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10-03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胡哥出手,黄菊能否全身而退?      (湖北)刘逸明 ◆客观解读陈良宇被免职原因        (青岛)牟传珩 ◆穷途末路的民众              (天津)红柳 探索道路 ◆中国公民可以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关于国家 冯正虎 ◆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国庆节        (贵阳)陈西 呐喊呼吁 ◆上海铁路局高坤武控告铁道──致中共中央的控告信 高坤武 运动留痕 ◆罪人──异乡人笔记          (云南)欧阳小戎 ◆加外长严辞批评中国人权和民主状况     自由亚洲电台 ◆魏京生、黄慈萍与跨国界激进党在联合国人权 魏京生基金会 ◆“捆绑游行”农民出狱──万和农民维权调查(之1)  黄琦 ◆横刀立马,笑傲专制──记朱虞夫先生二三事    吕耿松 ◆深圳蛇口社保金被贪腐千亿.万人签名上书遭警方 希望之声 ◆瑟缩在秋风中的小商亭           (湖北)裴洪 迫害实录 ◆国际人权行动简讯(06年8月21日~9月30日)  《维权网》 台湾问题 ◆党际合作为什么只谈鸟语花香不谈安邦治国?    黄晓敏 他山之石 ◆太百案侦办结果:扁嫂未涉案        《自由时报》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胡哥出手,黄菊能否全身而退? 刘逸明 震惊中外的上海社保资金案涉案范围之广、级别之高远非一般人所能 想象,中纪委对祝均一、秦裕的查处正如有关人士分析的那样,是胡 锦涛在敲山震虎,抓捕小喽罗正是为了顺水推舟擒获后台老板。之前 在中国政坛上一直都是我行我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陈良宇做梦 也不曾想到,胡锦涛在高调出版《江泽民文选》以后会对他痛下重 手。据说,被查处的陈良宇头一天还在上海体育馆兴致勃勃地观看刘 翔跨栏,刘翔倒是跨过去了,而他自己却栽倒了。陈良宇作恶多端, 罪该万死,上海民众对此尤为清楚。然而,他幡然落马的主要原因却 非贪污腐化,而是因为没有及时地转变政治立场,在胡锦涛的“和谐 社会”和“八荣八耻”已经铺天盖地的今天,陈良宇仍然对“三个代 表”念念不忘,且不失时机地对抗胡温。陈良宇能够爬到上海市委书 记和中央政治局委员的位置,完全可以说明他是一个官场老手。他的 落马并不能说明他不懂中国官场的潜规则,而只能说明他对江泽民和 上海帮的影响力过于自信,自信到自高自大的地步。 陈良宇在上海早已经开始了违反党纪国法、搜刮民脂民膏的活动,但 其超大的权力注定无法让上海当地的老百姓将其扳倒。原本以舆论监 督为天职的新闻媒体在陈良宇的治下更是充当着名副其实的喉舌角 色。相反,媒体倒成了被陈良宇监督的对象。电视节目《财经郎闲 评》就因为谈到社保资金不能挪用的问题而被坚决叫停,足可见得陈 良宇等人做贼心虚的强盗心态。陈良宇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的戏剧性 变化为他的人生划出了一道高顶点的抛物线。他的人生轨迹如同一颗 闪亮的流星,在迅速崛起后又迅速落下。陈良宇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 拿老百姓的血汗钱开玩笑,除了因为他自己的骄横跋扈、有恃无恐之 外,当然还有他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的性格在作祟。 凡属大案,一般都会牵涉到高级别的官员,上海社保资金案亦概莫能 外。陈良宇看似此案的最高指挥官,其实不然,据说,涉足其中的还 有更高级别的人──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黄菊在任 国务院副总理之前和陈良宇一样,也是上海市委书记,因为他和江泽 民如胶似漆的关系,所以外界一直都把他看作是上海帮的核心成员之 一。更因为上海是江泽民的发迹地,所以黄菊被有些媒体视为江泽民 的家奴。陈良宇被免职以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干以胜 26日说,随着调查的持续进行,可能还会涉及其他人士。陈良宇落马 会牵涉到一大批上海官商自不必说,也不足以给外界以悬念,唯有比 陈良宇级别更高的黄菊才是外界最为关注的。干以胜虽然发出了狠 话,但动不动黄菊并非他所能决定,甚至于连胡锦涛也无法决定黄菊 的命运,因为政治局的九人决策体系当中,起码还有五人属于上海帮 人马。胡锦涛在今年中共建党纪念日之际毅然祭出了“反腐败”的大 旗,但其后的中国媒体对“反腐败”的呼声却不见强烈,因此,胡锦 涛的那次发言被很多人认为是准备以“反腐败”之名剔除政治异己的 信号。据《纽约时报》报导,中国官方已取得足够证据,显示黄菊之 妻于慧文也涉入社保基金丑闻。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对黄菊或其妻子 采取公开行动。 黄菊因为没有参加春节前的一次理应有他参与的会议,今年春节过 后,他的健康状况一直都为外界所关注,有媒体爆出他罹患胰腺癌的 消息,但他消失了几个月后,仍然有他的指示见诸媒体,近来更是强 撑着在公开场合露面,以显示他的存在。就在9月28日,黄菊还出席 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宴会厅举行的国庆招待会,不过,黄菊确实面容 憔悴,精神不佳。另外,就在黄菊的妻子余慧文25日被“双轨”以 后,黄菊在26日突然高调荣登《新华网.焦点新闻》。从该新闻所配 图片来看,除了和黄菊握手的那位高技能人才笑容满面之外,其余的 人都露出了鄙夷的神色。这是否是胡锦涛等人的有意安排,我们不得 而知。据《世界新闻网》报道说,黄菊已经病入膏肓,他每出来一次 对身体的损害都很大,他现在靠刺激末梢神经系统的进口药和大量止 痛药以及激素维持生命。可见,在如今四面楚歌的境地,黄菊对自己 的生命已经无所顾忌,在他看来,露面也许会比延续生命更重要。 明年中国便要召开十七大,按照年龄,黄菊理当退出政坛,但他作为 江泽民的心腹,在江泽民有心恋栈的情况下,他并不情愿放弃现有的 政治地位。胡温的政治势力正日益扩大,昔日如日中天的上海帮势力 却是江河日下,陈良宇的落马便是最明显的标志。既然黄菊的妻子涉 案,黄菊就没有理由逃避责任:即使他没有主持操作,但他至少也是 一个知情者。作为国家领导人的黄菊,对家属违法行为的默许便是对 犯罪行为的纵容,因此,于法于理,他都责无旁贷。不管是从“反 腐败”的角度还是从权力斗争的角度讲,胡温都应该彻查黄菊及其家 属,穷追猛打上海帮,既扫清障碍,又取信于民。黄菊能否在十七大 前全身而退,看来是凶多吉少。 (2006年10月3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客观解读陈良宇被免职原因 牟传珩 上海封疆大吏陈良宇被中央突然免职查处的消息一经公布,便成为国 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虽然很多人都倾向于相信陈良宇的倒台是中共 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并以此做出陈良宇因和江泽民、吴邦国、黄菊的 特殊关系,一直被外界视为“上海帮”的核心成员之一,是江胡斗争 的一员主将,解决陈良宇是胡锦涛向江泽民的一次摊牌。因此“三个 代表”在此次事件中不见了。 海外舆论普遍认为,胡锦涛以“反腐败”名义,巧借“上海社保基金 案”打击所谓的“上海帮”,巩固自己的权力,为明年下半年中共十 七大的召开进行布局。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毕建海 先生就在接受采访时说,胡锦涛出重拳打击上海帮,是“一石三 鸟”,第三鸟就是敲山震虎,显示胡锦涛执政四年来,已经逐步巩固 权力,对自己更有信心,敢于为十七大的布局做出安排。其实,近几 年来有关传闻就一直有增无减:江胡权斗、地方与中央对立,特别是 “上海帮”对胡温当局构成威胁等等。其实这些言论多是根据一些零 乱的、甚至是未经证实的信息猜度,其主观性很大。 依笔者所见,陈良宇的突然落马,恰恰是江胡意见一致,联手决断的 结果。道理很简短,按中国的权力核心传统运作方式理解,拿下如此 封疆大吏,没有江的首肯,是不可能如此干净、顺利的。胡不是叶利 钦,他绝不会对江“反水”,这也不符合他执政合和哲学的逻辑;江 虽最近疾病缠身,但还有相当的影响力,如果依上述观点理解,江泽 民能统帅“上海帮”,拿下他的主将岂能如此轻松。陈良宇的下台, 只能解读为江胡的合作,而不能解读为江胡的“摊牌”。 其实“上海帮”之说本身就问题。所谓“上海帮”本来源于江泽民入 主中南海后,上海先后向中央输出了朱镕基、吴邦国、黄菊及曾庆红 等人,外界感觉上认为上海的官员提升得很快,在中央形成势力集 团。但上海的官员并不等于就是“上海帮”。这种以地域观念切割统 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态度与关系的看法,本来就不科学,把政见派别与 地域划等号也不符合实际。例如江泽民与朱镕基并非没有矛盾,黄菊 与徐匡迪曾公开不和,吴邦国对黄菊也有意见,黄菊与陈良宇一直在 为控制上海市的政治任命权而有纷争。有消息称:黄菊与陈良宇的矛 盾部分原因是如何划分市委所支持的城市项目的获利部分。更何况刚 刚代理上海市委书记的韩正,可以算作“上海帮”,但他却又是共青 团出身,按上述说法,我不知该如何切割他是“上海帮”还是“共青 团派”。对此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干以胜在9月26日举行 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中央领导层对反 腐倡廉问题是高度一致的,也是非常团结的。”此话并非全是官面文 章。其实在借助于“反腐败”、打压“法轮功”、封杀异见来巩固地 位,维持稳定这些方面,江胡完全是一脉相承的。 虽然上海当局在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上大打折扣,黄菊也在 金融改革方面的确与温家宝有分歧,但这不足以证实是江胡的权力内 斗和“上海帮”与“团派”的帮派之争。中央权力集团内部也确有纷 争,但主要是改良与保守的路线之争与错综复杂的利益之争,尚不足 以形成明显的派系对抗,而且在“保持稳定”,打压真正的反对派方 面,他们向来都是枪口一致对外的,否则中国的民主运动早就有发展 的空间了。 说起来上海的“社保基金案”一直闹得沸沸扬扬,民愤极大,严重影 响了胡锦涛的“和谐社会”建构,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30多亿元的 社保基金本是为了救济弱势阶层,也是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的,也 可以说是穷人的救命钱,但陈良宇居然敢动用这笔资金谋私利,已经 严重危及了中共政权的统治根基。因此早在今年3月全国人大、政协 两会期间,胡就亲赴上海代表团座谈;6月12日至13日,胡锦涛又利 用出席六国峰会之机视察上海。胡锦涛两次与上海打交道,侦查情 况,表面上充分肯定上海的“建设成就”,但有消息称,胡早有查陈 良宇之意。因而就在6月胡锦涛考察上海的同时,中纪委专案组也抵 达上海,入住位于陕西路和延安路口的衡山别墅。于是中央反腐在上 海拉开序幕。8月底,在中共政治局会议上,陈良宇不得不为上海的 腐败作检查,并表示愿意辞去上海市委书记一职;也是在8月底,中 纪委书记吴官正在纪检监察培训班上公开指出“极少数高级干部违纪 违法案件影响很坏”,充满了打大战的火药味,已有很强的针对性 了。9月24日,陈良宇赴京出席中共政治局每月例会会议的第一项议 程,就是通过关于对他的免职和立案调查的决定。在这个过程中,如 果有江泽民留在中央权力核心的强大“上海帮”与胡温对抗,陈良宇 岂有俯首就擒之理。 胡锦涛在这起上海腐败大案处理手法上,也明显地体现了他的合和哲 学。他并没有象江泽民处理北京陈希同那样调用外地官员来刷新北京 的领导权,让当地官员坐冷板凳;而是继续留用上海韩正继任,以降 低上海的震荡。由此可见,胡锦涛需要的不是尽多的排挤,而是尽多 的合和在自己的旗帜下。当然这要以他们不涉案为前提。 我们只有客观的解读来自权力中心的策略动作与政治信息,才能对中 国未来的政局走向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 〔原载《自由圣火》。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穷途末路的民众 红柳 我的居住地是一个镇,有三万多人。 我记得在小的时候这里的派出所只有两个警察,镇里的治安却仍然很 好,如果出了一个外来的小偷被抓到,就好象是出了很大的事情,能 惊动半个镇子的人去观看。还有工商所连帮忙的临时工在内也不超过 三、四人,税务所情况也差不多,镇政府里也不过十来个人。到了80 年代的时候,以上的这些部门也都没多大的变动,基本上每个部门增 加了两、三个人。80年代,正赶上改革开放,还引发了这些部门的少 数官员停薪留职,下海经商,就连大队书记和村长都没人愿意干。直 到93年左右的十几年里可以说百姓和我自己生活过的最好的时候,也 是人际关系和社会公众道德都是比较好的时候,当然这只是国内的纵 向比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工厂的需求不断扩大, 需要被党控制的东西越来越多,土地审批、贷款审批、经营执照等等 各种手续可谓“琳琅满目”,这十几年的和谐被打破了。党控制的政 府部门和大队的书记都开始吃香,吃拿请要,回扣、贿烙,这些名词 开始充斥着我们这个镇,公务员们开始富裕了,不但原有各政府部门 的公务员队伍以惊人的速度增加,还新添了很多的部门,来收敛各种 费用,过去三、四个人的兽医站现在改为卫生防疫站,人数增加到了 十几个,他们整天在国道旁边设卡,检查罚款,美其名曰“执行公 务”,公务执行完,站长就成了腰缠万贯的豪绅。 原来的一个小客车站进驻了运管站,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了运管稽查 队,又多养了十几个人,更可恶的是,这么一个只有三万人小小的 镇,就有三个这样的运管检查站。有市里的,区里的,地方的,每个 站里都养着十几个人,我想这只能是在我们党领导下独有的风景吧! 这里明的暗的还不知道养着多少人。还有公路收费站、养路费征集 站,又增加了十几个临时工组成的马路征集队,派出所还成立了治安 联防队,大部分招纳的是当地的地痞流氓当队员,大概也是十几人, 每天站在途经我镇的公路口找茬罚款。县里派来的交通检查站,人也 不少,我粗步数了一下,短短的三公里路程就有八个单位在路上检 查,和收费,再加上法定的收费,难怪养车的个体户车祸连连,不超 载就挣不到钱,超载容易出事,又正好给以上这些检查的增收。司机 象做贼一样,逮着就认倒霉,逮不着就赚点养命的钱。由于一党说了 算,没有任何的监督机制,这些公务员,无法无天,违法乱纪一点也 不顾忌。我们这个镇,原本以上这些单位的人员配置已经足够,而现 在,人员在原来的基础上无端的增加了十多陪,这还不包括一些挂名 在各个单位领工资的“皇亲国戚”们。 大队的书记,一个小小的村书记就有权利把几千村民赖以生存的百分 之六、七十的良田当荒地卖掉,而后把钱挥霍一空,至今帐目不明, 我想滥卖土地这个问题在中国不是独我们这里才有吧,这只不过是中 国的几千个遭到盘剥的小例子而已,一个缩影而已。 最近党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建造和谐社会,我想问一下发起号召的人, 人民在这种负担沉重,难以生存的状态下,怎么和谐?和谁和谐?在 短短的十几年里公务员队伍比苍蝇繁殖的都快,最近在网上无意中看 到,一个正常的国家是300个百姓养一个官员,可是我们国家已经达 到27~28个百姓养一个官员,要知道党的公务员们权利是超级的大 呀!往往一个维权的官司要打好多年也没有结果,百姓那里有钱打官 司呀。 有人说中国发展了人民富裕了,我想问问是谁富裕了?我看到富裕的 人,无非有两种人,一是党的干部们,他们的钱有的是,永远花不 完,二是和官勾结的少数商人们,他们可以从国家银行里大量贷款, 当然这些款是由那些获利的官员们给“和谐”出来的。最后这些厂唯 一的途径就是宣布破产,老板不是躲就是跑,钱却不知去向。不知道 大家有没有留意一下,是有规模的大厂和财团,不管它当时多么辉 煌,只要一有国家官员的介入,迟早是完蛋,当然赔多少钱都是百姓 买单。 就说我们这个镇吧,众多的公务员队伍犹如一个庞大的吸血机器附着 在我们每一个村民身上,把大量维持运动能量的鲜血都吸走了,有的 只是平民与平民之间的争食、生存角斗、尔虞我诈和人为财死。为了 生存人们丢掉了中华民族美好的道德品质,一切向钱看,为了钱不择 手段。我们这个不大的镇不到10年的时间,利用开厂为名,搜刮百姓 的集资和亲戚朋友们的集资,再有就是坑供货商的资金,宣布倒闭和 卷款外逃的有几十家之多,资金都在几百万元以上。 现在干的生意根本就没有利润可言,只有巧立名目,挑一些欲加之罪 苛扣一点供货商的钱做为利润,在加上根深蒂固的无神论和无因果报 应论的思想,使人们的道德意识快速下滑,因为赋税繁重又无钱的来 源,贼盗越来多,警力越来越不足,警力越多百姓负担就越重,负担 越重百姓做贼的就越多,如此往复,已经是恶性循环,使人们更加快 速的由人心变成畜生之心,人性堕落为魔性,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下我 们的和谐社会从何而来?莫不是只要党的宣传工具天天喊,和谐社会 就能到来? 我是第一次写文章,对文章的写法根本不会,我只不过是把我所亲身 经理的写了出来,不成章法请大家不要见怪。 (转载自《底层电子周刊》第一期。推荐人:赵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公民可以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 关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2006年5月29日复信的答复 冯正虎 中国公民冯正虎2006年4月9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国务院 提出了违宪审查建议书《国家新闻出版署应当归还公民的出版自由权 利──关于撤销〈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录类”出版物出版管理的通 知〉建议书》,并同时寄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龙新民署长。2006年5月 29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办公厅信访办根据龙新民署长的指示,对冯正虎 的建议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予以答复。这种官方与民间的对话是一 个良性的互动,双方的辩解可以达到对中国法律的准确理解与遵循, 可以界定行政部门的权力,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也就保障了公民的权 利。 现在,冯正虎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6年5月29日复信(下述简称 “总署复信”)做出答复,并以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的新作《日本 企业要览(2007年版)》电子书的出版来进一步验证新闻出版行政部 门是如何依法行政的。 一、行政法规违宪审查的裁定权归全国人大,   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的裁定权归法院 总署复信明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录类”出版物出版管理的通 知》(《新出版法规〔2005〕1030号》)文件的性质,不是行政法 规,是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既然如此,冯正虎也打算向全国人大 常委会撤回违宪审查建议书。因为,审查这份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管辖范围,是否违法是法院的管辖范围,而且 只有等执行这个违法文件产生行政侵权的行为时,法院才会依据行政 诉讼法来审查这份文件的违法性及其造成的侵权后果。 总署复信表明,文号中的“法规”两字仅表示该文的主办司局为政策 法规司,并非把该文归入行政法规之意。我还是建议,国家新闻出版 总署政策法规司的文号不要用“法规”两字,还是用“政策”两字为 妥,以免混淆视听、欺骗公众的案例出现。例如,2004年11月9日上 海市新闻出版局被冯正虎送上法庭,它在面临败诉的最后一刻就是抛 出标记“法规”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政策法规司文件,欺骗了法庭, 或许法官为了保全官方的利益,也来一个难得糊涂,国家新闻出版署 有法规标记的文件就是法规,可以暂时挽回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败 局。当然,欺骗只能得逞一时,在二审中它就不敢再抓这根救命稻 草。在行政诉讼法中,行政法规及规章是可以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依 据,而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却是被审查的对象,大多数行政人员的 违法行政是由于执行这些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所致。 二、中国公民应当自觉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出版自由权利 中国公民享有出版自由的权利,但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同 时,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 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该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应当依 法享有的“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比宪法、著作权法低 一层次的下位法规《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3号令)第五条规 定:“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 障。”该条例第24条还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出 版上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 意愿,自发表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成 果。合法出版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 破坏出版物的出版。”该条例第九条规定,“报纸、期刊、图书、音 象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这一规定是明确了出 版单位的法定经营范围,授予出版单位可以经营报纸、期刊、图书、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权利,但不是授予出版单位可以垄断经营出 版的权力,更不应该把这一条款曲解为禁止著作权人自行出版的条 款。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曲解,实际上剥夺了中国公民的自由出版权 利,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也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陷 于违违法境地,随时会受到公民的起诉。 书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音象出版社等出版单位是营利性的商业单 位,是行政机关,它没有行政许可权,也没有必须要受理公民及其他 单委托作品出版的义务,它有权利根据盈利目标拒绝出版亏损的作 品,甚至还会用变相手段出卖书号而谋取商业利益。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作品的创作人(公民或单位)是著作权 人,享有著作权人的权利,而出版单位仅是邻接权人,也就是出版者 在取得专有出版权后,在传播作品中产生了自己的权利,即对出版物 享有邻接权。没有作者的出版权利,也就没有出版单位的出版权利, 出版单位的出版权利仅是作者出版权利的派生。出版单位本身没有著 作权人的权利,所以需要新闻出版部门根据法规许可它能经营这种具 有著作权的文化产品。但是,中国公民的出版权利已有宪法及相关法 律予以保障,也就根本不需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多此一举做出许可的 规定,而且行政部门也没有限制公民权利的权力。 中国现行的出版管理体制就象烟草专卖经营体制一样,新闻出版行政 部门就象烟草专卖局,大大小小的出版单位都是有专卖许可证的烟草 商店,其他个人或单位一律不许自行出版,包括著作权人。而且,大 大小小的出版单位都必须听命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它们的生存权 (经营许可证与书刊号)掌握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手中,决定作者 是否可以出版的最终决定权在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当它随意禁止一 本书的出版时,出版单位必须服从,谁也不敢依法抗争。新闻出版行 政部门一方面把中国公民可以依法行使出版权利认定为“非法”,另 一方面允许这些靠它施舍生存权的出版单位独占著作权人的出版权, 其目的就是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 压力下,继续维持行政部门的利益,独占中国公民出版权利。按道理 说,在出版领域里,真正的主人是作者,新闻出版部门的官员是靠纳 税人养活的、是应当为人民服务的仆人,具有邻接权的出版单位是作 者的邻居,也是受主人邀请进来帮忙的客人,但是这个正常、和谐的 关系却在中国的出版领域里被颠倒了,仆人赶走主人,霸占主人的家 产,客人也乘机反客为主,主人使用自己的财产时还要得到奴仆与客 人准许,甚至还要支付费用(书号管理费等)。从中国的宪法法律来 判定,中国长期实施的新闻出版专卖管理体制是违宪违法的,这种管 理体制及其形成的潜规则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完全依靠行政强权 支撑着,它与中国法治化进程是背道而驰的。 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55条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出 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条 款。这个条款仅适用于以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为 经营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与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 具体权利是无关的。这些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 单位或个人对出版物没有著作权,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法》第十条规定的权利,出版单位得到作者授权后才有邻接权,因此 这些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个人经营出版物当然要得 到新闻出版部门的许可,还要得到作者的授权,未经准许擅自经营作 者的出版物,就是侵权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作者自行出版、印刷、 复制、销售自己的作品是合法的,是依法行使著作权人的权利。中国 的现行法律是保障中国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法无明令限制或禁止中 国公民行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在当今的现代中国,一个作者(个人或 单位)拥有一台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DVD刻录机、甚至一 台小型的复印件都不是难事,把自己的作品印制成册或做成电子出版 物都是轻而易举的,作品可以赠送或出售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或感兴趣 的其他人,自己认为好的作品随时可以放在网上公开发表,这些都是 出版或发行行为。中国公民行使著作权要经过谁的批准?如果用《出 版管理条例》第55条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那 么新闻行政部门就大错特错。其结果,有知识的中国公民(包括这些 官员自己)都有可能在违法犯罪,或许中国有上亿个违法犯罪嫌疑 人。因为从一般识字的工人、农民到大学生、科学家、作家都会创作 一些文字性的东西,有的只是一张纸,有的是厚厚一本,赠送自己的 朋友或者销售给需要这些知识的人。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在网上写 几句见解或发表一篇文章都是很自由的。这些作品印刷、复制、出版 或发行都没有得到新闻出版局的批准。 中国现行的新闻出版专卖管理体制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也是没有益处 的,反而还会危害中国的健康发展。它已经无法有效地阻止反对或批 评中国共产党的作品在国内出现、在网上流传,因为现在已不是平面 媒体的时代,没有技术力量可以为互联网划分国界,每个知识分子花 5,000元钱就可以购买一套电脑、刻录机、打印机,自备一个印刷厂 的能力,有几百元钱就可以建一个网站,新闻出版自由的物质基础已 经形成。但是,这个新闻出版专卖的管理体制却能有效地扼杀中国的 创新能力,还是中国出版领域腐败的根源。作品的创造是最有创新力 的活动,无论是文化艺术,还是科学技术的创造都依赖于自由出版的 环境,作品能否出版应当由作者自己决定。没有报刊出版社出版,他 可以自己印制出版。作品对社会公开,对社会有益,就会激发作者的 创造力,不断创新。每个人的创新就形成了国家的创新能力。没有自 由出版的环境,就会萎缩个人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最终还会导致整个 民族、国家没有想象力与创新能力。垄断就没有竞争,出版单位可以 不求上进,靠出卖书刊号也能获取利益。出卖书刊号是中国特色的腐 败,或许世界上是唯一的,这是新闻出版专卖管理体制的必然结果。 国际统一标准书刊号是便于图书报刊管理登记的编号,各国都鼓励公 民出版图书报刊时使用,免费发放的。中国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许 也是免费发放给出版单位的,但为什么出版单位会出卖,而且屡禁不 止。如果每个公民都可以依法行使自由出版权利,出版单位的书号还 可以卖给谁?中国特色的腐败也就彻底消灭了。 在胡锦涛主席大力推行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治国方针 下,中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已经日益普遍提高,树立了“法无明令禁止 即自由”的法治意识。因此,行政部门也应当与时俱进,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树立法治观念,不能仍局限于“法没 明令规定即禁止”的人治观念,应当改革新闻出版专卖管理体制,建 立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社会和谐、依法行政的新闻出版管理 体制。现在,应当正本清源,划清行政部门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定。 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令禁止:作者(个人或单位)不得编辑、印 刷、复制、出版、发行自己的作品。作者编辑、印刷、复制、出版、 发行哪一类的作品内容是由作者自己决定的,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出 版自由的权利,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人的 基本权利。现阶段,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只要不违反《出版管理条 例》第26条、第27条的禁止条款,作者应当可以行使出版自由的权 利,每部出版物都是合法的。无论著作权人自己印制的作品,还是没 有书刊号的作品,都可以公开发行,并且依照《著作权法》第十条享 有著作的收益权。当然,著作权人有了收入一定要照章纳税。 三、“备案”与“行政许可”的差别在哪里?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登记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的定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两 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的活动是否需要行政 审批。备案可以事前备案,也可以事后备案,国家还可以依法对公民 的活动提出强制的备案要求,公民应当履行这个法定程序。但是,任 何备案都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因为要求备案的活动本身是不 需要行政审批的,仅是登记备查。 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以及依据这条法规制定 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规章《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重大 选题备案办法》都是正确的。以上法规及规章的表述中,没有出现“ 许可”两字,不是法规制定者的糊涂,相反地表明法规制定者的高 明,准确把握备案与行政许可的界限,使《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 定及《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办法》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上位法的相关 规定保持一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根本 不需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官员在总署复信中做出画蛇添足的补充说 明。按上述法规及规章规定,“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 出版物,不得出版。”那么,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就可以出版 了。而且,不涉及重大选题的出版物是不需要备案的。这一条款印证 了出版物的出版是不需要行政许可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 子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第五条还具体作了时效规定“新闻出版署 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 逾期未予答复或者提出意见的,备案即自动生效。”这一条款也佐证 了这个备案办法的备案性质。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官员在总署复信中补充说明,此种“备案”具有 “行政许可”的性质。其理由是:必须在出版前报备案,否则不得出 版。也就是说,备案是一个强行规定的法定手续。但这与备案的事由 是否需要行政许可是两回事。按照总署复信的逻辑,结婚登记此种“ 备案”也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 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 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不登记 就取不到结婚证,就不能成为法定的夫妻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这 个“备案”也是强行规定的法定手续。那么,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官员的思维方式,民政部的官员或许也可以认为,中国公民的结婚是 要实行行政许可的。而且,还要振振有词地说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是 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过去革命年代,共产党干部的结婚是需 要党组织批准的,这是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冯正虎认为,国家 新闻出版总署官员的这种思维方式,与把行政部门的文件标为“法 规”的思维方式如出一辙。转变长期以来定型的官本位思维方式是需 要一个过程,更需要公民自觉地坚持不懈地行使公民的权利,促使行 政部门清晰界定行政权力的边界,树立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民本位 思维。 《出版管理条例》第20条及《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重大 选题备案办法》有一个欠缺,这些规定是针对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 社和电子出版社的,没有包括公民、其他法人或组织。公民、其他法 人或组织在行使著作权人的权利过程中涉及重大选题时,是否不需要 备案,还是参照上述规定备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应当根据《行政许 可法》颁布后的社会发展与需要,增加、修订或废除相关条款。 一打理论还不如一个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冯正虎以上 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的新作《日本企业要览(2007年版)》中文版的 出版备案来检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是如何执法的。《日本企业要览( 2007年版)》中文版是国内第一本最完整地反映日本企业现状的工具 书,全书收录了近三万余家日本主力企业及中日关系机构的信息,弥 补了中国对日本经济信息落后的缺陷,对中国经济发展是一个贡献。 冯正虎与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是《日本企业要览(2007年版)》中 文版的著作权人,决定不授权于出卖书号的中国境内出版单位出版, 计划于2006年12月依法自行出版发行。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是从事 经济信息咨询、外文翻译、市场调研、企业经营管理咨询、计算机软 件开发的专业公司,它已编制的电子书有《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 年版)》中文版(中国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日资企业要览 (2001年版)》日文版、《中国日资企业要览(2005年版)》日文 版、《中国日资企业要览(2006~2007年版)》日文版(日本日中展 望出版社出版),它是研究与编辑中日关系企业信息的专业机构,在 电子书编制技术水平上也属一流。当然,作者可以把数万日本企业信 息一句一句分别讲给每个客户听,也可以一张一张分别写给每个客户 看,但用这样古老的信息服务方式,信息还有时效价值吗?没有竞争 对手或者合作伙伴的信息,中国企业在竞争中只好挨打,中国的最后 命运还是被列强分割。当然,作者完全可以将数万日本企业的信息编 制成一册书或一本电子书,直接快速地向客户提供,客户及时方便地 获取了有价值的信息后,就会增进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促进了中国经 济的发展。如果这样做,客户是有利的,中国是有利的,但是作者就 要陷入危险的境地,成了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许卖了226本又要做三 年牢,这就是中国新闻出版专卖管理体制的悲哀。冯正虎认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二年多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法治 意识应当有所提高。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的新作《日本企业要览( 2007年版)》中文版,不管是出版一万本,还是出版一本,既然它的 内容是“名录类”的,信息记载的媒体是电子光盘,也就是“名录 类”的电子出版物,所以冯正虎将参照《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 子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在出版之前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备案。 上述是冯正虎的评判,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参考,也可以公开我们的 讨论,让官方与民间共同参与中国新闻出版管理体制的改革。 (2006年9月27日上海) ------------------------------------------------------------ 附件: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复函》 ◆《国家新闻出版署应当归还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关于撤销  〈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录类”出版物出版管理的通知〉的违宪审  查建议书》 ◆提议人的简况:  ◇冯正虎,男,1954年7月1日生,研究生学历。  ◇身分证:  ◇住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邮编:200433  ◇电话:021-55225958  ◇电邮:fengzhenghu@hotmail.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国庆节 陈西 当今中国有两个国庆节:一个是每年的10月10日,一个是10月1日。 前者是由以孙中山先生为首领导的国民政府在1912年9月28日,为纪 念1911年辛亥革命,10月10日在武昌首先爆发起义,各省闻风响应, 一举推翻了满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专制帝制而制定的国庆节, 又称“双十节”,现在泛蓝、泛绿的中国人都在认同“双十节”;后 者是由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军队在打败国民党的大陆武装力量以后, 在1949年于天安门登基大典上宣布的国庆节。一国有两个国庆节是不 合理,也不合法的。既然我们强调“一个中国”,我们就只能拥有一 个国家性的“纪念日”。是思考中国有一个统一的“国庆节”的时候 了。 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国庆节? 我们绝不需要一个标志着分裂的国庆节。按国际惯例,一个国家就当 只有一个国庆节。如果有两个以上就意味着其中有一个是属于闹分裂 的。我们说10月10日的国庆是闹分裂的节日,其与10月1日的相对 比,说不过去。因为10月10日的国庆日已经有95年了,10月1日的才 有57年。前者比后者要长久得多。如果说10月1日的国庆日是闹分裂 的,共产党政府又不愿意承认,并且还会有许多说辞。我们尊重两者 事实上的存在,其结果却是国家的分裂。为了避免国家的分裂,我们 只好废弃可能会引起国家分裂的国庆节。或许是10月10日,或许是10 月1日的国庆日,或许两者都废弃,重新设置一个统一的国家“纪念 日”。 无论怎么样选择,确定一个统一的国家“纪念日”势在必行。这样的 国庆日应当是: 一、永恒性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纪念日应当具有长久性,从内看,象民族习俗 节一样;从外看,象国际性节日一样,都不会有更改的可能,除非这 个民族或国际社会消失。就目前来讲,国民政府和共产党政府的国庆 日都不具有永恒性,只要它们还在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况且, 两者的国庆日都有着一种朝代更替的阴影。其中缺少一种连续性。譬 如,共产党政府的国庆日是在用暴力打跑了前者后建立起来的。如果 以武力来确立一个政府的成立或国家的成立,那么,从秦王朝到现 在,2,000多年来,这块土地上历史记载的已经产生过49个国家和无 数的政府。同样也曾经有过无数的朝代或依“登基大典”,或依更改 年号而确立有“国庆日”。但是,无数的因“登基大典”,因重新确 立年号而建立的“国庆日”都注定会灰飞湮灭。 从历史的结论来看,凡不具有永恒性,没有穿越历史朝代的能力,缺 少连续性的国庆日都要消失。大陆中国的国庆日显然不具备这种能 力,它必定会被历史的除尘器当垃圾一样清除掉。 二、包容性 既然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普天同庆的节日,就不应当充满敌视性和歧 视性。然而,共产党政府建立的国庆日却标志着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 的统治、镇压、剥削、迫害的开始,是要区分血统、肤色、性别、语 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 分等区别的开始。在特权、垄断权、霸权横行霸道之下,不可能有一 个普天同庆的节日。 所谓包容性,就是说不分血统、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 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 别,一律平等。在一个国家法律管辖范围内,所有公民一律享有平等 的权利。作为一国国民,一律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在同一个国家, 公民分几等,有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有一等公民,台湾人;二等 公民,港澳人;三等公民,大陆大都市人;四等公民,大陆小城镇 人;五等公民,农民;等外公民,被专制对象。这样的国家的国庆节 显然没有包容性。譬如,每到国庆节期间,各大城市就要开展一次 “整脏、治乱”的整肃活动,轮到共产党的专制职能机关所做的,他 们则是打压控制关押民主人士、维权公民、持不同政见者、法轮功等 被认为“不服从强权者”的人〔1〕。在同一个节日,对其他人来说 是休闲情致的“喜庆”日子,对其他一些人则是"灾难"降临的日子。 这样的国庆日明显缺乏包容性。 三、合法性 一个国家的庆典节日应当经过公开的法律程序才能确立。依据立法原 理,凡一个法律文本的制定或提起创制,被涉及的所有个人都要告知 本人,让其知道,征求个人的意见,征得相关人的投票。公民创制权 是存在的,英国政治学家詹姆斯.布赖斯在《现代民治政体》一书中 说:“创制权就是一群公民建议议案,提交人民公决的权利” 〔2〕。这是争取合法性与公民认同必须的立法过程。 共产党政府在1949年制定的国庆日经过人民公决投票没有呢?显然没 有。因为那时南方、西北数省还在战争状态中,不可能进行全民公 决。也就是说,定10月1日为国庆是没有征求南方、西北数省和港、 澳、台民众的意见的。就是被共产党军队占领了的北方数省肯定也没 有举行过公投。“10.1”的确定只是共产党党魁的主意,和其它八 个花瓶党的附言。“10.1”作为中国的国庆明显不合法。 退一步来讲,共产党政府在今天它所占领的大陆进行公投,大陆民众 都投赞成票,所取得的合法性也仅限于共产党政府领导的地方,仍然 不能称谓“一个中国”的国庆日。因为,我们看到在“一个中国”的 疆界里,有两个国庆日。这是“一个中国”的立场不能容的。何况至 今共产党政府并没有进行过关于“国庆纪念日”的任何全民公投。 寻求合法性仍是“10.1”悬而未决的命题。 四、平民性 一项特殊的纪念日要想有生命力就必须扎根于平民百姓中,生于民 间,长于民间。而不能得到民众认同的,只是官方的意识形态,都市 人的福利待遇的纪念日是得不到普及,不能深入人心的。 平民社会相对于权力阶层,平民社会才是社会的主流,基础;权力阶 层则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不稳定部分。一个纪念日的存在 只是表征了一部分人夺取了另一部分人的权力,只是为表彰给夺权成 功人士树碑立传,这样的纪念日对平民社会来说却又意味着是祸害。 因为“神仙打仗,百姓遭殃”,为了争夺霸权却把平民百姓当作了牺 牲品。这样的纪念日能与民众有亲合力吗?受尽了战争的苦难,枪炮 夺走了亲人的生命,长期生活在夺权的兵荒马乱之中的民众,还要去 祝贺山大王的夺权成功大典? “10.1”国庆也好,“双十节”也好,都是夺权成功的大典。只是 现在的“双十节”开始在走向平民社会,走向争取全社会认同的合法 性、包容性,并且,准备取得永恒性的位置。因为台湾的民主制度建 设越来越获得巨大成绩,得到了包括美国总统布什在内的民主世界的 认可。而“10.1”的庆典其专制强权性越来越暴露,遭到了世界一 切爱好自由民主人权的人民的反感。过去的“10.1”还有臭味相同 的社会主义国家领袖来捧捧场,凑凑热闹,当今的“10.1”则显得 冷冷清清,“小金胖”也不来了,苏联老大哥也不见踪影了,越南小 兄弟要搞政改也与社会主义国家要分手了,“亚得里亚海的一盏明 灯”早就熄灭了,古巴的卡斯特罗老得走不动兄弟国家了。 “10.1”就共产党的中国独自过吧。咱平民百姓就呆在家里。 (陈西:绿色文化者) (2006-09-30于贵阳大西门市西河边) 【注】 1、节日前,北京的高智晟,赵昕;广东的郭飞熊;浙江的陈树庆、   力虹等人士被中共专政机关抓捕和失去了人身自由。我们贵州的   民运人士也受到了骚扰,最无耻的是对我们的通讯电话,电子邮   箱的拦截和干扰。 2、《现代民治政体》402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一版 〔原载《自由圣火》。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上海铁路局高坤武控告铁道部信 致中共中央的控告信 高坤武 ┌────────────────────────────┐ │ 铁道路部门一个党员干部高坤武揭露内部腐败的答复:追  │ │ 杀、绑架、拘禁、污陷……               │ └────────────────────────────┘ 本人高坤武为上海铁路局党员干部,因署名举报铁道部门内部腐败被 追杀挨八刀,亲自到刘志军部长办公室反映问题后,又被秘密非法绑 架两次。我原想提出公开退党,但近日听到上海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 陈良宇被双规,使我看到了以胡锦涛以党书记的党中央是伟大的、英 明的、正确的!对原铁道部武汉局副局长刘志祥(部长刘志军胞 弟),因贪污在家搜出4,000多万,雇凶伤害控告人致死,被判死 缓,有了进一步理解:该杀不杀,留着活口钓大鱼,这就是党中央的 伟大英明所在。 刘志军部长弟弟刘志祥的问题在铁道部门只是冰山一角,恳请中央下 决心查处。 以下是我被追杀两次秘密绑架的情况: 我是铁道部上海局合肥列车段共产党员高坤武,原是党的纪检干部, 自学法律专科毕业,比较熟悉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在事实清楚证据 确凿的情况下,逐级地反复地向上海铁路局、铁道部、中纪委和政治 局各常委署名举报了腐败分子六年!得到上海铁路检察院反贪局李政 文局长的答复是:他是处级干部,又是向上下行贿,没有党组织的同 意不能立案查处。上海铁路局最终的答复是:合理不合法。我至今不 明白私分国有资产、贪污向上行贿是合的哪家理!这只能让我怀疑是 护贪!助贪!吃贪! 得到的答复还有 : 一是:恐吓电话:胳膊拧不过大腿,让我好自为之……我及时向检察 机关汇报过,有登记,有的有录音; 二是:追杀:我和爱人在离家不到200米的回家路上,突然遭到两名 职业杀手的袭击,一分钟左右向我心脏处捅了八刀,爱人后脑被猛砸 二下,两人险些送了命。住院时说案子破了,并给铁道部纪委安立敏 书记报了捷,出院后却对我说搞错了。杀手头部被我用石头砸破,现 场有血,怎么能说搞错就搞错了呢? 三是:铁道部门党组织两次秘密非法绑架、拘禁:2005年10月15日我 通过当地铁路医院转院到北京看病。到京后顺便到铁道部反映了一些 基层群众对部党组的一些意见:开浪费车;五元一把的消防锤丢了职 工要赔70多元;铁道部是全国利税大户排第七,职工工资长期偏低生 活困难,单职工供不起孩子上大学;对我署名举报有案不查不处和被 有预谋追杀身受八刀等问题。接待我的是代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 的运输局局长吴强和公安局姜局长等七、八个人。他们没有正面回答 我代表基层职工对部党组提出的意见。我要求在北京看病期间能得到 部党组负责的答复。 在京治疗期间的10月29日晚8点左右,合肥列车段党委书记曹雨成带 七、八个不明身分的人进门就说:“高坤武走!我们带你回去看 病。”话音未落,他们就把我按在床上蒙住头捂住嘴,从四楼拖拽进 事先准备好的面包车里,皮鞋拖拉掉了、丢了,手机抢走了。汽车里 照样蒙着头捂着嘴让我呼吸困难不能说话,一直到北京开往合肥的 Z73次车上才放手。上车后我问他们是干什么的?有什么理由绑架 我?他们一直也不说话,我气愤地说他们是腐败者的帮凶、打手。到 合肥后他们把光着身一丝不挂的我强行抬下车送到预先准备好的单位 套间里,在强行抬的过程中我高喊:“共产党万岁!打倒贪官污吏! 打倒恐怖主义!打倒法西斯!”很多职工都看到听到。把我一个人关 在只有一张床的房间里,外面是七、八个打手堵着门看管着我,不给 我热水喝而导致大便失禁,拉了一身一床的也不给我及时更换,气得 我40多小时没吃饭。就这样一直拘禁到11月2日。被拘禁了三夜四天 耳鸣头痛难忍,我多次强烈要求恢复到北京继续治疗,他们给我找了 一家医院打过点滴后又再次送回到拘禁我的套间里。 11月4日在我一次次强烈要求和我家人的督促下,才被正式安排住进 合肥铁路医院,半层楼就住我一个病人,有七、八个人软禁监视我住 院治疗。11月10日主治医生知道对我的治疗没有效果同意我转中医治 疗,但单位仍不让我到北京军区医院接着已中断的中医治疗。11月11 日又把我软禁到合肥兴龙大酒店305房间,对门304、旁边303住的都 是软禁我的人,24小时看管着我。事后得知:领导对我父母说的,对 我非法绑架、软禁是铁道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纪委书记安立敏和公 安局姜局长指使授意的。 由于被非法绑架、拘禁、软禁受到惊吓和无法恢复正常治疗,病情日 益加重,我和我的律师多次强烈要求立即解除对我的非法拘禁和恢复 我在北京军区医院已中断的中医治疗。我在软禁人放松对我的看管 时,给部纪委书记安立敏家010-51846809、给部长秘书办公室010- 51844150、给部公安局长姜局长办公室010-51845978、给路局党委书 记杜光远家021-51222009打过电话,汇报并报警我被非法绑架、拘 禁、软禁和病情日益加重的情况。11月22日17点左右,在兴龙大酒店 门口软禁我的人在有关领导的授意下,当着很多人的面打了我,此事 也给他们报了案,但至今无人问!!! 第二次秘密非法绑架、拘禁是发生在2006年3月9日我从苏州疗养结束 的回家路上,绑架者是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铁路公安处。夜里3点多 他们把我秘密绑架到合肥列车段职工食堂的四合院内,20多人设了两 道门岗,十几扇窗户被从外面加固死。被非法拘禁时我立即给上海局 党委书记杜光远家打电话汇报,给铁道部、中组部、中纪委等组织也 及时报了案,但无济于事。无奈我绝食了70多小时进行抗争。被非法 拘禁绝食时,上卫生间不幸摔倒,头晕、眼黑、呕吐看守值班干部指 导员章胜林不管不问。我打了数次120急救中心,急救车来两次他硬 是不让进,接着打了数次110报警,警察来了两次也被他们欺骗阻挡 回去。折腾了三个半小时后才给我送进医院,20多人分三班监视着, 半层楼就我一个人住院治疗。这次绑架拘禁造成我大衣丢失、住院费 等损失同样没赔偿。 四是:他们利用各种场合诬陷我是:精神病、法论功、反党…… 以上揭露的问题我有证据,有的我用MP3录了音。恳请中共中央认真 调查处理。我如继续反腐会被他们整死!气死!反腐败六年住了十多 次医院,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不反腐会死的更惨!我死了,不会是 意外和自杀!只会是腐败分子的谋杀!一息尚存,我会反腐到底!如 果我真的死了,我将身体捐献给国家。2006年9月我刚出院党组织特 别关心我:派十几个长期不上班照样拿工资的人24小时跟踪监视我 …… 控告人:高坤武(13003074338) 2006年9月27日 (欢迎在百度、Google里搜索高坤武,参与评论给予支持。) 〔推荐者:(杭州)昝爱宗〕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罪人 异乡人笔记 欧阳小戎 我是一个罪人,在真理面前,人人都是有罪的,所以我们需要亲近真 理来赎买自己的罪孽。 7月1日晚8点,我到达北京,此行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找高智晟律师 取回我遗留在他那里的行李和电脑。那台电脑是我全部财产的象征, 没有了它,就没有了立足的根本。 下了飞机,我给一个朋友打电话,他问我来北京干嘛?我说:“今天 是伟大的党的生日,我来给党祝寿。” 然而毕竟交游狭窄,见识有限,我并不认识几位中国共产党党员,所 以“祝寿”恐怕没什么门路,想递张门生帖子都没地方。我所认识的 所有共产党员,无不都在逃避“共产党”三个字。他们隔三差五就要 政治学习,但没一个关心政治,政治只会让他们头大如斗。人们入 党,是为了活得更好一些,我并不反对人们追求自己活得更好,我支 持每一个都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我想请问:你们加入了中国共产 党,真的活得更好了吗?也许你们得到了一些物质上的好处,但是你 们得去相互排挤、相互防范、相互猜忌……难道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好 日子吗?你们因为加入中国共产党而得到过真诚、信任、发自内心的 关爱吗?难道在这种心灵壁垒之下,在这种人与人之间距离越来越远 的环境中,会有什么幸福可言? 既然你们不关心政治,那你们为什么要加入一个政党?既然你们并不 信仰共产主义,那你们为什么要加入共产党?我相信每一位中国共产 党人都支持民主投票,因为只有有了民主投票,有了普遍选举,才会 有真正的共产党。无论是谁,无论他以何种方式,只要他在阻止民主 选举,那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我掰着手指头计算:在北京,究竟有几个熟人?赵昕、李海、老鼠、 高智晟、马文都……算来算去凑不满一桌。大夏天,北京热得很,我 和李海泡在一起,他说:“你电话打来得太早了,我平日睡到12点 ……”我说:“你得改改,这样下去对身体很不好。”他问怎么改? 我说:“你不是喜欢熬夜吗?索性熬它一整天,一直到第二天天黑。 那时候你肯定只想睡觉,这样就调整过来了。”老李说有道理,但是 不知道他现在调整过来没。 中午,他显得很困,也很憔悴,因为没睡好,我早晨7点就用电话把 他吵醒,然后他就一直等着我来,转了三次公共车才找到他住处。他 问我:“住哪?”我说:“还没定呢。”于是他开始为我联系住处, 找了好半天,也没捞到不用花钱又能上网的地方。于是我们只好跑去 找赵昕,因为老李知道北方交大附近有个很便宜的招待所,而赵昕家 就在北交大。到了招待所,我取出最后一袋速溶咖啡泡给他,但他不 要,于是我喝了咖啡,和他一起倒头大睡,一觉睡到下午五点。赶紧 爬起来去找赵昕,找到时赵昕已经伙同了一伙人在等我们。 赵昕介绍:“这位是家庭教会的徐永海,刚放出来不久,三年。”徐 先生起身轻轻笑着,他和大多数基督徒一样,平静、安详。我们信仰 基督也是有罪,仅仅因为我们不愿归民宗局管辖。如果归了民宗局 管,那么可以藉着官方的渠道大肆宣扬,然后捞取信徒们的香火钱。 但那不是信仰,那是开公司。昆明市五华寺的主持,年薪12万。这位 以和尚自居的老兄,本说不要薪水,只要第一年的香火钱,但是别驳 回了,他只好靠一年12万的微薄年薪艰难度日。五华寺新塑了一尊佛 像,开光那天,门票动辄上千,而你若是想进到殿里向那泥佛像磕个 头,得花3,000多块。据说有个虔诚的女孩,买了1,700的门票,进不 了大殿,便一步一磕头向大殿而去。警察立刻上来阻拦(信徒向佛像 磕头,干警察屁事?),她便将脑袋磕向警察怀里,最后居然让她进 了大殿。一众昆明信徒皆齐声称赞她信得虔诚。我X!花一千多块钱 还不让我磕个头!什么世道!昆明是全国头号黄赌毒聚散地,某次“ 扫黄打非”行动中,从妓女床上抓获两名嫖客,并查获他们的作案工 具──奔驰车一辆,开初以为此二君乃是鼎鼎有名的“光头党”人, 疑心纳粹在中国死灰复燃,原来却是五华寺的“得道高僧”。就这群 乌龟王八蛋,也敢妄称释迦牟尼弟子,阿鼻地狱伺候! 而家庭教会礼拜耶稣所有的一切用度,譬如晚餐、茶点,都由女人们 一手操办,其他基督徒只管来吃,不必有任何牵挂。而准备这些餐饮 的一切费用,俱是基督徒们自己的血汗钱。究竟谁该蹲监牢?是那些 打着宗教旗号吃喝嫖赌招摇撞骗的诈骗犯,还是家庭教会的基督徒? 赵昕接着介绍:“这位是陈宴彬,去年出来,15年。”我惊了一下, 亲爱的朋友们,15年意味着什么?15年意味你咿呀学语的女儿已经婷 婷玉立;15年意味着一位羸弱少年已经能够独立面对人生,承担起 他应该承担起的责任;15年意味着“9.18”的耻辱已经洗清,还多 出一年;15年意味着……对于陈宴彬先生来说,只有两个字:黑牢。 他蹲了15年的黑牢,他生命最美好的年华被糟蹋在里面,那是因为什 么?因为他办了一份刊物,他要发表他和他朋友的思想。而我们每一 个活在世上的人,都有思想的自由!凭什么不让我们思想? 但是徐、陈二位脸上,看不到一丝乖戾和沮丧,他们静静地坐着,微 笑着。我看着陈宴彬,他面庞白净,架着眼镜,依旧年轻英俊,彬彬 有礼,丝毫也看不出是蹲过15年牢房的样子。反倒是赵昕,象是个刚 从牢房里放出来的,首先,他头发理得很短,几乎看见头皮;其次, 他一副落魄形象,脸上神色黯然;第三,他虽然在笑,却丝毫也看不 出有什么发自内心的愉悦,越是笑,就越是使人看见他内心深处的忧 愁。 我们有罪,因为我们使得我们的亲友陷入忧虑、恐惧和无助。但是当 面对这片国土的时候,我们却敢于宣称:我们无罪!谁毁灭天赋的人 权,谁就是对天的背叛。这世界上有许多有权有势的人,他们凭借自 己的权势,惹得起很多人和事。但这世上有一种东西,任何人都惹不 起,那就是良知和道义。莱蒙托夫在普希金丧命之后曾经说过:害死 普希金的凶手——整个俄国上流社会,都必将遭到神的审判。 被害死的又何止普希金一人? 忽然有人问:“上座怎么空着?” 于是提议谁坐牢时间最久谁上座,陈宴彬不肯;又提议谁最晚出来谁 上座,徐永海不肯。老鼠在旁边凑热闹指着我说:“他出来得最晚。 ”最后决定,女士上座。 我的祖上曾经称得上贵族,我的祖辈有人为了抗战流尽最后一滴血; 有人投身教育,言传身教一代师表;有人含辛茹苦供养大群妇孺;有 人从事公职,一生从未动过纳税人的钱一个小指头。而我是个罪人, 但即便是个罪人,我的罪行也要对得起这高贵的血脉。 世界上有一种人,如果你遇上了他,而不和他结成好朋友,那你就辜 负了这场相逢。陈宴彬先生就是这样的人,他出狱以后,生计没有着 落,许多朋友都表示愿意帮助他,都被他婉言谢绝。他的父母经济状 况亦不算紧张,但他执意要自己谋生,先是在街头卖煎饼果子,结果 煎饼摊被地痞砸了。现又当上了小贩买菜为生。人们喜欢称大学生为 “一代天骄”,但是那些在大学里整天泡妞打游戏的青年们,谁配的 上这个称号?只有陈宴彬先生这样的大学生,才是真正的天骄,因为 只有真正的天骄,才会为了傲骨去做个风雨飘摇的贩夫走卒。 次日,我又伙同李海、刘路等人前去见刘晓波老师。晓波老师标志性 的结巴,并不象传说中那么厉害,只是说话有些慢条斯理,偶尔打个 咯噔。我觉得他不象是50岁的人,只有28,反倒是我象50岁。我们坐 在二楼,有时起身打开窗户,看见楼下有两个人无所事事走来走去, 有时出门,见楼道上有一人一直在动游西逛,于是我问:“晓波老 师,外面那几个人,是不是你带来的?”他说:“我没带什么人 来。”后来他又问我:“这次出来,他们都跟你说了什么?”我说: “什么也没说,只是要我给他们当线人。”他说:“我倒是蛮希望我 身边有几个线人,只要那线人写文章支持民主自由,我很乐意他们往 我身边安插线人,因为我根本没什么值得挖掘的秘密材料,都是公开 的。”说完伸手抓我的烟抽。 一群人自顾说话,只有刘路一人喝得烂醉,然后摇摇晃晃说:“我去 上厕所。”问要不要人陪,他说不要。等到回来,他红光满面地说: “帐我已经结了!” 7月4日,找高律师拿了行李离开了北京,本准备前去拜访胡佳夫妇, 但盘缠支撑不住,只好赶紧开溜。 我们是一群罪人,我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想要赎买自己的罪。 主啊!请赐予那些身处不幸中的人们从容和平静,请使他们所能看见 的范围内,开出一朵鲜花。 请原谅我在文中失去平静,请原谅我使用了某些字眼,让我做你和平 的孩子,在仇恨中播下爱的种子。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加外长严辞批评中国人权和民主状况 自由亚洲电台 ┌────────────────────────────┐ │ 加拿大外长麦凯对中国的人权和民主状况提出严辞批评。这 │ │ 是加拿大保守党政府上台以来加拿大对北京最严厉的批评之 │ │ 一。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发自加拿大的报导。 │ └────────────────────────────┘ 加拿大外交部长麦凯日前在加拿大国会外交委员会上接受质询时说: “我们关切中国的司法体系,我们关切中国的民主运作方式,如果那 能称之为民主的话”。媒体综合报道说,这是加拿大保守党今年初上 台以来,头一次有政府部长级官员如此直接了当地批评中国。麦凯并 表示,加拿大正在重新评估协助中国建立民主机制的作法。并认为, 加拿大可以对中国的民主化发展作出贡献。麦凯说,相信中国会欣赏 他的直言不讳。 加拿大保守党今年初上台不久,加拿大外长麦凯就公开指责中国有大 量工业间谍在加拿大。中国政府立即对此否认。今年6月,加拿大总 理哈珀告诉到访的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说,中国是对加、日两国的共 同挑战,因此两国应该携手来对付共产中国。9月份,加拿大政府授 予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啦嘛以加拿大荣誉公民身分,中国对此表 示,加拿大此举将伤害两国的贸易关系。 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环球时报》加拿大版,于2006年9月29日发表 署名文章严厉批评麦凯的言论,《环球时报〉表示:在对华政策上, 哈珀政府虽然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华人人头税问题,但和中国的政治、 经济关系却明显比前自由党政府冷淡,而且还不时传出类似“麦凯言 论”的不和谐声音,这让加拿大经济界和当地华人感到担忧。 加拿大退休外交官马克阿德姆认为,麦凯的表态很诚恳,相信不会伤 害两国关系,他说,加拿大政府是在诚恳地面对加中两国的真实关 系,而不是睁眼说瞎话。我认为现在的确是加拿大政府该重新评估两 国关系和对华政策的时候了。两国关系一直只是朝着重视贸易的方向 发展,这势必失去平衡。马克阿德姆并认为,目前中国政府大量逮捕 异议人士甚至维权律师,这说明,加拿大从1996年开始的和中国官方 的闭门人权对话会并没有实质意义,他认为,加拿大每年对中国进行 的数千万加元的无偿援助实际上强化了共产集权,他说,这是一个正 在进行的小游戏,加拿大政府为中国培训律师和法官,但是我们所看 到的是,律师在中国遭到逮捕,显然那些钱并没有起好作用。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06-10-02;www.rfa.org/ mandarin/。推荐者:(加拿大)盛雪〕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魏京生、黄慈萍与跨国界激进党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举行有关中国人权的专题报告会 魏京生基金会 今年,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改为人权理事会。尽管阻力重重,中国民 主运动海外联席会议一如既往地在联合国内推动中国的人权与民主。 2006年9月26日,联席会议主席魏京生与秘书长黄慈萍在联合国人权 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主讲中国的人权问题。这场由跨国界激进党驻联 合国代表马泰奥.迈卡茨先生(Matteo Mecacci)主持的《推动中国 的人权与自由》专题报告会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以来唯一的有关 中国人权的专题报告会。专题报告会长达两小时。同时与会的还有惨 遭中共信仰迫害的证人左女士,她有关家庭被迫害的实例深得听众们 的同情。加拿大的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也到 会并就中国的非法活体器官移植,尤其是对法轮功学员所进行的非法 活体器官移植进行了报告。 黄慈萍女士就恶化的中国人权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她呼吁听众、联 合国、及国际社会关注中国人权,尤其是中共近期对多名维权人士及 民运人士的加重的审判,并对中国政府施压。 魏京生先生就中国的人权情况与贸易及世界和平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他特别强调如果欧盟解除对中国的武器禁运,其后果不仅仅是进一步 地将亚洲的战争推进一步,也将给欧洲各国本身的和平带来危险。 专题报告会的主讲人们尤其是魏京生先生在会议结束前回答了数位听 众的问题。若干媒体也对会议作了报道,并在会议结束后采访了魏京 生先生。 〔原载《魏京生基金会新闻与文章》2006-09-26;www.weijingsheng .org〕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捆绑游行”农民出狱第二天. 县委书记“荣升” 万和农民维权调查(之1) 黄琦 被《博讯》、自由亚洲电台、希望之声电台、《大纪元》等新闻媒体 大量报道的“四川新津县两村民被当地政府捆绑上街游行”、“成都 民选村书记周伦被无故免职”等系列案件,均出自一源。近日,有关 群体数十次前往成都《六四天网》,邀请我们前往实地调查走访,并 与当地村民、律师、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座谈。 令人吃惊的是,各方讳言的“检察院呼救110抓女律师”也浮出水 面;同时,知情人还向我们透露:前期不顾上下各方脸面、自感省上 有后台的新津县委书记宋朝华在当事人出狱第二天,已被调职,“荣 升”成都市成华区书记。 实地调查谁动用七车警察佩冲锋枪抓人? 9月28日凌晨4点,我们应邀出发前往实地调查走访。其后,与当地村 民、律师、当事人进行了座谈。 服刑九个月的周宾对我们说,“这是一个冤案。我没有打人,却服刑 九个月。” 周伦在9月14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张丽明采访时称,整件事由新津县 书记和镇政府等领导牵头,当天拘捕其兄长的也是县公安局的人。 而自由亚洲张丽明致电新津县委查询,对方表示县书记宋朝华已被调 职,但不清楚何时被调走和调派到哪个单位。 从多方调查,我们了解到: 2005年万和村与柏林村两村合并时,当时镇领导宋建伟、黄学平、罗 留安就有意让沈茂琪当村支书,张俊明任村长。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2005年6月9日换届选举村支书时,他们故意让名气不大的周伦和另一 名普通党员作陪衬,结果参加选举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一致选举周伦为 万和村党支部书记。 2005年9月20日,万和村党支委员会以6月20日换届选举工作推迟到10 月10日进行为由,发布公告并宣布了选委会人员名单。当10月10日村 民来到选举现场,旁边还停了警车,还有警察扛着摄像机。 为了让选举能顺利进行下去,周伦书记想上台告诉大家他已被私下罢 免,不再是村支书。当周伦刚拿起话筒,廖建军立即上前去抢走周伦 手中的话筒,不许其发言。而台下的一名警察走上前去对站在人群前 列叫喊的周洪吼到:“把他铐起来,抓起走!”为了保护周洪不被抓 走,愤怒的村民立即涌向那位警察,致使其倒地。其后,有关方面诊 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 2005年11月22日凌晨5:30分,“选举”结束后的第42天,当局出动七 辆警车及身佩冲锋枪的警员,翻墙进入周友田、周洪家,用冲锋枪顶 住60多岁的周洪父母的头部叫其不许“开腔”,强行将周洪抓走。并 发生了闻名海内、外的“四川新津县两村民被当地政府捆绑上街游 行”。 而该案件不为外人所知的是:周伦曾通过电话三次找原新津县县委书 记宋朝华反映问题,双方谈得很不愉快。 其中,2005年9月12日,周伦通过电话第三次找宋朝华,问道:“选 举还算不算?” 宋朝华回答到:“你怎么用这种口气责问我,我大小还是个书记,好 好好,我现在有事,这个事情下来说”,之后挂断了电话。 检察院呼救110抓女律师 2006年5月30日上午10点,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淑蓉前往成都 双流县检察院三楼公诉科,找到主办检察官周敏,希望周敏到新津县 公安局调取案发现场录像资料以及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 周敏称:“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去调取。” 徐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检察机关必须向人民法院提 供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周敏:“是否调取,是我们检察院的工作,你们管不了。” 徐律师:“一个月前,我已经将申请材料交给了你。” 其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徐律师坚持要求调阅这个记录选举现场事 实的录象带,并再三重复法律依据。 周敏:“你狗日的……” 徐律师说,“你还不是狗日的。跟你这种人多说也没有意思。”之后 转身下楼。 当下到检察院三楼楼梯拐角处时,徐律师听到三楼公诉科猛然传来女 检察官的尖叫“你这样做要不得!” 见多识广的徐律师,连头都没回就朝楼下跑去。 刚下楼,周敏追上来抓住徐律师的双手,……众检察官赶忙上来动手 劝阻周敏。 徐律师自然不服气,马上要找双流县检察院检察长。 双方僵持不下时,自称是双流县检察院办公室的罗主任想出平时吓唬 老百姓那招,打110报警! 罗主任边打电话边吼:“有本事你就不要走,等我喊110来抓你!” 本身不想把事情搞大的徐律师一听就火:“你何必喊110来抓我,你 这里那么多法警,你喊法警直接把我抓走就行了,……今天我就不走 了,我就在这里等110来抓我。” 警号是073182的110警察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并没有抓走徐律 师。 其后,双流县检察院通过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转告徐律师,要 到四川省司法厅去告徐律师。 火爆的法庭辩论 在法庭开庭时,周敏检察官读完起诉书,补充道:“周洪、周宾,你 们要好好学习法律,认罪伏法。” 徐律师马上指出:“我的当事人有律师,会告诉他们法律知识,不需 要你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法庭审理。” 法庭上,周敏检察官还说,“是否调取录象,我已经请示了领导。” 另外一位辩护律师何永祥反问道:“你是服从法律还是服从领导?你 没有去调取证据说明你偷懒。” 周敏检察官说,“我已经要求新津县公安局提供录象,他们就是不 给,我也没有办法。” 法庭上,张学明等三个证人也充分证实了选举会现场不仅周洪、周宾 等人没有打过李勇,在场也没有任何一个群众打过警官李勇,而是由 于群众因人数众多,加之李勇处理问题方式有些欠妥导致群众发生推 攘,在推攘过程中致使李勇及多名群众倒地,李勇因受皮外伤,即全 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这与新津县人民医院出据诊断证明相符。 同时,三名证人均证实选举会现场有二台摄象机从不同角度拍摄全过 程。〔见附件的“辩护词”。〕 惨胜后的反思 民间维权,既有大胜,也有小胜和避免更大损失的操作手法。 当侵权发生后,减轻或避免进一步的侵害,都是律师根据实际情况采 取的策略。那种异想天开、不顾客观实际的维权计划,在现实社会中 必然碰得头破血流。 贯穿全案,笔者还发现:正是律师及幕后群体充分运用多种招数的顽 强抗争,致使当事人在关押八个多月后轻判服刑九个月,这不能不说 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惨胜。 今年8月22日,既周洪、周宾出狱第二天,宋朝华调离新津县委书记 岗位,“荣升”成都市成华区书记。 内中曲直,有不愿透露姓名者告诉笔者,该案发生后,上下各方均游 说宋朝华,希望熄事宁人,善待维护合法权利的万和农民,而宋书记 自视后台强硬,对上下各方善意劝阻置之不理,还口出狂言,让各方 都没有面子,“荣升”成都市成华区书记就成为必然。 受害者指出,该案绝不会就此告终。 我们希望打压万和村农民的有关人员能顺应民意,迷途知返,早日平 反周宾、周洪案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不然,拖到后面更加被动。 ------------------------------------------------------------ 【附件】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徐淑蓉律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及《律师法》的相关规 定,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周洪之弟周伦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徐淑蓉担任周洪的辩护人。本辩护人在接受指派后,依法履行职 责,进行了大量仔细地走访调查,查阅了案卷材料,特别是参加了今 天的法庭审理,现发表辩护意见为:本案的被告人周洪系无罪其事实 与理由如下: 1、公诉文机关故意隐瞒事实真象,将反映周洪等人不构成犯罪的证   据即案发现场录像资料,拒绝向法庭提供。并且还公然向法庭提   供廖建军所做的伪证即录像资料“看不清楚”。因为该录像资料   在新津县有关司法部门之间多次播放,今天到了法庭上用以证明   我的当事人无罪的时候却突然变成“看不清楚”。并且公诉人在   向法庭提供的所谓证人证言中,也向法庭提供了有录像资料这一   客观事实。   可见,公诉人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   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收集   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   种证据,由此可以充分说明周洪并没有公诉人所指控的犯罪的事   实。 2、公诉人向法庭提供的所有证据应属无效证据。因其与证据的合法   性相背离,本案所谓的受害人李勇系新津县公安局警官,而本案   的侦察机关恰恰是与李勇有利害关系的新津县公安局。这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   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刑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中的第四项明确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   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依据该条规定本来作为国家司法   机关的新津县公安局应当回避却明知故犯,而不回避。而事实也   充分反映出了新津县公安局有意隐瞒了本案最客观、最公正的证   据:案发现场录像资料。即证明被告无罪的证据,对本应回避而   没有回避其所取得的证据(证人证言、司法鉴定书等)应属无   效。故公诉机关对周洪等人的指控不能成立。 3、今天出庭的三位证人的证言在法庭上,也充分证实了选举会现场   不仅周洪、周宾等人没有打过李勇,在场也没有任何一个群众打   过警官李勇,而是由于群众因人数众多,加之李勇处理问题方式   有些欠妥导致群众发生推攘,在推攘过程中致使李勇及多名群众   倒地,李勇因受皮外伤,即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这与新津县人   民医院出据诊断证明相符。   可见,李勇之伤并非某个人人为造成的而完全是一场意外,至此   充分证明我的当事人不仅没有出手打过李勇及任何一个人,而且   完全是清白的被冤枉的。 四、从犯罪主观目的来看,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都没有向法庭提供   任何一个能证明周洪等人有犯罪行为的主观目的性的证据。由此   可见,公诉人既不能提供周洪有犯罪的主观目的性的动机,又不   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客观证据,可见周洪等人完全是被冤枉的。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我国《刑法》、《刑诉法》及相关法律 的规定,判决周洪无罪。 此致 双流县人民法院 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徐淑蓉 2006年7月4日 原新津书记 宋朝华:13880515999 双流县检察院电话: 028-85824931 双流县法院电话:  028-85823525 新津县公安局电话: 028-86353149 新津县政法委电话: 028-86350505 新津县公安局 李勇:13096319700 〔原载《六四天网》2006-10-04。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横刀立马,笑傲专制 记朱虞夫先生二三事 朱虞夫先生是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秘书长,是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 一。1999年6月19日,朱虞夫被杭州市公安局抓捕,11月2日被杭州市 中级法院判刑七年,在浙江省第六监狱过了七年囚徒生活,并受尽了 酷刑折磨。在朱虞夫出狱前,我们曾听说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为此 很担心。朱先生出狱后的第二天,我到他家去看他,见他仍象以前那 样谈笑风生,正如苏东坡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所描绘的周瑜一 样:“雄姿英发,羽扇纶巾,笑谈间,樯橹灰飞烟灭”。此情此景, 使我回想起七年前的第一次见面。 1999年春节过后,北京江棋生先生从江苏常熟老家南下到上海、杭 州、深圳等地看望朋友。正月初十傍晚,我还在浙江临安乡下父母家 中,江棋生打传呼给我,说他已到了杭州。第二天一早,我立即从乡 下赶回。当时正值中国民主党组党期间,当局先后抓了王有才、徐文 立、秦永敏等人,各地民运人士也受严厉监控,全国笼罩在一片白色 恐怖的气氛中。江棋生在上海遇到特务跟踪,后来他巧妙甩掉特务, 抽身直接南下。我和江棋生是初次见面,但一见如故。中午两人喝了 点小酒,边吃边谈,谈了大约两个多小时。吃过午饭后,我们准备去 看王东海,但王东海是浙江知名民运人士,当局对他家的监视十分严 密。于是我们先和王东海的妹妹王忆素联系,叫王东海到她家见面。 王忆素住在杭州市上城区灰团巷,那个地方正在拆迁,四周都拆完 了,唯有王忆素住的那幢房子没有拆,这给我们带来了安全感。我们 打的到姚园寺巷下车,然后七拐八弯地走到王忆素家。王忆素打电话 给王东海,说家里有事,请他来帮忙。半小时后王东海来了。我们一 起吃饭聊天,聊到晚上8点多,主要是谈民运和组党的事。江棋生提 出想见见浙江民运界的朋友,王东海表示可以,明天介绍几个人一起 聚聚。因为当时杭州控制很严,一时难找到合适的地方。我提出去我 的老家临安。在临安县城我有个朋友在办厂,房子很大,那里是城郊 结合部,相对较偏,杭州到临安54公里,一个多小时就可到。江棋生 和王东海都很赞成,于是就定下来,第二天我先把江棋生送到我的朋 友家,王东海和他叫来的朋友直接坐公共汽车到小山弄临安看守所旁 边等我。 第二天,也就是正月十二,按照预定计划,我和江棋生从杭州西站出 发,坐车到临安县城。为了防止被跟踪,我们在离车站不到的地方下 车,然后打的到几个生活小区转了几圈,下车后迅速从一条小弄拐 出,再打的直奔我朋友家。按排好江棋生后,我到小山弄去接王东 海。王东海他们已到,大概已经等了一段时间。当时我不认识王东海 带来的两个人,经王东海介绍,我才知道一个叫朱虞夫,一个叫祝正 明,都是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主要领导人。我也介绍了自已,然 后带他们去我的朋友家。 我的朋友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于是我们五人开始了一次难得的聚 会。朱虞夫和江棋生都是非常健谈的人,他们不但口才好,讲话条理 清楚,逻辑性极强,而且理论水平很高,思想也很深刻。祝正明带来 一封魏京生先生给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信。由于时间隔得太远, 这封信的内容我记不清楚了。当时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浙江民运有魏 京生这样的和重量级人物关心,我感到很兴奋。当时好象魏京生访问 台湾不久,我把从美国之音听到魏京生访问台湾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介 绍了一下。这次聚会是沙龙式的,大家随便谈,想到什么谈什么。江 棋生主要是想了解浙江组党的情况,朱虞夫和祝正明为此作了很多介 绍。 1998年秋,林牧、丁子霖、江棋生、蒋培坤、魏小涛起草了《自由与 公民权利宣言》和《社会公正和公民权利宣言》,在社会上征集签 名,当时我们把这个运动称为“公民运动”,相当于今天的公民维权 运动。江棋生也向朱虞夫、祝正明介绍了公民运动的有关情况,祝正 明还提出希望公民运动和中国民主党合作的问题。那天我们谈得很愉 快,不知不觉谈了三个多小时。下午两点多后,我们离开我朋友家, 去临安钱王陵游玩了一下,五人合拍了一张照片,然后返回杭州。 今年9月15日我去看望朱虞夫时,把八年前在临安钱王陵拍的照片的 底片找出来洗了几张,给朱虞夫和祝正明各带去一张。祝正明那天也 在朱虞夫家,我们三人看了照片都感慨万分。朱和祝都说这是他们进 监狱前拍的最后一张照片,看了又看,十分珍惜,这也许是我带给他 们的最好的礼物。说起这张照片,还有一段不寻常的经历。 钱王陵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王钱镠的陵寝。钱镠是吴越国的开创者, 定都杭州54年。在五代十国的战乱时期,钱镠却保住了吴越国的一方 平安,他对杭州地区的老百姓是个有功之人,也奠定了杭州这座城市 成为中华古都的政治、文化、经济地位。 钱镠是临安锦城镇人,他的故里在原公安局大门口。这个地方位于锦 城镇太庙山脚下,是块风水宝地,县政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司法局都在这块地方。后来临安搞旅游开发,修建钱王陵,除县政府 外,其他几家单位都迁走了。钱王陵落成时,钱王第33代孙,当时的 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为牌坊惠赠墨宝“钱武肃王陵”。钱王是临安人 的骄傲,钱王陵是临安的象征。所以那天带着贵客重游故地,我自然 没有忘掉钱王陵。 我们在钱王陵拍照后,当时摄影室答应一个星期后把照片寄给我,按 照惯例也是一个星期能收到照片的。但是我回到杭州后,半个月后仍 没有收到照片,我便写信到钱王陵摄影室,但又过了半个月还是没有 收到。于是我就写信给临安县委办公室主任许立新,叫他去帮我催一 催。许立新和我是同一个乡的老乡,他立即给我回信说已经去催过 了,几天后就可收到。但仍是半个月还没有收到,我又写信给许立 新,并要他转给县委书记。我在信中说,一个半月前我陪广州、香港 的四个朋友来临安玩,他们对临安的山水赞不绝口,表示今后要带人 来临安旅游,但想不到钱王陵的服务这么差,给人家留下了“山美、 水美、人不美”的印象。临安要想成为一个旅游大县,这样差的服务 怎么行?这封信寄出后,过了三天我就收到了照片。以往我旅游的时 候,一般一个星期就能收到照片,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我问过 其他人,他们在钱王陵拍照后,一个星期都能收到照片。因此,我分 析,我们到临安聚会,很可能被当局派人跟踪,因为当时朱虞夫、祝 正明、王东海都是很注目的人。我们拍的照片,极有可能被跟踪者拿 走了,后来由于临安县委办公室出面,才拿了回来(许立新是我的朋 友,他不得不对我有所交待)。取回照片后,我分别寄给江棋生和王 东海、朱虞夫、祝正明,但不久江棋生、朱虞夫和祝正明先后被抓, 照片也被搜去或丢失。我自己藏着的一张,也在搬家的时丢失。幸 好,底片还在。因此这张照片弥足珍贵。 朱虞夫是个乐天派。他跟人家谈话,总是幽默诙谐,妙趣横生。即使 是在监狱里饱受了七年的煎熬,出来后的第二天,跟我们谈话仍是谈 笑风生。在当今这个比秦始皇还要专制的时代,他是一个敢于横刀立 马、笑傲专制的勇士和智士。他和魏京生、胡平、徐文立、任畹町等 民运先驱一样,在上世纪70年代末就投入反专制的民主运动。朱虞夫 有句名言,他说自己一辈子都在坐牢。他把自己曾经服过刑的浙江省 第六监狱称为“小监狱”,而把中国大陆这个专制政权称为“大监 狱”,现在只不过是从“小监狱”转移到了“大监狱”。只要专制制 度不结束,那么,他就一辈子在坐牢。这不只是他一个人坐牢,而是 一家人都在坐牢,整个大陆的人民都在坐牢。让大家都不坐牢,这是 他一生的奋斗目标。朱虞夫被抓后,当局曾对他说,只要他退出中国 民主党,就可以不判他刑。共产党一个党员可以换五年刑,民主党一 个党员则可以换七年刑,但朱虞夫义正辞严地拒绝了。他表示宁可把 牢底坐穿,也不会退出中国民主党。 祝正明和朱虞夫都在监狱里受到非人的虐待。祝正明身体瘦弱,但监 狱却要他进行超强度的劳动,一个人要干别人两个人的活。朱虞夫身 材高大,患有高血压,但狱吏们却强廹他坐在高25公分、宽两块小瓷 砖大小的小櫈子上,不许站起来,而且一坐就是三个月!即便是一个 一米左右的小孩子,在这样的小櫈子坐上一小时也会站不起来,何况 是一个一米八几的大块头。因此朱虞夫经常晕厥,这时被狱吏收买的 狱头(一般都是暴力犯)就上来或拳打脚踢,或用牙签戳他。更为残 忍的是一种叫“静站”的体罚。犯人要鼻子贴着墙壁立正站三小时, 一动也不能动。大小便憋急了不准你解,虫子咬人也不许你碰。如果 动一下,暴力犯们的拳头就会象雨点般地打过来。在酷刑的虐待下, 经常有人被虐待致死。 朱虞夫所在的浙江省第六监狱被评为“全国现代化文明监狱”,但这 是一个最不文明的角落。除了酷刑外,这所监狱还极其贪婪。冬天, 狱吏把朱虞夫关在寒冷的囚室里,朱虞夫有关节炎,提出要晒晒太 阳,狱吏说:“你没给我好处,我为什么要给你晒太阳!”也就是 说,只有给了狱吏好处,才能享受大自然给予的阳光。犯人进监狱 时,监狱强行把又粗又黑的陈茶叶交给犯人,然后以每斤180元的价 格从犯人账上扣除(这种茶叶在农村五元一斤也买得到)。犯人不能 在监狱外面买东西,而监狱内超市的东西起码比外面贵一倍以上。犯 人在监狱里用的被褥都是要自己花钱向监狱买的,一条被絮,少则几 十元,多则上百元。更为恶劣的是,老犯人出狱后,他们用过的旧被 絮又被狱方以同样的价格买给新的犯人,如此循环使用,一条被絮弹 上几次,可买到几百元,监狱里的犯人都把这称为“黑心棉”。朱虞 夫出狱后,他把用过的被褥送给了同监的难友,他说:“我不能让这 些贪得无厌的家伙再拿旧被褥去赚黑心钱。”但是,在监狱里象朱虞 夫这样敢把自己的东西送人的人是很少的,因为他们虽然获得了自 由,但还是不敢得罪监狱。 在监狱里,有一种叫“改造副”的狱吏,是典型的吸血鬼。“改造 副”一般是负责“改造”犯人的副监狱长或副教导员,他掌握着犯人 生杀大权。你送钱给他,他就可以给你多加几分;如果你不送钱或礼 物给他,即使活干得再多,也不会给你加分;如果你冒犯了他,他就 会扣你几分。在监狱里,刑事犯最害怕扣分,最盼望加分。因加分可 以少坐几年牢,扣分意味着要把刑期坐满。由于“改造副”掌握着考 核大权,所以人人都想巴结,于是他的手里就等于握着一棵摇钱树, 财源滚滚。这使我想起我老家的一个亲戚的故事。此人是个村会计, 因贪污被判刑五年,在萧山红山劳改农场服刑。他除了会当会计,还 会做木工,心灵手巧。为了能减刑,他每年要给“改造副”送去一千 多元东西,此外还到“改造副”家里帮其做家具。因他的手艺不错, 所以很多狱吏都叫他做家具。他白天在劳改队干,晚上在狱吏家中 干,有时干脆白天也在狱吏家中干,象奴隶一样被驱使。最后,他坐 了四年牢,提前一年出狱了。 管朱虞夫的“改造副”叫蔡文光,是浙江诸暨人。最初,他把朱虞夫 当作一般的犯人,认为朱也会奴颜卑膝地巴结他,给他送东西。但在 朱虞夫眼里,他只不过是一条共产党豢养的狗,根本不会把他当回 事。于是他恼羞成怒,把朱交给那些罪大恶极的暴力犯来监管。这些 狱霸为了争取加分,极力讨好蔡文光,限制朱虞夫的一切行动。他们 在整朱虞夫的时候,对他说:“你反正高血压,脑动脉硬化,你如果 跟我们作对的话,我们一人一只手一条腿,把你颠三倒四地弄一下你 就脑中风了。到时候,你死了也是白死。”他们还不许朱虞夫“擅 自”大小便,上厕所要经他们批准,并规定时间,一次只有两分钟。 对于一个知识分子来说,没有书读,没有报看,比死还难受。但蔡文 光就是不许朱虞夫读书看报,连朱自己花钱订的共产党报纸(《钱江 晚报》)也不许看。他每天强迫朱虞夫抄司法部的罪犯行为规范,该 规范共54条,共2,722字。朱被强迫抄了近250遍,64万多字,用他自 己的话来说,“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天天抄字,手腕都抄 伤筋,肿起来,脖子也累得又酸又痛,视力急剧下降。这种“文明的 折磨”,也许是浙江省第六监狱这所“文明监狱”的新发明。 在浙江省第六监狱,有一处特殊的监所,犯人们称其为“公仆楼”, 里面住得全是贪官污吏。中国的官员,即使到了监狱里,待遇也不一 样。“公仆楼”的设施要比一般犯人住得的地方要好得多,床位要宽 敞一些,照明也要亮一些,夏天还有电风扇(普通犯人没有)。吃的 更不作说了,因为贪官们有钱。只要肯花钱,就可以吃得很好。朱虞 夫说,贪官们基本上都是服完一半刑后就放出去了,如判十年的最多 只坐五年牢,无期徒刑的最多只坐12年,死缓的最多只坐14年。中国 贪官犯罪不仅在量刑上越来越轻,而且在监狱里的待遇也越来越好, 这也就是中国的反腐败越反越腐的原因所在。 和朱虞夫在同一监狱里的有浙江省的很多大贪官,其中有原中共中央 候补委员、宁波市委书记许XX、原浙江省副省长王仲麓、原台州市 市长孙炎彪、原杭州市副市长叶德范等。有一次,朱虞夫在医院里碰 到许XX,许问他是什么原因进来的。朱说是因为搞中国民主党,被 抓了进来。许听后吓了一跳,说我们不能在一起。但过了一会,他又 转到了朱身边。他对朱虞夫说:“你们搞民主自由,是西方的东西, 在中国行不通。”朱反诘说:“德国是西方国家,俄国从传统上属于 欧洲国家,所以马列主义也是西方的东西,共产党不是把它搬到中国 来了吗?”一句话,许XX就被驳得说不出话来。后来许XX喜欢跟 朱虞夫在一起,他开始骂共产党了,而且越骂凶,简直是不共戴天。 许XX被判十年刑,但没有坐到五年就走了。临走前他对朱虞夫说: “你们进来坐牢,出去后是一种资本;我们进来坐牢,出去后什么都 没了。”朱虞夫风趣地说:“你们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所以物质 丢了什么都没有了;我们民主党人是唯心主义者,追求的是精神自由 和心灵升华,心丢不了什么也丢不了。”许XX虽然一手遮天,权倾 一时,但在朱虞夫面前,他自惭形秽。 这些贪官到了监狱里,也爱摆臭架子,特别是在昔日的同侪面前,更 要显示出自己以前的官比对方大。对比自己级别低的贪官,甚至理也 懒得理。他们宁愿跟普通犯人说话,也不愿意跟比自己级别低的贪官 说话。朱虞夫说,有一件事,使他惊叹不已。有一次,叶德范在擦房 间的门,背朝着走廊。许XX从外面进来,看见叶德范在擦门,就一 声不吭地站在旁边等,但等了半天也不见叶德范让路,于是他就从叶 德范身边跨过去,踩到了叶德范身上。叶德范站起来瞪了许一眼,但 没发作。许径直往里走,也不道歉。几年来同住一室,让个路,道个 歉,是最基本的人之常情,任何人会做。但这两个曾经在共产党里当 过省级高官和厅级高官的人,居然连这点起码的事都不会做,这也说 明共产党的官僚集团缺乏人性。 许XX的“我们进来坐牢,出去后什么都没了”这句话堪称经典。共 产党的官员,除了满嘴巴的“三个代表”、“和谐社会”、“八荣八 耻”,满脑子的金钱、美女、权力外,他们还有什么呢? 〔原载《自由圣火》2006-10-01。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深圳蛇口社保金被贪腐千亿. 万人签名上书遭警方驱散 希望之声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艾琳采访报导〕9月26日晚8点至11点钟,在 深圳蛇口体育中心和四海公园门前,有近7,000名蛇口职工群众,对 蛇口工业区社会保险金贪腐1,800亿元黑幕进行“万人签名上书中 央”活动。南山公安局事先得知消息,出动了20多辆警车、两辆带高 音喇叭的现场指挥车和700名警察、交警和防暴队,守候在蛇口体育 中心门口的马路两边。有六名组织者被事前传唤,并被控制到当夜12 点左右后,四人被放回家,另二名组织者第二天被释放。职工群众义 愤填膺,要求中央调查蛇口工业区社保巨额贪腐真相。 10月2日记者采访了一位知情人。他说:“9月26号晚上蛇口发生万人 签名上书中央的活动。当局出动了700多名警察,20多辆警车。当天 上午,签名的组织者有六个人被公安抓走控制起来了。” 造成这次深圳蛇口“9.26”事件真正的原因是:蛇口工业区职工的 社会保险养老金长期存在着黑箱操作,贪腐侵吞黑幕问题严重侵害了 数万名职工的社会保险金问题。有群众说,上海陈良宇贪污30多亿, 而在蛇口工业区的1,800亿社保金却被化为乌有。这是老百姓的命根 钱,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这位知情人说:   “牵涉到社保参股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股份控股51%的股权,平   保公司现在按3,500多个亿计算的话。那么现在按后来的股份变   更到38.5%,那完全是蛇口工业区职工自己的养老钱、血汗钱。   那么现在就是按后来的股份变更到38.5%来算,1,800多个亿化为   乌有了,没有了。这个事件始终是在黑箱操作,如果中央要重视   调查起来那问题就很严重。” 他说社保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里经营最好的保险公司,它的最大 股东就是社保公司,而社保公司的钱都没了,这么大的事应该由谁来 管?   “中国平保公司现在是中国搞的最好的一个保险公司,总资产达   到3,587个亿。最大的股东就是社保公司,而社保公司的钱是老   百姓的钱。即不是国有资金,也不属招商集团的资金,职工所拥   有的钱应该是1,800多个亿。那么这些资金都到哪儿去了呢?现   在搞的社保一分钱都没有。陈良宇才贪污挪用了上海的社保资金   35个亿,那么我们这个是1,800多个亿,你想这个数比上海应该   大多少?也是牵扯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完全是属于老百姓自己   的。现在胡锦涛、温家宝他们说为老百姓办事,那老百姓这么重   大的事谁来管?” 深圳蛇口平安社保巨金被贪腐一事,当地百姓议论纷纷,事态到底将 怎样发展,我台将继续跟踪报道。 〔原载希望之声,2006-10-01。提供者:(美国)艾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瑟缩在秋风中的小商亭 裴洪 同学开了一家路边凉亭式的小商亭,还将农村的年迈的母亲接来帮忙 看店。一家小店,一个农村老妇人,一个白天也不休息晚上也要熬夜 至深夜赚取生活费的很小很小的电话亭式的街头小店,就是这样的小 店,也不能安稳地度日。 先是邻居小商店老板过来警告我同学不准卖啤酒,同学没理睬,是 啊,干吗呀,为啥你能卖我就不能卖呀! 后来没过多长时间,有一天,夜,来了几个陌生男子,强行要我同学 给赊烟。同学说:我这从来就不赊烟!陌生人说:那给我们几个几颗 烟抽抽。同学说:我是给别人打工的!见无话可说,那些来路不明的 人在不满中咕咕哝哝的走了。 没完。 几天后,夜里,又来了几个同上次一样的男子,非说我同学的烟是假 的,强行抢走了两条烟,扬长而去!假烟你干吗还抢去抽啊!临走 时,还警告同学马上关店走人。在争执过程中,可能有路人报警,烟 是勉强送回来了,但来的110警察却似乎和那帮强盗很熟,称兄道似 的,拍拍对方的肩膀说:“你们干吗呀?是不是喝罪了呀?”嘻嘻的 笑!还有。 几次没成,几天后的中午,那几个混混对正守在店里的同学的母亲 说:“叫你关门,还没关呀?是不是要我来帮你关呀1母亲情急之 中,打电话叫人,警察是靠不住了,只能叫另类了,据称来人是江湖 上的更高手,和同学是沾亲带故的,最后终于在以黑对黑中,那几个 混混软下来了,溜了。 在几天之内,这小小的亭子就有如许的变故,再次经过这小亭时,感 到在秋风中,它更加瑟瑟了! (转载自《底层电子周刊》第十五期。推荐人:赵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国际人权行动简讯 (06年8月21日~9月30日) 《维权网》 ------------------------------------------------------------ ◆行动简讯 1、人权高专阿尔布尔支持通过《残障人士权利国际公约》 2、“人权观察”要求中国停止对律师的镇压 3、“反酷刑世界组织”质疑判决陈光诚司法程序的正当性 4、“反酷刑世界组织”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程翔 5、“保护记者委员会”指赵岩案反映中国当局对媒体的继续镇压 6、欧洲议会通过严厉批评中国人权状况的报告 7、“保护记者委员会”指中国新的新闻管制为倒退 8、“国际大赦”指中国未能信守申办奥运时作出的人权承诺 9、“保护记者委员会”呼吁国际奥委会正视中国的新闻自由问题 10、“人权观察”指北京关闭民工子弟学校之举违反对国际法的义务 ------------------------------------------------------------ 1、人权高专阿尔布尔支持通过《残障人士权利国际公约》 8月23日,正当联合国大会的有关工作委员会在纽约讨论《残障人士 权利国际公约》之际,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阿尔布尔表示,现有 的人权标准和机制未能向占世界人口10%的残障人士提供广泛及有效 的保护,而新的公约如果得到采纳,将在国家层面建立起更强的人权 保护体系。她期望和各个国家及民间社会合作,支持新的人权监督机 制,确保残障人士的人权问题得到应有的重视。自2001年就一直处于 协商之中的《残障人士保护国际公约》如果得到通过,将是新世纪的 第一个人权条约。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ohchr.org/english/press/ newsFrameset-2.htm) 2、“人权观察”要求中国停止对律师的镇压 8月23日,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以陈光诚和高 智晟最近遭迫害为例,指暴露缺乏司法独立的中国律师的人权正受到 国家政权与日俱增的攻击。该组织的亚洲部代理主任索非亚认为,虽 然不清楚中国政府是否指示、包容或者忽视了最近这些对律师的攻 击,但非常清楚的是政府应该坚守法律,阻止对律师的非法迫害。 “人权观察”表示,中国当局必须停止玩弄两面手法,要么坚持法治 和容忍法律挑战,要么放弃对法制改革的虚伪承诺,因为对陈光诚、 高智晟及其他人的行为很难让人相信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英文原文连接:http://hrw.org/english/docs/2006/08/ 23/china14064.htm) 3、“反酷刑世界组织”质疑判决陈光诚司法程序的正当性 9月1日,针对陈光诚于8月24日被山东地方法院以损坏公共财产及聚 众扰乱交通的罪名判刑4年3个月,位于瑞士日内瓦的的人权组织“反 酷刑世界组织”对陈的律师遭阻扰出庭及庭审仅历时二个小时的整个 司法程序的非正当性表示关注,并认为该案的判决违反了联合国人权 捍卫者宣言有关条款。该组织敦促中国当局作为新的人权理事会成员 承担起国际人权职责,信守承诺。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omct.org/base.cfm?page=article& num=6223&consol=close&kwrd=OMCT&rows=3&cfid=4283159&cftoken= 24984825) 4、“反酷刑世界组织”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程翔 9月1日,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人权组织“反酷刑世界组织”就原新加坡 《海峡时报》驻香港记者程翔被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刑五年 一事表示深切关注,认为对程翔的监禁属遭任意羁押。该组织又呼吁 其会员及国际社会采取紧急行动,向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国领导人写 信,确实遵守国家法律及国际人权标准,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omct.org/base.cfm?page=article& num=6223&consol=close&kwrd=OMCT&rows=3&cfid=4283159&cftoken= 24984825) 5、“保护记者委员会”指赵岩案   反映中国当局对媒体的继续镇压 8月25日,针对原《纽约时报》北京研究员赵岩被以欺诈罪判刑三 年,位于美国纽约的人权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的执行主任乔.西 蒙表示,撤销赵岩的“泄漏国家机密罪”指控就清楚地表明中国政府 的在这个案子上的指控从来就不成立,而以另外的罪名判处赵岩则显 示中国仍然有意监禁发出批评声音的记者、压制媒体。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cpj.org/news/2006/asia/china25aug 06na.html) 6、欧洲议会通过严厉批评中国人权状况的报告 9月7日,就在9月9日欧盟与中国的赫尔辛基峰会即将召开之际,欧洲 议会以351票赞同,48票反对,160票弃权的绝对优势通过批评中国人 权状况的报告。该报告指中国政府对宗教事务的干涉违背宪法中有关 信仰自由的条款,对酷刑仍被广泛使用的现象表示深切关注,同时又 呼吁中国政府废除死刑,停止恐吓、镇压或监禁那些倡导言论表达自 由的人士。在外交层面,报告则强烈建议欧盟维持89年“6.4”以来 对中国的武器禁运。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europarl.europa.eu/news/expert/ infopress_page/030-10303-247-09-36-903-20060901IPR10251-04- 09-2006-2006-false/default_en.htm) 7、“保护记者委员会”指中国新的新闻管制为倒退 9月11日,针对中国当局宣布官方新华社将监督外国新闻及信息在中 国流通的新规定,“保护记者委员”表示,中国政府在距离北京奥运 开幕不到两年的时候正试图收紧对信息流通的控制,让人深感痛心。 而美联社亚太地区的主管就表示,新华社的新规定将不会影响他们在 全球报道新闻的方式,但会使得他们严重关注中国的公平贸易及信息 自由流通的问题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cpj.org/news/2006/asia/china11 sept06na.html) 8、“国际大赦”指中国未能信守申办奥运时作出的人权承诺 9月21日,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的人权组织“国际大赦”在2008年北京 奥运记倒数两年之际发表最新评估报告,指中国的总体人权纪录依然 很差,并且在一些关键性的领域不进反退。该组织表示,每天发生在 全国的各种严重侵权事件对中国争取奥运时的承诺是自打耳光,而当 前的人权状况更与奥运精神中“保护人性尊严”背道而驰。“国际大 赦”已将报告送交国际奥委会,敦促奥委会利用它对中国政府的影响 力,为遭侵权的受害者直言。 (英文原文连接:http://web.amnesty.org/library/Index/ENGASA 170512006?open&of=ENG-2AS 报告英文全文:http://web.amnesty.org/library/Index/ENGASA 170462006?open&of=ENG-2AS) 9、“保护记者委员会”呼吁国际奥委会   正视中国的新闻自由问题 9月22日,在中国及国际奥委会即将向国际媒体通报北京奥运准备情 况之际,“保护记者委员会”以9月6日《爱琴海》网站创始人张建红 被捕、早前限制报道“突发事件”以及管制外国新闻在中国的流通为 例,指出中国正对所有国内、国外媒体加紧管制,该组织对中国就北 京奥运在新闻自由上的承诺表示极度怀疑。 (英文原文连接:http://www.cpj.org/news/2006/asia/china22 sept06na.html) 10、“人权观察”指北京关闭民工子弟学校之举   违反对国际法的义务 9月25日,“人权观察”就北京市政府关闭50多所民工子弟学校表示 关注,认为自我管理的民工学校的存在正是因为中国政府未能尽到对 国内及国际法的义务:向所有学童提供义务教育。该组织亚洲部的代 理主任索非亚批评北京政府在耗费50亿美元准备2008年奥运会的同 时,却拒绝民工子弟的基本教育权利,她说,北京政府以奥运的名义 “更快、更高和更强”地限制、而不是确保民工子弟受教育的机会。 (英文原文连接:http://hrw.org/english/docs/2006/09/26/china 14263.htm) (本刊编辑 天健) 【注】:此刊尚无条件涵盖所有与亚洲有关的国际人权活动,故通常     只选择报道那些未直接从事中文发布的团体机构的重要信     息。敬请谅解。 《维权网》编译的《国际人权行动简讯》及其它国际人权信息,请 见:http://crd-net.org/Article_Class.asp?ClassID=8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党际合作为什么只谈鸟语花香 不谈安邦治国? 黄晓敏 9月底的成都媒体,很多头版头条报道的内容就是台湾国民党云林县 党部成都访问团在蓉考察和政党交流的最新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对 于台湾国民党的突然到来,敏感的政治人士感到是一丝欣慰。这预示 着一种政治文明的积极储蓄,各级行政官员认为是一个经济开放的更 广泛启动,各方可以获得更广泛的利益互补,当然更多的还是麻木不 仁没有任何明显的条件投射。 三天来,共党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等一班人马,多次 高调与一个在行政级别小于他几个层级的代表团成员进行了接触交 流,突破传统的保守政治格局,不但超礼遇地受到高规格的接待和奉 陪,而且习惯了排名和位置学的传统文化也是破天荒,把来宾视为了 贵宾进行了超党派层面的隆重接待。对两党交往中报道中,始终把台 湾来的国民党“小字辈”等人先于成都市委书记等人做开言介绍,撇 开了一贯的论资排辈轻重主次的习惯作风,大有一种不斩使者重归于 好握手言和的君子风范。就是统战也有一种清风扑面的良好感觉。台 湾国民党云林交流团,在李春城的全程接待和陪同下,在台湾一定是 没有享受过的风光,按照大陆人讲究的说法,给足了全部的面子。几 天的媒体滚动的播报,前呼后拥的簇拥让他们找回了权力的尊严,台 湾、国民党还有大陆访问团这三个光环,估计应该让这个昔日的大陆 统治者现在的岛国在野党,焕发出雄心勃勃的豪情,不说有回家的感 觉至少有被尊重的开禁和被重用的嫌疑,应该可以消除国民党57年的 那个狼狈或者是尴尬的记忆。 李春城希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让好的开始不断结出丰硕的果实。他 说,“两地政党交流,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各自影响,为共同发展创造 良好条件。希望两地深入开展全方位、具有实效的合作,通过双方的 共同努力,成为两党基层开展交流合作中的典范”。相对于台湾来的 代表团负责人的谈话,李春城的高度要远远超过了台湾国民党云林县 党部主委、访问团团长杨博仁先生。他对此行的目的和收获是这样评 价的:“此次访问不仅让成都和云林交流了经验,还建立起两地政党 间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随后又再度 表示:“两岸交流是必然趋势。回到台湾之后,他将竭尽所能,积极 推动交流合作项目的开展。新津县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访问团 愿意充当城市的推销员,向云林县、向台湾广泛宣传新津和成都,为 促进两地之间的交流合作做出努力,让云林县与成都市一起来共同推 动双方的合作交流。回去后,访问团将把双方此次达成的共识,结合 云林县各单位、各团体和各种资源的实际,一步一步地推动和完成, 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让双方有一个更新更大的收获,努力实现双 赢。”如此等等显得有些低调和被动,也没有那么高的政治热情和政 治觉悟。 三天的党际交流,最有成效的关键活动是在成都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中 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与台湾国民党云林县党部政党交流的工作会谈 和合作七项声明。协议之初把政治的调子提的老高,双方一致认为, 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与中国国民党连战主席去年4月29日会谈达成 的共识和会谈新闻公报,是双方交流往来的重要基础。按照中共中央 与中国国民党中央达成的重要共识,经过双方认真准备,以此次中国 国民党云林县党部成都访问团来访为标志,成都市与云林县两地地方 政党的合作交流正式开始。几天来,双方相互交流了想法、介绍了情 况、畅叙了友谊,形成了两地开展政党交流的框架原则和双方合作的 多项共识,中共成都市委将按照这些原则要求和达成的共识,高度负 责地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双方全方位合作交流不断取得新进展、结出 丰硕成果,努力成为两党基层开展交流合作的典范和样板。在此基础 上,双方就开展政党交流和推动两地经济文化交流进行了座谈磋商, 一致同意近期将开展以下交流合作事项(简略): 1、建立两地农业产品贸易交流与合作关系。 2、依据两地农业发展优势,加强生产技术合作。 3、推动两地农业技术考察团的互访交流。 4、开展游乐设施项目及旅游企业的合作 5、组织云林县工商妇女团来蓉考察。 6、积极开展两地学校校长及师生团体互访交流。 7、建立两地民间文化交流协作互动关系。 结束三天的党际交往达成的共识和将要开展的项目,结果主要就是经 济文化和农业科技,这不免有些让人心寒。这个曾经在四川是一党独 控的执政党,溃败去了台湾后变成了在野党和反对党的一个老党,现 在又荣归故里不说,而且享受如此礼遇和高调的新朋老党,怎么显得 这样没有底气和骨气了呢? 为什么不借势乘势干脆利落地就在成都组建一个台湾云林在成都协会 或者是成立台湾国民党成都党部,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为在成都的台湾 国民党成员进行党员服务的正式机构呢? 为什么在和成都新津准备建立友好城市的合作协议时,不考虑建议台 湾国民党成员来新津政务部门掌控一些政府权力,把台湾模式和国民 党的经验过渡性的引到大陆来呢?看看这个毫无政治底气和创新的纯 粹的商会型的协议,怎么也看不出是个政党之间达成的一个合作协 议,严格地说,其实就是一个民间协会就可以实现的商务交流协议, 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味啊! 我想台湾国民党肯定不是准备做第九个花瓶才来大陆的吧?也不会不 知道如今的大陆和共党体制严重的政治生态问题吧?也不会不明白自 己登陆大陆就意味做将要承担什么名誉上的重大责任吧?难道你们此 行大陆就是为了这么一个商业沟通与合作就大动干戈地甚嚣尘上?难 道作为政党前来交流的你们这次也就只谈论了这些而没有谈论和交换 国策、治国,那么我还是提醒你们与其这样不如不来,免得弄坏自己 的身分和三民主义的说教与信仰追求,别让大陆人民还对你们仅存的 一些好感和期望变成失望伤心的断背山。 (2006-10-02)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太百案侦办结果:扁嫂未涉案 《自由时报》 扁嫂未涉太百案 绿委尊重司法 蓝委难以信服 〔记者陈诗婷、李明贤/台北报导〕太百经营权等相关案件侦查终 结,对于总统夫人吴淑珍并未涉及该案,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昨在 立法院法制委员会表示,起诉代表一个阶段,最后还会有法院的审 判,任何阶段性的完成都有助于案情的厘清,总统府对司法程序表示 尊重,也尊重司法侦查的结果。 至于国民党立委郭素春询问,吴淑珍心情是否因此受到影响,卓荣泰 表示,他经由媒体才知道侦查结果,不清楚夫人是否也得知结果,但 “没有什么高不高兴的问题”。 国亲则对检方以“查无实据”认定吴淑珍未涉案大加挞伐,直指政治 力介入司法,莫此为甚,令人遗憾。民进党团干事长叶宜津则认为, 一切应尊重司法,不应质疑司法公信力。 国民党团书记长蔡锦隆质疑,媒体不断爆料吴淑珍与SOGO经营权 的密切关系,此次检察官起诉内容似乎与外界期待“落差甚大”,尤 其起诉书以吴淑珍非公务人员不涉及贪渎问题,更无法令人信服。 蔡锦隆更呛声,若说此次检察官侦办SOGO案过程无政治力介入, “鬼才相信”。 亲民党团总召郑金玲质疑说,从检方起诉书来看,竟是行贿者有罪、 受贿者无罪,天理何在? SOGO案检察官曾益盛:侦办结果禁得起考验 〔记者何瑞玲特稿〕面对政治立场各异人士可能带异样眼光解读SO GO经营权案的侦办结果,承办检察官曾益盛早有心理准备,他说: “说没有压力是骗人的,但我自信侦办结果,不管是现在、或是2008 年后的未来,都禁得起考验!” 曾益盛司法官38期结业,侦办SOGO案之前,是台北地检署缉毒专 组检察官,在缉毒战果上曾写下破获数量纪录之最的历史新页,也曾 协助参与SARS和平医院案及拉法叶军购弊案的侦办。 去年3月,因媒体报导“水饺宴”,北检剪报分案,他才接手侦办S OGO经营权争夺案,原本在今年请调法官并已获准,但SOGO案 却因第一家庭被扯入持李恒隆提领礼券消费,案情敏感,他为表示对 该案负责,撤回请调法官的人事案,全心投入侦办,却也因此成为特 定立场媒体名嘴的批判对象。 为了解名嘴及立委们究竟有无事证可供侦查,曾益盛传讯过自称有可 靠消息及事证的爆料者,结果,原本自称握有事证者所提供的证据, 与事实“落差甚大”。 但他为追出一丝一毫的可能线索,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处以几乎大海 捞针方式,从上万笔消费纪录里比对,找出第一家庭、黄芳彦等人在 SOGO百货公司的消费纪录。 在百货公司里,礼券消费等同现金消费,要查出消费者的身分几乎是 “不可能的任务”,但检调还是一笔一笔的对出来,再双向查证,终 致确认消费者身分。 SOGO案侦结了,面对外界可能各持立场的解读与批判,他有心理 准备。曾益盛说,司法人该秉持良知,找出证据依法究办,他可以对 侦办结果负责。 〔转载自《自由时报》〕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