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12-22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博士”也撞南墙          (山东烟台)李对龙 ◆又闻教授嫖娼              (湖南)金海涛 ◆《红灯记》中的共产党与日本人     (江苏镇江)黄康 ◆医院怪象:大的撑死!小的饿死!   (广西桂林)李志友 ◆小商贩大问题──崔英杰事件中的天理、历史、政治 刘大生 运动留痕 ◆2007年新年献辞──献给《民主论坛》  (云南)欧阳小戎 ◆迎春诗歌朗诵会──往事历历不随风(之2)     王新旻 迫害实录 ◆德国记者杭州采访风波          (杭州)吕耿松 ◆我不想欠黃石市新闻出版局一分钱罚款──关于民刊 吴幼明 ◆高智晟真有罪吗?          (江苏徐州)郭少坤 ◆欢迎高智晟出狱;继续敦促立即释 08奥运中国人权监察小组 ◆让审判者被审判            (波士顿)韩杰生 ◆宜宾农民领袖遭灌尿、竹签捅耳朵      (成都)黄琦 读史论今 ◆秦专制大帝国的解体──民运家谱(之14) (贵阳)黄燕明 ◆鲁迅的死亡世界              (南昌)黄泰 ◆头上的青天               (丹东)田晓明 ◆实事求是行为准则──兼评邓小平“1957年的反右斗 叶孝刚 台湾问题 ◆台湾勿重踏历史覆辙──论二战前奥地利被纳粹德国 陈清池 ◆十六字建议中国打消解放台湾的野心    (法国)陈礼江 他山之石 ◆中国人权恶劣 台陆委会咨委吁联系国际施压     中央社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博士”也撞南墙 李对龙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条炒得很热的新闻,标题是《十位博士联名抵制圣 诞节》。新闻报道中特别强调了是“十位各名校的博士”干的这事, 我知道这是“卖点”,要是十位淳朴的农民也这么干,肯定没人搭 理。这倒让我真对“博士”们刮目相看了,觉得他们除了虐待、杀戮 动物还是干点人事的。 “抵制”是这条新闻的第二个“卖点”,在中国这可一直都是个时髦 的词汇,我想大家都很熟悉吧。“博士”与“抵制”放到一块,这倒 印证了一个网友的观点。因为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现在的愤青都是猪 脑,该网友批评道:“你有什么资格这么侮辱他们?打听一下,愤青 队伍中有很多都是硕士、博士……”简言之,愤青不是猪脑,而是国 家培养出来的高级知识分子。这就很容易解释,“博士”们除了虐猫 还会干“抵制”这种事了。 据说,这十位“博士”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捍卫者,这似乎也很投我 的“趣味”。但我一看到“抵制”这个词,再看看他们的作为,就觉 得索然无味了。“博士”(这可是个“卖点”,所以我也必须得时时 强调一下)们的观点毫无新意,就是认为商家借机炒作,年轻人崇洋 媚外,传统节日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必须起来,抵制洋节! 首先我要提醒一下,在党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别动不动就撞南墙去 “抵制”,尤其是在这个中国市场刚全面开放、“前途一片大好”、 “和谐社会”的大旗迎风飘扬的时候,小心中宣部“封杀”你!其次 我真的比较失望,“博士”们除了虐猫与“抵制”,怎么真的就什么 都没学会呢?我又忍不住想说你们猪脑了。 其实“博士”们也提到了,现在的中国年轻人虽然时髦过圣诞节,但 他们并未理解这个节日的意义,只是一味崇洋媚外罢了──这问题不 就显而易见了?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就算你成功“抵制”了洋节, 年轻人就会“媚内”了? “博士”们也在“檄文”中提出了振兴国学、政府投入、开办儒学课 堂等举措。说得很好!但我建议你们最好使出你们“抵制”的精神 来,脚踏实地地努力将它们付诸实施。别忘了,你们是国家培养出来 的高级知识分子!也省得你们一闲得慌就去虐待动物!同时我还得提 醒你们,“媚外”是“媚”,“媚内”亦是“媚”!“抵制”他们亦 是在自我“抵制”! 如果你们还听不明白的话,那我只能列出个等式来:愤青等于猪脑等 于高级知识分子! 〔附〕严重抗议北X大包庇摔死幼猫的真凶! (2006年12月22号)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又闻教授嫖娼 金海涛 可能是本人曾经在高等学校工作过的缘故吧,故而对教育领域,尤其 是高等学校的新闻就特别感兴趣。当然,感兴趣的不仅是正面的,亦 有反面的,而且,和一般民众一样,出于对我党媒体报喜不报忧的反 感,更对我党不愿报道的负面新闻颇感兴趣,诸如,由于不顾客观规 律而急速扩招所导致的毕业即失业呀,高校招生过程中发生的权钱交 易、暗箱操作呀,学术腐败、论文剽窃呀,穷人的孩子无钱读书以及 每年高考之后父母无力支付孩子攻读大学学费而自杀呀,等等。近年 来又不断出现丑闻,包括女学生为了所取考试试题而与老师进行性交 易、教授嫖娼等等“人咬狗”式的新闻。这不,今天的媒体上又爆出 了教授嫖娼的新闻,请看《南京晨报》的报道:近日,江苏某高校的 一名教授到南京出差。因为寂寞难耐,他把一名小姐带到所住宾馆的 房间,谈好价格后,两人即脱了衣服行起了苟合之事。没想到,两人 在苟合时被突击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据这位教授说,他还在学校里 担任着不低的行政职务,也就是我党在大学中的官员了,据说还引起 了江苏省有关部门的重视。警方说,撇开其嫖娼一事,林风是个称职 的教授、合格的丈夫、孝顺的儿子、不错的父亲。颇多赞美之词,即 使如此,他也将面临着50,000元的罚款以及15日的行政拘留。看来无 法保留面子了。 其实,在今日中国教授嫖娼已经构不成新闻价值了,君不见,不长的 时间里就爆出好几桩教授嫖娼的趣事。那位知名学者、复旦大学经济 学院院长陆德明嫖娼的事好象是被公开曝光的第一位教授,其后教授 嫖娼事件接踵而至。四川某大学54岁知名教授蒙明(又是化名)在自 家卧室被他人活活勒死,起因是他嫖宿一个年仅19岁的发廊小姐,被 小姐的男友发现而遭杀身之祸;株州工学院教授黄某嫖娼被警察抓 获,他施展的软硬功夫,向警察交了5,000元“赞助款”后得以脱身 (他很懂得警察的创收门路);4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教授44岁的教授 程树良是硕士生导师、九三学社武汉理工大学副主委、国家科技进步 三等奖得主,他回湖北老家竟在大街上与发廊妹勾搭上了,只花了 190元钱就获得了“性福”,尚包括了洗头、按摩的费用,价廉物美 呀,却遭到警察的抓获,于是这位体面的教授再也没了颜面,于是, 在警察的警车上跳下,一命呜呼了。 这到底怎么了?嫖娼好象成了教授的副业了。当然,与官员相比,教 授的嫖娼颇有些寒酸。官员有钱,于是,包养情妇、二奶、小蜜,可 以为情妇、二奶买下专用别墅,而且,不止一处。教授们办不到,只 好花个小钱去街上拉个小姐,或者去妓院泡个小妞,这与官员们的 “性福”相比,可是天壤之别呀,但也只能屈就了。然而,警察又往 往把教授逮个正着,大概也是他们的创收所需吧。 本来高等学校是个清静的、令莘莘学子趋之若鹜的地方,教授是个令 人羡慕的职位,然而,曾几何时高等学校变成了一个钻进钱眼的单 位,教授嫖娼成了屡屡曝光的新闻点。这不能不和整个中国的大环境 联系起来,整个中国官场成了一个污七八糟的大染缸,整个官员阶层 从高到低还有不腐败的么?我想,对教授嫖娼这种事恐怕不能仅从教 授个人的品格上来加以论述,为什么以前教授嫖娼犹如凤毛麟角,而 今日教授嫖娼成了新闻的便饭?这不能不从整个社会的环境去找原 因。这正象官员们善于造假、欺上瞒下一样,教授们也学会了造假 了,什么“汉芯”工程弄得全世界为之惊愕,教授剽窃别人的论文已 是常事了。 整个中国的社会大环境如此,高等学校的小环境也只能如此,我想教 授嫖娼这种事还会不断发生,说不定还会和官场一样,也许会出现官 员和教授会在妓院碰在一起,象官员共同包养情妇一样,官员和教授 一起嫖娼,有些官员为了显赫,不经常去教授那里假惺惺的去想弄个 硕士、博士学位的文凭么,那么官员和教授连起手来,在追求“性 福”方面也追求一致吧。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红灯记》中的共产党与日本人 黄康 昨天晚上,我算是领教了中共八大样板戏之一的《红灯记》,这部虽 早就听各类人士提起,但一直无缘观摩。由于我生于80年代,已经离 那个离经叛道的疯狂年代远去,在我开始认识世界时,“6.4”事件 又改变了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使我对那些集权社会体制有着极大的憎 恶、反感。 对于《红灯记》这部样板戏,我对它从头至尾宣传独裁暴力,流氓无 赖的嘴脸只有用反人类来作为定论了。共产流氓高大全形象和他的编 辑篡改历史的下贱手段一样,只能另人反胃,毕竟,邪恶再怎么美化 都永远还是那副肮脏的嘴脸。 《红灯记》中还有反面主角即当年的侵华日军。中共的文艺界向来对 于这一角色和中共历来的敌人一样,都冠以委琐宵小的形象,残忍暴 虐的作风。可戏台上无论中共的演员将日本鬼子刻画的多么残暴委琐 我都觉得相比于中共而言,日本兵可谓仁义得多了。 首先,按戏文里所讲来看,我们党没有鬼子讲礼貌、中共和日本鬼子 是不共戴天的。在当时,无疑是日本的军队远比中共的武装要强大, 因此,中共是无法在台面上与日本军队较量的,只有转入地下斗争, 中共的一个党员被逮捕后供出了李玉和一家人。于是,日本鬼子来到 李玉和家里彬彬有礼的请李玉和去“赴宴”。看来,我们党有关部门 还是要学习一下日本皇军的某些作风,以后不要一冲进人家就不问三 七二十一上去就几个老拳,然后带上手铐将人象提小鸡一样的提溜 走,看来日本皇军的某些行为还是比现在的党先进啊!难怪在一则笑 话里讲,中国人最幸福的就是晚上突然一帮执法者冲进家里对着主人 喊:“某某,你被捕了。”而此刻的房主则回答道:“先生,您要找 的人在隔壁”。 在我看来不仅仅是抓人的方式比我们党文明,而且,鬼子的信誉度也 比我们党要好,象出卖李玉和的叛徒,鬼子说只要你站在皇军这边 来,保证不伤害你。我仔细看了,一直到最后,鬼子也没有拿那个叛 徒怎么样。我们党曾经统战敌人的时候也常说这样的话,当我们党得 了天下以后,便立刻对曾经的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清算,无论是党内的 还是党外的,被无辜整死的不计其数,看来,我们党还真没鬼子讲信 用。 非但如此,我们党还没有鬼子讲仁义,党在抓李玉和的时候,还让他 有充足的时间和家人告别。在枪决李玉和及他的非亲身母亲也让其非 亲生的女儿小铁梅前来送行,不仅如此,鬼子也给了充足的时间和充 分的自由让李玉和摆Pose,喊口号,同时,在枪决完了以后,也没有 摘取器官去卖钱,也没有让小铁梅去交纳子弹钱。 这些在我们党身上是看不到的。党在杀人的时候会把人的嘴给堵上, 在用细麻绳将人紧紧的绑上,根本不给死刑犯与家人见面的机会,在 枪决完了犯人后,党会以最快的速度将犯人的器官摘除,接着用不透 明的尸袋将尸体包着火化,然后还会通知死刑犯的家人交纳一定数量 的子弹钱。 李玉和被杀的情景让我想起了张志新。当年,张志新因为莫须有的反 革命罪被当局杀害了,在被害前,党先给了张志新的老公及女儿极大 的心理摧残,早在张志新被关押在监狱的时候,党国的打手们就用极 其残忍的手段对其身心进行无休止的伤害,在杀她的时候,可怜的张 志新已经被逼成了精神病,可党依旧没有放过她,生怕她会以慷慨的 壮举来玷污党的形象便毅然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生生的将其喉管割 断。如此的丧尽天良,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出现在共产党统治下的国家 了。 天下没有不终的戏曲,在戏的最后,还是老样子,共产党的队伍回来 了,他们拿着大刀长矛将叛徒在内的敌人无论投降的还是不投降的统 统杀光,紧接着,小铁梅又出场了,这时候,她已经成长成为了一个 合格的共产党员,她手提的那盏红灯,至今还放着鬼血一样的光芒, 让我依旧在这个叫做和谐社会的国度里颤栗不安。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医院怪象:大的撑死!小的饿死! 李志友 我相信只要是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个人,应该都会有机会生病。我想: 除了“神仙”之外应该没人可以幸免。 在这个世界上,假如你“投胎”到一些经济发达、医疗保障完善的国 家、地区算是你的命好!命不好的话投胎到如我们这类“伟大的社会 主义国家”我不用多说,你也清楚,有你受的。当然也有另外,那就 是你一生下来,你的父母非富豪即高官,那就另一番话题了……! 中国老百姓看病难,难就难在医院收费的价格上面。医疗改革,改了 许多年,也革了无数次。电视、报纸天天在鼓吹什么改革带来了实 惠。可奇怪的是:老百姓去看病的费用反而越看越贵!如今的现状 是:就算你是发个烧,感个冒什么的一般小病只要你上医院去,医院 不宰你个二、三百块,它不会放你出来!要是你倒霉得个什么大病、 重病之类的,那你就做好被挨宰的思想准备吧!不报个“天价”医治 费用出来就吓不死你…… 本来发烧感冒之类的小病,看诊断后,一般拿点药就可以回家了的。 但这已成了过去。现在不但要你吊几天的瓶,而且还开出一大堆超大 量的各种药品让你带回家,反正够你服用一年的了。要是大病什么 的,哈哈,你就等着瞧吧!不把你从腰缠万贯的富豪,医治到债台高 筑、一贫如洗的地步就不算医院医生的本事!要医院治到你自个对医 生说:“医生大夫,我不医了,我求求你了,你行行好,还是让我出 院吧……?”为止! 讲到这,或许你会说,这哪象个救死扶伤的地方,医生的医德哪去 了?是不是让狗给吃了? “医德”这两个字,我们如今只能够幻想一下算了。在这个物欲横流 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一切向“钱”看的意识已根深帝固植入在这些 医方工作者的大脑里。在我们当地,一个城市只有一家到两家医院的 设备或人才在所有医院中是最好的。因此,整个城市的市民或外来的 人口只要有病,就会涌向这一、两家医院。造成了看病要排长长的 队,付钱,拿药也要排上一、两个小时。尽管人人都明白这家医院的 各种费用贵得离谱,但也不可奈何!你不看,他来看。几十万,甚至 上百万人口市民要看病,少你一个不少,多你一个不多。 设备齐全一点的就这一两家医院了,你要动个手术的,别的小医院还 动不了!怎么样?你有选择吗? 不知道朋友们发现没有?一个市里边,只要是“市人民医院”来看病 的,人流量就会人山人海、川流不息。而其他的小医院也都只能挣扎 在温饱线上而已,甚至还在不断萎缩和倒闭。尽管电视、收音机、报 纸天天在登广告,可来就诊的人还是少得可怜!反过来,你见过有哪 一家市人民医院打广告的?没有! 上述此种现象。朋友们有没有觉得有点象中国公路上的中国石化与中 国石油的两家大企业垄断全中国石油市场的情形。想提价,就提价, 说不卖油,就不卖给你油。先急急你再说,然后再报出一个你不得不 接受的汽油价格给你。来加油的车辆在排着队呢!你爱加不加……! 总之,垄断不但给中国政治带来各种难以估计的灾难,同样在医疗方 面也是害人非浅。只要不打开允许有经济实力的私人集团进入这一区 域,医疗垄断就会一直在进行,到时,受苦的乃是整个社会…… (2006年12月20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小商贩大问题 崔英杰事件中的天理、历史、 政治、法律 刘大生 2006年8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城管人员李志强等人以无照经营、妨 碍秩序为由,使用暴力强行收缴崔英杰用于制卖烤肠的烤炉和三轮 车,他们不仅无视崔英杰妥协(放弃烤炉、留下三轮车),还试图非 法拘禁崔英杰,在下跪哀求无效的情况下,崔英杰将手中的水果刀挥 向李志强的颈部,李重伤致死。8月12日,崔英杰被捕。8月15日,北 京市有关方面授予李志强革命烈士称号。此后,北京市公安局以故意 伤害罪提出起诉意见书,北京市检察院则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2006年12月12日,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律师夏霖、李劲松作了 轻罪辩护。这就是轰动全国的崔英杰事件。 一、小商贩的社会历史价值 1、小商贩的社会功能是其他社会成员无法替代的。 小商小贩之所以能够存在,是社会需求决定的。比如,上班族一般不 做早饭,喜欢在路上吃早饭,小商小贩正好能够满足这些人的需要。 尽管小吃店、快餐店也能满足这种需求,但是,小商贩的服务却多了 三个优点:廉价、方便、快捷。例如,到小吃店吃早餐要花五到十元 钱,到连锁快餐店(大娘水饺、肯德基、麦当劳等)用餐,要花十到 20元钱,而在路边小商贩那里用早餐,两块钱就足够了。更重要的 是,还不用绕路,不用排队。再如,在下班的路上,肚子饿了想吃点 零食,遇到崔英杰买上两根烤肠,既方便又便宜,如果到超市买烤 肠,不仅价格高,还要存车、存包,还要排队开票,再排队取货,非 常麻烦。 因此说,小商小贩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上存在,不仅因为社会需要他们 的服务,更是因为他们的功能是其它经营者(包括个体工商户、超 市、百货商店、跨国公司,等等)所无法替代的。 2、小商贩是市场经济的活化石。 市场经济是怎样起源的?最原始的市场经济是什么样子?不研究小商 小贩就弄不懂这些问题。小商小贩是市场经济的活化石,他们对于现 代市场经济的意义就相当于大猫熊、白暨豚、银杏树对于现代生命的 意义一样,消灭小商贩同消灭大猫熊、白暨豚、银杏树一样,是人类 的犯罪行为。 3、小商贩是市场经济最坚定的守护力量。 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 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这是毛泽东、张春桥等人用来打击小商小 贩、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理论依据。实际上,列宁的这些话正是小商小 贩历史贡献的反面证明。 不仅如此,在毛泽东搞计划经济,企图彻底消灭市场经济的时候,小 商小贩成了市场经济最坚定、最顽强的守护神。毛泽东成功地消灭了 大商大贩,消灭了所有的资本家和企业家,但是却未能消灭小商小 贩,毛泽东的接班人华国锋接着割资本主义尾巴也仍然未能消灭小商 小贩。 1976年~1978年,华国锋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学大寨,到处派“农业 学大寨工作队”,工作队最痛恨、最头疼的就是小商小贩,他们是这 样声讨小商小贩的:   “生姜萝卜大白菜,东集赶到西集卖,一年挣上几百块,哪有心   思学大寨!” 这种声讨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小商小贩对市场经济的坚忍不拔的维 护,压在中国亿万农民头上的人民公社、计划经济和学大寨三座大山 是很难被推翻的。 二、取缔小商贩的理由不能成立 1、所谓“妨碍交通”。 小商小贩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为什么古人不说他们妨碍交通?实际 上,不是小商小贩妨碍了现代城市交通,而是现代城市交通侵犯了小 商小贩的生存空间。这就象下面的道理一样:不是白暨豚妨碍了长江 航运,而是长江航运侵犯了白暨豚的生存空间;不是大猫熊妨碍了采 矿业和伐木业的发展,而是采矿业和伐木业的发展侵犯了大猫熊的生 存空间。 2、所谓“无证经营”。 当今中国,无证经营的非正规就业人士很多,岂止是小商小贩一种! 比如,没有教师资格的干部业余讲课创收,没有编辑资格的干部审稿 创收,党政机关出租房屋创收,自由撰稿人投稿谋生,中小学教师到 学生家里补课捞外快,大学生当家教挣钱助学,等等,都属于无证经 营。还有,保姆、钟点工、三陪女、乞丐,等等,也都是无证经营。 凭什么偏偏要求小商小贩领取执照? 小商小贩是超小额、非正规经营者。贫穷使他们没有能力建造、购买 或者租用固定营业场所;提篮小卖、走街串巷的营业特点使他们没有 必要使用固定场所;收入低微使他们承担不起正规经营者的税费负 担。因此,要求小商小贩以“营业场所、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等 条件办理营业执照是不合理的。 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从来也没有规定非正规创收必须办理营 业执照,更没有规定小商小贩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古今中外、历朝历代都没有要求走街窜巷、提篮小卖的小商小贩办理 营业执照。甚至在抗战时期,连沦陷区的日寇都没有要求“提篮小卖 拾煤渣”的小姑娘李铁梅办理营业执照。在《洪湖赤卫队》里面,有 一个走街卖唱的小姑娘,到处演唱《手拿碟儿敲起来,小曲好唱口难 开》等民歌,以赚取微薄的生存费用,当时当地的国民党政府也没有 要求她办理营业执照。安徒生笔下那位卖火柴的小女孩显然也没有办 理营业执照。现在的城市政府凭什么要求小商小贩办理执照? 等生意做大了,人家自然会办理营业执照。南京的“石林商场”、“ 雨润集团”,还有安徽的“傻子瓜子”等等著名企业,都是从提篮小 卖、无证经营开始的。 3、所谓“不交管理费”。 政府收费本来就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仅仅规定公民有 纳税的义务,从来没有规定公民有向政府交纳管理费的义务,税就是 政府的管理报酬,税外收费完全违宪,不仅小商小贩们不应当交纳管 理费,所有公民都不应当交纳管理费。 最近几年,个体工商户大量倒闭,原因之一就是税外负担过重。如果 让小商小贩承担各种各样的管理费用,他们中的一些人将会象安徒生 笔下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陷入绝境;如果宽容一点,他们之中同样 会产生一些能为社会和政府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家。 4、所谓“不纳税”。 认定无照经营的小商小贩没有上税,完全是一种短视偏见。小商小贩 或许没有交纳直接税,但是,他们同样在交纳间接税。崔英杰购买三 轮车就包含了间接税。 更重要的是,政府和富裕阶层,超额占用了本该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 的自然资源,小商小贩未能享受到属于他们的那一份资源,少纳税或 不纳税也天经地义。 再说,政府不是鼓励灵活就业吗?政府为什么要鼓励灵活就业呢?因 为小商小贩们的灵活就业减少了政府负担,减轻了社会负担,减轻了 家庭负担,减少了小偷小摸,减少了乞丐,扩大了消费和商品流通, 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其实也是很大的。崔英杰卖烤香肠,至少不需要以 偷盗或者行乞谋生,至少扩大了香肠的消费量,拉动了香肠生产和猪 类的养殖。 5、所谓“危害治安”。 笔者在南京连续工作已经23年,几乎天天与小商小贩打交道,享受过 小商小贩提供的便捷服务不计其数。比如,由于身体偏胖,自己擦一 次皮鞋往往搞得气喘吁吁,还不一定擦得好,而让街边小商小贩帮 忙,花一元钱,十分钟,十道工序,又漂亮又干净。再如,工作压力 往往使人头晕脑涨,这时候到路边小商小贩那里吃几个望鸡蛋,头晕 脑涨的感觉立即就没有了。23年来,笔者也与小商小贩发生过摩擦, 但仅仅只有两次。两次都是因为自行车轻轻碰到了小商贩的家当而被 他们训斥:“咳,看着点!”我的回到是:“你不能朝里边去一点 吗?”仅此而已,算不上治安事件吧?根据笔者切身经历,23年享受 了无数次服务,小小摩擦仅仅两次,说小商小贩妨碍社会治安是明显 说不通的。北京的警官和检察官,也没有向法庭提出有关崔英杰曾经 危害过社会治安的证据。 三、是激情犯罪还是正当防卫? 有人认为,崔英杰的行为是激情犯罪。这种观点不能成立。 夏霖律师的辩护词证明,海淀区城管局及其城管大队是未经法定程序 成立的非法组织,是没有法定执法权的非法执法的组织。庭审时放映 的录像资料表明,这些非法执法的人员虽然号称代表政府,但没有出 示任何合法执法的证件或者委托书,连非法制服也没有穿着。在庭审 中,李志强的同案人承认,当时就是要“没收”崔英杰的三轮车。所 谓“没收”必须使用暴力,或以暴力作威胁,没有暴力支撑,无法实 施所谓的“没收”,实际上,他们也使用了暴力。他们的所谓“没 收”不是为了上交国库,而是自己支配,庭审中,公诉人以及李志强 的同案人未能证明李志强等人有上交国库的目的。而崔英杰的三轮车 却是受宪法保护的合法的私有财产,这一点,事件的所有参与人都没 有争议。因此,李志强等人的上述行为符合《刑法》第263条规定的 抢劫罪的所有特征。 《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崔英杰挥刀伤人的行为不是激情犯罪,而是正当防卫。 四、李志强是革命烈士吗 李志强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表明李志强等人抢劫三轮车的行为是革 命行为。既然是革命行为,就不能适用刑法追究其抢劫罪。这在逻辑 上似乎也说得通,但是,“革命”这一大前提能够成立吗? 尽管李志强的行为的确具有革命的特征,即超越法律,使用暴力,但 是不符合革命的原理。 毛泽东说:“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爆裂的行 动。” 海淀区城管队的“革命”行动是针对谁的呢?小商小贩是一个需要用 “暴动”和“爆裂的行动”推翻的阶级吗? 历史上只有被统治者推翻统治者的革命,而没有统治者推翻被统治者 的革命。因为统治者可以通过法律、使用合法的、程序化的暴力手 段,实现自己的社会、经济、政治目的,而没有必要使用革命的手 段,否则就是自乱阵脚。毛泽东搞“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 造成的历史危害历历在目。 统治者硬要搞“推翻”被统治者的革命,那只能叫反向革命。无论是 毛泽东的“继续革命”,还是李志强的“街头革命”,实际上都是反 向革命。“反向革命”也可以简称为“反革命”。 “反革命”有两种,除了“反向革命”,还有“反对革命”。从政治 原理上看,统治集团及其成员,都可以,甚至应当成为“反对革命” 的“反革命”,而不应当成为“反向革命”的“反革命”。 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宣布,中国共产党已经从 革命党转变成执政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不再以革命的方式管理 社会。与此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早已废除了“反革命 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镇压反革命”的条款也早已被 《第17条宪法修正案》废除了。 宪法、党章、中共中央现在都是反对革命的,然而,北京市海淀区人 民政府却反其道而行之,坚持继续革命,将城市管理当作革命。正因 为他们有革命的思想,才公然违反宪法,设立非法机构城管队,并让 城管队以“打土豪、分田地”的姿态破坏法制,以革命的气概和威势 打小贩、抢三轮。 因此,李志强不是革命烈士,而是反向革命的牺牲品。 李志强的“革命烈士”称号更加表明李志强等人的上述行为是抢劫而 不是执法。 五、应当避免的激情革命 笔者本不愿意为崔英杰的行为作“激情革命”的政治论证。崔英杰事 件本来就是一起法律事件,但北京市有关方面偏要将它与革命联系起 来,将它上升为政治事件,笔者也只好进行政治分析了。 崔英杰的行为具有革命的性质。第一,使用暴力;第二,针对统治 者;第三,反抗一种不合理、不合法的制度。但是,崔英杰的革命不 是有纲领、按计划进行的,而是盲动的、不计后果的临时冲动,因而 只能称为激情革命,而不能称为理性的革命。 崔英杰的激情革命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崔英杰卖烤肠谋生是正当权 利,面对强大的非法组织城管队,他的权利显然是不可能通过上访投 诉、静坐请愿、游行示威、行政诉讼等正常的、非暴力的法律手段获 得保障。 崔英杰的激情革命也具有不合理性。尽管上访、行政诉讼等等方式, 作用甚微,希望渺茫,但是你崔英杰毕竟没有尝试过。有些人宁愿终 身乞讨上访,也不愿采取激情革命的方式,这些人的行为更值得同 情。 崔英杰的行为有没有起到革命的效果?从个人的得失上看,他的革命 是失败了,从制度的变迁上看,他的革命是成功了。真正的革命是要 改变制度,而不在于改朝换代,也不在于推翻政权。现在,央视也讨 论如何疏导小商小贩了,城管的“革命威风”也减少了,政策可能要 调整了,这些都与崔英杰的激情革命有关。 但是,崔英杰的激情革命毕竟是一场悲剧,是应当避免而未能避免的 悲剧。 六、对各界的建议 建议中共中央号召民群放弃革命思想,让他们充当依法维权的公民而 不再充当“革命群众”和“革命人民”。并采取有效的政治改革措 施,预防类似崔英杰的激情革命事件再次发生。 建议各地政府放弃禁止小商小贩的政策,改禁止为疏导。特殊地域、 特殊时段需要禁止的,也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而不要采取反向革命的手 段。首先要立法,然后要将执法权交给合法的执法机关。 建议合法的执法机关严格依法执法,需要使用暴力强制执行时,应当 首先向法院提出申请。 建议小商小贩们理解城市管理的难处,主动配合合法的执法机关的合 理疏导和合法禁止。 建议北京市的有关立法机关依法撤销当地政府违法成立城管队的决定 和授予李志强革命烈士称号的决定。 建议有关辩护律师在后续的辩护中,依据《刑法》第20条有关正当防 卫的规定,改轻罪辩护为无罪辩护。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第67条赋予的职权,启动特赦程 序,赦免李志强等人非法执法、抢劫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犯罪责任。 〔转载自《自由圣火》2006年12月20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2007年新年献辞 献给《民主论坛》 欧阳小戎 新年又要来了,我在网络上问王德邦先生:“北京一别,一切可 好?”他答:“是呀,不觉一年有余。”此时方才大惊:又是一年过 去了。 我曾经不住地问过自己:“过去的一年我究竟做了些什么?”当我被 监禁的时候,一天一天打发无聊的日子,心里想着:等出去后,一定 要抓紧时间工作。可是当我出来之后,仍在肆意地挥霍时间。 在很多人那里,每一年都有不同的色彩,而对于一个投身民主化运动 的人来说,每一年的色彩都相同。每一年都是风雨之秋,似乎从我们 自己到我们身边的世界,都只是在重复着一个一个的轮回而看不到一 点变化迹象。可是在不知不觉中,一切正在悄然改变。 如果我早出生20年,那么张林先生、杨天水先生、李海先生、陈宴斌 先生的遭遇,便是我的归宿。而我却因为晚生了20年还没有得到和他 们一样的东西。如果以上几位先生早生20年,那么林昭先生、张志新 先生、遇罗克先生、张春元先生的遭遇,便是他们的归宿。而他们却 因为晚生20年没有得到那些东西。先辈们付出巨大的牺牲,尽管他们 没能看到专职制度在中国的土地上终结,但他们为我们铺平了道路, 是以我们的行为,更应该无愧于他们所付出的一切。哪怕专制制度无 法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终结,也要效法先辈,为后来者将道路铺得更 加平坦。那时站在天上对着这片土地发出会心微笑,该是何等幸福? 在今年早些时候,有人对我说:   “高智晟先生是一个标志,如果高智晟先生被捕,那意味着共产   党当局已经彻底放弃向民主制度转型的念头。到时候,会有成批   成批的人投向海外,因为民主制度已经不可能在中国实现。” 我并不相信这句话,因为我从不相信共产党当局会象被磁石吸引的铁 屑一样向民主靠拢,如果中国能够实现民主,那只可能是争取来的而 不是由谁赏给的。尽管自文革结束40年来,共产党当局一直在盗用由 民主人士争取来的那么一丁点文明成就。他们从民主人士的思想体系 中盗走有利于维护他们的统治的成分,然后将民主人士枪杀或者送进 监狱。譬如他们镇压了1979年西单民主墙运动,然后盗走了改革、开 放政策;镇压了1989年天安门运动,盗走了市场经济政策。改革开放 或是市场经济,都是民主人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然后成了共产党 当局脸上的金子。尽管这些东西到了共产党人那里,已经变得非常之 蹩脚,但毕竟是一种进步。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并不是在栽共产党 人的脏,稍有判断力的人都可以看看,那些满脑肥肠的官僚和他们豢 养的文武奴才,虽然人数有数千万之众,却整天只会挖空心思去爬官 或者捞钱,他们不是思想者,不可能去为国家民族探索思考。即便他 们写出什么论文之类,那也是抄来用于证明他们的工作成绩以便升迁 的。而民主人士尽管贫病交加,却个个都是思想者——在当今中国, 一个真正的思想者自然而然会成为一名民运──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思 考探索各种各样的问题。 高智晟先生被捕,但是没有人逃亡海外。因为中国的民主化运动不是 某个高高在上的领袖在率领一群喽罗想要和谁夺取政权,而是一个一 个最普通的中国公民,在良知和理性的驱动下,度过自己活在当今中 国社会之下的人生之旅。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既不会因为高智晟先生 被捕而停下,也不会因为刘晓波先生被捕而停下,不会因为任何人的 被捕而停下。若是开个小小玩笑:只有一种可能会减缓这个进程的速 度,那就是共产党当局强悍到能够跑到美国去把洪哲胜先生抓起来。 幸亏我们还有《民主论坛》,她给我们继续求索着活下去的希望。一 转眼轮到了第九个年头,就象一转眼,眼看第18个年头即将来临一 样。有人忘却了,而有人还在坚持。这些年如同一幕荒诞透顶的戏 剧:有人因声色犬马、无耻下流而头顶光环,有人因不愿违背良知而 头悬利剑。感谢慈悲的上帝,我们还有《民主论坛》,她是我们在精 神和物质上最强有力的依靠,使那头顶的利剑不至于深入到我们灵魂 深处。 感谢慈悲的上帝,单单对我个人来说,这一年还算幸运。至少到了年 底的时候,我还能为《民主论坛》写上一篇不伦不类的祝辞。   我曾经记得,   那繁花落尽的一瞬,   你在茫茫人海深处,   为我唱着   来自往生的歌。 套用我老家祭奠先人时的邀请辞格式: 最崇高的敬意,献给李对龙先生、杨天水先生、郭起真先生、陈光诚 先生、高智晟先生、郭飞熊先生、陈庆树先生、力虹先生、严正学先 生……点到名的,没点到名的,都请来领去这份敬意……还有万万不 能溜号的──洪哲胜先生。 (2006年12月21日晨于病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迎春诗歌朗诵会 往事历历不随风(之2) 王新旻 1980年的春节前,无名文学社决定在春节期间,搞一个诗歌朗诵会, 以此来活跃一下气氛,吸引更多的文学青年参加到文学社的活动中 来。朗诵会的请柬是润州和静湖他们设计印刷的。大红的油光纸上, 是用钢板刻印的请柬内容。大体是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要求等。 有一点是特别强调的,就是凡参加者,必须携带请柬才可参会。 这次诗歌朗诵会的地点设在开封市曹门办事处的会议室。这个办事处 的团委书记徐前,是无名文学社的成员,她周围也聚集着一批文学爱 好者。但是,当我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朗诵会地点,感觉气氛有 点不对劲。曹门办事处和曹门公安派出所是在一个大院里面的。我去 会议室的时候,就看到在派出所的门外,有两个警察坐在那里,眼睛 一会看看大门口,一会看看会议室。这可是滴水成冰的隆冬季节啊, 且院子里也没有阳光。他们看来不是闲坐聊天的,而是专门在监视我 们这次朗诵会的。 人渐渐多了,聚集到会议室中大概有30多个。派出所里面也出来了更 多的警察,聚在大门口的地方,一副虎视眈眈的样子。 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为了不给徐前他们带来太多的麻烦,决定临时 改变朗诵会地点,到铁塔公园里面去进行露天朗诵。 大家出了曹门办事处大门,各自骑车向事先约定的地点集合。 新的朗诵会地点约定在铁塔公园里面古城墙下的一片开阔草地上。 这什么北中国初春的下午,虽然有阳光,但还是能感觉到风是很硬很 冷的。地上的草黄枯着还没有返青,古城墙上的树木,落光了叶子的 裸露枝干,也还没有显露出绿色的嫩芽。 在参会人员陆续到齐后,朗诵会宣布开始。虽然经历了刚才的一番变 故,但大家似乎并没有害怕。那些警察,他们还不敢公开的阻止反对 我们,只是像夜行动物那样的暗中窥视而已。说明真理和正义是在我 们这边的,我们的结社集会,也是合法合理的。 朗诵会开始不久,大家正在朗诵各自携带的诗歌作品时,一群不明身 份的人从远处向我们走了过来。他们身穿便衣,走到距离我们十几米 远的地方,也就是足以听清我们声音的地方,停了下来,就那样站着 听我们朗诵。他们很像是一群对诗歌朗诵感兴趣而被吸引了来旁听的 游客。但我们知道他们不是,知道他们是来干什么的。他们之中,就 有刚才在曹门派出所门口坐着的那两位。但我们都假装没有看到他 们,对他们不加理睬,全当他们不存在。朗诵会在继续,并且因为他 们的旁听,大家的情绪似乎更加的高涨了起来。静湖朗诵了白居易的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在朗诵 了自己的长诗《自由万岁》后,又朗诵了一首海涅的诗:   我的心,你不要悲哀   你要听从真理的安排   严冬劫掠去的一切   新春会给你还来   …… 我当然是故意的。是故意让那些窥视者听的。他们在十几米外毫无反 应。不知道是他们听不懂呢,还是在他们的职业训练中,从来没有过 这一课。 朗诵会进行了大约两个小时,那伙人始终站在那里充当忠实的听众。 太阳渐渐的在西面落了下去,寒意更浓了,我们的朗诵会也在一阵掌 声中宣布结束。 等我们纷纷从席坐的草地上站起来离开时,那些人还站着,目光在我 们每个人的身上脸上游移,是否要记住我们的样貌特征,以便将来算 账做个凭证?但直到我们四散开各自回家,他们只是监视,并没有采 取其他的破坏或阻止行动。想必,他们得到的命令,就是只是监视 吧。现在,我手上还保存着一张当年朗诵会的红色请柬。这是1981年 抄家后幸存下来的极少几件值得珍藏的文件之一,我会一直珍藏它, 犹如珍藏那段已逝的青春岁月。 (2006-12-22)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德国记者杭州采访风波 吕耿松 12月11日(星期天)下午5点零6分,朱虞夫打电给我,说他已被七、 八个警察围困,要我立即给138-1703-7084的机主打个电话,接通后 去接对方。我问他这个机主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他说他也不知 道,叫我赶紧打。我立即拨通了这个电话,机主是个男性,他问我是 谁。我说我是朱虞夫的朋友,他现在正被一群警察困在家里,让我跟 您联系。对方告诉我他姓黄,正在上海开往杭州的高速公路上,现在 在海宁境内。听他说出海宁的地名,手机又是本地的(不需要加拨 0),所以我认为他是当地朱虞夫的一个朋友。我随即打电话告朱虞 夫他的朋友目前还在海宁的高速公路上,但朱虞夫的手机已拨不通 了,家里的座机也没有人接。我预感到情况不妙,立即发短信给吴远 明、来金彪、徐光、林辉等,向他们通报情况。正在发的时候,我居 住的九莲社区的治安主任来敲门,说是找我妻子有事要谈。我告诉他 我妻子不在家,叫他吃了晚饭后再来。其实他是来监视我的,而当时 我却全然没没察觉。 大约7点10分左右,我正在吃饭,黄先生打来电话,说他们已到了杭 州,问到我家来方不方便。我表示欢迎他们来,并把家庭地址告诉了 他。这时,我仍不知道他们是谁,把他们看成是外地来的民运朋友。 吃完饭后,黄先生又来电话说,他们不来我家了,叫我到杭州剧院附 近的星巴克咖啡馆见面。本来说好要过来的,现在又改变主意不来 了,我估计他们察觉到了什么可疑的情况,我迟疑了一下,但马上就 答应过去见他们。因前一天晚上在邵逸夫医院门口电动车的电瓶被小 偷偷走,我找了辆自行车,但骑了十几米路,发现自行车没有气了, 于是把自行车拉回家打气。一边打气,我一边考虑刚才的情况,所以 气打完后我准备换个方向走,从后门抄小路去。正当我把气筒放回原 处,出来要拉自行车的时候,发现社区警务室的片警和治安主任过 来,我的第一反应是要出事了。片警对我说,你晚上不要出去了,跟 我们到派出所去一下。我回他为什么,他说有件事要我配合一下,并 告诉我是市公安局要他来找我的。我马上意识情况的严重性,脑子里 盘算着怎样把这个消息传出去。我推上自行车,说我把车子放到车棚 里去,让他们等我一下。他们说车子拉到派出所去好了,我说一路上 推着车子手太冷了,还是放到车棚里好。本来我想到车棚里打个电话 告诉外界我这里出事了,但片警紧跟着我,还抢着帮我锁车子。看看 无法脱身,我又往家里走,片警问我回去干什么,我说回去解个手。 他说解手到派出所去解好了,不让我回去。我说我有高血压,每天饭 后要吃药,今天忘了吃药,这药必须吃。片警无话可说,但仍紧跟着 我。我开门后自己拿了双拖鞋穿了,叫他们在外面等,我想他们不至 于穿着脏鞋子跑到我的房间里。他们确实犹豫了一下,我趁机立即跑 到厕所里,关上门,给吴远明打了电话。因我刚给吴远明打过电话, 说我要去见黄先生,所以我只说了一句“我去派出所了”,吴问了一 句:“哪里?”我又重复了一遍,但派出所的“所”字还没有出口, 片警就把我的手机夺过去了。我喊了一句:“你怎么在我家里抢我的 手机?”他很尴尬地又把手机还给了我,说去一会儿就行了,没有必 要给谁打电话。我说给老婆打电话,但没有打通。我又写了个条子, 说电话没打通,我留个条子给我老婆。但片警把条子也拿走了(后来 在路上还给了我)。第二天我在手机查了一下,我给吴远明打电话的 时间是8点零2分。 给吴远明打了电话后,我心里就很坦然了。片警也不象刚才那么紧张 了,一路大家说话语气比较平和。片警问我刚才打算到哪里去,我说 我老婆的小姐妹来了电话,我打算去叫她。他说你不要瞒我了,我们 今天把你叫住完全是为了你好,否则你到了那里,就回不来了。听他 这么一说,我意识到我今要见的那个人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人,但也猜 不到到底是什么人。我猜想会不会是从海外来的民运人士,令当局如 此紧张。 到派出所(翠苑派出所)后,社区治安主任走了,但西湖区国保大队 大队长来了。片警告诉我,这是国保大队陈大队长。我说,以前我见 过的大队长不是姓楼么?他说那个是副的,今晚这个是正的。他再次 强调了今晚问题的严重性,说如果问题不是很严重,陈大队长是不会 亲自来的。陈大队长也肯定了他的说法,说这是上面布置的,如果我 不被阻止住,那么确实是“一去不返”了。陈大队长对我说,他们每 天都在互联网上关注我,念我曾在公安院校教过书,把我当老师看 待,对我还算宽容。但如果我今天晚上去“淌那趟浑水”,他们也爱 莫能助了。看来他们今天晚上主要是为了阻止我去见人,并不想问什 么东西。所以我一口咬定出去是为了通知我老婆她小姐妹来电话这 事,他们只是说“你出去干什么大家心知肚明”外,再也不问什么 了,只是跟我聊天,要我“为妻子女儿想想”。陈大队长大概跟我谈 了半个多小时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后来再也没有来过。片警跟我聊 天,看来他们对我进行过很仔细的调查,连老家哥哥生病,我父母家 的条件不如我岳母家的情况也知道。我当过农民,片警也当过农民, 我们就谈农村的事,谈农活怎么干。他是杭州郊区的农民,我是临安 山区的农民,有些农活的干法是不一样的,比如他们插秧时种六棵 苗,我们种七棵苗。所以他说没我当过农民,是吹的。我说我们那里 插一首秧是七棵苗,腿外侧各两棵,胯下三棵,这样种人不累;而如 果种六棵苗,胯下只能种两棵,人要站得很直,很累。听了我的分 析,他说你倒是真的当过农民。 在和片警聊天的过程中,我不断提出要回家。我说你讲过不要多少时 间,怎么老是把我撂在这里不放?片警说要请示过上级。我提一次, 他请示一次,大概请示了三、四次。我猜想,这段时市公安局可能在 围剿黄先生他们,也许朱虞夫会被关起来。但我没有想过吴远明、来 彪他们会出什么事。深夜12点了,我又对片警提出要回家,他向上面 打了个电话,然后说可以走了。到家时,是12点10分(我家离派出所 不远)。 走前,我把手机放在厕所的卫生纸里面,因为我怕手机被警察拿走后 里面的短信会被看到。到家后,我连忙打开手机,发现我走后不久黄 先生给我发过短信,但我担心黄先生他们可能也被公安局带走,所不 敢贸然回电,先打了个电话给吴远明。原来,吴远明接到我的电话 后,立即到外面用公用电话给范子良等人打电话,结果也被跟踪。他 刚打完电话,就被警察叫到了闸弄口派出所。朱虞夫、我、吴远明三 人形成了一个连环劫:我把朱被抓的消息告诉了外界,结果我也被带 走;吴把我被抓的消息告诉了外界,吴又被抓走。所以当晚《大纪 元》等媒体先后报道了朱虞夫被抓走、朱和我被抓走的消息。到家后 不到15分钟,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迪先生打电话到我家,我告诉他我 己回到家里,并告诉他吴远明也被抓走过(吴比我早半个小时回 家)。这时我很担黄先生他们的安全,我对林迪先生说,黄先生他们 可能不安全,要他们多加关注。我把黄先生的电话告诉了林,让他去 跟黄先生联系。第二天,《大纪元》记者古清儿小姐和自由亚洲电台 记者姬励思小姐打电话采访,我也把黄先生的电话告诉了她们,请她 们关注黄先生的安危。后来我从网上看到,那天晚上黄先生他们被查 过房,检查过证件,但没有被带走。 第二天,来金彪跟黄先生他们取得了联系,准备晚上在西湖边的秋越 茶室见面,但下午4点多就被上城区国保请去吃饭,而黄先生他们也 受到了骚扰。后来吴远明到了我家,高海兵到了朱虞夫家,这次见面 又没有成功。13日下午3点,我发了个短信给黄先生,问他安全不安 全,并向他表达了歉意:“黄先生,这次来杭,让您们受到如此惊 扰,我和朋友们深感不安,为此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歉意,但我们也实 在无奈。”黄先生立即回了短信,说他们现在是安全的。晚上朱虞夫 和吴远明来我家,我把黄先生目前的情况告诉了他们。鉴于警方进行 如此严密的控制,我们不再约见他们,以免遭来不必要的麻烦。况且 黄先生曾说过打算星期四(14日)离开杭州的。综合各方面情况,我 们分析:这次来杭的是一个德国《镜报》记者和他的翻译(黄先 生)。在他们要来杭州之前,中国安全部门就已得到了情报,杭州警 方就已作好了准备。几天前,朱虞夫接到一个电话说有人要采访他。 第二天,上城区国保大队和当地望江派出所就来了三四个人,对他宣 布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准他接受记者采访。从11 日起,朱虞夫、我和吴远明肯定被监视了。据社区干部对我妻子说, 那天片警和社区干部一直在看着我,甚至我到我家对面的电脑城去了 一下也跟踪我。那天晚上,他们就坐在我家前面十字路口的汽车上, 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是片警亲口对我说的)。那天下午3点,朱虞夫 给我来短信说他家楼下发现警察,可能是冲着他来的。到了5点,就 有七、八个警察到了他家。吴远明那天如果不到外面打公用电话,警 察可不会抓他,但他一跑到外面,警察就把他带走了。由此看来,来 金彪那天可能也受到了监控。关于对方是什么人,现在还没有准确的 结论。社区干部十分肯定地对我妻子说是“外国人”,据朱虞夫说, 12月5日他接到一个旅居德国的独立中文笔会会员的电话,告诉他10 日左右德国《镜报》记者要来采访他,所以他估计这两个人就是《镜 报》记者和翻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和《大纪元》记者也证明了这个 说法。据公安方面透露,德国记者这次来杭州主要是来采访杭州退休 工人上访事件的。7月4日至9日杭数千退休工人到杭州市政府请愿, 要求改善待遇,引起全世界关注。听说外国媒体要来采访,杭州市当 局惊恐万状,下令公安机关“严防死守”,当然,情报还来自安全部 门。两个外国记者就把一个政府搞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这足见专 制政权是何等的虚弱。 14日,林迪先生告诉我说黄先生的电话一直打不通,问我是否知道他 们的下落。我说不知道,可能已经离开杭州了。林先生又去问了其他 人。第二天,我在网上看到了林迪先生写的《德国媒体采访浙江民主 党人不成下落不明》的报导,知道黄先生他们还无消息。16日,我又 给黄先生打了三个电话,仍是没有人接听。不过,我想他们不至于被 警察抓进去,如果要抓,早就抓了。再说,共产党还不敢明目张胆地 抓外国记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不想欠黃石市新闻出版局一分钱罚款 关于民刊《水沫》被查封致大众的 公开信 吴幼明 今天下午15:00时,我来到黃石市人民政府517办公室领取了黄石市人 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黄政复决字〔2006〕30号)。行政复议决定 书如我所想的一样,黃石市人民政府维持了黃石市新闻出版局对我作 出的(黄新出)罚字〔2006〕第012号罚款决定书。在此我重复 我以前说过的话,以示我从不会因任何压力而改变自己的立场。 1、我认为《水沫》不是非法出版物,我个人编辑交流《水沫》的行   为不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   由。”我认为我编辑交流《水沫》的行为是我依法享有言论和出   版自由的公民权利的体现。   只有对社会构成危害的行为才能称之为违法行为,同时违法行为   必然同时具有隐秘性这一特征,不可能有公开的违法行为。从我   2000年4月编辑印制《水沫》以来,我就在每期《水沫》上公开   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通迅方式,同时对各大文学刊   物、评论家、艺术家、导演、艺术书店进行赠送和交流。   2002年10月,湖北省作协召开湖北省诗歌研讨会,黄石市的几名   诗人委托我主编了一册《水沫诗号外.黄石诗工厂专辑》,我们   在会议现场发放了100册,所有参会的省市文联领导、报刊编   辑、湖北省内各地的诗人们人手一册。   公开杂志《诗歌月刊》每年都出一期《民刊特大号》,每期选发   几十份民刊内的作品,对每份入选的民刊还刊发刊物封面,公开   主编联系地址,还附有主编谈刊物的编辑观念和倾向的文字;   《水沫》也在2003、2005年两次入选过《诗歌月刊.民刊特大   号》。还有《绿风》、《上海文学》等很多种公开文学刊物也以   专刊或专栏等形式介绍过民刊并选发作品。如果说民刊是非法出   版物,那岂不是《诗歌月刊》等公开刊物对众多非法出版物经常   做集中展示和推广传播,这不是太荒谬了吗?这是不是能引申得   出一个结论:对于民刊这种中国当代特有的文学现象,文化出版   界均是以一种很宽容的态度去看待它,并没有几个人将它作为非   法出版物看待,因为民刊与那些用来营利的盗版书或下流淫秽、   违禁的政治书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就我个人而言,我从未将《水沫》当作一个见不得光的隐私去深   藏不露,相反我一直是公开的将《水沫》作为我以个人的观点和   角度来参与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发展的工作来作。就是面对新闻出   版局工作人员的调查时,我也从未否认过我个人出资编印《水   沫》的事实。2002年,中央戏剧学院的女生桂冠来黄石为我拍摄   了记录片《水沫.人》,片中拍摄了我作为交警的日常工作和文   学创作,重点介绍了我编辑《水沫》的想法和过程,此片曾在凤   凰卫视播出。2003年,黄石市《大江商报》的记者采访了我,我   畅谈了我个人的文学写作和编辑《水沫》的观念,报纸以整版的   篇幅刊出。2003年,《视觉21》杂志约我写了一篇谈《水沫》的   文字,也是公开发表。2005年春天,黄石市电视台的编导苗毅、   舒明柳给我拍摄了专题片《生活在别处》,片中拍摄了我的交警   工作和业余写作,编辑《水沫》等等生活细节;此片曾在黄石市   电视台纪实栏目播出。众所周知,我国目前还没有非国有公众媒   体,换言之所有报刊电视台均代表官方的主旋律倾向。你说小偷   能在报刊、电视媒体上谈他怎么偷窃吗?抢劫犯能在公共媒体上   讲述抢劫的过程吗?我这样公开的编辑民刊《水沫》,并与社会   各届文化人士广泛展开交流,这能用编辑出版非法出版物来定性   我的行为吗?难道这么多主流媒体的工作人员连什么是合法和非   法行为都无法识别吗?所以我认为我和《水沫》都是正大光明和   合法的。 2、我要求湖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具体给我指出《水沫》中的哪一篇   文字是违禁的,哪一篇文字是淫秽的,不要笼统的写上:     “经湖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水沫》刊物14期均属非法出     版物,其中《水沫NO.6》、《水沫NO.7》、《水沫     NO.8》、《水沫.第11期》等属夹杂有违禁内容的非法     出版物,《水沫.创刊号》、《水沫NO.7》、《水沫     NO.9》、《水沫.第11期》、《70年代水沫特刊》等属     夹杂有淫秽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这种鉴定用语太不准确,让人难以理解,不知所云。对于一个有   着12年警龄的民警来说,我能知法犯法,在我编印的刊物上传播   淫秽、违禁内容吗?对于一个严肃作家(我曾经在《小说界》、   《大家》等纯文学杂志上发表过小说、诗歌,自称严肃作家应该   并不过份。)来说,我居然连淫秽、违禁内容和文学创作之间的   区别都鉴别不了,这岂不是对我人格和文学判断力的双重贬低?   我想举女作家王安忆著长篇小说《米尼》为例,这本小说是江苏   文艺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内容肯定也经过了新闻出版部门的   审批。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性描写,文学水平的高下我不想比   较,但《水沫》中任何一篇文章中的性描写内容绝对要比《米   尼》少。如果说《米尼》是纯文学作品却判断《水沫》中夹杂有   淫秽内容的话,我觉得这就是在鉴定中使用了双重标准。   《水沫》自2000年创刊以来,多次受到《小说界》主编魏心宏、   《人民文学》副主编李敬泽的好评,我有他们写来的信件为证。   艺术家艾末未对《水沫》的评价很高并几次进行经济支持,独立   制片人吴文光编辑的《现场三》一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年出版)中收录了艺术家杨志超的两个行为艺术笔记,占全书   150多页,均是选自《水沫》;书里还收录了吴文光先生对我的   采访,主要是谈我的生活经历和编辑《水沫》的过程。这些人都   是文艺界的优秀人物,他们对《水沫》的评判也可以作为一种参   照的标准来判断《水沫》的价值。同时还有广大的读者、作者对   《水沫》的评判,至今还没有一个读者对我提出《水沫》中有淫   秽、违禁的内容,难道这么多读者与文艺界优秀人士都集体缺乏   文学和道德上的判断力,看不出《水沫》中夹杂有违禁和淫秽内   容,却是湖北省新闻出版局的工作人员独具慧眼吗?   另外,这个问题还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比如最近的郭敬明抄袭   案,通过法院鉴定,两部小说中有大量雷同的段落,由此得出结   论:郭敬明的书中存在大段抄袭现象,然后法院再判决郭敬明对   原作者赔钱并登报赔礼道歉。如果《水沫》经法院判定有违禁、   淫秽内容,我同样愿负法律责任。但我的前提是必须将这些文字   全文交公众或文艺界权威人士去判断,而不是让一个与文学无关   的所谓鉴定人员去作断章取义的判断。 3、我作为一个警察,还想就执法问题说几句话:如果公安民警对犯   罪嫌疑人调查终结,必须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核实证据后   宣布逮捕,然后再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才能由法院   依据法律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罚决定。而新闻出版局就凭着新闻   出版局内部出具的一纸签定就可以判定《水沫》中夹杂有违禁、   淫秽内容,然后对我进行罚款20,000元,我觉得这个处罚过程不   合乎法律程序;这有出于部门利益而滥用权力、乱罚款创收的嫌   疑。 4、我认为交流《水沫》的行为构不成经营。所谓经营,必须是以营   利为目地,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才够得上经营。新闻出版局既然统   计出我印了11,100本杂志,为什么不统计出我花了多少钱印书?   既然统计有包裹单59张,汇书672公斤,为什么又不统计出我花   了多少邮资?可以这样说,我作《水沫》花出去的钱超过我收到   的1,620元书款十倍还不止。你们见过有人这么着经营吗?这种   行为与其称之为经营还不如称之为奉献。 5、法律的原则是公平、公开、公正,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上海   有份民刊叫《零度写作》,编辑也被上海新闻出版部门调查,后   来只是叫他们停刊。为什么我从2000年做《水沫》起,一直公开   赠送交流,其间黄石的媒体还几次报道我和《水沫》,直到2006   年5月前没有任何人找过我?同是做民刊,为什么《零度写作》   同仁只是被勒令停刊而我就得罚款20,000元?黄石市新闻出版局   处罚我的标准何在?这是为了教育我还是出于罚款创收的目的?   2006年5月前我连黄石新闻出版局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黄石市   新闻出版局的工作人员猛的找上门,而我也配合他们的调查如实   陈述我作《水沫》的过程和想法,还主动上交了《水沫》46册,   还在调查笔录中表示我再做民刊一定向黄石市新闻出版局申请;   而他们却拿着这些所谓的证据要罚我20,000元,这符合教育为   主,惩罚为辅的法律原则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2002年10月,湖北省作协召开湖北省诗歌   研讨会上,黄石市新闻出版局现任局长曹树莹也和我们几个黄石   诗人一起参加了这次诗歌研讨会,他当时担任黄石市黄石港区宣   传部部长。曹树莹也是个诗人,他并没有参与我所编辑出版的   《水沫诗号外》,但当时我同样赠送给了他《水沫诗号外》和   《水沫NO.5》。如果说我编印《水沫》是出版非法出版物,   那为什么他当时不及时举报,而让我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让我继续非法出版了四年,直到2006年5月才有新闻出版局的工   作人员来找我呢?并且曹树莹也不是在2006年5月时才当黄石市   新闻出版局局长的,他是2005年11月30日上任的。我想不通新闻   出版局为什么六年来一直对我和《水沫》不闻不问,然后突然找   上门来调查,并在我承认是我出资编印《水沫》后,对我罚款   20,000元,这样做究竟目地何在?这种所谓的执法是不是随意性   太强了一点?   另外我还想作一个补充: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有着12年警龄的警   察,一名执法人员,我会对法律保持绝对的尊重。黄石市新闻出   版局可以滥用法律侮辱我的人格(说我传播淫秽和违禁内容),   剥夺我的合法财产(对我罚款20,000元),黃石市人民政府也可   以站出来维持黃石市新闻出版局的处罚决定,但我却不会面对你   们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摆出无赖的嘴脸说出:“要钱没有,要   命一条!”这句话。我在此重申态度:“我绝不会主动向黄石市   新闻出版局交纳一分钱罚款,因为这样做等于我认同了黄石市新   闻出版局对我的行为定性。我建议黄石市新闻出版局将此案上诉   到法院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个人没有名下的房产和帐户,但   我每月的工资收入近2,000元,你们可以将我每月的工资扣去500   或1,000元交罚款,给我留下一点养家糊口的钱就可以了。如果   黄石市新闻出版局实在迫不及待需要这笔钱的话,那每月扣   1,500元也成。我绝不会为扣款的事去威胁任何新闻出版局或法   院的工作人员,为这笔罚款的缴纳设置障碍。我先报一下我每月   的工资收入:月工资924.30元,这钱由西塞山区财政发,每月能   按时到位;月各项补助约1,000元,这钱由派出所考核发放,数   额不固定,发放时间也不固定,经常拖欠几个月后发放。所以如   果每月扣我工资924.30元以内的话,是比较有保障的。”我之所   以这样做并不是出于对黄石市新闻出版局罚款决定的认同,更不   是对黃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认同,而仅仅是出于一个   公民对法律的尊重。虽然我不认为自己编印《水沫》是违法行   为,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我绝不会将自己个人观点凌驾于法   律之上。如果身为执法人员和公务员的我都带头不尊重法律,将   政府部门开来的罚款单视为废纸一张的话,那么今后还要指望谁   来遵守法律呢?所以我不会欠黄石市新闻出版局一分钱罚款,这   是尽我作为一位公民的责任。   在最后我要说出一个事实:从1978年中国第一份民刊《今天》创   刊以来,诞生过上万种民刊,但至今还没有一个编民刊者被罚过   20,000元。就是在世界范围内,我也沒有听说过有哪个国家会对   一个编文学刊物的人处罚20,000元的高额罚款。今天的新闻将是   明天的历史,这个罚款纪录绝不意味着黄石市的文明和光荣。即   使我被处罚了,每一个黄石公民自由写作与出版的民主权利也绝   不会为黄石市新闻出版局所垄断。 (2006年12月18日) ◆手机:131-7730-3030 ◆邮箱:wuyouming0714@tom.com ------------------------------------------------------------ 〔附〕黄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黄政复决〔2006〕30号 申请人 吴幼明,男,1974年3月21日出生,汉族,黄石市西塞山公 安分局民警,住黃石市黄石港区沈家营沈下路49-1号。 被申请人 黃石市新闻出版局 法定代表人 曹树莹,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2006年9月5日作出的(黄新出)罚字 〔2006〕第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06年10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请求:撤消被申请人作出的(黄新出)罚字〔2006〕第01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我个人编辑的民刊《水沫》不是非法出版物,《水沫》是 否是违禁、淫秽的非法出版物,应由公众或文艺界权威人士去判断。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断章取义,鉴定《水沫》为夹杂有违禁、淫秽内容 的非法出版物,该鉴定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我编辑出版《水沫》仅 供文学交流,不具有营利目的,被申请人对我罚款20,000元处罚过 重,请求撤消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申请人称:申请人自2000年4月份以来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发行 《水沫》刊物14期(其中期刊11期),共计11,100本。经湖北省新闻 出版局鉴定,“《水沫》”属非法出版物,其中部分文章夹杂有违禁 和淫秽内容。我局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 据确实充分,请求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2000年4月份以来,申请人未经批准以“水沫文学社”的名义 出版《水沫》刊物14期,其中期刊11期,特刊《水沫诗号外》、《自 行车王国》、《70年代水沫特刊》各一期。先后在黃石市黃石港区印 刷厂、黃石市智和彩印科技有限公司、黃石市金鑫印刷厂印刷,共计 11,100本。部分刊物通过广州市一夫书店、北京市白糖罐工作室、兰 州市凤栖梧书店代卖,部分刊物个人直销。被申请人提取了申请人在 邮政部门的汇款单50张,金额13,879元。其中五张汇款单,共计金额 1,620元,经被申请人调查取证认定是申请人出售《水沫》期刊所 得。2006年5月30日,被申请人委托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对《水沫》14 期刊物进行鉴定,结论为《水沫》刊物为非法出版物,其中《水沫》 NO.6、《水沫》NO.7、《水沫》NO.8、《水沫》NO.11 等刊物文章中夹杂有违禁内容,《水沫创刊号》、《水沫》NO. 7、《水沫》NO.9、《水沫》NO.11、《70年代水沫特刊》 (中国黃石2004)等刊物文章中夹杂有淫秽内容。 2006年8月1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申请 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申请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会的 权利。根据申请人的听证申请,被申请人于同年8月25日举行听证 会,同年9月5日,被申请人作出(黄新出)罚字(2006)第012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非法出版带有违禁及淫秽内容的刊物,决 定对申请人罚款20,000元,并没收非法出版物《水沫》46本。 本机关认为,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报纸、期 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申请人 未经批准,擅自印刷《水沫》刊物11,100本,部分刊物通过他人代卖 及个人直销方式对外出售,违法经营额1,620元,构成非法出版物, 并有违法经营情节。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   “擅自从事非法出版物出版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违   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罚款。” 申请人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被申请人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处罚适当。《水沫》刊物经湖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属非法出版物,部 分刊物夹杂有违禁及淫秽内容。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行 政处罚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   “非法出版物的鉴定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指定的鉴定机   关和鉴定人员作出,违禁出版物的鉴定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   机关作出。” 因此,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有权认定非法和违禁出版物,湖北省新闻出 版局对《水沫》刊物”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对申请人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内 容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条之规定,本机关 决定如下: 1、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黄新出)罚字〔2006〕第012号行政处罚   决定书。 2、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黃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公章) (2006年11月30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高智晟真有罪吗? 郭少坤 今天从网上看到胡佳先生发出的报道:高智晟先生被北京市中级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看到这一报道,我心中亦喜亦忧。喜的是高智晟先生可以获得自由回 家和家人朋友们团聚了,忧的是高智晟终于没有幸免于中共的惩罚从 而成为又一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的“罪犯”,而且将要度过 六年的不自由生活,可以说,在这六年期间,高智晟别说是再去为民 请命了,即使是人身自由也会随时随地受到限制,应该说,中共当局 的政治目的达到了。 高智晟真的有罪吗?在没有看到当局有关部门的《起诉书》和《判决 书》之前,我们暂不下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高智晟 不为法轮功的受害者上书,不去为陈光诚一案奔波和鼓与呼,不在网 上指名道姓的批评某些共产党的领导人,不号召“退党“,恐怕高智 晟是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捕和被判刑的,也可以说是“欲加之罪,何患 无辞”这一被当局沿用惯了的潜意识和潜规则在高智晟身上的又一具 体体现。也正如陈希同向审判他的法官们讲得那样:“你们说有罪就 有罪,你们说没有罪就没有罪。”看来,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一回 事。 联想到我在1999年因为自己家乡的父老兄弟们受害呼吁被捕后,在看 守所里的时候,一位原来认识的同行管教警察就对我半开玩笑地说: “你既然进来了就别想走,不找这件事就找那件事整你,反正不会给 你自由。”果然,我在里面被几易罪名后关押了二年,连给我送《判 决书》的法官(此人姓武)都对我说:“这里面是怎么回事,你很聪 明,我就不多说了,你只有出去再说了。”果然是我只有老老实实的 在狱中二年,而且至今申诉无果。谁能不说这是共产党政府的英明伟 大哪?! 我是在销声匿迹二年后又走到社会才有机会向世界说明真相的,看 来,高智晟要在六年后才有机会说明自己的问题,不论怎么样,在这 几年的所有社会活动中,将不可能看到高智晟的形象和听到他的声 音,因为不要忘了“缓刑”的意义,如果被“缓刑人”一旦被当局认 为表现不好,就将会随时被“收监”而丧失人身自由。这就很好地达 到了当局的政治目的:中国需要稳定和谐,决不允许任何不同的声音 出现,更不允许因为任何的不满走上街头。否则,高智晟等就是最好 的榜样。 虽然是我觉得中共当局和以前(特别是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比较起来 还是文明多了,因为他们还很少在没有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 把人弄死或者致残,不过,对他们的这种“秘密审判”和一系列违法 现象(如不允许律师介入等)是不是又一种倒退和政治狡猾的表现 哪?我看还是得需要一个历史过程来加以验证。 不管怎么说,高智晟先生能在“判缓”后很快获得人身自由,他能够 很快的和家人朋友见面并享受一下天伦之乐,无疑也是我们这些所有 关心他并为他呼吁的人们的一大欣慰! 至于高智晟的罪与非罪,或者说是究竟是谁在历史上留下罪名,也就 让我们耐心地等待着看吧! (2006年12月22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欢迎高智晟出狱; 继续敦促立即释放陈光诚和郭飞熊! 08奥运中国人权监察小组 据新华社消息,中国著名维权领袖高智晟以判三缓五的形式出狱了。 尽管高智晟先生头上仍有被非法强加的罪名,尽管整个诉讼过程完全 违法,但我们仍然对中国政府能释放高智晟先生出狱表示欢迎,并将 它视为当局开始兑现“人权改善”承诺之善意。 高智晟先生的获释,是中国民间维权力量不懈抗议敦促的结果,是国 际人权民主力量不懈抗议敦促的结果。尽管该结果有诸多不如人意, 尽管该结果是否系中国政治良性互动之足音目前尚待观察,但是对 此,我们也不拒绝谨慎的乐观和谨慎的展望。同时,我们鼓励中国最 高执政当局强化和扩大这种善意,我们希望这似乎有解冻迹象的良性 互动趋势能继续下去。中国民主转型的工程浩大艰巨,它迫切需要体 制内外稳健力量的对话与互动。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严正地指出:目前,中国政府仅仅释放高智晟先 生是远远不够的。仅就这次致国际奥委主席罗格先生公开信而言,其 人道救援目标,就包括了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熊。这三人,已被视 为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象征,更是良性互动中不可或缺的稳健因素代 表。因此,只要其中一人未获释,我们的抗议也就一天不会结束,并 还将继续按照原定计划不断扩展地进行下去。这包括,在继续征集个 人联署的同时,开放团体的联署;随后,将以多种语言开放各国民间 组织和国际人权组织的联署;在此基础上,于一个适当的时候,中国 民间维权力量的代表,将去瑞士洛桑约见罗格先生面交此函,以敦促 其强力要求中国政府兑现自己申奥时的人权改善承诺。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中国政府正视自己的责任和机会,正视中国民间 维权力量的存在,用对话而不是对抗的方式来解决中国政治与社会转 型中的压力和矛盾,借08奥运之机,让中国的人权、法制状况有一个 大的改观,让官方与民间的互动,进入一个良性、前瞻的轨道。 (2006年12月22日) ◆《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的公开信及其联署网站:  http://ceo2006.org/yjgg/zlg.html ◆签名信箱:mountain2008@gmail.com (截至发稿时为止,联署签名:2,308人/团体)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让审判者被审判 韩杰生 一个紧紧握有几百万军队、几十万武警和一切强大的镇压机器、并一 再声称依法治国、人权最好时期的中共政权,对待一个维权律师高智 晟,自始至终采用了极端卑鄙无耻下流的非法流氓手段,真叫人匪夷 所思,不可想象。让任何一个正直的中国人,无感到无比羞耻和难 堪。 在一切流氓手段耍尽、施完楚歌之计之后,在一个真正人杰圣雄面前 黔驴技穷之后,不得不硬着头皮来过演一场“开庭审判”的戏。这场 “审判”,不发布任何文书通告、不允许经过近亲双重委托的被告律 师入庭、不允许被告的任何一个家属参加、禁止任何亲朋好友旁听、 禁止任何媒体报道,也尽然厚颜无耻地偷偷摸摸地宣称“公开审 判”!让人感到无比迷茫和震惊。怎么世界上竟有如此不要脸的人! 这些不要脸皮的人怎么居然成了13亿中国人的堂堂“领导”! 尽管我们得不到庭审的任何信息,我们也可以大致想象那场“审判” 在法庭上的氛围、态势和结果。可以将它一比(尽管这样的比不尽得 体,但很形象):法庭就是“革命样板戏”《智取威虎山》中的威虎 厅,中共政法委一手牵着的傀儡法官就是坐山雕,中共政法委的另一 手牵着的傀儡检察官就是栾平,而被告高智晟就是打虎上山的英雄杨 子荣(杨子荣是中共伪造的虚假的英雄,高律师却是当代实实在在的 伟大英雄)。一场义薄云天、反客为主、正义审判邪恶的法庭大戏, 由大义凛然的英雄高智晟和中共这帮无耻无能而骄横霸道的演员们上 演了。 在检察官宣读了一系列莫须有的控告状之后,高律师在法庭上高屋建 瓴、理义俱厉、言正词严,质问检察官:   我为受地方权贵侵犯迫害的民众维权打官司,违反了哪项哪条哪   款法律?   我向最高领导人写信反映法轮功受到残酷迫害的事实,违反了哪   项哪条哪款法律?   我写文章揭露和批判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黑帮流氓的非法   行为,违反了哪项哪条哪款法律?   我发起在各自家里绝食,抗议政府对维权律师和其他维权人士的   打压和迫害,违反了哪项哪条哪款法律?   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律师,我的职业就是秉持公正、申张正义、   扶正压邪,我的一言一行不但对得起良心、对得起人民,而且都   是尊法守法,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力。   你们派几十个特务、流氓、打手,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天   天对我跟踪、监视、骚扰、侵害,是根据哪项哪条哪款法律?   你们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采取黑帮绑架的方式,十几个大汉趁人   不备把我戴上头套秘密逮捕,而且长时间不予宣布,是根据哪项   哪条哪款法律?   你们在非法监禁我的同时,派几十个男女特务轮班一天24小时住   到我的家里,把私家住宅变成监狱,就连幼小的儿童都不放过,   是根据哪项哪条哪款法律?   你们完全剥夺我委托律师、会见律师的所有法定权利,威胁逼迫   我的妻子和大哥取消已经委托的律师,是根据哪项哪条哪款法   律?   你们都是执法者,你们惟领导马首是瞻,眼中根本没有法律。你   们执法犯法,你们的一切行动都是在破坏和颠覆国家的法律,玷   污人的尊严和国家的荣誉,你们才是真正犯了“颠覆国家政权   罪”,破坏宪法罪,侵犯人权罪,多项刑事罪! 法庭中的法官、检察官和专门派遣或雇佣来摇旗呐喊虚张声势的喽罗 们,个个哑口无言、面面相嘘。于是法官匆忙宣布:立刻散庭。其 后,通过阴沟暗道对外宣布:高智晟承认对他“颠覆国家政权罪”的 一切指控。 〔转载自《自由圣火》2006-12-18。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宜宾农民领袖遭灌尿、竹签捅耳朵 黄琦 《六四天网》义工从宜宾发来消息:四川宜宾两农民领袖徐元仁、罗 道富已被宜宾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秘密判处两年徒刑(见宜 宾大塔二农民领袖被秘密判刑)。而在宜宾看守所关押期间,他们遭 到灌尿、用竹签捅耳朵等残酷折磨。 强迫喝尿、用竹签捅耳朵 12月21日中午14点,根据前往汉王山监狱看望徐元仁、罗道富的宜宾 农民介绍,徐元仁、罗道富于2006年7月18日因组织欢迎刘北星出狱 而被刑事拘留,关押在宜宾看守所,遭遇监狱其他服刑人员残酷折 磨,多次被暴打,强迫喝尿、用竹签捅耳朵,把尿从耳朵灌入等残酷 折磨。 为此,笔者于21日晚22点电话采访了李友珍,她介绍道: 徐元仁刚见面就说:李友珍,你回家去叫群众不要交电费,要坚持斗 争!我在监狱差点被他们整死了,我被看守所犯人打,被强迫灌尿灌 水,我坚决不接受,犯人们就用竹签捅我的耳朵,还把尿从耳朵灌 入。李友珍还说:徐元仁的听力也出现了问题,我们看他的时候,即 使说话很大声,徐元仁也没有反应。 这次樊朝竹前往汉王山监狱会面时,徐元仁、罗道富是在一起与他们 见面的,监狱警察也一直在场陪同见面,但没有干涉我们之间的谈 话,监狱警察还说:“到我们这里就好了,现在,监狱领导对他们两 人比较照顾,有病要给他医。” 李友珍大姐伤心地说:起诉和判决过程,政府都没有通知我们。我到 了汉王山监狱,看见徐元仁就哭,曾光华也大声地哭。徐元仁对我们 说:“你们不要来了,我看到你们就伤心啊……” 群情激愤,强烈要求找官方算账 12月14日前往看望徐元仁、罗道富的共有四人,分别是大塔农民代表 樊朝竹、叶仲明、徐元仁妻李友珍、罗道富妻曾光华。他们是早晨6 点出发,中午过后到达监狱,并在汉王山监狱九监区新犯组看望了徐 元仁、罗道富,下午3点结束了会见。 据悉,在汉王山监狱,罗道富也对樊朝竹、曾光华等人说:“我们坐 牢都不怕,都能坚持,你们在外面要依法维权,坚决不交电费给他 们。” 据今年7月18日刚出狱的农民领袖刘北星以及此前入狱的大塔农民代 表介绍:我们过去在宜宾看守所呆过,没有人指示,是绝对不会这样 整人的。 今天晚上23点30分,大塔农民代表刘生贵在电话中告诉我:自从你们 10月份来了以后(见多方增援宜宾农民大塔危局有望司法解决),政 府再也没有来骚扰我们,群众都没交电费,用电也很正常,也没有传 讯任何人了。 据悉,樊朝竹、李友珍等回到大塔介绍徐元仁、罗道富遭遇后,大塔 百姓群情激愤,强烈要求找官方算账;同时,也急切盼望提供法律援 助的刘路等律师和《六四天网》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大塔。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这是香港电视剧《无间道》的至理名言。 《六四天网》真诚希望当局和中国电力垄断利益集团大老板们立即停 止镇压大塔农民维权,保护大塔老百姓基本人权。并在尊重历史的前 提下与农民合理协商,妥善解决大塔电站产权及相关问题。 否则,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历史是不会再给你们自主还债的机 会了。 〔《六四天网》2006-12-22。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秦专制大帝国的解体 民运家谱(之14) 黄燕明 一、各地区的独立起义 秦始皇吞并六国的过程中,废除了原来的诸侯地方自治。每攻克一地 或吞并一个邦国,就把那个地方的异议人士和商人们流放到边远地 区,强制推行起法家的中央集权“郡县制”。凡是因为自由思想、自 由言论触犯秦律的,一概称之为“盗”,都有要判刑,当时所谓罪 人、刑徒就达数十万、上百万之多。秦王朝除了死刑以外,还有劳役 的刑罚,叫做“城旦”、“舂”、“鬼薪”:“城旦”是筑城的刑 罚;“舂”是舂米的女子监狱;“鬼薪”是三年劳役的刑罚;所有这 些被判服劳役的人,总称为“刑徒”。 根据历史记载,秦始皇让工匠图写六国的宫殿样式,在咸阳(今西安 附近)建造了二、三百所豪华宫殿,驱使这些“刑徒”到咸阳渭水南 岸的上林苑(皇帝的花园)修建阿房宫和规模巨大的骊山陵墓、长 城、驰道。被征发的就有70多万人,加上被征发到其它地方服劳役 的,“刑徒”总计在百万以上。当时全国总人口约2,000万人,而服 刑的人要占十几分之一,比例是相当大的。旷日持久的庞大工程耗费 了大量人力、物力不说,还派出军队征伐北边少数民族部落和南越、 夜郎等边远邦国。 连年不断的军事扩张加重了民众的经济负担,造成了原六国地区“男 子疾耕不足于粮馈,女子纺绩不足于盖形”大饥荒,各地民众开始进 行秘密反秦斗争。如刘安说:   “因发卒五十万……乃使尉屠雎发卒五十万,为五军……男子不   得修农亩”(《淮南子人间》); 晁错也认为:   “今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报,死事之后,不得   一算之复”(《汉书晁错传》)。 有一次秦始皇在巡游天下时,一个人在人群中暗暗地发出了“彼可取 而代之”的誓言。这个人就是项羽。项羽,名籍,字羽,下相(今江 苏宿迁西南)人。其祖父项燕为战国末年抗秦名将,被秦军将领王翦 所杀。叔父项梁杀人后带着项羽在吴中一带暗中训练和组织地方子弟 兵,以等待时机推翻秦中央集权的大帝国。秦始皇36年,有陨石堕于 东郡,又有人在石上镌刻“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字样。之后不久,秦 始皇病死于沙丘, 胡亥即位后(秦二世),依然采取法家政策,以至朝野形成了“群臣 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刑者相半于道,而死 人日积于市”恐怖惨象。公元前209年,秦中央政府征集青壮男子五 万人屯卫咸阳。7月,又征发了闾左900人屯戍渔阳。当这批人行至大 泽乡时(今安徽宿县东南)为大雨所阻挡,不能按期到达指定的地点 。按照秦律,延误戍边的时间是要杀头的!于是这群人在屯长陈胜、 吴广的带头下,利用“鱼腹丹书”、“簧火狐鸣”的天命宣传,以太 子“扶苏”和“项燕”的名义号召各邦、各地区独立起义,正式拉开 了反抗秦中央集权专制暴政的序幕。 陈胜、吴广起义军迅速攻下了蕲县(今安徽宿县南)、派出葛婴率军 东进,同时以主力攻占了质县(今安徽宿县西南)、赞(今河南永城 西)、苦(今河南鹿邑东)、柘(今河南柘城北)等县。各邦地区民 众苦于专制暴政,纷纷杀死秦中央政权任命的地方郡守响应起义:特 别是在楚地的(湖北、湖南一带)项梁和项羽闻风而起,杀死了会稽 郡守通后宣布独立。项梁被民众推举为会稽守,项羽被推举为副将, 负责军事;曾是骊山刑徒的英布与番阳令吴芮联合数千人也迅速起 义;东阳少年杀掉县令,选举陈婴为长,一时间队伍迅速发展到两万 多人;秦嘉、朱鸡石等人也起兵响应并包围了郯城。 陈胜在夺取安徽一部后,召集各邦起义将领和儒士商议立国大计。魏 国名士张耳、陈余劝陈胜按照原有的邦国联盟政治制度选立“六国” 后裔作为临时中央政府的“王”,以便号令各方诸侯及获得各地的支 持。但是,陈胜听不进各邦代表的劝告,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 革命心态自立为王,并宣布成立“张楚”中央政权。成立革命政权 后,陈胜任命吴广为假王,率军西击荥阳,命武臣、张耳、陈余北攻 赵地,又领邓字南征九江,周市夺取魏地。 吴广在受封“假王”后,立即率领义军围攻荥阳,但是久攻不下。陈 胜又派周文为将军进攻咸阳。这支义军在进军咸阳的途中,参加的人 数不断增加,到达函谷关的时候,已有兵车千辆,义军几十万人。秦 王朝赶紧调“少府”章邯把修建骊山陵墓的刑徒编成数十万的“中央 军”迎战义军。由于义军缺乏有效的组织和战斗经验,周文孤军深入 到距离咸阳百来里的戏(今陕西临潼东北)一带受到章邯中央军的重 创,周文在接连战败中自杀。这个时候,陈胜又听信谗言,诛杀起义 军中的重要将领和故人,引起了义军内部的离心离德。武臣率军打到 了“邯郸”的时候,被地方民众推举为赵王,成立了以陈余为大将 军,张耳为丞相的地方政府;武臣部将韩广略取“燕地”(北京一 带)后,也被民众推举为燕王;另一个将领周市打到“魏地”后,立 原诸侯后裔“宁陵君”为魏王;进攻荥阳的将领田臧杀掉了吴广,取 代了吴广的假王位置。 章邯解除了义军对荥阳的包围后,迅速带领中央军向陈县进兵。陈胜 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亲自督战。但在内无粮草、外无诸侯援助的孤立 情况下退守到城北(今安徽蒙城西北)。这个时候,起义军开始“争 王夺权”的内讧,庄贾杀死陈胜,尔后吕臣又杀死了庄贾。一时间, 各地起义军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众将领在召平矫令的带领下召 开了一次会议,共同议定以陈胜的名义封项梁为上柱国。请项梁出来 领导各邦国的反秦军事大业。 公元前210年3月,项梁率领联军渡过江、淮。东阳令史陈婴率领地方 民军来投,英布、蒲等也率地方民军相迎,联军兵力重新恢复到了 六、七万人,成为当时抗击秦王朝的主力军。同年6月,项梁在正式 得知陈胜已死,感觉到自己在政治上的威望一时还不足以号召天下诸 侯,于是联络各邦民军将领于“会薛”商议。在听取了范增及各地代 表的建议后,项梁决定立楚怀王之孙“心”为王、仍称“楚怀王”, 建立了类似于“联邦制”的南方临时中央政府。楚怀王任命项梁为武 信君,负责联络、组织“联邦军队”。之后,项梁带领“联邦军”大 败“中央军”于东阳(今山东阳谷东北)一带。紧接着,项羽、刘邦 各领本部兵马攻占了城阳(今山东菏泽东),又在濮阳、定陶和雍丘 (今河南杞县)等地连破秦中央军,斩秦三川郡守李由。但是,由于 联军的轻敌冒进,遭受到章邯中央军的乘隙偷袭,联军统帅项梁阵 亡。项羽、刘邦、吕臣在联军失利的情况下退守到彭城(今江苏徐 州)和砀(今安徽砀山南)一带继续反秦斗争。 章邯偷袭联邦军总部成功后,立即让中央军渡河北上攻击联军的另一 个重要邦国“赵”,令王离,涉间率兵包围巨鹿。楚怀王派“宋义” 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紧急救赵。宋义行至安阳,宴饮高会,留46日 不进,坐观成败。项羽为了挽救赵军不至于被章邯剿灭,在督促进兵 遭到拒绝后,杀死了宋义。楚怀王重新以项羽为上将军,统率联邦军 队。项羽派英布、蒲将军两万人马紧急渡过漳河,先解巨鹿之围,随 后亲自率领联军主力以“破釜沉舟”、“持三日粮”的誓死勇气渡 河,经九次激战大破中央军。章邯在联军杀死苏角、俘虏了王离、逼 涉间自杀之后,眼见秦帝国的大势已去,遂宣布战场起义。 当时秦中央军主力已开赴北方,项羽也率师救赵,整个西线军力空 虚。刘邦在听取了陈恢的建议后,率领本部汉军人马西行入关攻打咸 阳。由于刘邦一路上实行招降“安抚”的策略,秦帝国官员纷纷归顺 汉军,得以毫无阻碍地顺利进军,并迅速攻下武关直趋关中。秦二世 3年8月,权臣赵高逼迫胡亥自杀,并立子婴为秦王,子婴上台后计杀 了赵高,派兵据守肴关。汉军绕过肴关,大败秦中央军于蓝田,进抵 灞上,子婴交出象征中央政权的皇帝“符玺”。项羽随即引兵西屠咸 阳,诛杀子婴、焚烧阿房宫,秦中央集权大一统的专制王朝崩溃解 体。 二、秦始皇在历史中的作用及影响 历代学者在评论秦始皇在历史上的影响时说:   “秦始皇以千八百国之民自养,力罢不能胜其役,财尽不能胜其   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养者驰骋弋猎之娱,天下弗能供也。劳   罢者不得休息,饥寒者不得衣食,亡罪而死刑者无所告诉,人与   之为怨,家与之为仇,故天下坏也”(《汉书贾山传》); 唐代柳宗元说:   “亟役万人,暴其威力,竭其货贿。负锄梃滴戌之徒,圜视而合   众,大呼而成群”,“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封建   论》); 贾谊说:   “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恶   之如仇,祸几及身,子孙诛绝”(《贾谊传》); 张释之说:   “秦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矣”   (《汉书张释之传》)。 秦始皇虽然成就了短暂的“大一统”霸业,但也从此使中国进入了二 千多年的专制主义黑暗统治时期。作为中央集权专制大帝国的奠基 者,他所做的这一切,对后世汉武帝、隋炀帝、……以及各个朝代的 独裁者们起到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秦始皇虽然拓宽和修建了通向各邦 的驰道,也统一了货币、度量衡、文字、历法。但是,这一切都是为 了建立一个强大的、高度控制地方的中央集权专制大帝国的目的!他 的统一文字,是出于控制人们的思想、钳制自由的动机,这与人类文 化多样性是相冲突、相违背的!他在吞并六国的过程中,也把专制之 手伸进了东南沿海和两广一带的越族地区,以及四川西南和云南、贵 州等少数民族地区。并在那里也设置了中央直接控制的南越郡、夜郎 郡。 中国的暴力革命之所以恶性循环到今天,与秦始皇的中央集权专制暴 政逼迫人民造反有关!显然,陈胜、吴广是被迫走上革命之路的。他 们是以一种神秘的组织形式为前提,并通过“鱼腹丹书”、“簧火狐 鸣”等所谓的“天命”所托,将刑徒、无业流民组织起来形成一种起 义和暴动的动力。这种流民式大起义具有“打倒皇帝当皇帝”的暴力 革命特质!这种组织从表面上看,好象是很严密,但实际上是散沙一 盘。因为他们是以结拜兄弟和“封王”、“加官”的许诺聚在一起, 当他们“称王”后,一般都会在数年或数十年之内发生争王、争权的 内部斗争,不是腐败就是被更加强大的对手吞并。 秦始皇对当今的影响是深远的。人们说,辛亥年结束了帝制,溥仪是 中国最后一个末代皇帝?实际上不对!中国的帝制制度并没有中断 过!柳宗元很早就曾预见到,“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两千 多年间,虽然朝代改了又改、换了又换,但有一样东西至今都没有改 变,那就是个人独裁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没有变!柳宗元在《封 建论》中就认为:“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公天下之端自秦 始”。可以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中央集权“公有制”制 度思想来源于秦始皇,也有西方马克思主义混合渗杂。 毛泽东依靠无业流民、无产者的“暴力革命”而夺取了政权,且一生 都以秦始皇自居。正如他说:“我赞成秦始皇,不赞成孔夫子。因为 秦始皇是第一个统一中国、统一文字,修筑宽广的道路,不搞国中有 国,而用集权制,由中央政府派人到各地方,几年一换,不用世袭 制。”1973年文化大革命当中,毛泽东在与张春桥、王洪文的谈话中 也说:“我赞成郭老(指郭沫若)的历史分期,奴隶制以春秋战国之 间分界。但是不能大骂秦始皇”。为此,他还写了一首歌颂秦始皇的 歪诗《读〈封建论〉──呈郭老》:劝君少骂秦始皇,焚书事业要商 量。祖龙虽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 不是好文章。 秦始皇是残酷镇压、屠杀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自由言论运动”焚书坑 儒的大暴君,而毛泽东对这一点是极为欣赏的。例如:1954年毛泽东 在一次全国政协会议上讲:   “有人说我是秦始皇,搞焚书坑儒,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   460个儒,我们坑了46,000个儒”。 是的!他是秦始皇的转世胎印!他是20世纪活生生的一个红色大帝 王! 为共产党打下江山的林彪“纪要”文件中有这么一段话:“B-52 (指毛泽东)好景不长,急不可待地要在近几年内安排后事。对我们 不放心。……他们的社会主义实质是社会法西斯主义……他们把中国 的国家机器变成一种互相残杀,互相倾轧的绞肉机……把党和国家政 治变成封建专制独裁式的家长制生活……他滥用中国人民给其信任和 地位,历史地走向反面,实际上他已成了当代的秦始皇,……他不是 一个真正的马列主义者,而是一个行孔孟之道借马列主义之皮、执秦 始皇之法的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封建暴君。” 1976年毛泽东死后,华国锋在当时的北京天安门广场南侧,为毛泽东 建造了一个高33.6米,占地5.72公顷,宫殿式大型陵堂“毛泽东纪念 堂”。中国在毛执政期间有“8,000万”无辜民众非正常死亡,国家 经济在他的治理下已到了崩溃的边缘,而中共却也要如此浪费纳税人 的钱财去修建一个现代超级“停尸房”(黄翔先生语)。秦始皇生前 不仅残暴无比的吸取民脂民膏去修建自己的陵墓,而且死也要把人民 的财富带到“阴间”去。现代毛泽东与秦始皇有什么区别!经济学家 张五常先生要求打开“秦始皇陵”,主张把这个暴君带到地下的财富 还给“三秦”大地上的人民,他的这种主张是对的。 我们总结历史经验,就是要防止秦始皇、毛泽东这类新的暴君再出来 祸害国家和民众!秦中央集权的专制大帝国虽然早已_没在历史的记 忆当中。但是,歌颂秦始皇和毛泽东主义的人大有人在,仍然有人在 梦想着中央集权大帝国的重新崛起,仍然有人还在边拉边推地要将战 争强加给亿万中国人民。 (2006-12-22于贵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鲁迅的死亡世界 黄泰 我甚是喜欢冬天,我喜欢漫步在满地枯叶的林子中,仰起头便依稀看 见树杈遮掩着的苍天,这使我感受到死亡的意味。有一个人在我心中 总是挥之不去,如鬼魂般纠缠着我,他的名字叫鲁迅。曾经有很长一 段时间我对这个人几乎是顶礼膜拜,我认为他拯救了我,后来我厌恶 了他,也厌恶了我自己。世间的纷争大概永远没有尽头,人类就在争 争吵吵中度过一生,进入坟墓。有时候我想同鲁迅一样,坐在坟墓中 照张相,那一定是我这辈子最好看的相片。后来我果真就去了学校附 近的一座荒山上,以前曾经在楼顶上眺望过山上累累的坟冢。太遗憾 了,我竟然只找到了寥寥几座的坟,埋藏在枯草堆中,我凝望了几分 钟,然后慢慢离开了。 在我念高中的时候,我感觉我已经堕入了地狱。我清楚的忍受着教育 的各种折磨,父母把血汗钱交进了学校,我把光阴交给了教师,然后 便完全丧失了自由。我知道我所背诵的东西,所做的习题,所上的课 程,几乎都是无用的,但我却不得不经常熬夜强迫自己接受这些东 西,同时内心却是无法抗拒的排斥。人为什么没有选择的自由,为什 么只有无条件的服从,乃至自戕。我无从逃避,我感受到了空气中密 布的罗网,网住了我和周遭的世界。在我将要窒息之际,我翻开了 《鲁迅全集》,这是一扇窗口,使我得以喘息到高中的结束。 鲁迅是一个从未活过的人,他只属于死亡。官方教科书对鲁迅的政治 性诠释荒谬透顶。鲁迅绝不是革命家,更非共产主义者,他错误的来 到了这个世界,他厌恶旧文化,也厌恶新文化,于是他遭受新旧两派 的攻击。浓厚的厌世情绪始终伴随着鲁迅,他是个直觉极强的天才, 所以能刻骨的体悟生命的悲哀和人世的无望。他抓住了人生的本质— —坟。无论如何,坟墓都是人类最终的归宿。他推崇尼采,但却没有 象尼采一般发疯,因为他是中国人。传统文化的烙印在他灵魂中是那 么深刻。在黑暗的世界中,他既未发疯,也未自杀,却选择了战斗, 但他是战士中的异类,因为他本非战士。他深受佛家的影响,却没有 走上李叔同的道路,因为他的疑心太重了,怨恨亦太深了。他活着的 时候已经死去,他永远是孤魂野鬼。 真理是所有真正文人的追求,鲁迅也曾经孜孜不倦的追求,但到底是 厌倦了,不是毅力不够,乃是太过绝望。绝望是一个哲学概念,绝望 是对死亡的确认。虽然心如死灰,肉体却还活着,他选择燃烧自己, 将自己陷于万劫不复之地,以此报复这个恶的世界,他是用杀人来救 人,而他对拯救已然绝望。既然一切行为已丧失究竟的意义,绝望也 罢,反抗也罢,还是归于死亡的世界。 鲁迅是聪明绝顶之人,这种人若要不被凡夫认作疯子砸死,则唯有将 自己装扮成凡夫。于是他才有了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等的称号, 世俗的光环对于鲁迅乃是累赘。鲁迅承受的是大痛苦,他是大觉醒 者,他怀疑一切,他不愿做任何人的孝子贤孙,他独自与全世界作 战,伤痕累累。他也有过短暂的幻想,以至被迷惑,不经意做了共产 党的笔杆子。无论外在表现如何,鲁迅的灵魂是从未离开死亡世界 的。可惨的人生并非鲁迅的发现,鲁迅的独特乃在明知人世透底无边 的黑暗,却依然竭尽全力做着自己也知道的徒然的反抗。 我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人:他通过恶言恶行来警醒世人,他甘愿被千 夫所指,乃至堕入地狱,永远不被人了知他的苦心。鲁迅是一个这样 的人,所以他希望后人不要学,希望后人忘记他,他只属于死亡。大 死之后方能大生,在这个充满死气的世界,我愿意听到鲁迅的冷笑。 我喜欢冬天,喜欢那冰中的火,喜欢那来自死亡世界的黑衣人。 (2006年12月22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头上的青天 田晓明 《后汉书.虞诩传》中有一个故事,讲述一段君臣交往,读来令人感 叹。故事是这样的: 宁阳主簿到朝廷来告状,六、七年了,也没人理这个事情,于是这个 主簿给皇上写了一封信说:“臣为陛下子,陛下为臣父,臣章百上, 终不见省,臣岂可北诣单于以告怨乎!”古代人就是耿直,告状没人 理就要把朝廷甩在一边要去外国去告状,这还得了。于是皇帝生气 了,把这封信拿给尚书看,尚书也很配合皇帝,急忙要以大逆的罪名 来弹劾那个倒霉的主簿。后来虞诩出来主持了一次正义,那个主簿才 被免罪。 想想今天,有多少人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一些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 人现在还没领到当年被扣下来的工资,近来这些人要求国家返还他们 的工资,可是这些人经过漫长的等待也没等到有关方面的回应。1989 年,北京的军人打死、打伤一些无辜的群众,这些人以及他们的亲人 十几年来一直在呼吁政府对他们进行赔偿,可是政府对此也是不理不 睬。近几年,北京的上访群众日益增多,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是在几 年前受到了迫害,他们几年来坚持上访,可是结果却令他们失望,有 的人绝望地自焚了。受到了迫害却得不到救助的人还有很多,他们跟 前面提到的那个主簿一样,告状之后却没人理会,他们有理由模仿主 簿的口气说:“我可以到外国去告状吗?!” 当政者将被他们所管治的民众逼成那样实在是有失体统。民众申冤, 当政者不可不听;听了之后不能没有反应。即使你一时解决不了,也 该对人家说几句安慰的话吧。现在可到好,民众说了一大通,当政者 听没听见谁都不知道,因为我们看不到他们的反应。他们还设置种种 障碍将自己与民众隔绝开来,他们出行都有警车开道,民众休想拦住 他们申冤;他们的办公场所和住处都有士兵把守,连老鼠都进不去; 他们的视察多是作秀,在警卫的簇拥下,哪个人能靠上前?官与民之 间有一道沟和一道墙,你能跳过沟,但爬墙的时候就没劲儿了。 官使自己高高在上,他们不想体察民意,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 们没有一丁点儿的顾忌,这是十分可怕的。现在我们再回到《后汉 书.虞诩传》,其中记载了虞诩临终前跟他的儿子说的一段话:   “吾事君直道,行已无愧。所悔者,为朝歌长时,杀贼数百人,   其中何能不有冤者。自此二十余年,家门不增一口,斯获罪于天   也。” 说起来虞诩还是一个好人,一生中值得反思的可能就是在维持社会治 安的时候多杀了一些人。临终前,他以为自己因为滥杀无辜而得罪了 上天,因此家中20年都没增加一口人。读到这里,有的人可能会说这 个人真是迷信,家里没添人口是自然的原因,比如是因为人的生育能 力下降,这跟上天无关。对于这种现代人的解释,我们无法反驳,但 是我们应该看到,一个大权在握的人在临终前能想到上天,这足以证 明这个人的谨慎与谦恭。一个在官场上习惯于横冲直撞的官员说不出 这样的话,这样的官员眼里不会有道德、法律,更不会有什么虚无缥 缈的上天。法律、权力都不能把我怎么样,老天就更得靠边了,这就 是那些人的想法。 人应该谦恭,不要不可一世,这只能使人不做太离谱的事情。文化大 革命期间,共产党的许多官员及其家属都受到了皮肉之苦。有的人被 迫害死了;有的人进了监狱;有的人遭到了批斗;有的人的孩子残疾 了。文革结束之后,这些官员把自己受到的这些不幸都归咎于极左分 子的迫害,他们当中可能没有一个人把自己以及家庭蒙受的苦难归结 于上天的惩罚,他们在文革之前的历次政治运动中也迫害过别人,上 天有理由惩罚他们呀。文革之后,那些在文革中受到迫害的共产党人 如果能谦恭地想到上天,那么1989年之后的很多苦难可能就不会发 生。 历经沧海桑田,人的内心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天在人的心里已经 没有了位置,于是人变得自大起来。当然,对自然的敬畏、道德约束 并不是万能的,但是上述力量却可以使人不那么癫狂。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实事求是行为准则 兼评邓小平“1957年的反右斗争 本身没有错,问题是扩大化了” 叶孝刚 1957年的反右和1966年的文革给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 重破坏和巨大损失,遭到全国人民极大愤慨和坚决反对。文革,党和 国家巳予全面、彻底否定。99%以上的右派获得纠错改正,恢复政治 名誉,但是,反右斗争作为一场政治运动并没有象文革一样获得全 面、彻底的否定。邓小平对反右斗争的结论是:   “1957年的反右斗争本身没有错,问题是扩大化了。”(原载   《邓小平文选1971~1982》,207~208页)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以党的决议形式,对邓小平的这一结论予以肯 定。作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精神,对这一结论和肯定持有异议,借 此谈谈自己的认识和见解,敬请公众审阅、指导。 一、 1957年毛泽东亲自发动、领导反右斗争。《右派六类处理办法》是中 共中央制定、下达,由全党执行的。右派的定性、审批、戴帽和考 核、摘帽、安置以及1978年的纠错改正,恢复政治名誉,都是由中共 各级党委查处的。在中国,地、富、反、坏是由公、检、法依照国家 法律查处的,而右派则是由中共各级党委根据党的文件查处的。这是 铁的事实。 中共党章未曾书载中共具有直接查处非党公民的职能,全国人大未曾 授予中共可直接查处非党公民的权力,中共和各民主党派都是政治上 平等、组织上独立的政党,中共各级党委直接给非党公民(含各民主 党派成员)以戴右派帽子的处分,是违背党章、违背法律、违背组织 原则的。整个世界,自古至今,任何政党无视国家法律,直接查处非 党公民,都是非法的。事实证明:反右斗争不仅全错,而且非法。 二、   全国有552,877人被打成“右派”,其中纠错改正的为54万多   人,占总数的99%以上(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和事件的回   顾》,下卷,619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93年版)。 这是中共承认的数字和百分比。其实,这两个数字有待商榷。有的人 打成右派,但未统计在内;有的人打成中右、或作内部控使用的右 派,但未曾列入;反右斗争是一个运动两顶帽子,给知识分子戴右派 帽子,给工农群众戴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反社会主义分子的人数也 是相当可观的;同情右派而受到株连的;右派的子女、亲属……事实 告诉大家,右派和反右受害者的总数有几百万、上千万人之多。我们 退一万步讲,承认中共公布被屈打成右派的为552,877人的数字是正 确的,也承认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给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彭文 应、陈仁炳等五人以“终身维持右案,不予纠错改正”处分是正确 的,这样,在552,877个右派中只有五个是查处正确的,请问:出错 率是多少?事实证明:远远超过蒋介石的“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 一个”。 三、 不论处理什么案子,都必须实事求是,来不得半点虚假。办案中有1% 的扩大,是错,有99%以上的扩大,是错上加错、错上加错……量变 必定引发质变。这个要加99倍以上的错上加错,其错误的性质决不是 “扩大化”三个字所能文过饰非的。世界上只能找到百分之几、百分 之十几的扩大化,是找不到99%以上的扩大化的。这个“扩大化”在 世界任何国家法律上都是绝对不能成立的。整个反右斗争既是全错非 法,右派就没有一个是查处正确的,其实,这是一道“分母是 552,877人,分子是0人,其商为何?”的算术题,反右斗争的出错率 无法形成百分比、而是无穷大的问题。事实是无穷大,不是“扩大 化”! 四、 邓小平讲过:“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国吃了苦头,中国吃苦头不 止这十年。这以前,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 ……”这里所指的“1957年下半年”和“左”的错误,显然是指反右 斗争。邓小平又讲过:“毛泽东同志从1957年开始犯“左”错误,最 “左”是“文革大革命”。这里所指的“1957年开始犯“左”的错 误”,显然也是指反右斗争。邓小平给反右斗争所作的结论是“扩大 化”,而给反右斗争却定性为“左”的错误,两者之间差距甚大,互 不吻合,这是为什么? 毛泽东曾多次批评邓小平右倾,邓小平不得不小心从事。邓小平说反 右斗争本身没有错,问题出在扩大化,旨在维护毛泽东的反右斗争。 邓小平没有明确指出反右斗争的错误性质是“左”,但他在字里行间 却暗示我们反右斗争的错误性质是“左”,是“左”开始。邓小平给 反右斗争所作的结论是“扩大化”,却给反右斗争定性为“左”的错 误,这不是自相矛盾,而是邓小平对“扩大化”自我否定。给反右斗 争定为“扩大化”,不伦不类,不明不白,给反右斗争定为“左”, 一目了然,一针见血。其实,反右斗争不是“扩大化”,也不仅是“ 左”,而是封建专制独裁的产物。 四、 任何人对真理的认识都是逐步深入、完善的,对任何事物的全面、完 整的认识是不可能一蹴而成的,即使伟人,也绝不例外。“1957年反 右斗争本身没有错,问题是扩大化了。”这句话,邓小平是1980年3 月29日说的。到了1988年6月22日邓小平在接见埃塞俄比亚总统门格 图时却说:“‘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国吃了苦头,中国吃苦头 不止这十年。这以前,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 误。”邓小平经历近八年的社会实践,认识产生质的飞跃,将反右斗 争的“扩大化”提升为“左”的错误。实际上,邓小平本着“过则勿 惮改”的精神,以他的“后语”否定了他的“前言”,这是完全正常 的。而后,邓小平又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锐利思想武 器,否定凡是毛泽东说的、凡是毛泽东做的都是正确的两个“凡 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是专指毛泽东,而是泛指任 何人,当然包括邓小平在内。邓小平明知反右斗争出错率在99%以 上,还说反右斗争是扩大化,是完全错误的,而后,他以“左”的错 误否定“扩大化”,认识上产生质的飞跃,这只是一种进步,但并不 完全正确,反右斗争是封建专制独裁的产物。 五、 中共明知反右斗争出错率在99%以上,还确认邓小平“反右斗争本身 没有错,问题是扩大化了”的结论是正确的,这是完全错误的,因 为,这种“扩大化”在世界任何国家都得不到法律的认可。邓小平以 “左”的错误替代“扩大化”后,中共没有接着修正自已对反右斗争 的观点和政策,这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邓小平的“实践是检验真 理的唯一标准”适用于任何人、包括邓小平自己在内。批倒了旧的 “凡是”,决不可再让新的“凡是”产生。中共至今还是坚持“反右 斗争本身没有错,问题是扩大化了”,实是在维护新的“凡是”,实 是对实事求是行为准则彻头彻尾的公开背叛。 六、 “反右斗争即使出错率在99%以上、还是本身没有错、仅只是扩大化 而己”这块负面样板50年不倒,人人、处处都以它为榜样,祸害了整 个社会。单就公、检、法而言,冤假错案频发,就是个明显的例子。 湖南滕兴善,法院以杀人碎尸罪判处死刑,早己执行,但被他杀害分 尸的死者,现在仍然好好地活着。湖北佘祥林,法院以杀妻罪判处15 年有期徒刑,可服刑十年后,妻子活着回家来了。福州警匪勾结杀人 夺权案,主犯徐承平勾结公安副局长王振忠公开枪杀卞礼忠后,反诬 卞礼忠持枪抢劫,开枪拒捕,以致当场遭到刑警击毙,事后又以“打 黑除恶,首战告捷”为名,骗得上级领导机关嘉奖。……这些都是无 视、背叛实事求是行为准则所造成的苦果,中共对此是要承担领导责 任的。 世界各国人民都一致公认实事求是是为人、处世的行为准则。中共也 标榜自己具有实事求是的光荣传统。背叛实事求是,必定失败;回归 实事求是,尚存生机。听凭中共选择。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台湾勿重踏历史覆辙 论二战前奥地利被纳粹德国并吞 陈清池 1938年3月13日奥地利以“是否应被纳粹德国合并?”的议题,举行 公投表决。不幸,于公投前一日,希特勒率军进占独立有主权的奥地 利(Austria),导致该国人无法行使此基本权。 66年后(2004年3月20日)台湾总统直选日、同时举行“防卫性公 投”的投票。公投变成国家最受辩论的议题,泛蓝联盟的国民党与亲 民党,以“当前中国军事威胁并不迫切,不须办公投”为由,而声言 杯葛。举办“防卫性公投”的适当时机是何时?当北京准备侵犯台 湾、或已经着手攻击时吗?就如泛蓝阵营的建议,那不是太迟吗?也 许我们可藉“二战前德国并吞奥地利”的事件而评估。 1938年当奥地利共和国被纳粹德国并吞时,仅建国18年。于此期间, 有奥地利人为“德国并吞奥地利”一事而效劳;如目前的台湾,有人 支持与中国统一、或与其合并。1935年,尽管一群奥地利挺纳粹的匪 徒,刺杀奥地利总理杜尔斐斯(EnglebertDollfuss),此受德国指 使的政变也失败。当时意大利是奥地利的保护国,杜尔斐斯不但是支 持法西斯主义者;又与墨索里尼为友,他誓言捍卫奥地利的独立。时 值其遇害,意大利派军至边界,以警告希特勒不得入侵奥地利,它的 有效协助,才制止政变发生。 舒施尼格(Kurt vonSchuschnigg)继杜尔斐斯为奥地利的总理。 1938年2月希特勒准备攻击奥地利,他向舒斯尼格提出诸项要求,包 涵:解除对奥地利纳粹党员的约束、且必须让其领袖人物参予奥地利 的政务。若舒施尼格不即刻执行上述要求,德国将侵袭该国。 1937年意大利已成为德国的盟友,奥地利因而被意大利放弃、又无望 获取英国与法国的协助,舒施尼格只好决定接受希特勒的诸项要求, 但他仍决心捍卫奥地利的独立;不与德国合并。3月7日他与墨索里尼 取得联系;并寻求对举办公投的意见。墨氏警告,执行公投是错误 的,但舒施尼格不理睬其警告,遂于3月9日宣布:3月13日全国举行 并吞公投。 1938年3月12日奥地利被希特勒率领的德军入侵,它迅速成为德国的 一联邦州,至1945年始被二战盟军解放。 希特勒自然地不准奥地利自决:是否变成“第三帝国”的一部分。 1937年后因墨索里尼成为希特勒的盟友;而不鼓舞舒斯尼格发起公投 议案。就其余的主要强国而言,美国在一战后采外交孤立、英国选择 姑息德国、法国则无能力单独采取军事行动。纳粹德国因而得以顺利 并吞奥地利。 台湾的案例有重踏历史覆辙吗?北京已充分表明其合并台湾的决心, 它反对台湾举行任何公投,奋力施压国际社会反对台湾的公投计划。 美国、日本、法国……等许多国家,因中国的外交压力、经济引诱, 业已声明不支持台湾的公投。诸国家为了短期利益,而屈服于中国的 压力。始料未及的是,台湾的泛蓝阵营也抵制:主旨为加强台湾对中 国飞弹威胁的“防卫性公投”。 若非北京已有近500颗飞弹(2006年6月约有800颗)对准台湾,何时 始为台湾举办“防卫性公投”的适当时机?星期六(2004年3月20 日)的公投规划耗时近三个月。当北京正准备袭击时,台湾有可能举 行公投吗?当奥地利正要举行公投时,希特勒聚集大军于边界准备进 军维也纳,此则历史证明奥地利颁布执行公投已嫌过迟。 希特勒颁布的公投,于1938年4月10日举行,主旨是要建立其合并奥 地利的合法性,据报导有99.7%的奥地利人赞成被并吞(Anschluss) 此投票结果当然是在威迫下取得。众多奥地利人相信与德国联系,或 许有复苏萧条(恐慌)经济的保证外;他们甚至认为奥地利可与德国 保持相当程度的分离,不致于立即被纳入纳粹德国。奥地利人的想法 被证实错误,似如香港人在北京所谓的“一国两制”架框下,已体 会:对民主与自治权并无何发言权。 2004年2月28日台湾有超越200万,或十分之一民众参加历史性的《手 牵手护台湾》活动。如此壮观大集会已让世界知道,台湾人无意愿被 中国统一。他们应有其终极的权利来正式地表达:何种决择才是台湾 该与中国的关系。目前毕竟是人权与民主的21世纪,若有“台湾与中 国的和平统一、或与中国合并”的议案,其“决定权”应属台湾人 民。 世界各民主国家,应支持台湾人有权参与此防卫性公投。然很遗憾, 当今的德国受中国的压力,而劝阻台湾取消公投。德国领导者是否忘 记:1938年德国无视奥地利人参与公投的基本权、而进兵强行并吞奥 地利? 纵使在北京的威吓下,爱好自由的台湾人无理由不参与此前所未有的 “公民投票”──建立人民的基本权。诸政治领导者是对历史事件的 无知、或纯粹的不负责任,而声言杯葛此公投。 (刘金莲译) (本文原来的标题是:“China's Taiwan solution: Anschluss”, 载于《台北时报》(TaipeiTimes)2004年3月18日第八页。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04/03/ 18/2003106827。)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十六字建议中国打消解放台湾的野心 陈礼江 根据最近的一项调查,世界十大民富之国家,除了美国之外,其余九 个国家是卢森堡、挪威、冰岛、瑞士、爱尔兰、丹麦、卡塔尔 (Qatar)、荷兰、芬兰。这九个国家,无论在其面积、人口或军事 方面,都是小国。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国家都实行着民主、 自由、法治的制度。台湾也属于这一类形的家,但因为长期接受封建 文化教育,政治人把权位看成和生命一样重要,因而政党恶斗,给社 会资本造成很大的损失,以致于至今还没有达致较成熟的民主。 以上九个最民富的国家,相信是多数台湾人所向往的未来的理想台湾 吧。所有这些例子,应该也可以给身为普罗大众的中国人民一个解决 台海问题的建设性启示,就是,他们应该希望的,是中国可以在最近 的将来,也能登上民富国家的行列,而非亟亟于追求扩大领土。强大 的军事或者国家领导人在国际社会指三道四之所谓“中国人扬威”等 乃是不切实际的无用目标。“民富”才是有益于增进人民福祉的务实 目标啊。 台湾原本已具备富民的条件。遗憾的是,位对付抄过半个世纪的中国 野心侵略的骚扰,它不但没有一它应有的速度起飞,反而显得有点精 疲力尽。台湾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得消除中国“解放”台湾的野 心,终止抄过半个世纪有我无你的外交恶斗,把各自军事发展费用、 收买小国的外交开销、以及统战部们争夺收买“人心”所节省下来的 资源,各自拿去发展富民政策。 要往这个方向迈进,台湾与中国都应该接受这16个字:“两国一中、 各自发展、自由法治、自然统一”,并在美国的见证下签署“互不侵 犯的和平宣言”。 有了这个宣言的保证,台湾国可把政治放两旁,专心去拼经济,并改 采道行文明的崭新教育,在很快的将来让自己登上民富国榜。这样, 台湾人的后代就可以不至于象坐在荷叶上漂流的小孩,一脸惊慌,不 知这些政治人要把自己带往哪里! 一旦台海问题解决,相信多数中国人也梦寐以求的未来中国,将同样 是一个民富国吧。在下篇文章,我要进一步谈谈如何处理“中国问 题”,让中国人也富起来,并且兼顾到中共万岁、人民宗教自由。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人权恶劣 台陆委会咨委吁联系国际施压 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21日电〕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咨询委员今天认 为,中国人权状况及新闻自由普遍受到国际社会批评,建议政府应设 法形成国际策略联盟,持续向中国施压,台湾也应持续关切相关情 况,并透过非政府组织发挥舆论监督的影响力,促使中国正视人权及 新闻自由。 陆委会今天召开咨询委员会议,讨论中国人权状况及新闻自由议题。 与会咨委铭传大学新闻系助理教授许志嘉指出,近来部分国际组织公 布全球人权状况与新闻自由评估,中国的人权状况与新闻自由评等都 不佳,包括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一月公布的《2006年世界人权 报告》、美国国务院3月的年度人权报告、欧洲议会9月的中国报告、 英国外交部10月的人权报告,以及台湾民主基金会日前公布的人权观 察报告。他说,今年11月底以来发生的人权与新闻自由判决案例显 示,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与新闻自由的批评有其依据。 近期相关案例包括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涉间谍案,11月24日 被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判刑五年确定。美国《纽约时报》北 京助理研究员赵岩涉诈欺,北京高级人民法院12月1日维持一审原 判,赵岩判刑三年确定。 许志嘉也说,受国际媒体关切的国外新闻工作者仍被判处重刑,没有 国际声援的中国民众,基本人权更未受到保障。英国国家广播公司 (BBC)引述中国律师谈话指出,2004年四川省汉源县数万农民抗 议瀑布沟水电站拆迁不公事件中,被捕的村民陈滔在2005年6月1审时 被判处死刑,二审上诉在未告知律师情形下,已在今年11月底被中国 当局秘密处决。 部分咨委指出,中国近年来提出以“生存权”、“发展权”为优先的 “中国特色”人权观及新闻自由观,主要是为回应西方国家与国际组 织长期以来对其批评与抨击,并非朝向西方国家所认知的基本人权普 世价值发展。 部分咨委也说,目前中国社会中“维权”意识抬头,多属自发性作 为,已有朝普世价值发展趋势,这种发展并非北京当局所能掌控,值 得台湾持续关注。 〔转载自《大纪元》2006-12-21 22:45;http://www.dajiyuan. com〕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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