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11-20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贵阳)黄康 ◆看得到的人权与看不到的人权        (南京)川歌 ◆“彭水诗案”感言          (河北泊头)郭庆海 ◆“眼看他起朱楼”……           (南京)邵建 探索道路 ◆可悲者应正视自己的可悲之处       (重庆)杨银波 ◆中国真的需要“用兵千日”吗?      (杭州)吕耿松 ◆中国民运呼唤自己的社会活动家      (贵阳)方家华 呐喊呼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感于陈光诚案的证人不得出庭 天理 民主理论 ◆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          (贵阳)莫建刚 运动留痕 ◆特致“中国自由文化运动”        (贵阳)廖双元 ◆专访袁红冰:点燃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之火    《大纪元》 迫害实录 ◆真相──写于第19届世界艾滋病日来临前夕  (成都)刘毅 ◆拆迁与栽赃──李丽娟案件始末      (杭州)吕耿松 ◆黄琦访谈:我们欢迎成都官商集团发表不 中国信息中心记者 文艺春秋 ◆狼郑重承诺不再吃羊            (越南)张明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黄康 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到“闯王来了不纳粮。”这类的口号我 们中国人听的实在是太多了,听烦了,也听怕了。每当这类口号在某 个地方响彻云霄时,便让我脑海里浮现出成千上万的农民瞪着愤怒与 冷酷的目光,在穷凶极恶的杀戮。让我想到了:“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让我想到了赤地千里,易子而 食等等。 本以为当今的中国不会再重蹈历史的覆辙,可2005年12月6日,在广 东,一个沿海发达省份,一个改革开放早期的窗口传出了武警射杀村 民的枪声。虽然比之历代的杀伐可谓小巫见大巫,但在社会主义中 国,官民利益冲突竟然到达用这种方式解决的地步,实在让人揪心。 纵观世界,凡是因为政府与民众的矛盾引发的骚乱,政府最多也只出 动拿着盾牌的防暴警察,用高压水枪,橡皮警棍,催泪瓦斯来驱散民 众。最近法国的骚乱,其平息的方式还是用和平的手段。虽然在历次 冲突中也不免有人被打死,但象今日的广东,面对一个小村庄为数不 多的村民,当地政府却动用了数百荷枪实弹的军警,装甲车,摆出了 一副战争的态势,实在是在行反社会,反人类之举。 本以为去年的一通枪声能让这些村民屈服于枪杆子的淫威。可没有想 到的这更加激起了村民的愤怒,更加激起了他们抗争的信念。近期, 汕尾东洲村的村民多次在东洲佛爷公广场举行维权集会,要求政府给 予村民合理的土地赔偿,并且要求党中央严惩去年12月6日军警射杀 村民的凶手,希望中央派调查组到东洲,了解村民的艰难现状,改善 村民的生活状况。可没有想到等来的却是数量更多的军警和打大狼 狗。11月9日,村民陈签因在村里悬挂“反贪官”的横幅,被红海湾 公安局抓走。第二天,大约有2,000多名村民前往东洲办事处,要求 释放陈签却遭到拒绝。点燃了村民心中压制已久的怒火。村民遂将这 八名办事处工作人员全部扣压。11月17日,当地官员带着部分军警进 入东洲乡欲图抢回这八名被扣压的干部。并且逮捕了两名村民维权骨 干。18日凌晨3点多钟。又有大批武警、官员强行入村,抢走了那八 名被村民扣压的工作人员。 可事情还没有结束。大批武警驻扎在村子周围,处于一级待命。随时 有可能在一声令下,进村平息动乱。到目前为止,整个村子群情激 愤。村民并没有因力量对比悬殊而怯懦,反而大部分人抱着豁出去的 心态。正如有村民说:“上级一直不管我们的事,土地补偿的事情不 解决,村民会一直维权下去。我害怕到最后,东洲村民会再经历一次 去年12月6日军警射杀的惨案。反正都没有饭吃了,死有什么好怕! 群众已走投无路,不知怎么做才好。”此言一出,大有当年陈胜的那 句:“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正可谓:“民不 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榜样的力量事无穷的。今天下苦贪官污吏久矣。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现今的地方政府还在一味的追求GDP,他们强制拆迁,暴力圈地。 用无量的白骨与悲剧展现了他们所谓的经济成就。为了乌纱帽,他们 不惜让沃土变成荒漠。把绿水变成污潭,至于无家可归,无衣无食的 弱势群体,他们视而不见。如今,眼见着原本恬静安逸的东洲村将变 成第二个金田村。原本淳朴的农民将变成穷凶极恶的暴民。若此例一 开,天下纷纷效仿。中共当局便有千万雄师亦如何能抗数十亿汹汹之 众。 贾谊说过:“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在此,望当局思之,量 之。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看得到的人权与看不到的人权 川歌 中国官方于本月17日在北京开始举办名为《中国人权展》的展览活 动。展览预计持续一周,即自17日至24日结束。展览用“700余幅图 片、250多件法律文本实物和场景模型”等集中展现中国人权事业的 发展。在这次全世界都没有先例的展览中(据中国官方的人权组织的 官员之说),中国政府意图为其实质上十分糟糕的人权状况消除阴 影。展览竭力为中国政府在人权方面的业绩大唱赞歌。展览一再强调 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国家保护与尊重人权等理念。展览认为中共执 政几十年来在推进中国人民的人权事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许多 的数字被引用,许多美好的言词被用来说明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我想,凡是参观过此一展览的人们总会因为看到一些文字、图片等而 受到展览方观点的影响。辩驳与质疑是没有用的,因为中国政府从来 就不允许辩驳与质疑存在。中国政府对于不同意见的态度是一以贯之 的打压。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所给出的结论,而不能有其它的选 择。凡持有强烈异议的人士总是受到最强烈的打击。前一段时间被捕 的高智晟、郭飞熊、力虹、陈树庆等先生都是因为他们对政府的强烈 批评而系狱的,这些著名人士的被捕事件充分证明中国政府不容不同 政见存在的顽固立场。 展览中的那些数字与文字或许是真实的,但也可能是虚假的,在这 里,我不可能一一去分析评判──我没有亲自去参观展览因而没有作 具体评判的资格,但从对展览所作的官方报道中,我得知,展览延续 了中国政府的一做法,即总是正面地肯定中国的人权事业的成就,似 乎中国是世界上人权很好的国家。中国政府给人们看到的人权通常是 如下的一些东西:一部宪法,该宪法于2004年在修正案中强调了“国 家保护与尊重人权”的理念;中国50余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 生存权、发展权得到尊重与保护;此次展览又强调了2006年国家减免 了农业税与全国贫困人口的减少等。自然,这些都是人们看得到的人 权。不过,除了这些看得到的人权之外,还有多少我们看不到的人权 呢? 按照联合国人权宪章与其它国际性的人权公约,中国人民究竟实际享 有了多少人权呢?在政治权利、宗教信仰权利与公民人身权利几大权 利的享有上,我们中国人实际上是一无所有,更不用说其它权利了。 在中国政府的严厉控制下,中国人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没有言论 自由权与集会、游行示威权,没有出版权与结社权。在中国,人们的 言论只要超越了官方确定的底线,就有可能受到刑事法律的惩处。宗 教信仰权利也受到极大限制,近年来法轮功信仰者所受的严酷迫害是 最显著的例证。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也时刻受到各种来自官方与非官方 的侵害。非法拘禁、监禁、处刑时有发生。 公民的权利写在宪法之中,却不能成为现实。那些权利在书面上能够 看到,但却绝不可能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看到。这样令人痛心的景况 却常常为官方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加以掩饰,就像用“中国人权 展”这样的烟幕来掩饰。人们可能为这样的烟幕所迷惑,但人们也可 以透过这烟幕看到真相,只要人们具有独立清醒的头脑与目光。 事情理应是这样的:按照国际人权规范,中国人应当实实在在地享有 各种普世人权。如果还没有享有到,就应该尽力去争取。不要总是在 虚假的梦幻之中自欺欺人。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彭水诗案”感言 郭庆海 一、彭水公安,先搞清你是谁的儿子 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今年9月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 诗词涉及到该县前任及现任县委书记、现任县长而被刑拘,随后被批 捕。一个半月后,彭水县政法机关无罪释放秦中飞,并向他道歉和发 放赔偿金。这件错案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 发生了错案,牵涉其中的所有人、所有部门不免都要面对媒体及公众 做一番“反省”。而我们注意这些“反省”,或者可以另有一番收 获。 比如,在“彭水诗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彭水公安部门一把手、公 安局长周明光在反省这桩错案时有这样一句话就很值得我们关注,即   “公安机关是抱着一种‘老汉儿(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   管’的心理办案(“彭水诗案”)的。”(《瞭望周刊》11月13   日,《重庆彭水诗案调查:政法机关滥用公权酿错案》。以下所   有引用资料的出处同。) 好一个“老汉儿(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管”!如果这句话不是 从这位周局长自己嘴里说出来,恐怕笔者还真不知该如何用更形象而 又不失于粗鲁的语言来形容彭水县公安在这一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当然,客观地说,彭水公安带着这样的心理办案,本身应该并不是什 么问题,但是,彭水公安把谁当父亲、或者说他们把自己看作谁的儿 子,就是个问题了。 他们可不可以把自己看作彭水县委书记、县长的儿子呢?并不是不可 以,但那必须是在时光倒流100年前。在那时,今日现实中的县委书 记、县长,是要被称为父母官的。而作为县衙门的衙役,把自己视为 县官的儿子,也就没有什么不妥──当然,如此或者也会引来一些批 评,但那充其量也就是讥讽他们自抬身份,因为更准确来说那时的他 们只能被称为县官的奴才。然而在今天,他们无论是把自己看作彭水 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儿子,还是奴才,就都不可以了。因为县委书记和 县长不再是父母官,因为本质上来说彭水县公安也不是向他们的县委 书记和县长负责,而是向彭水县人民、正如秦中飞们负责。 我们也可以抛开他们应该向谁负责不谈,但他们必须清楚,不是彭水 县委书记、县长给他们开出了工资,让他们个人及家庭的生活有所保 障;是彭水县的人民、或者说是所有纳税人给他们开出了工资,让他 们个人及家庭的生活有所保障。所以,说到他们是谁的儿子,那他们 只能是彭水县人民的儿子。关于这一点,希望彭水公安在今后办案时 一定要搞清楚! 二、诤言不需要宽容 《瞭望周刊》有关这一错案报道如此质疑彭水县某些官员的作法:为 何容不下群众“诤言”?笔者对此很不以为然。笔者以为,诤言,不 需要宽容! 何谓诤言?汉语辞典的解释是指直爽地规劝人改正过错的话。那么我 们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的一些规定。《宪法》第2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二章之第4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   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   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那么也就是说,公民予官员以诤言,是公民的宪法权利,是神圣不可 侵犯的权利。如此,何需官员的宽容? 但是,问题还不算完,因为“宽容与否”之说其实意味着对有关官员 在这一事件中应该承担责任之性质的错误定性。“宽容与否”指地是 什么性质的问题呢?一般而言应该是指道德上的,或者纪律层面上 的。然而正如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所 指出的,在“彭水诗案”中,彭水县有关领导对待群众意见随意上纲 上线,甚至轻易动用司法权对群众意见进行打击报复,为党纪国法所 不容,《刑法》中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有明确规定,彭水县有关领导 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瞭望周刊》11月13日) 所以,诤言不需要宽容!甚至只是宽容一词,也不可滥用!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眼看他起朱楼”…… 邵建 闻知刚落成两年的江苏省南通市火车站,在隆隆的爆破声中被推倒重 建,油然想起清代孔尚任《桃花扇》中的曲词:“眼看他起朱楼,眼 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该剧叙写的是南明小朝廷的兴衰始 末,然而,这三个“眼看”用以状写南通火车站的命运,却也正相形 容。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正是这个倒霉的火车站的写 照。 于是,民间便有“问责”的要求。人们的怀疑是:这到底是不是“毁 尸灭迹”的“豆腐渣”工程,或者是地方攀比的形象工程?如果是前 者,利用“改扩建”的机会,将原火车站一举爆破,“豆腐渣”工程 再无暴露的可能。如果是后者,那纯粹是类似迪斯尼心理的假大空, 什么都要超前,什么都要破纪录。然而,无论属前还是属后,一个铁 定的事实,建造前一个火车站的银两,那当然来自纳税人的口袋,不 到两年时光,彻底报销。一幢房子,尚未宴两年宾客,便推倒重来, 这本身就是迪斯尼记录了。然而,据报道,甚至不到两年,因为铁道 部早在去年(2005年11月18日)就签发了包括南通火车站在内的改建 报告的批复。也就是说,这个火车站刚投入使用,就申请改建。这无 法不让人联想,建就是为了拆。请问当地执政,你当初建它干啥?难 道这是小孩搭积木,搭好就可以随心所欲,推倒重来吗? 崽卖爷田心不疼,正如任何一个纳税人听到这里,都心痛不已。“问 责”之声,合情合理。但,在当地一位官人那里,他的态度是:“南 通火车站重建要不要问责?我看就不要问责了。问谁的责?能建就已 经相当不错了。”这未必不是实话,问谁的责?如何问?这都是问 题,因为我们从制度上还没有建构起问责的渠道。从来,我们只有纳 税的义务,却没有过问和知情税收投资以及如何投资的权利。“权为 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虽然成了政府的行政口号,但,民还有权知 道,你是如何使用和分配我们的税收的,毕竟我们是纳税的主人。 南通火车站的命运,当然不是个案。本月媒体报道的前南京市委书记 王武龙被双规的消息,其中披露他在市委书记位子上的政绩“武龙 洞”就很能说明问题。这条位于南京鼓楼的地下隧道于1994年10月开 工,1995年建成试通车,1996年便开始修理,1997年冬进行了大规模 的补修。最近一次大修时,一位建筑系统老员工算了一笔账:当初建 隧道的时侯预算不超过一个亿,由于一边设计、一边施工、一边规 划,直接造成工程预算不断增长。隧道建成后又是三日一小修,五日 一大修,前前后后共花了近四个亿。现在还要花410多万元大修,真 不如填平恢复路面。 无论火车站,还是地下隧道,包括这里难以尽举的其他,当地主政在 “权为民所用”的同时,无法不令人怀疑有可能“利为己所谋”。人 们不难质问,为何工程质量这样差?政府是如何监督的?当时又是如 何发包的?这其中隐藏了多少“猫腻”?这些问题不公开解决,新的 工程就铺开上马,我们当然会怀疑,前一个火车站的命运为什么不会 重演。因此,我们不仅要求“税为民所用”,我们一定还要知道你是 如何用。按照国际惯例,各级政府都应当按年公开财政收入/支出平 衡表,每一项重大支出都要有详细说明,以备质询。象这样按照一把 手意志任意花钱,花冤枉了就说付学费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了。 当然,这里也有另外一个问题。前一个火车站是铁道部批的,地方感 到不适用,因此在反复争取下,铁道部又批准重建。情况果如是,则 是计划经济“致命的自负”又一例。铁道部再理性,也无以统筹全国 每一个地方车站的具体需要,这只有地方自己最清楚。但铁道部却可 以居高临下地运用权力,对地方需要自由裁剪。如此越俎代庖,势必 造成官僚主义的浪费,同时也潜伏着地方向部委“跑部钱进”的寻租 可能。类似这样的事权,不如直接下放给地方为好。出了事情,也不 需要上下推委。以至象现在,如果问责,都不清楚到底是问地方政 府,还是铁道部。 是的,正是在诸样不清楚的情况下,南通火车站又开工了,我们又开 始“眼看他起朱楼”……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可悲者应正视自己的可悲之处 杨银波 轰隆隆的挖掘机第一次驶进了坑坑洼洼的村庄,一铲又一铲,毫不费 力气地将泥泞、坎坷的山路挖成了公路模型。每铲体积超过0.5立方 米的土壤、石块,很快堆积成为一座大山,耸立于陡峭的山坡前。旁 边围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有人兴奋,有人愤怒,有人迷茫,有人恐惧 ……,更多人则是久久麻木着。以“国家”为首的行为,这一次的确 在力行一件善事,然而土地纠纷很快成为最大问题,以至于人群中时 不时地冒出这样的喊叫:“我们干脆不修了!没公路,这日子难道就 过不得了吗?” 我丈量着村民们被待修公路占领的土地,人群中发生了愤怒的争执: “不给钱,休想修路”,“不给土地,休想修路”……。总之,反对 力量精心算计着自己的眼前损失,尽管许多地方根本就是荒地,尽管 许多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粮食产量。总之,人们并不能感受到自己能 够有多大的受益,反而觉得自己的损失理应得到赔偿,至于“国家” 修不修路、修到哪里、修什么样的路,则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 机会是来之不易的,是多少人争取过来的,到最后反而成了这等局 面。我也见识了建筑队与村官的无奈,大家在酒桌中发表着自己对这 群农民的可怜、可悲、可恨与无可奈何。看到这一幕幕,我周旋于其 中,希望让他们搞清楚一个“现在与未来”、“自己与后代”的利害 关系。如果仅仅是站在我自己的立场上,我没有半点怨言,因为大公 路就在300米之外,小公路则可以直接到达我家门口,我还有什么话 可说呢?但我并不甘心于此。 我想到的是,既然“国家”已经抽出资金,那么就应达到两个条件: 1、村民配合,或者尽量配合,尽量捐献出一些土地来。那些退   耕还林的地方可以拿出一部分来,让离不开土地的农民继续耕   种。 2、必须达到国家建设农村的目标,杜绝承包工程的建路队从中搞   鬼,尽量使得户户受益。眼前看来,我确实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建   路队在违抗“国家”的指令,但民众的思想实在让我担忧。 我担忧的是: 1、民众不能站在公众立场上思考一个整体的、长远的出路,永远保   守着自己的一点小小利益,或者趁机营利,令人鄙视; 2、整体的工程设计并没有公布于民众,没有在民众面前以会议的形   式来予以讨论,这种工程很有可能并没有让人人受益。当然,我   不是没有想到另一种假设,那就是:建筑队有可能为了降低修路   成本,略去许多重要工程,或者弱化一些必要工程,并从中谋取   暴利。 我自己确实已经无所谓了,其实许多人仔细想想也都无所谓了,“反 正又不是我出钱”,人人都是这样考虑着。所以,连辛苦的修路农民 工来到这里的时候,村民们连给别人送上一杯水或者递上一支烟的热 情都没有。我是力主让人人受益的,在自我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如果 不能做到服从整体利益,那么就通过退耕还林的部分土地来达到解决 土地纠纷的效果。那些被竹子插着的土地马上就要到期了,民众再也 得不到什么补偿了,不如继续作为耕地,来达到那些被占领土地的民 众的要求。 我一直在争取解决本地的交通问题,现在终于成功了,机会来了,人 们再也不用担心以后没有便利的交通条件了。一些新的发展机会也即 将来临,这里的人们不用再一个个老是往外面跑,许多剩余劳动力可 以重新利用起来,发掘自身的潜能。然而,就因为那些土地,人们彼 此之间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没有谁愿意主动把自己的土地让出 来给别人,失去土地的农民要向“国家”申请赔偿。倘若如此,那么 这里是不可能成就什么事情的,所有发展的机会──哪怕是“发展之 基础”的机会──也可能溜走。 我早已厌倦了这里的小农耕种。那么高的成本,那么低的收益,解决 生存还差不多,还能搞出什么大的作为来呢?要改变农民被土地束缚 的状态,也就必须改革土地制度、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为他们提供 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倘若连交通的条件也达不到,那么,谈发展根 本就是痴人说梦。其实,这些都是非常基本的常识嘛,为什么真正实 行起来的时候却如此难呢? 此次修路,我家的土地也毫无怨言地捐献了一些出来。大家可以看看 “天堂沟”那边的民众,他们不但没有大公路,连小公路也没有,我 愿意捐献土地,让通往“天堂沟”的小公路从我的土地以及我们杨氏 家族的许多土地上压过去,让那里的民众有公路可走。刚才我去丈量 土地,其中争吵最凶的就是三户村民的土地,算起来才多少面积呢? 也就是十平方丈左右,不过100平方米嘛,这点土地算得了什么?那 么多退耕还林的土地难道真的不能动?就是一些竹子插在上面,有什 么利益呢? 我能知道的这些退耕还林的土地的用途,只有两个:一是被人砍掉笋 子来吃,也就是“偷盗”;二是那枯黄竹叶拿来当柴烧。把那么好的 一大片土地拿来荒着,简直就是浪费!不如砍掉一些竹子,简直变为 耕地。既然“国家”已经让这些土地空着,那么所有权早已在集体手 中,连使用权也不在村民手中,那么不如就把这些归为集体所有的土 地用于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连我母亲都看不下去了:“那些人,一天到晚就想着拿点好处,以为 国家的钱就那么好赚,所以总是希望把国家的钱往兜里放。”这种说 法,不只针对着许多村民,也针对着建筑队。我对建筑队的财政预算 和规划是不知的,几乎所有人都不知,这确实让我疑惑,以至于有人 骂:“什么狗屁国家行为,还不是几个人说了算!”我更清楚的是民 众的私欲,就算得到几百块钱的补偿,拿在手中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我清楚地记得,那些人宁愿一天到晚坐在牌桌上赌钱,也不愿意给孩 子提供一点买课外读物的钱,而只能由我这个作家来建设一个图书 馆,弥补一代人的成长漏洞。 国家修路,资金来自纳税人的钱,这里的农民至少在农业税上是免除 了的,传统粮农已经没有了农业中的税务负担。修路的资金来自这个 地方之外的其他中国人的纳税,在修路过程中,又没有要村民出一分 钱,就连让村民去投工,也是要算工资的。最终的问题不过是土地 吧,为什么不能捐献出一些来呢?连小孩子都说那些人“太自私 了”,这点判断恐怕不是什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问题,因 为受益人同样也有那些人存在,并对今后的前途意义重大。 我知道有的地方只有修小公路的待遇,那里的人希望修大公路,但 “国家”并没有这个规划,于是他们就准备自己出钱来修路。我敬佩 这种行为。但是,那里的人也遇到了土地纠纷的问题,不会被占土地 的人愿意修,会被占土地的人不愿意修,仍然是那种逻辑:哪怕我有 一丁点损失,我都不愿意为公众着想。现在就成了这样一种结局:想 修大公路的人觉得没有希望,不想修的人兴灾乐祸。一个看似平静的 地方,一旦遭遇公共事务,许多人的真实面目就呈现出来了。其实我 已注视到了这样的民情,我深知推动公共事务的艰难。 如果大家还有印象,应该能够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在发动修建 “新岸路”,并募集资金。当时需要的资金是十万元,可惜最后只有 我、我亲人、我朋友捐助总计2,000余元,一切宣传、资料、邮寄等 费用全部由我自己负担,最终没能成功,只好把剩余的资金捐给面临 失学的孩子。但现在我已看到了问题的严重:倘若当时真能成功地筹 集十万元,也未必能把路修建成功。如果一定要修成功,除了十万元 以外,恐怕:第一,我要捐献出自己所有田土的使用权;第二,劝说 大量亲人也捐献出一定土地的使用权;第三,再到银行借贷一部分 钱,然后拿我自己的稿酬来偿还本金和利息。 我现在还能回忆起当初的日日夜夜、点点滴滴。其中:一位老乡在重 庆移动公司就任高职,愿意出资20,000元;许多老乡在外面打工,接 到我的电话,大多数二话没说,都是一致的语言:“如果动工,我马 上汇款。”有愿意出资500元的,有愿意出资1,000元的,也有愿意出 资50元、100元的。总之,那时的我,犹如一个高级的乞丐,似乎看 到了希望。但一边是动议,一边是调查,在调查中我听到了太多的警 告和劝戒。一位瞎了一只眼睛的老人哈哈大笑:“银波,别说十万, 恐怕100万也修不起这条路!”为什么? 我的家门口经常围堵着讨要土地的村民。走在路上,人们见到我就拉 我过去:“如果你要修路,先把我的土地问题解决了再说。”有甚者 更直接:“土地老子不要,老子只要钱。我那点土地,你出1,000元 把它买了吧。”更可笑的是,为了一口只有三平方米的小水塘,村民 竟然提出要求:“马上给我打一口井,否则这里不准你修公路。”这 所有的一切,变成了“杨银波”修“杨银波一个人的公路”,面对如 此凄惨的结局,我一次又一次地换着不同的办法与人们沟通,但只有 少数人勉强同意。想当初,召集会议时一番激情演讲,人们纷纷鼓 掌,有的人甚至溢出了泪水,但过后不到一个月,人们当初的激动消 失了,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真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那种惨 景。 虽然我自动放弃了由自己发动修路,但我并没有放弃把希望寄托于 “国家”。因此,我上书,不断上书,也不断联络中国社会的各种人 物,知道一个联络一个。在邮局,工作人员总是看着我抱着一捆信 封,花一、两个小时来写地址、邮编,投寄信件。我不相信没有成功 的一天。在这个早已习惯于被国家和政府组织起来的中国社会里,个 人的号召力能够起一时之效,却不能延续长久,我只有走这条道路。 在往后的几个月里,一批又一批的官员在这里展开调查。终于有一 天,我被告之:这里的四个村都将修路,以国家资金为担保!这种规 模,远比我当初的“新岸路”大得多。 传言说:这里已经拨款1,600余万,修公路,建水渠。我的父亲参与 其中,并召集村民一起来干。我兴奋,我激动,不管如何说,这起码 会减少许多麻烦,仿佛“国家”永远比“个人”来得更为正当。但 是,当初针对我个人的那一幕幕又出现了,许多人抱怨着公路走向不 对,自己的损失应予赔偿。村官只能面对那些涨红了脸的人说:“我 们只负责协调,其它的概不负责。”怎么协调呢?怎么讲都没有用。 挖掘机刚要挖,一个村民不答应,说:“给钱!”要多少?300多 元。建筑队准备炸鱼塘取石头,鱼塘承包者说:“可以!拿10,000元 来,当作鱼苗补助费。”…… 全国各地每一天都有无数条公路在修建,难道都是这样的场景吗?不 是的。四川南充有一个农村片区修路,人家是怎么做的呢?召开会 议,确定路线,计算成本,公开支出,具体占谁的土地,没有半点商 量,直接从田中间挖过去就行了,没有谁站出来阻拦。土地不够的村 民,跟村官谈问题,村官就把土地多一些的村民叫来,看能不能让出 一点土地,说:“他们被占的土地实在太多了,为村里作出了这么大 的牺牲。”于是,又没有二话,土地多的主动让出一些土地来给土地 少的村民耕种。这是当地一个退休的镇级官员到我这里来作客所说的 真实案例。 可是在我们这里呢?竟然都是这种状况。过去,我只坚持一点,就是 资金不能落入政府手中,必须民选资金管理者,公开资金流向,不然 就象水从田里过一样,到最后总要缩掉许多水。但是即使这样,许多 危险问题仍然在产生着。我的一位朋友,曾经是这里的村长,退休后 一直想修公路,于是大家筹集几千元资金,终于修了一半的公路模 型,却突然连续几次遇到民众的强行围堵,不得不半途而废。到最 后,每个人都在骂我这位朋友,却没有谁能够或者敢于与那些反对者 谈判、协调,最终只能不了了之,让“国家”来实施修路行动。 公路公路,乃是公共之路、公众之路,却演变为“与我无关”的别人 的私路。有一位老板,众人称颂,因为他投资近400万元在家乡修 路,却也有人闹矛盾,也有政府想要来管理资金,更有人造这个人的 谣言,说他的钱来得不正当,是靠犯罪得来的。没有证据,却总是这 样栽赃于他人。我自己当初也遇到过这种问题,和两位朋友一起发动 修路,这两位朋友被骂得很惨,成了“肯定是想捞钱”,“肯定有算 盘”,“精得很,鬼得很”。至于我,也许仅仅是因为当初我有戴墨 绿色太阳镜的习惯,又是“摇滚式”的唐朝乐队主唱丁武那般的长 发,实在太酷,被人们说成是“黑社会”。真是滑稽得很,杨银波居 然会是“黑社会”! 有段时间,人们见到我也躲在一边远远看我,不敢跟我搭腔,直到我 一户一户地对他们进行调查时,他们对我的这种看法才有所转变。可 我也禁不住要继续跟他们沟通,力求让他们改变一些思维,把性质分 清楚,把产权与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别讲出来。如果还是没 有办法,也要尽量把建筑队稳定下来,不能让他们放弃。还有那些在 外打工的青年、中年,他们应该在这个时候站出来,舍去自己的一点 利益,照顾众人的现在与将来。假如这一次都无法成功,那么今后可 能永远都没有办法再成功起来,这将使一代人甚至使几代人充满遗 憾。 我记得,当初央视《面对面》对话李昌平。李昌平说:   “我觉得我们中国的农村是可以搞好的,中国的农民这么勤劳,   农村的劳动力这么多,农民又有需求,农村里又有很多的资源,   又怎么能活不起来呢?” 可是,我所知的这些事情回答了李昌平。《面对面》对话的另一位人 物也回答了李昌平,那就是日记被翻译成五国文字出版的宁夏西海张 家树村的贫困女孩马燕。她说:   “再不要过以前的那种生活,他们一天就知道下苦,去外面打工   有时候就被人骗了,就是不被人骗,他们还是挣不上钱。在我辍   学的那段时间,最多的就是砍草。一天到晚就只有砍草,印象最   深的就是,我砍草,用铲子砍了我的手指,划破了流血,感觉到   疼得厉害,就想哭。我把草砍了,就蹲在那小羊羔前面,盼着它   快长啊,长得那么大,我就能上学了,就盼着这一天。” 谁都意识到了自身的贫穷。虽然谁都看得到农村巨大而丰富的潜在力 量,可是有一种思想在恶化这些可能性,这种思想力的不进步,把许 多机会都挫伤了。自救无法达成,他救也无法达成,那还能怎么样 呢?自生自灭吗?不能这样!绝不能这样!可悲的人们如果不能正视 自己的可悲之处,而只顾短视地照顾眼前的自我,他们的命途将在前 进发展的浪潮中更加曲折,而自身也将不进则退,愈加落后、愚昧和 野蛮。 当然,我也是懂得《土地管理法》的。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 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 地转用审批手续。”第47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 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但是,能不能通过协调的办法来 解决呢?倘若我当初发动修路成功,挖掘机开进来,一铲一铲地挖掘 着,那么我是不是也应该按照《土地管理法》来予以补偿呢?倘若如 此,在落后贫穷的农村,谁还敢提出修路呢? 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原理,我出钱出土地来修路,那么公路的所有 权、管理权岂不是仅仅属于我自己一人?既然如此,那么收“过路 费”岂不是也顺理成章?这不是更为加重农民负担吗?所以说,这里 的问题,已不是简简单单的法律问题或者道德问题,而是眼光长远的 问题。这里的人不知道什么是分红,不知道什么是股分,但总有一 天,他们会知道自己就是村里的一个股东,是有权分红的。现在没走 到那一步,将来一定会走到这一步,要走到那一步,就必须有发展, 有投资,有公共参与经济建设和财政监督的能力,还需要一颗公益之 心。 下面,我就举几个无偿捐献土地的例子。 ◆重庆市忠县东溪镇华兴村,修“桥桉子至冲斗岩公路段”。当初也  是阻挠得很厉害,村民对公路线路、土地调整、青苗赔偿等有不同  看法,横加阻扰;村民们不断反抗:“为什么非要毁我的土地”,  “如果要从这里经过,除非等我死了”,“如果现在要占我的承包  地修路,就必须将以前修路缴的集资款和占的土地退还回来”  ……。到最后,还是无偿捐献土地,而且全部村民都配合积极,因  为村民运输建房、自主创业比以前都容易多了,之前的土地小投资  简直算不了什么成本。此外,《重庆日报》记者胡晓群曾经报道过  大渡口区跳蹬镇修路的情况,其实不唯独是跳蹬镇。据统计,近几  年大渡口区的农民总共无偿拿出土地370多亩,共修建“便民路”  58公里。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赤山村谢溪村民小组,修“大同公路赤  山段”。该路段长655米,宽10.5米,总投资约610万元,按三级公  路标准施工,村民无偿捐献24亩土地。结果是:投资机会增加,土  地升值,农田租价从1,000元/亩涨到11,000元/亩,每个村民每年  可以拿到的分红是3,000元~4,000元。我们这里是必定要进行土地  股分制改革的,也就是要达到起码80%的土地私有化,这点在广东  已经展开数年,内地今后也会这样做。所以,长远看去,只要能够  遏制基层腐败,建立监督机制,启蒙民众力量,捐献土地只能算是  小投资,而民众的生活状况将会有改变的巨大可能性。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大方镇对江村,修“对江村至元宝村公路  段”。对江村的村民已经富裕起来了,但邻村元宝村却十分贫穷。  当初对江村达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把自己村的土地无偿地捐献出  来,给元宝村修路。也就是说,对江村的土地被占了,但没有叫元  宝村赔对江村的土地。不会象今天我们所遇到情况一样,哦,你两  叉河村民小组要修路,关我山角井村民小组什么事?如果你们那个  村民小组要修路,这路要从我们村民小组经过,好,那么占了我们  多少土地,你们那个村民小组就要拿出土地来给我们才行,否则的  话,要修路?没门!看看贵州的对江村是怎么做的?他们不但捐献  土地,而且投入人力、物力、技术,帮助元宝村。这种行为和精  神,十分难得。 ◆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太平镇山咀村,修“太平至山咀公路段”。那个  村有了修路的项目资金,村民也是无偿捐献土地,而且还投工投  劳,最终修建成功。最后效果怎么样?一条村级公路从太平直通山  咀,班车开到了家门口,村民上街赶集的时间缩短了一大半,农副  产品也源源不断地运送到山外。那里种植甘蔗、水果、种桑养蚕,  那里养猪、养牛、养羊,那里建沼气池,人均收入已经达到了  1,800元。 其实,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恰恰是那些能够意识到交通的必要和认 识到应该“舍小求大”的地方,才会富裕得那么快,才会改革得那么 明显。法律虽然标明着对土地的保护与补偿,但是就农民的最大利益 而言,最应当的保护与补偿,是让农民彻底摆脱贫穷,发挥自己创造 经济的能力,最起码的条件,就是改变闭塞的交通状况。长期外出打 工的潮流是终将回潮的,他们在家乡能干些什么呢?难道又要重新回 到小农耕作的状态?就象马燕说的那样:“再不要过以前的那种生 活,他们一天就知道下苦。”难道这里的人们连马燕的这种意识级别 都达不到吗? 须知,马燕生活的地方,乃是一个早在30年前就被联合国粮食开发署 认定为“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她能够有这种意识,为什么这里 的人没有呢?倘若这里的人也真的有,那么为什么又要死死地保守着 贫穷,连已经到来改变机会都放弃掉呢?我的乡亲们啊,请把眼光放 长远些吧,不要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而毁灭了如此良机。当然,如果 跟建筑队谈判得下来,他们愿意依法执行、予以补偿的话,我也无话 可说。但是,得利的只是少数,谁知道以“国家”为首的行动不会精 心算计成本呢?届时,恐怕某些该修的路段却没修,受害者的数量也 将远远大于得利者的数量,“国家”并没有亏,亏的却永远是民众。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真的需要“用兵千日”吗? 吕耿松 自胡锦涛上台后,当局频繁出动武警部队,名曰维持社会稳定,实则 镇压公民维权,不少武警官兵将此讽刺为“养兵千日,用兵千日”, 中国俨若进入了战争状态。进入11月份以后,中国国内维权形势徒然 紧张,从11月8日到16日,福建莆田、山东济南、广东顺德、广东汕 尾、北京、四川广安、南充、甘肃庆阳等地区分别因征地贪腐、侵呑 国有资产、捉狗及医疗事故,引发至少七、八起数千上万人规模的群 众抗议。官民冲突、警民冲突、军民冲突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大有 “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与此相适应,中共中央军委发布了《军队 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军队迅速直接参与对抗暴民众的镇 压大开绿灯。该《应急预案》规定,军队参与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包 括下列五种:(1)军事冲突突发事件;(2)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 定;(3)处置重大恐怖破坏事件;(4)参加抢险救灾;(5)处置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中国官方媒体报导说,这项由中央军委颁布的 预案,第一次为军队参加处置突发事件进行了规范,为军队参与有关 行动提供了有效依据。海外分析人士认为,该《应急预案》,尤其是 第二点“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和第五点“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等”为中共军队迅速直接参与对抗暴民众的镇压开了绿灯。 11月6日,中共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会召开了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 议。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说,1~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处置各 类群体性事件1.79万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2.1%。这个统计数字引起 海外观察人士的怀疑,有人以掩耳盗铃来形容中共当局的这一说法。 刘金国话音刚落,11月8日,邓小平老家四川广安就发生了几万民众 冲击医院与武警对峙的暴力冲突;同一天,还发生了广东顺德三洲村 的大型粮仓近万名村民围困近300名官员的群体事件。在接下来的一 个星期,东起福建,西至四川,南及广东,北达京城,中国大地燃起 了熊熊的抗暴烈火,广大民众抑压已久的愤怒象火山一样喷发。在这 些抗暴维权活动中,四川、广东、福建、甘肃等地都发生了扣押官员 事件,象这样大规模扣押官员的事在以往的维权活动中是比较少的, 这说明官民冲突已经到了难以调和的程度,胡锦涛的“和谐工程”即 将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刚唱完“和谐颂歌”的胡温政权就不得 不依赖于刺刀了,《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也就匆匆出 台。但是,出台这个旨在镇压民众维权的政策对共产党当局来说并非 聪明之举,这是一把双刃剑,其造成的后果很可能给它自己带来灭顶 之灾。对此,著名政冶分析家方觉先生在《不要动用军队处置国内冲 突》一文中指出,该《预案》表述的中国军队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五 项任务的第二项(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和最后一项(参与处置 发公共安全事件)显然不是军队的恰当任务。他认为维护地方社会稳 定需要采取政治对话手段、社会保障手段、社区调解手段,而不能靠 纵横驰骋的野战军来维护。从法律的角度看,《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中有关军队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二项任务和第五项任 务是缺少宪法依据和法律授权的。他说:“正确处置民众抗议的根本 途径是:实行民主选举以便产生得到大多数人民拥护和监督的各级政 府领导人;全面、认真地清理公众深恶痛绝的普遍的腐败;有力地调 整财富分配以缓解贫富两极分化;推进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和司法公 正以保护民众的合理权益。中国的一些领导人不想在这些根本性的改 革领域作出实质性的努力,而是想选择使用军队的力量去平定民众的 抗议,如果这样做只会激起民众抗议越来越增多、越来越持久、越来 越扩大,只会导致中国军队滑入干预社会的方向,只会造成中国的政 治倒退,只会引发国际社会强烈谴责中国的人权状况恶化。”《军队 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在紧急情况下,师团级以上部队可 以越级报告情况,上级也可以实施越级指挥”的规定。这样的规定, 破坏了使用军队的常规。一旦军队介入社会事务,而将军们又有不受 节制的权力,那么,内战和分裂就将不可避免。 出台《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不表明中共强大,相反, 暴露了它外强中干的本质,显示了它骨子里的虚弱。几个月来,中共 中央以中纪委名义要求县团级单位组织收看由胡锦涛的亲信、社科院 副院长李慎明(笔名肖黎)主导的内部影片《居安思危──苏共亡党 的历史教训》,亦称苏共亡党警示片,党员观后要参加讨论,并向上 级提交讨论记录。该片分八集:“苏共兴衰的历史轨迹”、“苏共的 基本理论及指导方针”、“苏共的意识形态工作 ”、“苏共的党 风”、“苏共的特权阶层”、“苏共的组织路线”、“苏共的领导集 团”以及“苏共对西方世界西化、分化路线的应对”。这是胡锦涛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实际上是内部整党运动)失败后,中共中 央的又一重大举措,内部讲话直接称是避免“亡党”、挽救“危机” 的大事。由此可见,中共专制集团对它目前的处境已经非常清楚。为 了挽救风雨飘摇的独裁统治,它不得不借助、求助于军队。去年8月 一个月内,中共当局以党、政、军三名义连续发了五个文件,强调要 “强化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加强“各军兵种、军事国防系统干部政 治思想、政纪、军纪考核、鉴定”,要“加强军队党组织、政治部建 设”,对“组织、参与或者支援社会上的游行、示威、静坐、请愿、 串联上访活动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等等。此外,军队的一些高级 将领在《求是》杂志、《解放军报》等撰文,强调“军魂教育”,要 “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又通过提高军队干部工资来收买 军心。但是,这些措施很难收到实效,军队绝对效忠于一个政党的日 子事实上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见惯了大贪大腐的军人也不会被几个工 资所收买。现在,军队中向往民主,同情维权的官兵也不在少数。军 队如果长时间地介入社会事务,很可能会同民众结合在一起,其中的 一些中下军官及士兵会站在民众一边,这对中国民众来说,对中国的 民主事业来说,未尚不是一件好事。但是,也要警惕一些有野心的将 领同地方官僚和富商结合,形成尾大不掉的割据势力。 最后,还要引用一句方觉先生的话:每一个关心中国的民主化前景和 人权形势的中国人和外国人都应该关注中国军队参与处置国内冲突的 危险规定──这确实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民运呼唤自己的社会活动家 方家华 由于众所周知的中共网络控制的原因,近期才见到王丹、王军涛的关 于是否收受了台湾资金的两个《声明》。在海外民运派别蜂起的背景 中,作出这种声明,应该说有其必要,也确实有一定的政治效果。不 过,我倒认为,具体看来,04年《声明》,因为涉及中共对海外民运 的政治瓦解,有必要。06年《声明》没有什么必要。收受了台湾资金 支持中国民主运动,这没有什么不正当。难道中共还会因为中国民运 是否收受了台湾资金而在道义上承认中国民运,并进而在政治上心慈 手软、网开一面?我的关注是该不该接受台湾资金,以及能不能再 得到大量的支持中国民主运动的资金的问题。如果再能够得到大量的 支持中国民主运动的资金,有力推动中国民主运动,就是中国民主运 动的杰出社会活动家,就是中国民主运动的真正功臣。 王丹、王军涛在海外民运的活动,我及我的一些异见朋友们,是敬重 和肯定的。对于“该收不该收”台湾资金,我们当然要看到,这个具 体行为的“正当”,看到这个行为在一段时间和一定范围里的政治影 响。但,我们也要看到,这个行为在相当时间和相当范围里的政治影 响和政治作用。收受了台湾资金的“正当”,应该放在中国民运的大 政治背景中来观察。中国又不是一个宪政法治国家,又没有什么政党 法,根本不会有什么“政治资金丑闻”。中国除了中共的国产就是党 产,一切权力归中共之外,还有什么党派组织有资格、有权利筹集政 治资金? 政治中的对资金条件的克服,中共应该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面镜子。 中共对资金条件的依赖和克服,可以从中共的几个时期来看。建党时 期,中共是收受国外的第三国际和苏联的资金;之后的农会时期,是 “打土豪,分田地”,没收或抢劫地主们的财产;之后的抗日战争时 期,是359旅的种植鸦片解决资金问题;中共夺取政权之后,又是以 国家的名义掠夺中国民众、中国农民、中国资本家。如果说,这些都 是历史,那么,今天中共的国产就是党产现象,不也是掠夺中国资 源、中国财富吗?再如果,中共今天的贪官污吏们的行贿受贿、买官 卖官,不也是通过对政治权力的私有制而进行的吗?没有资金,谈什 么政治斗争。中共政治斗争的成功,某种意义上也就在其资金问题上 的成功。 再来看中国民主运动中没有资金的现象。中国国内民主运动和海外民 主运动,同是中国民主运动的整体。但中国国内民主运动因为没有资 金,根本没有达到什么规模,并且常常在一些具体的行动上出现难 堪。难堪当然就是失败,就是错失与延误中国民主运动的机会和时 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中国的民主运动,尽管依然强劲,依然此 起彼伏,依然如火如荼。但是,中国民主运动也象世界上任何事物一 样,有其强劲,也有其衰落。中国民主运动的行进者们,不会每一代 都有对中共一党专制下的共同经验与共同认识,真诚与挚着也不会代 代相同。曼德拉们、路德.金们、甘地们、哈维尔们,并不是每一个 时代都会出现。这样,中国宪政的愿望与现实就会难以实现,中国民 主运动的一代期望与流血牺牲就会付诸东流。中共对中国民主运动的 政治策略,除了现实的疯狂打压之外,还有“三十六计,拖为上 计”。中国民主运动比之于中共,中国民主运动拖不起。中共就是利 用中国民主运动的资金艰难条件,使用断绝、封锁、造谣、污蔑、收 买、分化等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扼杀中国民主运动,欲置之死地 而后快。 在中国民主运动的实际进程中,智力条件、经验条件、环境条件、资 金条件等诸条件,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不用回避,不用忌讳,中国 民主运动中的一些实际操作、实际活动,因为以上某些条件的缺乏, 而成为一种“空壳现象”。空壳现象是指有名无实,是象商业活动中 一些有公司名称名目,而没有实际的产生利润的经营活动现象。比 如,中国民主运动中的一些“政府”、“政党”及一些“组织”之 类,由于没有资金条件,导致没有与其名称相符合的实际政治活动。 在一些具体的政治活动中,常常是捉襟见肘、有头无尾、有始无终, 既给中共的政治迫害提供了口实,又没有达到动员中国民众参与抵抗 中共专制的实际政治效果。不要说会有发展,就是连坚持生存都做不 到。这些现象让人担忧。这些现象就是没有资金条件的结果。 中国民主运动中的一些“空壳现象”,让人辛酸与无奈。尽管,对于 这些“空壳现象”,坚决不能指责其不规范,也不能简单按规范思维 理解。中国民主运动需要真实的政治动员和社会动员,需要整个中国 社会的“枯木朽株齐努力”,空壳思维的指向也是中共专制,空壳行 动也是对准中共专制的政治行动。而且这些行动者也是有一定经历、 实实在在的民运人士。尽管中国民主运动中的这些“空壳现象”,的 确有一定的时代的浮躁情绪,有文化智力方面的原因,有虚无主义的 政治文化倾向,让人想起中共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之类的 狂轰滥炸的社会媒体炒作。但是,其间有着根本的不同。这就是:一 个是炒作正义,一个却是炒作邪恶。这就是中国国内民主运动没有政 治资金的辛酸与无奈。 其实,06年《声明》,关键还在于“台湾资金”。如果是美国资金或 者俄罗斯资金,或者非洲资金,06年《声明》就不会出现。我不相信 海外中国民运没有接受美国资金。但我确实没有看到有关接受美国资 金的《声明》。如朱学渊先生所言,接受台湾资金以推动中国民运没 有什么不正当。我以为,在台湾没有独立之前,台湾依旧还是中国的 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属于中国,这没有什么需要 特别说明的。另一方面,进行中国民主运动或者其他什么政治运动, 有些风险是根本不可能也不应该回避的,回避了就是政治机会主义, 而不是政治的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也不是现实主义政治。中国的民 主运动,避免机会主义,应该受到重视。接受台湾资金以推动中国民 运,即便是犯了中共的“颠覆罪”,也只是颠覆一党权力私有制,而 不是颠覆中国宪政。颠覆也作废除理解,把一党权力私有制颠覆到中 国宪政,道义上应该坦然和坦荡。这不也是中国民主运动的目标吗? 海外中国民运,没有资金怎么开展实际的民运活动。海外中国民运, 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成果,能够让中国民主运动有今天的国际知名 度,能够让世界上热爱自由、正义与和平的民族与国家,知道和支持 中国的民主运动,就是因为有了接受资金的环境条件,和没有耗费这 个条件,而实实际际接受了资金,而实实际际壮大并推动了中国的民 主运动。根本就不要受到一些迂腐之见的影响,不要顾及这些迂腐之 见,也坚决不要顾虑中共的造谣和污蔑。不要浪费海外环境的资源, 坦荡地接受支持中国民主运动的资金,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当然,能不能接受和动员大量资金,以资助和推进中国民主运动,这 不是只在道理层面。更重要的,是在人的素质和能力。毛泽东们和列 宁们为本集团解决资金问题的素质和能力,实在是值得肯定并为之学 习的。仅仅在解决资金问题的素质和能力上,中国的民主运动就需要 毛泽东和列宁这样的社会活动家。 中国民运与中共一党制的对抗是根本的政治对抗,是中国的宪政信念 与中共一党私有制的根本的政治对抗。在中国民运与中共一党制的根 本政治对抗中,接不接受资金问题,和应该怎样接受资金问题,应当 从属于这个根本政治对抗。不因为接受资金而改变中国的宪政信念和 中国的现实政治关怀,这才是应该首先考虑和坚决考虑的。这是中国 民主运动中社会活动家的政治眼光和政治品格。中国民主运动需要民 众,需要资金,也需要自己的社会活动家。中国民主运动需要这样的 社会活动家,中国民主运动呼唤这样的社会活动家。 (2006年1月18日于贵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有感于陈光诚案的证人不得出庭作证! 天理 陈光东、陈光和是陈光诚案的重要证人,他们和陈光军、陈光余、陈 更江、韩延东、陈华等人都曾经因为陈光诚案受到刑讯逼供。11月18 日,沂南县公安人员到东师古村找到陈光东、陈光合的妻子,对她们 进行威胁,企图以此来阻止陈光东、陈光和出庭作证。其他证人可能 已经或正在受到沂南县公安人员的威胁。 依照法律的程序,沂南县警方凭什么到东师古村到恐吓陈光东和陈光 合的妻子,干扰和破坏家属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若是南县人民法院有 任何法律文件要求沂南县警方去找证人,那么请出示证据来。用这么 下三栏的手段来干扰司法公正,沂南县警方该当何罪?当然,俺天理 不知有关部门知不知道这种情况,沂南县警方威胁恐吓证人,是彻头 彻尾的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 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就是要诚实向司法机关陈述事件的真 相,协助司法机关尊重和捍卫法律的尊严,这是共和国每个守法公民 应尽的义务。沂南县警方实施警告证人的行为,是践踏共产党的司法 公正行为!是故意对胡温依法治国的国策公然的恶毒挑衅。如果山东 省政府对这种恶性事件不加以制止,那么就是公开与中共中央和胡温 政府对抗! 法院公证公开审理案件,属于正常履行公务的行为,以宪法的准则来 审理案件是正确和必要的。证人出庭作证的行为既维护了宪法和法律 的尊严,也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沂南县的所谓的人民政 府,明知自己的施政出了问题,不但不去忏悔自己的失误,反过来利 用警察这些黑社会打手(看声援陈光诚的同仁的遭遇就知到了)来对 沂南陈光诚一案的证人实施威胁和恐吓。俺天理只有对证人们给予同 情和了解他们的恐惧。同时,俺天理也只能为沂南政府的所作所为感 到悲哀。 当然,谁来为陈光诚一案来作界定呢?也就是说,谁拥有对陈光诚一 案是否有罪的解释权,是沂南政府呢还是法律呢?这倒是令沂南当局 头痛的一件事情。本来,一个政府与政府的行为,都是要以法治的要 求为目标的。既然国家立了法,当然就得要按法律来治理这地方的政 务。这个地方的法律即使是执行者也要人人遵守。在这一条件下,对 陈光诚是否有罪的解释权当然是法律而不是政府说了算。所以,现在 沂南是人治的时候,政府就是陈光诚一案的解释者。根据沂南政府以 往处事的原则,沂南政府的解释肯定会有利于政府。 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看到,也听到太多的高叫是依法治国、依法办案 等等一系列说得比唱的还好听的调子,在俺天理看来,这些怪事不仅 挑战依法治国的胡温国策,更加是挑战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 治原则,沂南当局派警察下去威胁恐吓证人,极大地挑战了共产党高 唱的法治原则和理念,而且还故意挑战人民警察的尊严和良知。 要知道,政府天天说依法治国,声称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要 治陈光诚的罪,岂不是自打嘴巴?陈光诚的维权合理合法,何罪之 有?由此可见,当局对敢说真话的维权人士的迫害真是达到了登峰造 极的程度。 沂南政府要知道,中国历来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亘古不变的 真理,谁对人民犯下的罪孽都会得到报应。对于那些迫害陈光诚先生 和用莫须有的罪名入罪陈光诚先生的沂南政府当局,如果你们还存有 一点点的良知,就必须自我检讨一下,是否立即释放陈光诚先生,给 自己留一条后路?要知道,沂南当局任何的践踏法治尊严的行为,都 是对共产党执政基础提出的挑战,同时也是对胡温共产党依法治国的 公然污蔑和嘲笑! (2006-11-20)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 莫建刚 人类社会的道德进化、渐进式的文明进程、经济的发展及其繁荣,还 有宗教信仰的传播等,这些文化模式的形成,都离不开理性的思维、 思考以及思辩的自由想象、感性的考量、激情以及批判的自由言论所 组成的文化因素。 正因为有了这些来自思想者经过知识筛选后所积累和开启的智慧,在 生活苦难的炼狱中,实践着人生理想的过程,从而彻悟出辉煌的思 想。思想者人生实践的经验和大彻大悟的思想智慧是支撑人类社会文 明进程的基石。他们思想的自由以及言论的自由,应当受到宪法及其 所派生出的法律条款的支持和保护。他们人生实践的经验和大彻大悟 的思想智慧,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文明进程的意义上,应该得到出 版自由的厚待。每一个国家的宪法,明文地凸显出言论自由的重要 性,并从宪法中所规定的言论自由之精神而拟定相关的出版法的法律 文本,从而使本国的思想者的思想、言论在自由的精神的驱策下,将 人生实践的经验和大彻大悟的思想智慧,通过出版媒体的传播而承接 本民族文明历史的命脉,使之在世界文明的征程中,占有强大的优 势,从而奠定其文明大国的强盛基础而使本民族的文明传承发扬光 大。 无庸置疑,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所形成的文明态势,是一个国家一 个民族的生存基石。一旦失去了这一文明态势的强大基石,这个国家 的繁荣强大与民族自由的精神,便在没有文明依据的情况下处于极其 弱势的地位。因为没有文明的依据:即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的理 论结构,也因为这一文明依据的理论结构是处在暴虐的、凶残的、极 权的奴役之中。于是,政治腐败所导致出公民社会的失序和乱象。经 济的低迷以及在政治谎言中所出现的泡沫,计划经济给公民社会带来 的物质匮乏,市场经济在极权政治的干预和调控中,所出现隐蔽的通 货膨胀。文化领域在专制极权的淫威下,象妓女一样的出卖色相以及 犬儒似的吹捧和肉麻的歌功颂德。一切的一切都彰显出这个国家在极 权主义统治下的外强中干的丑陋形态。 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对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乃至出版自由的恐惧,是 出于对自由的精神以及民主诚恳诉求的反感和仇恨。自由的精神及其 思想言论的自由完全可以摧毁专制暴政的政治体系。因为这类专制暴 政的政治体系其思想理论和说谎者的言论,都是建立在法西斯强权以 及暴力革命原教旨主义的文化来源。它对人类社会暴政的奴役、强行 的监控、恐怖的屠戮、每时每刻都会激怒公民社会中每一个自由个体 的人格价值;在经过深思熟虑后的思考和抉择;所组织起来的争取自 由、人权、民主的群体。这一群体的思想、言论的源泉,是来自于人 类社会经过漫长的启蒙思想的开悟和启示,所形成的具有自由精神以 及民主诚恳的诉求的政治文化体系。这一政治的文化体系,将支持着 争取人权、自由、民主的群体,以反抗和彻底变革专制暴政的政治体 系。从而将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腐朽统治彻底摧毁,并在此基础上 建立一种文明自由的人类世界。 然而,任何经过法西斯强权以及暴力革命原教旨主义培育出的专制暴 政与独裁恐怖,其堡垒都已蜕变为极端的军国主义:即利用效忠本政 治集团的军队,维持和保护本政治集团的私利,并随时随地都可以动 用军队;对大规模的自由的抉择与民主诚恳的诉求给予毫不留情的屠 戮和镇压。其军国主义的思想是来源于暴力革命原教旨主义的滥觞。 因为要推翻公民社会的文明,实施凶残的帝王制度,暴力革命原教旨 主义的军国思想便运营而生。没有暴力革命的军队,就不可能形成专 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国家统治。没有国家主义的煽动和颠覆,就不可 能出现军国主义的军队;对大规模自由的抉择和民主诚恳的诉求进行 屠戮和镇压。既要建立专制独裁的暴政体制,又要在理论结构的基础 上进行一家之言的思想张扬。禁止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就是专制独 裁暴政的首要选择。因为在多元化争鸣的氛围中,自由精神的思想, 闪烁着自由抉择的理论架构的坚实和民主诚恳的诉求。这些都使法西 斯强权思想和暴力革命原教旨主义的理论暗然失色。这就是来自于人 类理性思维与感性考量的精神进化所凸显出的辉煌的普世价值。 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是公民社会走向自由文明的必要条件。然而, 这一必要的条件,却在专制独裁的暴政中,受到严酷的限制和禁止。 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的首要条件必须具备公共空间的环境和场所。 由于在专制暴政的体制下,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的公共空间的环境 和场所,在威逼、禁止、封杀以及从属等级这一不平等关系的干预 下,于是这一不平等的关系只会使具有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的思想者 沉默。甚至在利诱和胁持的政治招安中,有些思想者为了生存而违心 地服从专制暴政的邪恶律令,写出无数违背自由精神以及反人权、反 民主、反人类的恶劣文本;而为专制暴政与独裁恐怖的政治体制招魂 和张本。 理性的思维与感性的考量、平等博爱以及自由的精神是当代联邦自治 共和结构的基本价值和要素。它需要通过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的渠 道在公民社会及其公共空间的环境和场所中传播。当这一传播自由民 主思想信息的通道被专制独裁的暴政体制所封杀和镇压,这就需要公 民社会,在反抗暴政的斗争中,付出情感的极大力量来支持这一传播 自由民主思想的通道得到建设和维护。事实上,公民社会中所有的公 民权利都是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的集合体在与专制暴政体制作殊死斗 争的结果。对自由民主以及公民权利,所具有的普遍价值都应当作出 历史性传承的认识论的解释。公民的权利之一:即思想、言论与出版 自由,是建立在幸福繁荣文明的国家理论的源泉与渠道之中。 在叙述具有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原创性的过程中,其理性思维与感性 考量,不仅仅是个体的争鸣,在自由精神的意义上,是自由个体所集 合的群体的诚恳诉求。同时也不仅仅是自我权利的张扬,而是对自由 个体所集合的群体的要求和选择。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是公民社会 与国家及其政府的对话机制。如果恣意的禁止、压迫、封杀和威胁思 想、言论与出版自由的渊薮。那么人类的文明将逐渐倒退,人类的价 值将丧失殆尽而处于现当代奴役的凶残统治之中。 (2006-11-19)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特致“中国自由文化运动” 廖双元 在“中国启蒙社”成立28周年之际,被中共政治迫害流放到“贵州师 大”,而后流亡出国的法学教授袁红兵先生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组织 召开首届《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大会。我同夫人吴玉琴及莫建刚先生 在此表示诚挚的祝贺!并衷心的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这个日子同28年前“中国启蒙社”在北京宣告成立的时间是同一个日 子──11月24日,这个会议也同时象征着纪念“启蒙社”走过28年的 漫长之路。《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是一面光辉的旗帜,也是中国进步 的又一个新阶段,对被专制政权黑暗笼罩的国内众多渴望自由、追求 民权的人们来说是一种鞭策和鼓励。 正如袁红兵先生所言:“中国的命运正承载着道德良知泯灭的民族人 格,走向社会的全面堕落。”今天,中共建立这个道德沦丧的社会制 造了无数的人性悲剧,使百姓承受了许多专制制度下人为的苦难。再 塑中国自由文化之魂,就成了每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历 史使命! 其实,袁红兵先生在9月前就已特发邀请函给了我的,但贵州警方以 种种理由非法地剥夺了我们出国的正当权利。在此,我特表示极其强 烈的抗议和遣责这个专制政府对《联合国宪章》的无耻践踏和亵渎! 可以肯定地说,一个没有人权的社会及一个没有人性的政府是无法构 建什么“和谐社会”的! 本来,我是非常想见见海内、外这许多年来一直坚守在民运第一线的 这些无私无畏的反专制、反独裁的各路英杰们的,包括多年来未见到 的“启蒙社”的重要成员、我们的兄长黄翔先生以及本党的徐文立先 生的,但这个愿望已被这个所谓的“和谐政府”给破坏了! 为此,我特望到会的各路精英及本党的同仁们、朋友们代我们这些常 年战斗在国内艰难困苦的主战场上的不畏生死的义士们说上几句该说 的心里话。 应该说来,《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意义重大及深远,这将代表着中国 反对派及在野党只有在这个专制政府管辖外召开的一次成功的特别会 议,它将重塑中国的文化复兴运动,也将促使中国目前的意识形态快 速转变。涉及的方方面面较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很多,须认真的探 索和实践,以求合理性、科学性的解决。我们深信,它将成为中国一 个永久性的纪念日! 我送大会八个字: 包容、谦让、互信、协作。 (2006年11月18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专访袁红冰: 点燃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之火 《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萧勤墨尔本报导〕11月25日到12月1日,中国自由 文化运动首届年会将于文化名城墨尔本盛大召开。许多在当今华文世 界享有盛名的文化人都将于年会期间,云集墨尔本,就中华文化以及 中国自由知识分子所面临的命运挑战展开思想交锋,群策群议,并将 面向公众举办“群英论坛”。为此,本报特地采访了中国自由文化运 动倡导者之一,著名法学家袁红冰先生,请他介绍这一运动从发起、 形成到目前阶段的有关详细情况。 (以下,记者简称“记”;袁红冰简称“袁”。) 记:袁先生,请您介绍一下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宗旨、发起背景和具   体行动计划。 袁:我04年出国以后,就与国内诗人杨春光(已故)谈及此愿。今年   5月份的时候,再与诗人黄翔、仲维光交谈过。我们商量后,决   定发起这样一场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它的宗旨就是:自由的思   想、自由的创作和自由的表达。具体行动计划包括设立一套中国   自由文化运动丛书。每年至少资助出版25部作品(现在已经开始   出版了)。要把这一套作品作为中国有史以来最宏大的禁书系   列。   另一个内容就是要做一个“生活在真实中”的活动,因为中国现   在实际上是生活在谎言中。这个活动首先要编一套现代的中国自   由精神史。因为近代的中国史实际上是被中共御用的史学家篡改   了。事实上在当代的现代的中国,有许许多多自由思想者和独立   写作者,他们精神价值和命运都已经被这些伪造的谎言和篡改的   历史所淹没。我们就是要通过这样一套丛书,重新挖掘出属于自   由人性的真实历史,有了真实的历史,我们才有可能真正生活在   现实中。我们还准备设立中国自由思想者和独立写作者的档案,   特别是49年以来(当然近代的我们也会有一些),受到迫害的这   些自由思想者和独立写作者,他们的事迹和作品。我们要力争挖   掘出每一个这样的人。因为我们觉得这样的人是不应该被历史忘   却的。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另外我们准备设立十个奖项,包   括创作奖、文学奖、行动奖等等。   11月25日的首届年会,会期六天。主题是《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   使命,重建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灵魂》。会议期间,将公布最后   定稿的《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宣言》、《中国自由文化运动行动纲   要》、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成员名单,同时公布中国自由文化运动   评奖委员会、系列丛书编委会名单。   现在签名加入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大约260余人。其中70% 以上   是中国的自由思想者和独立写作者,包括许多著名的知识分子。   如维权领袖高智晟、焦国标、力虹;国外的有史学家辛灏年,经   济学家何清涟,流亡诗人黄翔。聚集了当代中国最著名的、而且   是著作等身的自由思想者和独立写作者。在墨尔本召开会议的同   时,还会召开全球的网络会议,因为有很多人特别是大陆的,不   能直接参与。这次会议,意味着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正式开始了自   己创造历史的过程。 记:请问本次会议的会程是否已经确定? 袁:本来预定这次与会的是100人,但由于中共方面的全力的阻挠,   大陆有相当一批知识分子无法前来。比如已被中共逮捕的高智   晟、力虹、严正学。其它的象东海一枭、川歌等人也被剥夺了出   国的权力。所以原来预定的100人的会议规模可能会缩小到五、   六十人。与会者来自世界各地。在六天会程中,我们将举行一次   面向公众的“群英演讲会”,主题就是“关注中国的苦难”。有   关细节将在不久后公布。 记: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是否是一个组织?为什么要发起这样一个运   动? 袁:我们不是一个组织,而是一场社会历史运动,是心灵的拯救运   动,道德的重建运动,知识分子人格的重塑运动,高贵的文化精   神的重建运动。这个运动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精神自由。   我们这个国家,在历史上所创作出来的文化精神,对整个人类的   命运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可是由于长久的失去了自由,我们   这个民族反而成为了文化精神之外的存在。自由文化运动就是要   重建高贵的中国自由文化精神。   有人问,我们这个运动的目标是不是反共,应该说,中共政权只   能说是现实的剥夺人们精神自由的因素。但是要达到精神自由,   我们必须克服这个因素。我们更深刻的认为,要解决这个民族的   真正危机,要从精神的层面上去做。反共是过程中的事,而且反   共主要是反对它的精神独裁,因为这是万恶之源,是整个民族堕   落的根源。 关于自由 记:现在有这样一种认识,随着中国现在经济开放,人们已经比以往   自由很多了。自由已经不是主要的社会矛盾所在。而且要争取更   大的自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您是不是过分强调自由文化运动的   意义了? 袁:有一位学者这样说,现在中共实施的实际上是一种开放式的奴隶   制。也就是说,中共在精神领域上实行的是奴隶制,而且这种奴   隶制的专制统治,它的严酷性比历史上的历朝历代都毫不逊色。   中共现在的开放只是在非政治非精神领域的开放,而它对精神领   域的控制极其严酷。而且由于中共它本身的精神腐败,它允许人   们在腐败的基础上开放和自由。比如说中国的妓女在世界上是最   多的,中国的黄色地下产业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这些都是中共所   允许甚至是刻意鼓励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这种畸形的所谓“自   由”当作自由来理解的话,那么我们确实是侮辱了自由。自由和   堕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中共放纵的只是堕落和人性的腐   烂,而对于真正的自由从来都是施以严酷的手段。最近传言逮捕   高智晟、力虹、严学正先生的罪名都是煽动国家政权罪,实际上   就是以人们的思想和言论入罪。从这个角度讲,中国现在没有任   何自由。 记:自由这个名词是大家都很向往的,但我想对于自由的解释可能会   有所不同。在我和一些人的交谈中,有人认为自由就是个体表达   最充分化。自由文化运动又是怎样诠释“自由”? 袁:把自由等同于绝对的个人主义是对自由的一种侮辱。自由本身是   一个高贵的概念,是一个具有侠义精神的概念。如果从哲学层次   上讲,自由实际上就是对宿命的超越,是对永恒和无限的超越。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只能有一点是绝对的,就是精神上的自由是   绝对的。把这种精神上的自由理解为个人的绝对自由,个人的绝   对主义或者是个人私利至上主义,这是对自由的侮辱也是误解。   因为我们人活在世上,除了个体之外,还有个体之间的关系。所   以人活在世上,应该有两个观念:一是独立自主的观念,因为我   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自由人,我们不会屈服于任何人;另外一个   是要有共和的观念,因为世界是不仅仅是属于你的,而是属于每   一个人的,互相之间要有利他主义。一个真正自由的人,一定是   具有伟大的利他主义情怀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了解了高贵的   自由的真谛。 记:有人认为,自由是个西方概念的东西,中国5,000年来都处于专   制制度之下,中国人从来没有自由过。这个问题并不是今天才这   么严重。 袁:自由永远都是人们要争取的目标,都是人们不可最终获得的珍   宝,就象地平线一样永远魅惑着我们前进的步伐。对自由的追求   是整个人类的事业,只要你是一个人,你就一定会向往自由。   中国人为了追求自由,付出了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度任何一个民   族都更为沉重的代价,中国人为了自由而流的血,可以说在整个   人类历史上都是最惊心动魄的。但并不是说中国人就不能够理解   自由,我恰恰认为,正因为中国人为了自由所承受了太多民族的   苦难,人性的苦难,中国人对自由的理解对自由的热爱才是最炽   烈的。我相信有一天,中国人真正获得自由的那一天,从中国人   所产生的精神财富里,一定会感受到一种对自由的全新的理解,   一种最深刻的理解。这种理解一定会超越以往所有对自由的理   解,包括西方世界对自由的理解。因为它是用最深重的人性的苦   难来换得的。      中国的历史上,是有一些很专制的时期,但也有一些思想上很开   明的时期,在相当多的朝代里,文化的氛围都是很自由的,其中   最典型的就是唐朝了。它的那种兼容并蓄,儒释道共存;还有春   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都是非常灿烂的时期。尽管总的来说中   国一直处于专制背景之下,但是这种专制背景有的时候在文化和   精神的领域是很弱化的。而共产党建政以后,这种对人民精神的   禁锢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严酷的。它不仅用屠杀、监禁、流放来摧   残自由知识分子,它更把马克思主义奉为国教,彻底把中国人的   头脑殖民地化,把中国实际上变成马克思主义的精神殖民地,这   种殖民统治也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酷的。   这种极端的统治使中国的文化面临断绝的境地,就象黄河已经断   流了一样,我们中国的文化实际上也已经断流了,中国作为一种   物质它还存在,但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已经消失了。我们现在   要做的,就是在中国文化现象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拯救我   们这个伟大民族的文化。   我们这个运动的灵魂在于它的创造性,而不是简单的复古怀旧。   中国近代史上一个致命的弱点就在于丧失了创造性,他们只懂得   向西方世界乞讨真理,结果乞讨回来的是西方世界最坏最邪恶的   理论,并且用铁血的方式使中国彻底全面西化(马克思主义   化),中国由此失去了自已。   我们创造的基点有三个,一个是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二是我们   中华民族面临的命运挑战,三是中国由于失去了自由而承受的无   边无尽的人性的苦难。如果没有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就不能称之   为中国的自由文化运动,思考我们所面临的命运挑战给予我们极   其强烈的现实感,如果能够把我们所承受的苦难升华成为精神财   富,我们就是创造了。 记:“5.4”运动时,学生们就是因为找不到出路才提出了全盘西化   的思潮,经过了百年挣扎之后,我们今天在思考民族命运的时候   为什么还是要找回我们的传统文化呢? 袁: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确实是有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当人们   彻底抛弃它以后才意识到这种抛弃是多么的错误,然而命运的打   击已经让中国人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点。第二,站在民族失败主   义的基点上去向外部世界乞讨真理,你乞讨到的首先是耻辱。任   何一个伟大的历史进程都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而向先进的思想学   习,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关于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成员 记:加入自由文化运动有什么条件限制吗?可否从年龄、背景等方面   描述一下这个运动中的成员? 袁: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没有加入条件和资格的限制,只要你认同我们   的宗旨,就可以成为我们中的一员。而且义务只有一个,就是   “自由地创作,自由地思想,自由地表达”。虽然我们不要求有   作品,但目前加入的都是著作等身的大知识分子。我们不隶属于   任何组织,我们与世界上所有类似的文化机构、运动都是平行   的。它的范畴不仅限于文学,而是思想、政治、哲学、经济、史   学全方位的,只要是精神领域的都包括了。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   自由精神运动。   现在已经签名加入的人士中,他们当中有一些年龄很大的知识分   子,象林牧先生(已故),党治国先生,他们都已是七、八十高   龄;然后是40年代出生的知识分子,代表人物是黄翔、严正学;   50年代出生的有仲维光、辛灏年、何清涟(可能)还有我;60年   代出生的有高智晟、力虹,最年轻的是70年代的。迄今为止还没   有80年代出生的成员。从年龄段上说,主体上是六、七十年代出   生的。基本上涵盖了现在还在现实中的所有年龄层次的知识分   子。   从背景来说,有原中共体制内,之后又与中共彻底决裂,然后成   为民主自由思想领军人物的林牧先生;有78年民主墙的揭幕人黄   翔先生、徐文立先生、任畹町先生;有上世纪80年代中国思想比   较活跃时期涌现出的一批诗人、自由知识分子和学者;有   “6.4”时期的学生代表,如蒋品超等。   从学科上来说,中国自由文化运动集合了中国最著名的小说家、   诗人、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和哲学家和一批很有名的政   论家。   所以总的来说,从精神领域的布局、年龄层次、社会发展进程的   衔接性来看,我认为中国自由文化运动都是极其具有生命力的。   我们不排斥任何人。而且我们对于知识分子的理解也不是根据职   业划分的。我们认为,凡是以精神领域作为自己事业,作为自己   生命意义的主体的人,都可称为知识分子。 记:您认为参加的人士就能代表这种自由精神吗?他们在这场运动中   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位置呢? 袁:回顾中国近代史,57年,有一大批勇敢的追求自由精神的知识分   子,他们凋残了,死去了,代表人物就是林昭。文化大革命,知   识分子又一次遭到了摧残。89“6.4”之后,由于种种原因,知   识分子整体进入堕落状态,一个彻底物欲化的状态,一个丧失了   作为社会良心资格的状态。到今天,知识分子的堕落,已经是整   个民族堕落的先导了。如果说物质世界的堕落是从精神层次开始   的,那么整个中国人群的堕落就是从知识分子开始的。从这个角   度上说,知识分子面临着一场自我救赎。但是在知识分子整体堕   落的过程中,确实是有一些知识分子,他们创作出了极其了不起   的精神财富和精神价值。就象今天加入自由文化运动的这些知识   分子,无论从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到政治学……他们所创   作出来的精神财富,是整个中国近代史中的瑰宝。历史将会证明   这一点。现在,从我们已经出版已经正准备推出的这一系列丛书   来看,我可以更加坚定的相信,这一批人,他们是中国现代精神   的真正代表。对于我这个结论,将由他们的作品来作证。 记:目前的投稿情况怎么样? 袁:如果不是我们比较严格的选择,我们得到的书稿是太多了。我们   即将出版的一部作品是描写广西文革惨案的。你看了以后,会感   到惊心动魄。我们还有一本书是原中共高级军官,他写的一部60   万字的历史巨著。这本书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也会推出。这本   书对中共内部的腐败堕落,中国民族的堕落,中国文化精神的堕   落的揭露太震撼人心了。所以我认为参加自由文化运动的这批   人,他们确实代表了中国高贵的自由文化精神。还是那句话,我   的这个结论,将由他们的作品来作证。 记:从您的谈话中我们看到,在中国知识分子之中的精神差异是很大   的,同样的国土,同样的历史,同样的文化,为什么会造就差异   这么大的人群呢? 袁:这说明中国这块国土,是有巨大的生命潜力的。是有着巨大的向   往真、善、美的能力的。无论专制对人们自由的摧残是多么的深   刻,但是我相信,自由的人性一定会取得最终的胜利。 记:这个运动目前的主要形式体现在海外,将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对中   国大陆产生影响? 袁:这个运动的主体,是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他们生活在中国大   陆,他们通过互联网,这个专制思想的天敌,比如在我们的自由   圣火网站上成为发表他们自己作品的园地,这是一个综合性的文   化网站,上面刊登文学、史学、经济、政论各个领域的文章,从   而能够在中国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当然还有很多海外网站如   《看中国》、《大纪元》都是在国内非常著名的网站。 记:如您所说,中共专制是导致中国人民丧失精神自由的原因,您认   为现在已经到了我们可以从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了吗? 袁:应该说是已经到了必须解脱出来的时候。对于这个民族来说,继   续生存在不自由的状态之下,继续生存在精神专制之中,这个民   族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就要彻底的消失掉了。因此为了中国作为   一种文化现象继续存在下去,为了使中国几千年的文明不在我们   这一代消失,彻底的被消灭掉,我们必须得展开这次自由文化运   动。中国必须在这个时候获得精神自由。 记:许多中国的文化精英在历次运动中都凋残了。而我看到在推动这   个运动的成员当中,很多都是中国近代苦难的见证人,幸存者,   这些人发起了这一自由文化运动。请谈一谈您的感受。 袁:是的,我们是有一种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我们常说,最终,自由   是艰难的,高贵是艰难的。但是我们为了创造一种新的伟大的文   化精神,我们必须承受这些艰难,如果我们放弃了这次艰难,放   弃了中国这次自我精神拯救运动,我们感到中国作为一种文化现   象,很可能它就消失了。我们并不是在拯救一个注定要消失的东   西,实际上我们是在拯救我们自己的心灵。打开现在中国人的心   灵,里面有诡诈有绝对的私利,哪里还找得到高贵、利他和侠   义?人和人之间真诚的爱,那种超越自我的对人类的普遍的关爱   等等这些高贵的精神,都和现在的中国人的心无关,如果我们作   为一个知识分子,不能承担中国精神救赎的责任的话,那么我们   活着,还不如死了。 记:你们在发起和推动这次自由文化运动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   困难? 袁:困难总是有的,从目前来看,这些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但是最   主要的困难还是来自于中国人的民族人格的堕落。我们的自由文   化运动从提出到今天,每走一步都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有的是   来自专制体制上的阻挠,比如开会不让出来,把高智晟先生逮捕   起来,剥夺了很多人的出国权力。但是我们遇到的最让我感到痛   苦的艰难是来自中国民族人格的堕落。他们有些人对中国自由文   化运动的诅咒和攻击,那种恶意让顽石都为之震撼,在相当程度   上是基于一种嫉妒。所以有一个外国小说家早就说过,这是人类   一种最丑恶的心态,而很不幸的,中国相当一部分人他们的心在   嫉妒中死了。所以如果说遇到什么最大的艰难,就是中国民族人   格的堕落,在相当程度上我意识到,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最终极的   敌人就是堕落的腐烂的民族人格。我们与之搏斗的过程,也就是   我们自由文化运动最艰难的进程,而我们一旦获得胜利的时候,   一定是对这种堕落人格的胜利,一定会有一个新的高贵、自由、   美丽的民族人格从自由文化运动中涌现出来。 记:要用怎样的一种方式去战胜这种堕落的人格呢? 袁:就是通过自由的思想、自由的创作、自由的表达所产生的精神成   果,精神领域的东西只能用精神成果加以再生。我们将推出的史   学作品、文学作品等等,这些作品中所蕴含的精神的力量,是我   们重新塑造一个民族人格、重建中国人的道德形象、重建中国人   的精神文化内涵的价值基础。我们就是要通过自由的创作、自由   的表达,自由的思想产生越来越多的精神成果,从而产生文化上   的自由的精神,这是一种真正的人性复苏的过程。我相信这样一   个过程一定会产生极其丰饶的精神成果,而这种精神成果是中国   进行自我精神拯救的唯一道路和依托。   在推动自由文化运动的过程中有困难,但更有感动。我们的自由   文化运动得到了一些华人企业家的真诚资助。你可以看到无论是   颁发自由文化奖也好,支持出版书籍也好,都是需要大量的资金   的,这些资金全部是来自华人企业家和商业家。他们没有任何政   治背景和政治企图,也没有任何个人私利,他们只是基于对中国   自由文化的热恋,因为他们深刻的意识到,如果中国作为一个文   化古国灭亡了,即使他们是商人,也同样感到悲哀,因为他们身   体内同样流淌着中国文化的血液。这也是让我感到有信心的一   点,我们的自由文化运动一定会得到越来越多的华人的理解,而   且我相信华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是不会在历史上消失的,而   且只能越来越强烈。 〔转载自《大纪元》2006-11-14 21:16;http://www.dajiyuan. 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真相 写于第19届世界艾滋病日来临前夕 刘毅 第19个世界艾滋病日快到了,延续了2005年世界艾滋病日口号“遏止 艾滋,履行承诺”的精神,2006年艾滋病日的主题是“行动起来,遏 止艾滋”。每到世界艾滋病日,政府动用一切手段宣扬政府所取得伟 大的政绩,来蒙骗广大而善良的中国百姓。在离第19届艾滋病日还有 一个月,政府用来宣扬政府战绩的专题节目已经于本月初在河南录制 完成。凤凰卫视刚走;CCTU又跑来了;河南,好一片繁荣景象! 用河南省省委书记的话说:“在我们伟大的党的领导下,河南因卖血 而引起的AIDS问题已经获得圆满的解决!” 所以,民间组织被告之:我们已经不需要你们在这里活动了,你们把 外界捐献的钱交给我们政府吧!所以,香港智行基金会被赶出去了; 台湾关爱之家也被迫在9月份关闭办公室;政府在此时又想到一个 人:高老太太!对,不错,用她来宣传政府的功绩!善于搞宣传的徐 长春为了塑造一个涣然一新的河南,先后推出了李学生、洪占辉、任 长霞的这些榜样人物。尝到了过去塑造英雄人物的甜头,徐长春这次 再想利用舆论来火一把:抹掉河南卖血引起的艾滋问题给政府带来的 负面影响。这次他也想试试:找个人,写本书,声明河南的艾滋问题 已经获得圆满的解决!但是徐长春没有想到80岁高龄的老太太脾气居 然还这么刚烈,老太太不但不答应,还干脆到外省去继续打游击,做 讲座。徐长春这次的算盘自然是落空了。 宣传,是让大众了解真相,争取人心的重要手段。共产党的宣传系统 可以说是世界上其它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比拟的,因此,用其庞大的 宣传体系向国民灌输那一套歪理邪说是其惯用伎俩。那么我们只有抢 占其制高点,在政府喉舌播放的节目之前,我们就把事实的真相告诉 给大家,这就是最好的选择!所以志愿者们连夜整理出2006年中国民 间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过程中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其中大量涉及中共 打压民间力量和侵犯人权的记录: ◆2006年2月16日,著名AIDS活动家胡佳先生失踪,在胡佳被绑  架之前,国AIDS工作的爱源信息咨询中心受到干扰,胡佳被迫  辞去爱源理事一职,此事被认为是政府打击中国民间力量的一个举  措; ◆2006年3月8日,艾滋病支持组织松花江自助家园发起人朱炳金先生  打算组织感染者旅游长城,但遭到政府人员拦截。2006年3月10  日,政府以“聚众扰乱社会次序”将朱炳金先生正式拘留。政府拉  开了2006年对AIDS感染者上访的镇压的帷幕; ◆2006年3月28日,东珍纳兰文化传播中心李丹获得锐步人权奖  (Reebok Human Rights Award),这被认为外界对中国从事AID  S工作者的肯定,李丹的获奖也是对这些年来一直致力于河南农村  AIDS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的鼓励; ◆2006年4月10日,高耀洁老师伴侣,郭明久先生去世,郭明久老师  一直支持高老师做AIDS防治工作。在高老师防艾十周年纪念日  前,郭老师永远地离开了大家,这对夫妇被认为近十年来为河南A  IDS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民间人物,但是政府一直在干预他们的  生活; ◆2006年4月17日,世界血友病日,近40位北京的血友病病友在北京  举行纪念活动,同日,近40位来自全国各地因采用血污染制品而感  染上艾滋病和肝炎的病友在上海游行,示威,并要求政府赔偿,此  次集会吹响今年血友病病友维权的号角; ◆2006年4月20日,上海警方袭击血友病病友以及AIDS感染者记  者招待会,警方包围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宾馆,并扣押了现场记  者,包括一名美联社记者;4月21日,上海40多名AIDS感染者  以及家属在与警方的冲突中以绝食抗议政府的行为; ◆2006年5月28日,联合国特别大会在美国纽约召开,中国五个非政  府组织派出代表参加会议,他们是红树林、爱白、东珍、爱知行、  沈阳爱之援助。五个草根组织的代表出访展示了中国民间力量的崛  起,并且表明这些民间力量已经获得国际上的重视; ◆2006年6月15日,媒体暴光中国西南贵州省存在大量非法采血的事  件,该报道引起外界的强烈反响。“血浆经济”在河南省给人们造  成的阴影使大家再次对“卖血”感到担忧。而早贵州省的“卖血”  证明了中国地方政府做的工作还远不到位; ◆2006年6月21日,以AIDS感染李喜阁女士最代表的九名宁陵线  输血感染者到河南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院官员表示“不以立案”  为由拒绝答复。随后李喜阁女士在信访局上访,信访局承诺90天内  给大家答复。但是这90天的等待是等来了喜阁被关押的结果,同时  也向世人宣告了一位优秀的人权活动者的诞生; ◆2006年7月18日,李喜阁女士第五次上国家卫生部上访,没有获得  任何结果,喜阁跟往常一样填了登记表,但是没有获得任何正式答  复;7月19日,李喜阁女士与同行的大约50人返回河南;7月20号,  地方警察拘留李喜阁和其他三名随行者,警方拘捕理由是喜阁涉嫌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8月11日,迫于外界的压力,政府以“取  保候审”释放李喜阁女士。此次事件是中国政府在2006年打压民间  力量、侵犯人权的典型个案; ◆2006年7月20日,媒体暴光河南上蔡县原县委书记贪污上蔡县艾滋  救济款达1,000万余元,此消息在外界引起轰动。中国政府官员的  腐败是普遍的,而这只是中国政府官员侵吞百姓救济专款的案例之  一; ◆2006年8月14日,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的第十  六届国际艾滋病大会上发言时强调,中国政府在防控艾滋病的工作  中已充分认识到非政府组织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今后将通过加强引  导,建立与非政府组织的工作和合作机制,一如既往地鼓励非政府  组织围绕国家和地方的防治规划和策略,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控工  作。政府一方面宣扬接纳民间力量的口号,另一方面,又积极打压  民间力量,这充分证明了政府的言而无信; ◆2006年8月22日,东珍纳兰文化传播中心主任李丹发表竞选区人大  代表宣言,同是从事AIDS工作的艾滋活动家万延海和雪莲花艾  滋调研项目常坤也表示要参与本地区人大选举。NGO不止参与社  会公共服务,同时推进大陆的的民主选举,预见了大陆未来民主政  治发展的方向,AIDS草根组织的种种举动,让政府感到民间呼  声的压力; ◆2006年9月7日,胡佳先生被软禁在家中长达50天后,胡佳先生再次  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国宝支队带走,从上次被释放出来后,警方一  直将胡佳先生软禁在家,其妻子曾金燕女士也常常受到国安的跟  踪,这是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典型个案; ◆2006年9月8日,河南地方政府将智行基金会、台湾关爱之家驱除河  南,同时河南省省委书记徐光春强迫高耀洁老师编撰一本文献:歌  颂河南政府在抗击AIDS过程中突出贡献,河南省的AIDS问  题已经在党的领导下获得圆满解决!这种不实事求是的行为遭到高  耀洁女士的断然拒绝。不堪政府骚扰的高耀洁老师被迫在开封去隐  居了一个多月。政府这种卑鄙的行为激起了广大人民的声讨; ◆2006年9月28日,上海血友感染HIU患者30多人在上海市政府门  口向政府提出抗HIU药物,适合血友感染者的抗病毒二线药物!  要求给感染者手术和严惩肇事责任人的诉求,300多名防暴警察采  取非人道手段,对身患因血友病而感染了HIU的残疾病人进行武  力镇压,造成多人受伤。冲突一直到29日凌晨3点才结束。此次事  件将2006年血友病病友维权活动推到高潮; ◆2006年10月18日,新疆“雪莲花艾滋调研项目”遭到当局取缔,雪  莲花发起人被迫离开学校,并一直在外地流浪,而此时常坤同学还  没有完成大学学业,这是政府侵犯公民结社自由,打压民间力量的  一个典型举措,该事件被认为是政府在试探民间实力的一种策略; ◆2006年10月24日,我国著名血友病人权活动家、中国血友病人组织  杰出的领导人孔德麟先生,被上海市公安部门以传讯名义带走,同  时遭到羁押,至今没有任何消息。孔先生一直致力于关注我国血友  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并推动我国血友病人感染艾滋病疫情  的公开化,帮助感染者通过法律行动寻求赔偿。政府拿中国血友病  联议会会长开刀,证明了政府有进一步打压民间力量的打算。 以上例子就是2006年政府在AIDS问题上,面对民间组织关系或者 个人采取的种种举措。以上事件不全,希望大家补充,也希望政府做 到“遏止艾滋,履行承诺”。更希望政府在《艾滋病承诺宣言》和 2010年全面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承诺的基础上,面对事实,一 步一个脚印,为感染者做些实事,为老百姓造点福利。 (2006-11-19于成都)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拆迁与栽赃 李丽娟案件始末 吕耿松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披露:11月9号,是河南省固始县段 集乡传统的庙会日。在庙会期间,段集乡政府还同时举办了旅游文化 节和物资交流会,吸引了众多商家和群众参加。有人向记者反映,庙 会上有人公开跳脱衣舞、进行赌博。记者亲临庙会后看到,一些大棚 里正有几名年轻的女孩子在进行所谓表演。这些女孩子都穿得很少, 有的甚至一丝不挂,在刺耳的音乐声中疯狂地扭动,还当众表演了许 多不堪入目的下流和挑逗动作。到了晚上,每个大棚还把门帘高高掀 起,几乎是在公开地招揽观众。紧挨着这些表演大棚的,还有四五个 赌博大棚,无论白天还是晚上,这里面都坐满了参与赌博的人。采访 中,固始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色情表演和赌博确实存在,他 们也曾想查处,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却无法落实。记者问:为什么不把 这些用来进行色情表演和赌博的大棚拆除?那位负责人说:阻力太 大,难哪!由此引起笔者对杭州最近几个拆迁案的联想:如果杭州市 政府的负责人也这样说:阻力太大,难哪!并知难而退,无疑是一件 天大的好事,被拆迁户也可因此免去流浪之苦和牢狱之灾。不幸的 是,非法搭建的用来进行色情表演和赌博的大棚该拆而不拆,老百姓 合法的住房不该拆却被拆掉了,这样的事几乎同时发生在要“构建和 谐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国。 毫无疑问,拆除一个用帆布搭成的棚子要比拆除一幢设施齐全的住房 要容易得多,更何况是用来进行色情表演和赌博的非法搭建物。对于 这样的非法搭建物,政府可以采取任何强制手段来拆除。但对于一幢 关系到住户一辈子生计的住房(或营业房)来说,要拆除它确实是一 件不容易的事,政府也不能随便地、贸然地动用强制手段将住户赶出 家门,更不能用司法手段将不同意拆迁的住户拘留、判刑。然而,最 近发生杭州的几个拆迁案例使人不能不对“人民”政府和“人民”法 院感到失望和寒心。位于杭州市之江东路168号(七甲渡口)的浙江 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教工宿舍的十多户住户因不同意拆迁方杭州市土 地储备中心和建设单位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苛刻的安置条件, 在遭受了两年多的断水、断电及各种居心叵测的袭扰后,抗争较坚决 的体育教师董谨于今年10月12日至27日被杭州市江江干区“人民”法 院拘留,在此期间,董谨所居住的省水电干校教工宿舍2幢202室被强 行搬出。最近,拆迁方和法院又在采取同样手段逼廹其他住户。 与董谨等比起来,位于杭州市南山路196号的李丽娟遭受的苦难还要 触目惊心。风景秀丽的南山路是杭州天堂的宝地,2003年11月4日杭 州的《都市快报》曾以《投资客瞄准南山路老房子,一幢小楼转手要 卖1.28亿》为题报道过这块地盘的价值。李丽娟的房子位于闻名遐 尔的浙江美院旁边,成为众豪客所逐之鹿。也正因为如此,她注定了 要遭受几年牢狱之灾。 今年3月22日,李丽娟收到了“杭政拆责令上字〔2006〕四号”《杭 州市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该决定书称:“杭房 拆裁上字〔2006〕第三号裁决书已于2006年2月19日送达本市南山路 196号私房产权人李丽娟、袁新荣,该户应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 内搬迁,腾空南山路196号房屋交拆迁人杭州市上城区道路整治指挥 部拆除,但该户无正当理由至今仍未搬迁……本机关限令李丽娟、袁 荣新户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自行搬迁,将南山路196号房屋 腾空。逾期不搬迁的,由杭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 迁。”面对这份市政府下达的强制拆迁决定书,李丽娟夫妇哭笑不 得:决定书称杭房拆裁上字〔2006〕第三号裁决书已于2006年2月19 日送达,但她夫妇俩连这份裁决书是黑是白都不知道,堂堂杭州市政 府怎么能信口雌黄呢?事实是:2006年1月6日,李丽娟收到了杭州市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协调裁决会议通知书(杭房拆裁受字〔2005〕18 号),通知于1月13日上午9时在中山中路153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协调 会议。当天上午,她到上城区房管局找拆迁科科长张炳利诉苦。张本 来是个木工,为人凶悍,被招到上城区房管局拆迁科。在黑社会式的 强制拆迁工作中,张因“功”被破格提拔为科长。李丽娟本指望张科 长同情她,将有关房产资料拿去给他看。想不到几句话不投机,张竟 当场将李手中的资料夺下撕毁,由此她窝了一肚子的火。1月13日在 中山中路153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那天,李丽娟情绪激动,要求 参加会议的工作人员亮出身份出示工作证件,但与会者都相互推诿, 不肯出来主持会议。一直等到中午12点左右,会议都没有开起来。据 当时在场的上城区政协委员、清波街道劳动路社区主任林国庆说: “本次会议未能正常召开,是因为参加会议人员较多(无关人员), 使会议未能召开。”也就是说,《杭州市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 拆迁决定书》所称的“杭房拆裁上字〔2006〕第3号裁决书已于2006 年2月19日送达本市南山路196号私房产权人李丽娟,袁新荣”是子虚 乌有的事,直到房子被拆,李丽娟夫妇都没有拿到过裁决书。从李丽 娟房子被拆的过程看,没有经过行政裁决这个程序。 一次流产的房屋拆迁纠纷协调裁决会议,却被当作生效的行政裁决并 被责令强制执行,简直把李丽娟气炸了。3月27日,李丽娟向浙江省 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理由除了不存在那个所谓的杭房拆裁 上字〔2006〕第三号裁决书外,还有如下理由: 一、对拆迁人杭州市上城区道路整治指挥部所持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   议。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     “拆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实施拆迁     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然失效,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     公告。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     围和拆迁期限。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     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房屋拆     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答     复。”   按照这条规定,拆迁人杭州市上城区道路整治指挥部所持房屋拆   迁许可证早已失效,但它称已办理延期手续,李丽娟对拆迁人延   期许可证的合法性已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她认为,对拆迁人   房屋拆迁许可证有效性的争议尚在司法程序中,对她进行强制拆   迁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 二、2005年12月16日,李丽娟对浙江省恒基评估有限公司12月7日作   出的“南山路196号拆迁评估结果公示”提出了异议,并提出了   申请复核的书面报告。认为该评估公司既没有任何行政或司法机   关授权,也没被拆迁人同意,甚至在被拆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   上门“评估”,擅自作出评估结果报告,剥夺了被拆迁人的知情   权,程序违法,结果虚假。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   暂行办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公示时间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   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复核结果。”浙江省恒基评估   有限公司并没有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果,异议成立。异议   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南山路196号虽为李   丽娟私房,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被李用作营业房(喜来登   咖啡屋)。根据杭州市房地产测绘成果表,可以证明该房产设计   用途为非住宅。但拆迁人和评估单位却以住宅来评估。因作为营   业房评估和作为住宅评估,价值是不一样的,所以双方存在着很   大分歧。二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李丽娟认为恒基评估公司的评   估存在着漏算和较大的误差,在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时未包含二   楼的面积,走廊、廊檐投影面积也未计算。根据国家建设部《城   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12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被拆迁房   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   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   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   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   算。”现在该异议还未经过相关程序解决,就被责令强制拆迁是   于法无据的。 三、2002年9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道路整治指挥部曾向李丽娟承   诺,如南山路196 号造房子,同意李家搬回。该指挥部是上城区   政府举办的,它名义上是道路整治指挥部,实际上房产商。它以   整治道路为名,强占南山路的黄金地段,以建设公共设施为名建   设商业用房(现在南山路工程完工部分已事实上建成了商业用   房)。杭州市上城区道路整治指挥部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在向李   丽娟作出承诺的时候就已初露端倪,但到了嘴里的肥肉岂肯吐   出?它给李丽娟的承诺不过是指山卖磨。李丽娟认为上城区道路   整治指挥部的承诺是民事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指挥部应当按   其承诺履行原地安置李家的义务。既然是民事合同,双方只要忠   实地履行义务就行了,为何要通过政府来强制拆迁? 李丽娟向浙江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后的第三天(3月29日),却被杭 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刑事拘留了。原来在3月25日中午,李丽娟在自 家的墙上刷写“维护宪法,抵制强迁,毛泽东思想万岁!”等标语, 想给过往群众和拆迁指挥部的人进行“普法教育”(共产党就是这么 “普法”的),也借此出一下心中的恶气。这时,拆迁单位所属的 “杭州南山东侧整合指挥部工作人员刘有明过来拍照,被李丽娟制止 并要求其删掉照片,因而发生拆迁单位六个人与李扭打。扭打中,刘 有明逃往广福里指挥部办公室。因刘有明已拍下了照片,李丽娟挣脱 其他人的扭打,追赶刘有明,并在广福里二号门追上了刘,试图夺回 照相机,删掉照片。据上城区检察院的指控材料称,李丽娟”在其左 右手各咬一口,抢得富士F410数码相机一只,(经评估价值人民币 847元),内有储存卡一张(经评估价值人民币250元)“。在这一冲 突中,由于”杭州南山东侧整合指挥部“工作人员寻衅滋事,没有经 过李丽娟同意就擅自拍摄她的照片,导致双方发生扭打,造成轻微 伤。这本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双方互相道个歉,各自承担对方的医药 费,李丽娟归还刘有明的相机──如果李丽娟真的夺了刘的相机的 话,李应归还刘相机,但事实是并没有相关物证能证明这一点──刘 删除所拍照片,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按照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这类小事也完全应该这样处理。但 拆迁人认为这是强拆李家房子的极好机会,于是恶人先告状,告李丽 娟“抢劫”。可怜李丽娟就样不明不白地被关进了监狱,她的行政复 议申请也泡了汤。在她被关进监狱后不久,她的房子也被强行拆掉 了。 李丽娟被抓后,公安机关以“故意殴打他人致伤(伤害罪)将她刑事 拘留,检察机关以”抢劫罪“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则以”寻衅 滋事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两年。从拘留、逮捕、到起诉、审判,整个 过程完全颠倒是非,创中国司法不公新记录。”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 以“杭上检刑诉字〔2006〕第184号起诉书”指控李丽娟犯抢劫罪。 起诉书称:“被告人李丽娟于2006年3月25日中午,在南山路196号围 墙上刷写标语。南山路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刘有明用自己的数码相机 对其进行拍摄,两人发生争执,李丽娟对刘有明的左右手各咬一口, 抢得富士F410数码相机一只……上述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 言、验伤通知书、伤情照片、价格认证结论书、鉴定书、精神疾病司 法鉴定书、抓获经过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 任。”看了这段起诉书,稍微懂得一点刑法知识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 得出李丽娟犯有“抢劫罪”的结论。从起诉书对案情的描述来看,李 丽娟是在刘有明用自己的数码相机对其进行拍摄,两人发生争执后才 “抢得富士F410数码相机一只”的。这里的所谓抢,充其量只能算 抢夺,而不是抢劫。抢夺在刑法上也是一种罪名,但抢夺是以非法占 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所以李丽娟这一行为,抢夺也算不上,是一种 争夺行为。至于抢劫,除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外,还必须施 有暴力、暴力威胁等足以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手段。显然,李 丽娟的行为是绝对构不成抢劫罪的,起诉书指控李丽娟犯“抢劫 罪”,只能说明我国一些检察官的法律知识极其贫乏。 如果说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乱弹琴,那么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的判决书则是缺乏道德观念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2006〕杭上刑初字第320号刑事判决书”称:   “被告人李丽娟目无国法,肆意挑衅,随意咬伤他人,致两人轻   微伤。强占他人财物数额在1,000元以上,破坏社会秩序,其行   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李丽娟虽然采用暴力手段,夺取他人   财物,但其不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   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但指控的罪名不当   ……被告人李丽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该判决依据的是刑法第293条,该法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拿这四项规定与李丽娟的行为对照一下,没有一条够得上。判决书说 李丽娟“随意咬伤他人”,这不是事实。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 他人”,是指主动挑衅的行为,而不是指防御行为。一般来说,咬人 属于弱者的一种防御手段,特别是女性使用的比较多。本案中,李丽 娟虽然咬了人,但这是一种防御手段(她的手臂和脖子被多处抓伤和 殴伤,见照片),虽有过当之嫌,但绝不是主动挑衅,与寻衅滋事罪 中的“随意殴打他人”相去甚远。至于判决书说的“强占他人财物数 额在1,000元以上”,即使事实成立,也不属于寻衅滋事罪中的“强 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这一项,因为李 丽娟夺相机的目的只是想删掉照片,而不是据为己有,跟寻衅滋事罪 中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性质截然不同。何 况,判决书说的不是事实,因为它无法印证。到现在为止,无论是公 安、检察,还是法院,都无法提供李丽娟拿了刘有明数码相机的物 证。仅凭厉害关系人的口头证词,就认定被告人拿走了别人的相机, 是无法令人信服的。据李丽娟家属讲,在李丽娟案件办案过程中,办 案人员曾多次对他们说,只要说出李丽娟拿过相机,就可以将她放出 来。办案人员还特别“启发”他们:“相机是不是丢掉了?或扔到西 湖里去了?”这实际上就是诱供,是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 李丽娟被捕后,一位政府官员得意地说:“抓了她,我们省了2,600 万元拆迁费。”原来如此!谁在寻衅滋事?谁犯了寻衅滋事罪和抢劫 罪?难道还不能从这个是非颠倒的案子中看出来吗? 〔转载自《自由圣火》2006年11月17日。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黄琦访谈: 我们欢迎成都官商集团发表不同意见 中国信息中心记者 〔中国信息中心四川报导〕在发生传单事件后,记者采访了一直关注 和支持成都南光机器厂工人维权的黄琦先生。以下是采访内容: (以下,“记”代表中国信息中心记者,“黄”代表黄琦。) 记:黄琦先生你好!很高兴你能接受我的采访。我看过了张贴在成都   南光机器厂内的传单。你因为关心和支持工人维权,结果惹火烧   身。传单说明,现在你的处境相当危险。在这种关口接受我的采   访是需要相当勇气的。那么,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方便回   答吗? 黄:行! 记:你关注南光厂工人维权的目的是什么? 黄:正如关注其他维权案件一样,《六四天网》的目的就是请权贵们   吃饱了以后,还是给老百姓留碗稀饭。 记:你认为你在报导南光事件的过程中有没有夸大或歪曲事实?如果   报导的是事实,那么,把这些事实公之于众,是否如传单中所言   的“影响恶劣”? 黄:八年来,我们报道,从来就是把受害者的情绪因素都考虑到了里   面,减少了未经核实或者说未经充分核实的东西。至于他们说   “影响非常恶劣”,完全正确。香港不少刊物都转载了。我们只   是觉得还不够。 记:你说的恶劣是打引号的“恶劣”,对不对?也就是说,这种所谓   的恶劣,其实只是资方和官方从自身利益角度看来是这样,如果   从工人利益角度看,这就不仅不恶劣,而且是好得很,跟毛泽东   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农民运动好得很差不多。   据我所知,你在国内,并不在国外,《六四天网》原来就是以国   内人员的身分办的一个网站,后来因为国内封锁了《天网》的域   名,才在海外申请服务空间,但你的人始终在国内。你是否认为   自己是海外敌对势力? 黄:我们是国外敌对势力?那很搞笑。因为,《六四天网》曾经得到   包括《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全国新闻机构2,400   多次正面报道。我入狱后,他们还把我爱人《天网》负责人请到   人民大会堂授予“中华爱国之星”称号。迄今为止,政府还从来   没有说过《六四天网》是敌对势力。   他们说我“2000年因设立《天网》网站,从事为所谓‘6.4’   死难者家属‘维权’等犯罪活动,被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法院判刑   五年”则更加可笑。因为,我入狱之后,政府已经为此案件拿了   七万元钱给“6.4”死难者家属唐德英,要说这是犯罪活动,那   么,也是黄琦伙同中国政府犯罪。 记:南光厂工人聚集的目的是什么?你认为他们为了这个目的聚集是   合法,还是非法? 黄:南光厂工人聚集的目的是保护共同的权益,是合法的。成都官商   们为了占有工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聚集起来,共同分享那盘蛋   糕。一方为了保护权益,另外一方则是为了剥夺权益。谁合法,   谁违法,不是昭然若揭吗? 记:你的话让我想起那句古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在这个案件   的未来走势中,谁合法谁非法这个问题非常关键。我们可不可以   进一步设问,工人们是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呢?还是非法闹   事?官方支持南光资方的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还是参与分   赃?工人多得一点,资方多拿些钱出来给工人,是不是就危害了   国家安全? 黄:首先,官方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没有经过充分的评估财   产,就背着工人私自把工厂低价转让给南光资方,这是非法转   让。工人在多次向政府反映问题,不仅得不到保护,还受到镇   压。在合法利益得不到政府保护的情况下,工人自动起来保护合   法权益。所以说南光厂工人不是非法闹事,而是“同坏人坏事做   坚决的斗争”,这是共产党时常挂在口头的。   上世纪,我就是因为揭露了“20万出国农民被切阑尾”等各种侵   权案件,而激怒了通过办出国手续牟利的中国公安、国家安全部   门和压榨出国农民利益的官商集团,最终被当局陷害成政治犯的   罪名而入狱五年。   但是,我们不会怕他们继续给我追加“敌对势力”这种大帽子,   我们还将客观公正地报道此事。正如上世纪我们主动邀请中国国   家安全部门就“20万出国农民被切阑尾”事件到我们《六四天   网》发表不同意见一样,现在,我们也原文发表了他们的作品   “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南光少数人聚集活动的铁证”,我们还将   热烈欢迎成都、乃至中国的各种既得利益集团都到我们《天网》   发表不同意见,指出我们维权报道的各种缺陷,帮助我们提高业   务水平,也便于让事实真相大白。 记:同意你的这种作法!兼听则明,如果成都官商集团做的事经得起   舆论,应该出来澄清事实,而不是象现在这样暗中扣帽子打棍   子。   再次谢谢你,黄琦先生! 〔原载《观察》2006-11-20。提供者:(成都)黄琦〕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狼郑重承诺不再吃羊 张明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我自编的童话。话说虎太子登上森林之王的宝座 后,提出了创建“和协森林”的口号,倒也赢得一帮小山羊和小兔子 的欢迎,一时间被这帮小动物喻为“森林明君”。但是辅助虎四世统 治森林王国的豺狼们却一如继往,疯狂捕食小山羊、小兔子,已引发 多起小动物们的群体抗议事件。虎四世召集豺狼们开了一个特别重要 的会议,语重心长地告诉它们创建“和协森林”的重要意义,它要豺 狼们都签一份保证书,承诺今后再也不捕食小山羊、小兔子了。“大 王,我们世世代代都以捕食小动物为生,您不让我们捕食小山羊、小 兔子了,我们怎样生活呢?”参加会议的豺狼们问虎四世。“这个问 题好解决,朕给你们涨工资啊!有了钱,你们可以买喜欢吃的猪肉 啊,牛肉啊什么的,就不用再吃小山羊、小兔子了。先王时的猪宰相 已给你们涨了几次工资,但是显然还没有涨够,朕再给你们涨。”豺 狼们一听大王又要涨工资,个个都欢天喜地签了承诺再不捕食小山 羊、小兔子的保证书,不仅小山羊、小兔子不再捕食,连小松鼠、小 青蛙也不捕食。虎四世一见大喜,连夸各位豺狼识大体,创建“和协 森林”的目标很快就会实现。但是散会后豺狼们就议论开了,它们说 大王给的工资只比给小山羊、小兔子的高十来倍,虽说各个都有一点 灰色收入,但是要养车养房,送小豺狼到国外留学,还要养一群狐狸 精,那点钱怎么够用啊!其中一个历经二世、三世官场锤炼的老豺狼 总结说:其实啊!“和协森林”的关键是要站稳立场,立场是大节, 什么捕食小山羊、小兔子等都是小节。你们看把守我们森林王国进出 口的那头大豺狼,也没有捕食几个小山羊、小兔子,但是因为队站错 了,还不是被大王喀嚓了。所以啊,我们虽然签了保证书,其实各位 真正需要承诺的是不背叛大王,如果这点做到了,该什么就做什么, 我保证大家没事。众豺狼一听连连称是,高高兴兴地回到各自的地 盘,一心一意协助虎四世创建“和协森林”,但是小山羊、小兔子被 捕食的命运却没有一点改变。 报载,湖南某市为创建和协社会,县处级以上的官员全部签署了廉政 保证书,承诺“不贪污、不受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记得几年 前,杭州市首创廉政账户,后来不少地方跟风效仿,我曾撰文批评这 是为贪官预留退路。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还是有一点先见之明的,各地 的廉政账户也悄悄撤消了。在我看来,廉政账户已经够搞笑了,现在 又弄出个比廉政账户还要搞笑的东西—廉政保证书,如果签署一个廉 政保证书就能确保贪官们从此“不贪污、不受贿”的话,我估计所有 的狼也将不再吃羊了。受这个灵感启发,我编写了上面那个童话,仅 供读者茶余饭后消谴,决无影射现实社会之意。至于虎和胡读音相 近,纯属巧合,胡核心千万不要对号入座,有关部门也不要以此找我 的麻烦。 童话里的豺狼捕食小动物乃是本性,虎大王妄想凭一纸承诺,就改变 豺狼们世世代代吃肉的习性,显然是徒劳的。虎大王如果真的想保护 小动物们的安全,创建一个理想的“和协森林”,就应该改变豺狼当 道的局面,任用不吃肉的猴子、山羊等帮它统治森林王国。当然,这 个办法也只能是权宜之计。虽然猴子、山羊等都是食草动物,但是这 只能说明它们的现在。当它们居于统治地位、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时,谁能保证食草动物不变成食肉动物呢?最好的办法是以虎大王为 首的统治阶级自动退位,让森林王国的动物们自己来选举王国的统治 者。这样一来,因为主动权在小动物们手里,那些贪婪成性的豺狼们 当选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即使有个别的当选了,它也不敢再随便吃 小动物。拥有选举权的小动物已不再是任豺狼欺凌的弱者,它们是一 群没有哪个大型动物敢得罪的选民。大动物不但不敢得罪,可能还要 曲意讨好呢! 让小动物们选举自己的统治者,这是一个非常简单、却最能有效保护 小动物安全的好办法,但是统治森林王国的虎大王不可能有这样的政 治智慧。即使有,以它为首的豺狼统治集团也不可能自动放弃特权。 童话中的森林王国如此,现实中的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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