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12-28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说我是流氓,我就是流氓          (西安)梁治 ◆人类的心灵与命运             (南昌)黄泰 ◆圣诞“大礼”杜世成           (青岛)姜福祯 探索道路 ◆维权的现状与律师的天职          (广东)野火 ◆城管其实是规划的牺牲品         (武汉)乔新生 ◆让我们多来点政治宽容           (南京)邵建 ◆中共改革迈牛步             (纽约)陈破空 ◆中国民主化的微观好处──《我的良知很跋扈》自序 焦国标 民主理论 ◆假如自由脱离了主义……(2之1)   (韩国首尔)武振荣 运动留痕 ◆新年贺词              (江苏徐州)郭少坤 ◆温哥华“摆脱恐惧声讨中共诉苦求安”系列座谈 《大纪元》 ◆追思何家栋                (纽约)胡平 迫害实录 ◆强烈谴责对陈光诚的辩护律师所实施的暴力袭击!  侯文豹 ◆二、三百名公务员持续上访         《民生观察》 ◆纵容暴徒殴打辩护律师国法、国际法难容    《维权网》 ◆南海三山案开庭至22点速成女律师为丈夫辩护 (成都)黄琦 文艺春秋 ◆诗王早有主,哪个敢争锋!     (广西南宁)东海一枭 他山之石 ◆从台湾倒扁想到人民情绪的盲目性     (合肥)管党生 ◆中国能向台湾学什么?     (美国)陈清池著 刘金莲译 ◆尊重司法与司法尊重         (台湾台北)林保华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说我是流氓,我就是流氓 梁治 我以为中国舆论监督要起作用,第一个条件就是引起权力部门的重 视,从而采用权力之手拨乱反正;第二个条件就是通过曝光后,对方 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比如商品卖不出去等等,迫使他不得不收敛;第三 个条件就是当事人有愧疚之心,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从而痛改前 非。然而这几种条件在中国似乎都不大具备,权力之手难触及处处, 甚至为虎作伥,狼狈为奸,而惨重代价也只是经济上的,被媒体曝光 后许多企业虽然陷入困境,但是现在企业学聪明了,比如前一段时间 的富士康就和媒体钻进了同一个被窝;至于第三个条件,也是中国最 为缺乏的,指望良心发现那比登天还难啊。记得毛泽东当政时,有几 句很特别的话,那就是“说我是专政,我就是专政,是无产阶级对资 产阶级的专政”,“说我残酷,对待敌人就要残酷”。你看看,专 政、残酷本来是世界上公认的落后愚昧无人性的东西,谁要被指责为 专政、残酷,往往会羞愧得痛定思痛,可现在人家承认自己专政、残 酷,还头头是道,理直气壮,国际抗议,人民反对,舆论谴责,甚至 武装干涉,他都毫不在乎,象厕所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说我是 流氓,我就是流氓,我是流氓我怕谁!你有什么办法? 毛离去已经30多年了,可是他的思想阴魂仍旧不散。这不,近年来当 社会舆论对中国资本家原罪声讨的时候,一些官儿又冒出了这样的说 法:对于资本家的原罪我们可以宽容。12月17日,重庆市委书记汪洋 在“第六届重庆民营企业家年会”上表示,民营企业创业初期的“不 规范”既是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各级 党委、政府要给予宽容。 这就是典型的“说我是流氓,我就是流氓”的翻版。原罪是什么?大 家声讨的资本家原罪是什么?我想绝对不是守法经营,绝对不是勤劳 致富,也绝对不是诚信经营,大家所说的原罪是投机倒把,是违法乱 纪,是残酷剥削,是把相当一部分人弄得贫困境界的恶劣手段,就象 马克思所说的那样,资本从诞生起,它的毛孔就是血淋淋的。显然, 资本的原罪是恶劣的风气,是一种肮脏的罪恶,怎么就不能声讨?怎 么就不能绳之以法,以示社会之净化。但如今原罪反而变成了与生俱 来的胎记,变成了生机勃勃的活力。这是什么狗屁胎记?这是什么狗 屁活力?一个社会如果不讲诚信,不按规则办事,那要这样的资本家 又有何用?他们所创造的财富只能增加社会的负担,把社会弄得越来 越糟糕,使得许多正当经营的商户失去了信心,好象如果按规则、按 良心、按道德做事,就不能生存发展;要做事要发展,就要违背良 心、不按规则,就要让自己的血管里淌着肮脏的原罪,这是什么逻 辑?如此下去,又怎么能使得社会进一步好转起来! 当然,中国的民营企业为什么会出现“原罪”问题,一方面可能是我 们社会规范不适应企业的发展,制度落后、成就,官员的作威作福, 制约了企业的活力,这就需要改变制度,还一个合理的规范;另一方 面,就是一些企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获利很大,比如该缴费的, 不缴费,该给员工办养老的,不办等等,这当然很有活力,也很有发 展,但却违背了基本的道德观,实际上也侵犯了人权,这样发展起来 的企业,是和现代文明相背离的。如果是第一种原因,就应该改变制 度,给民营企业广泛的空间和法律制度保证;如果是第二种,就应该 坚决制止,以人权、道德伦理作为最高衡量标准。但无论如何,都不 应该对企业的“原罪”持宽容态度,让企业漠视法律、社会制度和道 德伦理,这是起码的道理。现在这宽容的话竟然出自于一个政府官员 之口,真不知道他到底懂不懂这个道理! 近些年来中国伦理文化严重失衡,没有什么衡量标准。舆论监督也很 乏力,比如一个官员因为生活作风弄得老婆离婚,这在老百姓眼里应 该是个大问题,大家议论纷纷,舆论汹涌,放到过去还不让唾沫星子 淹死,自己羞死。可是一个更大的官儿出来说话了,男女关系只是个 小问题嘛,食色,性也。一句话颠覆了几千年的道德传统,使舆论无 能为力。就象这次声讨资本家的原罪,本来在老百姓的声讨之下,资 本家胆战心惊,原来违规的不敢违规了,原来欺压员工的,现在也有 所收敛了,过去让毛孔里流淌的肮脏血液,现在慢慢的干净了。可是 偏偏又有这么一个家伙,说出来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宽容他的原罪 么。言下之意是换了你也一样。一句话使得资本家的罪恶正大光明的 招摇于市。如此宽容下去的结果,当然资本经营就会愈来愈不规范, 原罪也就愈来愈多,社会也就愈来愈混乱。 这不是危言耸听!说我有罪,我就是有罪,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 不发嘛,不犯罪能发展吗,没有原罪能创造财富吗?洋洋得意,振振 有词,毫无愧疚之心,面对这样的主儿,你确实没有一点办法?任你 唾沫星子飞溅,也无济于事,索性不如咱有机会也来上一把“原 罪”。这倒是真的!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人类的心灵与命运 黄泰 关注人类的命运就应该有长远的眼光。人类有悠久的过去,也有漫长 的未来。10,000年后、100万年后,乃至更遥远的将来人类社会将怎 么样?我不认为思考这个问题是杞人忧天,只要地球还在转,人类还 没有毁灭,我就有理由思考它。地球和人类都不是从来就有的,既然 有开端,想必也有终结的一日。对此人类倒也无须悲伤,心平气和就 行了。在周而复始的生灭中,或许会有更美丽的星球和更高级的生命 诞生,我要对它们预先祝贺。那更高级的生命可能会用我们现在想象 不到的方法了解人类的历史,了解人类是怎么活着的,而后又是怎么 灭亡的,或许那更高级的生命会叹息或者竟是嘲笑人类,说道:“这 自私自利的物种,在互相残杀中灭绝了,真是又可怜又愚蠢。”人类 在九泉之下有知,应该对这样的评论感到羞耻。如果人类注定要灭亡 的话,我也希望来自宇宙的不可抵御的灾难毁灭了人类,而不是自 杀。 说句实话,我很厌恶资本主义,然而也害怕共产主义。原本我以为男 耕女织的自然经济是最美好的,但人类的心灵却被欲望冲塞着,你想 吃我,我想吃你,打打杀杀从未停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梦做不 成了,自然经济反成了专制的土壤,几千年的历史充满了暗杀,倒是 市场经济下,杀人在专制国家也不能那么保密了。我不知道人类将来 要走向什么道路,专制是快没落了,民主必是世界的潮流。人类是很 自私的,所以才会产生专制,既自私又狡黠者就成了专制统治阶级。 人类受不过专制之苦,就改行民主了。通过一种制度制衡人类私心的 危害。其实明君贤相之治未必不好,问题的关键是私心,私心使得没 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一命题成立。中国人常说:“害人之心 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中国人在现实中却是害人之心常常有, 防人之心从不间断。我没去过外国,也几乎未与外国人打过交道,所 以就以中国人举例,并不是我特别仇视自己同胞的缘故。民主的好处 就是使防人之心真正得到发挥,美其名曰民意监督。也算是人类无可 奈何的选择了。 搞政治的人,大概都要逢人只说三句话,否则就有被冷落之虞。我写 作虽然跟政治也沾了点边,但离搞政治尚差得远,不防就直话直说好 了,也不怕不合群。我想有一天革命成功了,中国实现了民主,乃至 全世界都成了民主的天下,人类欢喜一番之后,再也没有革命可干 了,日子永远平凡的过去,不知这样的状态将维持多久?又不知现在 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制度是否就是人类终极的社会制度,还是要继续 前进,直到大同社会或者另一个人类现在也不知道的美好社会?我对 此甚为茫然,我倒庆幸生在当今的中国,将来还可一睹风云的巨变, 就恐后人的日子太过无聊了,只有游行示威可以释放些激情,倘若民 主制度愈加完善,政治清廉,连游行示威的机会也没有了,人类的将 来岂不太郁闷?当然我这全是往好的方面着想。谁能保证千万年后人 类不耐烦于民主社会,又搞起君主专制的玩意来呢?人类实在不算清 醒,所关怀的将来也太短暂了。 我始终坚信一切问题都在人心,而人心又太黑暗了。人类应该有一颗 光明的心灵,我们这个时代的教育实在很糟糕,中国的教育尤然。人 之初,性本善,这是对的。为什么赤子之心随着年龄的增加就会变得 污浊不堪呢?当然这与社会环境和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关系,但更重要 的是教育。错误的教育象乌云般遮掩了心灵的光明,这光明乃是人的 天性。任何斗争哲学都是邪恶的,阶级斗争,敌我斗争,对人类的心 灵都是一种伤害。我希望以后孩子们接受的教育会告诉他们,人人都 是平等的,人人都是良善的,没有敌我的区别,只有迷悟的不同。人 与人之间只有消除敌对意识,消除隔阂,人类的心灵才会闪耀光芒。 虽然我不将民主当灵丹,但在可预期的时代里,我还是坚定支持全世 界都应该实现民主化,专制的确在戕害其统治下人们的心灵。同时我 反对唯物论,它造成了当代人心的陷溺。 只有光明的心灵才可以最终拯救人类。人类总有一天会结束肉体的存 在,就象太阳和月亮也会陨落一样。但人类的心光却可照亮整个宇 宙,这才是人类的永生! (2006年12月2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圣诞“大礼”杜世成 姜福祯 今年的圣诞节,青岛市民人心大快。夜幕降临的时候,岛城许多地方 弥漫着热烈地鞭炮声,原来青岛市党委书记杜世成被查处。青岛民众 奔走相告,甚至有人认为这消息比当年“四人帮”被抓还要大快人 心。这可真是中央政府送给青岛市民的一份圣诞“大礼”。 难怪会有“博士团”出来抵制中国人不要过圣诞节,看来,中共也非 常重视每年的圣诞节。大家还记得,当年徐文立就是中国政府作为美 国总统访华的圣诞大礼给送到了美国,去年的圣诞节他们又抓捕了楊 天水。 杜世成,青岛市书记,在青島任职六年,在任期间青岛的“棚户区” 被一片片抹掉,高楼大厦,豪华别墅房迅速崛起,地产业突飞猛进, 如此“造福”一方的好官,怎么会在帆船赛之前翻船?而且翻船后民 怨鼎沸,一片喝彩。 杜世成,毒死城? 从目前的资料看不到具体原因,但涉及房地产中的权钱交易这一点是 肯定的,这大概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定律。据凤凰网消息:杜世成涉嫌 巨额贪污,与大工程、地产商关系密切。杜世成在青岛风景区崂山拥 有价值千万元的豪宅,此外家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弟早在8月份 已經被抓捕。有消息说,青岛正在建造的投资过百亿元的跨海大桥, 杜世成在招标过程中施加行政压力,妨碍工程招标的公正进行,以致 在工程动工一年后才匆匆宣布“顺利进行招标”。 消息人士称,杜世成还涉嫌与前年发生的“崂山违法批租土地大案” 有关。该案曾被国土资源部列为五大违法土地案之一。杜世成多名部 属因犯受贿罪,包括其中原青岛市长助理、崂山区委书记王雁受贿 496万元,原青岛市划规局长于志军受贿539万元以及受贿860万的市 规划局长张志光,于去年均处以重刑。其实,网上几年前就有一些揭 露主管城建副市长杨军的帖子,还有颐中集团有关领导的在小鲍岛地 价交易中的问题,王雁近日在狱中接受访问时承认,“表面看,土地 开发程序极为复杂,但实际上,一把手说了算”。 近年青岛房地产业畸形发展,房价每年翻番,市区均价已达每平方米 10,000元人民币,接近上海广州等天价地区,但市民收入未见改善, 只能望房兴叹。杜世成曾大放厥词,称青岛房价愈高就愈能提升青岛 形象。此话激起滔滔民怨,市民们送杜世成外号“毒死城”。 有网民说,“青岛房价迟迟降不下来,最大障碍不是开发商,而是 ‘上骗中央下瞒百姓’的省以下官员,他们从中渔利。”并指杜世成 口口声声建设大青岛,但大多数青岛市民几代人挤在阴暗潮湿的棚户 区。强制拆迁,使成千上万的有房户,拆成无房户,因为拆迁补偿费 太低。黑呀……相当地黑市民们形容“青岛是一块镶金边的抹布!” 青岛的美,就是美在沿海一带的“金边区”青岛房价02年以后到现在 大约翻了近二番(大体估计了),原来2,000~3,000的房子,现在 7,000~8,000以上;原来最好地段的6,000多,现在,你猜猜? 15,000~30,000不等,还是二手;至于新房,现在刚开工,就叫着卖 完了,起价30,000,不信你到香港路上找几个新盘问问,肯定给你的 心脏一个“惊喜”。至于号称市南靠海的,你有钱都靠边站,那是给 领导们准备的,想都别想。 什么经济适用房,4,000多起步,你是什么困难户能买起?大多数都 是这样,穷人去申购,下来后把这个购房权卖给境况稍好点的工薪族 和豁出命来也要娶媳妇的(大多是贷款超过20年)年轻人,一般是两 个家庭总动员付首期了,穷人还是没房子住,适龄的年轻人要背到孩 子上大学才从房奴解放出来,呵呵,杜书记一再宣扬的“房价体现城 市价值论”后果就是老百姓住小窝棚做房奴,他领着官老爷们建设和 谐社会(杜一上台就给全市局级干部们分房,呵呵,全部沿海一线黄 金地段,至于钱嘛,150~200多平拿下可能也不会超过五位数,据说 分了房还没补助给的多,正好装修钱出来了)。这种现象被市民简单 概括为:“房价高的吓人,工资低得可怜人,黑社会出来吓唬人。” 往南走,往北走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由于“墙倒众人推”被认为不厚道的表现,从前国 人还常常对“倒霉蛋”抱有一定的同情,可是这次从没有劣迹流传市 面的杜大人却很少有人同情,甚至在基本资料还没有披露的情况下, 许多人希望他“往北走”,也就是枪毙。在市政府大楼的北面大山, 是火葬厂的所在地,青岛人说“上大山了”就是死了,大山同时还是 青岛第一看守所,这就是往北走的双关语义。这个现象很发人深思, 是中国社会矛盾到了临界点的一个明显表现。有的基层干部说:“看 到百姓额首称庆的局面,我为青岛感到深深的悲哀。这不仅是杜本人 的悲哀,应该是整个班子的悲哀,是青岛人民的悲哀。公务员,乃民 之公朴,今日得到人民的评价竟是如此。你们的操行,怎么对得住人 民──” 以下是我熟悉的一位朋友为他写的“离歌”   离歌─风往北吹─献给阿杜   你的手一挥,   说要往北飞,   经营城市惹了罪,   你的心,别太黑,   你以为,   青岛人没法堵住你的乌鸦嘴,   圣诞夜,你也发现自己快要崩溃,   你往北飞,别迷了路的腿,   你只要往前飞,别再回,   别让青岛人民再受你的罪   祝你在北方能够找到你的北…… 另外有网友干脆写到:“狗官已被抓,不久就要杀,试问狗崽子,尔 还坐沙发?”有人干脆凑趣:“阿杜走好……啊我就不去给你送行 了。现在风声紧过几天我去看看嫂子,你就放心的走吧” 新书记,老问题 目前原山东省政法委书记阎启俊替代杜世成,主政青岛。近日,我在 台东二路车总站的墙壁看到这样一个有趣的大标语:杜世成被免职夏 耕等于腐败的陈水扁。(夏耕,现任青岛市长)12月24日:老书记栽 了,新书记来了,我们是否正走在“朝圣”的路上。疑问1、以后会 平安吗?我们是在去圣诞晚餐的路上听到的新闻,老公说你猜阿杜的 平安夜怎样过,我说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换了下一个我们就都幸福平 安了?疑问2、以为誰在恶搞。昨天我从QQ新闻里看到,都以为这 是谁在恶搞呢。直到中央台王宁在那里一说,我才信了。今早一上 班,大家的第一句话是:看电视了么?阿杜完了。从来不太关心政 治,这么铺天盖地的来,不由得你不关心了。 生活太平淡了,终于大家有点饭后谈资了。我就是关心,我什么时候 能买上房子。新书记会让我们买上房子么?说法1、引发政坛振荡预 料杜世成案将引发青岛乃至山东政坛震荡。中央批准山东省政法委书 记阎启俊主政青岛,就是为了在青岛查处更多的贪官。据悉,24日青 岛已经召开党政官员大会传达事件。说法2、买房子还将是一个梦阿 杜倒了,我们就想买房子,别做梦了,一个国家的运转不会因为一个 人的原因而改变,对于房地产也一样,不会是因为一个人被抓而让整 个社会不安定下来,房地产本身就有它自身的规律,而政府在抓一个 人之前早已想好怎么样维持社会秩序。上海的陈就是先例,既然在上 海这样的大城市都能处理的很妥当,凭什么到了青岛就会有变化。房 子的价格它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 改革开放这许多年山东好像是首善之区,很少出重量级的大贪官,有 人认为这是“太子党”在山东多年经营的特殊利益所致。青岛的城市 建设如此坚挺,尽管都知道这是贪官恶商共舞的结果,但杜世成的倒 台,还是令相当多市民很震撼。最近几天,青岛的报纸格外好卖,许 多市民都在密切关注着这个“大萝卜”将要带出哪些泥来,或者这块 泥是被哪只大萝卜带出来的。 从制度上反腐败,还是继续把反腐败作为一个大秀场,的确是胡温无 法回避的一场生死抉择。 (2006年12月2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维权的现状与律师的天职 野火 谈到维权,必提到律师这种职业,也必提到现在蜚声中外的维权律师 高志晟和身陷囹圄的法律工作者郭飞熊。毫无疑问,律师职业的出现 是为了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抗衡国家公权而产生的。律师负有维护 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它是一种救人于危难之 中,挺身于正义将倾之时的正义化身。所以,律师之于维权可说是其 职业使然的天职。 律师制度的发展程度乃是象征着一个国家民主制度、法制建设完善与 否的重要标志。权力制衡在民主社会不可或缺。如在欧美国家,律师 和法官同为司法人员,其地位是平等的。世界各国都把律师看作是社 会民主制度的捍卫者。很难设想一个披挂着律师外衣却对维权事业不 闻不问甚至避而远之的人能不辱没律师这一称号。然而这样的“律 师”在现实中国社会中却无处不在。他们不过是现行法律的点缀品或 是权力机关的附属品罢了。 在当下中国意识形态一统天下的“国情”下,维权必意味着与现行制 度和公权力的对抗,甚至矛头直指当局所制定的制度措施甚至高度敏 感的话题。试想,高郭的维权如果并没触及到官方的政治神经敏感 线,那么,他们现在的人身安全就根本不是一个问题。而且,在中国 所涉案件如果只是纯经济领域的纠纷之类,一般也不会存在任何风 险。这种本不应该成为问题的问题不啻是中国区别于西方文明世界的 特异之处。 “任何制度的改变,取决于原有制度框架内受损利益群体的利益诉 求。”众所周知,高律师正是一直在坚持反映和为维护一个特殊的受 损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才不幸遭此厄运。 “我们的身体直立起来了,但是在精神上还没有进化到直立行走。” 高律师就堪称配得上“直立行走”的大写之人。而且,他之所以让人 钦佩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其自身具有几乎无懈可击的道义形象和完全公 开化的坦荡作为。从他一开始石破天惊的那三封致最高层的公开信到 后来的一系列维权绝食运动,无一不展示出一种君子坦荡荡的风格。 这种通过道德上的、或者说是人格上的魅力而自然形成的道义影响力 已经成为2006年中国政治反对派运动史上的一道无可抹杀的闪亮风 景。 在我的想象中,律师不仅应有比较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 律师的品格中应具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深切的平民关怀和道义的担 当情怀。这样的人物如高律师一样往往是倍受尊敬、有着一定社会影 响的人物。而有的人一非律师,二非品格高尚之士,却异想天开地以 名不见经传的屑小名义自立山头,这里设一个什么空头“联盟”,那 里搞一个“维权自愿者协会”的光杆之类,就简直是在哗众取宠了。 维权绝不是一场空洞的叫喊或是一次网络的游戏,更不是一时兴起心 血来潮瞎凑热闹的冲动,而是要用自己的勇气、知识、辩才和睿智真 刀实枪地在法庭内外行使自己维护正义、鞭挞邪恶的实际行动。 但在中国,其司法体制的真实现实却是,掌握着整个国家权力、对案 件结果具有最终决定权的是司法机关。权大于法,有势就有权,有钱 就有权的人治社会现状依然大行其道已是不争的社会现实。律师往往 只是无权无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民间人士,如高律师和郭飞熊 们,一不小心连自己自身的权利也无以维护,更遑论其他弱势群体。 我所认识的广西律师杨在新、广州律师唐荆陵莫不如是。他们均因几 年前致力于底层群体的实际维权行动而被次第剥夺了行使律师职务的 权利。中国律师尴尬的法律地位往往致使他们不得不以忍辱负重方式 存在下去。在中国,这样的良心律师名单还可以这样继续排列下去。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曾说过,民主的精神体现在永远把政府视作 恶体,永远不信任政府、永远不信任政党!对权力怀有戒心是一个民 族政治成熟的标志!美国信上帝的人远远多于信政府的人,美国人民 对政府满怀戒心。在美国人的观念里,谁是自由的敌人?谁最可能剥 夺人民的自由?不是邻居的手枪,也不是宣扬不同观念的‘邪教’, 而是政府权力。一个有组织的,掌握了权力和武装的政府,远远强大 于一个小民百姓,它是对公民自由的最大威胁。美国人说总统是靠不 住的,说政府是必要的恶。就含有政府是人民潜在敌人的意思。 而我们面对现行法治环境的最大黑幕即在于:因执政党的一党“领 导”,党,占领了全社会的所有资源,且对社会生活中的各项领域的 参与早已达到无孔不入的地步,乃至于公、检、法部门都无一不在党 的领导之下。党的组织与法律机构完全实现了政治和经济利益的一体 化,所以普通民众完全只能任由宰割,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无权无势 的普通百姓的弱势现状和维权律师无法逾越官权的无奈现实。在FL G问题上,几乎只有高律师孤身一人受良心驱使而敢于挺身而出、奋 起呐喊、坚持向当局理性诉求他们因当前体制而严重受损的正当权 益。而当高律师的“举证事实”与官方所认定的“政治正确”激烈相 冲突时,则已经注定了高律师只能是履行着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使 命”,甚至于连他自身律师的权利都无从保障,更遑论其他普通百姓 的权利。“独裁暴政是对人民真正的战争”。从这场较量中,我们看 到,中国律师高志晟的维权是一场典型的不对称战争。他在直面威权 和黑暗实现为他人权利而不懈斗争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的权利而拼死 抗争。原告是正义然而弱势的一方,被告者却是貌似无比强大却道义 虚弱的一方。高律师今天的结局正是深刻地反映了这种根源于体制性 “国情”之下的“宿命”。 〔转载自《自由圣火》2006-12-28〕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城管其实是规划的牺牲品 乔新生 近来城管队员与小商小贩之间发生打斗的新闻不断出现,有些地方为 了防范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被小贩伤害,出巨资购置了服装设备。 这样做不但不能减少城市执法中的恶性事件,反而会使城管队员与小 商小贩之间关系更加紧张。 其实,城管队员受到伤害,原因在于中国的城市规划存在着极大的缺 陷,城管队员只是不良规划的牺牲品而已。 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城市规划必须贯彻民主原则,必须听取 市民的意见,规划方案必须报请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但是, 我国许多城市为了追求现代化规模,不顾当地生产力发展实际状况, 忽视了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盲目建造高档的商业零售设施,致使那 些小商小贩在城市没有立脚之地。 由于市民的生活水平不高,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宁愿光顾那些小 商小贩,也不愿意到高档零售商店或者大型超市购买日常用品。在缺 乏固定经营摊位的情况下,许多小商小贩与城管队员玩起了“猫捉老 鼠”的游戏。一旦城管队员与小商小贩之间发生纠纷,市民普遍同情 小商小贩,而小商小贩受到市民的鼓励,会更加积极地与城管队员周 旋。城管队员为了执法,不得不采取一些断然处置措施,而这样做, 更加剧了城管队员与小商小贩之间的紧张关系。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市容管理问题,不能从优化执法队伍, 强化执法装备着手,而应当从修改和完善城市规划法入手,在城市的 每一个社区,通过民主表决,设置必要的零售摊位,然后在确保公共 卫生的前提下,允许小商小贩从事经营活动。 不能否认,小商小贩的经营存在着城市环境卫生、商品质量安全、计 量缺斤少两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不能采取粗暴的措施,取缔集贸 市场,或者通过提高小商小贩的经营成本,迫使小商小贩们放弃经 营。而应该在减轻小商小贩负担的基础上,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譬 如,针对社区环境卫生问题,可以通过街道居委会的自治机构,监督 管理小商小贩,防止商品垃圾随意丢弃。针对经营中出现的偷工减料 和缺斤少两的现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技术监督管理机关应当开展 巡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当依法办事,防止不法商人扰乱正常的 经营秩序。 若干年前,一些城市宣布取缔集贸市场,笔者曾经撰文指出,商业经 营模式取决于当地生产力发展状况,取决于社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如 果城市居民收入不高,或者生产力发展相对落后,那么,取缔正规的 集贸市场,只会使违法经营活动大行其道。现在一些城市出现的小商 小贩与城管队员相互打斗的新闻,充分说明,我国城市规划仍然存在 着想当然的决策现象,城市规划法的精神还没有落到实处。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当务之急,是要通过民主决策, 在城市各个社区建立符合社区居民需要的各项配套设施,为小商小贩 从事小本经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笔者建议,应当取缔城市市容管理 队伍,让社区居民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自我管 理、自我服务。 和谐社会是建立在自治基础之上的。如果不尊重社区居民的意见,不 放手让社区居民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公共决策,管理社区的流动商 贩,那么,政府的执法行为,不但不能得到社区居民的谅解,反而会 使社区居民产生抵触情绪,他们会与小商小贩一道,共同对付城管队 员,城管队员的处境会更加艰难。所以,各级地方政府在维护城市市 容方面,应当彻底转变观念。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让我们多来点政治宽容 邵建 能够谈宽容,是让人渴求已久的一件事。刚刚过去不久的20世纪,它 的最稀缺的价值资源(之一),就是宽容。那是一个以“斗争”为图 腾的世纪,宽容是作为政治贬义出现的。有宽容就不会有血肉横飞的 斗争,而斗争哲学最决绝的表述是:一个都不宽恕。因此,今天,一 个晴朗的早晨,从广播里,我突然听到了提倡宽容的声音,并且这声 音不是来自民间,而是官方。它出自西南方向重庆市首席官员之口, 我没有理由不表示认同。你好,宽容!久违了,宽容!我为你祈祷, 宽容!欢迎你光临我们这个社会,尽管这个词还没有成为这个社会的 普遍认同。 转而,我有点发愣。宽容,还是那个宽容,我,还是这个我,这里出 了什么问题?原来这位首席官员要求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对于民营企 业创业初期的“不规范”,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甚至失败要给予宽 容。因为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既是其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是其 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听到这里,我在依然欣赏国家高层官员主张宽 容的同时,也不得不指出,这位官员把宽容用在了非其所用的地方, 这是在误解宽容。 宽容的领域是宽阔的,但不是无边的,它有它自己的广泛的适用范 围,这个范围却不包括以上的经济。不妨看一看我个人十分欣赏的一 位美国学者对宽容的解释:宽容是一种和思想及行为与众不同者建立 和维持共同体的品质和能力。可见宽容的功能,在于建构和维系一个 社会共同体。一个社会由不同的个人和群体构成,他们之间在观念、 信仰、行为上的不同是必然的,因而冲突也是必然的。面对冲突,有 两种态度,如果强调斗争(因为各自都认为自己是对的,甚至是正义 的),那么,这个社会就是“血与火”。如果强调宽容(因为我尽管 对,而不同于我则未必错),那么,这个社会就是“和而不同”。 今天,如果我们把“和谐”作为一个社会目标,这个和谐肯定不是也 不应该是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它是指且只能指社会多元形态上的和 而不同。让各自价值取向不同的对象组成一个和谐的共同体,那么, 小到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大到这个社会中的每一种力量,包括政 治力量,都要养成容忍异己的习惯。这种习惯作为一种品质和能力, 恰恰为我们今天的社会所缺乏,毕竟我们脱离血与火的20世纪还不 久,而且只是在时间上脱离,在价值上还没有完全剥离。因此,宽容 的品质和能力需要我们在这个新世纪中自觉塑造和逐步养成。 宽容重要如此,那么,为什么在那位官员的语境里又不宜谈宽容呢? 从历史上看,经济和经济发展素与宽容无关,就象宽容天然是指宗教 宽容、政治宽容、种族宽容等。就民营企业而言,它需要的不是宽容 而是自由。自由是它免于行政权力的粗暴干涉;而宽容,尤其是针对 它的“不规范”,这意味着它可以不接受规范的束约而为所欲为。请 注意这个“不规范”!它的含混性可以隐藏着许多丑恶。至少我可以 这样质问:向权力官员暗地寻租是不是不规范?与权力合谋使平民权 益受损,比如现在的房价居高不下,是不是不规范?依靠权力背景不 公正竞争从而形成某个行业或领域的经营垄断是不是不规范?面对如 此种种的不规范甚至更多,试问:我们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宽容呢? 我认为,民营企业应该是自由的,但不能是不规范的。规范,是它的 自由的限度。逾此限度,势必侵害其他人的权利。握有公权的政府, 恰恰是这个限度的执行和监护。没有规范则建立规范;有了规范则监 守规范,不允许任何对象破坏规范。如果这是公权的基本职责,那 么,对违反规范的宽容,就是对那些没有违反规范的不公。同时,没 有规范的发展,有可能导致社会经济的无序,尽管它表面看起来“生 机勃勃”。让规范的归规范,让宽容的归宽容。这是两个不同质的问 题。一旦混淆,面临的糟糕是,该规范的没规范,该宽容的不宽容。 如果社会经济生活需要规范的话,那么,我不妨向这位官员喊话:让 我们多来点政治宽容!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共改革迈牛步 陈破空 12月中,中美举行首次“战略经济对话”,双方共计20名部长与会, 规模空前。对话的内容,着重于经贸。美方继续向中方施压,要求中 方提高人民币汇率弹性,美方认为,人民币汇率被人为低估了15%~ 40%,由此造成美中贸易巨大逆差。中方则表示对此“高度重视”, 但并不作具体承诺,继续虚以应付。 谈到中国改革,美方认为中共“重经济,轻政治”,对此,中共代 表、副总理吴仪发表主题演讲,声称美方对中方“有成见”、“心怀 误解”,表示,中共改革是“全方位的”,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 体制改革,正“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此,外界有人解读 为:吴仪高调宣示中共将进行“政改”。 实际上,说中共改革,“重经济,轻政治”,并不仅仅是美方的看 法,也是国际上的公论,更是中共的实际表现。由邓小平提出的“经 济改革”,已近30年,相对于毛泽东时代的大破坏,中国经济似乎起 死回生,外界也有“中国崛起”或“中国威胁”(实为“中共威 胁”)的说法。 然而,说到政治改革,中共高层仍然坚持邓小平的定调:完全堵死。 或曰:经济搞活,政治搞死。其间,也不断玩弄政治技巧,尤其玩弄 文字游戏,偷换“政治改革”的概念,比如,把所有政策调整或人事 重组,都冒充为“政改”,企图给人印象:中共一直在搞“政改”。 到后来,内外压力越来越大,中共实在推不过去,就玩起了“迈牛 步”的招术。说它没有改,它也假装今天改一条,明天改一条,但本 质不变。比如,它可以局部取消户籍制度,并临时取消收容制度,以 缓解民间和外界的批评。但其黑名单制度、劳教制度等,却毫无放 松。 又比如,中共可以签署若干国际文明公约,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国际公约》,但并不执行;加入世贸,中共可以做出种种承诺,却 常年拖延而不予落实,犹如“开空头支票”;中共甚至可以将“人 权”二字写进“宪法”,但只有寥寥的九个字(“国家尊重和保障人 权”),形同嘲弄。这一切,都仅仅是为了化解国际上的批评和压 力,而作出的样子。“兵不厌诈”,中共的厚黑学,可谓空前绝后。 迈牛步的同时,中共散布“慢慢来”的催眠曲,让人们沉沦在对中共 “第三代”、“第四代”、“第五代”……乃至“第N代”“领导核 心”的循环奢望和失望中,渐渐地麻木,失去对年轮的知觉。 有时,中共还人为掀起波澜,制造“即将开始政改”的假象和幻象。 比如,前几年闹腾“胡温新政”,雷声大,雨点小;后来又高调纪念 胡耀邦,激人想象;近期又推出电视政论片《大国崛起》,吊人胃 口。而结果都是,让外界白等一场。其间,中共之“稳定”,暗渡陈 仓又一年。 近期,中共中央党校公布一份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中共官员对“政 改”不感兴趣。其中,关注“社会稳定”者,占67.9%;关注“政治 改革”者,仅有8%。这 证明,整个中共,已经沦落为一个不合时宜的守旧集团。 经济发展,政治保守;物质膨胀,精神腐朽。中共高层观念落后,不 仅愚化了其各级官员,而且祸及普通大众。在宫廷,有“愤青”高官 李肇星、沙祖康、朱成虎等为代表;在民间,则有“垮掉的一代”。 中共蓄意引导拜金主义和民族主义,中国年轻一代,或者奉行“金钱 至上”,枕于享乐;或者迷信“中国强大”,傲慢排他。年轻一代的 盲目和偏执,为未来中国走向,买下凶险伏笔。 说到改革“迈牛步”,中共效法的,不过是晚清的伎俩。晚清也曾高 唱“君主立宪”,甚至派员出洋考察,煞有介事,然而,拖拖拉拉, 反反复复,就是不落实。中共学来这套“牛步”,用以对付当今“政 改”呼声,自以为得计。却曾想到:晚清故意迈牛步,终为革命洪流 所席卷;中共故意迈牛步,结局又将如何? (2006-12-19)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民主化的微观好处 《我的良知很跋扈》自序 焦国标 一般而言,良知都是很内在的,柔弱而无声。可是我的良知似乎不 然,它不仅有声,而且跋扈,而且咆哮,桀骜不逊。记得网上浏览过 王怡的一篇文章题目,大约是《不说出来的同情就是不同情》。在我 看来,良知也一样,不说出的良知就不是良知,或者不说出的良知就 是不良(之)知。而且说出良知不能细声细气,若小媳妇然,要气壮 如牛,胆大如虎,咆哮说出。恶,常常表现得很霸道,故有恶霸之 说。相反,善倒常常是一副人人得而欺之的受气包模样。这是不对 的。善更应比恶更霸气,善霸理应比恶霸更霸。我的文章之所以敢写 得看上去呵佛骂祖,谁都不论(读作吝。北京有“浑不吝”一语,即 全不论,意思是谁的面子都不看,或什么都不怕的意思),甚至连黄 帝陵都咆哮着要去刨掉,底气正是来自于这种跋扈的良知。 收入这部言论集的文章,时间跨度较长。有些篇什写于上世纪90年代 末,写成之时报刊不敢发,之后几次出书,出版社的编辑都是翻过来 翻过去,最终还是割爱,不敢收。所以自打写成,它们就没见过天 日。收入这里的文章,体裁也比较多样。记得有一次写言论、杂文的 朋友在东北长白山开会,谈到余秋雨的大散文,都认为我们也应该写 大言论、大杂文,而不应仅限于豆腐块文章。我说:“我已经尝试着 写了几篇大言论、大杂文,异日发给大家学习学习。”本书即收录有 这样的大言论、大杂文,如《联合国:恶棍的平均数还是恶棍》、 《为四妻制而战》、《论兼听权》等。 这部书稿编成于2003年,原定于2004年在大陆出版(当然要经过出版 社的阉割)。可是由于2004年春天爆发讨伐中宣部事件,我在大陆的 一切发表和出版均被扼杀和堵死。本来这一年我要出版四本书,其中 包括这部书稿,结果却一本也没有出来。 现在该书稿在澳大利亚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基金会帮助下得以在香港完 整出版,实在是一件可以浮一大白的事。大陆960万公里土地上出版 不了我的书,珠子大的香港却出得了。为什么?因为有一国两制。如 果是两国两制呢?就更可以出了。由此推开去,如果把960万公里土 地分成一千个国,中宣部只是中南海前半截中共中央的中宣部,辖区 以北京为界,我的书只在中宣部管辖下的北京王国里出不来,出了北 京王国,别的地方,比如在石家庄王国、保定王国、天津王国就不受 中宣部节制,可以出了,在遥远的昆明王国、乌鲁木齐王国、齐齐哈 尔王国,当然出书就更不在话下,那有多爽啊。 别笑我在如此大的事竟也打如此小的算盘,我就是这么微观地判断究 竟是国家大了好还是国家小了好的。国大,如果独裁专制,只意味着 监狱大,被残害的人多;国小,如果不那么独裁专制,事实上小国也 没那么大的力量去实行独裁专制,我也欢呼。在我的价值坐标系里, 自由民主排在第一位的,国家大小与否,统一或是分裂,排在孙山之 后。因而为出版自由的范围扩大计,我们,起码我自己,应该高唱:   “中国分裂好!中国分裂好!分裂掉的中国自由多不少。   中宣部,被缩小,出版审查夹着皮包逃跑了。" 哪位客官要问了:如果大中国民主化了,你还这么唱吗?不唱了。民 主大中国好,光小伙子找媳妇这一项就占绝大便宜,全世界的闺女随 便挑,就跟现在美国小伙儿的行情似的。中国,又大,又民主,来这 里做媳妇多体面,谁不愿嫁到咱这儿来呀。现在,又穷又野蛮的国 家,谁愿意嫁你呀。所以在我儿子该找媳妇之前,一定要把中国整民 主,争取我家第三代出个混血的。 客官儿要笑我舍近取远、去易就难了:”把儿子弄美国不比把中国整 民主容易多了?“是的。可是别家的儿子呢?我是在想咱儿子这一代 中国孩子找媳妇的问题。我的志向大了,可不是只会打小算盘。我没 有女儿。女儿找女婿时也一样,身价涨的不止十个、八个百分点,是 50、60地往上窜升。所以只有闺女的也别误认为中国民主不民主与你 没有关系。一样有关系!不民主闺女只能嫁给潘长江,民主了就是费 翔也想倒插门。 (2006年9月19日北京) 〔转载自《民主中国》2006-12-26;http://minzhuzhongguo.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假如自由脱离了主义……(2之1) 武振荣 一、 今天,在我们中国,有关自由的研究不应该是“主义”式的,而应该 是“问题”式的,也就是说,我们如果在面对自由问题时,还是摆脱 不了“主义”的那种束缚,认为要象19世纪或20世纪那样地再提倡某 一种具体的自由主义(象某些人说的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并且用它 来指导我们的行为,那则是错误的,不管这种主义是“旧的”的(18 世纪),还是“新的”(20世纪)。 在这样说的时候,我不排除用某一种特定的自由主义方式来分析和研 究我们中国的不自由问题,譬如说,我并不反对用哈耶克提倡的那种 自由主义来说明我们现在的问题,也不反对用它对中国社会的那许多 的不自由的事情提出批评,我只是我强调,我们中国的问题本身就不 能转化成为哈耶克问题,并且在解决它的时候,如果要采用一种哈耶 克的方式,那么哈耶克学说岂不是变成为马克思第二了。我们的问题 是:在“民主革命”之后中国所出现了自由的缺失,而“民主革命” 虽然说在自由问题上是“失败”的,但是它不是一败涂地的失败和完 全的失败,而是有条件的失败和包含着有关自由可能恢复的失败。因 此,我们研究所面对的问题和哈耶克的问题是完全不一样的,于是, 哈耶克和西方诸家的理论对于我们只能够是起“借鉴”的作用,而不 再象过去的马克思主义一样地享有“指导”的作用了。如果说在这 里,已经产生了我们中国人研究方面的自由的话,那么,无视它的存 在,而一味地还要做某一种主义的奴隶,就配不上做现代“研究”者 了。 二、 在这里,我们应当确立这样的一种意义:不论是个人、集团或者国 家,并不是在任何的时候、任何的条件和任何的场合下都要多管事, 多干事就好,而应当对事情有一个彻底的划分才好,对于有一些的事 情来说,多管或多干,有时候不但够不成一种好事,反而会坏事。这 里,其实包含着一种科学的思想:人类事务是无穷的,而人生却是有 限的,你如果要象过去年代中的雷锋那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 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以为事情少了你就不行,那就是非常错误的。 在这里一个人必须在为社会做贡献时,得划出一块自己的地盘,就好 象农村责任制实现前的中国农民的“自留地”那样,它必须是你自己 的,完全地属于你。可见,雷锋和我们现在人的区别就在于,他把 “自留地”也给“充公”了。 科学的意义在这里应该被这样的理解:某些事情特别应当做出一种划 分,被划分中的事情的某些部分必须象“自留地”那样地允许个人任 意经营,而禁止外来权力的任何干涉,如果说这样的划分就包含着自 由的话,那么,你去解读所谓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责任制”,它 的自由的涵义不就是把原先归属于生产队集体的土地完全地变成了 “自留地”吗?这也就是说,在如何种地的问题上,专制的共产党已 经不管了,而中国农民的自由,也因着共产党的“放权”而增加了。 科学的领域事实上是一种严格划分和严格界定的领域,所以,如果我 们要对诸如公共事务或国家事务要进行科学的划分的话,那么国家应 当为自己划出来本应当归自己管的那一部分事务就是现代国家制度的 最基本的要求,所以问题就在于,当中国共产党在已经放弃了“革命 的社会”这个目标时,它就应当回到正常的国家秩序之中了。就此而 言,自由有待于一种划分。 三、 国家的事情应该做出一种主要的划分,那就是国家不管精神事务(这 和共产党在农村不管农民种地的道理是一样的)。为什么不管?可以 给出理由,也可以没有理由。因为国家是一个政治的组织,它的任务 是从政治上组织人民,因此是它的功能决定了它只能够管政治方面的 事情,而与政治对立的那种精神事务,它是没有能力管理得了的,所 以,这种管理如果建立,并且使之坚持到底,就会造成负面的效应, 最终使国家的政治职能瓦解。 精神事务是一个大的概念,它同时又可以界定为文化事务,这一类事 务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它只能够和具体的个人打交道,而不能 够和集体打交道(在现代如果某一种宗教是集体的,那么,它必须 “个人化”后才被国家承认)。大凡集体事务,都不应当是精神的, 文化的,或者是艺术的。集体事务可以是政治的,经济的,或社会 的,但是,它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面对着赤裸裸的个人,仅仅是个人, 两个人都不容(在这个意义上把恩格斯归在马克思名下,是错误 的),个人自由恰恰就发生在这个空间中。在没有这种空间,或者这 种空间不足的社会中,事实上缺少着个人自由。 自由不同于民主的地方在于它必须是个人的,不属于哪怕任何的一种 “集体”,不属于“大集体”国家,也不属于“小集体”的政党,甚 至连“最小的集体”家庭也不属于,它必须属于完全意义上的个人。 如果不加限制的话,集体总是会造成专制,别说是在陌生人之间,就 是在亲属之间,也一样地可以造成专制。古代的罗马,法律上子女是 父亲的财产,在中国的宗法(而不是封建)时代,专制的最基本的单 元是家庭和家族。 四、 国家是一个最大的集体,它可以造成对人的自由的彻底剥夺,只不过 在古代,因为技术和物质手段的限制,才造成了国家权力剥夺人自由 的有限性,但是随着国家权力的增长,也随着技术的改进和物质手段 的加强,现代人才真正地有可能被国家权力奴役。就此去看,在古代 人们其所以保持着比较多的自由,原来是由国家管理的薄弱之所致。 阿克顿勋爵在《自由的历史》一书中告诫人们:“根据欧洲大陆最著 名的女作家的一句名言──自由是古老的,专制才在新的。证实这一 名言的正确性,已经是最近历史学家的荣耀。希腊英雄时代证实了 它,在条顿人的欧洲则表现得更加明显”(中译本第七页)。因此当 古代的国家权力在进行一项有关剥夺人的自由的事情的时候,受到的 限制是不可逾越的。所以对中国历史上诸如“焚书坑儒”这样的事情 的理解,我们现代人多是情绪式的,而非是历史式的。 五、 说到这里,人们也许会悲观,心里会想,如此这般说来,人类回到原 始社会才可以得着自由了。这话好象是不认真说的,但是你仔细研究 卢梭、马克思的著作,无论是卢梭或马克思都把原始社会看成是人类 最自由之状态,这样的事情难道不值得我们思考吗?在此之前,伟大 的思想家洛克也假设人在原始社会是平等的。这是18~19世纪的主流 思想,只是到了后来,“原始社会”在被“古代社会”取代后,就失 去了玄学意义,而产生了科学意义。在这里,如果说前人的思想可以 给我们一个很大的启发的话,那么,我以为我们思考自由的丧失问题 就有了一条重要的线索了。 在过去的时间中,我们依着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接受了一条物质 的、进步的历史观(这是有许多缺欠的),也许没有什么更多的错 误,但是我们若是能够在此之外去发掘自由在近代丧失的那一种非进 步的历史观之精神的话,我们可以说最后地摆脱了一元论的历史观的 束缚。现在我们就处在了这样的变化时期所形成的夹缝之间。 如果把上述的问题换成了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即物质进步的历史使我 们丧失了许多自由,那么,也许不可能说明我们目前的处境的,因为 多元化的历史观在这里表现出了矛盾的事物的性质,而我们消除矛盾 的方式和心理又是一元化的,于是,我们的自由就有可能丧失在对此 单一性东西的追求之中。 在古代,于自由联系在一起的观念是:自由是“天赐”的,或者“神 赐”,所以,当我们现代人的观念在已经远离了它时,自由的落脚点 的问题就产生出来了。事实上,人一生都在争取自由,可是,自打他 (具体的个人)闭眼蹬腿的那一刻,又能够争取到多少自由呢?可见 争取自由这个观念无论多么世俗,若不最终地同宗教观念意义产生联 系的话,那么它不会有任何的意义。因此如果说民主政治在今天是要 全力以赴地排除宗教基础,那么自由在最终意义上却联系着宗教就是 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之一。 六、 自由,实质上是一个意义的结构。人就是这样,给一些本身也许无意 义的事情是要闹出意义来的。而所有的人生意义,都可能不出宗教的 结构。因此,你若是问一个人“为什么活着”,雷锋的答案(“为人 民服务”)显然是肤浅的,而深刻的答案总是不出宗教一门。 自由也可能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一种有组织的人生就非得要赋予它意 义不可。因而有关个人自由的意义架构是出于以下的历史事实:父亲 都曾经对儿女们实行“专政”,不但过去是这样,就是在今天,我们 也得清理与此有关的所有的关系着传统家庭权力的事情。因此,如果 说“民主革命”已经破坏了传统的“家天下”的观念,那么在自由的 问题上,我们今天可以说出的话是:“生我养我的父母切没有权对我 ‘专政’,共产党既没有生我,也没有养我,有什么权利对我实行 ‘专政’呢?” 人生而自由,但又不自由──这个意义得需要如下的组织:就是说一 个人若没有任何的集体就不能够存活,但集体权力行使的前途又是个 人自由的丧失。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类的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 史和尼采说的是争夺女人的历史有异曲同工之妙。自由在这里不是一 个被动的存在物,也需要是人类争取行为中的东西。因此,在没有争 取的时间里,就没有自由;在存在着争取的行为的场合中,就有自由 可言。所以要给自由与不自由划一条绝对的界限,是完全不可取的。 七、 伯林曾经对自由做出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区分,他的这 一区分对我们今天研究中国人自由可以产生出如下的启发:我们可以 把“民主革命”时期所希望产生的那种自由当成是“积极自由”,把 那些在刻意由法律列举和保护的自由称之为“消极自由”,这样我们 认为“积极自由”的增多就被我们当成是整个自由量的增多,而“消 极自由”在我们看来,好象是自由的摆设品(所谓资产阶级自由)。 事实上,过去我们一直是这样看待问题的。 在西方的中古时期,有两个失败:一个是帝国制度的失败;一个是与 帝国制度连带的政治大一统精神的失败,因此,西方社会建立的自由 之基础无论怎样看都好象是“消极的”;但是在我们中国,帝国制度 在和官僚制度结合后取得胜利一事,也就同时造成了政治大一统精神 的胜利,于是,中国理论好象是从“积极”意义上去建设自由。中国 和西方在日后的时间里,对自由的不同把握,造成了人的自由的不同 处境。“消极自由”到是由法律的死板和保守给保住了,而“积极自 由”,倒是因为其理想化而升到了飘渺的虚空处。 一只麋鹿,在通过拼死的奔跑逃出了狮子的追捕后,发现了它身后的 一只糜鹿在被狮子噬食时,你可以发现它对自己免于狮口的惬意,它 绝不会以同类被吞噬一事情而弄出一个生命是没有意义的体系来的。 在动物、生物界,活物是直面生命的,而不问其意义,惟独人要问一 个意义。但是,意义这样的体系既有幸福的种子,也有痛苦的根源, 所以最好的意义也不会使最坏的意义有所缩减。自由的意义在这个时 刻,是脱离不了宗教的,这是自由的意义构建时必然的连带。在这个 意义上,所有的自由都应该是“消极的”。 自由正因为有着一种隐而不宣的宗教的基础,因此,它在揭开人生无 意义的这一幕时,就不怕破坏意义本身。彻底的自由的人可以说是看 破了人生真相的人,因此而产生的另外问题是,任何一种故意掩盖人 生真相的人的行为都会遭到自由人的抵制。于是,就只有自由的人才 敢说,“人生就没有自由”。“奴役是生活的唯一的法律”,费尔南 多-佩索阿在《惶然录》中说:“不会有其它的法律被人们遵守,没 有造反或者另求庇护的可能”。 就认识事物的意义而言,自由是讲真相的,自由不欺骗任何人,哪怕 事情的真相极端不利于人的,自由的法则也是要讲明白它的。自由的 思想非常有利于揭露人生的困境以及生命所最容易受到的伤害,从而 把生活中的焦虑真正地诉诸于具体的个人,强迫个人承担责任。因此 和民主的人不同,真正可以谈得上“自由人”的人在任何一个社会中 都是极少数。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的失败的一个原因也在于,他在理论 上要求共产主义的人都是“自由人”。其实,“自由人”是人中的 “盐”。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新年贺词 郭少坤 今天,先是收到鲍彤老师寄来的他们夫妇的照片,照片后面有鲍彤老 师题写的新年贺词,看到鲍先生夫妇的身体非常健康,甚感欣慰。 接着,又收到于浩成老师寄来的新年贺卡,上面再次附上了去年写给 我的诗一首,读后感到有意唱和之,思得如下:   七律   ──和于浩成老师   弱冠无知世道艰,崇毛信共舍身安。   一身双残献暴政,几度蒙冤屈华年。   江湖混浊西望海,青天自由盼梦圆。   万里征途争未老,重振精神效前贤。 附于浩成先生诗:   七律   ──八十自寿抒怀   早岁岂知世事艰,翻山涉水赴延安。   一腔热血革秦政,两度蒙冤铸楚冠。   吾道不行浮于海,异邦虽好梦难圆。   万里归来人未老,精神抖擞踵前贤。 (2006年12月28日于徐州家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温哥华《摆脱恐惧声讨中共诉苦求安》 系列座谈会(第二场) 《大纪元》 讲述被迫害经历声讨中共诉苦 为退党真实性作证 〔《大纪元》记者陈璐报导〕温哥华第二场《摆脱恐惧声讨中共诉苦 求安》系列座谈会11月4日在烈治文市图书馆的会议室举行。民众讲 述被迫害经历,声讨中共,为退党的真实性作证,用实际行动促进中 国和平转型。 流亡海外的著名中国人权律师郭国汀特地远道赶来参加座谈会,《大 纪元》专栏作家章天亮作了书面发言;还有看了《大纪元时报》的广 告后专程赶来的民众,其中一位年轻的先生在座谈会作了发言。路过 的民众在座谈会现场看到《九评》影片,有的主动索要有关材料。年 过70的赵老先生说,他是15岁那年淮海战役走出来的,当年加入共产 党才17岁。他在第一场座谈会上言犹未尽,这次第一个发言,讲述了 他如何被分配当“右派”,共产邪党如何斗人整人,倾诉了20多年的 辛酸血泪。 为退党的真实性作证 章天亮说,贾甲这次挺身而出,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意义。原认为告别 中共在两种人中会得到最快的响应。第一种人就是社会最底层的人。 当他们看到有可能结束中共的暴政时,已经没有什么再怕失去的了, 所以他们容易出来告别中共;还有一种人就是中共的高官。这些人最 知道社会如何民怨沸腾。连中共自己都承认它们面临的执政危机。这 些人为什么要“告别中共”呢?原因很简单,害怕清算。所以大陆很 严重的一个景象就是贪官外逃。这也算告别中共,方法比较另类。就 是说他们越是高层,越是知道危机深重。 中产阶级按道理说是最稳定的阶层。他们没有最底层的人亲身受到迫 害的经历,他们是社会变迁中的既得利益者。以高智晟、袁胜、贾甲 为代表的这批人。这些人出来告别中共,意味着中产阶级也在看清中 共的罪恶。另外像陈用林属于外交系统、郝凤军属于公安系统,韩广 生属于司法系统等等,也都出来告别中共。这种广泛的道德觉醒,把 退党大潮真实地展现出来了。也就是说地无分南北,人无分阶层,大 家都在告别中共。所以中共面临的就是众叛亲离。 他提醒大家注意,民心离散,中共很快就要完了。三退现在已经 1,500万了。这个数字对于许多人都是一个心理数值。越来越多的人 会看到此时退党已经没有危险,很多人都要求以真名退党了,这就是 退党公开化的一个转折性标志。什么时候这个转折完成,就意味着中 共的恐吓和镇压将彻底失效。 他强调,无论国际社会,还是中国民间力量,都应该大力去为退党的 真实性作证,声援和协助退党人员,让人们可以不受迫害的无恐惧退 党。 中国的和平转型 谈到中国的和平转型问题。章天亮说,从独裁到自由,这个路怎么 走?中共罪恶深重,无可改良。连它们自己都知道,要改的话,1989 年就改了。当时就是因为罪恶太大,改不起,所以才把那些学生杀掉 或者镇压掉。现在就更改不起了,侵吞国有资产,出卖领土、镇压法 轮功,甚至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而且更大的问题是中共自己 不改,它还不让你改。 所以,中国的转型最大的障碍就是共产党。退党就是这样一条溶解共 产党的路。通过和平的方式,让共产党解体。有人说,我不用退。不 退的人就成了共产党的一员,成了中国转型的障碍。当然我们不主张 暴力,但是共产党存在一天,老百姓的苦难就增加一天。中国许多的 问题,比如道德问题、文化问题、生态问题等都得不到解决,甚至会 更加恶化。身在共产党之中的人,就是壮大了这个犯罪集团,壮大了 这个犯罪集团行恶的能力。所以就不能说和共产党干的坏事没有关 系。最起码你选择了和共产党站在一起,也就是声援和支持了共产 党。 他强调,我们得多看《九评》,这样我们的诉苦和反思就会更加到 位;还得帮助传《九评》,促三退,那样我们得到的不仅仅是自己的 平安,我们也在帮助我们的民族走向平安。 八次被中共迫害的经历 著名律师郭国汀执业20年,曾被评为“2001~2002年度中国最佳海律 师”,他处理各类诉讼案件上千起,其中数十起具有国际性影响。中 共的迫害使他被迫流亡海外。   〔图片说明〕著名中国人权律师郭国汀]图片从略,下同〕 郭国汀的发言回顾了他从11岁开始,一生中被中共迫害的八次详细经 历。其中受打击最严重的一次是1984年,因为怀疑和私下批判马克思 主义和毛泽东的哲学观点,被吉林大学法律系党总支书当作“精神分 裂症”患者强行关入精神病院21天。被迫服用摧毁中枢神经的药物, 他原本是大学里的田径运动员,身体强壮,服药后很快就口不能言, 无法入睡,无法思考,甚至走路时身子都直不起来。这次迫害改变了 他的整个一生。 近年来郭国汀陆续受理了郑恩宠、清水君、师涛、张林等良心犯的案 子,在中国少数有正义良知的律师敢于或愿意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的 情况下,接受瞿延来、陈光辉、雷江涛、黄雄等法轮功学员家属的委 托代理要求。 因为郑恩宠的案子,郭国汀已经受到了当局的威胁。2004年他开始接 受法轮功的案子,申诉还未开始,先是当局几次拒绝郭国汀会见当事 人合法要求,然后他本人又受到了严厉的迫害,被停业后再遭软禁。 当局没收他的律师执业证、还把他所有相关的人权案件的卷宗全部扣 押、强制扣押他的个人日记,到现在也不还给他。 而事实上当局在两年前就开始监听他的电话。去年3月,当局对他进 行了刑事拘留,先定罪后找证据。他的家里电话被切断,手提电脑被 没收,20部小车遍布他所在的小区,监控所有与他有来往的人,公安 抢占一座别墅,安装最精密的仪器,监听小区内所有人的讲话,他全 家人都被跟踪。妻子无法忍受这种政治高压,在他被拘留的第三日就 不得不提出离婚,这次迫害毁掉了他21年的律师生涯,直到被迫离开 中国到加拿大。 郭国汀说,我在国内是三所大学的兼职教授,发表过200多篇法学论 文,在国内外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即便对我这样的人,中共都可以采 用流氓手段进行迫害,可想而知是多么邪恶。 是我们的容忍让中共能继续存在 看了《大纪元》广告后赶来参加座谈会的民众中,一位年轻人表示, 他是看了《九评》,听了曹长青和郭国汀的讲座后,今年2月份退团 退队的。他说自己从小就认理,他讲述了自己如何通过独立思考,认 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中共如何利用谎言、暴力和阶级斗争来统治 这个国家。   〔图片说明〕《摆脱恐惧声讨中共诉苦求安》系列座谈会现场 他说:   “中共专制下的中国既不是‘中华’的,也不是‘人民’的,更   不是‘共和’的。马列主义指导下的中共是个怪胎。我们应该想   明白,我们生活过的那个国家是怎么回事,中共是如何愚弄我   们,要用我们明白的东西再告诉我们的亲友,因为是我们的容忍   让中共能继续存在。” 座谈会上民众越谈越热烈,组织者宣布,这个活动将不断的持续做下 去,温哥华第三场《摆脱恐惧讨共诉苦求安》系列座谈会计划12月4 日晚在本拿比市图书馆的会议室举行,希望更多民众走出来,真正的 从精神上摆脱共产邪灵的束缚,大家都来传《九评》,促三退,让中 华民族真正走向平安走向美好。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追思何家栋 胡平 10月17日早晨,我打开电脑,看到澳洲的丘岳首发来的一封短信,告 知何家栋先生病故。我想这个消息不会是假的,其实我早些时候就知 道何家栋先生身患重病,以他的高龄,估计来日无多,但还是忍不住 一再向国内的朋友询问。 离国久矣,昔日的朋友大都只活在记忆中。偶然得知某人去世的消 息,那反应也很有些特别。平常有接触的人死了,你马上就意识到你 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本来就20年没见到老何了,所以他的去世很难使 我产生强烈的“再也见不到”的感觉。而由于他的去世,有力地激发 起我对他的思念。他的音容笑貌比以往还更频繁地浮现于我的脑际, 栩栩如生。 记不清是前年还是大前年,有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报家门: “我是何家栋。”我喜出望外:“你好啊,老何。你在哪里呀?”我 心想,莫不是老何也到美国来了,是探亲还是访问?“我在北京,在 《战略与管理》编辑部。”还没说上几句,电话断了。我赶快找到号 码打回去,没有回音,只得作罢。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听到老何的声音 了。 我是在85年86年和老何相识的。我第一次听到何家栋的名字是因为刘 宾雁那篇《第二种忠诚》,这篇报告文学首发于《开拓》杂志,刚一 发行就遭到禁止,而《开拓》杂志的主编就是何家栋先生。其后不 久,陈子明他们创办中国行政函授大学,请来何家栋当校长。在那 时,平民办学还是新生事物,政治风险本来就很大,再加上主办者陈 子明是“4.5”运动、民主墻运动和高校竞选运动中的民运三朝元 老,更免不了受到各种明枪暗箭。亏得子明神通广大,居然请到一大 批老干部老学者给函授大学站台,但由于子明的敏感身分,据说也有 不少人打退堂鼓,差点开不了张。其中,支持陈子明最坚决有力的就 属何家栋。我虽然没有参加函授大学的工作,但是对它的前因后果、 来龙去脉还是知道内情的。由此更增添了我对何家栋先生的敬重。 就是在这段时间,我和何家栋相识,第一次见面是在六铺炕工人出版 社的办公室里,在场的还有高瑜。老何操着一口带河南口音的普通 话,十分朴实,既没有当官的架子,也没有作家的派头。想想也是, 老何虽是高干,又写过多部畅销书,但是他过去一、二十年却都是在 社会底层。当然这也和老何的随和个性有关。1986年8月,陈子明、 李盛平们在烟台组织了一场讨论会,我和老何都参加了。我们一伙人 一道乘火车同去同回,再加上几天的会同吃同住,大家混得很熟。老 何的平易宽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年的夏天,武汉的《青年论坛》杂志发表了我的《论言论自由》, 紧接着,9月5号,又在北京召开了一场首都各界人士座谈《论言论自 由》的研讨会。何家栋提交了一篇书面发言,开头一句就是:“胡平 的文章写得雍容典雅,富有理论魅力,称它为现代中国的人权宣言, 似乎并不过誉。”读到这样的赞美,我自然深受感动。感动之余,又 很是遗憾。我的《论言论自由》是1979年初发表在民主墻上的,如果 在那时就有一批象老何这样的人站出来大力支持,那该多好。 在这篇书面发言里,何家栋自己对言论自由也作了很多精彩的发挥。 他把载入宪法的言论自由比作黄金,比作金元,把毛泽东邓小平等中 共领导人提出的口号或方针政策,例如“言者无罪”的口号,例如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例如“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 棍子”的三不政策,比作纸币,比作钞票。何家栋说,如果我们把金 元放在一边不用,总是用钞票去流通,那么,钞票印发的越多也就越 贬值,甚至会成为废纸。何家栋说,与其鼓励“言者”去做冒死进谏 的烈士,不如对那些惯会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的“行者”略施管教, 不说搞得他“别姬”,只消处几天拘留,相信双百方针的推行就会顺 利得多。最后,何家栋写到:“中国有许多委员会,打苍蝇蚊子,有 爱国卫生委员会;禁止随地吐痰,又有五讲四美三热爱委员会,独独 缺少一个促进宪法实施的委员会,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遗憾。”在那 时,何家栋想来还不知道民主国家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功能或宪法法 院,然而他却无师自通地触及到了这个重大问题。老何的悟性之高, 由此可见一斑。 作为异议运动的践行者,我们势必要面对体制,这就免不了要和一些 体制内的官员打交道。我们对那些在体制内多少有一席之地的人的期 待只有一个:那就是看你在我们面临可能的迫害时是否出面维护我 们。专制与民主的区别就在于整人与不整人。不整人的就是好人,反 对整人的就是大好人。老何自然属于大好人。难得的是,老何不但维 护我们,而且还赞成我们,毫无保留地支持我们。那时我认识了不少 以思想解放著称的共产党官员,其中不少当过右派当过右倾分子当过 黑帮当过走资派,挨过批斗住过牛棚或蹲过秦城监狱。他们的人品和 学识都很不错,对我很友善乃至有几分器重。我对他们也很尊敬。不 过说实话,在当时,我对他们还不是没有保留。因为我知道自己的思 想理念和共产党那一套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因此我吃不准如果这些老 干部们了解到我的全部思想还会怎样对待我。但是我对何家栋就没有 这种疑虑。我相信何家栋属于我们一路人。 何家栋很推崇李慎之。不过在公开支持自由化的问题上,老何其实还 先行一步。我和李慎之认识得更早。1979年秋的一天,于光远召集了 一批比较活跃的年轻人──包括我和王军涛等民主墻成员──开座谈 会,闵琦特地介绍我和坐在他旁边的一位长者相识,他就是李慎之。 那时,我和闵琦最志同道合,我在《沃土》上发表了《论言论自由》 后,他在《北京之春》上发表了《论出版自由》。按说李慎之早就了 解我们的自由主义思想,可是他并不曾对我们表示过支持鼓励。以当 20年右派的痛苦经历,李慎之那时的谨小慎微自然无可非议,何家栋 的果敢则不能不令人钦佩。 所以,我对何家栋后来的所言所行丝毫不感觉意外,例如他主持《经 济学周报》,积极支持“89民运”,以及从90年代后期和李慎之等人 一道弘扬自由主义。让我惊叹的是,老何真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典范。 西方有句谚语说“老狗学不了新花样”。老何却不然。何家栋本来就 没上过几天学,以前替他人捉刀代笔写下一系列被称为红色经典 的文学作品,那已经就够令人称奇的了;殊不知到了;六、七十岁后 老何竟写起大块头理论文章来,而且出手不凡,颇见功力。老何对新 知识新概念新理论吸收得很快,一点没有老年人常有的固步自封,什 么现代后现代,什么现代性全球化,他都有所涉猎而且有所领会;与 此同时,老何又决不赶时髦,凭着自己的阅历和悟性,老何对世事很 有自己的一套看法,清清楚楚,实实在在。老何虽老,但后劲十足。 就在去世前不久,一班朋友为他张罗出文集,老何还不大愿意,因为 他对自己以往的文章还不满意,因为他认为他还能写出更好的东西。 诚如诺齐克所说:“死亡有多不情愿,取决于你还有多少事情未完 成,取决于你还有多少做事的精力和能力。”人生苦短,志士常悲。 死者渺渺,生者惕惕。 〔转载自《北京之春》2006年12月号。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强烈谴责对陈光诚的辩护律师所 实施的暴力袭击! 侯文豹 根据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先生的通报,外界得知在12月27日的凌晨 约五点钟时分,从北京乘坐长途客车赶赴山东临沂会见陈光诚的北京 律师李劲松、李方平两人被一伙不明身份的歹徒用铁棍殴打重伤,李 方平被打得血流满面。早上7点24分,李方平律师在临沂市人民医院 做完手术,头顶有三厘米的不规则裂口,深达骨面。幸亏拍片显示颅 脑没有骨折。李劲松律师的伤主要是在眼部和左手。 此次李劲松律师第十次前往山东临沂,因是接到临沂市中级法院陈光 诚一案二审主审法官的电话,对方称是转达陈光诚的请求,希望辩护 律师再到沂南县看守所会见一次陈光诚。随即,李劲松、李方平两位 律师就决定12月26日周二晚上19:30前往山东。并且把行期告知了二 审法官。 根据李劲松律师的短信得知:12月26日晚19:30,李劲松、李方平, 以及刚刚给被刑事拘留的陈光和请的两位年轻辩护律师程海和黄开国 上了从北京开往临沂市的长途客车。客车上有一个穿着警用防寒服的 女子来给他们安排铺位,看不出此人是便衣警察还是长途车的乘务 员。但从她给安排铺位的举动,让人不得不认为她是乘务员。因为普 通乘客没有此权力。她把李劲松和李方平都安排在她旁边。李劲松和 李方平在紧邻司机后面靠近前方车门的位置。李劲松看着车前部的电 视DVD到晚上22:00前后就完全休息了。 12月27日凌晨四点,那女子推醒李劲松,说着李劲松听不懂的山东地 方话,李劲松不明其用意。此时长途客车已经进入临沂市境内。不久 就来了两辆无牌车辆,把长途车阻拦到路边,车上下来了约八个不明 身份的人,要求司机开车门,并说如果不开那么就砸车的玻璃。司机 打开车门,他们上了车就找到该女子,此女子居然指认李劲松对其进 行性骚扰。李劲松大惑不解,毕竟李劲松乘坐长途车往返于北京到临 沂已经多达十余次,从未遇到过这类陷害。随即那群不明身份者要把 李劲松揪下车,李方平律师在李劲松旁边的上铺,立即上前阻止对 方,几个人就开始对李劲松律师和李方平律师进行围攻,使用的工具 似铁棍。李劲松感觉他们俩被暴力围攻的时间大体在五分钟前后。随 即他打电话报警,此时李方平头部被凶器打中,已经流了很多血,那 几个不明身份的暴徒和那名女子下车扬长而去。警方也未曾出警。事 后长途客车司机竟然说不认识那名女子,还说此女子穿的警用防寒服 是向司机本人借的。我们很难想象有女子会向素不相识的男子借衣 服。并且司机称该女子半夜在济南时就声称有人对她性骚扰,但没有 指是李劲松。这个情况,比8月17日许志永博士在沂南县被一群便衣 警察扮装的人员诬称为偷包贼更胜一筹。从所有迹象来看,对方是从 北京就安排好的,目标直指李劲松律师,他是陈光诚律师团的总协调 人,前往山东和公检法机关打交道最多。前不久,李劲松律师已经代 陈光诚对临沂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的刘杰以非法拘禁等相关罪名进 行起诉,并且已经把诉讼状递到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而且这群 袭击者不图钱财,只是为了找理由用暴力“教训”陈光诚的辩护律 师。 基于现在山东临沂的暴力环境,李劲松和李方平律师决定,在没有警 方人员的陪同下,将不前往沂南县会见陈光诚与陈光和。首先是保护 另外两位年轻律师的安全,其次,如果完全是法律之外的当地政府黑 社会势力操控,那么根本就没有在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必要。据悉, 对陈光诚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临沂市委书记李群,将要升迁为山东省 委常委,并有可能出任济南市委书记,可以想像的到陈光诚的处境甚 为堪忧。 由于李劲松律师在出发前只把行程日期告诉了陈光诚一案二审的主审 法官,再加上前不久对临沂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的刘杰提起的诉 讼,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一次暴力袭击律师事件具有临沂相关的 官方背景!完全有可能是迫害陈光诚的那一伙阴险之徒继续的铤而走 险! 对于维权律师们再一次遭受到的暴力伤害,必须予以谴责!给予强烈 的抗议!这一次的暴力事件是陈光诚案件从2005年8月以来,陈光诚 的律师团和志愿者所受到的最严重暴力伤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 2006年,是山东临沂市暴力袭击律师年。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二、三百名公务员持续上访  《民生观察》 2006年12月27日、28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各乡镇提前退休的公务 员连续两天聚集在曾都区政府门前上访请愿。27日这一天,到政府上 访的有二、三百人,今天(28日)还有一、二百人坚持在现场。这些 公务员大都是在2005年4月的机构改革中被提前退下来的,他们大都 是各乡镇的干部,曾都区这样的退休干部总人数大约有330多人。 公务员们在这次的上访材料中写道:   2005年机构改革中,违法违规迫使部分干部提前退休,完全是违   背《公务员法》和《劳动法》的。提前退休并非个人真心自愿,   而组织上采取多种手段迫使我们提退休: 1、领导三番五次个别谈话; 2、个人不愿写申请,组织上拟写集体申请书,迫使个人签字; 3、定死框框,划死杠杠,迫使我们退休,如果不退,只发四项基本   工资; 4、不愿提前退休者,与中青年干部竞争上岗,让中青年干部骂我们   占住岗位; 5、制定所谓优惠政策,引诱我们退休,其实都是我们应得的; 去年机构改革中存在三个不公平:乡镇内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 间、乡镇与区直部门之间不公平。就个人而言,我们提前退休的干部 比现在在职的一个月要少大几百元,一年损失七、八千元,有的甚至 上万元。 我们长期工作在基层,这次听了组织的话,支持了改革,付出了牺 牲。在机构改革的特定环境下,不能造成支持改革者吃亏,听党的话 吃亏。组织上应对我们提前退休的干部换位思考。如果处理不好,我 们将直至中央,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要求: 1、恢复上岗; 2、工资套改,按现在已办理的退休办法办,地区津贴、工作性的补   贴、奖金等一切附加工资必须按在职一样办理。 (2006-12-28《民生观察》供稿)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纵容暴徒殴打辩护律师 国法、国际法难容 《维权网》 《维权网》获悉,陈光诚的两位辩护律师李劲松和李方平12月27日凌 晨4时许,在赴山东沂南处理上诉相关事宜时被暴徒用棍棒类凶器打 伤,并且,事件发生过程中有种种迹象表明,地方当局严重涉嫌暗中 指挥和纵容此恶劣行径。对此严重违反宪法国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行 径,我们表示强烈的抗议,呼吁各界关注事态的发展。 众所周知,自陈光诚披露山东临沂违纪违法暴力计生一案触动一些既 得利益者的痛处后,陈光诚本人和家属以及为陈光诚辩护的律师便不 断地遭到骚扰和暴力侵害。陈光诚的辩护律师在前往探视陈光诚和为 案件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也多次遭到身分不明的暴徒围攻。律师本人和 社会各界、国际舆论也多次对此表示抗议。但至今为止,地方公安从 来没有立案调查过任何一个相关案件及责任人。如此明目张胆的不作 为,引起关注者们高度的怀疑,似乎官方是在默认这些案犯本身就受 雇于地方当局。从律师们和民间关注此案的人士对相关过程的观察和 分析包括当地村民的介绍来判断,这些案犯跟官方的密切关系至少应 该成为司法当局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因此我们不能排除 这些打手就是公安人员装扮或出钱雇佣的黑社会暴徒的可能。否则, 如何解释黑社会势力对此类事件的高度兴趣?只有那些因计生违法行 为被揭露而有可能影响其仕途的地方官僚、只有那些已经被控告到被 告席上的滥用行政执法权力的官员,才最忌恨努力争取公正的行为, 才最有动机打击依法伸张正义的人士。(李劲松律师于12月8日向临 沂法院递交了对临沂市公安局包括局长刘杰等机构发起的四项行政诉 讼和民事诉讼,控告陈光诚案件中政府部门违法行径和直接责任 人)也只有他们才可能动用如此的人力、进行如此高度的协调、为所 欲为而不必担心遭到执法机构制裁。 此次行暴行过程中的各种迹象表明,山东临沂地方当局显然是事件直 接谋划者和执行者的首要嫌疑人。据律师和知情人士胡佳讲述,这次 李劲松和李方平等人前往临沂,是接到临沂市中级法院二审主审法官 的电话,对方称是转达陈光诚的请求,希望辩护律师再到沂南县看守 所会见一次陈光诚。随即,在没有办法向陈光诚本人核实这一要求的 前提下,李劲松、李方平决定12月26日晚上19:30前往山东。并且把 行期告知了二审法官。12月26日晚19:30,李劲松、李方平等人上了 从北京开往临沂市的长途客车后,有一个穿着警用防寒服的女子来给 他们安排铺位,此人的举动让人不得不认为她是乘务员,因为普通乘 客没有此权力。她把李劲松和李方平都安排在她附近,在紧邻司机后 面靠近前方车门的位置。12月27日凌晨4点,那女子推醒劲松,此时 车已经进入临沂市境内。不久就来了两辆无牌车辆(车辆无牌几乎成 了光诚案件中涉案的临沂警方和政府的标志),一前一后迫使长途车 停泊到路边,车上下来了约八个不明身分的人,要求司机开车门,并 说如果不开那么就砸车的玻璃。司机打开车门,他们上了车就找到该 女子,此女子居然指认李劲松律师对其进行性骚扰。随即那群不明身 分者要把劲松揪下车,李方平律师在劲松旁边的上铺,立即上前阻止 对方,几个人就开始对李劲松律师和李方平律师进行围攻,使用的工 具似铁棍。目标明确,只针对陈光诚的辩护人李劲松和李方平,不牵 涉其他人。两位律师被暴力围攻的时间大体在五分钟前后。随即李劲 松打电话报警,警方未曾及时出警。此时方平头部被凶器打中,已经 流了很多血,神志恍惚,那几个不明身分者和该女子下车扬长而去。 事后长途车司机竟然说不认识该女子,还说此女子穿的警用防寒服是 向司机本人借的。凌晨5时许,来了警察,但该警察没有做有效的调 查,也拒绝被打律师请其为车上人员进行登记的请求,反而将所有目 击证人和可能存在的打人者同伙全部放走。并且更为不可思议的是, 这位警员居然始终不问受害人的姓名。 随后自身也受伤的李劲松律师叫来救护车,把李方平送到临沂市人民 医院救护。上午10:00之后,李方平状态稳定下来,李劲松再次打 110报案,请求同时也是督促警方来向受害者作报案调查笔录,这样 的电话从上午到下午至少打了四次。但直到下午15:11四位律师决定 离开临沂市人民医院前往济南,也再没有一个警员出现。而从凌晨4 点多的第一次报案,到下午离开,总共不少于六次报案。按照中国的 110报警规范,警方一定要问清姓名、地点、案情,但居然在这几次 中没有警察问受害者姓名如此基本的问题,而且也不提及马上会出警 的问题,反而说向领导汇报。律师们明白,其实报警与接警的双方无 需再通报姓名和案情,这岂不说明接警者与行凶者本为一体?直到李 劲松一行将要离开临沂时最后一次报警催促,对方才在接警电话中第 一次走形式般问及受害者姓名。在临沂市整整近11个小时,尤其在医 院近十小时,受害者多次的报警求助之下,却没有任何警察露面。 从这些迹象判断,这是从一起从头到尾精心设计策划、多方跨地域配 合的暴力侵害,不是一般黑社会势力所能做到的。目的显然是要阻止 恐吓维权律师继续参与此案、打击报复他们起诉地方执法当局违法的 合法行动。 我们强烈要求,鉴于此案因牵涉地方当局利益而出现的复杂性、鉴于 其肆意违反国际人权惯例将造成的重大国际影响,此案应由更高一级 的司法和公安部门着手接办。上级执法司法机构应该立刻立案侦讯、 捉拿殴打维权律师的凶手。此次两位律师被殴打成伤,已经构成与陈 光诚一案有关的另外一个重大刑事案件,如凶手逍遥法外,将对中国 的法治建设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奥运即将在中国召开之际,严重地损 害中国政府希望弘扬的“开放文明”国度的世界声誉。因此,上级执 法司法当局必须依法公正介入此案,以昭示在中国还有起码的法律尊 严和公正安全的社会秩序。中国政府有责任按照它已经加入的国际人 权公约,比如,《保护人权捍卫者公约》,保护辩护律师正常独立行 业,使被告得以有效行使其法律咨询权、使被告的公正审判权得到尊 重,而律师本人则不必因为尽心尽职地工作而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自 由受到侵害担惊受怕。 本文抄送: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 联合国“律师和法官独立性”特派专员 联合国总秘书长“保护人权捍卫者”事务特派代表 欧盟人权事务高级代表 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省检察院和山东省高级法院 (2006年12月2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南海三山案开庭 至22点速成女律师为丈夫辩护 黄琦 2006年12月19日上午9点,海内外关注的南海三山农民领袖涉嫌敲诈 勒索案,一波三折地开庭了。 此前,国际社会对该案予以高度关注,《美联社》《BBC》等新闻 机构也在今天做了详实报道。 据悉,广东佛山南海区三山镇的村民在维权过程中反被控告,所谓 “敲诈勒索”案原定周二开审。然而就在开庭前,为村民作辩护的张 鉴康律师和被告崔永发的律师均在压力下无法出庭。 为此,在被告崔永发的原聘律师无法出庭的情况下,其妻黄柳笑女 士,便在律师的培训下快速了解法律知识,并出庭为丈夫辩护。 以下是《六四天网》义工发自南海三山的现场报道: 1、经过南海当局的精心准备,南海农民领袖敲诈勒索案终于如期开   庭了,这是南海法院第一次对外发布了一个准确的开庭消息,此   前,南海法院两次宣布开庭时间,每次都在开庭前一天突然宣布   延期审理。 3、村民得知开庭时间后,陆陆续续前往南海法院,南海警方便衣、   密探把守路口,密切关注旁听人群,开庭前大概总共有100多位   村民参加了旁听。 3、被告人之一邵笑冰,聘请了一位当地律师(此律师的联系方式有   待查询),崔永发的妻子黄柳笑被法律后援简单培训,做了其丈   夫的辩护人。 4、开庭时间持续了将近10个小时,从上午9点到12点半,从下午2点   半到晚上10点,上午主要审理涉案的校巴事件,涉案被告是,陈   宁标,陈智标,刘得伙,三位被告当庭否认自己有罪。 5、下午主要审理,油库事件,涉案被告全部否认有罪,崔永发妻   子,黄柳笑作为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并提交了辩护词。 6、据黄柳笑讲,检方提交指控的指控材料大部分属于伪造。没有受   害人出庭对质,更没有旁证,很难确定证据的真伪。 据《六四天网》义工发自南海三山的消息,法院方面当庭没有当庭宣 判该案判决结果;据悉,将不再开庭,择期宣判,我们将密切关注案 件的最新进展。 ------------------------------------------------------------ 〔附〕南海三山案崔永发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 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 人、亲友。本人作为被告人的亲属有权利为被告做辩护。辩护人认为 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永发构成敲诈勒索 的罪名依法不能成立。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 虑并采纳: 一、从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   被告人崔永发不构成此罪。 1、被告人崔永发主观上不存在敲诈勒索的直接故意。 从敲诈勒索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来看,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 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 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发生的心 理态度。敲诈勒索罪是一种财产犯罪,而这类犯罪的一个共同点是: 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而间接故意不存在犯罪动机和犯罪未遂的问 题。结合本案实际,被告人崔永发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 观直接故意。理由如下: 崔永发参与现场的直接动机仅仅是,“想知道挖塘原因”(见崔永发 供词),到了现场后,崔永发并未直接参与谈判,“我在花场离他们 太远,没听清他们对主任讲什么内容”,而且崔永发屡次进入油库的 原因仅仅是“期间我感到口干”“经主任同意后,我就上去饮水” “到了下午3点左右,我又口渴,经主任同意后我又上去饮水”,在 谈判的时候,“问:你们在油库内外,是否商量过向油库要钱的事 啊。答:我没有和他们一起商量,他们站在那里商量什么我不知道。 (见崔永发供词),问:你是否提出过向油库要钱?答:没有。”由 此可见被告人崔永发并没有敲诈勒索的直接故意。 2、被告人客观上没有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 有人或者持有人强索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从控方起诉的事实和提供 的证据中,被告人崔永发自始至终没有实施任何威胁和要挟的行为, 既没有威胁,而且还多次劝阻激动的村民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饮 完水后,我就从二楼楼梯见一个穿白衬衫的肥佳被三山扫把冰等人 骂,我就推”肥老“入了一楼一间房间,叫他关上门不要出来,我就 和扫把冰等人讲有事由我们处理,不要只顾骂人”(详见崔永发的供 述):陈宁标供述也再次印证了这一点:“我上油库的大堤告诉刘德 伙他们有人在外面拿水管堵门口后,”波叔“和”发仔记“(发仔记 就是崔永发)就到油库外叫那些人不要堵水管。就是陈柱佳本人的报 案内容和后来的询问笔录中也没有涉及曾经遭到过崔永发的威胁、要 挟和恐吓的任何内容(崔只说了一句气话,属于孤证)。仅凭”被告 人陈宁标、刘德伙、崔永发、郭建华等人伙同十多名村民先后三次闯 进油库“这样措词模糊的内容就认定崔永发涉嫌敲诈勒索是十分牵强 附会的”有罪推定“和”客观归罪“。 综上,被告人崔永发主观上没有敲诈勒索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没有实 施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依法不构成敲诈 勒索罪。 二、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永发犯敲诈勒索罪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依法不能成立。 首先,从敲诈数额来说,陈宁标、陈智标、刘德伙、郭建华、绍细 虾、邵笑冰七人的供述各不相同,证言和供述相互矛盾,破绽百出, 证据之间缺乏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这在当庭的法庭调查阶段已 经得到了充分的印证,辩护人在此不再做赘述。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永发犯敲诈勒索罪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证据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基本属性,且证据之间 不能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因此公诉机关的指控依法不能成立。 三、本案不具有共同犯罪的特征。 根据《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 罪。”共同犯罪的特征是共犯人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即共犯人均有 相同的犯罪故意且个共犯人之间应对犯罪行为进行具体步骤的策划。 从本案的证据材料来看,七被告人并不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的 直接故意,缺乏共同的意思联络,辩护人已经在前段详细陈述了被告 人崔永发主观上不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直接故意,在此不再赘述。 本案中,被告人崔永发与陈宁标、陈智标、刘德伙、郭建华、邵细 虾、邵笑冰之间从未就如何联系,如何对陈柱佳进行威胁和恐吓以及 如何分段实施、如何分赃以及钱款打入哪个账户等犯罪具体细节及步 骤进行过研究策划,且被告人崔永发本人也从未实施过任何威胁或恐 吓的客观行为,在七人之间的共同预谋之间证据链明显存在断裂,因 此本案中七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共同犯罪的犯罪特征,不属于共同犯 罪。 四、起诉书隐瞒了部分事实真相 我国刑事诉讼法地44条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 应当追究责任。 在校巴事件和油库事件中,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被告人和参与村民都报 了警,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竟然对此视而不见,是不是违背了我国刑 事诉讼法的规定呢? 受害人赵建冬陈述:“我看交警在那里,便走过去问交警怎么办,交 警见这么多人围着,也没有回答我,……我就叫交警拖车回去再作调 查,交警说村民不让……我又去问交警怎么办,交警说村民一口咬住 要给5,000元,只能再与他们协商了,…之后交警就找来车主说话, 然后交警又过来说,车主同意3,500元就算了”。 受害人赵建南第一次陈述:“当时交警来到的,对我来讲无法处理此 事故,叫我们和对方的人谈好,自己处理,……”我叫那交警处理, 那个交警讲不好处理。“ 受害人赵建南第二次陈述:我到现场后首先向交警问明情况,但交警 在照相和画图叫我等一会再说,……后来,我见交警叫了个跟摩托车 主熟悉的人和他谈,最后赔3,500元了事。 以上受害人的陈述不仅证明了交警的到场,而且交警还参与了事故的 处理,如果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被告人实施了敲诈勒索,那么警察 在作甚么?是敲诈勒索的同伙,还是渎职罪的主体? 油库事件中,受害人陈柱佳陈述:“问:是谁报警的?答:我们没有 报警,他们那伙人报的警,当时我听有人在叫:要报死了很多人,才 有警察来现场的,要不然警察不会来的。” 受害者的陈述同样充分的证明了油库事件中村民主动报警,请问公诉 人,有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吗? 五、“5.20”油库事件,是一起村民自发的维权行动,产生   的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不应该由刑事法律调整。 1、起诉书指控争讼土地属于村民土地; 该土地名称为梅涌田地块,又称梅冲地块,该土地在1997为广东省国 土厅批准统征,该批复针对的是1992年的《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化为预 征土地原则协议》,这个协议和批复的效力问题值得探讨,该批复明 确规定了统征属于预征,而且该批复是同意对“统征”土地补办手 续,土地预征不是批准征用,国家建设需要用地时,仍然需要按照法 定的程序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其法律依据是《广东省征地管理规 定》(粤府《1993》94号)第13条规定“为有利于建设规划的实施和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市、县人民政府可对经依法批准的开发区和城镇 建设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提前实施规划利用控制),市县预征 土地,应按征地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并向省国土厅备案,经预征的 土地,在建设需要时,按国家和省有关国家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在土地投入开发建设前,属于农用地 的,应继续用于农业。 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于1995年月28日发文,明文规定不得搞土地预 征,(见《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土地预征的通知》《1995年6 月28日粤府办(1995)6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5年农 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1995)6号)已经明确提出,今后不 准搞土地预征。那么,省人民政府意见:全省各地今后一律不得再搞 预征土地。对已经预征的土地,未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 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得,按如下办法办理: A、凡未填(挖)土的,一律不得填(挖)土和投入建设,继续由农   民耕种;已经填(挖)土尚未有建设项目的,应组织复耕,不得   撂荒闲置。 B、已经签订预征土地协议并付了部分补偿费的,应按协议商定的期   限、数额予以兑现;暂无能力支付尚欠补偿费的,应取得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同意延期支付或按欠支部分的比例退还土地。 C、签了协议而未补偿款的,应尽快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取消   协议。 D、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预征土地情况进行一次检   查,并在今后年内处理。各市人民政府对预征土地的检查和处理   情况与年底前向省人民政府作一次书面报告。省国土厅要加强对   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   第25条、第26规定:“国家建设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   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使用   的土地,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批准,不得化整为零。分期   建设的项目,应当分期征地,不得先征待用。” 据此,南海区与三山管理区在1992年签订的“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化为 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预征是无效的。由于协议的无效,该土地的 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其所有权仍然归三山管理区集体所有。 2、参与农民和施工方之间的索赔、   协商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纠纷; 既然农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涉案土地属于自己集体所有,在土地的权 益和正常使用状态遭到侵犯的时候,当然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的正义行动。 3、所谓受害者自己的行为本身违法。 按照受害人陈柱佳的陈述:   “问:那些人说钩机挖烂地是怎么回事?   答:他们说的这块地,在我的门前,大约有十亩地,是我油库副     总经理张成文签名租的三山南村村长‘基头’的,当时我们     油库准备把该地挖成一个鱼塘、种些果树、花草等,于是就     请了周老板的钩机来挖鱼塘。……   问:这块地的地名?   答:这块地的土名叫‘梅冲’地块。   问:你们跟‘基头’签约多长时间?   答:我们跟基头暂时签约了一年。   问:何时签约的?   答:2006年4月26日签约的。   问:土地权归属谁的?   答:是南海国土局所有的,我听‘基头’说这块地是前一手耕家   李柄能向南海市国土局签约租的,然后李柄能再租给其他人种   草。” 那么按照受害者陈柱佳的陈述,其取得争议土地应该是“层层转租” 的,这种“以租代征”的行为正是国土资源部明令禁止的,国土资源 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 22号)第二条规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清理违法违规用地的同 时,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土地总体利用 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 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 未依法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 按非法批地从重处理:单位和个人“以租代征”的,按非法占地和擅 自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从重处理。 因此受害人陈柱佳将签约仅仅一年的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和结 构的行为是违法的。这种以租代征、变相侵占农民土地的做法也是国 家明令禁止的。所谓的受害者其实是争端的制造者,真正的受害者是 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是三山村的绝大多数农民! 本律师虽然作为崔永发的辩护律师,但是本案以一个敲诈勒索的团伙 被提起公诉,全案罪与非罪的认定直接影响被告人崔永发的刑事责 任,占在公道的立场上,辩护人也要对全案发表如下意见。 1、校巴事件中参与者采取了合法理性的手段。 校巴事件中,起诉书也确认,陈宁标最初只是要求赔偿200元,这是 一个合理的请求数额,至于后来为什么突然增加到5,000元,谈判过 程中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起诉书认定的事实不清,相反被告人陈宁标 的供述则显得合理:“当时校方的一名讲普通话的男人走上来,看了 看之后就说,有什么事,压死他算了”这是引起被告人提高索赔价码 的一个重要诱因。 而且签假名一事并非刑事欺诈行为,因为签名本身带有强烈的人身 性,如果用假名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本案中,起诉书中陈佳拄以林 嘉庆冒充鱼塘的承租者跟村民谈判是不是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呢?“轮胎放气”同样是一种非破坏方式的为实现民事权益而设置的 障碍,不具有任何威胁的内容。 2、油库事件参与村民行为合法,过程基本理性并无违法之处。 起诉书指控“刘德伙,崔永发以违法协议相要挟”,这同样是一种民 事行为,而非犯罪行为,试想一下,如果被告人有敲诈勒索动机和目 的的话,还签什么违法协议啊,这正是村民遵守法律的表现! 被告邵笑冰给机动车放气同样是一种非破坏方式的为实现民事权益而 设置的障碍,不具有任何威胁的内容,如果这也叫威胁,那么交警发 现违章行为拔掉驾驶人的车钥匙是不是也是威胁呢? 根据被告人陈智标的供述,“接着我们就开始谈判,由阿伙拿出一本 土地法之类的书籍给租地的人和油库老板看,并指出其违反土地法, 之后阿伙拿出一张纸,纸上有承认破坏土地字样……。接着阿伙拿出 一张拿给租地的男子,要求租地的男子要么在纸上签名承认破坏土 地,要么赔钱,种地的男子就不肯在纸上签名宁愿赔偿,并提出赔偿 1.5,000元,但阿发讲不行,起码要赔偿十万元,油库老板就讲,可 不可以少点,我们参加谈判的一个人讲50,000吧,当时油库的老板和 租地男子也同意”上述过程表现了村民代表合法理性争取权益的一个 谈判过程,这个过程恰恰表现了被告人强烈的守法意识,根本没有什 么威胁和要挟的内容,任何纠纷的解决都有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讨 价还价就是利用对方的劣势和自身的优势。 3、参与维权的村民,分得200元误工费,合理而正常。 从法庭调查中得知,被告人崔永发的收入每年至少五、六万,那么, 在参与处理争议的获得200元的误工费并非过分。即使索赔的数额过 高,也只是一个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没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数额的 大小不是民事转化为刑事的必然依据。 4、参与村民始终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争取合法权益,和承租人的   谈判始终是理性和善意的,没有暴力威胁的内容。 邵细虾供述,“我于是回到篮球场处聊天了,大约到了下午3点多 了,油库方面就说当事人到了,要派几个人进来谈,村民听后,随便 叫了几个代表进去谈了,我们当时没有选的,也没有叫哪几个人进 去,……开始我们上了二楼办公室的,后说这不方便,我们就到了大 基上谈。上了大基后,阿伙(刘德伙)就拿出一本《土地法》翻里面 的内容,指住部分条款向阿佳和阿庆仔说,”您们的鱼塘变更了土地 的使用用途,违反了土地法,对不起三山村民,要重新平回并补偿村 民的误工费 5、校巴事件和油库事件中,警方参与了案件的处理。 受害人陈柱佳陈述:“就有三山中队的一名民警亚铭带着两名协管员 来到现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些人说:他们钩烂了我们的地,亚铭 就说,那叫他们先停工吧。”其他警方参与案件处理的细节前文已经 讲过,不再赘述。 6、将剩余钱全部捐献给幼儿园和祠堂,   进一步证明了村民并无非法占有,满足私利的动机。 根据多名被告人的供述,误工费的剩余款项一部分用作摩托车基金 (见陈宁标、陈智标供词),一部分作为善款捐献给了祠堂和幼儿园 (见陈宁标和刘德伙、邵细虾供述),如果几名被告真有敲诈勒索的 动机和故意,那么这些剩余款项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更好的机会,他们 不但没有侵占,反而捐献给公益事业,因此认定被告人敲诈勒索有悖 常理。 总之,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既反对主观归罪,又反对客观归罪,犯罪 构成的理论则表明任何一个要件的缺失都不能给被告人定罪。几名被 告人无论从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来看都与敲诈勒索没有任何逻辑上的 关联,反而是一场民间自发的维权行动,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本来 不应该是他们,而是那些躲在阴暗角落里发号施令的见不得阳光的 人。 司法是捍卫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公正”“司法独立”也 是每一个法律职业者所共同追求的精神价值目标,如果司法在威权者 模糊不定的号令下左右摇摆,数十年来法律学人励精图治的法治大厦 就会轰然坍塌。 在此,我们请求法院能够遵循“公平与正义”的司法准则,排除各种 干扰,充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本着刑法“疑罪从无”和“无罪 推定”的原则,杖法律之剑,行正义之道,依法对崔永发等人作出公 正判决,并当庭予以无罪开释,以捍卫法律的公正、人道与尊严,以 无愧于庄严与神圣的法律殿堂,以无愧于历史与良心的拷问,并为铸 就社会奠定良好的司法基石。 辩护人:黄柳笑 (2006年12月17日) 〔转载自《六四天网》2006-12-19。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诗王早有主,哪个敢争锋! 东海一枭 近有名周国志者自命诗王,悬奖金十万元,挑战海内外诗人。其挑战 诗《狂诗一束》及《黄鹤楼组诗》在网上招来一片嘲骂声。我粗粗一 看,倒不象多数网民嘲骂的那么不堪。只是俗而浮,有些油。狂则狂 矣,却没有什么文化根基和思想内涵。意象也平平。 一些朋友希望我出来应战。洪哲胜作一文《联想翩翩:超女─→周国 志─→东海一枭─→中共》,认为我要在意境上赢过他并非难事。那 是当然。拨冗写了《黄鹤楼》诗一首,挑出《狂诗一束》,自信在意 象和意境、技术和思想各方面,胜之多多,真有胜之不武之感。 至于诗王之冠,我早已给自个戴上啦。《幽居写怀》曰:   拥兵何似拥奇书?哲帝诗王聊自居。 其实,就算我不要,诗王桂冠也不是周国志君戴得动的,比他强的诗 人多得很。评选略公,许多诗人取其十万悬奖如探囊。似乎周君并非 富豪,我为他心疼为他忧,呵呵。 (2006-12-29)   黄鹤楼   胜景奇姿莫与俦,画中相识梦中游。   百川波浪江中合,三楚精华眼底收。   第一名楼关囯运,几多才士斗风流。   他时跨鹤登高去,玉笛横飞万里秋。 (2006-12-28) 〔注〕黄鹤楼始建于三国时期,自古享有“天下江山第一楼”的盛    誉。以后各代屡毁屡建,有"国运昌则楼运盛"之说。   狂诗一束   其一   独对今人抚古琴,能凡能圣亦雄英。   打通微奥中西脉,炼就精纯日月心。   十万图书一腹贮,五千文化两肩任。   云何双眼常含泪,吾国吾民忧患深!   其二   拥书十万掩柴扉,岂许浮尘染素衣。   冷唾浓痰朝衮衮,醉追灵感入非非。   燃灯祈破千秋暗,煮字思疗一代饥。   蜩与学鸠莫相扰,不逢羊角不南飞!   其三   忧天骂鬼笔何遒,不为身谋为道谋。   早厌江湖多兽斗,闲观富贵若云浮。   拈花欲把群狼化,润世仍将小惑留。   容我真言传大道,草堂一亩足千秋。 〔注〕大乘有“留惑润生”之说,认为菩萨如凭其智慧,径自取证空    无三昧,就不能再随缘度化众生了,为此,菩萨宁愿自己先不    成佛,不急着把“惑”全部去掉,以方便度化众生故也。   其四   诗龙酒虎性难驯,一杖掀天尚有人。   遍地江湖聊戏水,拔山风暴不沾尘。   纵横宝典三千卷,保养灵胎四十春。   吊罢西山孤月落,来迎东海艳阳新。   其五   拥兵何似拥奇书?哲帝诗王聊自居。   半世栽花兼筑梦,单车觅句似骑驴。   立身奢望千秋重,下笔严防一字虚!   填海补天难插手,且收灵石入吾庐。   其六   焉能袖手忍旁观?襄岭怀山浊浪漫。   恶制谁能逃压迫,微躯岂敢避饥寒。   笔耕别有千秋梦,棒喝谁知一寸丹。   太息途穷天不助,手援无力道援难!   其七   与人与世早无争,好学何曾让昔人。   沉浸古今思似海,指挥天地笔通神。   酸咸苦辣皆堪味,雨雪风霜也自春。   坐入深宵灯火灭,孤星如月洗浮尘。   其八   登坛自恃内功深,欲向人间问不平。   耿介为文焉媚俗?公平论事岂违心!   常从孔孟汲真气,不许风尘染素襟。   英雄牌笔金刚指,凌空一点铁成金。   其九   日玩文山夜笔耕,癖深文字俗缘轻。   气豪胜养三千客,书富如屯十万兵。   异想非非参妙谛,痴心耿耿系苍生。   未成事业成诗业,古道何人伴我行?   其十   浮云富贵自风流,不为身谋为道谋。   五蕴渐空焉执我,九天深病怎消忧?   人多侣犬谁能虎,世尽争春我独秋。   虽万千人吾往矣,千磨万折不回头!   十一   不贪利乐不贪名,不肯荒庸度此生。   怒起常将魔术揭,狂来偏向虎山行。   万家忧乐千钧重,个我安危一羽轻。   证罢菩提抬望眼,一轮圆月笑盈盈。   十二   孤灯红入夜茫茫,风雨满城尽梦乡。   国在焉能求独乐,学成宁肯为私忙。   云中待试屠龙技,网上先开济世方。   侧耳遥闻锣鼓乱,群魔粉墨又登场! 〔注〕屠龙技,原指无用之技,此处龙与下面亡秦的秦,皆喻专制主    义。   十三   繁华队里独求仁,万患千忧铸此身。   李杜成规能范我?陈吴无路誓亡秦。   千年悍贼原无愧,一代狂奴自有真。   回首神州风又雪,啸成梁甫泪沾巾。 〔注〕李杜成规,陈亦:老枭的诗,益见矫矫不群,今日写旧体诗词    而能如此立足,徒以李杜成规论其优劣,固未得其正矣。千年    悍贼,曾国藩评陈玉成:唐宋以来,千年不遇之“悍贼”。    陇右山狼网友借以喻老枭之诗。啸成梁甫,李白诗:长啸梁甫    吟,何时见阳春。   十四   手不停挥义不臣,不求富贵不求神。   风云椽笔当回日,思想獠牙欲噬人。   幸有江湖容我傲,更无豪杰畏官嗔。   何当洒尽一腔血,大洗河山万里尘!   注:思想獠牙欲噬人,西哲云:思想是有牙齿的。   十五   由义居仁志不移,穷通毁誉任由之。   人忧落败吾求败,世好为师我觅师。   惯见江湖龙变色,频闻罗织狱成诗。   云低风紧鸟飞绝,一怒横空某在斯! 〔注〕狱成诗,狱成于诗,前不久有川中有因手机传播讽刺诗而入狱    者。引申为文字狱。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从台湾倒扁想到人民情绪的盲目性 管党生 ┌────────────────────────────┐ │ 民主化以后的台湾,看起来确实有点混乱。但是,混乱中也 │ │ 爆出不少希望的火花:                 │ │                            │ │ ◆各方人民敢于公开表达意见,敢于动手争取自身的权益; │ │ ◆检调机构查案和法官判决,完全可以无视政权的眼色;  │ │ ◆阿扁总统看着自己的女婿和爱妻被调查、被审判,他也只 │ │  有一句话:“一切依法行事!”……          │ │                            │ │ 而且,尽管泛蓝的民众和政党每次选败都显得输不起,泛绿 │ │ 的群众和政党每次选输时都显得非常理性,让台湾有了一股 │ │ 让自身迈向精致化民主道路的稳定力量。         │ │                            │ │ 总之,民主化也会有阵痛,但是,人民要出头天的悲愿,是 │ │ 不应该被这个阵痛打消的。不是吗?           │ └────────────────────────────┘ 台湾倒扁运动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估计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毛泽东曾经说过“群众运动天然合理”,看来不仅在大陆证明是失败 的,在台湾也值得怀疑。 一场运动是否合理,不能够完全看人的多少。有时人多了,盲目性也 同时在增加,可笑程度也在增加。 民主确实是好制度,也不是非常好的制度,希特勒就是通过民主选举 成为元首的。 至于台湾,阿扁是否应该下台,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程序进行。依靠乱 哄哄的运动是可笑的,无意义的,没有效果的。 台湾的倒扁运动对于大陆的民主进程起到了破坏作用。人们会想:这 样的民主对于人民和建设到底有什么意义? 最近泰国又发生了军事政变。 看来,不仅在大陆,就是在亚洲民主确实是个需要重新和认真考虑的 问题。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能向台湾学什么? 陈清池 台湾的民主政治文化,与中国的独裁专制的政治文化有天壤之别。 首先,我们来看中国的政治文化,很多中国人或许认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为一现代化国家,但哈佛大学孔复礼(Philip A. Kuhn)、德州大 学谭若思(Ross Terrill)二史学家却视中国仍为一帝国,而非现代 化国家。谭若思取其2003年著作名为“The New Chinese Empire”, 汉译为《新中华帝国》或《一中帝国大梦》,再恰当不过了。于2002 年出版“Origins of the Modern Chinese State”(《现代中国的 起源》)之作者孔复礼,2005年在哈佛大学演讲《 帝国与国家》为 题的中国之历史经验,他指称“帝国思想与特性”依然存在于中国政 治体系,甚至在许多人的心思里。 显然地,北京未曾放弃所有帝国特征。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关系 而言,当今的中国确实与帝制时代的中国无何差异。尽管孟子的观 点:唯有尊重人民的政府,始可谓为公正的政府。中国的执政合法 性,并非源于主权在民,因此中国共产党统治者,似如昔时的诸帝 王,一样地鄙视人民,如毛泽东大言不惭地说:人民既贫穷又无知。 中国领导者认为人民是容易成形为他们所要塑造的产物。同样地,江 泽民前国家主席,曾以中国人民教育水平低微、时机尚未成熟为藉 口,而拒绝推动民主制度。被江泽民所轻浮无视的民主法制,照样盛 行于某些国家,即令事实上这些国家人民的教育水平也未必高于中 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虽名为“人民共和国”,却非人民“所有”, 也非人民“能治”、“能享”。事实上,它是中国共党“所有、所治 与所享”。100多年前,孙逸仙就已经借用了林肯的“民有、民治、 民享”的政治概念,然今日中国领导者仍无意愿接受“主权在民”的 理论。 自孔子以降,中国政治文献,只着重“义务”、“地位”、“阶 层”,至于“自由”与“平等”等语辞,几乎不存在。中国政府不仅 以自身所制定的法规监督其国内的出版物、电子媒体,并强迫外国电 子媒体删除其网站里所使用的“自由”、“民主”等西方语辞。此等 观念和语辞被视为危害中国社会政治的秩序与稳定。 因此,1989年6月北京政府,残忍地镇压学生在天安门广场要求民主 改革的示威。基于同样的道理,江泽民与其后继者,在国内对法轮功 信徒进行迫害、对居于国外者做监视。世界各人权组织更痛批北京违 反西藏人与新疆的维吾尔人的人权。简言之,至今中国共产党领导阶 层者未经民选,也不可能在不久的将来经由民选,他们因而无视人民 意愿。 反之,台湾的政治文化在过往十余年内,已逐渐形成为自由民主政 体,亦即更西化。二战以后,蒋介石独裁统治台湾数十年,确实,他 与毛泽东同样向往帝制时代“帝王的荣耀”。二者分别领导的国民 党、共产党同为列宁式的独裁专制政党。蒋介石于1920年末叶,以枪 杆子赢取政权。当时他所管辖之版图,只有当今中国的四分之一 。 国民党久久无法摆脱中国极权之传统,就因为它的获取政权人民意 愿。 中国内战爆发,蒋介石于1949年惨败于毛泽东的共产党后,终率领其 军队撤逃来台湾。蒋介石与其子蒋经国, 都是未经人民投票选举的 总统,却只口口声声支持主权在民。当初国民党乃是台湾的唯一政 党,前述二蒋为该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国民党控制的国民大会,机 械式地支持他们当选。1980年代,基于台湾人支持民主运动的奋斗有 成与美国的压力,政局而有所演变,国民党终在1980年代末期,逐渐 转移权力,例如:1986年蒋经国明智地容忍反对党的“ 民主进步 党”的创立、又于1987年废除自1950初期起施行的戒严法。 当今台湾人民直选所有民意代表:上自总统和国会议员、下至乡镇长 和乡镇民代。代表民进党的陈水扁于2000年当选总统,相继于2004年 连任。两届总统皆由人民投票选举而出。这意谓着:统治台湾超越半 世纪的国民党被选民唾弃。无疑地,台湾是主权在民的国家。纽约大 学法律教授陈隆志于2005年7月下旬,在“北美洲台湾人教授协会” 年会演讲时表示: 自1996年实行“ 总统直选”起,台湾即已成为 一有主权的新独立国家,这都代表人民自决的有效落实。 在此,新国家的台湾,其言论、媒体、宗教与结社的自由都受到保 障。台湾不再是两蒋统治时代的党国体制。此岛国已建立多元文化政 治与多党体制。在学校授课的语言科不仅有北京语;也有其他台湾语 言的教学。人权与人的尊严普遍地受到尊重。 十多年来美国“自由之家”每年评鉴各国自由度,台湾一再被列为亚 洲三大“自由国家”之一,而中国却为最缺乏自由国之一。孔复礼 说:台湾的成功民主制度,却被中国视为“庞然怪物”。明显地,台 湾与中国的政治文化之差异,有如白昼与黑夜。 不仅台湾人民珍惜自由与民主,也期望爱好自由的世界朋友们,支持 台湾永续为自由与独立国家。并非说,台湾不须国防,此具有主权独 立的台湾之国防,理应由人民肩担。台湾人民须坚决争取50多年来持 有的国防军备成果,必先让友邦的美国与日本信服此点,始能获其援 助。 (刘金莲译) (本文原来的标题是:“China Lacks Taiwan's Democracy”,载于 《台北时报》(Taipei Times),2005年9月3日第八页。http://www .taipeitimes.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05/09/03/2003270 223。)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尊重司法与司法尊重 林保华 司法是正义的最后防线。因此虽然前国民党秘书长许水德曾经说,法 院是国民党开的,这是国民党威权统治台湾50年的必然结果;然而因 为台湾已经步入民主国家的行列,司法独立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因 此司法上的不公不义事件必然受到越来越多的抨击。但是只要不做得 太过分,人们还是会尊重司法,以维持社会应有的秩序。 然而这不等於说司法没有存在问题。即使抛开政治问题,我们也可以 看到,与民进党有关的贪腐问题,差不多人人落网,例如周伯崙、陈 哲男、颜万进等,但是与国民党(或亲民党)有关的,往往都闻风而 遁、或是人犯在国外时才宣佈,让他们别回来;於是这些人虽然成了 通缉犯,仍可在外逍遥,例如伍泽元、刘松藩等。债留台湾600多亿 元而潜逃的商人陈由豪,也是亲蓝的,而且在潜逃后还继续在中国支 持下打击台湾。 就是在判案的快慢方面,也不能不使人生疑,例如2004年总统选举 后,邱毅率领民众冲击高雄地检署案,至今还拖在那里,邱毅一再请 假,也没有人理,能否公佈一下传召过他几次,他又请过几次假?然 而总统夫人因为昏眩留医请一次假,媒体与政治人物就大作文章,连 司法人员都出马放话。如果说这是“司法独立”,人们会相信吗?更 不要说有没有人性的问题。 再如,马英九特别费问题几个月前就提出,至今是否起诉仍未决定, 但是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副市长许阳明特别费一案不到一个月就迅速 被传讯,下属还立刻被羁押,效率可真惊人。 而中华统一促进党主席林正杰在电视谈话性节目中殴打当代总编金恆 炜的案子,司法部门不但放过他在事后的继续恐吓,就连殴打事件也 可以用50,000元“摆平”。怪不得有人说,他愿意用十万元去打他所 想打的人;这有点像把黑社会买凶打人合法化。我们不要忘记,中共 正以大笔金钱进行统战,收买打手,以中共的财力,如果仅以罚款、 尤其是小小的罚款做惩戒,根本不足以维护社会秩序,特别是阻止中 共的破坏活动。如果连这点都没有认识,实在有负司法重任。 在这情况下,由自认是“中国人”或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人员 审理国务机要费,能保证它的公正性吗?不要说不公正,人们还可以 质疑,它是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审判台湾总统府的国务机要费 案。 从以往几年的事实也可看出,民进党在输选后,在忙着检讨原因;反 之国亲选输,就上街,包括这次高雄败选,他们也不服气,甚至把陈 菊阵营指控黄俊英阵营的贿选案,居然反咬一口说是陈菊阵营“自导 自演”,并且向司法施压。如果我们再看国务机要费案马英九向检调 施压,与马英九特别费案爆发后,国民党向检调施压,因此希望有良 心与正义感的司法人员拿出勇气,尊重司法独立,而且首先是尊重台 湾的主权独立,抵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战与介入,守住正义的最后 防线……。 〔TaiWan News 《财经文化周刊》270期。提供者:作者〕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