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12-08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深圳警察恶搞胡温中央          (北京)刘晓波 ◆所谓人权在中国的“第一次”        (南京)邵建 ◆被示众的妓女和嫖客为什么不出来说话   (丹东)田晓明 ◆我想为未来可能发生的“六件可怕事情”再添一件  姜福祯 ◆当今中国劳工权益现状透视──从“领导阶级”到“ 牟传珩 探索道路 ◆政治虚无主义──一党制下的地方善治研究(之8)  方家华 ◆保障人权是“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    (贵阳)黄燕明 ◆中国司法的现状             (上海)冯正虎 ◆穷人愈穷,中国是否需要革命?      (纽约)陈破空 ◆答《穷人愈穷,中国是否需要革命》  (湖南耒阳)贺伟华 迫害实录 ◆甄学忠劳动争议胜诉却遭遇“执行难”       甄学忠 ◆成都官员竖中指姆教训上访老农       (成都)黄琦 他山之石 ◆迈向台湾新共和的迂回崎岖之路──2006年台湾宪政 曾建元 ◆〔声明〕《自由时报》的民调当然会比较准确!  台湾南社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深圳警察恶搞胡温中央 刘晓波 11月17日,中共官方在北京举办了掌权57年以来的第一次“中国人权 展”,该展览为期十天,已经在11月27日落幕。官方媒体报道说,它 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人权的进步,凸现胡温政权建设“以人为本”的 “和谐社会”的政绩。 就在“人权展”落幕两天后的11月29日,就在曾经是中国最开放的新 兴都市深圳,该市福田区警方把扫黄行动中抓获的100名涉嫌卖淫、 嫖娼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游行示众并在现场作出公开处理。那些妓女 和嫖客被全副武装的警察逐一押下车游街示众后,福田公安分局副局 长井亦军当众宣布处罚决定,分别读出每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 贯。每读出一人的资料,警察便让示众犯人踏前一步确认身分,然后 押回车上载走。据报道,现场有逾千人围观,并不时响起掌声。 深圳福田警方似乎是在有意与中央对照干,北京大搞如何改善人权的 “人权展”,而深圳偏要大搞另类“人权展”──向世人公开展示: 今日中共专政机器是如何停留在野蛮的帝制时代和承袭文革遗风,敢 于公然地肆无忌惮地践踏基本人权。 在中国的历史上,的确有漫长的游街、示众、公审的传统,这一帝制 野蛮在毛泽东时代被推向登峰造极,文革时期的大批判遍及全国各 地,在游街示众中,在批判大会上,在公审大会上,无数“牛鬼蛇 神”的人权遭到疯狂的践踏。他们的肉体被鞭挞,他们的人格和尊严 被打翻在地,再踏上1,000只脚。没想到,在帝制已经结束了一个世 纪、文革也已经过去了30年的新世纪中国,深圳警方还会用如此兴师 动众,通过对卖淫嫖娼者的人格和尊严的文革式羞辱来践踏基本人 权。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的今日中国仍然是独裁国家,国人的基本人权仍 然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和尊重,专政机器的野蛮依旧,然而,在国内 民间人权意识觉醒和西方国家的人权外交的双重压力下,中共政权进 入了口是心非、言行背离的伪善时期,也不得不开始大作“人权 秀”,加大中共一向维护人权的宣传力度,标榜今日中国已经进入了 人权最好的时期;中共专政机器的迫害人权,也不再大喊大叫、明目 张胆,而是偷偷摸摸、黑箱作业。中共官权举办的“中国人权展”就 是典型的“人权秀”。而令人万分惊诧的是,作为执法者的深圳福田 警方,不仅是公然挑战普世人权原则,而且是公然践踏中国现行法 律;不仅公然挑战主流民意,而且公然为胡温中央添堵。正当胡温中 央兴致高昂地“正搞人权秀”之时,深圳官权却用“恶搞人权秀”大 扫胡温中央的兴致。 经过近30年改革开放的今日中国,由于民众不再是不知人权为何物的 愚民,所以官权也不再敢于理直气壮地践踏人权。君不见,妓女游街 示众事件一经曝光,先是成为各大网站热点,激起网络民意的强烈反 弹,仅在“猫眼看人”论坛上,涉及该事件的帖子的点击率就高达十 几万,几乎是清一色的谴责之声。一篇题为《深圳警方的恶劣做法震 惊全世界》的帖子,点击高达80,000多。新浪网就此事件作了一个网 民问答,居然得到超过15万多个回答,七成以上的回答是谴责深圳福 田警方的野蛮行为。 12月1日,更有上海律师姚建国就此事件给全国人大的公开信,公开 信在有理有据地指出深圳福田警方侵犯人权的执法违法行为后写道: “基于以上理由,考虑到类似事件并非个案和偶然,本律师认为,作 为最高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有必要也有义务对这种违反法律规定、违 反依法治国精神的违法行政行为予以纠正并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为 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本律师认为有必要对这种公开示众的做法以 立法的形式予以明令禁止。”姚律师的公开信马上被贴到各大网站, 得到法律界人士和网民的普遍声援。 与此同时,国内的某些非主流纸媒也开始跟进报道和评论(如《南方 都市报》、《新京报》、《东方早报》、《新快报》、《南京晨 报》、《新民晚报》等),官方喉舌新华网和人民网也相继发表评 论。境外媒体也马上作出反应,绝大多数有影响的西方媒体和港台媒 体都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和评论(如BBC、《纽约时报》、《解放 报》、美国之音、法广、自由亚洲、德国之声等)。甚至,北京在港 的电视喉舌《凤凰卫视》和亲共的新加坡《联合早报》也进行了报道 和评论。无怪乎有网友发贴说:“中国警察这种忽视人性与尊严的野 蛮执法和极端做法,震惊全世界。”香港《太阳报》也发表题为“深 圳将妓女游街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评论。民间针对“妓女示众事 件”的自发舆论维权,起码在两方面显示了难能可贵的突破: 1、当民间人权意识觉醒已经达到了自觉维护“罪犯”人权的程度之   时,说明国人已经意识到:在人权面前人人平等,不分普通人与   罪犯。特别是,自从中共在掌权之初彻底消灭卖淫之后,卖淫嫖   娼就是犯罪的观念在当代中国已经根深蒂固。改革以来,尽管地   下黄色越来越发达,但在法律上卖淫仍然是犯罪,在道德上妓女   仍然被唾弃。在卖淫业遭受法律禁止和道德蔑视之下,民间还能   起而维护妓女的人格与尊严,不能不说是国人人权意识的一大进   步。 2、依法维权意识的凸现。针对深圳警方的野蛮行径,律师的公开信   重点谴责警方的违法,报纸的评论也大都是理性的批评,网民的   帖子中虽然偶有愤怒的叫骂,但主流的声音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谴   责警方和维护人权,并将国际人权原则和中国相关法律公之于   众,无异于一次依法维权的普及性启蒙。综合公共舆论中的意   见,不要说按照国际人权公约,即便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深圳福   田警方起码也违法了多项法律: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也外犯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1988年6月   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   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1989年11月30日)”,“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   人犯的通知(公通字〔1992〕139号)”。 正是在网络民意、法律界人士和媒体评论所构成的强大公共舆论的压 力下,中共多个部门才开始关注这一公然践踏人权的恶性事件。全国 妇联向公安部提出内部抗议,谴责深圳警方侵害公民基本权益、侮辱 全国妇女形象,明显有违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公安部也责 成深圳市公安局调查,相关官员可能受到处罚;另外,万维读者网还 用了“深圳将妓女游街造成恶劣国际影响,中央震怒”的标题。 最初,深圳市有关部门的人员表示:福田警方是“依法行事”。但当 北京官方的压力降临之后,深圳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回覆传媒查询时表 示,将妓女和嫖客示众是福田公安分局组织的活动,市公安局事先并 不知情。但他同时强调,公开处理的目的是为了震慑罪犯,亦为警方 的扫黄行动制造声势。深圳福田区政府值班人员5日表示,公众对此 事的反应强烈出乎意料,区政府法律顾问将跟进研究有关法律条款, 适当时候将作回应。另据香港《明报》报道,深圳公安的此次行动, 是为了配合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南下、营造祥和的社会风气。 “妓女示众事件”的发展过程,不能不让我想起2003年的“孙志刚事 件”,二者同样遵循着自下而上的舆论维权模式: 网络民意的强烈反弹  ─→法律界人士发表致人大公开信 ─→境内外媒体的普遍关注  ─→高层官权干预 ─→地方政府回应  ─→对相关人员的处罚 三年前,在强大民意的压力下,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换来了“收容遣 送”这一恶法的废除;三年后,也是在强大民意的反弹中,妓女们用 人格和尊严的代价向全中国的警察发出警示:执法者必须尊重人权, 哪怕是罪犯的人权!执法者也必须为公然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付出代 价。 截至目前为止,外界还无法知道中共高层将如何处理深圳福田警方的 相关人员,但起码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民间人权意识日益觉醒和维权 活动此起彼伏之时,也在官权为营造奥运形象而不得不向外界展示人 权秀之时,在一些政治敏感性较弱的人权迫害事件中(特别是地方政 府所为),不仅网络上甚至传统媒体上还是具有一定的民意表达空 间,而且只要这种自下而上的民意表达足够强大,高层官权也能对民 意做出灵活的甚至正面的回应,以凸显中央政府贯彻“以人为本”的 执政理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诚意。 中共高层对“陈光诚案”和“妓女示众事件”的不同反应模式,再一 次突显出人权问题在当下中国的后极权特色──基于独裁政权利益计 算的灵活应对。“陈光诚案”之所以在二审中维持原判,就在于中共 高层认为此案在政治太敏感,如若作出开明姿态,可能带来对独裁式 稳定的连锁挑战,所以,最高当局采取严密封锁信息和纵容山东临沂 官权的野蛮行为的应对方式。而在“妓女示众事件”中,中共高层之 所以表现得相对开放并迅速对强烈的民意做出反应,就在于最高当局 认为此事件在政治敏感性不强,开放民意表达和顺应民心所向,非但 不会为现政权稳定带来更大的挑战,反而会赢得政治开明的美誉。 如果说,前不久的“中国人权展”是中共高层“正搞人权”的政治 秀,意在凸显胡温中央的“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政绩,那 么,深圳福田警方制造的“妓女示众事件”就是地方官权“恶搞人 权”的恶政。不论其主观意愿如何(即便是为了拍九寡头之一吴邦国 的马屁),但在客观效果上都是“地方恶搞中央”。 (2006年12月8号于北京家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所谓人权在中国的“第一次” 邵建 “今年是我国政府发表第一个人权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15周 年。第一个白皮书的最大功劳就是,第一次在中国把社会主义和人权 挂起钩来,这就是一个很重大的突破。”这是首届中国人权展期间,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介绍人权白皮书时说的话,这位人权官员接着 说:“因为过去没有讲人权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是人权。”看 到这里,感慨油然而生。是啊,人权的步履何以姗姗来迟!1991年从 年代上讲已是世纪之末,那么,是什么使人权成为一个历史的迟到者 呢? 不,这里应当首先纠正一下我自己。就中国20世纪而言,人权非但不 是一个历史的迟到,甚至是先行。就其先行而言,这里至少存在着两 个“第一次”。一个是上述人权和社会主义挂钩的“第一次”,一个 是人权在自由主义背景下正式走上历史舞台的“第一次”。如果看时 间表,第一个“第一次”是1929年,第二个“第一次”是1991年。今 天,我不惮以最好的善意为我们的人权馨香祷祝,还想就此回过头 去,看看先贤走过的人权之路。毕竟历史是一个必要的镜鉴。 那是1929年春,国民党完成北伐,统一天下,开辟了20世纪历史上第 一个党治的时代。执政的国民党顾盼群雄,颐指气使,以“训政”为 名,行专政之实。它再也没想到,一个知识分子和一份文学杂志,以 “人权”为旗帜,向它提出了严峻的批评,并导致知识分子和国民党 之间的激烈冲突。这个知识分子就是胡适,这份文学杂志就是《新 月》。尽管人权这个概念并非此时舶进中国,但把人权和中国现实挂 起钩来,并以此问难国家最高统治,从而形成一个自觉的“人权运 动”。这在20世纪的中国史上,是地地道道的“第一次”,而且成为 绝响。 1929年春天的上海,本是以文学为主的《新月》,在其二卷二号的头 条,推出了胡适的文章《人权与约法》。正是这篇文章揭开了20世纪 中国唯一一次的“人权运动”的序幕。针对当时国民政府颁布的保障 人权的命令,即“无论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 自由,及财产。”胡适单刀直入地指出:“今日我们最感痛苦的是种 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 胡适的话表明,对人权造成侵犯的最主要的力量就是国家权力。在非 民主国家,权力直接压制权利,当时国民党就是如此。即使民主国 家,权力在逻辑上是保障权利的,但实际上,权力依然可能构成对权 利的侵害。因此,根据胡适,提倡人权最需要警惕的就是权力。 胡适的“人权运动”正是紧扣这一点而展开。他举出的例子是,安徽 大学的一个学长,因为语言上挺撞了蒋介石,遂被拘禁多天。他的家 人只能到处求情,却不能到法院去控告。按说,一个公民在语言上挺 撞国家领导者,是这个公民的批评的权利,但蒋介石把他关押起来, 则是动用权力压制公民的言论权利。这个例举,具有超时空的普遍 性。比如,当记者问及刻下中国存在的人权问题时,该人权官员就承 认:“包括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滥用权 力,侵犯人权的事情还时有发生。”不妨为这位官员补充一个最近的 例子,深圳福田区警方在扫黄时,居然把抓捕的100多个男女游街示 众和公审。这是一个极其野蛮的事件,深圳警方滥用权力大规模地侵 害了这些道德过失男女的肖像权、人格权和尊严权。它的恶劣程度, 远远超过淫娼本身。 回首几十年前的“人权运动”,令人高兴的是,并非老百姓不知道什 么是人权,而是他们积极地介入了当时的人权运动。胡适文章发表 后,随后《新月》就展开了“《人权与约法》的讨论”。在众多的读 者来信中,其中一读者明确指出:只要国民党“党治一日存在,…… 人民之言论出版仍须受严重限制”。这个历史的症结,不待胡适,读 者一眼就予以揭穿。有这样的读者,方有当时的人权运动。因为人权 不是恩赐,而是来自我们自己的自觉和争取。 由此看来,历史是一道长流水,虽然曲折,却有着内在的不间断性。 人权问题,正是如此。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被示众的妓女和嫖客为什么不出来说话 田晓明 深圳福田警方不久前公开处理了上百名卖淫女和嫖客,此事引起了公 众的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全国妇联已经向公安部表达了对此事的 关注,并指出将妓女和嫖客示众会侵犯公民的隐私。上海普若律师事 务所律师姚建国日前发表了《就深圳警方将妓女嫖客游街示众事件给 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互联网上,对此事的 评论多的无法统计。 跟舆论的喧嚣相比,这个事件的当事人则一声不吭。福田警方表示, 不会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被示众的妓女和嫖客更是无声无息。福田 警方不说话可能是因为他们讲不出什么道理,被示众的妓女和嫖客沉 默下来是为什么?是害羞,还是其它原因导致了他们不说话?其实这 些人不应该选择沉默,他们应该站出来,让侵犯了他们隐私的福田警 方道歉。 福田警方为什么应该道歉?因为福田警方对妓女和嫖客的处分过重。 我们都知道,警察在抓到妓女和嫖客以后,都要对这些人进行罚款, 有的人还可能会被送去劳动教养。如果一些妓女和嫖客已经受到了罚 款、或劳动教养的处罚,那么对他们的处罚就结束了;如果警方在这 些处罚之外还给他们新的处罚,这就是一罪两罚,而一罪两罚是不公 平的。一个盗窃犯因为盗窃一头牛而蹲了三年监狱,他的刑期刚刚结 束,法院就因为他偷了那头牛让他再回到监狱呆两年,这显然是不公 平的。不可否认的是,让人们去示众,这也是一种处罚,因此妓女和 嫖客可以为自己因为一个过失而受到了两次处罚去讨公道。 让人示众,这是一种古老的处罚方式,其目的就是让人出丑,其结果 是使被羞辱的人在公众面前抬不起头。这样的古老的处罚方式已经被 大多数人抛弃,人类已经变得越来越文明,所以一些古老的处罚方式 便失去了立足之地。现在的执法者处罚一个人是因为这个人犯了罪、 或有什么过失,这就是说,处罚所针对的是一个人的行为;所以一个 人在接受惩罚的时候,他的皮肉和精神并未受到虐待。过去的人在处 罚一个人的时候,既考虑到这个人所犯的罪行、或过失,也考虑这个 人本身;在这样的场合里,一个人在接受惩罚的时候,他的皮肉和精 神都会受到虐待;比如死刑,现代人在实施死刑的时候,会让犯人很 快死去,而古代人则让你慢慢死去,他不让犯人死于一刀,他让犯人 死于挨了很多刀之后,这就是所谓的千刀万剐,执法者总是要让一个 人在死亡的过程中充分体验到皮肉在器械的打击下所产生的痛感。 福田警方对妓女和嫖客进行罚款,这是针对着一些人的行为而开出的 处罚;让那些人去示众则是虐待了他们的精神、践踏了他们的人格。 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的人格都是不容践踏 的,因此妓女和嫖客可以为自己的人格受到践踏去讨回自己的公道。 妓女和嫖客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讨回自己的公道,这样的尝试一旦成 功,以后侵犯人权的事情就可能减少,至少总想着把人拉出去示众的 人会有所收敛,因此每一个法律行为都会对社会的进步起到一定的作 用。深圳福田警方将妓女嫖客游街示众事件发生以后,如果没有任何 法律行为发生,只有大众的泛泛的议论,那么明天和今天将不会有太 大的区别。一段时间过后,我们谁还记得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2006-12-08)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想为未来可能发生的 “六件可怕事情”再添一件 姜福祯 世界化潮流后的世界,国家传统和国家文传统化是个耐人寻味的问 题:人们不想用了的东西再宝贝,也不会整天拿在手里。因此:悬挂 一侧,还是被迫使用就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比如国粹京剧,比如国 粹“二十四孝”,比如国粹缠脚和贞洁牌坊,等等。 在以下六件“去中国化”的事情中,我还有一件釜底抽薪的“卖国方 略”即:打倒汉字!或曰:大刀向汉字头上砍去!经过近一个世纪的 操练,最好能一刀命中,把它砍死。 打倒汉字的事实和理由: 事实: 1、大陆已经发生的汉字简化运动,深入人心,持续长久。 2、事实上目前的文字书写70%以上已经不是笔画的堆砌,而是拼音   输入法输入了。除专业输入外,字根编码的使用范围萎缩且寒   酸。 3、汉字书写的全民自觉性持续走低,最广泛使用的书信正在被电话   取代。 4、以拼音化为风暴的快速录入必将取代五笔字型等字根编码。 5、字根编码本身可能发生一场由“本”到“用”的革命 理由:几千年以来识文断字不容易,读书人都成了“香饽饽”,街闾 里巷找一个读得了家书的都难,文盲充斥是因为“三多五难”(字划 多、发音多、字型多。难写、、难识、难记、难辨、难用),岂止这 些,理由太多了,汉字是世界上最刁难人的文字,几千年来与一般大 众势不两立:一方面是体现统治集团和文化精英傲慢与偏见的华胄, 一方面是屏蔽和压迫广大人民群众的“温柔一刀”。人们至今对繁难 汉字的非理性化褒扬和可怕的固执,目前已经被咄咄逼人的信息化现 实逼到了死角。理由多多,此不赘述。笔者对此思考多年,自信经得 住“爱国者导弹”的袭击。 以下是在《看中国》上看到的六件可怕的事情: 1、说汉语受鄙视发生可能性:★★★★★   看来这是必然了,现在的中国人人都要靠外语吃饭,大学不过六   级不能毕业,研究生英语必考,连中文系的都得考,刚出生的小   娃子连中国话还没说好呢,家长就开始叫起英语来,大街小巷英   语遍天飞,以将英语为荣更是大有人在。这样的事在浦东已经发   生,不信问问上海人。 2、出国留学学中医发生可能性:★★★★   中国几千年来留下的老中医、处方,花费古人多少心血啊,却正   在越来越远离人们的视线,更多的人喜欢西医,更不可思议的是   外国人竟然把许多中医处方申请成了他们的专利,你说气人不气   人? 3、日历可以直接进口发生可能性:★★   我这里说的意思是,中国的日历与外国的日记已经没有区别了。   众所周知,中国人日历上都会有农历,但是现在农历变的被人们   遗忘了,正在看此贴的人,你知道今天是农历几月几吗?不知道   吧,可见事情的严重性。哎,这夏朝就有的东西,看来末日快到   了啊! 4、请外教教武术发生可能性:★★★   中国人越来越崇洋门外了,正在外国人苦心学习功夫的时候,中   国人却在不停的拥向台拳道、柔道管,真不知道自己国家的东西   还没学好,又去学外国的东西干什么。 5、圣诞成为中国最盛大的节日发生可能性:★★★   20岁以上的人都能发现,现在年味是一年不如一年了,越来越淡   了,相反那些洋节却是越来越受欢迎,中秋不放假,各个学校圣   诞晚会确实办的一个比一个欢,我刚才逛街就看到了许多商店开   始出售圣诞树了,谁知道未来的小孩还有几个能感受到我们曾经   过年时的愉快呢? 6、古文古诗词没人背发生可能性:★   想对与其他的几件,这件事发生的概率较小,上学哪能不背诗   啊?可是古文你又能背下几个呢?苏轼、欧阳修、还是陶渊明?   你能说出他们的好文章吗? 保护中国传统文化,不是政府的事,是全社会、全人类义不容辞的责 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国古典文化遭受践踏、摧残的如此恶 劣,你还忍心看下去吗? 笔者对汉字简化和汉字输入问题思考多年,自信经得住“爱国者导 弹”的袭击。 (2006年12月8日于咫尺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当今中国劳工权益现状透视 从“领导阶级”到“五比四化” 牟传珩 当代中国劳工,长时间的劳动、极低的工资待遇、恶劣的生产环境、 危险的工作条件、政治上无权、经济上无利的现状,已引起世界性的 关注。此据设在美国纽约的“中国劳动观察”曾发布的《美星鞋厂调 查报告》透露,该厂违反劳动法规、侵害工人权益的事实有:每周高 达81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每周平均44个小 时的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明显违反劳 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不低于正常工资1.5倍的规定;工人没有带薪节 假日和产假,没有医疗保险;使用有毒化学制剂,给工人的健康带来 严重威胁;对于怀孕女工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无论工人在不在工厂食 堂就餐,工厂都收取伙食费;对工人进行非法搜身,对工人进行威 胁、辱骂甚至殴打等等。这是当今中国劳工现状的最真实写照。这种 现实曾分别于2004年4月和2005年5月,引发了该厂两次工人大规模罢 工。这一事件,令人不得不反思中国劳工权益的制度性原因:为什么 “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官方机构却从未有这样的报 告?中国的劳工现状为何只能由国际媒体关注和国外人来伸张正义? 然而,令人愤怒的是一些御用学者竟发出“剖析中国工人喜欢加班加 点”现象的奇谈怪论。据报道,一位来自国家政府机构的学者居然 说:“一些工人喜欢加班加点,这样他们可以多挣点钱,如果没有加 班加点,有的工人就跳槽走了。”这是在明目张胆地鼓励资方非法加 大工人的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所谓工人“喜欢加班加点”这种 现象,是因为给工人规定工时内的工资标准太低。仅以全国经济发展 前卫,工资待遇最高的南方沿海省份为例,广东规定的平均最低工资 标准仅为700多元,而福建省却为600元,其它省市就更低了。如此低 廉的劳动力价格,怎能不迫使工人们想借助于延长工作时间来增加收 入,养家糊口呢?这就是工人“喜欢加班加点”的血泪理由──政策 性盘剥劳工利益的低工资标准,才是工人们被迫接受加班加点的根本 原因。也正是在中国如此歧视劳工权益现实条件下所形成的劳动力廉 价市场,才成为国内外资本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由此可 见,当今中国的快速发展,在本质上就是以牺牲社会公平与广大劳工 权益为代价的。于是有的企业就利用工人的这种充满苦涩的无奈心 理,规避法律,要求工人签订“加班同意书”,以达到合理合法盘剥 之目的。如果哪个工人不愿意加班加点,就要承担被解雇的风险,而 没完没了的加班加点,就是在滥用和透支他们的体力和生命。 此据一网贴称:广东梅州市丰顺县的培英电声厂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每天加班到11:00~12:00,每月基本工资新员工为630元,老员工才 730元,加班费3.00元,每天工作时间13个多小时,还在车间装闭路 电视监控工人,每月工资发放不准时,除了“5.1”、“10.1”和 元旦外根本没有假期,每年要上352天班。此外,在广州也有两家工 厂,联亚集团广州(联亚)(环亚)制衣有限公司。他们做欧美和日 韩客户定单,经常加班,工作12小时左右,厂长和主管经常用喇叭猛 吹工人快点做事,如果慢了就被骂,厂饭堂伙食很差,没有油水,逼 的工人到外面吃,长此以往工资就所剩无几了。作者曾发现有个工人 网友这样揭露道:我曾经在位于中山高平工业区的依顿科技有限公司 (线路板厂)做锣板工(外围成形),一年到头每天上班11个小时, 两班倒(每月倒一次班),且每月加班小时数主管说了算,时常还以 无薪解雇相威胁,当时我真的疯了一样,常想把工楼炸掉,死了算 了!德庆县一间新利达电子(电池)厂也是这样,每周工作时间超过 75小时以上,一年平均每月得不到三天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只得到正 常的三分之一。贵州省安顺市云马飞机制造厂的工人们流行一句顺口 流,叫做“云马厂十化”:领导贵族化,员工奴隶化,人际复杂化, 加班日夜化,上班无偿化,绩效保密化,竟聘内定化,检查形式化, 待遇民工化,加薪,他妈的神话! 另据新华社去年5月1日电:76%的农民工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过加班 工资。有些企业甚至通过扣留部分工资做押金,强迫农民工加班加 点。而国务院研究室日前发布的一份通报情况称:农民工超时间、超 强度劳动现象非常普遍,休息权利没有保证。据国家统计局所作的一 份报告称:农民工日工作时间11个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6天。报 告同时指出,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低下,欠薪现象依然严重。各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偏低,且标准调整缓慢,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 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标准。这已经成为我国分配领域 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 目前,中国劳工群体同分散在全国各地农村中的广大农民一样,都处 于当今社会最底层,饱受来自社会腐败,贪官污吏,杂捐苛税的贪婪 性掠夺。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的一组数据证实,在国有企业中,被 贪污挪用的资金有90%是企业领导所为。在许多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过 程中,职工也改变了原有的地位,成为失去平等地位的雇佣劳动者或 实质上具有雇佣的性质。国有大型企业改为股份制的,有外商和私营 企业主入股,国有股部分强调企业经营者是产权代表,企业经营者持 有股份,并实行年薪制,年薪所得高于普通职工的十几倍、几十倍、 甚至上百倍。在这样的股份制企业中的职工,劳动也带有雇佣的性 质,而工人权益却完全无法自保。还有新生企业主的残酷盘剥,黑道 社会的抢夺和恐吓,而广大政治上无权利,经济上无利益的劳工群 体,正承受着上需赡养老人,下须抚育子女的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 力。面对自己随时有可能失去“饭碗”的生存威胁,他们与全国大多 数劳动民众一样,亲身饱受着执政者拒绝“政治改革”条件下的让“ 少数人先富起来”政策所导致的社会不公。现在公务员的工资是普通 工人的4.5倍,而且退休工资少说都在3,000多;而一个退休工人,一 辈子在工厂里辛勤劳动,一个月的退休工资还不到800元。如今政府 还假借各种名义给公务员不断涨工资,实行阳光计划后,他们又补贴 了10,000元多,而产业工人工资五年才涨了几十元。这是何等的社会 不公啊! 如今中国从城市到农村,官商结合、黑白一家,正在利用社会公共权 力,挖空心思,处心积虑地大规模的“圈地”,蚕食公众利益。一些 政府官员,利用国家资源与不法奸商联手,共同聚敛社会财富,倒买 倒卖获取惊人的个人巨额暴利。与此同时,相伴而来的是大批农民为 此而失去生存条件,不得不为养家糊口,背井离乡,涌入城市,冲击 劳务市场,为企业提供了十分廉价的劳动力。罗伯特.威尔在《当前 中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对农村记述道:   “农村随着国家对全球市场的不断开放,地方官员大量向开发商   出售土地,对于村民却没有足够的补偿,农村地区的环境破坏非   常严重,这个政策让数亿人挣扎于谋生的方法,剥夺了他们从前   享受的集体经济的社会支持。超过一亿的人成为城市的打工者,   在建筑工地上干活,在新的出口为主的工厂干活,或者最脏最危   险的工作,他们缺乏最基本的权利。对于许多打工者来说,在他   们半永久地在城市居住下来后条件就越来越糟,因为随着年龄的   增大,健康问题就随之而来。” 如今这批新的产业工人队伍,并不全部是由失去土地的农民组成,还 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农民民工自愿加入进来。这些新兴工人与原来计划 经济体制下的工人比,具有明显的不同之处:他们缺乏技术,文化偏 低,过分自卑,力量分散,不懂得自身如何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他们不得不忍受着政治上的高压和经济上的盘剥;使得他们的 日常生活过的尤为艰辛,但又无可奈何。 原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刘实在《谈当前中国工人阶级状况》中这样 描述私有化对工人阶级带来的后果,   “比之于私营企业主、外商投资者、个体经营者和为他们服务的   知识分子上层,工人阶级的生活改善是有限的,是相对贫困的。   劳动条件和工作条件也差。一些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劳动时   间长达十小时以上,工资很低,还时常迟发、欠发,安全条件很   差,有的还没有人身自由或人格受到侮辱,工伤事故或几十人死   亡的事故时有发生。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招用‘农民工’的单   位,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极差,用‘农民工’的话说,‘起的比   鸡还早,干的比牛还重,吃的比猪还差……’” 不仅如此,在社会广大劳工群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绝对贫困状 态,他们甚至连最低的生活水平都不能维持。这其中有两种情况:一 是只有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难以为继;二是虽然收入超过最低工 资线,但家人患病或遇灾害。这种绝对贫困家庭究竟有多少,政府从 不公布数据,但我们可以从全国并不全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053 万人分析估算,数据应是远远大于此的。这些家庭维持一日三餐都很 困难,更难以承受“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的新三座大山 的压迫。近年来职工的贫困,是以失去劳动和工作条件为特征的。除 去社会上失业的,还有大量职工下岗。刘实说:   “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达2,700万人。此外,还有停   产、半停产企业职工实际上失去劳动岗位,有些企业还搞了内   退、终止劳动合同、有偿买断工龄。能够就业或再就业的却逐年   减少。” 作者将眼下中国民间流行劳工现状顺口溜:“干得比牛都累,吃得比 猪都差,起得比鸡还早,下班比小姐都晚,五年后比谁都老”和原中 华全总副主席刘实在《中国工人阶级现状调查》结论归纳的:工人被 “雇佣化、贫困化、无权化、分散化”,概括为当今中国“领导阶 级”──劳工群体现状的“五比四化”。 总之,处于中国社会各种阶层的人们,经过近30年来的“改革和开 放”,社会各阶层、各利益集团正在重新分化整合。在这诸多的社会 力量中,劳工群体在社会中以其绝对比重大,人数总量多,所在社会 行业广,遍及全国各地,本应成为社会力量的强势。然而,越是人数 众多的群体,越是力量薄弱的群体,越是被不断边缘化。原因何在? 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政府在“市场化改革”的同时,拒绝民 主政治改革。在“发展就是硬道理”的这些年来,中国政府一直不遗 余力地追求GDP,为谋“发展”,从“消灭资本家”的一个极端, 滑向媚资傍大款的另一个极端,以牺牲社会公平与生活在社会最底层 的劳工群体权益为代价。政府的“政策屁股”,片面地坐在资方的立 场上,拒绝劳工成立自发组织,打压工人群体维权,使广大劳工群体 失去了与资方平等谈判的资格,沦为资本市场上被任意宰割的羔羊, 导致社会缺乏对资方贪婪发展的制衡力量。而官方的工会又只“服务 于大局”,形同虚设。加之国家新闻舆论一向压制报道劳资矛盾与工 人集体维权事件,且从未有任何机构会独立做出“劳工状况调查报 告”,官方媒体上也从来没有见过被“红色记忆”称之为“领导阶 级”的中国劳工状况的真实报道。为什么国内没有象被称之为“资本 主义国家”那样的“中国劳动观察”的机构,来为中国劳工群体调查 和呼吁?为什么工人群体上访、罢工等维权消息,成为中国舆论导向 的禁忌,{z%Vc无论是广东东莞的工人罢工和与资方发生的暴力冲 突,还是广州、深圳等地发生的工人抗议事件,从来没有出现在电视 镜头和报纸媒体上。此据罗伯特.威尔《中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一文 中引证事实称:“今天的中国工人,农民,打工者举行了世界上最大 规模的抗议,有时候达上万人,并与当局发生暴力冲突。甚至公安部 部长公布的数字都承认‘群体事件,抗议和动乱’从10年前的10,000 件上升到2003年的58,000件,到2004年的74,000件(《纽约时报》 2005年8月24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居然如此掩饰近年来 愈演愈烈的劳资矛盾,这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自胡温执政以来,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等口号,直到 中共六中全会做出“建构和谐社会”《决定》,中国官方仍然视劳资 矛盾为禁区,不准报道,如早先发生的四川万源和万州事件,网上文 章不断,社会上也传得纷纷扬扬,但政府的新闻媒体却严加封锁,欲 盖弥彰。当前,在中国“红色记忆”泛滥,大炒“长征精神”的现实 面前,该是让全社会了解中国劳工群体真实状况的时候了,也该是让 那些躺在烈士陵园里的革命者,睁开眼睛好好看看“暴力革命”这种 结果的时候了。 (原载《人与人权》。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政治虚无主义 一党制下的地方善治研究(之8) 方家华 当代社会是一个膨胀社会。什么都在膨胀,街道城市在膨胀,人的欲 望也在膨胀;外部世界在膨胀,内在世界也在膨胀。虚无主义是这个 膨胀社会的膨胀结果,是一个突出的精神文化现象,病毒一般蔓延于 整个社会,让一个社会光怪陆离又杂乱无序,让人饱饱领略了生命的 华餐美宴,领略之后,又无可奈何地堕入迷惘与空虚。迷惘与空虚之 后又是领略,领略之后又是迷惘与空虚。如此往返循环,人的目标失 落、价值失落与意义失落了。这是虚无主义,是当代社会和人的生存 状态。作为一种时代病毒,中国政治中也有政治虚无主义,政治虚无 主义在中共政治中,也在中国的民主运动中。 中国民主运动中的虚无主义,可以在与中共对抗的一些具体行为中看 到。这些具体行为也助长了中国民运中的政治虚无主义,或者说本身 就是政治虚无主义。一些没有社会活动的活动人士,通过现代网络提 供的空间,自吹自擂、自我编造的子虚乌有的社会活动,子虚乌有的 虚假“政绩”,在海内外民运中以假传假。然后,这种以假传假又反 馈,让一些民运搞不清楚自己的真正政治作为,一切都为了包装,然 后就将这虚假的包装送入中国民主运动,送入中国的政治市场。这是 中国民运中的一种政治虚无主义形态;我们在看到其政治炒作层面 (这不是主要的),也要看到其政治炒作背后的政治虚无主义性质。 这才是主要的。这类政治炒作没有政治实质,是一种“空壳现象”, 因为其炒作的是个人,而不是某种行动和行为;因为其没有具体的政 治行动和行为,使其又成为一种“空壳现象”。这相比起高智晟、郭 飞熊们让中共心惊胆战的维权运动,应该惭愧。还有一种“空壳现 象”,是一些单个活动中的政治签名,这类政治签名根本没有签名者 本人的同意,而且好多时候,签名者本人还不知道签名的内容是什 么。本人就曾经多次遭到这种签名,但确实为了大局考虑,本人并没 有作出“签名权利”之类个人声明。但作为思考中国民主运动中的虚 无主义问题,本人还是觉得当作一种现象,应该重视,应该指出。从 意识与行为发生的先后次序看,“空壳现象”源于“空壳思维”, “空壳思维”又源于政治虚无主义。政治虚无主义是根。这个政治虚 无主义之根来自时代,来自中共,中共又来自中国的百年政治。 中国民主运动中的虚假“政绩”与中共官员为了提升而制造的虚假政 绩没有什么区别。既同时是时代的虚无主义现象,也是政治虚无主义 现象。 从哲学层面概观,虚无主义大体是指一种精神价值,一种信念。这种 精神价值和信念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的逼迫,创造出来的价值和信 念,区别于混沌和邪恶。这价值和信念相对于物质世界,它是人类主 观的和精神的;相对于人类的混沌和随心所欲,它又是人之外的一套 客观的价值存在(这里无法详细论述各种价值之间的孰优孰劣。比如 基督教和中国的道)。精神价值和信念,确实让社会、人群、个人在 这个星球上基本满意地生活了几千年。失落和模糊了这些神价值和信 念,被指为虚无主义。 中国政治中的虚无主义,就是指政治的精神价值和信念的失落和模 糊。这失落和模糊,可以在政治目标和政治行为上看,在政治行为的 关注点上看;也可以在个人和政治集团上看,及其之间的关系上看。 21世纪不是一个自然时间概念。面对21世纪的中国政治,中国人应该 对百年来的政治思想和政治行动作一次清理。清除其政治虚无主义的 病毒和病源。让中国人在一个新的世纪里行走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更安全、更自由、更实在,更象是人的生活和社会的生活。 中国小说名家余华在其长篇小说《兄弟》中,主人公李光头竟然靠拾 垃圾而成为亿万富翁,连中共的县长老爷都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偷 偷背着人去买李光头从日本搞进来的垃圾西装,而且还要挑选与日本 首相同姓名的。收垃圾可以发财,只要是垃圾,李光头都收。李光头 收垃圾,中国的垃圾也收,外国的垃圾也收。当然,这是小说,是虚 构,我们也不能用“利用小说反党”的思维模式去延伸出该小说的思 想意味和政治意味,延伸出中国的政治真理。 不过,在中国的政治百年中,以各种政治思潮、政治集团及其社会政 治行为看,和这种拾垃圾的情形也差不多。中国的政治百年中,只有 政治对抗、政治斗争、政治哄闹,而没有政治,没有政治治理。中国 的百年政治没有政治治理的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今天中共的 “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有其主观愿望的一面,但由于政治治理 资源的匮乏,我们也不能糊里糊涂相信愿望就是事实。中国政治百年 中的政治动员、政治口号、政治呐喊,比中国几千中的总和还要多, 也比世界中的总和还要多。其中,中共又比中国政治百年中的所有政 治集团的总和还要多。中国今天的政治虚无主义,和这些政治泡沫有 极大关系。其中,中共又是靠政治动员、政治口号、政治呐喊起家 的。今天依然有8,000万个特权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在中共的政治 行为中,我们绝对不能忽视这个现实。我们不相信。 我们要谈中国百年政治,就绕不开国民党和共产党这两个政治集团, 绕不开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两个政权,绕不开孙中山和毛泽 东这两个政治人物。方法上,我们可以将“两个”作为一种政治现象 与中国百年政治比较,然后又可以对“两个”之间进行比较。看其政 治虚无主义病毒在中国政治中的危害与蔓延。 辛亥革命作为在中国废除帝制,建立共和国,这是一种制度改变。从 制度与制度的关系来看,没有疑问,共和宪政制度要好于帝制。这是 说,辛亥革命应该肯定。但其出现的历史时机,致使中国的一些传统 政治治理行为中断,致使开启了中国政党与政党、政党与军阀之间的 疯狂争夺中国政治权力的序幕。并最终导致中共以暴力夺取政权,开 始了几十年的专制统治。并且,至今仍在专制统治之中。这也不能不 和辛亥革命在中国出现的历史时机来思考。 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应该还有一个走向宪政和联邦的历史机会,这就 是当时的军阀割据时期。其中,广东军阀陈炯明还有地方自治和联邦 的设想。但孙中山先生急于建立全国统一政权,扫除军阀割据,走了 联俄联共的道路,选择了以党治国、“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政治 模式。这比起辛亥革命的初中和其宪政精神、宪政设想和宪政的鼓舞 人心,是一种倒退,是一种历史中常常说的“进一步,退两步”,退 三步、退四步。从此以党治国、“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政治模 式,在社会政治政理上,比帝制时代还要不如,比封建专制还要封建 专制。晚清和民国还有民间社团、还有其他政党,以党治国、“一个 政党,一个领袖”的政治模式发展到中共,民间社团、政党就从中国 社会中绝迹了。问题就出在这儿。 孙中山先生走了联俄的道路后,仿效和开启了俄国以党治国的政治模 式。这是中国政治走向邪恶、走向虚无主义的正式开始。这以党治国 就是洋垃圾。 以党治国就是政治集团的利益高于民众利益,就是一个政治集团垄断 了国家的公权力。政治既是一个公共权力领域,也是一个公共治理和 公共服务领域。中共为了本集团利益考虑,在政治上失落了服务民 众、服务人、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的政治价值、政治目标。中共几十 年来的政治行为都是在为巩固其政权,保护其政治集团的利益,没有 社会政治治理。在其整个政治行为中,因为其政治目标和价值目标的 失落,导致政治虚无主义弥漫于整个中国社会。以党治国,唯党为 大,拒绝了整个社会的政治参与,导致了中国政治论理的紊乱,政治 上的不负责任。以党治国,唯党是从,唯上是从、惟利是图,导致了 中共贪官污吏成灾,制造虚假政绩成灾,导致了中国社会风气的腐化 和败落。 中国没有了政治,失落了服务社会和服务人的政治的价值精神和价值 目标。中共有比地球的生命还有远长的共产主义。中国在中共的遥远 又飘渺的共产主义目标之下,在中共的政治严控和专制之下,没有服 务社会和服务人的政治治理,没有政治治理的治理性质、治理行为和 治理的机制建设。有的只是巩固和维护其政权的党制度和权力制度。 失落了服务社会和服务人的政治的价值精神和价值目标,就是政治虚 无主义 人类有些政治历史就是这样的,一经先行者定位,以后的发展就会在 先行者规定的政治逻辑上奔跑。沿着以党治国“一个政党,一个领 袖”的政治发展逻辑,孙中山与其后继者蒋介石在政治上没有完成 的,毛泽东完成了。但毛泽东却没有走向孙中山的中国宪政。我们已 经知道,在建国和巩固政权上,孙中山和毛泽东都拾了洋垃圾,都用 了苏联以党治国、“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政治模式。 以党治国的政治行为和政治模式,以党治为政治目标,而不是以国 家、社会和人为政治治理政治服务目标,这就是中国的政治百年,也 就是中国政治虚无主义的源头。 两个政党只是中国百年政治的两个具体形态,而不一定就是中国政治 本身。从晚清到中共,中国经历了君主专制和一党专制两个政治模 式、政权模式,这两个政治模式、政权模式也有传统和现代的意味。 这两个政治模式、政权模式至今没有给中国的社会和人建设起有效的 政治机制和政治行为。 一些关心中国政治的文化论者,怀抱关心中国政治的目的,以为救文 化就是救中国政治、救这个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这些文化论者,在 面对中国政治时,把文化强调得太过分了。为什么看不见中国的政 治。看不见中国政治现实和前景。为什么过分悲观和乐观。在论述 中,他们不乏精巧,文本材料也堆山填海,但现实材料却稀稀落落、 若有若无。文化怎么会没有政治,怎么会不涉及政治?如施密特所 言,政治是人类的基本生存,而不仅仅是一个书面研究领域。政治固 然不会大于文化,但政治也绝对不会小于文化。更有甚者,一些研究 者的研究文字是清晰的,但研究目光却扑朔迷离,“王顾左右而言 他”。我指的当然不是纯粹的文化学术研究,是指那些总喜欢在中国 政治问题上,比较文化和政治之间孰轻孰重的研究者。退一步讲,文 化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可以因族群、历史、个人的不同而有ABCD 种,有N种。而政治就只有一种,就是权力。即使人类历史中不断有 过共和政治、民主政治、君主政治、僭主政治,但都只是权力的外现 形态,性质依然是权力。同样,具体靠实在中国政治上,中国政治依 然是把一党权力私有变为社会公有。这也就是重新建设中国政治的政 治价值和政治权威。 另外,面对21世纪,就中国来讲,还有对政治正名的必要。近代以 来,政治被“妖魔化”了。视政治为肮脏与邪恶。究其原因,人类政 治历史也确实记载的几乎都是肮脏与邪恶,于是,我们今天就是从这 些肮脏与邪恶政治中走过来;这相似于遮蔽了人类政治的一些实际内 涵和价值精神。于是,我们今天的政治依然要继续肮脏与邪恶;再于 是,我们就应该要么远离政治,以示清高;要么就混入政治,胡乱政 治,以捞取利益为实惠。其实,政治也就是政治工作,和其他社会工 作一样。其他社会工作的产品不允许作假,政治工作的产品也不允许 作假。堂堂正正的去干政治,与清洁的政治环境相干。在中国政治中 创造清洁的政治环境,又与一拨拨堂堂正正的去干政治的人相干。 认识中国过去政治中的政治虚无主义,尽力避免今后中国政治中的政 治虚无主义,应该是一个思考。我们反对中共既在目标和制度层面, 也在其政治手段和政治行为层面。相当意义上,我们也乐意接受中共 对政治虚无主义的拒绝。中国民主运动的历史意义,除了现实地反对 中共的一党权力私有制,建立中国宪政之外,还有一个历史使命就 是:建设中国政治。 清理并根除中国政治中的政治虚无主义,当然可以是“批判的武器” 和“武器的批判”。但也可以不全是此。中共是什么?不也就是正在 台上的一个政治集团。这个政治集团放在中国政治中,用不着低估和 高估。废除中共一党权力私有制和根除中国政治虚无主义,不会只是 思想工作,思想任务。还应该是现实政治行动。废除中共一党权力私 有制和根除中国政治虚无主义,也不只是两个“批判”,还必须有 “建设的批判”。一党制下的地方善治,作为政治建设,政治关心, 对于中国政治中的政治虚无主义,也是“建设的批判” (2006年12月4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保障人权是“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 黄燕明 推进和传播《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让世界公认的普世价值有效地 落实到地球上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这是上天赋与我们的使命;让自 由、民主、人权思想深入到经济贫瘠、政治荒漠的云贵高原上,这是 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实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 等”,这是我们的宗旨;只要我们相信人权的普适性,只要承认中国 人象所有其他人种一样,拥有天赋之人权,也不论历史的积累是多是 少,我们一定能够争取到。作为推进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草根阶层人 士,我们密切关注一切关系到民众福祉和未来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走 向。 近期,我们注意到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下午进行第36次集体学 习。执政党总书记胡锦涛在会议上说:“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 治,最根本的是要依法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 织、企事业单位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胡先生强调要:“加强 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 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 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依靠制 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如果没有传统资源的参与和支援,人权普世价值就难以从各个层面上 得到民众内心深处的认同,我们所追求的自由、民主、法治宪政也就 无法在中国重新发芽。中国的政治转型不是那一党或那一个人的事 情,而是朝野上下良性互动的共同推进。所以说,近代史上的经验教 训确实值得大家深思啊?清政府搞“家天下”的独裁统治,试图关闭 国门,遭受到所谓“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一连串的军事打 击。慈禧政权不仅不主动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革,反而镇压了自由民主 “维新运动”,随后又唆使“义和团”排外。一系列顽固不化的政策 导致了中国的“庚子之乱”、丧权辱国不说!还连带着老百姓跟着遭 殃,把中国推进了“暴力革命”的百年混乱之中,至使中国落后西方 近百年的时间!实际上,中国今天也面临着与清王朝同样的是否启动 “政改”的问题?清政府“洋务运动”与当今的改革开放是惊人般的 相似!都是先经济、后政治的改革模式。80年代初期,中国在经济上 虽然取得了一些经济增长,如今,经济已逐步开始下降,正面临着恶 性通货膨胀的威胁。可以说,正是政治与经济不平衡发展,使改革开 放以来的相对经济增长变为相对的经济下降,中国重新成为贫富差距 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一党专制”这个政治制 度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平衡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仅只是空泛地喊出一个口号或停留在执政党的主观 意志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实质层面与民主国家及海内外各种政治力量 展开善意的政治对话,建立起协商、沟通的平衡机制;构建和谐社会 应该是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来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依靠强权来压 制民间的不同的声音;政治改革的问题是避不开的!也是拖不下去 的!现在的关键就在于拥有执政位置的中共如何做好“政治生态链” 上最重要的一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最终的政治目标。不然构建 和谐社会就只能是一出亮丽的“乌托邦”空中楼阁。 自由民主运动的主流人士至今还秉承康有为、梁启超先生和平主义非 暴力“上书”的精神。如果人们连自由思想、自由言论的人权都保障 不了,都还要受到关进监狱的迫害!这不是在堵死政治改革的和平之 路,逼人民革命吗?如果真是这样!热爱和平的世界各国人民就要怀 疑你们动机和目的?难道说真的还要学慈禧太后的手法,制造出一个 破坏世界和平的当代孙中山吗?逼出暴力造反的“四大寇”吗?可以 说,新的暴力革命主义者,与你们绝对是那种摬皇悄闼溃褪俏一睢 备锩氛降椎娜耍? 在2006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即将到来,贵州第二届人权研讨会 “人权周”如期召开之际。我们本着自由、民主、理性、和平非暴力 的原则,对胡锦涛先生在自己党内的这一番“新主张”表示欢迎。就 此期望您能够督促您属下的各级政府,尽快地把“从基层经济、政 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和“直接行 使民主权利”的讲话落实到实处,而不仅仅是停留在政治局的会议 上。我们欢迎这种审时度势的提法,更乐于见到胡先生能勇于以最小 的政治成本和社会风险启动“政改”,使中国向着一个真正和谐的社 会进步。 在此,我们郑重地呼吁中国共产党拿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诚心实 意;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 约》;呼吁中国政府遵守两个国际人权公约、释放因为自由思想、言 论、信仰受到关押的政治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和宗教人士,首先营造 出一个宽松的政治氛围,使国家在朝野良性互动中顺利地向多元化的 民主法治宪政国家转型。 (2006年12月8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司法的现状 冯正虎 中国的行政、立法是在进步。我们去政府机关办事看到公务员的笑 脸、在马路上看到警察的笑脸比过去更灿烂;我们也看到大批法律法 规在加速生产,到了每年12月4日法制教育的横幅标语遍地挂满。但 是,司法没有进步,除了法院大楼盖得更气派、法官穿上了法袍,其 他什么也没有变,只不过增加了一些穿法袍的党政官员而已,有些地 方法院已沦落为地方行政部门非法行政或豪富不正当敛财的帮凶,致 使国家的统一法制分崩离析,亵渎法院的尊严,诋毁法律的权威,社 会正义与司法公正难以实现。司法不公正已成为中国社会的大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公开的讲话中也承认这个事实。 一、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 上海的司法公正吗?上海有法律制度,但没有法治;五颜六色的经济 繁荣、豪华气派的高楼大厦遮掩着上海司法的落后。我近六年的亲身 经历就是一个最好的见证。 如果我没有亲身经历这一切,或许也无法接受这个最荒唐、最耻辱的 事实:出版一本书而坐三年牢的冤案居然发生在上海。上海市连法院 都不讲道理,不遵守宪法与法律,公民的人身安全也就无法保障,这 是一块可以安居乐业的地方吗?优惠的经济政策、美好的承诺有什么 用?没有司法公正,其他人迟早也会遭受我的厄运,创业积累的资产 一瞬间就会被剥夺,连人身自由都难保,受到非法行政的侵犯也无法 得到司法救济。 而且,这个冤案使我有机会亲身经历上海市大多数司法机关,可以作 为一个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实地观察与研究上海行政与司法的现状。自 从冯正虎因《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中文版一书编辑出版 的事由被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查禁支队拘留(2000年11月13日) 后,冯正虎经历的行政司法机关有: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公安 局、上海市看守所、上海市新收犯监狱、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上海市 司法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海市人 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 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不包括信访中共上海市委信访办及 政法委、上海市人大信访办及内务司法委员会等相关机构。我亲身体 验的结论:上海司法是不公正的,上海法院没有公信力,上海法官才 低胆大、公然蔑视法律。 我一人就独占四个冤假错案,十个错判,这是奇闻。这些案例都是简 单明了的。这些案例的审判,不是考核法官的审判能力,而是考核法 官是否恪守法官的第一义务: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法律在上海仅是 摆设品,实际起作用的是帮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上海的法院不仅制造冤案,而且还敢藐视法律,知错不纠,无赖到 底。在简单的司法程序上也照样制假,对抗法律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 法解释。 在我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官司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为挽回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败局,不惜对抗 法律,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无视坐牢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索性 剥夺上诉人冯正虎的诉权,连做做样子的司法程序公正也不要了。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职工陈询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冤枉,坐牢 400天后无罪释放,嗣后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国家赔偿, 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七天内受理的,却被拖至一年之久未作 出立案与否的回复,在受害者走访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又向全国人大 代表申诉后,上海法院才通知她已立案,但不肯出具书面的立案通知 书,还要偷偷摸摸地拖延下去,要求法院的兄弟检察院赔偿实在太 难。 上海的冤假错案不少,而且冤得离奇,错得荒诞。贪官污吏当道,上 海就不会有安宁,也没有司法公正,法官屈服淫威,就成了他们的家 丁,充当他们非法聚财、迫害忠良之士的帮凶。 分割国家法制统一的地方法院 中国的司法没有独立,但地方的法院已独立于中央,可以为所欲为, 听命于地方的权势者。 1、同一案件事实,兰州赢官司青岛判无期。 7年前,甘肃海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欣公司)法定代表人乔 红霞与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下称澳柯玛公司)打了一场经济纠 纷官司,澳柯玛公司败诉。但是,在甘肃省两级法院胜诉的乔红霞却 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中国青年报2003年12 月17日曾作报道) 乔红霞一案,由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甘肃 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同一事实作出了不同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 泛关注。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4日作出 裁定,撤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同时,最高 人民法院指定将本案移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检 察院指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此案审查起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两次将此案退回青岛 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经审查后认为乔红霞不构成 犯罪,不应被起诉。2005年10月,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第三次将此案 退回到青岛市公安局,乔红霞也被送回青岛市公安局羁押。时至今 日,乔红霞仍被关押在青岛。 乔红霞的辩护律师、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许兰亭律师说,在乔红霞民 事胜诉并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就同一案件事实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 任,是违反刑法精神的。本案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不是刑事诈骗犯 罪。许律师还认为,乔红霞是通过甘肃两级法院审判并执行,以合法 程序取得1,500多万元的,如果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判不公,应当通过 申诉再审来纠正,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强行追究刑事责任,把法院执行 款当作赃款追回去。 这是国家法制统一已被地方权势分割的典型案例。 2、同一部刑法,但各地方法院死刑遭滥用、同罪不同判。 2006年8月30日,由中国有影响力的公益律师事务所北京陈岳琴律师 事务所主办的“百名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立即 收回死刑复核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100名中国法学界专家学者呼 吁最高人民法院立即收回死刑复核权,减少因部分死刑核准权下放, 导致地方法院滥用死刑和死刑适用标准严重不统一等司法不公问题。 中国1979年颁布的第一部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 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在1983年中国当局推 出的“严打犯罪”运动期间,中国人大常委会在修订的《人民法院组 织法》第13条中规定,“杀人、强奸、抢劫等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最 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 行使”。 法学博士陈岳琴律师说,地方法院滥用死刑,以及适用标准严重不统 一、已经对公民生命权利造成侵犯。她说,浙江丽水的王文达因为抢 劫强奸三陪女,虽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却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判处死刑并立即处决。但同类型的重庆郎剑豪抢劫按摩女案仅被判13 年有期徒刑。她指出,相似犯罪在不同地域遭遇的命运截然不同,充 分折射出地方法院适用死刑标准严重不统一,以及滥用死刑到了触目 惊心的程度。 中国是世界判处死刑和执行处决最多的国家之一。虽然具体数字无从 得知,但人权活动人士估计,中国每年被处决的人达数千人。在中国 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中,法律法规的制定,法治的建设仍在进行之中。 另外,司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急待提高。一些地方法院因为裁决水 平,以及腐败问题等而滥用死刑,导致2005年佘祥林“杀妻”案、聂 树斌“强奸杀人”案和胥敬祥"抢劫"案等冤案陆续曝光。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承认,2004年最高法院审结死刑核准案件 和刑事再审案件共300件,被最高法院改判的达94件,指令下级法院 再审的为24件。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法院组织法》作了修订,决定从 2007年1月1日起由最高法院全部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回死刑复核 权之后,只有最高人民法院一个出口、一个标准,会大量减少并控制 死刑,杜绝因为各种因素导致的死刑的滥用。 3、地方法院已成为地方权势者的司法机关, 以权势者的意愿为审判标准。 地方权势者控制法院,就可以为所欲为,以法律的名义刑罚坚守自己 信念、揭发罪恶、不屈服的公民,掠夺公民财产,又对与权势者勾结 的贪官污吏、不法商人、黑社会人物提供司法保护,犯罪也可以不坐 牢,即使坐牢也是拥有特权的犯人。这些地方法院是中国宪法法律的 盲区,一直我行我素,既不公正,又没有效率。在以官僚为本、没有 法律信念的这些地方法官的眼里,最高人民法院是什么东西,也不过 是比他们的法院仅高一级或几级的机关单位而已,其他地区的法院更 不算个东西,冒犯了又怎么样,管钱管人的本地党政部门是不能得罪 的,地方权势者的意愿或党政机关的“潜规则”就是当地的最高法 律,就是审判的依据。 二、徇私枉法的法官、检察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2006年8月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说,少数法官、检察官司法不公 正,仍然是群众关注的一个主要问题。 顾秀莲表示,检查发现,部分法官、检察官司法能力不适应司法工作 的要求,判断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处理申诉、调解矛盾能力 不强,错案时有发生。一些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执法办 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些明显 的错案不愿纠正。少数法官、检察官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办案当中 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发生,损害法 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形象。 我认为徇私枉法有二种:一种是以司法权力谋取个人的经济利益,这 是少部分法官、检察官的徇私枉法,但是这少部分已不是几个人,其 数量已足以毁坏整个法官、检察官的威望,这种徇私枉法与中国时下 官场盛行的腐败风气相关;另一种不是直接的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法 官、检察官畏惧地方权势者的有形或无形的压力,为保全自己的司法 职业或个人利益,而违背法律,制造冤假错案,这种为虎作伥的司法 行为也是徇私枉法,而且很普遍,这与中国的现行司法体制相关。 您可以在网上随意查出关于这两类徇私枉法的法官、检察官。第一类 徇私枉法的法官、检察官被拘捕的报道在国内平面或网络媒体上可以 查到,国内报道已经很多。但是第二类徇私枉法的法官、检察官国内 很少报道,但各地层出不穷的冤假错案,大量的申诉就可以知道第二 类徇私枉法的法官、检察官有多少,每个冤假错案的后面就几个徇私 枉法的法官、检察官。在海外的网络媒体上也仅能查到知名的冤假错 案,极大部分冤假错案都收藏在信访办的文件柜里。 缺乏公信力的法院法官监守自盗,毁坏法院的权威。 社会学创始人爱尔里希有一句名言:“法官的人格,是正义最终的保 障。”法官的职业是神圣的,法官必须对社会公正负有不可推却的责 任,在西方民主社会里法官审判时也会受到强权的压力,但是既然您 是选择法官这个职业,您必须坚守法官的操守,为忠于法律奉献,否 则您可以选择其他职业。 如果法官的素质低下,监守自盗、甚至背叛法律,法院这个地方还会 讲理与公正吗? 三、冤假错案毁坏法院的公信力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肖扬2006年11月9在中国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 会议上透露,从1998年以来的九年当中,全中国法院共受理 5,300,000多件,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6,200,000多人。新 华社报道说,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760,000人,占22%,其中改判 和发回重审16万件,占21.20%。而判决宣告无罪的41,038人,占生效 判决人数的0.66%。 中国法院刑事判决无罪者不到1%是表明中国司法公正,还是不公正? 中国的律师杨在新认为,中国的律师不愿意为刑事犯罪嫌疑人辩护, 因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下,法院难以纠正检控方面的偏差。在刑事辩护 方面,往往律师的刑事辩护是走过场。很多律师都不敢做或尽量不做 刑事辩护,得罪官方会遭受陷害。律师的指证也是相当困难的。律师 调查收集的证据,法院往往不采纳。中国法院有一个审判委员会,这 些通常不担任审判工作的官员却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中国法院二审通常不开庭聆讯,几乎不考虑上诉人的权利。二审的目 的就是要给当事人,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的被告有一个再审的机会。 不公开庭审,实际上就是失去了纠错的机会。所以,中国目前的改判 率非常低是跟它二审的开庭率极其低有关,几乎二审是不开庭的。 我们可以看到另一组数据来印证中国法院的冤假错案率实际上很高 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承认,2004年最高法院审结死刑核准 案件和刑事再审案件共300件,被最高法院改判的达94件,指令下级 法院再审的为24件。这表明冤假错案的比率是很高的。 四、民众信访高潮是对法院公信力失去信心 根据中国官方的统计,中国每年有2,000万件信访案件,其中多数和 司法体系有关,说明中国的司法系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两年前最 高法院还有一个文件,就是要求法院把信访工作和审判工作放在同等 重要的一个位置来处理。实际上,信访工作是一种行政方式,老百姓 上访会找各种各样国家的部门,人大、也会找法院,法院把受理申诉 案的工作也放在法院的信访室管辖。既然法院也要求把信访放在和审 判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就是说法院发挥作为社会纠纷的裁决者,审判 功能实际上已经失效了。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副院长2004年7月2日宣 布:全国法院要在2004年8月底之前全面清理涉诉上访案件。但是, 他在说空话,法院至今还是敷衍了事,涉诉上访案件越来越多。由于 法院缺乏公信力,又不回复申诉人的来信来访,丧失司法公正的最后 防线的作用,致使中国的信访洪峰形成,冲向社会,冲向北京,在法 律途径外寻求公正,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2006年2月4日,中国的十大杰出律师、闻名中外的大律师高智晟先生 也对中国的司法公正失去信任,惟以绝食的方式来维护公民的权利。 诚如高智晟律师所言,“作为一名律师,一名维权律师,却不得不用 这种最原始的方式来维护本应该用法律来维护的中国公民的权益,这 是一种扭曲和无奈,但恰恰的体现了我们生活在最别扭、最悲哀的时 代。”“当法律渠道出现被堵死的时候,我们只能使用最原始的身体 作为资本去抗争,为了人生存的最低的道德底线、人类最基本的尊 严、以及人类文明价值的存在!”如果中国司法是公正的、法律的管 道是通畅的,我们中国公民还需要这种绝食的方式去争取与捍卫公民 的宪法权利吗? 不公正的司法审判使当事人蒙受冤屈、沦落牢狱,同时也损害了法律 的权威,使法院失去公信力。正如培根的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 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几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 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却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五、制造冤假错案的原理 在法律时代,背叛正义所需的已不再是暴力,而是技巧。这类技巧无 非两种,一是曲解法律,二是玩弄证据。权力机构不受制约,法律就 会成为权力者掌中的玩物。没有忠于法律的信念,司法程序形式上的 公正只是华而不实的装饰品。 只需要有偏记、偏写、偏听的技巧,也可称“一半原理”,就能轻而 易举地制造一个冤假错案。在审讯时,记录一半供述;在写起诉书 时,拼凑一半证据;在一审时,偏听公诉人的这一半,忽视被告人的 那一半;在二审时,偏听一审判决的这一半,不听上诉人的那一半。 被告人有辩解、上诉、申诉的权利,司法工作人员可以不记、不写、 不听,其结果偏听则暗,冤假错案就定局。所以,在法制社会里,制 造冤假错案也是很容易的,而且法院就是冤假错案的最后制造者。 冤假错案的判决书是绝对不可信的欺骗文书。你如果只看判决书,不 了解事实与法律,不了解整个司法审判过程,还会被判决书的认定蒙 骗。法律认定的事实与当事人认定的事实是不同的,它是以证据支持 的事实,那么以虚假证据,还是以真实证据,以片面的证据,还是以 完整的证据来构建一个案件事实,这是审判是否公正的关键。是否尊 重法律,又是审判中的另一个关键。 所以,我们判断一个案例是否属于冤假错案,只要根据完整的证据与 法律依据就可以辨别出。至于法院死不认错这是另一回事,法院是在 维护它们的部门利益。尽管每一个刑事冤案的制造过程中,警方有责 任、检察方也有责任,但最后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 在法院,他们怎么会轻易认错呢?谁都不到黄河心不死。 六、形同虚设的司法救济权 依据法律,每个冤案的受害者均有申诉权,但这一司法救济权是形同 虚设的。法院自己规定的受理申诉人申诉次数的限制,使一些不称职 的法官可以逃避对错判重新审理的责任,实际上剥夺了《刑事诉讼 法》第203条规定的当事人的申诉权利。 例如,我的个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2001年8月),没 有给予我公开庭审的机会,初次申诉时(2002年9月)又不给予冯正 虎面对面讲道理的机会,一纸告知,剥夺了我的司法救济权利。但 是,我依法于2003年3月、我的亲属于2003年5月分别继续向中华人民 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将申诉材料转回给上海 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出面答复,却让下级 法院去敷衍。下级法院是无权处理或修正上级法院的判定,惟有本级 或上一级法院才有权处理或修正本级或下一级法院的判定。上海市高 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这一做法明显违反司法程序。我出狱后,又向上海 市高级人民法院,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不理睬你,即使在人大 代表的压力下,他们也可以玩弄司法程序,认为法院已经驳回申诉申 请可以不再受理,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或人大、检察院、中共政法 委、法院院长提出申诉,而这些拥有司法监督权力部门或责任人又将 当事人的申诉状转给法院,要求法院处理。在这场无止境的推责任的 游戏中,司法受害者丧失了司法救济权利。 自从我提出申诉至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一再坚持原判,逃 避再审的责任。法官为什么不能明断这个简单明了的冤案?2001年6 月、8月的错判,法官是为了维护行政机关的部门利益,当时中国还 是一个“法律倒置”观念盛行、没有《行政性许可法》的时代。今天 真相大白,法院为什么仍然坚持错判,一再剥夺申诉人的司法救济权 利?法官是为了维护法院的部门利益。一旦冤案纠错,原审法官就要 承担错判的责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也是本案的赔偿义务机 关,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因此,法律的权威往往会被法院部门的权威 所取代,法院利益也就高于错判受害者的利益。这就是所有申诉人立 案难、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的根本原因。 法院是法律实施的裁判者,它的权威是建立在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无 论是依法审判,还是依法纠错,都是在增强法律的权威,同时也在提 高司法部门的公信力。法院是解决个人、团体、国家间纠纷、缓解社 会矛盾的最终裁判所,也是保证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它是冤假错案 的制造者,也是冤假错案的清除者。如果法院都不顾法律的权威,只 是顾及本部门或个别法官的利益,坚持错案或拖延受理申诉,那么这 个社会就没有公正而言。没有司法公正,就没有法律权威,人们只能 在没有法律秩序的社会中冲撞,用权力金钱或身体去维护或追求自己 的利益,这样的社会能持久稳定吗?无论是高官厚禄之士,还是山野 的草民,都会祸在旦夕,没有安全感。 七、没有法治精神的法制社会 中国是法制社会,也就是有法律制度的社会,但还不是法治社会,一 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宪治国的社会。法制与法治是一字之差, 但含义迥然不同。在法制社会里,有法律制度,但没有人去遵守,权 力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利用法律谋私利,也可以随意制定违宪的法律、 违法的行政、地方法规及规章,实际上还是人治社会。但是,法制社 会要比没有法制的社会是进步了,至少行政、司法还有一个程序,无 任作恶,还是行善都可以法律的名义进行。 如果认为有法律就是法治社会了,那么中国2,000多年前就是法治社 会了。春秋战国时期的魏国(公元前五世纪),李悝编订的《法经》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还有公元七世纪的 《唐律》。其实,每个封建王朝都有一套法典,这也算依法治国吧。 但是,这些封建王朝依然是一个人治社会,主要的区别就是没有法治 精神。 法治精神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在没有 法治精神的法制社会里,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是一句空话,每当国家 公权侵犯公民私权时,法院不会有公正的裁定,法官宁肯被谴责为披 着法袍的无赖,也不愿得罪权势者。 没有法治精神的法制社会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宪法法律规定很好,但 没有人执行。法律既不受尊重,又没有人去遵守。法律规定的权利, 谁也无法兑现。 中国法院具有独立审判权,在宪法第126条已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 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不亚于西方文明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人权, 在中国宪法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中作了规定。 中国公民的出版自由不仅得到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保证,而且也受 到出版领域中的最高具体法律(中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保障。 等等、等等,我们可以举出大量法律条款,证明中国已是一个自由、 民主、尊重人权德国家。的确,中国的法律法规已经是比较完善了, 有保障公民权利的条款,也有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行的条款,但是我 们国家实际状况是没有依宪治国、没有依法行政,没有依法保障公民 的权利。所以,中国官方与民间都在做兑现法律的努力。 导致大部分冤假错案的根源就在于以党政领导人的意愿或党政机关的 “红头文件”取代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法官公正地将个人与国家机 关处于平等的诉讼地位,就不会迷信行政机关的“红头文件”、国家 机关的自我鉴定或公诉人的起诉,而且首先要审查行政机关的行为是 否合法、国家机关的自我鉴定是否合法,公诉人的举证与起诉内容是 否符合法律依据与事实,这样大部分冤假错案就可以避免。 八、最关注的五大个案(冯正虎、郑恩宠、陈光诚、   郭飞熊、高智晟) 在司法审判的体系中,刑事审判比行政、民事审判更为重要,直接关 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与生命,是性命攸关的审判,有期徒刑也 是把人的生命分割成一段一段有限生命时间来剥夺的刑罚。生命消逝 了,没有什么可以补偿的。因此,刑事审判更能表现出司法是否公 正、社会是否正义。 犯罪一定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已明确 规定了犯罪的定义。因此,不危害社会的行为肯定不是犯罪,有益于 社会的行为就根本不能认为是犯罪。如果司法审判不遵守刑法的三大 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就会颠倒是非,把一个个遵守法律、并对社会有贡献的杰出人物都送 进监狱,而让贪官污吏逍遥法外、横行霸道。 目前,国内外最关注的五大个案,全部都是属于刑事案,有的已经走 完了全过程,有的还刚刚起步。这些案子的一审、二审、申诉都在检 验中国的社会是否有正义、见证中国的司法是否有公正、考验中国的 法官是否有良知? 本案的当事人及其家属都在蒙受冤狱的苦难,以他们的血与泪,甚至 生命,不屈不饶地在实现中国的社会正义、司法公正,并呼唤法官的 良知。 冯正虎,上海市居民,1986年毕业于中国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 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企业 发展研究所所长。由于1989年5月下旬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公开发表 反对军队武力镇压学生运动的声明,6月4日事件后,冯正虎承担一切 责任,被撤销所有领导职务、并勒令停止大学教师的讲课工作,接受 一年多的审查后,予以政记大过的处分。1991年4月经当时的中共上 海市委领导人批准,自费赴日留学。在日本一桥大学研究生院研修经 济政策。嗣后,又任(日本社团法人)中国研究所外国人特别研究 员。这一期间,冯正虎从事过研究、写作和出版、计算机软件开发等 多方面的职业,并往返中日两国。2000年6月,冯正虎主编的《上海 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中文版(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中 国日系企业要览(2001年版)》日文版(日中展望出版社出版)出版 受到中日两国的读者一致好评,并在2000年10月24日的上海国际工业 博览会上展示。但是,十几天后的2000年11月13日冯正虎却因同样的 电子出版物的出版之事被刑事拘留,嗣后又被上海市法院错判为犯非 法经营罪,羁押于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遭受三年冤狱。从此,在监狱 中的冯正虎开始专研法律,并从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始维权事 业。2003年11月12日冯正虎刑满释放后,继续依法申诉,并把上海新 闻出版局、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告上法庭,最后还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 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就国家新闻总署的违法文件向全国人 大提出违宪审查建议,为争取司法公正与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而奋 斗。冯正虎的妻子陈小晶与丈夫共同经历了这场苦难。冯正虎的辩护 律师是杨绍刚律师,他在法庭上依法认定冯正虎是无罪的。 郑恩宠,上海市居民,上海电视大学毕业,1988年10月1日通过全国 第二届律师资格考试,是为上海拆迁户维权的上海律师,并被德国法 官协会授予的2005年度人权卫士奖,郑恩宠律师的领奖代表沈婷(香 港公民)受到德国总统霍斯特.克勒(Horstkonler)亲自接见。郑 恩宠于2003年5月28日给中央领导写信,揭发了上海首富周正毅在英 属维尔京群岛上注册虚假公司,不花一分的土地出让金,取得上海静 安区东八块土地(价值40亿)后,违法暴力强制拆迁数百户公民房屋 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同时点名批评了原上海一号人物,国务院副总理 黄菊。这封信于当日下午在香港及在48小时内,全球有150家媒体报 道这一消息。2003年6月上海警方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拘留郑恩 宠,2003年10月28日上海法院以郑在5月28日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为 由,判处郑恩宠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羁押于上海市 提篮桥监狱。2006年6月出狱的郑恩宠,仍受到警方的监视,活动范 围被限制不能步出住宅楼门,曾先后被公安传唤多次,家中电脑等也 被抄走,被断绝和外界的联系。郑恩宠被限制家中不能出去找工作, 家庭只靠妻子蒋美丽退休工资,经济困难,但郑恩宠仍坚持不懈地写 公开信揭露上海贪官污吏的贪腐罪行。妻子蒋美丽坚持不懈地为丈夫 申冤、共度苦难。郑恩宠的辩护律师是张思之、郭国汀律师,他们在 法庭上依法认定郑恩宠是无罪的。 陈光诚,山东省沂南县农民,盲人维权人士,2006年5月入选美国 《时代杂志》全球100名最具影响力人士之一。因揭露临沂当局执行 计划生育政策,暴力侵犯妇女权益的黑幕,被当地警方。2006年8 月,沂南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陈光诚 四年三个月徒刑。2006年8月底,100多名来自30多个国家的生物伦理 学、宗教、人权、生殖健康等领域的个体工作者和领导者,联名致信 胡锦涛,呼吁当局释放他。2006年10月底,临沂中级法院将该案驳回 沂南法院重审。陈光诚律师团的李劲松、李方平和滕彪三位律师在一 审重审开庭前夕,前往东师古村进行最后取证工作,但一行人在村口 就遭到当地30多人的粗暴阻扰,无法履行律师职责。而相关证人遭到 软禁和绑架,被当局威胁不许做证。11月27日,一审重审开庭审理, 沂南法院维持原判。审判只是一个形式只是一种过场。法院只允许陈 光诚的大哥陈光福进入法院旁听宣判,其他亲友赶到却不允许进入。 陈光福说“山东沂南县法院法庭没有给陈光诚说话的机会,读完判决 书就说休庭,陈光诚当庭表示他要上诉。旁听的都是公检法的人,村 里一个人也没有。”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要求去法院旁听,也被公安 拒绝。她2006年28日随律师团一起前往沂南县法院,对庭审笔录做最 后核对签字后,又被沂南县刑警大队以传唤为名带走,并受到粗暴对 待,其目的为了阻止她去北京。陈光诚已授权律师向临沂中级法院提 出上诉。陈光诚的辩护律师是李劲松、张立辉、李方平、滕彪、许志 永律师,他们在法庭上依法认定陈光诚是无罪的。 郭飞熊,原名杨茂东,广州市居民,1988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哲学系。毕业后,他从事过教书、出版和写作等多方面的职业,后来 就职于高智晟律师事务所。郭飞熊虽然不是律师,但是他以法律为武 器,积极投身于中国的维权事业。他2005年6月起以北京晟智律师事 务所顾问的身分,到广州帮助大学城的拆迁户从事维权活动,2005年 8月17日开始支持并参与广州太石村农民的维权活动。因为支持太石 村农民维权,2005年9月13日郭飞熊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的罪名拘留,并于10月5日逮捕。他与村民被拘捕的事件不仅仅引起 海外媒体的广泛报道,大陆的南方都市报,南方农村报以至人民日报 都曾发出消息或评论。在正义力量的压力下,被捕人士关押了三个月 后被全部释放。但是,郭飞熊获释出狱后,依然受到官方的严密监视 和控制,并遭受三次非法殴打。2006年9月14日被广州警方以涉嫌非 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当时他正致力营救好友人权律师高智晟的活动。 这次拘留的事由可能是与他一本六年前出版的书《沈阳官场地震》涉 及非法出版经营有关。郭飞熊已于2006年9月30日被逮捕。郭飞熊的 妻子张青坚信自己的丈夫完全是清白的,拒绝在逮捕通知书上签字, 正在与丈夫共度苦难。郭飞熊的辩护律师是莫少平律师。目前,郭飞 熊尚未被法院认定有罪。 高智晟,北京市居民,北京市智晟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官方评选的 中国十大杰出律师之一。高智晟自从为法轮功公开上书中国国家最高 领导人的那一刻起,即已成为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他的上书行为 蕴含着极大的勇气与智识,也注定他要步入为社会正义奉献的苦难历 程。2005年11月北京市智晟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当局勒令停业,实际上 剥夺了他作为律师的从业资格,但他没有屈服,继续上书第三份为法 轮功学员维权的申诉状,触犯中国言论自由的禁区。2006年2月4日由 维权人士郭飞雄再次被非法殴打的起因,鉴于中国维权以无法通过司 法途径来实现,率先开始进行坐在家里的绝食维权,并公开批判中国 共产党及中国政府的违法行为及某些政治主张、宣扬正义、民主、自 由、法治的理念,从维权律师转变成一个持不同政见者,一个言行一 致的思想家、活动家,也是一个身体力行中国公民权利的先行者。他 是一个陕北汉子,批判尖利、用词激进、举止坚硬,但他还是一个律 师,有尊重法律的精神,他的抗暴维权行为始终局限于言论自由的范 围内。但是,2006年9月21日被北京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的罪名拘留,嗣后高智晟的妻子已经收到警方的口头通知,高智 晟已被正式逮捕,不过高智晟的律师还没有收到警方的书面通知,至 今警方仍未遵守法律程序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高智晟。高智晟的妻子 耿和支持丈夫事业与信念,也被监视居住,并遭受毒打。高智晟的辩 护律师是莫少平律师。目前,高智晟尚未被法院认定有罪。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穷人愈穷,中国是否需要革命? 陈破空 从宏观上看,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年增长率保持10%;与此同时,外 汇储备暴涨,已经超过万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这一切显示,中国 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财富如滚雪球般,日积月累。“大国崛起”,成 为官场内外的热门话题。 按理,全体中国民众的生活水平,当同步提高。世界银行的调查显 示:最近几年,中国最富的人口,实际收入增加了10%,与宏观经济 增长合拍;然而,中国最穷的人口,实际收入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又 下降了2.4%!与宏观经济增长,背道而驰。 这表明,中国经济增长,只给富人带来了好处,而与穷人无关,如果 说与穷人有关,便也仅仅是给穷人带来了坏处。当富人变得更富时, 穷人变得更穷。 基尼系数,是测定贫富分化的国际指标,基尼系数越接近于零,收入 分配越均衡;基尼系数越大,贫富分化越大。即便根据最保守的亚洲 发展银行的统计,1981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3,2005年,则为0.4, 这说明,中国贫富差距急剧扩大,而且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在中国,人们已经习以为常。那么,谁是富 人?来自中国政府本身的统计,已经提供了答案:亿万富豪中,90% 为高干子弟。还是那个结论:越接近权力的,越富裕;越远离权力 的,越贫穷。中国富人,都是权钱交易与官商勾结的产物。 既然有人为富不仁,就怪不得别人的仇富心态。在中国,富豪被杀事 件,屡见不鲜。更令人玩味的是,仅仅因为高级轿车撞了人,就动辄 引发万人级的群众暴动。这类事件,从沿海到内地,从东北到西南, 全国各地都有。高级轿车撞人,引发民众暴动,不过是对为富不仁和 仇富心态的形象诠释。高级轿车,代表富人;被撞的行人,代表穷 人。平日里,穷人与富人,毫不相干,老死不相往来。但一旦撞在一 起,仇恨便暴露无遗,冲突一发而不可收。 不公平的收入,不公正的社会。一切似乎预示:中国社会,需要再来 一场革命?锄强扶弱,杀富济贫,重新分配财富,安定天下人心。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财富膨胀,中国政府在对外方面,更加显得大手 大脚:免除东南亚国家债务,免除非洲国家债务;为北朝鲜输血,向 柬埔寨赠款,朝非洲撒钱。财大气粗,十足一副暴发户嘴脸。难怪, 在国际上,“新殖民主义”成了“中国崛起”的代名词。 为什么不把这些钱投在国内?为什么不援助自己的人民?为什么坐视 中国穷人收入降低、愈来愈穷?答案只有一个:那个自称“人民政 府”的政府,心中并无人民;权力和既得利益,才是他们一切行为的 出发点。只要官商勾结有利于他们维持政权,只要对外撒钱有利于他 们巩固独裁,他们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哪怕“打肿脸充胖子”。而 毫无监督与制衡的现行制度,也足以供他们为所欲为。 〔转载自《博讯》2006-12-07。提供者:(湖南耒阳)贺伟华〕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答《穷人愈穷,中国是否需要革命》 贺伟华 看了陈破空先生发布的《穷人愈穷,中国是否需要革命》一文,激起 我参与讨论的欲望。在我看来,首先中国面临革命的动荡,中共面临 革命的清算,这是毋容置疑的。中国的社会危机已经远远的超过了革 命爆发的临界点,中国的问题已经不再是是否需要革命的问题,而是 以何种方式引发革命的问题。 中国社会的当前危机 在此,我简单陈述一下中国现有的危机所在: 1、权贵经济危机 首先是特权腐败与财富掠夺导致的社会分裂与对立,这已经是无法挽 回、愈演愈烈的最大危机,这直接导致革命力量的崛起,在此我把它 称为“权贵经济陷阱”,中共官员在放任其人性自利动机的过程中将 彻底埋葬自己。足以对抗特权腐败阶层的社会力量正在以非政治的人 民内部矛盾的总爆发方式迅速的成长与暗中集结,这为人们用非政治 的手段实现政治的目的提供了社会力量。当政府直接调动军队镇压人 民时,就是它四面楚歌、众叛亲离的时候了。 2、福利保障危机 其次是社会保障的民生危机,政府动用行政的手段,扩大政府的职 能、加强官员的特权来建立其所谓利民爱民的社保制度。以陈良宇上 海帮社保基金案为起点而席卷全国的社保基金系列腐败重大案例,在 告诉全社会广大民众,这种腐朽的官僚体制,不但不能够保障民生, 而且正在以民生的名义带来更大的民生痛苦。这为人们群起而攻之的 社会总动员、为反对力量的成长提供了最好的滋生土壤,在此,我们 称之为中共腐败官员为其中共中央设置的“福利保障陷阱”。 3、金融与经济危机则是第三大中共中央无法回避、   又无法解决的重大危机 曾经震惊全球的9,000亿金融坏账不是问题,但导致金融坏账的根本 原因──地方政府所主导的、不计投资损益平衡与效果的政府投资手 段拉动经济建设的积极财政政策则是最大的问题。曾经有国际著名华 人金融专家这么警告过“中国不亡、天理不容”!他提醒着政府官员 私利动机下不计后果的大胆挥霍国产、侵吞民财必将导致的严重灾难 性后果。在人们纷纷分析最近大陆基本生活物资价格的飞涨原因时, 人们寻找原因时,看到的是事件的表面,却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这 正是政府无法挽回的灾难性金融危机爆发的外在表现之一,在官员的 挥霍之下,所有的国有银行已经深陷于倒闭的泥潭,中央政府只有加 大货币发行量、制造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来填补银行的亏空。这种金 融危机才是最可怕的,它将彻底的动摇国本,而把民众再度推入民不 聊生、一无所有的境地。 4、就业与再就业危机 一方面是经济市场无法吸收接纳新的劳动力资源,导致大学生的普遍 失业。最近北京20万大学生争2,000个就业岗位就是鲜明的事例。大 学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这已经造成了天之骄子们的重大心理压力与忧 虑。校园骚乱、研究生自杀、大学生卖淫已经成了生存危机下的重大 社会问题,而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则是企业权贵私有化导 致的大量失业下岗工人的再安置问题,工人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 成为无产者而流落于街头,与失业大学生一起,成了社会道义力量成 长的力量源泉。11月8日,四川广安发生大规模警民冲突就是一个鲜 明的例子:一位四岁熊姓男童因误食农药而由其祖父送到广安第二人 民医院抢救,但因他所带的钱不够交洗胃抢救的800元费用,医院没 有及时给孩子有效救治,导致死亡。事后医院推托责任,拒绝赔偿, 被害小孩父母上访又遭殴打,引发市民强烈不满,11日大批学生与市 民冲击医院、砸坏设施,被大批赶来的防暴警察镇压,据说三名学 生、一名警察在冲突中身亡。抓捕了20多人,当地政府事后从周边调 了大批武警进入广安市巡逻以控制事态恶化。 这一事件突出的表明了社会道义力量的成长,事件的参与者绝大多数 属于非事件直接责任人,与受害的当事人及其亲属无关。这就是政府 当局最惧怕又无法治理的“见坏就上”、“借机捣乱”者,他们将成 长为中国反政府的中坚力量;成长为社会的良心。 5、官商合体的土地侵占与强制拆迁危机 在和平的人类社会里,也许再也没有这样赤裸裸的财富掠夺与侵占, 这是与一个不保障公民财产权利的政治制度相一致的。即使是发端于 13世纪而延续几个世纪的英国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也不是这种政府所 主导的直接财产剥夺与掠夺,而是市场经济逐步成长发展导致的产业 结构的逐步调整,仔细查阅许多的相关资料,我们也无法找到任何中 国现在正在发生的野蛮与强制掠夺情景。由此,一个官民对立、利益 对立而充满仇恨的分裂社会格局由于强权的肆虐已经成形,人们正隐 忍而坚强的期待着一个最后总清算的历史性机遇的到来。任何的天灾 与人祸都可能引发一场深层次的社会动荡与革命。如今知识分子所要 考虑的不是需不需要的问题,而是以何种方式点燃革命的烈火,焚化 专制的堡垒。 革命的手段与方式 革命的手段与方式比号召革命更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未来的民主建 政。民主建政的方式有许多种:暴力革命是代价最惨烈的方式,它很 可能因为意识形态的主导而导致新的暴政,只有自由主义民主政治思 想所主导的革命才可能建立起新的民主政治;民主的政治运动则是有 别于革命的和平、理性、非暴力方式,在全民自觉参与的不合作运动 当中实现实质性的颠覆与所谓的颜色革命。然而,其鲜明的政治色彩 却导致了民众的惧怕而裹足不前,其政治风险是导致民主运动游离于 社会与民众的根本所在;非政治的自由民权运动则是第三种实现民主 的有效方式。它扎根于民众、成长于草根,在公民自治、公民社会的 培育中壮大社会的力量。从个体的权利捍卫到阶层联动的集体抗争, 都体现出其非政治、非暴力、非颠覆的“人民内部矛盾”特点,而为 民众的广泛参与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为政府的镇压设置了其最为惧 怕的障碍。我们称之为“非政治陷阱”。只要政府胆敢镇压非政治、 非颠覆性的民众个体权利或捍卫,就是与人民为敌,这为激起广泛的 社会同情与支持来孤立中共暴政一步一个脚印的累积资源,从根本上 壮大最终必将颠覆暴政的社会力量提供了最可靠而有效的手段。最近 中共当局出台“军队应急预案”,频频的镇压逮捕民众自发维权,已 经步入了与人民为敌的非政治陷阱。说明在巨大的恐慌之下,它已经 看到了自己的末日。 革命的代价与成本 革命的代价、成本,直接与革命的手段与方式有关。同样是颠覆中共 暴政,如果直接的号召农民与弱势群体揭竿而起,发起英雄赴死的暴 力革命,遭遇到的必然是武装到牙齿的中共正规化的血腥镇压与高科 技信息化手段的及时应对,被剿灭的可能大于成功,这就是为什么中 国广大权利受伤害者隐忍不发,在苦难中等待历史性机遇的原因;而 另一种温和的实现民主政治的方式──民主的政治运动,却因为其直 接的诉求与目标正直指专制暴政,也因为其鲜明的政治色彩与颠覆目 的,为中共所高度警惕、其所赖以发展的方式:结社、示威游行与新 闻自由等都为专制政府严令禁止,导致社会无法真正成长起能够挑战 暴政的社会力量,还因为其开门见山的明确政治宣言而导致政府的孤 立打压、监禁与酷刑,导致民众的裹足不前,导致民主运动与社会广 大民众的游离。 小结:民主革命形式 因此,我认为中国的民主革命必将到来,然而,启动革命的方式却有 所不同,这里面有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触媒”问题,革命性的核爆 炸连锁反应,需要的是引发爆炸的导火线。这个触媒与导火索就是民 众不可侵犯的利益、不可剥夺的自由。在此,自由民权运动是引发中 国民主革命不可回避与超越的前期工作,是民主革命的触媒与导火 索;是民运精英与草根力量、中产阶级、资产阶级联合的切入点与结 合点。它要求直指的方向是中共无法建立却对所有人都有利的法治建 设、自由宪政;而它的着力点却在民众的根本性生存问题上,具有天 然的道义合法性与合理性。 曾经有一位朋友在网上发起了一次民主政治运动倡议,要求我参与讨 论,并撰稿支持。我却先问了一下他发起倡议所用的名字是否真名? 然后再决定是否撰稿支持。为什么?因为如果倡议者都不敢用自己的 真名实姓来发起一场民主政治运动,那只能意味着大陆的政治恐怖让 他已经产生惧怕。发起人尚且如此,何况国内的平民百姓。这样的倡 议写的即使再完美,也因为其游离于社会与民众利益而应者寡。因 此,有别于以往有勇无谋的咄咄逼人,我更倾向于同情与政治颠覆目 的毫无瓜葛的民众自救与抗争;更倾向于支持没有政治包装色彩的民 众自卫维权。海外的民主革命运动组织者如果能够更多的理解与同情 国内的民众自发抗争,并用非政治的手段来指导其走向阶层联动与发 展。把国际的民主革命浪潮与国内的非政治公民自救民权运动有机的 结合起来,我想这才是真正促长中国民主事业的大好事与实事,人们 期待这种理解与支持。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甄学忠劳动争议胜诉却遭遇“执行难” 甄学忠 我叫甄学忠,是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从1971年至2000年在临沂市 公路局工作,荣获一级技术员职称。施工中,业务技术过硬,年年受 表彰。竞竞业业工作了30年,却于1999年被无故辞退。为此,本人不 服,经劳动仲裁和一、二审我胜诉。于2002年4月4日按规定向平邑县 法院交了执行费700元,始终未得到执行,后来又以无法律依据为由 要退回执行费,声称是政府行为,让政府出面解决,我多次上省、 市、县、人大及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政府和法院互相推诿。无奈,必 逼进京上访。 我抱着美好的希望来到北京,信心百倍的到国家信访局,国务院和中 央办公厅,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等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出乎意料,非 但没解决问题,反遭打压。特别是2003年3月8日被临沂市截访的强行 搜身,抢去身分证、手机和材料,并限制我人身自由五天。2004年至 2006年多次在北京遭非法软禁、被当地政府用警车强行拉回本地信访 局训话,强令不许再进京上访。特别是今年两会(3月10日)期间, 我和郭兆才、韩洪布三人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接谈员401收到来访 表后,拒绝和我们谈话,并打电话通知本市县接访人刘庆民、吴凤翔 等人到二楼抓我们,见状赶紧逃跑,截访人开车就追,追上郭兆才, 象提一个包袱样,不顾头尾硬往车里塞,我们不顾一切的拼命跑,他 们开足马力盯着我们狠狠的追……。 我们为了最起码的生存权,来到北京向相关领导反映情况,却遭到他 们的关、押、、打、骂,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我仅仅是为了讨 到应得的社会保障金和补发的工资约60,000元,却付出了6年的艰 辛,被象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至今无果。恐怕各级政府为截访我而付 出的各项费用已远远超过60,000元了吧? 我的经历,只不过是苦海里的一滴水,但它反映了普遍存在的一种现 象。就是在我们中国,不管是大事小事,法律虽有,掌握在贪官手 中,就成了变脸工具,赤、橙、黄、绿、青、蓝、紫,可随意变来变 去。对待我们老百姓,如同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想怎么玩就怎么 玩,玩够了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生活在这样的国度里实在是一种悲哀,即使你有满腔热血,决心为国 家建设事业奉献力量,可是没有施展的舞台。掌权的终日捉麽整人, 无权的终日陷在挨整的烦恼之中,想摆脱,可苦海无边,不管你如何 挣扎,还是望不到岸。千千万万的冤民天天在呼喊、夜夜在祈盼,光 明的彼岸在哪里,何日能实现!? 上访人:甄学忠 (2006-11-26) 〔提供者:(内蒙)孙玉昆,推荐者:范子良〕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成都官员竖中指姆教训上访老农 黄琦 靠勤劳致富的老农黎炳和,曾有百万家产。在政府非法拆迁中,由于 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上访,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成都温江官员 不仅相互推脱,还当众伸出中指姆羞辱受害者。 他没有想到的是,竖中指姆的精彩照片被拍摄下来。 当局拆除奶牛场建温江超豪华别墅 老农黎炳和是靠勤劳致富的温江农村个体户,早在1990年,他就被树 立为劳动致富的典范,并担任温江奶牛协会会长,还多次受到四川 省、成都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表彰。 进入新世纪,温江把房地产开发视为重点,黎炳和位于河边,前期投 资很大的奶牛场,为房地产界所看中。 2006年5月29日,涌泉街道办事处燎原社区书记李华玉找到黎炳和, 报出了65万元拆迁补偿。 5月30日,涌泉街道办事处书记邓永贵找到黎炳和:“你们的45头 牛,有八条马上要下崽,就给你们算53头;我们一共给你们32万”, 黎炳和更不愿意接受。 2006年6月1日早上7点过,黎炳和奶牛养殖场突然来了大批警察、几 十辆汽车及不明身分众多人员。乘养牛场内空无一人,警察用万能钥 匙打开了大门,将场内的奶牛和其他私人财物一并装上汽车拉走。 中午,黎炳和拉着满满一车青草回家时,看到几十年家业及几十头奶 牛不见了,就连自己的房屋也夷为平地,顿时傻了眼。 黎炳和知道这是温江区政府派人去干的,却不敢去找政府。此前,他 的大儿子黎怀树曾被温江区公安局的警察及城监队的人员打伤抓去坐 牢,若不是四川省人大的几名常委联名多方奔走呼吁,说不定今天还 在大牢里。见(成都当局包养53头奶牛正在下崽) 黎炳和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得求助于“境内外敌对势力”。 上访成都官员伸出中指姆 2006年12月1日,黎炳和的妻子在《六四天网》义工黄晓敏陪同下找 到温江区委信访办,工作人员电话请示李刚书记。过了一会,信访办 转达书记指示,要黎炳和前往成都温江区水务局上访。 到了温江区水务局,官员们要他们去找温江区涌泉街道办事处,并出 具了处理意见书:“奶牛场的物品与奶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由涌 泉街办做了妥善的保管,” 到了涌泉街道办事处,该办称:几个领导都不在,改天再来。 而旁边一个工作人员觉得黎炳和老人可怜,悄悄告诉他:老人家,你 的奶牛正在大邑县李刚书记老家后花园吃青草。 12月6日,黎炳和再次前往涌泉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财政所范建成所 长态度非常恶劣,还竖起了中指姆称:你的牛早已评估拍卖了,你们 要钱就去找水务局,要信访去找柳城街道办事处。 12月7日,获悉范建成所长竖起中指姆教训老农民。我和黄晓敏等马 上前往温江,陪同他们到水务局上访,水务局领导出具了评估报告。 该评估报告称:45头奶牛评估价格只有80,000多元。 黎炳和吃顿时感到天旋地转。因为,他的奶牛市场价值上百万。 昨天,我们到了黎炳和的奶牛场,看到的是温江最豪华的香颂岛别 墅。别墅销售人员把我们看作消费者,向我们介绍价格,其占地三 层,总建设面积为200多平方米的别墅,价格为180多万。 无数事实证明,温江官员时常口称的“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 益”,本质就是始终剥夺,就是那些自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就是那些争先恐后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把本应属于人民的利益统 统“代表”干净,老百姓剩下的,就是那么几根牛毛。 最让我们气愤的是,成都官员们面对我们朴实的农民,竟然竖起了中 指姆加以羞辱。 而农民黎炳和,还没有看到公仆们吃剩下的那几根牛毛在哪里? 黎炳和电话:137-0905-8933 138-8094-1701 温江区委李刚书记139-0809-3678办公室电话028-8271-8699李刚大邑 老家电话:028-8822-4609 〔转载自《六四天网》006-12-08提供者:(成都)黄琦〕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迈向台湾新共和的迂回崎岖之路 2006年台湾宪政发展观察报告 曾建元 今年(2006年)的第一天,陈水扁总统发表元旦祝词,重申推动宪政 改造的信念,期许能由下而上、由外而内、先民间后政党,以全民共 同的智慧与力量,在2008年催生台湾新宪法。而为了能符合《宪法》 规定的修宪期程,他更期许在今年即有民间版台湾新宪法草案的诞 生,如此,才有可能在2007年年底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或2008年第12 任总统选举举行的同时,合并举办新宪法的公民复决。 宪政改造的政治与社会氛围的形成,大致依赖两股力量的推移,一是 现实政治的变迁,暴显出既有宪法规范的不足,而使人们认知到宪改 的必要性,另一则是政治菁英出自于对于宪改的信念,而愿意促成宪 改被排上政治议程。无疑地,作为国家领导人和宪政运作中心的陈水 扁总统,无论如何都是影响宪改成败的最关键因素。 宪政僵局持续扩大 今年1月17日,谢长廷以民国9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覆议案未获总统 支持为由,宣布辞去行政院长职,陈水扁旋即任命原民主进步党主席 苏贞昌出任行政院长。 民国9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有高达16%遭到立法院冻结,导致政府 重大施政无法展开,其中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更有半数业务预算遭到冻 结,而在监察院人事案迟迟未能重新审议的情况下,新任检察总长的 任命同意案也在4月立法院否决谢文定后搁置。 正因在野党主导的立法院于去年审查今年度总统府预算时,附带要求 总统府内非编制组织,包括人权咨询委员会、科技咨询委员会、宪改 办公室都要停止运作,年初再又重申,陈水扁总统从善如流,乃于1 月29日春节返回台南县官田乡故乡拜年期间,宣布一并停止同为府内 非编制组织的国家统一委员会的运作及《国家统一纲领》的效力,2 月27日,中国国民党发动罢免陈水扁总统职,虽然后来未再继续,却 开启了本年度朝野对立的序幕。宪政僵局未因阁揆更换而缓解,反而 变本加厉、持续扩大。 5月30日,陈水扁总统女婿赵建铭涉嫌台湾土地开发公司股票内线交 易遭到羁押,紧接著总统夫人吴淑珍收受崇光太平洋百货公司礼券以 及挪用总统国务机要费等事遭到揭发,国民党与亲民党乃联手发起罢 免陈水扁,6月27日在民进党委员缺席、台湾团结联盟弃权的情况 下,罢免案未在立法院通过。 9月9日,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发起百万人倒扁(反贪腐)运动,亲民 党籍立委吕学樟率先发起第二次罢免陈水扁总统职,10月13日,立法 院仍在民进党委员缺席、台湾团结联盟弃权的情况下,未能通过罢免 提案。而在二次罢免进行之时,国民党亦已完成第三次罢免陈水扁连 署,11月3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办事检察官陈瑞仁侦办国务 机要费案终结起诉吴淑珍,24日,立法院进行第三次罢免案投票,情 形一如前两次,未能通过。 立法院全年都在进行罢免案的攻防,但年度预算的解冻以及军购等重 大政策的实质审议,皆未能展开,以致于国事空转一年,尚不知伊于 胡底。此则说明,现行宪政体制无法提供完整的解套机制解决宪政僵 局的发生。 现行宪政制度规范不良 全年度国家陷于陈水扁罢免案的攻防之中,正好暴露出我国于民主转 型后攸关民主巩固与否的宪政制度规范不良的问题。 针对总统违法失职的诉究问题,关于其政治责任,立法院有发动弹劾 与罢免之权,弹劾是一种准司法权,立法院通过弹劾提案后要移送宪 法法庭依正当法律程序审判;至于罢免,则是一种政治权力的作用, 罢免提案通过后由全民投票议决。由于《宪法》不希望总统成为政争 的标的,所以对于弹劾或罢免提案的提议与决议,均有可决门槛的规 定,要求审慎为之。台湾是一个认同分歧的双峰社会,总统选举又采 相对多数当选制,不支持总统的选民正常情形下必然高于支持者,这 一种选民结构,对于遭到罢免提议的少数总统是相当不公平的,自然 也使得罢免制度容易遭到滥用。相对而言,弹劾制度则采用诉讼程 序,讲求事实与证据,在对于总统的课责上,较之罢免制度更具形式 理性。在野党于立法院可以三度提出罢免提案,却不愿采用弹劾途径 追究陈水扁政治责任,可以见得罢免较之弹劾,有更多的政治操作空 间,惟此举大不利于政治安定,亦为显见之事实。 陈水扁在赵建铭遭羁押的当晚,即紧急召集民进党党政高层会议,宣 布除《宪法》赋予总统职权外,其余党政权力均彻底下放、完全交 付。这一决定可说是陈水扁对于前民进党主席林义雄于1月21日发表 《总统与行政院长应遵行的互动方式》公开信的正式回应。林义雄于 苏贞昌受命出任行政院长后,呼吁陈水扁要依《宪法》处理总统与行 政院长之互动。国民党于立法院一罢陈水扁的提案中指控陈水扁的十 大罪状之一,就是违背《宪法》,其证据之一就是陈水扁以权力下放 说证明自己以前未遵守《宪法》中有关总统与行政院长关系的规范。 不过,第四次修宪后现行中央政府体制的实施经验,说明了当立法院 没有意愿和能力与总统的权力意志依据《宪法》规范相颉颃时,总统 就会运用行政院长任命权来掌握国家决策大权,由于缺乏来自立法院 的有力后盾与自身独立的民意基础,由总统任命的行政院长便自然会 沦为总统的执行长,这是《宪法》规范的灰色地带所给予总统权力运 作的空间。而何以立法院没有意愿和能力与总统相颉颃,原因也在于 立法院若是以不信任投票倒阁,极可能遭到总统解散改选,在第七次 修宪国会席次减半之后,个别立法委员连任的风险加大,而总统依然 可以不顾立法院多数党,继续依其意志任命行政院长。如此一来,立 法院乃宁愿以杯葛和摆烂的方式来制衡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因立法院 不倒阁,也不能解散立法院,两相僵持不下,国事因而停摆空转。 第二阶段宪政改造与新共和宪法 《宪法》规范不良,则惟赖宪政惯例与修正《宪法》来加以调整矫 治。除开对于修宪时机的政治判断,究竟宪政改造的方向如何是好, 则需要政治社会和宪法学界的集思广益。就此而言,修宪条文作为系 统化与结构性的具体宪改建议的提出,对于台湾政治社会有关台湾新 共和宪法的集体思考和想像,乃是一负责和认真的作为。 台联于2月1日召开第一次制宪咨询委员会议,展开宪改研议,5月11 日台湾正名日,台联公布总统制与内阁制两案并陈之《台湾共和国宪 法草案》,8月12日,于五周年党庆再次对外界宣告。 由50个民间团体组成的21世纪宪改联盟,则主要在台湾法学会的协力 下,于4月25日公布了总统制与议会内阁制两案并陈的第一版宪法草 案(美丽春天版),主张国会设立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与大幅增加基 本人权项目。5月4日公布第二版改良式内阁制宪法草案。 5月5日,陈水扁赴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拜会,施明德向陈水扁建议, 推动族群和解应从修宪着手,最好是采取内阁制,政府筹组联合内 阁,外省族群就能分享权力,不会缺乏安全感。9月9日,施明德发起 倒扁,即尝试将群众对于陈水扁的不信任转化为推动总统虚位化的内 阁制修宪的动力。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宪政改造专案小组于4月8日完成总统制与内阁制两 个修宪版本,惟因考虑扩大参与社会氛围而于党团大会中未予定案。 该小组召集人尤清则与蔡同荣另以内阁制版本争取跨党派立委支持, 陈金德亦提出内阁制修宪案,此外,张川田也于同时展开总统制修宪 提案连署。5月2日,民进党中央党部第二阶段宪政改造研议委员会确 立民进党修宪原则为修改《宪法》本文,同时成立人民权利小组与政 府体制小组,由陈明通主持研拟,9月24日于台北市世界贸易中心举 办《台湾宪政的困境与重生──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抉择》研讨会,公 布总统制与议会内阁制两案并陈的《中华民国宪法》修正案。陈水扁 总统应邀出席致词时,提及与研讨会主题无关的《宪法》领土议题, 批评与台湾现实状况完全脱节或背离。10月15日,陈水扁在前总统府 资政辜宽敏80寿宴上公开回应辜宽敏的制定第二共和宪法主张,认为 第二共和“是现在进行式”,而希望找出制定第二共和宪法“坚守原 则又不失务实”的方法。11月1日,陈水扁接受英国《金融时报》专 访,认为台湾应讨论“第二共和”的概念,在不公然激怒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情况下,摆脱“荒谬而脱离现实的主权界定”,“冻结现有宪 法,转而采用一部新宪法”。 陈水扁以第二共和宪法诠释台湾新宪法,以及有关台湾主权界定的批 评,由于和2004年第11任总统就职演说《为永续台湾奠基》中关于主 权、领土和统独等尚未得到社会多数共识的议题暂不处理的立场相 违,乃引起国内、外各界议论纷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内中华民族 主义政党指控陈水扁有意推动台湾法理独立的反应乃可想而知,美国 国务院发言人凯西于10月17日亦表示,美国不愿看到任何人采取行动 片面改变现状,也期待任何涉及两岸关系的议题,是透过对话而非以 片面行动来提出,因而极力敦促陈水扁遵守“四不”(不宣布台独、 不更改国号、两国论不入宪、不推动统独公投)承诺。11月1日,美 国国务院再度提醒陈水扁留意他在6月8日接见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 薄瑞光时有关台湾修宪不会碰触主权议题的承诺。 主要由民进党青年世代政治工作者组成的世代论坛,则于9月29日由 筹备执行长周奕成提出“总纲不动、中央政府采内阁制、国会采联立 式单一选区两票制、宪法本文公投、降低修宪门槛”等修宪五原则。 世代论坛并呼吁民进党不要因为陈水扁呼吁思考是否处理《宪法》领 土范围,就重新修改党版新宪,民进党应持续推动务实修宪。事实 上,惟有务实修宪,乃可阶段性地排除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内 中华民族主义因疑惧台独而对于第二阶段宪政改造进步议题入宪所产 生的阻力。 至于国内中华民族主义政党的态度,国民党主席马英九1月3日在出席 台北市政会议后,即发言表示反对修宪,认为台湾目前需要的是休养 生息。国民党中央对修宪始终冷处理,但国民党党籍立委以许舒博为 首,则于四月间曾经发起内阁制修宪案连署,而为党中央强力压制。 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则于5月1日与立法院长王金平会面时,声言反对法 理台独,但支持渐进式内阁制的修宪。5月23日,亲民党立法院党团 召开记者会,表示修宪确实有讨论空间,会在适当时机提出修宪版 本。 以公民投票复决方式进行的第二阶段宪政改造,从国民主权实践的观 点,自然是以台湾人民为制宪权主体的中华民国台湾新共和与新宪法 的集体缔造。不过台湾宪法秩序的最大问题,乃是宪政制度的根本检 讨,包括五院制、中央政府体制和地方制度,这攸关著政治课责机制 的健全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较之总统的选举,对国家的长治久 安,影响乃更为深远。如何使这些议题成为全民参与进步修宪的共 识,正考验著各政党和政治人物面对台湾民主巩固与否所系的宪政工 程时的诚意、智慧和能力。 (民国95年12月8日12时1刻于中华大学行政管理学系)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声明〕《自由时报》的民调 当然会比较准确! 台湾南社 ┌────────────────────────────┐ │ 把《联合报》和《中国时报》等称为“中国媒体”或许还值 │ │ 得斟酌。但是它们有关选举民调报导的长期脱线,确实是个 │ │ 问题,一个大问题!                  │ │                            │ │ 文章里面所提到的陈菊和黄俊英,分别是民进党和国民党所 │ │ 推出的高雄市市长选举的候选人。            │ │                    ──洪哲胜 编按 │ └────────────────────────────┘ 黄俊英刊登巨幅广告,质疑《自由时报》“为什么这里的民调都跟别 人不一样?”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因为中国媒体有中国立场偏颇的 问题,自然使中国媒体的民调出现状况。如此简单的道理,当到教授 的黄俊英都不懂,何以领导市政? 黄俊英刊登广告表示:《联合》、《中时》;东森、TVBC等媒体 公布的民调,黄俊英都赢过陈菊12%,甚至到20%,为什么只有《自由 时报》公布的民调34比34,两人的差距是零,以此质疑《自由时报》 的民调“真的好奇怪?” 这有什么“奇怪”,《联合》、《中时》等媒体本来就有中国媒体的 优势,不能以五家多过《自由》一家,就认为五比一的多数正确。以 2000年与2004年的总统大选为例,中国媒体的民调几乎没有陈水扁民 调高居第一的特例,但是总统最後都是由陈水扁当选。四年前的台北 市长选举李应元的民调几乎都在二成以下,最後虽然也是落选,但是 总得票数却拿三成六。可见中国媒体的民调十分离谱,和真相“不一 样”。这种学问太大,黄俊英“教授”看不懂,难怪他看不懂中国问 题,看不懂台湾文化发展的问题。选举这种人当市长,是高雄的危 险,也是台湾的灾难。 《自由时报》陈菊、黄俊英34比34拉平的民调最符合两人票数相差甚 微的实况,现在问题的关键点是贿选的变数所产生的连锁效应到底如 何变化?其实以绿营隐性选民的潜在能量,陈菊大有机会,如果罗志 明的选票又能不耽误大事,相信陈菊有希望胜出。析论至此,希望财 团与利益团体不要因中国媒体的民调误判,毕竟股票市场绿营的股民 在选举前後常常获利较多,所以相信《自由时报》会比较容易赚钱。 (2006-12-07)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