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7-04-01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评药监局的“八条禁令”          (北京)吴俊 ◆政绩工程,原来是官员评判标准作祟     (西安)梁治 ◆不必炫耀中国工资增幅世界第一     (重庆)十年砍柴 ◆“刘晓波有变”──兼论道统和政统 (广西南宁)东海一枭 ◆“以德报怨”的相对条件         (武汉)胡胜华 探索道路 ◆当《宪法》成为高级官员的挡箭牌时    (杭州)昝爱宗 ◆“袭警”一案例分析         (江苏徐州)郭少坤 ◆让民意得到真实表达──为《300多大陆知识分子签真 武振荣 ◆2007年3月份群体突发事件回顾与分析  (湖南耒阳)贺伟华 呐喊呼吁 ◆呼唤我的父亲严正学         (浙江台州)严隐鸿 民主理论 ◆普世主义与新对抗主义(之1)       (青岛)牟传珩 运动留痕 ◆狱中随想录──铁窗漫笔(之2)    (辽宁铁岭)姜力钧 迫害实录 ◆以“人民”的名义制造“五假”      (成都)黄晓敏 ◆一场没有法律的审判           (杭州)吕耿松 ◆辽宁省清原县公安局非法拘捕基督教信徒顾常 对华援助协会 读史论今 ◆“慰安妇”也要有良心!         (成都)朱自卿 ◆希特勒的《物权法》           (北京)刘自立 他山之石 ◆陈炳基──“二.二八”人物小传     (台北)曾建元 ◆中国人权问题在UN及法国发酵     《民进党电子报》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评药监局的“八条禁令” 吴俊 3月底,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发布了“八条 禁令”。主流媒体称这“八条禁令”是为该部门反贪防腐设立了“高 压线”。让我们来看看,这条“高压线”是个什么东西。 “八条禁令”写得很费劲,用的是列举法。内容包括严禁接受“宴 请、娱乐、健身、旅游”,严禁向行政相对人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向 相关企业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严禁收受行政 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等。 读了这“这八条禁令”,我有以下的五条疑惑: 第一,这“八条禁令”其实完全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严禁受 贿”嘛。写那么罗嗦干什么?难道除了这八种特定的受贿方式以外, 第九种、第十种、第N种受贿的方式就不在“严禁”之列了? 第二,难道药监局的广大官员们以前都那么弱智,都那么“法盲”, 竟然连不准收人家的贿金、不准收人家的赃礼都还不知道?若果真是 这样不懂事,我看这药监局就不如放长假好了,就没有必要再厚着脸 皮去到处“行政执法”了。这不禁又让我想起湖南省的教育部门将 “严禁奸污女学生”写进“教师守则”的怪事,会不会再过几年还要 将“严禁男局长和女秘书睡觉”、“严禁副局长买凶暗杀正局长”也 都写进部门规章里呢?看起来,我中华“文明古国”是要退化到混沌 未开的蛮荒年代去了! 第三,在本人的印象里,类似的“八不准”、“十不要”似乎已经多 不胜数了。公安局、税务局、交通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法院, 哪一家衙门不是一进门就见到贴着满墙的“禁令”?可中国依然是贪 官遍地走、污吏四处行。这说明什么?说明自己人给自己人下的“禁 令”根本就不起作用。这药监局的“八条禁令”也没见有什么新鲜之 处,也没见有什么新招、高招和奇招,不过是拾人牙惠而已。怎么在 别人那里是摆设,到了他家就成“高压线”了?这“高压线”由谁来 通电?这“高压”是20,000伏还是3.5伏? 第四,我记得,中共的纪检委、国务院下面的监察部,不是早就制定 了什么“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条例”之类的东西了吗?那里边的 禁令多过“八条”,80条都有了,早已涵盖了药监局的内部“禁 令”。如果这“八条禁令”管用,还要中纪委、监察部做什么? 第五,中国不是要“依法治国”吗?刑法里面写得明明白白,受贿可 是要坐牢、要杀头的!如果连刑法那样的东西都算不上是贪官污吏的 “高压线”,连阴森恐怖的监狱也吓唬不住这群药监局的老爷们,区 区“八条禁令”就能约束他们的贪欲、捆住他们的手脚了? 大家知道,药监局的贪官们这几年日子不太好过。2005年以来,医疗 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 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等一众官员先后因受贿被 拘。至于省市一级的药监局官员,犯案落马的就更多了,常常是一查 吓一跳,一倒一大片。去年,在医改期间一直主政药监局的前局长郑 筱萸大人也终于案发入狱。这个部门几乎是全军覆没了! 有这么多的贪官污吏,可见油水不小。那么,这药监局到底是干什么 的?他们是给食品、药品发放“准生证”的。也就是说,是为中国老 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站岗放哨的。此部门非同小可,人命关 天。别人受贿,老百姓还只是破财,药监局受贿,老百姓可能就得丧 命。这些年来,毒食品、假药劣药坑人致命的事情不绝于耳,药监局 大都脱不了干系。没有他们下批文、作鉴定,做毒食的、造假药的不 可能这么顺利,也不敢这么猖狂。在这一帮贪得无厌的官老爷们的 “监督管理”之下,中国的药品生产格局可真是奇了怪了,其“高速 发展成就”,可谓全球罕见:中国的药厂之多,比全世界其他国家的 总和还要多;中国每年诞生的“新药”雄冠全球,比财力和技术力量 最为雄厚的美国还多几十倍;一种药品有几十个名称,换一个包装、 改一个名字就敢涨价100倍!什么奥美定、齐二药,什么伤骨愈膜、 静输氧,什么注射隆胸、断骨增高,这些谋财害命的勾当,药监局也 样样都有份。 我常常想,古代中国没什么药监局,那时候,行医的、卖药的还都知 道以仁爱自许、以医德自律,在同行、用户、市场的自发监督之下, 庸医和假药也没有多少容身之地;如今怪了,有了这专门为生命站岗 的药监局,奸商和骗子倒是更方便了,权钱交易、里应外合之下,庸 医和假药反倒成行成市、泛滥成灾了! 食品药品之害是如此严重,不好好治理一下是不行的了。可是,要对 付这些拿中国人生命开玩笑的害群之马,除了“八条禁令”这类可笑 的东西之外,难道中国政府就拿不出更好的办法了吗?如果真是这 样,我倒有个“卖国”的好建议:不如把药监局撤了,将财政拨给药 监局的行政经费支付给美国或欧洲、日本的中介机构,让人家来帮我 们鉴定新药、检测食品好了。我看,根本用不着颁布什么“禁令”, 在这个世界上,大概除了中共的官员之外,那条“不准受贿”的规 矩,是其余的地球人都早已知道了的。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政绩工程,原来是官员评判标准作祟 梁治 有什么样的评判标准,就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比如,用警察抓获小 偷的数量来衡量社会治安好坏,就会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一个 地方原本治安很好,小偷销声匿迹,根本抓不到小偷,而另一个地方 治安很坏,小偷成群结队,今天抓一个,明天抓一个。结果该地方的 警察被认为成绩突出,受到嘉奖。还有,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中国中国 政府骄傲的宣称,今年破获了多少大案要案,平反了多少冤假错案, 抓住了多少贪污分子,比去年提高了多少多少等等,其实,说白了这 是把污点当作成绩,把丑当作美的一种表现。因为,大家知道犯罪现 象是越少越好,监狱里关的的人也是越少越好,但“提高”的他、潜 台词当然是犯罪现象越来越多,抓进去的人也越来越多,这还有什么 脸津津乐道呢? 对官员的评判也是这样的,如果标准不合适便会产生很恶劣的结果。 有一个评判标准,那就是政绩。政绩是什么?据说一是基础建设数 量,二是招商引资数量。许多地方就是用这两个标准来评判官员的政 绩的。为了所谓的基础建设,许多官员不顾当地的实际需要,大兴土 木,搞起了面子工程,劳民伤财,只供一时之需,却不顾长久打算; 为了所谓的招商引资,官员们使出了浑身解数,一些市县乡还把招商 任务分配到每一个官员头上,只要这个官员为当地引来了资金,那么 不管他到底怎么样,都头仰得高高的,受到各种嘉奖和重用。记得前 几年我到陕西彬县采访时,那个办公室主任就说到,我们这里招商引 资很重要,你要能弄来钱,不要说提成,就是各种奖励也会美死你, 尤其是政治荣誉,可以使你一步登天。因此,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常 常会有官员们放下手头的工作,全员招商引资的现象。 在这样的评判标准下,许多官员不谋正业,醉心于做面子工程,不是 许多地方先后出现许多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吗?过去我总不理解官 员们为什么要搞这些工程,难道他们的上级就不知道制止这些花架子 吗?现在明白了,原来是为了政绩考核。一个县,一直盛产奶牛,新 县长来了后,搞起了奶牛城,于是整个县城变成了奶牛街、奶牛庙、 奶牛路等,他还要求人们在县城塑造了一个巨大的奶牛像,来显示奶 牛尊贵、繁荣和富足,并且定期举办奶牛节,把奶牛们披红挂彩招摇 过市。就这样在这位县长的带领下,全县人民积极搞起了花架子,繁 荣起来了。而县长也从中得到了实惠,很快因为“政绩”突出,调到 市里高就去了,而全县人民却因为“花架子”留下的巨额亏空至今还 无法偿还呢。 还有,许多官员为了招商引资,对“外商”的各种屈辱条件都答应, 就象过去的慈禧太后一样。有一个地方引了3,000万元外资,建了个 造纸厂,项目上马时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因为污染太严重,而该造 纸厂却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但是,负责人力排众议,项目最终还上 马了,尽管取得了一些回报,但也仅仅只有四年功夫,造纸厂的污染 使得昔日清清的河水变得黑黝黝,黄混混的,周围老百姓吃尽了苦 头,至今仍旧在上访途中。 在中国,你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道道公路 笔直而去,一个个花园璀璨而现,但往往是刚建时富丽堂皇,用不了 多久便破破烂烂的,为什么呢?因为它们常常是为了领导们的政绩需 要,而不考虑实际需求,也不管实际财力物力的承受能力。建成后, 一般都没有人去维护,领导走了,下一任便会任其风吹雨打去。西安 城运村,是八年前的一个重点项目,为了迎接城运会在西安召开,花 费巨资上马的,可是城运会一结束,便再没有人管了,如今的城运村 破破烂烂,地面开裂,花草枯萎,大门紧闭,蛛网横结,一幅破败的 样子。 昨天看《新闻联播》,发现了这么一个新闻,在南方高密市,已经对 官员的考核标准进行了改变,就是不再以基础建设和招商引资作为评 判标准,而主要看优化配置和民生指数。它举了一个例子,该市曾经 有一个项目招商,有上亿的的企业和上千万的企业,最终他们选择了 那个四千万的企业,因为这个企业能对产生的废渣进行再生利用,而 其他的企业往往倒进河里污染了环境。 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以民生和资源优化配置为官员的考核标准, 无疑会杜绝那些面子工程,杜绝那些丧权害民的招商引资行为,但这 个经验能使其他城市接受吗?能彻底改变中国官员过去的评判标准 吗?难啊,我希望这不是人们的回答!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不必炫耀中国工资增幅世界第一 十年砍柴 据全球最大的工资信息调查研究机构Hay_Group最新发表的研究报告 显示,2007年中国工资上涨幅度将位列全球第一,实际工资增长幅度 将超过美国、印度和东欧国家。 Hay_Group作为世界上一家著名的观察统计机构,对中国情况的判断 及数字预测,应该是值得信任的。再加上这几年来,中国政府致力于 解决民生问题,在百姓社会保障、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上出台了 一系列政策,已经取得效果,受到广大民众好评。特别是在农民工待 遇以及普通职工工资过低等问题上倾注了很大精力。据有关媒体报 道,去年中国工资增幅已有明显提高,特别是农民工、普通职工工资 有所增加。在政府继续加大解决民生和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的大形势 下,可以预测中国工资上涨幅度继续增大将是一个趋势。 不过,中国工资增长是在长期低水平上的增长,是在绝对工资额相当 低下的基础上的增加。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全面工资改革后,一 般职工工资大部分都有所增加,然而,仍然有一部分职工工资增长缓 慢或者相对停留在当时的水平。而同时,工资收入差距开始拉大,官 员与一般公务员之间,企业管理层与一般员工之间收入相差几倍甚至 十几倍。统计显示,2006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中西部城市职工工资平均在2,000 元以下,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可能稍高一点。就是这个工资水 平,也是被官员、企业管理层高薪拉高的,在平均工资以下部分的一 般职工占很大比例。再者,与美国、东欧国家在工资上基本没有可比 性,比工资增长幅度更是没有意义。中国职工平均工资是美国平均工 资的十几分之一,甚至更高。如何在一个工资基数异常小和一个工资 基数非常大之间比较增长幅度呢?因此,可以说,中国工资增长幅度 快一点不值得炫耀,不值得大书特书。这个稍高一点的增长幅度是在 一个基数很小情况下的增长幅度,实际上工资绝对增长额度并不多, 也是一个恢复性增长,还账性质的增长。 况且,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是不争的事实。不光企业与事业单位人员的 工资存在差距,就是事业单位之间的工资差距也是相当显著。东部与 中、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其工资增长幅度自然也不会相同。在 中国工资增长幅度世界第一的耀眼光环下,切么忽视贫富差距继续拉 大的现实。放眼民生问题,新三座大山解决的期限还遥遥无期,国人 生活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还有不少差距,因此切不可沾沾自喜。 总之,必须理性看待2007年中国工资增幅将列世界第一,理性对待实 际工资增长幅度将超过美国。在为这个现象高兴的同时,必须清醒地 认识到,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好,需要处理到位。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刘晓波有变” 兼论道统和政统 东海一枭 一、 在我印象中,刘晓波对中华文化一直是持反对态度的,而且是极端的 蔑视和贬斥(记得89后有一本叫什么“黑手”的小册,里面载了不少 老刘批儒之言)。所以我曾一边赞美刘晓波精神,赞美为他的“反 骨”与孟子的浩气一脉相承,一边又嘲笑他傻博士一个,对其某些反 儒观点提出激烈批评。 2003年,我曾致信老刘,希望就儒家思想与民主自由之关系进行一次 “海波之争”。我说:儒学与民主之关系究竟如何,儒学体系与现代 价值有没有融汇贯通的可能,兹事体大,值得好好探讨。以前的争鸣 仅限于学术界,于现实隔了一座山。兄何不与我同扮愚公角色,联系 现实政治开展文化争鸣,将火从虚拟网络烧向现实社会? 我还激将:前砸兄一文,未见反击。贬我者以为兄不屑,褒我者又以 为兄不敢。今有人代老兄出手,却纤手无力,亦可笑也。兄何不亲予 反击,与我从正反两面做点大众启蒙工作(撇开个人荣辱利弊不论的 话,我认为争吵是真理最好的传播手段)?击我愈猛愈好,不必客 气。 晓波回函的大意是,他对儒家的态度并无改变,不拟就这个问题与我 争论。信中还提到了他一个研究儒家的朋友的什么观点,他表示不赞 同。 所以,老刘给我的感觉一直是:他的思想、他对中华文化的偏见已经 顽固地定型了。多言无益,求同存异吧。另外,当时我也陷在一个思 想误区里,以为,能否在传统文化中发掘出民主基因和普适价值,能 否为民主制度找到文化之根,能否从本土文化的角度批判和清算专制 主义,与民主追求相比,并不重要。为了“团结”,对诸多“反华” (反中华文化)谬论一般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偶尔还“附和”几 句。 后来才逐步认识到,这些问题并非无足轻重。追求民主是当今中国急 务,但如何追求,却关系重大。追求途径、文化立场、思想背景等问 题,直接涉及到民主事业成败利钝和中华民族的兴衰荣辱! 二、 且不说能否把自由主义以及基督教快快“拿”来凭空移植到中国这块 古老的土地上,且不说排斥中华文化能否在中国建立起民主社会,就 算成功了,我估计,我与极端“反华分子”们估计仍难免“一场恶 斗”哩。 然而,今天有人“惊诧”相告:刘晓波有变!依据是最新刘文《中共 现任官员董德刚挑战党魁胡锦涛》中的一段话:   “最后说颠覆性。仍然是众所周知,当中共党天下取代了皇权家   天下之后,皇权时代的法统与道统相分离的传统也随之终结。尽   管家天下与‘党天下’都是独裁统治,但二者还是有所不同──   法统和道统之间的关系不同。家天下是法统和道统的相对分离,   而党天下是二者的完全合一。前者的独裁程度远不如后者高。从   汉武帝开始的历代王朝,都是依靠血缘法统(皇家)和非血缘道   统(儒家)来维系的。皇权以血缘关系确立和传递法统,但他们   只是法统的创立者和传承者,而不是道统的创立者和权威解释   者。道统的创立者和权威解释者来自一代代儒生,他们把儒家学   说所描绘的社会秩序奉为‘行天道’。正是由于道统和法统的分   离,儒生出身的官僚集团才能够借助道统伦理来制约法统权力。   也许,儒生官僚集团会在官场权争中失败,但他们所维系的儒家   道统却历久而不坠。而且,每一代有作为的皇帝,在挽救其被宦   官集团或外戚集团弄得危机四伏的家天下时,都要借助于道统的   合法性及其儒生官僚集团。” 这些话从儒者嘴里说出来,很正常,但从反儒派主将老刘笔下流下来 就颇不寻常了,令人吃惊,令人欣喜,值得我好好喝一声彩! 牟宗三先生有道统、学统、政统三统之说,但他把政统看成现代民主 政治,认为中国文化只有道统而无学统与政统。但学界一般都把政统 作老刘所说的法统来理解。关于道统与与政统(即)之关系,蒋庆先 生在《儒家的生命之道与政教传统》中谈得颇为透彻。蒋说:   “在儒家看来,道统的核心是道德标准与精神价值,由伏羲尧舜   孔子等古圣人创立,由民间历代圣贤大儒代表并传承,是衡量社   会政治的最高价值标准,是评判国家政府的独立精神力量,而   ‘政统’则由皇帝或政府承担与代表,只表明皇帝或政府具有世   俗权力的合法性,而不具有精神权力的合法性,即不具有道统上   的合法性。在道统与政统分离的中国传统社会,没有一个皇帝敢   说自己代表‘道统’(社会道德精神上的合法性),因为皇帝知   道,道统自古以来都由尧舜孔孟及民间大儒代表,自己在社会中   的定位只代表政统(政治权力承接与使用上的合法性)。因此,   他们不但不敢与圣贤争道统,反而降尊卑怀诚心尊重道统,敬   畏‘道统’,愿意接受‘道统’的评判监督。” 不过,这段蒋言有些“理想化”了。历史上道统与政统的关系,以秦 汉为分界线,前后有所不同。之前是道尊於势,道统高于政统,以道 统自任的士阶层与君主分庭抗礼甚至为帝王师(与后世奴儒型的所谓 帝王师不同);秦汉之后是道屈于势,道统表面上高于、实际上屈于 政统。所以“没有一个皇帝敢说自己代表道统”之言也不很确切。满 清政府表面尊孔,实际上历代皇帝已将道统纳入政统之下,由自己代 表起来了。 三、 老刘对道统的评价很公道。正因为有道统的维系,家天下相对比党天 下的独裁程度要低,社会文明度要高。当然,现在党天下家天下都是 落后的。历史早已步入公天下的时代,道统早已到了开出“牟式政 统”的时候。此话题大,兹不详论。 偶尔对儒家说了句公道话,不表示老刘今后不再反儒,更不说明老刘 就从反儒派主将变成支儒拥儒者了。但至少,他已开始“一分为 二”,相信他不会再笼而统之地视儒家为民主大敌、思想垃圾。虽然 有限,毕竟有变,这就很了不起。让我喝一声彩,为老刘思想的小小 转变和“进步”。如果解读有误,请老刘指正。 (2007-03-31东海一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以德报怨”的相对条件 胡胜华 济南一位出租车师傅驾夜班车时,遭遇抢劫,他奋起反抗,被捅两 刀。反抗之中,劫匪也受了伤,结果双双被送医院急救。出租车师傅 的妻子获讯后,连忙赶到医院探望丈夫,见受伤劫匪无人代缴1,000 元住院押金,怕他因此延误治疗,于是经商丈夫、夫妻俩决定不计前 嫌,慷慨解囊相助。在接受采访中,这位平凡的妻子对着镜头,只是 淡淡地说:“不管他是好人坏人,总是一条生命,咱不能见死不 救。” 针对上一现象,3月27日《联合早报》发表彭飞文章《中国社会需要 “以德报怨”精神》,提到:“中国汉朝浙江绍兴有个陈嚣,为人忠 厚。小时候有一次在城外水边捕鱼,有人要偷他的鱼,陈嚣发现了, 偷鱼人急忙躲进草丛。陈嚣追上他,把自己的鱼送给他,那人非常惭 愧,不肯接受,从此以后再也不偷鱼了。陈嚣与纪伯是邻居,有一天 晚上,纪伯偷偷把两家之间的篱笆拔起来,向陈嚣家的那一边挪了一 些,增加自己的土地面积。陈嚣发现,等纪伯走了,偷偷把篱笆拔 起,向自己地里又移了一丈,使纪伯家的地更大了。纪伯知道后很惭 愧,除了把侵占的地全部归还给了陈嚣家,又将篱笆向自己这边挪了 一丈二尺。以德报怨,以德报德,一颗崇高的心灵不仅受人敬仰,其 所散发的人格光辉,确实能让人迷途知返,也让这个世界因此更美 丽。”最后说:“济南出租车师傅事件尚有后续,人们为这家子的以 德报怨精神所感动,纷纷捐助医药费达万余元,但他们即刻拿出 2,000元捐给一位患白血病的小女孩,其余善款全都转赠‘见义勇为 基金会’。这是平凡的一家子,却在无意间为世间德行善举作了完美 的示范,较之坊间惺惺作态、沽名钓誉的伪道德假善行,等次高出千 百倍。”  我看了以后,感到哭笑不得。“以德报怨”的话,早见诸经典。《论 语.宪问》里有一段对话:“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 德。子曰:以直抱怨,以德报德。”这意思就是说:有人问孔子,说 能否以德报怨?孔子回答说:别人对你有怨,你都以德相报,那么当 别人对你有德的时候,你拿什么去报德呢?故孔子主张“以直抱怨” ──他是很坚决的反对“以德报怨”的。“直”是什么?“直”就是 根据事实真相采取相当的、该做的措施。不过,对比起来,老子就稍 微温和一点。《老子》第36章里,虽然有“报怨以德”的话,但在第 79章却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这就是说,老子虽然 认可“以德报怨”,但却有是有限度的,小的事情姑且可以,但当涉 及到大的事情,就绝对不可以和稀泥地淡化处理,如果大的事情上也 “以德报怨”的话,那么,这种人是不能为善的。这就与孔子英雄所 见了。 综合《老子》、《论语》的见解,我们就可以看出,所谓“以德报 怨”,不是一味的,而是有原则的、有相对条件的。准此以观,该文 作者就未免思路不清了。作者在文中虽然举陈嚣的故事为例,但 “怨”的一方,不过是偷几条鱼、摸一点地而已,在古道热肠之下, 尚可以德报怨,以为感召,毕竟那是在法律观念不强的古代。但出租 车师傅事件却不然。劫匪犯罪,是对社会稳定的公然挑战,是对人身 和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任何人都无法容忍。出租车师傅一家,在遭 到抢劫时,首先的反应是奋起搏斗,捍卫自己的生命和财产,甚至要 抓住劫匪,使其受到法律的惩治,这恰恰不是“以德报怨”,这明明 是“以直报怨”。只是在搏斗之后,面临“受伤劫匪无人代缴1,000 元住院押金,怕他因此延误治疗”的局面,他们夫妻俩乃决定“不计 前嫌,慷慨解囊相助”,这种义举,是很值得赞美的,但这不是“以 德报怨”,这是他们的人道情怀。他们是基于伟大的人道立场,方才 有此举动。所以,他们才说:“不管他是好人坏人,总是一条生命, 咱不能见死不救”。如果他们在受到伤害时仿效陈嚣故事,在受伤害 后犹和稀泥、掩盖真相、无视罪恶、甚至帮助劫匪逃脱法网,那么, 这才是所谓的“以德报怨”。这样做,只会助长罪恶,泯灭是非,亵 渎正义,岂可值得提倡?如果出租车师傅一家这样做,就根本不值得 赞美了,他们也就十足成为不值得可怜的糊涂虫了。但出租车师傅一 家并未如此。他们的义举,只是对生命的挽救,不是对真相的掩盖; 只是对生命的尊重,不是对罪恶的饶恕。所以,出租车师傅一家其实 也是“以直报怨”的,他们只不过是因为性命当头,产生恻隐之心, 故对犯罪分子暂且从缓而已。作者分不清两者的分际,以“以德报 怨”来评价他们,用心上虽是赞美,其实会陷他们于不义,这大概是 作者始料未及的。 (2007-03-31)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当《宪法》成为高级官员的挡箭牌时 昝爱宗 作为中国公民,都应该清楚这么一个事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这句话来自《宪法》序言,整段文字是:“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 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 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 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 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 责。” 根据这句原则,可以判断如下:无论任何人、任何组织,甚至伟大光 荣正确的共产党,还是历史上“伟大领袖、伟大导师、伟大统帅、伟 大舵手”的毛泽东,都必须在宪法面前低下自己的头来,否则他就是 羞辱宪法,辱没全国人民。 包括人大、政协、司法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权有多大,都必须 在宪法面前低下头来,否则刘少奇的下场就是他们的下场。 道理很简单,一部宪法若连国家主席刘少奇都不能保护,那么他肯定 也不能保护任何一个公民。在宪法面前,国家主席和普通公民的权利 和公民地位,是相平等的,没有高下之分。 可回到中国的现实,到底那些权力部门是否把宪法放在眼里呢?湖南 嘉禾拆迁民房,县委书记根本就没有把宪法放在眼里,倒是被拆房者 高举着宪法抗议非法拆迁。“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 子”,“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 子,谁就要换位子”。这样的人绝对不是疯子,而是大权在握的官 员,在这些人眼里,不但没有宪法,就连“法”也没有了。 在我印象中,刘少奇惟一一次把宪法当作救命稻草的时候,恰恰是 “死到临头”的时候,最后事实证明当时的最高权威从不在这个宪法 面前低头,所以当刘少奇低头的时候,试图拿《宪法》当挡箭牌时, 宪法已经“退居二线”了。 2007年1月30日,我又看到某位领导同志拿宪法当挡箭牌,有记者问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锡文土地私有化问题,他认为中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化的可能,原话 是“讲到实行土地私有化,我想在中国目前看不到这个前景。”因为 “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制度,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 土地是个广泛的概念,但又是具体的物权,按照“打江山,坐江山” 的规则,就是谁执政,土地就是谁的,这就是封建专制;按照历史延 续看,谁使用就是谁的,任何人取得土地必须经过使用者的同意或者 授权,同时使用土地要必须给予必要的补偿和赔偿。这就是按法治。 但中国的目前,既有封建专制“打天下,坐天下”的规则,又有“谁 使用谁得补偿”的半法治规则,土地的新主人往往给予历史的旧主人 一点点补偿,如浙江洞头县政府使用北岙镇小三盘村众渔民世代赖以 生存的滩涂,只给每亩350元的补偿,而政府转手一卖就是每亩 90,000元,相差十万八千里。 如果按照宪法,渔民维护权利是有依据的,如宪法第九条确定:矿 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 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除外。这里的“除外”,就是渔民的滩涂是集体的,也是 他们世代使用的,政府为什么要强买?在强买过程中,政府一方还把 洞头291户渔民维权代理人林炳长给抓走了,叫他带不成头,叫维权 的渔民“群龙无首”,不解自散。这就是今天的某些县级政府的新办 法。 再看,浙江临安,是距离杭州西湖大约40公里路程的另一个“天生宝 地”,著名的青山湖国家级森林公园就在这片土地上,有绿色、氧 气、阳光,更有“金矿”。北京一些新闻单位的记者通过将近半月的 实地调查发现,这所“金矿”的主人并不是广大的临安市民,而是大 肆毁坏森林公园建造别墅群的开发商,政府监管部门却熟视无睹,似 乎不难说明,其背后的“大老板”就是政府。政府卖地,商人开发, 官商勾结,民众深恶痛绝。这块原本是“砍一根竹子都有可能犯罪” 的地方,却有成片的别墅群建造,国家有“森林法”,地方还有“风 景名胜区条例”,但似乎都挡不住利益的诱惑,有法不依,临安到底 怎么了?原来,青山湖这块“大蛋糕”所依附的大量土地,种种事实 证明政府从中寻找生财之道,大肆获利。在政府的主导下,导致大面 积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别墅,“变相鼓励”各路惟利是图 的开发商在这一景区抢建别墅成风。这一现象已在当地广大民众和过 往游客中产生恶劣影响,有关投诉一直不断。一方面,财政投入 25.87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却不料财政不经用,出现资金缺 口,只得肆无忌惮地毁坏国家级森林公园,建造别墅四处兜售,政府 为搞形象工程卖地生财,民众深恶痛绝,这个时候,宪法又在哪里 呢? 宪法在第十条还确立“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有很多农民赖以生存的山 林地,按照宪法解释都大部分是农民使用,应该是集体所有,可政府 为什么把林地卖给开发商建设别墅呢?政府的行为有没有违背宪法 呢?若违背宪法,谁来追究作为强大一方的政府违宪责任呢?中国没 有宪法委员会,也没有宪法法院,这样的官司如何启动呢? 再看2007年1月31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 主任陈锡文30日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所强调的“各级党和政 府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对待农民利益问题,不能麻 木不仁,不能无动于衷,不能因为事小而不为,了解情况以后应当及 时地、尽力地去解决”,由此看出他可以拿宪法作为“武器”,即挡 箭牌,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到底是一个什么机构呢?他的发言权是代 表国家和政府权威发言呢?还是代表某些集体的意见呢?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即中共中央、国务院财经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政 治局领导经济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分管经济工作的中央政治 局、国务院领导成员和部分综合经济管理机构领导成员组成。1980年 3月成立时,由当时的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赵紫阳任组长,国 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而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是 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农村工作、农业经济的议事、协调机构。这些机 构在宪法上没有任何地位,也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其效力自然不大, 只是建议而已。 至于其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所称:建立畅通的农民表达诉求的渠道非常 重要。因为“目前农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如通过村民 委员会到乡政府、到县政府,通过村党支部到乡党委、到县委,也可 以通过信访渠道或者法律渠道。一方面,有关部门接到农民的诉求表 达后,只要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解决不了的 必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农民谅解。另一方面,要引导人民群 众按照法律的规定理性地表达诉求”。但事实上是另外一回事,土地 征占引发农民上访的比重比较高,占50%,都是基层和地方造成的, 怎么指望他们自己处理针对自己的投诉呢? 是的,陈锡文承认,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制度不是由政府或者党的部门 制定政策的问题,而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存在 私有制的问题”,但宪法可以约束权力,但权力部门都知道宪法只是 “挡箭牌”和一纸空文时,当事人又该怎么办? 在中国宪法正文(除了序言部分)中,没有一句话指明“中国共产 党”有管理国家的资格,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 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即 工人和农民是中国国家的基础。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 权力属于人民”,尤其是第三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 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 是民有、民治、民享,人民有权利要求分享改革成果,有权要求土地 私有或者公有,有权要求选举自己通过选票指定的国家领导和政府、 司法机关组成人员,如果不能做到,那么这个宪法就是一纸空文, “民有、民治、民享”就只能是理想(即空话)而已。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袭警”一案例分析 郭少坤 就在我刚刚寄出《不仅仅是提高警察待遇》一文的昨日晚上,山东省 枣庄市的一位友人在网上告诉我说,他们办事处在和公安部门联合清 理传销人员时,结果被传销人员打伤六名警察和一名办事处工作人 员,并被砸坏执法车辆二部。朋友并告诉我,详情可以点击《鲁南论 坛》。 我打开《鲁南论坛》后,果然找到了关于枣庄市“袭警”一案的消 息。消息称:3月29日中午12时左右,龙山社区君山商城(工商和城 市管理人员)在劝退传销人员时,传销团伙纠集了上百人围攻了执法 人员,打伤了多名工作人员,砸烂了两部车辆(工商局一部,行政执 法车一部),导致君山路严重堵塞。110闻讯在30分钟后赶到,在抓 捕传销人员时,又被疯狂的传销人员将警察打伤多名,直到防暴的武 装警察赶来时,才平息事态。 在证实了此次“袭警”的消息属实无误后,让我首先联想到胡星斗先 生建议设置“袭警罪”的积极想法及其重要性。同时,也引起我对类 似问题发生原因的多方位深层思考,借此,浅谈如下: 政府的应对能力问题 传销是近20年以来随着经济改革开放带来的一种新生事物,也是一些 各阶层闲散人员赖以生存的方式。它的渠道遍布国内、外,产品各式 各样,而其手段则五花八门。由于政府缺乏对这种所谓的经济活动的 重视和有效管理,特别是法律的规范,使得这一活动愈加混乱。其中 的一些非法人员处于牟取暴利的想法,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坑懵怪 骗、造假贩假也的确害苦了不少善良和幼稚的人们,以至引发了很多 的社会悲剧。另外,由于传销产品的质量问题,也确实给经济领域和 产品信誉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和中国的其它所有事情一样,直到问题 严重到引起中央的关注和重视后,传销问题才被提到各地政府的议事 日程并加以管理。但是,遍布全国各地的传销活动及其人员究竟是由 政府的哪些部门去管理,是由工商还是由公安部门,也一直没有明确 规定。还有,传销人员及其他们从事的传销活动又违反了国家的哪些 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界限。这样一来,对传销活动的管理也只不过 是停留在表面现象上。因此,传销活动是愈演愈烈和屡禁不止,直到 发展成以暴力对抗政府管理的各种公然违法犯罪案件。从源头上讲, 是政府部门的管理不力和国家立法懈怠跟不上形势的问题。 形式上的管理混乱所至 在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些部门具体管理和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各地 对传销活动及其人员的管理无章可循、无法可处,只能是凭借处理单 位及其负责人的个人意志来进行。比如说,有的遣散,有的罚款,有 的拘留,还有的因为涉嫌犯罪被处以刑罚。这样便给大多数传销人员 带来侥幸心理。很多都是被遣送回去后再回来,有的罚款后再去继续 诈骗他人,如此恶性循环,所见到的也就是传销活动愈演愈烈,传销 人员是越来越肆无忌惮。发生如枣庄市这样的“袭警”案件也就在所 难免。 社会的残酷竞争导致了一些人的心理倾斜 在中国,不择手段的利用各种手段捞钱已经成为官府和民间的共同特 点,当各自的利益受到威胁时,很多人便会选择铤而走险的办法去维 护个人利益。如果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继续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象传 销人员这样的暴力事件将会不断发生在社会的各阶层。因此,解决民 生和平抑由不公正所造成的一些人被扭曲的心理也到了有关部门领导 人深思的时候了。 警察的权力及其功能问题 据朋友告诉我,当时在现场和传销人员做工作的警察们受到暴力侵袭 时,他们手中并没有武器来进行用以正当防卫,因此,导致多人被打 伤。后来携带武器的防暴武装警察赶来,才将犯罪分子制服。从这一 现象来看,中国警察的警务工作做得很不好。他们不随身携带用以自 卫和制服犯罪分子的武器,是最不应该的事情。尤其是在第一线工作 的警察们,他们赖以自卫和制服犯罪分子的就是武器(如枪支、手 铐、警棍等),这也是他们的生存法宝。可我们现在已经很少看到警 察们随身携带武器。据说,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对警察的 信任度问题。他们害怕警察携带武器出事,如武器被抢夺或者滥用武 器等原因。我想,这决不是理由,这是对警察们基本素质的否定。难 道警察们还区分不开什么是“正当防卫”和“滥用职权”吗?如果是 那样,中国的警察们也就真的成了问题了。 小结 通过以上对枣庄市“袭警”案件的看法,我想,中国政府不是仅仅停 留在“综合治理”非法传销和打击非法传销人员的层面上,还应该关 注到更多的社会利益阶层(如拆迁、上访、失业、安置)等原本属于 人民内部矛盾激化为敌我矛盾从而动用国家机器所带来的一系列后果 上。同时,政府还需要“综合治理”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 思想、教育及其带给所有中国人的心理心态。 否则,如果长此以往,不仅仅因为传销发生“袭警”现象,所有的社 会矛盾都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而导致警民冲突。所谓的“袭警”现象 只会屡见不鲜。到时候,恐怕再多的警力也很难起到维持社会长治久 安的作用。 (2007年4月1日于徐州家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让民意得到真实表达 为《300多大陆知识分子签真名 支持胡温实行民主政改》一文而做 武振荣 今天,我在《博讯》网上读到《300多大陆知识分子签真名支持胡温 实行民主政改》一文后,感觉到有一点振奋。我们大家都在为中国的 民主运动犯难时,这样的一则消息的出现就具有特别的意义。在我看 来,民主如果需要民意的真实表达的话,那么,这个签名运动的民主 意义就不容分说的。又如果说民主在本质并不拒绝当权派的政治变革 的话,那么,胡温要实行“民主政改”就不应当在民间受到冷遇。 其实,在中国的目前,民意虽然已经取得了表达的空间,但是这个空 间却是异常狭窄的,问题是:如果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拓宽它,那么依 据事物的本性,本来就狭窄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小,最后小到没有的程 度。目前这一次签名运动就是有关这方面的一次实验,它要拓宽表意 的空间,其中行为具有很高的政治价值。 表达牵扯一种合法性的问题,因此,在最容易协商和沟通的问题上, 形成公民与高层当权派对某些问题的“联守”不是不可能的,又如果 这样的历史在我们中国的半个多世纪的时间中不止一次发生过的话, 中国民主的“收藏夹”中已经“收藏”了在过去时代中人民与最高当 权派人物相关的民主内容,因此这样的行为也是有历史价值可以发掘 的。“联手”的第一个价值要求是民主行为的“合法性”,而这种 “合法性”在一个非法制的社会中,不可能来源于“法律”(这是我 和那些书生们意见冲突之处),于是,在专制政治中身居高位的人物 作为的重要性就不容忽视。把这一情况和民主运动的力量需要培育一 事联系起来看,民主运动的策略的也有“软”和“硬”的两手。目前 在中国民主力量薄弱的情况下,热爱民主和自由的人们用“支持胡稳 政改”的方式来表达民意,培养人民的民主意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 事情。如果中国共产党能够从这样的事情中看出共产党统治中国所面 临的困境的话,那么,中国社会民主化变革中的损失最小的那种可能 性到今天还没有丧失就是值得我们中国人民庆幸的事情。 我意见是:这个签名运动若是能够持续到中共十七大召开的那种一 天,而签名者在此前能够以灵活多变的方式举行小规模的集会,兼用 集会的形式表达民意,“胡温新政”──在我们中国就不再是一个空 洞的词汇了,而是国人可以辨认其面目的政治。 〔转载自《博讯》2007-03-31;http://www.peacehall.com/index_ GB.shtml。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2007年3月份群体突发事件回顾与分析 贺伟华 ◆3月1日群发:“两会”期间官方拦截、软禁、抓押访民 北京:从3月1号到3月中旬,北京警方多次扫荡北京上访村,拆除100 多个临时搭成的栖身的窝棚,许多访民被押解到北京关押访民的马家 楼,仅3月12日就有800到900名访民被带往该处。一些访民被警方以 “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拘留,送去劳改。有些被请该强行送回原 地。上海:两会期间,上海静安区东八块的访民李彩娣,魏勤,何月 珍等十几人不仅被东八块的警方关押在一个招待所里,还对他们拳打 脚踢。浙江:3月2日,浙江上访人士徐江娇、孙明丰、张小明、裘先 恩、丁秋月等,被关押在天台县一个山庄中,另一访民陆冬菜则被关 押在拘留所。3月2号,浙江温岭失地农民代表王妙增与五名农民维权 代表被政府人员带到宾馆软禁。 四川:3月3日,四川地方政府开展“省级机关集中接待群众来访活 动”,“6.4”难属周国聪的母亲唐德英、成都失地农民维权代表李 廷英等在填送有关上访材料后,却被当局派人全天跟踪。(http:// 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599&extra=page%3 D1) ◆3月1日群发:广西村民抗污染被逮捕招商引资重于民众健康? 广西岑溪市波塘镇新廉村水头垌村民抗议外商投资的纸品工厂污染环 境,却遭警察驱散后,被大规模抓捕。据当地维权人士反映,其中七 名维权村民已于2月中被以妨害公务罪正式批捕,面临被起诉。村民 邱宏志的父亲邱立清、叔叔邱立中、侄子邱新铭现都在看守所。 (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633&extra= page%3D1) ◆3月1日群发:深圳罢工工人遭殴打 深圳一家外资企业沙彼高仪器(深圳)有限公司,因为工人不满工资 低、工时长,三天前开始罢工。28号上午,在员工代表和厂方谈判的 时候,一群不明身分的人冲进等在厂区的罢工人群,殴打女工。激起 工人的愤怒,纷纷要求严惩凶手。(http://dptfqf.1111mb.com/bbs /viewthread.php?tid=383&extra=page%3D1) ◆3月2日群发:湖南茶陵县至少40村民铅中毒 茶陵县炼铅厂污染环境严重,导致该县立新村约40名村民不同程度铅 中毒。其中有14名儿童中铅毒,三人中度中毒。后被接回茶陵县,送 往医院接受治疗,至今仍未出院。铅中毒可导致儿童智力下降,对神 经、造血、消化及心血管系统及肾等造成损害。(http://dptfqf. 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565&extra=page%3D2) ◆3月3日群发:反右运动受害人向人大呼吁赔偿 3月3日,60多名“反右”受害人联名向中国人大、国务院等党政机关 发出公开信,促请中共正视当年的错误、开放言论禁区,给予“反 右”受害人以赔偿。几天后,重庆市116名反右运动的受害者也联名 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发出公开信,要求国家对“右派分 子”正式道谦并给于经济赔偿,要求尽快地将妥善解决此问题提到议 事日程中来。今年是反右运动50周年。 ◆3月7日突发:组图:湖北随州征地拆迁爆发警民冲突 3月7日,湖北随州望城岗村再度因强制征地拆迁爆发警民冲突,开发 商周三开始施工,1,000多村民在清晨就守住工地各主要路口,阻止 工程进行。早上,随州市政府派出大批公检法和闲杂人员,警车十多 部,及铲车和工程车,强行施工,上千村民阻挡。冲突由此发生, 五、六个村民被打伤。一位女村民在施工现场昏迷不醒,二组村民金 涛被打伤,手指缝了十几针。一组村民罗立菊被四、五人抬起,摔成 重伤。(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 370&extra=page%3D1) ◆3月7日突发:石家庄暴力拆迁村民誓死保卫家园 3月7日石家庄沿村与当地政府开发商因暴力拆迁再度爆发冲突,师秀 平动用黑社会流氓地痞十多人暴力围殴村民,造成多人受伤,但村民 誓死保卫家园。(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 tid=372&extra=page%3D1) ◆3月7日群发:千名辽阳工人要求法院为姚福信翻案;政治犯的妻子 要求改善犯人待遇 3月7日,近千名辽阳工人联署要求最高法院为正在服刑的辽阳工运领 袖姚福信翻案。一批政治犯的家眷何德普的妻子贾建英、杨子立的妻 子路坤、王小宁的妻子俞陵,以及王森的妻子魏心玉,籍两会召开之 际发出公开信,要求改善监狱内犯人的基本待遇、增加每天活动时间 及空间、给予健全的医疗设备。(http://dptfqf.1111mb.com/bbs/ viewthread.php?tid=600&extra=page%3D1) ◆3月9日群发:湖南永州:警方处理客运收费纠纷不公引起暴动 3月9日至12日,湖南永州市珠山镇因客运收费纠纷,警方介入处理不 公而爆发警民冲突,烧毁车辆,数十人受伤,全城封锁戒严。事情肇 因于具有权力支持的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安达公司采取垄断性涨价,强 迫返校的学生高价搭乘该公司的汽车,警方在学生和公司发生冲突后 偏袒公司,任意抓捕学生,因而激起民愤,引发两万多抗议群众暴 动。中央政府调动一个机械化师开赴现场镇压,传有一人死亡,多人 受伤。(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 619&extra=page%3D1) ◆3月9日群发:中共严封永州抗暴消息广西武警部队入湘 永州珠山镇3月9日发生大规模群体抗暴事件,湖南省政府派出1,000 名武警,和700多名临近地区的警察进驻永州,11日和12日,武警和 公安四处出击,和仍在聚集的民众继续发生冲突,大概有上百人被打 伤,也有不少被抓,而警方的车辆不少被推翻烧毁。当局在当地严密 封锁消息,恐吓民衆不要将消息外泄。(http://dptfqf.1111mb.com /bbs/viewthread.php?tid=375&extra=page%3D1) ◆3月9日突发:武汉花楼街两千名居民连夜集会抗议拆迁 今年1月底,湖北武汉花楼街近5,000居民受重建拆迁影响,展开维 权,最近连续一个星期游行到当地拆迁办公室抗议,并将照片视频发 到国内外网站之后,大约两千名的花楼街居民,近日再次大规模集会 抗议拆迁,活动并持续到凌晨时分。有维权代表说受到警方威胁,表 示如果继续抗议就会将他拘捕。(http://dptfqf.1111mb.com/bbs/ viewthread.php?tid=369&extra=page%3D1) ◆3月10日突发:300农民遭侵权湖北驻京办抓走维权女代表 3月10日,湖北十堰市郧县覃山镇新河村一组300村民抗议当地政府非 法采矿毁林,村民代表代表黄开全及其爱人田连花北京上访,在马家 楼被湖北驻京办抓走,下落不明。村民呼吁各方寻找下落、给予营 救。(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 368&extra=page%3D1) ◆3月11日突发:汕尾东洲爆流血冲突三村民重伤 3月11日,汕尾东洲再度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事发原因是汕尾火力 发电厂因工程强行施工,遭到东洲石古村村民拒绝,因此,电厂雇来 数百名黑帮分子打伤村民。后数千东洲村民前去救援,双方发生激烈 冲突,事件中三位村民被打成重伤,有村民手骨被打断了,黑帮也有 三个人受重伤。(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 tid=367&extra=page%3D1) ◆3月12日至3月21日群发:重庆丰都上千居民抗议三峡工程补偿款不 到位 由3月12号开始到3月21号,重庆丰都县三合镇的镇民因为不满当地政 府在三峡工程中的补偿款项不到位,因而连续几天来持续包围县政府 反应意见,人数最多达到1,000多人。村民代表表示,如果再没有给 满意的答复,不排除到北京上访。(http://dptfqf.1111mb.com/bbs /viewthread.php?tid=627&extra=page%3D1) ◆3月13日群发:汕尾东洲村民抗黑怒烧车 日前的一次流血冲突,引发3月12日汕尾东洲的又一波示威抗议的风 潮,上千村民,再次游行到当地新建的火力电厂,追讨征地赔偿款, 愤怒的村民焚烧了施工车辆。(http://dptfqf.1111mb.com/bbs/ viewthread.php?tid=632&extra=page%3D1) ◆3月15日:湖南永州:警方逮捕数十名参与暴动者 湖南永州珠山镇经过四天的万人暴动事件后,当地目前有数千军警入 鎮控制场面。客运公司被停业整顿,车票降回原价。警方事后逮捕了 数十名参与暴动并造成破坏的群众。(http://dptfqf.1111mb.com/ bbs/viewthread.php?tid=325&extra=page%3D1) ◆3月15日突发:南海三山民告官开庭延期村民不满法院外静坐 广州南海三山港四名村民被告阻碍施工的民事诉讼,原定周三开庭。 3月14日早上200多村民到南海区法院准备旁听,当局却突然以法官生 病为由宣布延期至4月中才开庭,200村民不满解释,法院外静坐。村 民无惧上公堂,望早日把土地问题调查清楚,结束当局长期精神施 压。(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 365&extra=page%3D1) ◆3月20日群发:医疗事故病人垂危武汉大规模群众抗议 武汉市十一医院3月20日上午10点,因发生医生误诊事件,导致病人 生命垂危,引发大规模群众抗议,在现场聚集的数百群众也加入声援 行列。(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 502&extra=page%3D1) ◆3月20日群发:重庆暴力拆迁民宅引发流血冲突 3月20日,重庆搪瓷总厂职工宿舍,在没有预警下遭开发商暴力拆 房,引发冲突流血事件,多名职工伤重送医。(http://dptfqf. 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514&extra=page%3D1) ◆3月21日群发:江西千余市民众堵断铁路抗议 3月21日江西鹰潭市发生民众集体拦堵火车抗议事件,逾千人聚集在 贵溪火车站的铁轨上,令铁路线瘫痪长达五个多小时。当地出动大批 公安武警前往驱散,有多名民众受伤。当地人士称,最后是武警发射 催泪弹才驱散静坐人群。(http://dptfqf.1111mb.com/bbs/ viewthread.php?tid=560&extra=page%3D1) ◆3月22日群发:官洲岛村民遭工地人员殴打一死多伤 3月22日,广州市海珠区官洲岛发生工地车辆撞伤人事件。村民要求 赔偿时,遭施工人员袭击,一位村民被打死,十多人住院治疗。村民 指冲突背景是当地政府非法强行征地,施工单位有恃无恐。 (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541&extra =page%3D1) ◆3月24日群发:海南军屯村九成居民要求罢免村委主任 海南省军屯村多名村民近年来不断投诉,指村委会主任李达参上任三 年以来,村委会的每年200多万的收入去向不明,而村集体发给村中 老人每月60元的养老金以及给小学生的生活补助早已停发。日前屯村 有超过九成的村民投票罢免现任村委会主任,但镇政府却指罢免结果 不合法。并派出工作组进驻军屯村。(http://dptfqf.1111mb.com/ bbs/viewthread.php?tid=630&extra=page%3D1) ◆3月26日群发:访民汇聚借最牛钉子户磕头鸣冤外媒 3月26日,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组织冤民“维权观摩团”前往重庆 采访“最牛钉子户”吴萍,中国冤民智商也不低,他们借政府允许海 内外媒体爆炒“最牛钉子户”、诠释这个国家充分尊重“物权”与 “人权”之机,蜂拥重庆,向外媒下跪、磕头、鸣冤。 (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598&extra= page%3D1) ◆3月27日群发:广州从化沙贝村17名村民因反抗强征土地被捕 3月27日,广东从化市沙贝村被当局武力强征土地,17名村民反抗时 被抓捕,一名在场采访的记者遇袭受伤。当日早上逾百名防暴警察及 政府人员,进入徵地范围内的果园,派出数十名工人强行将果树砍 掉,村民收到消息后,数十名村民跑到徵地范围阻止,双方一度对 峙,部分村民更搬出石油气罐,数人身上更淋上汽油,气氛十分紧 张,警方其后采取行动,将在场的村民暴力制服。(http://dptfqf. 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576&extra=page%3D1) ◆3月27日群发:湖南土地问题纷争一死一重伤 湖南永州市江永县上江墟镇甘益村,2月27日上午爆发血案,村支书 将大片土地及山林转卖,四百多户农民不仅状告不果,村书记弟弟还 持刀逞凶,上千村民动手还击,致使村书记弟弟一死一垂危,双方共 五人受伤,其后,公安抓捕了20多名村民,到星期一仍有800多名公 安武警把村庄团团围住,并封锁消息。(http://dptfqf.1111mb.com /bbs/viewthread.php?tid=559&extra=page%3D1) ◆3月27日群发:上海世博动迁居民集体抗议 上海官方表示,上海世界博览会动迁协议已经全部签署。但3月27日 近30名被强拆的居民集体抗议,要求在土地使用权出现变更时对使用 权者作出赔偿。抗议活动进行时,街道警署出动六、七十个便衣,抓 捕追打抗议居民。(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 php?tid=592&extra=page%3D2) ◆3月27日群发:群众抗议河南郑州朱屯村的腐败(图) 3月27日,民众打着“还我土地、我们要吃饭、我们要生存!”的横 幅集会抗议河南郑州朱屯村的腐败,揭露村委会土地买卖中的严重腐 败问题。(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 589&extra=page%3D2) ◆3月28日群发:上海市民拟走上街头抗议强迫拆迁 中共新近任命的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刚刚走马上任,上百名上海世界 博览会会址的拆迁户准备走上街头,抗议他们的房子遭到强迫拆迁, 没有得到公平合理补偿。(http://dptfqf.1111mb.com/bbs/ viewthread.php?tid=628&extra=page%3D1) ◆3月28日群发:四川雅安公交司机不满线路调整、停运抗议 3月28日,四川省雅安市市区一原有公交公司一路车司机因不满政府 增加公交公司调整其营运线路,将多辆公交车停在市区大街停运,要 求政府恢复其营运线路,政府部门正在就停业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协 商。(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 591&extra=page%3D2) ◆3月28日群发:湖北省广水市、随州市民师今日联合上访请愿/刘飞 跃 3月28日,湖北省广水市、随州市民办教师联合来到随州市信访局上 访请愿。广水市民师到随州上访,是因为广水市现由随州市代管。同 是天涯沦落人,知道广水民师要来,随州部分民师前来声援。据现场 观察,两市联合上访的民师有三、四百人。(http://dptfqf.1111mb .com/bbs/viewthread.php?tid=571&extra=page%3D1) ◆3月28日群发:广西北海发生暴力拆迁十数名村民受伤 广西北海市周三爆发暴力拆迁事件,过千名武警以及拆迁人员强行进 入三合口村,赶走村民并推毁房屋。期间警民发生冲突,有十多名村 民受伤,其中三人重伤,过百名村民无家可归。(http://dptfqf. 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654&extra=page%3D1) ◆3月29日群发:自贡市再次发生警黑强占土地事件 3月29日上午8点,自贡失地农民代表刘正有先生接到自贡凤凰乡大湾 村村民求助电话称:“开发商用黑社会人员强暴征地。”8点45分, 村民再次致电刘正有先生:“黑社会人员和开发商己来到村民土地 上,村民全部保护着土地,双方正对岐中。”……(http://dptfqf. 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596&extra=page%3D1) ◆3月29日群发:广水、随州两市民师联合上访最新消息 3月29日下午,广水、随州两市民师们由信访局冲进到隔壁的老随州 市委内,并与政府继续谈判。下午4、5点钟,政府与广水市民师达成 协议,依据该协议,广水市成立以管教育的黄姓副市长领头的专班, 专门解决民师问题,并在一个月内答复老师们。至此,广水民师就停 止了上访。(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 635&extra=page%3D1) ◆3月29日群发:北京官员砸烂不肯搬迁的私营企业 北京朝阳区高碑店乡官员,及乡所属的八庄农工商公司官员,近日带 领逾百名民工,强行砸烂当地的私营“新路机械设备公司”,并打伤 五名员工,造成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万元人民币。 (http://dptfqf.1111mb.com/bbs/viewthread.php?tid=644&extra= page%3D1) ◆3月29日群发:武汉医疗事故再次引发群众大规模的抗议示威 3月29日,武汉市第十一医院门口再次爆发群众大规模的抗议示威, 现场大概有一、两百人,围观群众也很多,院方迟迟没有露面,也没 有人出面交涉,后来地方公安来了大概有200多人。谈到医疗事故死 者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僵持到晚上8点多,医院最后给的结果是35 万,并对死者家属表示:你们不同意就到法院去告好了,就这样直到 晚上8点多还是没有结果。(http://dptfqf.1111mb.com/bbs/ viewthread.php?tid=638&extra=page%3D1) 信息来源: 《博讯新闻网》、《自由圣火》、《大纪元》网站、《民生观察》工 作室、《自由亚洲电台》、《维权网》、《六四天网》、美国之音。 在此特别鸣谢! 〔转载自《自由圣火》2007-03-31。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呼唤我的父亲严正学 严隐鸿 32年前的一天,浙江台州。母亲煮好稀饭,装进饭盒,我跟在她身 后,来到一个关着父亲的地方。在她办交接手续时,我这小不点跨过 了门槛,朝一个小小的洞口探去。洞口边倒着一些残粥,里面漆黑仿 佛有人影晃动,我害怕地朝里边大喊一声:“爸……”“干什么 的!”远处突然冒出个红袖章,一边喝斥一边大步向我走来,我赶紧 跑回躲到母亲身后。父亲始终没有出现,但那黑暗的洞、那洞口的残 羹以及那一声严厉的喝斥却成了我心中永远的一道阴影…… 在我心目中,父亲是个画家,同时也是个侠客。他爱管闲事,爱打抱 不平,曾三次跳进大海一次跳进河里救起落水的人,几次在长途车上 抓住小偷。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年轻时,曾因喜爱黄胄画中的新疆 风情,从东海之滨辗转到新疆阿勒泰寻梦。 我不相信父亲是个坏人,果然,“文革”结束后,父亲被平反了。也 许因了这一段不平常的体验,他特别关注那些蒙受不公和冤屈的人, 嫉恶如仇的性格和善良的天性总促使他站出来为弱者说话。记得在 “严打”的时候,家乡有一个年轻人因参与打架被判处死刑,他的母 亲绝望地到处哭诉。那年我在杭州的中国美院附中读书。父亲来看 我,他带着我来到法院,在门前徘徊,然后毅然走进去,递上了他人 生中的第一份诉状。没想到这一举动竟使年轻人的生命保住了。这一 幕宛如阴影中的一道彩虹,常常闪耀在我的心中,父亲那果敢地迈进 法院大门的身影永远烙刻在我的记忆里。我确信,从此,父亲心中坚 定了对法制的信念。(那位年轻人现生活于台州,名张方德。) 父亲一生有着非常单纯的志向,那就是对艺术长期不懈地探索和创 新。从1962年起,他参加了各类美术展览,并长期从事壁画及环境艺 术创作;他当选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分会会员、浙江省椒江市文 联理事、市美术家协会副会长。88年后,他先后在中国美术馆、南京 鼓楼画廊、美国纽约第一银行画廊等地举办过个人画展,也曾参与了 第一届中国国际艺术博览会。他的第一部自传体小说《路漫漫》曾连 载于《中国美术报》。 90年代初,身为市人大代表的父亲在圆明园画家村被年轻的艺术家们 拥为“村长”。随着那块“净土”知名度的提高,自由安静的艺术生 活一去不返。画家村的画展常常被取缔、封锁,画家们时常坐在被封 的展厅门口神情沮丧……这一切终于使他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 的权益,并得到全国数十家报纸刊物的报道和宣传。然而,在京城那 位后来著名的陈姓贪官指使下,父亲被栽赃报复,押至黑龙江北大荒 双河农场劳教两年。轰动一时的“人大代表状告警察案”不了了之, 同时,闻名中外的中国第一个艺术区──圆明园画家村也被成功取缔 了。十年后,艺术家聚居工作的地方逐渐被冠以“创意工业园区”、 “文化产业基地”等时尚的名称,北京市也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城市 发展的支柱产业,列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当北京的郊区外许多画 家村如雨后蘑菇一样出来的时候,先行者的意义,终于在这里获得成 功;而他们用生命抗争的那些故事,也只能深藏在每一个亲历者的心 里。 94年的寒冬,在劳改营,我看到,父亲,一个艺术家,在他已过知天 命之年时,与劳改犯为伍,在荒凉无边的冻土上开垦生命;脚下的泥 土、手中的铁铲、漫漫无情的黑夜,与他心中所企盼的艺术相去是那 么遥远……这是他的不幸,但也是他的财富,他竟然在那块自由被剥 夺的土地上创作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画作。 父亲本能地信仰艺术应干预生活,将自己所感受到的现实──丑恶或 美好、无耻或高尚,统统汇聚笔端,并由此而展开对丑陋和不公的揭 露和控诉。艺术对他来说,已不仅仅只是停留在画布宣纸之中,它的 外延扩大了──那些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下岗职工,那些失地农民、那 些葬身于地下的矿工,那些无人理睬的上访者,那些因言获罪的无辜 平民──无一不是父亲关注的对象,为他们呼吁呐喊,难道不也是一 个艺术家的责任吗? 他给自己定下了这一世上独一无二的行为艺术作品的主题和形式:以 公众关心的典型事件为主题,以法律诉讼为形式,从而将一系列社会 问题的改善和解决的方法,象艺术作品一样展示于世人,让人们去思 考,同时通过这一创作过程中的司法实践促成社会的进步。如父亲状 告浙江台州文化局纵容学校旁的淫秽黄色表演,这一轰动一时的公益 诉讼得到全国数十家媒体的报道,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今日说 法》、《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法制日报》、《视点》 等等;中国法律界将此案作为中国公益诉讼的第一案,编入了多种法 律教材和法律案例集;这一著名的案例还进入了法学高等考试试卷。 类似的诉讼,迄今为止,父亲已做了40多起。这些公益诉讼和维权诉 讼的胜败反映出法制建设艰难曲折的过程,在中国法律史上留下了值 得记录的一页。 这些年,我与父亲聚少离多,留在我记忆中的常常是父亲急匆匆的背 影。父亲很少为家庭奔忙,而是把他全部的爱都给了更需要爱和帮助 的弱势群体。父亲曾邀请法学博士、法学专家到台州温岭为广大农民 作普法讲座,深得农民欢迎。他们说:“我们全台州地区失地农民爱 戴他、敬重他。严先生替我们缺少文化的农民代言,讲事实,重证 据,提出申诉,使我们拿起法律武器进行依法维权,不讲报酬,理直 气壮,坚持依照法律和党中央的政策、方针,摆事实讲道理,被那些 黑恶贪官视作眼中钉、肉中刺……。”此时,他面对的是自己的良 心、激情、热血和勇气,当然还有各种威胁利诱、恐吓污辱甚至迫害 毒打。因为他这样做的结果难免会得罪那些腐化堕落的贪官污吏和制 造冤假错案的各级官员。 我一直深深折服于他对国家和法律的信念,但正是这个信念现在使他 又一次丧失了自由。他的被捕也是他作品的一部分。然而这一真实的 “行为艺术”作品,在这样一个不真实的世界,又能引起多少世人的 思考呢?我作为女儿和艺术上的同道,胆战心惊地关注着父亲的这件 作品。 父亲在浙江台州被抓走已近半年了……父亲,您知道吗?在那么多谎 言与欺骗面前,您天真得象一个孩子;您多少年来倾尽全力在实践的 行为艺术,到头来可能只是一场最惨烈的悲剧;在追求正义的道路 上,您是在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遥远的后人铺路…… 32年前的那个阴影再一次从我心头升起,渐渐地笼罩了我的全身。 “颠覆国家政权”──这强加在父亲头上的罪名多么荒谬可笑,我不 懂政治,但知道什么叫莫须有,什么叫以思想、言论治罪。 事实上,父亲作为一个画家、作为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其所作所为 都是在维护国家和普通民众的根本利益;而败坏国家声誉的,恰恰是 那些腐败分子,他们的行为才是要颠覆国家政权。 父亲63岁了,我不知道,中国的监狱里是否将增加一名老年政治犯, 中国的法律是否又将蒙上一层永久的耻辱,“和谐社会”是否将融入 一种不和谐的声音,女儿的呼唤是否能让父亲以及天下人听见,但愿 所有良知未泯的人能和我一起呼唤我的父亲平安归来…… (2007-03-28) 〔推荐者:(马德里)黄河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普世主义与新对抗主义(之1) 牟传珩 所谓普世主义,就是人类社会结束相互分裂、相互对抗,走向经济全 球化、政治世界化、文化共融时代,反映全人类“类”化意识全面觉 醒所形成的全球观念;它是新自由主义在汇合不同文化过程中,将民 主的价值观提升为普世模式或人类主义的新文明价值观。普世主义包 含以下五层意思: 其一,普世主义是超越传统国家与民族立场的人类“类”化意识的觉 醒。所谓“类”化意识,也就是人类作为社会共同体在彻底结束自我 分裂与相互对抗的旧文明历史过程中,从人性异化回归人性认同── 人类性的主体理性。人类性就意味着人性中内涵了“种”(物种)的 规定,又超越了种的界限,因而人人会在自觉性活动中与他人和世界 建立起共同的存在关系,形成共同的价值体系。因此普世主义是人类 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归宿。 其二,普世主义是以新文明自由主义为价值核心的人本主义世界传 播。所以它强调的是普遍观念和博爱主义的向善立场。它认为人类的 道德都有向善与自由的统一性,认同所有社会制度的本质都应当是捍 卫人的自由,守护向善的道德准则。 其三,普世主义以经济全球化为主要土壤,认为全球化是由“经济 人”特性规定的自由市场的必然归宿,是自由市场制度的自发产物。 全球化首先是资本扩张的全球化。它主张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 以全球共同市场为基础,强调世界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其四,普世主义以政治世界化为主要目标,推行人类民主制度与自由 价值观的普世落实。民主制度如同资本扩张一样,会得到世界性的认 同。普世主义认为,捍卫自由的民主制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巨 大的进展,正成为资本扩张全球化的又一翼──民主政治在世界化。 其五、普世主义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国家本位与民族主义的世界整体论 和人类统一论的文化共融主义。它超越国界疆域,突破了意识藩篱, 汇合起各国文化,正在形成一种新文明的全球化思潮,堪为世界文化 发展的主流。普世主义从经济上的自由化到政治上的民主化和文化上 的共融化,已经构成了一个后对抗时代全球认同的人类主义价值体 系。 今天,随着资本的世界扩张,世界两极对抗的结束,民主文化如同资 本扩张一样已得到了世界性的认同。目前,以电脑、卫星为标志的科 技体系全球圆通,已经使那种相互封闭、各自为政、权力专断、分配 不公的对抗社会政治制度无法容纳。它在伴随世界市场的形成和“人 类主义”的传播,全球化已经是个发生了的一个社会事实。全球化是 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它表现为经济的发展、融合与财富的转移、文化 的冲突与融汇、民族国家的斗争与总体消解等等。全球化已经导 致了人类社会凸现出世界性视角:“以天下观天下,吾奚以知天下之 然哉?” 面对这种世界性的变化,沃勒斯坦提出了世界体系理论,他从超越民 族国家的全球角度,对资本扩张世界化进行系统研究;从人类历史的 角度,在政治、经济和文明三个层面提出“重新建构世界秩序”的主 张。美国学者福斯特指出,今天的自由主义将全球化强调为自由市场 制度的自发产物,现在人们被告知,除了新自由主义“别无选择”, 因而,除了全球化之外,也就“别无选择”了──我们已经生存在一 个由世界市场自由化所规定的“竞争性秩序”中,任何国家都抵挡不 了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与普世主义文化的吸引。 普世主义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斯多葛派。他们认 为,自然法是源于世界性的、与生俱来的基本原则。宇宙是一个统一 的整体,而人不过是宇宙整体的一部分。既然宇宙是一个整体,所以 国家就应当是世界国家,每个人也就是宇宙公民。这就是世界主义的 主张。为此他们明确表达了贬低单个国家(城邦),推崇世界国家的 观点。此外还有古罗马思想对自然法、万民法的认同,中世纪的但丁 对“世界帝国”、世界和平的主张。在近代,也有从卢梭“邦联论” 到康德的“永久和平论”,都可视为是普世主义观念的思想渊源。 威尔逊是20世纪普世主义立场的代表者。他在著名的《十四点原则》 中亮出了“自由”、“自决”、“民主”的旗帜,勾画了世界和平的 蓝图,提出了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原则与模式。奥雷利奥.佩西在 《人类的素质》一书中也不止一次谈及人类共同体与主权国家的关 系:“在人类全球帝国时代,通向人类解放道路上的一个主要障碍是 国家主权原则。它作为人类政治制度的基础,根深蒂固,已成为文化 发展停滞和因此陷于困境的典型病症。”著名哲学家〔美〕E.拉兹 洛则指出,简单地坚持国家主权的概念,“就使得社会组织的进程冻 结在一个武断规定的层次上,好象就没有高于或低于这个层次的重要 组织了。这种看法不仅是20世纪后期的一个时代错误:考虑到目前正 处于大转变时期,这种看法便是进步的路障。在历史上的所有时期, 社会都倾向于在更高层次的系统中会聚,而在目前这个时期,这种发 展趋势已促使社会大大超过了单个民族国家的组织层次。”国际社会 宗教界更是从伦理角度做出了普世主义的回应。1893年世界第一次宗 教议会大会后100年,世界宗教人士于1993年在芝加哥召开了第二次 世界宗教议会。这次大会发表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深刻反映了 普世主义思潮的影响。宣言概括了人类面临的困境,认为摆脱这种困 境需要一种全球秩序,而全球秩序的建立又有赖于普世伦理。“我们 所说的普世伦理,指的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 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该宣言主张,人类应“献身于一 种共同的全球伦理,更好地相互理解,以及有益于社会的、有助于和 平的、对地球友好的生活方式”。为起草《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做出 贡献的英国教授威德勒在谈及宣言的原则时强调,宣言“应该是人类 中心的,而且,还必须是人类秩序中心的”。 除此之外,从更大的背景上来看,后现代主义思潮也对普世主义的传 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它对已有知识与权威合法性的反省,对多 元主义方法论的青睐,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使其在国际关系领域倡 导“全球理论”、“普世政治”、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互动,从而 与传统国家主义拉开了距离。普世主义的兴起,是一种趋向新文明形 态发生的基本事实,其根源在于后对抗时代世界各国的相互依存。这 种世界各国的相互依存的内在动力,就是全球圆动工具的发展与资本 全球扩张的必然逻辑,同时也在于新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全球扩张。 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世界化势不可当的同时,新文明自由主义在普世 传播过程中,同任何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新潮流一样,不可避免地招 致了新对抗主义的种种非议与批判。这就是如同资本在跨出国界进行 世界性扩张的同时,招致了社会主义运动与思潮的抵制与攻击一样。 这是由社会发展的内在辩证机理所决定的。不可否认,冷战结束的后 对抗时代,在综合了世界性两极分裂的离心倾的同时,也刺激了被全 球冷战深埋于政治分野之下的国家立场与民族对立情绪的复发。这就 是世界性新对抗主义产生的土壤。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狱中随想录 铁窗漫笔(之2) 姜力钧   ┌────────────────────────┐   │ 耶和华啊,你的慈爱上及诸天,你的信实达到苍  │   │ 穹。你的公义好象高山,你的判断如同深渊。耶和 │   │ 华啊,人民、牲畜,你都救护。         │   │              ──《圣经.诗篇》 │   └────────────────────────┘ 腐朽是通向新生的相反方向,是另外一条捷径。 无论条件多么艰苦,环境多么恶劣,我都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生 命是那样美好,她让我们经历过无数次潸然感动的日出日落。 诛暴吊民,顺天应人。 《孟子.滕文公下》:“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民大悦。” 吊民伐罪,除暴安良,天时可假,尚需人和。 阿富汗的塔利班,为什么这样一个政权能在阿富汗出现?为什么它能 占领阿富汗80%的领土?为什么它能在这块土地上横行那么长时间? 为什么…… 独裁政府的长期存在,是对自由和民主价值观念的公然蔑视和挑战。 这不仅仅是本国人民的悲剧,也是整个自由世界的悲剧,是全人类的 耻辱! 这个星球上仅存的人类文化遗产,是沟通人类历史与未来的纽带和桥 梁,是人类历史的重要见证。 珍惜她们,就是珍惜我们的过去;关爱她们,就是关爱我们的未来。 塔利班政权在倒台前,公然炸毁了人类文明的一部分:那在风雨沧桑 中经历了15个世纪,做为人类文明史鉴证的巴米扬大佛。 这是令全世界震惊的罪恶! 民主和自由不是什么奢侈品,它是文明生活的必需; 民主和自由不是西方的专利,它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和让渡的 权利。 对于目前某国纳粹党棍和盖世太保头目们公然践踏人权的种种暴行, 我们希望国际社会要坚定捍卫自由与民主的价值观念,坚持理性和公 正的立场,不要保持可耻的沉默。 我们认为:对这种法西斯暴行的沉默就是对罪恶的纵然,是同谋。 那些总是喜欢以人民名义发号施令的其实都是人民公敌。   更能消几番风雨,最可惜无限江山! (2004年6月于锦州南山监狱特管队)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以“人民”的名义制造“五假” 黄晓敏 汉源商人何老板因为公司内部管理出了纰漏,不小心给自己引来一场 数额百万之多的经济纠纷官司。屋漏偏逢连夜雨,为了所谓的托熟人 能够少花钱办成事,何老板又交友不慎,没有认真查明核实就深信了 一个据称认识四川高院领导的“能人”,可以为他用钱来摆平和打赢 这场官司的“某领导亲戚”,来自四川南充南部县的王国家先生。何 老板高兴万分也深信不疑,立马承诺给王国家关系打通费数万元,并 写下字据答应给他好处费。结果,第一个经济官司没有打赢也没有了 解,和这个所谓的有“法院内部关系”,能够帮助他轻而易举打赢官 司的这个王国家,又把何老板以借钱不还告上了南部县的人民法院民 事审判厅。这个官司缠身债务不少的何老板再次成了一个借钱不还的 民事被告,而且这个官司一打就是七年之久。虽说何老板的问题不少 但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在多次的开庭审理过程中,暴露出 的人民法院问题却是发人深省,令人匪夷所思不得其解。以下就是简 单的案件问题集锦,估计对中国的人民法院内部的管理和机制的运作 稍微有一点切身感触和略知一点的人,就会通过这个案件知道丑闻和 腐败是怎么在光天化日之下打着“人民”的旗号,做尽了伤天害理的 贪赃枉法的渎职事件出来。 第一假,假原告。七年前,何老板的欠条是打给名字叫王国家的南部 人,而现在接到的民事起诉书的原告却是王国佳这个人。就这样南部 法院也真的就立了案开了厅,做了三方(原告、被告和证人)当事人 都不出庭和开庭的一审判决。其间还不说二审和三审出示的就南部唯 一的这个王国佳还是三个不同年龄、不同住址的,来路不明的号称是 南部县“人民公安”颁发的差异巨大的身分证问题。律师的辩称是由 于“人民公安”的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不小心把王国佳的身分证在制 作过程中输入错误而导致了三个不同定义的证件出来,但确确实实是 “真的”这么一个让人不打自招的疑问出来。 第二假,假律师。原告请来的律师根据何老板和何老板律师的调查, 原告律师仅仅是南部县一个行政职能部门的司法工作人员,他的主要 工作是做好司法部根据每年重点普法内容的需要,对本部门的法律咨 询做好服务工作。按照一般的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定,他没有资格接触 和担当涉嫌有刑事欺诈背景的律师事务功能,不过最为可笑的是就是 他这么一个律师工作者,在法庭上口口声声多次抢词夺理重复说“人 民公安”和“人民法院”,为自己添火候增虚劲,全然不顾事实和尊 重法律条款,一味的为原告说假话做假证。 第三假,假法官。依照现行民法属地管辖规定,何老板的经济纠纷案 件原本不属南部县法院管辖受理,但是南部县建兴法庭却以三个不同 区域拼凑起来的三个都是服务于各自法庭的独立法官,组成了针对何 老板这一个案件的审判庭。他们勾结一起徇私情违法立案,严重违反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手制造了以欺诈何老板为目的的民事案 件。他们假造审案、回避被告当事人,缺席判决,制造错案,其目的 是用“人民法院”的强权套用某些对自己有益的法律条款,相互包庇 欺诈得款。一个明显的细节被人关注,这个民事案件的卷宗内,始终 找不到原告缴纳给法院的诉讼费依据,这就不难让人得出勾结和讹诈 的成分,以及他们很早就串通讨论如何处理这个简单的民事纠纷了。 第四假,假判决。关于何老板这个民事案件成立的法官组合,就是不 说是否真实有效,就算临时搭配的也行只要他们严格遵照执行法律 程,那么估计很多案件的疑点也会在庭审中被揭露或者是终止。但是 中国的法律和法官,就是这么希奇古怪,整个南部县法院都没有按照 审判程序,完全是按照某些领导人的意志或者是利益需要,那个司法 程序也就是走过场、摆形式。何老板此案在无原告主体,在没有当事 人对质的情况下,民事案件盖有法院大红印签的判决书就出笼了。啼 笑皆非的是开出的法院公文判决书也有明显的错误,何老板拿到的判 决书日期还早于给何老板通知开庭需要他到庭的日期,也就说不管你 何老板是否能够准时来(也来不了,日期不对时间不够),那么判决 书都早已准备好了,来了也是让你知道还要配合和执行的法律文件 了。 第五假,假证据。上面说得几个假我们都认可不说也罢,庭审时来的 原告也就是被告的债权人也是假的,不是何老板很早见过面给他打了 欠条的那个本人。庭审时,原告出示的借据也被原告修改的面目皆 非,除了被告的签名和有关欠款的内容是真实原味的,其他的不是画 蛇添足(增加了一些证人的签字)就是修改的满足符合自己精心设计 的审判需要的文字内容来(把时间、地点给篡改了)。结果庭审举证 时,几个证人的证言证词出现前后矛盾的错误和南辕北辙的笑料。问 时间是什么时间说是七、八月份,问穿的是什么服装说是冬天的服 装。问签署的白纸是谁拿出来用的什么纸张,也是自说自话既不符合 常理也不符合漏洞百出的有证有据的不完整借据。 南部,中国境内有名的贫困地区,也是出名的司法做假的知名地区。 他曾经是倡导实事求是工作作风的胡耀邦先生曾经呕心沥血战斗过得 地方,也是解放战争时期山区剿匪革命斗争最为火爆的地区。面对今 天的和平岁月和司法丑闻,这些人民权力部门你知道明天还会发生什 么嘛?我们不想看见但是我们不能不扪心自问! (2007-03-30)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一场没有法律的审判 吕耿松 3月27日(农历2007年2月初9)下午,举世瞩目的浙江民主党人池建 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尘埃落定,池建伟被指控的罪名 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池案辩护律师李建强先生愤怒指出: “他们(法院)不讲道理,不讲法律,完全是瞎判,而且公诉方所提 出的证据和理由都不充分,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缺乏法律依据。”李 律师表示:“法律信仰已彻底崩溃,公正司法和人权保护正在成为一 个被嘲讽的对象!作为一个视法律信仰为最高价值的知识份子,今天 听到法庭判决时感到欲哭无泪。”在场的中国民主党人和维权人士及 池建伟的亲友也无不义愤填膺。自法轮功和中国民主党这两大民间力 量诞生以来,中共当局为了镇压异己,对中国民主党人以“颠覆国家 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判刑,对法轮功成员则以 “邪教”定罪判刑,而把中国民主党案和法轮功案连在一起判,池建 伟案是第一例。由于这一案件涉及到中国最大的两股民间力量,使中 共当局乱了方寸,胡乱定罪,所以这是一场没有法律的审判。本来, 当局为了淡化这个案件的政治色彩,把它交给一个区法院审理,并把 案件降格为普通刑事案件。如果这事处理得当,将池建伟无罪释放, 并由此为法轮功冤案评反,无疑会化解中国民主党和法轮功对中共的 的仇视和怨恨。但是,愚不可及的中共独裁政权放弃了这一化干戈为 玉帛的机会,从而把自己推向悬崖。 中共人大每年都要炫耀自己在一年内制订了多少多少法律,但这些法 律都被当权者糟蹋成为一张废纸。想一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除了“三个代表”和“四项基本原则”外,有哪一条被当权者遵守? 所谓的“人民代表”有哪一个是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的?中国的司法机 关,有哪一家在按照法律办事?中国的行政机关,有哪一个是在依法 行政?这些大的、原则性的问题,早已经举世公认,无须赘述。现在 来看看池建伟案件,它自始至终都是一场没有法律的审判,它的目的 非常明确:镇压中国民主党和法轮功。 池建伟是去年10月19日参与朱虞夫的维权被当局抓捕的,当局抓捕他 的目的是为了震慑朱虞夫先生和浙江的中国民主党人,因为法轮功学 员奚蜀娟早在两个多月前就被杭州市江干公安分局关押起来了,也早 就“交待”了池建伟帮法轮功散发光盘的事。这件事杭州市公安局和 上城区公安分局也早就了如指掌,但它们一直没有抓池建伟,因为它 们知道这件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池建伟构不成犯罪。朱虞夫1999年 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七年徒刑,在监狱里受尽折磨,出 狱要求工作却被原单位领导羞辱,他的悽惨遭遇早已得到杭州市民的 同情,并通过网络传播得到了全国乃至国际社会的同情。由于朱虞夫 是中国民主党的创始人,他的崇高威望加上他的悲情维权,他的个人 维权活动连续几天得到成百上千的市民的支持,当局深知哀兵必胜的 道理,如果再让朱虞夫继续维权,那么遍布杭城的干柴就会燃起熊熊 大火。当局慑于朱虞夫的威望,知道再抓朱虞夫要付出多大的成本。 他们利用了朱虞夫的弱点──他不愿朋友因他而作出牺牲──以达到 釜底抽薪的目的,因此他们抓了最活跃的池建伟先生。由此可见,当 局抓池建伟完全是为了阻止、震慑民众的维权活动,是一种政治需 要,而不是池建伟触犯了刑律,他们抓池建伟完全没法律根据。在抓 池建伟的过程中,七、八个便衣涌进池家,既不穿制服,也不出示证 件,更不出示法律文书,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将池建伟抓走了──这 无异于绑架。 在共产党的司法机关里,人只要被抓进去,就一定要定你的罪,判你 的刑,无罪释放的案例极为罕见。特别是政治案子,100%都是要定罪 的。当局为了给池建伟罗织罪名,可谓费尽心机。但是尽管他们花了 九牛二虎之力,还是拿不到象样的证据,以致2月27日开庭那天,公 诉人在法庭上出尽了洋相。不仅证据缺乏,而所定的罪名也是假的, 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能认定池建伟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 施罪”。下面我们再来回忆一下那天庭审的情况。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被告人供述和所谓的证人证言及所谓 鉴定,但没有出示物证,即池建伟被指控散发的光盘。辩护律师要求 公诉人出示物证,并当众播放,以确认光盘内容是否宣扬“邪教”。 公诉人拿不出物证,更不用说当场播放,只好支支吾吾地说光盘在上 城区公安分局,并说不需要播放,杭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心已经经过 鉴定。辩护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音像资料应该由有鉴定资格的鉴 定机构进行鉴定,本案由杭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心出具一份所谓的 “认定书”代替鉴定结论,是严重违反程序要求的。审判长担心公诉 人再出丑,立即打断律师的发言,叫律师下午2点到法庭来看。根据 证据学理论,证据只有当庭出示并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法庭上不出示证据,更无法质证,而是庭审结束后三个半小时才到 法庭去“看”,这样的证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庭本应委托有资质 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但却违法使用这样的非法文件作为定案的依 据,这说明法庭眼里哪里还有法律?实际上池建伟定什么罪,判几年 刑,中共的政法委员会早就决定,所以公诉人能够大胆到不宵于在法 庭上出示证据!这样的审判,在一个法治国家可能吗? 池建伟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来定罪的,即所谓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是该案的实体部分。按照这条 法律的要求,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传播具有邪教内容的光盘100张才可 以定罪。这个要求是很严格的:首先是每张光盘的内容都必须是宣传 邪教的;其次是每张光盘都是能够播放出来的,也就是能够达到传播 效果的;再次数量必须在100张以上(含100张)。池建伟在法庭陈述 中,多次阐明其散发的光盘中,宣传法轮功内容的不到三分之一,其 余三分之二以上是关于政治、历史和文学方面的。但公诉人狡辩说, 池案中已缴获的57张光盘,经杭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心鉴定都是宣传 法轮功的,甚至把《六四真相》也说成是宣传法轮功的。笔者并不否 认拿到过十张光盘,但这十张光盘,除一张赵昕制作的《无声的中 国》外,其余都放不出来。这些光盘的名称,有张良的《六四真相》 、何清涟的《现代化的陷井》、历史学家辛灏年的《谁是新中国》 及北宋时期的《梅花诗》等,在我手中,至少有五张与法轮功毫无关 系,而且有九张是放不出来的。再根据王东海、沈利虎等所讲的情况 (基本和我相同),可以断定公诉人说的池案中已缴获的57张光盘经 杭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心鉴定都是宣传法轮功的完全是假话。如果按 公诉人的推定每套光盘内容相同的话,那么这57张光盘起码有28张不 是宣传法轮功的,而且大部分是放不出来的。退一步说,即使这57张 光盘奇迹般地被杭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心鉴定为宣传法轮功内容,而 且全部都放得出来,那么其余被所谓的证人抛弃掉的50张光盘没有经 过杭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心鉴定,如何确定它们是反映法轮功内容的 呢?又如何确定全部都是好的光盘呢?那只有按公诉人办法来“推 断”。事实证明,“推断”只能推断出所有117张光盘起码有一半与 法轮功无关,而且大部分是放不出来的。一个堂堂的检察院,搜集证 据靠“推断”,这是非常可悲的。把严肃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学 等学术专著说成是“宣传邪教”,如此张冠李戴,连常识都不顾,这 只能说明池案的审判是一种文革式的政治审判,而不是司法审判。 前面的论述前提是池建伟“利用”或服务于某个邪教组织,也就是 说,池建伟为之散布的光盘确实是某个邪教组织的宣传品,那么,按 照这些光盘的数量、质量和内容,池建伟也不构成犯罪。但事实是这 样的前提也不存在,因为池建伟为之散布光盘的法轮功是个合法的民 间团体,世界上没的哪一个国家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即使是按照 共产党的意志制定的中国现有法律,也没有哪一部法律或法规认定法 轮功是邪教。相反,中国公安部2005年作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 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 号),明显排除了法轮功是邪教。公安部的这个文件中关于“现已认 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国家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 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七种,公 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七种。这14种邪教组织是: 1、呼喊派; 2、门徒会; 3、全范围教会; 4、灵灵教; 5、新约教会; 6、观音法门; 7、主神教; 8、被立王; 9、统一教; 10、三班仆人派; 11、灵仙真佛宗; 12、天父的儿女; 13、达米宣教会; 14、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这14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也就是说,法轮功不是邪教,充其 量只是一个民政部认定的“非法组织”,而“非法组织”在中国多如 牛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的全文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 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 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 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 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236条、第266条的规定定罪处 罚。”这条法律可以细化为十多条罪名:组织会道门破坏国家法律实 施罪、组织会道门破坏国家行政法规实施罪、利用会道门破坏国家法 律实施罪、利用会道门破坏国家行政法规实施罪、组织邪教组织破坏 国家法律实施罪、组织邪教组织破坏国家行政法规实施罪、利用邪教 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行政法规实施罪、 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利用迷信破坏国家行政法规实施罪以 及第236的强奸罪和第266条的诈骗罪。从这条法律规定的内容看,制 定该法条的背景并不存在法轮功问题(如果有法轮功背景,在条文中 肯定要加上“利用气功组织”这样一条),条文中的所谓“邪教组 织”,主要是指呼喊派、门徒会、主神教、全范围教会、灵灵教等一 些地下宗教组织,这些宗教组织都不是气功团体,可见当时气功团体 并没有被认同为宗教组织,更不用说是邪教组织。世界上任何国家认 定邪教组织,都没有“冒用气功”这样一条。这样的标准,中国在 1999年以前也是不采用的。1999年“4.22”事件后,江泽民气急败 坏地说法轮功是邪教,随后《人民日报》也发表了一篇社论说法轮功 邪教,接着全各地的气功团体都有了邪教的嫌疑。1999年9月3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 决定》,该文件提出了“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这 样一个概念,但没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079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并 公布,自1999年10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也只是说:“刑法第300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 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 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 项司法解释也没有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200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 院审判委员会第1,174次会议、2001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 员会第九届第8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仍没有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相反,公安部在2005年确定 的14种邪教组织中,明确把江轮功排除在外。为什么江泽民、肖扬等 人大叫大嚷说法轮功是邪教,而人大常委会、高法高检和公安部却没 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呢?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法轮功在全世界分布 很广,没有一个国家认为它是邪教,中国既然自称要和世界接轨,就 不能不考虑这个“轨”怎么接;二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把气功团体 定为邪教的,中国的立法标准也不能偏离太远,尽管人大的决定和两 高的司法解释都有“冒用气功”的说法,但那只是江泽民的私货,况 且法轮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气功团体,而非“冒用”;三是几年下 来,中国人民已从实践中认识到法轮功是一个讲真善忍的民间团体, 而不是中共媒体所说的邪教。这样的认识即便在中共的官员中也存 在,那些有良知的立法工作者也不会不顾事实昧着良心将法轮功定为 邪教。 综上所述,法轮功不是邪教,但八年来中共当局却一直将它当邪教镇 压,使法轮功成为中国最大的一个冤民群体。法轮功不是邪教,其实 连江泽民也心知肚明,然而为了所谓的“稳定”,也就是共产党的独 裁统治,它“将错就错”,一直把法轮功作为邪教来打压,将冤案进 行到底。所以,不仅池建伟案件是一场没有法律的审判,而且所有的 法轮功案件都是没法律的审判。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为了给池建伟定罪寻找法律依据,自行认定法轮功 是“邪教”组织,并说:“法轮功属于邪教组织在司法实践中早已毋 庸置疑”。好一个“司法实践中早已毋庸置疑”!原来中国法院定罪 量刑的依据是“司法实践”。所谓的司法实践,就是中共政法委指挥 下的践踏法律。在任何国家,违背法律规定的司法实践不但可以置 疑,而且必须纠正。中国法院“毋庸置疑”的说法无疑是一种践踏法 律的司法专横。 中国前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说:“法庭要执行共产党的决定”,这就 是说,共产党操纵法院的一切,在中国没有一个法庭、没有一家法院 敢不执行政府和共产党的决定。著名加拿大律师安世立 (Clive Ansley)在上海执业14年,经手300多起的涉外案件,几乎 没有胜诉过,可怜的几起胜诉案也没有一例获得执行。他指出,中国 没有司法独立与公正,中国的法院根本不能称其为法院。 〔转载自《自由圣火》2007-04-01;http://www.fireofliberty. 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辽宁省清原县公安局非法拘捕 基督教信徒顾常荣; 安徽抓捕两家庭教会领袖 对华援助协会 对华援助协会获悉,2007年3月14日辽宁省抚顺市清源满族自治县湾 甸子镇七道河村。今年54岁、祖籍该村的基督教信徒顾常荣(女)到 该村支部书记于明福家传福音。该村共产党书记于明福拒绝接受福 音,反而打电话向该县公安局湾甸子镇派出所报案,举报顾常荣试图 “拉共产党员下水”,湾甸子镇派出所来了三个警察,警察找了该村 三个共产党员做证,三个共产党员说,顾常荣试图叫他们信耶稣,拉 他们下水。该村另外一个村民向警察举报说,顾常荣把他们家祖宗三 代的家谱“撕毁了”。 于是,湾甸子镇派出所警察把顾常荣抓走了。从2007年3月14日到现 在,18天过去了,当地公安局一直拒绝给家属任何法律手续。家属 说,公安局已经把顾常荣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对顾常荣判处一年 的劳教,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 顾常荣是今年1月1日与丈夫江森山一起从北京回老家辽宁省抚顺市清 源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七道河村探亲。夫妻俩一直在他们家乡亲人之 间传福音。 对华援助协会还获悉,安徽省警方抓捕了两位教会领袖。安徽芜湖县 九连商陈村家庭教会负责人陈加锡牧师于今年1月4日被抓走后,因组 织免费分发圣经等基督教印刷品,近日以“非法经营罪”被捕。陈加 锡牧师曾于2006年10月15日被以“非法聚会”罪名关押。入狱42天后 被迫交纳罚款12,000元后无罪释放;安徽马鞍山市一家庭教会负责人 陈连民牧师因在春节期间带领多位学生学习圣经于2月23日被抓走, 电脑和教会书籍被没收。陈连民牧师已于近日获释,公安拒绝归还被 没收的物品。 有关辽宁省教案具体详情,可致电顾常荣女儿江雪丽,电话:86-10- 137-1885-8360。或者给顾常荣的弟弟顾照亮打电话:86-413-3492- 171(家)。 (2007-03-31)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慰安妇”也要有良心! 朱自卿 前段时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考虑对“慰安妇”问题再次展开调查,安 倍说:“没有证据证明日军征募慰安妇存在强迫行为。”这引来了亚 洲各国的不满。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称:“希望日方拿出勇气,本着对 历史、人民、未来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来自国际社会正义的呼声, 妥善正确处理好这一问题。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中 犯下的严重罪行,这个历史事实不容否认。这一问题涉及日本在国际 社会上的形象。”后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又做出了正式的道歉。而真 正的“慰安妇”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呢?笔者以客观的角度查找了相关 资料希望给各位一个参考。 各国妇运团体对于慰安妇的研究报告几乎全部故意回避一个最基本也 最关键的问题:慰安妇到底拿没拿工资?根据当时的《慰安妇大募 集》(韩国)资料显示:工资为300圆以上,还可以先预支3,000圆。 当时的当兵的平均工资仅为13圆,而公司职员是也才40圆,要知道当 年韩国的房子最贵也不过1,000圆。这样高的工资慰安妇可以预支三 间房子,大概干个三到四个月就可以再赚一间房子,这样好的条件, 女性当然欣喜若狂了。要知道当时可是战乱时期,多数女性的丈夫都 会去当兵,而自己又没有任何的收入,再加上当时人民可真是生活在 水深火热之中的,去当慰安妇工资高待遇好何乐不为呢?《日本营妓 在腾冲》是一位中国记者所在民国33年“9.18”写的,在这篇报道 中写到:一个老板娘是说中国话的,她被作为询问的对象,也被任为 临时的翻译,她告诉记者。她们统统是朝鲜女人,一年以前,由敌军 送到中国来的,她们的来,并不是强迫。记者特做了一个反问:“你 们准备怎样呢?”“我们不知道,但心中希望仍能继续做这种生意! 因为营妓的生活相当舒适,这些生活于贫苦线下面的女孩们,也乐于 做这种事情。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卖淫是很普遍的事情,妓女多如牛毛在供多于求, 日本将这些没有福利收入低下的非“正规军”收编为“正规军”有哪 个妓女不愿意的?在这种环境下日本还有必要去“强征”妓女吗?根 据2000年3月1日《台湾日报》第五版《八旬老翁指确有自愿慰安妇》 文章指出:(被采访的老翁说)由于当时正值战争,台湾的壮丁有不 少被日本政府征召去当军夫,留下的多是老人及小孩,年轻人很少, 这些妓院生意自然很差,一听到有慰安妇的差事,有钱可赚,一窝蜂 抢着去做。在2001年3月2日的同报同版上报道《苏嘉谟:慰安妇应摸 摸良心》报道显示:苏嘉谟:慰安妇应摸摸良心苏嘉谟指出,当时日 军纪律严明,不少是妓女出身的慰安妇,都庆幸有这么高所得又不怕 被流氓“白嫖”困扰的行业,收入是台籍日军一日六毛薪饷的数倍。 行情好者是“赚一年可抵一生所得”。 在当时的中国各地军阀混战,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只是名义上对国家控 制,实际不具统治管理权。既然是这样那就更不用说有力的管理人 民,户籍制度的普及那更是天方夜谭,在这种完全混乱的人口体系里 面的人现在跳出来说自己是“慰安妇”有什么证明能力呢?随便那个 照片对照个名字就能证明?当年拿了日军那么多钱,现在又来向雇主 勒索,真是毫无良心!1949年中国在中共统治下杀淫抢夺,没收私有 财产民不聊生,在如此情况下怎么没见这些“慰安妇”象自己的政府 索赔一分钱?要回自己的“清白”呢?因为她们知道中共独裁者是不 好忽悠的,而日本这个民主国家是很好忽悠的,所有就在当下中国福 利不健全自己生活没有着落的时候就想到了“老主顾”日本了。当然 也不否认肯定有自己不愿意的“慰安妇”,但是这不能抹杀了更多的 慰安妇是自愿的基本事实。 如果说为日本军人服务的性工作者是所谓“慰安妇”那么中国现在成 万上亿的性工作者为多国人士服务那不算算是“慰安妇”呢?自己是 如此的没有良心还在日本法庭外对“不公判决”狼嚎鬼叫,这完全是 政治作秀自己也不觉得羞耻! (2007-03-31)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希特勒的《物权法》 刘自立 中国人在100年来的政治探索中屡屡失误。一个失误,就是追逐大公 无私。这个追逐,其实大于社会主义的内涵,集一切乌托邦主义、无 政府主义和其他什么主义之大成,造就严复所谓群集权界之群套住 己、大于己、凌驾己的中国式穆勒主义。《大公报》报头之墨宝,即 为严复题写,说明了他们的主张。这个公,后来径直发展成为共产党 的大公无私,就不是什么中国式穆勒主义,而是中国式列宁主义了。 接下来,中国人开始想走出社、资争论,其实是悄然开始施行私有化 /公有化双轨制的改革。就是我们前此说过的,首鼠两端的劫掠原 则。看你是公有制,我就拿私有制说理;看你是私有制,我就拿公有 制说理──那样一种机会主义思维。这样一来,他们的私有制,正象 一些人所说,高于人权,法治,道德,产生了物权压倒人权的奇怪现 象。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是不是就象他们成立共产党,打出公有化旗帜,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 一样;他们现在只要打出私有化旗帜,物权所有之旗帜,一切问题又 迎刃而解了呢? 这个世界上有没有这种翻饼烙饼,如此简单的历史里程或者里程碑 呢? 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除去根绝社会主义公有制之祸害,有没有极 权主义私有制之祸害呢? 我们答:有! 这个祸害,就是希特勒私有制的祸害。虽然,其国家主义、社会主义 和纳粹主义的思维和统治方式,包含很多公有化,国有化或者官僚化 因素,但是,这个因素,并不妨碍其施行纳粹私有制的全部政治经济 举措。 这个现象引起我们很大的兴趣。一个经济制度私有,产权、物权私有 的国家,是不是可以和希特勒纳粹主义并行不悖呢? 回答是,可以! 特勒施行专制极权,压制其文化本身的传统,但是,希特勒不可以、 或者不自觉地没有全部推翻欧洲传统。他的政治体制里并包私有制, 并不影响其法西斯和谐,那个纳粹主义和谐。换言之,希特勒可以更 改俾斯麦乃至梅特涅等人营造的欧洲政治外交平衡,但是,他还没有 了解到,可以象列宁和毛那样,对待德国实行共产主义。这样,在邪 恶的公和邪恶的私之间,东、西方的魔鬼及其门徒,找到了我们所谓 不管公、私皆可恶──那样一种政治制度。 现在,人们讨论《物权法》。肯定者之一大原则,就是说,共产党里 一些人说出了私有化物权保护哲学,他们就开启了多元化或者什么化 时代,且退到了毛的公有化乌七八糟,来到原点,等等。 但是,请问,你推倒了希特勒的私有化进程了吗? 你放弃了纳粹主义之国家垄断极权了吗? 你有没有想一想,一个“私有制”这样的救命稻草,既救不了希特 勒,也救不了毛式党吗? 如果这个世界上,仅仅因为人们认可了不带一切必要条件的《物权 法》或者什么法,那么,这个法,就和丛林法则或者其他什么法则一 样,什么道也没有,什么神也没有。 只是大灰狼和小绵羊之关系法。 重复一遍,看待法律就和看待一个交响乐团一样。如果阿巴多或者西 蒙。拉特面对的是一个假人乐队,无论其总谱是贝多芬也好、是莫扎 特也好,乐器是斯拖累理瓦里名琴也好,这个乐队,也是死乐队,不 是活乐队。因为,指挥面对的乐队演奏──也就是其实际操作,等于 零! 法西斯私有化和纳粹《物权法》究竟有些什么具体内容呢? 我们来细看文本。 赵启强先生早就对此做过评述。且看他的观点──   “20世纪30年代,是希特勒德国崛起时代。在一般人的印象中,   希特勒出身低微,他的党又叫‘国家社会主义党’,所以肯定是   国有制的鼓吹者;而且,希特勒之所以能成为权倾欧洲的专制   者,首先是他以纳粹德国的名义垄断了全部的社会资产……” 然而历史并非如此。希特勒德国的确有过对社会经济的强制干预:对 犹太人产业的没收,为经济”雅利安化“而几次通过立法,以不提供 原料和紧缩贷款的方式,让小企业破产或被大企业强制性的兼并。 但希特勒对经济干预的目的是强化德国垄断资本家的地位,而绝非实 施国有制。1933年,希特勒颁布法令,成立了“全德经济总会”。这 个对操有德国经济大权的机构,除了5名纳粹头目,其余的全是银行 寡头和工业巨头。 资本、尤其是垄断资本,在希特勒时代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以克虏伯公司为例,其利润从1932~1933年度的650万马克猛增至 1937~1938年度的12,100万马克,五年时间增长了17.6倍。 总之,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是完全建立在垄断资本主义的基础上的。   “国营企业的资金1932年相当于私营公司与有限公司的7.3%。   1939年12月底则为8.7%。百分比略有提高首先是由于加上奥地利   与苏台德地区的国营企业,其次还有由于某些国有企业有所发   展。”(〔法〕夏尔.贝特兰《纳粹德国经济史》P34) 从希特勒1933年上台,到其全面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39年, 六、七年的时间,纳粹德国的国有化程度并没有提升。   “由此可见,生产资料私有制在第三帝国仍然是所有制的主要形   式……最典型的形式有:托拉斯所有制、康采恩所有制与卡特尔   所有制。第三帝国的全部立法曾试图强化私有制。”(同上) 希特勒德国不仅在国有制与私有制之间选择和强化了私有制;在资本 家与工人之间,希特勒仍然是选择了维护资本家的利益;而在私有制 的范围内,希特勒又优先考虑大资本和垄断资本的利益:   “纳粹当局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立法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大资本的   地位……取消工人和工人代表制……”(同上P111) 在总结纳粹德国强化私有制的结果时,这位法国经济学家几十年前说 过的话,对今天的中国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希望我们中国人能特别 认真地对待这段给世界、最终也是给德国人带来巨大灾难的德国历 史:   “正如我们曾经考察过的,纳粹政策的基本倾向是加速再私有化   的步伐。我们无需再列举有关事实,只须从中得出如下结论:在   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即生产资料和运输工具的所有制方面,自诩   为社会主义的法西斯主义,标志着集体主义的倒退而不是进步。   正是为了应付这种倒退造成的各种后果,每当为要求经济朝着反   方向发展而扩大干预时,总要把调动警察力量之权交给垄断组织   的代表人物。”(〔法〕夏尔.贝特兰《纳粹德国经济史》   P187) 赵先生这段话的要点,笔者以为就在这里──   “由此可见,生产资料私有制在第三帝国仍然是所有制的主要形   式……最典型的形式有:托拉斯所有制、康采恩所有制与卡特尔   所有制。第三帝国的全部立法曾试图强化私有制。” 所以,肯定私有制没有带来希特勒主义的任何人权改变。也没有带来 其政治经济任何合法性和合理性。也没有使得希特勒主义开创任何在 纳粹党伟大理论中多元化之局面。也没有使得希特勒本人,成为不同 于暴力主义的象征。等等。 那个警察机器还在运转。   “每当为要求经济朝着反方向发展而扩大干预时,总要把调动警   察力量之权交给垄断组织的代表人物。” 这样的说明还不清楚吗?还要怎样清楚呢? 最直接的问题是,中国现在的私有制是不是希特勒式的《物权法》 呢? 这个问题接下来的设问应该是,极权主义时代,是不是已经过去,中 国已经进入威权主义或者开明专制。如果这个定论被肯定,那么,辩 护士会讲,我们的开明专制已经达到非希特勒《物权法》时代?请 问,什么是开明的专制或者私有化呢?──因为,我们这里已经出现 私有化。但是,出现私有化本身是希特勒式私有制的内涵甚至外延 ──你的辩护,等于同语反复。 极权主义特征,在国家行为中,主要看其经济、政治、文化是不是垄 断化。这个特征在中国,是不是很明显呢?中国的金融寡头带动的整 体计划经济特征,如今有那些些微之改变呢? 中国电力、电信,交通、煤炭等等大企业,有无民营资本加入呢? 中小企业在金融贷款和权益保障方面,有那些实际权利呢? 农民,是不是还是种姓歧视中人呢? 政治文化上的禁锢,有那些和拿破仑、俾斯麦时代的出版自由,言论 自由,结社自由这样的“君主民主”可以类比和区隔呢? 中国历史上没有朱元璋思想、赵匡胤思想……却有毛思想,三个代 表,四个坚持……请问,这是不是“帝师合一”呢?开明专制和极权 主义的本质,就看国家控制思维的程度──蒋介石有《观察》,《大 公报》,有胡适,鲁迅──这里有谁呢?人们除去到海外网站写作、 发表,还能指望什么多元化呢?这个后极权主义特征,难道已经让度 给威权主义和开明专制了吗? 我们前此言及约翰王在1200年代,法国人在1600年代,已经造就宪章 和三级议会。请问,开明专制之当今中国,有实质意义上的议会和宪 章吗? 民主的有、无问题,其实就是验证专制和极权最好的尺度。 我们说,中国已经走出后极权主义时代──这个判断是错误的。 只有等到中国在共产党统治下,迈出一个伟大的,类似拿破仑或者俾 斯麦或者蒋介石那样的、容许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之政治文化局面, 这个专制而非极权的时代,才会到来。 但是,言论之作用,在党魁们再早的言论中已经一言明之──千里之 堤,溃于一穴;你的言论自由和民间报纸一旦出笼,他们特殊利益集 团的“原罪”一朝公诸于世,岂不是他们就要上断头台!他们能就此 迎向断头台而开放言禁吗?绝无可能! 就此而言,党们,什么也不会开放──除去开放希特勒式的《物权 法》。 极权主义特征如果真的消匿于中国,那么,私有化倾向带来的私有化 进程,值得称颂;否则,回到私有化本身并不等于进步,也并不能排 除纳粹主义这样一种极右趋势和类似公有制补充的法西斯化,全面扑 向中国大地。因为,纳粹主义的整体主义既包含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 义,也就是社会主义,也包含纳粹主义之私有制、《物权法》;而这 个国家社会主义,并不消解私有制,官僚极权,人权涂炭和劳工压 榨。这个事实证明,国家社会主义可以和私有化并行不悖,沆瀣一 气,媾和于前此之斯大林主义、毛主义和社会主义、大公无私。 说到底,纳粹社会主义私有化和纳粹极权、整体主义之社会主义,是 一个脏币的两面,人们从希特勒年GDP高到30%之现实中,看到了 整体主义和私有化垄断资本的双重邪恶。这个罪恶,正在变成中国的 现实! 〔转载自《自由圣火》;http://www.fireofliberty.org。提供者: 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陈炳基 “二.二八”人物小传 曾建元 陈炳基(1927~),台北市万华人,1927年生。第一名毕业于老松公 学校,即考上台北州立第二中学校,因受日本教师歧视开始反抗。北 二中学长林水旺等人筹组中国急进青年党之台北二中反日思汉事件遗 绪,则鼓舞其行动方向。1944年春天,参与外科女医师谢娥反日计 划,5月因同学郭宗清在谢娥家题写反日汉诗遭检举被捕而为循线捕 获,因未成年获缓起诉。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陈炳基在谢娥引介下,加入三民主义青 年团台北区团。1946年3月,以三青团名义在台北公会堂举办庆祝台 湾光复活动,但因感于其间政治复杂而退团。6月考取台湾省立法商 学院普通行政专修科。7月在校发动抗议东京涩谷台湾人与日本警察 流血冲突之涩谷事件,乃召集成立学生自治委员会并出任主席,陆续 发动反对训导制度,抗议涩谷事件及抗议美国军人涉嫌强暴国立北京 大学女学生沈崇等学生运动。1947年1月,省立法商并入国立台湾大 学法学院。 1947年2月27日晚,陈炳基在台北市延平路顺隆行内看报纸,值专卖 局人员取缔林江迈贩卖私烟,爆发严重警民冲突,亲眼目睹全部过 程。28日清早,到台大法学院号召同学投入抗议行列,随后与同学到 专卖局台北分局参加抗议活动。中午,随群众前往台湾广播电台,要 求广播台北事件,下午1时许前进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目睹公署卫 兵自屋顶以机关枪射杀群众。陈炳基即赶回台大法学院召开学生大 会,吁请大家踊跃参加抗议活动,3、4点钟,各校代表于延平学院集 会,决定组织学生队伍。 3月1日,陈炳基在北门口铁路局遇一宪兵卡车扫射,幸逃过一劫。 4日中午,各校在延平学院讨论作战计画。学生组成三个大队,第一 大队在建中集结,由陈炳基带队;第二大队在台湾省立师范学院集 结,郭琇琮领队;第三大队在台大校本部集结,由李中志和杨建基领 队,延平学院则由叶崇培领队,另有士林、圆山工人的第四大队,桃 园方面亦有武装大队准备来援。口号是要自由、要面包、打倒国民党 政府。总指挥由李担任,副总指挥由郭担任,叶为总指挥部联络员。 作战总指挥部设置于新店,李中志坐阵指挥。第一大队驻指挥部联络 人为台大学生黄雨生与台北市立建国中学学生陈炎陈。具体计画为3 月5日凌晨2点先由第三大队会合乌来攻打景尾军火库,先占领新店, 将武装起义指挥部设于新店;再与第二大队会攻马场町军火库;第一 大队则进攻陆军医院军火库和宪兵司令部。3点以信号弹为号,取得 充分武装后,再分头攻取台北市内的警察大队、军营、宪兵司令部等 武装据点;拂晓时,再会攻长官公署,成立人民政权。发动起事时间 过后,乌来原住民军队未答应下山,第一大队派驻新店的联络员则毫 无音信,陈炳基再派数名建中队员前往总指挥部,半路又为国军扣 捕。在战况不明情况下,一位体育老师提醒不能孤单盲动。凌晨3点 后,陈炳基乃委托体育老师照管队伍,自行带著北二中同学王子英穿 过植物园前去陆军医院、警察大队侦查动静、天亮后再到小南门探视 桃园支援队伍有无前来,均无结果后即回建中解散大队。 失败当天,陈炳基等立即筹备再组织学生进行起事,虽经沟通,乌来 原住民愿意下山,惟建中学生多人被捕,加上9日登陆的援军已开进 台北,终于放弃。 9日上午,陈炳基和黄雨生、吴克泰、周青等人聚集台北大桥林水旺 家,决定逃亡,在台湾各地躲藏,复转去上海,参与上海台湾同乡会 《前进报》编务。 事平后于1947年7月返台。经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台北市工 作委员会书记廖瑞发推荐入党,于8月组织学生工作委员会并任委 员,9月,与北二中同学李苍降、林如堉,以及台大化学工程学系助 教李薰山和农业经济学系学生李登辉等人组织新民主同志会,定期在 李登辉古亭川端町水利会宿舍普罗寮家中聚会。1948年2月27日,新 民主同志会油印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并到街头涂写政治标语。10 月,因疑新民主同志会会员张清杉向政府检举而逃亡台湾各地。1949 年4月,得李登辉协助,自淡水逃往上海。 至大陆后加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现任台盟中央政策研究委员会委 员。 【参考文献】 ◆简荣聪、郑喜夫、魏永竹、林金田、唐淑芬,《陈炳基先生口述记  录》,《二二八事件文献补录》,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民国  84年。 ◆蓝博洲,《来自北京景山东街西老胡同的历史见证──战后台湾学  运领袖陈炳基的脚踪〉,《沉尸.流亡.二二八》,台北:时报文  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民国80年6月3日,页65~96。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人权问题在UN及法国发酵 《民进党电子报》 考试院长姚嘉文30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呼吁联合国会员国支 持台湾加入世界卫生组织(WHO),面对台湾首度在联合国重要会 议发声,中国直到下午会议结束前才行使“答辩权”反击,但论点缺 乏说服力,更无法改变事实。中国的蛮横,举世共赌,日前法国总统 候选人,也因中国人权问题,呼吁杯葛北京奥运。 姚嘉文是以国际自由联盟代表身分,发言时直接触及台湾加入WHO 议题,之外国际自由联盟还提出《进入WHO是台湾的基本人权》书 面声明,并被列为会议官方文件,凸显了台湾在人权理事会议的出击 是全面性、并经过完整策划与执行。 国际自由联盟声明呼吁人权理事会会员国,认知台湾2,300万人民的 基本人权,并提高对台湾参与WHO的支持。 姚嘉文指出,政党外交是民进党的重要任务之一,台湾只有民进党能 加入国际自由联盟,基于共同理念,双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使联盟 愿在这次人权理事会议提供支持与配合。 国际事务部主任陈重信表示,这次人权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就是对 “健康权”的关注,“健康权”已被视为基本人权,因此,中国所谓 人权理事会议与WHO毫无关联,与事实有很大的偏差。对于中国对 国际自由联盟的批判,陈重信表示,国际自由联盟是欧洲重要的非政 府组织之一,一贯支持台湾参与WHO,并通过正式决议案,在人权 理事会议表达立场是适当的行动。 法国总统候选人贝鲁对于北京纵容苏丹当局种族屠杀,则公开表示抵 制北京奥运会。中国的人权问题严重,不只在联合国,连总统大选正 沸沸扬扬的法国也引起讨论。 〔《民进党电子报》第040期,2007-03-30。推荐者:(高雄)张复 聚〕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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