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09-27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陈良宇翻身落马,上海帮无力回天     (湖北)刘逸明 ◆官庸权重──从陈良宇的倒台看中共高官素质及中共 方家华 ◆现行政治制度是腐败的最大保障──关于中 中国宪政协进会 ◆“网吧专用计算机”文化部安的什么心 (安徽滁州)黄广湘 ◆NGO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需 常坤 ◆警民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与冲突      (贵阳)廖双元 ◆赞歌都唱到这个份上了,你说肉麻不肉麻? (临海)吴高兴 ◆中国医疗不公透视制度本质──从罗漫.罗兰《莫斯 牟传珩 ◆总书记救出监狱的汉源英雄成都维权     (成都)黄琦 ◆教科书问题                (南京)川歌 ◆下列名词和绝大多数老百姓有多少关系?  (徐州)郭少坤 呐喊呼吁 ◆赖怡忠呼吁北京当局不应侵害言论自由   (台湾)民进党 运动留痕 ◆东方和西方文化互为辉映──匹兹堡举行大型 《自由时报》 迫害实录 ◆中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以强凌弱现象    (杭州)吕耿松 ◆评析一份与民争利的强盗文件       (成都)黄晓敏 读史论今 ◆向“中华民国邮政”致敬(3之1)     (济南)李昌玉 ◆“邦国联盟”制度的最后守护──民运家谱(之7)  黄燕明 他山之石 ◆《回忆2──由改坐大牢至平反之路》前言 (台湾)陈英泰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陈良宇翻身落马,上海帮无力回天 刘逸明 随着十七大的日益临近,中国官场权斗愈演愈烈,海外媒体早就爆出 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频频对抗中央的消息,但陈良宇的政治地位却 一直稳如泰山。直到近期上海违规使用社保资金案浮出水面,局外人 才真正意识到陈良宇宝座的岌岌可危。祝均一和秦裕的锒铛入狱被诸 多分析人士认为是胡、温准备铁腕整顿上海帮的强烈信号。果然不出 外界所料,中央向上海派驻100多人的专案组,其最终目的不是抓几 个微不足道的官场替罪羊,而是要揪出幕后头领陈良宇──这位上海 帮的核心人物之一。 就在9月中旬,香港《动向》杂志就披露了陈良宇向中央请辞的内 情,在上海官场已经风声鹤唳之际,此事虽然在当时难以证实,但其 可信度却非同寻常。江、胡之间的矛盾早就被媒体传得沸沸扬扬,一 朝天子一朝臣的政治习惯决定,胡锦涛上任之后,必然对江泽民的上 海帮人马进行清洗。因为上海帮人马对江泽民余威的倚仗,中央的一 些政策时常在上海搁浅,据称,上海在房地产方面竟然出现了和中央 公开对抗的局面。面对上海帮由来已久的顽固和霸道,胡、温早就痛 下了除陈良宇而后快的决心。曾庆红的政治立场转向使得上海帮迅速 失势,今年上半年以前,胡、温与上海帮可能还势均力敌,但在近 期,人们却可以窥见胡、温稳操胜券的明显迹象。 上海的腐败并不逊色于中国其它地方,只因为有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 的高度庇护,偌大一个上海似乎成了官员清正廉洁的世外桃源,其它 地方的党政大员都纷纷落马,唯有上海风平浪静。胡锦涛虽然贵为中 共第四代领导集体的首领,但象江泽民当年那样的核心地位却一直未 能确立,究其原委,不是因为胡锦涛在中共党内的威望不够,而是因 为上海帮的掣肘。作为上海帮重要人物的陈良宇,在胡、温的眼中毫 无疑问地成了眼中钉和拦路虎。陈良宇虽然可以在从前凭借他和江泽 民铁打的关系呼风唤雨、纵横捭阖,但仍然有着一丝识时务的清醒, 据说,他曾在今年年初向胡、温表忠心,并在近期请辞时主动交待自 己的问题,无奈,早已被胡、温视为不共戴天之政敌的他,即使是真 心诚意地效忠胡、温,但要想讨得胡、温的欢心,也只不过是一厢情 愿。 胡、温虽然名义上成为了中共第四代领导集体的领袖人物,但在日常 施政中,仍然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无法驾轻就熟、游刃有余。眼 见16届六中全会即将开幕,十七大也为时不远,因此,对政坛中反对 势力的清除便日益迫切。今年中共建党85周年之际,胡锦涛再度高举 反腐败之大旗,向民众表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国内有网站就胡锦涛 的反腐言论进行过民意调查,大多数人都倾向于认为该讲话对反腐败 “没有促进作用”,不少学者和观察人士都乐于将胡的讲话看成是准 备发动新一波剔除党内异己分子的强烈信号,因为在专制制度下,反 腐败不可能彻底,大多数时候,它只是为权力斗争服务的一个工具。 9月25日,中国官方的《新华网》在显著位置刊发了陈良宇被免去几 乎所有职务的文章,文章特别强调陈涉及社保基金一事,还有以权谋 私和官商勾结等问题。已经刑满释放的周正毅极有可能会因为陈良宇 的翻身落马而重返牢笼。据9月号的《动向》杂志透露,“上海市现 职230多名市(省)级干部的子女,95%在金融、国土、工程承包等系 统任要职,97%的市(省)级干部住宅是欧陆式花园别墅;上海市党 政、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年均收入,是同地区在职职工年均收入的4.5 倍至12倍。”陈良宇在任时,不光上海的官场腐化堕落,而且对言论 的控制和对访民的打压比其它地方更加严厉,因此,上海民众对陈良 宇可谓是怨声载道。不管导致陈良宇下台的原因是因为派系斗争还是 因为什么,他的下台足以给老百姓一个兴高采烈的理由。 陈良宇作为黄菊离开上海后的继任人,和江泽民、黄菊的关系可谓是 非同寻常,有人曾把他们三人称之为上海帮的“金三角”。此次社保 资金案除了涉及到陈良宇之外,据说还涉及到黄菊夫妇。此前,外界 一直都盛传黄菊身患绝症,但黄菊却仍然时不时在媒体显露头角,只 是不如之前频繁而以。黄菊的健康出现问题看来是无可非议,但是否 会出现生命危急一时还难以定论。黄菊如果真是离大去之期不远, 胡、温也许会网开一面,放他一马,如果不是,这次便有了一个顺藤 摸瓜,彻底整肃上海帮的绝好机会。不论如何,陈良宇的下课将大大 削弱上海帮的势力,甚至给上海帮带来致命的影响。常言道:“打狗 欺主”,对陈良宇的严肃处理必然会让原本就对胡锦涛心存芥蒂的江 泽民怒火中烧。然而,极不得民心的上海帮就算是怒气冲天,又何来 回天之力? 从《江泽民文选》高调出版的情况看,胡、温对陈良宇的整肃之火至 多延烧至黄菊,而绝不会延烧至江泽民。对上海帮的清理既可以为“ 胡、温新政”扫清道路,又可以赢得民意的欢迎,胡、温此举可谓是 “一箭双雕”。陈良宇的覆灭虽然不至于让上海帮的影响力彻底消 弭,但却标志着江泽民时代的结束,《江泽民文选》的出版也许正是 上海帮回光返照的一瞬。 (2006年9月2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官庸权重 从陈良宇的倒台 看中共高官素质及中共信念危机 方家华 9月24日,随着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 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的出台,一个中共 高官就从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消失了。 陈良宇是中共上海市第一书记。中共上海第一书记在中国政治上是一 个什么概念,这应该简单说明一下。中共在中国执政几十年来,中共 的最高领导人几乎都是从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第一书记走上去的,因而 中国政治上有“北京帮”、“上海帮”之说。由于中国是一个集权政 治的国家,“北京帮”和“上海帮”这两大政治帮派,在中国政治舞 台上举足轻重。就象中共党史中的“路线斗争”一样,“北京帮”和 “上海帮”两大政治帮派的政治争斗,在中共党史中也有浓墨重彩的 一笔。如果中共没有倒台,这一笔还得写下去。“北京帮”和“上海 帮”这两大政治帮派,不是政党政治中的派系。派系的实质是共存关 系,中共帮派斗争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 西风压倒东风”的关系。“北京帮”和“上海帮”两大政治帮派的政 治争斗,在中共政治中,已经不仅仅是争斗的政治现实,而是上升为 一种你死我活的政治观念。中共前任总书记江泽民,就是上海市第一 书记走上去的,其对北京第一书记陈希同的下重手,就是证明。中共 今后如果分裂,必将以这两大政治帮派为框架,就象当年国民党的宁 汉分裂一样。 陈良宇的倒台事件,是一个中共高官触犯法律栽了,也是“上海帮” 受到了打击。这个事件,可以从法律层面、中共政治权力斗争层面来 审视和理解,也可以从中共执政的合法性等层面来审视和理解。 陈良宇是涉嫌擅自动用32亿上海社保基金案而触犯法律的。32亿是个 什么概念?32亿可以在中国建出一个小型城镇;如果按照每个低保家 庭每月200元的生活费计算,32亿可以供1,600万个贫困家庭活命一个 月。但这32亿竟然被中共高官陈良宇大笔一挥,就被私人所用。其 中,擅自动用32亿上海社保基金,陈良宇接受贿赂是明摆着的;擅自 动用32亿上海社保基金违法,这也是明摆着的。上海社保基金,有似 战争状态下的军晌,有似赈灾中的赈灾款,其重要性和道义性质都不 是儿戏,陈良宇对此竟然一无所知?中共高官陈良宇的贪婪和胆大妄 为,除了中共的权力私有制为其提供了制度庇护外,还有陈良宇品性 上的平庸。一个政治人物的平庸,不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平庸。一个 政治人物的平庸,是指面对利益,法律和自己政治集团的根本利益、 根本形象时的选择和定力。问题是,这样一个平庸的家伙,竟会是中 共的高官,竟会是中共决策层委以一方权势的上海封疆大吏。 中共高官素质及中共信念危机,就是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层面。中共自 去年遭遇退党潮以来,就充分暴露中共信念危机。这个危机是那样深 刻,那样具体。这个危机是信念本身的危机。中共信仰共产主义,以 共产主义作为中共统治中国的正当性依据。从历史的时段上看,共产 主义作为一种社会乌托邦学说,是人类在自己历史和社会的认识上, 都是人类理性比较疲软,形而上学还比较强盛的时段。英、美等国在 20世纪几乎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乌托邦思考。而乌托邦社会学说导 致的社会政治行动,又恰恰是发生在相对落后的俄国和中国。共产主 义作为俄共和中共社会政治动员工具,也已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前苏 联的解体,根本上说,是共产主义信念危机所致。中共今天的“和谐 社会”,又是中共重新定位其统治的正当性依据。今天中共的高官, 从年龄段上看,都是些对乌托邦社会学说不信仰的人。他们已经不是 中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共作为一个政治集团,退党潮是 其基础层的信念危机,基础层以千万计,陈良宇是中共封疆大吏,又 是中共十数人的政治局,是决策层。中国13亿人的社会与政治生活, 就是中共十数人的政治局决定的。这个决策层也出现了信念危机,中 共执政的合法性已经不合法。 中共反复强调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官高权重的陈良宇竟然这样平庸和 贪婪。中共的政治系统、中共的高级党务人员,竟然这样低劣不堪, 腐朽不堪。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在哪里?如果中国真正来一场社会革命 或政治革命,废黜中共一党专制,铸成中国的政党政治制度(即使社 会制度层面的公有制不变)。中共在这个政党政治制度中,依然作为 一个合法政党参与多党竞争,凭着中共这样低劣、腐朽不堪的政治系 统和党务人员,中共会有胜机?中共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会有戏唱 吗?这就是中共根本不可能、也不敢在中国进行民主改革,不敢还政 于民,不敢将八千万手中的政治权力归还给13亿中国人民,不敢司法 独立,不敢走进现代法治社会、走进宪政国家的致命之处。 一个既已经没有了社会政治信念,政治系统和各级党务人员又都这样 低劣、腐朽不堪的政党,控制着、宰割着13亿中国人民的社会生存, 操纵13亿中国人民的今天和明天,这个罪恶现象和可耻现象还不该从 中国人的历史中终结吗? (2006年9月27日于贵阳家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现行政治制度是腐败的最大保障 关于中共中央立案调查陈良宇腐败案的评论 中国宪政协进会 9月27日,中共中央决定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陈良宇腐败问题立案侦查,中国宪政协进会对此评论如下: 中国宪政协进会与中国多数公民一样,为清除和惩办重大腐败分子感 到高兴,支持所有进一步查处腐败分子的行动。 然而,中国宪政协进会不认为这是反腐败斗争的重大胜利,因为中国 腐败的最主要根源是现行政治制度。缺乏独立的司法和媒体监督,缺 少公民的权利和行动,以及不受制约地垄断公权力是腐败的制度性根 源。只要不改变现行政治体制、不建立,民主法治保障公民权利和司 法独立,就不可能全面根治腐败。 不仅如此,中国宪政协进会认为,现行反腐败的组织和机制,即纪律 检查委员会和双规双指机制,是保护腐败的机制。因为这样的机制将 揭露、调查、确认和处理腐败的权力交由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黑箱作 业。而中共所有官员都是由这些领导选拔和任用的;依靠这样的制度 不可能公正查处腐败;查处腐败往往是派系斗争的工具。此外,中国 共产党经常出于对自己政治形象的考量和自己执政安全的一己之私, 严加控制反腐败的广度、力度和公开透明度。 更为严重的是,中国共产党目前的中纪委组织和双规双指机制,全面 破坏中国法治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普适性,以帮规家法式的党章替代 国法,将中共凌驾于法律之上,私设公堂,制造特权,使得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成为空话,并且为人治大于法治提供制度基础。这次查处陈 良宇案件是一次彻头彻尾的宫廷阴谋的黑箱作业;即使陈良宇被中共 审查,但仍然逍遥法外,享受浦痛公民无法享受的特权。 基于上述评析,中国宪政协进会提醒中国公民慎重评估陈良宇案件的 意义,力促执政党改革制度根除腐败,并从陈良宇案件开始。中国宪 政协进会呼吁中国共产党尊重国家宪法和法治,废除与国法相抵触的 帮规家法和法外特权,回到法治轨道查处陈良与案件,立即将陈良宇 案件移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公开办案。 中国宪政协进会 主 席:王 丹 理事长:王军涛 (2006年9月2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网吧专用计算机” 文化部安的什么心? 黄广湘 据《法制晚报》报道,过段时间,网民到网吧上网也许会看到电脑上 贴着一个“网吧专用计算机”的标志。文化部将根据《网吧专用计算 机应用标准》发布网吧专用机型及网吧专用电脑标志。但该标准并非 强制执行,主要针对是新批复及将要升级的网吧。 文化部这个举动,难免让人产生这样的怀疑:这不是在人为地制造垄 断吗?在国家不断要打破行业垄断的当下,难道文化部还要搞一个文 化产业垄断吗? 虽然相关人士解释说,这个标准是应用标准,不是强制执行的,建议 新批复的网吧和将要升级的网吧采用符合该标准的网吧电脑。但明眼 人一看便知,“强制执行”将是迟早的事!该人士不是已经表示,希 望在该标准应用一段时间后,能够成为国家标准吗?这话听起来客 气,且毫无“强迫”的意思,可是特权在手,岂能容你拒绝!就凭他 们手上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张“生死牌”,将来哪个网吧敢 不换上他们指定的机型呢?。 然而,文化部插手网吧用机的理由却是非常勉强的。因为“许多网吧 的电脑一开机就不停,对于稳定运行的要求更高”,所以就要给网吧 统一配备“联想、方正等七家国内电脑厂商的品牌机型”?看起来好 象是对网吧经营业主的关怀、关心,但其实质却是“多管闲事”,是 “司马昭之心”──前有所谓的“牙防组”给全国人民“指定牙 膏”,从而大量敛财;那么人们有理由认为,一旦全国网吧统一用上 了文化部指定的专用电脑,文化部会否成为第二个“牙防组”呢? 网吧是一个经营性行业,计算机就是它的经营设备。网吧业主作为法 人,有权自己决定购买什么电脑。从利益角度来说,网吧经营者在购 买计算机时,肯定会考虑到使用寿命和稳定性能等方面的因素的。文 化部作为网吧管理和监督的最高主管部门之一,应该把主要精力用在 完善对网吧的监督管理上,一门心思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即可,何需越 俎代庖,干一些和市场经济相违背的事呢? 最主要的是,文化部给网吧指定用机标准的行为还有违规的嫌疑。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款规定,设立网吧 必须具备的相关条件之一是:“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 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其中并没有具体规定,网吧要用 文化部指定的“专用机型”。因此文化部出台的这个《网吧专用计算 机应用标准》应该说是有违国家现行法规的。 既不合情理,又不合法规,为什么文化部还要出台《网吧专用计算机 应用标准》呢?这不能不使人产生许多联想:文化部是真的想要垄断 网吧用机,还是希图利用“专用机型”来控制网络信息呢?人们不妨 拭目以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NGO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下需要注意的条款 常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5年8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以来,就 引起了我很大的注意,而自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也更是让我这个作 为民间艾滋病NGO负责人来说,是时刻警醒的,其中的一些条款无 疑就是一颗埋藏着的“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就引燃! 近日,有感于一些NGO的实际困难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又翻开了 这部法律,颇有感触。 在我国,目前有大量的NGO是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开展工作,造成 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于登记设定了非常苛刻的条件。因 此,目前登记注册的大部分都是具有官方背景的组织,而一些组织则 是通过工商登记,更多的则是在无任何法律身分的条件下开展工作。 因为没有法律的保护,民间组织就显得异常地脆弱和紧张,政府可以 根据一些政策形势的需要,依据一些法律法规对民间组织进行阻止、 干预,甚至制裁! 作为民间组织,在开展的工作中会有一些聚会、培训、结集,为了一 些事情需要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涉,而为了获取证据可能会有 一些偷拍、偷听等措施,这些都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法》相关法条下会因为政府的需要而被冠以一些“名分”。这些条款 将对于NGO的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无形中也将会制约NGO工作 的开展和NGO活动人士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基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公共 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而制定的,相对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并不是一部针对NGO的法律,但对于NGO的影响将值得NGO活 动人士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 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 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   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   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   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   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1,000元以下罚款。 常坤注:NGO在组织一些社群开展工作中,如果涉及到一些比较敏 感或者重大问题,政府是有可能采取一些措施进行阻挠的,此条款的 前几项也许就会成为阻挠NGO组织活动或惩罚相关人士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   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常坤注:此条款中主要就是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 私的。”笔者本人曾经在做动物保护工作时为了调查贩卖野生动物的 情况,经常性的“偷窥、偷拍、窃听”,根据我本人的意愿我是在坚 持社会监督职能,记录相关问题所反映出的数据,在面对一些凶神恶 煞的野生动物走私贩卖分子,如果坚守“知情同意”,不知道我命在 何方? 目前,我们在开展艾滋病工作中,对于受伤害的人或者其他群体,我 们是坚守知情同意的,但是对于一些政府或者利益集团的行为,为了 维护公共的利益,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去行使我们的意愿。我想,很 多记者在采访中也采取了这样的方式,甚至一些大牌电视台的节目中 也出现类似的偷拍偷听的镜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 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 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   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常坤注:此条款中第二项值得注意。一些NGO的日常工作可能会与 一些部门工作人员有接触,这个过程中,也许就会发生很多意外的事 情出来。甚至一些个人会为了自己的意愿的做一些并不出格的事情而 被冠以“名分”。在开展的工作中药努力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 口”,以免引起一些麻烦。可能会有些组织和个人刻意这样做,那也 许就是另外一种情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 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   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2、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3、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   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常坤注:对于很多没有注册的NGO来说,对于他们已经和正在开展 的工作,对于此条款,我们还是需要非常的注意的。不过其中有"被 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也就是说,对于没有受到干扰,没有直接 收到“被取缔”通知的,工作还是可以继续的。曾经一位朋友说,他 早已经对于自己所处于的一个组织有起了另一个名字,一旦这个组织 被要求取缔,他们就更换这个名字继续开展工作,也算是一个方式 吧。 这些年来,政府对于NGO发展的限制,这个条款对于政府来说是很 有用的,对于NGO活动人士来说,需要时刻警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 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常坤注:开展这个的集会、游行、示威的NGO,可能现在还少,至 少我知道目前在中国大陆好象没有,也许有我可能不知道;NGO的 工作需要深入,如果正常渠道的不到解决后,会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 呢? 甚至一些人和组织会采取一些更极端的方式,这都是有可能的。 (2006年9月2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警民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与冲突 廖双元 最近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采取简 单、粗暴、野蛮的执法手段,造成了许多不该发生的暴力事件。北京 “城管队长”在执法中,被商贩当街杀死。今年年初,在贵阳市白云 区也是因为“城管人员”执法不当,产生了暴力冲突事件,也使得 “城管人员”被小商贩刺杀,造成“城管人员”一死一伤的惨剧。尽 管行凶者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这些为“执法”而无辜消失的生 命,难道还不能够引起我们的深思吗! 我的家住在贵阳市市西路中段,这里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已形成了 幅射全省的小百货及服装批发市场。每天,这里的人总是从早上8点 到下午6点,川流不息的人群及车辆,从早上总要闹到傍晚时分。每 天在这里的各种商品的成交量少不下也有近千万元。 因此,住在这里的除了一些住了几十年的老住户外,绝大多数人都是 做服装批发的生意人和做小生意的游商。这段时间,这里经常发生“ 城管人员”与小商贩之间激烈的冲突。商贩们为了生存而千方百计地 去维护他们应该得到的基本的似乎也是合法的权益?他们天天为了这 个合法权益而常常不惜一切代价的去拼个你死我活和鱼死网破……而 这些城市综合执法队──“城管人员”及派出所的公安警察们,每天 不过是为了那养家活口或说是那一份还算可观的薪水而不得不使出保 一方平安的招数来应付上司布置的必须要照办的事情。 最近这条街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各种矛盾和冲突。“城管队员”开着有 警笛的或是有广播的车子,一下车便把小商贩们的兜售的物品一并没 收并抬上汽车。不问青红皂白的喝斥这些商贩,有个别的还口带流言 地驱赶他们。 “城管人员”的理由不外乎是:“整脏治乱、严禁占道摆摊和无照经 营;严禁堵塞交通和影响消防设施、造成消防通道不畅通;以及脏、 乱、差及影响市容卫生等等。” 但是,商贩们为了活命和赚钱养一家老小及供孩子读书。也只有同这 些“城管队员”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他们大多数采取敌进我 退,敌走我摆的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市西路这条街随时都挤满了各式 各样的商贩。“城管”一来,满街都是携筐、拉车、收摊疯跑的人 群,而过往行人是早就吓得靠向了两边。 其实,双方都是为了基本的生存而不得不发生这些矛盾和冲突。每月 都有一、两次卫生大检查而把这些公安干警抽调出来维持这条街道的 卫生和整洁,不准任何商贩在街道中间摆摊设点。 这“和谐社会”如何建立?看来构建的人说出来轻松,而要促使它成 为现实,那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人们要生存、要发展、要改变现 状……?都必然会同胡锦涛先生憧憬的未来有着极大的冲突?!原因 很简单:因为有了一些人的人权,就没有另一部分人的人权。这些矛 盾和冲突天天在发生,天天在逼着人们铤而走险? 其实,人性的缺失及道德的沦丧可以使人们在生存竟争及自然选择的 生态环境中起着极大的催化作用。有些“城管人员”如果被小商贩通 过熟人向他们烧香敬贡后,那么,当要来检查卫生的时候,就会被他 们提前通知而安全撤走!这里边的“猫腻”是大大的。当前如何协调 好这些矛盾?就是必须加强对“城管人员”的教育和提高他们的自身 素质,理性和人性的执法是“城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 这样,这些矛盾和冲突才能得到有效的化解! (2006年9月27日于贵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赞歌都唱到这个份上了, 你说肉麻不肉麻? 吴高兴 中午从外面回家,老远就听见妻子的歌声,那曲调几乎人人熟悉:   八月桂花遍地开,鲜红的旗帜树起来,   张灯又结彩,光辉灿烂现出新世界…… 进得门来,看她象个小孩子似的还在唱得津津有味,我还以为她在唱 那首老歌呢,谁知道挨过去一看歌词,禁不住心里一阵阵恶心:   太阳出来满天红,来了救星毛泽东,   领导人民得解放,领导人民得解放,人民翻身做主人。   二代领导邓小平,改革开放谱新篇,   社会主义新特色,四化建设大发展。   当代旗手江泽民,三个代表记在心,   带领人民奔小康,带领人民奔小康,国强民富有保障。   锦涛主席来接班,八耻八荣提得好,   和谐社会暖人心,幸福生活万万年。   亲爱的朋友们啊,亲爱的朋友们啊,   国富民强享太平,国富民强享太平。 我问:“马屁到家了,谁写的歌词呀?”她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又 不是我们自己写的,歌词是从深圳那边传过来的,国庆节快到了,上 面布置要开文艺晚会。” 这使我想起30年前的一件往事。那时毛泽东刚死不久,“英明领袖华 主席”上台了,我在乡下的一所中学里教语文,课堂上,我向学生布 置了一篇庆祝粉碎“四人帮”的作文,题目叫《火红的十月》,有个 学生在文章的结尾添了句“创造性”的口号:“英明领袖华主席万 岁!万万岁!”我当时觉得有点过分,因为中央只提“英明领袖”, 还没有提“万岁”,心里是这么想,但不敢把这口号去掉。现在回想 起来,为党国领导人唱赞歌的政治文化代代相传,而且青出于蓝而胜 于蓝。但那时似乎可以理解,只要看看多少人因为“恶毒攻击”被批 斗、坐牢,甚至丢掉性命,就知道给党国领导人祝寿唱赞歌是蝼蚁草 民自我保护求生存的本能。可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30年后的今天, 咱小百姓拍这种政治马屁得不到任何好处,你不去拍它又不会有任何 危险,但兄弟姐妹们为什么还一如既往地照拍不误?结论只能是,咱 们好比《法门寺》里的贾桂,主子赐坐了,咱们却诚惶诚恐:“奴才 站惯了,不想坐”。 看了这种东西,好象回到了“就是好来就是好就是好”的文革时代, 但那时我和全国八亿人民一样,感觉神经被麻醉了,“入鲍鱼之肆, 久而不闻其臭”,对“伟大领袖”、“英明旗手”之类的颂词并没有 肉麻的感觉。可是如今大多数人都清醒了,感觉神经该恢复过来了, 再搞这种玩意儿,恐怕忍不住要作呕了! 那歌词看来并非通过正规的官方渠道统一布置下来的,但绝对不是民 间的自发现象。改革开放之初,“要吃粮,找紫阳”,“要吃米,找 万里”,那才是民间的自发流传,甚至1979年国庆30周年时天安门广 场上北大学生打出的横幅“小平,你好!”很大程度上也是人民的心 声。在胡耀邦、赵紫阳主政的时代,他们要让老百姓为自己唱赞歌肯 定比现在容易得多,但那时从未听见有人为胡、赵唱赞歌的,甚至很 多老百姓当时还不知道这两位领袖对平反冤假错案、拨乱反正和改革 开放的杰出贡献。可见当前这种肉麻吹捧党国领导人的现象,不能说 其中没有被吹捧者的默许或怂恿因素,正如古人所言,“上有所好, 下必行焉。” 目前真正自发流传的民谣倒是不少,而且流传之广,简直无人不知, 只不过没有上官方的台面而已。这里仅录比较说得出口的一首,以供 读者诸君一哂:   中山率领流浪汉,泽东率领穷光蛋,   小平率领小商贩,江哥率领贪污犯,   剩下我们怎么办?跟着涛哥混口饭,   生活再苦也得干,拼了小命把钱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医疗不公透视制度本质 从罗漫.罗兰《莫斯科日记》谈起 牟传珩 1935年著名作家罗漫.罗兰,访问苏联归来后在其撰写的《莫斯科日 记》中,描述了苏联吹捧的“人民作家”高尔基如何养尊处优,富华 堕落,“过着封建领主式的生活”,有四、五十个国家供养的工作人 员天天为他一人服务。同时该书客观地披露了:“身为国家和民族卫 士的伟大的共产党人及其领导人,正在不顾一切地把自身变成一种特 权阶级,并且比什么都严重的是欲变成特权阶级”。这部来自于本是 看好“社会主义制度”的苏维埃老朋友──罗漫.罗兰的著作,一针 见血地戳穿了打着为“劳苦大众服务”的“红色贵族”们的谎言。如 今70多年过去了,由“为人民服务”,到代表“最广的人民利益的” 的中国特色医疗制度安排,不由得让我们想起了罗漫.罗兰笔下的场 景。此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调查报告》数据称:中国政府投入的 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另据 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 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 疗养院,每年开支约为500亿元。这笔挤占百姓医疗资源,每年供 “红色贵族”们养生、享受消耗掉的巨额资金,足可挽救那些因无钱 就医而死去的无数贫困者的生命。 中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而这 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80%都集中在城市,而在城市中又有80%的资 源集中在大医院、疗养院,而大医院、疗养院,又多是为以党政干部 为主的“红色贵族”们服务的。如此以来,在这样一种中国特色的医 疗体制安排中,制度的本质究竟体现了谁的利益,又为谁服务,不是 已经昭然若揭了吗?那些创造社会财富的劳苦大众,一面要被捧出来 作为“社会的主人”;一面却又把他们排除在社会服务之外。那些 “满嘴跑火车”,大谈“学雷锋”、“讲奉献”、“艰苦朴素”、 “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的红色贵族们,哪个不是以“公家” 的名义,住豪华宾馆、豪华别墅,坐高档轿车,如同高尔基似的以级 别、权力大小不同,身边分别配有秘书、保镖、司机、医生、保姆、 厨师、勤务人员等等,不仅为他们个人,且为他们家庭无偿服务。他 们用“人民公仆”的金字招牌为“免费证券”,在一切社会资源领域 “通吃”免费大餐。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他们还要“谆谆”教导人 民,即使总统下野也不能享有特权的西方国家,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剥 削制度,而他们才真正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公平。 总额10.4万亿人民币,卫生医疗总费用5,084.2亿元,占GDP的 5.3%,但是这笔开支的63%是由老百姓个人承担的,人均403元。然而 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排序中,我国仅排 在第144位,远比人均GDP不如我国的埃及(63)、印尼(92)、 伊拉克(103)、印度(112)、巴基斯坦(122)、苏丹(134)等国 还低。2000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曾在对全球191个成员国国家卫生系 统的业绩做出量化评估后,对这些国家的卫生绩效进行了排名,该组 织得出的一个令中国政府耻辱不堪的结论是:中国在“财务负担公平 性”方面,位居尼泊尔、越南之后,排名188位,倒数第四,与巴 西、缅甸和塞拉利昂等国一起排在最后,被列为卫生系统“财务负 担”最不公平的国家。这是对“社会主义中国”多么巨大的一种嘲 讽。这些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税收大幅度提高,不能说政府手里 没有钱。但各级政府除了把钱用于保障红色贵族利益阶层的享受消 耗,还花于大建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政治工程”,甚至贪污 腐败,挥霍浪费,以至于忽视百姓“生老病死”的现实疾苦。如今城 市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楼堂馆所林立,各地政府机关大楼修得比欧美 等发达国家还要豪华气派。各级官员不仅暗地权力寻租,而且工资一 调再调。他们穿名牌、戴名表,吃喝玩乐、公费疗养,公费旅游,出 国观光、各地考察,即使调息、养病都由国家统包,大把、大把花 钱,从不受纳税人的制约。具体到医疗服务领域,长期以来各级政府 任由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解体、放弃社区医疗卫生网络的整合和建立, 而不断扩张城市中心医院和贵族医院。眼下农村人比城里人更惨,医 疗优质资源多集中在大城市。城市某些居民尚可享受极低水平的医 保、社保,农民却只能“小病扛,大病拖,重病等着见阎王”。现在 老百姓自费花的钱多了,能得到有效治疗的病人却少了,看不起病或 治不起病的人多了,因无钱治病而病死的人也多了。中国那么多劳苦 大众以赋税方式向国家上交的血汗钱都到少数“通吃”者的贵族病房 与度假村里去了。仅就国家卫生部2003年统计公认的数字证明:现今 中国大陆,有近50%的人应就诊而无钱就诊;30%的人应住院而住不起 院;数以千万计的民众因病而返贫;数以百万计的民众因治不起病而 丧生!如此不公的社会现实,哪里还有“和谐”可言? 社会虽然由于人们的禀赋、能力、所处地区等各种因素与自然条件的 不同,客观上会有贫富差别,但在社会地位与竞争机会上应是相对公 平的。中国社会的问题,恰恰就在于,一些公共政策在制订出发点 上,就不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是保护垄断权力、财富的特权阶 层。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不允许民主监督,舆论公开。中国的医疗 服务只不过是透视了这种制度本质的一个窗口而已。美国学者萨托利 在其《民主新论》中说,每一代人都应有平等的起点,也就是“为了 平等地利用机会,从一开始就应具备平等的物质条件”,社会应该使 “每个人从一开始就有足够的物质条件以便得到相同的能力而与所有 其他人并驾齐驱”。用联合国界定的每人每天收入在一美元以下的标 准看,中国目前还有1.5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占世界贫困人口的 12%,居世界第二位,而我们的制度本质竟是用13亿人的80%资源为 850万党政干部服务。特别是近十年来,以国企、医疗、房屋、教 育、失地农民、城市水电气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的改革 为例,大都是以牺牲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为代价,让少数享有特权和 垄断资源的人获利,形成官商勾结,与民争利的权贵资本利益阶层, 因而导致腐败丛生,民怨沸腾!不断强化改革中出现的“马太效 应”。根据中国社科院发表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报告》,从1993年 到2003年的十年间,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 1986年以来,治安案件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 这些年来,中国的GDP以两位数在增长,国家财政收入更是以夸张 的速度攀升,让民众支出的各种杂捐苛税也是年年增加,只有最关乎 民众福祉的工资收入和公共福利,却没有根本性的改观。如今民众无 不抱怨: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就不了业,煤矿事故死人 比全世界同行业死人的总和还要多。其中,住房、教育、医疗,被老 百姓称之为压在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压得人们喘不上气来。而社 会分配贫富悬殊越拉越大;整顿吏治却越治越腐败。正如胡鞍钢等人 所警示的那样:“当前中国社会形势极其严峻,再次进入社会不稳定 时期,其突出表现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世界上最大 规模的下岗洪水和失业洪水;世界上最显著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世界上基尼系数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世界上最严重的腐败及其最大 的经济损失;世界最大范围的生态环境破坏。” 在社会保障“少数人通吃”法则成为制度本质的现实中,当摆脱贫穷 的努力遭遇到不公正社会制度制约的时候,首先产生的是人民对社会 制度公正性的渴望。然而,眼下红色权贵阶层利益却对民众利益不断 挤压,这种挤压的结果就是社会始终处于一种恶性循环之中:权贵阶 层凭助公共权力挤占下层民众的权益,公正分配与调节社会资源的机 制失衡,贪婪的权贵阶层与下层民众之间形成强烈的官民对立、贫富 对立格局,外部性的制约因素导致大量贫困人口处于生存难境。公众 感觉和国家宣传的截然背离,反衬了官方“太平盛世说”的虚假。当 一个大学生四年学费等于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时;当房价与家庭年 收入的比例达到了近20倍时;当65%的中国老百姓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时;这种“太平盛世说”岂不成了天下的笑柄?然而,官方为了维护 这种假象,却借口“稳定”,打压维权,封杀舆论,坚持高压统治, 保障红色权贵利益不受挑战。在这样一种社会畸形发展,又不允许民 主监督的竞争道路上,决定社会权力与财富分配的制度本质只能是少 数人的意志。这样的现实,不能不让我们想起罗漫.罗兰访苏归来揭 露“社会主义苏联”假象的《莫斯科日记》。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总书记救出监狱的汉源英雄成都维权 黄琦 “中国国电”捐款汉源英雄 维权的葡萄,又酸又甜。吃不到,肯定酸,吃到了,一定甜。由酸到 甜,还须付出艰辛的努力。 周大计,胡耀邦总书记救出监狱的企业家,首倡“组织化维权”, 2000年维护朱镕基总理话语权,“汉源事件”重要“见证人”。 近日,周大计再次前往成都,继续维权活动;同时,他还前往位于成 都的中国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感谢该公司“同一条河,同 一个家”爱心帮扶活动,帮助自己女儿摆脱贫困顺利前往中国政法大 学就读。 周大计,20多年的维权历史和成果,均有原始记录,堪称民间维权历 史的“总代表”。 胡耀邦亲自救出监狱的企业家 当年,胡耀邦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编辑刘宾雁转给他的材料中批 示:“利用职权,陷害打击农村改革,追查顶住对周案不平反的人, 不然,责成党报给予见报。” 1978年,周大计为了农民能发家致富,开发了四川雅安汉源团宝山铅 锌矿,属于当今中国第一批富起来的人,后该县政府仅因此团宝山铅 锌矿一项,就因此获利上亿元。这样一个能人,在开矿成功后被另外 一个乡的政府聘请他去该乡创办乡镇企业,他创办的乡镇企业一个月 就获利三万元,这在当时是极为罕见的。 能人周大计的致富也使许多人心里不舒服,后被该县县委书记吴志成 指示以“投机倒把罪”判处周大计八年有期徒刑,经上诉后改判为三 年。周认为自已无罪,一直在监狱中给相关部门写信申诉自已的冤 情,后人民日报编辑刘宾雁老师收到周的信后,认为他的案子对当时 的农村改革很有典型意义,当即将周大计的信转给了当时的胡耀邦总 书记,于是有了总书记的批示,周当时平反出狱,成了远近闻名的英 雄。 笔者有幸在网上搜索到了当年刘宾雁老师对此事留下的珍贵日记:   《我的日记》刘宾雁(1985年4月)   http://www.liubinyan.com/selectedworks/diary/diary   198504.htm   1985年4月13日   看来事情确在逐渐好转。今年以来不断收到读者来信报喜,说他   的“问题”解决了。周大计又是一个,他是亲自登门报喜的。   我不记得帮过他什么忙了。他对我追述十几年的经历时,我才回   想起来:哦,那年就是邝XX同志写来的关于他的报告文学中一个   情景深深打动了我的心:一个下乡知青为了改变本地贫穷落后面   貌,背着几十斤山上高品位的铅、锌矿石长途跋涉,从四川跑到   湖南,寻找销路。成功了,订了合同,喜气洋洋地回到汉源,从   此就开始了一场又一场灾难,直至被捕、判刑。   现在,周大计是“大渡河流域开发公司”的总经理,第一步是开   采和加工花岗岩与大理石。此次来京,与意大利商人订下合同。   对方以优惠价格,延期付款方式提供岩石切割机。用国产机械,   一立方石只能切割出20几平方的石板,进口机械却可切出30几平   方。周大计兴致勃勃、满怀信心地向我展示了他的公司发展的前   景。我又一次被他打动了。谈话继续到半夜。   今晚思绪万千。单是一个四川,现在就有多少个周大计这样的能   人!若没有两个三中全会,这些人身上的创造力将永远释放不出   来。在全国,这种人合起来就是一支大军。中国的改革和富强何   愁无望! 改革英雄再受重创 周大计出狱后,立即又用平反的钱开办了“大渡河流域开发公司”, 开发荒滩河滩34,216亩,并将其开发成建设用地,从85年到88年历经 三年辛辛苦苦开发出来的土地,在88年7月22日又被汉源县工业公司 联合桂贤乡政府强行占去,以五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工业公司。后该公 司将其中12,360.88平方米以465万元抵押给了该县信用社而分文未给 周。 2003年3月,桂贤乡政府又将我开发成建设用地的其中14亩(只算十 亩)以四万元卖给刘锦中,刘将其转手给曾勇和林顺中分别获利25万 元和28万元而周却分文都没有得到。 至此,周大计用了一年多时间,100多人和十多台车辆辛辛苦苦开发 出来的建设用地被全部侵吞。 首倡“组织化维权”2000年为总理呐喊 2000年,多灾多难的周大计又一次走上了自我维权的道路,在举报无 门、万般无赖的情况下,国内冤民、新闻界记者带他前往成都找到了 当时中国唯一的人权网站。其后,《六四天网》负责人曾丽很快将周 大计案件向国内新闻媒介作了通报,《辽沈晚报》首席记者薛百成闻 讯后立即赶赴成都天网。了解情况后,星夜前往汉源实地采访,并在 《辽沈晚报》发表了一整版的报道。 此前,《六四天网》已经刊登了不少关于雅安地区汉源县、石棉县等 地的维权报道,并推荐给国内各大新闻媒体,《天网》义工曾全富、 张洪等带领国内众多记者十余次前往汉源采访报道,而雅安地区汉源 县则成为上世纪《天网》维权报道的全国第一大县。 在这以后,具有丰富维权经验的周大计多次前往成都,根据自已的维 权实践,提出天网寻人可在各地建立“学法会”,“大家联合起来学 习宪法”,以法律的力量进行“整体维权”,为此,朋友们还进行了 热烈的讨论。 最后,《六四天网》负责人认为成立“学法会”时机尚未成熟,有 “组织化”之嫌,仅仅只能哗众取宠,却给体制内顽固力量提供了严 打民间维权的口实,遂放弃了这个想法。 2000年2月底,朱镕基总理就20多万农民被强迫切阑尾的特大恶性侵 犯人权事件作出批示,彻底终结了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并派卫生 部、劳动部等组成中央调查组赶赴四川等地调查人权受侵犯事件。 2000年3月22日,《天网》刊登了国内第一篇介绍法轮功练习者陈子 秀惨死狱中的人权报道“北京目击死亡”。八天后,《天网》被成都 市公安局关闭。2000年4月15日,《六四天网》在海外恢复,并大量 揭露了江泽民政权迫害人权、压制新闻的丑行。 2000年4月24日,朱镕基总理发表了引起中共体制内强烈争议的人权 讲话:“一旦发现侵犯人权的事情,一经发现,绝不手软”。 该讲话经中央电视台早上7点的新闻报道中播出后,立即引起体制内 顽固力量的极大恐惧,并迅速阻扰传播,总理讲话当即遭到全国媒体 的一致封杀。 闻讯后,曾全富、罗启芳、邬明春、李纯臻、周大计、李大福、难搏 等当即决定,联名在《六四天网》、《人民日报.强国论坛》公开发 文呼吁,维护朱镕基总理话语权。并要求全国媒体不再封杀总理嘴 巴,让普通老百姓看看朱总理关心民众的人权讲话,并祝福总理“保 重”,当时的历史记录如下:   致朱总理公开信:希望听到您老的声音   http://www.64tianwang.com/old/forum1/messages/393.shtml   送交者:难搏于北京时间April 24,2000 21:52   朱老,您好   今天早上7时,您老发表了关于人权问题的讲话,由于各种原   因,我们未看清全文,而我们遍查全中国的媒体、网站,均未看   到任何消息,我们感到很纳闷。   您老有什么精神需要贯彻、需要执行,敬望国内媒体做个小报   道,我们及广大冤民希望听到您老的声音!   保重!   难搏、中共党员李大福、   邬明春(原中共党员,94年蒙冤,96年被开除党籍)、   曾全福、周大计、李纯臻、罗启芳等   某报记者 赵少伦   2000年4月24日下午2时35分于天网寻人办公室 2000年6月3日下午5时,《六四天网》因大规模开展民间维权活动而 导致负责人被捕,曾全福、周大计和国内记者彭世军等均在场。 2000年6月下旬,《天网》组织国内不少新闻机构揭露了四川雅安地 区石棉县乱砍森林事件,中央电视台派直升飞机航拍,北京朱总理再 次作出批示。而体制内顽固力量拼命反扑,四川当局则一次开除了12 名新闻记者,迅速发展的民间维权力量遭到沉重打击。(见《郑会 路:关于四川砍伐原始天然林的进一步介绍》) 从此,周大计的申冤也得不到舆论的强力支持。 汉源事件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驾乘三轮 震惊中外的2004年汉源维权事件前,英雄周大计多次找到县委书记谭 正宇及副书记白然高(现已被抓),对汉源瀑布沟水电站淹地移民的 实物补偿问题要求得到公正、公平的补偿(当时被压低到每平方米住 房240元的超低价),并建议成立工作组到下面协调矛盾。 此后,经各界人士多次上访维权无效后,爆发了“汉源事件”。 …… 事发初期,愤怒的群众抬尸游行,并包围县政府,政府大楼一片狼 藉。 当张学忠到汉源大树乡处理这一突发事件时,数千当地群众包围了大 树乡政府,另外还有上万移民也在向乡政府进发。 …… 事态扩大后,当局紧急调动了大批武装人员奔赴汉源。后中央紧急调 派汪洋“现任重庆市委书记”前往汉源“走村串户,看望群众,体察 民情”。据传,汪洋向中央汇报后,胡锦涛批示:“还汉源人民一片 净土……” 各级部门自然闻风而动,抓了部分贪官,而移民也从每平方米住房补 偿240元赠加到280~420元,最终,平息了该事件。 其中,“汉源事件”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插曲: 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在汉源大树乡政府和移民对话不成,对在场移民 代表说:“我活了60岁还没见过这种情况”。当获悉上万移民也在向 乡政府进发时,立即宣布瀑布沟水电站停工,等到问题解决后再复 工。 但是,此时的他已陷入上万群众包围中。当晚,张学忠先到大树乡政 府干部周定孝家停留,后从乡政府后门上了一辆三轮车,跑到一公里 以外才换乘一辆长安面包车,在崎岖不平的山村小路上一路颠簸到石 棉县。 谈到这里,周大计笑着补充到:   “当然,张学忠敢于下基层处理棘手问题,还是很关心我们的。   今年7月,他又一次前往汉源与老百姓对话,受到了大家的欢   迎,并和我们老百姓共进午餐。张书记还作出了‘移民政策不能   变;移民房屋修建不能层层转包,质量是关键。’的指示。” 全国人大批复地方不办,周大计再赴成都维权 20多年来,周大计个人的上访维权和在群体维权中的出谋划策、呼吁 呐喊一样,既有成功也有失败。 2001年,前任雅安市长、现任中国总工会副主席黄彦蓉指示汉源当 局,首先解决早已穷困潦倒的周大计生活温饱问题,给了全家城市低 保照顾。每年春节,县工会还发给了600元慰问金。 2003年,汉源县法院张晋院长对周大计遭县工商银行侵占的200多个 平方的“利民牛肉馆”进行了调解处理,双方都比较满意。 当然,周大计的上访,涉及诸多层面。尽管他把不少贪官喊进了监 狱,但他自己及企业不少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2006年,周大计又走上了上京告状的艰难道路,在全国人大(访字第 20069130294号)和高法N:060000419号批复的情况下,地方势力仍 然顶着不办。现将周的控告书及要求赔偿的请求摘录如下:   控告人:周大计   被告人:李春祥:原汉原县法院院长       李春庆:汉原县法院院长       白然高:原汉原县代理县长(现已判刑)       郝 刚:原汉原县土地局局长(现已判刑)       冯中明:汉原县移民局副局长(原国土局副局长)   控告事项:   1、李春祥。李春庆指使承办人王红对〔1999〕汉经再字第2号     判决书与〔1995〕汉经初字第03号判决书承办人立树文故意     违背事实与法律枉法裁判。   2、执行〔1999〕汉经再字二号与〔1999〕雅中法再终字第25号     民事判决书的超判决执行,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593,357.22元和〔1995〕汉经初字第03号〔1999〕雅中法     经终字第26号〔1995〕雅中法民监字第27号判决书,不按判     决执行,挪用控告人应得判决款177,238.97元中的     106,680.90元。   3、白然高、郝刚、冯中明滥用职权,对我开发的河滩要求使用     权,故意违背事实法律枉法办理。冯中明将我开发河滩未确     权办理使用权给工业公司丁光(已因贪污罪判刑),办理使     用权证书给刘锦中未到现场丈量,14亩土地只算十亩。桂贤     乡政府四万元卖给刘,他将不到一半卖给曾勇25万元,另一     半以28万元给林顺忠入股。   4、1995年,汉原县法院挪用我方石材款106,680.90元。应退还     我方本金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   5、1979年我在团宝山采捡含45%以上铅锌矿共计4,500吨,与开     发的四根井洞被县乡政府侵占,至今分文未得。 目前,四川省高级法院已经约定周大计于9月25日前往高院谈其申诉 问题。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如今,当地政府面对各种既得利益的强势集团,对老英雄周大计采取 了一些相对进步的怀柔政策。 今年,老英雄的女儿周文星继承父志,考入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攻 读法律。 当局看到周大计经济状况不好,主动设法联系有关单位,赞助了 7,000元。 今年春节前,县委书记胡昌升和办公室主任孙术安手提电热毯前往他 家虚寒问暖,并给予其慰问金1,200元。此外,胡昌升还多次在县委 常委会上说:“周大计热爱汉源人民,公正地为老百姓说话,为我们 汉源提出了不少合理化建议。” 特别是要指出的是,导致“汉源事件”的重要原因是补偿不公。 在吸取了“汉源事件”的惨痛历史教训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决定, 成立“国电大渡河爱心帮扶协会”“见http://www.cgdc.com.cn/ daduhe/in_01.htm”。国电大渡河水电公司响应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 经理周大兵“同一条河,同一个家”爱心帮扶活动的倡议,以实际行 动对大渡河流域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贫困学生实施帮扶,奉献爱 心。 2006年8月25日,国电大渡河爱心帮扶协会捐助4,000元,帮助高考优 秀生周文星前往北京就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 9月1日,周大计送女儿周文星到北京就读时,也前往中国国电集团公 司向总经理周大兵致谢。 对抗产生地位,维权的葡萄不是酸的 当然,老英雄依旧没有忘记自己的维权使命。 前天下午,老英雄把酒设宴,当谈到多年来惊天动地的维权经历;当 谈到付出沉重代价后农民收获部分胜利果实;当谈到如今的县政府对 他虚寒问暖;当谈到当地农民相对于过去的更为宽松的环境,我对他 说:   “对抗产生地位,维权的葡萄不是酸的。大哥取得了相对宽松的   环境,缘于多年的努力已经得到各界的认同。不论任何社会、任   何环境,人格高尚者、实话实说者、真正为民呐喊而不是把老百   姓当作炮灰者,都会受到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尊重。” 行文至此,想到依旧在艰苦拼杀的宜宾大塔农民、温江失地农民、南 光老军工、赤壁移民等等,内心非常沉重。 中国的民间维权,不是今天才诞生的,我们正是踏着前辈的鲜血,才 从失败走向胜利。尽管,我们还在不断地流血。 我们扪心自问:为什么总是在各方发生恶斗,付出惨重代价后才能走 向和谐与共存?为什么强者不能提前为弱者多多考虑? 迫害与反抗,恶语与诅咒还将伴随我们的时代? 和解和宽容,妥协与互谅,依旧那么遥远? 〔原载《六四天网》2006-09-27。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教科书问题 川歌 近日来,因为上海出版的高中新历史教科书而引发了诸多争议。我没 有读过此新教科书,因此,无法对此书作出评价,我所想到的也即我 在此文中想要告诉尊敬的读者们的是一些与此教科书问题相关的纯属 我个人的想法。 教科书是一国教育界极为重要的元素,其编写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国民 教育质量的高低。优质的教科书是优质的国民教育质量的必备条件。 就全球范围而言,发达国家大多有其优质的教科书。 我国的教科书质量如何?我因为缺乏对我国教科书的充分了解,因 此,不敢狂下论断。仅以感觉而言,我认为我国的教科书可能很难说 是真正优质的。其中的原因盖出于多种因素,比如,意识形态方面的 教条保守所致的观念偏狭,国家教育战略的失重与失衡,教育目的的 不正确定位,还有教科书编写技术方面的缺陷。以历史教科书而言, 过去的历史教科书看起来中国历史被描叙为一部农民革命史,现在则 仍含有许多观念僵化、事实缺位等毛病。中国的近代史成了一部红色 革命史。而颇有争议的红色革命则被赋予了绝对正确的意义。 上海的高中新版历史教科书对原版教科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编写方 法的改革带来了教科书内容的改变。以致新教科书的内容与此前的教 科书大大不同。据说,新教科书成了一部人类的文明史而不是通常意 义上的历史。海外有媒体将新教科书的改变概括形容为“盖茨取代了 毛泽东。”新教科书与原有的教科书相比确实是截然不同。在这里, 我不想具体讨论新教科书编写问题,我也缺少必要的条件来作此讨 论。我的手边也没有这样的一本教科书,我也没旧版的教科书可作比 较。我想说的是,从已经得知的情况来看,上海高中部的新版历史教 科书确是一种重大的教科书编写方面的改革。还不能将此改革视为中 国当代的教育革命,因为此项改革仍然缺少革命元素。革命元素包 括:教育理念的根本改变、教育目的与教育战略的重新设定、教科书 编写方法的全面改变、教科书质量与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等等。 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这样的革命尚未发生。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只是 在教科书的编写理念与编写方面作了视角独特的尝试。应当说,这样 的尝试不无意义。或许人们应将此尝试视为中国新教育革命的起点。 毕竟,那种一种理念一统天下的教科书编写方法是应该改变了。国家 社会的意识形态多元化必然也会进入教科书编写领域,这是一种趋 势。 教科书问题出现了,人们如何看待这些问题?人们又如何作出选择? 观点可以有分歧,但是,共识应当达成。仅就中国的历史教科书的编 写而言,我以为如下的原则可能是有意义的: 历史教科书应当向学生描述基本的历史事实,否则,就违背了历史这 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向学生描述基本的历史事实不能不持有基本的历 史观与价值观。在这里,客观的历史观是必要的,客观的历史观即是 要求如实地描述历史,不作虚假的描述,对历史事实不作隐瞒,不作 修饰,不作扭曲,更不能为了达到某种政治教育目的伪造历史。价值 观则必须是先进的前瞻的。必须指出当代的先进的前瞻的价值观是具 有普世意义的价值观,此种价值观以民主、自由、人权、人道等原则 为核心。在历史教科书的编写过程中,若没有此普世价值观的体现, 就不能说此种历史教科书的编写是合理的有价值的。对同一件历史事 实,出于不同的价值观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比如对“6.4”事件的 评价。如果将“6.4”编入中国当代史教科书之中,人们如何来下笔 呢?这里就会产生一个价值判断、价值导向问题。历史书的编写方法 应当符合教学对象的特点,应当以明确、生动的语言进行历史事实的 描述与对历史事件的评价。历史书的编写还必须保持统一性,即体例 与内容上的相对统一性。象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这样以文明史的角度 来编写历史教科书虽是一种不无意义的尝试,但却在很大程度上背离 了历史教科书编写应当遵守的若干必要的原则,比如前述的“描述基 本历史事实的原则”。变革中的中国问题多多,教科书问题只是其中 之一。面临并解决这些问题,是中国的政治家们、知识分子、教育工 作者与全体民众共同的职责。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下列名词和绝大多数老百姓有多少关系? 郭少坤 进入所谓现代化的中国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这又造福于哪些人?笔者 虽然没有绝对的数字来说明,但据我粗略评估所知,占中国人口80% 以上的人获益甚少,而是占不到2%的少数人在占有和享用着以国家资 源能源的浪费为代价和以牺牲绝大多数廉价劳动力换取的报酬。后者 的确是进入了现代化,过着和绝大多数老百姓天有着天壤之别的生 活。我们仅仅从下列现代化名词中就不难看出这一论点。 至于政治领域里的现代化名词在此就不要谈了,因为,中国人民(包 括共产党内的普通党员)根本就没有过属于自己的政治权利,什么“ 公民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游行示威和组党结社 权”、“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权”等属于民主现代化权利的名词既陌 生又和自己根本无关,因而,在此就根本不值一提。 那么,发生在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里的一些生活现实活动及其代名词 又有多少和老百姓相关哪?我们不妨看一看以下的现实。 “教育”──在中国仍然有着很多因为贫穷考上大学而却上不起大学 的大学生,更有那么多因为家庭生活困难而不得不中途辍学的孩子。 远的不说,我的妹妹和弟弟家就有两个孩子是处于以上原因而中途辍 学不得已到外边打工的。而我弟弟家的女孩子年龄还不到16岁就做了 一个未成年人的打工仔。全国究竟有多少类似的情况,我想也只有全 国人民最清楚。 “医疗”──不仅仅是有病看不起的老百姓居多,中国的医疗保险制 度是更多的老百姓难以享受到的:九亿农民无权享受;千百万下岗工 人难以享受;那些小商、小贩和进城给社会主义添砖加瓦的农民工们 更是无人过问;正在读书的学生们也是无法分享。这样一来,能够享 受到社会主义医疗保险制度的人还有多少,恐怕人们也就不难算清 了。 “交通”──中共建国57年了,改革开放也20多年了,还有多少公路 没有修到农村和边远地区?还有多少人没有见过火车甚至乘坐过火车 汽车?还有多少人没见过和乘坐过飞机?还有多少人没有自己的摩托 车、汽车?还有多少人不懂得什么是地铁和高速公路?恐怕,这也是 一组非常可观的数字。 “通讯”──电话、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只不过是城里人的现代交 通工具,而占人口80%的农村还是鲜见,电话普及率比较好些,但 是,对于能够索取发达资讯和现代信息的计算机还是少得可怜,甚至 不为人知。 “电器”──据我所知,在我们那个还算不上“国家级贫穷地区”的 农村,竟然有很多家庭没有电视,彩电更是少得可怜。由于没有有线 电视连设备,即使是有电视机的人家也只能是看有限的几个地方台, 中央电视台的体育、文艺、国际等频道根本看不到。至于洗衣机、电 冰箱、空调、VCD、DVD等高档消费品更加是如凤毛麟角。 “炒股”──这是绝大多数老百姓、尤其是农民们甚至听不懂的名 词,更谈不上涉足其中。 “保险”──有多少人买得起保险和能够享受到各种社会保险,没有 人做过准确统计。但是,中国有80%以上的人买不起保险更加享受不 到社会保险却是不争事实。 “旅游”──无论是公款旅游、还是自费旅游,无论是在国内、还是 到国外,城市人口不会超过10%,农村人口不会超过1%。 “吃喝”──农民们的每日消费人均不超过一美元是绝对事实。城市 里的普通老百姓日均消费也只是在一美元左右。而那些公款吃喝的公 仆们却是“一顿饭、一头牛”,其差别由此可见。 “洗浴”──90%的老百姓不敢问津,99%的农民们从未去过。 “卡啦OK”。百分之百的农民们只能是伴随着镰刀和锄头的节奏在 烈日月光下唱着《大地之歌》,90%的工人们也只能是在机器的轰鸣 和铁锤的敲击声中唱着《无言的结局》。 还有很多属于现代化概念的名词,就不在一一列举。 总之,如果以上那些原本是属于现代化和享受其中幸福的名词及其内 容不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和体验,要说中国到了现代化和小康社 会,也就只能是痴人说梦了。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历经半个多世纪不见成效,经济改革进行了20多 年扩大了贫富差距,利益没有被均享,从而加剧了社会矛盾,人们不 能不从残酷的现实中领略到,所谓的社会主义并不是绝大多数老百姓 向往的天堂,它只不过是一党专制的权力斗争战场和政治试验品,以 及权贵者们的社会主义乐园罢了。 (2006年9月2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赖怡忠呼吁北京当局不应侵害言论自由 民进党新闻稿 民进党 据报载,中国近日再度大举逮捕异议人士,包括独立中文笔会的张建 红、知名维权律师郭飞熊,以及中国民主党成员陈树庆等数人纷纷入 狱,逮捕的主要理由是在网路上散布异议言论,相关的电脑器材也因 此一律没收。民主进步党中国事务部主任赖怡忠表示,这显示中国正 展开有计画的打压异己行动。自从7月「严打」措施以来,包括未经 审判而逮捕与审判维权律师高智晟、陈光诚,并要求国际通讯社有关 中国新闻之发布需经新华社同意,到现在连网路上的议论都无法容 忍。中国对于言论自由的严厉管制,民进党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呼吁 北京当局应遵守对言论自由的普遍人权保障,勿让网路文字狱在中国 上演。 赖怡忠指出,包括现在对言论自由的打压在内,这一年来中国人权倒 退的现象,已引起国际社会广泛注意,包括今年美国“国会-政府中 国委员会”的中国人权报告,与以及国际特赦组织的中国人权改革报 告书,都对中国人权的恶化忧心忡忡。尤其中国不仅对内管制言论, 还企图进一步控制外国通讯社,立法重罚与官方不一致的新闻报导, 这无异是打压言论自由的对外输出。 赖怡忠强调,言论自由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对于中国动辄以“煽动颠 覆国家政权”的重罪,企图压制中国人民对于政治改革的殷殷企求, 绝对是在历史错误的一边。压制民主自由的崛起必然不和平,也不可 能在民主价值全球化的时代,做一个负责任的利害关系者,更会成为 两岸关系的麻烦制造者。北京政府这一系列伤害民主的作为,只会让 国际社会将2008北京奥运视为1936柏林奥运的重演,象征了法西斯政 权的崛起。北京政府必须悬崖勒马,遵守对言论自由的保障,正面回 应中国百姓对思想自由的殷切期待,才能带来中国未来的和平发展。 (发稿单位:文宣部) 〔转载自《民进党.民进党新闻稿》2006-09-22;http://www.dpp. org.tw/news/pub/Catalog.asp?s=ITEM%5FNUMBER+desc&〕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东方和西方文化互为辉映 匹兹堡举行大型爵士乐、诗歌盛会 《自由时报》 (本报讯)宾夕伐尼亚州的匹兹堡(Pittsburgh)市继去年举行旅美 中国诗人黄翔与美国爵士音乐大师奥利勿.雷克(Oliver Lake) 《爵士乐/诗歌》表演获得巨大成功后。今年9月9日匹兹堡又再次举 办大型《爵士乐/诗歌》盛会。表演现场人头涌涌,盛况空前。 此次盛会仍由北美作家避难城联盟属下的匹兹堡避难城(COA/ P)举办,特邀匹兹堡大学校长罗登柏格(Nordenberg)作为主持 人。应邀出席此次《爵士乐诗歌》盛会的演出者和贵宾有诺贝尔文学 奖获得者、北美作家避难城创始人之一、著名非裔作家索英卡(Wole Soyinka)、美国著名爵士音乐大师雷克(Oliver Lake)、黑山学院 (Black Mountain Institute)主任、前内华达州立大学拉斯维加斯 分校女校长哈特(Carol Harter)、黑山学院副主任、著名小说家威 利(Richard Wiley)、北美避难城联盟主任威利(Pilar Wiley)、 匹兹堡大学英语系主任铿德(Chuck Kinder)和该系教授、著名非裔 女诗人特蕾卡特(Toi Derricotte)、中国著名诗人、匹兹堡“驻市 作家”黄翔等。 在爵士乐大师雷克朗诵和演奏了他自己的一首诗后,分别登上舞台朗 诵诗歌的有特蕾卡特(Toi Derricotte)、黄翔和索英卡(Wole Soyinka)。黄翔朗诵的诗既有已故的爱默生(Andrew G. Emerson) 先生翻译的《野兽》、《中国你不能再沉默》和写于上个世纪1978年 10月11日中国民主墙运动揭幕日的诗《我》等;也有由奚密女士新近 翻译的以唯美主义和超现实主义为特色的诗歌。这些诗包括《风》、 《忧郁》、《我相信》、《铁窗听山》、《今生有约》,《三条河流 交叉处》。此次《爵士乐诗歌》的大型实验表演,使所有在场的人无 不生动地体味到东方和西方文化的血肉交融,以及两种不同内涵的文 化在精神层面上的相互辉映。 演出结束后,匹兹堡作家避难城主席Ralph Reese先生代表北美避难 城联盟,专门致函中国诗人黄翔,高度肯定他作为“文化大使”在中 美文化交流中所作出的奉献。黄翔创作的《房子诗歌》,现为世界知 名的匹兹堡艺术博物馆(Mattress Factory Art Museum)长期展出 的重要装置艺术作品,并成了匹兹堡市一处人文景点,被多种出版物 诸如“Midwest Airlines Magazine”(《中西部航空公司杂志》) 和CNN(美国有线新闻网路)的“Big City Travel Online” (《大城市旅行联网》)公认为必须参观的匹兹堡地标。 〔原载美东版《自由时报》2006-09-22。提供者:(匹兹堡)黄翔〕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以强凌弱现象 吕耿松 钟正相,一个连杭州市原市长都寄予同情的年逾古稀的老人,现在却 被开发商逼得无家可归。听了他的遭遇,我也为之黯然泪下。 钟正相在申诉状中自称是“因被毁房屋致贫的特困户”,这个提法比 较新鲜,令人耳目一新。在钟正相的一生中,先后有两次房屋被毁。 钟正相原是浙江绍兴齐贤彩色印刷厂驻杭州分厂的职工,因婚后无 房,1974年8月14日由杭州市上城区清波房管站根椐当时政策允许其 “公建民助”(由私人出资建造,产权归公家,居住权归私人)建造 44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平房。入居不到一个月,因清波房管站派系斗 争,占上风的一派拆除了钟所建的房屋,并且拒绝赔偿。钟正相不仅 无家可归,妻子也因此离了婚。此后17年中,他一面独身居住在旅馆 里,一面不断地上访:从区里到市里,从市里到省里,又从省里到北 京。他“愚公移山”的精神终于“感动了上帝”,1990年上城区政府 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安排他住在杭州建国南路194号公房内,并缴纳公 房租金。但好景不长,1992年原产权人冯妹青收回该住房,钟正相只 好搬出。这时钟正相已领养了侄女钟童苗,不能再回到旅馆居住。 1992年底,经上城区政府同意,钟正相在建国南路194号内的天井搭 建了28平方米使用面积的住房安身。1994年,因养女长大,不宜同居 一室,经政府同意又搭建了12.4平方米。1995年底,上城区政府组建 了亦官亦商的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对建国南路一带进行旧城改造拆 迁。按照杭州市政府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拆迁方应与被拆迁方 签订回迁协议,安置被拆迁方的住房。但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为 了牟取暴利,说钟正相的住房是违章建筑,不予安排,并强制钟迁出 (要钟去养老院)。 “违章建筑”这个用语,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兴 起,一系列调整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而出现 的,此前,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公民个人,用地都是随意的,无 所谓违章不违章。用新的法律法规去规范以前的行为,这是违背中国 “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原则的。因此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拆迁办 并未确认钟正相的住房为“违章建筑”。由于钟正相不肯迁出,上城 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想出了一个恶招:1996年3月18日上午,上城区 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唆使拆房队趁钟正相父女不在家的时候,故意将隔 壁四层楼上拆下的各两吨多重四米多长的两根水泥大梁(一根角尺 型、一根一字型)砸到他的平房上,致使屋顶被砸塌,里面无法住 人。不仅如此,钟正相家中的家具被砸烂,一些贵重物品不翼而飞。 钟正相的外祖父黄秀堂“解放”前是浙江湖洲南浔镇有名的大老板, 有几百亩良田,还有船舶若干,家底殷实,因此她母亲黄云花出嫁时 有翡翠手镯(一对)、白金钻戒(一只)等贵重物品赔嫁,钟母死后 由钟正相继承,钟正相则当宝贝珍藏在身边。但他从外面回来后,发 现这些贵重物品都不见了。他找到上城区政府,要求拆迁方对自己住 的房屋恢复原状,并要求其赔偿损失。但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耍 赖说你这是违章建筑,本来就是要拆除的,还说钟正相丢失贵重物品 是虚构的。钟正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因案件涉及到上城区房屋建 设开发公司这样一个权势集团,公安机关竟不予立案。钟正相走投无 路,辗转找到当时的杭州市长王永明。王永明对钟的遭遇也颇为同 情,他打电话给上城区副区长何根荣,要上城区政府根据政策予以安 排,于是上城区政府将钟正相一家(钟后来又娶了妻子)安排到直吉 祥巷51号过渡房居住,这一“过渡”就是11年。 1997年3月,钟正相向上城区法院起诉杭州广宇房地产集团公司(即 原来的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认为其恶意侵权并故意损坏他人 财物,请求法院判决其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 任。但上城区法院驳回了钟正相的起诉,说:“拆房队在邻居拆房时 不慎将该房横梁自四楼顺墙掉下砸坏了钟正相屋顶与广宇无因果关 系,即使原告受损失也应向行为人追索”,“原告房屋受损财产失 少,未向居住所在地组织及公安机关报案”,“受损财物所列翡翠手 镯(一对)、白金钻戒(一个)等物……系原告回忆所列有异议”, 等等。上城区法院“护恶枉法”,钟正相又向杭州市中级法院上诉, 杭州中级法院维持原判。1998年8月,钟正相又向浙江省高级法院申 请再审。六年后,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了(2004)浙民申第2114号通 知,通知要钟正相“息诉服判”。钟正相等了六年,等到了这么一张 废纸,愤怒至极,于是第18次进北京“讨公道”,向最高法院和全国 人大常委会申诉。从北京讨到了一张纸后,他满怀信心地面呈浙江省 人大常委会和浙江省高级法院,但省高级法院不予处理。今年春节期 间,钟正相再次进京,但这次连张废纸也讨不来了。 令人料想不到的是,钟正相从北京没有讨回公道,在杭州却当了被 告。2003年4月3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广宇房地产集团公 司)向杭州市上城区法院起诉钟正相和他的老伴、养女三人,要求法 院“判令上述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从杭州市直吉祥巷51号204室、 20室、202室腾退。”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称,杭州市直吉祥巷51 号204室、201室、202室是他们建造的,是他们的财产。其实。这几 间房子是上城区政府建造的过渡房,广宇集团没有产权证,不知何时 它又成了广宇集团的房产。如果真的成了广宇集团的房产,那只能说 明又一笔国有资产的流失。 针对广宇集团倒打一耙,钟正相接到诉状副本后提出了反诉。他认 为,他们一家之所以住在杭州市直吉祥巷51号,是由于反诉被告侵权 引起的。他认为,反诉被告砸毁他的房屋,完全是一种侵权行为,并 且是一种犯罪行为。反诉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唯一理由是所谓钟正相 的房屋是“违章建筑”,但事实上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不存在违章建 筑,理由如前所述。退一步说,即使是违章建筑,也该通过合法的手 续来拆除,而不应该采取这种强盗式的突然袭击的手段。根据1998年 《杭州市政府关于对全违章、纯暂保户拆迁安置处理意见的批复》 (杭政发〔1998〕256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拆迁违章建筑、暂保 使用的房屋,其原使用人有常住户口、且确无其它住房的,实行有偿 安置。原地安置按照人均使用面积八平方米的标准执行,并按建筑面 积单方建安造价结算。有偿安置按如下程序办理:1、由拆迁人将原 使用人的有关材料报区房地产管理局拆迁办审核,经市房地产管理局 拆迁办批准后,由拆迁人与原使用人签订有偿安置协议书,并报市、 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迁双方讲行资金结算。2、实行有偿安 置的住宅房屋,产权属出资人。出资人凭拆迁双方的有偿安置协议 书,拆迁人出具的有偿安置房号、面积证明和个人付款凭证,办理交 易契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第二条规定:”拆迁原使用人另有住 房的违章建筑、暂保使用房屋和拆迁属违章建筑、暂保使用的非住宅 房屋,仍按《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即不 予安置──笔者注)。也就是说,即使钟正相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也只能根据“杭政发〔1998〕256号文件”的第一条的规定来处理 (钟正相已于1987年取得杭州市常住户口),而不是根据第二条来处 理。但“杭政发〔1998〕256号文件”出台已经八年了,广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至今未对钟正相一家予以安置。所以,反诉被告的所谓侵 权之诉应该为反诉原告的侵权之诉所呑并,法院应判令反诉被告赔偿 反诉原告的损失。 钟正相提出反诉后,上城区法很快就裁定不予受理,钟上诉于杭州市 中级法院,但又很快被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 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旨在抵消或吞并原 告诉讼请求的独立反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关于反诉的理论 及审判实践,钟正相的反诉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上城区法院不予受是 没有理由的,杭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更属不负责任。 几天后,广宇集团诉钟正相“侵权”案就要开庭。根据中国城市房屋 拆迁中的以强凌弱、弱肉强食的惯例,从中国普遍的司法不公来推 断,从省、市、区三级法院的枉法史来看,钟正相可能会面临不利的 法律后果。果真如此的话,年逾古稀的钟正相将再一次过上颠沛流离 的生活。 苍天哪,你睁睁眼吧,不要让不幸的老人再不幸了! 〔原载《自由圣火》2006-09-25。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评析一份与民争利的强盗文件 黄晓敏 ┌────────────────────────────┐ │ 湖北省林业局不顾柳山湖镇13,000多由于政府土地征遣开发 │ │ 式移民搬迁,最后导致搬迁后的移民很多积病返贫,承包的 │ │ 土地和山林再次被政府征用,生活越发窘迫这下现实不顾, │ │ 下发关于柳山湖镇移民山林权问题的处理意见,引发更大的 │ │ 社会矛盾和移民怨愤,那么我们看看再分析一下这个文件是 │ │ 怎么书写的。                     │ └────────────────────────────┘ 赤壁市人民政府: 我局收到你们关于《柳山湖镇移民山林权问题的请示》(赤壁政文 〔2004〕82号)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森林资源管理处 抽调林政稽查人员会同赤壁市林业局进行了调查,同时接待了陆水库 区移民的陆续来访,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库区移民山林权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1958年国家在我省咸宁地区兴建陆水水库,库区现赤壁市淹 没区的村民由县革委会统一安置在县内东方红农场(现柳山湖镇)。 该县陆水水库淹没区移民后,原属移民所有的库区十万亩集体山林的 使用权、所有权由县革委会先后以《移民政治工作会议纪要》(蒲革 〔1968〕296号)及《关于陆水库区现有移民就地安置的纪要》(蒲 革〔1970〕58号)文件多次进行了处理,最后将山林使用权和所有权 分别划给新成立的红林山、陆水、石坑、雪峰山四个林场经营管理, 目前四个林场仍在继续经营。 ☆评析:该文件在这里只字不提蒲圻县革委会1970年58号文件将属于     移民的十万亩山林划给四个林场毫无法理依据,以及这四个     林场职工都是当地官僚及其亲属的实事,也只字不提从一开     始移民就为自己合法权益被非法剥夺而一次次激烈抗争,以     至多人多次被判刑坐牢。而本属于移民世代所有的十万亩山     林,现在年经济效益上亿元,就被这一纸没有法律依据的文     件剥夺,这些利益就被划归为强盗所有了。 1981年,红林山等四个林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 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12号)和中共咸宁地委《地 委级干部会议关于稳定山林权问题讨论纪要》(咸发〔1981〕38号) 等文件规定,以当时蒲圻县革委会1970年58号文件和相关协议为依 据,取得了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书。2003年,赤壁市人民政府按 县2000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局发布的第1号令《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 理办法》的规定,对上述四林场重新换发了新的林权证书,进一步稳 定了山林权。 ☆评析:该文件上述引用现在霸占移民山林“合法性”的所有国家和     地方政府文件,都不足以说明蒲圻县革委会1970年58号文件     剥夺移民山林权具有合法性。该文件也只字不提无论是依据     以前或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移民对山林都拥有无可辩驳的     所有权! 二、关于库区移民山林区问题的处理意见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针对柳山湖镇部分移民(实际是13,000移民全部 签名按手印)反映的陆水库区山林权属问题,我局认为:建国以来, 原蒲圻县人民政府先后在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三个不同 历史时期,依据1956年6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 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和1958年1月6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家 建设用地办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对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 权的变动或调整所制定的政策文件应予维护;原蒲圻县人民政府以人 民公社时期的林权者经营现状为基础,以蒲革〔1970〕58号等相关文 件为林权变动依据,将移民原所有的山林确权给现经营者,符合中发 (1981)12号文件的规定。由此,目前依法取得林权证书的权利人的 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对于柳山湖镇移民要求归还陆水 库区山林经营权的问题,本局认为不予重新处理。 当前,为继续稳定陆水库区的山林经营权属,全面保护库区森林资 源,安定柳山湖镇移民的情绪,建议你们一是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 努力保持社会稳定;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关心库区移民生活,切 实解决好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此复。 湖北省林业局(公章) (2005-02-05) ☆评析:面对这样非法的强盗“文件”,柳山湖镇移民只得向法院起     诉。可是他们多次向法院起诉,湖北省的三级法院都拒不受     理。湖北省的三级法院显然只听令于湖北省委、省政府。你     地方官权强盗既然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为什么又不敢让法院     受理,依据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公开审理裁判呢? (2006-09-25)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向“中华民国邮政”致敬(3之1) 李昌玉 一、写作缘起 最少在五年前,我就想写一篇表彰“中华民国邮政”的文章,但是没 有找到写作的由头。在9月23日《民主论坛》上,读到李对龙的文章 《中国邮政,你大爷的!》。李对龙在历数了“中国邮政”的缺点之 后,说:“促使我写这篇文章的是最近我的一位长辈的遭遇。他的女 儿远在日本,准备往家寄些钱好给自己的母亲治病。但她为了省下银 行的外汇业务费,竟将十多万日元(约合人民币一万元)装到EMS 信封里寄了来。结果,她的父亲竟只收到到了个空信封!”“中国邮 政”的问题,各地各环节情况不一,有好有坏。我感受最大的是效率 太低,例如,我给云南的几个县寄信,一般要走个把月。这和60年前 的人背马驮时代相比,和“中华民国邮政”相比,简直是退后了一千 年。至于信中夹带钞票的事,在我十岁以后,累计大约有三年(1944 ~1948年间),我的父亲都是异地谋生,从信中夹带钞票寄回,作为 我们母子的生活费,好象邮差明明知道,也没有截留偷窃的事情发 生。我不得不说:“中国邮政”实在差劲。这更激发了我要写一写 “中华民国邮政”的夙愿,我要大声说一句:向光荣的“中华民国邮 政”致敬。 作为一个生活在大陆的中国人,如此态度鲜明地褒“中华民国邮 政”、贬“中国邮政”,对于那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愤青们, 恐怕会产生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激情,给我第三次回戴上一顶右派分 子的帽子也难以解恨消恨。 但是且慢,让我以事实说话,让大家知道一个陌生的“中华民国邮 政”,看看“中华民国邮政”是不是可以享受“光荣”的礼赞,我们 的“人民邮政”,即“中国邮政”应不应该得到斥责! 二、鸿雁传书──孔雀西南飞 现在中国的邮政,不是古已有之的国粹,而是所谓帝国主义侵略中国 的礼物。 在没有现代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的时代,中国古代政府在行使行政领 导、军事指挥职能的时候,建立有一套比较系统的严密的迅捷的信息 传递手段。可是这些信息传递手段,老百姓大概是不能利用的。老百 姓之间信息传递怎么办呢?杜甫有诗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 金。”想必也有某种办法,但笔者没有研究,无法解答。不过大家知 道千百年来,人们创作了许多神奇而美妙的故事,诸如鸿雁传书、鲤 鱼传书、青鸟传书、黄狗传书等等,一直发展到近代的信鸽传书,都 是表达信息传递的美好愿望或手段。 现在我要讲一个现代的,60几年前的,发生在抗战时期中国的“中华 民国邮政传书”的故事,它使相隔数千公里,身处天津的一位大家闺 秀邵芳小姐和远在云南边陲修建滇缅铁路的工程师盛胜保“一信钟 情”,从而结为美满姻缘,白头偕老。 我的故事要回溯到1939年,那是抗日战争的初期,为了运进通过缅甸 进口的美国援华军用物资,在滇缅公路建成之时,由云南省政府主席 龙云请示,蒋介石批准,再修建一条后来功败垂成的滇缅铁路。于 是,交通部组建了修建滇缅铁路的工程指挥机构,迅速地从全国抽调 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集中到预定的工地,展开线路的勘测设计工作。 这时毕业于天津工商学院土木工程系的盛胜保从湘桂铁路工地调到云 南,被分配到蒙化县(今巍山县)的公郎镇地段工作。盛胜保是中国 第一代著名的实业家盛宣怀家族的后代。他那种文雅高贵的气质,吃 苦耐劳的精神,蓬勃乐观的朝气,侍奉寡母的孝心,给同行的孙国梁 夫妇看在眼里,留在心里。他们认识一位女孩,也是天津人,是著名 画家陈少梅的弟子,出身名门,是一位气质不凡、才貌双全、热情爽 朗的大家闺秀。他们心里想:也许盛胜保和邵芳是天成地合的一对姻 缘。于是,他们给远在天津的邵芳去信,试探芳心,得到答应,于是 盛胜保写出了第一封求爱信。 笔者2000年到美国探亲,在俄亥俄河边,有幸认识了1987年去世的盛 胜保的遗孀、如今仍然健在的88岁高龄的邵芳女士。我们一见如故。 他和盛胜保是1947年通过著名的化学家曾昭抡和俞大絪的联系、介 绍、推荐,从而负笈美国,后来又得到费正清、费蔚梅夫妇的帮助, 进入美国社会。曾昭抡和俞大絪和邵芳相识于1944年的敦煌,后来相 交于重庆,费正清和费蔚梅和邵芳相识于1946年的重庆,相交于南 京,至于美国。 邵芳对于她和盛胜保之间,那种传奇的真挚的美好的爱情故事,极为 珍惜。我得到了她的信托,把她和盛胜保之间的几百封信件,全部交 给我带回中国整理。我为此写了一部传记文学《孔雀西南飞》、《第 一位临画敦煌的女画家邵芳》和《驾桴美国六十年》,正着手写一部 《滇缅铁路悲歌》。 邵芳和盛胜保之间的美满婚姻固然首先是由于他们情投意合,但是当 时的“中华民国邮政”实在是居功厥伟。如果那时的邮政,传递信函 象现在似的慢之又慢,丢失不商量,那么,他们的恋爱游戏恐怕就玩 得败兴了。 当时从公郎镇到天津的邮路是这样的: 公郎镇地处无量山麓,澜沧江畔,周围山高林密,峡谷陡峭,是滇缅 铁路地形地势最险要复杂的地段。从公郎镇到县城蒙化,有三站路, 即邮差或马帮要步行三天,而且送信的间隔是六天一次,即逢街子 天,也就是赶集的那一天才来送信、取信。这正好相当于这位邮差六 天跑一个来回。从蒙化县城到祥云县城传递还要步行三天。祥云到昆 明有了滇缅公路的汽车,最顺利恐怕要走二天而不是如今的几个小 时。然后通过滇越铁路经法国属地河内及海防。从海防转海轮,经过 英国治下的香港,还有上海才到达天津(有租界庇护)。反过来的邮 路也是一样。这样寄信,一封信需要走多长时间呢?一般是20来天而 已!不但速度是这样迅速,尤其是双方往来的几十封信件,竟然基本 上没有丢失! 这样的效率和效果,“中国邮政”能够做到吗?哪一家“光荣”,哪 一家“耻辱”不是清清楚楚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向光荣的忠于职守、 劳苦功高的“中华民国邮政”致以深深的敬意!下面我具体介绍这个 “中华民国邮政传书”的故事。 三、投以木桃 媒人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孙国梁得到邵芳的佳音之后,于是,盛 胜保从云南省的公郎镇向远在天津的邵芳小姐写出了第一封信。这一 天是1939年10月24日,这是一支丘比特之箭,仅仅只是小心翼翼的投 石问路。不是热烈的、激情的、奔放的,而是非常矜持的、谨慎的、 稳重的。请读原信:   “邵女士:   “承敝同事孙国梁君的夫人,陆女士的介绍,得悉关于女士的一   切,很是敬佩,今又以通信的资格见许,觉得非常荣幸。今特作   此冒昧之函,略以表示敝人的诚意,尚望恕我的不恭。   “天津是我的第二故乡,街道相当熟悉,所以女士一提到水灾,   此景历历如在目前。记得民六年时闹过一次,因尚在孩提,故只   留了一点影子在脑中。那时舍下在日租界,日租界地势较洼,受   灾最重。以后民13年也有过一次,但水仅涨至万国桥畔的岸边。   今年的水较往年为凶,影响谅必不浅,今谨遥祝女士阖府的安   宁,同时为我第二故乡的民众祝福。   “陆女士转达我:女士在给她的信中颇多谦虚之词。谦虚固然是   人的美德,但却增加了我的惭愧与不安呢!   “我的个性迂缓,迟钝,虽然在社会中飘泊数年,但对于社会毫   无贡献,向只知埋首专门技术圈中,对于新知识非常浅薄,时时   感觉到落伍。现在仅如国家设置的一部机件,规律地工作着,不   能负起推动时代之轮的责任,深恐得女士──一位富有“前进思   想”者──的褒贬。   “粗浅的文笔,有污清视,如能拨冗赐予玉音则幸甚。祝   “好!   “盛胜保 谨启   “1928-10-24   “令堂大人前叱名请安   “通信处:云南蒙化县公郎镇滇缅铁路36分段” 这封信不足500字,用浅近通顺准确的文言文,庄重的语调,发出一 个试探“气球”,应当说是很得体的,文质彬彬,谦恭有礼,足以证 明盛胜保这个人既有相当的学识、语言修养,又有相当的人格、人品 教养。在个人身份上足以显示出是30~40年代之交、抗战时期中国的 爱国知识青年,自比为“国家的机器”,以“推动时代之轮”自期自 许自责,恭维对方是“一位富有‘前进思想’者”,虽然是谈恋爱, 仍不忘国家社会时代的责任。因为,那正是中华民族生死存亡到了最 危险的时候,半壁河山已经沦于敌手,即使谈恋爱,也要“爱国第 一”。 四、报以琼瑶 古诗云: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回报“琼 瑶”是为了表示永远和赠送“木桃”者相好。邵芳对于盛胜保的“求 爱”信,有意就回,无意就不回或者退回,并没有必须回信的义务。 结果,叫盛胜保大喜过望,12月2日就收到下面的回信。   “盛先生:   “读到来信,您写得太客气了,使我觉得惭愧不敢当,非是我的   过于自谦,原因我实在没有真实的学问。平日提笔写信,因为限   于文墨更觉困难重重,视为畏途,所以至今唯一补救的方法,就   是不顾一切,象说话一样,不分次序地把它写出来,错字当更不   免了,希望您可以加以校正。   “天津大水后,市面繁华复常,若不是注意到家家围墙上留有水   浸的痕迹和僻静空场上收容的难民外,别处再看不到有大灾后的   现象。那时所受的苦情,人们渐渐地可以忘消了。这不过是指租   界内说,租界外正是相反呢。我们也就是托着外人的福,英人对   卫生的注重和办事的灵速可佩。民国六年闹水时,我方降生到人   间,根本丝毫不知,由人们的传说,知道这次的比那次洪大得   多,然则天津近两年,年年有闹水的空气,我们这辈人听了犹如   寒风过耳,满不在意。这次可是尝试过了,来年倘再有消息传   来,不知要怎样的惴惴不安呢!   “有陆小姐来信告诉我,您以前是在天津的工商毕业的,马厂道   口魁伟的校厦很引人注意,我们有时骑车游散常常的路过。记得   昔日还由我们的校长带领我们去参观过北疆博物馆,里面琳琅杂   陈,还依稀可以记得。天津确是一个好地方,也许是因为我生长   在此特别好感,然而许多人也这么说,您不喜欢吗?   “因为读书未成,又性喜天然,自幼爱好涂抹,家中长年人那时   即能料到我的将来必定走进习艺之途。果然,可惜至今几年了,   习画无成,毫无成绩,徒然辜负了诸人的期望,又逢乱世,所学   无济于实,有时想到这里,不免悲恨,然而悔之已晚,只得听其   自然!   “您的工作很忙?和孙国梁先生办事处很接近吗?我除去天津,   别处的情形知道太少,尤其云南,多么遥远。昆明虽有不少的亲   友,但他们都从不多谈什么。我很希望能知道多些,你可否常请   示知一二,以佐见闻?   “祝福   “邵芳 谨上   “11月15日天津   “通信址:天津英租界伦敦路安乐里1号” 邵芳的回信要长一些,多了约200字,同样也写得很得体,文质彬 彬,不亢不卑,与来信风格很相称。虽然在学历上,邵芳只是初中毕 业,但操觚弄毫,并无逊色之处。从时间上计算,邵芳的回信只走了 17天(从11月15日到12月2日),说明来信走得特别快,邵芳是收到 后,丝毫没有迟疑拖延,立即回了信。 邵芳处在沦陷区的“孤岛”──天津英租界,信件要经过检查,许多 话不便谈说,而且作为少女,略有矜持,也是常情,但对于求爱者而 言,得到“常请示知”四字,就要谢主隆恩了。 他们各自的第1封信,尽管表面上平平实实,没有燃烧的火焰,但却 擦着了海底的火花;没有绚丽的彩霞,但是却撞出了高山峡谷的回 响;没有九天的惊雷,但却看到了遥远遥远的地平线那边黎明的旭 光! 他们是一信钟情,显然,向着万里之遥的共同目标迈出了第一步。 从以后的信来看,双方的潜台词都是:钟情了!(以上两节选自《孔 雀西南飞》) 以上两封,一往一返,从1939年10月24日到12月2日,共计40天。 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以上邮路还涉及到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天津、 上海、香港和法国殖民统治下的安南(越南),含有一半“国际邮件 ”的意思。第二,现在从天津乘火车到昆明大约是两昼夜,从昆明乘 汽车当天可以经过南涧县城转车到达公郎镇(公郎镇今属南涧县), 可是如今寄递一封平信大概需要一个月。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邦国联盟”制度的 最后守护者──荀子 民运家谱(之7) 黄燕明 战国后期,一些称雄天下的大国欲发动“吞并”各诸侯国的统一战 争,孔子说“恶利口之覆邦家也”,《论语.季氏》上也说:“邦分 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于邦内”。是继续维护以周天子为 中心的诸侯“邦国联盟”制度呢?还是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 制?”这个时候,诸子们从各个不同的政治层面思索着“和平统一” 与“武力统一”的利弊。当时著名的学者如孟子、宋(形)、田骈、 慎到等人都在齐国讲学,而齐威王设立的“稷下学宫”就成为他们聚 集的地方,最盛时出现了有千余人的参与,就在激烈大争论时,有一 位年仅15岁的英俊少年,不辞辛劳地从赵国(今山西太原至河北邯郸 一带),来到齐国都城(今山东淄博市)刻苦学习政治、经济、文 化、军事、逻辑、教育、文学等,他就是集儒学、法学的大成者── 荀子。 当时,中国思想界分为维护“邦联制”的和平主义“反战派”以及主 张武力统一全国的“主战派”。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鸽派”和 “鹰派”。和平主义反战的荀子认为:自文王、武王建立诸侯“邦 联”制度以来,经成王“立71国,姬姓独居53人,周之子孙苟不狂惑 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如是者,能爱人也。故举天下之大道,立 天下之大功,然后隐其所怜所爱,其下犹足以为天下之显诸侯”。他 举例说:商汤以“亳”为中央政府所在地,周武王以“鄗”为首都, 也只不过是百里之大的地方,却能“九合诸侯”地统一天下,“建国 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指出了中央 政府、地方诸侯的首要任务,“……是使群臣百姓皆以制度行,则财 物积,国家案自富矣”。“国者,天下之制利用也;人主者,天下之 利势也。得道以持之,则大安也,大荣也,积美之源也。不得道以持 之,则大危也,大累也”(《王霸》)。荀子从“民为邦本,本固邦 宁”的人本主义出发,指出人是特具无上宝贵灵性的生命体,仁者应 无比珍视个体的生命价值,当以残杀、毁灭性的战争行为为莫大的羞 耻。“今诸侯异政,百家异说,则必或是或非,或治或乱。乱国之 君,乱家之人,此其诚心莫不求正而以自为也,妒缪于道而人诱其所 迨也”(《解蔽》)。能乱邦国、乱家、把恶发挥到极点的也就是那 些搞大一统的独裁者,“不善者多,桀、纣、盗跖也”。 荀子改造了孔子正名论和礼治思想,从而形成自己“隆礼”为中心的 法治主张。他“重法”、“制礼”的目的,是为了调节中央政府与地 方政府的关系,修补“邦联制度”的缺陷和维护原有秩序,以防止中 央集权专制制度的出现。承领儒家精神的荀子认为:用武力吞并各诸 侯国是容易做到的,但“唯坚凝之难焉”。也就是说“统一”之后要 保持全国长期政治稳定是不可能的。为此他指出:“齐能并宋而不能 凝也,故魏夺之;燕能并齐而不能凝也,故田单夺之;韩之上地,方 数百里,完全富足而趋赵,赵不能凝也,故秦夺之。故能并之而不能 凝,则必夺;不能并之又不能凝其有,则必亡。能凝之,则必能并之 矣。得之则凝,兼并无强。”秦四世君主四处攻城掠地虽然有胜, “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末世之兵,未有本统也”。 西方谚语有“人不是天使”有性恶的一面。在诸子对人性的看法中, 荀子对“人性恶”有着最清醒的认识,他说:“凡古今天下之所谓善 者,正理平治也。所谓恶者,偏险悖乱也”(《性恶》)。人的心既 然是要产生“恶”的,那又如何制约“恶”呢?为此,荀子从政治学 层面阐述了约束统治者的重要性,指出用“礼教”来“化性起伪”、 用法律来制约“恶”。他说:邦国权力只能来自于人民,人民是主权 的拥有者,“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也只 有当民众有了合法倾覆政府的权力,统治者才不敢对人民施加“恶” 的暴政。 在现代自由主义者看来,“人性并非黑白分明的单面体,而是复杂擅 变的多面体,智与愚、善与恶常常交织在一起,善恶的转化常常会令 人猝不及防。善的动机未必就带来善的结果,所谓‘通向地狱的道路 是用善良的愿望铺成的’”(请阅刘晓波《人性恶与自由宪政》)。 正因为“善与恶”交织在一起,所以在政治道德层面上,我们不能过 分地相信统治者会有宽容的仁政,尤其不能过分地相信他们所宣传的 善良之举。也就是说,我们宁要一个能被人民制约的政府,也不要一 个不受限制的大救星。因为不受制衡的伟人、英雄们出于“为人民报 务”的好心,一旦作起“恶”来,必然给人们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后 果。对于我们来说,专制制度是促使、放纵暴君作恶多端的根源,而 最大的“恶”就来自于政府权力的滥用和群体施暴,所以依靠法治宪 政是抑止权力和集团犯罪的第一要务。正因为荀子指出了人性中存在 着恶,所以他的“性恶论”遭到了一些自认为在做善举的马克思主义 者批评。他们说: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善恶标准,称荀子不懂得人的 本性就是人的社会本质,说他混淆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区 别,称他没有认识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 荀子要求以“仁礼”为已任的士子们阻止战争“恶”的出现,并说服 君主和诸侯们在“循序渐进”中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革,“是官人百吏 之所以取禄秩也”(《荣辱》)。邦国经过政治改革,在选举贤良的 人来管理国家,“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 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是”贤能不待次而 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元恶不待教而诛“。所以他说:真正的政治 家”……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 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 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 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王制》)。 荀子说,人们应该宽容不如自己和不同于自己政治观点的人,并指出 “暴力革命”的相争相斗是国家贫穷落后的根源,“争则必乱,乱则 穷矣”。他指出:“君子之度己则以绳,接人则用抴。度己以绳,故 足以为天下法则矣;接人用抴,故能宽容,因求以成天下之大事矣。 故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非 相》)。他的这种宽容精神体现了儒家中庸“和谐”思想的最高境 界,与今天民运人士所坚持的和平主义相互尊重,政党和个人良性竞 争目标是一致的。荀子在《宥坐》篇中就记载了孔子在鲁桓公之庙, 看到欹器,有感于中庸而发的故事。孔子问守庙的人:“此为何 器?”守庙者曰:“此盖为宥坐之器。”孔子听说过“宥坐之器,虚 则欹(倾斜),满则覆。”於是让弟子注水试验,可见“中则正,满 则覆,虚则欹”。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这里 说的“虚”和“满”都是两种极端倾向,宥坐之器因而产生“倾斜” 和“倒覆”的现象,只有“中”才能正,“守中”为“聪明圣智”之 举欤! 荀子在关注人类生存的经济制度上,对欲望的分析具有两大特点:他 说,人们追求满足自然欲望的“求”是“受乎心也”,是“制于所受 乎心之多计”(《正名》),也就是说,人的需求是受着内心欲望支 配的,但是,人的欲望必须符合礼义的要求和节制。他将“欲”(即 现代经济学的“自然欲望”)和“求”(需求)区分开来,认为前者 是不必要也不可能完全满足的,而“求”则是有可能满足的。“使欲 必不穷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礼论》)。对欲与 求这两点分析,西方也只是在经济学产生以后才提出的。 如何创造财富,荀子对后代自由主义经济学颇具影响的一个思想就是 “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 《王霸》)的“分”理论。要说分:中共夺取政权后也搞过“打土 豪、分田地”运动,但共产党人的“土改”与荀子所说的“分田”有 着本质上的不同。例如,中共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在进行土地“私有 化”运动,农民高兴极了。但是,纯粹的马克思主义紧接着就否定了 “私有”分田,而进行“公有制”的统一大锅饭,转眼间就向“玩戏 法”一样把分给农民的土地变成了“国有”。荀子私有制下的“农以 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器械”(《荣辱》),“商贾敦悫 无诈,财商旅安,货财通,而国求给矣,百工忠信而不苦,财器用巧 便而财不匮矣”(《王霸》)的提出,促进了当时诸侯经济的繁荣和 进步。他的“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也就是现在自由市场经济 反计划、反调控、反垄断的最早提法;而“士大夫分职而听”就有政 府官员各司其职、三权分立的味道。在财富的分配上,荀子认为邦国 之间存在着贫富的差异性,土地上的物产也总是少于人们的需求,而 人类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如采用“公有制”平均主义分配,那么反 而会引起暴力斗争和阻碍了经济的繁荣发展。财富的分配,也只有按 照个人智力以及劳动付出,并以“礼”、“法”来约束人们的贪欲, 则就能在财富不均衡的情况下各得其满足,“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 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王制》)。 “强本节用”,即天也不能使其穷,反之,就会“本荒而用侈”,则 天也不可能使其变为富为。所以荀子说,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必须“轻 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 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王制》)。而那种“厚刀市之敛 以夺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苛关市之征以难其事”的中央集权 专制制度,“有掎挈伺诈,权谋倾覆,以相颠倒,以靡敝之,百姓晓 然皆知其污漫暴乱而将大危亡也。”我们经历过毛泽东时代的“挥金 如土”饿死上千万人的计划经济恶作剧,对荀子所说的“节用裕民, 而善藏其余”、“节其流,开其源”的富民经济政策(《富国》)是 赞赏的。荀子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 理论是对立的,为专制政权服务的犬儒经济学家,对他则是大骂特 骂。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把政治与法学综合在一起来研究,并于公元 前325前后写出了西方学术史上第一部专门系统地探讨政治、法学原 理的著作《政治学》和《伦理学》。他在书中提出了自然主义法学, 认为国家权力不是绝对的,国家和个人都应服从法治。而法律保护个 人权利、自由、不受政府权力的非法侵害,它是一种公正“毫无偏私 的权衡”,法治的意义在于普遍遵守法律,“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 治”。而在中国,荀子的法治思想是与“邦联”制度、土地和农、 商、工、猎、牧民的自由生产连在一起。而“法”就是用来监督、处 理违法者的规章制度,“无国而不有治法,无国而不有乱法;无国而 不有贤士,无国而不有罢士;……两者并行而国在,上偏而国安,在 下偏而国危,上一而王,下一而亡。故其法治,”。他把“法治”看 成是治国之本,而“礼”是用来节制政府和约束个人行为的道德规 范,道德与法不可分。但是,以“法为工具”的商鞅、韩非、李斯以 及西方的柏拉图和17世纪的霍布斯为代表的国家主义、绝对主义则认 为“中央集权”、“国家专制”本身就是目的,个人必须绝对服从维 护国家的法律工具。巴黎公社成立后,倡导暴力革命的马克思关于 “法律的阶级性”、及“法”会随着共产主义的到来而消失的法学观 点开始在工人运动中传播。进入二十世纪,由于“铁幕”的落下,苏 联、东欧及中国一直都被社会主义法学体系所奴役。 荀子指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性质是依据独裁者的意志和反复无常 的爱好来治国,其原则是暴力和恐怖,只会把“法”当作统治的工 具。所以他说:“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 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反紃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上以 无法使,下以无度行,知者不得虑,能者不得治,贤者不得使。若 是,则上失天性,下失地利,中失人和。故百事废,财物诎,而祸乱 起。……于是焉桀、纣群居而盗贼击夺以危上矣”(《正论》)。 现在一些人把“法为工具”的法家和荀子的“法治”混为一谈,老是 强调法律是制服民众的工具,而(党)和政府则是法的制作者,高高 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制约。其实荀子法治的对象主要是政府,“大 用之则天下为一,……天子三公,诸侯一相,大夫擅官,士保职,莫 不法度而公,是所以班治之也。”也就是说,荀子的法治具有普遍 性,所有的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 说,“重法”、讲“礼”、说“仁”的儒家要比把法当作工具的专制 主义法家更懂得法治的精神。“其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 之尽也;偏党而无经,听之辟也。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 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王制》)。 荀子说:“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 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 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我 们以往都将“法治”与“德治”看成是一种对立的概念,反过来说, 如果是无德之治,就是法治了,这是不对的。实际上阻碍“法治”的 并不是“德治”,而是中央集权专制制度。专制法家的那一套东西, 归根结底就是如何以法律为工具,是如何控制好“政权”的学问。 针对战国后期的“礼崩乐坏”,有“礼”得不到行的现实,荀子在 “重法”的同时,也特别强调“言礼即言法,言法即言礼,叫做礼法 对举”。他的礼包括了法,是“法治”的补充。对违礼者,一旦越过 了法律的限度,那就必然要受到法的制裁。他说:“礼有三本:天地 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 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 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礼论》)。 荀子的法礼思想,恰好反映了那个时期人们希望有道德规范和法治来 维护“邦联”制度,他学说中的确有反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思想资 源。但是,他的弟子李斯、韩非投奔秦国后,弃邦联主义的“法 治”、“礼义”若敝履,重操专制主义法家商鞅的“法器之具”去迎 合强秦。专制法家作为积极鼓动暴力大一统的学派,并帮助秦始皇 “吞并”六国及各小诸侯国,对建立了中央集权专制制度起了很大的 推动作用。 从以上我们知道,周文王、武王开创的诸侯“邦联”制度虽然不会与 现代的民主制度一样,但也大可不必武断地判断远古时期中国就没有 某种形式的“联邦制”。可以说,荀子列举的“邦联制”并非虚言, 也非“浅者之传,陋者之说”,周王朝延续了八百年的政治稳定就是 最大的例证。在中国当下的自由民主运动中,作为一个真正的自由主 义者,用不着回避“中央集权”专制制度这个敏锐的问题。我们可将 荀子的法治“邦联”思想与西方“联邦制”结合起来理性思考,寻求 一种既可以保有中央政府权威又能保障地方利益的政治制度。 (2006年9月22日于贵阳沙冲寨)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回忆2──由改坐大牢至平反之路》 前言 陈英泰 我在第一册《回忆──见证白色恐怖》写我被捕至出狱为止的经历, 第二册《回忆2──由改坐大牢至平反之路》作为续集,我仍以写我 能接触到的狱中难友的情形为主,替被视为社会边缘人的他们留一足 迹以免完全被历史遗忘。这些人出狱后没有真正的自由,只是活象由 小牢换成大牢,仍受国民党不亚于狱中的控制与虐待。他们长期被社 会隔离,在社会上没有资源,不仅重新要获得资源困难,政府还使尽 方法妨害与剥夺,可见在社会上立足的艰困。我对所看到与所知道 的,一个一个都有所详述。直到蒋介石逝世,台湾社会有了某种程度 的民主化与本土化,台湾政权做了轮替,国民党的威权统治过去,才 真正感到有某种程度的自由。 这中间台湾有了一连串很大变化,蒋介石逝世,社会有些民主化,和 大陆之关系解冻可互相来往,台湾社会的本土化想法渐行抬头,被隐 密、被忽视的白色恐怖年代情形一步一步披露于世。白色恐怖时代国 民党政权藉戒严令依军事审判听说屠杀了数以千计的人与监禁了数以 万计的人,使无数家庭家破离散,生活潦倒。但国民党究竟害了多少 人,我们遗憾仍没有官方的正确数字。白色恐怖实在是国民党政权集 违宪、非法、不正义、不人道、反人权的暴行的大成,如何看待、处 理、善后,必然地成为台湾不可避免的历史课题。 出狱后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是万万也没有料到的冷漠、没有是非观 念,人民没有进取心、自私自利的社会、不成社会的社会。那是国民 党用白色恐怖摧残反对它的人民,人民为自保免受牵连遭杀身与囹圄 之祸,噤若寒蝉,因而养成自私自利的习惯所致。我们回来的社会不 再是过去富于热情的故土,我们成为社会的边缘人。加之国民党处处 都试图迫害与妨碍我们,这一处境对我们真是极端艰苦。 面临新情势与白色恐怖问题,政治受难者间的思维与步调有了歧异, 特别是在如何面对白色恐怖凶手的国民党政权与要不要与如何平反的 看法与做法上。所幸所有政治受难者团体全体共同推进的结果,成功 地通过了《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但关于如 何面对白色恐怖凶手的国民党政权,则互相有根深蒂固的歧见。有些 受难者似认为为“民族大义”、“中国统一”,应放弃旧怨共同为未 来和国民党携手,因此硬把国民党分为新、旧国民党,现在的国民党 是新的国民党,不应与白色恐怖凶手时代的旧国民党相等视之。但现 在的所谓“新国民党”承继了旧国民党的组织、传统、财产等资产, 却可以不承继白色恐怖凶手的“罪恶”与“责任”等负债吗?国民党 若说它已是新国民党,为何不声明已与旧国民党划分界线,交代过去 的罪恶责任?事实上国民党对此问题从来就不曾表示意见,就象避免 碰到痛处一样,或者连痛处都不觉得,为保持其政权,那些反人权行 为不算什么。只是那些受难者一厢情愿地替它如此包装。 主张和国民党携手的那些受难者幸而活存着,还可想到与国民党合 作,说是反正彼此是“志同道合”、“一家人”,可不追究过去罪恶 的责任。倘若他们在50年前果有此“远见”或“包容性”,就不致于 反叛国民党而造成成千上万人的无辜牺牲。当时无辜牺牲者很多已不 在人间,他们若听到那些现存受难者如此的“反顾”论调,他们将搞 不清楚当初为何牺牲生命或自由做事后觉得“多此一举”的事?不要 说他们,我也不知道当时觉得做对的,现在却要怀疑是否如此。我很 想听那些现存受难者如何替白色恐怖事件做定论。 〔推荐者:(台湾台北)曾建元〕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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