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7-03-22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评中共的《物权法》          (多伦多)李天骐 ◆自由的共享与权利保障           (北京)冷月 ◆别轻言废除独生子女条例        (重庆)十年砍柴 ◆人民代表是干什么的           (湖南)金海涛 探索道路 ◆“预防腐败局”能解决中──两会时政评论(之1)  曹维录 ◆谈谈中国的政治改良            (上海)黄飞 ◆两极分化割据中国──揭秘刘吉所谓的“历史真相” 牟传珩 运动留痕 ◆我的诗歌为您们吟颂兼致《民主论坛》   (贵州)小王子 ◆人大制度是实现正义的有效途径      (武汉)乔新生 迫害实录 ◆力虹(张建红)上诉状           (杭州)力虹 ◆诗魂力虹──监狱又如何囚禁你的灵魂   (湖南)贺伟华 ◆诱发《民告官如登天》的来龙去脉     (成都)黄晓敏 ◆十年五万被告无罪,是进步还是暴露问题   (西安)梁治 读史论今 ◆共和国史怪说举例            (湖北)胡胜华 文艺春秋 ◆遥望爱琴海──致铁闸下的力虹    (辽宁铁岭)姜力钧 ◆飞翔吧,我的歌            (河南信阳)安均 台湾问题 ◆中国正名迫在眉睫            (成都)朱自卿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评中共的《物权法》 李天骐 中共的“人大会议”在通过《物权法》之后,收场了。这部集中代表 中国官僚资本集团利益的《物权法》,在中共的操控下,利用“人 大”这个橡皮图章,炮制出台。中国的官僚们,特别是贪官污吏们和 那些大腹便便、大肆吞噬国有资产的新贵们,现在笑逐颜开、弹冠相 庆。20多年来,虽然他们殚思竭虑,从人民身上侵占了庞大的不义之 财,但是心里却惶惶不可终日,恐怕有朝一日被清算。现在这一切都 能被这部《物权法》堂而皇之地承认和保护了,至少现在他们可以高 枕无忧了。中国官僚与资本互为勾结,窃取的庞大的人民的财富,在 这部《物权法》中公然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障。这是中共极权政权出 卖人民利益、与人民为敌到底的又一例证。 根据中国官方公布的2006年第七次私营企业调查报告,中国的私营企 业主中三分之一是中共党员,三分之二是前国家机关干部、国营企业 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这个统计已说明了中国私营企业主的产生是官商 勾结的产物。能在经济活动中有较大能力的人都是有官场背景的,或 者本人来自官场,或者有父母有亲戚在官场,或者通过贿赂,通过分 利与官僚勾结在一起。没有这种关系要在市场中崛起是不可能的。 在打着“改革开放”旗帜的20多年中,中国的极权官僚们,利用权 力,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倒卖手中的公有资产,大肆倒卖工厂、商 店、学校、大楼、土地,在倒卖中暴富了。他们通过“圈地运动”, 在剥夺成千上万城市居民和农民的财产和土地中,造就他们自己和亲 族中大量的百万富豪、千万富翁、亿万富豪。他们依靠权力,通过银 行借款,分文不出,或者出少量的钱,将十几亿、几十亿、几百亿的 国有资产归于自己。中国九成以上的亿万富豪是高干子女,其中 2,900多名,共拥有20,000亿资产,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的 极权官僚专制,造就了这样一批私营企业主和贪官污吏,造就了这样 一批拥有巨大不义之财的官僚集团,和与官僚集团死死相依的,拥有 同样巨大不义资产的资本集团。 一旦在共产专制中产生的资本集团的出现,这个由权力经济产生的怪 物,必然利用它与官僚集团的天然血缘联系,更加依附和利用这个专 制的权力,并竭力谋图和参与这个权力,通过这个专制政权的权力, 他们可以进一步垄断国家的经济命脉,可以进一步获得最大的利润, 可以进一步把国有资产转化为合法的私有财产。 他们很清楚自己是老百姓最痛恨的对象。在《物权法》出台前,他们 中的许多人还担心自己在共产党“反腐败”的口号中被击中,因此千 方百计要把获取的不义之财向国外转移。《物权法》的出台,他们的 斑斑劣迹、累累罪行都被一笔勾销,非法的占有,变为合法的财产, 共产专制成了他们最大的保护人。但是他们也懂得在共产专制中产生 的《物权法》,也可以在民主宪政中被推翻,他们完全有可能在民主 宪政中被人民清算。因此,对他们来说,只有死保共产专制,才能避 免被追究、被清算,只有死保共产专制,才能保全他们的利益,他们 的财富才能传之后代。 由此可见,这个代表着中国官僚资本集团利益的《物权法》,必将鼓 励他们进一步肆无忌惮盗窃国有资产,而无须顾忌;这个代表着中国 官僚资本集团利益的《物权法》,也必将使中国的权力和资本,进一 步结成生死与共的“神圣同盟”,为对抗一切民主政治和政治改革, 保全和发展他们的根本利益,而同舟共济到底。这就是这部《物权 法》今天在中国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这就是共产专制炮制出台 《物权法》目的。 半个多世纪来的历史证明,在中共极权专制下,不存在着对私有制的 保护,即使写在《宪法》上的,只要极权专制的需要,可以使它一文 不值。在专制下,权力永远大于法律。中共今天所以要迫不及待炮制 出这台《物权法》,是因为中国的官僚资本集团需要这个《物权法》 来维护他们的利益,安定他们的人心,需要把他们窃取的庞大资产和 巨大利益合法化。 《物权法》对老百姓来说是什么呢?中国老百姓有了《物权法》,贪 官污吏、社会黑势力不敢强行拆你的房子,不敢圈占你的土地?你的 私有财产有了保障?这都是空话。一切照旧,一切是权贵说了算,一 切是用权力来摆平。在中共专制下,这个《物权法》对老百姓来说是 一张废纸。没有民主宪政,没有司法正义,没有对权力的制约,所谓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都是欺人之谈。 目前还有不少民主人士对中共的《物权法》抱有幻想,对中共体制内 的改革存有希望。有人把《物权法》的出台说成是中共“改善人权的 新起点”。他们从推理出发:“物权是人权的基础,没有物权就不会 有真正的人权,私有财产得不到有效保障,人权就变成了空中楼 阁”,因此推理的结论:“物权法的出台,应该是改善人权的起 点”。这种不看本质,不看历史,不看现实的学究式的推理,如果不 是一厢情愿,就是自欺欺人。有人甚至认为,《物权法》的通过必将 大大加速中国社会私有化进程,中共权贵集团既得利益合法化,将大 大弱化他们的顽抗意识,中共各级官僚们自己就会起来解散共产党, 根本用不着民运人士冒险。好一部专制极权下的《物权法》,竟然能 被用来解体中共!这是多么可笑可叹的幼稚。 这部《物权法》被中共的精英们,御用的学者们吹得天花乱坠,迷惑 许多人。在天灭中共的历史必然中,深刻认识中共的本质,拆穿它的 花招和伎俩,不被它的妖魔变化所迷惑,对每个人都是重要的。同 样,抛弃幻想,正确认识中共炮制的《物权法》,对每个人也是必须 的,尤其是中国的民主人士更不应该对它存有希望。 (3007年3月21日于多伦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自由的共享与权利保障 冷月 自由的一个最重要部分就是信息的充分流动。可以说,在现代社会 里,只有信息充分流动,才会有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也只有在一个 信息能够充分流动与共享的社会中,民主政治才会成为可能。 有人说:“信息就是力量。”在今天的数字化的时代,这是个真理。 要保证这种流动与共享的存在,就必须有公民的言论自由。有了言论 自由,民主法治才会体现,也才能够建立起可以保障人民、监督政府 的制度。有了言论自由,也一定要有出版自由和独立媒体。独立媒体 首先能够保证在公民间的信息的公开化和共享,保证信息的充分交 流。而对于掌握权力的政府,自由媒体也是一个良好的监督,能够通 过批评促使政府对人民负责。在这样的制度下,那种对于人民有重大 影响的事件,比如自然灾害或疾病,也能够在第一时间让公民取得知 情权,减少人员与财产的损害。 换个角度,自由的言论、自由的出版、以及自由的媒体,还能在政府 的公共教育投入之外,起到对于公民的教育作用。这一点,特别是在 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更能够让出于种种经济困难的原因、而无法 获得平等教育的人,享有开放式的自我教育的机会。在今天的中国, 还有众多边远省分的孩子无法享有最基本的义务教育,通过开放式的 信息互动,他们也能受到教育。教育权也是基本人权的重要部分。 有了互联网的今天,人们首度实现了通过网络的对于言论和信息的即 时交换。这一点不仅影响了全球的商务运作模式,也对于全球的政治 和文化起到了越来越强的影响。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不应该是一个 由铁幕隔开的穷人与富人的世界。当穷苦人也能享有教育的权利,一 般大众也才能够享有自己的权利。当每个人都受过教育,自由民主的 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必将设法让自己行使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出 版自由和集会自由的权利。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别轻言废除独生子女条例 十年砍柴 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叶廷芳等29名委员联 名提交提案,认为经过多年实践,独生子女政策负面影响日益凸显。 要求我国尽快停止独生子女条例,恢复原先的“一个不少,两个正 好”方针。 这次两会中,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叶廷芳等29名委员联名提出,应该废 除独生子女条例,鼓励多生。不可否认他们的提案肯定是建立在一定 理论基础上,有相关的调查资料反映由于推行独生子女条例带来了一 系列负面影响。比如:独生子女的人伦缺陷,除父母亲情之外,他们 不能领略兄妹等其它亲情。还有就是将来社会趋于老龄化,两个独生 子女夫妻赡养四位老人,势必增加各方面的负担等等诸如此类问题。 因为出现了负面问题而提出废除它,再回退到历史的“多多益善”万 万行不通。这就象生病吃药,“是药三分毒”,任何药物都有大大小 小的副作用,但它对我们的疾病起到治疗作用。我们绝不能因为它有 副作用而坚决停止服用。 人多力量大的道理我们都懂,兄弟姐妹多确实有不少好处。但是,从 独生子女政策推行以来,这项政策同样带给我们诸多好处。任何一项 新的政策推行之后,都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多少会有一点负 面问题。但我们绝不能因为它出现了一点儿问题而我们暂时还没想到 解决的办法,就把原有的政策废除,重新回退到历史。鼓励多生的想 法有欠考虑。难道我们没有吃够孩子太多的苦头吗?没有施行独生子 女条例之前,我们的农村和城市,多少家庭的孩子吃不饱饭,上不了 学,更不用谈能够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诚然我们的社会迅速发展,老百姓的日子翻了几番。收入提高了居住 环境改善了,腰竿儿挺起来了。生两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不会饿着冻 着。除此以外呢?我们真的有能力理直气壮的说,有足够的能力让两 个或者三个孩子全部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吗?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 吗?将来有比较好的就业环境吗? 我们深有体会的是:虽然现在生活条件等各方面都提高了,但同样提 高的还有高消费。甚至消费水平比老百姓的收入增幅更高更快。孩子 们的衣食住行各方面费用水涨船高,我们还要为将来孩子的升学就业 成家等积蓄财富,因为说不定明年的收入比今年更少,后年的收入比 明年还要费劲儿。何况父母的工作随时可能变更,我们怎么有能力抚 养更多的孩子并且保障他们有一个非常好的生活质量呢?我们不能, 所以我们不能多生,如果没有能力让多生出的孩子过上高质量的生 活,那我们绝不能一生之了,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生孩子很简单,难的是如何让生下来的孩子们,都能够过上有质量的 生活。 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在有问题出现时,不积极想方设法应对,而是消 极的废除新的政策,沿用过去的老套数,这是恶性循环后患无穷。废 除独生子女条例鼓励多生,定当深思熟虑,万不可草率行事。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人民代表是干什么的? 金海涛 北京的“两会”已经开完了,人大代表以及作为“政治花瓶”的政协 委员也都风风光光地离开北京,回到原驻地了。他们来北京是为了参 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那么,回去之后又干什么?或者说人民代表到 底是干什么的?老百姓,也就是被那些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知道么? 更进一步问,人大代表自己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么?从网上看到一篇 香港文汇报的文章,说是近年来参加两会的“民意代表”,问政以及 问责的水平日渐提高,摆脱过去予外界以“花瓶”的印象。而国外一 个中文网站也刊发了一篇文章,说人大代表开始“直言”、“质 疑”、“不满”,文章的标题竟也是《不再甘于当花瓶》。看来,连 香港的左派报纸都在议论人大代表的“花瓶”形象了,可见中国人大 代表被视为“花瓶”这个现象似已是共识了。 人大代表是“花瓶”这个提法逐渐流行起来,使得人大代表的脸上有 些难堪,而对老共来说就更为尴尬了。因为,那意思无非是说,虽然 表面上,按宪法规定,人大代表是民意代表,是具有监督政府的权力 的,是代表老百姓的利益的,而当了人们代表却成了“花瓶”,也就 成了中共手中把玩的一件小小的玩意儿。 在此之前,人们只是把中国的全国政协,或者政协委员看作是摆在中 国政坛上的花瓶。中共说,你们不是说我实行一党专政嘛,看吧,我 们还有八个民主党派嘛,还有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嘛,他们还参政议政 嘛,还有互相监督、共存共荣嘛。但实际情况是中共建政之后的几十 年来,中共向来是大权独揽,一言九鼎,不要说民主党派参政本是子 虚乌有之事,连议政也不可能。谁人不记得1957年反右派运动五,六 十万右派分子就是因为议政,也就是给中共提意见而被打翻在地,再 踏上一只脚,叫你永世不得翻身。而大多数右派分子就是民主党派的 成员。所以,在中国,人们的共识是按现存的政治架构与实际,所谓 的民主党派就是中共摆在中国政坛上的“花瓶”,那是拿来显示中国 的所谓“政治民主”的。其实,中国老百姓调侃的说法更绝:民主党 派是中共的“干儿子”,话虽难听了些,但内涵的表达却还是准确 的,贴切的。 如果说民主党派的政协委员是中共的干儿子,那么中国各级的人大代 表就是中共的“亲儿子”了,而说人大代表是“花瓶”还有些失真, 毕竟政协委员基本上都是知识分子,多少有些社会地位,有些影响, 把他们放在政坛上还有些分量,而不少所谓人大代表就是来自社会底 层的工人、农民,把他摆在那里怎能显示出花瓶的价值。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宪法产生之后出现的。本来按宪法的 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的最高权力机构,而人大代表是民意 代表。按照一般人的设想,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大约相当于外国的议 会,而人大代表大约相当于议员。但在中国,掌管各级最高权力的绝 不是人民代表大会,而是中共的各级党委。记得曾有国外人士批评中 国的人大只是个橡皮图章,这倒是个非常确切而恰当的比喻。是啊, 人大不就是拿在中共手里的图章嘛,中共想通过个什么法案、预算 案,就拿到人大会上明令代表们举举手就行了,而象对越、对印开战 这样的大事,根本无需通过人大,老共高层一句话就行了。所以,当 年老毛听到“帝国主义分子”关于橡皮图章的议论时,还非常得意地 说,全国人大就是个橡皮图章,你老外岂奈我何!所以说,人大代表 连个花瓶也算不上,只能算是中共手中无足轻重的一枚棋子。如此以 来,全国人大既不是最高权力机构,人大代表也根本就不是什么民意 代表。 其实,从各级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以及结构来看,就可看出他们也根 本不是什么民意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并不是直接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 的,乡一级人大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县一级人大代表,县一级选举产生 省一级人大代表,而省一级人大会议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而选举 的过程大多属于暗箱操作,往往由各级党委提出候选人,而且又是等 额选举。谁会成为人大代表完全体现了党委,甚至党委主要领导人的 意志。也就是说谁听中共的话,谁象中共的亲儿子,谁就可能成为被 提名的候选人。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地方是,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从来 不接受自由竞选,去年内地一些人士酝酿自由参选,不仅受到威胁、 打压,甚至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之采取了非法的拘押,完全撕去了 中共所宣扬的“民主选举”的面纱。而且,近年来贿选之风愈刮愈 烈,比如,从去年开始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的换届选举中各地已 经出现很多贿选,这在前不久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换届选举问题的通 报中已经列了很多。所以,全国人大代表自己也不知代表谁,他们也 从不跟所代表的民众接触、沟通。 再看代表的构成。从这次大会透露出来的信息看,各级政府官员以及 国有企业的头头占了全国人大代表很大的比例。这本身就与宪政民主 的基本要义相悖离,政府官员本应在人大的监督下完成人大所赋予的 事务,怎么可能又成为立法机构的一员?那岂不是一国总统又可成为 议会的议长,那哪里还有什么民主政治的影子?另一方面,全国人大 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要制定、审定、通过国家法律,要审查国家 预算,要监督政府。这当然就要求全国人大代表至少具有参政、议政 的基本素养。而现在的全国人大代表有很多是来自所谓生产第一线的 工人、农民,他们没有能力担此重任。这里不涉及人品,也不涉及对 他们的歧视与否,而是他们不适合做为全国人大代表。比如,有的代 表可能还处于未脱离文盲的阶段,他怎能去审议国家法律?这次会议 透露出的消息说,下届全国人大还要增加一线工人、农民的代表比 例,那只能认为是中共想更加严厉地控制中国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 构,让听(中共)话的人成为人大代表,让那个橡皮图章更好用,以 便中共更顺手的进行统治。 在这次的全国人大会议中,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也就是 写作《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几部长篇历史小说 的作家,可谓享誉中外的著名作家了,他在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 说了句让人发晕的话:“作为代表,作为一个文化界的人士参加这样 的会议,我自己感觉到更多的任务是学习。”作为一个文化界的人大 代表,不是来审议国家的法律、国家预算,不是来监督政府的运作, 不是来关注国家大事,而跑到大会上来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岂非咄咄 怪事。那么,那些没有他那么高文化水平的代表大概更是来学习的 吧。如果要学习,何必花国家那么多的钱跑到北京来学习?而那份香 港的文汇报也说,“以往两会,听到的多是代表委员们‘认真学习某 某领导人的讲话,深受教育’之类的捧场话,人大代表作为人民选出 来监督政府的身分荡然无存。”而以前报纸曾经多次报道过,一些来 自农村的人大代表,走出山村来到了北京,终于看到了高楼大厦,内 心深深感谢共产党,甚至有的还热泪盈眶,感谢什么呢?感谢共产党 使他成了全国人大代表,从而能够来到伟大祖国的首都,能够看到高 楼大厦、宽阔的马路。这在一个稍具民主意识的国家都是一种无法理 解的奇闻、笑话。一个深深感谢共产党的人大代表只能处处顺应着 党,听从党的指挥。他所代表的不是民意,而是党意。 从以上分析可知,中国各级人大代表从选举到任职完全是中共一手操 控的,连民主的表象都没有。既然他们不是民意代表,也就不可能代 表民意,而只能完全按照中共的意图行事。这实际涉及到整个中国现 行的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不从根本上解决政治体制问题,所谓的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只能是中共操控民意的一个非民主化的制度。一些 人呼吁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其中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 其实都是一厢情愿的幻想,不久前温家宝的文章已经回答了对于政治 体制改革的呼吁,声称“中国的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要长达百年!也 就是说,100年内都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走下去,如何 走?就是实行中共的一党专制。这就是中共的如意算盘。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预防腐败局”能解决中共官员的腐败吗? 两会时政评论(之1) 曹维录 2007年2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纪委副 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2006年中国的反腐倡 廉工作,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透露,国家要成立预防腐败局。 在已经有中纪委、监察部等一系列专作反腐倡廉工作的部门之后,又 要成立预防腐败局,由此可见中共反腐败的决心之大。当然,它也从 另一方面说明了中共腐败问题的严重,如果不是这样,中共有什么必 要在臃肿的机构之上叠床架屋,再成立一个反贪组织?成立归成立, 能不能起作用是另一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不容乐观。近些年来, 在反贪名义下成立的中纪委、反贪局等组织,从中央到地方多如牛 毛。说到效果,除内部官斗失败了的几个官员外,真正栽在了反贪组 织上的官员几乎一个没有。官员照贪,社会照烂,衙门照黑,百姓照 怨。 既然以往成立的组织都不能起作用,这个预防腐败局就能起作用吗? 如果说有作用,也只能是哄骗老百姓的作用。一个新的组织成立,必 然要增加许多开支,人员的工资、办公的房屋、出差办案费用,各种 福利补贴,算起来不在少数。国家花大量的钱财物力,创办一个没有 什么作用的机构,要是在一个民主社会里,公民决不会同意。中国就 不行了,中国人不但要用血汗钱供贪官们贪污挥霍,还要拿出钱来供 中共当局作“反贪秀”。 对权力要作出限制不是近代人才有的意识,古代就有人看出了这一 点。他们说,绝对的、没有任何限制的权力会变成灾难。在古罗马历 史学家萨柳斯蒂致恺撒的信件中有这样一句格言:“谁也不会自愿把 权力让给别人,不论站在势力顶峰如何善良和慈悲,他都可能会因滥 用权力而引起担忧。”事实一再证明他的这段话的远见卓识。对于这 个问题我们还可以这样认识,由于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会变成灾难, 所以那些千方百计地以各种借口据绝监督的掌权人,就是有意在给人 们制造灾难,不论他们外表示人怎样的善良和慈悲,有多少反贪的措 施和计划,他都是在骗人。 中共这些年来一直在和人们绕圈子。明明放开言论自由就可以有效地 对权力进行监督,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制约腐败,这方面也不需要花太 大代价,人们的监督是义务进行的,但中共就是不准进行。他们对没 有权力的普通民众一时也不放松地进行监督,对官员的贪腐却听之任 之,不准民众过问。长此下去,中国13亿多人用以活命的国家资源将 被中共官员挥霍殆尽,中国的后人将何以生存? 如果中共真有决心反腐肃贪,那就先不要成立什么预防腐败局了,所 谓“预防”,是指事情还没发生时作避免发生的工作,现在中国几乎 是无官不贪了,贪官污史遍地开花了,还在搞“预防”,这不是自欺 欺人吗?现在要作的是开放言论自由,还政于民,让老百姓监督政府 官员,揭露他们的腐败罪行,清算他们的罪恶,由上而下地清除这些 贪腐官员。真的这样作了,强似成立几万个“预防腐败局”。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谈谈中国的政治改良 黄飞 我的文章和言论常常引来两种不同的声音,一是说我太保守、太温 和、和当局谈改良和条件简直是与虎谋皮,二是说我太激进、太偏 激、要求太多。对于第一种的批评,我的意见是:我不愿意再看到流 血。我也不相信暴力革命能解决问题。而本文关注的重点是第二种声 音。这也是向当局表明我一个作为中国人(在目前中国的政治环境中 本人还不原意用公民这个词语)的权利诉求,同时也回答许多友朋、 漠视者、反对者的异议。 首先,本人一直希望站在一个公平的立场上立论,减少些许的激情和 感情色彩,也一直以胡适先生所提倡的:“政论是为社会国家设想, 立一说或建一议都关系几千万或几万万人的幸福与痛苦。一言或可以 兴邦,一言也可以丧邦。所以作政论的人更应该处处存哀矜敬慎的态 度,更应该在立说之前想象一切可能的结果,须自己的理智认清了责 任而自信负得起这种责任后可以出只于扣,笔之于书,成为‘无所 苟’的政论。”为目标。但是,由于自己的知识和修养有限,由于看 到恶劣的不公平的现象,义愤填膺,当言于表,常常也会犯一些语意 上的错误,而做不得胡适式的镇定自若、丝丝入扣、冷静理性。不 过,我自信所说有根有据,也对我所有的言论负责任。当然,我辈文 章虽关系几千万或几万万,但却不能影响几千万几万万,更不可能一 言来兴邦,一言来丧邦,只是争取我作为中国人应有的权利而努力, 只是希望有一天能堂堂正正的过上公民的日子而不再是“没有奴隶名 称的奴隶”,算是撒些种子,能否开花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得看天意 了?但如果种子都没有的话,我想上帝也帮不了我等臣民。 其次,本文将把讨论的重点放在改良上,为了说明我的这些立场以及 回答异议的声音,本人先列一些疑问的清单: ◆我们现在的制度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应该怎样? ◆什么是改良和改良主义? ◆是否承认了改良就不应该批评当局了? ◆我为什么不满意中共的改良? ◆我有批判的权力吗? ◆我们获得目前这点仅有的权利要对当局感恩吗? 1、我们现在的制度合理吗?──我想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不合   理的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了,这是当局都不得不承认的。 2、既然制度不合理了,应该怎么办?──改变它!但是改变的方法   大的来说有两种:改良和革命。但实际上,很多时候改良和革命   并不一定有那么明显的界限。剧烈的改良也可能是一场小小的革   命;而温和的革命也只是改良的剧烈形式。胡适先生曾指出:我   可以武断地说:“美国是不会有社会革命的,因为美国天天在社   会革命之中。这种革命是渐进的,天天有进步,故天天是革   命。”胡适这里所说的美国的这种渐进的革命显然就是不断的改   良。所以,其实不但是我们这样的国度需要改良,即使是先进的   国家也需要不断的改良,只是我们的某些改良带有根本性质的改   变。而我,即使是不满意共产党这个过去和现在坏事都做绝的政   党,但依然主张改良。 3、那什么是改良和改良主义呢?──个人认为改良应该有这样几个   特征:改良的第一要义是不主张暴力革命,以暴移暴,流血牺   牲;改良的第二个要义是不承认有所谓的万事灵药,不承认有完   美的乌托邦制度的存在,改良是这个制度和那个制度的改良,是   这个领域和那个领域的改良;改良的第三个要义是它是一个博   弈、谈判、对话、妥协(在某种程度上主张改良本身就是一种妥   协了)、和解和利益重新分配的问题,因此表现出来就是改良并   不仅仅是站在台上的政府的事情,更不是政府对于大众的一种施   舍,它应该是大众共同参与的过程,是一个争取权益的过程和方   法,在利益的重新分配和博弈当中,不应该将大众的利益放在一   边,同时也要照顾少部分人的利益;改良的第四个要义应该是当   政者作好随时下台的准备,这也正是胡适所说的工具主义的革命   原理:工具不良,修好他。修不好时,另换一件。政府不良,监   督他,修正他;他不受监督,不受修正时,换掉他。一部份的不   良,去了这部分;全部不良,拆开了,打倒了,重新改造一个!   一切暗杀,反抗,革命,都根据于此。──这是浅显的革命原   理。所以在工具主义的政府观之下,革命是极平常而且极需要   的,并不是稀奇事。但是改良绝不意味着大众不批判、政府不作   为和不行动,也不仅仅是自然演进,更不是维持现状。 4、是否承认了改良就不应该批判当局?或者说只要承认改革了就不   要发‘牢骚’了?──我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主张改良和批判   政府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主张改良是对中国实现现代化、民主   化、自由化而主张采取的道路,而批判是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然   和宪法权利。当我主张了改良之后,我在改良的范畴之内对政府   进行批判,也希望能够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如果按照“主张   改良了就不能批判当局,就不能发‘牢骚’”的假定,象胡适这   样的改良主义者也只好闭嘴不说话了,可我们看到的是改良主义   者胡适从1919年“问题与主义”开始发了多少政论,提了多少建   议,为此他曾用一首《老鸦》来比喻自己,纵观胡适的一生正是   在不断的论辩、建议、牢骚、愤怒当中批判着当局者,他的一生   基本上采取的与当局“不合作”(除了全民抗日的八年之间胡适   和国民党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谅解)的态度。再者如果按照“主   张改良了就不要批判当局”的假定,象西方的那些先进国家更没   有必要批判他们的政府了,如果按照这些假定的话这些发达国家   的大众简直就是“刁民”,简直是“不知好歹”,老是和政府   “对着干”了。幸好现在我们还只是在初级、零星和大众的牺牲   换来的改良阶段,要是当局主动进行改良了,或者改良得很有成   效了,那我们是不是更不应该批判它了呢?那么我们的行为是不   是就成了“不知好歹”了呢?这时候我们还有批判的权力吗?当   然有。即使一个社会已经完美了,制度已经成熟了,仍然需要批   判的声音,只是这时候的批判的声音不仅仅是一两个人发出的,   而是选民们、公民们发出来的,而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只有少数   人能发出一些声音,因此这些声音也就显得如此的刺耳,如此的   不合事宜,如此的“没事找事”,如此的“牢骚满腹”了。既然   成熟的现代制度下仍然有而且需要批判声音,那么在不成熟的制   度里,在许多方面和领域还要进行根本改良的情况,是否更需要   批判的声音呢? 5、我为什么不满意中共所为以至于“牢骚太盛”?   A、当局过去好事说尽,坏事做绝却不敢承认──没有胆量和肚     量承认和澄清历史,这是对中华民族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     因为我们及我们的后代看到的是一部活生生的谎言史和伪历     史,是一部将暴君当着领袖,将英雄列为反动派,将大师斥     为“买办文人”,将血腥当为革命艺术,将温情作为资产阶     级的产物的制度和历史,而我们及我们的后代还要不断的经     历着洗脑和奴化教育,于是记忆在一代代人的脑袋里消失     了,这是一种变相的灭绝和抹杀记忆的运动,集体失忆从这     一代传到下一代,几代下去有关今天的历史都只能用考古的     方式才能挖掘真相了。   B、当局很少主动的进行过改良(除了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胡赵     时代有过主动的改革外),他们的改良都是在迫于压力的情     况下做出的,只是这样的迫于压力有不同的表现:有既得利     益面临着极大威胁(比如政权面临易手的威胁)时作出;有     由于民间压力和呼声而逼迫无奈的作出;有发生流血事件或     者群体性事件后作出;有迫于外国压力,在背后对当局进行     鞭打而作出的。比如,那部有关收容制度的恶法,早就应该     废除,却偏偏要等到广州警察打死大学生孙志纲之后才迫于     法学界和网络界的压力而废除;比如有关农民拆迁问题,原     来的补偿制度只要是人一看就知道少得可怜,简直就是对农     民生存权的剥夺,可是在发生了大量的流血和冲突事件之后     ‘上面’还是听之任之,直到汉源发生大规模的抗议活动才     逼不得已的少许提高了(但还是远远不够);比如媒体的新     闻自由权利,当局非但不加以保障,而且常常用行政的、经     济的手段加以控制、剥夺和践踏;比如,对行政权力(在中     国叫官权)早就应该进行大量的削弱,但事实上今天的官员     们依然“无所事事,官威十足,利益丰富。”今天和我朋友     及一个事业单位的宁波人吃饭,聊到公务员工资的时候,我     朋友说:“上海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公务员,年薪在十万以     上。”我当时还有些诧异,不相信的看着他说:“不是吧?     没有那么多。”他说:“只要是毕业了考上公务员都这样。     我的MSN上就有这样的人。这太不公平。”接着,那个事     业单位的人说了句:“什么事情都没有做。”我曾在我的日     记中这样写到:“他们本来可以做更多,很多东西可以早     做,但是由于为了一党一私的利益,他们把这些权力牢牢的     抓在自己手里,不肯放出来,而且总能找到很多理由。当他     们好不容易愿意做,而且又做得很糟糕的时候,还要我们三     呼万岁,感他的恩戴他的德,还要我们承认他们的伟光正,     还要厚颜无耻的宣称自己的所谓英明决策!看看有多少事情     他们可以做而没有做?看看有多少事情他们不应该做而不断     的上演?看看有多少权力他们可以放手而不放手?看看有多     少领域他们可以退出而不退出?在该存在的地方没有他们的     影子,在该他们退出的地方却占据着位置,最终为了什么?     因为需要他们的地方他们要花心力而没有利益可拿,在不需     要他们的地方他们因为将资源垄断而可以获得寻租的特     权。”   C、当局那点可怜的迫于无奈的改革也搞得并不成样子,而且往     往只不过是当局自己的意思罢了,大众参与的机会有多少     呢?我在上面已经说过了,改良应该是多方进行博弈、谈     判、妥协和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但在实际的操作当中总是     没有老百姓的影子。如果按照一个正当的程序进行操作的     话,没有大众参与的改良都是强奸民意的。就拿妥协来说,     公平的妥协应该是双方的博弈,而不是一方制定了有利的规     则之后强迫弱势的一方接受,然后称这是妥协。如果说这是     妥协那也只能是强权之下的单一一方的妥协,而不是双方的     妥协。更确切的说这已经不是妥协了,而是强奸。妥协应该     是双反参与的。比如,最近电力涨价(我这里假定涨价是对     大众有利的。当我作出这个假定的时候我真想煽自己一个耳     光),有没有过大众的参与?有没有举行过听证会?哪怕是     你自认为制定的是一个好的规则也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大众也     喜欢这样的规则,大众能接受这样的规则。我们的领导上总     是这样以他的意志代表大众的意志,以他的利益代表大众的     利益,以他的思想代表大众的思想,于是领导上说一声电费     涨了便涨了,于是电力系统的福利越来越高了,大众的日子     越来越难过了。(令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垄断行业的     产品价格怎么越来越高了?令我感到正常的是:大众都没有     什么反应。──原因是一个月增加个几十元钱对生活水平影     响不大;令我感到愤怒的是:这不仅仅是几十元钱的问题,     而是权利被剥夺的问题,如果今天可以随意的涨电费的钱,     明天为什么不可以随便涨水费的钱呢?)还有,最感悲哀的     是,当局在不主动改良的情况下,有一部分人用他们的青     春、他们的利益、他们的名声促使当局改良之后,伟光正的     是当局,我们要感恩戴德的是当局,而大众也总是以这样习     惯性的思维感谢着“伟大的党”的“英明决策”,而那些流     血、流汉、流泪牺牲的他们注定是在当局的压迫之下在大众     的忘却之后。我曾说过,这类人总是吃力不讨好的一群:他     们面对的是当局的镇压、压迫、另一方面面对的是大众的冷     漠、落井下石、幸灾乐祸以及难听的骂名。   D、因此,对这样不自觉的政党和政府当然要时时的对它进行批     判、鞭策,它才有可能作些许的改变,如果没有这些批判和     鞭策,相信它可能连改良的兴趣都没有。这其实不难理解,     不管是一个政府和一个政党也好,有外力的监督和督促犯错     误的机会便会减产,尤其是在两党或者多党制的国家,更是     处处都有监督,一不小心就有被拉下台的危险。只有这样一     个政党执政时才可能尽心尽力的‘为人民服务’,而不象老     是一个党在台上,反正干得好当然继续在台上,干不好也要     赖着那个位置。 6、我有批判的权利吗?──作为一个中国人,这是我的权利。当我   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我就有这样的权利,况且宪法中也规定了我   有批判当局的权利。从法理上来说,国家的成立是为了更好的保   护个人的权利,国家的公权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私权,否则我凭什   么让渡我的私权给你,如果你不能保护我的私权,那么你的公权   也是我所不能承认的。而现在的问题是公权不但不能保护私权,   而且凭着这种公权的强制力剥夺了个人的私权,而这让渡的私权   成立的公权却成了特权人士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这样的公权我   凭什么要承认,这样的政党、政府我为什么不批评呢?如果没有   我的私权的让渡怎么可能有公权(国家、政府)的存在呢?当我   的私权让渡的那一瞬间我就拥有了批评公权的权利。所以,每一   个人都拥有批评政府的权利,只是这样的权利使用在中国显得如   此的艰难和不合主流。但事实上当批评的权利成为每个人正常行   使的一项权利的时候,(如美国每个公民都可以打电话给总统,   都可以起诉总统)每个人都可以监督行政者的时候,大家对这样   的批评也习以为常,也不会讨得各种各样的的骂名了。自由民主   的国家正是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他们的社会才在看似不断的政党   变换中实则在非常稳定的制度中运行(而我们的所谓稳定则是一   种超稳定、不常态稳定、变态稳定),也正是在这种监督的声音   中政府的运作才会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而每个人都可以作   为一个监督者,并且也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监督者。 7、目前我们获得的这点仅有的权利要对当局感恩吗?──答案是否   定的。(1)目前我们获得的这点点仅有的权利和利益都是那些   仁人志士流血、流汗、流泪争取来的,我凭什么要感恩当局呢?   (我不但不会感恩于他,而且要求把那些被他们剥夺的权利还给   我们)如果要我感谢,我感谢的是那些为我们付出的先驱们,比   如那些民运人士们!有些人或许会说这些民运人士可什么都没有   做,这种认识是存在问题的,因为他们并不是政治的实际运作   者,他们当然不可能直接运用权力的力量改变,但他们用舆论、   用行动、用牺牲汇集了强大的道德和感召力量,迫使当权者不得   不作出有限的让步。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些异议分子的监督,   当权者更猖獗,而我们连这点可怜的权利也不会有。(2)再退   一步讲:即使是当权者主动改良,也不应该对它感恩。就目前中   国而言,所谓的改良或者改良的实质就是当权者放权于民的一个   过程,也就是这些改革不过是当权者把国人应该具有的权利还给   国人罢了。既然本来就应该是我们的权利,只不过他们过去抢夺   了,今天还给我们是理所当然的,正如拿了别人的东西当然要还   的,况且还是抢的。说穿去了其实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只不过有   一个归还的动作,而且他们的这个动作往往来得太迟太慢,往往   是经过国人的牺牲、他们的垂死挣扎才肯松手(反正迟早要松手   的,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成两败俱伤的局面才肯放手)。这一   方面也就是希望当局尽快的成为有限政府,还政于民,在该退出   的领域及时的退出。而另一方面,在有关公共领域上,却要加强   政府的服务功能。那么如果政府做了件利国利民的事情,真正的   成了服务的政府,我们应该感谢它吗?我的答案也是否定的。因   为公共服务本来就是政府应该做的,如果它没有做到就是渎职,   当罢免的情况出现该下台的就下台。(3)当局长期宣传的“伟   光正和英明决策”,其实是助长了他们的大人心里,长官心里,   让他们感觉自己真象上帝一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站在评判的   椅子上观看者芸芸众生。这让我想到了平反。49年之后中国大地   上出现了大量的冤假错案(恐怕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了),本来   就是共产党的错误搞得别人妻离子散,冤枉的坐牢、杀头,按正   常道理应该是共产党向这些被冤枉的人道歉、忏悔,该赔偿的赔   偿,但共产党的姿态是高高在上的道德宣读者,是上帝般的无罪   宣判者,他们用的词语是“平反”,并且“平反”之后还有那么   多人对他们感恩戴德,最感悲哀的是还有那么多知识分子并没有   从迷梦中醒来,这一点我同意余杰先生的说法(我在我的其他文   章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在我看来,李慎之先生对自己‘青年   左派’岁月的难以割舍,乃是人性的弱点使然──一个人总是很   难完全地、彻底地否定自己青年时代的选择。” 8、我们改良的关键点在哪里?──我认为当下中国的改良的关键点   在于自由和民主。这是一个常识,但也是一个很大的论题,这里   我只作简单说明。从消极的自由来看,有了自由才能免于压迫和   外力,做任何不伤害第三者而自己想做的事情;有了积极的自由   才可能有充分表达自己的机会和争取权利的可能性;从形而上的   自由来看,有了自由才有互相公平对话的可能性;从形而下的自   由来看,自由应该是可以列清单的,或者说自由就是权利的表现   形式,具体来说争自由就是争取权利,如正生存权、言论自由的   权利、选举权利等等。民主则是一种机制,一种程序,一种途   径,一种方法,一种利益的分配方式,一种生活方式。为什么说   民主机制好呢?因为民主重要的一点是代表了多数人的意见,代   表了多数人的利益,通过一种博弈的方式获得多数人都可以接受   的方案;但这只是民主的第一层意思,民主的重要一条还应该是   能够保护和尊重少数人的利益,这样的民主才是完整意义上的民   主。多数人的民主绝不能无视少部分人的利益。正如邱吉尔所   说,民主至少是最不坏的一种制度。因为它至少有固定的程序和   机制来行使公正,也只有民主才能减少决策中的错误和失误。比   如,电费涨价,当有真正的民主的时候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从而   制定出合理的价格;比如,土地拆迁,有了民主“地主”才有表   达的机会,才可能有与拆迁者进行谈判的机制。其实,民主时时   刻刻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有一些人觉得民不民主无所谓,这其   实没有看到民主的本质。民主不仅仅是获得执政的权力,也不仅   仅是拥有选举自己代言人的权力,而是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   关的。说到底民主其实就是权利的博弈和利益的分配,再进一步   来看就是经济利益的分配(因为也只有有了民主才能打破少部分   人对多数资源的垄断)。相信如果实行了民主之后,它一定实实   在在的存在并影响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空间。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两极分化割据中国 揭秘刘吉所谓的“历史真相” 牟传珩 在中国,近几年来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贫富差距是否导致两 极分化问题。就在刚刚闭幕的中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有人再次否 认中国的贫富差距已导致两极分化的事实。2007年3月8日《经济观察 报》记者马国川,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 刘吉 先生,进行了近 两个小时的采访。刘吉说:中国“根本不存在着什么两极分化、绝对 贫困化,没有这事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是普遍的,有的提高多些快 些,有的提高少些慢些。这是邓小平改革的伟大功绩,这才是历史的 真相。” 当今中国贫富差距已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不是已经导致了两极分 化,却颇为人们争议。对此,北京市统计学会副会长 杜午禄 先生, 也曾在一次公开讲座中武断地否认:“目前中国不存在两极分化问 题!”理由是:中国没有出现通过财团、托拉斯等进行资本运作而致 富的群体;高收入阶层中相当部分来自于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高的行 业;贫富差距虽有所扩大,但并未形成绝对贫困阶层,中国低收入阶 层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高收入阶层;目前各地的基尼系数尚处在一个 合理范围内等等。经济学家张五常也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支持上述 观点,断然否认中国当前有两极分化事实的存在。经济学家刘国光也 曾在2005年4月15日撰文称:“我们现在显然不能说已经到达两极分 化,也不能说到达承受极限。基尼系数客观上还处在上升阶段,如不 采取措施,则有迅速向两极分化和向承受极限接近的危险。” 那么究竟什么是两极分化?衡量贫富差距是否达到了两极分化的指标 又是什么?在此,我们首先从现象存在的社会学意义上看看两极分化 是否存在。所谓两极分化的实质是指:人们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的社会 现象,也即一个国家贫穷的群体越来越贫穷,而富有的群体却越来越 富有的现象。在此,我们通过对比中国的社会现实,揭秘这个“邓小 平改革的伟大功绩”之“历史的真相”,以澄清当下中国贫富差距是 否形成了两极分化的这个命题。 人类社会自告别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产品的剩余和财富 的积累,社会分配不均就一直成为中心问题。随着人类社会贫富对立 与官民对立的发展,“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已逐步被大 多数人所认同。但在中国,伴随着共产主义暴力的介入,社会贫富差 距的现实,一度为“平均主义”所导致的共同贫穷现实取代。 自改 革开放以来,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使中国的贫富 差距再次拉开,并逐步拉大。到 90年代中后期,相对贫困人口增多 日趋明显,而且有继续加深的趋势。此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 明,全国居民基尼系数,1978年仅为0.16。但到了90年代末期,中国 的基尼系数开始以每年0.001个点的速度提高,1999年已高达0.457, 2000年为0.458,2001年为0.459,2002年为0.460,已经超过国际公 用的基尼系数警戒线的0.4。近你年发展更为明显。这种贫富差距拉 大的趋势表明,两极分化现实正在形成。 基尼系数是衡量居民收入 差距大小的一个定量指标。按照国际标准,基尼系数在0.2以下为绝 对平均,0.2~0.3为相对平均,属于平均状态;0.3~0.4为比较合 理,属于正常状态;0.4为警戒线,超过0.4就算警戒状态;0.4~0.5 为差距偏大,0.5~0.6为差距悬殊,达到0.6则属于社会动乱随时可 能发生的危局状态。基尼系数的状况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两极分化的 状况,但它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两极分化的状况。 此据美国《福布斯》2001年公布的我国100家首富的财产状况来看, 排行第一的有83亿元,最低的有五亿元,平均每个富豪15亿元。2003 年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透露,目前中国已有百万富翁500万人,千 万富翁14万人,亿万富翁数千人。50名富豪的财产,竟等于5,000万 农民的年收入总量。2004年第4期《新财富》杂志公布的中国400大富 豪中,共拥有财富3,031亿元。又据《时事手册》2005年第一期披 露,2004年10月12日《观澜湖2004年胡润百富榜》在上海发布,排名 首位的老板个人资产评估为105亿元,榜上100人平均财富为25亿元, 比上年增长29%。中国富人拥有的总资产已超过八万亿元。另有资料 显示,中国最富有的1/5家庭占有全国总收入的50.13%,而在美国统 计数据才为44.3%,中国最贫穷的1/5家庭收入仅占全国总收入的 4.2%,而美国为4.6%。按照前几年劳动人事部统计局和工商管理局联 合调查150万人得出的结论,占人口8.6%最富有的家庭占有全部金融 资产的60.47%,而另外43.73%最贫困家庭只占有2.9%,这两组人群的 平均相差是103倍。可见,如果我们把资产这部分考虑进去,贫富差 距就更明显了。另据联合国2004年报告,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47, 高于美国的0.408,法国的0.32,日本的0.249;又据世界银行报告, 上述基尼系数也高于印度、印尼、埃及、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对此有 学者撰文称:“可见号称社会主义的中国在两极分化方面超过了资本 主义的美国。”2004年8月17日有人在《光明日报》载文指出:中国 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53或0.54。虽然这些数据不尽一致,但有一个共 同点,就是都超过了社会失衡临界点。当前群众上访、劳资纠纷和社 会治安状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此据罗伯特.威尔《中 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一文中引证事实称:“今天的中国工人,农民, 打工者举行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抗议,有时候达上万人,并与当局发 生暴力冲突。甚至公安部部长公布的数字都承认‘群体事件,抗议和 动乱’从10年前的10,000件上升到2003年的58,000件,到2004年的 74,000件(见《纽约时报》2005年8月24日)。”,国内研究人员列 举数据说明,目前中国弱势群体的规模已达1.4亿~1.8亿人左右,约 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此据公安部统计显示,劳资关系、农村征 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问题,是酿成“群体 性事件”的直接原因。2005年中国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 1993年到2003年间,“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0,000起增加到60,000 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 以上数据无可置疑地充分说明:中国近几年来,正在发生着“两极分 化的两极分化”, 两极分化事实正在割据中国,导致国民整体情感 的焦灼与不安,社会贫富对立,官民对抗进一步加深。在富裕阶层一 方,超级富裕者和普通富裕者之间的财富鸿沟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富 裕阶层和贫困阶层之间的传统距离。眼下中国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增 长的利益,更多地倾斜于少数富人与权贵的腰包,广大工农弱势群体 的收入,被以市场化过剩的名义大规模地压低,出现了官商勾结的极 度暴富和工农弱势群体过渡贫穷和被剥削状态。这种由于权贵暴富们 自身的过渡贪婪,导致财富日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现实,并不能形 成巨大的消费能力和规模,也就不可能迅速地扩大市场规模,因此也 就是必然出现高增长,低消费,低就业的局面。“满足需要而不满足 贪婪”的规则,在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的冠冕堂皇借口 下,竟被改写成:“满足少数人的贪婪,而不满足多数人的需求”。 面对中国房地产商的暴富和农民工、房奴的血汗工厂化,形成了中国 最悬殊和最大规模的两极分化事实。“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已经成为今日社会的最生动写照。例如,世界地产研究院评选的2004 年《中国超级豪宅排行榜》上,名列榜首的是上海紫园最高单套售价 达1.3亿元豪宅;在北京,一位27岁的富豪以92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 世界顶级赛车;尚未开张的名表店已经订出去单价600万元的手表。 与此同时,弱势群体深受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新三座 大山”压迫,有位南京大学学生‘姝姝’在小百合论坛发帖,叙述了 令她忧伤的一幕。“今天跟同学一起去一食堂吃晚饭,看到我不小心 看到的一幕,一个很消瘦的男生,因为经济困难买不起饭菜,他吃了 别人的剩饭,我一直注意着他,同时也感到悲哀!”。这难道不是对 社会两极分化的一次控诉。此据中国卫生部公布的数字,中国每年有 25亿人次因为经济原因,有病不去医院,在家等死,而北京的专门为 富人服务的“温馨医院”一日的住院费高达一千美金。这难道不是两 极分化的又一例证。 两极分化事实产生的原因很多,在不同国家超级富裕者的形成途径并 不尽相同,但在当今中国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没有建立起公平的竞 争机制,社会腐败、权力不公导致资源非市场化垄断分配;加之官商 勾结,利用改革名义,大发国有资产不义之财。不民主、不平等的社 会制度体系和政策,是中国当代社会走向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在不 推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中,社会的最大问题就在于邓小平的“权力下 放”过程中,放任了对权力和公权的监督,在没有监督保障的条件 下,使权力在大小官僚的暗箱里私有化、自由化,由此开启了公权腐 败的闸门,造成了权力腐败的祸水泛滥成灾。因为在没有民主机制的 条件下,经营权和决策权的下放,不能同时剥离利益分配权,一同下 放了,必然导致了法人和长官负责制的利益分配权独裁化,并由此加 剧了利益寡头化。人类社会管理经验说明:权力并不会在下放中消 失,只会在下放中变异。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权力到了下一级那里 便会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因而也就必然加剧权力的腐败。而公权随 着产权和经济体的私有化和自由化过程,集中到了法人手里,并随着 产权和经济体的市场化参与了社会利益博弈,从而形成了公权谋私与 大众利益的博弈,并通过合法名义修改游戏规则和不合法的侵吞掠夺 实现着权力的私利和腐败。这就是“邓小平改革的伟大功绩”的“历 史真相。” 在西方社会,公权是至高无上的,它并不是随着市场化和自由化而私 有化的,公权者是不能参与到瓜分民众合法利益领域来的,蛋糕的切 割权与选择权是被严格分开的。他们的收入依法被限定和公开,具有 经营权和决策权的权力者没有自我奖励的权力,公权者的收入受到广 大纳税人的严格监督与集体限制。这只有民主制度才能做得到。因 此,要在根本上解决中国的两极分化问题,就要在推行经济市场化改 革的同时,必须推行政治民主化的改革,以建立起公平、民主的制度 保障体系。 当下,两极分化的现实正在割据中国社会的每一根神经,方方面面的 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严重不公,腐败加 剧,官民对立,贫富悬殊,执政党和政府在民众中的信誉严重受损, 社会弱势群体维权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已经成为挑战现存社会秩序的 反向力量。然而,中共领导却在倡导“建构和谐社会”。如此民权不 保,民生难求,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岂能和谐?刚刚闭幕的中 国人大、政协两会,舍本逐末,大谈民生。其实仅仅“低保”,“扩 大公共品供应”,尽管很有必要,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社会的“相 对贫困”问题和社会分配的两极分化问题。没有民主制度,“公共财 政”不可能“惠及全体国民”。今后即使实行了全民低保,照样改变 不了贪污腐败、社会不公和收入差距将继续拉大的现实。因此我们必 须跳开两会刻意设计的“民生”议题陷阱,将批判的焦点对准造成两 极分化的本质问题──不民主、不平等的社会制度问题。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的诗歌为您们吟颂兼致《民主论坛》 小王子 在北海打工期间,我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读到女诗人小蝶的一张帖子: 前几天,我在街上碰巧看到城管办的倾巢出动,清理街道,有一对摆 水果摊的中年夫妇,遭没收了货三轮和全部水果,并遭罚款100。那 女的哭天抢地,好可怜!围观的人很多,但都不说话。我忍不住说了 几句,没想到群众全都声援起来。经过一番努力,城管办的人把没收 的东西从车上搬了下来,退还给那对夫妇,也没再要求交罚款了。为 这事我乐了好几天呢! 我因此忆起一事并回复她一帖:前天晚上,我从网吧出来,大约12点 左右,街上人还挺多。我租房住的这条路每晚都摆满烧烤海鲜的摊 位,平时走路的街道被大窝小窝的人群挤满,他们围在塑料桌边喝啤 酒,打扑克,大喊大叫。由于囊中羞涩,我的目光没有在烧烤摊位上 停留太久。转过头来,我看到有位头发纯白的老头,在我的视线范围 内静静地坐着。我走近他,看见他身旁的口缸是空的。我知道他是我 们的城市里众多靠乞讨为生的一位。以前路过他们的时候,我经常看 到他们的器皿里有一毛两毛的零钱──至少都有一点。而那位老人的 口缸,竟一无所有?或许也没必要惊讶,如今的人们吃婴儿补身体的 事情都不为奇了。人们连一个眼神也不会给一个,何况愿意逗留,还 要弯下腰呢。当时我更多的感觉,还是有一股冷气从我心底涌出,马 上浸透全身。我往裤兜里一摸,把一元钱放进他的口缸。他竟马上抬 起头,象受到什么恐怖的刺激一般,连声地跟我说:“谢谢,谢谢 您!谢谢……”然后,边流泪水边给我磕头……我第一次看到一个靠 乞讨为生的人流下眼泪。当然,以前没有流泪的那些彻底的无产阶 级,他们在人们施舍的刹那,也应是充满感激的,也会有嫌钱太少与 默默诅咒的。更多的时候,我想他们有的只是渴望及没有乞讨过的人 体会不到的莫大痛苦,也或许他们没有“痛苦”,只残余被长期的屈 辱与恐惧麻木了的艰难呼吸,以至显示出一种近乎空白的痴呆(请原 谅我这么形容)。那个老人大概60多岁,我对他说完“不用谢”后就 匆匆走开了,我真的受不了别人的磕头。我的身后,依旧不断传来他 的“谢谢”。 我原打算把那首酝酿已久的诗歌贴出来,可当时回完帖子后,我再想 不起任何诗句来。我离开了对我来说网费偏贵的网吧。回到住处,躺 在凉席上,我想那个老人之所以如此感谢我,或许是因为整天都没得 过一分钱,也或许好几天没吃上饭了吧。不知那一元钱能对他能有多 大帮助。我后来离开了北海,来到贵州贵阳继续打工的岁月。城市没 变,我真实的嗓音没变。明天呢,明天会怎样?我也想请求上苍:保 佑我们这些,吃不上饭或吃上饭的人民。 此时,我想到在我的周围,我的师长友人们及我不熟悉的海内外的诗 人作家们正从事着的光辉壮举。他们悲悯众生的情怀与所承受的沉重 苦难鲜为人知。他们肩负众多猜疑与打击的余暇依旧默默地从事着思 想启蒙,民主运动;从事着对民族苦难的沉淀抒发与对生命尊严生命 理想的热情讴歌;从事着纷繁琐屑近乎无聊的对真相与灾难的编辑校 对工作…… 在这里,我以一名中国人的身分向您们致敬,向您们的家人朋友祝 福。而我更愿意以一名孩子的眼睛(如果您们不觉得我已搀杂浸透太 多世俗物欲的话),对您们作深情的凝眸与记录,我的诗歌,将为您 们吟颂,为我们的父亲母亲吟颂,为我们共同的家园与天空吟颂。不 论我目前的嗓子是否依然稚嫩粗糙,我的呼吸与肩膀还那么微弱。 我看到,祖国母亲的眼泪越发晶莹、透亮,宛如李白的月亮,杜甫的 乡愁。我的心跳,此时回荡在东方文化那博大无边温柔如水的智慧之 中。太平洋上方的那片云霞,正渲染我们相逢千年的太阳与土地的铮 铮动脉。 在这里,我要拒绝某些声音。拒绝那些以精神自残肉体自虐为荣的 “前卫艺术”、“先锋诗歌”,那些死尸般卫生纸般的“零度叙 事”,那些虚伪乏力无休无止的“献媚撒娇”,那些口水泡沫肆虐横 行的“伪解构伪日常生活”,那些帮凶刽子手般的“摇旗呐喊”,那 些阳痿不举不堪忍睹的“下半身贱卖”,那些萎靡不正虚浮作态的风 花雪月胭脂口红──   光线的设计,改装   口号重新组合   躺在死尸卧榻上的奸污   喊着杀人万岁的前卫   故作犬齿帮凶的自得   欲望与卑劣的舌头   我拒绝你们   我以太阳的光芒照耀你们   以大红的灵魂之火燃烧你们   明天的清晨   我会在一屡野花的气息中   在爱人的优雅旷野   栽种平和的祈祷,欢笑   我睡在牛屎身旁   我成为朴素的屎壳郎   只懂得看地球上空的光亮   我的拒绝是天地间的核能量   它在废墟的天堂中   惊天爆炸   毁灭与复活   在我诗句的首个汉语词汇中   骄傲完成   我继续的舞蹈   只为鲜血滋润的大地   大地胸膛上的亲人   (2007-02-07草稿)   (2007-03-18再改)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人大制度是实现正义的有效途径 乔新生 一场普普通通的经济纠纷,演变成为罢免人大代表的政治活动,这可 能是案件的当事人所始料未及的。〔请参见底下的附件:《天津196 名选民联名罢免人大代表》〕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商品房业主,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 他们都必须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可是,如果交易当事人一方是人大 代表,那么,自愿协商的原则就可能会面临挑战,当事人一方很可能 会利用人大代表身分,影响城市规划或者干预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调控 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商品房业主依赖民事诉讼解决彼此的争 端,那么最终必然会触及到制度公正问题。因此,按照市场经济的逻 辑,商品房业主首先会想到罢免人大代表,防止其利用自己的人大代 表身分,影响相互之间的平等博弈。 反过来看,人大代表应当代表选民的利益。如果人大代表将个人利益 与选民利益对立起来,那么,就不具备了担任人大代表的基本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人大代表自动辞职或许是最体面的选择。 通常人们认为,人大代表只是政治性的角色,他们代表选民在人民代 表大会上举举手、鼓鼓掌。而这一案件告诉人们,人大代表不仅要代 表选民的政治利益,而且要代表选民的经济利益,如果人大代表利用 特殊的身分谋取个人利益,那么,人大代表就会与选民发生利益冲突 和矛盾。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确保人大代表真正代表选民的利益?如何防 止人大代表利用自己的特殊身分,谋取个人利益? 答案就在这一次人大代表罢免活动中。如果选民能通过罢免的方式, 剥夺那些损害自身利益人大代表的资格,那么他们就一定会以饱满的 热情,积极投身到人大代表的选举之中,千方百计地选出那些真正代 表他们的利益,并且为他们争取更多利益的人大代表。罢免权是选民 的基本政治权利,也是选民约束人大代表的最重要权利。如果人大代 表不履行自己的职务,或者利用人大代表的身分损害选民的利益,那 么,人大代表就一定会被罢免。 这一案件的重大启示就在于,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中,尊 重选民的意见是一切制度设计的前提条件。如果选举法没有充分尊重 选民的意见,没有把选民自由选择人大代表作为立法的根本和基础, 那么,我国的选举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现在,我国正在酝酿修改选举法,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平等的政治参 与,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天津发生的这一案件为我国选举法 的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如果我们过于强调人大代表的身分特征, 强调民营企业家进入人大代表大会,而不是通过考察人大代表的政治 观念,竞选主张,由选民自主投票选举人大代表,那么,人大代表很 可能会利用自己特殊的身分,谋取不当利益。 长期以来,学术界关于人大代表的定位问题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有些 学者认为人大代表应当代表地方的利益;有些学者认为人大代表应当 有宏观全局的观念;有些学者认为应当扩大弱势群体代表的比例,让 更多的工人、农民特别是下岗工人进入人民代表大会;还有学者认为 应当减少政府官员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增加妇女代表的比例等等。 所有这些意见无疑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如果我们过于注重人大代 表的社会身分,注重人大代表所在界别、人大代表的性别、人大代表 的结构比例,而忘记了人大代表的政治主张,那么一切讨论就变得毫 无意义。 我们选举人大代表,不是看他来自何处,而是看他是否代表选民的利 益。大学教授走出书斋,来到田间地头,倾听选民的意见,并且愿意 为选民奔走呼号,他们应该成为真正的农民代表。同样道理,高级知 识分子、成功的企业家如果愿意为下岗工人着想,为城市的弱势群体 谋利益,那么,这些人就应该成为人大代表。 这一案件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了人大代表身分的重要性,而且让我们看 到了今后人大制度改革的方向,看到了过去那种过于注重人大代表的 社会身分,而忽视了人大代表政治观点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所以, 今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应当更加注重实效性,从关注社会 各界人大代表的比例,转向关注人大代表的政治倾向,让那些真正愿 意为普通选民服务的公民担任各级人大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根本途径,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实现从政党代表、社会身分代表向政治倾向代表 的快速转化,使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变成人民当家作主的根 本制度。 ------------------------------------------------------------ 【附件】天津196名选民联名罢免人大代表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黄磊〕一场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经济纠纷, 正逐步演变成为选民与人大代表之间关于权利与权力的博弈。 2月26日,一份由196名选民联名递交的人大代表罢免函,摆在了天津 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案头。这将是目前规模最大的一次由选民 直接提请的人大代表罢免动议。 截至3月19日,选民代表尚未收到来自河东区人大常委的正式反馈。 参与联名罢免的选民有着共同身分──天津市河东区星河花园住宅小 区业主;而罢免目标指向该住宅小区的开发商──天津帝旺集团有限 公司(下称“帝旺集团”)的董事长丁冰。 就在1月18日,丁冰刚刚当选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委员。而其十四 届天津市人大代表的资格以及全国工商联九大执委的身分,意味着此 次选民直接罢免事件,将是国内涉及罢免人大代表的级别最高的一 次。 “它将很快进入我们的工作程序。”2月26日,河东区人大常委一位 姓何的工作人员告诉星河花园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主任屈 存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法》(下称“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由选民发起的代表罢 免动议将进入一系列的法定程序。 来自河东区人大常委的消息表明,他们在此事上的主要工作方向是 “尽量争取化解双方的矛盾”。 3月20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一位工作人员私下向本报记者透露,市人 大常委已经从星河花园部分业主的反映中获得关于罢免动议的消息, “我们有部门接待了此事,并将其转交至河东区人大办理。河东区人 大的反馈是,他们已经针对此事组成了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肖滨教授分析,“近期之内不会很 快出结果。但不论最后结果如何,都表明中国公民的选民意识正在苏 醒,而理性的规范化的利益表达机制也在形成之中。” 〔转载自《南方报业网》2007-03-2210:13;http://www.sina.com. cn〕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力虹(张建红)上诉状 力虹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张建红,笔名力虹,男,1958年3月6日出生,汉族,浙江省 宁波市人,大学文化,职业作家,住宁波市江东区宁舟一村5幢7号 604室。2006年9月7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逮捕。现 被关押于宁波市看守所。 辩护人:李建强,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本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甬刑初字第20 号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一、上诉人撰写文章批评政府是行使言论自由权和   批评建议权,对上诉人做有罪判决严重违宪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 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 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上诉人依据宪法的上述规定,在互联网上发表 文章,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批评控告权,对存在于我们社会的专 制、腐败现象提出批评和谴责,这是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是神圣不 可侵犯的宪法权利!国家既然在宪法中规定了这些权利,上诉人行使 这些权利如何就成了犯罪?将上诉人行使言论自由权、批评控告权的 宪法权利等同于犯罪行为,这样的判决将置宪法于何地?置国家的司 法形象于何地? 二、判决严重违背法律规定,实属亵渎法治,枉法裁判 起诉书认定上诉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虽然指控没有事实根据 和法律依据,但是它毕竟没有说上诉人“罪行重大”,根据起诉书的 指控,上诉人应该在五年以下量刑。一审法院却严重违背法律的规 定,竟然毫无根据的认定上诉人“罪行重大”,重判 上诉人六年徒 刑,实在是荒唐透顶,连法律的遮羞布都不要了!根据一般的司法常 识,没有指控就没有判决,检察院没有认定上诉人存在“罪行重大” 的所谓犯罪事实,法院怎么能无中生有的自己认定上诉人“罪行重 大”呢?证据在哪里?标准在哪里?难道法院能够一身兼两职,自己 指控、自己审判么?如此明目张胆地枉法裁判,难道不怕天下人耻笑 吗?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的所谓“罪行重大”的认定,既侵犯了公诉机关 的指控权,又剥夺了上诉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实属荒唐之极! 三、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无中生有,大肆捏造并广泛散布   虚假事实,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以激起他人不满和仇视”的所谓“犯罪事实”,   纯属断章取义,歪曲陷害 第一,判决书没有举出一个证据、陈述一个事实证明上诉人“无中生 有,“大肆散布”了哪怕一点“虚假事实”。判决书才是真正的无中 生有! 第二、所谓“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更是荒唐透顶。上诉人 的所有文章都是就事论事地发表评论。没有涉及到国家政权和社会主 义制度,如何“诋毁”? 第三、认定上诉人的文章能够“激起他人不满和仇视”更是懦弱心虚 的表现,上诉人谴责专制、腐败的社会现状,目的是推进社会进步, 如果在客观上能够让群众提高民主法制意识,共同促进国家的民主化 进程,岂不功莫大焉?又何罪之有?难道人民法院要为专制张目?为 腐败保驾? 四、本人的认识和上诉要求 本人自始至终、现在也坚持认为,上诉人撰写文章主观上是要促进国 家人权状况的改善和民主法治的进步,不是为了煽动什么人颠覆国家 政权。客观上可以让更多的人包括国家领导人认识和了解到我们社会 存在的严重的专制、腐败现象,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 性。所以,上诉人对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只有功,没有罪!如果说 这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想问问各位法官,你们要把国家政权当 做什么? 高级法院的法官们,上诉人认为,在我们国家、我们民族自由民主的 前夜,本人的所作所为,都是秉承作为一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所应坚 守的那种历史责任和牺牲精神,为国家和民族进言。本人知道,历史 的每一次进步都要以牺牲他最优秀的儿女作为代价的,如果你们坚持 要与历史为敌,人民为敌,与世界文明准则为敌,那么,你们就这样 下判吧。假若你们还有起码的司法良知和荣誉感,你们应该判我无 罪!因为我相信,历史不久就将证明我是无罪的! 此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建红 2007年3月19日 ------------------------------------------------------------ 力虹(口述记录)的吁请书 美国总统、国会: 在被野蛮关押193天之后,今天我被中共以煽动国家颠覆政权罪判了 六年重刑,这并不是人类文明社会有光彩的一天。他们置我于死地的 全部证据就是我以前写的《中国民主化不靠美国靠谁》等一系列追求 自由和呼吁民主的文章在海外网站上发表,并被广为转载。 1990年上大学期间,我创办民间社团和刊物,被中共打成双非后(非 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就开始受到迫害;1989年,我因支持参与 “6.4”被中共劳教了三年;1999年因支持民主党入狱一个月;2006 年我作为总编辑人文思想网站《爱琴海》被中共强行封杀。直到2006 年9月6日我被宁波市公安局国安从家中带走,我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和 独立作家,为了中国的自由和民主已经三次入狱,奋不顾身的整整奋 斗了27年。付出了民主国家的人们无法想象的代价,如今我的健康状 况、精神状况包括我可怜的妻子、父母亲的身体状态,已经经不起长 达六年的刑期,因此,我吁请你们向我伸出强大的援手营救我于水火 之中。我殷切的盼望通过你们的救助,让我能在自由的阳光下写作、 生活。 言论自由是全人类的价值观,我愿意以政治避难的方式前往你们伟大 的国家,也愿意通过你们的帮助进入第三国。 国际独立中文笔会诗人、剧作家、时政评论家 《大纪元》专栏作家 《博讯通讯网》特约记者 《自由圣火网》副总编辑 《未来中国》专栏主持人 原《爱琴海》总编辑   力虹(张健红) 2007年3月19日 〔原载《博讯》2007-03-22;http://boxun.com。提供者:蔡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诗魂力虹 监狱又如何囚禁你的灵魂? 贺伟华 一个浪漫多情的诗人;一个赋予荒诞世界生命意义的伤痕剧作家;一 颗永远自由奔放的心灵。有关力虹的记忆是从去年《爱琴海》覆灭的 大悲痛、大绝望中获得的。这位温文尔雅的诗人、伤痕文学家如火山 喷发一般,用颤抖的笔墨与不屈的呐喊,抒发着内心的愤怒。他震惊 了整个世界,也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灵。 一、一个多情的诗人 暴雨、泥泞中,狂风的阵阵呼啸有如小草的哀鸣,在抱怨这外在的强 制、践踏与残暴。它既不忍心离弃这冤深似海的泥潭,又不安于现 实。于是,在草根蝉鸣般的哀怨与呐喊中,绵绵不绝的是悲愤筑就的 伤痕诗歌与文学。 为什么突然降临于这个世界?为什么又突然的离去?为什么独自面对 这种种意外、不幸与荒诞?目睹外在于我的现实,情感的本能在抗拒 这生命的偶然,拒绝虚无而荒诞,追问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于是,理 想、向往、憧憬产生了,它产生于一颗敏感而自由奔放的心灵。   “诗歌是一种保证、一种许诺,使不安于现世又不肯离弃现世的   人在生存世界的所有不完满、厄运、片面和灾难性的机遇中,与   如歌的真实相遇。从而获得灵魂的升华,表达出对美好愿望的向   往,是一种超越于现实对可能实现的人类道德、正义、伦理的呼   唤。”〔1〕 在那场大悲伤、大绝望的血腥屠杀与秋后算账中,敏感的诗人没有选 择怅然离去、流亡、自我放逐;没有离弃这生之育之的土地。他匍匐 于这片热土,聆听大地的声音,用优美绵长的诗歌与如歌的真实相 遇。 当政治异端们“登临望故国,谁识飘零倦客”,当“6.4”受难者如 漂浮不定的原子,孤立于社会与民众,力虹却以其诗人的情怀、文人 的魅力重新赢得了人民、赢得了大地。   “2004年他成为浙江文学院签约作家;2005年完成长诗《悲怆四   章》、长篇小说《天衣差一寸》。同年8月在杭州参与创办著名   思想人文网站《爱琴海》,任总编辑;他的剧作‘《红衣坊》在   2006年1月出版,同名32集电视连续剧在央视播出’”。〔1〕 在诗歌《大地》中,力虹这样写道:“必须从大地汲取力量!必须俯 身下去/脸颊贴近地面,与昆虫、落叶、枯草站在同一个立场”, “从大地上汲取力量的人,是上苍赐福之人。”力虹如其所言身体力 行着,他赢得了大地、赢得了草根。这无异于创造了“6.4”受难者 的奇迹,我们又该如何评价他的巨大个人魅力?我们该怎样探讨诗话 语言文学的非意识形态亲和力? 二、英雄人格与自由文化的旗帜 在黑社会恐怖猖獗的政治高压环境中,为什么还会涌现出如此具有大 义担当的英雄人物?为什么一颗自由奔放的心灵能够独立于现实震撼 着神州大地,引发全社会的共振与共鸣? 诗话的语言、诗意的情怀,产生于一颗不安于现实的心灵。安于现状 者无须诗歌、不需要伤感、惆怅、愤怒与渴望,它只需要回归庸众, 成为匍匐于强权与黑暗的犬儒;离弃、超脱于现实者同样没有诗意的 生活,他只需在遁世中逃逸。唯有这不忍离弃又不安于现实者,勇敢 于铁屋中肩扛铁闸,给大众以自由、给予未来以希望,成就其震世的 英雄人格。   “以前每读鲁迅先生,总会感慨先生那独立于‘铁屋之内’,   ‘肩着铁闸,放孩子们出去!’的伟大的悲悯情怀。爱琴海事件   发生后,海内外众多网民们从世界各地,不约而同地奋起抗争,   齐声呐喊,正是为了让文明的阳光透进黑暗的‘铁屋’,奋力肩   住那扇通往自由的冷酷而沉重的闸门!”──力虹 力虹的语言与行为,表达出一个正直文人的疾恶如仇、呈现出一个多 情诗人的英雄人格。力虹于抗争带来巨大的震撼,引发了全社会心灵 的共鸣,却独自承受着命运的责罚、经年累月的苦难与煎熬:   上世纪70年代,力虹“组织‘地平线诗社’,创办《地线平》诗   刊,是力虹先生追求中国自由文化的开始。对于力虹先生的行   为,其所在学校中文系党总支书记招来了公安局政治保卫处,以   ‘非法组织、非法刊物’即‘二非’的罪名,对《地平线》诗社   成员实施打击与‘严控’。毕业时,力虹先生被‘发配边疆’,   到山区当中学语文教师一直到1984年。”〔2〕   “1989年5月,关乎中国国家命运走向的重要时刻,力虹先生在   宁波组织、发动和带领全市文学界、新闻界声援北京大学生的游   行抗议活动,然后毅然奔赴北京,参与北大学生和北京市民在天   安门广场的游行抗议活动。6月5日,力虹先生悲愤地佩戴着黑纱   去编辑上班。8月3日被捕,被公安部门以‘反革命煽动罪错’判   处劳动教养三年。”〔2〕 “在谎言之中说出真相,在邪恶内部坚守正义,在黑暗深处开凿光 明。”〔3〕力虹先生的《爱琴海》网站如黎明前的灯塔,如黑暗中 燃起的自由篝火,让人心中一亮、豁然开朗,他开创了大陆自由文化 运动的思想言论平台。由此,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纷至沓来,成就了东 方“盗火者”的空前盛况。当人们看到一个诗人的如下篇章,或许能 够体验到《爱琴海》网站被封所引发的悲愤、惆怅与期待:   爱琴海,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老墙   自从那天你离我而去   我的心   没有了归宿   乍暖还寒   河边柳枝上的新意   可是你归来的消息   没有你的日子   太阳是黑色的   小鸟们都在哭泣   期待着你的爱   听风声如琴   漫步于海滩上   决定等你一千年   决定等你两千年   别让我变成魔鬼   致爱琴海网站   (2006-03-20)   (作者为小说家、《爱琴海》网热心作者,网站曾连载了他的长   篇小说《空穴来风》) 无论我们如何用诗化的语言来形容《爱琴海》被封所带来的举世悲愤 都不为过;无论如何人们也无法慰籍、抚平这大悲伤与大绝望的创 伤。从此,力虹如游魂野鬼一般,流离彷徨于《博讯》与《自由圣 火》;如厉鬼一般,声讨这专制暴政的“野蛮拆迁”。他不再是曾经 温文尔雅的文人,他成了孤注一掷、与暴政生死决斗的自由战士!他 发起《中国互联网暂行规定违宪审查全球大签名》活动;他撰写大量 的政论文稿声援举中国公民维权运动;他义无反顾的为法轮功信仰受 害者呐喊,声讨中共政府器官摘除的法西斯兽行!继高智晟律师之 后,他成长为中国自由文化的旗帜与人道主义的化身。 三、监狱又如何囚禁他的灵魂? 2007年3月19日,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宣判力虹 (本名张建红)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力一年。力虹先生拒绝 “低头认罪”。 终于,他被再次投进了那漆黑一片的铁屋、死一般沉寂的牢笼!然 而,他宽阔的肩膀却独自支撑起铁屋子的闸门,让自由、文明、人文 的光芒得以普照。他继续用不屈的抗辩与呐喊,揭露着暗箱操作与罪 恶,召唤着人们的声援──“这铁屋之中,掩盖着非人、残暴与兽 行!” 正如何家炜先生所言,“谁不能仰望长空就无法呼吸”“谁不能眺望 大海就无法生存”,诗歌成就了力虹的敏感、筑就了力虹的意志、完 美了力虹的人格、升华了力虹的信仰与虔诚。在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大 悲伤、大绝望之后,这正直的诗人还有什么苦难不能面对。 铁窗不过是经年累月摧残与蹂躏的继续,监狱夺走的是行动自由,又 如何囚禁一颗自由的灵魂?在愤怒、彷徨、绝望之余,我似乎看到一 颗诗化的灵魂,在自由的飞翔! 由于生命的偶然,我们不幸降生于这不自由的罪恶国度,我们的呼 吁、呐喊与抗争,与其说营救力虹于苦难,不如说是民族大劫难中的 自我拯救。唯有众志成城,勇敢的踏着力虹的足迹而前行,才能在自 我拯救中拯救民族,迎来大众真正的自由与光明。 【注释】 1、摘录于贺伟华的《信仰危机与屈原自杀》: 2、摘录于郭国汀的文章《力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 3、摘录于北川的文章《愿殉自由死,终不甘为奴!》) 〔原载《自由圣火》2007-03-21。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诱发《民告官如登天》的来龙去脉 黄晓敏 一言生祸,有福到穷 军人的性格促使吴强踏破了地方党政机关的大门,无数次上访,要求 交警队返还号牌,但交警队充耳不闻,拒不归还。车子没有号牌,无 法上路行驶,吴强到稽征所报停,稽征所要求:必须要缴回号牌,报 停未获允准。1993年元月稽征所以不能报停而欠养路费为由申请法院 强行扣押吴强的货车。蓬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唐自万,不问清红皂白, 也不通过开庭审理,将吴强的货车核定(3T)卖了,卖得的价款 3,450元,法院判决书上却只认定了2,500元,还不如车上的六个新轮 胎的价值,吴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通过艰难曲折,法院终于立 案,案子经过多次开庭,几上几下,法院也认定了执法机关的违法 性,对于法院判决赔偿损失这个问题上,法院枉法裁判,后来,吴强 向检察机关申诉,引起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四川 省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抗诉,四川省高级法院指令南充中院 再审,南充中院2001年作出判决〔1998〕南中法行再终字第一号《此 案未开庭》,再次认定赔偿变卖的汽车2,500元,非法扣押期间营运 损失37,544元,合计40,044元。一辆三吨位未报废的货运汽车才值 2,500元吗?在走投无路的的情况下,吴强又向有关媒体反映,北京 媒体第二次来蓬安采访并以《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作了报道(中国 法制第二辑法案评说),中国人民大学范愉教授也对此案作了点评。 更奇怪的是在交警大队被法院冻结了的22,000多元,在没有法院解冻 的的情况下,竟在交警大队煮熟的鸭子飞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吴强再次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来信来访回 复:息诉服判。2002年4月不服输的吴强又请代理人向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最高法院致函四川省高级法院依法处理。吴强连续几年向四川 省高级法院申诉无果;吴强又向南充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南充中院批 复:吴强案已经中院再审,只能由省法院立案再审了。法院互相推 诿,在万般无奈之下,吴强找到了曾给国家主席江泽民、胡锦涛等国 家领导人主讲法制课的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请他老人家主张正 义、为民呐喊申冤,李教授看了所有的材料,给四川省高级法院院长 李少平写了信函。 少平: 吴强不服四川省蓬安县法院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蓬安县交警队不 法扣押吴强车牌号的行政判决。 对于本案,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 院均提出过抗诉,并获得了成功,但是十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至今未 能获得正确处理。为此,《四川日报》总编辑室编辑的《内参汇编》 以《老百姓告状为何这般难》为题反映了该案的始末。法制日报社主 办的《法制与新闻》又以《十年诉讼路—对四川一起典型案件的采 访》作了报道,全国的其他新闻媒体也作了类似的报道。 我之所以关注该案的审理过程,因为我看了本案的相关资料之后,也 感觉到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都存在一些重 大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吴强本人曾多次反映和申诉,直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立案庭也于2002年4月23日致函省高院,希望你院依法处 理。吴强本人也多次申请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但是这个问题至今未 获处理。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你在百忙之中能够过问一下此案,并督促 立案庭认真负责地处理这个案件。 2003年7月1日中午12:40吴强在省高院大门口也面对面找到李少平院 长,并将相关材料递交了给他。后吴强多次通过电话向院领导催案, 院领导多次答复:你的案子已转南充中院处理。吴强多次询问南充中 院,中院答复:没有收到省高院的材料。吴强再次询问省高院领导: 以什么方式转给南充中院的。省高院领导答复:以信访案件转到南充 中院处理。就这样,几级法院互相踢皮球,至今这一案子成了一个悬 而未决的迷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998年11月因四川省蓬安监狱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吴强再次被卷进诉讼 之中。蓬安县人民法院再次枉法裁判,吴强再次走上申诉之路:不服 蓬安县人民法院〔1998〕蓬经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书,向南充市人民 检察院申诉,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南充中 级法院指令蓬安县人民法院再审,撤消了蓬安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 决。吴强捧着改判书,仰天长叹:终于等来了一米阳光。 正在吴强喘息之时,又一个诉讼接踵而来。1994年4月吴强租借蓬安 县锦屏农机站闲置的房屋和空地开办加工厂。在租赁期内,1999年3 月蓬安县农机局将此房屋和土地整体转让给四川省蓬安中学(蓬安县 锦屏农机站属蓬安县农机局的下属单位)。为此,吴强又一次被推上 被告席,蓬安县人民法院为便于执行,扣留了原告蓬安县农机局的房 产转让款人民币50,000元。1999年11月法院判决吴强胜诉。吴强正在 高兴之时,法院为此冻结的款项却不翼而飞了,老吴看着判决书欲哭 无泪。真是屋漏又遭连夜雨。后来几年,老吴连续向中共南充市委督 察室、中共蓬安县政法委、蓬安县信访办申冤,在上级的督办下, 2004年底吴强终于在法院拿到了微不足道的一点补偿费。 2004年,吴强因与原马回乡人民政府合作基金会发生借贷纠纷,再次 走上了无尽的诉讼之路,这真是雪上加霜啊!90年代中期,吴强因发 展生产曾向原马回乡人民政府合作基金会借款10,000元,正在还款的 过程中,1999年5月,县、乡人民政府官员和当地警察组成的抓捕借 款未还的黑色风暴,席卷了吴强的全家,不幸再次降临到吴强家,吴 强被关进了蓬安县农经公司招待所数日,采用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来折磨和摧残吴强身心。政府官员还精心策划,把制造好的有关借款 申请强迫吴强签名,且不准吴强落签名时间,转眼之间,吴强便成了 欠马回乡政府50,000多元的欠款债务人。时任乡长电话与马回初中部 校长陈某某(吴强亲戚)联系,要求陈某某拿股金作抵押以便放人, 吴强被关押期间并不知道陈某拿股金与乡政府交涉。吴强放出来后先 找乡政府拿出原始借据和取款凭条算清帐,多次要求未果。吴强向蓬 安县人民政府申诉,要求必须要看到原始借据的真实性,不能凭政府 写多少就给多少,蓬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作了批示:请马回乡政府查 清并将处理情况报请县人民政府。吴强多次找乡政府,乡政府认为是 前届领导的事,现任的可以不管。 2004年吴强只好一纸诉状将马回乡政府告上法庭,可法院和政府是官 官相护,艰难审理、花招百出,第一次开庭,马回乡政府出示了法官 唐盒龄的借条,第二次开庭,法院出示了马回乡政府农村合作基金会 计的收条,经过多次开庭,马回乡政府不出示所谓吴强借款的原始证 据,也不向法庭说明原因,且帐目多处改动。但法院却偏偏采信了马 回乡政府的假帐作为根据,判决吴强败诉。吴强又向市检察院申诉, 请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南充市检察院作出了抗诉,南充市中院 发回蓬安县人民法院再审,再审开庭时,原告方多次要求马回乡政府 出示原告方的借款原始依据当庭质证,法庭却说20,000元的证据不 提,由审委会定,对原告方证据法院一律不认可,包括原告方提供的 录音证据;另,〔1998〕蓬经初字第18号判决第四页,明明认定的是 指纹鉴定,而再审判决第七页却又认定为字迹鉴定,这样再审判决维 持了原判。 再审判决后,吴强再次向南充中院提起上诉,蓬安一审认定吴强借款 50,000多,再审却认定借款70,000多,两次审判认定借款数额相差很 大,但是南充中院终审时却认定:“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初审 和再审查明的事实一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漫长的诉讼不仅给吴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带来了无 尽的精神创伤。几场官司将吴强拖入到漫长的诉讼之路,吴强从当地 首富变成了上访户、官司户、贫穷户。这真是有法难依,包公难寻, 违法难究,询问苍天为什么百姓的事情如此难、难、难! (2007-02-20)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十年五万被告无罪, 是进步还是暴露问题? 梁治 “无罪”二字对于中国人一直很陌生,尽管老百姓动不动就喊冤,可 是在司法操作中,过去似乎就没有这个“无罪”概念。他们认为,既 然你被司法机关逮住了,就说明你有罪,要不然怎么会被抓呢,天下 那么多人,都不抓,偏偏抓你了? 文化大革命期间不用说,只要认为你有罪,怎么也会逼着你说出来, 哄着你坦白了,把和老婆睡觉时发的牢骚,统统坦白了出来。啊哈, 这不是罪证吗?83年“严打”时。我老家据说连街上穿花衬衫的都被 抓了起来。当然,穿花衬衫,不象现在这样认为赶潮流,追时尚,在 过去似乎是流氓的专利,以这样的标准区分好人和坏人,颇为简单, 也十分明快,但却不十分准确,在83年“严打”时就有许多“良民” 被抓进去了。既然是“良民”,那当然是错抓了。既然错抓,当然就 要向人家赔礼道歉了。但这是痴人说梦,中国的司法那有什么错可 言,错抓就错抓,谁让你穿花衬衫呢?有的人在严刑下,便吐露出摸 过东家的狗,偷过西家的鸡,于是便被劳教。至于查不出一点罪的, 也要无罪扒你一层皮,让你走时感动得热泪盈眶,恨不得给警察大老 爷跪下来。 “进了公安局的门,能让你好好的出来?”在每次“严打”时,老百 姓都这样说道。 “无罪”进入老百姓的视野,一个是文化大革命之后的平反运动,但 这属于政治领域里的事情,其实和老百姓的利益并不怎么相关。罪都 受了,该损害的都损害了,平反除了心理安慰以外,又有什么意义 呢?至于补偿也只是体制内的官员们,而对于绝大多数的无辜者又有 谁去管?再一个就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披露的冤案错案,不过,这些 冤案,如甘肃武威杀人案等等,都属于明白无误证据确凿的冤案,如 果稍微有一点尾巴,又怎么能被中国司法机关心甘情愿称为冤案呢? 赤裸裸冤案的披露揭开了中国司法的黑幕,暴露了中国司法程序的不 合理。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不合理的程序,才产生司法腐败,才导致司 法黑暗,在重重司法黑幕压抑下,老百姓胆战心惊。 记得前些年,西安拍过一个电视剧,叫做《“1.21”枪杀大案》, 有这样的一个镜头,急得团团转的警察们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线索:有 人提供疑犯可能在夜市摆摊,公安局的穆处长便说道:先抓起来再 说。显然,这个先抓起来,就是司法程序的不合理。先抓起来,如果 抓的是犯罪分子,倒也罢了,但如果抓的不是犯罪分子,那怎么办? 中国警察从来不负这个责任的,抓错了,大不了再放嘛,或者,问问 还有其他的问题没有,如果能问出其他问题,还不证明我们英明吗? 中国司法从来不讲道义,也从来不把人权当一回事。比如,过去弄的 那个收容审查,看守所宣传说这是公民的义务,放屁,挨打还有义 务。收容虽然名义上不属于犯罪,但其实把你当作犯罪分子看待。有 的人被收容了十几年,最后证明无罪,临释放时,还要你交生活费, 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你无罪,就那样管着,最 后实在无法交待,就给你个劳动教养,好歹交了差。有的人被收容了 五年,可是它所犯的罪只够判一年的,就给你判五年一个月。唉,这 就是中国的司法。 司法黑暗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怪不得最高法这些年来为了平息 民怒,不断地出来叫嚷,去年肖扬先是说,司法人员没有得到批准, 不准接受媒体采访,在今年1月7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又表功: “2006年1月~11月,全国法院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依法 宣告1,464名刑事被告人无罪。”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数据显示,1996 ~2006年,我国有近50,000人被法院依法宣告无罪。这个数字说明了 什么?它不是公检部门的错案书,也不是法院的腐败证明,而是“疑 罪从无”理念的逐渐深入人心。事实上,这恰恰是司法进步中的一 环,无罪宣判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下面是一些典型的迟到的“无罪案件”(据公开资料整理): ◆李化伟杀妻案:1986~2001年,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限制  自由14年四个月,后真凶落网,宣告李无罪,李获赔36万元; ◆滕兴善杀人案:1987~1988年,滕被判死刑,后“死者”归来,但  滕已被执行枪决; ◆胥敬祥抢劫、盗窃案:1992~2005年,胥被判有期徒刑16年,被限  制自由13年,后检察院提起抗诉,胥被宣告无罪; ◆聂树斌强奸杀人案:1994~1995年,聂被判死刑,后真凶被抓,但  聂已被执行枪决; ◆佘祥林杀妻案:1994~2005年,佘被判刑15年,被限制自由11年,  后“死者”归来,宣告佘无罪; ◆杜培武杀人案:1998~2000年,杜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限制  自由二年二个月,后案件告破、真凶被抓,杜被无罪释放; ◆覃俊虎、兰永奎抢劫杀人案:1999~2003年,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  执行,兰被判无期徒刑,两人被限制自由四年四个月,后凶手自  首,宣告覃俊虎、兰永奎无罪,两人分别获赔90,000余元、  70,000余元; ◆潘楷等四人投毒案:2001~2004年,被限制自由一年半,因证据不  足撤案; ◆王树红强奸杀人案:2002~2003年,被限制自由近十个月,后真凶  归案,王被无罪释放; ◆李久明抢劫杀人案:2002~2004年,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  限制自由二年四个月,后真凶落网,宣告李无罪。(据法制周末) 十年50,000被告无罪,这说明了什么?有人说这是社会的进步,放 屁,过去杀100人,现在只杀十人,这就是所谓的社会进步?这种进 步,只能是一种改善,谈不上本质的转变。我们从这组数字看到这样 的问题,那就是中国司法多么黑暗,造成的冤假错案何其多也。当 然,正如《法制周末》所分析的那样,如此大面积的“无罪”案,是 “疑罪从无”理念的逐渐深入人心。这“疑罪从无”理念说白了,还 是一个司法理念和司法程序的问题。因为,如果司法程序正确,就根 本不可能出现“疑罪从无”的事情,既然我无罪,你凭什么抓我?现 在又有什么资格宣布我无罪呢?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共和国史怪说举例 胡胜华 ┌────────────────────────────┐ │ 这是我三年前的一篇旧作,今略加修改,予以发表。共和国 │ │ 史内幕太深而怪说频出,我们只有在博学审问之后,才能决 │ │ 定是否采信。此篇之作,意在斯乎?不过,限于资料与环  │ │ 境,这只是对高饶事件稍作探究而已,真正的始末内情,尚 │ │ 有待于方家与异日也。                 │ └────────────────────────────┘ “高饶事件”是共和国第一次重大的党内斗争。全剧以权力斗争始, 以权力斗争终,实际上,它开了建国以后斗老同志的先河。按说在政 场上,权力斗争是司空见惯的,但是高饶二人,都是有功劳的老同 志、老党员,最后竟一个自杀身亡,一个坐穿牢底。(饶漱石1955年 4月,因包庇“反革命”等问题被逮捕审查。1965年8月,被最高人民 法院判有期徒刑14年;同年9月,被假释。1967年重新收监。1975年3 月,因患中毒性肺炎死亡,尸体火化。)党内斗争的残酷,固我们惊 心动魄;党内斗争的微妙,亦令我们叹为观止。惊叹之下,我们又复 发现,共和国史内幕太深而怪说频出,实在令人眼花撩乱。但是,如 果我们读书心细的话,仍然可以通过对公开的资料,进行互勘和对 比,对波澜诡谲的真相,虽或不能完全洞悉,但至少可以知道什么是 不可信的怪说,此亦读书得间之乐者也。 且以安子文私拟名单事件为例。“高饶事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 是安子文私拟名单一事;高饶二公,正是揪住这个辫子,讨安伐刘 (少奇)的,所以这根“麻花辫子”,自然令我们关注。 林教授的曲笔 安子文当时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饶漱石是他的顶头上司,而刘少奇 是分管中组部的中央领导。1953年底,毛泽东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 政治局委员面临改组。这时,安子文突然私自草拟政治局成员和中央 各部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并拿给高岗看,此举至堪玩味。安子文是副 部长,按理在草拟名单后应呈部长阅示,不此之图,却拿去给高岗 看,岂非咄咄怪事?据前国防大学教授林蕴晖《高岗发难──高岗事 件始末》(《百年潮》1999年第8、9、11期),有这样的说法:   “……安子文将名单拟好以后,就给高打电话,高当即来到安   家。安子文将名单给高看时,说明是个人的想法,作为高向毛主   席谈话时参考。安子文依次介绍了名单,最后提醒高岗说,高原   来提到的两位是七大的候补中央委员,还不可能进入政治局。免   得高岗在毛主席面前提出来。高岗将这个名单看了好久,没有表   示什么意见。只是说,他也考虑过了,主席要找他谈时,他是要   表示意见的。并说,他原来提的两人是候补中委,无论如何不能   提。高岗走后,安子文就将这个名单烧了。后来,安也向饶漱石   谈过这个名单。但并未向其他人提起过。” 再据张聿温(空军中将)《死亡联盟──高饶事件始末》(北京出版 社,2004年1月)的生花妙笔: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被请进了高岗家的会客室。   “高岗没有马上进来。他历来如此。有客人来访,他总要让客人   在会客室里等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地踱着步子出来,以示自己身   分的高贵。   “但这次是安子文来访,中组部管干部,是核心部门,非同寻   常,因此,高岗没有让安子文久等,很快就出来会客了。   “‘子文同志,对不起呀,有个电话,让你久等了。’高岗一边   伸出手来同安子文握手,一边表示歉意地说。   “‘哪里,哪里。高岗同志工作忙。’安子文谦逊而又热情地   说。   “‘怎么样,最近还好吗?都忙些啥呀?’高岗满脸堆笑,一边   递过一支香烟,一边说。   “‘上次您向我转达了毛主席的意图,我作了些考虑,想向您汇   报一下。’   “安子文指的是前不久,高岗找他谈过一次话。高岗向他转达了   毛泽东同他高岗的谈话内容,说中央政治局成员要改组,要加强   中央各部机构。   “高岗听安子文这么一说,就很关切地问:‘你是怎么考虑   的?’   “安子文打开皮包,从里面拿出几张纸,说:‘我拟了个名   单。’   “高岗把纸接过去,用手推了推眼镜,聚精会神地看起来。   “他看到,安子文拟的是两份名单,一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名   单,一份是中央各部主要负责人名单。   “政治局委员名单分成两组写出。一组写有毛泽东、刘少奇、周   恩来、朱德、陈云(以上书记处成员)、高岗、林彪、彭德怀、   邓小平、饶漱石、薄一波、邓子恢(以上各中央局书记);另一   组写有董必武、林伯渠、彭真、张闻天、康生、李富春、习仲   勋、刘澜涛。对中央各部,列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统战部、   农村工作部、财经工作部负责人名单和中央正副秘书长名单。   “高岗盯着名单反复看了好几遍,心想:‘你安子文好大胆,竟   敢拟定政治局成员名单!这个名单,准是刘少奇授意安子文来向   我进行试探的。’   “安子文见高岗半天不说话,就问:‘您看如何,是否体现了毛   主席的意图?’   “高岗没有正面回答,却问安子文:‘这个名单给谁看过?’   “安子文说:‘刚刚拟出,不见得合适,因此就谁也没有给看。   不过,我向饶部长谈过。’” 这两段文字中,最大的不同是:林蕴晖说“高当即来到安家”,但张 聿温说的却是“安子文被请进了高岗家的会客室”。我认为张的说法 应是正确的。高岗的位阶比安子文要高很多,按照情理,安要汇报工 作,不可能打电话要高来他家、不可能说我不去你来。所以,林蕴晖 无疑是在曲笔,所谓“高当即来到安家”,其意至为明显,乃在把高 描绘成一个汲汲于阴谋之徒也。不过,在不同之中,也有最大的相 同,就是两段文字都说安子文私拟名单后“也向饶漱石谈过这个名 单”、“向饶部长谈”,这可值得追究。追究之中,我们发现,几乎 所有的书都说安子文向饶漱石报告过,试举四书为例: 1、辛子陵《毛泽东全传》:“安子文将这个名单给高岗看过,也向   饶漱石谈过。” 2、萧心力《毛泽东与共和国重大历史事件》:“这个名单安子文曾   给高岗看过,也向饶漱石谈过。” 3、鲁彤、冯来刚《刘少奇在建国后20年》:“安子文写出名单后,   曾经给高岗看过,也和饶漱石谈过。” 4、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安子文同志将这个名   单给高岗看过,也向饶漱石谈过。高岗又疑神疑鬼,认为这个名   单准是刘少奇授意向他试探的。于是,他抓住这件事在高级干部   中大做文章,编造说,政治局委员名单中‘有薄无林’,连朱总   司令也没有了。” 张中将的矛盾 以上四书,虽出版地有海内外之别,但皆异口同声,可是,事有可怪 者,根据张聿温《死亡联盟──高饶事件始末》(以下简称《始 末》)的披露,饶漱石却说他事先一概不知:   “高岗的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他声音低沉地问:‘你以前看到   过吗?’   “饶漱石连连摇头:‘没有。我这是第一次见识这个神秘的宝贝   名单。’……   “‘正常个屁!’饶漱石恼怒的引信终于被高岗点着了,他的火   气一下子爆发了出来,‘他安子文是个副部长,怎么能瞒着我这   个部长,私自拟定政治局委员的名单呢!谁给他这么大的权力?   毛主席知道吗?中央知道吗?他想干什么?简直是胆大妄为,无   法无天!’   “‘按说,安子文从七大后就担任中组部副部长,时间也不短   了,基本的规矩,他应该懂嘛。’高岗不紧不慢地说。   “‘我看他是利令智昏。’   “‘这个名单,不光从组织纪律上看有问题,从政治原则方面看   也有问题。’高岗说,‘华北的同志不适当地多了些,同某位领   导熟悉的人也不适当地多了些,不那么公道。’   “‘由他安子文来拟定政治局委员名单,怎么公道得了!’   “‘不光是政治局委员,还有中央几个主要部门的负责人。’高   岗提醒说。   “‘真让人震惊。我看他安子文是不想要党籍了。’   “‘不过,这话你可不能说早了。我看安子文背后,怕有人给他   撑腰。’高岗深不可测地说。   “‘你是说……’饶漱石刚想说出刘少奇的名字,但话到嘴边,   他止住了。   “高岗也不便说出刘少奇的名字,只是虚与委蛇地说:‘要不,   他哪来那么大的胆子。’   “饶漱石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看来对安子文这种错误的东   西,得针锋相对地斗。不抵制,不斗争,会助长他的错误。’   “高岗一拍茶几:‘对!毛主席早就说了,凡是错误的东西,你   不打,它就不倒。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但是,   斗,要讲究策略。不斗则已,斗就要斗出影响来,斗出真理来,   斗出胜利来!’   “饶漱石咬牙切齿:‘是该有这么个决心。’   “高岗沉思片刻,阴沉沉地说:‘很快就要召开全国财经工作会   议了,这是个机会。’   “饶漱石点着头补充说:‘财经工作会议之后,还要召开第二次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这又是一个机会。’   “两人的目光一碰,立即闪现出了会意的光芒。   “饶漱石掏出笔记本,把安子文拟定的名单抄了下来。   “高岗指着名单点拨一句:‘名单的炮制者最害怕人们知道内   幕。’   “饶漱石狡黠地回应道:‘他们不是自认为掌握真理吗,我们不   妨做他那个真理的传播者。义务传播!’   “说罢,饶漱石先哈哈地笑了。   “高岗也哈哈地笑了。   “两人的笑声,透着一股诡异。” 张聿温在前面说安向饶报告过,这里却又说饶漱石“这是第一次见识 这个神秘的宝贝名单”,显然是有问题的。 高饶密谋后不久,机会来了,1953年9月,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 召开。会议的主题本是研究如何加强干部工作,结果安子文私拟名单 事件,被端上了台面,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安子文受到猛烈了的批 判。《始末》里写道:   “发言人端起茶杯,润润嗓子,环顾全场,这才以更加洪亮、激   愤的口气说出来:‘安子文同志甚至背着党中央,背着毛主席,   私拟政治局委员名单!同志们啊,有党以来闻所未闻哪!简直吃   了豹子胆了!不经过党中央,不经过毛主席,居然大笔一挥,谁   可以进政治局,谁不可以进政治局,他一个人就可以拿方案。   ……是不是有人授意?我看这是一种反党行为!这是企图篡党夺   权!’” 可见问题的严重了!由于会议上对责任问题的追究,充满了“讨安倒 刘”的火药味,刘少奇一时间被影射为第二被告,相当被动。在这种 内斗的情势下,中央决定会议暂停,先举行领导小组会议,解决中组 部内部的团结问题,以防事态扩大。《始末》接着写道:   “(在领导小组会议上)饶漱石脸色铁青,继续说:‘比如,你   (安子文)私拟政治局委员名单,就是瞒着我的嘛,不给我通半   点气嘛。再比如,你直接找少奇同志反映问题,实际上就是打小   报告嘛,是告我的状嘛。这次,明明是下面来参加会议的同志对   你有意见,批评你的错误,结果你又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越过我   向少奇同志反映,说我组织人斗你,还不是告我的状嘛。这个样   子,团结怎么能搞得好呢?谁又能和你搞得好呢?’” 这里明明说饶漱石“就是瞒着我的嘛”、“不给我通半点气嘛”,无 疑又一次否定了安子文“我向饶部长谈过”的话。再看安子文的答 复:   “我这个人工作有缺点、错误不少,尤其是私拟名单这件事,漱   石同志怎么批评都行。” 这里可以看出安子文自承错误,并且在与饶漱石当面对质的情况下, 安子文并没有否认、并没有反驳饶漱石所说的“就是瞒着我的嘛”、 “不给我通半点气嘛”等话,显系默认无疑。况且,根据常情判断, 在那样山雨欲来的情况下,在关键的过门上,安子文若真事先通气, 岂有不为自己辩解之理?相对的,假若饶漱石事先知情,那岂不是扶 同为恶、自失立场了吗?一旦安子文当堂对质,饶漱石又将何以自 处?由此可见,张聿温的行文,根本就是前后矛盾的。 余话岂多余? 1955年3月,毛泽东在全国党代会上谈高饶反党事件,提到名单问题 时,说:“问题不在提名单的人身上,而是要追查散布名单的人。散 布者恰恰就是高岗饶漱石两人。他们会上会下广为传播这份名单,造 谣惑众,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高、饶二人,散布名单,目的固 然不可告人,但是,这份名单,却是来得蹊跷。安子文不但私拟政治 局委员名单,且拿去给高岗看,这真是耐人寻味的事情。还在1953年 1月7日,安子文在中央一级直属机关干部会上作《为消除党组织内的 消极的和不健康的现象而斗争》的报告,就提出要“对无组织无纪律 的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不放松任何一件事来进行纪律教育,严格党 的各项制度。”不料,言犹在耳,他这个副部长却干下了这样目无组 织与纪律的事情,以致引起高、饶的“坚决的斗争”,虽然这一“坚 决的斗争”,或如毛泽东所言,别有目的,但对照起安子文的报告 来,高、饶二人,岂不正是持之有据、顺理成章乎? 虽然安子文目无组织与纪律,但在高、饶事件中,他只是受到党内警 告处分而已。我循《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五卷,找到1949年建 国以后中组部部长副部长名单:   部 长:彭 真(1949-10~1953-04)       饶漱石(1953-04~1954-04)       邓小平(1954-04~1956-11)       安子文(1956-11~1966-05)   副部长:安子文(1949-10~1956-11) 可见安子文从1949年10月一直到1956年11月,做了七年副部长,再从 1956年11月~1966年5月,做了十年部长,一共是17年,成为共和国 史上任期最长的“吏部尚书”。并且,在不久后召开的“八大”上, 安子文还被选为中央委员;而在此之前,他既非中央委员,甚至也不 是候补委员,由此可见,安子文纵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在高饶事 件解决后,他倒是一路官运亨通呢! (2004年旧作;2007年3月22日改)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遥望爱琴海 致铁闸下的力虹            遥望爱琴海            看波涛汹涌的大海上            正荡漾着            蔚蓝色的            理性与文明            遥望爱琴海            看海的中央            一座            永不熄灭的            生命之灯            正照亮每一条            即将出发的            勇敢的航程            遥望爱琴海            仔细谛听            浪漫而忧伤的海风            诗人的            每一篇呐喊            每一首悲鸣            都在咸涩的            苦难中诞生            遥望爱琴海            遥望我心中的            那一片圣地            呵──            孤独的火烧岛上            正囚禁着一颗            高傲而自由的            灵魂            他永远是我            最值得骄傲的            弟兄! (2007年3月22日凌晨4点30分至5点12分急就)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飞翔吧,我的歌 安均         我把我的歌折叠起来         让它们在黑夜里飞翔         这一排排的音符         高举着明亮的薄羽         它们在风的海洋里         自由地舒展着绚丽的翅膀         在它们的身后卷起         光明的风暴         迅疾穿过荆棘交织的山林         从阴霾密布的深处         划过一道启蒙智慧的光亮         我把我的诗排列起来         让它们在黑夜里远航         这一行行的船队鼓起坚实的征帆         它们在溪流的春潮中         勇敢地鼓吹前进的号角         在无垠的夜空中回响         雷霆般的震荡         这激昂的旋律奔腾         越过乌云深埋的山涧         在幽暗的旷野里发出         百鸟醒来时喜悦的歌唱         我把我的诗注入生命的血液         让它们点燃黑夜的繁星         这悬挂在宇宙空虚之间的智慧         无时无刻不在燃烧着诗人的灵魂         那湍流在银河中的永恒的光         闪耀着你永无休止的遐想         那澎湃于光的海洋之上的火炎         永远是邪恶的黑暗势力敌对的力量         诗人的血液就是火把         每一滴都能绽放刺破黑暗的火光         每一滴都能在死亡的地狱里自由的飞翔         (2007-03-22)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正名迫在眉睫 朱自卿 在中华民国台湾民进党执政以来推动一系列去“中国化”以及“本土 化”的行动,最近的“正名运动”更是如火如荼的进行。“正名运 动”遭到了中共以及在野阵营的炮轰,其实我认为“正名运动”是很 正常的民主进程是很务实的做法,我们不能因为民进党有其政治的考 量就否定这样一个务实民主进程的普世价值,中国大陆展开“正名运 动”的必要性更是迫在眉睫! 民进党的所谓“正名运动”其实就是将大中华民国的一系列名词中华 民国台湾化,是有其的合理性的。目前中国大陆是受到中共政权统治 这已经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了,如果还说中华民国政府在统治中国大 陆那就只能是意淫了。所有目前的中华民国的政治统治区就是台湾地 区,所有中华民国台湾政府将原来大中华民国所遗留下来的名词中华 民国台湾化,是很正常的。这样可以避免将大中华民国与中华民国台 湾混淆,有助于中华民国台湾的国际空间的扩展,是很务实的,对各 界认识中华民国台湾是有利的。当然民进党这种举动肯定是有他的政 治考量的,但是如果我们认为他有政治的考量就放弃对务实放弃对普 世价值的追求,恐怕得不偿失。 中国大陆的“正名运动”的推行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如果说民进党 在中华民国台湾推动“正名运动”是为了将“大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台 湾化”,那么中共以往的名词宣传则是将“中共中国化”所有中国大 陆才要正名,才要反其道而行之。我以中国大陆的名词习惯来说一句 话:“在“建国”之前,我们进行的了坚苦卓绝的“解放战争”终于 在1949年成立了“新中国”“解放”了全中国。使得“新民主主义革 命”取得了成功。我们以后一定会“解放台湾”,从“国民党反动 派”手中把台湾人民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让台湾回到“祖国”的 怀抱。毛泽东统治虽然犯有“错误”,但他仍然是我们的伟大领袖 ……”中国有千年历史在中共的言语当中他政权的成立就代表了中国 的5,000年,从他的政权建立之后中国才真正的“建国”了。苏维埃 国际共产联盟中国区(中共)颠覆正统中国中华民国的颠覆战争,这 场企图将全体中国人都变成马列党族人的战争难道是“解放”中国人 民的战争吗?在中共建政以前中共其组织能够在中华民国首都招摇过 市;其宣传媒体能够在中华民国首都公开叫买;各种民间组织;民间 媒体多如牛毛;基本实现了自由选举;政府从未干涉任何宗教……中 共建政以后除了他和八个花瓶党以外没有了任何其他政党;只有他的 宣传媒体能够发声;民间组织要么被取缔要么成了他的傀儡组织;民 间自办媒体成了神话;只有选举中国共产党的制度;宗教成了三自中 国共产党成了所有宗教的最高的神……谁新谁旧谁是“新中国”可想 而知。“解放”本来是个褒义词但是说在中共嘴里就变味了,其的所 谓“解放”就是自己掌握了政权就叫“解放”了,而原来早就解放了 的人民却被他捆绑的紧紧的。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也就是将其暴 力共产主义革命美化的词语而已,它哪里“新”哪里“民主”了呢? 中共卖国买祖宗成了“马列人”却反咬正统的执政党中国国民党是 “反动派”,谁反动公道自在人心。所有华人的祖国就是中国,而不 是你“马列中国”的中国,共产党原本宣传自己要消灭祖国,现在却 有宣称自己是“祖国”岂不可笑?台湾从来都没有是过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一部分,怎么能称你为“祖国”呢?就象中共从来都没有是过联 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在中共代替中华民国在联合国行使权力的时候它 怎么能说是“恢复”呢?毛泽东等人犯的是“错误”?这个“错误” 也太大了吧!如果在中国大陆犯罪可以说成是“错误”,那么全体中 国大陆的刑事法为什么会因为一点“错误”而坐牢甚至枪毙呢?…… 一个名词不仅仅是一个名词一个符号一个标记,让你将一个名词很顺 理成章说出口的时候证明你认同这个名词。一个名词有自称和他称, 如果是自称那肯定是你认同的名词,如果他人不认同你这个名词那么 他会用他称。比如中共自称是“我党”,反对他的人怎么可能说中共 是“我党”呢?肯定用其他的称呼。在我接触的很多人一说起中共肯 定没好话,但是他们都用中共的一系列名词说话,可见中共让中国大 陆人以他的自称来成为全体中国大陆人的自称的无耻行为。 要彻底的拒绝独裁,首先从名词的变化作起。 (2007-03-22)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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