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12-03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上千万的现代化公安装备与派出所投资,给我们的启 贺伟华 ◆初见刘宾雁及其他──纪念刘宾雁先生逝世一周年  黄河清 ◆青岛“马六”豪华轿车撞人案即景:网民义愤填膺一 姜福祯 探索道路 ◆开放民运──一党制下的地方善治研究(之7)    方家华 ◆色情是社会控制的“多米诺”        (南京)邵建 ◆“无直接利益冲突”下的社会取向     (山东)杨宽兴 ◆反腐的异化             (广东佛山)车向前 ◆民主自由的几段对话与断想      (韩国首尔)武振荣 呐喊呼吁 ◆愿主拯救申增才             (北京)范士贵 民主理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文字狱       (杭州)吕耿松 迫害实录 ◆就取消限制出境措施事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  余杰 读史论今 ◆手持利剑的孔夫子             (南京)川歌 ◆拼将老骨媚公卿──常书鸿述评(之10)  (济南)李昌玉 ◆论儒学的复苏──文化的变异与文化的归途(之6)  田建模 文艺春秋 ◆期待更多“徐长今”涌现中国       (重庆)杨银波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上千万的现代化公安装备与 派出所投资,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贺伟华 2006年12月02日,《网易新闻》报导:天津投资上千万元的现代化派 出所──西青分局中北派出所新办公楼正式揭牌使用。这里配置着派 出所的单警警务装备和全警警务装备,特别是单警装备,十分先进。 目前派出所实施启动技防网,安装了90余个探头,对管界内实施全面 监控。   “可以直接与公安部进行视频对接,全面监控重点街面,实施人   口信息指纹足迹全面采集,民警个体警用装备齐全。这便是本市   目前最先进的派出所与众不同之处。昨天,这座投资上千万元的   现代化派出所──公安西青分局中北派出所新办公楼正式揭牌使   用。” 文章特别强调,   “派出所的单警警务装备和全警警务装备,特别是单警装备,十   分先进,包括新型防弹衣、手枪、手铐、警用匕首、急救包、头   盔、电台等全套设施,可以说是个体民警全副武装。这些先进的   设施均为全市第一,大大提高了派出所民警执法中自我防护和严   厉打击能力,有效地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产生许多疑问出来?前一向炒作得沸沸扬扬的 铁甲城管,到最近的“军队应急预案”的出台,再到今天现代化、信 息化全面武装的武警装备与派出所城市监控系统。政府当局可以说不 惜代价与重金的自我武装,这种现代化的、武装到牙齿的尖兵利器, 它的动机与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假想敌究竟是谁?如果说国家储备 亿万美元的外币是为了抗御外敌侵略、捍卫国家主权的话,人们还可 以理解。但是为了堤防国内极少数犯罪分子的非法行为,而把全民都 监控起来;把全民都视为假想敌;把整个城市乃至整个国家变成一个 全面控制与监视的“监狱”,那么,即使不理解自由价值的人,也很 难理解政府的行为动机。 一、对隐私权的侵犯 人们很难想象我们究竟是囚犯还是自由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与借口 认为它是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认为它是在保障公民的自由与 权利?不,这事情搁上谁,谁都不情愿。因为它首先侵犯的就是公民 的隐私权。 记得几年以前,政府当局向我的弟弟炫耀其红外监控技术的强大,可 以透过人的衣服甚至房屋墙壁的阻隔,而把屋里人的行动看得一清二 楚。我弟弟然后乐不可支的把这种所谓的高科技在我炫耀、暗示,我 当时顿时明白我在家里的一举一动、甚至洗澡为什么当局都一清二 楚?明白为什么我每次出门、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警车与监视人员 都毫无差错的出现在我的面前。原来这种技术早在许多年以前就已经 应用到了对平民百姓的监控上。尤其是对政治异端、对社会不满人 士、拆迁上访户。当有幸在《博讯新闻网》再次看到红外透视技术所 展现出来的高清晰裸体图片时,我不禁为街头行走的男男女女感到悲 哀。因为在此镜头所到之处,所有的男女老幼,都顿时回到了野蛮原 初时代,个个都变得一丝不挂、毫无遮盖。由此而不禁想起,最近当 局出台的旨在保护妇女权利与自由的某项法案,竟然把男人的注目、 言语甚至口哨都视对女性的侵犯,而赋予了女方任意起诉对方的特 权。两者一对比,我们是否应该出台一个新的法案,对武装到牙齿的 政府偷窥与监控行为提出起诉? 原本,我曾经怎么也不明白,从2000年以来,我整整四年有余不能上 网的电脑,为什么在键盘上打出的每一个字、在屏幕上显示出的每一 篇文章,都被当局所截获,并被外界广泛传播而被炒作得沸沸扬扬。 如今才恍然大悟,一个最简单不过的电磁波泄漏与扩散,就完全可以 为方圆1,600米以内的信号接收设备所复原,并完整的再现于监控者 的电子屏幕上。它的原理就象收音机天线接受外来电波的原理一样简 单,通过天线把电磁波转换为微弱的电流,然后经过三极管放大信号 再转变成视频信号或声音信号。由此,所有的家用电器、家用电子终 端设备,都可以被政府当局所利用,而监控当事人的一切工作与生活 内容。 当此境地,请问我们还有什么隐私可言?当人们恶作剧般的嘲笑我被 高科技所监控时,其实他们的一举一动,甚至裸体图片早已存于当局 的秘密档案之中,这就是在中国发生的最可怕现实。人们无法回避, 只能无助的忍受体制性强权力量的羞辱与蹂躏! 二、对人的奴役与自由的剥夺 科学,这一人类理性精神、人性解放、思想自由的产物,曾经带来科 学革命、神权思想的崩溃与人的发现;带来政教分离的近代民主政 治;带来人类理性精神、自由与民主思想的再度崛起。然而,这一被 人类所利用的工具理性,却反过来限制甚至剥夺人的自由。上世纪科 幻片中所呈现的机器人取代甚至残害人的情景,已经在现实生活逐步 展现其巨大的威力,而控制着人的生活、限制着人的自由、剥夺了人 反抗与叛逆的机会。我们可以想象,未来的人类,将怎样的深陷于一 种丧失其主体地位的被践踏与奴役的境地。 科学,如果是掌握在正义力量的手里,它可以带来科学革命、工业革 命、人类文明与昌盛;但是如果掌握于专制政权邪恶势力的手里,则 必将导致暴政疯狂下对人类和平的威胁、对个人自由的剥夺。一个很 明显的例子已经证明:哪一人,如果被认为对专制政权的稳定构成了 威胁,那么,无论他逃到哪里,只要在地球上,他再也无法找到可以 安身的世外桃源。曾经有多少89民运人士,亡命天涯、流落他乡。他 们求得一寸安身之地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是从此做平凡人,决不过问 政治,否则一切的谋生的手段与商业机会都将遭遇专制力量的暗中破 坏与剥夺。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总是抱怨在国外更加孤苦无告的原因。 体制性专制力量,就象一张无形之网,遍布于全世界各个角落;而高 科技的信息化监控手段,则如影随形的跟随着人们。人们如果无法获 得民主政府的帮助与支持,个人的力量是很难与体制性罪恶力量相抗 衡的。 曾经有一对参加过89民运的夫妻,逃亡到欧洲,好不容易隐姓埋名而 找到一个安身之地。一天在酒店工作时,遇见一个华人宾客,双方很 热情的交谈起来,原来这位华人是记者。当这位记者了解到这对夫妻 曾经参加过89民主运动时,特别的高兴,立刻提出采访他们的要求。 兴奋有些过头的丈夫高兴得侃侃而谈时,妻子却哭丧着脸对记者说: “我们这些年东躲西藏容易吗?能够不被中国政府特务所监控而过上 一种平静的生活,已经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难得机会。难道我们还要自 找麻烦而丧失这偷生的可能?”记者无奈之下理解的摇摇头。确实、 只要中共政权存在一天,中国人就不可能摆脱现实的恐怖,而获得民 主国家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与人权保障。当朝鲜暴君金正日用二战时期 的核技术威胁人类的安全时,中共政府正在用最新的高科技手段控制 人类了。 科学与工业化,给地球、给自然、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已经有目共睹。 就象最近科学家通过对温室效应加剧的分析所预测的那样,冰川融化 后的地球,仅有五亿人能够躲过日益严酷的热浪、风暴与周期性的水 灾。然而,即使如此,他们能够躲过这蹂躏人类而武装到牙齿的罪恶 性力量吗?这一崛起的巨魔,将对人类构成多大的危害?这一跨世纪 的罪恶力量,最终将导致怎样更深层次的毁灭性灾难?上千万元的现 代化派出所与 与公安装备,已经给我们已应有的启示。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初见刘宾雁及其他 纪念刘宾雁先生逝世一周年 黄河清 刘宾雁先生逝世一周年的日子快到了。检出两年前为《不死的流亡 者》一书所写而未用的部分文稿略加增删以纪念刘宾雁先生的周年忌 日。 千禧年,我在美国纽约。朋友带我去普林斯顿拜访流亡中的刘宾雁先 生。 我们一行四人,带了一对自己做的灯具,土洋结合而略显古色古香。 这是我在朋友公司打工亲自手制的作品,凝聚着我和朋友们的心意, 礼轻意诚,送给初次拜会的刘宾雁先生,自以为较为得宜而不至于使 受者为难。 刘宾雁先生是我久仰的大师级人物。从读他的被打成右派的成名作 《在桥梁工地上》到《人妖之间》、《第二种忠诚》,我视他为写报 告文学的泰斗,认同他是“中国的良心”的赞颂。 我见到他时,说了许多仰慕恭维的话,也扯到一些对时局的看法。因 为我那时没有电脑,也不会用电脑,对许多事情并不了解,说的话就 不免陈旧过时,加上有点紧张,语塞、辞不达意。同座的刘夫人大约 不以为然,简单地说了几句不同意见的话后就起身离开了。事后,同 去的朋友女伴直通通地对我说:“想不到你也会说这样奉承拍马的 话。”因我语出肺腑,没有着意讨好刘宾雁先生的原始基因,所以, 虽遭友人讥讽,还是未悟自己的不得体。 回到纽约后,我回想刘宾雁先生的话:他多次问及大陆的情况。他问 我们通外语否,见我们尴尬地摇头,马上转换话题,再也不提外语的 话头。这给我的印象很深──这位刘先生,很能替别人着想。但印象 最深的则是他很明确地对我们说:“不知为什么,都把我同王蒙和X 相提并论,其实我们不是一回事。”当时,我就有点吃惊,但因为初 见,就没有也不敢深问。 刘宾雁,这位坚忍的流亡者怎么能同体制内外几乎都春风得意者王蒙 是一回事呢?!我后来多了解了一点王蒙其人其文,又在刘宾雁80寿 诞晚会后的一个随意的小型聚会中,听到张辛欣关于王蒙的一番话以 及拜读了她的“1985,唯一的夜晚”文章后,才彻悟了刘宾雁先生这 句话的用心和份量。 我们在刘宾雁先生家逗留了近一小时,告别时,我们把那对灯具送给 他,刘夫人执意不收。在我们很不好意思地嗫嚅着“这是我们自己做 的,请收下我们的一点心意”时,刘宾雁先生不作拒绝,未发一声, 只是亲切地注视着我们和放在过道桌子上的灯具。刘夫人改变了主 意,收下了灯具,让我们又一次免除了尴尬,也使刘宾雁先生终于露 出了轻快满意的微笑。 无论刘夫人对我印象好坏,我的不得体是铁定的事实。刘宾雁先生却 总是善解人意,引渡人走出不妥与尴尬。如沐春风的套语我不想用, 也不很贴切,但我欣赏流亡中的刘宾雁先生的大器和高贵。 我写了两首小诗,用传真发给了刘宾雁先生。 纽约拜访中国的良心刘宾雁先生有感寄奉   一、   随心所欲不逾矩,风采依然大丈夫。   翘首神州重抖擞,兴风狂啸老于菟。   二、   良心值几钱一斤,十二亿人卖纷纷。   哀莫大于心不死,愿公重塑中国魂。 我没有得到刘宾雁先生的回示。时间一久,也就忘了这事。 四年后,我追随友人参与编辑《不死的流亡者》一书和发起《刘宾雁 80华诞暨文学写作65周年庆贺活动》。05年2月27日在普林斯顿的庆 贺晚会上,与会者敬重刘宾雁,纷纷与他合影。我怕他癌症晚期的身 体吃不消,终于未能找到合适的机会也与他合影。晚会后的一个小型 聚会临散时,又有人与刘宾雁先生合影,我没能靠近,又失去了机 会。那时,他已拖着病体坚持了六个多小时了。虽然没能与刘宾雁先 生合影是一大遗憾,但我总会想起庆贺晚会间和小型聚会散时,刘宾 雁先生两次过来,对我说:“河清,谢谢你,你辛苦了。”这至今留 给我真切的感动和熨贴的温馨,弥补了没有合影的遗憾。 五年后,刘宾雁先生去世了。真是有缘,我适客旅纽约。友人在刘宾 雁病危的第一时间通知我。我很想赶去探望刘宾雁,见他最后一面, 终因自觉交谊尚浅,不敢在此弥留之际,打扰他与亲人和挚友的临终 相聚。为弥补这一缺憾,我克服客旅的不便,积极追随友人参与筹办 丧事活动。刘夫人朱洪先生在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思会上也两次对我 说:“辛苦你了,谢谢你。”某日,我收到刘宾雁先生家属的一个邮 件,称在刘宾雁的遗物中发现我的传真诗稿,希望我用毛笔重写寄 去。五年的光阴,传真稿上传真的墨痕早已淡失,很可能是另有笔迹 注明,不然是很难认出来的。卑微而丑陋的我,为自己得到刘宾雁先 生及其家属的重视心泛涟漪。 刘宾雁先生,我深深地感谢您!愿您在天之灵安息! (2006-12-02于地中海畔)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青岛“马六”豪华轿车撞人案即景: 网民义愤填膺一片喊杀声 姜福祯 事件 当警察将其带进警车时,她清醒了。此前,她驾驶一辆发了疯的“马 六”,先将一名酒店保安顶出200余米,后将一对情侣撞死。在随后 的逃逸过程中又和一辆轿车追尾。昨天晚上9时许,在热河路新龙源 大酒店到聊城路和胶州路交界处路段,一辆“马六”上演了令人发指 的“生死时速”。 ☆“马六”疯了:车盖顶着人飞驰200米  综合新龙源大酒店负责人和七名目击者的介绍:昨天晚上9时许,  该女子和两名男子在新龙源大酒店吃过饭准备驾车离开,结果发现  自己的“马六”被一辆轿车挡住了去路。她便要保安立刻将该车的  主人叫来。保安秦国良在偌大的餐厅里找了良久,约五分钟后将挡  道车的主人请到停车场,随后挡道车被其主人挪开。  秦国良本以为已经将矛盾化解,却没想到该女子认为他服务太慢,  在一阵辱骂之后,那女子又突然给了他一记耳光。秦国良的左眼睑  部被划出一道长约二厘米的口子。捂着血流不止的左眼,秦国良挡  在“马六”前,要求该女子给予赔偿。此时马六突然“轰”地一声  向前蹿出,秦国良被猛地一下顶起,头部重重地砸在前挡风玻璃  上。“马六”疯了一般,摇摆着身躯向前疾驰,不管前车盖上眼看  就要滑落车底、苦苦哀求的秦国良,也不顾身后警车的追赶和路边  行人的阵阵惊呼。就这样,马六顶着秦国良一路狂奔了200余米,  直到它又撞飞一对正在过马路的情侣,“马六”刹停,秦国良被甩  落在地。 ☆行人惊了:撞飞两行人继续往前奔  被撞飞的这对情侣年龄均不过25岁。当时他俩正手腕相挎行走在承  德路车站附近的斑马线上。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热河路上车辆稀  少,如果“马六”沿直线正常行驶,惨剧并不会发生。但这对情侣  最终还是被撞飞了出去,并在“马六”左侧留下了深深的凹痕和喷  溅的血迹。  撞飞两名路人后,“马六”停了下来,车后急促的警笛一点点逼  近,就在目击者准备上前将“马六”拦住时,它再次疯狂了,随着  刺耳的摩擦声,马六再次蹿出,飞快逃逸。  当行至聊城路和胶州路交界处时,疯狂的“马六”和前面一辆轿车  追了尾,女子下车后立即掏出200元钱要求私了。被追尾轿车司机  见她神色慌张,车头还沾满血迹,觉得十分可疑,便要求等警方处  理。  就在该女子央求放行时,110警车赶到现场,并将她控制起来。目  击者一路追来,当该女子得知两行人被撞死的消息时,她突然变得  两眼呆滞,浑身颤抖,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现场办案民警告诉记  者,该女子满口酒气,有醉酒驾车的嫌疑。 ☆急诊室里:父母遭巨创昏倒在地  被撞飞的情侣和保安秦国良一起被紧急送往市立医院,但虽经一个  多小时的紧急抢救,两名情侣还是终因伤势过重先后不治身亡。秦  国良身体多处骨折,昏迷不醒,好在没有生命危险。  身亡情侣的亲人痛苦不已,不能接受孩子离世的噩耗。记者在急诊  室里看到,一名中年妇女情绪失控,或哭或笑,嘴里不停喊着一个  “吴娇”的名字,她要摆脱亲属的劝阻去见自己的孩子。在急诊室  外,一名年轻女子蹲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啜泣不已,她的弟弟在  事故中丧命。两名中年男子站在急诊室一角,悄悄抹着眼泪,其中  一人终因打击太大,被抬上了急救病床。  情侣父母伤心过度,那名母亲几次昏迷过去并产生了休克症状,医  护人员唉声叹气,直言那名“马六”司机心太狠。 ☆群众怒了:目击者自动表示愿作证  昨晚11时许,记者结束采访准备离开,在急诊室外,十余名目击者  却仍不愿离去,其中一名郭姓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要给死亡情侣的  亲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为此次车祸作证。目前肇事女子已被警方  刑拘。 愤怒 富人的疯狂导致一起起血案,也导致井喷式的愤怒。以下是11月19日 当地论坛首页的帖子列表:仅仅首页就有30%以上的帖子是关于这次 血案的。 《青岛论坛》2006年11月18日首页相关帖子 ◆《女司机造惨剧》追踪“马六”肇事案移交刑警部门 ◆马六事件惨死的小夫妇的照片  (朝阳溪水发表于11-19 17:49) ◆共同呼吁,伸张正义──强烈要求依法严惩肇事女司 ◆丧心病狂的马六女司机第二次肇事后竟掏出200元消灾!  (玉树临风铃发表于11-19 21:27) ◆【真实】没必要这样追讨肇事的M6女司机。  (青岛通2009发表于11-19 16:18) ◆热河路撞死夫妻的惨剧-媒体们你们怎么不热情了  (焉冬瓜发表于11-18 22:20) ◆政府还是花钱每天抓抓酒后驾车的杀手吧!别花70w打 (你敢鄙视我发表于11-19 23:04) ◆最新消息:马6竟然不是肇事司机的车 ◆昨夜热河路疯狂“马六”女司机逞凶,两人命丧黄泉!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理!!!!!!  (高楼背后有阴影发表于11-19 22:59) ◆“马六”事件的提示:有钱怎么了? ◆我不祝那对小夫妻死的安宁(因为他们根本安宁不了)  (好利友派发表于11-19 22:30) ◆从对“M6女人”的追杀热情看青岛网民的素质  (bumingbai发表于11-19 01:52) ◆我也说说马六  (Victor1发表于11-19 22:44) 质疑 网民的声音千口一词,就是一个“杀”字。有人说如果不判死刑就去 开车撞死她,有人说执行死刑时用汽车来回碾扁她。愤怒之后,网民 的质疑形形色色。 首先,是身分的质疑。这是“类”的认同和愤怒共振的前提,是中国 社会贫富悬殊,矛盾不可调和的必然分野:你是谁?我是谁?你凭什 么?我凭什么? 据说杀手是一个“成功商人”,平常“冷静的很,并不“恶”。今天 的报纸放风说“死者家属并不主张“非要偿命”。即使家属不要求偿 命,甚至愿意握手言和成为朋友──那么,作为公诉案件的被告就可 以解脱吗? 现实中,我们确实经常看到我们的法律在“非杀不可”和“非不杀不 可”之间有诸多固执和龌龊。 其次,是对法律的质疑。这是对法律面前是否能人人平等的怀疑,对 当下法制的高度不信任。因为他们看多了富豪权贵们是如何玩弄法 律、逃避法律制裁的。 有人认为相关部门有意为肇事者开脱。   警方有意放马六肇事者: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必判死刑   (楼主夏单兵〔海带级〕发表于:2006-11-19 20:45:36)   根据情节来看很明显是故意杀人!为何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   诉?有何黑幕? 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次,是对新闻媒体的质疑。目前的新闻报道不仅面对政治敏感话题 哑然失声,面对群众呼声装聋做哑,对涉及和可能涉及强势者的报道 也都是如履薄冰。新闻“六要素”成了“六模糊”,由于“失地”过 多,他们只有不断“挖掘”小老百姓,不断制造无聊新闻,连篇累牍 的报道。下边是网民的一篇短文,每天看晚报的读者,一定会感到很 到位:   热河路撞死夫妻的惨剧-媒体们你们怎么不热情了?》   (楼主焉冬瓜〔毛蛤蜊级〕发表于:2006-11-18 22:20:22) 以前有个屁大的事,媒体记者都会蜂拥而至……怎么这次没个敢说明 情况的了?报道起来也是遮遮掩烟(掩)含糊其词……全然没有了日 往的透彻…… 为只鸟。能追踪报道好多天 为了白狐,追踪报道N天,导致狐狸被猎杀 为了只猴子,竟然连续报道近半个月 为了狗,长篇累赘的报道报道……唯杀之而后快。 为了个孤寡老太太……从老太太还活着起就进行跟踪报道……眼见老 太太不久于人世却只知道跟踪报道,只知道跟相关方面协调……协 调,只到把人协调死也没见个结果…… 某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的斗争,媒体们又全部装不知道了。 现在,活生生的一对夫妻,就这样因为车主的丧失人性而殒命天国, 而我们的媒体呢?拿出一半对狐狸猴子狗的精神头,来深入报道一下 此次车祸吧! 媒体……擦亮自己的眼睛,将良心放正位置……说该说的话,做该做 的事! 长期以往……终究丧失媒体在人们心中本来的地位!” 恶搞 事件发生了,网民们的帖子也千姿百态。以下一篇算是恶搞吧!   坚决反对严惩马六事件当事人   (楼主52_WZX〔蛏子级〕发表于:2006-11-19 21:59:58)   经过慎重分析,不严惩马六事件当事人可对社会起到如下积极作   用:   1、密切配合计划生育之基本国策,继续减少人口压力。   2、生活困难者可公开接受有钱人的雇佣杀人业务,通过开车将     东家的敌人撞死,并直接投案自首,获得轻量级处罚,但     是,东家给付的酬金足以超越数倍于刑期的zf最低生活保     障,浓缩人生,创造社会与经济效益。   3、缓解公安机关的劳动强度。减少恶性杀人案件的发生。不必     再为追凶而浪费纳税人的钱。交警部门的交通肇事处理起来     比较简单,利国利民!   4、…… 签名 有两个人分别组织了网上签名要求对肇事者判处死刑。 以下主帖: 同意判处女司机死刑立即执行的请投票   (楼主flyingbird80〔蛏子级〕发表于:11-19 20:51) 无德女司机扼杀了一个幸福的家庭,血债要用血来偿,为防止执法部 门执法不严,建议全市人民上网投票判决,如果民众的意愿是判处女 司机死刑立即执行(不应有缓刑,否则就是助纣为孽),那么如果执 法部门轻判,那就是与人民为敌,与杀人者为伍。同意的请投票吧 ◇同意,立即执行!   (郑重声明〔对虾级〕发表于:11-18 22:16) ◇同意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   (东方菜市的〔毛蛤蜊级〕发表于:11-18 22:18)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故意杀人(保安),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见山〔海蛎子级〕发表于:11-18 22:18) ◇坚决支持   (Victor1〔琵琶虾级〕发表于:11-18 22:19) ◇坚决同意  那女的太狂~~~~~~太让人愤怒了   (junlei515104〔海带级〕发表于:11-18 22:20) ◇凌迟!!!!!!!!立即!!!!!!!!!   (88885522〔海蛎子级〕发表于:11-18 22:21) ◇同意................立即执行!!!   (zjq521〔蛤蜊级〕发表于:11-18 22:22) ◇富人要低调,现在仇富心里很强!!!!惹事就死定了!!!!  我是穷人,所以我仇恨富人,所以我就投票支持!!!!!不过判  个30年就行了,留下他家人的生活费,剩下的都赔给这个遇难者的  家人吧,让这个女人也成为穷人吧。   (qingqingdaonews〔海带级〕发表于:11-18 22:23) ◇叫她死在大山女监行了!~!~!   (叼蛮任性〔海蛎子级〕发表于:11-18 22:24) ………… (以下几乎都是喊杀,上边有的跟贴是图片,也是支持签名的。) 四色牌 今天的晚报总算有了一个跟踪报道:报道打出了四张牌。 ☆白色:朋友牌──  一位匿名的朋友简单介绍了赵某的家庭和生意,然后告诉我们:大  家对赵某“最佩服的就是他的冷静理智”所以“对发生在赵某身上  的‘马六事件’感到极为震惊。” ☆兰色:心理牌──  青岛心理医院专家认为:“赵某给人的感觉是一名理智成功的女商  人,当受外界刺激时其内心复杂情绪便无法控制。”“她可能不是  一个“恶人”,但其情绪化已经使其行为被打上了“恶劣”的烙  印。” ☆红色:法律牌──  这是一章令人振奋的牌。岛城律师纷纷讨论,在所涉交通肇事、故  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宗罪中,海利丰律师事物  所律师吴聪认为:除了肇事逃逸,根据车顶保安急驰200余米的事  实,赵某难逃故意杀人的罪名。不仅如此根据连续肇事逃逸又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绿色:亲属牌──  这是一张温良宽让的牌:一方面强调受害人两家都很穷(需要人民  币呀),一方面强调:“既然悲剧已发生,目前主要主要是怎样妥  善处理。  “他们并不象人们所说的那样‘非得要赵某以命偿命’”只想处罚  的同时,受害人的生活有个着落。 上述四张牌里是否暗藏了许多玄机?许多诡异?读者可以咂摸一下。 如此一面倒的大众愤怒局面,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已经不是理性和 非理性可以搪塞的了! (编写资料来源:club.qingdaonews.com《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 区.〈青岛晚报〉》) (2006年11月20日于撒大目书屋咫尺居) 〔原载《博讯》。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开放民运及其朋友 一党制下的地方善治研究(之7) 方家华 马克思在提到德国农民的时候,比喻为麻袋里一个一个的马铃薯,不 宜于进行社会组织,不宜于组织起来进行有效的社会政治活动。对本 国民众的理解和认识,中国的孙中山先生也有同感,认为中国人如同 散沙,也不宜于进行社会组织,不宜于组织起来进行有效的社会政治 活动。这西方和东方的两个思想家(孙中山先生更是行动家),对自 己国家民众的这个认识,是经认真研究之后得出的结论。但是,德国 依然出现了当时世界范围内最具规模的共产党(社会民主党),中国 也出现了辛亥革命和中共“革命”,且中国的两个革命都是以组织和 规模之大而闻名于世。可见,两个思想家的结论,是历史性的,而非 民族性的。 历史性所指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历史时间里,人们对社会公共事 务的态度和能力。这又与现代社会相关。德国和中国的现代社会程度 较低。但随着现代社会性质在本国出现和他国影响,这种历史性又跟 上了时代性。在政治中,麻袋里一个一个的马铃薯又不能简单理解为 单个的个人,,也指一个个的政治组织、一拨拨的人之间。而当这些 政治组织和一拨拨的人联合在一起面对一个共同的政治对象时,“马 铃薯现象”就是个极为有害的现象。又如果再在中国的民主运动中看 这个现象,这种“马铃薯现象”对中国的民主运动更是有损无益,害 莫大焉。 近见北京市民在养狗的维权活动取得部分胜利之后,就有人立言,中 国民众的权利意识已经觉醒,中国民众的维权运动已经有自己独立的 性质和运作模式,以为北京市民维权活动的成功,完全可以独立于中 国的民主运动,自成性质和运作模式。另一方面,中国民主运动中也 有一类“民运派”,看不到中国维权运动与中国民主运动之间的相同 与不同,看不到中国维权运动的独立性、现实性、紧迫性、可行性、 民众自发性,面对以往的民运方式和今天的维权运动,依依不舍又心 有不干。这固然是有一定的心理原因,有一定的失落,但其认识和理 解方式更为重要。我不关注这些心理方面的原因,我关注的是这种 “马铃薯现象”及其反面的“老大哥现象”,中国民主运动中的“老 大哥现象”,对中国的民主运动也是有损无益。 中国民主运动中的“老大哥现象”,主要是指在中国民主运动中一些 时间比较早,且受到过政治迫害,且一直坚持进行民运的人士。“老 大哥现象”主要是视自己为中国民主运动的主流、有功之臣、政治权 威。在中国民主运动中,一定的迫害经历不应该是其政治权威的根 据。政治权威应该是远见卓识和其与时俱进的一往无前的行动能力。 “老大哥现象”其实也只是中国民主运动中部分现象。但是,中国民 主运动中的这种“老大哥现象”,由来已久,且每逢中国民主运动的 “转型”时期,就会涌现,就会大大咧咧地视自己为先行者、当然权 威、当然主流,视他人为后起、为支流、为陪衬。而以往大大咧咧的 结果,今天看来倒也无关大局,但这次面对中国的维权运动却是关系 重大。中国民主运动在前行中,会有低谷、会有僵滞不前。中国今天 的维权运动,无论就方式和性质,之于中国民主运动,都是对僵滞不 前的绝对突破,绝对开创出新的疆域和视野,绝对的柳暗花明。 开放是相对于封闭而言。事物都有个相对的封闭期、封闭状态,中国 国民主运动也不能幸免。中国国民主运动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和倾 向,略加具体化来辨认,大体是“新”与“老”之间的关系。这种“ 新”与“老”之间的关系,又不是运动线性发展中的“新”与“老” 的关系。尽管,这种“新”与“老”,也反映在人的新”与“老” 上,但其性质却是中国国民主运动的深入与发展,是从精英先知先觉 的抗争到民众权利意识普遍觉醒的维权。 中国民运中有些人士喜欢讲“包容”,大都指中国国民主运动中,方 向大致相同,认识或者观点上有差异。如果这种“包容”不先设“谁 包容谁”、“自己包容他人”的主体优位性质,也没有什么问题。但 是,即便如此,这也是政治中的起码常识;如果这种“包容”用之于 社会的民主层面,就显得有些没有对象所指。中国民运对中共及其他 党派谈“包容”是什么意思?是“谁包容谁”?是中国民运要求中共 “包容”自己,还是自己有“包容”中共的能力?我这里讲的也不是 什么“统一战线”。我讲的不是“横向”的联合,我讲的是“纵向” 的深入和壮大。客观的分析,中国民主运动决不是一出现就是今天这 样以宪政法治的目标清晰。这是目标层面。至于行动方式层面,至今 也还在不断探索之中。今天的中国民主运动是生成的,而不是现成 的。就是说,中国民主运动尚在深入和发展之中,还须有不断涌现出 来的新力量、新方式。中国民主运动深入和引动新力量、新方式的出 现,并与这些新力量、新方式浑然融会,融会之后再生成,才会是中 国民主运动的基本方略。这是中国民主运动在力量上的开放。 随着中国民主运动的深入和生成,中国民运还有一种开放,是对抗模 式与参与模式之间的开放。这种抗模式与参与模式的背后,也是对抗 与参与的性质。中国民主运动之开始,还没有今天的比较清晰的宪政 法治的目标,也没有对于这个目标的工艺考虑。这个时期,中共在政 治目标层面的认识水准上,也几乎与中国民主运动是平行的。邓共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共的“三个代表”,胡温的“和谐社 会”,都是这个时期的认识产品。中国今天的维权运动,在政治性质 上是从对抗走向参与。无论是参与地方竞选,无论是参与地方的行政 治理,都是中国民主运动的深化和生成。是中国民众公民意识和主人 意识的历史性生成。其模式之于中国社会,也是历史性的。 中国民主运动中的“老大哥现象”,说白了,也有政治利益的考虑( 主要是一些名气之类的小儿科、鸡肠狗肚,与政治权术相关,与政治 智慧无涉)。我没有怀疑政治中有政治利益,没有怀疑政治中有你争 我斗。但中国民主运动在这个阶段就有了这个现象,是一种遗憾。 “只有锅里有了,碗里才会有。”这个生活中的比喻,同样可以用于 政治,同样可以用于中国民运。相同的道理,只有中共一党权力受到 宪政制度制约以后,各种政治力量、政治派别获得的权力才叫权力和 权利。而今天,中国民主运动与中共一党权力私有制的关系,尚在一 对一的政治较量之中。其形势之严峻,时时就在眼前、就在身边,怎 么就到了一些个人计较名气之类的时候了?计较个人名气当然可以和 应该,但必须在中国民主运动中实干和大干,实实在在的干,大张旗 鼓的干,走进民众的干。 今天中国的维权运动,与中国民运是肯定是相联系的,无论是权利意 识的觉醒,以及群体性抗争方式,都与几十年来中国民运的不断进行 有关系。根本不能设想,没有几十年来的中国民主运动,会出现今天 中国的维权运动。中国民主运动,是指发生在中国土地上和历史中的 一场经久不息的社会运动,是整个中国社会的运动,而不是指哪几拨 人、哪几个政治组织,或哪几个杰出优秀的中国民运娇子、民运领 袖、民运先知。我指的中国民主运动,是一个在中国追求宪政法治人 权民主的社会运动。 我们今天的反对中共,是一种紧迫,是一种被迫。我们反对中共,从 中共集团、中共集团中的各种乌七八糟的政治行为、邪恶的迫害行 为,及其政治控制模式,全都一反到底。中共及其政治控制模式,是 中国的一种历史的偶然遭遇,而不是中国的一种历史必然。中国民主 运动就是因为中国的这种历史的偶然遭遇而生发,而出现。 中国民主运动在中国大地上继续生成和发展,今天的维权运动不是她 的终极面貌,也不是她的唯一面貌。中国民主运动在上世纪的70、 80、90年代,谁也没有理性设计过今天的中国维权运动。今天的中国 维权运动是自发秩序,而不是理性设计。但是,今天的中国维权运动 也是中国民主运动在中国出现的这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历史成果。而 且,更重要的,这一社会历史成果的性质是“维权”。“维权”这个 字眼,在中国人的意识和观念中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在中共的一党制 度下,也同样有非比寻常的现实意义。完全应该看到,中国维权运动 “之后”,中国肯定是一个不同以往的中国。无论其公共社会生活的 意识和观念,还是参与公共社会生活的能力和样式,都会为之一变。 但是,远景不是实境,政治想象不是政治现实。今天及今后,中国维 权运动在中国的进行都必然是艰难的。中共允许一定程度、一定地 区、一定范围、一定时期的中国民众的维权,决不意味中共会允许中 国民众的维权本身。事实上,北京市民的维权活动之外,中国的其他 地区依然频频出现对中国民众维权活动的打压和镇压。这是说,即使 中国民众中有人愿望把维权活动从中国民主运动中抽离和孤立出来, 中共也不会作如是观。这是中国的严峻现实。 这次北京市民的养狗的维权活动,是地方性的维权活动。在这个意义 上,北京不是北京,北京没有中共中央的含义。北京发生的市民养狗 维权活动,在中国的其他城市也会发生。这的确如一些人士所看到 的,是中国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如果我们继续深察,我们也会继续 发现,北京市民的养狗维权活动与诸如征地、强拆之类维权活动在性 质上又有区别。征地、强拆之类维权活动针对的是中共贪官污吏的政 治权力,北京市民的养狗维权活动针对的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治理。两 者都是维权,但两者又有区别。征地、强拆之类维权是政治性质的, 是有权与无权的关系,是中共的贪官污吏有权对中国民众利益任意侵 占和掠夺的关系。征地、强拆的背后是权力私有制问题。由于中共的 贪官污吏在中国无处不在,又由于中共的官吏无官不贪,这就使得这 类政治性维权活动是全国性的。北京市民的养狗维权活动,是行政治 理性质,尽管不可能排除当地地方官员在这项行政治理中,有邀功请 赏、制造政绩的意图。但依然还是经过当地地方的行政立法程序。在 经过北京地方市民的维权争取之后,又有了修改与调整。在行政治理 层面,一党制下的地方善治是有存在空间的。 北京市民维权活动意识的觉醒,是一种地方性的,是公民维权意识首 先在北京出现。中国民众行政治理维权意识的觉醒,不是“齐步 走”,不是整齐划一的。有先后,有强弱,有参差不齐。地方与地方 之间,有如人群与人群之间,在公民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和培养 上,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北京市民维权活动,是一种一党制下的地方 善治行为,是民间促进政府行政治理的行为。 中国民主运动的前行,不仅在历史时间上推动中国宪政制度的建立, 推动中国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而且也在空间上推动一时一地的民众 权利意识的觉醒。如果说极端一点,一个国家的民众权利意识的成熟 和丰满,才是这个国家政治成熟、政治清明的标准。当然,实际上制 度与民众权利意识是不可分离的。制度与民众权利意识,又有点象左 脚和右脚的关系,一时间左脚在前面,一时间右脚又在前面,但方向 是朝着中国宪政的。中国民主运动只须一往无前的前行,就会走出中 国宪政。 (2006年12月1日于贵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色情是社会控制的“多米诺” 邵建 在南京网民中影响很大的《西祠胡同》最近封杀了一个刚刚开张四天 的版块《南京人体(彩绘)模特中心》。当开版人电话询问网站客服 中心时,对方的回答很干脆:“你的版块有色情成分,我们已经封 掉。”“什么算是色情?”“只要露点就是色情。”于是,开版人不 服,要向法庭讨个说法:人体,到底是艺术,还是色情。 这已经是一个生锈的问题了,永远纠缠不清,因为这里的界限是因人 而异的。一部红楼,“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你说红楼是 艺术,还是色情。色情其实不是对象,而是感觉,尽管因对象而感 觉。人体彩绘在网站监管人那里是色情,那也许是他在这方面的感觉 特发达。因为,我在电视里看到贴出来的图片,其中一张是一个女孩 双臂脱上衣的镜头,露点、侧面,不说那袅娜的身姿,正对镜头的脸 上,洋溢着的是健美运动员般的笑容:舒展、自信、阳光。这样的女 孩被视为色情,我方明白什么叫“亵渎”。 不过,我倒不想为那些图片辩白,一个人要是长着一双时刻警惕色情 的眼,那也真算功德无量。这里,我想索问的是色情和艺术的关系, 因为这场官司争辩的焦点无非到底什么是艺术什么是色情。喜剧地 是,这是一个低智商的问题,却要上法庭去一本正经。色情与艺术是 “东涧水流西涧水”(白居易),两者从不泾渭。换言之,色情未必 不艺术,艺术何必不色情。例以《金瓶梅》,是色情无疑,是艺术也 无疑。再例《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当然是艺术,也当然是色情。艺 术与色情是一对俏冤家,打人类和艺术诞生起,它们就象男人女人一 样难解分。都说文学永恒的主题是“爱与死”,这爱,无论是情爱还 是性爱,都包含了色情的成分。一部盘古以来的艺术史,如果把色情 剔除干净,这样的艺术史是只有骨头没有肉的。因此,我甚担心,色 情还是艺术,交给一个冷冰冰的法官去裁断,而且是出于法官个人的 自由心证,那手中的法锤呵,举起来,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落下 去,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现在,干脆拿掉艺术,让我们直面色情。这已经是一个洪水猛兽般的 词了,它能让一个人因为它判无期。仔细打量这个词,色者,姿色 也,在男权社会,这是女色,在平权社会,也指男色。因色而情,此 情者,欲之情也。因此,色情便合成一个字,性。性是人性中的基 质,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它让人繁衍,也予人快乐。可是,不知 从什么时候起,人把自己的性当成了自己的敌人,在视觉上也把它悬 为厉禁。这是为什么?如果说,在原始时代,这样的厉禁是出于不可 避免的愚昧;那么,在文明社会,如果厉禁依然,则只能把它看作是 一种社会控制方式了。还有什么能比控制人的本性更有效的控制呢, 进而,人的本性都可以控制,那么人的其他一切(比如思想),又为 什么不可以控制呢。这时,色情的要害才浮出水面,色情不在于它是 色情,而在于它是社会控制的“多米诺”。 我不是色情主义者,我同样反对一个人欲横流的社会。但就一个自由 和开放的社会而言,就象它不会色情主导一切,这个社会的一切中, 却肯定包含色情的成分。有意味地是,正是从这里,可以帮助我们判 断这个社会的性质。比如,距离我们最远的英美社会,如果性是一种 自然,色情就是自然权利之一。它意味着,对一个人的眼睛而言,赤 橙黄绿青蓝紫,什么颜色都可以看。在并未妨及他人的情况下,社会 控制没有控制一个成人只能看红色不能看黄色的权力。据此,那个社 会可以被判断为“宽容”社会。因为在那个社会中,肯定也有讨厌色 情的人,甚至是主流;但社会制度却让他们容忍了另外一些人可以和 他们趣味不同。 回到我们的社会,固不必照搬英美,如何文明地对待色情,也需要慢 慢培养。但此次《西祠胡同》不容分说就关闭人体版块,做法和说法 都过于峻急。至少,那些图片对很多人来说,是难以视为色情的。即 使你认为色情,也可以先行警告一下,何必一棍子就打死。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无直接利益冲突”下的社会取向 杨宽兴 《瞭望》新闻周刊为一个中国社会无法继续装聋作哑的题目破题了, “无直接利益冲突”这种说法,揭示出了问题的存在,却回避了对问 题的深入探讨。 《瞭望》周刊记者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 时发现,许多社会冲突的参与者与冲突事件本身并无直接关系,也并 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 情绪,借机宣泄。该调查列举了发生在各地的一些“无直接利益冲 突”事件,如:江苏省金坛市曾经发生因集资案纠纷引起冲突,事后 调查发现,80%参与围堵的群众没有任何集资款,他们大都是借题发 挥;广州市白云区曾发生过一起袭警事件,起因是一宗十分简单的交 通事故,死者家属和同乡围困肇事司机索赔,而围观者向执勤民警投 掷石头,导致民警死亡;广州市黄石街派出所所长李明说:有时警察 进村巡查办案,一群闲散人员涌来围观,一些外围群众不分青红皂白 乱起哄,甚至有人恶作剧地喊一声“警察打人了”,也会引起骚动。 《瞭望》周刊的报道引发了诸多媒体的关注。“无直接利益冲突”这 种现象的存在,首先来自于官方的承认,我们知道,中国社会每天都 会发生大量的群体冲突事件,可是在目前的舆论环境之下,作为独立 的个体,人们往往很难准确断言事件本身的性质,只有负责事后调查 和追究的部门(主要是各地司法部门),才能比较全面地分析群体事 件参与者的动机,比如该调查报告中所说金坛市参与围堵群众中的 80%都是“借题发挥”这一结论,在目前的国情之下,就不可能由独 立的民间调查机构来完成。 也就是说,中国地方政府已经被迫承认“无直接利益冲突”这一现象 的存在,一般而言,这是该类事件已经大量存在的标志。 调查引用江苏省金坛市委副书记张建华的话说:现在老百姓在马路上 不小心摔一跤,不是自嘲一声“倒霉”、起来拍拍灰土继续走路,而 是骂“他妈的干部腐败,修的豆腐渣马路。”这使我联想起一段惊人 相似的文字,龙应台在《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一书中曾经讲述 说,台湾的汽车司机路过坎坷不平的路面,不是骂“他妈的路真差 劲”,而是愤愤然地骂一句“他妈的国民党”。龙应台的文章应该是 写于上世纪80年代初,几年之后,台湾人民终于迎来了党禁解除的日 子。 但是,对于破解“非直接利益冲突”,《瞭望》周刊给出的是“中国 特色”的因应之道:讲清改革得失,坚定群众改革闯关的信心;干部 要带头承担改革成本,巩固同舟共济的社会信念;大力倡导人文关 怀,决策要摆脱单纯的利益导向,建立价值观导向等等。显然,这样 的药方如果能够奏效,母猪也可以上树了。我们只能说,能敏锐地看 到“非直接利益冲突”问题严重性的《瞭望》周刊的记者们,在目前 的舆论环境下,似乎也只能开出这样的药方,这未必缘自他们的浅薄 无知,毕竟,是他们公开地揭示出了“非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大量 存在。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瞭望》周刊的记者们所提出的,事实 上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问题。“和谐”的对立面是“冲突”,将“和 谐社会”作为“党和政府”的首要目标,足以说明“冲突”已经是摆 在现政权面前的首要问题或首要问题之一。 因此,我们有必要把“无直接利益冲突”问题放到政治层面上来加以 讨论。 作为一个强力打压异议力量的专制政党,中共在六四之后,直接祭出 暴力与谎言这两件法宝。在谎言(铺天盖地的新闻联播和歌功颂德的 主旋律声音)的作用之下,一切不和谐的声音被监禁和消声,作为个 体,社会成员终日面对这样的谎言体系,如果没有机会系统接受自由 和民主思想,必定是思想失重的,困惑、焦虑、失望等情绪使之无力 地面对一具庞大的意识形态怪兽;另一方面,暴力(以警察暴力和行 政、经济处罚为代表)则将民众的共同利益诉求分割于独自呻吟的状 态。事实上,“非直接利益冲突”在很多情况下是一个伪命题,当警 察可以肆意抓捕民运分子的时候,他也可以打断为一头牛上访的访民 的腿;当城管在街头殴打小商贩的时候,“黑社会”就可以放心大胆 地朝拆迁户家中投掷罪恶的火把;当贪官将数以亿计的非法财产转移 到国外的时候,众多商家第二年的税赋可能就会上升;当农妇无力上 缴提留款而喝药自杀的时候,城市白领正面对飞速上涨的房价。正如 约翰.堂恩所说“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广袤大 陆的一部分。” “非直接利益冲突”正是缘起这样的一种状况:个人在社会面前普遍 感到一种受侵害的地位,但是面对强大的“社会”,他找不到与利益 相关的群体代表,个体维权的成本之高也总令人望而却步,于是,街 头的突发事件,就很可能成为排解“他时”愤懑的引子,在这种情况 下,被无力感困扰的个体终于发现,他可以成为一种强大声音的组成 部分,而在这种强大的声音面前,那些往常威风不可一世的“穿制服 者”,却会显得狼狈不堪。一句话,在宣泄和呐喊中,个体的力量得 以被找回。 但个体力量在“穿制服者”面前的自觉唤醒,却容易落入暴力的老套 路。那位广州白云区的警察是不当死的,他只是一个现场秩序的维护 者。然而,暴力与谎言秩序下的社会不是公民社会;不具公民权利的 个体,也难以养成公民社会中的责任以及理性和平的心态。以暴易暴 的传统文化资源仍在侵蚀着法治社会的空间,于是,无论直接利益冲 突也好,非直接利益冲突也好,往往演化成当事双方的非理性力量角 逐,当足够多的个体在一种更广泛和更自觉的利益认同(往往表现为 官民分野)下汇集到一起的时候,镇压的力量也只能是大事化小,小 事化了,毕竟法不责众。 因此,冲突双方总想以绝对“优势兵力”压倒对方,在无组织的群体 事件中,这往往是一种十分自觉的共同意识。作为八九民运的参与 者,我曾深切感到在运动中有一种“把事闹大,越大越好”的心态左 右着缺少组织和策略的民众,历史经验告诉他们:对付小规模、影响 不大的群体事件,中共政权往往会把当事人整得很惨,既然有了“把 事搞大”的机会,为什么要轻易退却呢? 一次次毫不宽容的镇压,势必造就民众“把事闹大”的心态。围观和 起哄,甚至是暴力攻击,面对强大政权的代表——穿制服者,个体会 在力量对比的颠倒中寻找到一种释放性的快感。 《瞭望》周刊的调查还显示:“不满情绪”同样在一些被视为“精英 阶层”的人群中蔓延,一些社会公认的强势群体也自称是“弱势群 体”,包括企业主、机关里的处科级干部、企业里的工程师、学校校 长等等。其实,这很容易解释,面对一个丧失了道德合法性和有效利 益调节机制而只能以强权压制的政治存在,任何人都是弱势。一个地 方官员可以采取非法的手段掠夺公共利益,并不代表他的合法利益能 够受到法律保护。 “非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事件频发说明,中国民间社会已经形成一 种对于政权及其象征——穿制服者——的强烈不满情绪,自六四之 后,中共一味强调稳定而轻视法治建设,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紊乱, 层疾苦的申诉渠道基本被堵塞,“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目前是社 会矛盾高发期,但是,记者联系有关社会矛盾专题采访,基层党委政 府有关部门自然而然地就转介给信访和政法部门,想不到此外还会有 谁管社会矛盾的事。”如果排除“中央永远英明”这种预设前提, 《瞭望》周刊记者的调查,对目前下层百姓权益被侵害后上告无门这 一现状的的描述是准确的。 由于意识形态的约束,在中国,公民及公民社会概念的普及仍在未竟 之天。自由、平等、人权、宪政、法治等公民社会的基本规则,最多 只能在小小的学术圈子里被探讨,而宪法对于政府执法的约束力,有 时甚至赶不上某位科长的一句酒话,在这样的状况下,民众利益普遍 被侵害的现象是无法根除的,而“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出现说 明,谎言与暴力在分割民众共同利益和政治认同方面的作用已经开始 失效,即使没有反对党的号召,即使没有“别有用心者的煽动”,在 突发事件面前,民众同样可以心照不宣地围观、起哄、丢石块。其中 既隐藏着暴力冲突的恶性因子,也包含着现代社会中“非暴力抗争” 的积极因素。“颜色革命”的可能性,或许已在这些“非直接利益冲 突”中露出端倪。 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冲突面前,“和谐社会”的目标无疑是一个正确的 方向,但在现实面前,重要的不是目标,而是如何达至目标的手段。 执政党如果没有建设法治社会的诚意,仅以“和谐”作为暴力与谎言 的补充,那么,在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治体制上,仍然无法形成 对官员“扰民”的有效制约。 《瞭望》周刊的报道中承认“社会危机感逐层衰减,基层执法频频伤 民”。“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任剑涛说,对于巩固 党的执政基础、化解社会矛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但是, 越往下,一些干部越漠然置之,漫不经心。真正面对群众的市、县、 区、乡镇党委政府,嘴里往往只剩下招商引资。” 但我们不禁要问:在幅员广阔的中国,在人类活动日益加速的今天, 即使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官员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不要忘记,陈 良宇、成克杰也都属于这个官员群体的),仅靠这少量的政治精英, 能够有效保护民众利益吗?从上到下的三个代表思想教育和危机感灌 输是无用的,如果不代之以自下而上对权力的监督,一切美好的目标 都只能是镜花水月。和谐不应该被理解为想象中的一团和气,而应理 解为各得其所,也就是说,每个社会成员的公民权利,都必须得到完 整的保护。只有逐渐通过还社会以言论自由、司法独立、自由选举、 自由组党等步骤,才能在一种健康的社会生态之下,召唤出一个人人 共享的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必然是,也只能是公民社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反腐的异化 车向前 今日看到《新华网》消息──《突出审判重点惩处商业贿赂》。我觉 得应该把标题中的商业二字改为“官商”才更为贴切。这里所谓的 “商业贿赂”其实与现在中国四处蔓延的“官商”勾结息息相关。首 先是官场,也就是上层建筑的腐败在起示范样板作用,然后才有中国 社会各阶层官员的仿效成风。纯粹的商业贿赂还是小事,而影响国家 政策的官商贿赂则是搞乱社会肌体乃至社会经济秩序的非同小可之 事。如上海社保大案、赖昌星案无不如此。 据该消息披露,“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 公室,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 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依法审理了一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今 年1~9月份,全国法院共审理公司企业人员贿赂犯罪案件233件,审 理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件5,429件,分别比去年同期211件、 5,245件上升10.43%和3.51%。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分子占生效判决人数的21.15%,有力地惩罚了商业贿赂犯罪分子,维 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这里指的 还只是“共审理”的案件,且不包括未审理的官场买官卖官等案例。 实际上,如果用全国范围的贪污贿赂案件来计算,我想连最高法院里 面的工作人员都不得不承认,尚未审理的案件肯定远远不止区区 5,429件这一数字。据广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知情人透露,现在 50万元一下的贪污贿赂案早已不予立案了。为什么?因为此类案件实 在太多了!他说,如果连50万元都立案的话,法院的工作人员即使没 日没夜地一年到头干到头都会审理不过来。50万元虽然对于贪官来 说,不过是小之又小的九牛一毛而已,但对于纳税人的普通百姓而言 则无异于一笔天文数字般的巨款! 一、 记得前总理朱熔基在回击境外记者关于中国腐败问题时辩解说,世界 上哪个国家没有腐败现象?虽说每个国家都难免会发生腐败案例,但 象中国这样呈星火燎原之状遍地开花却绝非一种正常现象。台湾陈水 扁贵为“总统”,涉贪40多万美元就闹得天翻地覆,这不仅是得益于 台湾人民有不断争取民主的安全政治环境和媒体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 起到严厉监督的制衡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台湾已经是一个渐已走 向成熟的、多党并存的民主社会。而大陆在至今尚无言论自由的恶劣 环境里,鲜有媒体敢于以身试一党之“法”的勇士,否则,等待媒体 负责人的必是凶多吉少的命运。君不见因率先报导孙志刚案(无暂住 证遭收容致死)与中国官方隐瞒SARS疫情而遭整肃的《南方都市 报》三名高层即是如此。正因为贪官的天敌──敢于起监督作用的媒 体不断遭遇到不应该遭遇的下场,所以才在无形之中给众贪官们创造 了一种高枕无忧的相对安全环境。从而使不受约束的权力四处蔓延, 让腐败盛行不衰,并把腐败之水引入社会的各个角落。 我宁愿不怀疑一代名相朱熔基上台伊始原本还存有彻底改变这一贪腐 现状的意愿,但坚硬的制度环境决定了他在反贪上不可能成就大业, 不可能从根本上撼动国家政权根基上的政治神经线。 二、 当今的中国大陆在一切“向钱看”的主旋律指引下,已经造成社会道 德荡然无存。财富成为评价一个人事业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人与社 会都已经变得越來越势利了。现在几乎沒有人会再相信,中国大陆还 是一个强调公正公平、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80年代初邓小平强 调“先让一部分人富起來”的政策,今天的确已经使极少部分人富起 來了,而且使那部分人愈來愈有钱,他们往往一餐应酬可以吃掉平民 百姓一個月的生活费用,甚至西部落后地区民众整整一年的所得。这 就是绝大多数生活在底层社会的人仍然富不起來的原因所在。这种差 距怎不令平民百姓“人心思变”呢! 在贪官大行其道的社会里,官场自有它赖以生存的潜规则,如果在大 伙儿都以贪为能事、以贪为基本生存方式的磁场里,即便有某位洁身 自重不愿同流合污者,则必被其周围视为异类,必遭致千方百计地排 挤甚至残酷地打击。据说胡耀邦的黯然下台,也有因其自身清正廉明 的性格而不见容于高层官场潜规则的肇因使然。 众所周知,中国官员的升迁与否,往往与上面的长官意志密切攸关, 而来自下面的意见一般并不构成其职位变动的威胁。因为任命决定是 直接由上面批下来的,故此,官儿们只需对上面负责即已足够。这种 因果关系便可解释为什么党需要经常教育党员干部“不要脱离群众” 一说的由来了。相反,如果是官儿们是由人民、由草根一人一票选出 来的,那么,即使你不进行党八股式的形式主义教育,谅“官”们自 己也不敢轻易脱离群众,不仅如此,还会自觉主动、想方设法地联系 甚至巴结群众,否则,任期一到或甚至不到就会被群众以民主程序顺 利弹劾出局。而大陆则非也,只要你在官场上用足够的贿赂搞定了自 己的顶头上司,那么,即使底下一帮人闹你个天翻地覆,也无须为此 而过多地操心,因为你的顶头上司得了你的好处自然会帮你摆平的。 这就是中国官场不同于民主体制的本质所在。 三、 随着腐败案件在性质上成千上万地递增,中国老百姓对根除腐败基本 上已经不抱幻想了。他们近乎冷漠地看着官场走马灯似地变幻。而 “哀莫大于心死”,当整个民族放弃了对吏治澄清的期望和努力,当 腐败成为公众默认的一种实际“国情”后,我们生活中的许多方面, 就已在被悄然异化或改变着。东方式的人治社会,一向君权强盛民权 羸弱,作为权力拥有者的官吏,更成为骑在民众头上的官老爷,在有 几千年人治传统的中国,老百姓怕官畏官思想浓重,更不要说去监督 他们了。更何况权力监督体系如此不到位,迄今为止仍然局限于一党 体制之内,而且只能是上级监督下级,下级无权监督上级。这样,权 力越大者自然越容易成为监督死角。 中国的最高法院在权力缺乏监督、缺乏约束的环境中,不应只为审理 案件而审理案件,更不应该遵循“根据‘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 的要求,突出重点,区别对待,防止因打击面过宽导致不良的政治影 响和社会效果”的原则,刻意灵活对待法律的严肃性。而理应铲除滋 生官商贿赂的富饶土壤,并找出其制度性缺陷的原因所在。这才是中 国政府部门从源头抓起的治本之策。 然而,现在的中国处处向人们显示出仍然处在一个人治的社会,离真 正的法治社会仍然为期尚远。这不仅源自于中国人以人情让位于原则 或法律的悠久传统,而且源自于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在人治的环境里, 已经筑牢了滥用公权的社会乃至制度性基础。因此,要改变人治下的 法律真空,要建设一个民主和法治社会,中国还有太长的路要走。 只有足够严格的法制监督、开放言禁和媒禁,才能对大小贪官形成有 效的监督。反之,则官商的勾结贿赂仍将在制度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而所谓号召“惩治商业贿赂”或反腐倡廉的努力,仍将无异于缘木求 鱼。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民主自由的几段对话与断想 武振荣 ┌────────────────────────────┐ │  在2006年6月7日,我写作的《关于民主与自由的扎记》在 │ │ 《独立评论》上发表后,引出了几十条争论的帖子,本来就 │ │ 想接着再写,但是因为有另外的写作题目,就没有写成。最 │ │ 近这几天《独立评论》(包括我自己)的对话收录在下面, │ │ 以飨读者。                      │ └────────────────────────────┘ 网友们对话: ◆闲话〔2006-11-29 13:23 Click:25〕  中国民主运动的关键是民主,而不是自由  专制政府也可以保障自由,保障基本人权,但往往是口头上的。所  以要保障自由、保障基本人权,必须要确立政权的合法性。民主即  多数原则,就确立了政府的合法性。当然仅仅有民主是不够的,现  代民主制必须与自由、法治、分权相结合。但当然中国民主运动的  关键是确立“主权在民”原则,这也是与中共最大的冲突。 ◇武振荣的跟贴:  闲话说得对,支持!自由固然是民主追求的一个目标,但是在它之  外,民主的更重要的目标是造就人民对之享有全部权力的政府!也  就是说政府的全部权力“归”人民或“出于”人民──这一点若搞  不清楚,谈何民主? ◇武振荣的补充:  补充一句:上述一点若搞不清楚,一说民主就扯到自由上去,那会  弄出什么名堂呢?隋文帝活着的时候,曾经说:“我身为天子,不  得自由!”──你解释得了吗?人对自由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但  是对民主可以说这样的话吗?公民对民主的追求就整体上而言虽然  也可以说是无止境的,但是,每隔四年、五年就得有一个结果,就  得造出一个段落,而民主的政治只有停在这个段落上才叫民主啊。  解释:在民主的过程中,你没有投现任总统的票,你能够以此就不  承认人家是总统吗?他要坐空军一号,代表国家出去访问,你能够  挡住,不让他走吗?人家就职典礼,你可以拒绝参加(因为你的自  由告诉你:你没有投他的票),甚至你可以抬着棺材去“损”他,  但是你能够挡住他当选的路吗?人家照当不误啊!因此,你的“投  票自由”不能够随你的意志自由地延伸到投票结果公布之后,民主  ──在这里必须要造成一个由多数人决定的“结果”,而对于自由  你就可以说同样的话了!我过去说过,在自由的问题上,一个人可  以对抗全世界,一个人可以对抗一种制度,也可以造就一个世界,  而民主就不允许! ◆东北虎  政府应该由什么样的“人民”授权,政府权力归什么样的“人  民”?回答这两个问题,就涉及到了“民主”之上的原则和目标的  问题了!作者:武振荣“人民”这个概念的内涵,也是随着时代前  进不断扩大的,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它不包括“五类分子”,在辛  亥革命时期,它不包括满清的贵族,甚至把满人也排除在外;在英  国革命的时候,它不包括妇女儿童,不包括无职业的人和不识字的  人;在美国的20世纪60年代以前,它不包括非裔人……,但是历史  的进步使民主已经在理论上接纳了所有的人(不单是公民)。 关于“授权问题” ◇武振荣  说到“授权”有两种形式:先是革命式,后是宪法式。革命式授权 ,  在英国有1640年革命、1688年“光荣革命”,在法国有1789年之后  的多次革命,在美国有独立战争,在中国有辛亥革命;至于说到是  什么样的“人民”?就由你说了。 ◆东北虎  还有,美国的国会,为什么按人口比例选出组成众院,还要来一个  参院?英国也是类似的,有上院和下院。谈中国民主化,为什么总  是在讲“人民”(草根)? ◇武振荣  提上来答东北虎关于“美国参议院”和“人民”两问题:美国设立  参议院出于两项考虑:一是、给人口差别很大的各州以平等的权  力;二是要用“上流社会”的智慧去平衡“平民的智慧”,充分体  现了民主的分权原则。但是,参议院的权力和众议院相对比,是有  限的。在这个意义上恰恰表现出了民主的兼容并蓄特点。关于“人  民”,《论独立宣言》一书的美国作者贝克尔在研究“美国人民”  是不是在独立的初期都赞成独立时说了下面的话:“在‘人民’这  个词的背后,殖民地的很大一部分人民并没有信服地认为英国政府  已经变得危害他们的自由了,他们或多或少地反对分离。既然革命  领袖要献身于独立,就会发现把反对意见忽略不计在政治上是很合  宜的。所以杰斐逊很自然地竭力使人们相信,殖民地人民团结一致  地希望建立‘新政府’以取代英王政府”。  对于我们中国的读者们来讲,你如果真正地想研究民主,那么你去  分析上述美国学者的话是什么意思,你就不会在“人民”这个字面  上打转转了,以至于把自己最后都搞糊涂了。作者:石磊参众两院  功能不同,说权力不能比较,只能说制衡,众院通过的法案参院不  同意就不能成为法律。 ◇武振荣〔2006-11-2922:53〔Click:8〕  权力既然是分立的,为什么就不能够比较呢?你说的“众院通过的  法案参院不同意就不能成为法律”是这样的,但是参议院能够象众  议院一样地也提出立法草案吗?反对意见一:作者:石磊两院的功  能是立法,相互制衡的权力无法比较大小,提出法案并不比必须同  意才能成为法律的权力大。  两院之上,总统还有否决权,但两院有可以否决总统的否决决定。  谁的权力大呢? ◆掀被子笑  能比。任何事都是可比的。高山和鬼怪也是可比的,对不对?  趁还没被封,即使行乐呀。 ◇武振荣  这你就说错了,掀被子笑,民主的过程是一个分配权力、分配利  益、分配权益的过程,其中充满了明争暗斗,不比较,谁知道自己  (个人、政党、利益集体)在政治上得多少呢?──这一窍不通,  就别谈民主,说什么高山和鬼怪比? ◆闲话:  中国民主运动的关键是民主,而不是自由 ◆凯源  要在20多年前我也许会同意“闲话”的此一看法,现在不敢苟同。  追求民主与追求自由,两者密不可分。 ◇武振荣  凯源:你说到了20年前的话,使我想起了我自己的问题。其实我在  20年前和你一样,是“两化”(民主化、自由化)并提的,认为民  主化应该和自由化同步进行;但是20年以后,我就不再提“自由  化”了,只提“民主化”,为什么?我认为“自由化”是一个社会  渐进的、不可一促而就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单靠政治运动就可以  完成的,它要比“民主化”复杂得多。要知道:“自由是一个稀有  的和脆弱的被培养出来的东西”(米尔顿- 佛里得曼语),因此靠  民主化这样的政治运动是完成不了它的。如果我要做一个比喻的  话,那么“民主”若要“成熟”是要用“武火”攻,“自由”的发  展却必须用“文火”才行,“武火”会把自由给烧干啊(中国的  “民主革命”就吃了这个亏)!当然,我的意见不等于就正确,但  是这个意思还希望你思考。 ◆石磊〔2006-11-29 23:18 Click:7〕 为什么不考虑“私有化”?特别是土地的“私有化”? ◇武振荣  在民主体制中,私有化不再是“神圣”的了,它是经济体制中的一  种。解释:关于私有制神圣的观念不是20世纪的观念,更不是21世  纪的观念,正确地讲,它是18世纪西方社会的一种观念,到今天为  止,我们许多中国人还死死抱住它不放就不好了。明清两朝,中国  实行的是私有制,国家发展起来了吗?没有,照样落伍。说到  这里,使我想起了詹天佑修铁路的事情,好家伙,铁路要过农民的  祖坟,祖坟的地对于中国农民而言,不但是“私有的物质财产”,  而且它所携带的非物质的东西也是一笔用钱不能够计算的“精神财  产”啊!于是,铁路为了给“神圣”的“私产”让路,就应该拐弯  了!为此所发生的农民“维权运动”可把我们的科学家整惨了!这  就是说私有制并不是在任何时代、任何条件下都是经济发展的唯一  动力。在现代,“空中客车”载500人,要落下这么大的飞机得多  大的机场啊!如果机场附近的人抱住私有土地是“神圣不可侵犯  的”观念不放,哪一个国家还能修大型机场!高速公路──这东西  也是一样,公路两边的人不让地、不搬房,只有给鬼修高速公路  了!在现代经济体制中,私有制应该和集体所有制(以色列国家的  农村)、国家所有制和公共事业制度一样地组织成为“混合经济制  度”。因此我认为,正确的观点应该是在实行私有制的同时,去掉  它的“神圣”二字,使之“普通”化。 再论民主与自由的不同 自由之于人没有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人愈自由就愈感觉到自己 没有自由;但是民主这东西却是立马就可以衡量的,国家主席、人民 代表、省长、市长若不是你选的,你就没有民主;是你选的,或者准 确地说你参与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活动,你就有民主。你有了 反对政府当局的意见,政府压制你;你要搞民主运动,政府说你稿 “动乱”要镇压,你就感觉到你没有民主。若不是这样,你去评论住 在了“女儿国”“锦衣玉食”的贾宝玉有没有自由?看能否成功。就 这一点,圣- 安布洛斯说得好:“一个聪明人即使身为奴隶,也是自 由的;据此,一个傻瓜虽然统有天下,但也仍然是个奴隶!”自由不 能够承受政治运动的原因也在这里,但是民主──是脱离不了政治运 动的。没有政治运动就没有民主。 ◆闲话:  民主是一个运动,这很重要,没有运动,一切都是空的 有关民主与自由的断想: 区分民主和自由在今天的中国有什么实际意义?这可能是大家关心的 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个人先得说,我不是一位专家或学者,因 此,我对民主和自由不做单纯的学术研究,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搞中国 的民主运动。正因为如此,我认为从民运人士的立场上去认识问题─ ─这一点很重要。现在中国共产党的情况是这样:它实行的是坚决堵 死民主“运动”所有口子的政策,而在某些事情上却故意地放纵人的 私欲,好象要使人感觉到自己有自由,况且自由在任何时间都是一个 相对的存在物,没有一个社会是完全没有自由的,这和一个国家的制 度是民主还是专制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的。谁也不能够说明清两朝是 “民主的”,但是明朝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程度却是非常高的,在清 朝,政治言论自由是被压制,但是知识分子讲学的自由和创办书院的 自由在世界上也不算少。因此,我们也不能够说“不民主”的中国今 天就没有任何自由,事实在民主受到压制的同时,自由却并不是一点 也没有。应该看到:中国共产党名字虽然没有变化,但它已经把前毛 泽东时代不给人自由的政策早就抛弃在一边了。它给人走资本主义的 “自由”──我补充一句:走“最坏的资本主义”的自由,让你“发 财”,它好剥削。它给你网上的自由,你可以坐在中国骂共产党,只 要不过分,它不逮捕你。它还给知识分子“炮打中宣部”的自由,因 为它料到那“炮”的“火药”不足,把中宣部“打不烂”,所以允许 你“开炮”。它还可以叫那些在国外骂共产党出了名的人去访问美 国,给你办签证,你到了白宫,世界上的人好象都看见中国人有“出 国的自由”,你说没“人权”,谁相信呢?它还给你“维权运动”的 自由,因此在中国一年少说也有十万多件“维权运动”,虽然大事件 的个别“头头”身陷囹圄,但是参与的群众则是既往不咎。在不触及 它的要害处时,它还把如陈良宇这样的大贪官给你“弄出来”,以证 明共产党是“廉洁”的。在网络这样的新事物上,它和发达国家一样 地引导着产生什么“自由人类”,“奔奔族”、“新新人类”,甚至 和发达国家比较有过之而无不及。你瞧!“芙蓉姐姐”的那一副德 行,都让世界上的人傻了眼,随着出现了“天仙妹妹”,“后舍男 孩”,“非常真人”,“二月丫头”等蹿红了网络的新人物。教授在 课堂上把自己脱光,用赤裸裸的“肉”给学生上课,以领“脱文化” 之“风骚”……,你是农民,你可以进城打工,弄到了钱,可以在城 里买房子,还可以包二奶,你可以穿上“人大代表”的马甲,或戴上 “政协委员”的乌纱帽……。什么禁毒?它实际上让你吸,你吸了毒 肯定搞不了民主;它也不真正地“扫黄”,哪一个城市的街上没有招 嫖女郎?哪一个地方不养活一帮子嫖客,人以淫荡也就不搞民主了。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搜狐网上说:“中国疾控中心:北京高学 历男同性恋者超四成”。事实上,中国的同性恋也是“自由的”,法 律没有判哪怕一个同性恋者有罪。但是,你绝对是没有搞政治运动的 权利,“国家”早就宣布了“不搞政治运动”,因此,你要搞,它就 杀!“6.4”的案不翻的原因就是怕人搞运动,因为运动出“民 主”。严格、严厉禁止一切形式的政治运动就是共产党的“现行政 策”。你是“自由人士”,好,你可以在中国呆,出书、讲学,但你 是“民运人士”,对不起,你不是坐牢,就是把你象“垃圾”一样地 弄出国。这样一说,清楚了吧?共产党并不完全地禁止“自由”,只 禁止搞民主运动的自由,其它的“放”。我们如果看不到这一点,而 要用“自由主义”去改造中国,不就是吃错了药吗?2006年3月9日新 华社的一则消息透露:中国“每年250万人吃错药”,在民主问题 上,吃错药的人何止这个数字?如果要为中国提一个“自由主义”的 改革方案,那么它所涉的时间应该是一百年,这就和邓小平的“一百 年不变”“协调”了,但是,要说民主化改变的时间,明天就可以! 事实上已经错过了17年,所以“明天”的时间本身就是一个“滞后” 的时间啊,有,看一看俄罗斯,看一看东欧,看一看蒙古,这些和中 国几乎同时遭受共产主义专制压迫的国家哪一个没有“民主化”呢? 我们还等什么?说到自由,你当然要等待,但说到民主,你一分钟都 不能等待!在自由化的过程中,你等待,自由量有可能在积累中增 加;但是在民主化过程中──在当民主而不民主的时候(如1989年) 民主就退步了。民主的过程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自由是古老的,专制才是新的”──这是20世界西方的一个新概 念,民主运动是反对“新的专制”的运动,而现代人之自由则寓于其 中。在现代西方民主社会,虽然有人提出了“当民主妨碍自由时,人 们应当这样办”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要“拿”到中国,一字不变地 照着说,就是错误的了。若说目前中国人的自由缺乏最核心的东西─ ─政治自由的话,那么它的获得就只能够借助于民主运动。 在《无名的裘德》一书中,裘德对苏珊珊说:“苏啊,苏啊!咱们现 在一言一行都抠着法律字眼办哪,可是,‘法律致人死’啊。” (2006-11-30)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愿主拯救申增才 范士贵 上周六(11月25日)江弟兄与我在路过公主坟时看到在路边乞讨求助 的申家父子,我们走过去看看。我们看到一位老汉推着一辆三轮车, 车里坐着一个裹着大衣、面露病容的年轻人,车前的牌子上歪歪斜斜 的写着几个字“卖肾救子”。以前在路边见过一些类似乞讨的情景, 没有太在意,不知真伪。江弟兄喊我看看的时候,我也没有太上心。 可是看到“卖肾救子”几个字、看到他们在木板上写的申增才患尿毒 症的情况,我认真起来。我就是在为患尿毒症的外甥求助的过程中悔 改信主的。我一看申增才虚肿的脸,我就知道他们的情况是真的。我 外甥患尿毒症时也是浑身浮肿,因为尿毒症患者肾功能衰竭,体液及 毒素无法排出,聚集在血液内,造成身体浮肿。 江弟兄在查看了他们的资料后,详细询问了他们的情况,并向他们传 福音。由于我们还有事,江弟兄打电话给同瑞弟兄,请他过来看他 们。第二天,同瑞把他们父子俩带到了我们教会,我们为他们祷告, 并为他们做了捐助,他们很感动。我们希望能对他们有更多的帮助, 也希望他们悔改信主,生命得到更新。昨天我与同瑞弟兄再次到公主 坟去看他们。昨天早晨气温零下三度,刮着北风,非常寒冷,我在公 主坟等他们的时候,冻得浑身发抖。一会儿他们来了,还是申增才的 老父亲骑三轮车把他从很远的租住地拉来,在寒冷的北风中,人们匆 匆走过,很少有人看他们一眼,他们在人流中孤独的等候。很久才有 一个年轻的小姐给他们捐了一点钱,又匆匆离开了。我给他们照了几 张照片,本来想与他们多呆一会儿,但是太冷了,只好离开。而他们 还要在寒风中等候下去,否则申增才的生命就没有保障。现在他们每 天的乞讨刚刚够每周两次近1,000元的透析费。可是北京很快就要进 入严冬,气温越来越低,再这样下去,老父亲一旦也患病,两条生命 就会很快的消散。在这个冷漠的世界上、在这个悖离的国度里,什么 才是他们的希望呢? 只有主耶稣的救恩才是我们的希望所在。感谢主拣选了我们,感在患 难困苦中也保守我们、安慰我们。主啊愿你的救恩也降临在申增才父 子的身上,使他们也能得到属天的福分。是主耶稣的爱使我们停留在 申家父子的跟前,让我们以主的爱来关心他们,我们相信主一定会祝 福我们对申家父子的捐助、并用我们来为他们传讲救恩的福音。今天 他们父子又来到我们教会,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很感动。我们向他们 讲述基督救恩的真理,告诉他们只要信耶稣,就能得到永远的盼望、 回到喜乐的家园。申大爷流了泪。愿主接纳这两颗孤独的灵魂! 我看申弟兄所写的材料,得知他出生时就患有先天性脑脊髓彭出,有 人建议他父母将他抛弃,可是父母不忍,将他留了下来。在借遍了所 有亲友后,还是不够手术费,最后只好在条件有限的县医院做了手 术,可是留下了小便失禁的后遗症。在以后的十几年里,他就带着难 闻的尿骚味上学、生活,时时感到羞辱、难堪。在十七、八岁时,长 期的小便失禁造成泌尿系感染、肾积水,又是前后一系列的手术,最 后直接在膀胱上安了一根管子穿越小腹,把尿导出来。 尽管一直在病痛中,但是申增才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他自己学习 了理发手艺,开了个小理发店,尽量自己养活自己,而且还谈了个女 朋友,两人相处不错。可是今年年初,他浑身肿痛无力,到医院一检 查,结果是“尿毒症,严重肾功能衰竭”。换肾是一个天文数字,每 周两次的透析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无奈他们父子两人来到北 京。才55岁的老父亲已经显得非常老迈沧桑,为了救孩子,他决定卖 肾救子。可是上哪儿去卖呢?他们只能来到大街上求助。没有人买 肾,乞讨来的钱也只能勉强维持透析的费用。 感谢主带领他们来到我们的教会,愿主拯救他们的灵魂,也感动更多 的朋友和弟兄姊妹为他们捐助、愿神以大能的手亲自治愈申增才的病 痛,请大家代祷! 申增才的联系电话:133-6613-2912 也可联系李同瑞弟兄:134-3650-5337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文字狱 吕耿松 10月12日,即倡导和谐社会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结束后的第二天, 宁波作家张建红(力虹)就被宁波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批准逮捕。10月17日,杭州异议人士陈树庆也以同样罪名逮捕。 同一天,河北网络作家郭起真被沧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 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在上个月21日,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也 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在短短不 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中共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捕判了四名民 间人士,这突显了中国公民以言获罪的恶劣的生存环境。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原名为“反革命宣传煽动罪”。1979年公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2条规定:“以反革命标语、传单或 其他方法宣传煽动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是“ 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从法理上看,这只能算一条政策规定,而算不 上法律规范,因为它相当含混。象“反革命标语、传单”、“其他方 法”、“宣传煽动”这样一些名词都不是法律用语,不清晰、不明 确,可以由“执法”者任意解释。革命和反革命是政治概念,不是法 律概念。革命只是发生在历史上的一定时期,革命过去了,也无所谓 反革命。根据短暂的革命和反革命的对立制定长期有效的法律,是根 本不科学的。世界各国的法律,就连社会主义鼻祖苏联在内,都没有 “反革命”罪。为了“和国际接轨”,中国于1997年修订了刑法,以 “颠覆国家政权罪”取代了“反革命罪”,相应地也以“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取代了“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但这只是换汤不换药,名 称改内容没有改,形式改实质没有改。现刑法第105条第二款规定: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 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这条规定,“以造 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构 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条规定与旧刑法102条相比,“以反 革命标语、传单或其他方法”变成了“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 式”,“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变成了“国家政权”,其他并无实质 改变。其实,这个提法更含混。从现代法学的基本概念来说,“造 谣、诽谤”如果成为一种罪状,主要是针对个人的,没有对团体(集 体)造谣、诽谤而构成犯罪的,更不用说对“国家政权”了。即使在 中国的刑法里,也找不到对团体(集体)进行造谣、诽谤要追究刑事 责任的条文。如果对国家政权造谣、诽谤要构成犯罪,那么对团体 (集体)造谣、诽谤也要构成犯罪。这里所说的造谣、诽谤是指真正 的法律意义上的造谣、诽谤,而不是共产党强加给中国公民的带引号 的“造谣、诽谤”(把公民对政府的批评说成是“造谣、诽谤”,本 身就是一种造谣、诽谤)。至于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实际上是 混淆了执政党和国家政权之间界限。一个真正的国家政权是由人民选 举出来的,谁也不会去颠覆它。在民主国家,人们也不会去煽动颠覆 一个执政党,因为这个执政党如果表现不好,下次可以不选它,也可 以通过罢免、弹劾等程序撤换不称职的领导人,根本用不着冒坐牢的 危险去“煽动颠覆”。实际上,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就是中 国封建社会的“诽谤朝政”,“大逆不道”,是文字狱。因此,《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是中国当代文字狱的法律根据,是 套在中国公民头上的枷锁,必须废除。 在中国漫长的专制社会中,文字狱是专制统治者树立权威、维护政权 的一种手段,帝王们拿士大夫开刀,为的是“杀鸡儆猴”,迫使全体 臣民慑服。但它禁锢着思想,毁灭着人性。文字狱在中国历史上史不 绝书。文网之密,规模之广,株连之多,古代不及近代,近代不及当 代。如果从商朝末期纣王因宰相比干进谏忠言而将其杀害算起,中国 的文字狱已有将近3,000年历史了。著名案例有:公元前548年齐国的 “崔杼弑其君案”、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案”、隋炀帝的“薛道衡 案”、朱元璋的“‘谢恩诗’案”、康熙朝的“庄廷龙案”、“戴名 世案”、雍正朝的“汪景祺案”、“查嗣庭案”、乾隆朝的“王锡侯 案”、“徐骏案“、清末的“苏报案”,今天胡锦涛的“李元龙 案”、“郭起真案”、“高智晟案”、“张建红案”、“陈树庆 案”,等等。有学者把文字狱称为“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挥之不去的梦 魇”,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应该是“中国知识分子挥之不去的梦 魇”。文字狱是由专制统治者的褊狭、嫉妒和恐惧而生出的一个政治 怪胎。这一怪胎的诞生,给中华民族的政治文明带来了极大的摧残, 以致中国至今还是一个落后的封建专制社会。因人有人呼喊:“中国 落后,罪在文字狱也!”清朝的康雍乾三朝一般被认为是文字狱最盛 的时期,但实事上共产党57年的统治,在中国制造的文字狱远远超出 康雍乾三朝的总和,胡锦涛上台不到四年,就制造了杜导斌、郑贻 春、师涛、张林、许万平、杨天水、李元龙、阳小青、郭起真、高智 晟、张建红、陈树庆等十多起文字狱,此外,谭凯、程翔、赵岩、陈 光诚、郭飞雄等虽然以泄密罪或其他刑事罪处理,但实际上也是文字 狱。如果胡锦涛仍执迷不悟,那么他一个人制造的文字狱恐怕就要超 过康雍乾三朝。 文字狱的案件,几乎全部是冤案、假案、错案。文字狱是由文字罗织 而成的,主要特点是寻章摘句,断章取义,牵强附会,吹毛求疵,无 限上纲。和尚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特别忌讳人家说僧、盗、光等字, 连同音同义的生、道、亮、秃等也不行。他登上帝位后,凡章表中有 这类字的,即诛杀作者。有一个和尚为了讨好朱元璋,写了一首“谢 恩诗”:“金盘苏合来殊城,玉碗醍醐出上方。稠迭滥承天下赐,自 惭无德颂陶唐。”朱元璋看了这首拍马庇的谢恩诗,认为“殊”是 “歹”与“朱”而合,这和尚是变着法子骂人,于是便杀了他。雍正 四年,礼部侍郎查嗣庭为江西乡试主考官,出了一道试题:“维民所 止”。这本是出自《诗经.商颂.玄鸟》:“邦畿千里,维民所止。 ”意思说,国家广大的土地,都是百姓所居住的,含有爱护人民之 意。但有人向皇帝报告,说“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掉了 头,暗示要杀雍正的头。雍正大怒,钦定为“大逆不道”之罪。查嗣 庭在狱中病死后被戳尸枭首,其亲属被株连,有的被杀,有的被流 放,有的被捕。乾隆时,翰林徐骏在写公文时,将“陛”误写为 “狴”,被审查。有人在他的诗作中发现“清风不识字,何须乱翻 书”的诗句。这本是徐骏在晒书时,见风刮翻书页,即兴而作。却被 专案组的人认定“清”是满清当局,“不识字”是指影射满人没文 化;“乱翻书”是影射乾隆征书编四库全书,徐因此丢了脑袋灭了 族。 在中共统治的57年里,类似“维民所止”、“清风不识字,何须乱翻 书”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1999年,北京自由撰稿人江棋生以“煽动 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四年。北京市高级法院在江棋生案的刑事裁定 书中认定江棋生的《关于和平地实现中国社会制度根本变革的几点思 考》(署名李晓平)和《点燃万千烛光,共祭六四英魂──告全国同 胞书》两篇文章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理由是:前一篇文 章“污蔑‘四项基本原则乃是植根于专制理念的四项特权原则’,对 把四项基本原则写入我国宪法进行诋毁,煽动‘逼迫执政集团不断让 步,最终使其公开放弃四项特权原则,从而实现中国社会制度的根本 变革’”。后一篇文章(传单)“称‘6.4’制造了震惊中外、惨绝 人寰的大冤案、大假案、大错案,煽动人们‘谴责强权压倒人权的暴 行’,‘谴责稳定压倒公道的逆施’”。这样的理由,比“雍民所 止”还要苍白,因为“雍民所止”在咬文嚼字上还能讲出点道道,而 对江棋生的文章,当局根本没有进行辩驳。在前一篇文章中,作者讲 的是真理;在后一篇文章中,作者讲的是事实。当局对真理和事实不 敢辩驳,也无法辩驳,所以只好象无赖一样地一口咬定作者是“煽动 颠覆国家政权”,以莫须有罪名予以定罪。在今年的李元龙案的郭起 真案的审判中,中共法院重复了同样无赖的做法。其实无论起诉的检 察官还是审判的法官都心中有数,这样的审判实在让人丢脸,但在习 惯于制造文字狱的中国司法体制内,他们也只有“望案兴叹”。 (原载《争鸣》2006年12月号)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就取消限制出境措施事 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请 余杰 本申请在11月29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之时,由浦志强 律师当庭宣读并将书面文稿转交审判长。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8月2日,余杰因不服朝阳法院就其被诉诽谤案的一审判决,向贵 院提出上诉;9月22日,我们收到一纸“通知”,获悉郑北京已于9月 19日提交限制余杰出境的书面申请,贵院经研究后认为其申请符合法 律规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条之规 定,做出了限制余杰在本案审结完毕前离境的决定。这一决定不仅使 余杰原定于10月中旬出访台湾的行程被迫取消,而且势将影响其12月 的赴日之行,余杰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已经受到这一纸决定的极大干 扰,由此造成的影响亦相当恶劣。 出于尊重司法和解决问题的诚意,我们虽当场谴责了郑北京如此申请 的龌龊和卑劣,指出了贵院这一决定的违法和荒谬,但考虑到余杰赴 台在即,还受命提出预交一万元和刊登“道歉声明”所需广告费,作 为郑北京终审“胜诉”判决得以有效执行的“担保”,以换取贵院及 时撤销限制“决定”和郑北京的“网开一面”。我们天真地以为,既 然一审仅仅判令余杰支付一万元精神抚慰金并在《南方周末》刊登道 歉声明,而且郑北京并未提出上诉,因而即使我方终审不能获胜,一 审确定的赔偿数额和“道歉”方式所需费用至少不可能增加,因而这 一方案至少可打消贵院和郑北京对“胜诉”判决难以执行的隐忧。在 此之后,余杰本人亦与审判长多次沟通,甚至唯愿尽早安排开庭审结 此案,但所有努力均因郑北京的“不同意”,或贵院的“找不到人无 法送达开庭传票”,而拖延至今,余杰的人身权利受到极大损害。 庭审开庭之际,我们谨提出以下意见,恳请合议庭慎重考虑并立即撤 销限制余杰出境的错误决定,理由如下: 第一、公民人身自由属宪法权利法院依据郑北京的“申请”    即限制余杰离境,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侵犯。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 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 民的出境入境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基本人权,非充分理由和法定 程序不得加以限制和剥夺。 1986年起实行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条规 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 请,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公安机关对中国 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 决定,通知申请人。”贵院仅凭民事案件当事人郑北京申请而下发一 纸“通知”,草率对余杰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罔顾相对人的多方异 议一意孤行,侵犯了余杰的基本人权。 第二、限制余杰离境的“通知”没有法律根据,违反法定程序。 1、贵院声称决定的做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   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通知余杰限制离境,然而却恰恰与该法   第八条的基本精神相悖。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   准出境:   A、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B、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C、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D、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E、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     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显然,此处所谓行使“批准”权的法定机关,指的是具有批准出   境权的公安机关、外交部等行政机关,所列情形也是上述有权批   准的机关作出不批准决定的事实依据。法院在相对人“有未了结   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决定并“通知”上述批   准机关限制当事人出境,但法院作出限制公民出境的决定的法律   依据,却不应反向适用,因而,贵院的决定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2、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无限制公民离境的规定,因而“限制离   境”并非法定行为。早在1987年3月10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   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虽发布了《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   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其第二条“限制外国人或中国公   民出境的审批权限”中,虽有“有未了结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   纷案件)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出境 并执行,同时通报公安   机关”的规定,但这只是对“限制出境审批权限”的界定,而非   对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规定。既然司法权属于国家公共权力,   法院行使职权的行为必须具有明确的授权依据。我们认为,现行   《民事诉讼法》施行于1991年,在《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   《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之后,   该法未对法院“限制公民离境”作出任何规定,可证明这一措施   并非法院可依基本法行使的职权。退一步讲,《关于依法限制外   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并非贵院"通知 "列明   援引的法律依据。 3、贵院限制余杰出境的“通知”,违反了法定程序。即便按照《关   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   民法院作出限制出境的法律文件应为“决定”形式;在做出“决   定”的同时,再向公安机关等有权批准出境的部门下发“通   知”。然而,贵院却错误地以“通知”的形式向余杰以“知会”   此事,自然违反了法定程序,也有失国家司法机关的体面。 第三、贵院的作法缺乏正当性和合理性。 既然民事诉讼法未对限制出境的措施作出规定,我们认为,郑北京申 请限制余杰出境,真实的目的应在于财产保全,法院作出这一决定的 初衷,则有类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但余杰的私人财产规模,足以履行区区一万元精神抚慰金的判决义 务,他也从未有实施任何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以至于必须劳驾贵院 通过“限制出境”来事先预防。我们认为,即使郑北京出于财产保全 目的申请限制余杰出境,法院适用该措施起码也应考虑以下因素: 1、限制出境措施的申请人对案件具有胜诉的可能性; 2、限制出境措施的被申请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3、限制出境措施的适用必须情形紧急,如不采取该措施可能造成   案件无法审理或无法执行; 4、限制出境措施的适用应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且应提供全额有效   的担保。既然判决的履行没有障碍──只须郑北京胜诉,余杰也   未有任何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更谈不上任何“紧急”情形存   在,贵院仅凭一纸申请即草率限制其人身自由,显然有失正当和   合理。 第四、限制余杰离境是司法昏聩的表现。 在法律对法院是否拥有限制离境决定权以及该决定权将如何行使没有 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法院出于诉讼顺利和保护申请人权益的考虑,被 迫采取“限制离境”措施,也必须遵守公权力的行使原则,绝不可无 视法律、过分地限制公民宪法权利的行使。本案作为一桩标的数额偏 小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定数额仅为一万元,在余杰明确愿意预 设“担保”以及二审尚未开庭最终结局未定的情况下,贵院竟轻忽慢 法,置当事人的多方异议于不顾,无视公民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显著 事实,一味迁就郑北京那卑劣龌龊的“小人之心”,如此行使司法权 力,不仅蛮横,而且昏聩至极! 郑北京在本案中,无端申请法院限制余杰的人身自由,并且在被申请 人提出足以保护其权益的解决方案时恶意拒绝并拖延开庭,显系滥用 诉讼权利,行“绑架”司法公器之实。既然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主 导,在郑北京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开庭拖延程序,恶意限制余杰人 身自由的目的昭然若揭的情况下,司法不应过分消极到如此地步。郑 北京固然可以无端申请法院限制余杰离境,亦可以各种理由拖延开 庭,但“同意”与否的权力属于法院,而不属于郑北京。贵院的表现 着实令世人失望! 综上,请求贵院立即撤销限制余杰离境的决定! 申请人:余杰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浦志强 王井云 律师 (2006年-29)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手持利剑的孔夫子 川歌 孔夫子是影响中国数千年的圣人,也是一位大文化人。他的哲学、文 学、教育等方面的思想给中国2,000余年的封建社会以重大的决定性 的影响。近代以来,他的思想之圣的地位受到现代思想的挑战,马列 共产极端主义思想更是在上世纪50年代以来代替了孔夫子成为中国社 会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成为中国意识形态的轴心。孔夫子一步步被 边缘化了。在上世纪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中, 孔夫子斯文少地,成为中国封建文化的代表而受到猛烈批判。近年以 来,随着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遭遇到的重大危机,孔夫子的思想又复受 到本质上信奉封建极权的共产党政权的追奉。千年的思想之圣似又有 回归原有的至尊之位的可能,但在共产党不放弃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的 态势之下,孔夫子却也未必就能真正成为现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之 圣。 应当看到,孔夫子的思想是复杂的,其思想的积极成分在于在当时的 社会条件下,他提出了“仁”的概念,他的为政观点是施“仁政”, 而非施暴政。他的“仁者爱人”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名言。当然,孔 夫子的思想成就是多方面的,他的思想构成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信 息系统,这一思想体系与信息系统历经千年历史风云的考验仍显示出 强大的生命力,其原因盖因为在这一思想信息系统之中含有许多不朽 的思想理论信息,这些思想理论信息对现代的人们仍然不无启发,可 资借鉴。 然而,孔夫子留给人们的印象却似乎是软弱的。这多半是因为他曾提 出了诸多关于君子修身养性、君子应谦和、“温良恭谦让”等主张。 我曾见过一尊孔夫子的塑像,那种缩头曲颈的老头儿形象确实让人见 了丧气。既是中国的大圣人大文化人,本不应该是这样的一种形象。 圣人、文化人是万民的代表万民效仿的对象,怎么能这个样子呢?中 国的儒家真的个个都是这样的吗?作为“原儒”的始祖孔夫子真是这 样的吗?我以为固然孔夫子是一个文圣人而非武圣人,如关公之类, 可以文雅一些,不必粗鲁,但文雅不是文弱,不是低声下气,不是奴 隶模样。象目前的孔夫子塑像那样的孔子形象是让人不能够感到満意 的。我以为以孔夫子的那种正大光明的浩然之气,孔夫子即便为文圣 人、文化人也应该是雄气纠纠,气宇不凡的样子。他绝不应该缩头曲 颈,而应该昂首挺胸。以我的见解,他还应该手持一柄利剑,因为在 人的生命之中,在象征我们民族文化人格的象征物――孔子形象之中 应含有武备的元素。如果我是一个雕塑家,我将把孔夫子的形象塑成 一位昂首挺胸、手持利剑、目视远方、堂堂正正的君子样子。这样的 思想也表明我对未来中国文化的某种期望。文化文化,文而强大强盛 是也,绝不应再是文弱的代名词。 有哪一位雕塑家先生愿意将我设想的孔子像雕塑出来吗?我衷心地谢 谢你。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拼将老骨媚公卿 常书鸿述评(之10) 李昌玉 一、两次展览,薄彼厚此──国民党时期 在常书鸿手上,到内地举办过两次敦煌艺术展览。 第一次是1948年8月在南京以及上海举办“敦煌艺展”。那是国民党 时期。常书鸿的自传写道:“1948年7月才接到通知,让8月在南京展 出。……到达南京后……当时的教育部长是朱家骅。见到朱家骅后, 我简单谈了一下展览的安排,就开始了近一个月的筹备工作。8月22 日,‘敦煌艺展’在南京国立中央研究院展出。开幕之日,外交部教 育部还联合邀请了当时驻华外交使节来参观。有司徒雷登、法国大使 戈斯默等。8月28日,蒋介石冒雨前来参观,于右任、陈立夫、孙 科、傅斯年等均来参观。” 为什么要举办这个展览呢?常书鸿说:“为了宣传敦煌、介绍敦煌、 保护敦煌,1948年初,在完成了十几个专题的编选和临摹工作后,我 们选了壁画摹本800多幅准备展览。我打报告给教育部,希望这些作 品能在各大城市巡回展出,然后再出国展览。”这是常书鸿40年后的 解释,但是回避了一个关键:他是去向中央汇报。 但是,从国民政府教育部方面来说,为什么要举办这个展览呢?大家 知道,敦煌艺术研究所从挂牌建立至此时,已经四年半以上。这是国 防最高委员会通过决议建立的一个直属教育部的研究所。政府拿了经 费,当然需要了解成果。常书鸿有责任赴京汇报,展示他个人的也是 全所职工的工作成绩。 在叙述中,常书鸿总算提到蒋介石前来参观。当初,如果没有蒋介石 的那一票,最高国防委员会是通不过建立这个研究所的决议的。 对于这里的叙述,我们在几十年后当然无可非议,但是如果对比一下 他后来,即解放后在北京的展览介绍,其薄彼厚此实在叫人难以相 信。 二、两次展览,薄彼厚此 共产党时期 解放后,1951年4月7日,在故宫午门城楼上的展出,周恩来去参观, 实际上是去作展前审查,常书鸿在相隔40年之后追记此事,竟然洋洋 洒洒写了八页有余,其中写他们的对话特别有意思。在常书鸿笔下, 周恩来对于敦煌艺术是侃侃而谈,高见迭出,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好象是一位在敦煌研究多年的行家里手,使这位在敦煌做了八年所长 的常书鸿听得诚惶诚恐,俯首帖耳,退避三舍,以至于自己怯生生地 说了一点看法之后,马上解释道“我大胆地向周总理说出了自己上述 不成熟的看法”,其谦卑之态,跃然纸上。 其实,常书鸿有一段陈述:   总理亲切的教导,依然象昨天刚讲过的那样留在我的记忆中。忆   及1951年4月7日下午4时许,总理慈祥的笑貌和手拿总理雨衣在   旁的警卫,仿佛是昨天的事一样。但时间迅速流逝,已经是30多   年前的事了!这些我时刻记在心上,深感自己垂暮之年,尤其是   总理逝世后,我一直想把总理对我们的期望逐步变成现实,但是   却不容易做到。十年动乱中,敦煌文物被列为宣传迷信的毒草。   江青明目张胆地说,敦煌艺术没有什么可继承的东西。我在总理   逝世后曾小心谨慎地写了一篇悼念总理的文章,还被人指着鼻子   说:“有人利用总理逝世的机会写文章,名为悼念,实际上想借   此机会抬高自己。”今天我敢于在这里大笔直书,是因为,第   一,人民法庭对“四人帮”的判决已经在执行;第二,…… 谁这么狂妄,大胆,无聊?笔者在这里也跟随其后,“指着鼻子” 说:常书鸿先生,你不必辩解,你确实是“想借此机会抬高自己”。 你除了一付媚骨,哪里有一点大师的风骨?重庆国民政府时期的人和 事,在你的记忆中,怎么都是瞎扯淡,周恩来仅仅和你见了一面,就 说不完,道不尽? 这里我要指出两点常书鸿没有点破的情况: 第一、伟大领袖毛泽东没有光临。如果光临的话,就不知道他怎样落 笔了。 第二、所有展出的作品,不是全部,也是绝大部分,都是解放前敦煌 艺术研究所的成果。如果国民政府不建立这个研究所,不按时拨付经 费,能够有这些作品吗? 常书鸿自己已经写了,就是在南京上海展出的作品,全部抗旨未交, 藏了起来,然后才有可能举办这个展览。这样的是非已经不必论证 了,但是足以证明这个展览的前提,就是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对于保护 敦煌的功绩。 作为大师级的学者,不能这样丧失了起码的公心,起码的良知。 (2005初稿,2006改稿于山东大学附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论儒学的复苏 文化的变异与文化的归途(之6) 田建模 上篇已经提到,儒学作为文化传统,在历史上曾显露其光辉,近百年 来它受尽凌辱,被强权学霸压制与冷冻。现今由于内外形势的演变, 它开始有了复苏的迹象。故所以在讨论当代文化走向时,不能不考虑 到二千多年来,作为国学的儒学,在当代文化寻求出路中,是否还能 发挥作用,扮演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儒学从冷冻到复苏,要作点具体的分析,一是其自身价值的存在和显 现;二是时局的变化,造成外部压力的削减;三是国际上对儒学的兴 趣和研究。关于第一点,儒学讲究处世为人的伦理道德,作为一种千 年传承的资源,近百年来屡遭强权与学霸的诋毁批判,处于被压制和 冷冻的状态。但群众运动的大嗡大轰,并未能伤及其根本。原因说也 简单,儒学阐明的乃是人性和人生的一些最基本的道理,这些处世为 人的箴言,在《论语》和《孟子》等著述中比比皆是,它教人以仁义 礼信,诲人以孝悌和睦,慎独自爱;它主张民本主义思想:“民为 贵,社稷为重,君为轻。”它倡导必先正已──“修身齐家”,而后 造福于民──“治国平天下”等等。这为2,000多年前的农耕社会, 编制了一个道德伦理框架,使之有礼仪可遵,有规矩可循。须得指出 的是,孔孟学说并非只是空头理论,说词而已,他们对自己理念的信 条是:“言必行,行必果。”为此而周游列国,四处游说,诚如孟子 答梁义举,以替代征战与暴政,帮助国君治理国政。从当今国际上对 儒学和孔子有越来越多的的兴趣和研究来看,说孔儒已具有一定的世 界影响,或许并不为过。孔孟的基本理念,不仅适用于2,000年前的 农耕部落,同样也适用于2,000年后的现代社会。此无他,2,000年来 世事变化纵然天翻地覆,但天地之间最基本的原理(人性的欲求,人 际的关系,人生的哲理)仍是代代沿袭一脉相承。正因为如此,火势 的政治运动一过,而孔孟的“沉渣”便又浮起。这恰好说明了其价值 作用之永世不灭。孔孟学说之经典论述,以格言成语形式,深深烙印 在人们心里,作为自省的铭言,作为行动的指针。 儒学复苏的另一原因,是外部压力的削减。上世纪初的“5.4”运 动,何以要高喊批孔,要打倒“孔家店”?以陈独秀为首的激进派, 在反封建主义这场大战役中,须得设定目标,需要树立靶子──一个 千年封建的头面人物,一个万民敬仰的先圣和大师。毫无疑问,孔子 是再好不过的人选了。或许这正是孔子和儒学遭殃的缘由。到60年代 中期,秉承最高领袖意志,开展“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 神”,孔子这个“老靶子”当然逃脱不了。但揣测“最高”者的心 理:既是“最高”,当然容不得有人抡他的风头,众多愚民们竟然还 私下里供奉着“至圣先师”的牌位,竟然还顶礼膜拜,这岂不是对领 袖和导师的大不敬么?于是,当作“四旧”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 也就不足为怪的了。但物极必反,凡事都有尽头。在中国历史上,“ 1976”这组数字将是一个划时代的标志,它意味着阶级斗争的终结, 和改革开放的前奏。对于儒学来说,也同样是一个际遇,一种转折。 大半个世纪的政治运动对于中国人民是至重至痛的厄运,而对儒学说 来,则要加一“更”字。如今,随着决策上的转舵,政治运动被搁置 了,压力削减了(但不是消失了),因而儒学的命运也就出现了转 机。 儒学复苏的第三个原因是,上面曾经提及,从当今国际上对儒学和孔 子有越来越多的的兴趣和研究来看,说孔儒已具有一定的世界影响, 或许并不为过。事实是,儒学在东亚各国已年代久远,如日本、朝 鲜,都崇尚儒学,新加坡自上世纪中叶以来也大力提倡。当然,它们 奉行的也还是“拿来主义”,在取用儒家的礼义信诚等资源外,也效 法于西方文明,并有它们自己的特色,如新加坡的“鞭刑”,在国际 上常受指责。日本自古接受儒学的礼教,这从他们的执礼甚恭可以看 出。汉文化(包括书法、诗词、绘画、音律等)对日人有较大影响。 尽管如此,但并不妨碍他们热衷于“武士道”,以致于走上了军国主 义道路。(此种截然相反的思想观念,竟然同存于一体之中,实在使 人困惑。)但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东西方一些国家对儒学表现出了 异乎寻常的兴趣。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正兴致勃勃地在了解和学习孔 子与儒学,将其学说应用到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去,以求更好地解 决难题。在韩国,尊孔已成时尚,还印制了以孔子头像为图案的100 面值的纸币。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更公布了“孔子教育奖”的颁发 制度。其在国际的影响与意义可想而知了。我曾在一篇文章里引用美 国华裔学者杜维明教授回答记者采访时说:“现在西方开始逐步接纳 儒家文化,开始思考它的人文价值。比如,美国国会图书馆就把《论 语》当作受教育的西方知识分子必须学习的一个文本。《论语》是唯 一入选的非西方文本。   “记者:他们主要关注儒学的哪些地方?   “杜维明:基本上是伦理,包括个人的修养问题,还有社会的和   谐问题、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儒学的人文精神是很宽广的。西   方的人文学和人文主义基本上是反自然和反宗教,对自然有侵略   的倾向,对宗教不闻不问。但儒家所代表的人文学要求人类既要   和自然保持和谐,又要与宗教保持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它的内   涵比较宽广。比如儒家的金科玉律,包括所谓的‘己所不欲,勿   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些观念正逐渐   被西方知识分子接受,成为最朴实的伦理。当今世界各地出现的   生态环保危机表明,人和自然的关系要重新厘定。儒家尊重自   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也是一个有价值的东西。” 可见,今天儒学已成为一项公认的,世界性的研究课题,欧美国家都 在认真研究它,力求读懂它,目的是以它信念的感召力,以它伦理道 德的精神潜力,来疗治资本主义社会道德伦理缺失的痼疾。这不能不 说是这些国家的明智之举,也体现了其制度的灵活和可塑性。而这也 正是我在上文中所说:   “它应该既保留了民族文化的精萃,又吸取外来文化的优长;它   根基在传统,着眼在现代。” 在中国,儒学的复苏已是不争的事实了。但复苏不是自然而然发生 的,其道路之曲折与艰难将是可以想见的。儒学自它重出之时,便是 四下里一片嘘声,以及内部争论不断──反儒的大有人在,而新儒学 派与老儒学派因主张的不同也步调不一。儒学果真能冲出这百年积 重,中外纠结的重围,挽世风日下,救道德沉沦,担当起复兴民族, 振兴中国的历史大任么?或只是又一个理想主义的乌托邦呢?但,不 论如何,总算从大石底下挣扎着冒出头来了,这解冻与复苏的形势, 不能不说是一个好的兆头吧?故我为儒学的探路者们引用了一句老词 来结束这篇小文: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2006-12-02星期六)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期待更多“徐长今”涌现中国 杨银波 徐长今,这个享誉朝鲜中宗王朝(1506年~1544年)的传奇女子,这 个朝鲜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身边的女御医,随着全世界各国、各地区电 视台《大长今》的热播,感召了无数不同语种、不同肤色、不同民族 的观众,并为之深深折服。就中国而言,这是一部相当具有“启蒙” 价值或“还魂”价值的电视剧,虽然此长达70集的韩国长剧随着其间 商业广告的铺天盖地,而遭到不少观众的厌烦之语,但全程观后,确 有浩然正气的悠长感受。其中透露出来的文化、道德、品行,对我亦 颇有感染。从另一层意义上讲,有着相当的警示价值的《大长今》, 又无疑直接投向中国这个物欲横流、人心溃烂、道德沦丧的曾以“东 方文明”为傲的国度,让我们深深省思,深深愧疚,深深忏悔。 徐长今生世悲惨。其父徐天寿因奉命赐毒药予燕山君生母,遭到秋后 算帐,被捕杀害;其母朴明伊因宫女陷害,侥幸活命后流落贱民,后 在被追杀途中遭暗箭射死。长今自幼丧父丧母,经历了一番曲折,入 宫当御膳厨房宫女,努力上进,颇有德望。后遭权奸势力崔判述、崔 尚宫商团诬陷,长今流放济州岛,从此学医,并再进宫中当医女,悉 心钻研医术,治愈各种罕见疾病。其努力,其医术,其爱心,其关 怀,众人景仰。然而,在此一刻,长今陷于皇宫权力旋涡之中,已无 心再致力争斗或助势,更不愿放弃医女职业操守陷害他人,于是,再 次流放江湖民间,为平民百姓诊治疑难疾病,数年以来,从未放弃。 被再召宫中时,长今视皇宫权力如浮云,委婉拒绝,而后再次远走江 湖民间,效力于普天民众。 长今实际上经历了三个朝鲜王朝:燕山王朝奉行暴政,全国上下急风 骤雨,风声鹤唳,忠良臣民死亡无数;中宗王朝略有开明,但朝中党 派林立,政治危机仍然不绝于世;至于中宗之子的新王朝,只能说是 中宗王朝的延续而已,从历史上看,并无多大改善。无论是霸权专制 还是开明专制,立于那样一个时代,人的选择面临着无限的危机:个 人无法独立,个人意志不得存在,个人的一切毫无保障。而长今并不 因时代的黑暗而自我践踏,反而勇于探索,不卑不亢,以非常人所及 的聪明、勤奋、努力和辛酸背景,在道德境界、术业水平等方面成为 一个大写之人。她的故事,通过电视剧的广泛传播,让更多人了解到 来自东方的人格、智慧与实力。 可惜的是,中国离这样的人格、智慧、实力已经相距甚远了。人与制 度的双重夹击,导致庸俗之流位居其上,而腐败之流又大行其道。我 们虽然也有我们的食业、医疗,但就道德境界而言,还须向长今刻苦 研习。中国不乏技术人才,在各行各业,以出类拔萃之水平耀眼于国 家的人颇多,但德才兼备者却是千里挑一。通过这部电视剧,我们知 道,水也是一种食物,在水也是一种食物的前提下,应当先了解清楚 对方的需求,然后再呈以不同的水,以示诚意。诚意就是尊重,就是 让吃食物的人也能感受到做食物的人的心情。心态、思想、精神,都 可以在一切有形的物质中展现出来,从而达到增进理解、尊重和显示 善意的目的。 在《大长今》中,除了那些让人流口水的美味佳肴和让人目瞪口呆的 精湛医术之外,处处都流动着深层次的东方文化。这种文化,尽管陷 于外儒内法的统治秩序之中,但最终仍然没能够掩盖住其深厚的魅 力。我们可以把《大长今》当作厨艺片、医术片,也可以当作历史 片、情感片,可最终它还是要归于文化片。这种文化片与中国拍摄的 文化片大大不同,它有着两股巨大的张力:一是温文尔雅,二是据理 力争。剧中无处不见人与人交流之中的那种尊重,即使是中宗皇帝, 也放下身架,去与众人交流问题,从食物中感知民间动态,从医疗中 感知百姓疾苦。在情感纠缠之中,也能看到那种真正发自内心的真 诚、爱护和渴望。中国的古代戏,展现暴力、权谋、威严、贪婪、色 欲绝对一流,随便拿些《雍正王朝》、《康熙王朝》的电视剧,都能 把这种明显的特征找出来。但就人文关怀和正义敢言来讲,实在不及 《大长今》。 如果我们的历史就是由这些暴力、权谋、威严、贪婪、色欲所组成, 那么凭什么要去颂扬中国的王侯将相?我们的传统文化,难道就是一 部被统治者执掌于手中的征服欲与占有欲的文化?《大长今》以动人 的故事、美丽的画面、生动的语言、凝重的气氛,部分还原了我们曾 经有过的真正文化,这种文化虽然仍旧依附于王侯将相的权力中心, 但并不完全驯服之。它告诉我们:人即使生存于最为黑暗的时代,也 要不失尊严地奋斗努力。即使是残酷的权力斗争,也须占据着十足的 证据、严格的策划、雄辩的争取。这些文化,绝对是我们曾经有过 的。剧中翻译为中文的字幕,我看得很清楚,往往是些顺畅的长句, 不比中国的文言文更为简练,但总能更直接地了解到东方的哲学── 从大自然中观察出来的顺应自然规律的人性。那不仅仅是自然科学 啊,更是人从自然中了解到的人文内涵,这股力量是历史前进、人类 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今时今日的中国,已遭狠狠的阉割和扭 曲。 我感动于徐长今的步步成熟,她从天才之姿,进步到大爱之心,这种 具有极强感应力的人物让我们从技艺到精神对其整体钦佩、仰慕和厚 望。她原本是那么的平凡,即使成功了,也从来没有因此而狂妄不 止。她怀着母亲的遗愿,希望执掌御膳厨房最高尚宫之位,但这并非 是权力欲作祟。即使得知父母冤死的真相,她怀着复仇之心展开斗 争,但也总算做到了“以直报怨”和“以德报怨”。从另一个层面来 讲,在那样一个男权社会,她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一枪一炮,却能够 凭借自己的勤奋,在人心上撼动最高权力者,成为正三品上堂官,促 使皇帝为其翻案、洗冤,此乃女性“历史性的胜利”。但是,她仍然 没有贪婪权力,反而就职业本身涉及的广袤范围,作出了更大的牺 牲,奉行了更大的能力。她之平凡中的不平凡,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 都应效仿的楷模。 徐长今是一个传奇,也许有剧作家和导演的精心编造,但这何尝不是 一种期望?我们需要这样的期望,就象周星驰说“人要是没有理想, 那跟咸鱼有什么分别”。但是,在中国的电视剧之中,大陆呈现出来 的是屈服强权、尊崇统治者,以驯化、驯服、震慑、压制为核心;香 港呈现出来的是商业气息、世俗境界,圆滑之中带着一脸精明的无所 谓,毫无信仰可言。《大长今》却立下了一根标竿:黑暗之中,通达 理想,秉持信念,关爱人人。在今日一团死水、暗无天日的中国社 会,久经恐惧所残的奴性造就出了大片的麻木不仁,饱受贫穷且被边 缘化的人们自感卑微下贱,投机钻营且步入既得利益者之流的人们高 亢残暴,这里没有一种把人真正当人看的风气,可谓人人相食、人人 相欺、人人相怨,在“和谐社会”的广告宣传的内幕之中,是层出不 穷的危机横流、灾难横生。在这样的阶段里,我们需要徐长今这种人 涌现中国,需要更多的徐长今立于各行各业,感动中国,启蒙中国, 震醒中国。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