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7-01-25 新闻与评论 章诒和终于反击禁书令 ◆迟来的支持──就章怡和的书被禁谈起  (墨尔本)张鹤慈 ◆章诒和:我没有了退路──关于《声明》的说明   浦志强 认识问题 ◆什么逻辑,胡锦涛春节出访就是勤政?    (越南)张明 ◆2007年我们学会反向看新闻        (杭州)昝爱宗 ◆反贪做手段胡借鲁能转制还击          希望之声 ◆透视“告别计划分──兼谈西藏06年大事系列(之4) 安乐业 呐喊呼吁 ◆强烈呼吁无罪释放郭飞熊先生──给胡锦涛主席、温 邓永亮 ◆关注林炳长先生                 温克坚 ◆就禁书事件致龙新民署长公开信      (杭州)昝爱宗 ◆支持重审杨子立等四君子案的签名信     中国信息中心 运动留痕 ◆四川《大竹1.17事件的背景与真相》     (广州)天理 ◆赵紫阳与薄一波:留芳百世与遗臭万年   (杭州)吕耿松 迫害实录 ◆一个暴政下的祭品             (北京)邓林 ◆杨子立等“新青年学会”案重新申诉被驳回 中国信息中心会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迟来的支持 就章怡和的书被禁谈起 张鹤慈 不论从私交还是从公理,对章怡和的书再一次被禁,我都应该马上有 所回应。 一方面是正好赶上我从北京回澳大利亚的旅程;另一方面,是想和墨 尔本的朋友商量一下:独立笔会的墨尔本分会,因为成功地举办了龙 应台的演讲,又想在今年的反右斗争50周年时,请章怡和女士来澳。 在她的回答我的邀请前,丁东已经替她表明了一个原则:不凑数,就 是不赶什么几十年的纪念。我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他们希望低调的做 实事,而不是做秀和造势。 想低调地做事,也仍然遭受打压。在北京我接到来自美国的电话,知 道章诒和的书被禁。我当即在书店里打电话给章诒和。 回北京时第一次接到章诒和的电话,也正好在XX书店她的书旁边。 除了一堆她的《伶人往事》,竟然还有她过去已经被禁的《往事并不 如烟》。 这次我给她打电话,正好又在商务书店。我告诉她,书店里她的书还 在卖。她告诉我,书以后不能再出,也不能再进货。 二天后,我在北京机场,分别问了三个书店。第一个售货员热心地给 我找,但是她已经找不到了。另一个说不知道有没有这本书。第三个 居然在书架下的抽屉里面,拿出三本。我问为什么不放在架上。她回 答说因为卖得不好。但一会儿她向我推销书时,又说这本书很热销。 在上海机场,我问有没有这本书。他们说还没有进货。我又问有没有 《如焉》,他们也说还没有进货。 中国出版的这她的两本书,已经是删节本。就是没有删节的原本,也 完全没有禁的理由。 前几天我们一起吃饭时,她告诉我,以后她的书不可能在国内出了。 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已经出版的书又再次被禁。我的侄女也是一 个章怡和的粉丝。她对书的被禁,说了这样一句话:“看看写的这些 人,解放前都活得好好的,解放后,每一个人都那么惨,当然会被禁 了。”问题是,章怡和写的是不是事实? 不敢谈“6.4”,不敢谈文革,不敢谈三年灾害,不敢谈反右倾,不 敢谈反右,不敢谈历史上的一切运动。连过去的骄傲如抗美援朝、抗 日战争都是禁区。还敢谈什么呢? 这是一个缺乏自信的政权。这是一个不敢面对历史和事实的政权。这 是一个自己知道是背着罪恶深重包袱的政权。 章怡和说:“是否也可以给草民腾出一点儿空间:给他们留下一张 嘴,叫他们说说;给他们留下一只笔,让他们写写。和谐社会的搭建 不是靠勒紧,它需要的恰恰是松动。” 我相信,不论是当权者是否心甘情愿,中国的松动是不可逆转的。这 次回国,我觉得我可以看到中国的公民社会的雏形。一些人的倒行逆 施是无法改变这个潮流的。 (2007-01-25墨尔本)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章诒和:我没有了退路 关于《声明》的说明 浦志强 各位师友: 章诒和先生的声明公布已近一周,她希望邬先生能有一个起码的解释 和澄清,但后者至今仍无任何回应。国内传媒仍在保持沉默,网上讨 论受到限制,新的文章难以上传,原帖则多半被锁,甚至被直接删 除。 时代确实进步了,因为禁书的作者不再感到有罪和恐惧,而施暴者却 丧失了起码的自信。《伶人往事》虽已被禁,但渠道里的书仍在销 售,这就是变化。见证了清除精神污染运动以来若干文化掌故的人 们,以及对刘宾雁等前辈知识分子有些许了解的人们,想必都能感受 到这一变化。 出生于1954年的邬先生,作为文革的亲身经历者,不会忘记中世纪的 黑暗和苦难,不该忽视宽容给社会带来的变化;出身于南京大学的邬 先生,作为噩梦醒来的首批读书人,不应漠视言论自由对于法治社会 的意义,更不该把日常的查禁书刊视为家常便饭,因为这是非法的和 不体面的。 在声明发表之前,章诒和先生曾对邬先生的发言进行过认真的核实, 她确信文中使用的直接引语是真实的,之所以还要对《声明》做出进 一步的说明,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能得到邬先生的答复。 我们认为,这也是邬先生面对良知和历史的机遇,因为对一个人来 说,当不当得了官与做不做得好人相比,后者显然更为重要。谢谢关 注。 浦志强 2007年1月25日 〔原载《新世纪网》2007-01-25 13:27;http://www.ncn.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什么逻辑,胡锦涛春节出访就是勤政? 张明 从网上读到一篇名为《领袖归来》的贴子,将胡锦涛春节前出访非洲 三国的行程解读为勤政,文章最后肉麻地说什么:“胡主席啊!全国 人民都在欢度春节,你还在为我们的国家大事操心,你也该休息一下 啊!”我呸!看到这里,我差点把前天晚上吃的东西吐出来。马屁也 不是这样拍的啊!国是访问一般几个月前就安排好了,并不是你我普 通人走亲访友,说来就来,就去就去,胡锦涛完全是按两国外交部谈 好的行程,履行自己作为国家主席的职责罢了,与勤政不勤政没有关 系。再说了,勤政为公、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对于一位领导人来说, 又能说明什么呢?废寝忘食对任何一个道德健全的人来说,都是很容 易做到的,更何况是在国家领导人的位置上,肩负着一个泱泱大国的 沉重使命。 我以为,评价一个政治人物,勤政不是一个重要的标准,甚至根本就 不应该作为一个标准。古人对最高领导人、也就是皇帝的理想标准 是:圣天子垂拱而治。意思是说,一个好皇帝应该什么都不要做,天 下也就太平了。这和现代的君主立宪有点类似。我个人认为,中国历 史上大大小小的皇帝几百个,有两个人勉强达到了这一标准。一个是 三国时的蜀汉后主刘禅,也就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扶不起来的阿 斗”。另一个是明穆宗朱载垕,他一共只做了六年皇帝,一般读者可 能对他不太了解,但是提起他当政时的几个文臣武将,如徐阶、高 拱、张居正、戚继光、李成梁、王崇古、海瑞、李贽等,一个个都如 雷贯耳。有了这群闪耀的巨星,朱载垕乐得清闲。他绝大多数时间都 配合大臣们的要求,自己绝对不去干预那些大臣们做事情,因为他知 道,那里面比他强的人多多了。比如怎么样搞政治,他肯定不如徐 阶;怎么样练兵,他肯定不如戚继光,那他干吗要事必躬亲呢?内阁 和各部院可以把事情做的很好,大明王朝的国家机器即便在他朱载垕 挂了也能照常运转。但是不做事并不能说朱载垕就是一个蠢货,他是 一个很聪明的人,从他调停徐阶和高拱的矛盾中就可以看出来这个人 的大局观之强。就这样,大臣能把事情做好,他不干涉,如果有矛盾 他照样帮着解决。所以他的国家治理的很好,生活比孝宗时代悠闲的 多。古人理想的“圣天子垂拱而治”,综观中国2,000年的封建社会 史,估计也就在这个时代──明朝的隆庆年间最为接近了。 赞扬最高当政者勤政、爱民的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与立足于维护公民 权利的现代民主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更何况勤政本来就是一把 双刃剑,如果象唐太宗李世民那样的“好皇帝”勤政,可能还能造福 苍生。如果一个坏皇帝也勤政,就不但不能造福于民,可能就要祸民 了。象清朝的雍正皇帝据说也非常勤政,一天只睡几个小时,但雍正 嗜杀成性,荒淫无耻,是历史上著名的暴君,“文字狱”就是在他当 政时大行其道的。仅吕留良一案,就有数百人被杀。整个雍正时期, 被杀的汉人知识分子更是成千上万。有人仅因为写了“清风不识字, 何故乱翻书”的诗句就被满门抄斩。遗憾的是,这个杀人无数的暴 君,在二月河的小说《雍正王朝》以及同名的电视剧里却被吹捧成了 “一代明君”。 胡锦涛上台后,溜须拍马之徒,曲意迎逢之辈,如过江之鲫。在他们 心中,胡锦涛就是期待已久的“明君圣主”。我甚至怀疑火爆一时的 清宫戏,就是无聊文人在为胡锦涛张目。胡锦涛是不是“明君”,我 们暂且不论,但是这种把国家、民族的希望寄托在某个人的身上,本 来就是不科学、不民主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之所以特别漫长,其 原因之一,正是我们的历代祖先忽视了建立一套民主与法制的有效制 约机制,而只是把希望一厢情愿地寄托在“好皇帝”们身上所致。我 可以断言:“好皇帝主义”实乃误我中华民族,断送我民族前途的一 帖“烂药”。制度不相信品质,然而,它却可以培养和规范良好的品 质。在“法治”社会里,在一个好的制度下,监督制约机制必然是健 全的,它可以有效地纠正坏的倾向,撤换不称职的人,使“坏人”在 这种机制下不得做坏事;而在一个“人治”社会里,在一个坏的体制 下,则百病丛生,弊端屡出,即使是“好人”也难以避免会被没有制 约的无上权力把他“宠”坏,从而做出坏事,把国家和民族推向专制 主义的深渊。胡锦涛如果真的想青史留名,就不要搞什么勤政、亲民 的“政治秀”,而是下定决心把这个人治的坏体制改一改,建立一个 相互制约的好制度。制度建立起来了,社会自然会按照固有的轨迹良 性发展,至于你胡锦涛勤不勤政、亲不亲民,又有多大的关系呢?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2007年我们学会反向看新闻 昝爱宗 新闻只看一家的,往往被误导;世界上若只有一种声音,往往是极富 欺骗性。2007年,第一条值得关注的新闻就是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权 收回,但我们却看到了地方高级法院却抢在在死刑复核权被收回之前 突击枪决死刑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点也没有给最高法院 面子,更没有体现出法治精神背后的尊严和以人为本。 我们不幸地看到,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如此争着抢着在2007年1月1日 之前,高标准地如实地履行了最后的死刑核准权: ◆2006年12月28日,杀害11人、并因是否应该进行精神病鉴定而引起  全国关注的邱兴华,被陕西高院二审判处死刑,当日立即执行。 ◆12月30日,“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主犯、太原警察刘利民被  山西高院终审判处死缓;另一主犯周传全,也就是用木板击打李忠  义头部致其死亡者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12月31日是最后一天,轰动全国的佳木斯猥亵并杀害多名未成年人  的罪犯宫润伯被执行死刑;四川省高院签发最后三个死刑令;长沙  枪决五名湖南省高院最后一批核准的死刑罪犯……仅仅是新闻界披  露就这么几天,就有11名死刑犯被枪决。至于2006年全国枪决的死  刑犯,恐怕是一个庞大的数字,青岛人权律师李建强预测,他通过  看中级法院刑事犯判决书的编号就有几千例,全国至少有三、四百  个中级法院,累计起来每年几十万个行驶判决,每年死刑人数他估  计肯定超过万人以上,这还是非常保守的估算。 本来,由最高法院实施的死刑核准制度是对已经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 审查核准的一道特殊程序。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保证死刑案件的办案质 量,防止错判死刑、错杀无辜,从而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从中国一 贯的法律制定看,死刑核准权基本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有。 2007年第一期《财经》对最高法院下放死刑复核权的历史进行了回 顾: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面临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全国人大常   委会于1980年2月决定,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放火等罪   行,应当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在短   期内行使核准权。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人民法院   组织法》第13条修改为:     “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该报请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     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     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     行使。”   1983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   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最高法院和省级高院同时享有死刑核   准权的制度形成。到了1996年至1997年,《刑事诉讼法》和《刑   法》先后修订,二者均规定了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省高   院实施部分死刑核准权制度受到了法律合法性的挑战。最后到   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统   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 2007年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新闻是什么是新闻的内幕,每当报纸等媒体 上新闻事件出来,几乎同一天却有两种或多种版本的“辟谣”,这种 现象也教会了我们如何看新闻:比如2007年1月8日中国新闻网揭露著 名的杭州湾大桥有质量问题的报道,标题是“调查:世界上最长的大 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有问题?”,一上网很快被网络转载,新华社浙江 频道也以“世界上最长的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有问题?”进行转 载《中国新闻网》记者柴燕菲的报道,1月9日《联合早报》综合香港 《明报新闻网》消息称:   “一名在杭州湾大桥施工的判头检举大桥工程涉嫌减少钢筋等情   形,但相关单位接受传媒查证时却都另有说法,真相不明。据中   国官方《中新网》昨天报道,杭州湾跨海大桥全长36公里,是目   前世界上已建成或在建中的最长跨海大桥,这座桥建成通车后将   缩短宁波至上海的距离达120余公里。而报道反映的主要问题就   是工头指杭州湾跨海桥钢筋少”。 可到了1月10日上海的《东方早报》发表记者吴正懿的报道又称“指 挥部解释问题与杭州湾大桥无关”。1月13日再看新华社浙江频道的 报道,却发现网页上已经是“已删除或过期的稿件。抱歉!您查看的 是已删除或过期的稿件(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 /2007-01/08/content_8990037.htm)可见这样的转载新闻已经被删 除,中国新闻网的最初报道也无法打开了,看来是有关部门发通知、 做“修补”工作了,宁可灭掉千条新闻,也不放过一条真新闻。 中新社《调查:世界上最长的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有问题?》的报道 大致意思是,日前,杭州湾大桥北连接线工程施工工地上的包工头毛 履平举报,在参与工程的施工中,他发现北接线工程52号桥有三个问 题,一是,承台下面的垫层不符合要求;二是,立柱钢筋外露;三 是,桥台缺少钢筋。毛履平其间曾多次向浙江省交通厅举报,后者责 令嘉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调查此事,该站于2006年12月12日发布 《关于杭州湾大桥北接线工程合同举报事宜调查情况的反馈》作出解 释。浙江省交通厅质检站监督科科长陈爱国称,毛履平反映的3 个问 题,前两个问题确实存在,但第三个少钢筋问题与事实有出入。负责 大桥北连接线工程设计的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第一设计部主任 徐爱国和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教授级高工赵竹占均称,若举报情况 属实,工程将存在安全隐患。 而《东方早报》的记者报道内容是:记者就此事致电浙江省交通厅, 被告知“厅里还不了解情况”。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 任陆积岳则对该报道提出质疑,称其中所指的“质量问题”并非杭州 湾大桥工程,属“混淆概念”。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指挥部副总指 挥、新闻发言人金建明,他让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陆积岳代为回答。陆 表示,刚刚获知这一消息,并对该报道标题提出质疑,“该文记者并 没有向我们核实过情况。哪怕是确有质量问题,文中所指的工程也是 大桥北岸连接线项目,与杭州湾大桥工程本身无关。”陆积岳还称: “我们指挥部负责的就是36公里的杭州湾大桥,大桥北岸和南岸分别 有25公里和58公里的连接线,是两个独立的建设项目,分别由嘉兴、 宁波交通部门负责投资建设。”2007年1月4日该大桥指挥部在宁波召 开的杭州湾跨海大桥“决战之年”及安全生产誓师大会上表示“力争 6月30日前全桥贯通,11月30日前完成桥面铺装”。 杭州湾跨海大桥是目前世界上已建并在建的最长的跨海大桥,由宁波 市常务副市长、前浙江慈溪市委书记王勇任大桥总指挥,斥资118亿 元人民币全长36公里,预计2008年建成通车。起于沪杭高速公路步云 枢纽、向南与跨海大桥主桥相接的北接线工程段全长25公里,于2004 年10月开工建设,将在2007年年底交工通车。 2007年1月13日《浙江日报》这样以图片方式进行报道:   杭州湾跨海大桥“决战之年”暨安全生产誓师大会日前在北岸建   设工地举行。400名建设者代表庄严承诺:保证安全、优质、按   时完成工程任务,力争实现2007年6月底杭州湾跨海大桥贯通目   标(袁正/摄)。 有问题的质疑声音没有了,似乎媒体上都是正面的报道了。 这里我们可以这样仔细看:有的报道称“有质量问题,有隐患”,有 的报道称“混淆概念”,有的报道甚至被“删除了事”,有的继续报 道“誓师决战”,我们不难理解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当负面的报道没 有传播空间后,我们看到的只是正面报道,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距离 真相越来越远了,因为只有一种声音,没有质疑的声音,怎么能够摆 客观事实讲道理呢? 新闻只看一家的,往往被误导;世界上若只有一种声音,往往是极富 欺骗性。 我们可以再看一个更直觉更简单的例子:杭州西溪湿地公园征地调查 真相,是2007年1月8日北京《财经》杂志(第一期/总第176期)的报 道,标题是《杭州市西溪湿地保护工程中的征地纠纷,凸显中国现行 农地征用的诸多制度缺陷》,是该刊记者常红晓、杨海鹏和实习记者 于达维的报道,揭露了杭州西溪湿地工程实情如何,失地并转为城市 居民的原居住农民是如何的悲凉心情。 可是,2007年1月11日的杭州党报《杭州日报》却对这个项目如何造 福于民进行歌功颂德式报道:人与自然交换空间的两年答卷,作者是 杭州日报记者李忠摄影,通讯员吴建忠和该报记者吴薇署名,请记住 这些记者的名字和他们的报道。报道称:   “刚搬入新家才半个月的蒋村乡周家村村民周荣梅,这些天,凡   是有客人登门拜访,都会格外自豪地夸赞一番。老周家祖祖辈辈   居住在西溪湿地中,‘那个辰光家家户户都养猪,泔水养猪,钞   票省。大家的房子都造在溪沟边,泔水就会流到溪沟里去,臭都   臭死。’老周以前的那个泔水溪沟,现在正是湿地公园大门的码   头。眼下,老周的家安在为西溪湿地核心景区内的外迁农户建设   的蒋村花园之中。蒋村花园紧贴湿地的北部地区,夹在文二西路   与文一西路之间,东有紫金港快速通道,西靠花蒋路,便捷的交   通,加上与美丽的西溪湿地相邻,称之为西溪‘湖滨地区’,丝   毫不为过(意为杭州最好的地方之一)。从当初的臭水沟搬到现   在的‘湖滨地区’,老周‘交换空间’后的欣喜,无形中为当年   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交上了一张满意答卷:西溪湿地一期保护   工程总计3.46平方公里,涉及蒋村乡千余名百姓的安居。目前,   西溪湿地一期747户回迁户大部分已经拿到了蒋村花园、西溪花   园的安置房,从湿地中走出来的村民们,真正过上了幸福和谐的   ‘居民生活’。” 同一天,杭州党报的儿孙子报《都市快报》也照样为当政者歌功颂 德,该报记者王佳佳和摄影记者韩丹这样报道“美丽的西溪:实实在 在提升着我们杭州老百姓的生活品质”:西溪的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恢 复区,面积达3.25平方公里,约占一期保护工程总面积的94%。2005 年8月12日,中国新闻广播第一品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 声》走进杭州,记者季海勤现场连线,全国听众和海内外朋友,就在 这淙淙流水声和清脆鸟鸣声中,走进了俊秀西溪。西溪湿地开放一年 多来,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媒体多次聚 焦西溪,美丽风景、生态保护、社会效益……西溪的方方面面得到了 充分肯定。比如“我们要把最好的地块拿出来,让外迁农户居住”, 因为“综合保护工程启动后,核心景区内的绝大多数村民都相当理 解、支持”。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负责人说。目前,已有 700多户人家入住新房。这就是所谓“实实在在提升着我们杭州老百 姓的生活品质”的报道。 而在《财经》记者的笔下却是这样的令人震惊:   “(原住民)蒋明芝的家,原来在距此不远的西湖区蒋村乡周家   村二组,如今已成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一部分。两年前,随着   杭州市政府征地建设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下称西溪湿地公园),   她和乡亲们离开了祖居之地。因拒绝拆迁,蒋明芝还曾被治安拘   留12天。与蒋明芝有类似遭遇的还有蒋村乡的其他农户。自2004   年初,杭州市政府决定建设西溪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始,世代居住   于此的农户们的生活就被打乱了。忽然间,他们于2004年1月15   日被一次性转为城市户口;紧接着,杭州市政府以其身分已转为   市民为由,征用蒋村乡周家村、深潭口村等四个村共5,605亩农   田、鱼塘,用于建设西溪湿地公园一期工程。” 在此同时,一期工程涉及的650户农民的房屋被拆除。政府对宅基地 未做任何补偿,因拆迁补偿问题,村民与当地政府也是纠纷不断。一 些农民上访,曾被当地警方以各种罪名拘留。据不完全统计,被拘留 的农民超过14人,拘留时间最长者达一个月。对这个大型涉及农民众 多的征地项目,应该依照现行土地法规操作,可是中央明确在中国只 有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具有征地审批权。而省级只有“一般耕地”525 亩的审批权。超过525亩,就必须报国务院审批。可这个西溪湿地拟 征地面积为这一标准的八倍强──4,364亩。依据于此,当地农民认 为,鉴于这16个地块其实是一整块土地,杭州市其实无权征用如此规 模的农村土地。而且更触目惊心的是,这4,300多亩农地中,还有相 当一部分属于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征用基本农 田,一分一厘都要报国务院审批。因此,征用这些土地更应报国务院 审批。然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在上述16份征地文件中,每一地块的面 积都控制在525亩以内。记者辗转得到九份由杭州市政府发布的征地 通告,其中面积最小的为第12地块,共计167亩;最大的为第六、 九、十地块,皆为450亩。因此,当地农民认为,从征地权限看,杭 州市政府以建设湿地公园的名义,一举征用上述四个村4364亩相连的 农村集体土地,超越其法定职权。在《财经》记者采访中,杭州市国 土资源局有关人士对上述16份征地的正式批准文件讳莫如深,既不愿 提供文本,也不肯接受采访。 2007年1月10日,北京的《中国法院网》(《中国法院报》)就《财 经》杂志1月9日报道进行评论:杭州湿地撤迁──嘉禾事件再现(朱 忠保),文章称:“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嘉禾 事件,现在又再次上演。杭州市“湿地撤迁”一期工程涉及的650户 农民的房屋被强拆除。政府对宅基地未做任何补偿,因拆迁补偿问 题,村民与当地政府时至今日也是纠纷不断。一些农民上访,曾被当 地警方以各种罪名拘留。据不完全统计,被拘留的农民超过14人,拘 留时间最长者达一个月。为了顺利撤迁,有关部门还出台文件,要求 蒋村乡所有机关干部“如实填报”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的亲戚,并要求 在三天内做好该亲戚的工作,确保房屋拆迁的“及时丈量、评估、签 约”,如未能完成,“将停止单位工作”,并给予“相关行政处分直 至辞退处理”。这份文件被当地农民称为有“株连九族”。因动迁不 力而被辞退的西湖区蒋村乡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周玉法说:   “我们家的房子原来是550平方米,政府说有200多平方米是违章   建筑,只按300平方米给了补偿。安置房也只补了225平方米,没   有做到‘拆一补一’。” 对干部是如此,对农民坚持不搬的,从2005年上半年起,政府断了 电,村民没办法抽水种地,稻田都荒了。现在全村房屋大多已经拆掉 了。 这些农民世代耕种和居住的土地,目前市场价至少每亩500万元以 上,但政府的征地成本只有不到100,000元,不及土地市场价的2%, 如此低的土地转让价格,当然不能让农民接受,农民拒绝撤迁成为理 所当然。对于这次撤迁,农民反映,“撤村建居”和集中居住并没有 征求过农民的意见,也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农民自己的土地自己 却作不了主。不仅农民自己无法为自己作主,就是国务院、国土资源 部也不能为这些农民作主。 尽管2005年3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等专门针对《〈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发出解释意见,重申“不得以征地 为目的搞撤村建居”;并明确指出:只有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逐渐 被依法征收,并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后,才能对农民集体剩余的少量土 地转为国有。政府对此地撤迁为何如此大力且强力推进?原来是有利 可图。目前负责湿地公园经营的是上海一家民营公司“中静实业”。 2005年5月20日,湿地公园开园后,门票售价每张40元,农民根本买 不起。农民抱怨说:“早先我们在家门口自己搞旅游,政府看我们搞 得好了,就来和我们争利了。”因为补偿太低,农民拒绝撤迁,可以 认为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而学者又是如何看待此次撤迁的?浙江大 学周复多教授说:他们说是一套,做是另一套。到具体操作中,还是 风景旅游区那一套。目前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区一期工程范围内,已经 兴建了3.6万平方米的建筑,包括王家蚪品味酒店、泊庵垂钓会所、 小上海会议酒店、百家溇国际会议中心、烟水鱼庄、国际水疗中心以 及六星级水上度假酒店区等旅游设施。一位旅游规划专家称,其中这 个百家溇国际会议中心,原本是想做成一个“水上娱乐中心”,后来 遭到专家的激烈反对而更改了方案。“可是,几个月后到现场,我们 吓一跳,还是建成了一个超豪华的国际会议中心,与周围格调甚不协 调。” 为了达到顺利撤迁,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权力发挥到极致:原本是 一块完整的土地4,300多亩,为了符合国务院“省级只有‘一般耕 地’525 亩的审批权,超过525亩,就必须报国务院审批”的规定, 人为地将这块土地划分16块,使得每一块地都没有超过525亩。这 4,300多亩农地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 保护条例》,征用基本农田,一分一厘都要报国务院审批。因此,征 用这些土地更应报国务院审批。从征地权限看,杭州市政府以建设湿 地公园的名义,一举征用上述四个村4,364亩相连的农村集体土地, 超越其法定职权。这种手段之卑鄙,实属罕见(《中国法院网》作者 朱忠保原文,见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 id=230191)。 由此看来,此次撤迁,既不合法,又不合保护农民利益,同时还涉嫌 破坏湿地环境,就连与此无关的专家和学者也持反对态度,只有政府 在一厢情愿而违法强力推进,从而使得“嘉禾事件”再现。一个重要 原因,就是政府在与民争利,在违法行政,执政不是为民,而是为 钱,坐到了人民利益的对立面。政府公权力这只强乱伸的手,没有受 到有效的约束。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是没有用的,真正有效的制约应该来自于上级。野蛮拆迁,危害群众 的合法利益,甚至是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因为拆迁而导致死伤的 事时有发生,让被拆迁群众生活无着,居无定所,是与我们党提出的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背道而驰的,严重危 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对于野兽拆迁,到了再也不能放任的地步 了,必须想办法扼住这只野兽的手。野蛮拆迁是如此地“有恃无恐” ……如此肆无忌惮,敢如此地嚣张,视群众利益为可有可无,丝毫不 把公民的生命放在眼里……打着保护环境的旗号,打着执政为民的旗 号,实际上却是违法行政,在与民争利。 上述这些真实的新闻都是在浙江省、杭州市的新闻媒体上无法看到 的,人们看到的都是歌功颂德的欣欣向荣的一面。 其实,《财经》揭露杭州有关部门制造的真相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06年10月30日该刊揭露神秘的“印象西湖”称(宇小力、刘唐/ 文):在西湖湖区内大兴土木,是否会破坏湖区生态环境?建设是否 经过了合法审批程序?在一系列“谢绝采访”背后,有着什么样的隐 情? “印象西湖”项目,则是由三委之一的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召集三委 四局提出初步意见,然后由市建委上报浙江省建设厅,并最终由省建 设厅报请建设部的。据《财经》记者调查,事实上,当杭州新闻媒体 集中报道“印象西湖”开工盛况时,浙江省建设厅刚刚收到立项申 请。一直到今年3月8日,浙江省建设厅才做出批复,即《关于印象西 湖项目的复函》(2006函规字81号)。此时距离该工程开工已经过去 了近五个月。可见这个争议大的项目,一方面“违法在先”,另一方 面却是“处处保密”。如国家环保总局环评二处有关人士在接受《财 经》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对于争议比较大的项目,需要充分进行公 众参与。只有涉及军事设施等的,才需要保密。”2006年10月26日, 《财经》记者获悉,现在工程已经结束,工地周围的篷布也已经拆 掉,“演出即将开始”──对西湖的污染居然可以忽略不计了。 本来,青山绿水,良田耕地,森林草原,蓝天白云,洁净空气等等人 与自然进行和谐的丰富资源,我们都应该也有责任留给后人。可惜的 是,有的政府却早早地挥霍了,把资源变成了钱,以及把剩下的污染 留给后人了,而且还不让对公众真话,这难道是可持续发展和坚持科 学发展观吗? 以说真话为荣,以说假话为耻,可在中国为什么实现这一条那么很艰 难呢?说真话利国利民,说假话害国害民,到底谁才是这个国家的主 人,谁才是这个国家的敌人? 新闻本是事实报道,不是宣传;新闻纸也不是宣传纸,可在中国,新 闻纸却是成了宣传纸,比如2007年1月13日《人民日报》报道,2006 中国报纸、广播、电视十大流行语在北京语言大学发布: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新农村、青藏铁路、自主创新、胡锦涛社会主义荣辱观(八 荣八耻)、中非合作论坛、长征精神、消费税、非物质文化遗产、倒 扁入选综合类十大流行语,《人民日报》公开标榜排在“十大”之首 的是胡锦涛提出的“和谐社会”。这十大流行语,不过是宣传语罢 了,这里面没有陈光诚,也没有萨达姆,更没有恶搞、超女、韩寒、 赵丽华,所谓“语言的变化折射出社会的变化,流行语的变迁也总是 与时代的发展如影随形”(主持这项评选活动的北京语言大学应用语 言学研究所所长张普原话)只是牵强附会或回避真话而已。 事实上,除了中国大陆流行语专题太有党文化色彩之外,台湾专题相 对就有更多的新闻,如入选台湾专题的十大流行语分别是:弊案、马 英九、赵建铭、施明德、废统、公务机要费、倒阁、新潮流系、检 调、北高市长选举,让中国大陆的流行语“汗颜”。至于其他的所谓 国内时政十大流行语,如《江泽民文选》、创新型国家、公民道德建 设、两岸经贸论坛、农村义务教育、两岸农业合作、俄罗斯年、丛飞 精神、软实力、反腐倡廉、商业贿赂等,也是宣传大于新闻,不是真 正流行语,而是人造的宣传神话流行语,不值一提,不足挂齿。 (2007年1月)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反贪做手段胡借鲁能转制还击 希望之声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罗心惠、郑春梅采访报道〕近日大陆杂志 《财经》爆出一惊人内幕:山东第一大企业鲁能集团悄然在转制中私 有化,导致国有资产700多亿流失。私人企业“北京首大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和“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7亿万元,获得总资 产高达738亿的鲁能集团91%股分。国有资产流失700多亿,是上海社 保基金案金额的20倍。有人指证,操盘这笔买卖的幕后主角是曾庆红 的儿子以及两个政治局委员。对发生在中共高层的此桩腐败案件,本 台记者采访了时事评论家伍凡先生。 伍凡先生说:这个事是上个月发生的,当时我们还不清楚最后的高层 的背景是谁。有一定怀疑了,5%的资金可以收购到700亿,一定要高 层的人才能做到的,一般象省一级的鲁能,不管它是再大的财团,还 是地方性的。最后北京的两个公司介入,一定背后有黑手,现在已经 出来了,曾庆红的儿子和两个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从这件事可以 看出来,所有的反贪,不管是江泽民也好,胡锦涛也好,反贪仅仅是 手段,打击政敌或收买政敌的手段。 爆出此惊人大案的作者是人称中国财经记者第一人的胡舒立。伍凡评 论说:《财经》杂志的主编胡舒立,她是在执行胡锦涛的意志,胡锦 涛的命令。把曾庆红端出来,先端他的儿子,再逐渐端他本人。这是 胡锦涛和曾庆红之间的斗争公开化和明朗化的一部分。胡锦涛过去为 了拉拢曾庆红,打击江泽民,把他们的丑事、黑事掩盖起来了,一旦 到他们的斗争激烈化了,你死我活了,就把黑幕的东西抖搂出来了。 我想这个事情还会发展,现在中国大陆所有的报刊都不评论,甚至把 《财经》杂志上的这篇文章也抽掉了,我上《财经》杂志的网站上找 不出来,我是在海外网站上找到的。海外已经很多评论,网民们也在 评论。胡锦涛还在观察当中,看曾庆红怎么回应。 那么如此巨大的经济案件以及涉及到的中共政治斗争将向何方发展, 伍凡说:我想这件事情在十七大之前一定要有个了结,总有一方要认 输。有两个可能,一个是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大家都不谈了,大家私 下交易。一个是不能私下交易了,那就升级,把更多的内幕暴露出 来,打的你死我活,总有一个要下台,总有一个要完蛋。共产党现在 根本也没什么脸皮可顾了,完全是权力和利益了。有点类似文化大革 命中间,有人有意的把共产党内部,非常见不得人的东西往外丢,丑 闻丢到最后没有人会接受,连共产党本身的人都不能接受这些东西, 那共产党就完蛋了。 〔原载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2007-01-22。提供者:(美国) 艾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透视“告别计划分配” 兼谈西藏06年大事系列(之4) 安乐业 “西藏大学毕业生从今年开始走向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大学生就业的 指令性计划分配制度逐渐淡出西藏的历史舞台。2006年是西藏高校毕 业生就业制度实施改革的第一年,从今年开始,西藏的专科毕业生不 再计划分配,从2007年起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也不再计划分配,均 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西藏成为我国最后一个告别大 学毕业生计划分配的省份。”(《新华网》拉萨2006年11月26日专 电,记者胡星) 这里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以及“自主择业”等听起来非常 不错,也符合制度层面的某种意义上的转型。不过,告别“计划分 配”需要一些前提训练或必具供需技能:藏籍大学生是否具备供需技 能或自主择业的能力?对方或雇主是否具备欣赏能力的习惯或胆识? 探讨第一个问题,大家需要考察当代西藏文化发展的背景。这是一个 “中文为主,母语为副”的发展模式。2005年青海开始实施45岁以下 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学生必须要通过“民考汉”的考试及格,就是具有 典型意义的一例。不然,为何在移居少数民族地域的干部和学生中不 实施“汉考民”的政策呢?笔者曾多次阐述过那样、从“民考汉”的 例子中人们清晰地领略到语言文字的不平等导致的严重问题。但是, 要知道这个延续将近半个多世纪的文教政策所造成的后果。又需考察 一下所谓的“民族院校”的形成与加强的历程。 “民族院校”形成中的初期,主要是为了解决进入少数民族地域的中 国人的语言障碍。其后,少部分藏人因而得到过不少的实惠,而有少 部分人则对自己的地区作出了有限的贡献。同时,“民族院校”这个 名称意味着“文科为主、其它为副”的机构,这个机构虽然能够解决 语文专业人才的缺口,却没有直达数、理、化为主的“理科”或技术 层面领域。而“理科”则是进入“科学技术”为主导地位的“经济水 平和生产方式”大厅的入门钥匙。藏人为主的少数民族人才因有了所 谓“民族院校”而未能进入“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行列。这个无形 的划分问题,“高考入学”中反映得淋漓尽致。 进入过大专院校门槛的人都知道,不管学过中文的、还是上过双语的 人,都面临着同样的的一个问题:高考通过之后,大家必须在“志愿 表格”上填写选择“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中的一个。如果你的 “第一志愿”没有填好,另外两个志愿中被录取的可能性不大,尤其 是“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学生如此。第一,由于语言劣势,一般情况 下少数民族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如中国学生;第二,事实上少数民族学 生几乎无法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少数民族学生只能选择“民族院校” 为“第一志愿”,结果大家都进入“民族院校”,毕业之后顶多混个 语文专业人才罢了。当然,笔者并非说语文专业人才一无是处,而是 说,“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等必须要有技术专 业技能的人才、具备技能的人才不会成为“残废化生存”。而“残废 化生存”再强,也无法摆脱“依赖”。“依赖”意味着他主而非自 主,而自主又是最起码是个能够对付日常生活需求量的综合能力。严 格意义上讲,这个可以理解为每一个人或族群是否有“尊严”的问 题。 另一个问题,通过当今最流行的“高考移民”四个字,从侧面看到是 否对方或雇主具备欣赏能力的习惯或胆识?这四个字又源于三中途 径。 1、解放军后裔途径──当年所谓“解放军”进藏以来,各地扎根的   途径多种多样。其中,最典型的一例便是:藏地边区发生的非正   常死亡者的家属改嫁(含强迫)军人的数目相当高。在这类事件   中,政策上的鼓励起了决定性作用,因为,改嫁军人者得到相应   的工作和优惠待遇。所以,当时的那种苦环境中很多寡妇为了继   续生存而不得不选择改嫁军人的路子。这个现象尤其在所谓“玉   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和同德   县”等的边远地区很突出。其余藏区和少数民族的边远地区也就   八九离不了十。为此,自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这些军人把家乡   的亲戚子女带到藏区之后,按着藏人的名义上对这群人办理户   口,并且,占取了所谓“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待遇”。往往这群   人的学习成绩因语言习惯、成长环境和教学质量而比藏人或少数   民族子女好。 2、驻藏干部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巩固而对驻藏干部实施了   优厚待遇政策。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他(她)们通过这些   政策渠道,发财和占便宜,亲朋好友的子女带到藏区后,按着军   裔的路子占取了所谓“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待遇”。因此,所谓   西藏自治区2004年左右开始制定的《关于进藏子女、非直系亲属   报考高等院校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是个能够说明问题的文件。   青海省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 3、建设西部途径──如果说“建设藏区”是个曲调的话,“建设西   部”真正是个迈开移民步子的舞蹈。因为,投资带动了千万个追   财狂人,他(她)们跟随北京对西部的投资,驻扎各地,借机开   始了敛财行动。同时,直系和非直系亲属带到藏区或少数民族地   区报考高等院校等方面采取了以上相等的措施,也出了很多笑   话。在藏区取名为“尼玛”指“太阳”,这些追财狂人只注意了   音而没有注意到含义,因此,取名为“牛马”。玉树地区还出了   “河北扎西”和“湖南扎西”等等。 以上便使辅助“残废化教育政策”呈现出来的学生所学的知识保障不 了日后的吃饭问题。少数民族学生中基本上看不到技术人员的直接因 素,也是著名作家唯色女士为什么要说“所有的解决方案若不落实到 根本上,无异于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根源所在。对此,各民族院 校任教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是否愿意按着学生日后生活的需求改 革教学内容并且给予翻译?这直接牵涉到根本问题,并非没有一些风 险。但一想到“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一些风险算什么呢?何况 新疆已经这方面迈了一大步。 (2007-01-21于印北达萨) 〔转载自《自由圣火》。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强烈呼吁无罪释放郭飞熊先生 给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的 一封公开信 邓永亮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 郭飞熊(本名杨茂东)先生是2006年9月14日被广州警方以“涉嫌非 法经营罪”抓捕的,随后被正式刑拘。不久前,该案件曾经移交给广 州市天河区检察院,要进入起诉阶段。而在2007年1月19日,广州市 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又把郭飞熊案件的材料退回给广州市公安局,要求 其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第二天20日,广州市公安局为了补充侦 查,就把郭飞熊“移送转押”,前往了辽宁沈阳的辽宁省看守所。我 们担心这是残酷刑讯逼供的开始。所以我们非常担忧郭飞熊先生的生 命安全。 所谓“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是,郭飞熊先生早年前曾从事过个体 书籍发行工作,后来因故停止,多年均未涉足该行业任何经营活动。 警方以这一莫须有的罪名将郭飞熊抓捕入狱,其实真实的原因是因为 郭飞熊先生一直在从事公益性的维权工作,为广东太石村帮助村民维 权,先为罢免村委主任提供法律咨询,后来被警方关押了四个多月, 他出狱后又积极投身维权活动中去了,同时他还积极为营救山东的陈 光诚而奔走,再后来高智晟被捕后,他毅然挑起组织营救的工作,结 果在高智晟律师被捕将近一月时,他也被警方拘捕。从郭飞熊先生的 近年经历来看,就可知道他被警方逮捕的真正理由,这是谁都清楚的 司法构陷、政治迫害。在这个邪恶横行,公权被官权公然践踏的国 度,任何一个公民的基本公民权利受到损害,就等于是我们自己受到 损害。任何一个良心公民遭到迫害,就等于我们中华民族整体福利和 未来受到损害。所以,我们这些中国公民,联名向你们写信,呼吁你 们督责相关司法机构能够无罪释放郭飞熊先生! 知法犯法者的司法构陷,见不得天的政治迫害,不但使得郭飞熊以及 他的亲友蒙受无限的痛苦,更重要的是堵塞了中国社会继续政治体制 改革的进路,导致更多的矛盾,使本来积弊丛生的中国社会雪上加 霜。郭飞熊是一个充满理性的法律人,他不主张任何对抗性的政治运 动,他只是想用维权超越改革,实现宪政和法治。他在维权方面的法 律意识与理性思维是相当清晰的。 早些天,我们从郭飞熊的妻子张青了解到,两个孩子因思念父亲心 切,希望他早点回家。这是多么天真纯朴的感情!我们都是有七情六 欲的凡夫俗子,在面对亲情时我们有着难以割舍的爱!然而现实却是 如此残酷地将郭飞熊的家庭生生拆开,让他们妻离子散,天各一方。 我们不知道胡锦涛、温家宝两先生是否有所感知,到底是什么力量剥 夺了郭飞熊先生与家人团聚的权利?剥夺了孩子们享受父爱的权利? 面对今天孩子们的期待,为了让他们的后代明天不致再有这种期待, 我们对他的痛苦感同身受。苦难正压在郭飞熊先生的头上,悲痛也正 在袭击他的亲人。 今天,当此中国传统的最隆重的节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面 对郭飞熊先生和子女的期待,强烈呼吁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关注 公民郭飞熊先生的这一悲惨遭遇,希望并呼吁你们督促有关部门在 “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中,首先从构建郭飞熊先生家庭 和谐开始!郭飞熊先生是一位海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知名维权人士, 请两位先生不要自损我国正在艰难进行中的各项改革事业,善待我中 华的英雄,尽快恢复郭飞熊先生的人身自由。 我们也强烈呼吁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切实践行“公民人身自由 不受侵犯”、“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严肃责令 广州警方立即无罪释放郭飞熊先生! 为此,我们还呼吁所有认可普世价值体系的人们,关注郭飞熊等所有 受迫害者,一起强烈要求政府无罪释放他们,尽快启动政治体制改 革,兑现宪法中的“保护人权”的承诺。此致 敬礼! 中国公民:邓永亮 (公元2007年1月24日) 联署签名名单: 北京:任畹町、赵 昕、马文都、周国强、李 海、徐永海、    齐 诗、龚 达、李 伟、李广利、宋 义、钦 欢、    王林键、蒋福建、张国华、王美茹、杨 靖、华惠齐、    刘焕文、王志新、高玉祥、王国齐、刘建新、钱玉民、    华 颇、王德邦 四川:张 明、陈 卫、雷风云、侯多蜀、周志刚、文 强、    邓 辉、韩 斌、曾福洪、冯达勋、朱易平、鲁登川、    欧阳懿、游学年、李 新、石铁柱、李必丰、曾小兵、    李家平、杨 伟 山东:王金波、车宏年、张铭山、陈增祥、姜福祯、李建强 广西:黎小龙、薛振标、李志友、荆 楚 上海:戴学武、杨勤恒、何永全、李国涛、戴学忠、韩立法 江苏:肖 勇、张玉祥、郭少坤 浙江:范子良、来金彪、单称峰、杨建民、王荣清、毛国良、    陈龙德、王东海、徐 光、万 政、朱虞夫、谷天顺、    沈正义、刘进成、席传喜、高海兵、王富华、张中政、    吕耿松、萧利彬、赵 立、沈利虎、吴远明、温克坚、    吴之光、林 辉、高烨炬、楼裕根、苏元真、戚惠民、    刘福利 贵州:陈 西、李任科、廖双元、曾 宁、吴 郁、全林志、    申有连、徐国庆、张新佩、吴玉琴、马桂荣、邓浩洋、    陶玉平、杜和平、方家华、黄燕明、孙光全、梁福庆 陕西:傅 升、张鉴康、马晓明、马育忠 安徽:王庭金、沈良庆、侯文豹 重庆:邓焕武、李运生、王 明、罗长福 湖北:胡俊雄、吕新发、孔爱香、程长河、刘逸明、刘德军 东北:冷万宝、王文江 湖南:谢长发、姚小舟、 河南:刘二安、王 冰 甘肃:王凤山、郭新民 宁夏:陈晓昶 江西:庄闵文 河北:蔡陆军 福建:林信舒、张宝钦 内蒙古:丁贵雄、田永德 广东:陈启棠、黄志伟、车向前、唐彬 山西:韩 武、刘建军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关注林炳长先生 温克坚 看到昝爱宗写的呼吁文章,知道热心为洞头渔民维权的林炳长先生被 当地公安给抓起来快一个月了,当地检察院也正式批准逮捕他。看来 当地的共产党机构终于整齐好材料,排除了政治顾忌,对老林这个老 共产党员下手了。一个热心维护渔民生存权益的并且拥有一定人脉资 源的老共产党员最后还是无法避免这种命运,这是对中共所谓“和谐 社会”的嘲讽,却也是今日中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我是通过昝爱宗的介绍得以认识林炳长的。那一天,我们几个朋友正 陪北京来的一个朋友在西湖苏堤上散步,聊些闲天。昝爱宗接到电 话,说有个朋友要来找他,当时我就建议让那朋友来到苏堤,一起见 见面。 来的就是林炳长先生,老林60多岁,但是看上去要年轻一些,尤其开 始讲述他的维权经历的时候,那种兴奋劲头,那种热情让我们根本让 我们无法跟一个60多岁的老先生联系起来。老林就跟我们讲渔民生活 所依赖的滩涂如何遭受地方政府算计,地方政府如何规避现有政策, 违规占用滩涂,同时给予补偿又如何不合理等等。老林边说边拿出一 大摞资料,都是政府文件,法律文本,他们的抗议信,律师意见,以 及一些新闻报导──昝爱宗也曾经多次为他们在原来供职的海洋报报 道。老林又讲到这些年来如何凝聚渔民,如何跟地方政府斗志斗勇, 甚至为此他都有家不能回,只能在杭州和宁波等地“打游击”,以躲 避当地公安势力。 这次聊天中,老林有几句精彩的话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他说,说到 底我是40年的老共产党员,我不反对共产党,但是我要反对共产党内 的反动派。当年,国民党也是不错的,但是国民党内有反动派,所以 没有把国家治理好。而现在共产党内的反动派比当年国民党内的反动 派还不如,如果任由这些反动派搞下去,那么共产党怎么能维持统 治?这么下去,我这个老共产党员将来的退休金都成问题,因此我是 一定要和这些反动派做斗争的。那么谁是反动派呢?那些不为人民利 益说话,那些剥夺人们权利的就是反动派! 他说到激动处,顺手指着路边的杨柳树,他说现在的某些政权,太脆 弱了,甚至一片柳树叶子掉下来,也可能被压死! 老林随口说出的这句话后来我也经常在和别人交往时使用,当一个政 权,没有了道德合法性,又不受自己制定出来的法律约束,而又压制 人们通过这些法律维护权益的努力,那么体现出来的就是一个陈旧的 却没有一点灵活性的僵硬体制,这种体制的脆弱性,倒真是再怎么说 都不过分。其实说实话,放在中国畸形制度造成的权利等级化的大背 景下,放在畸形政绩观和特殊利益胶结的现实政治生态中,洞头地方 政府的所作所为并不新鲜,只是再次突出展示一个地方政府行为如何 异化,地方权力机构如何黑社会化的鲜活标本而已。 当然这个标本还有些奇特之处。表现在老林拥有的那些政治资源竟然 无法帮助他完成一个小小的正当诉求。老林精通相关法律,能大段背 诵法律条文,本人曾经是当地县委常委,属于老干部,对官场规则有 一定的熟悉,可以用正规官方语言对抗官方语言,而他的同学也是主 管浙江公共安全的高级官员,他背后又有几百渔民维护生存权益的决 心,但是所有这些资源整合起来,就是无法跟当地权力机构的具体政 策行为相对抗。这似乎也印证了我自己在另外一篇文章《分解共产 党》里提到的,不能简单的认定共产党是一个利益集团,事实上,这 个所谓的利益集团同样因为利益诉求而逐渐各自为政,逐步分解。在 这个过程中,大多数普通的党员并没有从这个制度中捞到多少好处, 很多党员也成了弱势群体的一员,一个极权体制,越来越缺乏包容 性,越来越极化(Polarization)发展,它的利益辐射范围越来越萎 缩,到最后变成一小撮的时候,一片柳树叶子就可能割出一个伤口 来。 后来我还陆续见过几次老林,听到的消息,有时候是坏消息,比如当 地政府如何离间他们的团队,并且追查他以前业务经营上的问题,有 时候听到的消息让人乐观,比如通过法律来维护权利的通道似乎正在 展开,地方政府也显示了一些妥协的意愿等等。 在我看来,公民的财产权利本身是神圣的,但是权利的恢复过程,也 就是维权本身是需要时间,需要妥协的,也因此,对于这种通过适度 互动来推动个案良性发展的通道,我觉得是值得肯定的。为了避免不 当介入而使这个过程“政治化”,引发非意图后果,我也一直没有写 任何文字来表示我对老林他们的支持。 现在老林被抓起来了,这真是让人既愤怒的事情.把老林这样一个有 正义感的老人,这样一个倡导理性维护权益的老共产党员抓起来,在 情感和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在此,我希望提醒当地主导这个过程的 相关官员,不要因为眼前的利益驱动,就可以利欲熏心,更不要因为 拥有一点权力,就傲慢到不知今夕是何年了。在公民意识觉醒的今 天,在大转型的前夜,秉持基本人性,积点为官之德是不可缺乏的必 修课。 老林被抓,也意味着我期望当中的互动通道被正式关闭了。反过来想 想,这其实也最“合理”不过,因为共产党内并不存在一个所谓的跟 反动派对立的开明派,可以呼应民间的诉求。一些有正义感的,开明 共产党员的存在并不改变这个体制的运作逻辑。老林的那些所谓的政 治资源并没有能力保护他,提供渔民们渴望的正义。权利和正义是抗 争得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老林走向监狱只是意味着这个通道的继 续,在这个过程中,老林并不会孤单,正象柳树叶子从来不会孤单一 样。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就禁书事件致龙新民署长公开信 昝爱宗 新闻出版总署龙新民署长: 最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动静挺大,先是有《中国贸易报》山西记 者站聘用新闻工作人员兰成长被山西的非法矿主毒打致死,再是自称 “一个65岁孤寡老太婆”章诒和的新书《伶人往事》和其他七册书被 副署长邬书林点名查禁。对于禁书事件,尽管国内外舆论挺大,有反 对,有谴责,但新闻总署却是“我自岿然不动”,难道诸位大员恰好 中了孙悟空的“定身术”不成? 眼下这个转型时期,能够把“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的,可谓“勇士 者”,邬书林副署长敢于承担责任,想必现在龙署长也知道了,但这 个“勇敢者的游戏”确实不好玩,就连北京的市民秦全跃都知道,邬 书林这样的点名,恰恰是中了“敌人你们的计”,因为你们宣布禁 书,简直就等于给盗版商打开绿灯,越禁就越火。原本盗版商在侥幸 盗版了《哈理波特》、《中国农民调查》和《往事并不如烟》之后, 总是在图书市场上寻找下一本可以盗版的新书,可就是难以找到。这 些盗版商违法乱来,多半是盗版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和《论美国 的民主》,甚至《圣经》,多半还有职能部门的人“暗中撑腰”,但 进入2006年以来值得盗版的新书总是难找,可现在邬书林这一吆喝, 就“坏事变好事”了,你们对这八本书的盗版有个基本的预计吗?能 够把新一轮的盗版打压下去吗? 虽然我看到2007年1月24日还有一些书店在醒目位置大卖这次被禁的 《伶人往事》、《新闻界》和《如焉》,但相信不久就会有盗版出 来,就象当初在北京街头地摊上随处可以看到《中国农民调查》、 《往事并不如烟》被禁后的大量盗版,因为正版被禁止必然导致盗 版,就好象一个合法的政府不作为,必然导致一个社会陷入乱局,无 法收拾。 或许是2007年下半年中央要举行十七大的缘故,新闻出版总署觉得立 功的机会到了,想收拾一些“不听话”的出版社,比如给予出版《伶 人往事》的湖南文艺出版社处罚,此前人们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并不觉 得新鲜,改革出版社因为出版《官场秘籍》被吊销出版社牌子,著名 的三联书店杭州分销店2006年因为盗版邓力群《在中南海十二个春 秋》被吊销书店经营证。十七大之前,难道还有新闻出版总署不敢干 的吗? 不过,作为读者,忍不住在这里有对新闻出版总署的龙新民署长有个 建议,提出能否由新闻出版总署发文公开回收《伶人往事》等八部禁 书?这八部书大约合300元人民币,由你们回收,成千上万的读者把 自己八折甚至七折优惠买来的书交给总署,总署按书的码洋(定价) 全额返还给读者,读者才有兴趣和积极性帮助总署把这些禁书“消灭 干净”,然后读者就可以把优惠出来的金额购买盗版,因为当这个时 代正常的出版自由不复存在时,必然导致地下出版。假如地下出版很 艰难,现在还可以转为网络电子出版,有需求就有市场。网络上电子 出版、个人印刷少量出版等等,已经很流行了,200页的小册子印量 十本,公开报价是每册39元左右,很实惠的。只不过,面对这样的情 况,新闻出版总署又该如何在没有法律支持下下手为立功而查处呢? 中国目前只有一个国务院的《出版管理条例》,还没有《新闻法》和 《出版法》,这个《出版管理条例》目前还不能对电子出版、电子图 书出版有效。在网络上,资讯浩如烟海,电子图书比比皆是,电子论 坛上言论集子更多,作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新闻出版总署目前并没 有得到授权主管网络,网络新闻发布等职权的管理属于国务院新闻办 公室,网络技术方面由信息产业部主管,网络公司又是民营企业,国 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都属于和新闻出版总署同级别的部级单位, 相对独立,新闻出版总署总不能越俎代庖,对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 业部颐指气使吧,更不能对企业合法经营行为和成千上万的个人少量 印刷自己的文章合集进行行政干涉吧。 再说,网络就是汪洋大海,只有疏通和疏导,而不能堵塞,否则任何 管理都会成为一句空话。最近,我还看到龙署长公开发表讲话称,要 查处非法出版物。1月18日,龙新民在部署今年“扫黄打非”任务时 特别指出“坚决遏制违犯宪法,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 民族分裂的非法出版物和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和社会政治稳定”,“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始终保持高压态 势(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李东生报道”龙新民:坚决整治内勾外联非 法出版“),依我看现在出版物几乎都电子化了,网络上比比皆是, 就象大海里的水一样,龙署长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把好的出版物还给 民众,进而取信于民呢? 依我看,我作为公民就最近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在领导干部中改善 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即: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 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 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 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依据《宪法》第35条和第41条提出正式建议 如下: 1、尽快收回对《伶人往事》八部书的禁令,责令邬书林副署长向章   诒和先生等相关作者公开道歉; 2、建议把打击《伶人往事》这样好书的劲头改为打击色情图书、伪   劣青少年读物和封建迷信图书等真正的文化垃圾,确保2007年图   书市场的纯洁; 3、建议解禁《往事并不如烟》、《中国农民调查》和章诒和所著的   全部三部书; 4、建议新闻出版总署不再控制全国全部记者的记者证的管理、制作   和颁发,而是把颁发记者证的权力下发到各个独立法人的报社和   杂志社; 5、建议新闻出版总署不再对出版社下达书号限制指标和选题内容报   批限制,允许出版社自由出版法律范围内允许出版的任何选题的   图书,并随时供应书号和出版刊号; 6、建议龙新民署长出面慰问和抚恤《中国贸易报》聘任新闻工作人   员兰成长家属,督促《中国贸易报》补发兰成长的工资福利和奖   金等,虽然兰成长在采访过程中有索要1,000元费用的事实,但   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新闻出版总署总应该上门慰问这位从事舆论   监督而遇难的新闻工作者,而且这个案子也经过了胡锦涛总书   记、李长春政治局常委和公安周永康部长等国家级领导人的批   示,新闻出版总署和龙新民署长总不至于无动于衷吧。 7、建议尽快废止有关由作者个人出版的文章合集为非法出版物的规   定,重点支持和保护作者个人出版文章合集,尽快取消个人出版   文章合集因印刷出版而制定的准印证审批登记制度。 (2007年1月25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支持重审杨子立等四君子案的签名信 中国信息中心,劳改基金会 杨子立等的“新青年学会”冤案是中国近年来最大的政治迫害案件。 这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和荒谬无比的文字狱。 我们现在呼吁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和人权组织,请看本案直接参与者 的最新证词,了解此案的荒谬性和违法性,请跟我们一起发出要求正 义的呼声,强烈要求中国最高法院重视此重大冤案,重新开庭,宣布 真相,无罪释放四位青年,并进行赔偿。 请关注此案的读者到下列网页签名声源,如不方便上网,亦可发一封 同意签名的电子邮件到editor@cicus.org 〔签名网页链接〕 中国信息中心和劳改基金会感谢各位对狱中的四青年的援救行动! ============================================================ 附件目录: 一、李宇宙的新证词 二、何忠洲的新证词 三、张彦华的新证词 四、杨子立妻子路坤第一次和第二次申诉 五、法院驳回路坤的第一次申诉 ============================================================ 【附件一】李宇宙的新证词(2006年6月1日) 我叫李宇宙,男,1976年9月19日出生于山东临沂,户口所在地是北 京市东城和平里民旺甲19号。 2001年3月13日,徐伟、杨子立、靳海科、张洪海四青年被北京市国 家安全局抓捕。2003年11月10日终审判决。被指控犯有颠覆国家政权 罪,分别判处了十年和八年的有期徒刑。指控他们犯罪的最主要证据 是我在2000年5月到2001年2月先后写给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四份工作 说明。作为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在大学校园里的秘密工作人员,我对四 青年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一案最为了解实情,因为整个过程我都在其 中。因此,本着事实求是,我愿意为四青年做无罪的证明。 我1997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学习。1998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 我和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浦义、曲亮有了一些接触,是他们 直接联系的我。我是从沂蒙山革命老区走出来的人,从小对共产党很 是崇敬,因此对国家安全局的人也很是景仰。出于对祖国和对党的一 片热忱,我决定秘密地为国家安全局工作。所谓工作就是将自己平日 在校园里的所见所闻都告诉安全局。从1998年到2000年底,我受国家 安全局的指派,先后对北师大、北大和地质大学的几个学生社团进行 了秘密调查。 通过这些调查活动,我认识了靳海科、张洪海、黄海霞、杨子立、张 彦华、范二军等人。经过与这些人交往,我确实觉得他们都是优秀的 有理想的青年,与其他那些碌碌无为的庸才不大一样。但是与此相矛 盾的是,我一边与他们成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边却在调查他们的活 动。我现在都觉得有点荒唐,当时确实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件事,一边 觉得交了这些朋友象玩耍一样,没有什么严肃性,虽然我们一起探讨 过一些摸不到边际的时政,可我们毕竟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大环境里, 又都是在校的学生。不会觉得有什么危险,另一边,我还在例行公事 地向国安局汇报这几个学生的所思所想,却一点也不觉得会对谁造成 什么伤害,因为我断定我所写的工作汇报,也就是这几个学生的行为 与思想没有触犯法律。 2000年5月1日徐伟、靳海科、张洪海、张彦华、范二军成立了所谓的 “新青年学会”,据说这个社团的宗旨是探索改造社会之路。在他们 成立后,张洪海介绍过这个社团的一些情况,而我也将这一情况如实 地向安全局做了汇报。安全局让我加入这个社团。 我加入了“新青年学会”,还参加和举办过几次座谈会。我发现, “新青年学会”绝对算不上一个秘密社团,因为除了我们几人外,很 多人都知道,有的还参加过我们的聚会,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组织生 活,更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经费来源。“新青年学会”虽然没注 册,但她算不上一个正式的社团,我们唯一称得上活动的事情就是一 起吃吃饭聊聊天,发发牢骚,议论议论,是非常松散的,因为成员从 未到凑齐过。即使有个别人在网上发发文章,说过一些过激的言论, 那也是个人行为,与其他人无关。我们的愿望只是希望中共作为执政 党在执政时作到公正平等,清正廉洁,使中国的民主事业不断向前发 展。 另外,这些活动有些是由我组织的,比如:2000年11月,我和张洪海 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讲座,主题是《中国政体民主改革》。2000年12 月,徐伟和我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座谈,主题是《中国民主问题》。 2001年初,国安方面指示我安排一次饭局,把新青年学会的成员集合 在一起,让他们尽情表达他们的观点,然后他们在我们吃饭的包间的 隔壁窃听。“新青年学会”几次活动,大部分都是我按上级的工作要 求所做的,而“新青年学会”从成立到解散都是名存实亡,只有一个 名称存在而已。因为在每个成员心目中都不太重视,我因为为安全局 工作的原因,我却成了积极、热衷者。 2001年3月“新青年学会”成员被逮捕,同年9月他们中的徐伟、靳海 科被判十年,杨子立、张洪海被判八年。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是万万 没有想到的。作为国安局的卧底人员,我对案情十分了解,这完全是 典型的政治冤案。作为指控他们私人犯罪的主要证据──我先后写给 国安局的四份工作说明,根本不足以证明他们试图要颠覆国家政权。 “新青年学会”的活动完全没有违法,也没有当局所说的颠覆国家政 权的想法或作为。国安局是为争夺功劳才把他们抓起来,这是国安局 的人亲口告诉我的。因为之前,北京市公安局也介入了此事,为了不 使功劳让公安得到,国安方面提前草率收网。我觉得他们根本没有理 由去抓他们,“新青年学会”里都是学生,或是才从学校毕业出来 的,他们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只是聊聊天而已,即使有过激的议 论,也都是思想范畴。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纯粹是为了邀功,因为当 时2001年3月在开全国人民大会和政协会因为在重大政治事件之前比 较容易立功,就把他们抓了起来。 因此,对于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洪海一案,我郑重作如下声明 和请求: 1、我交给北京安全局的工作报告,不能作为判决以上四青年有罪的   证据。因为在当时,我正为安全局工作,所作工作报告是我的主   观判断,不能保证完全符合客观事实,不能作为法院最终断案的   证据。 2、“新青年学会”的行为不过都是朋友在一起口头聊天,随便对关   心的话题发表议论,所作议论只能显示当时发言人的暂时思想状   态,不能因此断定此人做了倾覆政府的违法行为。 3、“新青年学会”的几次座谈会,我都做了积极参与,有几次还是   直接的组织者。尤其是2001年2月的那次饭局,以及2001年5月31   日在人民大学老教协招待所113室秘密集会,完全是在安全局的   安排下组织的。我作为安全局的秘密工作人员,对此负有不可推   卸的责任,安全局对新青年学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请求法院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根据事实,证人的最新证 词、当事者的辩护,及律师的无罪辩护,请求北京市高院重新公开审 理此案。但现在他们所受到的惩戒无疑是太过分了是不公正的。恳求 法院尽早释放四个无辜坐牢的青年人。 以上属实 李宇宙(签名、手印) 李宇宙 2006年6月1日 ------------------------------------------------------------ 【附录二】何忠洲的新证词(2006年4月28日) 尊敬的法官: 在所谓的“新青年学会案”案审之初,我即已向当时安全局调查取证 的人员做过以下陈述: 1、“新青年学会”只是几个青年朋友为聚会而起的一个名字。它由   最开始的“学实斋”(靳海科、张彦华毕业后在郊区租了一间平   房子住,在正堂上书“学实斋”四字,熟悉的朋友们有空了就来   聚聚,次数并不多)演化而来,压根就算不上是一个团体,经常   在一起的人员都是在读大学时认识的非常要好的朋友,大家因为   共同关心社会、愿意在一起讨论时事而聚在一起,人员总共不超   过九个。 2、我是所谓的“新青年学会”最开始的倡议人(当时目的就在于大   家能够经常性的聚在一起讨论问题),只是因为当时打算考研而   名义上没有参加后来被靳海科命名的这个学习组织。但是他们组   织的所有活动我差不多都知道,而且参加了其中一些。 3、这所有的活动都只是对社会发展及一些具体问题的讨论,更多时   候就是在一起吃饭聊天。压根涉及不到所谓的反党反社会主义。   没有这实力(就是保持联系的人也不超过九\9个,没有一分   钱),也压根没这些想法(这些人员有的刚毕业,大部分还在   校,都还没有什么社会的历练)。 4、所谓的“新青年学会”从思想上来讲,差别很大。其中大家所认   同的兄长,徐伟与杨子立的思想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信奉民主   社会主义,一个信奉自由主义。 这些陈述在安全局调查取证人员到北师大我所就读的学校审讯我时, 我即已经一一讲清,而且当时录有口供并签名、按有指印。但是随后 事情的发展却表明:同样是审讯,司法机关却只采用了在他们“逼 迫”下所得的不实口述,并以此为据对四人判处八~十年刑期。而我 的口供完全没有被提及,相关证人对受害人的有利证据也完全没有被 提及。最另人气愤的是在2003年11月份高法开庭时,我及三个证人要 求出庭作证。但是,我及范二军、张彦华、黄海霞等证人从早上8点 一直等到晚上8点,被法庭拒之大门之外。当时出示了证词的“污 点”证人是在被迫的情况下作出的证人在当时也都写出了书面材料, 推翻以前的证词并说出当时是在司法人员的逼迫下所写。一并交给律 师,由律师交给法官。法庭在当事人律师的一再要求下竟然宣布所有 到场的证人证据完全不予采信,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证据一律否认,也 否认了四个当事人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律竟能够荒唐到如此地步! 作为整个事件的直接当事人,我有充分的证据说明:所谓新青年学会 案完全是某些部门和个人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制造的冤假错案。更 为令人发指的是,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涉嫌在学生中发展线人,混进毫 无社会经验的学生所有的活动中,故意编造犯罪假证,有关部门就以 此为据对无辜学生判刑。新青年学会当事人之一李宇宙在逃往泰国之 后,最先向我承认了他是安全局花钱所雇用。 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无耻的事件之一。一些人与部门为了一己私利不 惜伪造事实,置他人青春与生命于不顾! 在几次开庭与庭审期间,我都赶到现场,但最后无一例外都未能够进 入法庭。我也一直表示我愿意出庭为四人作证,但是,这些表示,连 同我们多年来几次三番所找的证据一样,都毫无例外完全无法进入法 官的眼帘──难道法官比我更熟悉我们几个在思想上一起长大的朋友 么?判几个人八~十年的监禁就凭构陷者的证据就可以么? 只要中国还有一点文明,还讲一点法治,那么我希望,判案者是否可 以听一听真正了解真相的人的说法? 至今事情已经过去五年,四位在当今中国绝对杰出的青年已经在牢狱 中无缘无故的服刑五年,原因仅仅在于他们在上大学时关注时事! 这些年来,我与狱中四位朋友的家属们一起,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无 比的愤懑。然而,我们在现有的法治框架下似乎看不到一点希望,感 受不到这个社会最起码的公正与正义! 我只是希望,涉及到四个人的青春,相关部门应该听一听作为当事人 的我对事情来龙去脉的讲述。 在案件开始调查人员对我进行调查时,我就已经表明:我会对我所讲 的一些承担法律责任! 我希望审判者也能对他们的审判承担最起码的责任!在此,强烈要求 开庭重审,还四青年清白及自由之身!我原意出庭作证! 何忠洲(手签名) 联系电话:13141297007 2006年4月28日 ------------------------------------------------------------ 【附件三】张彦华的新证词(2006年3月23日) 我叫张彦华,山西人,户籍在天津市。对“徐伟、杨子立、靳海科、 张宏海”四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我愿意做如下证言,以证明他们 无罪。 一、关于新青年学会的成立 2000年的5月1日,我和靳海科、徐伟、张宏海、范二军在北京市地质 勘察院靳海科的工作单位的宿舍里成立了新青年学会。新青年学会的 成立初衷是为了让我们几个经常在一起交流思想的朋友能有一个固定 的互相联系的纽带。在5月1日成立时,我们五个人都表达了这样的想 法,因此在确定学会的宗旨时,大家格外注意宗旨的包容性,即尽量 具有某种宏观性、模糊性,而不是非常具体地表现为朝一确定的方向 的奋斗。因此宗旨确定为:探索改造中国和世界之道。这个宗旨有两 个关键词,一是“探索”、一是“中国和世界”。“探索”即是摸 索、非确定的意思,所指的是理论的探讨而非朝某一确定方向的努 力。在新青年学会的成员当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大家在宏观 大问题上的看法尚没有趋于一致,更不用说具体的问题了。有的人主 张自由主义,并写几篇文章来阐明他的观念;有的人主张社会主义, 对共产党有着很深厚的感情。总之,这种探索是没有边际限制的,大 家所谈论的除政治观点外,也会涉及到其他领域,如文学、哲学、经 济学等领域。第二个关键词是“中国与世界”,也许是年少轻狂,但 无疑大家当时所看到的不仅仅限于中国范围内,而是突破国别,将目 光对准了世界性的、普遍性的问题。从这两个关键词可以明确地看 到,大家所关注的主要是理论问题。这种关注和颠覆国家政权根本就 沾不上边。 在当天的讨论中,关于其他方面大家也有激烈的争论,但都无果而 终,毕竟大家的想法都很不一致,试想这样一个各方面都不致的组织 如何去颠覆国家政权呢? 二、关于我所参加的几次聚会 作为新青年学会的成员之一,我具有很大的参与热情,因为心中存有 很多的疑问需要向朋友们请教,也有很多想法想和朋友们分享。因此 我虽在天津工作,还是常来北京参加新青年学会的活动。 所谓的活动就是几次聚会。就我所参加的几次聚会来看,除2000年8 月在北京大学东门外的一次稍具正式外,其他就是普通的聚餐和谈 笑,没有确定的主题,也没有形成什么确定的结论,更没有因之对各 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有任何指导。对此,有的朋友有意见,认为这样的 聚会没有什么意义,并一度有解散新青年学会的想法。我想这种“解 散”的想法大家可能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有的可能私下就提出过退出 新青年学会的意思。只是这种“解散”或“退出”的想法还未实现, 安全局就采取了行动。 我记得有一次聚会是在杨子立的家中,时间大约是2000年的6月份。 当时参加聚会的有七、八个人,聚会没有固定的主题,大家七嘴八舌 地谈论了许多事情。其中我第一个听到了关于李宇宙在人大被当兵的 给打了,然后脖子上挂块牌子在人大校园里游行的事情。 8月份的那次聚会是在北大东门外张宏海所租住的小平房内。当时的 主要事项有两个,一是杨子立、李宇宙、黄海霞三人入会的事;二是 又讨论了学会的宗旨。三人的入会各有介绍人,我是黄海霞的介绍 人。介绍人先介绍入会者的基本情况,然后大家表决。三人入会后在 一张纸上签了名,按了手印。第二事项是讨论学会的宗旨,最后大家 勉强同意将宗旨定为“探索自由、民主、公正、平等之道。”虽然加 入了自由、民主、公正、平等这四个词,但并不意味着与我们时代所 追求的目标相悖。自由、民主、公正、平等是近代以来每一个国家所 追求的目标,共产党人更是视民主为生命,正如小平同志所言:“没 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聚会结束后,大家一起到北大未名湖的 湖心岛散步,在湖心岛又讨论了一下将来的发展,但没有形成什么决 议。 还有一次记得是在人大的学生食堂,当时靳海科因被公安局审查,心 里恐慌,于是几个人在一起讨论一下怎么办,记得参加的人有李宇 宙、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和我。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讨论。最后 觉得我们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公安局审查就由他审查吧。 最后参加的一交活动是在2001年的2月份,在人大外面的一个小餐 厅,也是边吃饭边讨论,讨论的话题除了靳海科被公安审查一事外, 还有几个人寒假搞社会调查的一些情况。当然现在知道,这次聚会是 李宇宙为了安全局的工作需要而刻意安排的,在我们所在的包厢隔壁 便有安全局的人在窃听。 三、对“新青年学会”一案的几点看法 1、新青年学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若从徐伟、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四人被定的罪名来看,新青   年学会俨然是一个试图颠覆国家政权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组织   了。但就我所经历的来看,事实决非如此。无论是从新青年学会   的宗旨,还是它的几次活动来看,都看不出有任何颠覆国家政权   的企图。不妨从反面来考虑一下,一个试图颠覆国家政权的组   织,又会是什么样呢?首先它应该具有统一的思想认识,尤其是   在政治上,有自己政治上的纲领性文件;其次,它应该具有严密   的组织体系,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第三,它应该具有一定的经   费来源和活动场所。   综合这几方面,新青年学会一样都不具备。新青年学会充其量只   是一个探索社会问题解决途径的理论性社团,虽然没有经过注   册,但它决不会是一个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看一下现在的中国   社会,非政府组织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新青年学会正是这样一   种非政府组织,只是由于李宇宙的幼稚和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   的穿凿附会,才强拉硬扯地将其打入反动组织一类。 2、关于徐伟、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四人的“犯罪”问题   关于徐伟、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四人是否犯有颠覆国家政权   罪,我想我本身便是一个明证。在2000年5月1日新青年学会成立   时我便是成员之一,其后又参加了学会的几次活动,可以说我是   新青年学会的主要成员之一。2001年3月13日我被天津市国家安   全局刑事拘留,经过安全局工作人员的仔细调查,4月初我被取   保候审,一年后取消了取保候审。我认为天津市国家安全局对我   的处理合理、合法。作为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有义务   调查清一个组织是否涉嫌在危害国家安全,作为这个组织的成员   之一,自然也有义务协助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查明事情真相。若真   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自然严惩不待,但若没有危害国家安全   的行为,就当无罪释放,最多批评教育后释放。为什么我没有犯   罪而那四人却仍在高墙之内呢? 3、关于李宇宙的行为   李宇宙作为安全局的“卧底”和我们交往,能为国家工作自然是   很光荣的。但李宇宙在新青年学会中并不完全是一个被动的旁观   的角色,有几次活动就是由李宇宙召集的。如果说新青年学会的   活动是犯罪的话,那么李宇宙的行为又是什么性质呢?李宇宙所   代表的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又是什么性质呢?   四人被捕后,李宇宙良心发现揭发了自己作为“卧底”的真相。   李宇宙用自己的行为证明,这四个人是冤枉的。 四、几点要求 1、强烈要求主审法官能排除法律以外因素的考虑,完全以事实为依   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地审判该案。 2、强烈要求法院能开庭公开审判,并让证人出庭作证。 3、强烈要求法官能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正确判断敌我矛盾和   人民内部矛盾的区别,还这四个人以清白。 作证人:张彦华 身分证号码:142422197502263332 手机号码:13718950667 2006年3月23日 ------------------------------------------------------------ 【附录四】杨子立妻子路坤2006年第一次的申诉书      (2006年8月22日) 杨子立“颠覆国家政权罪”申诉书 杨子立于2003年11月6日,被(2003)高刑终字第350号《刑事裁定 书》认定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该判决已生效。 申诉人认为该《裁定书》所认定的事实不能成立,特提出申诉。理由 如下: 一、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重要证人黄海霞、范   二军、张彦华、何忠洲出庭作证,使得法庭对“新青年学会”的   认识是不正确的,导致《裁定书》对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二、杨子立等人“颠覆国家政权”案是人为设计的冤案。   所谓“新青年学会”案,是国家安全部门为了夺得所谓破获“大   案要案”的功劳,安插卧底,煽动引诱、制造陷阱,把松散的、   有名无实的“新青年学会”夸大歪曲成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非   法组织”,陷人于罪。这一点,现已由当初国安局的卧底、目前   出逃在泰国的李宇宙证实,我已委托律师提交了李宇宙的书面证   词。 三、杨子立的行为不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一点杨子立的辩护律师   在一、二审中已有充分论述,恳请申诉庭法官认真审阅,予以采   纳。 四、为说明申诉人的观点,申诉人提交以下新证据:   1、范二军书面证词   2、黄海霞书面证词   3、张彦华书面证词   4、何忠洲书面证词   5、李宇宙书面证词 上述证据中第1、2、3、4项由证人本人向申诉人提供,原件有申 诉人的律师保管,第5项由李宇宙将原件邮寄给申诉人,现在申诉人 处。 对于李宇宙的证词真实性,如有任何疑问,请国安部门核对其笔迹。 此致 北京市高级法院 申诉人:路坤 2006年8月22日 由于本人已请律师,与申诉有关的事宜请与我的律师付可心联系。谢 谢。 ------------------------------------------------------------ 【附录四】路坤2006年第二次的申诉书(2006年11月22日) 杨子立“颠覆国家政权罪”申诉书 申诉人:路坤女杨子立之妻 杨子立于2003年11月6日,被〔2003〕高刑终字第350号《刑事裁定 书》认定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该判决已生效。 申诉人不服该判决,于2006年4月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06 年9月2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向申诉人发出〔2006〕高刑监字第601号 《驳回申诉通知书》,申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3条以及最高 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8 条之规定,再次提出申诉,请予受理。 申诉理由如下: 一、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重要证人黄海霞、范   二军、张彦华、何忠洲出庭作证,使得法庭对“新青年学会”的   认识是不正确的,导致《裁定书》对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二、杨子立等人“颠覆国家政权”案是人为设计的冤案。   所谓“新青年学会”案,是国家安全部门为了夺得所谓破获“大   案要案”的功劳,安插卧底,煽动引诱、制造陷阱,把松散的、   有名无实的“新青年学会”夸大歪曲成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非   法组织”,陷人于罪。这一点,现已由当初国安局的卧底、目前   出逃在泰国的李宇宙证实,我已委托律师提交了李宇宙的书面证   词。 三、杨子立的行为不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一点杨子立的辩护律师   在一、二审中已有充分论述,恳请申诉庭法官认真审阅,予以采   纳。 四、为说明申诉人的观点,申诉人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交以下新证   据:   1、范二军书面证词   2、黄海霞书面证词   3、张彦华书面证词   4、何忠洲书面证词   5、李宇宙书面证词   上述证据中第1、2、3、4项由证人本人向申诉人提供,原件   有申诉人的律师保管,第5项由李宇宙将原件邮寄给申诉人,现   在申诉人处。   对于李宇宙的证词真实性,如有任何疑问,请国安部门核对其笔   迹。 五、申诉人认为,北京市高级法院并未审查申诉人提交的新证据,该   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中也未对申诉人提交的新证据做出评价,   故此,申诉人坚持申诉,请予审查,立案再审。纠正冤案。 此致 最高法院 申诉人:路坤 2006年12月22日 另: 由于本人已委托张思之律师与付可心律师,与申诉有关的事宜请与我 的律师──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付可心律师联系。谢谢 附:付可心律师联系电话:13901172466,68083211 ------------------------------------------------------------ 【附录五】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路坤的第一次申诉      (2006年9月20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驳回申诉通知书〔2006〕高刑监字第601号 路坤: 你为杨子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对本院〔2003〕高刑终字第350 号刑事裁定不服,以该裁定认定的事实不能成立为由,向本院提出申 诉。 本院经审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 院指控的被告人杨子立、徐伟、靳海科、张洪海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一 案,于2003年5月28日作出〔2001〕一中刑初字第2045号刑事判决。 判决主文第三项:被告人杨子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 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本案宣判后,杨子立等四被告人不服,分别 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3年11月6日作出〔2003〕高刑终字第350 号刑事裁定,驳回了杨子立等四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在认定事实及使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原审法 院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判决认定杨子立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 实、充分,定罪及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裁定应予以维 持。 特此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章) 2006年9月20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四川《大竹1.17事件的背景与真相》 天理 (根据四川大竹事件QQ群大竹的网友提供资料编写) 四川大竹莱仕德是四星级标准高利的现代商务酒店,位于大竹县的中 心位置,地处318国道旁,西至渠县火车站,北至达县火车站,达县 机场,南至重庆江北机场,东至万州港口,贯穿达渝、达成高速公 路,交通十分便利。 酒店占地2,000余平方米,装修典雅、华贵雍容。拥有总统套房一 套、标准间20间、豪华单间24间、豪华标间48间及豪华套房18套,可 容纳200多位客人,满足各个阶层的不同需求。酒店设施齐全,设置 有中央空调、卫星接收系统、洗衣机、商务中心、有可以容纳160人 的大小会议室,并配有先进的专业会议设备,是召开大中型会议的理 想场所。酒店还设有能容下30余桌的中餐厅、包间12个,其中含四个 能容纳20人的休闲及就餐的大型豪华包间,还有16个包间,30个床位 的足浴场所、桑拿按摩中心、能容纳80余人的咖啡吧、容纳240人的 茶楼、容纳50人的露天休闲区(空中茶园)、能容纳20辆中巴车及80 辆小车的停车场。有12个KTV包间,大厅为慢摇吧,设备先进, 2006年12月30日凌晨,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莱仕德酒店一名年 仅16岁的迎宾小姐杨莉陪三个有来头的客人喝酒出钟后死亡。死状 是:全身是血,脖子上还有被掐的痕迹,身上还被针刺了很多小孔。 牙齿被打掉、舌头被咬断、乳头被割掉、下身被弄烂。其后死者被酒 店的调酒师刘持坤和其它的服务员送到县医院,最后县医院被封锁。 不让人去看。酒店方一直未给予明确答复,说是少女酒精中毒死亡。 据杨莉的父亲杨万国说:“医院给我的一个报告说,杨莉她是入院前 死亡,当天下午县公安局找来法医在医院停尸房做了尸检,但到现在 都没有给我尸检报告。”杨万国说。“在医院的时候,我上上下下都 看了,没发现伤痕,只有嘴巴里有点血,后来在停尸房尸检的时候, 他们说脖子和后背有很多尸斑,下阴有血,手臂上有四个针孔”。 2007年1月12日起,死者家属找酒店讨说法,部分群众围观,期间一 老人听说了事情过程,说了几句公道话尽然被ZF派来的警察抠打 ……1月15日已有数千人围观,最后派了一车警察来“维持”现场。 酒店怕事情闹大想用50万私了。死者家属不愿意,酒店看到人越来越 多,赶快张贴告示说死者与酒店无关,(在酒店正常上班时间死了, 被人奸杀了还说是与之无关?无耻!)死者家属要上去撕掉这无法无 天,混淆是非的告示,居然被保安大打出手!惨!死了女儿,家属讨 要说法,居然被打!看到此情此景,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打抱不平 都会义愤填膺的,群众这时有的就推翻酒店花瓶,有的高声喝斥! 据知情人士透露,触发这次大规模群众抗议事件的是县委书记王伟面 对几百名全县的官员们两次振振有词的讲话:“杨代莉死是屁大点的 事!”一个父母官丧心病狂毫无人性的话,更加加为这次理件火上加 油。愤怒的群众说:“人命关天!死的是个服务员就是屁大的事?老 百姓的命就当个屁?可悲呀,为大竹县上百万的老百姓有这样高素质 的县大老爷感到可悲!”2007年1月14、15、16日,每天陆续有数百 群众围观在酒店前。 据在酒店里面在慢摇吧里面上班的店员透露,16岁的杨莉,是莱仕德 KTV的迎宾,1.7米高,长得很漂亮,当天晚上三个大客户,当然 是老板的朋友,也是四川省的高官,看中了这个小姐,就点名要她陪 酒。 后来,又要带出场,杨莉就给我们大老板请假,大老板就同意了,大 概0点的时候,杨莉就回来,2点的时候,我们情场,发现她不动 了,就送医院,后来就一下死了。情况应该是,那三个人在给杨莉喝 的酒里面下了药,大家都知道什么药,结果量过大,加上又日了人 家,活活的把这个小姐日死了,造成阴道大出血。其实这个酒店早就 死了几个人了,只是封口了,前面就死了二个小姐,一个保安,因为 保安看见了他们秘密,就杀人灭口的,他们把杨莉的手上用针头打些 眼眼,对外就说杨莉是自己打针打死了的。这酒店是个黑店,白粉, 这些人什么都敢做,大家小心了。 2007年1月17日下午3点多,这个被捂了半个月的案子,愤怒的家属和 群从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抗议。酒店前有2,000多群众聚集,酒店保 安持三只高压水龙头喷水驱散人群,30来个警察在酒店前维持秩序, 人们则向酒店扔石头酒瓶等。下午4点多,在群众的支持下,十来个 学生冒着喷水用东西砸碎了酒店的钢化玻璃,更多的人冲上去。警察 随后撤出,随一个当官的退入了位于酒店对面的电力大厦不敢出来。 酒店的门、窗被更多的人砸毁。上百人冲进了酒店内部。随后就见楼 上的玻璃被砸毁,东西不停地从砸坏处扔下。晚上6点半后,群众聚 集在酒店门口已超过60,000人,被奸死的女孩的同学冲入酒店将酒店 内泼满汽油,点着火,借助外装饰材料,开始熊熊燃烧。此时群情激 昂到了顶点。 当酒店后台要求救火的时候,气愤到极点的群众坚决不让消防车灭 火,还砸烂一辆消防车!一栋几千万的四星级酒店就这样被群众的怒 火点燃,当晚见事态无法控制,大竹县政府从达洲,广安,渠县调集 武警,公安,来控制场面近5,000人!公安还对学生暴打。晚上8点多 钟,几百个防暴警察全副武装开始进入,有个年轻小伙子去抓扯,被 几个警察打倒在地,后送进医院。一伙中学生将燃烧的鞭炮仍进警察 方阵,被逮着关进警车! 对于愤然而起的群从呼声,当局在1月18日早晨4王伟组织召开紧急会 议,宣布凶手为酒店的调酒师,急不可耐将酒店的调酒师刘持坤顶包 以涉嫌强奸罪嫌疑人刑事扣留,将涉嫌违规参与该酒店经营的城西派 出所所长徐达祥“双规”。但对那奸杀杨莉的三个高官却只字不提。 群众不满的是:如果刘持坤是凶手,那么这20几天他还不跑?如果是 刘持坤干的,酒店肯为一个外乡人陪50万吗?一个公安局长还赖何不 了这个调酒师,这个刘持坤调酒师有背景么?凭他们的权力直接把他 弄去坐牢就行了。 闹了这么大的事?谁敢瞒下去!杨持坤是各什么人,一个小小的服务 员,但案发后为什么20几天才抓人?如果是公司员工做案的话早就抓 起来了,为什么等到狗急跳墙选择这个连小朋友都骗不到的方法来给 群众一个交代,这个交代都让大家产生深思、顾虑、怀疑的态度。事 情都闹这么大了,大竹人相信酒店方做再多的掩饰也只是杯水车薪! 做这么大的酒店不可能是一个派出所的所长后台这样简单,幕后可能 还有一些不知人为的官员做后台。如果真是调酒师杨持坤所为,为什 么这么久才处理?为何将其隐瞒?发生这么大的事,有关部门还是没 敢说真话! 大竹人民质疑: 1、那“强奸嫌疑人”居然事发近20天、每天都有数百人在酒店门口   要求“交出凶手”而不逃跑,真是胆大狂徒!直到15日、16日、   17日事态严重到数万人围攻酒店也不逃跑,堪称世界第一大胆杀   手! 2、警方破案,20天〔破不出来,酒店一烧就把凶手抓了,真是破案   神速而奇特! 3、酒店因一“员工”居然近20天甘愿蒙受损失而不交出凶手和协助   查处,一个小县4,000万的酒店精明商人此事显得太傻! 企图瞒下去了,事实真的是哪里这么简单?抓了个垫背的?还有,那 三个下药的政府高官所以一直没拿?达州的大竹公安局开的这个酒 店,里面居然可以卖白粉和卖淫。对此,刘持坤的家人和河南省公安 厅也关注起这一事件,河南省方面非常重视,在18号就派出人员来了 解此事。显然,河南公安也不轻信大竹方面的说法。搞不好,事情的 真象有可能被河南杨持坤捅出去都不知道,据悉,1月20日,这个杨 持坤已经不能说话了,有网民说肯定是被打了药!20号早上河南省的 警察和刘的家属一早也到大竹县政府讨答案。 现在四川省大竹县新华广场一带已戒严,各大门户网站消息也遭封 杀,当局极力封锁消息,销毁证据,很多新闻网站和论坛的相关帖子 都被删了。手机讯号切断,网吧关门。她还表示,“听说杨代莉的家 人也被监控起来了。不知事态会如何发展”。关键的人如:酒吧负责 人、有份护送杨莉到医院的员工、酒店大堂经理等早就被弄走了。这 是一个当地网友的描述。 四川省大竹当官的草菅人命,逍遥法外,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不到 保障!该酒店开张不到半年,因有政府派出所撑腰,酒店黄赌毒无所 不做,据说杨莉还不是这个酒店开张半年死的第一个人,在她之前还 有个女孩,同样遭遇,因是外地人,被酒店用四万元私了。还有一个 保安,因看见了当官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竟被杀人灭口!这个都被 当地政府包庇了!大竹发生这样的事,说明当地官员腐败,公安腐 败,案件发生十几天没有杀人者线索。这是什么世道……没有权力的 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就如稻草一样吗?一个年仅16的生命就这样被摧残 了,冤!法律在四川省大竹形同虚设。 如果说中国人还有良知,就请睁眼看看现在的中国。老百姓有哭无处 说,有冤无处伸,他们也在默默忍让,他们一直在社会的最下层,是 他们的可爱和忍让铸就了中国社会的金字塔最低层。为什么没人看见 他们一直被欺压,被社会所凌辱。可怜的孩子杨莉,希望天国没有这 些畜生,这些畜生迟早会被有良知的人推上绞架,可怜的孩子杨莉, 四川省大竹人民只能为呐喊,以求唤醒更多人的良知。 四川省大竹人民此举让全中国人知道,这些打着人民父母官的旗号为 所欲为、草菅人命、残害百姓、肆意掠夺禽兽不如的狗官!要把他们 绳之以法!有人认为大竹人民做法过激,人们可以理解不过激的话, 此事又会不了了之,为了老百姓的生命不再惨遭践踏,有正义感良知 的人都应该站起来为死者讨回公道。血的事实是无法掩盖──这是天 理──任何的正义是没有人可以颠倒黑白的。 当官的总应该想一想,在自己离开人世之后,究竟是留个甚么名声 好?是被世人唾骂?还是让人称赞?一些只会上嘴皮沾天,下嘴皮贴 地的贪官污吏。难道各地方各行业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其责任也是 刁民们来承担,而当局一点责任也没有?这个制度更没有任何责任? 不要再蔑视大众市民的智商了,毕竟不是30年前了!只是大家怕死, 才暂时做乌龟罢了!你们的所作所为们最终必然是偷鸡不着蚀把米。 不信?看一看英雄的四川省大竹人民!走着瞧吧! (2007-01-22)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赵紫阳与薄一波:留芳百世与遗臭万年 吕耿松 1月15日,中共第七届、八届、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 候补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薄一 波在北京寿终正寝。薄一波是上世纪80年代中至90年代初主掌中共最 高领导班子实权的“八老”之一,被看作是中国“老人政治”的代 表。这位中共保守派元老的去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中共老 人政治从此彻底告别历史舞台。尽管现在江泽民这位老人通过上海帮 对中国政坛还施加一定的影响,但江泽民与昔日的“八老”已不可同 日而语。 两年前的1月17日,中共党史上最开明的领导人赵紫阳先生仙逝。所 以在这两天,北京有两股力量在哀悼两位政治人物:以民主人士、维 权人士为主的民间力量在哀悼、缅怀赵紫阳先生。前北京市公安局警 察、民主人士李金平自赵紫阳2005年1月17逝世以来,常年在家中为 紫阳先生设置灵堂,悼念英灵。今年1月17日他家中仍然设灵堂,悼 念紫阳,并表示欢迎各界朋友前去参加悼念,也欢迎海内外记者采 访。前赵紫阳先生的秘书和挚友鲍彤先生赋上《桂枝香.为紫阳先生 壮行》词一首,告慰先生“到民权砥定,专制销匿,报与先生说”。 北京维人士齐志勇、胡佳、李海、赵昕等因被当局软禁而不能前往赵 家悼念,托人携带写着“悼赵公逝世二周年”的条幅向赵紫阳先生的 亲属表示缅怀和慰问。也是在1月17日这天,以薄熙来为代表的太子 党在北京解放军305医院高设灵堂吊唁政治木乃伊薄一波。这些中共 名门之后把吊唁活动变成了太子党的重聚大会。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 当局,对这两个哀悼活动却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对于民间悼念赵 紫阳先生,采取压制、打击的态度,派警察严防死守,不准民间人士 前去赵家悼念。据《看中国》报道,李金平18日一大早已被国安带 走,当局还撤下灵堂上赵紫阳的照片。而对于政治僵尸薄一波,则由 胡锦涛亲自担任治丧委员会主任,予以高规格的治丧。中共当局称薄 一波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 阶级革命家,我党经济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太子党为薄一波写了 “一生革命倾心奉国浩气长留天地,高风永贯春秋百岁勋劳竭智为 民”的挽联。与薄一波相比,赵紫阳先生虽然身后没有哀荣,没有赞 歌,但他活在13亿中国人民中间,足以流芳百世;薄一波虽有胡锦 涛、江泽民等中共权贵为其捧场,有太子党为他唱赞歌,但这具政治 僵尸给中国专制政治造成的影响,它给中国历史造成的倒退,给中国 社会带来的危害,只能使他遗臭万年。 赵紫阳虽是中共高官,但他在担任中共总书记期间,大力推动中国的 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在1989年天安门广场民主运动中,反对动用武 力镇压要求实行民主改革的学生和市民,并因此被免去总书记职务, 从此遭到软禁,直至逝世。1月15号是美国的马丁.路德.金日,中 国和平民主联盟特别在纽约法拉盛举办《缅怀紫阳勿忘“6.4”》的 研讨会。全球退党服务中心的李大勇先生认为赵紫阳身上闪耀着人性 的光辉,胡耀邦也是如此。但在中共特殊环境下,人性被党性征服、 取代,善良的官员无法在这个体制中维持。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刘晓波 在他的文章中指出,赵紫阳当年宁愿割舍巨大的既得利益,选择与道 义站在一边,这是他为后世留下的最宝贵的政治和人格遗产。刘晓波 认为,赵紫阳之所以成其为赵紫阳,就是因为他在重大关头敢于拍案 而起,而他在现实政治权力斗争中的失败,恰恰为中国官场和中国政 界人士提供了一种长远的荣誉和道义资源。 中共称邓小平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把近3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 成就归功于邓小平、江泽民、朱镕基、胡锦涛、温家宝,这是非常不 公平的。赵紫阳先生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改革开放,对中国的经 济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这是无法抹杀的历史事实。赵紫阳于1975 年开始在四川主政,顶住“极左”的压力,与安徽的万里遥相呼应, 开启了中国农村的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留下了“要吃粮, 找紫阳;要吃米,找万里”的美谈。以后又担任了近九年国务院总 理,为以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用邓小平的话来说, 十年文化大革命,“使中国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华国锋上台 后提出了很多宏伟的规划,但那都是假大空的东西,如空中楼阁。赵 紫阳可以说是第二次“白手起家”,在中国非常贫穷和落后的情况下 担任了总理。没有他的鼎力相助,邓小平的经济体制改革无从谈起, 所谓的经济腾飞也无从谈起。可以肯定,赵紫阳对中国经济发展所作 出的贡献,要比江泽民、李鹏、朱镕基、胡锦涛、温家宝大得多。 赵紫阳的贡献不仅仅在发民展经济上,而主要在于明确地提出了要进 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并且在政治建构上有主动向西方的宪政民主靠拢 的倾向,这在中共领导人尤其是中共最高领袖当中是极为少见的。在 胡耀邦和赵紫阳当政期间,尽管有“八老”这样的老人政治在阻碍中 国历史前进的步伐,但在他们二人默契配合下,中国在政治上出现了 短暂的“十月小阳春”。后来胡耀邦被老人帮压下去,赵紫阳独手擎 天,利用中共中央总书记这个特殊的位子,坚持政治体制改革,在中 共十三大上确定了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同步并进的改革思路。在 十三大闭幕的记者会上,当有记者提出未来改革主要内容的问题时, 赵紫阳直截了当地回答说:“改革,政治体制的改革。”在十三大政 治报告中,政治体制改革被表述为“民主化”、“法制化”和“党政 分开”。十三大后,赵紫阳把反腐败作为政改的突破口,提出了反腐 败和政冶体制改革七大措施,即清理“官倒”公司、取消高官特供制 度、制定公布高官收入的“阳光法案”、建立人大“廉政委员会”、 开放群众举报和新闻监督,对被举报的高官及其家属进行独立调查和 启动定期的官民对话机制等。如果没有“6.4”镇压,赵紫阳不被罢 黜,这些措施至少可以实行一部分,中国政治不至于象现在这样保 守、专制、黑暗。《新世纪新闻网》主编张伟国先生最近在接受自由 亚洲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中国政治发展的实际逻辑当中,赵紫阳代 表的有前瞻的,看到中国方向所在、问题所在的,关于政治体制改 革、关于民主法制的政治理念,对现实中国的作用是扼杀不了的,就 是他符合历史潮流的主张是无法阻挡的。” 与赵紫阳的开明的政治思想相反的是中共老人政治的代表,“八老” 中排名第四、一直到今年1月15日才去世的薄一波。1月15号是美国的 马丁.路德.金日,把这样一个辉煌的日子与薄一波这样的人的名字 连在一起,真是一种不幸。不过,这仍可以是一种流芳百世和遗臭万 年之间的对照。“八老”是指在上世纪80年代中至90年代初,特别是 在89民运前后,在中共的权力核心的八位不在其位而谋其政的共产党 遗老:邓小平、陈云、杨尚昆、薄一波、彭真、李先念、王震、邓颖 超。由“八老”而产生的老人政治是中国历史上最落后、最腐朽一股 政治逆流。这八人中论职位李先念(1983年至1988年任国家主席)、 杨尚昆(1988年至1993年任国家主席)最高,论权力邓小平最大,陈 云次之,薄一波居第三。通常认为邓小平的权力来源于中央军委主 席,但实际上来源于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陈云的权力也来源于中顾 委会副主任、主任,而不是中纪委主任。设立于1982年的中共中央顾 问委员会是中共元老院,由中国共产党中最有实力的一帮遗老组成。 这个机构名义上“是中央委员会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实际上是中 国最高决策构机构。薄一波在这个机构中,连任两届第一副主任,可 见他的地位之高,权力之大。中央顾问委员会于1992年中共十四大时 撤销。官方文件称其“完成了历史使命”,就是说,将胡耀邦、赵紫 阳倡导的开明政治彻底扼杀后,这个篡夺国家权力的元老院的“历史 使命”也就完成了。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只存在了 十年,但对中国现代政治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天安门民主运 动后历史的倒退。在这个过程中,薄一波作为中顾委的智囊和决策者 之一,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老人政治是中国历史上“太后政 治”的翻版,是一种僣主政治。共产党本身就是僣主,而老人政治则 是僣主的僣主,本来就不合法的统治,变得更加不合法。老人政治虽 已成为历史,但它留下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江泽民现在虽已退休,但 他还想方设法干预“朝政”,只是他没有老人圈,只能通过代理人。 胡锦涛以后若是退休了,是不是也学江泽民,通过代理人干预“朝 政”? 薄一波在中共党史中名声虽然不是很显赫,可他也是风云人物,有的 元帅也比不上他。比如,他是中共建政后华北局第一书记,聂荣臻是 第二书记,地位在聂荣臻之上。中共国成立后,薄一波先后任中央人 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兼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部部长。 1954年9月任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1956年5月起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 任、国务院副总理。同年9月当选为中共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1959年4月、1965年1月两次继任国务院副总理,并曾兼国家经济委员 会主任。文革中,因“61人叛徒集团案”被打倒。文革结束后,胡耀 邦主持为他评反,1979年7月再次出任国务院副总理。这位三度出任 国务院副总理,两度出任中顾委第一副主任的中共元老,其经历同邓 小平一样富有传奇色彩,政冶经验也相当丰富,但他思想保守,政治 视野狭獈,为人自私自利,斤斤计较。他是阻碍胡耀邦、赵紫阳政治 体制改革的重大障碍,是在“6.4”事件中支持邓小平出兵镇压学生 的罪魁祸首之一。 有论者指薄一波人格卑劣,道德败坏。笔者不想在这方面对薄氏多加 指责,但对他所做的两件事,必须予以鞭挞,因为这关系到为官者的 政治道德。一是他对胡耀邦恩将仇报。胡耀邦女儿满妹所著《回忆父 亲胡耀邦》一书写道,在1977年前后,胡耀邦担任中组部长时,他着 手平反的第一大案,就是“61人叛徒集团案”。据其回忆,当年胡耀 邦还曾根据薄一波的请求,派秘书去薄家听了他的申诉。胡耀邦看到 谈话记录后,当即写了好几页的批语。满妺说,当年胡耀邦作出要替 薄一波平反时,连邓小平也吃了一惊,问胡耀邦说:“哦,这样的案 子你也敢翻?”几天之后,当时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也打电话“关 切”,可见胡耀邦为了替薄平反,承受了极大的政治压力。由于胡耀 邦坚持,在1978年11月25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央主 席华国锋在大会上宣布:确认“61人叛徒集团案件”是一起“重大错 案”,中央讨论了这一问题,决定为该案平反。1978年12月16日中央 下发75号文件,1979年薄一波出狱。出狱后,在1979年的中共十一届 四中全会上,薄一波被增选为中央委员,后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 员、中顾委副主任,级别等同政治局常委。薄一波从阶下囚变成中共 权贵人物,他最大的恩人是胡耀邦。但是,薄一波在所谓的党性面 前,不思报恩,反而恩将仇报。1985年底,胡耀邦在与香港记者陆铿 交谈时,将邓小平自己说的在十三大要退休的消息透露给了对方。随 后,《深圳青年报》首先抢登了《我赞成小平同志退休》的文章,把 消息披露出来。这事惹怒了邓小平,胡耀邦本来在十三大上有人事主 导权,但邓小平一怒之下交给了薄一波。虽以薄一波的中顾委副主任 之职不能当此大任,但薄正求之不得,立即接手过去。在胡耀邦这位 总书记不知情的情况下,邓小平安排了由薄一波等七人组成一个小 组,分头找有关人等征求中共十三大的人事安排意见,尤其征求对总 书记胡耀邦的意见。为了迎合邓小平的旨意,整倒胡耀邦,薄一波积 极活动,十分卖力。1987年中共十三大时,薄一波是倒胡具体的策划 者,并在同年打倒胡耀邦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起了关键性作用。对于 薄一波恩将仇报,北京作家余杰说有个精彩的评论。他说:   “他(薄一波)是党文化培育的典型,是最专制、最保守、同时   也是人格最卑劣的一种人。比如,他在出卖胡耀邦的问题上起了   很重要的作用。他在毛时代,在文革期间,受到残酷的迫害。是   胡耀邦为他平反,让他出来工作。他连中国人传统的个人恩情都   完全不讲。” 薄一波另一件不讲政治道德的事是与江泽民私下交易,压乔石退休, 将自己的儿子薄熙来塞进中央委员会。据海外评论人士说,薄熙来在 中共十五大后能进入中央委员会,是其父薄一波与当时的中共总书记 江泽民的一场交易。1997年中共召开十五大前夕,江泽民为逼乔石退 休,找到薄一波向乔石施压力,江泽民则应承照顾薄熙来的前程,让 他十五大进中央。当时薄熙来任大连市长,政绩吹得很厉害,但私下 风评极差,结果十五大代表辽宁选举中落选,后来由他老爸家乡山西 的党代表中让了个位子给他。江泽民将他列入中央委员候选人名单 中,结果也在差额选举中被差掉。关注十五大新闻的人可能还记得, 十五大完场后,薄一波特地当众公开表态支持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 果然不久,薄熙来即如愿当上中央委员,并官升辽宁省长,尔后又进 北京当商业部长。 另据北京政坛一位消息人士说,2006年春节胡锦涛到薄家向薄一波拜 年,薄一波向胡锦涛说:中国有个传统,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 我觉得熙来还可以多为国家做点事,能够胜任副总理、甚至政治局的 工作。薄一波推儿子进十七大领导层让胡锦涛很意外,只好客气地 说,薄老你放心,我们都知道熙来干得不错。胡锦涛当面这样说,是 否真心话也很难说。薄家父子利用世家影响,在中共高层施展了很多 手段,胡锦涛看来已动了心,打算重用薄熙来。但随着老薄的离去, 小薄能否如愿以偿地进入中共高层也难以预料。有消息说,国家副主 席曾庆红讨厌薄熙来,而且他的父亲曾山过去与薄一波之间有恩怨, 他在胡锦涛面前提出“文革三种人”绝对不能进政治局,其中一个指 的就是薄熙来。 俗话说,盖棺定论。赵紫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里思想最开明的人, 他因倡导并实践政治体制改革和反对镇压学生爱国民主运动而有功于 国家,他将流芳百世;薄一波是当代中国最腐朽的老人政治的代表, 他竭力维护共产党的一党专制。他极端自私自利,把国家视为薄家所 有,并企图仿朝鲜金日成的手法高官世袭,是十足一封建余孽,因此 遗臭万年也须理成章了。 〔原载《自由圣火》2007年1月21日。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一个暴政下的祭品 邓林 前《人民日报》的记者高勤荣先生在坐了八年牢之后,去年终于出狱 了,一个记者的敏感让他蒙冤入狱,可现在他出狱后,却感觉恍如隔 世,已经和当今中国的现实社会严重脱节,已经连手机都有了。 高秦荣先生虽然实际在监狱里只坐了八年,而起初他被判的并不止八 年,而是12年,12年,这也是中国政府近年来对所管辖下的新闻记者 罕见的重判。即使在1998年的同年,王有财、徐文立、秦永敏三人在 美国总统克林顿首次访问中国时,组建反对党,最后判得最高的徐文 立先生也不过只有13年。高勤荣的重判一直让许多人感到不平,从其 被捕后,从象中国人权这样的海外长期反共组织,到国内的如张思 之、魏明伦等诸多文化名流无不奔走呼吁,要求重审这一少见的冤 案,但最后都无济于事,都仍然改变不了小小山西运城法院的最终裁 决。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对一名新华社这样的喉舌媒体的记者下重手, 很多人有点难以理解,其实这里面的原因很简单。 正是因为高秦荣是新华社的记者才判重刑。因为中共深知,体制内的 异端比体制外的异端危害性更大,一个专制制度内萌发的正义力量才 是最有颠覆性的。西方媒体记者骂中共,官方一只耳进,一只耳出, 驻华的如果太过分了,也会抓那么两个杀鸡给猴看,但很多最后都是 谴送出境,重判的也屈指可数。《纽约时报》的赵岩最后不就也只是 判了三年吗?因此从这一角度来分析高秦荣的遭遇,被重判也就不难 了解了。 而当高秦荣刚刚出狱时,一直备受好评的《百姓》杂志又被整肃,接 下来另一位著名撰稿人力虹马上又面临审判。言路正在受到又一次的 封杀。去年10月23日,设在法国的记者无国界组织又一次批评中国现 在是全球压制新闻自由组严重的国家。其实早在几千年前,家天下的 开创者──大禹就曾经告诉统治者一个很简单的道理,疏导才是政府 解决言路的最好方法,只有那些愚蠢的暴君才会用围堵的方法对付来 自民间的不同声音。那些指出统治者施政缺失的不但不是统治者的敌 人,反而是国家最好的国民,因为他们是社会矛盾的最早发现者。这 就有入交友,做好的朋友不是那些阿谀奉承之辈,而是敢于直言的诤 友。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杨子立等“新青年学会”案 重新申诉被驳回 中国信息中心,劳改基金会 杨子立等的“新青年学会”冤案是中国近年来最大的政治迫害案件. 这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和荒谬无比的文字狱。北京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 依照不实之词,把杨子立等四位青年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了八至 十年的重刑。时至今日已经近六年过去。 当年的“新青年学会”总共有八名成员,其中杨子立等四人被判刑, 判案是根据范二军与黄海霞等在国安的逼迫下所作的证词,他们因而 未被判刑。虽然范二军等后来都翻供,但是法院不再采用他们的新证 词。四人中最重要的证人李宇宙,其实是国家安全部派在学会中卧底 的密探,他写给国安的不实报告是四君子被判刑的主要证据。2001年 9月,李宇宙出具了一份证词,为四位受害者说情,但他依然没有暴 露自己是安全局内线这一身分。五年之后,流亡泰国的他写出了新证 词,真实地陈述了客观事实。李宇宙作为国安的卧底,他的新证词使 新青年一案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这完全是是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利用李于宙,构陷四名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四青年的一桩冤案。 数年来四位受害人的家属不断奔走,收集证据。杨子立的妻子路坤几 经努力,于2006年再度取得五位证人翻供的新证词,特别是李宇宙的 新证词,并交到北京高法及最高法院。2006年8月22日,路坤等人依 法提出申诉,要求法院重新审案,但是北京中级法院于9月20驳回路 坤等四位家属的申诉,拒不受理。路坤于同年11月22日二度提出要求 重审的建议书,至今没有获得下文。路坤的努力再度落空,再次地显 现了中国司法为政治服务、扮演傀儡的尴尬角色。 新青年学会案情的简述: 2000年5月20日,为了研究中国的政治改革,五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徐 伟、靳海科、张宏海、张彦华、范二军成立了一个学习小组:“新青 年学会”, 定期聚会,探讨问题。三个月后的8月19日,又有杨子 立、黄海霞、李宇宙三人加入。大家当时并不知道,李宇宙是北京市 国安局派去卧底的。同年11月,“新青年学会”因各成员工作太忙而 自动解散。 然而,在学会已经解散后的2001年3月13日,北京市国安局却秘密绑 架了除李宇宙外的其余全部七名成员。其中的四名成员杨子立、张宏 海、徐伟、靳海科于2001年5月28日各被判处八至十年有期徒刑。 “新青年学会”从未有过政治纲领,更没有资金来源;既没设立分支 机构,也没有发展任何其它成员。学会是个极为松散的组织,成立以 后,连有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都没有召开过,因为大家为生计忙碌。 只是有时举办不定期的专题讨论会。 国安局由于没有找到犯罪物证,只有制造人证。 国安局绑架了黄海霞后告诉她,若她承认,该学会“反党反社会主 义”,她可以毕业,否则判七年以上徒刑。黄接受了,因而被释放。 范二军也因被迫承认学会内的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观点都是旨在推翻 社会主义制度,而被释放。但是张彦华、范二军和黄海霞出了看守 所,获得自由后,立即发表声明:“原证词是国安局逼的”。 国安的线民李宇宙曾多次向国安局报告“新青年学会”情况,每次报 告获2,500元的报酬。但是他后来良心发现,于2001年9月10日亲自向 法院呈送书面证词,声明他所写给国安局的报告,是不真实的。李宇 宙后逃离中国,到了泰国。 2001年5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是法官 隐瞒了三位原证人的翻供材料及李宇宙的声明。杨子立等四人以“颠 覆国家政权罪”被判了八至十年。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案,但不许家属旁 听,不准证人出庭作证。三位从天津、上海、北京赶到厅外的证人被 拒之门外。四个证人翻证材料被律师带到法庭,法官阅后称:此证词 与北京市国安局的证据不一致,不予采用。而国安局的证词就是这三 位于2001年在逼供的情况下所作的伪证。 2003年11月1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宣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杨子立、徐伟、靳海科在北京第二监狱服刑。张宏海在浙江丽 水服刑。 (2007-01-24)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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