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7-03-06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一个记者的三次辞职经历(3之1)      (西安)梁治 探索道路 ◆只有人民民主政权才是社会公平的保障 (湖北宜昌)胡泽国 ◆维权运动的组织化、政治化、暴力化与民粹化问题   吴俊 呐喊呼吁 ◆四政治犯妻子致北京两会建议 贾建英、路坤、俞陵、魏心玉 ◆关于天台访民徐江姣遭政府豢养的暴徒打成重伤的紧 王东海 民主理论 ◆民主宣言──构筑中国新型社会民主制度   (成都)江赴 读史论今 ◆中纪委捧海瑞意欲何为?         (纽约)方影竹 台湾问题 ◆以台湾领导人的智慧解决统一问题如何? (重庆)十年砍柴 ◆阿扁一语震惊四方之后……         (澳洲)秦晋 ◆《反分裂国家法》在台湾是无效法律    (柏林)焦国标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一个记者的三次辞职经历(3之1) 梁治 我在西安媒体工作已经十多年了,大大小小的报刊去过的少说也有十 来家。而且许多时候是我自己炒了老板的鱿鱼。但是说句心里话,每 次辞职,都会引起我无限的伤感。现在,我把我的三次辞职经历完 整、真实、客观的写出来,希望对海外朋友了解中国媒体起到一点作 用。 第一次辞职 办公室就我和主任两个人。总编走了进来,盯着主任问道:“小王不 在?小张没来?”她一连说了七八个名字,然后才看着我:“要不你 去一趟吧?!建国宾馆那里有个新闻发布会。”办公室明明只有我和 主任两个人,我多少有点不乐意,就迟迟没有动身。 “你去不去?”,总编显然生气了,“不去等着瞧!”我还没反应过 来,她就抛下一句恶狠狠的话扬长而去。我知道我以后的日子会是怎 样的。因为总编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心胸并不十分宽广的女人,尤其 是她当上了这家的女性报纸老总后,就更是抬起眼睛看天,膨胀得对 谁都不满意。 辞职!这想法早就有的。两个月前这家《当代女报》就打出了招聘广 告,说是年薪可以达到50,000。50,000?这对一个一直生活在贫困线 下的小记者来说诱惑力是很大的。被聘上后,我搂着老婆在客厅里转 了一圈又一圈,说两年以后就会成为十万富翁。没想到,一上班我的 满腔热血被冷水浇了个透。先是总编大人老有一股盛气凌人的气势, 总是说,这报纸是我办的,就得听我的,谁不干可以走人,人多的 是,“招聘时来了10,000,我都不要呢。”10,000是怎样的概念?光 简历垒起来恐怕就有几丈厚,别说阅读和面试了,亏她能说得出口! 再是门户观念特别重,原来跟她来的,青睐有加,招聘来的,白眼想 向……,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头一个月发工资,只有六张红板。有人 去问,她却说,你不干可以走人呗。头一个月就走了不少人,原来招 了14个编辑记者,第一个月已经走了八个,昨天又走了一个…… 我本来头一个月就想走,但当时多少还抱有希望。第二个月,她已经 原形毕露,这时我意识到不是我走,就是人家撵我走。本来想等领到 工资不辞而别,但因为工资一直拖着,就只好作罢。不过现在已经是 逼上梁山了。 我推开了总编的办公室门,她还在生气,一见我进来,头一扬:“你 来做什么!出去!” 我说我要辞职,她一愣,继而笑了,但笑容显得很无奈,明显是装出 来的。 “你走了千万不要对别人说报纸不行,西安就这么大。”她还知道这 一点? 第二天发工资。当我兴冲冲地领工资时,却发现我的工资变成了600 元。记得昨天我看时还是1,100元,这是怎么回事?我忙问财务,她 们说是总编早上交代让改的,至于原因她们也不知道。我只好去问总 编“嫡系”办公室的小张。小张振振有词:“*总是为你们走了的人 着想的,给你们算上稿费,回头报到社里,想为你们多领一些钱。”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好事?我对那个小女孩说道:“如果我领不到工资 就找你要。”她点了点头:“我给你打保票,下月不发你就来找 我。” 天下果然没有好事,后来我找了几次,总编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要 么没报上去,要么没批。理由多多,就是不给发。最后一次,我生气 了,当即找到那个小女孩,大发雷霆,向她要工资。尽管她哭了,但 我知道她能办到。 一周后,她打电话让我去领工资。不过,我的图片费,以及一些稿费 却不见了。但总算领到了工资,我反而美滋滋的,以胜利者自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只有人民民主政权才是社会公平的保障 胡泽国 全世界人民从奴隶制和封建制翻开资本主义历史的一天,就开始了无 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与对立。在两大阶级不断斗争与社会进步的 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首创无产阶级专政的共产 主义理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理论和实践的较 量过程中,我们清醒认识到社会公平与公正所依靠的是国家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而不是所谓谁来执政和什么样社会制度问题。我们 坚信任何一个执政党和政府只要本着:为人类美好家园的和谐和平奋 斗,一心维护国家和全体社会人民利益,一心服务人民利益,严格执 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消灭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 上的特权等级制度,那她一定会赢得社会广大人民的信任和尊重,国 家和人民就一定会富强,社会就会更加趋近公平与和谐;并不是所谓 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维护国家和谐稳定统一,人民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 障,相反在共产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无产阶级政党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 仅仅代表了无产阶级利益,同样的社会劳动者的有产阶级的利益谁来 保障呢?很显然,国家也需要代表有产阶级利益的政治集体,国家方 针政策也必须体现有产阶级利益。国家方针、政策既要体现无产阶级 利益,又要体现有产阶级利益。那么,什么样的政府和政权才能实现 两者利益的公正、公平呢?只有由无产阶级与有产阶级利益代表的政 治集体组成的联合执政政权才能实现社会两大阶层的利益公正、公 平。 在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中,一是在政治上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 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代表无产阶级利益执政;二是在经济上强调生 产资料的公有制,20世纪90开始承认私有资本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资 本主义理论强调:一是在政治上在宪法原则下社会政党具有同等通过 选举竞争取得国家执政权力,执政政府同时吸收其它在野党成员参 政;二是在经济强调资本经济管理模式,承认生产资料公有与私有并 存的合法性,尊重资本市场经济规律。无论是在共产主义理论指导下 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在资本主义理论指导下的资本主义社会,政府 都具有共同目标特征一是维护社会公正公平,为人民服务(在社会主 义制度下共产党虽然很少为人民服务,但总是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口 号,其真实目的是为了维护共产党独裁统治,实现共产党集团的专 制,霸占和瓜分国家人民的权力财物);二是都打着民主政治旗号 (共产党只有内部民主与集中,从没有社会民主可言);三是发展社 会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加丰富的物质生活创造条件 (共产党也总是在满足自己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发展社会生产, 促进社会生产力进步)。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提高和人们对社会发展的正确认识,人类 实现共产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实现共产主义的途径并非马克思 理论所说的那样必须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资本主义必 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只要国家政府领导人民群众不 断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人类实现智能生产力和意识生产力水平就是 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一天,个别共产党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和国家干部 也不得不承认共产主义的实现最早可能会在美国实现;为什么马克思 所创造的共产主义理论不能真正指导社会主义国家首先实现共产主义 能?这是因为无论谁创立什么样先进科学理论都会受到历史的和个人 对社会认识的极限,以及个人利益和嗜好来分析评价社会问题,更有 人会为了个人名利哗众取宠、粉饰标榜、拉帮结派、投其所好、扩充 势力等故意标新立异盅惑人心。 我们只要认真通过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规律的学习和深入研究,就 会更加清醒认识到所谓社会主义理论的局限性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谬 误。在中国和前苏联曾经都经历过社会主义制度、计划经济体制和无 产阶级专政,本应该是消灭了剥削和压迫,但为什么人民生活水平从 没有平等过呢?为什么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不能是被领导阶级?同 是无产阶级的农民、手工业者、商人,为什么就只能是工人阶级的联 盟阶级而不是平等阶级?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什么有产经济和共产党集 团生活舒适安享富贵,而城镇平民和农民上不起学,病无所医,老无 所养呢?为什么在国家宪法没有承认有产阶级在国家的合法地位? (按照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其实应该叫资本家),企业主应该是什么 阶级?我相信过去马克思主义和现代马克思主义都无法自圆其说,也 只能说明过去马克思理论的时代局限性和现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牵强 附会。 人类东、西方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无论是什么理论指导,无论实行 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无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不是绝对的。 无论什么政党领导,无论什么样的社会民主形式(而不是个别组织内 部所谓民主代替社会民主),只要从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维 护社会公平、公正,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公平选举而不是个别组织 强行指定,让人民去做形式上的选举的政府(是社会全体人民群众, 不是个别阶级,或打着代表人民的幌子),只要不是独裁专制,那么 这个社会和国家的政府就就一定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承认、信任和尊 重。 为什么说只有国家民主政权才是社会公正、公平的保障呢?任何一个 社会不是一个组织或一个阶层说公平、公正那就一定是公平、公正的 社会。社会公平、公正应该体现整个社会各个组织、各个阶层的各方 面利益和意见(包括政治、经济、人权、文化、教育、医疗等多方 面,不是解决社会温饱就一定保障了人民利益)。我们一定不能迷信 只有个别组织和个别阶级能实现或代表社会公平公正,那纯粹是对人 民欺骗和愚弄。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一定只能通过广泛的社会民主,建 立人民民主政权,成立人民民主政府制定公平公正的国家方针政策才 能实现对社会的公平、公正。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维权运动的组织化、政治化、 暴力化与民粹化问题 吴俊 在《当代维权运动的意义与后果》一文中,我将当代的维权运动视为 一种有别于中国历史上起义式“大传统”与学潮式“小传统”的新型 集体反抗模式,并认为它是衰变中的一党专制与扩展中的经济自由相 结合的体制怪物的必然衍生物。在现行体制的框架内,当局根本没有 能力解决维权运动的难题──除非对现行体制进行洗心革面、伤筋动 骨的大改造,否则,它既不可能妥善、公正地满足各维权群体的权利 要求,又不可能沿用粗暴压制、野蛮镇压的老办法遏止住维权运动发 展和扩散的势头。那么,依此分析,则势必在官民之间形成一种维权 与反维权的恶性循环的局面──即:民众的维权事件会越来越多但维 权成功将越来越难;当局化解维权事态的政治空间将越来越小但制服 维权民众的行动能力也越来越弱。维权运动之相对于狭义“民运”的 一个显著优点是,由于关涉亿万普遍民众的基本生存权益,当局无法 象对待学潮、法轮功那样痛下杀手,同时,一时的、局部的挫折和打 压也不可能使维权运动象“民运”一样地消散沉沦,由此,维权斗争 就不会是一个暂时现象,而将持久深入地贯穿到中国政治社会转型的 历史进程之中,并在这一进程中发挥其至关重要的作用。 眼下,维权的局面已经有趋于恶化的迹象,这表现在“群体性事件” 的数量和规模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维权冲突中的对抗性和激烈程 度也在大幅度地急剧上升,且出现了“无直接利益冲突”(此词为官 方2005《社会蓝皮书》用语)这一新特点,这充分表明一直以来当局 对维权事件的处理是完全失败的,也充分表明中国社会对权益侵害的 容忍度已趋于极限──广大民众的不公平感和怨愤情绪已经处于一种 高度亢奋的紧绷状态。而当局虽然一面发出了“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表态,另一面则紧锣密鼓地加紧完善其党 委、政府、司法、军队、警察、国保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所谓“应 急处理机制”(即镇压机制),却丝毫也没有要对导致这一恶性局面 的现行体制进行实质改造、对附庸于这一体制的侵权利益联盟进行组 织切割的迹象。 至少目前看来,当局还不具备挖肉治疮、刮骨疗伤、断尾求生的勇 气,就连放下屠刀、息事宁人的起码诚意也还压根儿没有。因此,若 就维权而论维权,则维权的前景是并不乐观的,人们很难指望当局能 以友善、妥协和让步的态度来积极回应维权群体。在此局面下,如何 尽可能地降低维权人物的安全风险,如何尽可能地增进维权运动的实 质成效,如何尽可能地促使维权运动向有利于扩展自由民主、推动政 治转型的大方向发展,这是一个重大的、紧迫的理论与实践课题。本 文试图对这一课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维权运动的“组织化”与“政治化”问题长期以来,中共当局按照毛 泽东的理论,将中国公民人为地划分为“人民”与“敌人”两部分, 民众的一切不满和抗议,都会被当局纳入所谓“敌我矛盾”和“人民 内部矛盾”的政治分类体系中,并依此分类施加以不同类型、宽严不 等的处罚。一般而言,按照约定俗成的划界标准,维权冲突当属“人 民内部矛盾”,但是,如果维权活动中出现了“组织化”或“政治 化”的苗头,却极有可能会被当局视为“敌我矛盾”。所以,通常, 人们认为“组织化”和“政治化”是维权运动的禁区。正是出于对维 权者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的顾惜,人们希望维权群体能够自我克制, 不要轻易触碰当局这两条“红线”,即既不要有组织,又不要“搞政 治”,否则难免触犯政府的大忌,就难以预料已经神经过敏而又极端 唯权是图的中共当局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 那么,是否无组织、非政治的维权运动就有更高的安全性、有更多的 行动自由、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是否仅仅因为无组织、非政治就可以 免于被政府镇压的厄运?换一句话说,是否单打独斗、就事论事的维 权行为就更有可能被当局善意接受并获得积极回应呢? 我们不难发现,上述前提也并不存在。当局从来也没有给过人民这样 一个承诺:只要公民遭受的权益损害确有其事,只要维权者不搞组 织、不搞政治,共产党就一定不会抓人,就一定会予以公正合理的解 决。退一万步讲,即使当局愿意做出这样一个承诺,但在侵权普遍 化、维权冲突化的当前背景下,它也完全没有能力兑现这一承诺,那 大概和当年的“绝不秋后算帐”、和今日的“构建和谐社会”一样不 能当真,是连他们自己也不会相信的。 可资佐证的是,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曾经有过“三个80%”的说 法:80%以上的上访是有道理的,80%以上是应该得到解决的,80%以 上是基层有能力解决而不予以解决的。上访在所有的维权行动中乃是 属于最缺少组织化、最不政治化的一种方式,按理说,对于如此卑微 哀告、如此温和理性的上访行为,即使存在所谓“越级上访”、“聚 众上访”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轻微违法嫌疑,但那丝毫也不具有对 现行体制的主观犯意,当局理应友善对待、迅速解决,可是,大量的 数据表明,对维权的真实效益而言,上访却是效果最差的,它远远不 如游行示威和冲击机关那样能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展开官民互动。不 仅如此,上访者的自由和安全也从来就没有得到过比游行示威者或抗 拒执法者更多、更大的保障,长期上访者的整体安全程度甚至远远比 不上异议精英群体,抓捕拘禁、凌辱虐待、劳教判刑、甚至送进精神 病院毒药伺候的事情也屡见不鲜。更可悲的是,许多个体的上访者因 为孤立无援,所遭受的奇耻大辱大多不能为外界所知,这就使得恶势 力更加有恃无恐、更加气焰嚣张。若仅以维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尺 度,我们不妨得出结论:对弱势的个体维权者来说,无组织、非政治 不仅不可能为他们换来自由和安全,反而会使弱势者更加弱势、使失 权者更加无权。换言之:以安全和效率计,与其个体维权,倒不如集 体行动,与其行政司法维权,倒不如政治维权,与其卑微可怜地诉诸 司法,倒不如正义凛然地诉诸社会。 我们还须看到,象郑恩宠、高勤荣、程益中这样完全按体制渠道、且 完全站在“为共产党好”的立场上揭发弊案的人尚且不能逃脱牢狱之 灾,象陈光诚这样一直寄希望于依靠法律手段和求助中央权威去打击 地方恶势力的人,也照样要蒙受不白之冤,当局这样以怨报德、以恶 对善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无组织、非政治 也绝不是维权的安全线和避风港,维权者的安全、维权行为的成效, 必然另有其实质性、决定性的因素(此意笔者将另文探讨)。如果这 一结论成立,那么,无组织、非政治的意义又何在呢?对维权者提出 如此要求,是否有自缚手脚、自我设限之嫌呢? 实际上,如果严格地按照无组织、非政治的原则去维权,那就只会有 单独的、分散的、个体的、完全诉诸于现行行政与司法渠道的体制内 维权,而作为集体反抗模式的维权运动,必定无法形成气候。反过 来,也就是说,中国当前已经形成气候的集体反抗模式的维权运动浪 潮,其实也早已经在实践中越过了组织化与政治化的禁区。事实正 是:所有的维权运动都必然具有某种组织形态,或者说这是一种“准 组织”或“弱组织”──彼此相互了解、相互认同、具有相似处境和 共同利害的一群权益受损害者,他们必须形成一些初级的联合结盟和 分工协作,他们必然要有一套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的机制,他们必然 要有相应的民主程序以产生出代表他们与政府和社会打交道的“谈判 代表”。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只能出现两种情况:要么是大多数人都 等待着别人替自己出头,以便坐享其成“搭便车”,要么是极少数维 权者用“戴着镣铐跳舞”的方式单打独斗,以一己之力去对抗强大的 侵权利益联盟和站在这个联盟背后的更加强大的现行体制。而在这两 种情况下,都不足以形成当前中国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 当维权者通过上访、起诉等常规渠道维权失败的时候,除非他们立即 知难而退、偃旗息鼓,否则,他们也就只能将行政司法维权的努力转 化为越过体制限制的政治请愿或政治对抗行为,并以这种体制外维权 所形成的社会影响、舆论关注、国际声援等等作为斗争资源,去对运 转不灵的行政司法程序施加政治压力,试图以此冲破各级政府的行政 与司法不作为或行政与司法不公。此时,对侵权者的不满与对政府的 不满、对低层政府的不满与对高层政府的不满、对具体政策的不满与 对宏观体制的不满,将会是难以截然区分的。即使维权者刻意做出 “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或“只对奸商,不对政府”的姿态,即使维 权者真心实意地寄希望于依靠中央权威和体制渠道来解决问题,然 而,当局未必就会领这个情、买这个帐,官官相护、钱能通权的道 理,在当今中国大概是已经成为几十年不动摇的“硬道理”了。一旦 维权者不再单纯依赖常规的行政司法途径转而辅之以聚众上访、游行 示威、静坐绝食、抗拒管制、冲击机关等方式以诉诸媒体、诉诸社 会、诉诸精英之时,即便仍然只是诉诸官方媒体、诉诸官方的政治与 知识精英,它也就绝对不再是一项无涉政治的行动,而成为了一件高 度“政治化”的事件。 在侵权势力猖獗泛滥的情况下,在现行体制缺乏基本的正义性与完备 性的前提下,个体的维权几乎是希望渺茫的,除了向侵权者展示自己 的弱小无助之外,极少有维权成功的可能;在现行体制做出重大的自 我改良以确立起足够的正义性和完备性之前,不论个人还是群体,若 仅仅以非政治的、常规的行政司法渠道去维权,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 由一个漏洞百出的法律体系和一个视人权为草芥的专制权威去独裁决 断,也十之八九是难结善缘、难成正果的。在我看来,这就是维权需 要“组织化”、“政治化”的现实理由。现行的行政申告、司法诉 讼、社会调解和“人民信访”的程序既不足以及时有效、公正妥贴地 满足维权者的正当要求,更不足以遏止权贵奸佞们所导演的层出不穷 的侵权事态,因此,即使是非常普通、非常一般的民事与经济维权, 也大多会逐渐演变成群体性、政治性的维权,这种态势,并不以人们 的善意或恶意为转移。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或许是,在中国,甚至于象 法官、政府官员这样的人在受到冤屈时,他们也通常不愿意徒劳无益 地通过行政或司法渠道去寻求正义,而宁愿采取写匿名信、私下串 联、暗中游说、阴谋诡计等等方法。官既如此,民何以堪?在此国情 之下,如果人们仍对弱势维权群体提出严格的无组织、非政治的策略 要求,却又不能要求当局首先做到不推脱、不拖延、不官官相护、不 滥用武力,那么,这一是不公平(公民本来就有自由结社和民主参政 的权利,而当局却天然没有向人民大众耍赖动粗的权力),二是不现 实,恐怕也就没有多少理论与实践上的指导意义了。 在我看来,至少,一种临时性的组织形态和一些非激进的政治诉求 (比如反腐倡廉、罢免贪官、废除恶法一类的政治诉求),倒正是维 权运动之所必需。第一,执政当局是理性自利的,如果要迫使它做出 让步,除非到了它非让步不可、让步对它维持统治秩序更加有利的时 候,而无疑,有组织的维权力量更有能力做到这一点,政治化的维权 行为更有机会做到这一点;第二,一定程度的“组织化”和“政治 化”也是维权运动走向自由民主之正途的必要条件,如果我们希望维 权运动同时成为一个塑造公民权利、培育民主精神的历史过程,那 么,它就需要一边维护已失之权益,另一边行使应有之权利,而不可 以一味地回避行使公民的言论权、结社权和对政府的批评权、监督 权、弹劾权。 如果要找一个国际参照的话,我们知道,国内维权精英们比较推崇的 印度莫罕达斯.甘地所主张的“非暴力不抵抗”运动就是高度组织化 与高度政治化的。甘地虽然是律师出身,但他很清楚,如果所要反 对、所要改变的东西是由旧体制的根本性弊端所造成,那就绝不可能 单纯地通过行政权威与司法途径去逐一实现,而必须有规模、成建制 地向恶法暴政表达摊牌拒绝。在约翰.罗尔斯对“公民不服从”的经 典论述中,他也明确地将其定义为一种“公开的、非暴力的、出于良 知而违反法律的政治行为,其目的通常是为了使政府的法律或政策发 生改变”,显然,这种“公民不服从”的行动,也当然是政治性的和 不拒绝组织化的。 本文明确地主张维权行动应该组织化和政治化,即是说,应该尽可能 地将分散的、个体的维权聚合成有规模的、政治性的“维权运动”。 公民有完全正当的权利去这样做,而且这样做将会更加有效,更有可 能令当局受到触动、感到压力,更有可能收到动员社会、分化当局、 孤立权奸的正面效果。同时,人们从来也没有任何实证的理由认为这 样做更容易招致镇压或更经受不住可能被镇压的压力。相反,我认 为,目前的维权困境的原因之一正在于维权组织化、政治化的程度太 低,仅仅是本村、本厂或本社区部分受害者之间的初级联合,还未能 大幅度地吸纳公众同情、高效率地聚集社会力量。大量的事实表明, 在专制政治中,孤立无援、跪求施恩的弱小者总是更容易被欺凌和压 制的。 我认为,维权运动之作为一种新型集体反抗的模式,如果以一个长时 段的绩效来作历史考量的话,其最有意义的成果,将既不是策动起 义、造反和革命,更不是引发报复、骚乱与破坏,而是:第一,它将 催生出属于公民自己的自由组织──属于农民的、农民工的、城市劳 工的、业主的和其他各种群体的组织,这些组织不是官方所能操纵 的,也不是各色精英们所能遥控的,而是立基于公民权利和切身利益 的组织;第二,它将使未来的民主政治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撑,草根性 的维权实践之作为一项脚踏实地的民主法治锻炼,在于它把少数民主 精英对政治转型的渴望散播到权益饥渴的底层社会。而若要取得这两 项成果,显然也离不开维权的组织化与政治化。 笔者知道,有一些异议精英明确反对维权的“组织化”和“政治 化”,我理解他们的善意并尊重他们的观点。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本 文所说的“组织化”、“政治化”的涵义可能与这些论者有所不同, 笔者绝非主张维权运动脱离个人具体权益的追偿要求而转变为一种宏 大叙事的、高调的、反对党式的群众运动,亦绝非主张完全放弃行政 与司法维权的体制内渠道而转为采取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剧烈冲突 的、为政治而政治的斗争手段,在当前情形下,笔者不看好这样的 “组织化”与“政治化”。笔者所谓的“组织”与“政治”,仅就这 两个词的本意而言,本文所说的“组织”,仅指公民之间围绕某种目 标、某种理念而结成的程式化的沟通与联系结构,本文所说的“政 治”,仅指对官方决策、政府行为、立法程序、制度建设等事项表达 意愿、发表诉求的公民参政过程。长期以来,人们之所以将“组织 化”、“政治化”视为畏途,大概也或多或少是中了列宁主义与中共 政治之毒,以为凡是“组织”,就一定是按照列宁主义集权原则所构 建出来的那种严格的革命组织,就一定要有对抗性的意识形态和凌驾 于组织成员之上的章程、纪律、机构和领袖,甚至还要有旗有徽、要 宣誓效忠、要强迫成员为组织献身,这样的一种集权组织除非以地下 秘密社团的形式存在,在中国大陆自然难以立足,其实也未必可取; 在中国王朝专制传统与马列主义的双重熏陶之下,人们更以为凡是 “政治”,就一定是你死我活、改天换地的政权争夺,就一定是执政 者下台滚蛋、反抗者上台掌权的取而代之政治,就一定要预先设定打 倒某某、推翻某某、消灭某某的革命目标,这样的一种“政治化”当 然不是维权运动所能承担得起的,它倒是极有可能让维权运动堕入农 民起义式的“大传统”,却未必就能成为一条通往制度变革的可行之 路。上述列宁式的、中国王朝传统式的“组织化”与“政治化”均与 本文论旨无关。 维权运动中的“暴力化”与“民粹化”问题当前中国的维权局面非常 复杂,从严格合法的、体制内的申告上访、司法诉讼,到轻微违法的 聚众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绝食(之所以轻微违法,常常不是因为公 民不愿意遵守法律,而是因为当局一向拒绝依法履行对游行请愿的批 准程序),到围堵政府机关、破坏公私财物、攻击公务人员的冲突性 抗法事件,再到秘密地以牙还牙、人身伤害、私相报复、自行除奸的 恐怖行动。维权的谱系十分宽泛,维权活动中的思想倾向五花八门, 维权精英们的面目各有不同,各种情况应有尽有。尽管我们相信,人 们的维权要求绝大多数都是正当合理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们采 取的一切维权行为都是可欲的、可行的和有价值的。对此,我们除了 要考虑维权者的安全和自由,也需要从政治法律、伦理道德、经济社 会方面的代价与收益相对照的角度,来综合考虑各种维权行为是否具 有正当性和正面价值。目前,我以为,最可担忧的问题是维权中的 “暴力化”与“民粹化”问题。 关于暴力化,一方面,侵权者和地方政府越来越频繁地对维权者实施 有计划的暴力袭击,包括动用黑社会暴力和军警的常规暴力,逐步升 级的政府野蛮行径在近几年已渐渐模式化:当维权行为的社会动员将 要进入高潮,有可能转为长期对峙和扩大为社会运动的时候,当局几 乎总是习惯性地企图以恐吓和暴力去扭转局面;另一方面,陷于极度 愤怒与绝望之境的维权民众在遭到暴力侵扰时,也不仅常常会实施自 卫式的暴力反击,在情绪失控时也偶尔会组织策划一些规模化的暴力 攻击行动。这两方面的暴力呈相辅相成、水涨船高之势。而当局的暴 力恐吓既阻止了维权的进展、增加了维权的代价,同时,又是一种对 维权民众活生生的暴力教育,它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人们误信暴力才是 公共生活的唯一真谛。正是中共当局在涉及公民权益的社会事件中非 法动用黑社会、并轻易开启了军警武装镇压的闸门,作为野蛮暴力的 始作俑者,它理应对维权运动中的双方暴力化负首要的责任。 然而,政府采用暴力或维权群体采用暴力,其实对双方都是得不偿失 的。对政府来说,暴力恐吓虽然有可能比花钱安抚或公平处理见效更 快,但那只有暂时的、局部的和表面的效果,它付出的代价却是深化 官民矛盾、积累社会不满、逐渐丧失民心,这样的代价总有一天它会 再也支付不起的;对维权群体来说,暴力行为所带来的效果则更糟, 他们往往只能获得一时发泄愤怒的象征性的心理满足,却必须承受生 命、财产和自由的高昂成本。无论如何,政府是合法暴力的垄断者, 它所拥有的现代化暴力资源是维权群体的徒手暴力所无法比拟的。平 民的徒手暴力绝不可能与政府的现代化暴力相抗衡,鱼死易,而网破 难,最终,维权者只能是旧疾未愈、又添新伤,旧恨未消、又添新 仇。因此,我以为,尽可能地诉诸法律、舆论、道德和良知,以民众 的“软力量”去约束、防范和回避政府的暴力锋芒,尽可能地不采取 以暴制暴的方式去与当局对抗,这也应该成为维权运动的一项原则。 诚然,对于一个基本上是非正义、不正当的侵权政府,罗尔斯关于公 民不服从的非暴力的基本前提并不成立,当无辜的民众在和平抗争完 全无效的情况下,他们并非没有采用暴力的正当权利。但正如胡平先 生在《重建非暴力抗争的信心》中所言,并不是因为民众无权选择暴 力,而是因为非暴力“在道义上更可取,在现实中更可行,在结果上 更有效”。由于暴力资源在官民间的不对称分布,当局在暴力对比上 占绝对优势,而且,它对暴力的迷信也几乎达到了一种走火入魔的愚 蠢状态,维权者没有实力、也没有必要去和政府比赛谁更野蛮、谁更 凶恶。维权者当然要扬长避短、避实击虚,而不能以短击长、自蹈陷 阱,若以暴力行事,便是以自己的弱项去对当局的强项,那自然是鸡 蛋碰石头。 维权群体其实并非绝对的弱势群体,他们仍然有着相对于侵权利益联 盟、相对于暴政当局的无与伦比的强大优势,这就是:他们已经拥有 着、并可以广泛动员起全社会乃至国际性的正义、人权、公道、良知 的丰富资源,这些资源正是当局先天缺乏而维权民众本来就有的,只 有把这些资源善加运用并化为巨大的社会力量,才能使暴政者的暴力 资源失去威力。 “民粹化”可能是另一个会扭曲维权运动的大问题。由于中国模式的 改革导致了上层官僚的贵族化、中层官商的附庸化、基层政府的流氓 化、底层社会的贫困化,尤其是1989年之后的后期改革基本上剥夺了 普通民众作为改革利益分享者的资格,比如,失败的教育、医疗、住 房、福利、社保改革成了一场场劫贫济富、劫民济官的再分配游戏, 它们甚至将普通民众从前期改革中的获益又悉数收回到官商联盟的囊 中。凡此种种,使得中国社会处于一种严重的贫富悬殊、利益对立、 阶层分裂的状况,极端的不公平令广大中低收入者极度愤怒。 近几年来,主张“经济自由主义”的“主流派”知识精英遭到了广大 网民的严厉抨击,富裕阶层因所谓“原罪”问题也几乎在整体上不被 民众所信任,在此情形下,仇官、仇富的心态不可避免,反精英、反 智的倾向时有显现,民族主义、平均主义、无政府主义不时抬头。我 们看到,一些“突发性群体事件”经常会成为自发性民粹主义的表现 平台,在那里,有着强烈的不满、普遍的怨愤、盲目的仇恨、凶险的 戾气,人们尽情地发泄对官僚机构、上层社会和现行政策的不满,甚 至一些代表上层社会和官僚机构的象征性物品,如一部奔驰或宝马汽 车、一个吉利的车牌、一个口出狂言的官员、一件生活奢侈品、一个 荒诞不经的谣言,都会引起民众的情绪激愤,许多人恨屋及乌,由对 权贵资本主义的不满,扩展为对私有制、经济自由主义、WTO、全 球化的不满,甚至将对现行当局的不满扭曲为对毛泽东时代的虚假回 忆和不实颂扬。 普遍怨愤和阶层分裂的社会状况在维权运动中的反映,便是某些维权 人士和某些维权活动中出现了“民粹化”的问题。诚然,民众有充分 的理由对中国的官、商、学界的精英表示不满,但如果有人据此认为 精英阶层已经整体上不再属于“人民”,或者说,只有那些权益受到 损害的弱势民众才是中国唯一正义、真正进步的力量,就未免失之狭 隘了;人们也有充分的理由对现行政策、法律和“主流思想”表示不 满,但如果有人据此认为中国的政治经济现状是有史以来最黑暗的, 或者说,与现行体制相联系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均已完全 失去可改造的价值而必须予以彻底的破坏和摧毁,就未免失之偏颇 了。 维权运动中“民粹化”问题的根源,在于有些人相信只有弱势群众才 是“人民”的真正代表、才是中国变革的唯一可靠力量、而“人民” 则永远不会犯错(不难看出这样的想法与法国革命中西哀耶士关于第 三等级“就是一切”的观点相合,也暗合于毛泽东关于农民运动、 “痞子运动”和群众运动的观点),因而,他们认为所有的维权行为 包括那些极端化的破坏行为也都是值得期待和赞扬的;“民粹化”更 在于有一些“维权精英”的思想中缺乏自由民主的核心价值,却经常 表现出反日排美的民族主义、仇官仇富的平均主义、大乱大治的无政 府主义、中国特色的取而代之主义,他们还很乐于以恩人、圣人、救 主的姿态介入维权运动(民粹主义的显著特征之一正是一面怀疑精英 式的代议政治、一面又人为塑造卡理斯玛型的超凡魅力领袖),表现 出一种强烈的冲动要将维权运动发展成普遍的社会骚乱,总是企图扩 大冲突事态、制造决战机会。这很容易被当局指斥为“闹事”,当然 也不符合维权群体的切身利益,更偏离了维护个人权益、塑造公民权 利、培育民主精神的维权大方向。 最后,对本文所述略作总结:中国的维权运动需要组织化和政治化 ──组织化是维权运动集结为社会力量、催生出公民社会的关键所 在,而在现行的行政司法体系极其不利于维权群体的情况下,政治化 则是提升行政司法维权并使之产生实质成效的必要之举;中国的维权 运动应尽可能避免暴力化和民粹化──暴力化是以短击长、自蹈陷 阱,维权群体不具备足以与侵权势力相抗衡的暴力资源,他们的强势 在于拥有强大的正义、良知、人权、公道的“软力量”,故应扬长避 短采取非暴力方式,而有仇官、仇富、反智、反精英倾向的民粹化将 会使维权运动偏离开自由民主的大方向,亦无益于维权运动的进展。 若将这两方面的问题综合起来,也可以说,合理的组织化和政治化, 将有利于对维权中的暴力化和民粹化形成体制约束。 〔转载自《人与人权》2007年3月。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四政治犯妻子致北京两会建议 贾建英,路坤,俞陵,魏心玉 两会代表: 在现今这个“和谐、发展、繁荣”的社会里,你们每年曾向政府提出 很多项关于经济的、民生的诸多建议。但是你们可能极少想到社会上 还有一些特殊的人员──监狱中的服刑犯。他们平时极少受到你们的 关注;更少有人为他们提出改善生存环境和政治待遇。 我们是几位服刑人员的家属。我们的亲人曾经因为说了几句为民请愿 的话,被政府判了重刑,至今被关押在监狱中。这样使我们有机会更 深地了解了监狱中服刑人员的种种不幸和痛苦。 虽然我们的亲人害怕家人为他们担心,极少说出他们在狱中恶劣的生 存环境,但是我们还是在一次次的探视中,从他们苍白的脸上、消瘦 的身上、无力的话语中,察觉出服刑人员的痛苦和艰难,反映出监狱 里简陋条件和匮乏的环境。 为此我们向两会提出对监狱管理工作上四项改进建议: 1、提高监狱犯人的伙食标准,实行食堂社会化管理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高局长曾经对我们说过:一个犯人每个月的   伙食标准是127元,这是北京市政府拨发的。   我们了解到监狱中有些服刑人员想调到食堂去劳动,甚至一些人   不惜为此花重金,因为在那里可以给自己做点好一点的食品。   127元包括吃饭、喝水、食堂用品、煤、水、电,平均用在每个   人的伙食上就剩不下几个钱了。具体到下面的关押人员就只剩下   残汤剩饭了。   犯人们由于长期吃烂菜游泳(白水煮烂菜),基本生活得不到保   障,长时间他们的身体可想而知?   建议:提高服刑人员的伙食标准,监狱的伙食实行社会化管理,   统一配送,让每一个服刑人员都能吃上有质量保障、干净、卫生   的饭菜。 2、保证服刑人员每天能够有活动身体的时间   监狱中普遍存在关押人员多、空间小的问题。犯人们每周只有两   次很短的活动时间,有时甚至一个月一次到室外活动的时间也保   障不了。伙食差;身体活动得少,就不能保证服刑人员的身体健   康。所以我们建议:保障服刑人员每天有活动身体的时间、空   间,保障他们有健康的身体。 3、提高医疗水平和健全医疗设备   由于用于服刑人员医疗费用很少,常常是他们有病了,只能用一   些价钱很低廉的药品治病。例如,当犯人们牙疼,最多也就是吃   一点止疼片,不然就只能将牙拔掉,没有任何的检查、治疗、修   补。建议:增加医疗设备和治疗水平。 4、让每一个服刑人员都有与家人打电话的权利   有些服刑人员家人住在很远的地方,父母亲岁数大,身体不好,   出行有困难,不能到监狱里去看他们的孩子,一些老人没有文   化,不能写信、读信,但是他们又非常渴望知道亲人在狱中的情   况,电话是他们唯一的联系方法,但是监狱里有个不成文的规   定:不认罪的服刑人员不能给家人打电话。这条规定切断的不仅   是犯人与家人的联系渠道,切断的是亲情、人情和希望。如今政   府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人情化管理”,监狱中的这   些规定是不合理的,也是与整个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我们建   议:取消这一不合理、不合法的规定,让每一个服刑人员都享有   起码的通讯自由,都享有“和谐社会、人性化管理”的生存空   间。   建议两会代表考虑我们这些服刑人员家属的建议,真正做到以人   为本,真正实行人性化的管理;实现人性化的社会。 何德普的妻子:贾建英 杨子立的妻子:路 坤 王小宁的妻子:俞 陵 王 森的妻子:魏心玉 2007年3月5日星期一 贾建英:电邮:hejia111@hotmail.com     电话:(中国北京)86-10-6835-5230 〔提供者:(罗德岛)徐文立〕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关于天台访民徐江姣 遭政府豢养的暴徒打成重伤的紧急呼吁 王东海、吕耿松、任伟仁、徐光等 3月5日上午,也就是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开幕的时候,春节后就被当地 政府关押的浙江省天台县访民徐江姣向看管她的政府工作人员提出要 到县委去见领导,但天台县信访局不同意,在拉拽过程中把她的棉衣 撕破。因天气较冷,被撕破了棉衣的徐女士提出要到商店里去买一 件,想不到被政府豢养的黑社会分子一顿暴打,酒瓶和拳头象雨点般 落到她身上。可怜这位年过百半的弱女子被打得血肉模糊,牙齿被打 落三颗。她打110报警,但110到现在(3月5日20时)还没出警。她在 电话中哭着对我们说:“他们到现在还不给我去医,请你们帮帮我, 帮帮我啊!”面对这凄惨的哭声,我们愤怒至极,但我们没有权力, 无可奈何。我们只有以愤怒的声音来谴责这种惨无人道的法西斯行 径!我们呼吁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此事,呼在北京开会各位人大、政协 代表关注此事。 徐江姣女士因1995年乡干部敲诈勒索不成被报复,政府(天县三州 乡)以徐超生为借口(徐实际上只生了一个孩子)扒掉了她家的房 子,砸烂了她家的家俱,并对她进行罚款。为了讨回公道,徐江姣上 访至今。这个问题本该早就解决,但对人民极不负责的政府及其官员 不仅不帮助徐江姣解决问题,反而对她进行打压,每逢“两会”都要 对她进行非法关押,现在居然对她大打出手,将其打成重伤。目前, 徐女士一个人被孤苦伶仃地关押着,拖着全身的伤疼,叫天天不应, 叫地地不灵,她多么需要援助啊! 连署人: 王东海、吕耿松、任伟仁、徐 光、王荣清、王富华、林 辉、 昝爱宗、戚惠民、来金彪、范子良、杨建明、高海兵、萧利彬、 胡俊雄、温克坚、邓永亮、田永德、郭少坤、邓太清、杨在新、 张鉴康、肖 勇、楼裕根、单称峰、苏元真、毛奇峰、胡晓玲、 池美英、高烨炬、万 珍、赵 立、张中政、吴高兴、王荣耀、 章诒达、沈利虎、沈正义、朱 昂、李锡安、王杭立、崔公展、 余铁龙、余元洪、叶孝刚、席传喜、邹 巍、刘进成、武中立、 姜力均、刘世遵、丁贵荣、林信杼、吴之光、董 谨、徐江姣、 郭四妹、陈振龙、张道昌、林炳强、南光亮、南光存、郑应民、 陈国彪、黄小玲、陈旭昶、王凤山、张义才、池美珍、蒋杭莉、 张桢宗、蒋彦明、胡平、徐文立、王有才 〔提供者:(杭州)吕耿松〕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民主宣言 构筑中国新型社会民主制度 暨铺筑人类发展第三条道路 江赴 ★ 目  录 ★ 一、历史已经多次证明                   . 二、世界民主发展概要                   . 三、权力制约不可或缺                   . 四、政治改革势在必行                   . 五、公有经济社会地位                   . 六、新型社会民主制度                   . 二、世界民主发展概要                   . 三、权力制约不可或缺                   . 四、政治改革势在必行                   . 五、公有经济社会地位                   . 六、新型社会民主制度                   .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一、历史已经多次证明 如果说竞争是人类发展的发动机,那么社会形态就是车体,经济则是 燃料,文教科技等则是其它构件,而政治则是操控系统,不仅决定人 类发展的进程,也决定社会发展的水平;不仅决定国家的兴亡,也决 定民族的前途;不仅决定生活的质量,也决定个人的命运。 其中,政治起着控制作用,因此既是第一生产力,又具备多方面功 能。 自古以来,竞争推动人类发展,而垄断则不断阻碍,致使人类五千多 年一直发展缓慢,直到破除政治垄断,而进入民主时代后,人类发展 不但突飞猛进,而且仅用300多年,就从农牧经济跨过工业文明,跳 进知识信息时代。 迄今为止,社会形态不外乎三种:一种是私有制,一种是公有制,一 种是公私混合制。而经济体制仅有两种:一种是竞争造就的市场经 济,一种是垄断铸成的计划经济。政治制度也只有两种,一种是垄断 铸成的专制,一种是竞争造就的民主。 历史证明,私有制造成社会不公,导致贫富悬殊;而公有制虽讲求公 平,可因推行垄断,所以机制僵化、效率低下;而公私混合制尽管推 崇公平公正,但由于实行政治垄断,不仅致使社会道德全面滑坡,也 致使公有资产损失惨重,还致使腐败到处泛滥! 历史证明,计划经济因宠信垄断而杀竞争,以致缺乏生机;而市场经 济因维护竞争而禁止垄断,所以富有活力,以至长盛不衰。 历史证明,专制体现统治者的意志,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足点,因 而排除异已,世袭委任,钳制言论,不受制约,监督无效,唯我独 尊。而民主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仅以人民的需要为出发点,因此兼 容并包,选举限任,言论自由,接受制约,监控有效,唯民是从。 历史还证明,不管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还是公私混合制,凡是与 专制结合,必然导致社会扭曲变形,严重阻碍人类发展,而同民主融 合,就连私有制也能促使人类日新月异,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国 家先进发达,促使民族兴旺昌盛,促使生活蒸蒸日上。 最近几十年里,一个个代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专制国家的相继衰亡, 一个个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专政国家的接连夭折,一个个推行私有 制的资本主义民主国家的持续强盛,就是不可辩驳的例证,就是发人 深省的例证,就是民主救国救民的例证! 最近十几年间,为了弥补资本主义的不足,为了消除社会主义的缺 陷,为了营造一个理想的社会环境,许多国家都在探讨人类发展第三 条道路,希望创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既讲求民主,又讲求公平;既 讲求发展,又讲求稳定;既讲求繁,又讲求文明;既讲求宪政,又讲 求法治;既讲求人权,又讲求自由;既讲求平等,又讲求公正;既讲 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 对此,中国不能置身于事外,而应参与其中,根据国情民意,根据社 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探索切实可行的新型国家制度,营 造民主公平的新型社会氛围,开创人类发展新的康庄大道! 鉴于中国政治改革严重滞后,鉴于中国正处于历史转折关头,鉴于中 国正面对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鉴于中国各种问题不断引发社会 危机,鉴于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公有经济重要的影响,在此,借鉴我 国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的政治理念,提出一个新的政治构想,旨在 把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混合起来,而通过民主、宪政、法治、人权、 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构筑中国新型社会民主制度,浇 筑中华民族腾飞的跑道,铺筑人类发展第三条道路!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二、世界民主发展概要 不论是国家,还是民族;不论是社会,还是个人;不论是经济,还是 科教文化等方面,都受政治权力操控。而政治权力怎么生成,怎么更 迭,怎么运作,以及产生什么效用,完全取决政治体制。因此,政治 体制的优劣不仅决定权力的效应,也决定生产力的作用。 历史反复证明,国家权力过于集中,而又不制约,不受监督,必然导 致政治垄断,必然铸成专制,必然会被滥用。因为人不是天使,具有 多面性,正如权力具有双重效应,既可为公众服务,带去有益影响, 也能谋取私利,带来不良后果,所以任何人,任何权力都要受到约 束,否则必定为所欲为,以致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祸国殃民。这是政 治规律,也是历史遗训。 为了根除专制,防止权力造成危害,促使权力利国益民,人类自古以 来就不断探索。 早在公元前,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混合政体学说,通过兼 顾贫富利益而使社会保持稳定。过后,波里比阿倡导权力制衡,主张 人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宫三种权力只有互相配合,彼此均衡,才能 建立稳固的政权结构。当权力系统哪一部分企图独揽大权,就会受到 其它权力部门的抵制。 到了1649年时,英国的利尔本等人借助5月1日发表的新版《人民公 约》,首先提出三权分立的设想。在此基础上,法国的思想家孟德斯 鸠加以补正,明确建议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各行使一部分权 力,以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而保障法制,消灭极权统治。 18世纪,法国的卢梭开创人民主权思想,推崇构建民主共和国,提倡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高权力机关必须集中人民的意志,有权监督政 和任命、撤换国家首脑。后来,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扩充分权制衡 理论,宣扬国家权力除了横向分为立法、行政、司法外,还务须纵向 分解到各级地方政府,以使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相互监控,相互促 进。 随着分权制衡思想不断扩展深入,世界上接连诞生几个民主强国。从 此,民主不再只是梦想,法治不再只是向往,自由不再只是渴望,而 已变为活生生的现实,并形成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不仅波及全球, 还将渗透五大洲。 1688年,英国历经50年的奋争,创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体,成 为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因此驶入发展的快车道,不仅率先 进行工业革命,还很快变成世界工厂,几乎垄断全球经济,成为地跨 五大洲的殖民帝国,成为日不落的头号强国,成为繁荣发达的超级大 国,几乎称霸两个世纪。 1776年7月4日,美国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 言》,正式宣告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经过五年艰苦奋战,创建了世界 上第一个实行总统制的国家。 《独立宣言》从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学说出发,宣布人人生来平 等,享有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等不可转让的权利;同时,指明政府 权力来自民众,如果政府损害人民权益,人民有权改变政府,必要时 使用力废旧立新。 从成立起,美国就奠定了坚实的民主基础,所以,仅用100多年,就 超过英国成为经济实力最雄厚的国家,直到现在还称雄于世,不但经 济总量在世界上稳踞第一,而且不管是科技,还是军事;不管是教 育,还是文化;不管是工业,还是农业,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另外,1789年8月26日,法国制宪议会通过《人权宣言》,宣布在权 利方面人人生来自由、平等;宣布人身安全、财产所有、反抗压迫是 天赋的、不可动摇的权利;还宣布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在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宣布权利应有保障,分权必须 确立。并规定,公民拥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还规定私有财产 不可侵犯,不得剥夺;还规定赋税按能力平等分摊。 《人权宣言》不但是法国反封建的有力武器,也为法国注入了民主的 血液,还为法国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因此一直走在世界的前 列,以至如今国民生产总值排在全球第四位。而处于第二的日本和第 三的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惨败后,痛定思痛,彻底铲除专制,通过 政治民主,借助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 衡,埋头励精图治,不仅元气迅速得到恢复,而且国民经济一日千 里,创下经济史上的奇迹。 尤其值得称颂的是,我国民主革命的开创元勋孙中山先生,他借鉴分 权制衡学说,根据国情民意,创立“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政 治思想,把国家权力分为“人民权”和“政府权”,前者为“政 权”,后者为“治权”,并明确主张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 决四种权力(即所谓“政权”);而政府拥有立法、行政、司法、考 试、检察五种权力(即所谓“治权”),彼此分立,各自均等,相互 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人民利用“政权”管理政府(即人民应 有“权”),而政府运用“治权”管理社会(即政府应有“能”), 两者相互作用,维护国家安定。其中,着重强调人民对权力机构的控 制,社会对权力机关的制约。这一政治思想不但扩展了西方的分权制 衡理论,还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完善,因此他对政治学说作出重要的 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可悲的是,孙中山的这一政治创见,至今没有实现,因而中国一直没 能享受到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 衡、公平公正。 而今,中国正全面扩大改革开放,正处在国家转型期间,正面对千载 难逢的历史机遇,何不借助改革开放的东风,何不利用和平宽松的国 际环境,何不顺应浩浩荡荡的民主潮流,奋力推动政治改革,实现孙 中山的遗愿,而把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 争、分权制衡植入中国每一片土地,注入中华民族的每一条血脉,浸 入中国社会每一个细胞,从而为中国的崛起不断提炼能源,为中华民 族的腾飞不断提取燃料,为中国社会的发展不断提供动力!?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三、权力制约不可或缺 纵观过去,横览现在,展望未来,如果把民主视为国家的基础,那 么,宪政就是支柱,法治就是钢筋,人权就是沙石,自由就是水泥, 平等就是砖头,只有在人民监理下,通过多党竞争分工协作,依照分 权制衡原理,分开建造权力机关,才能构筑高效廉洁的政治体系,从 而确保通过选举产生权力,确保权力定期转换,确保权力纵横分散, 确保权力运作规范,确保运用权力制约权力,确保利用社会监控权 力,最终确保权力减少操作失误,确保权力提高运作效率,确保权力 降低运行费用。 众所周知,权力具有强制作用,具有支配力量,既能产生有益影响, 又能造成不良后果。要是运用得当,就会起到良好作用;要是使用不 当,就会酿成严重危害。 此外,权力越是集中,能量也就越大,而控制范围也就越广,支配能 力也就越强,一旦误入歧途,结果不堪设想,而权力越大,后果就越 严重,危害就越深远。 因此,权力不能高度集中,必须分散开来,必须受到有力制约,必须 受到有效监控,以防权力产生异化,造成负面效应,带来恶劣影响。 由于国家权力是政治上最大的强制力量,因此,必须分解到不同的权 力机构,形成横向多重制约,构成纵向多重监控。如果分立的权力机 关,都由一种政治势力控制,那么即使各权力机构都履行职能,也起 不到制衡作用,顶多只是权力分支部门,因为仍是一个整体,实质上 并没有分立,只是形式而已,内容完全相同。所以,国家权力必须由 多种政治力量掌控,而不能集中在一种政治势力上,否则必然铸成政 治垄断,必然导致专制,必然随心所欲,不受制约监督,一旦兴风作 浪,就会祸国殃民。 无论什么人,都不是天使,都具有多面性,正如权力具有双重效应, 既可行善又能施恶,因此,任何人,任何权力都要接受管理。而这种 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管理社会民众,一是社会民众管理政 府。 政府管理社会民众行使自身权力,而社会民众管理政府运用自身权 益,都不能超越法律。 政府要管理好社会民众,首先必须要管理好自己,而政府要管理好自 己,只有通过分权制衡形式,把国家权力分散到不同职能的权力机 关,健全相互制约机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民众建议,深 入了解各方情况。 社会民众要管理好政府,首先必须要通过宪法确定自己生来享有人 权,生来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生来享有民主、自由、平等权利,然 后运用自身权益,把国家权力划分到不同职能的政府机构,建立完善 的分权制衡体系,促使各个权力机关相互制约,密切监控权力运行, 一旦发现问题,马上着手解决,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 其实,政府和民众相互管理,就是彼此相互制约,只有达到制衡水 准,国家才会平稳,社会才能完善,反之则不安定。 事实上,由于政府权力相对集中,具有强制作用,而民众很分散,没 有支配能力,因此在相互制约过程中,政府占踞优势,民众处于下 风,即使政府滥用职权,民众也无可奈何。 所以,民众只有齐心协力,运用自身权益,全面对权力进行制约,才 能防止权力到处扩张,才能避免权力造成危害,才能扼制权力的消极 作用,而制约权力通过五条渠道展开: 一是借助选举制、限任制、考试制对权力进行制约,废除世袭制、委 任制、终身制。而选举制表现为权力自下而上产生,必须经过竞争, 符合多数选举人的要求方可获得。考试制则是必须通过竞争,达到规 定的标准,才能获取相关职位。限任制是任职有一定的时限,到期如 未获得连任就得离职。而世袭制则是世代相传,不受外在因素影响。 委任制则不用竞争,权力自上而下产生,只凭个别人好恶授予,所以 委任制是买官卖官的根源。而终身制则是只要拥有权力,不受时间限 制,以至终身受益。 二是通过建立完善分权制衡体系,不但使国家权力之间相互横向制 约,还使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纵向相互制约,严禁权力高度统一。为 此必须把国家权力分解到不同职能的权力机构,使之彼此均等,各自 独立,相互有力制约,从而达到分权制衡,防止权力扩张。而中央权 力和地方权力相互纵向制约,以防权力为所欲为。 三是各政党、各民间团体和各利益集团对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进行制 约。其中,政党的制约作用举足轻重,对权力的影响非同一般。实际 上,政治几乎就是政党政治,社会只是各政党竞争的舞台。执政党虽 行使权力,可在野党的监控让执政党谨言慎行,稍有渎职行为,就会 遭到猛烈抨击。当然,各民间团体和各利益集团的制约作用也不同寻 常,对此任何政党都不会等闲视之,往往充分加以利用。 四是社会舆论是制约权力重要的平台。民众一旦发现权力越轨,就借 助新闻媒体报道出来,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关注。更主要的是,新闻 媒体本身就很敏锐,哪有风吹草动,很快就会发现,而一发现权力违 规行为,就会严加谴责,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五是通过罢免、弹劾、严惩制约权力。如果当权者滥用职权,或渎职 失职,或违法乱纪,或营私舞弊,或贪污受贿,或迫害陷害,那么, 不是遭到罢免,就是遭到弹劾,而触犯法律的,还要遭到严惩,决不 姑息养奸。 当然,除了通过这五条渠道制约权力外,还能借助其它手段对权力进 行制约。而不论借助什么方式,都旨在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从 而运用权力制约权力,利用社会监控权力,进而确保权力安份守已, 避免权力兴风作浪,防止权力为非作歹,最终促使社会繁荣稳定,促 使国家发达文明,促使权力提高生活水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四、政治改革势在必行 世界五千多年的历史,展现人类不断创造的文明,展现社会从人治到 法治的演变,展现国家从专制到民主的必然。 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其实就是五千多年的专制,而五千多年的专 制,则带来五千多年的压迫,带来五千多年的剥夺,带来五千多年的 坎坷,带来五千多年的折磨,带来五千多年的罪恶,带来五千多年的 人祸! 100多年前,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无数中华儿女,为了争取民主、宪 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一个个挺身而 出,舍生忘死,前赴后继,顶刀风冒弹雨,抛头颅洒热血,经过艰苦 卓绝的拚争,终于在1911年,用汗水,用鲜血,用脑浆冲毁了中国两 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可悲的是,没能冲破专制的封锁,以致 没能浇铸成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 制衡,致使中国丧失一个又一个历史发展机遇,致使中华民族失去一 个又一个腾飞机会,致使几代炎黄子孙饱尝贫穷落后,饱尝磨难屈 辱,饱尝艰难困苦!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在百废待兴的情况下,开始进行改革开放。 1978年以来,中国实事求是,拨乱反正,首先从思想上进行变革,改 换指导方针,拆除条条框框,走出意识形态的误区;同时在观念上进 行层层爆破,破除经济垄断,炸出发展道路,在实践中摸着石头过 河,冲破各种障碍,深入禁区探索,不断开阔视野,不断拓展改革, 不断扩大开放。 具体地说,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而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再 闭关锁国,而打开国门,对外逐渐开放;不再迷恋计划经济,而投入 市场经济的怀抱;不再扼杀经济竞争,而借鉴国外竞争机制;不再只 靠自力更生,而广泛借助外资内债;不再只搞国营集体经济,而渐渐 放开,倡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但积极扩展个体私营,还通过优惠 政策,广招外商,博引外资,开办独资或合资公司,并逐步实行股份 制,推广现代企业制度,普及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等。因此,不仅促 使国民经济迅猛发展,也促使综合国力直线上升,还促使人民生活水 平普遍提高,以至于仅用20多年,中国就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取 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由于政治改革远远滞后,禁锢多党竞争,致使国家权力集中在 一种政治力量上,导致权力极度统一。不管是立法,还是行政;不管 是司法,还是军队;不管是新闻出版单位,还是国有厂矿企业,从中 央到地方,都被一种政治势力操控,以致既无横向互相制约,又无纵 向互相制约。而且,各级领导都由上级委任,而非民主选举产生,只 受上级管制,不受其它约束,致使各级干部动不动就滥用职权,动不 动就以权谋私,动不动就贪污受贿,动不动就买官卖官,动不动就损 害国家利益,损害民族利益,损害人民利益! 因此,导致各项方针常常失灵,导致各项政策常常走样,导致各项措 施常常变形,进而导致改革成本不断递增;导致开放支出不断攀升; 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导致社会道德全面滑坡;导致国有资产损失 惨重;导致腐败层出不穷,不仅席卷全国,而且上下泛滥!…… 显然,这一系列问题,并非改革开放直接派生的负面效应,而是政治 改革没有跟进出击直接造成的必然后果。 不论是改革,还是开放,都旨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系的 完善,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政治 体制与经济体制、科教及其它方面体制是融合在一起的,是一体的, 彼此密不可分。而改革是对存在弊端的原有体制的革命,不仅要革除 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也要革除不利于生产关系完善的因素,更要 革除阻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体制。因此,仅仅深化经济体制 改革,仅仅扩大科教体制改革,仅仅拓展其它体制改革,而不配套实 施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是战略上的失策,更是战术上的错误。对此,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就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 济体制改革必须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搞政 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 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0页)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治改革严重滞后,与经济改革和其它方面改革 不相适应,以致不但加重延长了社会阵痛,还不断追加改革开放的各 种成本,更走了许多不该走的弯路,付出了许多不该付出的代价,损 失了许多不该损失的国有资产…… 如果还是只求经济改革突进,只求科教改革支持,只求其它改革协 助,而不求政治改革配合,那么政治改革会更加滞后,更不能与经济 改革、科教和其它方面改革相适应,结果必然更延长加剧社会阵痛, 必然加大改革开放的各种支出,必然造成更多的人祸,最终必然阻碍 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必然导致中国社会畸形发展,必然牵制中华民族 的腾飞!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开放不断扩大,随着全球化浪潮不断涌入, 中国不管是经济体制,还是科教体制;不管是文化体制,还是其它方 面体制;不管是思想认识,还是价值观念;不管是社会需要,还是生 活需求;不管是经济运作模式,还是其它方面运作机制,都已焕然一 新,而现行的政治体制却还陈旧僵化,显然已经不能与之匹配,已不 适合现代化的要求,就象老化的主齿轮,不仅由于磨损,更因技术含 量过低,而不能与新型齿轮啮合。 因此,必须加强政治改革的意识,必须加大政治改革的力度,必须加 快政治改革的步伐,必须在扩大改革开放的同时,必须在深化经济改 革的同时,必须在拓展其它方面改革的同时,奋力推动政治改革,配 套实施政治改革,整体推进政治改革!而政治改革的内容,就是造就 民主,实行宪政,建立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实平等,推行 多党竞争,构建分权制衡体系,以便废除落后僵化的政治制度,建立 先进完善的社会控制系统,从根本上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符合生 产关系的要求,符合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当今,世界正处于多极化格局,和平与发展已成主流,不管是政治, 还是经济;不管是科技,还是教育;不管是文化,还是其它方面,都 不断结出硕果,因而既给中国的振兴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又给 中国的改革开放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不但为经济改革和其它方面 改革提供了大量的能源,更为政治改革指明了方向,扫除了障碍,铺 平了道路。 如果还不顺应民主潮流,还不把握住历史发展机遇,还不破除政治垄 断,全面进行政治改革,而把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 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植入中国每片土地,注入中华民族每条血 脉,输入每个中国人的心里,从而为中国的崛起提供动力,为中华民 族的腾飞铺筑跑道,为中国社会的发展竖立航标,那么自古惨遭专制 折磨的中国,自古惨遭极权压迫的中华民族,自古惨遭暴政蹂躏的炎 黄子孙,不是倒在资本主义怀里苟延残喘,就是还在专政的牢笼中苦 苦挣扎! 为了促使中国强盛,为了促使中华民族腾飞,为了促使中国人民的生 活质量不断提高,国家既然能够放下面子,舍弃一些自身利益,破除 经济垄断和其它方面垄断,而让专政监理,开辟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 弯路,为什么就不能放下架子,舍弃一些既得利益,顺应民主潮流, 破除政治垄断,废除一党专政,解除专制锁链,从而铸就民主,树立 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实平等,建立多党竞争机 制,构筑分权制衡体系,并让这些政治要素监理,开拓富有中国特色 的发展捷径?!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五、公有经济社会地位 不管怎么进行政治改革,首先都必须破除政治垄断局面,而开创政治 多元化格局;必须废止一党专政,而推行多党竞争;必须走出专制阵 营,而扎根民主圣地。其次必须建立选举限任机制,必须建立分权制 衡系统,必须建立社会监控网络,以便通过选举产生权力,运用权力 制约权力,利用社会监督权力,从而确保权力高效运行,确保权力益 国利民,确保权力促进国家发展,促进社会文明,提高生活水平。 此外,不管怎么进行政治改革,首先必须通过民主立宪,确保宪法体 现广大人民的意志,而不代表哪个政治团体的意志。 其次,通过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而不属于哪个政 治组织。任何政党,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 都不能凌驾于民族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明确规定,人人生来享有人权,享有生存、民主、自由、平等、发展 权利,谁都不可剥夺。 明确规定,私有合法财产和公有合法财产不可侵犯,不可剥夺,不可 践踏。 明确规定,不论是立法,还是行政;不论是司法,还是监察;不论是 军队,还是警察,都一律制度化,都不隶属哪个政治组织,而只隶属 人民,都不受制哪个政治派别,而只受制人民,都不听从哪个政治团 体,而只听从人民。 明确规定,所有媒体,不管是广播电视,还是报刊杂志,都是人民的 话筒,而不是哪个政党的喉舌。任何政治势力,都不能垄断新闻出 版,都不能独霸传媒机构,都不能压制言论自由,都不能封杀不同声 音,都不能围剿反对意见,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明确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任何群体都有结社权利,任何公民都有 权静坐请愿,有权游行示威,有权绝食抗议。无论哪个政治组织,都 不能干涉,都不能堵截,都不能打压。 尤其重要的是,不管怎么进行政治改革,都不能彻底私有化,而必须 维护社会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因为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也 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既肩负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 观产业结构的重任,不但要为社会提供一多半的就业岗位,还要为社 会缩小贫富差距,为社会保障体系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 提供基本生活福利。 进一步说,之所以必须维护社会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而不能完全私 有化,不仅仅在于私有化导致社会不公,更在于公有经济能集中社会 大量经济资源,混同私有经济资源,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科学配置,投 入国家各项建设。因此,既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进 生产关系的完善;既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 续增长;既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的标 准,最终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实现共同增 殖,从而促使国家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生活日新月 异。 正因为此,中国政治改革不能照搬哪一种现行民主模式,而应根据国 情民意,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创立一种富有中国 特色的新型社会民主制度。 尽管这种新型社会民主国家存在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之分,但彼此并 非势不两立,反而能在共同利益驱动下有机结合起来,不但形成合 力,也能相互制约,还能同甘共苦。另外,虽然公有成分超过私有份 额,可两者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铸就垄断,只能控股经营,因为 限制公有资本高度集中,迫使公有资本化整为零,只能混同私有资本 组成股份制企业。而在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公有股份至少占有一 半;对于一般行业,公有经济或控股或参股,或退出或不介入,这都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由于这种新型社会民主国家以公有经济为主体,以私有经济为辅助, 因此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更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既肩负调控 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并基于市场 需要,配置公有资源,分布公有资产,监管公有资产经营主体,指引 公有资本流动方向,监控公有资本流动速度。也就是说,为了优化调 配公有资源,为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为了促进公有资本增殖,不但 酌情调整公有经济战略布局,还要酌情调整公有经济运作战线,以至 酌情调整公有资源全盘布置,调整公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公有资本 流动方向及其流动速度。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点产业、 大型企业,公有资产都占主导地位,私有资本只起辅助作用。而其它 普通行业、一般产业、中小企业,公有资本或控股或参股,或退出或 不介入。对于富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有资本通过风险投 资,或控股或参股。如果公有资产因为企业倒闭,或者因为经营亏 损,而遭受损失,一方面通过资产重组,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一方 面通过追究项目经理人的责任以儆效尤。而即使有些公有资本损失殆 尽,只要确保绝大多数的公有资产繁衍生息,也就确保公有经济的总 体利润不断攀升,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越来越 强,确保人民生活蒸蒸日上。 过去,不论在计划经济的年代,还是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公有 经济都由政府托管,因而导致政资不分、政企不分;导致政府机构臃 肿不说,还不务正业;导致政府直接管理公有经济,直接配置公有资 源,直接调配公有资产,以至于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直接参与金融管 理,直接干涉企业经营等,进而导致改革成本不断增加,导致开放支 出不断加大,导致政府不堪重负,导致腐败泛滥成灾,导致社会怨声 载道,导致公有经济发展缓慢……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公有经济,直接调剂公有资源, 直接调理公有资产,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直接参与金融管理,直接干 预企业经营等,尚且越俎代庖,尚且贻害国民经济,尚且贻误各行各 业,既分散政府精力,又浪费公有资源;既加大政府管理费用,又损 耗公有资产;既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又乱用公有财产,结果政府焦头 烂额不说,国民经济还每况愈下,何况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更会成 事不足,败事有余,不但损害政府基本职能,还不利于公有资源配 置;不但加剧政府机构扩张,还不利于公有资产布局;不但加大政府 财政支出,还不利于公有资本流动,因而,致使政府没有干好本职工 作不说,财政赤字遂增不说,管理成本攀升不说,还使公有资源不断 乱置,还使公有资产不断流失,还使公有资本不断亏蚀! 首先必须明确,政府基本的职责在于捍卫人民利益,在于捍卫国家主 权,在于捍卫民族尊严,在于维护社会安定,在于维护公有资产和私 有产权,在于维护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秩序,在于主持社会公平公 正,在于保护公民及团体的合法权益,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于保障 弱势群体的基本福利,在于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周到的公共服务, 在于制定对外政策,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而不在于确定经济增长 指标,不在于直接调控宏观经济运作,不在于直接管理经济,不在于 直接调整公有经济战略布局,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资源宏观配置,不 在于直接调整公有资产分布结构,不在于直接操控公有资本流动方向 和流动速度,不在于直接从事金融管理,不在于直接干预企业经营 …… 因此,为了确保政府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为了确保政府精兵简 政,提高服务质量;为了确保政府轻装上阵,切实履行职能;同时, 为了确保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这了确保公有经济持续增长;为了确保 公有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为了确保公有资产不断增殖;为了确保公有 资本不断赢利,必须专门设立一个不受政府管制的权力机构,全面负 责公有经济的管理,基本职能在于调控宏观经济运作,制定公有经济 的发展战略,制定公有经济的运行方针,制定公有经济的运作机制, 并且指导公有资源配置,指导公有资产布局,指导公有资本流动。 表面上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同行政管理部门一样,都属于国家权力 执行机关,实际上是国家拥有的巨型财团,也是国家最大的经济组 织,不仅负责管理公有经济,还负责配置公有资源,负责监管公有资 产,负责经营公有资本。 具体下设有工业管理部、农林管理部、金融管理部、科技管理部、文 教管理部、卫生及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管理部。各部职责 在于优化配置公有资源,指导公有资产布局,监管公有资本流动,监 控下属各局运作。仅以工业管理部为例,其下设信息产业管理局、航 空航天管理局、机械制造管理局、冶金煤炭管理局、石化轻纺管理 局、军工管理局等。而各局的基本职责在于指导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 融合,监管公有资产经营主体,监控公有资本流动。而各公有资产经 营主体,直接管理公有资产,直接调动公有资本,直接调整产品结 构。必须说明的是,凡是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经营主体,不管是选 人管理,还是聘人经营,都必须建立内部制约系统,建立内部监督网 络,建立内部奖惩机制。更主要的是,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实行有 工会参与的民主管理、民主经营、民主决策,以防挥霍公款,以防贪 污腐化,以防损公肥私,以防资产流失,以防资本亏蚀,以防无的放 矢。 显然,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脱离政府独立,不但有助于政府减肥,有助 于政府加强基本职能,有助于政府干好本职工作,有助于政府提升服 务水平,有助于政府降低管理成本,有助于政府减轻财政负担,有助 于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周全的公共 服务……而且,有利于公有经济混同私有经济建立科学的经济体系, 有利于公有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公有资产茁壮成长,有利于公有资 本百花齐放,有利于公有经济不断结出硕果,有利于国民经济不断发 展壮大,…… 更重要的是,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只受法律约束,不受任何权力机 关控制,并同政府部门一样,也是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虽然彼此职能 各异,却都拥有同等权力,因此不但相互制约,也相互监督,相互促 进,既扩充了分权制衡系统,又加强了分权制衡的功效。 此外,除了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必须从行政管理机关分离出来,监察管 理机构也必须脱离政府独立,同政府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一样,也是 国家权力执行机关,代表社会监控其它权力机构运行,全面管理公有 资本控股或参股的媒体,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系统的发展方略及其运行 机制,监管私营传媒运作,并与立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公有经济 管理机关、司法管理机关构成五权分立,以便提高监察地位,扩大监 察权力,增强监察作用,加大监察力度,拓展监察空间,从而充分发 挥监察的威力,不仅扫除贪污腐败,围剿行贿受贿,镇慑腐化堕落, 而且严防权力越轨,严打营私舞弊,严惩各种败类,最终强化社会道 德,净化社会空气,美化社会环境。这样既进一步减轻行政的负担, 又进一步加强分权制衡的功效,并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健 全,更加完善。 如同行政部门,如同公有经济管理机关,监察管理机构也只受法律约 束,只受其它权力机关制约,只受社会全面监督,而不受任何权力机 构管制,更不受哪个政党操纵,因此不但有权调查立法代表,也有权 调查行政官员;不但有权调查公有经济管理机构领导,也有权调查司 法干部;不但有权调查军队将领,也有权调查公安干警。如果监察人 员滥用职权,或是渎职包庇,或是栽赃诬陷,或是以权谋私,或是违 法乱纪,或是执法犯法,那么一经立法机关查实,必将受到严厉惩 罚。 再者,不管是立法代表,还是行政首长;不管是公有经济管理机构领 导,还是监察管理机关首脑,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有限,到 期更迭。而且,立法机关由不同政党的代表组成;行政管理机关、公 有经济管理机关以及监察管理机关,分别由不同党派控制,任期有 限,期满换届,不但相互制约,还受社会严密监控,一旦走入邪门歪 道,必将遭到打击。 最主要的是,不论是立法机构,还是行政管理机构;不论是公有经济 管理机构,还是监察管理机构;不论是司法管理机构,还是军队武 警,都不隶属哪个政治团体,而隶属人民;都不受哪个政治组织控 制,而只受人民管束;都不许哪个政治势力操纵,而只有人民才能掌 控,以防政治垄断,以防专制复燃,以防强权践踏民主、宪政、法 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以便所有权力竭尽所 能,为中国的崛起铺路架桥,为中华民族的腾飞浇筑跑道,为中国社 会的发展竖立一个个航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六、新型社会民主制度 鉴于世界民主潮流浩浩荡荡,一浪高过一浪,已经势不可挡;鉴于中 国民主呼声此起彼伏,响彻大江南北,萦绕长城内外;鉴于中国政治 改革严重滞后;鉴于中国正处于历史转折关头;鉴于中国正面对千载 难逢的历史机遇;鉴于中国正处在良好的国际环境里;鉴于中国各种 问题不断引发社会危机;鉴于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公有经济重要的影 响,在此根据中国国情民意,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 律,借鉴我国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的政治理论,提出一个新型五权 分立的政治构想,旨在把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 党竞争、分权制衡植入中国每个地方,注入中华民族每条血脉,浇入 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田,并把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有机混合起来,通过 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构筑 中国新型社会民主制度,从而为中国的振兴开路架桥,为中华民族的 腾飞浇筑跑道,为人类的发展铺筑康庄大道! 首先,通过民主立宪,确保宪法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而不代表哪个 政治团体的意志。 其次,通过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而不属于哪个政 治集团。任何政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 不能凌驾于民族之上,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明确规定,民主是中国基本的政治制度;以公有经济为主,私有经济 为辅的混合所有制是中国基本的社会制度;五权分立制衡是中国基本 的权力制约制度,任何政党都不能废除。 明确规定,人人生来享有人权,生来享有生存、民主、自由、平等、 发展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剥夺。 明确规定,私有合法财产和公有合法财产不可侵犯,不可剥夺,不可 践踏。 明确规定,不论立法机构,还是行政机关;不论公有经济管理机构, 还是司法机关;不论监察管理机构,还是军队武警,都一律制度化, 都不隶属哪个政治团体,而只隶属人民。 明确规定,所有媒体,不管是广播电视,还是报刊杂志,都是人民的 话筒,而不是哪个政党的喉舌。任何政治势力,都不能垄断新闻出 版,都不能独霸传媒机构,都不能压制言论自由,都不能封杀不同声 音,都不能围剿反对意见,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此外,通过宪法确立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特殊地位,就象君主立宪 国家确立君主特殊地位一样,不同的是前者只是确定立法席位,而后 者世袭国家元首。这样不但确保政治改革顺利推进,也确保国家长治 久安,还确保公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而免遭私有化肢解。 根据分权制衡原理,国家权力横向分为:立法、政务、公务、司法、 监察五个权力机构。彼此构成五权分立,各自不仅职能明确,权力均 等,而且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因此既提高了制衡水平, 又加强了制衡功效。 另外,国家权力纵向分解到各省、各市、各县,以至于各省、各市、 各县基本实行自治,不受上面管制,只受法律约束;不对上面负责, 只对当地百姓负责,所以拥有自主权力。 下面对各级权力机关简要作下说明: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国家最高军事中心,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委员长的职位,只下设三个委员会:一   个是参议委员会,一个是众议委员会,一个是军事委员会。   不管是参议委员会,还是众议委员会,都由各政治团体代表组   成。其中,共产党的名额占三分之一,其它各政治组织代表占三   分之二,而这三分之二的席位,其它政党中任何一个党派最多只   占二分之一,以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被一党控制,以免引起纷   争,以免造成混乱,从而确保各项重要立法、各项重大决策、各   项重大裁决科学、公正、无误,完全体现广大人民和社会各个阶   层的共同意志。   国家主要法律的制定、修正、补充,必须通过参众两个委员会审   议后,经过全体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上的委员赞成,并经国家   元首批准,才能颁布执行。   国家特大决策,国家重大军事行动,国家重大裁决,必须通过参   众两个委员会审议后,经过全体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   员赞同,并经国家元首批准,才能付诸实施。若是弹劾政务院总   统、公务院总理、监察院总督,只要参众两个委员会审查后,有   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赞成即可。若是有关公有经济的特大决策,   只有经过公务院总理批准,才能贯彻执行。   国家一般法律的制定、修正、补充,必须通过众议委员会审议后   ,经过全体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委员赞同,并经国家元首批   准,方可生效。另外,众议委员会还要负责国家审计事务,负责   技术监督事务。   国家重大决策,国家一般军事行动,必须通过参议委员会审议   后,经过全体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赞同,并经国家   元首批准,方可付诸实施。   此外,不论是参议委员,还是众议委员,都必须通过各省全民选   举产生。凡是现役军人,凡是在政务、公务、监察、法院任职的   人员,任期内一律都不能参加竞选。其中,参议委员每个省三   名,而共产党享有一名,其它各政党共占两名,任期六年,每三   年改选二分之一。而且,年龄不能低于30岁,必须是选举所在地   的居民,不能拥有双重国籍,只是中国公民。另一方面,不管是   共产党员,还是其它党派的成员,都必须通过全民选举,才能获   得参议委员资格,而其它政党中任何一个党派只能竞争一个参议   委员席位。   再者,众议委员每个省15名,而共产党享有五名,其它党派共占   十名,任期三年,期满全部改选,而且年龄不能小于25岁,必须   是选举所在地的居民,不能拥有双重国籍,只是中国公民。另一   方面,不管是共产党员,还是其它党派的成员,都必须通过全民   选举,才能获得众议委员资格,而其它政党中任何一个党派只能   竞争五个众议委员席位。   不同于参众委员会的是,军事委员会由各兵种司令员组成,担任   国家元首及其国防部的军事顾问,也是全军指挥系统的中心,具   体负责管理军队一切事务,负责制定军事战略战术,负责捍卫国   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尊严。而全军总参谋长主管军   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也是在国家元首和国防部领导下的全军最   高长官,由政务院总统提名,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批准,才能走   马上任。尽管国家元首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但如果没有参议委   员会的授权,国家元首不得私自下令,采取一般军事行动。如果   没有参众两个委员会批准,那么,国家元首就不得私自下令,采   取重大军事行动,否则军事委员会依法拒绝执行,而依法弹劾。   如果没有参议委员会授权,也没有国家元首的指令,而军事委员   会擅自采取军事行动,有关人员必遭严惩不说,军队依法概不服   从。另外,现役军人一律不能从政,而国家元首和国防部长及其   国防部的工作人员一律都是文职人员,下属军事委员会除外,以   免危害国家安全。 2、政务院   政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关之   一,既主管国家外交事务,又主管国家国防事务;既主管国家财   政事务,又主管国家安全事务;既主管国家税收事务,又主管国   家工商事务;既主管国家公安检察事务,又主管国家社会保障及   其福利事务。有关具体部门,由参众两个委员会设置。   总统是政务院首脑,也是国家元首,兼任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   掌管国家一切行政事务,并有权任免各部部长,有权任命高级军   政人员和最高法院法官,不过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的同意;还有   权与它国缔结条约,但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批准,而缔结的一切   行政协定,无须参议委员会同意。另外,有权批准或否决参众两   个委员会通过的法案、决议、裁决,可如果参众委员会以四分之   三的票数坚持议,那么必须无条件服从。在一般情况下,总统借   助各种咨文,向参众委员会提出政策建议,并要求参议委员会或   众议委员会讨论通过,借此跟各立法委员沟通交流。还有,总统   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的效力,并且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   责,而直接对人民负责;不受参众委员会直接管制,而直接受法   律约束,直接受到其它权力执行机构制约,直接受到社会全面监   督。 3、公务院   公务院是国家公有经济最高管理机构,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   关之一,全面负责国家公有经济的管理,基本职责在于调控宏观   经济运行,制定公有经济的发展战略,制定公有经济的运行方   针,制定公有经济的运作机制,并指导公有资源配置,指导公有   资产布局,指导公有资本流动,确保公有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公   有资产增殖,防止公有资本亏蚀。具体下设有工业管理部、农林   管理部、科技管理部、文教管理部、金融管理部、卫生及综合管   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管理部、社会福利管理部。有关具体部   门,由参众委员会设置。   总理是公务院最高的首长,全面负责管理公有经济,有权任免直   属部门领导,有权提名最高法院法官,不过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   同意;还有权与国外跨国公司签署商务协议,而数额巨大的必须   经过参议委员会批准。另外,有权酌情调控宏观经济运行,有权   酌情调整公有经济的发展战略,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济的运行方   针,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济的运作机制,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济   的战略部署,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济的产业布局。而且有权批准   或否决参众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公有经济的重大决策,但如果参众   委员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坚持原议,那么必须无条件服从。   另一方面,总理通过各种咨文,向参众委员会提出政策建议,并   要求参议委员会或众议委员会讨论通过,借此跟立法委员沟通交   流。再则,总理的指令在一般情况下,具有跟法律相同的效力,   并且不受参众委员会直接管制,而直接受法律约束,直接受其它   权力执行机构制约,直接受到社会全面监督。还有,不对参众委   员会负责,只对国家负责,只对社会负责,只对人民负责。 4、监察院   监察院是国家最高监督管理机构,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关之   一,代表社会监控其它权力机构运行,全面管理公有资本控股或   参股的媒体,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系统的发展方略及其运行机制,   负责监管私营传媒运作,有权依法调查任何权力部门、任何政治   团体、任何社会组织、任何企业、任何公民,以净化社会空气,   强化社会道德,美化社会环境。而有关具体部门,参众委员会设   置。   总督是监察院最高的长官,全面负责监察管理,有权任免直属部   门领导,有权提名最高法院法官,不过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同   意;还有权与国外跨国媒体签署有关协议,要是重大的必须经过   参议委员会批准。另外,有权下令依法调查涉嫌立法委员、政务   高级官员、公务高级管理人员、司法高级官员、军政高级要员。   再者,总督通过各种咨文,向参众委员会提出政策建议,并要求   参议委员会或众议委员会讨论通过,借此同立法委员沟通交流。   另一方面,总督的指令在一般情况下,具有跟法律相同的效力,   并且不对参众委员会负责,而直接对社会民众负责;不受参众委   员会管制,而直接受法律约束,直接受其它权力执行机构制约,   直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5、全民选举   不论是总统,还是总理,还是总督,都必须经过全民选举产生,   全都任期五年,全都到期改选,全都只能任职两届。此外,不管   哪个政党,都只能推选一个候选人,要么参加总统竞选,要么参   加总理竞选,要么参加总督竞选,而候选人的年龄不能小于35   岁,不能拥有双重国籍,只是中国公民。再则,不管是总统选   举,还是总理选举,还是总督选举,全都同时进行,如果竞选总   统,那就不能竞选总理和总督;如果竞选总理,那就不能竞选总   统和总督;如果竞选总督,那就不能竞选总统和总理,总之,只   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要是总统或总理或总督的候选人超过   两位以上,那么得票过半者直接当选;要是得票都没超过一半,   那么得票多的前两位再经全国间接大选,也就是通过全国各地选   举人选举,胜者进行组阁,任期都是五年,期满全都改选,最多   能任两届。这样不但公平公正,还能避免政务管理危机,避免公   务管理危机,避免监察管理危机,不象国外那些多党联合政府那   样危机四伏,内讧不断,更迭频繁。再加上由于总统、总理、总   督选举同步进行,因此,三个国家权力执行机关,分别由三种政   治力量控制,以至于彼此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6、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最高司法机构是最高人民法院,由一名首席最高法官和八名   最高法官组成,不仅拥有最高的裁决权,也拥有监督立法和解释   宪法的权力,实际上也是宪法法院。首席最高法官也是最高人民   法院院长,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的日常工作,由国家元首提名,并   报经参议委员会审批,获准才能上任。而其它八名法官,由总统   提名两人,由总理提名三人,还由总督提名三人,报经参议委员   会批准,才能获得最高法官的职位,最多可任职15年。 7、各省级、各市级、各县级权力机关   各省级、各市级、各县级权力机关,设立形式及其产生方式与国   家基本相同,并有权根据当地情况相应变通,还有权制定相应的   法规,但不能跟国家权力机关发生冲突,更不能违反有关法律。   另外,各省级、各市级、各县级权力机构,拥有一定的自治权   利,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国家权力机关干预。 8、各省、各市、各县人民代表大会   各省、各市、各县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军事委员会,只设参议委   员会和众议委员会。其中,参议委员任期四年,每两年改选二分   之一;而众议委员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另外,省参议委员   名额不能超过90位,而众议委员席位不能超过150个,而共产党   都占三分之一的名额。再则,省会城市参议委员不得超过30名,   众议委员不得超过50名,而一般市县参议委员名额按地区分配,   人数不能超过60名;众议委员按人口分配,人数不能超过100   名。而不管是参议委员,还是众议委员,都必须通过本省、市、   县全民选举产生,而且,年龄不能低于25岁,必须是选举所在地   的居民,不能拥有双重国籍,只是中国公民。至于各省、各市、   各县的政务部门、公务部门、监察部门及其司法部门领导选举、   任期、职责,可以参照国家权力机关的模式,在此就不一一赘   述,不过根据有关规定,职员人数有限,以防人浮于世,而利于   精兵简政。 9、公职人员违法:罢免、法律制裁   不管是立法委员,还是政务高官;不管是公务要员,还是司法官   员;不管是监察要员,还是高级军官,如果营私舞弊,如果腐化   堕落,如果触犯法律,那么不仅遭到罢免,还要遭到法律制裁。   对此,决不姑息,严惩不殆! 综上所述,尽管以上浅见只是框架,但可以看出这种五权分立的政治 构想不但是量中国现状裁下的新型社会民主制度,也是从孙中山先生 的政治思想中提取的政治结晶,还是根据人类发展规律绘制的政治蓝 图,既能削弱资本主义的不公,又能清除社会主义的僵化;既能促进 生产力发展,又能促进生产关系完善;既有助于物质文明建设,又有 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既符合社会客观要求,又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既 符合中国国情民意,又能实现孙中山的遗愿。因此,不仅切实可行, 也便于实施,尤其易在中国培植,易在中国生长,易在中国开花结 果。 首先,中国公有经济规模本就庞大,至少占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 不仅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 来源,因此不用再公有化就能设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从根本上不但 还以行政本来面目,促使行政专心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而且有利于公有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有利于综 合国力不断增强! 其次,因为国家权力极度统一,都掌控在一个政党手上,而其下设的 监察、纪检、反贪部门顶多只起自律作用,而不带来制约实效,所以 只有从中脱离独立,与立法、政务、公务、司法构成五权分立,并由 其它政党轮流操控,才能实现用权力制约权力的目标。这样既进一步 减少行政的包袱,又进一步扩充分权制衡理论,并进一步加强分权制 衡的功效,从而促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由于国家权力不再高度集中,不但横向分解到五个职能不同的权力机 关,分解到不同的政党身上,分解到多数人手里,而且纵向分解到地 方权力机构,分解到地方各个党派身上,分解到地方多数人手中,加 上五个权力机关完全独立,彼此职能迥异,各自能量均等,以至相互 制约有力,相互监控有效,因此达到分权制衡目的,迫使权力安份守 已,防止权力踏入禁区,促使权力强国富民,最终通过民主强化社会 道德,净化社会空气,美化社会环境。 再则,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开放不断扩大,随着世界民主潮流不 断涌入,中国不管是经济体制,还是科教体制;不管是文化体制,还 是其它体制;不管是价值观念,还是思想意识,都已焕然一新,而现 行政治体制却还陈旧落后,显然已不能与之匹配,已不适合现代化的 要求,就象老化的主齿轮不能与新型齿轮啮合;加上政治改革严重滞 后,早就与经济改革和其它方面改革不相适应,所以全面推进政治改 革已经不可回避,全面革除政治弊端已经迫在眉睫,全面破除政治垄 断已经势在必行! 在这历史转折关头,何不充分利用良好的国际环境,何不充分利用千 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何不充分利用政治改革把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有 机混合起来,通过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 争、分权制衡,构筑中国五权分立的新型社会民主制度,浇筑中华民 族腾飞的跑道,铺筑人类发展第三条道路,进而为中国的崛起提供充 足的能量,中华民族的腾飞提供清洁的燃料,为人类发展提供强大的 动力,最终促使中国不断走在世界的前列,促使中华民族不断飞跃, 促使中国社会不断升入辉煌的境界,促使炎黄子孙不断开垦自豪的田 野,促使人类不断铺设文明的台阶?! (1997年12月10日~26日初稿;2005年10月20日~11月8日修定) 后记 与其说《民主宣言》是篇深入浅出的政治论文,不如说是个切实可行 的政治构想更恰当,希望借此完全改变中国的命运,改变中华民族的 命运,改变每个炎黄子孙的命运! 希望借此奋力推动中国政治改革,彻底破除政治垄断,从而废止一党 专政,而铸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 实平等,建立多党竞争机制,完善分权制衡体系,最终构筑中国五权 分立的新型社会民主制度,浇筑中华民族腾飞的跑道,铺筑人类发展 第三条道路! 希望广大读者为了中国的富强,为了中华民族的昌盛,为了争取自身 的权益,挺身而出,齐心协力,不但传播这一五权分立的政治构想, 更为构筑中国新型社会民主制度竭尽全力! (2005年11月30日)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gb/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纪委捧海瑞意欲何为? 方影竹 说中纪委“双规”某人,你不以为奇;说中纪委参与拍摄电视剧,你 必以为怪。但这是大陆央视的消息,来龙去脉,都很清楚。 2007新年伊始,湖南卫视热播着一部46集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 海瑞与嘉靖》。每集片尾,都打出“中央纪委监察部电教中心、北京 天风海煦影视文化传媒公司联合摄制”的字幕,证实了高层直接参与 制作的背景。有记者找到中纪委监察部电教中心主任王萍问个究竟。 王萍说,除了查处官员的腐败大案、要案外,廉政文化建设也是中纪 委的一项重要职能。《大明王朝》的题材正好与这一职能吻合,中纪 委参与摄制自然顺理成章。 编剧刘和平还向记者透露了“长官意志”。2003年,吴官正到海南考 察工作时,在海瑞故居整整呆了一个上午,告诉当地领导说:“现在 我们仍然需要突出海瑞精神;党的高级干部到海南来,应该看看海瑞 墓。”他还作了提醒:“海南为什么不宣传海瑞呢?” 吴官正嘴巴一动,海瑞戏神速完成。更有国家广电总局重大历史题材 审查办的领导和专家,每天以14集的速度审查。他们中有70多岁的 人,都每天坐十几个小时,三天半看完了46集,签字过关,比当年 “大跃进”干劲还要冲天! 明朝嘉靖年间,大量土地被豪强圈占,浙江的情况尤为严重,奸臣严 嵩当道,庇护贪官,积弊难返。皇子裕王(即后来的隆庆皇帝)举荐 以刚直不阿扬名官场的海瑞为淳安知县,由此开始了一场反贪污、斗 权臣的人间活剧。中纪委以此剧情作导向,拨拉起他们的如意算盘 ──转移聚焦点,保卫党中央。 目前贪污款项不足五万的,不作法律制裁。进入法律程序的,只占贪 官百分之二、三,最后又多以缓刑放走。前河北省一把手程维高全家 贪污,结果由他的秘书李真当替罪羊。程则在杀李喧嚣中安然回了苏 州。如今那个陈良宇,折腾了半年,还是“同志”,人大会议上还要 关照一声:他不来了。贪官风光依旧。在包庇贪官方面,中纪委和严 党并无本质区别。最近赖昌星在加拿大一再以亲身经历为根据,指出 中纪委派出的一个个“专案组”,多是敲诈能手。中纪委不会把板子 交给“海瑞”,自己趴在地上挨打。不的,不会的!而海瑞戏一出 台,中纪委则可蒙蔽百姓眼睛,立即站到“裕王”的位置上,成为正 义的化身,妖氛化为光环。海瑞戏红火在前台,而海瑞戏的提线人却 在幕后完成了一出将自己“化腐朽为神奇”的精彩戏法。 中纪委捧海瑞,也算乘风而行,即借着近十年来社会上一股皇帝戏大 行其道的风气,顺水推舟。君不见大陆电视剧,已经把历代“明 君”、“清官”演了个遍,甚至把大脚马皇后、清初孝庄皇后,也挖 出来涂脂抹粉,让她们口吐政治经文。中纪委这番“触电”举措,顺 风点火,意在把民怨导入对“明君”、“清官”的幻想中去。谁对贪 污腐败现象不满,谁就可以骂严嵩、打严嵩。把火气向明朝相府的严 嵩宣泄个够,当代中南海的严嵩们就可多过几天特权阶层的美日子。 海瑞戏本来不是好玩的忽拉圈,而是风云不测的险滩。昔日姚文元在 毛泽东授意下,写出以《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为题的批判文 章,指责北京市副市长吴晗撰写的《海瑞罢官》是为彭德怀翻案,是 “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这篇文章于1965年11月10日在上海 《文汇报》刊出后,毛泽东要全国报纸转载,从而成为“文革”的先 声,因为海瑞戏发迹的是姚文元,因为海瑞戏倒霉的有彭德怀、吴 晗、周信芳、马连良等。到后来,发迹的被送上审判台,倒霉的平反 时多数已经悲惨地离开人间。这次中纪抛头露面捧海瑞,比毛泽东要 高明。假如说毛泽东是拿海瑞戏当棍子,铲除政治异己和文化精英, 那么中纪委则是要借海瑞戏在全国上访的冤民面前,在不甘心受权贵 阶层压榨和摆弄的百姓面前,挑出一张充饥的画饼。 行文至此,耳边传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许 诺。在中共一党专政条件下,这种许诺不是画饼充饥,又是什么?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以台湾领导人的智慧解决统一问题如何? 十年砍柴 ┌────────────────────────────┐ │ 我想,就治国而言,中国的领导人所欠缺的主要还不是“智 │ │ 慧”或者“英雄”气概,而是“良心”;在一个可以自封为 │ │ 国家领导人的国家,他只要能够通过丛林法则脱颖而出,他 │ │ 何须“良心”。中国人不得不被没有良心的人统治,自由的 │ │ 台湾人,谁愿意落入他的专政版图呢?没有首先解决这样的 │ │ 问题,统一问题无解。                 │ │                    ──洪哲胜 编按 │ └────────────────────────────┘ 不可否认,台湾正在民进党的领导下,一步步向法理台独迈进。台湾 “去中国化”的措施,也在紧密锣鼓地进行。历史教科书中国史的内 容变更、国文教材文言文的比例减少、最近火热进行的更名,都分明 在告诉大众,台湾正在踏上一去不复返的征途。 与此对应的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除了表示强烈反对之外,似乎显得 束手无策。最高领导人之间相较,更是相形见绌。 从陈水扁04年连任的手段来看,陈水扁并非仅仅是大陆眼中的“麻烦 制造者”,而且还是一位足智多谋的领导者。笔者当时就担忧胡并非 是其对手,如今果然验证。从两岸近些年的举措分析,不难发现,台 湾领导人手中有打不完的牌。无论是台湾护照加注“Taiwan”字样, 还是3月6日陈水扁的“四要一没有”言论,不难发现,明显是对“一 个中国”原则的挑衅与否定。不过,人们却也发现,台湾领导人的 “出招”套路,叫人“雾里看花”,捉摸不透。于是,大陆领导人面 对台湾领导人出手挥来的太极功,有点招架不住,显得“黔驴技 穷”。回首岁月,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似乎能够挽回中国的一点 点脸面。但是,不过也是收效甚微。反而是台湾仿佛解脱了枷锁,出 招也少了许多顾忌,逐步“收发自如”。 大家心知肚明的是,台湾问题如果久拖不决,台湾成为一个正常的国 家便会变成现实。不过,现在的问题是,拿不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台湾 问题的大陆决策者,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是还自以为 工作卓有成效,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台湾问题的解决。这一点, 他们没有丝毫清醒认识,悲哉! 既然,台湾领导人的政治智慧在两岸交锋中,已经占着上风,我们领 导人何不放下身架,潜心研究?或者,拜师学艺?台湾问题之所以长 期得不到解决,与我们的政治谋略不无关系。面对棘手问题,大陆领 导人往往是选择抽身而退。中国南海的海域之争,邓小平时代视而不 见,从而在上世纪90年代频频出现舰艇危机;中国与印度的边界问 题,久拖不决,领导人难逃干系;如今中国与日本岛屿之争,大陆领 导人美其名曰“共同开发”,可见以牺牲国家主权来换取自己政治资 本的“弱智”行为,是多么的让人气愤!! “时事造英雄,英雄造时事。”作为担当大国重任的领导人,首先就 应该是一位英雄人物。二战中的丘吉尔、罗斯福、斯大林等,这些令 人难以望其项背的英雄人物,无不是卓越的政治领导人。而从他们身 上体现出的政治智慧,大陆领导人能否扪心自问,自己究竟具备了几 分?中国俗语曾有“不在其位,不足于谋其政。”那是否也可以换成 “不具政谋,不足于统其国”?意思就是,不具有政治谋略,则无力 担当统一中国的重任。尽管我们一再声称,台湾是我们祖国领土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但在统治者治国能力有限的现实困境和统治者自身也 无意改进做法的情况下,我们民众应该寻找新的出路。于是,我突发 奇想,以台湾领导人的智慧来解决两岸统一问题,岂不美哉?或许, 台湾问题,也就指日可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阿扁一语震惊四方之后…… 秦晋 一石激起千层浪,阿扁一语震四方。2000千禧年陈水扁就任中华民国 总统,曾经立下“四不一没有”的承诺,保证在任期内“不宣布台湾 独立,不更改国号,不推动两国论入宪,不推动统独公投,也没有废 除国统纲领和国统会。”时过七年到2007年的3月4日,陈水扁来个 180度的回转,发出强烈和明确的“四要”信息:台湾要独立,要正 名,要新宪法,要发展。“一没有”:台湾没有左右路线问题,只有 国家认同分歧与统独问题。 BBC于3月2日报道:中国要求美国停止出售上百枚导弹给台湾;于 3月4日又报道:美国对中国2007年度增加17.8%军费开支表示担忧, 对中国进一步的动向不理解。3月4日陈水扁做出了2000年“5.20” 总统就职时候关于台湾定位的政治承诺相反的宣示。这里面是一个不 易弄清楚的“蛋生鸡、鸡生蛋究竟何为先”的问题。 客观地说,自从蒋经国88年初去世,以后的中华民国的领导人在去中 国化引领台湾走向独立一直不遗余力。 早在1991年李登辉治下的中华民国修宪,将宪法的地域效力限缩在台 湾、澎湖、金门、马祖,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统治权的合法 性。1995年,李登辉访问康乃尔大学发表演讲《民之所欲,长在我 心》,公开宣称台湾是“主权独立”的政治实体。在当选民选总统 后,李登辉对两岸关系的态度愈发倾向台湾独立,于1999年7月提出 了“两国论”,把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 的关系。 陈水扁是中华民国第二位民选总统和首位民进党籍总统、台湾本土化 运动的推动者、台独理念坚定的政治人物。陈水扁同时也深谙政治权 谋、国际纵横之道,一举手、一投足都可圈可点。2000年就职之初, 他的“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在一定程度上对两岸紧张关系起到了缓 和作用。以后在台湾的政治舞台上他又充分施展了他的高超政治技巧 和手腕,在岛内,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保持民进党的执政地位。最值 得回味的是,2004年总统大选蓝、绿双方选战进入白热化,来自天外 的两颗子弹将陈水扁再度送进中华民国总统府。在国际上,力争开拓 国际生存空间,运用台湾殷实的经济实力,在南太平洋诸国与中共进 行“银弹外交”周旋,在两岸关系上,频频冲撞改变现状寻求独立的 底线,不愠不火地,按部就班地,坚定执著地按照自己内心定下的政 治时间表一步一步地、慢慢地、耐心地向着台湾走向独立的方向磨 蹭。 台湾的目前的安全地位主要得益于世界第一超强美国的保护。美国自 “9.11”恐怖袭击以来,多处用兵──阿富汗塔利班残余势力的不 断武装骚扰,让她深陷伊拉克可能一触即发的内战泥潭;伊朗不妥协 的核试验,迫使她最终武力弹压;加上美国本土日益上升的限制总统 过度使用武力的呼声,都使得美国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台海大规模军事 冲突的卷入感到力不从心。 2008年是一个台湾国际定位的关键年,时机的掌握至关重要。这一年 全部中国最大的关注点将是奥运会。而中国的经济和军事力量远没有 发展成熟,远没有达到与美国全面抗衡的层面。在中国喜迎远客炫耀 承平盛世、国威远播的时刻,陈水扁决心豪赌一把,破釜沉舟正式宣 布台湾国的成立,不啻是兜头一盆凉水浇下。中国如何对应?中止盛 事,开动战争机器,武力攻占台湾,正式行使主权。美国为首的西方 阵营对台海的军事冲突一定不会坐视不管。那么,太平洋西岸的相对 稳定和安全将被完全打破,国际格局将发生急剧变化,中国用30年积 累的现有经济成果将毁于一旦。如果两害相权取其轻,或者退而求其 次,中国对台湾的独立仅进行语言的谴责,而不采取军事行动,那 么,多年来用民族主义煽情从民间获得的信誉和支持就将顿然消失。 这将对政府的信任造成极大的冲击,也将威胁政府的继续生存。中国 将处在左右两难之中。 更有可能的是,陈水扁只有政客的政治权谋和手腕,却没有一个政治 家所拥有的远见、谋略、决心和毅力。那么“四要一没有”只是为 2008年台湾岛内选战民进党再度获胜提出的无须兑现的政治口号。如 果这样,对岸的中共无需为此过度惊慌,因为,这不会形成把被逼向 死角的中共为政权生存而进行鱼死网破、最后一搏的态势。 “黔驴技穷”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而台湾海峡两岸的政府相互角力 的时候往往互为黔驴。雄辩是银,沉默是金。会叫的狗不咬人,不叫 的狗会咬人。中国外长李肇星忙不迭对记者发表讲话,表示陈水扁分 裂中国就是历史的罪人。这话说得一点说服力都没有。那么共产党统 治中国大陆近60年,曾经造成饥荒死亡人数超过三千万,一手制造文 革十年的大动乱,1989年6月4日北京天安门镇压学生和平民用实弹, 近年政府与黑社会结合对群体性维权运动采取手段之下三烂,诸如此 类猛于虎的苛政,就不是历史的罪人? 中国方面在这个时候如果金口不开,沉默不语,或者免去“谁分裂祖 国谁就是历史罪人”的陈词旧套,也许对台湾岛内独立倾向更有制衡 和威慑作用。台湾要独立,大陆要收复,这不是一个谁对谁错的问 题,这是一个谁能最终战胜谁的问题。金木水火土,乃相生相克的关 系。 既然陈水扁发出了这样的语惊四座、搅乱地区格局稳定与安全的言 论,相关的国家和地区就应该把这样的言论当作可能兑现的政治承诺 来看待。从现在起时刻警醒地注意民进党陈水扁的政治趋向,时刻提 防两岸双方为谋求自身政治突破而做出的特殊政治举动引起台海局势 的恶性变化,为自身的安全和利益考虑防患于未然。 (2007年3月5日)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反分裂国家法》在台湾是无效法律 焦国标 北京拿《反分裂国家法》制台湾,我一直就觉得挺滑稽。为什么?因 为这个法律对台湾是无效的。怎样论证这一点呢?用归纳法和演绎法 都可以证明。 先用归纳法吧。什么是归纳法?我举个例子: 乌鸦甲是黑的, 乌鸦乙是黑的, 所见到的乌鸦都是黑的, 由此可得:所有乌鸦都是黑的。 让我们套一套《反分裂法》: 中国宪法在台湾无效, 中国刑法在台湾无效, 所可列举出的中国法律在台湾都无效, 由此可得:中国颁布的所有法律在台湾都无效。 再用用演绎法。什么是演绎法?先看例子: 金属是导电的, 铜是金属, 所以铜是导电的。 让我们套一套《反分裂法》: 所有中国法律在台湾都是无效的, 《反分裂法》是中国法律, 所以《反分裂法》在台湾是无效的。 人什么都不讲也得讲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要说理,再 没有比归纳法、演绎法更是理的理了。所以大陆想用《反分裂法》 辖制台湾,我头一个就反对。为什么?因为于理不通。我相信归纳法 和演绎法的发明人亚里士多德大师,也一定反对。连大智者亚里士多 德都反对你,你还有活路吗? (2007年3月6日柏林)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