦、相为扶持的农民与 地主,被迫反目成仇。之后,中共历次政治运动,都如“土改”一 样,制造仇恨,挑起仇恨,操纵仇恨。手法至今不变。以此来巩固和 强化共产党的独裁统治。 四、 民主与专制这个话题,在古代,固然没有。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 出现民主政体。然而,即便是专制,大多数中国帝王,实行的却是开 明专制,领先于当时的世界。比如,唐太宗说,“兼听则明,偏听则 暗”,就包含了很了不起的民主思想,尽管很初步;那些年代,鉴定 忠臣,有“武死战,文死谏”的标准。一个“听”字,一个“谏” 字,都体现对言论的尊重。 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曾留下“不得杀士大夫和进言之人”的古训。 北宋因而文化鼎盛。传了几代,到宋神宗死后,太子继位,只有八 岁,即宋哲宗。人心浮动。听政的高太后,专门派人到乡间,征求退 休的四朝元老重臣司马光的意见,如何治理天下?司马光建议,皇室 下诏,让天下人鸣放。高太后拟好诏书,又派人去见司马光。司马光 发现,诏书中有“若阴有所坏,犯其非分……罚无赦”等,还有所谓 “六条标准”,意即,犯了这六条,就要治罪。司马光坚决反对,主 张“任人鸣放”,不搞秋后算账。高太后采纳,果然收到上千封意见 书,顺从这些民意,高太后和幼主,很快稳定了国政。 当今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资讯发达,全球一体化。中共依然钳制 言论、封锁信息,动辄以言治罪,大搞文字狱。不要说比当今文明国 家,就是比中国古代,都不知要倒推、落后、黑暗多少倍! 中国历朝历代,以儒家思想立国。孔孟之道,虽不尽完美,但已经构 成极具体系的良性文化,即儒家文化。比如,以孔孟之道,规范朝廷 的,有仁政思想与民本主义;(“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 规范民间的,有忠孝廉耻。帝王不仁不德,民众起而推翻,另立明 君,在孔孟之道里,是合法行为。儒家认为:“皇天后土,德者居 之。”三国时,蜀国皇帝刘备留下遗嘱:“惟贤惟德,可以服人。” “无以善小而不为,无以恶小而为之。” 当今的中共领导人,没有一个,具有如此的胸怀和境界。中共无贤无 德,却独霸国政至今,这是对皇天后土的最大污染,是对中华民族的 最大羞辱。 五、 中共仇视中华传统文化,由来已久。从其诞生的第一天起,中共就以 反中国文化自居,且对此毫不掩饰,明确提出“砸烂孔家店”。同时 从德国和俄国,引进西方糟粕“马克思列宁主义”,来愚化和驾驭中 国民众。 “文革”中,中共开动全部国家机器,有系统、有计划、有目的,全 方位地和最大程度地,捣毁中国文化。举黄帝陵和孔庙,中华民族的 祖先之庙,历经数千年沧桑战火而无损。换言之,即便是旧时代的旧 军阀们,也懂得敬畏圣灵。然而,在和平年代,中共竟悍然砸毁了黄 帝陵、夷平了孔庙,等于砸毁了我中华民族的祖宗牌位。践踏先贤, 数典忘祖,中共之逆,超过历史上任何暴君与军阀。 在海内外华人的强烈谴责和压力下,“文革”后,恐惧于自己滔天罪 行的中共,勉强做了一些文物古迹的“修复工作”,即搞了一些赝 品。然而,正如艺术上的仿造一样,赝品就是赝品,是假货,而不是 真迹。连当今人们看到的黄帝陵和孔庙,也都是赝品。事实上,中国 绝大多数文物古迹,都在“文革”中,被中共永久性地毁灭了。 在炮制这些赝品的过程中,中共大小贪官,操办工程,以次充好,偷 工减料,中饱私囊,再次亵渎了中华文明。至于中共在海内外舞台上 “表演”和“弘扬”“中华文化”,不过是披上羊皮的狼,所做的徒 劳表演。 六、 当今中国的主流文艺作品,出自御用文人或堕落文人之手。中国歌剧 《秦始皇》、电影《满城尽戴黄金甲》等,在国际上完全失败,韩国 电视剧《大长今》等,却能够风靡亚洲、享誉世界。其中,就折射了 不同文化价值的取向及其成败。 中国堕落文人炮制的《秦始皇》、《满城尽戴黄金甲》、《荆轲刺 秦》、《英雄》等,渲染权力、暴力、血腥,宣扬奸诈、欺骗、谎 言;与此相反的是,韩国电视剧《大长今》、《海神》等,弘扬人 性、张扬爱与善,这正是韩国电视剧能够风靡亚洲、征服世界的原 因。 中国的那些古装片,表现的,与其说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如说是中共 党文化。因为,这些电影、电视剧、歌剧等,是建立在篡改历史、颠 倒黑白、轻蔑人性的基础之上。不管编导者有意还是无意,是显意识 还是潜意识,都符合了中共当权者的口味,为当今中国巧取豪夺、强 肉弱食的现实背书。中共惧怕表现爱、善、与人性的作品,故而查禁 《往事并不如烟》、《如焉》等书籍。中共很清楚,一旦让中国社会 充满爱、善、与人性,以暴力、谎言、和仇恨为核心价值的中共党文 化,就显得无能为力,中共的独裁统治,也将迅速瓦解。 中国,原本是亚洲、乃至世界文化的中心。但如今,在亚洲,在中国 周边,几乎任何一个国家,文化上都超越中国。今天,真正的中国传 统文化,竟然不在中国。如果要见证真正的中国传统文化,我们只能 去香港、去台湾,甚至去日本、去韩国。这是中华民族的大不幸。这 种大不幸,来自于中共的暴政:中共以其党文化,取代了中国传统文 化。 (在《解体中共党文化》研讨会上的演讲。2007年4月1日。纽约, 中华公所)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新警察小五 北京最近最流行的笑话 佚名 上班刚一周,刚穿上警服的小五决定慰劳慰劳自己,到剧院看电影。 买票的队伍排得长长的,小五舒口气,排到最后。 “新警察吧?”旁边一个人问。 “咳,老警察哪有排队买票的。” “哦。”小五明白了,直接走到售票口前,递上钱说:“我买一张 票!” “新警察吧?”窗口里的人笑了。 “你怎知道?” “老警察哪有掏钱买票的,你直接进吧,没人敢拦。” “哦。”小五又长了见识,一试,果然没人拦。 进了剧场,小五到楼下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 屁股还没坐稳,旁边就有人问:“新警察吧?” 真是奇了怪了,小五心一惊,嘴上还硬:“谁说的!” “人家老警察都在楼上看电影,楼下有的话,都是象你这样的新警 察。” 小五到楼上一看,可不是吗,这儿有不少警察呢。 小五挑了个位子坐下,没多久,电影就开演了。 旁边的一个警察扭头看了他一眼,冷冷的说:“新警察吧?” “你怎能看出我是新警察?” “老警察哪有你那样规规矩矩坐着看电影的,得象我这样。” 小五学着老警察,把两只脚翘起搁在前面椅背上,想找到些当察的感 觉。电影演了一半,小五有些内急,便往厕所赶。 在厕所门口,被一个工作人员拦住了:“新警察吧?” 小五还是纳闷,“哪有警察还到这儿,人家都是脸对楼下小的!” 小五好惭愧,自己差点给警察丢人。他站到二楼边上,掏出家伙,朝 着楼下滋出一股热尿…… “嗨,楼上尿尿的是新警察吧!”楼下突然有人大声喊。 “……”小五探着身子往下看。 “看啥看,人家老警察一尿就是一片,哪象你这个新警察,就往我一 个人头上浇” 小五满脸通红,他赶紧把拉链拉上,转身随便坐到一个座位上。 “新警察吧?”旁边哥们说道。“……”“老警察撒完尿之后哪有赶 紧拉拉链的,还要把那个家伙露一会,透透气,吓小妞啊。” 小五被弄得心情不好,在伙边店里找了个小姐想温存一番。 一番摸索之后,小姐问道:“新警察吧!” 小五听的有点头晕,“怎么啦?” “老警察哪有这样有礼貌的,都是霸王硬上弓的。” 给小姐上完弓之后,小五决定再不给人民警察丢人了, 于是他小姐费也不付,吧台费不结,大摇大摆往外走。 老板扭头看了看他说:“新警察吧?” 小五问这样你都能看出来? 老板:“人家老警察不但白玩,走的时候还要收保护费呢!” 小五心想:靠!!新警察也是警察呀! 于是对着老板说:“把保护费给我!!!” 老板说:“新警察吧?”小五:“……” 老板:“人家老警察都是叫我们送费上门,哪有亲自来要?” 小五受到老板的羞辱,决定拿出警察的威严,给老板一点难堪。 听着隔壁传来淫声浪语,小五一脚踢开紧闭的门,对赤身裸体的男女 厉声喝道:“都别动,我是警察!” 女的懒洋洋地坐起,搂着那男人斜着眼对小五说:“新警察吧?” 男人也说:“他是新警察。” 小五又厉声问这对狗男女:“你们怎么知道我是新警察?” 女人嘴一撇指着身边的男人道:“哪有老警察不认识他们局长的!” 局长:“操你妈的祖宗三代,你这兔崽子敢对我撒野!” 小五吓的两腿直打哆嗦,“局长,请……请……饶了我,因为我是新 警察!” 〔转载自《大论坛园地.网络政论家》2007-03-20; http://bbs.epochtimes.com。提供者:(加州佛里蒙)赵子龙〕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从历史归属看西藏和台湾 陈政三 14世达赖喇嘛说:“从历史上看,西藏与中国是分开存在的国家,但 从我的立场而言,‘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更重要的是未来’,……我 想展现的是,我并不主张西藏独立”。因此,西藏流亡政府与中国会 谈时,“选择了面向西藏的未来而不是过去。在我们之间达成根本互 信心之前,有关西藏历史进行争论,只会带来负面的作用;使得藏汉 两个民族解决这个问题更加困难。” 这虽是务实手法,不过中国方面老爱扯历史,尤其“西藏自古以来属 于中国”这顶似是而非的大帽子,加上“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 国祖国大家庭中来”(1951-05《十七条协议》第一条),更让藏人 喘不过气。毛泽东完全忘了曾向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1936-07), “当人民革命在中国胜利之时,……西藏民族也同样将组成隶属于中 国联邦的自治共和国”。 14世达赖喇嘛又说,“政治和藏、中关系方面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我经常说:西藏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政治所能解决的问题,根 据政治的需要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这个问题应该由历史学家和法 学家来解决”;“西藏的历史问题应留待历史学家和法律专家研究讨 论,我看重的是未来,不是历史”。 诚然,探究历史真相未必有助解决“政治”问题;不过,研究历史真 相至少不会让历史表相或“强者历史观”横行,妨碍了实际问题的解 决。但由谁来解释呢?用什么角度来诠释呢?相信不同立场的人解读 出的历史观,呈现出的也只是“百花齐放”。本文试着“就历史论历 史”角度,来探讨藏、中、台三角关系。 一、“中国”、“中国人”、“中华民族”的想象共同体 中共喜称“台湾自古以来属于中国”、“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 因此台湾人与藏人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传统或统派学者 也抱持同样观点。因此,首先要来讨论何谓“中国”? 殷商自称“中商”、“中方”(卜辞)。“中国”两字连用,首次出 现在西周《周书.梓材》“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 指的是西周国土:“中国”两字在《诗经》出现七次,《尚书》出现 五次,系指“京师”或“国中”。如《诗经.大雅.民劳》“惠此中 国”,意指“京师”;周代较常用来表示天下或“中国”概念的有 “四方”、“四国”、“四海”、“九州”、“有夏”、“区夏”、 “华夏”、“诸夏”、“诸华”。《战国策.赵策》“中国者,聪明 叡知之所居也,……蛮夷之所义行也”;《孟子.滕文公》“陈良, 楚产也,越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 “中国”的涵义早期指的是“在黄河流域建立的国家”,如夏、商、 周;到了秦国,疆域扩展至长江流域以南;大汉则又拓展到更南、更 北的地方;疆域最大的大清国,更无所不包。其间“成则王,败则 寇”的“正统”国家,包括来自边疆民族之国(如五帝、周、秦、大 唐、北魏国……等),通通归类成“朝代”,于是形成“断代史”组 成的“中国通史”。认为“中国不过是一个地理上的名词”的西方学 者,干脆先以“Sin”、“Chins”、“Sinae”(秦),后以 “China”(支那≒中国)称之,以免脑筋转不过来。藏经一向有 “支那撰述”的名称;宋代《翻译名义集》(AD1157)卷七《诸国 篇》“脂那”条注曰“一云支那,此云文物国,即赞美此方是衣冠文 物之地也。……《西域记》(按AD646)云,摩言可至那,此曰大 唐”。可见,因日本侵略中国引起的反日心理,连带使得日本称呼中 国“支那”、称中国人“支那人”成了不受欢迎的“污衊”词;其实 原先未带此意,还是赞扬“衣冠文物之地”的美称。“中国”两字, 最常见诸清国对外条约,如清、英《南京条约》(1842),正式国名 “大清”,内文有“中国”、“中国人”字样;其他如清、美《望厦 条约》(1844)、《天津条约》(1858)、《北京条约》(1860) ……等,也有同样记载。最显著的例子是清、日间的条约,如《台湾 事件专约》(1874)、《马关条约》,使用的是“大清vs.大日 本”,清方条文有“中国”字眼;但日方认为“中国”带有大国沙文 主义,因此所持有的同样条约以“大清国”、“清国”字眼代替。 春秋战国时代中原“诸夏人”以各属的国名自称,如“齐人”、“赵 人”等;后来中原人士喜自称“汉人”、“唐人”,无非羡其国力强 大;到明嘉靖廿八年(1549),一批囚禁福州的葡萄牙人发现“当地 人称欧美人口中的China为‘大明’(Tamen),当时的Chinese自称 ‘大明人’(Tamenjins)”;另外,万历年间(1573~1620)海外 的汉人称中国为“唐山”(Tunsua)。早期台湾的族谱往往将大陆故 乡写成“长山”或“唐山”,在汉移民的心中,“故乡=长山=唐山 ≒闽南”;1945年之后,称外省人“阿山”,称中国归台台侨“半 山”,称仗势的台湾人“半山”,也与“唐山”一词有关。后来用 “外省人”、“外省台湾人”(一般新住民)、“中国人”(统派新 住民与统派老住民)称之。 明清之交的荷、英文献Chinese=大明国人,满洲人=Tartar(鞑 靼);有时福州以北的汉族也被归类为鞑靼人。不过等大清政权于晚 清因汉化关系,对外开始使用“中国”,常以“汉人”自居,因此涉 藏的谕旨、奏摺,“汉官”、“藏番”字眼处处可见。 唐太宗曰:“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那是因 为大唐宗室为汉、胡混血,李世民“至少有四分之三胡血”。至于 “中华民族”,则是《纽约时报》1913年8月6日社论冠以“权位尽失 的失意政客”孙逸仙(中山),于1920年为了否认革命期建构的“五 族共和”,另创造的新词。于是原先曾侵犯“中国”的满、蒙、回、 藏,经过中国人的“同化”,连同其他弱小民族都被纳入“中国民 族”或“中华民族”;不过,并未包含台湾汉人及原住民,因为孙逸 仙死前一再交代“让被日本统治的台湾独立”。如果建构出来的想象 共同体─“中华民族”那么伟大、那么可爱;则维持“西藏民族”, 或营建“台湾民族”集体认同又何来罪大恶极? 二、“中国”魔咒──“台湾、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 “台湾(岛)最早的祖国是荷兰”,这句话或会引起不熟台湾发展史 者的非议,但却是史实。荷兰人于1624年在台湾建立第一个政权,其 他稍早来台的大明(或更早)及日本渔民、海盗(倭寇)、海商,如 候鸟,偶涉足;至于原住民只是部落统治,并未形成统治集团。倒是 澎湖,则系由中原政权最早建立官衙─元顺帝至元年间(1335~ 1340)、明洪武五~二十年间(1372~1387)都曾于澎湖设立短暂的 巡检司。 如此,“台湾第二个政权”为西班牙建立的北部殖民政权(1626~ 1642),后遭荷兰赶走;不过须强调的是,直到20世纪初,原住民仍 拥有中央山脉广大的山林区。1661年4月30日,郑成功登陆台湾建立 “第三个台湾政权”、第一个汉人政权──“郑氏王朝”(“延平郡 王”、“潮王”朱成功──1662年2月10日与荷兰签订和约,17日送 走荷兰人),以迄1683年9月郑克塽(成功孙)降清。中间,郑经 (成功子)默许荷兰于1664年8月27日~68年10月18日在基隆建立商 站。 台湾第四个政权为大清帝国,康熙帝本不想要这个“外国”,因施琅 (郎)的坚持才于1684年纳入版图,设福建省台湾府,所以雍正、乾 隆有“台湾地方自古未属中国”之语。因此,“台湾自古以来属于中 国”,要从1661年国姓爷登陆那天算起,虽然当时国名是“大明”。 有中国与台湾关系甚早之说,如秦代称台湾“瀛洲”、三国期吴国远 征“夷州”;汉代称“东”、“东鳀”、“东夷”;隋代“流求”; 宋代“毗舍耶”;元代“琉求”,这些地方(毗舍耶属菲律宾除外) 经考证,实际都非指台湾,而是目前的琉球。明初一度误称台湾为 “琉球”,发现有更大的琉球群岛,于是称其为“大琉球”,称台湾 “小琉球”,后来又称“东番”(全岛)→“台员”→“大湾”(台 南安平)→“台湾”(全岛)。即便上述“误称”都指台湾,也不过 是暂时的过客,谈不上政权建立。 至于“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说法,如认定在中原建立政权的国 家都叫“中国”的话,安史之乱后,“吐番王国”还曾于唐代宗元年 (AD763),把皇帝李豫赶出长安,另立李承宏(至少当了15天皇 帝)。因此,是否可说“藏人曾在中国(大唐)当了15天‘太上 皇’”? 西元2007年为藏历第2133年,西藏(图博)在西元前127年已有国家 的建立,《隋书》称为“附国”(前藏),七世纪统一成强大的国 家,当时被大唐称作“吐蕃”。唐代文成、金城公主与藏王的通婚关 系,显示藏国的强盛;唐德宗建中元年(783)与穆宗长庆元年 (821)两国正式定盟,划分疆界。中原政权与西藏发生“藩属”关 系,在13世纪横跨欧亚的蒙古帝国初创期,大汗辖下分为元帝国(中 原),以及察合台、窝阔台、钦察、伊尔等殖民汗国,大汗尊奉萨迦 (花教)法王八思巴为“国师”、“大元帝师”,后者及继任者领有 特殊的“政教结合”(政教合一)自治权,元世祖忽必烈在京城特设 总制院(后改宣政院)专管,有事临时设分院前往处理,首任院使一 蒙一藏(八思巴),蒙古人与喇嘛团体在藏地分享军、政权,形成特 殊的“檀越(施主)与师傅”供养关系─“吐蕃宗教国”;元代100 年间,皇帝以降都受国师戒教,向国师行膜拜礼。以迄清初,藏地的 蒙古势力仍在,换句话说,大明政权并未进入藏地,只是遥封藏地元 代归顺旧官新职;大明期类似国府末期藏中关系。假使“蒙古帝国= 中国,所以西藏属于中国”,那么是否可说“中亚、东欧、前苏联亚 洲之地都是中国固有疆域,因此自古属于中国?” 清初西藏政治型态为藏王(土伯特国王)主持行政,喇嘛教主六世达 赖(1683~1706)主持宗教,青海和硕特国王子拉藏汗主持军事。雍 正五年(1727),清设驻藏大臣,次年抵任;乾隆十六年(1751)在 拉萨建立噶厦(内阁),二十二年(1757)确立摄政制度;乾隆五十 七年(1792)创“金奔巴瓶掣签”制度以决定达赖与班禅之转世正 身,以及试图拉高驻藏大臣地位(1793),与达赖、班禅平等。基本 上维持表面上的“供养”关系,朝廷有理藩院,地方另加三年一任、 向朝廷打小报告的“监察人”──驻藏大臣(领有小批军队)。中晚 期(1815~1875),从达赖喇嘛九世(1815卒,10足岁)、十世(18 37卒,21岁)、11世(1856卒,17岁)、迄12世(1875卒,19岁)等 暴毙、早夭的情形,显示摄政当权的现象,反映了贵族权力斗争下的 藏政。宣统年间曾有“设省”考量,不过并未实施。 1912年,中华民国革了大清的命,同样的外蒙、西藏也去掉满、汉势 力,1913年1月,外蒙与西藏签订《蒙藏条约》,互相承认独立。 1913~14年西姆拉会议(Simla Meeting)英国试图让西藏独立, 英、藏、中代表签署“承认中国对西藏之宗主权,但中国担保不将西 藏划为行省,承认外藏自治”草约,中国后悔,最后只由英 藏签署 (1914-07)。从1912~1951年间,国府势力除了青海、西康东半, 无法真正进入藏地。西藏还是维持“左右逢源”、“夹缝中求生存” 的策略:抗战期间维持中立,阻止修筑康印公路,设“外交局” (1942-07)。抗战结束:派代表团参加新德里亚洲关系会议(1947- 03);赴欧美寻求支持(1947~48);派观察团参与南京国民大会 (1948-05),不过拒绝参加总统选举;中原政权易主,驱逐藏地国 府人员(1949)皆为显例。足见国府势力无法进入藏地,这也使得中 共1950~51年的“入藏”,成了“侵略”。假使“西藏自古以来属于 中国”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就政权所及角度来看,“如果西藏属于中 国=蒙古(≠大明)=大清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则中间有数百年的断层。不说蒙古族是否承认“蒙古=中国”,单就 中共不认同“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角度,“西藏自古以来 属于中国”系从“古代的1951年”才开始。不提国际法的“台湾地位 未定论”争论,单从中共的“中华民国≠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的角度,“台湾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说法,可能只在“未来的 古代”才有可能实现;但也可能无法实现,因为不知谁活得比较久。 这种说法要是被加上一顶“数典忘祖”大帽子,那是否须到东非来个 “寻根之旅”呢? 三、藏、台的时空连结 “西藏和台湾”除了佛教,以及与中国牵扯不清的政治问题之外,历 史的脉络上,还有以下几点相关: 1、乾隆帝的“十全武功”:1787年12月~1788年春(乾隆五十三   年)福康安、海兰察率军抵台,平服林爽文“顺天国”事件   (1787-01~1788-03)。1791年冬廓尔喀(尼泊尔)入侵后藏,   1792年5~10月福康安、海兰察再度联手,远征廓尔喀,订和   约。两次用兵同列为“十全老人”乾隆的“十大武功”。到了   1855年(咸丰五年),因贸易纠纷,廓尔喀再度侵藏,忙于镇压   太平天国的大清已无力护藏,1856年放任廓尔喀与西藏政府自行   签订条约,内有“廓尔喀与西藏均尊敬(大清国)大皇帝……廓   尔喀与西藏两国人民之争讼,则由廓藏两国官吏共同会审”,透   露藏、清关系趋近于近代国际法上的“宗主国(suzerain)与藩   属国(vassalstate)”或“保护国(protectingstate)与被保   护国(protectorate)”的关系。 2、马嘉理(Augustus R. Margary)“滇案”:英国外交官马嘉理   曾于1871年(同治十年)派驻基隆;后调北京,1875年(光绪元   年)2月21日在云南与缅甸交界遭杀害,英国趁机与清国签订   《烟台条约》(1876-09),附约允许英国派员经藏地往来清   国、印度两地。不过,1879、1886年英国2度试图入藏“游   历”,均遭“藏番”阻挡;后来因“诸多窒碍”清、英《缅甸条   约》取消了“英国派员入藏乙事”。 3、从前述清国“入藏”奏摺、谕旨,处处可见“藏番”、“番   众”,显然对于日渐“不听话”的藏人心生不耐与“疏离感”,   清初对藏人似未使用“番”字。而台湾早在大明即被称作“东   番”,清代台湾原住民则冠以“熟番”、“化番”、“生番”等   字眼。 4、1873年担任驻打狗(高雄)海关税务司的赫政(James Hart),   在1888年藏军三度抵抗英军入侵失败后,曾协助签订《清英藏印   条约》(1890-03)、《清英藏印续约》(1893-12)。两约明订   “哲孟雄(锡金,Sikkim)由英国保护督理”、允许英商在亚东   (Yatung)贸易并五年免税;枉顾藏人对外人通商、游历“无论   如何誓不遵依”的抗议。 5、同为外国探险家的“乐园”:19世纪50年代起,包含传教士、外   交官、博物学家、秘密间谍等在内的外国探险家在福尔摩沙   (Formosa,台湾)与香格里拉(Shangrila,西藏)展开探险、   勘查、博物搜集、绘制地图的工作。台湾有必麒麟(W.   Pickering)、马偕(G. L. MacKay)、甘为霖(W. Campbell)   等。西藏较著名的有创造“北方香巴拉(North Shambala)=俄   国”、后为13世达赖喇嘛“联俄”智囊的布里亚特蒙古人德尔智   (Dorjieff),以及柔克义(William Rockhill,1888、1891年   二度入藏北,1905年任驻华公使)。其中英国驻台首任领事、也   是博物专家郇和(Robert Swinhoe,1861-07~1866-03驻台,   1854~73年驻清)发现台湾的动物与清国沿海地区动物关系有断   层,反倒与喜马拉雅区(Himalayas)、马来群岛、日本关系较   密切;还举出“西藏熊”(the Tibetan Bear)为喜马拉雅区与   台湾及北清(North China)的共同品种。 6、都曾遭英国以武力打开门户:1868年11月,台湾发生“樟脑战   争”,英舰炮击安平,导致次年订定《樟脑和约》,台湾被迫取   消樟脑专卖,允许被限制在通商口岸的洋人可以入内地游历、经   商、传教。西藏方面除了1888年抗英失败,清英代签下《藏印条   约》、《藏印续约》;1903-12~1904-09荣赫鹏(Francis E.   Younghusband,1863~1942)率兵攻打西藏,达成藏、英《拉萨   条约》(1904-09),13世达赖喇嘛被迫往出奔北徙(1904-07~   1909-12),流亡期间清廷小动作不断,除一度革去达赖名号,   还采取全权代表张荫堂的“阻拦达赖回藏”、趁机“收回政   权”、“同化藏人”、“改土归流”、“增兵西藏”……等政   策,埋下了1910年川军入藏,13世达赖喇嘛南奔印度,以及1912   年藏人驱逐中国势力,宣布独立的远因;清英另于北京签署《拉   萨续约》(1906-04),把《拉萨条约》第九条:“西藏一切事   宜,无论任何外国皆不准干涉”、“各项利权均不许各外国或其   人民享受。若允此项利权,英国均应共享”之“排外”规定(驻   藏大臣未签字,造成大清疑似包括在“外国”之列),改为“各   项权利除中国独享受外,不许他国及他国人享受。英国允不占藏   境、不干涉西藏政治;得在江孜、噶大克、亚东通商等埠架设电   线”。 7、都有“中国统治的断层”:1912~1950年,西藏实际处于“独   立”地位,中国政权、治权不及于藏区;1895~1945年,日本统   治台湾。 8、1949年横跨藏、台的“蒙藏委员会”的连结:国府于1929年2月   成立蒙藏委员会;1933年13世达赖喇嘛圆寂,趁亲国府的摄政热   振呼图克图(活佛)掌政(1934~1941),在西藏设立办事处   (1934);1942年西藏成立“外交局”;1949年西藏要求国府人   员离藏。之后,依据宪法成立、坚持“西藏是中华民国一部分”   的蒙藏委员会迁台,在毫无着力点下砸钱搞分化,如国府期的蒙   藏委员会透过世亚盟二度邀请西藏流亡政府组团访台,却蓄意流   出邀访单据影本(1993、1994);当时委员长张骏逸与“四水六   岭”部分成员李唐阿塔等人签下“在一个中国原则”的会议记   录,引起藏人反感(1994)。 9、1949年9月2日《新华社》“解放包括西藏、台湾……在内的中国   全部领土”社论。再度将藏、台联在一起。国府与中共都忘了曾   经答应让台湾、西藏独立(或自决)的承诺。 10、1997年、2001年14世达赖喇嘛跨世纪二访台湾。这是台湾近期政   治解冻、民主发展、国家定位弹性处理所促成。2000年台湾政党   轮替后,虽限于“固有疆域”条文修宪不易,但对藏事已采人道   关怀、促进彼此文化宗教交流等“改良”方式及角度进行。 四、共同的挑战 1、“外来政权”:历史上,藏台两地都经过外来政权的统治。台湾   自认经过1996年总统直接民选,已经摆脱“外来统治者”,所以   有原先反对直选的““新”台湾之子”称,“只要台湾选出的首   长就是本土”。而孙逸仙口中“中国……参杂……几百万西藏人   ……等。“外来的”总数不过一千万余……”的西藏,仍在“外   来政权”统治下。 2、汉人“开山抚番”策略:1874年“牡丹社事件”引起清廷对台湾   进一步重视,开放汉移民、推行“开山抚番”政策,在东、中、   南部筑山路,侵入原住民族的领域,此时是“汉vs.原”;日治   初期加强对内山控制,也是“开山抚番”;国府期的横贯公路、   南回与北回铁公路也带有这种性质。同样的,中国在西藏修筑公   路─川藏与青藏公路(1951~54)、新藏公路(1957),引进大   量移民,2006年7月1日通车的“青藏铁路”,更是举世瞩目,具   有如同台湾史上的“开山抚番”类似手法。大批汉人vs.土生住   民族(natives)都曾在台、藏两地上演,台湾已是“过去   式”,西藏面临的是“现在进行式”。这或许是已看出危机的14   世达赖喇嘛,在1987年9月提出“五点和平计画”(转型成和平   地区、放弃藏区汉化政策、尊重藏民基本人权及民主自由、环保   与禁核、立即进行藏中谈判)的原因。 3、与国家机器的抗衡:在自称代表中国的两个政府期间,台湾有   “2.28”事件(1947)、白色恐怖(50年代起)、戒严(1949   -05~1987-07)、红衫军运动(2006)。西藏有川军入藏(1910   ~13)、马步芳与藏军冲突(1932)、共军入藏(1950~51)   “3.10”事件(1959)、戒严(1989-03)、反抗与镇压(1987   -09、1988-03、1988-12、1989-03)。后者另有文化大革命期间   (1966起10年)的动乱。 4、统独之争:   A、台湾面临的是“新旧汉人之争”,旧汉人后裔移居台湾大抵     百年以上,国家认同从“大明→大清→日本→中国→建构台     湾主体意识”,身分从“汉人→台湾人→本地人→中国人→     台湾人(闽南裔为主)”,血统有混入平埔族的现象,小部     分(客家为主)与高山族血统有关。台湾新汉人移民(外省     台湾人)于1949年大量涌进台湾,大抵认同“一个中国”,     血缘自称“汉裔正统”,部分混入原住民血统,有些(因经     济或其他因素)“加入原住民籍贯”,因此身分认同有“中     国人→新台湾人←中国人”现象。台湾2,300万人口结构,     包含70%福佬台湾人(Holo Taiwanese)、15%客家人(Hak-     ka)、13%大陆新移民、2%少数民族。后三者“倾向泛蓝     (国亲新系统)”,福佬台湾人近50%“倾向泛绿(民进     党、台联)”,因此有族群认同分裂现象,国家定位从“一     个中国”→“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过程纷扰不断,     呈现目前数学式架构下的两岸(国)关系:(泛绿)台湾≦     “借壳上市”中华民国≦(泛蓝)中华民国≦两岸“宪法一     中”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三国演义”式的国际关系     (美、中、台)情境,摆脱纠缠的过程,出现了“危险边     缘”的说法(会比1949古宁头之役、1958“8.23”炮战危     险吗?);其实蒋介石在退出联合国之际,早有寻求“一中     一台”的暗潮(1964《台湾自救宣言》):“两个中国”双     重承认的未成功做法(1971);以及“党内异议分子”雷震     成立“中华台湾民主国”的建议(1972)。   B、两个西藏问题:     a、地理上的“西藏本土”(中国藏区)vs.散居海外的       “流亡西藏”。两个地方在各方面都差异极大,藏区只       能盼望一再落空的中国施舍,从汉人在中国、台湾的施       政经验看得出,这种“恩泽”决非天上掉下来的,是需       要“流血流汗”抗争得来的。海外藏人面对无法返乡的       煎熬,期盼中国给予香港、台湾的“一国两制”不可       得,各何况是“松散的邦联”或类似欧盟的“大同       盟”。     b、可能的路线之争。务实的14世达赖喇嘛认为“多数的藏       人都想独立,但问题是西藏已经奄奄一息”,缓不济       急,因此选择“中间道路”,面对现实与中国寻求解决       之道,但毛泽东以降领导人们都没有自信心,认为“达       赖喇嘛的魅力远胜中国领导人”,所以一直挑毛病。不       过追求藏独的呼声仍不断,年轻辈如西藏青年会(1970       -10成立)的宗旨之一即“追求西藏独立”,惟另一宗       旨又是“接受达赖喇嘛汉西藏政府的指导”,只能按兵       不动,其他年轻辈藏人也在尊重达赖喇嘛情况下,矛盾       过日。但假使与“以拖待变”的中国谈判无法解决问       题,那么独立的呼声与行动可能再度高昂。     c、“两个15世达赖喇嘛”的可能性。历史上出现过“两个       六世达赖喇嘛”(1697~1707),目前有“两个11世班       禅”,都是政治力介入造成。虽然14世达赖喇嘛宣称       “如果藏人已不需要达赖喇嘛,我将是最后一个达赖喇       嘛”,且在建构民主制度过程将他的地位“虚级化”,       留下“后达赖喇嘛”期的摄政委员会运转机制,以及监       督的议会伏笔,另宣称假使西藏问题无法解决,他将转       世在“西藏以外的自由地区”;不过,并不能防止中国       再度制造另一个“双胞案”。 五、相异的特点 1、对“中国人”与“汉人”的定义、观点不同:台湾内部目前以认   同角度、而非省籍或出生地来划分中国人与台湾人,也就是“汉   人≦华人≠中国人”(汉人包括在华人范畴,不必然=中国   人)。2006年12月有2份调查,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卜道维   (David Brown)归纳多项民调,认为“台湾地区民众纯粹认同   自是中国人的,已从48%降到6%;近90%民众有某种“台湾意   识””;海基会(SEF)民调发现认同度上,“58%自认是台   湾人,16%自认为中国人,17%自认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不过   民调常有陷阱,从投票行为到抗议行动都看得出来。而西藏的认   同法为“汉人=中国人”、“藏人≠中国人≠汉人”;不过目前   藏区“汉人>藏人”的情况下,前者挟着优势的教育手段、社经   地位,避免不了藏汉通婚,是否可能如同台湾原住民族与汉族,   以及阶段性“汉裔老台湾人”与“新汉住民”通婚造成认同混淆   情形?值得追踪、关切。 2、“认同分裂的岛屿”vs.“想象共同体的心灵国土”:“国土有   无”造成这种现象。台湾有台湾海峡,使得国府政权能在岛屿残   存55年(1945~2000),但也因“2.28”事件及白色恐怖,使   得原先“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台湾民众失望、离心。早期   “党外”或大陆来的“党内”异议分子(如柏杨、雷震)都被套   上“中共同路人”红帽子,如今“在野执政党”泛国民党已从   “岳飞式反攻”转变成“秦桧式偏安求和”,领导人呼吁““勿   妖魔化中国”,因为“台湾未来的希望在中国””(连战)、   “国民党(执政后)愿为民进党与中国牵线”(马英九)。曾被   套上红帽子的党外化身“执政在野党”──民进党,却成了“反   共”先锋。历史充满讽刺,但也显现“历史的无限可能性”。有   海峡保护的台湾处在“认同分裂的岛屿”;而长错地方的喜马拉   雅山,使得藏人须一再与汉人打交道,造成目前的“地理上的三   个西藏”(西藏自治区、青甘川滇藏族自治州县乡、海外)、   “心理上的两个西藏”(藏区、海外),不过却得能面向世界,   而有“想象共同体的心灵国土”。 3、“各吹一把号的异阵营领导”(政权定期转移)vs.“众望所归   的领导者”(达赖喇嘛):“幸运的台湾”享有的自由、民主程   度在世界排行名列前矛,媒体自由度甚至高于美国,不幸的是,   因为历史的偶然分成泛蓝、泛绿阵营,在族群认同牵扯、国家定   位路线、缺乏民主政治文化、行事伦理欠缺下,“分裂的岛屿必   然有异阵营领导”。“不幸的西藏”却能凝聚在“众望所归的领   导者”达赖喇嘛旗下,为未来奋斗,前途虽艰辛,藏人却皆能甘   之如饴。 六、非结论──期待历史的偶然或必然? 佛经的“中道”、儒家“中道”,或亚里斯多德的“中间道路” (Mesotes),属于个人层次修身处世原则,“无法真正上升到社会 和政治的层面”;尤其排斥宗教,曾“批孔扬秦”的中共领导,字典 里根本没有“中道”两字。这是为什么〈斯特拉斯堡建议〉(1988) 遭到中国漠视,不得不撤销之因;其他各项尝试、呼吁也不被采纳。 “拥抱敌人”不容易,因为“敌人不给抱”。这或许是台湾人不断另 觅生路的主因之一,不过“内部整合,寻求最大的共识”、“产业西 进问题”或才是台湾面临的最大的课题与难题。西藏不能一直向“敌 人”说“突几切”(藏语“谢谢”),因为对手会越来越觉得理所当 然,高兴给多点,不高兴甭想。1979年邓小平说的:“除了独立,什 么都可谈,都可解决”,只不过是“谈中共想谈的议题,论中共想要 的解决方式”的另一说法而已。 期待“历史的偶然”,不如创造“历史的必然”。没有任何国家或政 权可万世千秋,秦国如此、大汉及大唐帝国如此、蒙古帝国如此、罗 马帝国、苏联也如此,中国、美国能自外于这种历史宿命吗?但西 藏、新疆、蒙古土地仍在,台湾岛仍在,中国中原也仍在。 “中道”路线不能期待强者的施舍,中共字典没有“施主”;不能盼 望中共“开窍”,他们缺乏“人权”、“民胞物与”观念;不能等待 中国的民主改革,他们没有“民主自由”、“入藏随藏,入藏是藏” (Do in Tibet as the Tibetans do)想法。“中道”路线之外,或 许仍可采取其他“改良式中道”非暴力配套做法,譬如早期台湾党外 “返乡运动”,近期大陆海外民运人士渐有的“探乡”,或可参酌。 回到故乡是任何人的基本人权,“倦鸟归巢”为什么要被剥夺呢?中 共当权人又怕什么“手无寸铁的国人”呢?期盼中共的绿灯,不如自 行打造一盏绿灯吧!《高山上的足球赛》影片感动世人,率团到“北 京看一场2008年奥运足球赛,顺便返乡探亲”,成或不成,是否更感 人呢?而“中藏领导人携手同获2008年诺贝尔和平奖”,可否成为一 个强烈诱因?可否为2008奥运会锦上添花?可否有助中国推动踏实的 民主? “对达赖喇嘛路线的适度挑战”也有必要,因为挑战带来修正,也因 为挑战才不会让中共领导人以为“主要敌人”只是达赖喇嘛一人。 2007年9月30日,世人首度亲眼见证藏、尼边境一名逃出西藏的17岁 比丘尼遭射杀的镜头,据说另有一男性罹难。他们死前是否怀抱着如 诗人丹真旺青的感叹:   “大兵假如你必须向我开枪   请把枪口对准我的头部吧   千万不要朝我的胸口瞄准   因为我的心里还有另一个人”。 因此,就让“心里的那个人”踏上故土吧──   “故乡   那遥远又深藏心里的故乡   即便纷乱即便没落   永远是最温暖的怀抱”。 〔转载自《北京之春》2007-04;http://beijingspring.com/bj2/〕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台官员联合国人权会议发言. 掀政治风波 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吕志翔日内瓦30日专电〕台湾考试院长姚嘉文昨天在联 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声掀起政治风波。人权理事会秘书处及联合国欧洲 总部安全部门将展开调查,姚嘉文的发言纪录并已被彻底“消影、消 音”。 显然在中国压力与运作之下,人权理事会议主席今天下午会议一开 始,就处理姚嘉文在会议发言事件。 秘书处说明时指出,昨天上午“有一个登记在‘国际自由联盟’下的 人士”在会中发言,这位人士并非适当身分证明持有人,而秘书处是 根据这些身分证明发出会议识别证。 秘书处表示,他们已采取必要措施,在新闻稿及网路广播影像档案 中,姚嘉文的发言纪录已被消除。 秘书处强调,他们及联合国安全单位已针对这一情况及错误展开调 查,结果将立即通知各会员国及纽约联合国总部。秘书处并表示道 歉。 中国代表随即发言,对此事件感到遗憾,但欣慰秘书处已迅速采取行 动,并展开调查,希望未来类似事件不会重演。 中国官员并再度批判“少数非政府组织滥用参与人权事务委员会工作 的权利”。 对于人权理事会秘书处和中国方面的说法,姚嘉文在答复中央社记者 询问时回应说,他是以国际自由联盟代表身分发言,强调“健康权” 是基本人权,与政治无关。 至于他的发言所引发的风波,姚嘉文表示,目前国际自由联盟正在处 理,他不便发言。 处理姚嘉文申请会议识别证的国际自由联盟人权专员何芳宜说,他们 完全忠实依规定申请,所有的通讯及往来文件可以证明一切。中国及 秘书处的指控都是“藉口”。 她并指出,国际自由联盟会前提出三份文件,其中包括台湾参与世界 卫生组织议题,都经过秘书处审核、通过,因此,秘书处事前就接 受、也知道国际自由联盟声明内容,但现在却持否定立场。 联合国人员中午曾询问何芳宜相关问题,最后以她持台湾护照为由, 请她离开联合国。姚嘉文目前仍在日内瓦,定明天返国,今天并未到 联合国出席会议。 为争取加入世界卫生组织,台湾积极争取国际社会认同、支持,但因 为不是联合国及多数国际组织会员国,加上中国的全面封杀,出席官 方国际会议限制重重,遑论在会中发言,姚嘉文这次成功突破,使中 国措手不及。 中国昨天曾针对此事两度发言,显然为了挽回颜面,今天升高动作, 要求秘书处道歉,并展开调查。 而联合国秘书处新闻处人员上午就接获指示,将姚嘉文的发言纪录彻 底删除。 〔转载自《大纪元》2007-03-31 02:24;http://www.dajiyuan. 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施明德食言复出再倒扁.意图遭质疑 《大纪元》 〔《大纪元》4月2日讯〕宣称要“自囚”到阿扁下台的倒扁总部总指 挥施明德4月1日宣布结束自囚,红衫军并将展开第二阶段运动,所需 经费,将另行筹募。总部也将开办“九九运动学院”,并将筹组政团 投入年底立委选举。 BBC消息,施明德此前曾对倒扁群众与公众承诺,将自囚到总统陈 水扁下台为止,还说过,倒扁运动绝对不是为了选举。去年倒扁活动 最高潮时曾吸引数十万民众参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施明德1日举行 “红将再起”的记者会时,在场抗议“倒施”的是曾经参与过倒扁红 衫军的民众。一些曾参与倒扁活动的民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们 已经被骗过一次,不会再被骗第二次。 台湾总统陈水扁1日早出席活动时,就嘲笑施明德的新一轮倒扁计 划,是愚人节举动,又批评这是少数人反民主、唱衰台湾,向中共倾 斜靠拢,是造成内耗的麻烦制造者,是企图瘫痪政府的手段,他相信 公道自在人心,大家都看得到。 施明德诚信遭质疑 施明德作为倒扁运动的号召人物,其一些说法与作法的反覆,一直以 来引起了包括倒扁群众与一些媒体的质疑。 施明德在去年12月宣布“自囚”后,共“自囚”了118天,但他在期 间多次出国;施明德于农历过年期间与家人共赴美国而遭到质疑,但 他宣称是前往美国治病,并斥责质疑者。 施明德曾说陈水扁不下台他就不会离开静坐,但是去年部分红衫军死 守静坐场地遭警方驱散时,施明德却不在现场,当时就曾经被倒扁群 众痛批。相对于倒扁群众餐风露宿于总统府前广场,施明德在倒扁期 间有露营车休息,并有媒体披露车上有按摩师服务,也引起争议。 有此间媒体质疑募到超过一亿台币(302万美金)的倒扁总部帐目不 清,这样的质疑同样遭到施明德的斥责,倒扁总部并威胁将控告质疑 者。倒扁总部此前曾表示若有剩余款项将捐给贫童作为学校午餐;据 其在2月间公布,其募款目前仍剩余约2,000万台币,目前暂时冻结。 前景不被看好 在野的亲民党与台联党都表示,目前陈水扁的权力已更为稳固,倒扁 红衫军难以再引领风潮。 有民进党立委讥讽施明德在愚人节宣布再度倒扁,大家当笑话听听就 好;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则说,倒扁总部无论有没有观众,从头到尾都 自导自演,民进党已懒得理会。 观察人士指出,国民党去年在倒扁运动造成当时党主席马英九声望下 跌后,即与该运动保持一定距离,施明德曾公开批马倒扁不力,也使 以泛蓝群众为主的这场运动,失去群众动能。 除了倒扁活动不被看好外,施明德等倒扁总部人士意图成立政团推出 候选人,参加今年底的台湾立法委员选举,也不被看好。 曾经大力支持倒扁运动的亲民党表示,台湾目前政治生态不脱蓝绿抗 衡,倒扁总部计划筹组第三势力,若是以对政治冷漠者为诉求,其难 度更高。 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则认为倒扁运动诚信已失,组党将有困难。 倒扁总部以颜色区分群众的作法,也遭到批评造成台湾社会的进一步 撕裂,加深台湾的蓝绿对抗气氛。一些政论人士说,上一波倒扁运动 因为蓝绿对抗的升温,促使泛绿支持者放下对陈水扁的检讨,反而造 成保扁效果。 〔转载自《大纪元》2007-04-02 04:22;http://www.dajiyuan. 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马英九:三审定罪前参选总统到底 《大纪元》 ┌────────────────────────────┐ │ 马英九“除非三审定谳有罪,否则并不影响参选资格”的说 │ │ 法没错。问题是:有着这样看法的马英九既然“苛以求   │ │ 人”、要求“总统夫人一旦被起诉,陈水扁总统就应该辞职 │ │ 下台”,为什么“宽以待己”、不用同样的标准要求自己? │ │ 如何对待这样明显持有双重标准的政客,是否可以用来检验 │ │ 选民本身之政治智慧的水平:              │ │                            │ │ ◆国民党人如果有水平,应该不会让他充当总统候选人吧? │ │ ◆台湾人如果有水平,应该不会让他充当台湾的总统吧?  │ │                            │ │                    ──洪哲胜 编按 │ └────────────────────────────┘ 〔《大纪元》4月2日讯〕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1日表示,若他在特别 费案一审被判有罪,还是会继续参选总统。他举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 原则认为,除非三审定谳有罪,否则并不影响参选资格。不过马英九 也表示,不赞同国民党为他修改党章的排黑条款。 中央社消息,马英九1日前往台南县访视虱目鱼养殖业者时,回应媒 体询问时做了上述表示;这是马英九涉及特别费案遭起诉以来,首度 对参选总统做如此明确的表态。他将于3日首度为特别费到法院出 庭。 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表示,选举胜败靠民意支持,前中国国民党主席 马英九表示若法院判他一审有罪,仍决定参选到底可获民意支持,亲 民党尊重他的决定。 可能代表民进党角逐总统的行政院长苏贞昌说,马英九的标准前后不 一,一切都是为自己,大家可以好好的公评。 马英九同时表示,只要他获得国民党提名参选总统,一定优先请立法 院长王金平担任副手,他并认为吴伯雄若当选国民党主席,会做好协 调王、马的工作。 “马英九效应”令各路人马小心应对,在没有发生“特别费案”之 前,对手批评他靠慢跑、温良恭俭让和英俊,加上媒体偏爱才能获得 民众的厚爱,如今“特别费案”被起诉,与论加上对手的交相指责, 结果马英九的民调被打至新低,可是所谓“新低”仍然遥遥领先朝野 所有有心参选2008总统大选人的民调。 〔转载自《大纪元》2007-04-02 05:20;http://www.dajiyuan. 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王金平:少数族群控制国民党. 总统初选不公 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王家俊台北2日电〕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宣示一审被判 有罪也要参选到底,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发表声明,批评国民党被少 数族群控制,总统初选为特定人量身订做,不可能公平竞争,他将不 领表登记。 王金平下午在立法院罕见以宣读声明稿的方式说,台湾出现北蓝南绿 投票现象,加上民进党刻意炒作“去蒋化”,族群对立可能更恶化。 此外,民间和学术界也讨论,少数族群政治菁英是否适合统治多数族 群。 他引述吴乃德等学者说法,批评国民党“恩庇侍从体制”特征之一, 是以少数政治族群的政治菁英控制中央政权,持续统治多数族群平 民。台湾在政治民主化后,国民党因无法获选民认同,沦为在野党。 他说,“如果党内无法正视这个问题,将直接影响立委、总统选举的 成败”。 王金平说,国民党党产每到选举成为对手攻击箭靶,将追讨党产扩大 为政见、甚至社会运动,国民党必须尽速正面回应。在选举开始前, 尽速完成党产清理、党工安置,还财于民,才能在大选创造有利环 境。 他说,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这两天可望领表参与党内初选,但特别费 案开庭在即,让大选充满不确定变数。后续如何面对,需有更完整、 长远思考,国民党应该建立危机处理机制,确保泛蓝不会因司法或外 力打压失去候选人。 王金平说明现阶段思考两大问题:首先,立法院是泛蓝的根,国会过 半才得以制衡民进党,若立法院失守让绿营行政、立法一把抓,对国 家处境更糟。因此年底立委选举确保泛蓝整合及国会优势,至为重 要。 他说,“我们应该花更多的心力,来整合并赢得立委选举,而不是只 看到总统大位”。 其次,王金平说,他思考的不是个人权位,而是要深入了解,当前台 湾社会需要什么?自己有没有能力解决问题?目前仍在倾听基层声 音,寻找让人民感动的力量,在4月5日前不会去领表参加党内初选。 王金平一开始声明就拉高声调说,“这场(党内初选)选举的游戏规 则,从一开始就已经为特定人量身订做,不可能是一场公平的竞 争。”他目前仍在倾听基层声音,寻找让人民感动的力量,断然拒绝 参与初选。 王金平宣读声明前受访时说,谢谢马英九(邀任副手)的好意,他现 阶段将“万缘放下、苍生为念”,多倾听民意,而非只顾虑个人权 位。发表声明后,他要媒体“自己去悟”,不愿多做解释。 〔转载自《大纪元》2007-04-02 16:41;http://www.dajiyuan. 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尊重蒋家意愿 两蒋移灵应回归蒋家家务事 《民进党电子报》 关于两蒋移灵问题,蒋家已表达以“家事”处理的期待,我们吁请政 府尊重蒋家后人的意愿,停止以国葬方式将两蒋移灵五指山的一切作 业。 蒋家家属,中国国民党中常委蒋方智怡日前表示,有关两蒋移灵的问 题,她希望政府可以告知家属,究竟是以“家事”或“国事”处理。 她则期盼能以家事处理,因为如此一来,“可以按照老人家的意 愿”,也比较简单。 我们认为台湾已经进入民主时代,不宜使用国家资源,和崇荣的国葬 方式来纪念威权时期的独裁者,因此,“国事”之说已不合时宜。应 尊重蒋家后人的意见,和其对先人的情感,停止一切国葬作业,由蒋 家寻找适合的墓地,让两蒋“入土为安”。政府亦应给予蒋家必要的 协助,让蒋氏之独裁遗绪平静落幕。 《“2.28”事件责任归属研究报告》出版后,本党所提出不宜再以国 家资源纪念独裁者的相关作为,被泛蓝和媒体指为“去蒋化”,是对 蒋介石的鞭尸。我们认为这根本是恶意的扭曲和错误的见解。因为 “去蒋化”其实就是去威权化、去独裁化,是民主转型国家为巩固民 主、深化民主而从事的转型正义作为。蒋介石在威权时代压迫人权的 责任及历史的评价,与其后人无关,更与外省族群无关。中国国民党 将“去蒋化”等同于撕裂族群,是企图制造族群冲突,并藉此绑架外 省族群,为其历史罪恶背书。 我们认为,正是中国国民党此种作为,误导社会将外来统治的不义等 同于外省族群之原罪。事实上,在50年代白色恐怖时期,蒋介石下令 迫害的受难者,其中外省族群占了40%以上的比例。因此,我们绝不 接受“去蒋化就是撕裂族群”这种贬抑人民智慧的恶质政治操作。 我们严正呼吁中国国民党,不要再刻意操弄“去蒋化”为族群议题, 更不该阻碍台湾“转型正义”的推动,才能还给外省族群和所有政治 迫害受难者一个历史公道。 〔《民进党电子报》第040期,2007-03-30。推荐者:(高雄)张复 聚〕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郭琇琮 “二.二八”人物小传 曾建元 郭琇琮(1918-11~1950-11),化名林逸俊、李志光、郭琮,笔名周 树文,台北州七星郡士林街人,1918年生,桦山小学校、台北州立台 北第一中学毕业,1938年,考入台北高等学校理科甲类,1941年3月 毕业,以榜首考上东京工业大学工科,但只就学一个月,即为父亲郭 坤木召回,进入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就读。在台北帝大期间,受非正 式中国语文课程讲座徐征之启蒙,成为中国民族主义者。1944年4月 15日起连续三天,日本宪兵队以“研读汉文、习国语、抗日”名义对 台北各高等校院展开之检举与搜捕行动,郭琇琮因筹组反日学生组 织,为日本宪兵逮捕下狱,判刑五年。 1945年8月日本投降,9月3日,台湾义勇军副总队长张士德亲自迎接 郭琇琮出狱,原拟邀郭琇琮加入三民主义青年团,但郭琇琮以学业未 完成为由婉拒。9月,郭琇琮参加台北帝大补考,获得通过而毕业, 先在台北帝大医学部(11月改名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一 外科服务,后则至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卫生局任防疫科长,并 兼任台大医学系法医学助教。郭琇琮另则奔走筹组台湾学生联盟。该 联盟于9月30日成立,由郭琇琮出任主席,但旋即因11《台湾省人民 团体暂行组织法》之颁布而停止运作。 1947年“2.28”事变爆发当日,行政长官陈仪宣布台北市戒严,3月 1日,郭琇琮陪同台湾省参议员王添灯、台大文学院代院长林茂生等 人,前往行政长官公署请愿,要求解除戒严令与官民共组委员会等事 宜,陈仪表示全部接受。 3月4日中午,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通过党人李中志,联系郭琇琮、陈 炳基、叶崇培,再通过台湾学生联盟和台大校本部、台大法学院、延 平学院等校学生自治会负责人,在延平学院讨论动员学生及李中志草 拟的作战计划,准备组织学生军对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发动武装进攻。 李中志把学生分成三个大队,第一大队由陈炳基领队;第二大队由郭 琇琮指挥;第三大队由李中志和杨建基领导。李任总指挥,郭为副指 挥,叶为总指挥部联络员。具体计画为3月5日凌晨2点先由第三大队 会合乌来攻打景尾军火库,先占领新店,将武装起义指挥部设于新 店;再与第二大队会攻马场町军火库;第一大队则进攻陆军医院军火 库和宪兵司令部。3点以信号弹为号,取得充分武装后,再分头攻取 台北市内的警察大队、军营、宪兵司令部等武装据点;拂晓时,再会 攻长官公署,成立人民政权。发动起事时间过后,因乌来原住民未下 山驰援,行动宣告失败。郭琇琮于国军登陆即逃亡,至4月局势平静 后始复职。 1947年6月,郭琇琮为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台北市工作委员会书记 廖瑞发邀请加入地下党;1948年6月以后,接任台北市工委书记;194 9年10月,因同志林秋兴被捕,乃逃出台北,又发展出兰阳地区工委 会。1950年5月,政府依被捕之中共省工委书记蔡孝乾等人供词,展 开大逮捕,郭琇琮、林雪娇夫妇于2日在嘉义被捕,列名台北市工委 案,11月28日,郭琇琮与列名同案被告等14人于台北市马场町以叛乱 罪遭处决。 【参考文献】 ◆曾建元、曾薰慧:《青春战斗曲──战后国立台湾大学政治事件之  研究(1945~1955)》,《当代》第230-231期,台北,2006年10  月1日至11月1日,页82~109,114~137。 ◆蓝博洲:《我要让鲜血流在洁白的的衬衣上……──郭琇琮医师  (1918~1950)》,《消失的台湾医界良心》,中和印刻出版有限  公司,2005年5月,页11~104。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