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7-03-05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请不要削弱西藏的声音!          (北京)唯色 ◆聪明无比的杜欣             (河北)郭庆海 ◆两个县官的命运之不同          (山东)杨宽兴 ◆重庆,你这把微笑的刺刀!      (河北泊头)綦彦臣 ◆国际人权行动简讯(2007年2月)        《维权网》 ◆学习雷锋,不妨顺其自然        (重庆)十年砍柴 探索道路 ◆看病难,看病贵的症结所在        (成都)卢兴明 ◆人大代表的政治定位要清晰        (武汉)乔新生 ◆给启蒙精神戴上法律面具──中国需要文艺复兴吗?  沈阳 ◆从郎咸平教授清华──盘点世界民主化进程(之3)  牟传珩 呐喊呼吁 ◆给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 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家属子女 ◆强烈抗议中共当局再次迫害朱虞夫先生   王东海、吕耿松 运动留痕 ◆试论“六.四”屠杀的起因        (北京)郭小林 迫害实录 ◆帮老枭辨析案情              (沈阳)雷雨 ◆李元龙终审挖出“新罪状”──在天安门广场焚烧国旗 陈西 ◆《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涉嫌行政违 冯岩 ◆北京街头政府秘书长穷追访民        (成都)黄琦 ◆劳改队里“文化大革命”──狱中回忆(之3)    张祖春 他山之石 ◆新诉求:“四要一没有”         (台北)陈水扁 ◆四要一没有扁宣示台湾要独立        《自由时报》 ◆缅甸议会民主党致函中国外长      (荷兰海牙)貌强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请不要削弱西藏的声音! 唯色 最近从位于印度德里的涉藏网站www.phayul.com2月27日的报道获 悉,自由亚洲电台藏语节目和美国之音藏语节目,将有可能被削减 20%的经费投入,相关节目的播放时间将会缩短50%。如果美国国会同 意这个计划,将在今年10月份正式执行。对于境内外藏人听众尤其是 境内藏人听众来说,这不啻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甚至可以说是打 击不小。 几年前,中国政府的一位“西藏问题”学者在题为《美国涉藏传媒及 其对汉藏关系的影响》的报告中,对以美国为主的国际涉藏传媒在境 内外藏地尤其是境内藏地的影响之大,大为不满地说:“尽管近年国 家花大力气极力改进民族地区广电事业,但目前在西藏不少偏远农牧 区仍然只能收听到国外广播节目,如美国《自由亚洲电台》、‘美国 之音’的藏语节目,出现‘空中是资本主义,地上是社会主义’的现 象。”并且献计献策说,在21世纪信息时代,中国政府应加强中美两 国的合作关系,着力于遏制国际传媒的涉藏宣传,以使达赖喇嘛为代 表的流亡西藏在文化与资讯的战争中落入败局。 国际涉藏传媒就电台而言,用藏语进行广播的电台有三:一是美国之 音藏语节目;二是自由亚洲电台藏语节目;三是挪威西藏之声(包括 藏汉语节目)。在网络、电视等资讯并不发达的境内广大藏地,这三 个涉藏电台对于处在特殊境遇下的境内外藏人,有着众所周知的诚信 度和吸引力。在西藏自治区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省份的藏 区,中国当局为阻碍藏人收听境外广播而专门设立的干扰站多达数百 个,2000年为了落实江泽民的“把敌人声音压下去”的指示,针对西 藏与新疆实施了投资巨大的“西新工程”,全面布署了大功率发射机 进行干扰,其功率强大的噪音干扰尤以拉萨为最,郊县或边远之地较 轻。即使这样,仍有藏人听众如饥似渴地收听境外广播,甚至带着收 音机搭车到干扰较轻的外地去收听。拉萨等藏地还发生过因收听境外 广播而被当局传讯或拘留的事件。由于对国际涉藏电台的干扰主要是 以城镇为主,所以有些农牧区的农牧民和寺院僧侣通过收听境外广播 能够比较了解境内外西藏的情况。这都表明了这些藏语广播所提供的 讯息,对于境内藏人听众的重要性无可比拟。 鉴于国际传媒所坚持的立场和准则,提供的境内外西藏讯息具有相当 程度的真实性,针对中国新闻媒体在西藏话题上的虚假报道,起到了 以正视听的作用。中国官方主办的媒体基本不被藏人所信任,都是一 边倒,都是一种声音,都是一党掌控下的宣传工具,因此渴望了解真 情实况的境内藏人只能冀望于境外媒体,而这些涉藏电台尽可能充分 地介绍境内西藏被中国当局封锁、遮蔽和有意扭曲的讯息,尤其在新 闻及时性方面,经常是所报道的最新时事动态连居住在当地的藏人都 不容易知道。这种种对比恰恰激发了受众追求事实和真相的动力,也 正是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西藏之声等在境内外藏人中享有盛誉 的原因。 其中如自由亚洲电台的藏语广播就深受境内藏人听众的欢迎,一致认 为所提供的有关境内外西藏的讯息很丰富、话题很广泛,尤其是一些 专题节目如“热线电话”,加强境内外藏人的互动,共同进行切合西 藏现实的各种讨论,已经形成了影响很大的品牌节目,给藏人听众的 印象非常深刻。一位在中国内地上大学的年轻藏人讲述他初次听到自 由亚洲电台的藏语广播:   “这里面的新闻是多么新鲜、多么有趣、多么贵重啊,这里面的   语言是多么亲近、多么真实、多么激动啊……我把当天听到的都   记在我的日记中,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我的视野也一天天变得广   阔,对自己血液里的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政治等等也   懂得更多更真实了。如今自由亚洲电台的节目已经与使我获得生   存的粮食一样,是我学习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可是,发自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的西藏声音,突然面临被削弱的 命运,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对于所有西藏人尤其是境内藏人来 说,绝不是非常不易地获得的讯息已经饱和到了多余的地步,我们深 深知道我们其实有多么迫切地需要更充沛的西藏声音,如果削弱这样 的声音,毫无疑问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中国政府的那位“西藏问题” 学者在报告中所说的“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中国涉藏宣 传的开展,国际传媒正在逐渐发生变化……”,难道这样的变化是以 削弱西藏的声音来体现的吗?在这场表面上是文化与资讯的战争、实 质上是争取自由和权利的战争中,来自一个民族内部的抗争是重要 的,更是需要正义支持的。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如美国之音、自由亚 洲电台、西藏之声发出的西藏声音,给包括我在内的很多藏人带来了 巨大的改变和勇气。为此,我们的呼吁是:请不要削弱西藏的声音! (2007-03-05 Submittedbywoeseron2007,March5,1:42AM.。现 场) 〔提供者:(印度达兰萨拉)安乐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聪明无比的杜欣 郭庆海 杜欣何许人也,他是前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区委书记,副厅级。根 据《南方都市报》2007年3月3日的报道,2006年10月份,河南省平顶 山市及县区的许多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们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对时任 平顶山市市委书记的邓永俭的形象进行谩骂,对他的政绩进行攻击, 煽动党代表们不要再次选举邓任市委书记。其时离平顶山市第七届党 代会召开还有一个多月,很明显,发短信者企图阻挠邓再次担任市委 书记。很快,短信案被侦破,令人震惊地是,短信发布者就是时任平 顶山市新华区区委书记的杜欣。而接下来又出现了更为令人震惊的变 化──调查组把杜欣弄起来本是要调查“编发短信,威胁省委领导, 干扰和破坏市委换届选举”(以下简称“短信案”)一案的,但是, 却轻轻松松的连带查出一个有杜欣和100多名官员卷入的一起金额巨 大的腐败窝案。 报道就杜欣案由一个“短信案”,转为有杜欣和100多名官员卷入的 一起金额巨大的腐败窝案一事突出强调了一点,即杜欣根本就经不起 查!报道称,在将杜欣控制起来进行“短信案”调查的三天之后,杜 欣便全面崩溃,他不仅对查案人员的询问有问必答,而且每每睡觉中 间醒来时都要举手报告说还有问题要交代。一个金额巨大、牵涉官员 众多的腐败窝案,就是如此轻易的被侦破。后来,办案人员仅在他的 办公室便搜出几十万元现金和六辆小车的购买发票。而初步调查杜欣 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1,200多万元,他交代出来的向他行贿的 官员则有100多名。 本来,以杜的职位和他的涉案金额,即使说他的案件涉及官员有100 多名,也并不值得媒体“大动干戈”,当然也不值得笔者浪费笔墨来 为他的案件做什么分析。因为即使身居高位成为中共政治局成员的陈 希同、陈良宇也不能幸免,他杜欣一个小小的副厅级干部又算什么。 然而,由于杜欣的落马根本上说是由于短信攻击其顶头上司而致,于 是,他的落马,其实也就是公开揭穿了中共官场上的一个潜规则:只 要你不得罪上级,不得罪同僚,那么,即使你贪贿得再厉害,也不会 有人动你;但是,如果你一旦得罪了上级,得罪了同僚,并且在与他 们的“政治”斗争中失败,那么,贪贿的罪名便一定落到你的头上, 而且是毫不冤枉地落到头上。 想起这个道理来就忍不住地想笑。为什么呢?因为它让我回忆起几年 前在狱中时与一位前中共高官、因为贪贿被判无期徒刑的前中共沧州 市委书记薄绍诠的一次对话。那次他对我说:“小郭啊,你是个政治 犯,其实我们这些人(指判刑的高官们)也是政治犯。你想啊,要不 是有人想利用我的问题在政治上做文章,我的那点儿经济问题还叫个 事儿啊。” 所以,那些居然还在认为中共也会认真反腐的善良百姓们应该醒醒 了。反腐,在中共那里根本就是个政治斗争的工具。谁因为腐败而落 马了,并不因为他有腐败问题,也不因为他的腐败问题最严重,而是 因为他们在中共内部的政治斗争中失了势。所以,中共的反腐注定了 是个花架子,注定了充满虚伪和欺诈。 但是,杜欣的案件之所以能够引起我的关注还不仅仅是由于上面这 些。我发现,杜欣不愧是个在中共官场混了多年的人,真可以说得上 是个聪明无比。怎么说呢?报道告诉我们,杜欣交待了大批向他行过 贿的官员──前面已经提到,是100多名。而这100多名官员还意味着 什么呢,就是如果对他们也象对杜欣一样一五一十的追查下去,那 么,杜欣出事前任职的平顶山市新华区官场就要被翻个个儿。于是, 现在调查组就开始考虑了,这样下去不行啊,这不利于政治稳定啊!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杜交待大量向他行贿的官员,其实是在用另一种 方式为自己支起一把保护伞。 但是,如果仅仅因此你便认为杜欣聪明还就差了。我们来看,报道告 诉我们的杜欣案所牵连出来的都是些什么人呢,都是杜的下属,是给 杜的行贿者。但是,杜为官多少年,官至副厅级、区委书记,难道真 是纯粹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吗?如果居然有谁认为一个收受大批下属 贿赂的人真有那样的自尊和骨气,那就真是太傻了。所以,杜既然是 个受贿者,那同时也必然是个行贿者。那么,他给谁行贿呢,当然是 比他更大的官了。但是,他却绝不在这个问题上松口。那么,他如此 轻易的把大批向他行贿的官员出卖,其实不也就是向那些收受他的贿 赂的人报了个信儿吗?那意思仿佛就是说,你们可看好了啊,别不够 意思!这就又是给自己支起了第二把保护伞了。 所以,在笔者看来,杜欣真是绝顶的聪明。于是,杜欣案很可能又是 一个开始嚷得极其邪虎,然而最后却判得很轻的案子。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两个县官的命运之不同 杨宽兴 将彭水诗案与杜欣“辱骂”市委书记事件加以比较,自然是两起事件 均由短信引起的缘故。 彭水诗案中,秦中飞编写的短信内容已尽人皆知,但河南省平顶山市 新华区区委书记杜欣“辱骂”市委书记邓永俭的短信内容至今却是保 密的,根据一般常识推断,杜欣恐怕不会只是借助短信“辱骂”一番 泄愤了事。不过,既然东窗事发,问题就不再是一封短信那么简单 了,事情着朝另一个方向发展,:经有关部门调查,杜欣贪污、受贿 金额超出1,200万元。如今,杜欣幻想回老家种地已不可能,他搬起 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可谓“一封短信引发的腐败案。” 杜欣的官位与彭水诗案中的蓝庆华差不多都是掌管区县一级权力的最 高长官。不同的是,一个编发短信“辱骂”领导,一个被小民秦中飞 编写的短信“诽谤”。短信传播后,都由公安机关出面,采取技术手 段迅速破获,编发短信者均在第一时间失去人身自由。(可见,讽刺 或“辱骂”当权者,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无论对错,都是很危险的 事) 两位短信编发者杜欣和秦中飞的不同是身分不同:杜欣曾经是手握实 权官员,只要把调查的方向稍稍偏转,短信问题反倒不那么重要了, 抓出一个贪官,是各方皆大欢喜的事;而秦中飞历来小民一个,尚无 机会腐败,所以,查来查去,只能就事论事,逐渐就显出了调查者的 理亏。 分别作为两起案件中的受谴责者,杜欣与蓝庆华的不同则主要在于角 色不同,一个是被短信“侵权”的受害人,一个是短信“侵权”行为 的实施者。“侵权”者被证实为一个贪官,被“侵权”者则利用手里 的权力“反向侵权”,以干预司法的方式,使秦中飞失去自由长达一 月,成为性质更恶劣的侵权者。 两个人的工作能力据说都是很不错的,但蓝庆华的结局显然大大好于 杜欣:蓝庆华平调去做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杜欣锒铛入狱,再无出 头之日。 蓝庆华和杜欣均系侵权者,但蓝庆华侵犯的是小民秦中飞的言论自由 权,杜欣侵犯的是市委书记邓永俭的名誉权;邓永俭可以动用司法机 关对杜欣进行调查,小民秦中飞被无罪释放又获国家赔偿后诚惶诚恐 地只知道感恩戴德了。 这样杂乱地比较一番后,看出一点门道:如果被蓝庆华侵犯的秦中飞 手握比蓝庆华大的权力,而不只是彭水县的小公务员,他是否也会动 用司法机关的权力对蓝庆华的“干预司法”的问题进行调查?这样的 调查过程中,调查方向稍稍偏转,是否也会扯出别的问题,发现蓝庆 华涉及腐败?这还真不好说啊,一般来说,中国的官是经不住查的。 各位读者可以根据“中国国情”自行猜测。 其实,整倒蓝庆华比整倒杜欣更容易,要知道,蓝庆华只是个处级, 杜欣好歹是个副地级。问题是,秦中飞没有权力整蓝庆华,而有权整 蓝庆华的人,却在以工作能力强等借口在保他──蓝庆华并没有发短 信诽谤和辱骂他的领导,领导当然要保他。说穿了,道理就这么简 单。 还是谨记闷声发大财的古训吧,做刺头总是没好处的。尤其对于官员 来说,欺负老百姓就欺负了,最多被舆论谴责一番,冒犯上级那可就 是陪上身家性命的事──可怜一个杜欣,为官几十年,挖空心思捞到 手的1,200多万,转眼就成了赃款,零售业务转批发,一把全部上缴 了国库。 最后特别声明:我认为贪官杜欣的落马理所应当,我并没说邓永俭故 意整人,我也没说蓝庆华一定有什么经济问题。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重庆,你这把微笑的刺刀! 綦彦臣 少年时代,我听我们老家綦姓族人中的一位大英雄讲过一个“微笑的 刺刀”的故事。说是:当年有个汉奸特别爱杀人,那劲头比日本鬼子 还厉害;他杀人时,总是带着微笑,而且最爱用刺刀──他从瑟瑟发 抖的日本小兵崽子(未成年)手中掠过三八大盖,微笑着对一位疑似 八路说:“看着呀,我成全你个嘴硬的!”刺刀呼啸着向目标刺去, 大约还有一寸的时候,突然转向,冲一位妇女的腹部刺去,妇女应声 倒地。 八路军恨透了这个“微笑的刺刀”,最后派出锄奸英雄把包括“微笑 的刺刀”本人在内的他全家都给活埋了,甚至连去“送麦熟”(礼) 的他家亲戚也未能幸免。 少年时代听这个故事,先是毛骨悚然,而后是莫名的兴奋。现在想 来,大概是暴虐能给施暴者带来快感,而结果是更强烈的报复。 说来说去,“微笑的刺刀”和重庆有什么关系吗?当然有。 这两天,官方网上报道的重庆市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副市长黄某,就 玩了一次“微笑的刺刀”式的急转弯。面对人大代表对彭水诗案的质 疑,该黄说:彭水诗案的主要责任人蓝某平调市里后,还要接受党 纪、政纪处分。 本来,官员有错,不搞“一棍打死”,有利于建立宽松的政治文化, 所以,作为一位“知名学者”的鄙人此前对彭水诗案并未做任何评 论。但是,这次该黄有点“骑脖子拉稀”的玩法了,或曰把微笑的刺 刀玩到全国人大去了。想一想,就算共产党再专制,也没有在纪律处 分没下达完之前就给错误责任人以职务的?就算是战争时期,还有个 戴罪立功呢,也就是说,先明告你有罪,而后才让你去接替你们连牺 牲连长的职务。难道重庆统计局已经面临紧急状态了吗,非缺这么一 位副局长去担当某项重任吗? 其实,重庆人已经玩惯了“微笑的刺刀”,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了,而 且前一次也没在别的什么事件,仍在彭水诗案上。这个细节也再一次 被提上人大会议,那就是彭水的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某以“第三 等级”的司法官身,给“第二等级”的头头看协调会,以认定秦中飞 有罪。请看以下分析: 其一,在政权的某层次,该层次的人大是“第一等级”无疑,“第二 等级”是政府、检察院、法院。其二,在“第二等级”中不存在一府 大于两院中任何一院的规定,并且公安局长是“第二等级”首长管辖 下的一个部门负责人,也就是说,只能算“第三等级”。其三,正是 彭水的“第三等级”头头不以司法本职,却以党系的某个职务给“第 三等级”开起了协调会。(于是,“小道消息”来了,说该周是北京 某高官的亲戚,所以才敢如此猖狂!) 这叫依法治国吗?这叫建立和谐社会吗? 这只能叫“微笑的刺刀”! 有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激愤地说:关键是那些所谓领导屁股上不干净, 怕出事。但是,这只是个皮毛问题,而且也没见到彭水的一干官员那 个出了经济问题。真正的关键是:无论该黄还是该周以及并不重要的 彼蓝,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同盟,至少是利益链条上的相关部分。所 以,才有重庆市“平调”任命,所以,才有了调后再说纪律处分的看 似滑稽的说辞。 谁又能否认黄代表正是蓝周等人的“说客”呢?平调后再说纪律处分 ──如此胡说八道还真比不上那些只打呼噜而不玩“微笑的刺刀”的 庸庸之辈。 最后,本人建议能绘画的朋友送给重庆一幅《微笑的刺刀》那样的漫 画,以便让他成为重庆市的市徽或吉祥物。 (2007年3月5日写于绵逸书房)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国际人权行动简讯(2007年2月) 《维权网》 本期内容: ------------------------------------------------------------ 行动简讯 1、“国际大赦”紧急呼吁关注因偷越边境被押藏人受虐情况 2、联合国官员透露中国正计划废除劳教制度 3、“国际大赦”呼吁中国启动加入国际刑事法庭的程序 资源、获奖、培训 4、“公众利益法律研究所”向中国征集研究基金候选人 5、“人权观察”敦促胡锦涛关注苏丹种族冲突引发的人道灾难 6、陈光诚进入“查禁目录”今年“言论自由奖”的决选名单 7、“目击者”首届“影像倡导讲习班”招生 ------------------------------------------------------------ 行动简讯 1、“国际大赦”紧急呼吁关注因偷越边境被押藏人受虐情况 2月6日,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的人权组织“国际大赦”发出紧急行动呼 吁,要求国际社会关注去年9月因试图偷越边境进入尼泊尔而遭关押 的藏人的命运。据已被释放的藏人的透露,年纪较大的少年及成人遭 到殴打和电击,年轻的小孩虽然没有被打,但遭到审讯。这批藏人包 括大约十名八到15岁的小孩和约15名成人。据有关消息,在去年9月 30日藏人偷越边境的事件中,至少有两名藏人被边防武警射杀,其中 包括一名男孩。 (英文报告连接:http://web.amnesty.org/library/Index/ ENGASA170032007?open.of=ENG-2AS) 2、联合国官员透露中国正计划废除劳教制度 2月19日,据《亚洲新闻》的消息,一位来自下属联合国“国际劳工 组织”的官员表示,中国在采取措施以便批核加入国际劳工组织反对 强迫劳动的联合国公约。国际劳工组织专责反对强迫劳动的国际行动 项目主管罗格?普兰特透露,较早前,中国劳动部与国际劳工组织曾 在河南举行高层会谈。他表示,事情正在进展之中。他注意到北京意 识到人口走私及其它形式的强迫劳动,并在认真对待。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asianews.it/index.php?l=en.art= 8524.theme=1.size=A) 3、“国际大赦”呼吁中国启动加入国际刑事法庭的程序 2月28日,“国际大赦”呼吁中国加入标志国际法体系的国际刑事法 庭,核准《罗马条约》。该组织表示,作为第一步,中国应审议其现 行的国家法律,以确保国内法院可以依据《罗马条约》起诉罪犯,跟 国际刑事法庭全面合作。“国际大赦”同时敦促中国政府将《罗马条 约》中“保障公正审判”的条约贯彻至国家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并按 照国际刑事法庭的判例,首先废除死刑。1998年7月17日,国际社会 在意大利罗马正式采用《罗马条约》,建立了国际刑事法庭,因而可 以将犯有“反人类罪”的罪犯告上国际法庭。中国在《罗马条约》的 起草过程中非常积极,但却是反对通过该条约的七个国家之一。 (英文原文连接:http://web.amnesty.org/library/Index/ ENGASA170562006?open.of=ENG-2AS) 资源、获奖、培训 4、“公众利益法律研究所”向中国征集研究基金候选人 2月21日,总部设在匈牙利布达佩斯、在纽约及莫斯科均设有办公室 的“公众利益法律研究所”就其“研究基金项目”征集申请,截止日 期为今年4月9日。该项目将挑选两名来自中国的律师,资助他(她) 们在纽约和布达佩斯进行为期10个月的研究和工作。该项目的对象是 倡导各类公众利益的未来领导,挑选的标准包括经验、潜质、提名机 构在推动公众利益方面的纪录以及申请计划是否符合该项目的宗旨 等。申请人必须递交以下资料:申请表、履历表、来自其工作单位或 者主持机构的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提名机构以外的推荐信、项目说 明、法学院的成绩单。申请人必须有两年与提名机构相关的工作经 验,研究所将于5月15日之前决定人选。研究基金涵盖的费用包括往 返美国和布达佩斯的机票、每月生活津贴以及医疗保险等。索取申请 表格请电邮研究基金项目主管DavidCaughlin:dcaughlin@phili. org,有关项目的说明及更多细节请访问以下网址:http://www. pili.org/en/content/view/255/206/. 5、中国艾滋主题纪录片“颖州的孩子”获奥斯卡奖 2月25日,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79届奥斯卡电影金像奖仪式上,由 华人杨紫烨导演的有关中国艾滋病主题纪录片“颖州的孩子”获最佳 纪录短片奖。这部片长约40分钟的短片,由“预防艾滋宣传制作”公 司耗时一年多、跟踪安徽颍州地区受艾滋病影响的家庭拍摄而成,对 当地艾滋病孤儿的生活做了详实的纪录,主要讲述了一个感染艾滋病 男孩高俊的真实生活状态。这部片子曾在2006年6月的美国华盛顿 AFI/DiscoveryChannel电影节上获得Silverdocs国际卫生纪录片 最佳奖。 6、陈光诚进入“查禁目录”今年“言论自由奖”的决选名单 2月27日,总部设在英国伦敦、旨在维护言论自由的人权组织“查禁 目录”公布第7届“言论自由奖”的最后决选名单,其中包括来自中 国的“赤脚律师”陈光诚、一位利用YouTube网路短片揭露洛克希德 公司黑幕的美国工程师、一位用讽刺节目抨击政府控制媒体的意大利 电影制作人、以及一位克服自杀倾向如何将强暴自己的歹徒告上法庭 的巴基斯坦妇女。“查禁目录”称陈光诚为崭露头角的中国自由知识 分子群体的代表,因披露山东当局强迫当地村民堕胎和节育而入围 “言论自由奖”下的“揭露黑幕奖”。“言论自由奖”下的另外四个 奖分别是“电影奖”、“法律奖”、“青年记者奖”和“富维尔图书 奖”。今年的揭晓和颁奖仪式将于3月14日在伦敦举行。“查禁目 录”于1972年由一批作家、记者和艺术家创立,它的工作曾受到包括 前捷克总统哈维尔等人士的称赞。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indexonline.org/en/news/articles/ 2007/1/index-awards-shortlist-2007.shtml) 7、“目击者”首届“影像倡导讲习班”招生 2月27日,位于美国纽约、旨在以影像和网络技术推动人权的民间组 织“目击者”就其首届“影像倡导讲习班”公开向全球的人权捍卫者 征集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25日。该讲习班将于今年7月15~27日在加 拿大蒙特利尔的康蔻蒂雅大学举行,届时向25至30名的人权活动人士 介绍如何将影像应用到人权活动中。参与者将学习怎样计划使用影像 的战略、利用微型数码录像机拍摄及编辑、制作有效的旁白以及在网 上传播等。“目击者”将向有需要的人权捍卫者提供资助。有关该项 目的查询和申请表格、资料,请电邮至vai@witness.org,或访问以 下连接: http://www.witness.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 blogcategory.id=92.Itemid=245 (“目击者”网址:http://www.witness.org) 本刊编辑:天健 (2007年3月4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学习雷锋,不妨顺其自然 十年砍柴 今年的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4周年, 按照每年的惯例,各级共青团组织和部队将组织大规模的学习雷峰活 动,主要内容是慰问孤寡老人、军烈属,上街做好事包括打扫卫生, 修理电器、理发、看病、等等。各种新闻媒体也将对雷锋的先进事 迹、学习雷锋的伟大和现实意义等进行广泛宣传。雷锋,作为新时代 青年人的学习楷模,雷锋精神,作为现代文明道德观念的集中体现, 如何把其进一步发扬光大,对于加强我们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无疑是 有很现实意义的。 学习雷锋的活动年年开展,但是雷锋的榜样作用在国人的道德观和价 值观建设中到底占有多大比重?每年的学雷锋活动后,总会有“雷锋 叔叔没户口,3月来了4月走”的议论。在让人意外的是某报专门制作 了100份问卷调查表,历时两天,到十所中小学进行调查,其中包括 “3月5日是什么日子?”、“你知道雷锋的故事吗?”、“雷锋是做 什么的?”、“描述你心目中的雷锋形象”等问题。结果有56.10%的 被调查者不知道3月5日就是“雷锋纪念日”,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有 五成人不知道雷锋是何许人。还有在“雷锋是做什么的”问题中, “红军”、“杂务员”等五花八门的答案让人啼笑皆非。这是否从一 个侧面反映出雷锋的形象在下一代人的心目中正在淡化? 如果这种淡化是客观事实的话,那么它是反映了我们国家对青少年道 德教育的缺失、还是把某一英雄人物作为一个国家伦理建设的标本必 然因时代的局限性而走向消亡的自然规律呢?我认为两者都有。在现 阶段,我们国家的教育体制还是以知识灌输式教育为主,许多学校不 重视德育教育,不懂得利用雷锋题词纪念日来培养和提升学生的道德 观念。但更重要的是后者。中国上下几千年,尤其在现代,涌现高尚 道德的英雄无数,但真正影响人们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取向的, 古有孔孟之道,近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英雄人物的作用只能 是给人以激励,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更具时代特点的英雄人物还会层 出不穷,因而以一个英雄纪念日作为道德建设的途径是不可能亘古不 变的。 我以为,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形成,利己,自私,冷漠等与中国传 统道德观念相勃的道德思想肯定会有所抬头,这是自然规律所致。要 宏扬中国优良的道德品质,要光大雷锋精神所体现的大公无私和为人 民服务的精神文明,关键是要建立完善的和有效的道德或者是精神文 明教育和理论体系和实施机制,就象古有《论语》、《三子经》、 《曾广贤文》等且作为启蒙必修课一样。 反观国外,并非每个国家都有雷锋标本样的时代人物。但,其国民人 人都是活雷锋。媒体没有铺天盖地的宣传某一个人物,也没有人愿意 被媒体神化,面对险境与困苦,争先恐后做雷锋。这种“无为”而 治,对中国学雷锋应该有借鉴意义,不是吗?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看病难,看病贵的症结所在 卢兴明  看病难,看病贵无疑是当前中国民生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尽管 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的“规范政策”,可并没有改变医疗市场 的混乱状况,本质上这些治标不治本,处处以部门利益或公立卫生单 位利益为重,追逐权力腐败的整治措施,无疑不让民众对此怨声一浪 高过一浪。 为什么卫生行政部门无法治理整顿医疗卫生市场,最主要原因在于卫 生行政部门至今仍然以大国弱民的思想,配置卫生资源,处理医患关 系,指导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长期以来,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唱着“救 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歌,做着伤天害理的事情。过去有 多少“反革命分子”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命丧黄泉;医疗卫生单位的 救护车又有几辆运过病人;又有多少医务卫生人员践行了希波克拉底 誓言。本来医疗卫生界应该是由善良慈爱的人们组成,不应当是乘人 之危草菅人命的人群,在中国社会却是些能够做出禽兽都会知耻的事 情的人面兽心,将非碘病人满城躲藏是他们,将无钱病人赶出医院是 他们,将卫生事业费挪用私分是他们。 近年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医疗卫生改革,剥夺或削减了广大职 工的基本医疗权益,成功地壮大了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提高了卫生系 统的福利津贴。目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仍然继续做强做大所属医疗 卫生单位,限制和打击民营医院和个体行医,为公立医院垄断经营, 抢占社区或乡村卫生资源保驾护航。 公立医院摊子大,浪费大是医疗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先前,各级 医院盲目发展病床数,大量购置进口设备以达到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评 比的“等级”要求。几乎所有的大中型医院不仅修建了医疗大楼,购 置了设备,达到了甲等乙等指标,而且修建了职工住房,职工月薪收 入平均达到了3,000~5,000元。也就是这些医院还叫穷,埋怨财政投 入不足。到这些医院看病不是花费低廉,相反的是抢劫杀人不见血。 仅伤风感冒一般都要花上千元的医疗费。这几年来为维持高消费支 出,采取大规模的扩张措施,以国家的名义,采取各种卑鄙手段牟取 暴利。由于违背市场经济的准则,不仅使公有医院更加血腥抢夺民脂 民膏,丧尽天良,而且也使其内部经济核算趋于腐败。在这些医院的 社区分支诊所里,往往是几块牌子一套人马。其经营活动远远超过了 实际能力,坑谋拐骗,无法无天让江湖庸医和骗子相形见绌。 限制和打击民营医院和个体行医的发展,搞大而全的公立医院的垄断 经营是看病难状况难以改变的直接原因。现代律师制度能够使弱者或 蛮横无理者实现公正的诉讼平台;同样地现代医疗保险也为医患双方 的权益实现了共赢的格局。民营医院和个体行医的大发展才能使人们 依靠健康保险逐渐脱离对公立医院的依附,是改善看病难,看病贵的 根本途径。目前,卫生行政部门针对民营医院和个体行医采取的重罚 款,不辅导的行政管理行为,实质是为其养了一批为其送钱的“冤大 头”。这不仅远离实现民众基本医疗保障目标,而且是滋生行政管理 腐败的温床。 总而言之,切实转变职能,将卫生行政部门的经营牟利转变为保障民 众权利的医疗卫生市场化的为民执政。为由此,那赶庙会式地拥向大 医院的人流才会减少,看病难,看病贵也才可能出现改观。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人大代表的政治定位要清晰 乔新生 人大代表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邓明义建议修改《选举法》,限制官员代表 数量。她以自己所在的代表团为例:该省代表团160名代表,其中中 直机关代表15名,省直机关代表52名,占该省代表团代表总数42%, 再加上21个地级市市长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中直机关、省直机关和市 长代表就有88名,占代表总数的55%。“既然大多数人大代表来自政 府官员,很难想象这些代表能够很好地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自 己监督自己或者监督上级,从利益关系上就很难对‘一府两院’提出 建议、批评和意见”。(http://news.sina.com.cn/c/2007-03/04/ 074712422863.shtml) 人大代表的建议抓住了问题的要害。长期以来,人民代表大会之所以 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大代表的构成存在问 题。由于人大代表大多由各级政府官员担任,所以,人大代表不可能 真正代表选民的意见,也无法对政府官员实施强有力的监督。 由于人大代表比例太大,所以每年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形成了独具中 国特色的发言模式,各级地方官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代表的名义 审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往往对国务院工作报告一带而过, 而将大量的时间花在为地方政府评功摆好之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异 化成为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从理论上来说,“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有利于提高效率。但是在现 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权力过于集中,政府官员既是决策者又是执 行者,那么,一旦发生决策失误必然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在事故发 生之后,由于人大代表大多出自政府机关,所以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 追究往往是文过饰非,根本无法将责任落到实处。 在人民代表大会适当增加平民阶层的代表,减少政府官员代表,有利 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如果政府官员同时又担任人大代表,那么不 但背离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宗旨,而且降低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颠 覆了中国的宪政体制。所以,减少人民代表大会中政府官员的比例, 不仅仅是民主决策的问题,而且也是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国家政治体 制之举。 近些年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中积累的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权 力不受监督所致。政府官员掌握着庞大的土地资源、教育资源、卫生 资源,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由于缺乏人大监督,政府官员肆意行政, 结果导致资源配置出现严重浪费,在有些地区腐败现象不断发生。譬 如,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打着经营城市的幌子,对城市进行大规模的 拆迁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不顾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在市中心盲 目建设高档住宅。普通工薪阶层由于承受不起高房价,不得不在城市 边缘地区购买房屋,而这样一来,又造成了大量的城市交通堵塞问 题。所以,如果不把政府手中的权力控制起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 施强有力的预算监督、规划监督、土地开发监督和价格监督,那么, 中国的改革必然会出现十分严重的波折。 减少人民代表大会中政府官员的比例,不是简单的权力再分配,而是 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如果在人民代表大会中不减少政府官员代 表比例,吸收更多的普通百姓参政议政,那么,国家的大政方针就不 可能真正体现民意,政府的各项改革举措也就不会顺应民心。在直接 选举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修改《选举法》限制政府官员的比例, 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最佳途径。 人大代表的一条路 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柴静采访了一位 全国人大代表。这位人大代表向记者披露了改变家乡交通面貌的建 议,并且向记者展示了道路修通之后当地农村发生的深刻变化。记者 以喜悦的口吻告诉观众,人大代表再也不是“吃馒头举举手”,而是 真正为当地农民谋利益的人大代表。 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间360度节目(2007年3月4日)播出这则新闻报 道之后,令人感慨万千。长期以来,在学术界和评论界,长期存在着 全国人大代表应该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还是代表地方群众利益的争 论。在我看来,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个地方,当然应该首先代表地方 选民的利益。如果地方选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人大代表的政治 权力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人大代表应该首先学会取悦当地选 民,利用各种合法的方式为当地选民谋取利益。 在这一则报道中,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影响力,为当地农民修 建了一条山村公路。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中值得欣慰的历 史性事件。但问题恰恰由此产生,如果修建这条乡村公路的经费来自 于其他地区,或者中央财政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为当地农民拨款修建 公路,那么,人大代表的善举就可能变成破坏法制、损害其他地区选 民利益的恶行。 人大代表从来都是利益的代言人。人大代表不管来自哪个地区,也不 管来自何种行业,都必须首先为自己的选民负责,充分反映选民的意 见,保护选民的利益。所以广西代表团的人大代表首先应该立足于广 西本地经济的发展,为广西地区选民争取更多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 益。同样道理,其他地区的选民也应该努力为当地选民争取更多的政 治意义和经济利益。但是,全国人大代表在争取地方利益的时候,必 须始终意识到,资源的配置必须是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法进 行,如果超越了法律的规定,那么人大代表为选民争取地方利益的活 动就会变成破坏法制、损公肥私的活动。所以,人大代表在提出建议 或者法律议案的时候,必须首先想到利益的平衡性问题,必须在现有 的宪法和法律框架之内,为自己的选民争取更多的合法利益。 新闻媒体应该宣传人大代表的善举,但是新闻媒体在宣传人大代表为 家乡办实事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到宪法和法律的底线。如果人大代表 超越了宪法和法律,比如说在我国预算法所规定的范围之外,追加特 别经费,改善某些地区的贫困状况,那么,这些行为从表面看似乎是 履行代表的神圣职责,但实质上却是在公然违反国家现行的法律规 定。 所以,全国人大代表应该首先学会关心国家大事,将自己选区选民的 各种意见通过法律议案的方式表达出来,并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为选区选民争取更多的现实利益。如果在一个地区人大代表人数增 加,当地的交通设施就会改善;如果在一个地区人大代表的人数减 少,当地的公共设施就得不到保障,那么,这首先说明我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尚不健全,说明我国的法律制度还未有效地约束人大代表的 行为。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在提出建议或者议案的时候,应当在自己 的建议和议案中表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如果法律依据不清晰,那么 应当举一反三,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则。在法 律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可以通过公开的辩论、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 意见。 总而言之,我们应当避免人大成为分赃会议,应当把人大变成一种高 规格的决定国家大事的政治会议。如果人大代表关心鸡毛蒜皮,或者 为了取悦当地选民,而提出各种各样改善选区经济条件的建议,那 么,人民代表大会很可能异化为来自不同界别、不同地区的代表之间 利益分配和利益输送的暗箱交易。人大代表应当为选民说话,但是应 当依法办事,决不能利用人大代表的特权,牟取非法利益或者个人利 益。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给启蒙精神戴上法律面具 中国需要文艺复兴吗? 沈阳 12月7日,《南方周末》发表了刘军宁先生的《中国,你需要一场文 艺复兴》。杨鹏先生围绕着公民责任感的重建等视角对其进行了批评 和补充,秋风先生则先后发表了几篇文章,从苏格兰启蒙运动和中世 纪法治保守主义角度对军宁先生的观点展开了批评。 这一系列的文章,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文艺复兴,尤其是秋风先生的 道德说教文章,由于忽视了中国社会的特色,忽视了对于西方文明发 展的精髓层面的挖掘,尤其重要的是,忽视了法律人在现代社会中的 秩序保障和民权维护作用,因而明显空对空,牛头不对马嘴。 不仅仅是智识上的有限性 中国以前的启蒙运动,从“5.4”运动开始,都是欧陆意义上的启蒙 运动,执着于“民主”与“科学”的宏大叙事。对于西方的文化和中 国的文化,不是一棍子打死,就是把他们抬到天上去,却从来不去反 思自己思维的局限性。这个时候的知识分子,不是自我反省,而是要 求他人悔改。 启蒙运动的宏大叙事正好符合了一个民族国家追求富国强兵的民族主 义愿望,同时又适应了以为单纯地结束一种政治秩序就可以促进人类 全面解放的乌托邦主义倾向。其实,无论就认识能力、行动经历还是 道德品质的,个体是有着自然理性的有限性的。不说其他,单单从经 验主义哲学去评价,“5.4”运动时代的启蒙者自身都有太多局限和 难以超越之处。 秋风先生对此有鲜明的认识,在“另一个启蒙传统”部分中,他提到 了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自由主义发展对于中国文明发展的经验性作 用。秋风总结说:   “哈耶克所说的‘英国式自由主义’,以英格兰普通法传统为经   验基础的英国个人主义传统。这一启蒙传统强调了个体自然理性   的有限性。”   “启蒙哲学是个人主义的,同时又是唯理主义的……无穷尽的物   质性欲望,比如自我保存、或征服他人,这是人的本质特征。但   同时,人又具有无限完美的理性,能够洞见实现上述欲望的手   段”。 不过,秋风虽然认识到了人的智识的有限性,指出人需要克制自己的 欲望,却没有意识到欲望也决非天然是邪恶的。没有欲望不会有人的 消极自由。要超越欲望,固然需要道德意义上的个体决断,却同样需 要司法意义的主权审慎,换而言之,将对于欲望的制约指向更深刻的 政治性,即究竟是什么样的政治文明才是体现出人的有限性的、究竟 是什么样的政治文明才能体现出对于权力的足够警醒和制约。 可是,秋风不知道,人除了智识上的有限性,更有道德上的罪恶性。 殷海光的弟子张灏先生看得很清楚。在《幽暗意识与民主传统》中, 张先生指出,“发自对人性中的或宇宙的与始俱来的重视或省悟:因 为这些黑暗意识根深蒂固,这个世界才有缺陷,才不能圆满,而人的 生命才有种种的丑恶”,这种“幽暗意识正是近代自由主义产生一个 不可或缺的思想层面”。张先生还指出,衡之中国的传统文化之所以 不能开出民主宪政,原因在于精神深处缺乏这种彻底的“幽暗意 识”。满怀对以个体“内圣”而“外王”的期望、缺乏对于体现人的 罪性和有限性的世俗权力彻底的制约和规范意识,如此等等,塑造了 一个完全相异于两希文明的中国整体主义政治文明。 对于合理的欲望的保护,是法治的义务;对于不合理的欲望的限制, 同样是法治的义务。欲望乃是立宪的根基,除非破坏法的秩序,欲望 的节制不应是他人要求的产物,而是自我悔改的过程。自身合理的欲 望得到了保护,人们才有足够的诚心在道德上自我节制欲望。 秋风先生退回到了老儒家的思路,进行起了道德说教,鼓吹社会重 建,说是只有在一场社群重建中才能找到个体的尊严。鼓吹了多年普 通法宪政主义的秋风忘记了西方文明发展中法治文明的作用,从最早 的霍布斯、洛克,到后来的柏克、休谟、斯密,再到门格尔、哈耶 克、奥克肖特,苏格兰启蒙运动是进行道德说教、要求社会伦理重建 的么?如果有,他们对于社会伦理的这种重建,一旦缺乏英国的普通 法为特征的法治主义文明,他们还会说出这番话吗? 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欲望的节制,最终不是要落实到公民对于自身权利 的自发维护、戴着假发的律师在法庭上的看似琐碎但却又意义重大的 辩论、同样戴着假发的法官看似冷酷无比却无比体现出法治公正的一 锤锤的果断决然的敲打?缺乏这些司法细节,更为广袤地讲,缺乏英 国君民对于《自由大宪章》的认可和坚持,单纯的道德说教和社会重 建还会有用吗? 知识分子是否需要反思,没有自我的悔改,自己究竟有多大的道德优 越性对他人进行道德说教呢?更何况,外界究竟如何判断一个人的自 我悔改的真诚程度和深刻程度?由此来看,试图发起一场道德运动更 新人的内心,其实是一个罪人对于另一个罪人的道德批判。这样的道 德批判不是人间混乱的结束,而是人间混乱的开端,而且是永无止境 的混乱。一旦与权力结合起来,则是更大范围内的混乱。 必须回到教堂直接面对上帝悔改,回到人人皆可遵守和操作的司法正 义上来。 法律人参与的现代文明 自从2006年下半年国内围绕着李银河女士所鼓吹的类似换妻、同性恋 等性行为相关的公民权利的行使问题所带来的“消极自由”悖论展开 的论战,同时又面对着苏格兰启蒙运动深深的道德叙述,秋风先生突 然感到了困惑:如果我们说一个公民有权利乱伦、有权利道德败坏, 这是不是说是现代文明造成了道德沦丧? 面对这个疑问,秋风以西方左派的视角来谋划中国的公民社会重建, 进行了一场没有启蒙词汇的启蒙运动。与旧有的启蒙运动相区别,秋 风先生的启蒙运动不是教人个性解放,而是要人道德节制,这是反启 蒙运动的启蒙运动,最终发展成为了反人性的启蒙运动。 2006年10月,笔者的《性的欲望与宪法权利:对消极自由的一种自由 主义检视》一文在邓正来先生主编的《中国书评》第五期问世。笔者 认为,面对着人类社会可能出现的种种道德困惑,基于人类欲望的自 由主义论证、对于公民消极自由的辩护仍旧不失其重要意义,当时笔 者就已指出,“宪法精神乃是一个活的原则,在这个原则基础上乃是 美国人民发展着的自由生活,在这种自由生活里有着一套赖以维持现 代人体面生活的公民道德规范”。 换而言之,道德体系是非常脆弱的,只能仰赖于司法正义才能稳健地 发挥正面效应。即使法治主导的文明社会仍然出现了类似甘阳先生所 指责的不是之处,脱离国家政制发展和公民权利维护、抽象地谈论道 德重建和欲望节制仍然是没有用的,相反只能激发起人们更大的道德 反叛。 对此,我们从乔治.奥维尔的小说《一九八四》中不难看到一套鼓吹 道德统一的理想国精神秩序的可怕情景。在这部小说中,男女主人公 不是自我节制,也不是追求民主宪政,而是躲藏起来偷情。 秋风不仅误读了整个苏格兰启蒙运动,而且误读了整个人类的政治文 明历程。同样针对当时社会的欲望膨胀,亚里士多德谈到:“所以我 认为我们现在应该再度为他们建立起法治。法律的意义是何等重要! 它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袛和理智的体现。谁说应该由法律遂行其 统治,这就有如说,惟独神袛和理智可以行使统治;至于谁说应该让 一个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在统治国家的过 程中,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 良。法律恰正是全没有感情的。它的没有感情赋予了它公平和正义, 这样统治者在治理邦国、处理各项纷繁复杂的政事,以至解决公民之 间的纠纷时可以把它作为中道的权衡。” 即使是被卡尔.波普尔称为“开放社会的敌人”的柏拉图,也不是完 全不谈法律而鼓吹道德重建的。柏拉图写下了《理想国》,认为最佳 政制是哲学家的统治。可是很快,他就暂时放弃了自己这个想法,因 为这个理想政制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行。后来,柏拉图写了著名的《法 律篇》,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法律之治。柏拉图从《理想国》到《法律 篇》的转型,是他在现实世界中的碰壁,施特劳斯在《自然权利与历 史》中说,充分体现了一个道理:单纯的最佳制度乃是明智者的绝对 统治,实际可行的最佳制度乃是法律之下的高尚之士的统治或者混合 政制。法治主义既体现了古典自然权利的高贵性,又能卓越有效地捍 卫个人自由。柏拉图的思想转型,是从道德主义的启蒙系向法治主义 的法政系转型的典范,施特劳斯充分认可了这个转型。 后世的政治文明不仅吸取了古希腊时代的精华,同样还吸收了古罗马 法的精髓。古罗马法认为法的本质就是维护公民利益、促进社会公 正、实现人类正义。为此,古罗马规范了一系列今天我们称之为体现 “程序正义”原则的司法原则,如“适用刑罚必须根据法律实体”原 则(即罪行法定原则)、“不告不理”原则…… 凡此种种,充分体现了司法权的被动性和消极性特征,除非当事人申 请,它决不深入公民社会和私人领域指手画脚,进行秋风先生意义上 的道德说教,更不是类似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派专政那样进行对 公民生命生杀予夺。欧洲的中世纪仍旧坚持了这个原则,如经院哲学 家阿奎那就是一个基督教法治精神的鼓吹者。这样,法政系将社会发 展的权利留给了公民社会,而不是收归国有。 秋风先生似乎忽视了人类整个政治文明都是建立在法治主义传统基础 之上的。具有强烈道德色彩的苏格兰启蒙哲学也是如此。洛克的政治 哲学是对英国的光荣革命胜利经验的总结。洛克写下了《政府论》, 他眼中的理想政体无疑是一个分权的立宪政体。在英国这个国家,基 于人类传统和智慧的普通法传统,形成了一系列经典的文献,如《自 由大宪章》、《权利法案》。 13个殖民地之所以要从宗主国英国的怀抱中独立出来,不是因为英国 道德败坏,而是因为英王没有依据规则和契约精神统治北美殖民地, 没有给予殖民地以代议士的名额。换而言之,北美独立革命不是启蒙 运动鼓吹出来的,而是法治秩序在13个殖民地难以落实的恶果。北美 独立后,联邦党人写了大量的政论文章,这些文章后来被《联邦党人 文集》收录。联邦党人的思想早在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中就曾 被阐述过。后来这种法治共和的思想同样出现在了1787年颁布的美国 联邦宪法和后来一系列的宪法修正案之中。 以法治文明深化启蒙精神 自从刘军宁先生发表《中国,你需要一场文艺复兴》以来,有鼓吹欲 望解放的作家记者熊培云先生,也有主张道德说教的杨鹏先生和秋风 先生,惟独缺乏法学家的参与。即使是这几位仁人志士的文章中,也 较少提到法治主义这个更为根本的政治文明词汇。这个时候的刘军宁 先生以及其他论者,即使曾经是认可法律文明的法政系成员,在这一 次争论中却摇身一变成为了道德主义、文化主义的启蒙系成员。 在刘军宁先生等人的努力下,中国思想界也兴起过一场启蒙运动。这 场启蒙运动是围绕着新“左”派和自由主义展开的。前者指责后者不 讲平等,只追求自由,后者坚决不承认,认为只有在个体自由之下才 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自由主义的这个辩护不假,可是这场启蒙运 动并没有深入探讨究竟在何种制度下自由与平等两项社会价值才有可 能是兼备、并能良性发展的。 这是一场法学家大规模缺席的启蒙运动。在这些号称自由主义学派的 知识分子当中,无论是刘军宁先生,还是秦晖先生、朱学勤先生、徐 友渔先生,以及任剑涛先生,不是来自于历史学界,就是来自于哲学 界;刘军宁先生是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可是,他这个政治学与其说 是政治科学,不如说是政治哲学,其实可以算是半个哲学博士。 百年中国反复出现这个情景。“5.4”运动的各个思想界先锋,无论 是蔡元培,还是陈独秀、李大钊,也无论是胡适、鲁迅,还是其他人 物,要么是历史学家、哲学家,要么干脆是作家和革命家,我们很难 看到一个法学家。依然是那个局面,宏大叙事,道德说教。 法政系的贺卫方先生看得很清楚。他在“为何“5.4”运动中法学家 缺席?”一文中指出,“从法律的视角回顾,我们发现,这场运动中 居然看不出多少法律家的影响……近世中国的法学家中,沈家本已于 六年前去世。伍廷芳虽然在政坛上仍属重镇,对学生运动也公开表示 过同情……然而,在思想上,这位法学家从来也没有获得过全国性的 荣誉。1921年伍廷芳去世,新文化运动的领袖胡适发表感言,毫不隐 讳地批评这位法学家的思想浅薄。他如王宠惠,虽法学根底扎实,然 而却全身心于政治和外交,对社会思潮之引导,贡献无多”。 贺卫方先生接着说,“为什么在以“5.4”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中法 学家会缺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5.4”之时,中国近 代型的法律制度尚处在模仿阶段,我们还没有真正的法学知识传统。 在我们的古典知识格局中,法学(‘律学’或‘刑名之学’)是一个 没有多大吸引力的领域,士大夫阶层所钟情的是儒家经典,诗书文 章,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法律算不上专门知识,更非精深高雅 之学问。虽然“5.4”时代的旗帜性人物在理性上都意识到了法律及 法学的重要性,学生运动的领导者们也很快地从单纯的爱国主义走出 来,将重心放在民主、人权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变革之上,然而,完整 而扎实的旧学根底反而限制了人们在法学方面知识的深化,限制了法 律家知识对社会的影响力”。 这个现象出现得并不奇怪,因为中国这个社会太缺乏法治土壤了,法 政系思想家的影响力总是比不上启蒙系思想家的影响力。 由于缺乏对法治主义的深刻认可,知识分子常常患有法国社会学家雷 蒙.阿隆所云的“怀旧的神话”之病疾,以致造成了乌托邦主义这样 的“知识分子的鸦片”。我们不难从“文艺复兴”这个词语中找到这 个感觉。在刘军宁先生等人的眼中,似乎古代的东西就是美好的,哪 怕中华民族没有这样的人文传统我们也要塑造一个出来,至少也要迎 合大众的需要寻找出一个“旧瓶子”来容纳“启蒙精神”这样的新 酒。秋风先生更为干脆,找到了一个“旧瓶子”,装上了“旧酒”, 与刘军宁先生的“旧瓶子”和“新酒”做斗争。 真的就是这个瓶子?真是就是这点酒?秋风先生的这个瓶子,与刘军 宁先生的瓶子,完全不一样。秋风先生的这个瓶子,不是中国文明中 自古就有的,而恰恰是西方文明所独有的。中世纪法治保守主义是西 方人的保守主义,不是新儒家意义上的保守主义。即使是西方文明的 精髓,以中世纪法治主义文明为例,秋风先生所找寻的目标也是非常 片面的,如忽视了法治主义这一深层的东西,更忽视了中世纪的人们 在基督教信仰话语中的自由奔放和自我更新,以及人们之所以必须选 择法治秩序,正是因为对于人的罪性和有限性的深刻认识。 因为缺乏对法治主义的深刻认可,知识分子常常看不到书房外面那些 正在发生的点点滴滴的进步,也很少参与到普通人对于公民权利的积 极维护这类事情上。知识分子高呼着道德重建,念叨着人文关怀,可 是,辽宁那些下岗工人是不需要文艺复兴的,山西的挖煤民工也是不 需要文艺复兴的,中产阶级的“房奴”也是不需要文艺复兴的,全国 各地的菜市场里的家庭主妇们也是不需要文艺复兴的。他们更不需要 知识分子的道德说教,他们需要的是知识分子静下心来,告诉他们什 么样的理财方法更能开源节流,告诉他们当不小心被一些人侵害利益 的时候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今天的中国社会,与更为久远的启蒙运动时期比起来,不是缺乏法治 主义土壤: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治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在2004年3月十 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了宪法修正 案。如今,大批的法律人在成长,人民的法治意识在高涨…… 在这个法治文明已被全社会逐步认可的时代,如果要体现人文关怀, 知识分子最好暂时搁置“文艺复兴”的想法,从启蒙系升级到法政 系,用法治精神升华启蒙精神,为启蒙精神戴上法律的面具;在道德 领域内,则从自我开始做起,而不是高高在上道德说教,或者说,让 每个灵魂直接面对上帝忏悔与更新,而不是在世俗权威的要求下大公 无私和发展禁欲主义,成为道德的楷模、最终人人成圣。 (沈阳:新公民教育研究中心)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从郎咸平教授清华演讲谈起 盘点世界民主化进程(之3) 牟传珩 三、世界民主化向我们走进 民主发端于古希腊,应该说是希腊宽松的城邦文明奠定了民主社会的 基础。但在历史的进程中,作为东方文明中心的中国长久处于专制权 威的稳定中,西方也曾用中世纪的黑暗统治埋葬了民主的曙光。然 而,就在中国历史不断重复“城头变换大王旗”的专制王朝兴衰更替 之时,西方出现了人性复苏与文艺复兴,民主犹如凤凰涅盘之再生, 奏响了追求自由与平等的文化启蒙凯歌。这次伟大的文化启蒙,随即 开垦出西方民主文明的社会土壤。法国大革命不正是罗伯斯庇尔们以 “宁愿在自由的风暴中死去,也不要被奴役偷生”的文化浪漫主义, 实践着理想的民主吗?这面旗帜从西到东,从北到南,从一种文明到 另一种文明,由此扩张开来。今天,世界的第三次民主化浪潮正在构 成全球性的人文景观,已经不同程度地改变了不少非西方文化地区和 国家的政治现实。如今在经济发展成熟的条件下,仅因为文化条件特 殊而未能实现民主化的事例并不多见的。亨廷顿人为:当政治领袖们 相信,他们的利益在于推进民主,或他们有义务实现民主时,民主的 发展就会出现。始于19世纪初的民主化长波到1920年为止,导致了民 主在约30个国家取得了胜利。在本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由于专制主 义的复辟和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到1942年止,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数量 降到了约12个。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民主化短波时,再次使世界 的民主国家的数量增加到30个以上。在此之后,这些国家中又有许多 民主政权垮台。但在始于葡萄牙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民主化的速 度却明显加快,在规模上也远远超过了前两波。20年前,世界上约有 不足30%的国家是民主国家,现在,近乎60%国家是通过某种形式的 公开、公平和竞争性的选举来建立政府的。在30年前,少数人专政如 共产党的政治局、军人政变集团、个人独裁政权似乎蔚然成风,今 天,千百万以前曾被独裁专制统治者奴役的人们,已经生活在自由社 会的环抱之中了。 21世纪是一个正在彻底着的全球化时代,它要求我们用全球化的新文 明思维和“世界主义“的眼光来认识时代的走向。应该看到,如今不 可遏制的民主化浪潮已席卷全球。从文化类型上看,世界性的民主发 生,已波及了各种文化形态,无论是基督教文化、儒教文化、伊比利 亚文化,还是伊斯兰教文化、黑非洲文化等都无一例外;从经济发展 水平上看,它既包括了作为超级大国的前苏联和东欧各国以及实现了 经济腾飞的亚洲四小龙,也将不少最不发达的非洲国家裹挟其中。经 过它的洗礼,世界的政治版图现已大大改观,一种渐趋成熟的新文明 民主化时代精神,为人类形成普世的生存方式提供了共同的价值资 源。环顾今日之世界,欧洲、北美洲、拉丁美洲、大洋洲都已经成了 “一人一票”的民主化大陆。在非洲,专制政权正成为民主化浪潮中 随时将会陷落得孤岛。即使在亚洲,少数人统治也只剩下半壁残局。 这意味着,人类会在不远的将来,生活在一个民主政治占统治地位的 世界里。如今,国与国之间不分大小,比肩而立,两极格局为多元化 世界所取代。世界各国都在旧文明的绝境中痛定思痛,强烈意识到社 会发展需要的是民主政治而不是专制对抗。在整个21世纪展开来去的 浮雕之上,暴力统治者纷纷退出历史舞台,已成为最明显的时代特征 之一。 今日时代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已经开始了民主世界化。目前, 以电脑、卫星为标志的工具体系全球圆通,已经使那种相互封闭、各 自为政、权力专断、分配不公的对抗社会政治制度无法容纳,本能地 将拓展出一种完全开放、合作、以“人权至上”为核心,国家主权相 互制约、共同妥协、大家都赢基础上的民主世界化新纪元。 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国际交往的扩大和深化,已经使当代世界日 益联结为一个整体。特别以覆盖全球的通讯卫星和国际互联网络为代 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已创造了一个不分国界的“电子空间”,使世 界真正变成了一个“地球村”。这使率先民主化的国家对其它国家产 生了更强烈、更直接、更迅捷的冲击。今天世界,任何地区、任何国 家的财富创造与分配制度的紊乱,都会对全球经贸关系造成严重影 响。任何局部政治失序,都具有导致全球经济运作链条崩裂的隐患。 由此也就决定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必然导致世界民主化的发生,确保 人人独立、平等与自由的民主政治,将成为全球财富创造与分配的国 际性前提条件。我不相信在这样的世界政治条件下,专制主义的政体 会永无变化,中国亦然。 全球民主制度的棋手──美国总统小布什,曾在2004年的重获连任演 讲中有如下精彩的演讲:在全球范围内推进自由,向独裁宣战!于是 民主社会的西方发源地,便有了“全球北约”的战略转变。今天,已 处于世界民主化浪潮孤岛上的红色中国,千千万万的网民们,同时呼 出了“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民主口号,郎咸平教授们拒绝民主的说辞 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给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 申诉信要求国家对右派分子 正式道歉并给予经济补偿 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家属子女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 我们是一群反右运动的受害者及家属子女。我们完全支持2005年9月 18日由山东大学史若平执笔撰写的、反右受害者及家属子女致中共中 央、全国人大、国务院“要求平反右派大冤案补偿物质和精神损失” 的签名信。〔据悉,一年多以来,己先后有1,000余人参加签名〕。 值此反右运动50周年之际,我们现在再次以集体签名申诉信的形式, 敦促中国的最高执政当局,正视我们这些反右受害者及家属子女提出 的合情、合理、合法的申诉要求:要求国家对右派分子正式道歉并给 予经济补偿。要求尽快地将妥善解决此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中来。 众所周知,1957年,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整风反右运动,以“助党 整风”的名义,号召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鸣放”,采取了“引蛇出 洞”、“诱敌深入,聚而歼之”,“以言治罪”的“阳谋”,欺骗了 全国广大的知识分子。毛泽东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操纵党和国家机 器,将大批爱国正直的知识分子打成“右派分子”,制造了古今中外 历史上空前的大冤案。仅官方事后公布的右派分子数字为55万余人 〔实际数字远高于此数〕。反右运动是一次空前规模的、严重的违反 宪法的事件。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这批受害者经历了反右斗争, 流放到青海、新疆、宁夏等边远地区劳改,大饥荒,“文革”十年浩 劫,……直至1979年被“改正”。22年来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 吃尽了苦头,右派分子本人和家属子女的身心均受到不可弥补的严重 创伤。 1978年4月和9月,中共中央分别下达11号和55号文件,宣布“全部摘 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对于过去错划了的人,要做好改正工 作。”在“实施方案”中规定:“经批准予以改正的人,恢复政治名 誉,由改正的单位负责分配适当的工作,恢复原来的工资待遇,但不 补发工资。”当时,历经20余年劫难、被打入社会最底层的右派分 子,惊魂未定,被“摘帽”和“改正”后,只能表示“感恩不尽”, 对蒙难的20余年“不补发工资”也不敢有所企求。且当时正值文革之 后,国家百废待兴、财政拮据,广大受害者对此予以充分理介。但应 该指出:当时,同样是平反冤假错案,文革中的“走资派”全部补发 了工资。而右派们吃的苦更多、受磨难的时间更长,却没有被一视同 仁。这于情、于理、于法是讲不通的。 1980年5月8日,中共中央统战部上报《关于爱国人士中的右派复查问 题的请示报告》,6月11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上述报告。报 告中从对被划为右派的96名著名爱国人士中,选出27名影响最大的进 行复查。予以改正的22人,不予改正,“拟维持反动派原案的五人: 章伯钧、罗隆基、彭文应、储安平、陈仁炳。”报告中对“章罗同 盟”问题复查后“没有发现章罗二人在组织上共同策划、进行阴谋活 动的事实。”在中央批转通知上“中央认为,肯定1957年反右派斗争 的必要性,同时指出在反右斗争中扩大化的错误”。既然承认了作为 1957年右派的核心“章罗同盟”是不存在的,既然99%以上的“右派 分子”是错划的,那么发动“反右派运动”还有必要么?“不予改正 ”的五名民主党派中的著名人士,实际上是中国知识分子中敢于直言 的精英,纵观他们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和反右时的言论,是否套得 上“反党反社会主义右派分子”,结论是不言自明的,历史可以作 证,公理自在人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57年反右派运动 之后,中国政治舞台上形成万马齐喑、只有一家独言的局面。毛泽东 所犯“错误就越来越多了”……随后,1959年庐山会议,……1966年 开始的十年文革浩劫…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多年来,由于对 反右运动这段历史没有做出过公正的、令人信服的结论,至今使人们 仍心有余悸。中国社会的和谐、公平、正义无法真正体现。 如今,近30年过去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取得了很大成 绩,国家己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国家仅外汇储备就己超过10,000亿 美元〔相当于80,000亿元人民币〕。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第41条,“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 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补发右派分子工资、对 受害者多年来所受的磨难进行物质和精神损失的补偿,时机己成熟, 可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近日报载我国政府宣布免除非洲国家所欠 的百余亿美元的债务。既然国家有能力免除外国人百余亿美元的欠 债,那么偿还拖欠本国受难同胞多年的历史旧债,理所应当优先考 虑。 世界上不少负责任的国家政府都在纠正历史错误。加拿大政府为100 多年前向华人收取“人头税”的错误进行政府道歉和赔偿。德国、法 国政府为二战期间伤害民众利益行为,曾向当事人及其子女,多次道 歉并予以赔偿。这些都受到国际社会和本国人民的好评。而日本政府 拒不向二战期间的受害国劳工和慰安妇道歉赔偿,引起国际社会的强 烈批评,极大地损害了自身形象。我们党历史上曾犯过错误,但只要 认真对待、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但不会降低党的威信,反而能进 一步增强凝聚力。文革结束后,胡耀邦等中央领导不遗余力平反冤假 错案,赢得了民心,为改革开放奠定了牢固基础。 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中共中央,号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把解决人 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 们衷心拥护。还清历史旧账,对右派分子〔及其家属〕由国家正式进 行道歉和给予经济补偿,是彻底解决此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唯一正确 选择。办成这件得人心顺民意的大事,将是对在世的受害者的极大安 慰,也是对死难者的最好的祭奠,更能体现党和政府对右派分子及其 家属子女的真正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公平、正义,实现政 治民主的重要内容的一部分。必将对党和国家的历史产生巨大的深远 影响。 我们倡议建立反右博物馆。把1957年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以 言治罪”、迫害55万以上知识分子的反右运动的全过程,用实物、图 片、音像资料、文章、信件等方式予以展示出来,把这段非常时期的 珍贵历史资料永远保留下来,警示我们的子孙后代,以史为鉴,再也 不能让这段悲惨的历史重演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千万 不能忘记这段历史,“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反右己过去50年 了,当年的受害者,如今还健在的恐怕不多了,往后只会越来越少。 我们要趁这些当年的受害者还健在时,抓紧时间,从他们和他们的家 属子女处抢救这些珍贵的历史文物资料,让它们不致湮没。 我们期待回音,期待对话。 反右运动受害者及家属子女 2007年2月28日 联系人:     电话       e-mail ──────────────────── 彭志一 021-5655-5685  pzy39@126.com 叶思九 021-6502-3611 蔡善森 021-5272-9228 吴中琪 021-6430-7459 签名者:〔〕内为家属子女 叶思九、蔡善森、吴中琪、陈倬云、余尚炎〔妻黄秀卿〕、 彭文应〔儿子彭志一〕、尚 丁、李钦予〔女儿李西林〕、陆良敏、 陈仁炳〔妻陈蕴辉〕、宋家模、刘 锟、高东虎、陈维杭、 王造时〔妻郑毓秀〕、鲁长发、王宗吉、刘血花、彭世东、 陈新桂〔女婿董宝光〕、陈承融、黄寿同、郑保定、浦新墨、程应缪 李宗蕖〔女〕吴秉文、徐则文、姚祖焕、李梦麟、 陆 诒〔儿子陆良年〕、梅士新、王庆山、傅艾以、许慰萱、俞士锦 龚文谟、徐茂义、丁葆元〔儿子丁文杰〕、张家齐、袁锡玖、赵荣邦 楚 歌、林济时、葛次弓、卢雪岩、俞礼仁、章宗怡、周覃藻、 周金声、王启光、陈守默、胡桂荣、王璧田、夏汉仪、毛学精、 袁永亨、李 含、邵隆昌、孙用济、应寸照、翁克庚、吴行素、 宋 铮、徐仲稚、李 诚、王 萍、刘亦泉、陈信成、刘英凯、 卢 晓、俞伯庸、张永茂、杨琢成、张镜清、郏清良、闻昌永、 沈友石、李玉槐、朱今燮、席才林、钱启昌、王承殷、沈伯龙、 黄 彬、夏泽霖、赖定阳、石建英、孙松棠、倪惠民、陆维煊、 薛承德、俞振国、赵鸿藻、张友康、贺洪礼、官 浩、王振西、 汪 中、袁子期、祝志成、俞握珠〔女〕赵匡仪〔女〕吴高放〔女〕 吴毓棠〔女〕吕燕君〔女〕、徐 岚〔女〕唐仁缙、章 鹤、吴信富 韩 涌、傅言新、盖增福、杨丽洁〔女〕、姜国琴〔女〕、 崔蕊林〔女〕、钱采芝〔女〕、程德蓉〔女〕、闵淑华〔女〕 姚大钧、杨治中、曹雪松、崔鼎安、蒋 哲、殷德徵、张培钧、 孙月屏、杨 曙、周复初、王维刚、黄 钟、陈滋堂、陈光庸、 徐培元、陆静宜、许兆桂、程凤庭、徐济亚、王依明、于仕西、 汤玉卿、熊大缵、陈象哉、陈洪泉、陈开甲、陈兰谷、陈永春、 丁宝康、管天祥、郭厚桢、黄建基、胡文清、刘焕民、李治章、 马国松、钱卣铭、任寿春、唐焕兴、王令康、温 健、谢玉书、 徐世臣、姚福申、张庭跃、张亚新、张振华、朱仲康、赵茂生、 钟亮明、孔祥瑞、江 涛、周锡发、徐洪慈、张秀宝〔女〕 薛恒春、黎在田、朱鹤飞、吴子杰、梅锡仁、陈世生、张云清、 黄丰林、彭君毅、吴嘉善、张圣书、林学成、袁庆吾、周善成、 唐子谋、吴镇南、张亚彬、李梧龄、张嘉德、刘震东、孙志舫、 俞俊荪、倪维熊、陈基础、刘文模、邓钟瑞、徐绳祖、徐 竹、 吴 导、李罗芳、陈 徵、刘祖年、 〔提供者:(济南)李昌玉〕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强烈抗议中共当局再次迫害朱虞夫先生 王东海,吕耿松,任伟仁,徐光等 2007年3月3日,朱虞夫先生被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以“违反《治安 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拘留,时间是十天, 现在被关押在杭州市江干区三堡拘留所。什么叫“违反《治安管理处 罚法》的有关规定”呢?这份《上城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家属通知 书》没有作出任何说明,也就是说,为了迫害政治异议人士,中共独 裁政权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随便找个“有关规定”就可以将你投入 牢房。这种无法无天的所谓执政最终只能葬送独裁者自己,我们劝这 些“执政”者好自为之。否则,多行不义必自毙。 1999年,朱虞夫先生因从事民主活动被中共当局判处七年重刑,在狱 中受尽煎熬。去年9月,朱先生刑满出狱,因生计断绝,他去原工作 单位上城区房管局要求恢复工作,却遭到该局局长及其他官员的凌 辱,并被关押十多小时。今年春节后,朱先生因女儿报考浙江美院, 带女儿到外地参加考试,却因未向当局汇报而遭到传讯。在传讯中, 又将其升格为拘留。据称,朱先生目前尚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在此期间,他不能外出、不能接受记者采访、每隔一段时间得向政府 “汇报”自己的思想。这是一条严重侵犯人权的恶法,朱先生理所当 然地不把这些恶法的规定放在眼里,因此也就遭到了当局的再次迫 害。我们认为,中国刑法中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是一条恶法,严 重侵犯了公民应有的权利。就一般刑事犯而言,经过服刑,他的罪恶 已经得到了惩处,没有必要再用附加刑剥夺他的政治权利;对于思想 犯而言,对他的审判本身就是非法的,再用附加刑剥夺他的政治权利 就更加非法。现在,当局限制朱虞夫先生的自由,对他进行迫害的法 律依据就是这条恶法。因此,我们对中共政权利用恶法来迫害公民特 别是政治异议人士的犯罪行为表示最强烈的抗议!我们还呼吁中国立 法机关、司法机关废除这条恶法。 连署人: 王东海、吕耿松、任伟仁、徐 光、王荣清、王富华、林 辉、 昝爱宗、戚惠民、来金彪、范子良、杨建明、高海兵、萧利彬、 胡俊雄、温克坚、邓永亮、田永德、郭少坤、邓太清、杨在新、 张鉴康、肖 勇、楼裕根、单称峰、苏元真、毛奇峰、胡晓玲、 池美英、高烨炬、万 珍、赵 立、张中政、吴高兴、王荣耀、 章诒达、沈利虎、沈正义、朱 昂、李锡安、王杭立、崔公展、 余铁龙、余元洪、叶孝刚、席传喜、邹 巍、刘进成、武中立、 姜力均、刘世遵、丁贵荣、林信杼、吴之光、董 谨、徐江姣、 郭四妹、陈振龙、张道昌、林炳强、南光亮、南光存、郑应民、 陈国彪、黄小玲、陈旭昶、王凤山、张义才、池美珍、蒋杭莉、 张桢宗、蒋彦明 〔转载自《六四天网》。提供者:(成都)黄琦〕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试论“六.四”屠杀的起因 郭小林 “6.4”屠杀已过去17年多了,有论者往往为青年学生和中国人民惋 惜,认为虽然学生们是出于好心,却在策略上犯了许多错误,给专制 政权提供了镇压的借口,不仅导致了北京上千无辜学生和市民的被 杀,也断送了1980年以来政治改革和思想解放运动的大好局面。 学生们是否在策略上犯了错误,或可讨论,但如今我认为,“6.4” 屠杀的发生,有其更深层的原因,即使开枪是一种临时性举措,堪称 一着臭棋,但要把广大知识分子打下去、要给人民脸色看的念头,那 是和当年“反右”运动一样,是中共早就策划好了的、是蓄谋已久 的。 据说中共已解密的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文件中,有毛泽东的报告 称:“我们即将打败蒋介石集团,我们革命的下一个目标将是我们现 在的‘盟友’──那些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大意) 在中共夺取国家政权后的七年多时间里,其在“土改”、“镇反”、 “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农业合 作化”和“国家工业化”等一系列运动中的严重失误,以及中共各级 干部的官僚作风、强迫命令、瞎指挥、高指标、弄虚作假、欺压群众 等等劣行,无不激起人民的强烈不满。到了1957年,社会各阶层积累 的不满情绪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以毛泽东为首的专制统治集团是看 到了当时的形势的,但他们是听不进丝毫一点批评意见、也根本不可 能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因此他们不仅不把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的善意 批评当作对他们的帮助,反而认为这危及了他们统治,决心要狠狠地 给广大知识分子和全国人民一个“教训”──只许你们老老实实,不 许你们乱说乱动。正是有了这样的预设和对局势的判断,才会有1957 年的所谓“阳谋”──先“引蛇出洞”再“一鼓而歼之”的惨烈的 “反右”运动。 同样,在经历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浩劫之后,人民的不满也一直在 积蓄着,以1976年“4.5”运动为发端的思想解放运动,使党内、外 的思想文化界空前活跃,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认识能力。所谓“信仰 危机”,实质上是人们对持续几十年的欺骗宣传的厌弃。他们开始对 数千年来换汤不换药的专制独裁统治产生怀疑。凡此种种都使中共统 治集团倍觉惊恐。而一直延宕到1989年初的国家政治改革的停滞和两 次“清理精神污染”活动以及持续不断的对民间自由思想的镇压(如 取缔大字报、“西单民主墙”、《今天》杂志及对魏京生的逮捕和枉 判),只不过是促使矛盾激化的一些举措。这样,一方面是作为时代 先锋的青年学生,在1987年学运被打下去之后酝酿着更大规模的情绪 表达;另一方面,以邓小平为首的专制统治集团也感受到了社会的普 遍情绪,早就谋划着要给广大青年学生、给党内要求政治改革的民主 派和全国人民一个脸色看。 正好,胡耀邦的去世,给双方都提供了机会。 对于后者,我目前由于材料获得的困难,尚不能提供更具体更直接的 证据。但我可以提供一个间接的证据。 大约是1989年5月初,“6.4”学生运动正在高潮时,我所在单位忽 然向全体干部传达了一个“讲话”,即前不久所谓的“八老”在邓小 平家开会时的某一次谈话。这个“讲话”,由于时隔多年,其全部内 容我已记不清了,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至今仍然难忘的是这样一个 主要的意思:“我们还能再退吗?不能,绝不能!再退,我们的身家 性命就保不住了!”此后多年,我一直是从“这帮老家伙还是把个人 的身家性命看得比人民和国家的利益要高啊!”的角度去看这个“讲 话”的。 但于今一想,不对了!这个“讲话”很蹊跷,传达的也很蹊跷。它不 是一个中央文件,却俨然以中央文件的架势向全国各级干部传达,这 是一;当时“八老”为了扑灭学生运动,没少在邓小平家密谋,为什 么那么多次“讲话”都不传达,偏偏这次“讲话”要如此大张旗鼓地 传达呢?这是二。 我想,这是在为下一步的镇压制造口实! 什么“再退我们的身家性命就不保了”?仔细琢磨一下,明显是一个 误判嘛!且不说学生并没有提出让共产党下台的诉求,当时的局势是 学运虽然有上百万市民参与,但学生们怕当局抓住把柄,是不大情愿 与之合作的;而全国的工人(包括北京)作为一个整体还没有参加进 来,全国农民由于无法了解真相还站在政府一边,专制统治集团掌握 着全部最强大的国家机器,怎么可能让一个温和的、没有丝毫暴力倾 向的学生运动“翻了天”? 所以,这个“误判”及其大张旗鼓的传达,都是有意而为之的。什么 用意呢?为血腥镇压、为大开杀戒制造借口。包括当局早在胡耀邦去 世仅11天时,就急于给学生运动定性为“动乱”,就是意在激怒学 生;而不肯因国内局势推迟戈尔巴乔夫的访问,也含有要给学生运动 坐一个“阻碍国家正常国务活动”的罪名的目的。 所以,无论学生运动再怎么小心(不打碎一块玻璃、不搞跨行业串 联,等等),专制统治集团是下了决心的,要“教训”一下全国人民 的──“共产党是惹不得的,惹恼了可就是‘伏尸百万,流血千 里’!”有学生运动也好,无学生运动也罢,共产党反正是要镇压 的,借口还难找吗?这方面他们和希特勒一样都是高手,前有“国会 纵火案”,后有1957年夏天的“阳谋”。 应当说,他们的目的暂时是达到了。君不见,“6.4”屠杀17年以 来,颇有点儿“自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包括一届 届的大学生在内,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不关心”政治了,全民族 “沉浸”在追逐物质利益的动物性本能中;而大大小小的官员们也从 中获得“灵感”:在贪污腐败方面尽可以放手大干,完全不必顾忌人 民群众的反对,只要别得罪上面就行。 不过,据说最近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课题研究报告也承认,前苏联的解 体,并非由于什么“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更不是因为某一篇 文章或萨哈罗夫的思想的影响,完全是由于苏共自己多年的失误而又 拒绝改正,终于大厦千尺,倾于一瞬,而当苏共垮台时,竟没有一个 苏联公民出手援救,岂不哀哉?那么,当今中国的执政集团如果仍然 不能对此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一味地只顾依仗不受制约的权力在社会 财富中捞取最大份额,任由社会不公正的严重程度继续蔓延扩大,后 果将是什么,难道还用多说吗? (2007年2月23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帮老枭辨析案情 雷雨 昨日读到两篇“枭文”,《向胡锦涛总书记求援:请中共不要钻进我 的裤裆来!》和《不速之客偷访枭居,警耶匪耶扑朔迷离》。起因于 一起案子:今年2月15日晚老枭受人之邀外出赴宴而在家中无人之 时,一辆警车载七名便衣撬门而入枭宅,三人(其余人为警卫)在室 内忙活近四个小时后离去。据“枭文”称只是发现身分证不见了;另 外“现在我怀疑电脑里箱子里书架上的资料被复制、被盗窃,怀疑我 的房屋里被安装了监视器和窃听器。”(摘自《向胡锦涛总书记求 援:请中共不要钻进我的裤裆来!》)事后经“公安”证实登记本上 登记的车牌号和警官名均非属实;老枭困惑了,何人所为?欲“请高 手破案”,笔者非高手也无能力破案;但是自信可以帮助老枭理清案 情脉络,查出不速之客的来龙去脉…… 现在基本上可以排除为钱物而来的窃贼;除此而外呢?从另一个角度 考虑问题,老枭的大量文章让谁恼火?如何制止老枭的“胡言乱 语”?凭什么让老枭“闭嘴”?老枭想明白了此三个问题的答案,不 速之客来自于何方就不是问题了。受理此案的小警官的斥问充满了 “中国特色》的智慧:“既然怀疑是公安干的,为什么还来报案?” (摘自《不速之客偷访枭居,警耶匪耶扑朔迷离》)事实证明无人为 老枭立案,更不需说调查了;老枭的想法太“木”! 对“公安”而言“枭案”只能是不了了之了。对老枭而言有两方面隐 患:(1)个人资料(纸介、电脑硬盘)被复制、窃取。对此老枭应 该考虑亡羊补牢,尽力减少失密可能造成的危害,作一些积极的预 防;因为那些信息对枭本人和其朋友都可能是潜在的麻烦,有备无患 嘛!三人在室内忙活了近四个小时,“复制、窃取”的时间足够用 了。(2)可能不速之客非但“不取枭家一针一线”而且还“匿赠” 老枭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安装在电脑、固定电话等等通信设备 之中。当务之急是如何查清、拆除这些“耳目”,此“活计”需要比 较高深的反侦察专业知识才能完成,所以不好办;否则就淘汰现有的 电脑等全部换新的吧!至于“枭文”所言:“难道枭婆争风吃醋的枕 边之声、情人打情骂俏的浴室之语都要被毫不相干的外人听去或记 录?”(摘自《向胡锦涛总书记求援……》)笔者认为安装这样的 “耳目”器材实在太过分,(现今“黄碟”多的是;老枭不是“明 星”,裸照也卖不了几个钱,哈哈!)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证据;老枭 对此更加无能为力而无可奈何!笔者曾考虑劝老枭搬家,可是搬家虽 非伤筋动骨却也非一蹴而就,更为要命的是那些苍蝇还会追逐臭蛋而 去;主要是老枭太“臭”,所以此问题无解! 老枭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日益被人家了然于胸,对于老枭曾经做过的 某些事情如今要么弃之不顾、要么“光明正大”,两者必居其一。笔 者认为不速之客的造访并非只是要了解老枭的过去、未来,更是为 “解惑”──搞清过去一段时间老枭的言行或其朋友的相关情况,确 切地说就是为“证据”而来。 刚刚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德国影片《窃听风暴》,内容如实陈 述了前“东德”如何利用秘密警察对百姓实施大规模的侦听和监视。 如今老枭也“够级”了!今年“年”前老枭曾有一文《快过年了,想 起狱中人……》,这是一篇感人之作;“年”过完了老枭离他的那些 朋友更“近”了,对此老枭该有思想准备……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李元龙终审挖出“新罪状” 在天安门广场焚烧国旗 陈西 带着贵州民主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的新春祝福,本月8日,吴玉琴、 廖双元和陈西先生一行前往毕节地区公安局看守所慰问李元龙先生。 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与李元龙的亲属一道,在接见室见到了李元龙先 生。隔着用厚玻璃和铁栏杆分离开来仅有五平方米窄小的接见室,通 过话筒,双方只能在规定的时间里站着交谈。 在短短的毕节之行中,我们知道一直认为自己无罪的李元龙先生,近 日已经收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定书。省高级人民法院 不单没有秉公执法,为李元龙先生主持正义,还继续深挖李元龙的所 谓“罪行”,以支持地区法院非公正的判决。在终审裁定书中写上了 地区检察院起诉书、中级法院判决书没有认为是犯罪的事实。即: “盼望在天安门广场焚烧中国国旗的那一天到来。并煽动称,中国共 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将‘土崩瓦解’。”   〔图片说明〕陈西(左)和廖双元(右)先生。──图片从略         ──编按〕 李元龙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表示遗憾。另一方面, 他谢谢这份裁定书和共产党政府对他个人进行地无微不至的教育和关 怀。他说:他本来只是一个懦弱的、谨小慎微的、活得很累的党的喉 舌,只是凭着有一点人性、有一点良知才扮演了一个双面人的角色。 是这份“终审裁定书”彻底地让他丢掉了假面具,获得了自由之身; 是这次牢狱之灾让他找到自己的本真,真正地活在真相之中;是共产 党的监狱让他这个小个子脆弱的肉体生命坚强起来,并认准了自己要 走的路。因为,他说他在狱中已经皈依了主──耶稣基督。他不再感 到愤怒和焦虑,不再感到心中激烈燃烧之火,而是拥有了一颗平和的 心,感觉到心中充满着“爱”和“责任”。 李元龙先生已经沉下了心,要坐满共产党法院强加在他身上的刑期。 他已经坐了一年零151天,还有214天。 把“焚烧中国国旗”的思想定为罪证,可真是大陆中国存在着“思想 犯罪”的例证。这种只是停留在思想言论的层面上,并没有具体的行 动。除了表示大陆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外,在现实意义上,它还表示 这个国家坚持着“主权高于人权”的践踏人权的官本位思维。 在民主宪政的国家,公民可以抗议政府或国家的政策,并对此不满而 有集会游行示威的,甚至焚烧“国旗国徽”和毁损、涂抹、玷污国家 领导者的头像的行为。“人权高于主权”的民主国家并不把“焚烧国 旗”定为是犯罪,因而没有“侮辱国旗国徽罪”此种说法。我们经常 可以在电视里看到,美国公民在白宫总统府前实实在在地“焚烧国 旗”和美国总统画像的行动,欧洲的民主国家公民可用臭鸡蛋砸真实 的总统的事例,没有听说过那里的国家公民被判处有罪的。在咱们中 国,三名来自湖南的热血青年喻东岳、鲁德成、余志坚仅用彩蛋污损 了天安门城楼那幅毛泽东画像(一幅死人的遗像),就被冠以“反革 命破坏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的罪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20年、16年不等。现在,李元龙先生仅仅是在思想上,在天 安门广场焚烧了一次中国国旗,就被认为犯罪事实清楚,定罪量刑正 确,审判程序合法。 可见,大陆中国人生活在一个怎么样的罪恶昭彰的制度中。 ------------------------------------------------------------ 〔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06〕黔高刑一终字第396号 原公诉机关贵州省人民检查院毕节分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元龙,男,1960年8月34日出生于贵州省毕 节市,汉族,大专文化,毕节日报社编辑,住毕节市麻园路东园小区 华馨商住楼F4单元八至二号。因本案于2005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23日被监视居住,同年9月29日被逮捕。现押于毕节地区公安 局看守所。 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贵州省人民检查院毕节分院指控原 审被告人李元龙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2006年7月12日作出 〔2006〕黔毕中刑初字第2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元龙不服,提 出上诉,但未委托辩护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事 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终审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李元龙在2005年5月~8月期间,署名“夜狼”,通 过电子邮箱,在《新世纪》、《清心论坛》、《议报》等境外网站 上,发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籍》等文,捏造、歪曲、夸大有关事 实,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原审法院认为,被 告李元龙在互连网上发表文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构成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二款、 第55条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连网安全的决 定》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李元龙犯颠覆 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元龙不服,以“只是批评中国共产党,不具备 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条件,本人无罪”为由,提出上诉。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李元龙在境外网站上发表了《在思想上 加入美国籍》等文章,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 事实清楚。上诉人李元龙在文章中诽谤中国共产党为夺取政权,与国 民党一起屠杀了几百万中国人,1949年以来,大陆“非正常”死亡人 口达到数千万。污蔑党的领导是法西斯统治,称盼望在天安门广场焚 烧中国国旗的那一天到来。并煽动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 制度将“土崩瓦解”。上诉人李元龙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籍》等文 章多次在《清心论坛》、《新世纪》、《议报》等境外网站上发布, 并被《大纪元》等境外网站转载。原审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分项列举 了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所列证据均经庭审举证、质证,查证属实。 在本院审理中,上诉人李元龙未提出新证据。本院对一审判决认定事 实和所列证据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李元龙在境外网站多次登载《在思想上加入美国 籍》等文章,以造谣、诽谤方式攻击和公然煽动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 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05条第二款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 的决定》第二条第(1)项的规定,上诉人李元龙的行为构成了颠覆 国家政权罪。其所提“只是批评中国共产党,不具备构成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的条件,本人无罪”的上诉理由与本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本 院不予采纳。原判根据李元龙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和悔罪表 现对其定罪量刑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具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王联志 审 判 员:韦 雄 代理审判员:吴 惠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章) (2006年12月13日) 〔转载自《观察》2007-02-13;http://www.guancha.org。提供者: 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 的决定》涉嫌行政违法 冯岩 首先看《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以下简称《民政 部决定》)全文: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   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   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1999年7月22日) 一、“未经依法登记”涉嫌不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 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第五自然 段的全文是:   “……气功组织泛滥。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登   记的气功类社会团体就达1760多个,涉及近百个气功功法;一些   人打着气功健身的幌子搞愚昧迷信、诈骗钱财,甚至进行反政   府、反人类、反科学的活动。‘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   ‘法轮功’组织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上文表明,“‘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以 下简称“法轮功”),虽然被中办、国办认为“是一个”“打着气功 健身的幌子搞愚昧迷信、诈骗钱财,甚至进行反政府、反人类、反科 学的活动”的“突出的例子”;但它也是一个“在全国各级民政部门 登记的气功类社会团体”。 二、“认定法轮功为非法组织”没有程序法律依据 《民政部决定》所称“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只 是一个没有相应内容的“空帽子”。查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并没有“认定非法组织”的规定。 三、“法轮功”实体上也并不是“非法组织”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81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 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第5自然段规定:“所谓非法刊物和非法组 织,就是指违反宪法和法律、以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为宗旨的刊物和组 织。” 依上规定,“非法组织”,“就是指违反宪法和法律、以反对四项基 本原则为宗旨的组织”。 而《民政部决定》只是: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   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北京街头政府秘书长穷追访民 黄琦 3月4日下午3点,湖北咸宁市访民余承会从北京南站坐20路公交车前 往天安门东交民巷,刚下车20米,就被一警察挡住,之后就是搜身、 察看身分证。当看到了余承会上访材料后,警察马上就把他带到了天 安门分局。 一进分局,几个警察、保安把余承会搜查了一遍之后,便做了登记。 随后,带到了分局后面的一间屋子关起来,期间,警察们吃饭时也不 理睬余承会和其他访民。 晚上8点,警察带来了四人,其中一位对余承会说:我是咸宁政府秘 书长,我们接你到政府驻京办,你放心,你的案件我亲自督办。 已经被咸宁地方当局忽悠怕了的余承会回答到:大哥,我的案件,你 办不了,除非咸宁市委书记许克正亲自来,因为,我的冤案和他有直 接关系。 秘书长把胸口一挺:“不可能,许书记是人大代表,正在开人大会 议,现在来不了。” 秘书长坚持要把余承会带到驻京办,余承会则再三坚持要回南站临时 住所拿随身物品和上访材料。 到了北京南站,刚下车,三名政府人员立即把余承会围住,余承会一 看不妙,大喊“干吗”,同时,拿手一拨,转身就跑,三人动作神速 地把他按在路边水凼里。 余承会拼命挣脱,起身就跑,秘书长带着政府人员一边在后面拼命追 一边大呼:“抓逃犯、抓逃犯!”,但没有一个路人上前帮助他们。 足足跑了300米,平时过惯了花天酒地舒坦日子、缺乏体能锻炼的秘 书长被拉下了足足50多米距离,余承会连蹦两次,终于翻墙跳入一个 市场里,躲在暗处,终于摆脱追捕。 据余承会介绍,最近几天,由于北京戒备森严,采取了大截访的强力 措施,前往中央机关上访的访民数量迅速减少,而各地访民还在不断 涌入北京,今天福建就来了十多个。有些访民说:“我们来了就是要 去告状,即使抓回去了我们也不怕,明天,我们都到人民大会堂 去。”   余承会控告书     余承会、男,1961年3月29日出生,原住址:湖北省咸宁市     温泉开发区金河大道10号   被控告人:     1、咸宁市人民政府     2、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3、咸宁市公安局   请求事项:     1、请求被控告人退还或恢复按房产证核准的297平方米房       屋给控告人(因被控告人于2006年6月16日强行拆除房       屋)     2、请求咸宁市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因多人压伤控告人       妻子刘金华的医疗费和误工损失费事实和理由:一。控       告人余承会于2001年1月1日购买咸宁市温泉开发区粮油       管理所改制企业房屋297平方米,并于2001年5月28日在       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局,房产局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       证,使用期2071年5月28日止,70年使用期。   二、被控告人违法强拆余承会297平方米的房屋。     1、咸宁市建设委员会咸建裁字〔2005〕第01号城市房屋拆       迁裁决书系违法行政,房屋拆迁人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       交易中心,既没有送达拆迁方案,计划和补偿安置金,       拆迁许可证,更没有任何签约认可协议书,更为严重的       是2003年11月14日咸宁市土地局挂牌出卖余承会的房屋       土地和该局作出63号文件收回余承会等七户住宅用地国       有土地使用权。     2、咸宁市土地局〔2003〕97号文件请求市政府报告收回余       承会土地所有权,未经本人的许可和法律程序办理的通       过,更显示了这些部门官员违法行政,滥用法律。我们       的党、路线方针、政策是非常好、得民心,但这些地方       官员脱离实际,到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没有按规律       办事,违背温家宝总理2004年6月4日的重要讲话:“决       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     3、咸宁市恒信土地评估违法评估:程序违法,单方评估,       评估人是建立在损害被评估人余承会的经济利益上面评       估的。   三、余承会无家可归,上访无人答复解决,当地公安、     职能部门以“抓违法人”,经医鉴定,妻子刘金华     被人故意压伤的事实。       党中央提出和谐社会,发生在我们湖北省咸宁市。真是       怪事、新鲜事,浪人不可理喻。       合法房屋产权人余承会的房被当地政府以上职能部门人       员在2006年6月16日强行锤门砸锁、将屋里所有私人财       产物品一扫而空,房屋铲除。2006年6月15日将其妻抓       到咸宁市看守所关押两天一晚上,在押送“犯人”途中       故意压伤其妻,见医法鉴定。已支付部分医疗费。       现控告人余承会既没房住,又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       并且在上访的过程中,咸宁市派人抓余承会导致到处流       浪。       综上所述,恳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各大新闻媒体       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解决,关注此事。 〔转载自《六四天网》。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劳改队里“文化大革命” 狱中回忆(之3) 张祖春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我以反革命集团罪名被拘留,经29次 提审,我没有反革命集团的事实和条件,最后以“幕后策划预谋反革 命集团”判刑九年,押送嘉兴运河农场劳改。到场第一天,由中队指 导员召集新到犯人宣布监规制度,填写犯人登记表。晚上站队点名, 中队长领读语录:“凡是错误的思想,凡是毒草,凡是牛鬼蛇神都应 该进行批判……”每逢读这一条语录,说明要批斗犯人了。读毕语录 队长说,抗改分子朱星写了一首诗,我念给大家听听:“看看托儿 所,几十个儿童地下滚,有的抓瞎了眼,有的挖破了脸,死的不知谁 家子,活的能够有几个”你们听听看,他把社会主义污蔑到这个样 子!朱星站出来!朱星刚走到讲台边,积极改造的犯人都高喊:“跪 下来!跪下来”第一个上来批斗发言的犯人姓尉,曾当过治保委员, 对于批斗整人的动作很熟练,他走上来先把朱星的头往下一揿,喝 道:“老实点!”他声色俱励地痛骂了一顿之后,高声朗读:“伟大 领袖毛主席教导说,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象朱星这样反 动的东西,要不要打?”犯人们高喊:“要打!要打!”于是姓尉的 将朱星一顿痛打之后,一个个犯人接上来又批判又打,朱星跪在地上 被打了两个小时,队长说:“今天的会开得很好,给朱星很大的帮 助,今天打了朱星是为了朱星的好!为了治病救人,朱星你今晚写出 交代材料,明天照常出工。”第二天晚上批斗李云初,他的诗里有一 句“昆仑一草顶风雪”队长要他交代反动思想,他跪在地上忍着犯人 们的拳打足踢不吭声。队长发火了,亲自动手将他绑起来,绑的时候 一只脚蹬在他背脊上,两只手把绳子一抽紧,只见他额上汗珠直流, 面色苍白,两手也肿起来了,队长面露微笑,得意洋洋地说:“看你 一草顶风雪!”眼看他实在不行了,才给他松了绑,责令他晚上写出 交代材料,明天照常出工。第三天轮到胡汉阳被批斗,胡汉阳的问题 是说要用西湖绸伞来遮挡红太阳,当叫到胡汉阳名字的时候,胡汉阳 穿了棉衣来接受批斗,穿了棉衣绑绳子的时候可以痛得轻一点,队长 大声吼道:“胡汉阳!把棉衣脱掉跪下!”吩咐犯人小组长把绳子拿 来。胡汉阳伏地哀求:“报告队长,我交代反动思想”。胡汉阳交代 了反动思想并自我批判,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队长没有说什么。而 犯人们听了不满意,大声喊道:“不老实!没有交代真实思想!” “要交代实质!”犯人们为了表明自己思想进步,对反动思想无比仇 恨,纷纷上来拳打足踢,打到熄灯的时间到了,胡汉阳如逢大赦,队 长吩咐他写出交代材料。连续批斗了三天之后,进行读报学习,批斗 和读报轮着进行。 劳改犯的伙食标准每人每月半斤食油,40斤粮食,而且不能十足吃到 口。由于油太少不能炒菜,只能把青菜、萝卜煮熟后,上面浇一层油 花,看起来有油的,吃起来象猪食一样。肚子里没有脂肪吃饭不会 饱,劳动一、两个小时就肚子饿了。犯人家属来探监时送些炒米粉来 充饥,有的犯人舍不得吃,把省下来的炒米粉送给犯人小组长和犯人 积极分子吃,以求少受欺侮,批斗的时候少挨几拳。有一次,有几个 犯人出去拉车子,途中饿了就拔地里的萝卜吃,其中有个犯人把吃剩 的萝卜带进监房里吃,被队长知道了,责令他手捧《毛泽东语录》跪 在毛泽东象前请罪,晚上还要开批斗会。队长在会上讲:“有些犯人 一脑子的资产阶级思想,一天到晚光想吃啊吃啊吃!40斤大米还说吃 不饱,偷吃农作物。你们看了报没有?美国失业工人排长队为了喝一 瓢汤,台湾同胞一天三餐稀饭汤都喝不上,你们是一天三餐吃的干饭 啊!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队长讲完话,偷萝卜吃的犯人跪出来接 受批判,被犯人七手八脚一顿打,美其名曰“帮助”“挽救”“治病 救人”。据说在浙江省第一监狱里,有一个当过教授的和一个当过军 长的为了分菜时几片萝卜分不匀打起架来了,监狱里的饥饿情况可想 而知了。据一位服刑时间长的犯人说,在1961年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期 间,劳改队里经常有犯人饿死。有一次队长命我去参加抬尸体,有个 奄奄一息的病人说:“报告队长,我还没有死,只要给我喝点粥汤就 好了,”队长说:“抬去埋了!” 有个犯人一支牙膏没见了,小组长报告队长怀疑是当过扒手的季东帆 偷的。队长决定批斗季东帆,季东帆被整得熬不过了,他承认偷了牙 膏,队长说要有来龙去脉,牙膏哪里去了?他说丢在护监河里,队长 要他下河捞起来,牙膏没有捞起来人被冻坏了。第二天叫他留监房里 写坦白材料,这天他上吊死了,队长说他是“畏罪自杀,死有余 辜”。 有个犯人张国权,这天他穿了家里送来的新衣服,有犯人问他穿了新 衣服到哪里去?他随口回答:“到美国去。”小组长向队长汇报,队 长就组织批斗会,小组长和犯人积极分子个个怒容满面,要张国权交 代为什么要到美国去,是什么反动思想支配的,到美国去找什么人, 是什么关系?张国权答复不出就被绑起来,在缚绳子的时候,有一个 小组长站出来打拍子指挥犯人唱语录歌“凡是错误的思想,凡是毒 草,凡是牛鬼蛇神都应该进行批判……”歌声一落,一个积极改造的 犯人出来朗诵语录:“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说:凡是反动的东西,你 不打他就不倒。你们说要不要打?”犯人们高喊:“要打!”于是积 极改造的犯人,想争取减刑的犯人,想获得队长好印象的犯人,上来 拳打足踢,张国权被打得鼻青脸肿,眼睛肿得象两只皮蛋。监狱是社 会的缩影,看到监狱的一角,就是看到社会的全貌,监狱里在发疯, 整个社会也在发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影响下,大陆社会变成 一个疯子的社会,丧失了人性,丧失了道德,丧失了中华民族的优秀 传统。 劳改队里经常进行批斗,最可怕的是没有犯错误也可能遭批斗,劳改 犯人人自危担惊害怕之中形势也在变化,出现打倒旧公检法的口号, 原来的牢头禁子也要进学习班学习和批斗,由建设兵团的知识青年来 管理犯人,他们没有发动犯人整犯人,没有野蛮的批斗会,犯人松了 一口气,建设兵团特别强调学习毛泽东思想,相对在劳动方面较放 松,我就利用休息时间用心钻研毛泽东军事思想,建设兵团管理一段 时期后,旧公检法干部获得解放了,他们又要来管理犯人了,幸而消 息传来,运河农场要撤销,合并给金华的蒋堂农场。 运河农场合并给金华蒋堂农场后,所有反革命犯都编入第三大队,我 被编入三大五中队。这里的所谓犯人实际上都是没有罪的,例如有位 犯人由于在板壁上敲只钉子,铁钉敲穿板壁,钉子碰巧在隔壁的毛泽 东像的眼珠中穿出,以反革命判刑十年,有位犯人说林彪一副奸臣 相,被判反革命罪五年。这里也是白天劳动晚上学习,经常要开批斗 会。五中队的管教队长主持批斗会没有跪、绑、打,他是位有人性的 共产党员。到1975年9月,我的刑期已满本该出狱,但是毛泽东的政 策,犯人刑满还要留农场继续改造。我在10月份,被分配到场员队, 这里没有人身自由和监狱没有区别,有位场员史斌,因擅自脱离农场 去做小工,被抓捕归队,关禁闭后带上脚镣到田间劳动。1976年9 月,一代暴君驾崩,劳改政策有了改变,新的政策是撤消场员队,释 放场员。虽有新的政策,但迟迟不落实,我上书北京当局:“中国共 产党历来是言必信,行必果,这次是否能落实政策,说话算数,关系 到千秋万代对共产党的历史评价”。于1979年我从场员队获释,监狱 生活告一段落。 (2007-03-02)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新诉求:“四要一没有” 陈水扁 ┌────────────────────────────┐ │ 陈水扁总统4日晚间出席“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   │ │ A)25周年庆祝晚宴,致词全文如下。          │ └────────────────────────────┘ 今天非常高兴再度受到邀请,来参加咱〔台语,包括听众在内的“咱 们”──洪哲胜编按;下同〕“台湾人公共事务会”(PPPA)成 立25周年的纪念活动。今天也是一年一度的元宵节,俗称“小过 年”,特别要恭喜大家新春愉快、诸事顺心。 记得五年前,也就是2002年1月13日,在参加FAPA成立20周年庆 祝典礼时,本人以护照加注台湾做为祝贺的献礼。今日我们要用 “2.28”事件60周年纪念日所发行的第一张台湾邮票,送给大家做 为庆祝FAPA25五岁的生日礼物。这是第一张台湾邮票,非常珍 贵、有意义。未来相信“台湾邮政公司”会再出更加多、更加水〔台 语,美丽也〕、更加有台湾特色的台湾邮票,给全世界的人,包括美 国的朋友在内,有机会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咱最美丽、也最伟大的国家 台湾。 今年是FAPA成立25周年纪念,同时也是台湾解除戒严20周年的一 年,之间相差五年。前后总共38年的戒严,这是全世界少数军事独裁 威权统治维持最久的纪录之一。许多民主前辈为了抗议威权统治的不 公不义来牺牲。许多善良的台湾人民为了追求自由民主不断的付出和 奉献。加上许多外国的朋友透过咱海外的乡亲和海外组织,为着人 权、为着公义、为咱台湾来赞声,给咱最大的力量与鼓舞,特别是F APA的带领与奋斗,在20年前,也就是1987年的7月15日,咱得到 了最后的胜利。 戒严解除了,加在咱身体、心灵上的束缚终于拿掉了,从此咱得到了 解脱,台湾也得到了自由。解除戒严20年,这是一件到今日犹原(台 语,仍然也〕使人非常感动的大代志,咱一定要在今年好好的来庆 祝。 我们要庆祝台湾人民得到重生的日子,因为戒严的解除,台湾的民主 改革才有办法进行;因为戒严的解除,我们长期所追求开放党禁、报 禁、国会全面改选、省市长民选、总统大选、政党轮替及民主巩固与 深化的理想才有办法实现;因为戒严的解除、政党的轮替,我们才有 办法完成公投立法、和平公投与公投入宪以及终统的成功。 今(2007)年是“2.28”60周年、FAPA 25周年、解严20周年, 台湾的民主之路、主体意识路线必须继续坚持、勇敢的走下去。 在FAPA的25岁生日,我要提出“四要一没有”的诉求与主张: 第一、“台湾要独立”: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 的国家,追求台湾独立是台湾人民共同的理想,也是长久以来的目 标,追求台湾独立不是危险的退步,而是最崇高的志业。 第二、“台湾要正名”:台湾是母亲的名字,是我们最美丽、最有力 的名字,也是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最好的名字。 第三、“台湾要新宪”:台湾要成为一个正常完整的国家,需要一部 合时、合身、合用的台湾新宪法,不用怕立法院四分之三的门槛过 高,不用怕二分之一的公民投票不会通过。喷口水怪来怪去是没有用 的,没有办法解决事情,只要大家能同心协力、目标一致,有一天我 们一定会成功。 第四、“台湾要发展”:台湾的存在是全民、台商与亚太民主社群的 共同利益,只有实施民主才有发展、只有经济繁荣才有发展、只有照 顾弱势才有发展、只有台海和平才有发展。 第五、“台湾没有左右的问题”:台湾作为一个新兴民主国家,不同 的地方就是台湾只有国家认同分歧的问题、只有统独的问题、只有要 前进或后退的问题,绝对没有左右路线的问题。“坚持落实社会公平 正义”、“关怀弱势”、“照顾基层”、“消弭贫穷”、“创造就业 机会”,是台湾政府永远不变的责任。 我要再说一遍,“四要一没有”:“台湾要独立、台湾要正名、台湾 要新宪、台湾要发展、台湾没有所谓左右的问题,只有统独的问 题”。 最后,祝福FAPA25岁生日快乐,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元宵 节平安顺利。 〔原载《南方快报》2007-03-05;http://www.southnews.com.tw。 推荐者:(高雄)张复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四要一没有扁宣示台湾要独立 《自由时报》 〔《自由时报》记者王平宇、王寓中/台北报导〕陈水扁总统昨晚首 度以明确、强烈而直接的语气,宣示“台湾要独立”、“台湾要正 名”、“台湾要新宪”以及“台湾要发展”,另外,总统也提出台湾 没有左右路线、只有统独问题,所谓“四要一没有”。 总统昨晚是在出席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25周年庆祝晚宴 时,提出“四要一没有”的新主张,演说最后,总统还特别复述一次 “四要一没有”的内容。 FAPA成员赞“爽快”! FAPA成员向来被外界认为独派深绿立场明显,因此总统这番谈 话,也立刻引爆现场热烈的掌声与欢呼,还有人现场高喊“台湾独 立”,称赞总统谈话听来“真是爽快”! 国民党政策会副执行长张荣恭认为,陈总统此举是要在绿色阵营中压 倒李登辉,在两岸关系上挑衅中国大陆,企图引起台湾内部政治社会 动荡,掩盖其任内的贪腐弊案。他评估,中国大陆不会受到陈总统的 刺激,中国大陆会注意但不会重视。 2002年时,总统也是对着FAPA成员提出护照加注台湾的政策宣 示,后来并具体落实实施。因此总统昨日“台湾独立”的宣示未来将 如何比照护照案进一步落实?预料将是近期各界关注的焦点。 总统所谓“四要一没有”,第一、台湾要独立,台湾是主权独立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台湾独立是台湾人民共同的理想与长期的 目标,追求台湾独立不是危险的退步,是最崇高的志业。 第二、台湾要正名,台湾是我们母亲的名字,台湾是最美、最有力的 名字,台湾是参加联合国进入国际组织最好的名字。 第三、台湾要新宪,台湾要走向正常完整的国家,需要一部合时、合 身、合用的台湾新宪法,不要怕立法院四分之三的否定权,不要怕公 民投票二分之一没办法通过,喷口水、怪来怪去没有用,只要大家同 心合力,目标一致,有一天一定会成功。 第四、台湾要发展,台湾的存在是全民、台商、在民主社群大家共同 的利益,只有实施民主、经济繁荣、照顾弱势,台海和平才有发展。 第五、台湾没有左右的问题,台湾与新兴民主国家不同之处,在于台 湾只有国家认同分歧的问题,只有统独的问题,只有前进或者后退的 问题,绝对没有左右路线的问题。 〔转载自《大纪元》2007-03-05。http://www.dajiyuan.com〕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缅甸议会民主党致函中国外长 貌强 1962年3月2日奈温(Ne Win)军队政变夺权,非法推翻吴努(U Nu) 民选议会政府,逮捕所有内阁要员,悍然废除联邦宪法,全国进行军 事独裁统治。 1970年吴努与其同僚逃往泰缅边境组建“缅甸议会民主党”与一支约 二万人的军队,誓要推翻军政府,复兴多党议会民主制度。吴努被一 致推举为主席。 1975年因意见不合,吴努出走,波勒耶(Bo Yet Ya)将军继任主 席,遵星象家指示,波勒耶将军改“缅甸议会民主党”为“人民爱国 党”。 1988年8月8日缅甸全国反对军政府起义失败,被军政府屠杀而没死的 学生僧侣市民等涌来解放区。于是所有反政府力量组合为“缅甸民主 同盟”(DAB;Democratic Alliance of Burma),共同反对军政 府。 1997年,在波昂鼎(Bo Aung Din)的倡议下,“人民爱国党”恢复 原名“缅甸议会民主党”。该年12月举行第一届党大会,大家一致推 选波昂鼎(Bo Aung Din)为“缅甸议会民主党”主席。 2000年“缅甸议会民主党”举行第二届党大会,波昂鼎蝉联党主席至 今。 波昂鼎是二战期间曾与昂山将军一同接受过日本军训,后来一直在缅 甸军队担任领导的老革命家老战士之亲密战友,英国伦敦大学理科硕 士,1987~96年担任“复兴缅甸民主委员会”(Commettee for Re- stauration of Democracy in Burma)伦敦代表,1988~99年担任 “缅甸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1994~96年担任“缅甸民主同 盟”国际代表,1996~98年担任“缅甸民主同盟”欧洲代表。 波昂鼎大力振兴党与军队,为建设“缅甸民主同盟”成为缅甸第一大 党而不断奋斗。 “缅甸民主同盟”目标始终明确不移: ◆通过谈判不行,就要武装斗争;采取种种形式,推翻军政府独裁统  治。 ◆通过一人一票多党民主普选,创建未来缅甸民主议会政府。 鉴于美国以民主人权为由,在联合国安理会本想立案先修理缅甸,以 备此后援例修理其眼中钉。恨只恨东盟与缅甸邻国竟然没人提出威胁 到他们的安全,因而美国的“安理会缅甸提案”就被中国、俄国、南 非三票否决掉。 前总理吴努是“缅甸议会民主党”创始人,也是中缅友好与和平共处 五项原则的共同创建者。眼见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影响日益 扩大,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不干涉内政”下,又是历届缅甸政府 与东盟的亲密朋友。于是“缅甸议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就写信给中 国外长李肇星如下:   致中国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李肇星外交部长   尊敬的李先生:   缅甸军政府一位高级将领,3月份将访问贵国。   我们谨代表“缅甸议会民主党”(Parliamentary Democracy   Party of Burma), 请求中国注意缅甸军政府的本质与身分   ──该非法集团并不代表缅甸人民,充其量仅能代表非法夺权的   军事集团与狼狈为奸的权钱贸易伙伴。   该非法军政府以强迫、恫吓、恐怖、暴力来统治国家。我“缅甸   议会民主党”,完全反对并坚决尽快终止其独裁统治。   我们相信,迈向民主的中国人民,能够对缅甸军政府给予正面影   响──让它把政权交给民主多党制的临时平民政府,在联合国、   东盟、欧盟的监督与中国的观察之下,举行普选。   我“缅甸议会民主党”也请求中国:协助规劝缅甸军政府,促其   停止或放弃通过所谓的“国民立宪大会”,妄图使其非法独裁统   治永久合法化与神圣化──这是我“缅甸议会民主党”与全体缅   甸人民断然无法接受的。   对这军政府,我“缅甸议会民主党”既愿意与其进行谈判,也采   取必要的自卫抵抗──我们甘愿抛头颅、洒热血,直至废除其独   裁统治,恢复缅甸民主自由。   我“缅甸议会民主党”坚信:中国一定能发挥其正面影响力──   奉劝军政府勿再执迷不悟,勿妄自以为在这21世纪突飞猛进的国   际环境中,可以继续进行野蛮的军事独裁。   虽然将军们高级将领们多年来犯下严重罪行,但只要他们转交政   权给多党民主制临时平民政府,我们会特赦,既往不咎,我们绝   对不会判之以叛国罪或其他重刑,也不会送交海牙那种人权法庭   追究其侵犯人权罪。   我们请求中国审慎处理军政府带来的订货单:举凡用来杀害人民   与屠杀武装反抗者的武器系统、军火硬件、战机坦克、枪炮弹药   等,千万不要卖给他们──对于独裁暴君践踏民主,人民完全有   权反抗──这是天经地义的。医疗器械、药品、食品等买卖,我   们并无异议。至于财经贷款,则不可太大,严防军政府用于非生   产领域──例如装门面、摆排场。   我“缅甸议会民主党”请求中国:促成包括军政府在内的缅甸所   有政党召开圆桌会议,谈判如何交权给多党民主制临时平民政   府。   任务巨大,问题重重,期望中国能够成功。   缅甸议会民主党 中央委员会   2007年2月22日于解放区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