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7-02-21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从彭水诗案被免职官员攫升新职说开去 (河北泊头)郭庆海 ◆《百家讲坛》与复古讲坛          (南京)川歌 ◆何为“以民为本”            (纽约)张明伦 ◆誓将吃回扣进行到底          (黑龙江)王桂杰 ◆可以讨价还价的中国行政罚款     (广西桂林)李志友 探索道路 ◆成立《维权联盟》的正式文本        (广东)天理 迫害实录 ◆行政起诉状、上诉状──告伊春市政府集资(之2)   冯岩 ◆“文化大革命”一词析义       (韩国首尔)武振荣 ◆中央军委领导、公安副部长接待访民     (成都)黄琦 读史论今 ◆孙中山是现代极权主义的鼻祖       (纽约)谢选骏 文艺春秋 ◆狱中绝句二首            (辽宁铁岭)姜力钧 ◆严正学无罪赋             (马德里)黄河清 ◆河南也有女儿正月初二回娘家之习俗    (柏林)焦国标 台湾问题 ◆“一国两制”值得深切反思      (河北泊头)綦彦臣 他山之石 ◆钦区钦族钦新闻(之1)         (荷兰海牙)貌强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从彭水诗案被免职官员攫升新职说开去 郭庆海 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2006年9月创作了一则针砭时弊 的诗词,诗曰:   “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   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   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有绝   招。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   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   搞!” 据有关报道称,这首诗词影射了三个人和发生在彭水的一些事件。尤 其这三个人在彭水都是重量级人物,即彭水县前任县委书记马平、现 任县委书记蓝庆华和现任县长周伟。秦中飞将这首诗词以短信的形式 用手机发给朋友,从而使他自己一度失去了自由──他在2006年9月 被彭水县治安机构以涉嫌诽谤刑事拘留,继而被逮捕,舆论称之为 “彭水诗案”。 此事先在网上被披露,后有《南方都市报》等报刊在2006年10月间跟 进报道,从而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后经重庆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调 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 案件。最初司法机关介入,源于党政领导指示,对嫌疑人的处理,是 为了迎合党政领导意志。于是,秦中飞命运出现逆转,在被关押29天 后“取保候审”。又过25天,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 得国家赔偿。 “彭水诗案”以上述结果简单结案后,社会舆论一度曾强烈要求对该 案做进一步的追究。其一当然就是要追究导致这一错案的所有人的责 任──从非法干预司法的党政领导,到不依法办案的司法机构工作人 员;其二就是要追究那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所反映的问题。就此, 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分析。倘若秦中飞的诗词影射确系诽谤,那么, “彭水诗案”其实就如当初许多评论所说的,其仅仅是个程序出现错 误的案件。即它应属于自诉案件,而不是个公诉案件。如此,在纠正 了程序错误形成的问题后,彭水县检察院曾经向媒体透露的那些认为 自己受到了诽谤的人(即前面所提到之彭水县的那三位“重量级人 物”──2006年10月19日《南方都市报》),就没有理由不站出来就 秦中飞对他们的诽谤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他们非法干预司法想拘捕 秦中飞,已经说明了他们对那首诗词的气急败坏了嘛,所以,只要能 够向秦中飞讨回公道,他们为什么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对秦中飞提起个 人诉讼呢?而倘若那些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想 呢?毫无疑问,那只能是表明那三位“重量级人物”承认那首诗词说 的都是实情,表明他们在离开公权力的幌子之后不敢以个人的名义对 秦中飞提起诉讼。于是,纪检、监察等部门就没有任何理由置诗词所 反映的问题于不顾──那不就是公开的“检举”吗?他们理应迅速介 入调查,就相关问题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待。 而在2007年1月23日召开的重庆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重庆市人大 代表孙健更递交关于对“彭水诗案”进行行政问责并设置相应预防措 施的议案。议案质疑,如此重大违宪和侵犯人权的事件,地方政府滥 用公权和司法的相关责任人却没有得到应有惩罚和相关责任追究。议 案建议进行行政问责,要对相关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追究,而 不是异地调动或者一赔了事。 社会舆论的呼吁自然可以理解,人大代表的质疑就更有必要。那么, “彭水诗案”的关联人、或者如一些论坛上所说的该案“始作俑者” 们的事实命运又如何呢?2006年12月9日,重庆市公众信息网干部任 免栏目发布关于“市管领导干部最近任免动态(2006年12月)”,免 去蓝庆华彭水自治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有媒体解读,说蓝是 因为“彭水诗案”而遭解职。但是,蓝庆华因何免职,是否属于为 “彭水诗案”承担责任,官方却没有任何公开的说明。 而据2007年2月17日《新京报》有关此案最新的后续报道称,2007年2 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蓝庆华为重庆市统 计局副局长。此前的2月2日,“彭水诗案”另一关联人、彭水县长周 伟则当选为县委副书记。 目睹这一新闻,个人感觉就是四个字:不可思议!什么不可思议呢? 不是不可思议蓝庆华被任命新职,不是不可思议周伟也有了新职务, 而是不可思议他们被任命新职速度之快!几天前,笔者曾撰文《中国 政府有关机构的选择性监控》(2007年2月15日《自由圣火》)指 出,从“彭水诗案”到后来不到四个月时间里媒体揭出的安徽省五河 两教师短信案、海南张志坚转帖案和山东枣庄李海明网文案等等一系 列言论案,在在都说明着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的眼睛只盯着那些发表言 论批评中共官员或组织的人,至于那些言论是否属实,其所批评的对 象是否已经触犯了他们中共自己的党纪国法,则全不在他们的监控范 围。所以,在笔者看来,蓝庆华们不受追究是非常正常的,异地任职 也是非常正常的。但是,笔者也同时认为,毕竟舆论对“彭水诗案” 的强烈批评言犹在耳,毕竟作为执政党的中共还要顾一点颜面和影 响。所以,蓝庆华们的名字理应有一个冷却期,一年,或者最起码要 在半年左右,让舆论渐渐淡忘他们,让他们的丑恶形象在公众的心目 中渐渐模糊。那时,再给他们任命个新的职务,也许就不会引起舆论 的关注乃至强烈反弹了。然而,没有想到的是,重庆的组织部门如此 迫不及待;或者是说,蓝庆华的上级们如此的迫不及待。蓝庆华被免 职只有两个月,新的职务就来了! 你还能让我怎么来理解这件事呢?我恐怕只能说,那些人连伪装正义 都懒得去做了,已经是公开的厚颜无耻,而且是极其嚣张的厚颜无 耻!──因为那无疑就等于是在宣称: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别人 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只是到时候人们什么都不再说了怎么办?那时蓝庆华们甚至还能退而 求其次做一个平民吗?说起来,我自然是不愿意看到中国的历史再有 一次那样的重复的,但是,也许我不得不无奈的面对那一天的来临。 因为我看到当权者即使在公众情绪如此强烈的事件上也不愿做积极的 改变,那么在其它方面就更是如此了!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百家讲坛》与复古讲坛 川歌 中国中央电视台有一个著名的电视节目,叫作《百家讲坛》。该节目 收视率不低,亦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我也曾看过该讲坛的几期节目, 主持人都是能言善辩之人,所讲故事、道理也颇为有趣,照理,我该 为该讲坛说点好话吧?可是,今天,我却不能为该讲坛说好话。 我有自已的一双眼睛,尽管是一双近视眼,我有自已的一个大脑,尽 管它十分愚笨,我有自已的一只嘴巴,尽管也确是笨嘴笨舌,但是, 我必须用我自已的眼睛看世界,我必须用我的大脑想问题,我必须说 出我自已的声音。 依我看来,这上面所说的《百家讲坛》是一个复古讲坛,它虽然在向 人们传播历史知识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却同时向人们传达出如下 的信息,这些信息是令人担忧的: 1、《百家讲坛》确实是在向人们讲叙历史故事,尤其是那些帝王将   相的故事,那些重大历史事件与著名历史人物,但是,几乎所有   的故事讲叙者所持的历史观点都是有问题的。他们大多持有所谓   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这也是中国官方一直宣扬倡导的历史观   点,这种观点实质上是一种庸俗之极的历史现实主义观。在这种   历史观的导引下,讲坛的讲叙者们对中国历史所作的评论大多是   非现代的,他们停留在既往的时空之中评论历史,而不是站在现   代的观念平台上评论历史。因此,他们所得出的结论是大有问题   的。比如,他们会竭力去赞美一个所谓有着雄才大略的皇帝,而   看不到只要是皇帝,都是那些个野蛮落后的时代的政治怪物,就   算是李世民这样的贤明的皇帝,用现在的观点看来,也是一个不   合格的可怕可厌的政治怪物。自然,我们不能苛求古人如现代人   一般,正如将来的人们不能苛求我们如他们一样,但是,我们必   须站在现代的观念平台上看问题,而不是滞后于现时代来看历   史、做结论。 2、《百家讲坛》节目的设置突出地影现出当代中国共产专制体制的   舆论导向。此种舆 论导向希望借重于中国的封建历史为共产专   制体制寻找历史性的依据。既然是百家讲坛,为什么不讲遍古今   中外呢?为什么不百花齐放呢?为什么不讲了孔子,再讲柏拉   图;讲了《史记》,再讲希罗多德;讲了《三国演义》,再讲   《荷马史诗》或者《神曲》?为什么只讲康熙,不讲拿破仑、林   肯呢?为什么只讲庄子,不讲康德?只讲《论语》,不讲亚里斯   多德?可怜的中国人呵,从来只知道向后看、向内看,不知道向   前看与向外看。看不到中国文化的缺陷,不能够兼容并畜,不讲   创新,只知注解,中国文化、中国思想、中国文明怎么能够繁荣   起来呢?如此的《百家讲坛》,只是一家讲坛与一家之言罢了。   真是可怜可厌。 3、从《百家讲坛》,我们大概能够知道,当代中国思想文化的现   状。因为《百家讲坛》其实就是一个象征,就是中国共产主义专   制思想文化体制的一个象征。废黜百家,独尊一家,是问题的实   质。过去是独尊马列,现在马列主义是彻底破产了,于是向后   看,找到孔孟、找到老庄,还有朱熹等等,唯独不肯放眼世界,   充分借鉴、拿来。当然,我本人并不反对中国古文化,我认同中   国古文化之中的富有永恒价值的那些思想、理念与人的情感,我   亦尊重中国古代史中的那些富有独特精神魅力的伟大人物,但   是,我无法认同对中国古文化与历史的偏面理解。 我知道,《百家讲坛》不会因为我的一篇小文章而停办(中国的媒体 倒是可能因为某位大人物的批示而停摆),《百家讲坛》一定还会存 在下去,一定还会继续很“火爆”,可是,别忘了一位叫作川歌的中 国作家曾给她泼过一盆冰水,尽管这水并不能也不想熄灭那熊熊的独 家之火。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何为“以民为本” 张明伦 如今,打开《新华网》,研究一下胡锦涛的施政纲领,印入人们眼帘 最多的词是:和谐社会、“八荣八耻”、以民为本。 什么叫做以民为本?其解释可以说是“千姿百态”。笔者稍微在网上 搜集了几段何为“以民为本”的答案,在此列表如下: 以民为本就是指党的一切理论和工作都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意志为转移。坚持以民为 本,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价值取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体 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执 政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新的理念和机制,但最核心的就是“以民为 本”,要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我们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深情。 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制度工程,更是一个感情工程。这 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要体现为了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宗旨,一 句话,就是要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 再让我们看看“八荣八耻”中的其中一荣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 离人民为耻。 以上关于“以民为本”的论断,归根结底,就是北京新华门前所显现 的五个金光闪闪大字:为人民服务。 以“民”为本,那么,以“官”为什么呢?笔者翻遍了出自党的喉舌 的宣传文字,就是看不到象对“民”一样的浓缩表达法去表示以官为 什么。对此,不禁使人觉得这种民与官之间的关系暗藏着玄机。 笔者近日在民主论坛中看到一篇由曹维录写的题为“张耀龙夫妇被判 重刑,我们怎么办?”的文章。文中指出一对名叫张耀龙和顾凤芳的 夫妇因自焚案而被判处重刑。导致他们自焚的原因是由于拆迁征地使 得他们无处容身所进行的上访得不到问题的解决,故而以死相抗。 让我们看看以上对以民为本的一句解释:以民为本就是指党的一切理 论和工作都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广大人 民群众的需要和意志为转移。 “党的一切理论和工作都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 宿。”这里的理论,可以简言为说的;这里的工作,可以理解成做 的。言与行都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什么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鸟有鸟巢,蚁有蚁穴,鼠有鼠洞。动物 况且还有一个栖身之处,何况人呼? 国家要进行市政建设,需要征地,要求在征地之处的居民拆迁,这本 无可非议。既然要做到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那么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就应该切切实实地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根本 利益。既然要别人拆了,要别人迁了。那么,就应该让别人在迁往的 地方至少有被迁之处相当的安身之所。因此,在做拆迁工作前,就应 该考虑被拆迁之人在拆迁后的安身之处,这样做了,才能体现以广大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有了这个出发点,才会有拆迁人的归 宿。 显然,张耀龙夫妇是因为在拆迁后没有归宿才为维护其根本利益进行 必要的上访活动。然而,对张耀龙的上访,“党”所管辖的各级部门 采取什么态度呢?置之不理!张顾夫妇二人是在绝望的情况下,才采 取以死抗争。或许,在他们进行以死抗争的同时,做过违反法律的极 端行为。但是,这一切是何因所致?是背离以上所引用的以民为本的 根本原则所致。如果对张耀龙的拆迁问题,真正做到了“党的一切理 论和工作都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张耀龙 夫妇在拆迁之后有了安定的居所,他们有必要去进行上访吗?有必要 在上访碰壁后绝望地自杀吗?会出现不考虑后果的极端行为吗? 这种由张耀龙夫妇因拆迁之事引发出来的结果,证实了曹维录先生以 下论断的正确。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张耀龙夫妇的宣 判,罪与非罪完全颠倒,罪重罪轻完全不顾,这不是一项法律判决, 这是一次复仇行动,是对妨碍他们抢夺公民财产行为的疯狂报复。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想以此种方式告诉人们,如果有人对他们抢劫行为胆 敢不服,张耀龙夫妇的下场就是样子。他们也想以此告诉人们,别想 同他们对抗,无论你是在何种情况下发生的对抗,他都要把你当成不 共戴天的仇敌,并将你置于死地。 从对张耀龙夫妇案件的审判,人们可以从以”民“为本的基础上,剖 析到以”官“为什么。 如今的中国,在各种不同类型社会活动的运转中,当官和民发生利益 冲突时,往往官处于绝对的强势,民处于根本无法逆转的弱势。官为 了其既得利益,根本无视民的疾苦,对民的呼求,置若罔闻。为了维 护官的利益,到处可以见到官官相护。而官官相护的结果,就是对民 的抗争进行无情的镇压。 民对官的抗争,既有个别性质的抗争,也有群体性质的抗争。对个别 性质的抗争,官就对抗争者编织莫须有的罪名,收监判刑;对群体性 质的抗争,官就出动警察、武装警察(也就是旧日的宪兵),甚至出 动军队进行镇压。这就是自“6.4”屠城以来中国存在的残酷的现 实。 对张耀龙夫妇的判决,曹维录一针见血地点明了官与民关系的本质, 即:这不是一项法律判决,这是一次复仇行动,是对妨碍他们抢夺公 民财产行为的疯狂报复。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想以此种方式告诉人们, 如果有人对他们抢劫行为胆敢不服,张耀龙夫妇的下场就是样子。他 们也想以此告诉人们,别想同他们对抗,无论你是在何种情况下发生 的对抗,他都要把你当成不共戴天的仇敌,并将你置于死地。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是官的象征,张耀龙夫妇是民的典型。敢于 反对官为背景的征地拆迁,敢于对官这种掠夺民之生计的行为进行指 控,张耀龙夫妇就是下场。 从对因拆迁而丧失生计的张耀龙夫妇的判决,我们从哪里可以看到以 上所列以民为本的原则迹象? 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着难以全面列举的弊端,笔者可以随便地列出一 大串,如:强行拆迁、妻妾成群、色情泛滥、网络封锁、迫害维权、 无能就学、无法求医、无力购房、就业危机、贪污腐败、司法不公、 环境污染,……而以上随便列出的弊端,无一不存在着官与民的矛盾 以及潜在的冲突。而在任何形式的官民冲突中,几乎完全没有民以胜 告终。这就是中国存在的严酷现状。 以民为本,“民”应该是指中国千千万万的平民百姓,“本”是何意 呢?谁能够撇开整体词组“以民为本”四字的解释去单独讲解“本” 为何意? 如果我们要是明确了以官为什么,那么我们就会明白“本”的真实含 义。笔者愿意试着分析以上所列社会弊端中官所扮演的角色,看看官 应该为什么,再来看看“本”为何意。 强行拆迁:这已经在中国成为一种普遍的民之灾难。在这种活动中, 以官为背景的房地产公司、拆迁征地办公室等等各种机构。为获得地 皮,强行命令原住地居民拆迁。从官办机构所给拆迁居民的经济补偿 与其之后所得的经济实惠来看,如同曹维录所言,近似零成本生利。 也可以叫做无本生利。在这种拆迁活动中,官,如同盗匪。如果在这 种活动中以民为本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以官为盗了。以 民为本的“本”,就是民赖以生存的被强行拆迁前的居房。是以民付 出巨大的牺牲后,才使官获得丰厚的经济实惠。 妻妾成群:目前在中国什么人可以妻妾成群?是数不清的象邱晓华这 样的贪官污吏。邱晓华落马了,司法部门才以“重婚罪”给他抹黑。 然而,有多少尚在台上的高官,养了多少二奶?藏了多少暗娇?生了 多少不合法的子女?数得清楚吗?暂且将这些贪官有资格妻妾成群的 经济实力放到一边。如果在这种活动中以民为本的话,那么,人们就 可以清楚看到以官为淫了。这里的以民为本的“本”,就是那千千万 万良家妇女的肉体。 色情泛滥:为什么会色情泛滥?作为官府机构的堂堂国务院下面的卫 生部,竟然可以为在公共淋浴场所征求放置安全套的意见,色情能不 泛滥吗?如今有能力嫖娼的人是什么人?那些下岗的工人,那些朝不 保夕的农民,他们有闲心嫖娼吗?只有那些挥霍人民血汗的贪官污吏 才有能力过那种骄奢淫逸的生活。如果在色情泛滥这种局面下以民为 本的话,那么人们就可以清楚看到以官为嫖了。这里以民为本的 “本”,就是那落入风尘之女的肉体。 网络封锁:为什么要进行网络封锁?是作为官的中共各级政府害怕平 民百姓通过网络了解世界,了解中国的真实现状。所以,当官的不惜 花费纳税人的重金去兴建“金盾工程”。在这种活动中如果以民为本 的话,那么人们就可以清楚看到以官为卡了。这里以民为本的“本” 就是要让全中国的平民百姓充当瞎子、聋子,就是永远充当统治者欺 骗、愚弄的顺民。 迫害维权:维权,就是维护中国普通老百姓的最基本的人权。在中共 独裁统治下,有多少中国人民的最基本权利被剥夺?说话,不自由; 信仰,不自由;生存,无保障;……在维护普通老百姓的权利中,出 现了象高智晟这样的律师。然而,他们在维护平民百姓的权利的努力 中,却遭到司法部门的残酷迫害。在这种活动中以民为本的话,那么 人们就可以清楚看到以官为霸了。这里的以民为本的“本”,就是要 从本质上剥夺中国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 无能就学:为什么会出现无能就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 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 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以上由胡锦涛签署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表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 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表示接受教育不用缴学费、杂费。也就是说, 读书不要钱。 然而,实际情况如何?在中国境内,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不论是大 学,中学还是小学。有哪个学校不是张着口收大量的钱?以民为本, 本应该让中国所有的少年儿童能够在学校接受教育,学习知识。结果 在全国范围内因高昂的学费使得无数贫穷的平民百姓的子女被拒之门 外。如果对于接受教育就学一事以民为本的话,那么人们就可以清楚 地看到以官为垄了。由官垄断着整个教育体系,高昂的学费,只能由 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拥有资金的官僚阶层和大款能进入学校外,普通 老百姓只能望“学”兴叹了。这里的以民为本的“本”,就是从根本 上剥夺中国平民百姓受教育的权利,使他们永远成为便于统治的愚昧 无知的顺民。 无法求医:多年来,中国的老百姓表示有两道门跨不起,一个是医 院,一个是法院。“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法院的境 况堪称历史延续下来的。而昔日特书“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 义”的医院的境况如何呢?“钱”!“钱”!“钱”!“钱”使得医 生丧失了医德。濒临死亡的病人,如果没有一大笔钱先付给医院,医 生根本就视病人为牲畜。不交钱,就让病人死吧!在中国,有多少病 危者因筹钱而拖延了急救时间,使可以治疗的病人命丧黄泉?有多少 身患小疾的病人因没有钱付昂贵的医药费而强撑病体,从而小病拖成 大病。如果在求医上面以民为本的话,那么人们会清楚地看到以官为 酷了。哪一项巧立名目的由医院收取的费用不是由卫生部门的官员制 定的?当官的残酷地让那些无钱医治的病人在痛苦中呻吟,在死亡线 上哀嚎。这里的以民为本,就是从根本上将所有有病需要治疗,生命 危险需要抢救而无钱的病人拒之医院门外。 无力购房:昔日在吃大锅饭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日子,各工矿企 业、机关学校等部门,尚且可以为其职工提供住房。尽管在提供住房 中存在各种特权,毕竟还是有普通职工由所在单位提供的住房中栖 身。然而,在住房改革后,职工所栖身的住所需要自己掏钱购买。普 通职工的工资,能够有多少?在物价飞涨的岁月,普通职工那点收入 连最基本的吃、穿、用都显得紧巴巴,他们哪里有能力去积攒巨额资 金去购买房价一年高涨一年的商品房?所以,他们只能常年累月在那 种简陋的房舍度日。如果在住房问题上以民为本的话,那么人们会清 楚地看到以官为优了。只有当官的通过不同渠道获得的资金才有购买 豪宅的优越性。这里的以民为本,就是从根本上让普通职工对住房可 望而不可及。 就业危机:如今,不用说普通老百姓难以找到工作,就连从大学校园 出来的大学生都难以找到工作。在就业问题上如果以民为本的话,人 们就可以想象到以官为势了。在中国大地上,有哪位当官的子女不凭 着其父辈的势力获得平民百姓难以涉足的工作?这里的以民为本,从 本质上就使那些无权、无势、无背景的平民百姓找不到工作。即使是 出生平民的大学生,也难以找到适合的工作。 贪污腐败:此一弊端,早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之顽症。简直可以称为由 中共治下的各级政府,无官不贪。在这种社会现象下,如果以民为本 的话,那么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以官为劫了。这里的以民为本,就是 让官毫无节制地劫掠由人民创造的财富,民,成为官之贪污腐败行为 的资本。 司法不公:如今在中国首都北京出现的大量的上访之民,其中很大比 例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昔日的衙门,现在作为官的象征的法院,其 司法人员无数践踏法律的行为,充分体现在有法毙依、执法闭严、违 法避纠、移事实为根据、易法律为准绳等等各种不同类型黑箱操作之 中。在司法不公这一现象下的以民为本,人们可以切身体会到以官为 法了。法律文本不是法,而法官的言论和行动就是法。这里的以民为 本,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造就千千万万的黄静以及张耀龙夫妇那种冤死 冤囚的冤民。他们,只能从根本上有冤无处申,有屈无处诉。 环境污染:如果要是以民为本的话,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本中 之本。如今在中国的大陆,空气,污染;水,污染。森林遭滥伐,沙 丘面积日益扩大。如果在环境污染这一问题上以民为本的话,人们只 能痛心疾首地意识到以官为狂了。那些贪官们只顾自己的利益,狂妄 地破坏生态平衡。这里的以民为本,就是要让民众的子孙后代根本在 将来难以在中国版图的地球上生存下去。 中国社会弊端之多,人们不妨打开思路好好地想一想。在各种弊端之 中,民处于一种什么境况?官又处于一种什么境况。由此,人们就可 以从“以民为本”虚幻的假象背后,深深地体会到何为民之“本”。 难道人们会永远被“以民为本”之空洞的施政纲领所迷惑吗?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誓将吃回扣进行到底 王桂杰 你能猜到是啥人吗?能这么胆肥敢誓将吃回扣进行到底?告诉您,是 俺们孩子的灵魂工程师们,一队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人民教师们。 咋叫一队老师呢?俺孩子回来说:老师们吃回扣得排队,轮班吃,得 一个一个挨着来,这次回扣归语文老师吃,下次就得归数学老师吃, 再下次就得轮到英语老师……反正老师们都不用担心,都能十拿九稳 的吃着,偶尔有个加塞吃的,──当然敢加塞的一定有来头,老师们 也都不敢不让。你看,多有等级秩序,这吃回扣俨然是老师们一项日 常工作,每天要拿出许多精力来经营,正经大事呢。 要说那回扣的花样,可够繁多的,大到学生们的校装鞋帽、课本书 报,小到本笔纸张、别针、橡皮,只要学生们生活、学习可能用到的 东西,老师们都可以强行让学生们集体买,不管什么只要一集体买, 妥!这回扣可就赚稳啦!至于买回的东西根本不好用,那有什么关 系,本来老师们就是奔回扣去的,目的实现了哈!不好用正好再买 嘛!再买买更价高的,回扣的比例更大了。哈哈!嘿嘿!老师们偷着 这顿乐呀!谁让现在的商人们都时兴给回扣这一套啊,那是追着、撵 着、上赶着给呀,下次好继续买他的货啊(下次好继续挨他唬、挨他 蒙啊),哈哈,回扣继续得啊。再说这假冒伪劣的货不买给这坑害学 生的老师,它买给谁去?它挣谁钱去?对不? 俺孩子的学校手中攥着好几千学生呢,要好几千本语文课本、要好几 千本数学课本、要好几千本英语课本……练习册、参考书、大考卷 ……俺的个娘哎,这也说不过来呀。这用哪一本可都是学校、老师说 了算,我说呢,俺孩子的课本咋年年都用不几天就散花了,敢情粘书 脊的那点胶水都让学校、老师给吃了回扣去了。这大的财源直奔人家 灵魂工程师们而去,不让人吃,你不是折磨人吗?这回扣的好处不吃 白不吃,再说了吃了也白吃呀。那些家长个个熊了吧唧,抻脖白挨 宰,哼!小样吧!明知挨宰量他们也不敢说。如果敢举报出去,当班 老师能把你孩子在若无其事中歧视死,啥好事也沾不上你孩子边,慢 慢让你孩子靠边站,时不时的还祸害祸害。俺们这些家长为了孩子不 受歧视,明知是挨宰也真不敢说,反过来还得安慰自己:反正也不 多,就十几、20几元钱,忍了吧!嘿!就这么一忍,从校长到老师张 开大口,左一次20几、右一次20几,大吃、特吃起来。 如果您说:不给他买不就挨不了宰了。小样!你敢!老师就偏要指名 用那本,就那本!非那本不用!尽管谁也没听过那书名,且那买书的 小书店,在那拐弯抹角、犄角旮旯的地方,光是找那地方您也得花几 天,全市哪儿都没有就那儿有买,且就那价,不讲价。打开那书看 看,粗制滥造,白字、漏字;瞎瞎迷迷、挨挨挤挤,看不清个个数, 一看就是地下作坊里的玩意儿,那你也得买,而且,仅有22页可供孩 子这学期用,剩下的60多页只能给下学期用,那也得买。不买老师我 吃谁回扣去?我不但吃,我还得把下学期的回扣提前吃了。至于那书 剩下的部分,下学期用不用还是老师说了算,说不用了,那就不用 了,下学期还得另买。当然回扣还能大吃特吃。 新华书店的书装帧精美、印刷考究、编排科学合理,可老师我就不让 买,谁让他不给我回扣呢?至于学生自己买了,买也白买,老师我上 课就是不用,再好也不用。你学习效果好不好我才不管呢,我就管我 口袋里进多少回扣! 去年,有学生家长把这事举报到纪检委,纪检委来检查了几次,可老 师们真有对策,在班上公开大声教导学生们说:“咱们每天专门安排 一个学生在门口看着,纪检委的人来了,赶快告诉大家一声,大家动 作麻利点,赶快把书藏起来,一旦不小心让纪检委的人发现了,你们 一定要说书是家长给买的,都记住了吗?”老师理直气壮、大言不 惭,学生们谁敢说没记住? 还有一年,学校让学生在一个指定的小书店一起买五本练习册,为掩 人耳目,学生刚买完,老师们就慌忙的都收上去了,眼看着剩几天就 要考试了,象做贼一样,老师们才慌忙的把练习册都发下来,要求学 生们一下午就做完一本80多页16开的练习册,荒唐不?你能做完吗? 然后,如蜻蜓点水般讲几下,这五本练习册就算用完了,终于把家长 的嘴堵上了。可是老师们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要做,就是把那一堆 崭新的,根本没写几个字的练习册一本不少的收上来,干吗?当废纸 买钱!从校长到老师又小赚了一笔! 为了缺德,这工夫下的!不好好记上一笔,哪对得起这为了缺师德, 而挨了如此之累的老师们呢。也不容易哈!脑筋都动在这儿啦!这党 的教育事业往下可怎么继续糊弄呢?接着往下祸害吧! 还真让我说着了,老师们还真就前赴后继接着往下祸害!今年的寒假 一到,还是和往年一模一样,依法炮制,还是那个在拐弯抹角、犄角 旮旯的地方,还是那个小黑书店,还是那一堆粗制滥造,白字、漏 字;瞎瞎迷迷、挨挨挤挤,看不清个个数的地下作坊里的玩意儿…… 这堆垃圾一样的灵魂工程师们真有毅力啊!真是:誓将回扣吃到底! 誓将师德缺到底!!誓将垃圾做到底!!!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可以讨价还价的中国行政罚款 李志友 记得曾有台湾一教授说过,“要想到大陆投资,你必须带足够的钱。 不然的话,你那几百万有可能在你办理各种手续证件的中途就给你 ‘弄没了’。”从他的话语中我们可以明白他所指的是什么。那就是 要想在大陆做生意,必须过办这证、那证这一关,各种部门机关林 立,盖章收费多如牛毛。投资一个产业,要办理不计其数的各种手续 有可能就去了你总投资的一半!你能怎么样?谁叫你来我们的“特 色”社会主义国来来挣钱! 不过,你嫌麻烦也没关系,你的生意也可以照做!“他们”可以先等 你把厂房或店面全部弄好了,甚至还可以先让你开工或营业一段时 间。估计一切都差不多了,所有部门都会自动现身找到你:没有办证 是吧?罚款吧!首先给你念一遍你所违反的是哪一条、哪一款,然后 报出一个弹性很大的“湖南价”,让你“晕车”!执法者还故意把你 本来轻微的违法说得很严重,然后告诉你本该处罚五万,念你认法态 度较好,现在就只罚你三万好了!按理说,你会觉得执法者已经给面 子了。大方的小企业主一般不会再讨价还价。但如果碰到软磨硬磨的 “小气”业主,最后几千或一万也还是可以摆平的。前面所指的是一 些大小企业主,有点资本的。 如果小到一般的汽车违章,究竟罚100元、还是50元、或30元,按理 来说,应该还是法规说了算,该多少就是多少。但在海南省的海口 市,城管执法人员说了也算,而且还可以象市场买菜一样讨价还价。 说是罚500元,但是50元也可以成交了事。不仅在海口,据我所到过 的省市,基本情况都与海口市大同小异。不仅这些,就是在我们身边 的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由于违法行为要面对行政机关人员讨价还价, 而行政执法人员往往也会接受这种讨价还价。其实,这是一种滥用行 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时,虽然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 围内自由裁量,但是绝不等于可以滥用职权。现实中有少数行政人员 在执行行政处罚时随意性很大。尤其突出的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 处罚数额的最大化。他们不管被处罚方经济承受能力的大小,也不问 处罚金是否符合对方的情节轻重,将法律、法规的处罚权发挥到极 限。乍一看,还以为这是行政执法人员是在严格地执法,而实际上是 把“棒子”高高举起,但最终结果是轻轻“砸下”。也就是说,行政 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的时候,就已经很清楚处罚的内容是不可能实 现的,但又出于罚款最大化的期待和其所主张的严格执法的需要,往 往有意无意地让被处罚知道自己有一个讨价还价的空间。换句话来 说,行政机关私下里或多或少将其和被罚款对象的关系,等同于市场 经济的交易现象──讨价还价。 我想 ,设立行政处罚的初衷,是在于对违法的行为进行罚戒,使被 处罚者在经济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从而在思想上不敢再违反以致 不愿违反相关的规定,同时也等于告戒了所有的人,让大家明白,只 要违反了相关规定,是必然会招致同样的下场。但如今的行政处罚如 果容许“砍价”的行为存在的话,被处罚的人就往往会不遗余力地动 用各种资源,使出浑身解数来避免损失的扩大化。因为趋利害是每个 人的共同特性!作为被处罚者,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以较小的投入将事 情处理好。因此拉关系、走后门就成了各种手段中的首选,也就为被 处罚罚者通过了不正当手段达到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提供了条件。同 时也给行政执法人员留下了效大的空间,容易在执法办案中办了“人 案”、“关系案”、“油水案”、“糊涂案”,甚至违纪违法而导致 各种的职务犯罪。因此,任何权利都有可能会导致滥用,所以对任何 权利都应该要做到必要的监督和限制。我看,行政的自由裁量权更不 应该例外。 (2007-02-10)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成立《维权联盟》的正式文本 天理 尊敬的国内投身于维权运动的网友们: 五千年的中国文化,青天大老爷的故事是个不朽的话题。经久不衰, 代有人唱。但是,无情的现实一再提醒我们,我们对青天的每一次期 望,带来的都是周而复始的失望!我们自己的公民权利,只能靠我们 自己来维护! 2006年已经过去,一年中,中国国内的维权运动屡遭挫折。进入2007 年,要让国内民间的维权运动稳步推进,同时要让维权运动之火在全 国各地点燃,就得整合维权运动,让她从地下走向台前,就要把维权 运动严格控制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使之处于事实合法的状态。因为 维权运动已经在思想上、理论上、组织上、在法律根据上不断总结, 逐步成熟。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再按过去那样利用打擦边球,偷偷摸 一摸老虎屁股的思维行事,只能跌倒后重头再来,无法循序渐进。 社会的发展,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公民自 发维权行动此伏彼起,渐有燎原之势。体制内众多知名的律师和知识 分子接连向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执行方式提出了他们的挑战和疑问,而 且越来越理直气壮。这,将使我们国内公民的维权行动有更深厚的维 权理论基础和行动决心。通过宣传和推动民间的维权运动,逐渐把民 间维权运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从而达到促使当局正视宪法尊严, 真正文明执政,加快政治改革,实现宪法承诺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所谓“维权”,首先要看我们要维的是什么“权”,我们那个“权” 在哪里?我们的维权行动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给予人民的权利据理力争。我们不想用极端的思想去看待社会 的阴暗面,要让中国公民看到希望,我们不能再屈服于公权力的压 制,要有向民众宣传普及宪法权利的决心!通过普法维权活动,将政 府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深 入不断深化,这样才能有力揭露违宪枉法、野蛮执政、伤天害理和残 害公民权益的违法行为。这样才能维护中国公民的宪法权益不受侵 害。 维权志愿者没有特别的纲领,我们要做的,只是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 行事,我们不必心存幻想,我们只是依据《宪法》索取应该给予我们 的权益,同时尽可能地协助他人获得他们的宪法权益。我们要做好随 时被当局批评的心理准备,但我们要记住:我们的维权合理合法!所 以,维权志愿者要记住,我们不能借维权之名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要不,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越权行为负责并付出代价!这一点,维权人 士和当局同样是非常清楚的。 中国民间维权任重道远,但确实能有所作为。就象某些住宅小区一 样,小区居民之间的职业、工作、背景可能完全不一样,小区生活方 式和网络应用的普及,使来自五湖四海的小区居民们可以通过社区生 活和互联网及时沟通,协调小区住户的权益,迫使开发商兑现承诺, 迫使小区物业改善管理,否则,小区居民就可以集体不合作,一齐拒 交管理费。 成立“维权联盟”的作法和小区维权一样,本来素昧平生的人,为了 一个“维护宪法给予公民的权利”的共同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全国共 享维权资讯的资源和信息,形成共同的维权声势,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给予的权利,写文章共同声讨各地的违法行为和政府违背 法律的施政。这样,可以提高维权效率,节约维权资源,减少受侵害 者的损失和痛苦。各省的维权志愿者只要将被侵权事件的真相和经过 帖到相关的网站,全国各地的维权志愿者就可以一呼百应。单独的个 体是弱小的,但众多弱小的个体的协同行动,将是我们的权益得到最 大的保护! 这就是网上众多维权者的意愿,征求了有意加入《维权联盟》的志愿 者意见,并经讨论后初步修改,更加诠释维权联盟的主旨。 《维权联盟》声明:《维权联盟》不属于任何党派和任何组织,不依 附任何组织和个人! 《维权联盟》的运作方式 一、为协调全国的维权事业,共享维权的讯息资源,《维权联盟》成 立“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 成立“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的目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给予的权力范围内,维护受侵害者的权利、指导他们维权的具体工 作,以及提供法律和人道援助。行为表现:在网上为受害者发出正义 和呐喊的呼声,督促当地政府并对个案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跟 进,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个案进展,维护受侵权人的合法权利。 “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构造、专栏: 1、《〈维权联盟〉梗概》:包括维权联盟的来源、概念、主旨、目   标、原则。 2、《个案资讯》:资讯由各省市网友搜集,内容真实可靠及时,确   属受侵权事实。网友若关注某个案可点击〔加入我们〕加入维权   志愿者的行列,然后根据里面的具体建议、安排和指示,选择自   己能力范围内的做法来帮助受侵权者,并关注他们。也可以点击   《室内讨论》进行讨论和问询。 3、《个案动态》:(1)网上动态:个案在各大论坛网站的帖子及   网址,可供志愿者到各大论坛上讨论顶帖。(2)现实动态:受   侵权者采取的各种具体行动(多为法律上的行动)。内容及时可   靠。 4、《案例故事》:讲述、展示维权成功案例。可作参考。 5、《室内论坛》:是《维权协调工作室》网的论坛,对个案的讨论   (多为实效性的建议和维权行动的设想)。论题可以由网友发到   工作室的专用邮箱,经管理员贴到室内论坛中。论题也也可以转   发到其他网上各大论坛。 6、《法律顾问》:包括:(1)法律常识:如诉讼常识等,如何走   法律途径。(2)征集全国各地有良心的律师作法律顾问,随时   随地解答《维权联盟》网友的法律咨询。 7、《律师聘请》:在这里可以联系律师,聘请律师走法律途径是最   合理有效的程序。律师方面:一可以是我们正己的律师团。二可   以是与网络上的律师事务所作连接。《维权联盟》的一切维权行   动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框架上进行。 8、《捐助讯息》:(1)公布受侵权者的银行的捐款账号,(并附   有个案,状况、困境),接受来自国内外的捐款,网友可自由选   择援助对象。 9、《加入我们》:(1)公告:志愿者可以做的事。如开论坛或跟   帖讨论造成声势,召集捐款。(2)申请加入志愿者(这步也可   是在注册登陆时自动成为志愿者)。 二、受害者身边的帮助:走访受害者,了解实况和案情进度,看法律 上的落实程度。给与建议和指导。这样才能保证事件的真实性,并且 给与受害者最可靠的帮助。 三、网络上的声讨和现实生活及法律上的帮助,相辅相成,同步进 行。更快解决侵权问题,尽全力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入《维权 联盟》的维权者全部都是自愿不谋取任何利益。只要有一颗维护法纪 正义的心就可加入《维权联盟》为中国的维权事业尽一点力。 《维权联盟》的管理 1、《维权联盟》由网友民主推荐出来的三名网友来担任理事,各省   由本省的网友推选一名网友来担任该省的代言人。整个《维权联   盟》的领导层由这些各省推荐的代言人和民主推荐出来的三名网   友担任。 2、由这最高领导层推举三到五人来监管捐款的使用方式和方法,做   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3、每一个维权个案由各省的代言人和三名理事决定,如何维权的部   署和运作,由维权志愿者(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统一安排。声   援和写评论文章,可由网友发到各论坛后转回《网上维权协调   会》所属的论坛来统一帖出,造成声势。 4、各省的维权个案需要帮助时,可向《维权联盟》总部的(网上维   权协调工作室)提出要求予以帮助。原则上该维权个案一定要有   代表性和有影响价值性。 5、《维权联盟》采取自愿来去的原则,“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不   会硬性规定网友要写什么和不准写什么。对于维权的个案的不同   观点,维权志愿者可发表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6、《维权联盟》接受来自国内外的捐款。但捐款不能带有任何政治   性质和政治目的。对国内外的任何捐款去向,《维权联盟》会定   期公布受捐赠人的姓名和个案。 7、《维权联盟》总部“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应为每一个案设立档   案和摘录相关的评论文章,待日后有相同的维权案件作参照之   用。 8、对于有网友对某维权过案的知询意见,《维权联盟》总部的“网   上维权协调工作室”在收到求助邮件内必须要在24小时内答复,   以免担误维权事件的时机和进展。 9、尽快成立律师团,做好维权运动的法律后援工作。 这就是经过维权网友讨论后的正式文本。更加适合广大的志愿维权人 士。多谢大家。 执笔:天理(召集人) 联系邮箱:chenqitang@hotmail.com (2007-02-21) 中国《维权联盟》 郭飞熊(维权志愿者)、陶君(维权志愿者)、杨再新(律师)、 陈启棠(维权志愿者) 暂时代理发言人:陈启棠 联系邮箱:chenqitang@hotmail.com 欢迎任何党派、任何组织的维权志愿者加入《维权联盟》,为实现真 正的依法治国尽一分力量。 中国《维权联盟》将于2007-03-04成立! 《维权联盟》论坛:http://wqlm.blogspot.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行政起诉状、上诉状 告伊春市政府集资(之2) 冯岩 行政起诉状 原告 冯岩,男,31岁,籍贯黑龙江省呼兰县,现住伊春市伊春区青    山东路五号楼,系伊春林业设计院干部。 被告 伊春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藤昭祥,市长。 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退还向原告强行征收的哈伊公路集资款。 事实和理由: 1994年1月7日中午,原告在伊春市翠峦区公路客运站购买去“和平” (“开源河”方向)的汽车票时,客运站受被告委托(“委托”证据 为伊政发〔1993〕27号文件)向原告强行征收了五角钱的哈伊公路集 资款。集资票据表明,集资批准机关是“伊春市人民政府”;而《黑 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省辖地级 市范围内集资,必须由省政府批准。可见,哈伊公路集资实为违法集 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1条之规定,特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 决。 此致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冯岩 (1994年1月20日) ------------------------------------------------------------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 冯岩,伊春林业设计院干部。 上诉人因不服伊中院〔94〕行初裁字第一号裁定而上诉高院请求撤销 该裁定并决定受理“冯岩诉伊春市府违法集资”一案,理由如下: 所谓抽象行政行为并不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抽象行政行为共分“行 政立法行为”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行为”两种表现形式。而伊春市府 委托客运站(“委托”证据为伊政发〔1993〕27号文件)于94年1月7 日中午向上诉人强行征收伍角钱集资款之“具体事件”既非“行政立 法行为”,亦非“制定规范性文件行为”,即并非抽象行政行为。需 要强调指出:上诉人所诉标的是市府委托客运站向其强征集资款之行 为,而并非市府制定集资文件之行为。所以,具有本案特定内涵的 “市府指令(委托)强征集资款的行为”并非抽象行政行为。据此, 裁定“不受”理由不能成立。 此致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冯岩 (1994年12月23日) ------------------------------------------------------------ 【附】黑龙江伊春中院《行政裁定书》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1994〕行初裁字第一号 起诉人冯岩,男,1963年出生,籍贯黑龙江省呼兰县,现住伊春市伊 春区青山东路5号楼,系伊春林业设计院干部。 1994年1月20日,本院收到冯岩的起诉状,诉伊春市人民政府强行指 令征收哈伊公路集资款。 经审查,本院认为,冯岩所诉的伊春市人民政府强行指令征收哈伊公 路集资款的行为,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据此,依照《行政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冯岩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史万君 审判员:郑延生 代理审判员:何勇 (1994年1月25日)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 书记员:张素贞 (送达之日:1994年12月21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文化大革命”一词析义 武振荣 1、“文化大革命”一词是怎样产生的? 最新资料显示,“文化大革命”最初的提法是“文化革命”,它的 “发明人”不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毛泽东,而是至今很少有人知晓其 姓名的姚溱,它第一次被使用时,冠在“五人小组”的前面。对于此 事的经过,《陈伯达传》一书的作者叶永烈是这样叙述的:1966年   “2月8日,彭真等去武汉向毛主席汇报之后,于2月12日把《二   月提纲》印发全党。印发时,觉得‘五人小组’一词不明确,姚   溱(中宣部副部长)临时加上‘文化革命’四字,变成‘文化革   命五人小组’,在此之前,这个小组一直称‘五人小组’。” 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出版后,对于上述事实没有人提出过异议,这 样,我就有理由认定“文化革命”一词产生于1966年2月12日,它的 发明人是姚溱。根据上述资料,我有理由进一步认为姚溱“发明” “文化革命”时不是搜索枯肠,费尽心思的,而是不经意的、随意 的,甚至可以说是灵机一动的,书中所说的“临时加上”的话是可信 的。但就是这个词,到今天为止还是被人们广泛用来描述1966年之后 的三年或十年时间内我们中国社会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虽然这些事 件性质不同,相互冲突,且又是风马牛不相及,但在“文化大革命” 一词的叙述中又好象是统一的一件事情,于是,58年以来中国社会最 富有戏剧性、最难理解、但其影响又最深远、最深刻的运动和事件就 一直处在中国人有价值的认识之外了。 “文化革命”多出一个“大”字,由四个字变成五个字的情况出现在 1966年5月16日著名的中共中央的《五一六通知》中:“各中央局,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 党组、党委,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央决定撤销1966年2月12日批 转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撤销原来 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重新设立文化革命小组,隶 属于政治局常委之下。所谓“五人小组”的汇报提纲是根本错误的, 是违反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革命的路线的,是违反 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指 导方针的。这个提纲,对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和发动的这场。文化大 革命,对毛泽东同志在1965年9月至10月间中央工作会议上(即在一 次有各中央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关于批判吴晗 的指示,阳奉阴违,竭力抗拒。”值得说明的是,在上述《通知》 中,“文化革命”和“文化大革命”是通用的,譬如《通知》中的另 外一处说:“我国正面临着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高潮。” 这里又少了一个“大”字,可见,即使在被公认的有关文化大革命的 第一份正式的中央文件中,“文化革命”的概念也是含糊的,不严格 的,从这样的事情中,我们如果去理解“66运动”(我把1966年5月 29日~1969年4月1日的运动叫“政治大解放运动”,为简单起见,也 叫“66运动”)中,中国共产党队伍和共产党阵营其所以在混乱中迅 速地崩溃,与共产党人们对将要发生的运动的性质的定义与理解在一 开始就非常混乱的事情有关。正因为存在着这样的源头上的混乱,中 国共产党组织(解放军师以下组织除外)在“一夜之间”迅速崩溃的 事情才出乎所有人(包括毛泽东本人)的预料之外。 我们已经知道,在《五一六通知》中,四个字的“文化革命”和五个 字的“文化大革命”是通用的,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随着 运动参与的人越来越多和参与方式的特别,前者就被后者彻底取代 了。因此,我们在研究它时,就不得不注意这其间所发生的微细变 化,并且要努力抓住变化着的事物的最关键的部分。 2、“文化大革命”一词的最初涵义: 上面我们已经知道,“文化革命”这个词是一个不经意的“发明”, 但是这个发明一经采用,却能够很快地流行却不是没有原因的。粗看 起来,“文化”一词和“革命”配搭其所以成功,是有着它的道理 的。1963年底,在中国城乡地区广泛开始的起先叫“四清”后来又叫 “社会主义教育”的运动于1966年时,并没有在“文化教育界”展 开,因此在1966年的2月,由“五人小组”设计的运动其实就是“文 化教育界”的运动,因此,彭真在《二月提纲》中提出了“学术争论 和学术批判问题”是自然而然的;但是,到《五一六通知》产生时, 已经被称为“文化革命”的运动就不再是一个“学术”或“文化”的 问题,而为定义为严肃的“政治”运动。《通知》中所说的“一切阶 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的话已经说出了运动的“政治”性质。 即便如此,在《通知》中,这个设计中的“政治”运动其所以叫“文 化革命”,原因又在于它是“文化”这个特殊领域内的运动,《通 知》明确指出:“各级党委要立即停止执行《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 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全党必须遵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高举 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 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 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 权。“可见,文中所说的”五界“显然不包括已经进行了和正在进行 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中国广大城乡地区,与此一致的是,《通 知》中没有提到工人、农民、市民这些文化大革命中的基本群众,也 没有涉及到解放军部队中的师以上的机关的”文化革命“。可见,这 一场政治运动是”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事 情,所以”文化革命“的提法就好象非常准确,一直到运动的发展在 已经远远地超出”文化“的范围时,它都没有发生过变化。 此处,必须要做一个小结:从《五一六通知》出笼的那一天起,设计 中的运动是“政治”的,而非“文化”的,其所以叫“文化革命”的 原因仅在于它本身是“文化界”的运动,但是我们对于《通知》如果 有着一个更仔细的研究的话,那么它好象它又为“文化界”的运动在 可能的时间内越出“文化界”而埋伏下了一笔:无论如何《通知》总 是发出了“全党要放手发动广大的工农兵群众”的“号召”。 3、骤变:由“文化界”的运动转变为“学生运动”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五一六通知》设计的“文化革命”是一场学生运 动,按照《通知》的部署,运动在“教育界”展开时,它主要是针对 学校教师和在学校工作的员工们的,但是,在仅仅十多天的时间内, 当一部分在校学生开始积极参与运动时,便出现了任何人也没有预料 到的情况,它很快地就变成了学生运动。因此在6~8月这三个月中, 各地的中、小学校中的“文化革命”运动虽然是按照城乡“四清运 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模式有条不紊地进行,但在大学,特 别是在首都北京的某些大学,学生中间出现了一种自发性的反对本校 共产党党委的倾向,在首都的中学生中间又出现了自治的红卫兵组 织,于是,运动便出现了历次共产党政治运动所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上 述现象,而这样的现象的发生,是《五、一六通知》的设计者们所根 本没有预料到的;我的看法是,连毛泽东本人在内,也是没有预料到 的。 在1966年,“新生事物”一词非常时兴,大学生炮打“校党委”和中 学生的自治组织都被看成是“新生事物”,都受到了主流舆论的支 持。今天我们研究它,不管怎样说,得承认上述两件事情是“17年” (1949~1966年)以来的中国共产党社会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的(1956 年的鸣放运动,虽然也出现了大学生们反对党支部的事情,但程度仅 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提意见”,和1966年“造反”式的“炮打”是不 可同日而语的),因此,它是不是“革命”的,我们暂且放在一边, 它是“新”的,却一点都不假,正因为如此,“新事物”发展前途是 什么?有可能导致什么样的政治后果?任何人也都没有看出来,就连 现在被认为是“文化大革命的发动者”的毛泽东对它未来会闹出什么 样子,也是心中无数的。我所掌握的一份资料披露,在1966年10月下 旬毛对文化大革的现状说了“连我自己也没有料想到”的话,《毛泽 东之路》一书的作者写到:毛泽东在1966年10月24日的一次谈话中 说:“一张大字报,一个红卫兵运动,一个大串联,谁也没有想到, 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弄得各省呜呼哀哉!”第二天,即25日,毛又 说:“我闯了一个祸,就是批发了一张大字报;再就是给清华大学附 中红卫兵写了一封信;再我们自己写了一张大字报”。 议论至此,我必须做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对于被认为是“亲自发动了 文化大革命”的人来说,他自己承认文化大革命中的最主要事件是他 自己“没有料想到”的,就凭这一点,我们对运动“发动”的真实情 形就有必要做深入细致的研究,这样的做的结果如果有可能推翻“毛 泽东发动说”的话,那么,1966年政治运动的最宝贵的“一盆金”, 就有可能被我们“淘”了。也就是说被全世界的许多人都认为是天经 地义的“毛泽东发动说”原来是一个被人故意编撰的话柄,目的在于 要掩盖1966年政治运动是当时的大、中学生们努力争取来的这一事实 真相。也就是说,1966年政治运动的“冠名权”或者“专利权”是名 不见经传的首都中学生、大学生。第一个红卫兵组织产生于1966年5 月29日,“第一张”影响了全国的大字报于1966年5月25日在北京大 学张贴。到今天为止,某些官方学者的研究者尽管披露,后者与“康 生的阴谋”有关(事实究竟怎样,有待于有关档案的彻底解秘),但 是所有的研究都没有说到第一个红卫兵组织与毛泽东或左毛派人物有 任何的瓜葛。因此如果说,我们要为现代中国人民的民主运动寻找源 头的话,那么,就可以寻找到1966年。 在政治宣传上,我们可以把“毛的发动说”认为是一个政治骗局而大 加挞伐,但站在学术研究的立场上,我们却应该看到在这一说中,事 实上也包含着一些与“发动意义”类似的有关的重要信息,那就是毛 泽东个人当时的确是全力以赴的、坚决的、毫不动摇的、甚至可以说 是力徘众议的“支持”这种“新生事物”,其程度已经达到了这样地 步,即运动若少了毛的“支持”,就会中途夭折,或者完全失败。也 就是说,1966年的政治运动因为有毛的“支持”,它才在共产党社会 中破天荒地赢得了合法性,而这种合法恰恰是那一场民主的政治运动 所必须赢得的先决条件。事实上它在没有得到毛的公开“支持”的时 候,共产党社会是不承认上述“新生事物”是“革命”的,按照共产 党过去的一贯的判断,那是典型的“反党、反革命、反社会主义”行 为,毛的“支持”使局面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议论至此,我们可以做这样的结论:当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在已 经变成学生运动的时候,它完全失去了《五一六通知》中的“文化” 意义,已经是一场100%的政治运动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在分析这 一场政治运动时,是要首先分析它的性质。我其所以把发生于1966年 的这个一场运动定义为“政治大解放运动”,原因仅仅在于1966年的 中国人民行为的本意是追求政治上的“解放”,如果说与“解放”一 词对应的是“压迫”的话,那么,“17年”共产党“压迫”中国人民 的事实,就被“17年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统治”这样的不精确的毛泽 东式话语给叙述着……。对比地看,在1966年之前,毛泽东式的话语 是欺骗人民的,那么在1966年这一套话语却“暴露”了人民遭受“压 迫”的真实处境。无论怎样说,在毛1966年的泽东个人的意识中,已 经多少地触及到“解放”的问题,《十六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 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中,“让群众在运动中自己 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的话在《十六条》发表后,一直被当作 “毛主席语录”使用。 论述至此,我们就可以看到,“文化大革命”在三个不同时间中分别 被不同的三种人定义着:最初在被共产党定义时,它是一场“整人” 的运动,因此共产党的各级领导人把它当成“四清”、“社教”运动 来搞就很自然,人们一提起它就想起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 “人人过关”,“洗手洗澡”的情形;其次,它被毛泽东重新定义 后,变成了“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的运动;最后这样 的毛泽东定义在被参与运动的人们广泛接受时,又面临着每一个人自 己的定义。因此,对于一个文化大革命,我们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性 质的运动:共产党运动、毛泽东运动和人民运动。 值得强调的是,毛在“支持”“新生事物”时,实际上是以“个人” 身份行事,只不过“盗用”了“中共中央”的名义,所以当此种行为 发生时,他事实上已经同共产党发生了冲突。冲突中,毛的确是犯了 “不民主的错误”,把他“个人”的意志要强加给党,而且谁反对他 就打倒谁,但被毛“支持”的“新生事物”却是共产党建政以来中国 社会上最民主的事物,这就构成了一种矛盾,它为人们研究文化大革 命的真实情况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在这些障碍面前,别说没有参加过 文化大革命的人,就是参加了文化大革命的人在不认真地进行自我反 省和自我探索时,也会止步不前。在毛的“支持”中,再一次被定义 了的文化大革命,不是停留在原来的“意识形态方面的革命”或“文 化或思想战线上的革命”了,而是被描述成为一场政治革命,是“一 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因此“打烂”现有的国家机器、党 的机构,号召造反的人民“夺权”,就使文化大革命具有传统革命的 “外观”,但是,所有研究它的人为什么就不问一问:如此规模巨大 的政治革命运动要反对的对象到底是谁呢? 文化大革命中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就是“革命的人们要牢牢掌握运动的 大方向”,因此,由“方向”追问文化大革命的“对象”是认识文化 大革命的一条捷径,可惜到今天为止这一条捷径其所以没有走通的最 主要原因恰恰在于当时的毛泽东本人就批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主席”这一张“外衣”,人们的目光一旦落在它上面,他们就无法迈 进一步了:哪里有党的主席号召群众反对党的事情呢?因此也就没有 理会下述外国学者所说的话:“毛泽东(或毛主义集团)与中国共产 党的对立,是文化大革命最引人注目的方面之一”(美国哈佛大学教 授史华慈)。同样的意思,《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 1982)》一书说:“然而,文化大革命的独特之处在于,这样的一场 政治危机是由这个政权的领导人有意引起的。对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 提出疑问的是毛本人,动员社会力量从下到上搞垮他建立起来的政府 是毛本人,为造反提供政治理论的还是毛本人。这位曾经进行过反对 旧中国政权的革命的人物,如今却寻求发动一场革命来反对他自己创 立起来的新的政治体制。” 4、同一个“文化大革命”运动在5~8月份的分岔: 《五、一六通知》中设计的“文化革命”虽然已经上到了“革命”的 高度上,但是,它毕竟还是一种文化的运动,是城乡“四清运动”和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文化界”的开展,现在人们所说的吴晗、 邓拓、季羡林、言惠珠、新凤霞、夏衍等等“文化”人受到了批判和 伤害,甚至有的人自杀身亡都是指这个时候的运动情况而言的,其实 呢?在短短的这个三个月的时间中,文化界所发生的事件,就是按照 1963年以来中国广大城乡地区政治运动的一贯模式的开展,不同的 是,当被迫害的人都是些社会名流时,人们才感觉到伤害的严重。其 实,就伤害的程度而言,它远远低于城乡“四清运动”和“社教运动 “对普通城乡人(特别是农村干部)的伤害。遗憾的是,一直到今天 为止,这种共产党传统运动对人的迫害被许多人误为是“66运动”的 迫害,谁让后者也叫”文化大革命“呢? 在上面的议论中,我其所以把“教育界”的情况同《通知》中提到的 “五界”中单列开来,是有原因的,如果说上述“四界”的文化大革 命是完全按照以往政治运动的模式进行的,没有发生哪怕一点点意 外,那么,当同样的运动在“教育界”开展时,传统的模式、传统的 方式和传统的手段等等都受到了在校学生们的抵制,在许多学生们的 下意识中,他们认为这一场运动不应该象“四清”那样的是一种普通 的政治运动,而应该发展成为一场名副其实的“革命”。这样就产生 了运动偏离以往运动轨道的可能,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大革 命”这个词才被学生们赋予了新的意义!如果在那时,中国社会上根 本就没有过这样的“革命”,那么,学生们丰富的想象力就为“新的 革命”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的组织”──这是1966年中国社会的一种 流行语言,而在这个一年,“革命组织”被寻找到了,那就是被现在 的许多人叫“乌合之众”的红卫兵组织。意义恰恰就发生在这里:当 自治的红卫兵组织以“无产阶级革命组织”的名义和面貌出现时就已 经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被排挤出局了,它们不再是 “革命”的组织了──这样的一个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现象,人们 竟然视而不见,岂不令人痛心。 在这里,我自己对1966年中国政治大事变研究的结论是:由共产党工 作组所领导和控制的文化大革命是害人的运动,而由红卫兵造反派这 类自治组织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中国人的政治解放运动。在1966 年,从“17年”的共产党专政下“解放”人民的这种事实,被一个毛 泽东的“反对17年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口号给表述了一下,就搅乱 了许多人的头脑,使他们在观察“史无前例”的中国伟大运动时,好 象眼睛里长出了白内障。民主运动第一等重要的因素就是组织问题, 而在1966年的中国政治大事变中,人民自组织竟然象“雨后春笋”那 样的生长起来──是一种典型的民主现象,一个在“17年”的历史 中,有关人的自由、民主的“正面教育”之“空白”,就被在人的政 治解放的过程中如泉水一样喷涌而出的自由与民主给“填补”了,几 乎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没有“中央”的自治组织之中,都享有造反的权 利,写大字报的权利,至于说游行的自由,集会的自由,结社的自由 已经达到了滥觞的程度,谁不在运动张扬自己的观点?谁没有派性? 谁不为捍卫自己的观点而战斗?……,中国民主化运动的这“第一桶 金”就这样在1966年“堆积”起来了,可是时至今日,那些想使中国 民主化、自由化的人中又有多少人想要去“淘”它呢? 5、《十六条》中的“文化大革命”: 上面的议论无非是要说明1966年8月8日(《十六条》被通过的那一 天)前,在校学生们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使设计中的“文化界”的运 动变成为学生们自己的运动的,于是就出现了一种非设计的学生运 动,对于它,中共中央采取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就是我关心的问题,抓 住这一点,我就有理由认为,8月8日之后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不是共产 党“发动”的,而是共产党“承认”的;别小看“承认”这一行为, 它使非法的人民运动合法化,从而为更多的人进入运动做了一种大规 模的社会动员,而没有这种“动员”,66运动绝对不会具有那么大的 规模,也不会发展到那样的深度,以至于人们叫它“七亿人的运动” 一点都不过分。 《十六条》一开始就肯定了出现于学生运动中的“革命”是正确的, 并且依据此而重新定义了文化大革命:“当前开展的无产阶级文化大 革命,是一场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发展的一 种更深入、更广阔的新阶段。”在这个新一轮的定义中,文化大革命 变成了一个“全党”、“全国”和“全军”(师以下单位除外)的运 动,不光是这样,它还明确地批评了按照常规办事的那种方式,提倡 “打破常规”,使政治运动运动升级为“革命”。对于在《五一六通 知》之后为什么还要进行这一场革命,《十六条》倒是做了这样的说 明:“一大批本来不出名的革命青少年成了勇敢的闯将。他们有魄 力、有智慧。他们用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大鸣大放,大揭露,大 批判,坚决地向那些公开的、隐蔽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举行了进攻。 在这样大的革命运动中,他们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他们的 革命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主流。无产阶 级文化大革命正在沿着这个大方向继续前进。“这就是说,《十六 条》承认这一次革命,是”革命的青少年“这些”勇敢的闯将“闯出 来的。 我虽然和大家一样地认为,《十六条》的发表标志着“66运动”进入 了一个完全“崭新的阶段”,可是我同许多人的看法不一样的地方就 在于,我否认它是“指导”“66运动”的“王牌文件”,也就是说, 我根本就不承认“66运动”是受《十六条》指导的;相反我个人在对 运动的多年研究中发现,《十六条》在刚一发表时就被“革命的人 民”“抛”在了一边。证据一,《十六条》中明确规定:“领导文化 大革命的权力机构”是以“民主选举方式”所产生的“文化大革命委 员会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以及“文化大革命筹备委员会筹备小 组”,但是,在类组织刚刚“产生”后不久,就被造反的自治给“打 倒”了,在运动的实际进程中,这类组织事实上是先于共产党组织而 垮台的,因此可以这样说,在8月8日之后的时间里,除“中共中央文 革小组”这一个组织存在之外,其它的全都“呜呼哀哉”,无一幸 免;证据二,《十六条》讲:“干部大致可分以下四种:(1)好 的。(2)比较好的。(3)有严重错误,但还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 右派分子。(4)少量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在一般情况 下,前两种人(好的,比较好的)是大多数。”但是在实际运动中, 中层和基层的干部几乎是100%地被当成“坏人”受到了冲击。 但是,我的上述的看法并不排除我的另一种判断:《十六条》虽然不 是“指导”“66运动”的“王牌文件”,但是对于广大革命的学生和 人民群众来说,它却是一个“王牌”的“护身符”,每一个要“革 命”的普通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在它的文字中寻找到有利于一种普遍 现象,用那时的话讲,是“革命的需要”。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一 种情况,中国共产党一贯垄断着的政治话语权一下子就转移到人民群 众手中了!运动前,共产党人用来压迫人民的话语在运动中现在变成 了人民让共产党人就范的话语──谁说这不是一种“革命”性质的变 化呢?变化中,一贯革命的共产党人(特别是当权派)几乎无一例外 地都变成了“不革命的”或“反革命”的“走资派”了!也正是这 样,“七亿人民”才在“17年”中第一次地真正享受和行使了对政府 造反的合法权利,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革命”就显现在这个时刻。就 此去分析,陈泱潮先生用自己的话,把它定义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 序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正因为人民群众在“一夜之间”有了合法造反的权利,所以他们就在 这个时期中不知不觉地脱离了传统的暴力革命(中国共产党是以暴力 革命取得大陆政权的)的束缚,可惜的是,在运动过去了40年之后, 我们中间的某些人在一提起“非暴力”的民主运动时却想起了“甘地 主义”而无视我们中国人民的66经验。在2005年写作的《民运中的毛 泽东问题》一文中,我已经指出:在1966年,我们中国人民在没有 “消音”的(就是说在“暴力革命”的声音没有消除的)情况下,实 验了一场以由传统的暴力革命到现代的民主运动的重要而伟大的转 变;这一转变在历史的长镜头中,可以看成是今天中国民主运动的契 机。 如果我们分析问题很仔细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发现,在《十六条》 公开发表之后(它是一份共产党的文件,但是发表时却打破了以往文 件的层层下发模式,用中央广播电台──公共媒体──的方式一下子 传播给全世界),文化大革命运动就不在是共产党“经验”中的事物 了,它变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甚至包括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的共产党人根 本就没有接触过的“新生事物”,对于它,连毛泽东也不熟悉啊!因 此,我就有理解认为1966年的毛泽东虽然被称之为运动的“伟大舵 手”,但事实上在文化大革命这一等事情上,他和我们当年那些红卫 兵们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难怪我们在政治上感觉到离它那么近? 现在终于明白了,他的政治水平并没有超出我们多远,只是在权力上 大于我们而已。 还必须指出:《十六条》虽然不是指导文化大革命的文件,但是,它 给文化大革命赋予了一个新的意义:“推翻一个政权”却是非常重要 之点!站在今天的立场上看问题,如果说文化大革命中被“推翻”了 的阶级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产阶级”,那么它是传统意义上的“统 治阶级”却是确定无疑的。因此,“解放”之意义就产生于“统治阶 级”被人民“推翻”的这个过程中。可见《十六条》发表后,所产生 的政治影响是在共产党之外的,是通过了《十六条》的中共8届11中 全会的与会者所很难预料到的,关于这一点,《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 史(1966~1982)》一书的作者们是这样说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文 化大革命运动被引导向了必然要离开8届11中全会最初设计的轨道, 主要承担这场运动的主体不在是党委领导下的文化大革命委员会,而 是那些把运动作为否定党的权威、权力和责任的红卫兵组织”。这就 是说《十六条》以共产党人“要信任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 创精神”的语言把中国共产党对政治运动的一贯的“领导权”、“独 断权”拱手地让给了“群众”(这有一个“民主”的意义可以追究 之)! 6、“文化大革命”一词的“文化”涵义: 一场政治运动冠以“文化大革命”的名称,其所以在很长的时间内没 有遭到人们的广泛怀疑和批评,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这个政治的运动 外面象洋葱一样地被一层又一层的“文化”之“皮”包裹着,因此, 对它的研究应该是层层剥皮。 首先,我们在时间上把中国共产党在1956年就已经完成了的“社会主 义改造”运动看成是“经济”的运动,把1963开始的城乡“四清”运 动看成是“政治”运动,那么它的发展的新层面就必然会落在“文 化”方面,而《二月提纲》和《五、一六通知》也都是为了解决“学 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问题而设计的,就在 《十六条》中,它也没有脱离“文化界”的问题:“资产阶级虽然已 经被推翻,但是,他们企图用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 旧习惯,来腐蚀群众,征服人心,力求达到他们复辟的目的。无产阶 级恰恰相反,必须迎头痛击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切挑战, 用无产阶级自己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来改变整个社 会的精神面貌。”可以这样认为,如果共产党内高层都认为“共产党 革命”需要“继续深入发展”的话,那么,在党内就不可能站出有力 量可以反对它的人。依旧当时的“无产阶级革命逻辑”,无产阶级若 不能够在“文化”战线取得胜利,彻底战胜资产阶级,那么中国的无 产阶级革命就会同当时苏联的革命一样地半途而废。 其次,在上一节的议论我们已经知道在学校(“教育界”)所发生的 运动产生出了和“学术界、新闻界、艺术界、出版界”不同的运动现 象,而这个一现象在而后的时间中波及到全社会时,“文化”这个词 就应该有它的特殊意义。就运动的源头来讲,它不是农民起义式的, 也不是传统的工人罢工,亦不是市民的维护权利运动,而是在学校这 样的一个特定的“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学生运动,因此对它冠以“文 化革命”一词好象也不太离谱。无论怎样说,“17年的中国共产党学 校教育制度”造就了66造反的红卫兵一代人,那是绝对没有错误的事 实。如果对于这样的事情做一个认真的解读,那么我认为所能够得出 的结论一定是:中国共产党制度的悲剧性就在于它培养出来的一代人 恰恰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成功地“打烂”了共产党机构的人。 最后,如果可以为中国共产党的“文化大革命”思想寻找一个历史的 线索的话,那么从20世纪20年代中叶便慢慢地退出城市的中国共产党 人于30年代几乎全部都生活在中国最偏僻、最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的历 史已经决定了它在“文化”上的落后,因此,党在后来的时间中, “弥补”“文化缺陷”的下意识或潜意识的确是存在的,于是,“文 化大革命”的思路才在无先例可寻找的情况下给“瞎摸”出来了。但 是它不是后来的邓小平的“摸着石头过河”,而是毛泽东的“到大风 大浪中去锻炼”,所以当中共中央有295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定成 “反革命分子”(占八届委员会的65%),而基层的共产党领导人在 几乎是100%地被“打成”了“文化大革命的落水狗”时,共产党的 “革命”就走到了“尽头”。这样,在中国就发生了由“革命的前毛 泽东时代”到“不革命的后毛泽东时代”的转变,可是,对于这样的 转变,我们中国人民在没有理出自己的头绪的时候就不可能把那个分 界线所分离出来的自己的历史给独立开来,于是,“66运动”的核心 价值,也就是今天民主的核心价值──人民在自治组织内享有对当权 派造反的政治权利就被淹没了。 7、“文化大革命”一词被人自由理解的后果: 在本文的开头,我已经指出“文化革命”一词出于姚溱一个随意发 明,后被中共中央又没有多少变动的加以采用,因此它是在没有经过 任何人精心推敲的情况下给流行起来了,于是这个不严格的概念什么 东西都可以包括就很自然。在《十六条》发表之后,“文化大革命” 被定义成为一个“群众运动”时,对它的理解的自由的空间无疑被大 大地拓宽了,于是,它变成一个可以满足当时中国人的各种要求的新 词汇了。 “俏皮捣蛋”的学生们可以把对老师发泄不满的行为说成为是“文化 大革命”(这一点,流行的影视作品已经表现得够多了),工厂工人 可以把对管理人员的不满,农民可以把对生产队的不满都说成是“文 化大革命”,这种现在看起来完全属于“负面”的东西,却关联着共 产党社会权威系统崩溃的问题,因此,民主运动所需要的批评和批判 的风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形成了滥觞。对于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个运动 的人来说,这种政治上的“天翻地覆”式的变化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从理论要说清楚的确是困难的,但是对于经历了那个运动的任何一个 普通人来说,这一切的发生好象是“本当如此”的,在这里如果不是 民主、自由之水乃是出自于人性深处的东西之自然的流露的话,人在 “一夜之间”变得面目全非的事情是根本无法解释的。 别人的情况姑且不论,就说我自己的情况吧。在文化大革命前,我对 于我们学校的党支部、团总支,甚至我们班的团支部(我本身又是其 中的委员之一)所有用“组织”名义说出的话,都是百依百顺的,不 敢说一句反对的话,可是呢?在当上了红卫兵后,我竟然同“战友 们“闯入了中共兴平县委大院,指名道性地要和兴平县委副书记── 张世龙“辩论”“兴平县的文化大革命应该怎样开展的问题”!诸 位,就是在今天,我也得承认我当时的知识、思想和政治觉悟绝对比 不上张世龙,我不过是刚刚读完了初中的学生,连高中都没有来得及 上,对于“兴平县的文化大革命”究竟能够说出多少道道行行呢?因 此就“事实”而言,这一场辩论如果是真正的,或认真的,那么我肯 定是“输方”,而不会是“赢家”,但是民主的意义在这里并不要借 助这种“事实”的“子宫”才可以产出来,它有着自己的生产的意 义,那就是说,“在兴平县文化大革命应该怎样开展的问题上”应该 有我──一个普通的兴平县中学生的意见和主张,而我的“意见和主 张”应当在价值上与在兴平县当权的张世龙的平等。因此“在文化大 革命这样的事情上出示我个人的意见和主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于是,人的价值问题就排挤了人在意见发表时的地位差别和意见本身 之优劣而上升到“头等地位”,民主的意义就出现在这里!也就是 说,我用说出我自己的“心里话”的方式为兴平县的文化大革命 “投”了一张真正属于我自己的“票”! 何况在当时,我虽然自己说不出什么是“正确的文化大革命”的问 题,但是,我却可以说出什么是“不正确的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在 “辩论”中,我说“张世龙的做法压制了”“兴平县我们这些革命的 青少年们的积极性”,想把“兴平县的文化大革命引导到偏离《十六 条》所规定的大方向: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却是事实, 不仅这样,在“辩论”中我还对他提出了“包办运动”的指控,说他 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各级领导“不能采用任何包办代替的办法” 的规定。如果说这样的指控好象与事实多少有一些出入的话,那么我 锋机一转,指责张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对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领 导,还很不理解,很不认真,很不得力,因而处于软弱无能的地 位。……“怕”字当头,墨守旧的章法,不愿意打破常规,不求进 取。对于群众的革命新秩序,他感到突然,以致领导落后于形势,落 后于群众“却是有根有据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所有当权派的人物们 都处于高度的精神紧张状态,都非常害怕”火烧“到自己的身上啊, 就连做梦都在害怕(这也是一种制约,现在没有这种”制约“这些家 伙们是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胡作非为)!相比之下,我们那一批还 没有走上社会、涉世很浅的年轻学生们却和他们的态度相反,我们对 文化大革命表现得相当积极(这种积极不是装蒜可以装出来的),我 们从”内心深处“认为这个正在进行着的文化大革命可以接纳自己的 喜怒哀乐,最终它会变成为我们自己的一个运动!事后的分析认为, 这一场运动到1966年8月后事实上变成了我们的运动。究其原因,我 们的参与和争取行为是最重要的。于是,民主第一等重要的意义:即 民主存在于公民的不懈努力和不断追求之中──就被我们实践了! 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之于后,正确地说,我们的经验和教训是:在民 主自由的问题上你不要等待(等时间成熟、等理论上弄清楚、等有了 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准备),任何等待都会贻误战机;你也不要靠别 人,任何人都靠不,靠你自己和你自己的组织(哪怕它小得只有三个 人);你也不要“怕字当头”,心有疑虑,要“敢字当头”,什么都 不怕,“即使天塌下来也不怕”,这样你才能够在民主和自由的阵地 上高高地竖立起你自己的旗帜,当然,在这样作的时候,你也不要排 除和最高当权派人物合作的可能性,只要他们在那个时间上“发扬民 主”,和他们“结盟”是智慧之举。 8、结论: 上一个世纪90年代,在中国翻译出版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1966~1982)》一书的作者们指出:“到目前为止,文化大革命一 直被作为一个简单的标签用来描述从1966年开始的这一时期,但还是 没有对它本身的含义做进一步的探讨”。今天我们已经送走了文化大 革命40周年的纪念日,我们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有了一定的进步,但 情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改变,刘国凯先生的“人民文革论”虽然 已经开始有人注意和研究了,但整体上的“文革”研究的水平还没有 重大的突破,许多人还只是满足于把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好”颠覆 成为“文化大革命坏”的这一简单事实,而没有深入到文化大革命事 件内部去发现它所隐藏的“惊人”的深远意义和复杂而又深刻的历史 意义,于是,中国民主的“第一桶金”,在中国民主运动最需要的时 间里还沉的地下。因此,在写作这一篇文章时,我有这样的一种估 计,即1966年中国人民“政治解放”的伟大实践在同目前中国民主运 动的内在需求协调起来时,中国民主运动的伟大曙光就会再一次地出 现在东方! (2007-02-04于韩国首尔市) 〔转载自《议报》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央军委领导、公安副部长接待访民 黄琦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北京义工消息:2月20日前往北京万圣路的访 民被送到马家楼收容站,目前已经全部释放。而19日前往玉泉山上访 的访民,则由中央军委某领导出面接待,并召唤公安部副部长、国家 信访总局要员前往处理。 万圣路带走120人已全部释放 今天上午8点过,前往北京万圣路“访民传是胡锦涛住所”的120多名 访民被送到马家楼收容站,而给我们提供消息的访民则是前往香山和 玉泉山。 据悉,今天送到马家楼收容站的访民都是前往北京万圣路上访的,而 去中央领导人聚居的玉泉山和香山等地的访民则没有被带走。 下午4点半左右,除去各地驻京办前往接走部分访民人外,马家楼收 容站开始按照每批十人数目开始释放访民。 晚20点,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北京义工致电我们,全部访民已经释 放。 军委领导出面公安副部长等前往 令我们感到吃惊的是,昨天前往玉泉山上访的访民,则由中央军委领 导出面处理,并召唤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信访总局要员前往处理。 据访民介绍:“昨天,前往玉泉山上访的访民(见《数百访民继续聚 集坚持给胡锦涛拜年》),与当地部队发生冲突,中央军委领导出面 处理。这个领导在出面接待访民时说:‘请你们把材料都交上来,我 要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让他们拿回去研究。’ 之后,该领导通知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立即派出一副部长出 面前往接待了访民。” 该访民称:“随后来了六辆警车,每人上车时,都手持自己的申诉材 料放到胸前等,等到警察摄像完毕,就上车前往马家楼。到昨天下午 16点,带到马家楼的89位访民全部释放了。” 两会,每个赴京访民罚款当地十万 某访民致电《六四天网》:不管哪个地方,两会期间抓到一个赴京访 民就要罚当地政府十万元。今天下午,浙江某地驻京办官员还打电话 给他们当地的一个访民,初八以后,就开始两会大搜捕,每个地方要 派不少警察前往北京抓人。所以,初七以前,我们都拼命到国家信访 局、马家楼折腾。 该访民最后说:虽然大家知道两会大搜捕被抓到不好过,但大家也觉 得,既然地方上黑了我们,我们就是要让他们被罚款,也算是为国家 做了贡献。 其中,一些访民还是刚从北京送回原籍,下车后立即前往北京上访 的。 杨宪宏访谈七岁女孩:吃剩菜剩饭 根据可靠消息,湖北郧西县已经派出多人前往北京,抓捕访民郑大靖 一家四口《见中国七岁女孩学法班关押65天》。 前赴后继、大上访正在感天动地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从2007年2月18日北京警察消极怠工导 致大批冤民冲出马家楼,到2月19日的中央军委领导亲自接待上访冤 民,说明全国访民前赴后继、流血牺牲的大上访正在感天动地,搏到 全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同情;更说明旧时代的冤假错案早已引起全社会 的愤怒。加上当局节日前后做出了一系列关心底层民众的亲民姿态, 说明中国民间正在孕育着巨大的人权进步。 这让我们不禁想到70年代中后期四人帮倒台后,最终促成中国社会改 革开放的全国性大上访。 这更让《六四天网》坚定了“帮助尚未得到帮助的人,帮助无权、无 势、无名的弱者。”这一坚持了八年的宗旨。 〔转载自《六四天网》。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孙中山是现代极权主义的鼻祖 谢选骏 一般人只知道本名孙文的“孙中山先生”,倡导创立了中华民国这个 “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但很少有人知道,倡导创立并不等同于 实际建立,而且倡导创立“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的孙文本人,同 时还是现代极权主义的鼻祖。这样互相矛盾的身分怎么聚集在一起 的?这就是本书即将展开进行的研究焦点。 我们的研究发现,早在俄国的列宁主义、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德国 的纳粹主义正式形成之前几年乃至十几年,中国的孙文主义就提出了 一党独裁、领袖原则、军事建国等现代极权主义的基本要素。 我们上述的研究结论,并不贬低孙文及其学说的历史地位。相反,在 中立的历史观察家看来,一个模仿的、早夭的、失败的“亚洲第一个 民主共和国”,其绝对值、独创性、影响力都远远赶不上影响巨大、 后果深远、迄今顽强的“现代极权主义”。尤其考虑到,“现代极权 主义”其实构成了后发的传统社会向先进的现代社会的必要过渡,不 仅以列宁主义、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构成其庞大队伍,而且以毛主 义、格瓦拉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等形形色色的政治末流和思想变 种,泛滥第三世界。 与克伦威尔、拿破仑、袁世凯等赤裸裸的新军事专政不同,现代极权 主义的领袖都不是军人出身,如孙文、列宁、墨索里尼、斯大林、希 特勒、毛泽东;但是他们最终都成为超级军阀,并且十分矛盾地作为 某种“理论家”,崛起于社会破产的巨大灾难中。在这种意义上,现 代极权主义的创始人们多少和回教创始人穆罕默德有些相似:他们用 某种“主义”武装起来,通过动员群众达到控制军队的目的;然后再 从基层着手、实行军事专政、推行军阀建国的总路线。这样的现代极 权主义,不仅比传统的专制主义、僭主政治更加彻底,而且比土耳其 的凯末尔开始的一系列20世纪的革命的军事独裁者,包括中国的蒋介 石和亚洲、拉美的许多军事政变集团首领,都更能严密地控制整个社 会。 一、先于列宁的列宁主义原则 “文革”期间,我被迫辍学在家,碰巧读到一本闲书,名叫《六十年 的变迁》(李六如,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4月第1版)。 该书分为三卷,第一卷,从清末的变法维新写到辛亥革命;第二卷从 北京军阀政权写到北伐战争的结束;第三卷从国共内战、抗战写到 “全国解放”。这虽是一部闲书,却给我留下很深印象,因为《六十 年的变迁》虽是一本历史小说,但却是自传体的,作者李六如以“季 交恕”的名字出现在书中,且是一贯的核心人物。 《六十年的变迁》给我的最深印象,就是清末的年轻人都想走“军事 救国”的路线,因此纷纷从军,甚至远走日本、欧洲,加入军校。实 际上最后推翻满清异族统治的也就是这批军人乃至军阀所发动的“武 昌起义”(1911年)──以暴易暴的万妙灵丹如此推动了历史的前 进。至于毛泽东在此之后16年(1927年)才提出的“枪杆子里面出政 权”,实际上并非先见之明,而是对“军阀建国”这一历史经验的总 结,甚至仅仅是现象的描述。 60年的变迁,就是1894年到1954年的变迁,也就是军阀建国的历史过 程。等我读完《六十年的变迁》这本描写军阀建国的书不久,军阀建 国的高潮──“文革”中的中国大陆,就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了全 面的军事管制(简称“军管”)。阅读《六十年的变迁》和目睹文革 解放军的全面军事管,这两件事加在一起给少年时代的我,留下一个 “历史──现实”的生动例证。很深的印象使我从此意识到现代中国 的支柱是军队,所谓“钢铁长城”不仅是对外的防御,也是对内的压 抑。我由此认识到:20世纪的中国,是军阀主导的中国。尽管军阀通 过一党专政制造了党阀,党阀又通过改革开放制造了财阀甚至学阀。 但是“一党专政”的实质是军事专政,军事专政的功能是军阀建国。 “党指挥枪”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一体两面的硬币。所以一到 “文革”、“89民运”这样的“危急关头”,党的机器第一个本能反 应就是采取“军事管制”、“军队戒严”这样的“极端措施”,军阀 建国的极权主义本质露出峥嵘。 回首20世纪初年,当时最有影响力的中国人孙文(1866~1925年,又 名孙中山、孙明德、孙逸仙),在其《遗训》(《总理遗嘱》,1925 年3月11日补签)中写道:“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 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 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下面我们可以发现:这几部文献都不 失为“军阀建国”的纲领性文献。 而毛泽东1927年8月7日在武汉中共中央秘密会议上所说的“须知政权 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一语,不过是孙文 “军政府”学说的一个粗劣拷贝。但是《遗训》精神非《遗训》之过 也,因为在《遗训》前后,20世纪的中国政府都是军政府。不论是满 清北京政府、袁世凯系统的北京政府,还是广州军政府、南京国民政 府、瑞金苏维埃政府、满洲国政府、汪精卫(与满洲国同样依仗日本 军阀)、重庆国民政府、毛泽东系统的北京政府、台湾国民政府。 一般看法认为,孙文的军事专政思想因为是辛亥革命后,袁世凯复辟 帝制的倒行逆施以及各地军阀争权夺利的混战,使孙中山立即着手国 家现代化建设的希望彻底破灭。军阀割据,没有统一的政府,当初革 命所倡导的主义无法顺利推行,民众亦处于战乱之中,于是孙文才会 在《建国大纲》中规划:“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 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 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直到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 时,而军政停止之日。” 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中国同盟会”1905年成立,当时还没有出现辛亥革命和皇权瓦解造 成的军阀割据,过后不久就发表了一个《军政府宣言》(1906年秋冬 之间),里面明确说:“革命措施之序,则分三期:第一期为军法之 治。……第二期为约法之治:每县既解军法之后,军政府以地方自治 权归之其地之人民,地方议会议员及地方行政官,皆由人民选举。凡 军政府对于人民之权利义务,及人民对于政府之权利义务,悉规定于 约法,军政府与地方议会及人民皆循守之,有违者负其责任,以天下 定后六年为限,始解约法布宪法。第三期为宪法之治:全国行约法六 年后,制定宪法。”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1917年8月25日,国会 非常会议在广州开幕时,孙文当选为“中华民国军政府大元帅”。这 是后话。 《军政府宣言》还设计了革命时期筹集军费的办法,规定每军设一个 “因粮局”,专司军费之事。宣言规定:革命军每到之地,百姓十人 养一兵;一切官业、反抗军政府的满人官吏家产、反抗军政府的人民 家产,一律充公;凡军队所至,得与境内人民有家产者借用现银;境 内人民家产,过一万元上者,令捐十分之一,五万元以上者,捐十分 之二,十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三,五十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四,百 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五;每军的“因粮局”有权发行“军用票”,流 通市面,与实银同一使用;军队所到之处,清政府发行的纸币,一律 作废。…… 这种想法为中共后来在“红区”推行的打土豪分田地、没收浮财,以 及在“解放区”推行的“土改”、“交公粮”运动,做了先行者。 同样,在近代中国的报业史和“新闻思想史”上,孙中山也是个决定 性的人物。《自由的历险──中国自由主义新闻思想史》(张育仁, 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指出过,在孙之前的社会活动家们,无论内 心如何,大多视报纸为“民口”,即民众诉求和社会舆论的宣泄口。 但孙中山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所热衷于兴办的是“党报”,并且鼓吹 用“党口”来取代“民口”。根据同样的道理。在“中国政党史” 上,也是孙中山首创党魁至上、君师合一、以党建军、以党训政的做 法;是“最早在中国新闻思想史上提出报纸应该充任‘党的喉舌’的 革命家。”(P.163) 根据先于列宁的列宁主义原则,孙眼中的报纸只是党的宣传工具,新 闻记者都是党所派出的宣传员和鼓动员,和派出所的警察毫无二致。 新闻记者如果力求成为事实的记录者,就是失职。新闻宣传既然是革 命武器,革命和建设当然都少不了报纸的谣言鼓动。例如,戊戌维新 失败后,康、梁流亡日本,孙在1898年本想与康、梁联系合作,但遭 到鄙视和拒绝,于是孙创办《中国日报》大力抨击保皇党。1905年8 月,孙为首的同盟会在日本东京创办了机关报《民报》,但宣传的却 是孙的党权至上思想:“……大家要希望革命成功,便先要牺牲个人 的自由,个人的平等,把各人的自由、平等都贡献到革命党内来。” 既然党组织成了封建主,党办的报纸自然应该充当列宁式的党喉舌。 1905年,列宁还是一个藉藉无名的政治浪人,比孙中山强不了多少, 因此孙文1924年和苏共的合作不完全是权宜之计,而是有其先天的与 其俄国同志的共性。 第一,党报作为“革命宣传机关”和“党务军务之进行机关”,既要 大力宣传“党义”,又要毫不留情地批判政敌,所以谣言和诽谤是必 不可免的。作为党务机关的党报,因此必须成为培训党义宣传员的学 校,党领袖应负起教员的责任,经常到党报学校来演讲,以培养宣传 人才的欺骗能力。 第二,革命党要有高度的思想统一,党报就应办成“舆论一致”的造 谣机器。孙说:办党报的宗旨就是“造就健全一致之舆论”。这已经 是毛思想的先行,难怪后来毛要把孙像挂在天安门,予以表扬。在 “革命”的名义下,谣言成为真理,党报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同化不 同的思想舆论,这样的党报当然要新闻原则当作头号敌人。美其名 曰:“凡卖国罔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无论其为团体或为个 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权利。” 后来居上的独裁者毛泽东因此顺理成章地把它的极权主义说成是“新 民主主义”、“新三民主义”;因为在不给别人以言论自由方面,毛 泽东虽然比孙中山走得更远,但依然是孙的后进者。毛在1955年5月 24日《驳“舆论一律”》一文中说:“我们的制度就是不许一切反革 命分子有言论自由,而只许人民内部有这种自由。我们在人民内部, 是允许舆论不一律的,这就是批评的自由,发表各种不同意见的自由 ……但是在国际国内尚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时代……禁止一切反 革命分子利用言论自由去达到他们的反革命目的。”事实上,从中共 建党初期到延安整风再到反右、文革、改革,不要说“人民内部”从 来没有言论自由,就是中共党内也从来没有言论自由。归根结底,毛 所谓的“人民内部”仅仅指代独裁者本人,在必要的时刻甚至连它自 己的老婆孩子都不包括在内;而毛所谓的“一切阶级敌人”就是指代 除了朝令夕改的独裁者本人之外的全体人类。 (摘自《军阀建国──现代南北朝的发现》自序)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狱中绝句二首 姜力钧 ┌────────────────────────────┐ │           劫后诗存说明           │ │                            │ │ 2002年11月7日至2006年11月4日间,我在秦城监狱和南山监 │ │ 狱共创作了诗词近500首,由于被狱中黑手刘志国、戴军   │ │ (锦州南山监狱狱政处科员)等人使用调包计和暗渡陈仓等 │ │ 卑鄙下流手段偷窃、撕毁和涂抹,目前仅存当年写在床单布 │ │ 上的一部分诗稿──均为秦城所作。而在南山监狱创作的, │ │ 仅凭记忆存下诗词几首,而自由体诗却一首也记不起来了。 │ │ 惜哉!痛哉!                     │ │                            │ │ 罪恶的黑手终将遭到上帝的惩罚。他们的良心即使在地狱里 │ │ 也永远不得安宁。                   │ │                            │ │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       │ │ 一个都不宽恕!                    │ └────────────────────────────┘        一、        明镜高悬映赤胆,忠诚一片鉴苍天。        纵有伤心生极处,坚强不使泪涌泉。        (2003-03-12)        二、        艳阳三月春方暖,志士心中彻骨寒。        身在虎穴空嗟叹,地狱原来在人间!        (2003-03-12于秦城南山)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严正学无罪赋 黄河清 丙戌年除夕之夜,全家团聚,肴馔杂陈,觥筹交错,欢声笑语。杯盘 狼藉之际,遥想祖国大陆浙江台州路桥监狱中严公正学六面碰壁,寒 气砭骨,因抗争而自残受伤之身,瑟瑟抖颤:“不容乐观”,锥心刺 骨,其肉身抖,其慧心颤,或因是起。因作严正学无罪赋以告以祷以 昭示天下。赋曰:   严正学公,维权先锋,九告官吏,   坚持始终,终赢胜券,天道酬勇;   扶弱斗横,屡遭厄凶,毒打游街,   污辱站笼,顽强不屈,犹古侠风;   绝非狗熊,就是英雄,顶天立地,   气贯长虹,昭昭日月,浩瀚苍穹。 ◆入党无罪,共产党高喊民主,民主党豹尾貂续;辨真假最属无稽,  取证据实乃倒置。邓小平开除党籍非假,刘少奇平反归位岂真!  《宪法》定自由,公约让做人! ◆募捐无罪,入土为安无论善恶,治丧尽哀天公地道;惜老爱贫是道  德情操,悲天悯人乃人性辉耀;上街募捐贫者罄有,入衙宣讲公差  解囊;古今中外谁人堪比,东西南北公独昂藏。 ◆助农无罪,无权无势最是农民,无依无靠饱受欺凌,无求无企仗义  执言,无法无天悖理施惩。 ◆岂独无罪,居功甚伟。醒十二亿芸众,不作阿Q;纵吉珂德瘦马,  也斗妖魔。风骤雨狂,正临禹甸神州;天翻地覆,将变古国金瓯。 世界潮流,民主自由,正须乐观,天地悠悠。 丁亥年第二日午夜,余念友人严正学、才子严正学、画家严正学、勇 士严正学、英雄严正学,堂堂正正严正学,心驰神往、关山飞渡,于 地中海畔达东海之滨,穿重重监墙狱璧,破沉沉迷雾乱语,朗声颂此 严正学无罪赋,以慰吾友,以告以祷以昭天地! (丁亥年初二日午夜于地中海畔) 〔转载自《自由圣火》。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河南也有女儿正月初二回娘家之习俗 焦国标 网上读到台湾中央社记者刘嘉韵的一篇报道《大年初二回娘家,台湾 特有风俗》。静宜大学台湾文学系讲师林茂贤说,中国民俗有“二月 二,龙王抬头”的传说,指龙王因思念女儿,在农历二月二日抬头朝 失去女儿的方向。因而中国有“二月二,家家户户迎女儿”的说法, 农历大年初二女儿是不回娘家的。 林先生此说不确。我的故乡河南开封一带就是大年初二女儿回娘家, 二月二反倒不是闺女回娘家的日子。 正月初二女儿回娘家,在我乡是雷打不动。当然,正月初二也没雷。 顶风冒雨,滴水成冰,滑倒摔交,都不在话下。越是新亲,越是如 此。等到女儿有了自己的女儿,且已出嫁,这个日子就松动了。因为 大年初二“小女儿”要回娘家,做了丈母娘的“老女儿”回娘家的日 子只得推后。 所以一般已经有女儿出嫁的老女儿,是初四回娘家。初五、六走动的 亲戚都比较边缘了。到初七、八还在走动的亲戚,就更边缘了。吾乡 过年,节前要蒸馒头,备菜,够吃好几天的。乡谚曰:“亲戚走到初 七、八,湿气豆腐老豆芽。”湿气就是发馊的意思。年菜发馊,亲戚 也都是远亲了。 我乡习俗,正月初二是铁定的女儿回娘家的日子,正月初三是铁定的 上坟祭奠死者的日子。死者一般被连续祭奠三年。这三年的祭奠通常 不放在忌日,而是放在正月初三,亲戚都于是日赶来。在此情况下, 女儿一般就不在初二回娘家了,而是初三。但是新婚头一年,初二一 定要回,次日初三再来。 春节前新婚的夫妻,大年初二回娘家是婚后第一次回娘家,我乡称为 “回门”,是一件大事。男人的岳家,我乡称之为“老亲戚”。哪怕 是新婚,也叫“老亲戚”。的确,一切亲戚都从婚姻这个根上来,说 它是“老亲戚”,当之无愧。 春节我们叫“大年下”,元宵节是“小年下”。有些家庭春节前蒸的 馒头可以吃到正月十五元宵节。个别家庭,二月二还有节前蒸的馒头 吃。那时没有冰箱,馒头会长毛,中间要再蒸一次,请巴士德博士来 杀杀菌。 正月初二走娘家,通常有两样必备的特别礼物,一是枣花儿或枣山, 二是礼条。枣花儿的样子像大蛋糕,发酵的白面做成。下面是个大面 托儿,面托儿上装饰着由面团捏成的花鸟鱼等图案,花心、鸟嘴等处 插上红枣,因称枣花儿。枣花儿或称枣花子,大小不一。一般说来, 新婚女儿头一次回娘家,枣花儿的大小相当于过去的大锅口,直径一 米上下。枣花儿做高一些,有好几层,就叫枣山。有时一对小夫妻拿 不动那枣花或枣山,须另请两个小伙子用杠子抬着。怎么抬?把枣花 儿或枣山放在大锅盖上,用单子连锅盖一起兜起,穿上杠子,就可以 抬了。 礼条是一块猪肉,猪肋部的一段。婆家富有且大方的,我们那里叫 “大手”,出手大方的意思,礼条有时可能是半扇猪。 在我乡,女儿回娘家一年有铁定的两次。一次是春节,具体日子就是 大年初二。从权是初三和初四。再一次就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 回娘家不一定是八月十五当天,前后几日皆可。礼物也很有节令特 色,一是月饼,二是烧鸡。月饼不说了,烧鸡也都是当年春天养的半 大鸡。月饼多少,烧鸡几只,因家庭而异。记得小时候我一个堂姨, 我母亲的堂妹,婆家特别“大手”。有一年中秋节,堂姨带了八斤月 饼,八只烧鸡,被“传颂”好多年。 此外,父母生日,给老人做寿,也都是女儿铁定必回的日子。 在我印象里,我爸妈只给我姥姥拿过一次烧鸡,大约是一只或两只。 当时我父亲还在世,路上他把烧鸡撕开让我们吃,至今觉得口有余 香。父亲去世之后,日子过得凄凄惨惨,俗语叫“日子过得不胜 人”,这些习俗在我家就都作废了。 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近年这些风俗都衰微了。我妹妹80年代结 婚,至今近20个中秋节,我都不在家,所以不知她是否给母亲拿烧鸡 和月饼,肯定是拿的。有几个春节我在家,礼条和枣花也带过,但不 显眼,印象不深。 大年初二走娘家这个风俗的幅员有多大,我说不清楚,起码开封一带 是如此。洛阳、南阳等地是否这样,未作调查。 台湾正月初二娘家兄弟接姐妹的风俗,我乡没有,都是姐妹和丈夫一 起来。如果有孩子,也同来,讨压岁钱。娘家兄弟是别家女儿的女 婿,是日都随妻子回娘家了,没空档来接自己的姐妹。因此,初二回 娘家这一天,往往姐妹与兄弟见不上面。 中央社这篇报道引用“随国民政府从中国山东迁居台湾的退休副教授 鞠永久”的话说:“传统上,已出嫁的女儿不能回娘家,在中国北方 也没有‘初二回娘家’的习俗。”不知鞠先生是山东什么地方人,如 果是山东菏泽、聊城一带人,大约不会说中国北方没有初二回娘家的 习俗。山东菏泽、聊城与河南的开封、商丘,还有江苏的徐州、安徽 的阜阳,基本属于同一个亚文化区,对女儿正月初二回娘家的习俗应 该不陌生。至于“传统上,已出嫁的女儿不能回娘家”之说,可能指 的是王昭君或文成公主吧?普通人家的女儿,都是三里五村的,怎么 可能不回娘家? 有个学术格言:“说有容易,说没有难。”信夫! (2007年2月21柏林)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一国两制”值得深切反思 綦彦臣 “一国两制”是中国大一统文化的衍生物。两个不同政治制度的地理 区域在所谓同一主权观念下拼凑在于一块,不可否认地具有一定的文 化心理安慰作用,但总的来说,还是“拉郎配”。 “一国两制”只能是权宜之策而不可能成为公认的制度模式。香港的 “大陆化”问题被坚定的民主派上给端上了桌面,因此呢,“一国两 制”对台湾的示范效果也就等于“颗粒无收”了。质而论之,无论台 湾政治精英还是大陆精英没人真正想按“一国两制”模式解决问题, 所以搞到目前状态,对双方都有利的选择仍然是维持现状。 维持现状固然不错,但谁也不能保证这个现状不被“预计外”的因素 打破。先不论是“统是独非”之传统与利益的权衡,只说马英九当 选,倘使马氏有日当选为总统──按大陆官方媒体习惯称为“台湾地 区领导人”,为了连选连任,也不排除打“台独”牌的可能。所以 说,维持现状的实用主义态度也好,“一国两制”的话语攻心战也 罢,早晚会出问题。到2012年至2013年之间,这两个互为动因的问题 必然面临最后求解。届时,无非会有三种情况出现: 1、台湾选民的“绿化”更广泛,政治精英要服从民意,“台独”也   得到了更多的国际道义资源。而后,全民公投(决)付诸实践,   结果是法理“台独”形成。   大陆对台湾动武,整个东亚局势一片混乱,美日台同盟共同抗击   大陆“入侵”。 2、大陆甘心放弃“一国两制”,实现制度对接,两岸三(或多)党   共行竞选政治。这固然是两岸人民付出政治代价最小的模式,但   仍存在一个前提要求:全民性地放弃“非法化”中共的诉求。   现在看来,这个前提条件尚没确立,它的形成有待于中共与法轮   功的和解。马氏果然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是否愿为此和解   而努力尚无法料定。 3、应对“台独”实际形成,大陆不动武或有限动武后接受国际调   停,但坚决不承认“台独”而再一次地陷入“维持现状”──你   独你的,我说我的──你不合法,云云。 “一国两制”实际上也制造了“一国两民”,即大陆人民去港澳要出 具身份证之外的附加证件,倘使“特殊原因”出现,个体或团体就被 限制到达;相反,港澳人民在出具附加证件时很少受到限制,于是, 大陆人民的“身价”就贬值了,成了无名有实的“贱民”。一个法治 较好国家不可能限制自己的人民在自己的国土上自由旅行,而且也没 人相信从河北去贵州旅游一定要什么附加证件。 附加证件问题,其实就是一个人权问题,直白地说:就是侵犯人权! 与“一国两制”的附加证件相联系,国内特定地区仍要求非该区域人 民具备再确认资格。那个资格确认文件叫“边防证”。虽然说边防证 到今天大体是名存实亡,但毕竟它也是污辱人民的东西──任何人到 那个特定区域(如深圳)都事先成为偷越国境的嫌疑。 因此,边防证政策也是侵犯人权的东西。 按我以往的经验看:从广州坐火车去深圳不用出示边防证,换成坐长 途汽车就得凭身份证在入关处补办。本质而论,就是用两块钱换一张 侵犯人权的证明;本质上,办证机关成了创收单位。 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太多的细节需要改善,并且执政党最高领导人也于 去年在美国宣布“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之见解。不唯国际社会 一直在“听其言,观其行”,而且国内人民也是且听且观。更大的考 验也将会出现,出现在2012至2013之间,那时真问题就无法回避了! (2007年2月21日写于绵逸书房)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钦区钦族钦新闻(之1) 貌强 我在《缅甸风云》(http://boxun.com/hero/Burma'sChinese/)曾 提及: 1、钦区(Chinland)位于缅甸联邦西部若开邦之北的狭长山地。 2、钦区原住民欽族属於蒙古人种,藏緬語系欽語支。早在公元前进   入缅甸,公元2世纪前后,定居于缅甸胡康(Hukhaung)河谷,   13世纪前到达缅甸钦敦(Chintwin)河流域,14~15世纪扩张至   缅甸西部山岭地带,一部分进入缅甸若开邦(Yakhaing)北部,   有的进入印度阿萨姆(Assam)地区。 3、1948年缅甸独立时称钦特区(Chin Special Area),1973年12   月改称钦自治邦(Chin State)。人口50多万。族群名称有七:   如Asho(平原钦人)、ChóorSho(南方钦人)、Khuamior M'ro   (中部钦人)、 Zomi或Mizo(北方钦人)等,都是表示钦人所   居住的地理环境或位置。格拉丹(Kaladyne)河之西的钦族,称   为“身毒”──是中国古书所提及的“蜀身毒茶马古道”之“身   毒”。 4、我窃认为:“钦”就是“羌”。 古羌族人也是中国大西北的最早开发者哟!嘻嘻!且听我说:炎帝神 农氏不是姓姜吗?──可能那时期母氏社会仍占强势,羌字因而从羊 从女;后来父氏势力全盛,威逼姜与羌相通而从羊从人。君不见殷商 废墟的甲骨文内,时常提及古羌人吗? 哈哈!请继续听我说:中国商朝(3600~3100年前)的羌方国,三国 魏、蜀所特别倚重的羌马、羌兵,公元389年自诩“万年秦王”的姚 苌,公元351~394年统治甘肃宁夏西部的前秦,公元384~417年的后 秦,建立晋、夏等古国的姜族,以及五胡乱华的骠悍羌人,随忽必烈 征战大西北、讨伐大西南的“西番”……可能都是他们的近亲远戚 呀!他们至今仍以骁勇善战出名呗。要知道:英国殖民军内所向披靡 的山地兵团,缅甸奈温军队内最能东征西战的劲旅,就是钦军呀! 再说:东汉流传至今的(25~220年)的“《狼歌》,那么锵铿独特 ──那可能就是他们的古代名歌劲曲呢。中国古诗与长恨歌里的划空 “羌笛”,当时统治阶级不是闻之丧胆吗? 最新消息 1、59周年钦民族节 钦区钦民族委员会(Chin National Council, General Headquarter Chinland)在2007年2月20日发表文告,简要如下:   今天是钦区钦族人民终结封建社会、建立民主制度的第59周年钦   族民族节。   钦族拥有自己的民族文化、语言、历史、疆域,钦族人民热爱自   由、民主、平等、公正,强烈要求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钦区至今非常贫穷落后,钦人被强迫离开自己土地与家园,到处   流浪,四处逃亡,可悲可痛。   衷心希望处身他国异乡的钦族人民,一方面保留自己的民族文化   与忠诚老实、刻苦耐劳的民族特性,另一方面要与当地人民和睦   相处,为当地贡献力量。   当今缅甸问题,是政治问题。希望缅甸军政府以国家民族利益为   重,在全国范围内停战,无条件释放昂山素姬、吴丁乌(Aung   San Suu Kyi, U Tin Oo)等政治犯,允许所有政党自由公开活   动,用政治对话解决政治争端。 2、亲共领袖Salai Myo Aye已去见马克思 钦族杰出人物萨莱苗艾(Salai Myo Aye)老先生,人民都昵称他为 炮爷爷(Bakyi Phaung),出生于缅甸中部巴古(Bagu)地区的平原 钦(Asho)家庭。 炮爷爷思想偏左,在50年代缅共(Communist Party of Burma)全盛 时期,他领导钦族进行革命,在缅甸中部与缅共携手战斗。60年代缅 共转移革命根据地到中国缅甸边境地区,他不带队跟着去,而继续在 自己的革命根据地与克伦尼民族进步党(Karenni National Pro- gressive Party)密切合作,共同抗拒大独裁者奈温“缅甸社会主义 纲领党”军政府的屡次围剿。 1989年缅共内讧,炮爷爷加入钦民族战线(Chin National Front),担任第二副主席,兼任众土族的民族民主战线代表 (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非缅族的统一战线),因总部设在 克伦族联盟KNU总部所在地马尼伯罗(Marnerpalaw),所以他生 活与战斗在当时的革命圣地马尼伯罗。1994年马尼伯罗被军政府围 剿、攻陷,他回到克伦尼民族进步党根据地继续战斗。 尽管钦民族战线多次邀请炮爷爷到西方欧美安全地方,他都婉绝不 去,愿与数十年共患难的克伦尼民族进步党老同志老战友们同战斗、 共生死。 2007年2月18日当地时间13时7分,87高龄的炮爷爷在泰缅边界解放区 因病去世,结束了革命的一生。 3、反共领袖Salai Tun Than避居美国: 萨莱吞丹博士(Salai Tun Than)出生于达耶缪地区敏东镇茵比村 (Thayetmyo District Mindon Township Inbyit Village)。小学 就读于达耶缪美国基督教浸信会钦族学校(American Baptist Mis- sion Chin School),1942年六年级肄业,1947年高中毕业,1948年 上仰光大学,其间曾在毛篦(Hmawbi)抗击缅共军队。 1953年获农业理科学士,以昆虫学专家身分参加当时的对抗疟蚊战役 数月。同年由国家保送,远赴美国University of Georgia进修, 1955年获农艺学硕士,再到University of Wisconsin深造,1958年 获农作物营养学博士,过一个月后就乘船打道返缅。1959年开始在叶 辛镇叶辛农业大学(Yezin Agri University)担任讲师,直至1996 年11月才升任教授职位。后因公然要求民主自由,被军政府投狱年 半。目前避居美国。 萨莱吞丹时常忆及父亲的话──那是大缅族主义者向来忌讳的:   昂山素姬的父亲──即缅族口口声声高喊的“国父昂山将军”,   并不是缅族。昂山素姬的祖父,即昂山将军的父亲,缅名吴帕   (U Pha),其实是钦族南郎部落人(Nam Lang Tribe),而吴   帕的岳父,缅名波民姚(Bo Min Yaung),钦名曼洋(Mang   Yang),属钦族曼安部落(Mang On clan)。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