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07-19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网络承载着中国的“颜色革命”!     (温州)黄晓敏 ◆小布什“粗口”为何让我们如此兴奋  (安徽滁州)黄广湘 ◆本科法律专业要取消?教育再刮“冒进风” (济南)李克杰 ◆生存、死亡、性快感和解脱──思索人生  (美国)格丘山 ◆暴力是愚昧无知的表现       (河北石家庄)朱力军 ◆中共再次为北朝鲜保驾护航        (台湾)林保华 探索道路 ◆大学生不宜盲目当村官           (江西)黄泰 ◆从皇甫平的文章看中共江湖“纷争”的白炽化    王中陵 民主理论 ◆宪法的脊梁──宪法的法律性论略     (北京)王天成 运动留痕 ◆维权人士残疾人刘安军即将出狱      (北京)徐永海 ◆水果贩送达传唤通知书还架了两挺机枪    (成都)黄琦 ◆井蛙弃用旧电邮声明书           (美国)井蛙 读史论今 ◆君子不忧不惧!──东海草堂读经札记  (南宁)东海一枭 文艺春秋 ◆拒绝沉默讲真话──西藏著名歌星加羊吉女士访谈录 安乐业 ◆“举手党”荣衰纪略──福祯幽默文“煮”坊(之10)姜福祯 他山之石 ◆傲慢与偏见?知识分子之戒慎     (台湾台北)张维嘉 ◆制度                 (新加坡)翁德生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网络承载着中国的“颜色革命”! 黄晓敏 回顾世界上几个国家或地区,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独裁变成文明,从 专政过渡到民主,都有一个符合适应当时那个社会环境条件下的一些 工具或者是载体。 ◆台湾的《美丽岛杂志》编辑部,因为经常在诉说真相传播文明,惹  怒当局遭遇扣押,结果引发民众的抗议和不满,致使台湾高层发生  政治地震,开启了媒体自由和政党解禁的新时代。 ◆东欧的波兰因为出了一个波兰籍的教皇,人民对宗教自由的渴望就  成了追求超越、消除一切思想的禁锢,溪流聚会形成行动的胆识,  瞬间就把曾经是牢不可破的统治集团,和平理性地给改造成开放自  由多党竞争的文明社会。 ◆东、西德的柏林墙是冷战时代成为骄人的一个标志性建筑物,当然  也是隔阻交往形成一墙之隔两重天的臭名昭著的耻辱墙,渴望自由  的东德人在历经多年生死冲撞和不懈努力下,终于在一个特殊的时  刻这个看起来还很坚固的砖墙轰然倒塌彻底崩溃,瓦解和结束了独  裁黑暗统治和骨肉长期分离的国家和民族之痛。 ◆最有趣的是前苏联发生骤变的军事接管委员会,那个戏剧性变化的  前前后后扑朔迷离的整个过程,海外那些自由的电台和可视的媒体  可以说功不可没,是他发出的信号穿过了国界,复苏了心灵融化了  意志,成为粉碎和打破这次军事神话的最主要工具。这些自由的电  台和传媒工具,形成了比钢铁军师还要威风的穿透力和杀伤力,将  军事政变的花言巧语暴露在被愚弄的太阳光下,让正在觉醒的国  民、士兵幡然醒悟,掉转枪口重新站队,挫败了一次开历史倒车的  左倾闹剧。令老牌的社会主义基地、共产主义阵营,在一个很偶然  的事件中,在很短的时间里塌陷分解、分崩离析,让一个持续接近  一个世纪的国际冷战故事划下了完美的句号! 社会变化时光飞逝,中国这个地球上最庞大的也最保守的陈旧体制, 在需要高速经济刺激和满足自身权力稳固中,迎来了也许是自己并没 有预料到的互联网传播时代。似乎更象是一个叶公好龙,虽然引来了 互联网技术和终端产品生产销售,发展了互联网基础设施但是当真正 的互联网时代来临了,他们却又苦费心机的不惜消耗各种财力的又在 阻挡它的速度,它的蔓延,它的功效。 不管怎么说和分析性的来看,中国进入了完全的互联网时代,有这三 个全球之最的典型数据,足可证明这个时代的不容置疑。最多的终端 设备,最多的终端使用者,最多的围绕终端设备和使用者,从事软硬 服务的经销运营机构,这个占尽绝对优势的数据,是目前任何一个国 家,哪怕是互联网的鼻祖也望尘莫及的事实。 从政府鼓噪和推动互联网事业,并作为一个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支柱 产业,到逐步发觉互联网对自己的权力稳固带来不利的刺激和挑战, 那是从21世纪的新元年开始。20世纪末,那个曾经被党的喉舌赞誉为 “十大网事”的《“天网”寻出人间真情》,还被请到人民大会堂做 经验分享,似乎神州的网际网络成了自由的天堂,人权的守护神。结 果好景不长,由《天网寻人》构建的寻人团圆产业,成了法网恢恢疏 而不漏的殉道者。随后,骚扰封网、屏蔽过滤、查IP找罪人、下套 子树对手、设陷阱乱阵脚、拆邮件诉泄密、看文章抓颠覆、投诱饵寻 “黑手”,一时间,无形的互联网成了政府寻找专政对象的场所和工 具。但是互联网的普及和软硬件更新的速度,让互联网成了矛和盾这 个老典故新故事的地带。从说到看,从单一到多向,从几个到几十个 不同功能、不同版本、不同类型的门类繁多的聊天窗口和查看信息登 陆网页的代理工具。众多的网民面对屡禁不止的封锁,也经常可以屡 屡得手突破封锁看见自己感兴趣的信息。虽然常常恐怖阴森难以判断 但也时常笑酌眼开想说就说。尽管堵不胜堵防不胜防,但是往往是按 下葫芦浮起瓢,一次次打破和更改互联网禁区的底线。很多网民惊奇 的发现,现在控制的有效性也约来越显得力不从心,对待网民的宽容 度和走向文明的记录一次次在放宽刷新。 情绪性的高呼打倒口号,从秘密禁锢到相安无事;从讲述一个真实的 故事就有可能承受灭顶之灾到现在的视为网络人物;从开一个政党的 滑稽笑话就让你领教没有自由的铁窗生活到此时此刻的嬉笑怒骂皆成 笑料的通俗化网络成语。 从匿名写文章还要胆战心惊到现在公开署名毫不留情,最后还是名利 双手有持无恐;从只能在海外网站浏览或者是电子邮件发送到现在想 什么时候浏览就什么时候登陆,甚至有些文章还可以在国内域名网站 贴一贴、转一转让更多人的惊看祖国。 现在群多了,群中物以类分的网友也越来越细腻和职业了,网友们自 成一体信仰结盟,公开喊话大声发表自己的主张和对时政的看法。现 在窗口也多了,一个人几个说话的地方,那儿热闹那儿就有他的声音 和观点,满意就多多的停留,感觉乏味了马上脱下马甲另找新的“革 命根据地”。现在破网的代理工具也日臻完善和层出不穷,新的刚出 来面世大家就十百相传服务到家,帮助你下载、安装和告诉你操作使 用,感觉如何。现在那里有焦点和热点新闻,那么很快就能在网上让 网友们在第一时间获悉,变成网友们相互争议和讨论的口舌,哪怕争 的水火不容但是网友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在互联网上得以体现。现在哪 怕信息再敏感再恐怖,只要你还有一些智慧和沉着,网友们总是能够 找到自己感受来畅所欲言的根据环境情况,表达自己认为可以表达的 思想感情和认知程度。 中国的网络和中国的网民,就是这样在承载着自己千载难逢的一次颜 色革命机会,在争议和真相中寻找和开拓这样的一个舞台和契机,找 寻理论的支持,信仰的根基,活动的空间,存在的方式,酝酿着完全 属于自己掌握和改变命运的又一个不可多得的工具和方式。 (2006年7月15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小布什“粗口”为何让我们如此兴奋 黄广湘 17日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八国首脑会议的一次午宴上,“感谢”一个忘 了关掉的麦克风,全世界都听到布什与布莱尔拉家常式的聊天。在讨 论眼下如火如荼的黎、以局势时,布什甚至冒出一个脏字。(7月19 日《新安晚报》那么布什究竟冒出一个什么“脏字”呢?据《东方早 报》报道,布什和布莱尔这段餐会上的对话主要关于以色列和黎巴嫩 的冲突。在对话中,嘴里塞着面包的布什把真主党在黎巴嫩所做的事 称为“狗屁事”,批评了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调侃了布莱尔送给他的 Burberry上衣,还嘲笑了某些国际领导人的啰嗦。 这就是我们的媒体要大肆“渲染”的所谓“布什八国峰会午宴骂脏话 被曝光”的新闻了。一个“狗屁事”,竟然让《纽约时报》记者鲁滕 贝格在报道此事时,没好意思在文中写出这个词,这未免也太夸张了 吧? 其实,在我们这里,领导人或者领袖人物出口成“脏”的多了去了。 比如蒋介石那个著名的“娘希匹”;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大骂彭 德怀“有屎拉出来,有屁放出来”等等,比起小布什的“狗屁事”来 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在咱们这里,还有一种变相的“粗口”,当 属于更恶毒更厉害的“政治攻击”。仅举“文革”发端的《五.一六 通知》(全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一例。请看片段 ──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 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 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领域的领 导权。而要作到这一点,必须同时批判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 文化领域的各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清洗这些人,有些则要调动他 们的职务。尤其不能信用这些人去做领导文化革命的工作,而过去和 现在确有很多人在做这种工作,这是异常危险的。 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 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 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这些人物,有些已被我们识破了,有些 则还没有被我们识破,有些正在受到我们信用,被培养为我们的接班 人,例如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他们正睡在我们的身旁,各级党委必 须充分注意这一点…… 这个“通知”虽然由大笔杆子陈伯达起草,但起草过程从头至尾都是 毛泽东主持的,据说他先后修改了八次,其中那些攻击和侮辱性的语 言都是他亲笔加上去的。 这是咱们媒体渲染小布什的“粗口”时,我所想到的话题。再退一步 说,领导或者领袖人物也是具有七情六欲的人,应该允许他们在现实 生活中“扮演”多种角色。在家里他们仅仅是丈夫(妻子),或者父 亲(母亲);在私下朋友聚会中,他们很可能就是一个很随便的哥 们。只有在国际、国内的公务活动,或者其它公共事务活动时,他们 才需要显现出领袖人物这一身分。 “领袖人物也是人”的另一种表现是,他们应该与正常人一样拥有喜 怒哀乐──高兴时手舞足蹈;悲哀时沮丧流泪;愤怒时大发雷霆等 等。他们可以幽默,可以调侃,可以做鬼脸──他们决不应该人前人 后的总是那么严肃、庄重,甚至一副不苟言笑的“扮相”。 对于“窃听”来的小布什午宴聚餐的“脏话”,应该属于正常人在非 正式场合的自然流露,没有必要作过多的计较。但是我们的媒体似乎 对此兴奋不已。一者可能是“意想不到”。因为我们习惯于领袖人物 的正襟危坐、说话办事小心谨慎、不容半点差错的“外面光”。二者 可能出于意识形态考虑,仿佛终于捕捉到小布什的“小”来,于是决 心让他从此抬不头! 先不论真主党在黎巴嫩所做的事是否就是“狗屁事”,总之,中东长 期的动荡不安已经令人生厌!笔者以为,但凡挑起战争的事(当然包 括以色列在内)都很龌龊!在这一点上,我支持小布什的“狗屁” 说。 【附录】 档案──《话筒没关掉的名人们》 ◆布什和切尼:在2000年总统竞选活动中,布什把《纽约时报》一位  记者形容为“联合总会的白痴”,切尼还在旁附和着补了一句“没  错,还是第一名!” ◆美国前总统里根:在广播讲话前,他对直播话筒说:“同胞们,我  很高兴地告诉你们:我已签署一项法令,宣布苏联为不合法政府,  轰炸将在五分钟内进行。”这私下的玩笑引发会场哗然。苏联政府  还提出强烈抗议。 ◆英国前首相梅杰:1993年完成一次采访后,话筒记录了这位英国首  相称呼内阁成员的话:“杂种。” ◆英国查尔斯王子:在2005年的瑞士滑雪度假中,他针对一名BBC  记者时说“这些该死的人,我根本没法忍受,他真的非常……”。 ◆小甜甜布兰妮:在巴西演唱会后台,她骂道:“我的天啊,真是白  痴节目,临时修改,他们干什么吃的?”这些不雅言辞也随着被遗  忘的麦克风成为网络下载的热门笑料。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本科法律专业要取消? 教育再刮“冒进风” 李克杰 在教育部再次调整大学专业目录之际,参加上海大学校长论坛的北京 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学校校长纷纷建议,本科应取消管理、法律等 专业。据称,大学校长们的建议直接影响着教育部大学专业目录调 整。(2006-07-18《北京晨报》:《部分本科专业酝酿取消》) 本科法律专业要取消?笔者看到这个建议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教育再 刮“冒进风”,因为这是一个严重脱离中国实际,既不符合法学教育 规律也不符合中国法律职业需求的建议。 之所以建议本科法律专业取消,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的理由是,本科 层次培养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很难从事相应的工作。专业的法律人才 是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结构。并指出,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中,很多专 业是没有本科生的。 朱校长的观点表面上看确实很有道理,但仔细分析之后是站不住脚 的。其实,类似的观点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不过那次是 以讨论本科法律专业到底培养学术型人才还是培养职业型人才的面目 出现的。在本科法律专业培养目标的讨论中,许多人都拿美国的法律 教育状况作为论据来论证,法律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那时就有人提 出,法律教育不应该存在本科以下层次。这种建议在当时法律中专大 量存在、专科为主体的法律教育现状中,根本不会受到关注。 那么,时过十多年,我国目前具备了取消本科法律专业的条件了吗? 在笔者看来,取消本科法律专业在中国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 首先,经过20多年的发展壮大,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确实有了长足进 步,不仅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培养了大批有用人才,而且从规模和层次 上也有很大改善,现在基本形成了以专科为起点,以本科为主体的法 学教育体系。这既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也是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这 些年来,随着高校招扩导致了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明显滑坡,其 实刚刚建立起来的高起点的法学教育体系并未得到充实和稳固,还需 要进行长时间的夯实基础、提高质量的过程。而在此种情况下,不仅 立即取消专科法律教育,同时在一、二年内就取消本科法律教育,这 无论如何也是不现实的,是典型的“大跃进”思维,是完全脱离中国 法治建设实际,也违背法学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 其次,在反思我国法学教育的时候,我们选择美国作为基本参照是错 误的。纵观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特点, 那就是一国法学教育的状况,与本国法律体系的特点密切相关。成文 法国家重视法学理论指导,以理论指导法律实践,而不成文法国家由 重视判例作用,它们从法院的判例中引申出法律原则,从而适用于相 同或相似的案件。这就决定了与之相对应的法学教育,成文法国家重 视理论的传授,如德国法国,而不成文法国家则重视技能的培养,美 国就是不成文法国家,因此它的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 在德法等成文法国家,其法学教育的主体也是本科。在这些国家里, 学生法学本科毕业即可以参与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司法资格后,选择 是否从事法律职业。美国的法学专业学生都是其他专业本科毕业的学 生,因此它的法律毕业生的学位是“法律职业博士”(相当于中国目 前的法律硕士),这与美国是判例法国家直接相关。而中国,众所周 知,其法律体系和法律适用的模式是属于成文法类型,根本不承认判 例的作用,因此,在适用法律时必须先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在 理论的指导下根据法律精神和法律条文进行裁判,不允许法官“造 法”,上级法院的判决也不能成为下级法院判决同类案件的先例,不 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中国的法学教育与美国没有可比性,不应拿 美国的模式改造中国的法学教育。 事实上,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者存在的问题,不是由于本科法律 教育这个层次造成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司法考试没有与法学教育 进行很好的衔接,难以获得相互促进的结果,这导致中国的本科法学 教育目标定位模糊不清,既不学术也不职业,既不能通过司法考试顺 利进行法律职业队伍,又不能通过社会竞争进入其他就业群体,很难 适应市场的需要。问题的唯一解决办法是,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进行 双向改革,建立相互衔接的制度和机制,不仅可以使法学教育目标明 确,切实提高质量,而且也可以保证优秀人才进入法律职业队伍,从 而确保司法公正。 总之,取消本科法律专业这种“冒进风”不能刮,否则对法学教育遗 害无穷。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生存、死亡、性快感和解脱 思索人生 格丘山 人不知等待了多久,才从黑暗灭寂中走了出来,创造了这个心中美丽 的世界。 他是多么珍惜这种自悟的感觉,这就是他感觉到的“自我”。 为了维持这自我的感觉,生命每一刻都在进行艰苦劳动。生命必须从 外界取得食物、水、空气、阳光。生命的内部就象一个大工厂一样, 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刻开始,这个生命工厂就在不停地工作着;心 脏在跳动,血液在流动,胃在蠕动,肠在吸收,细胞在代谢。即当人 在睡眠的时候,它们仍在忙碌。 自从我生成以后,生的喜悦就伴随着死的恐惧。尽管这种自悟和生的 感觉需要以高昂的代价维持,人也不愿回到那个万劫不复的混沌中 去。自悟和生的感觉在这里就象一个社会上层的贵族,而那些默默不 停地工作着为生命提供活力的身体器官,就象是在社会底层的工人。 生命从诞生以来,工人就陷入了永不停息紧张工作的痛苦之中。但是 生命上层自悟的骄傲、快乐、抑制了身体底层的痛苦。人在心的世界 中驰骋,在它映象的大自然和人交接的虚境中喜怒哀乐,渐渐忘记和 习惯了他的身体正为此付出的巨大努力。 那么人所恐惧的死亡是什么呢?死亡是我的消失,是向着灭寂状态回 归。死亡除了伴随着自我消灭的悲哀和回归万劫不复混沌的恐惧以外 (贵族享受的终止),还意味着身体内所有繁重劳动的彻底停息(工 人的解放)。所以死亡在这里可以更确切地被叫为解脱。人们在死亡 的那一霎那,这种与生俱来的未停息过的工作一旦停止,一种令人战 栗的轻松会以无比快乐的感觉流过生命的最后意识。所以死亡是悲 哀、恐惧、又是快乐。 死亡只是个体生命的消灭,但是整体的生命在个体的消灭中追求永 生。生由死亡而来,又向着死而去,在死中重建新生,以追求永生。 死亡、新生、死亡……永生是上帝向人显示的伟大的智慧。一个单一 生命的长存必然通向保守、腐朽和专制。五、六○年的岁月,已足够 人得到一套处世的万灵宝法。一个个都成了固执己见的人精,年轻一 代怎么起得来?如果不是死亡结束了毛泽东的统治,那么我们现在可 能还生活在三面红旗的大跃进时代。情况更坏的话,秦始皇还会话 着,我们都去修长城,那么毛泽东也只是一民夫而已。死亡对人类深 邃的正面意义,由此能略见一斑。 人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与死亡纠缠在一种暧昧关系之中。他不愿 死,害怕死,与死搏斗。另一方面,他又在不可自拔地在掘自己的 墓,沉溺在使自己死亡的游戏中。 上帝怎样让怕死的人,自愿走向死亡呢?那就是性的诱惑和性的快 感。人不可抵抗地顺着上帝安排的道路,迷迷糊糊地走向死亡。 什么是性?性就是在掘自己的墓。让自己消灭,制造自己的替代品。 怕死的人为什么甘心去做这件傻事呢?一方面出于无奈,因为死的不 可逃避,只能以替代品去留下一些存世的痕迹。另一方面就是性本身 的诱惑和魔力。 那么那个使人无法抗拒的性诱惑和魔力到底是什么?这里上帝似乎给 人开了一个玩笑,因为性魔力和快感的本质就是死亡。当人射精的那 一瞬间,人全身痉挛,所有不停工作的身体部件出现一个短暂的停 顿,这时一种令人战栗的轻松,以无比快乐的感觉流过人的意识。人 经历了短时的解脱,也就是人经历了短暂的死亡。 原来人们恐惧的死亡是这样令人消魂和甜蜜。 上帝似乎在说:“你们珍爱的生和自悟是苦海中挣扎的乐趣,你们恐 惧的死亡却使你们解脱,它比你们想象的要好得多。”藉助生存的至 高乐趣、性快乐,上帝总在提醒从死亡中脱出、留返于生命的虚幻之 中、不愿归回死亡的人们:死亡不那么可怕。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暴力是愚昧无知的表现 朱力军 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中有一条是以愚昧无知为耻。为什么胡在 现今还提出这样的口号呢?提出这种连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就是说明 现在社会中还大量存在不懂荣辱的人。我们看到很多关于警察逼供造 成的冤家错案,还有和孙志刚一样冤死的人。这些都说明了警察队伍 中愚昧无知的警察太多了。中国实行法制已经多年了,为什么还会有 这么多的暴力在公安队伍中大量出现呢?一个国家维护秩安的机关在 大量的做着违反法规的事情,这不是一件很可笑而且很可恨的事吗? 这样大量的施暴的情况存在于警察队伍中,是和警察的愚昧无知有关 系的。让我们来看看今天警察的队伍都是由什么样的人组成的?这些 警察是在什么样的教育中成长起来的?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以阶级 斗争为纲,就是要树立一个敌人,一个人如果面对的是一个敌人,那 我们做出什么样过分的事情都应该被原谅。过去有多少冤假错案告诉 我们曾经被我们视为敌人的人被证明是好人,是被冤枉的。难道今天 我们还不能警醒?还要让这样的错误继续发生发展吗?社会的进步是 要靠这样的警察的觉悟来推动的。教育和管理警察是政府的责任,是 国家的责任,是人民的责任,是媒体的责任,也是每一个警察的责 任。 (2006年7月18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共再次为北朝鲜保驾护航 林保华 当地时间的7月5日,北朝鲜在连续试射七枚导弹后,引起国际强烈反 弹。本来,这种挑衅世界和平的行为应该由联合国出面进行制裁,才 能杀一儆百,维持国际社会应有的秩序。遗憾的是日本包含了《联合 国宪章》第七章内容的提案,可能导致对朝鲜实施经济制裁乃至动 武,在中国官员表示会用否决权来阻止通过后,被迫改为后来通过的 决议,完全删除了有关内容,对北朝鲜只进行口头谴责。联合国被中 共拔了牙齿。 北朝鲜是美国最早指出三个“邪恶中心”的一个,如果谴责就可以使 它改恶从善,六方会谈也就不必开了几年都没有成果出来。而实际 上,北朝鲜这次的试射,是对美国叫阵,要美国将澳门汇业银行里北 朝鲜的2,400万美元的黑钱解禁。由于这笔钱来自北朝鲜政府印制的 假美钞,以及贩卖毒品等,美国自然不会随便放行。 中共除了帮北朝鲜解除被制裁的困境外,还亲自出马来缓颊。中国常 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在表决后发言说,“朝鲜本月初在预先未做适当 通报的情况下进行了一系列导弹试射,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意 思说,如果事先通报而试射,就没有问题了。他还说,“中国对朝鲜 半岛局势出现的一些新的复杂因素表示严重关切。”明明是北朝鲜挑 衅,却被说成“新的复杂因素”,没有正面进行谴责,也没有说明造 成的原因。王光亚再进一步说,“中国希望有关各方以大局为重,保 持克制,多做有利于朝鲜半岛和平稳定的事。”北朝鲜打了美国与日 本一巴,却要美日“克制”,这不是“为虎作伥”吗?然后他再假惺 惺的说,“我们愿与各方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推动六方 会谈进程”云云。 因为有中共的保驾护航,所以北朝鲜外务省16日发表强硬声明表示: “朝鲜将不受这一决议的任何约束。朝鲜将使用一切手段和方法,千 方百计地加强自卫的战争遏制力量,今后仍将进行发射导弹的训 练。”请注意这个“使用一切手段和方法”,当然包括任何战争或其 他恐怖手段。 最近以来,中共一再向日本示好,同时北朝鲜却向日本海发射七枚导 弹,中共没有谴责,却阻止日本做出正当的反制措施,表明这是中共 和北朝鲜合谋的“革命两手”。中共绝对不会站在日本一边而劝阻北 朝鲜,因为它们都是流氓国家,也是共产国家。中共是北朝鲜的后 台,北朝鲜是中共的急先锋。而后来金正日拒绝接见中国的代表团, 也不过是做戏而已,虽然中国放出消息说,这是向金正日游说的代表 团,但是只要了解团长回良玉是主管农业的副总理,怎么会负责游说 金正日?除非胡锦涛亲自去。去年10月底胡锦涛访问北朝鲜,送了20 亿美元,不知道在这次试射中用掉多少?胡锦涛是否应该索回,向美 国表示一下自己阻止北朝鲜进行战争挑衅的诚意? 也因此,早先日本与南韩媒体所热衷报导的,所谓鸭绿江大桥上已经 看不见中共运物质给北朝鲜的大卡车,在几个小时后就恢复了。这只 是欺骗国际舆论的把戏罢了。 目前中东局势紧张,美国把注意力放在那里,但是美国不会对中共新 一轮的“抗美援朝”熟视无睹。美国媒体报导布什政府已经对管制出 口条款做了重大修正,对输往中国的47类高科技设备或产品设限,包 括飞机、精密机床、规避雷达侦测的隐形飞机的组件等。这不但是防 止未来中美冲突时,美国可以处于更有利的态势,而且最近中东冲突 中,真主党不也用了中国制造的武器来攻击美国的盟友以色列吗?也 证明以色列过去把先进 武器卖给中共,是非常短视和愚蠢的行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林保华所作的评论)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www.rfa.org/mandarin/。 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大学生不宜盲目当村官 黄泰 中新社7月17日电:从今年起,山西省决定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大学毕 业生担任村干部。据组织人事部门的最新统计,共有14,098名大学生 自愿深入农村当村官。 政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减缓大学生就业压力,鼓励大学生下乡当 村官的好意我是知道的,我也希望中国的农村因有了这些大学生的加 入而早日实现转型,促进整个中国社会的进步。但是大学生却不应该 盲目选择去当村官,因为这样与政府的预期目标,与大学生自身的愿 望可能会背道而驰。 现在社会上有两种普遍的观点,一是完全赞同大学生当村官,一是激 烈反对大学生当村官。我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赞同者认为大 学生应该去农村锻炼,将学到的知识用于推动农村的发展,而且可以 因此减少社会就业压力,同时为大学生今后走入城市发展大有益处。 反对者则认为大学生涉世未深,不了解农村,更因为中国农村深厚的 血缘意识和家族观念,大学生难以融入。刘海明在《红网》发表的 《大学生竞当村官之忧》末尾就写道:“上级张罗大学生到农村当村 官,荒诞甚于严肃,最好还是别给历史留笑柄了。” 这两种观点都有它的道理,但也都存在片面性。我的看法是,大学生 可以去农村,可以当村官,关键是要搞清楚哪些大学生适合去农村, 如何当村官。不是在学校里优秀的大学生到了农村也就一定能优秀得 起来,中国农村的复杂性可以使我们明白,只有出自农村,乃至当地 的大学生,才能相对少些障碍把村官做好。因此,政府应该首先考虑 让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回本村当村官,政府对这些大学生的培训将使成 功的可能性达到最大。另外一点就是要落实竞选上岗,不能搞直接委 派。中央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一向是非常关心的,地方政府应该贯彻 中央的政策,要给大学生在农村竞选上岗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如果各地政府能往上述方向努力,大学生能够做出理性的抉择,则我 国新农村建设将加速获得成功,我国社会的和谐程度也一定会有较大 的提高。 (2006年7月19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从皇甫平的文章看 中共江湖“纷争”的白炽化 王中陵 “皇甫平”者,“黄浦”江之“评”论也。这是大家早就知道的。 90年代初,上海《解放日报》连续发表了数篇署名“皇甫平”的评论 文章,由于“表达的是邓小平的讲话精神”,“皇甫平”名声鹊起。 改革也回到了“总设计师”划定的航向。 日前,皇甫平又以一篇《越南改革值得关注》吸引了国人的眼球。文 中不但极力推许今年越共在“十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上的举措,而 且逐条将之与中共进行比较,逐条对中共提出批评: 1、强化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监督。越共规定对   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干部任免、大型工程项目等都要在中央委员   会集体民主讨论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相对照,中共的中   央委员会除每年开一次会议通过一个决议以外,只是形式上对政   治局和书记处实行监督与民主决定大事的职能。 2、越共在中央全会上实行质询制度,开创了党内民主的新形式。   ……每位中央委员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   询,也可以对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集体提   出质询,直到得到满意答覆为止。中共还没有实行这个制度。 3、提前公布党代会政治报告草案,广泛吸收党内外智慧。 4、实行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的差额选举和信息公开化。选举   前,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家庭地   址、电话等向全社会公开,……令人惊讶的是,在“十大”上党   的总书记也是差额选举产生,……中共在这一点上差距是不是大   了? 5、越南国会规定专职的代表比例大幅提高到25%,避免兼职代表过   多“既踢球、又吹哨”的弊端,……中国只在上世纪80年代初在   全国人大上进行过一、两次人大代表对政府官员的质询,后来就   无影无踪了。 客观地说,这几条确实击中了中共的弊病。学习越南,无论如何也比 学习古巴、学习朝鲜的胡说正确千万倍。 遗憾的是,这些意见无异是与虎谋皮。这些意见倘能在十年前提出且 有一、二能被采纳,“六.四”问题早已迎刃而解,也不会出现震惊 全世界的法轮功冤案,社会腐败不会突飞猛进发展到今日这般难以收 拾的规模,人人切齿的上海帮甚至都无法形成,更不用说坐大成团 了。更不会闹出象“三个代表”、“先进性”穿着开裆裤到处兜风讲 荣辱折尽中国人颜面的天大笑话。 然而,读了《越南改革值得关注》后,人们不禁会问:为了打鬼,借 助锺馗。皇甫平今天所转达的,又是哪位高人的精神呢?如果仅从 “差额选举总书记”可以给上海帮暂时缓压上看,似乎是那个“改变 了中国”的“他”。其实不然,盖因“差额选举总书记”适足促使胡 锦涛痛下决心,加快解决上海帮与中央分庭抗礼的问题。果如一些网 文所说,是“搬出老邓向中共最高层施压”吗?岂不与老邓指定两代 接班人相矛盾?看来,今日之“总设计师”或另有其人。以皇甫平之 老道,亦断不会无的放矢。 据说李瑞环在一次内部会议中曾批评中共:“我只讲四句话,第一, 从来没有这么多的人对我们有意见;第二,从来没有这么多的意见; 第三,从来没有这么多原来没有意见的人现在也有意见;第四,我们 还不承认人家有意见。”此话虽无可考证,但朝野上下对江泽民贾庆 林黄菊等上海帮倒行逆施的怒气日甚一日,却是不争的事实。皇甫平 在这个节骨眼上喊出“差额选举总书记”,颇可玩味。 《越南改革值得关注》结尾说:“正当越共更坚决更大胆向着全面改 革大道上豪迈前进的时候,中国国内却陷入了一片改革反思与纷争之 中。就从这个意义上,越南改革不是很值得中国关注的吗?” 云谲波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共江湖的“纷争”已趋白炽化。 (2006-07-14~07-19)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宪法的脊梁 宪法的法律性论略 王天成 ┌────────────────────────────┐ │ 这是十多年前的“冷饭”,做于1988年,当时笔者是北大法 │ │ 律系二年级研究生。文章虽侥幸获得北大法律系校庆90周年 │ │ 优秀论文奖,但很难在国内公开发表,三年后才刊登在校内 │ │ 一个杂志上。今天看来文章不乏幼稚之处,个别观点也欠考 │ │ 虑。不过,其基本立论是成立的,而且所触及的问题一点都 │ │ 没有解决。所以,现对个别地方略加修改,奉献给读者,相 │ │ 信还不算冷饭。                    │ └────────────────────────────┘ 宪法的法律性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的一个重大问 题,我们必须进行探讨。 一、宪法的法律性的最基本的涵义是:   宪法可以且必须由适当的机关加以适用 1、宪法的法律性的一般意义 宪法与其他法律所共享的某些属性,或者说宪法作为法律所必须具备 的一般素质,就是宪法的法律性。宪法是否纯粹作用有限的“公共论 理”、“政治道德”,是否成其为法律。即在于它是否具有这些属 性。研究宪法的法律性,就是从法律的角度探求宪法真理,给宪法学 注入更多的法学内涵。宪法学发展到今的一大缺憾就是,很多学者往 往侈座高贵的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之处,而较少思考宪法与普通法 律的共同之点,这一疏忽严重地弱化了宪法学对于把宪政的理想化为 理想的宪政的指导作用。 这里只多形式上探讨法律的属性。“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全部规定, 用来确定全部的社会关系?”〔1〕强制是法律的基本要素,因为 “如果没有一个能强近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关,则所谓法权就等于 零”,〔2〕“也可以说,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也就无所谓 法律”〔3〕。当然,法律的基本属性不只是国家强制性,但是,正 是这一属性,使法律与道德规范、宗教律、党纪党规等社会规范最终 区别开来。在研究宪法的法律性的时候,法律的强制性具有特殊重要 的意义。宪法要成其为法律,宪法作为法律,不能没有强制性。因 此,这里主要从法律的强制性的角度探讨宪法的法律性。 2、宪法的法律性的内体内容 从强制性的大门侧身宪法之法律性的殿堂,看到的是一个五光十色的 世界。观察的结果使你惊讶,亦令你欣喜。其荦荦大端者如下: ◆第一,宪法的法律性意味着,违宪主体必须承担违宪责任,接受宪  法制裁; ◆第二,宪法的法律性意味着,宪法可以肯必须由一个适当的机关加  以适用; ◆第三,宪法的法律性意味着,宪法适用机关有权解释宪法; ◆第四,宪法的法律性意味着,宪法是加于国家机关身上的强制性限  制。 违宪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是违宪主体因违宪行为依照宪法必须承 担的后果。宪法制裁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违宪主体依据其违宪责任所 采取的制裁性措施。这里的违宪主体主要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及 其各自的组成人员。因此,违宪责任可以分为违宪机关的责任和违宪 人员的责任,与此相应,从理论上说,宪法制裁也可分为对机关的制 裁和对人的制裁。〔4〕但迄今为止,严格说来,各国似乎都没有对 违宪机关的制裁,明确责任的一般做法是撤销违宪行为或宣告其无 效,具有否决性〔5〕。这显然主要是因为,机关是非人格的实体。 对违宪人员的制裁主要是弹劾、罢免、投不信任票等,一般是使之去 职,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具有惩戒性。必须注意,不能将违宪 责任与政治责任混为一谈,前者系因违宪而引起,后者则由政治原因 而诱发。举例言之,议会制国家议会投内阁的不信任票,可以是因为 不同意内阁的政策,这时内阁所承担的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宪法是一 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如果发生违宪行为,违宪主体理应承当违宪责 任。我们的教科书上将违法行为分为犯罪、民事违法、经济违法、行 政违法和违宪行为五大类,但接踵而至的却只有弄事责任(制裁), 经济责任(制裁)、民事责任(制裁)和行政责任(制裁),违宪责 任已被置之度外。 适当的国家机关处理宪法争议,进行合宪性判断的过程,也就是适用 宪法的过程。注意,宪法也是可以适用的,正如民、刑一般!“适当 的国家机关”,是指适用宪法的国家机关在法律顾问地位上必须中 立,并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说具有司法性质。纵观宪法世 界,“适当的国家机关”既可以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院,也可以 是德国──奥地利式的宪法法院,还可以是法国那样的宪法委员会。 宪法是否由中立、公正的国家机关加以适用,是衡量宪法是否有法律 性、是否名不愧实的主要标准。舍此,则难得其他更好的准绳可恃。 此时此刻,法律是什么?19世纪英国著名宪法学家戴雪(Dicey)一 针见血:“为了我们眼下的目的,可以给法律下一个这样的定义,即 由法院强迫遵行的任何规则”〔6〕。“法律必须由法院强迫遵行” 〔7〕。戴雪这里所说的“法院”,指的是英美的普通法院,宪政潮 流奔涌到今天,司宪制度的变迁早已超出了这位学界巨子的见识。不 但以美国为典型的采用普通法院裁决宪法争讼的经验在世界上得到广 泛传播,而且出现了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这样的专门司宪机构。据 1978年出版的著名比较宪法学家马尔赛文的《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 的统计,142个国家是有64个国家以普通法院裁判宪法争讼,37个国 家设有宪法法院〔8〕。印度学者巴苏(Basu)在其十卷本比较宪法 系列著作中,谓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是一个政治机构,因而断言法国宪 法不具法律性,仅有政治效力。笔者以为这种观点失之偏颇: A、虽然宪法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但它仍然是独立的,   它的成员不得担任行政职务和议会议员,它本身不是任何机构的   下属; B、就其自1958年以来的实践而论,裁决已经上千,内容涉及总统、   议员选举的合宪性、议会与政府的权力分配以及公民宪法权利等   方面,并且有不少是裁定违宪的〔9〕。 正如民、刑等法的适用机关可以解释民、刑法一样,负有司宪职责的 机关也可以且应该被赋予解释宪法的权力。宪法解释权是合宪性审查 活动的内在要求,因为判断立法,行政行为是否合宪的前提就是对宪 法有关规定的内容的认定。很多国家的宪法都有明确规定了宪法适用 机关的宪法解释权,没有明确规定宪法解释权的国家,其宪法适用机 关事实上也在行使这一职权。美国宪法历时200多年,迄今仍然有效 地发挥作用,而并没有被变化了的美国社会所离弃,成为世界宪法史 上的奇观,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联邦最高法院通过扩大解释宪法,将时 代精神源源不断地注入到历史悠久的宪法之中。 宪法的法律性还意味着,宪法是加于国家机关报身上的强制性限制。 这是一个必然的推论,但仍有必要从两个方面来阐明这一命题: A、宪法是对国家机关的限制; B、宪法对国家机关的限制具有强制性。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几千年以后方发明一个叫做宪法的东西,这决不是 没有原因,没有明确目的的。摆脱了专制因素的现代发达法学理论认 为,宪法的坚定不移,不屈不挠的指向就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 的基本权利。之所以制定负有这种使命的法律,是因为公共权力随时 有可能背离其被创设的初衷。 宪法对国家的限制可划分为两种类型: A、明确的限制; B、暗含的限制。 明确的限制,即国家机关的活动不得超出宪法明定的职权范围和违反 明定的程序,不得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等。暗含的限制不见 之于宪法明文规定,但却是宪法的必然推论。由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 关都积极主动地干预社会,常常具有突破既定状态的首创性,只有司 法机关的职权具有被动性,并且司法行为的结果虽然并不排除突破既 定状态的首创性,但这种情况毕竟不如立法、行政那样频繁、明显、 深刻。所以,宪法对国家机关的限制又以立法和行政为急务。 如果说发明宪法是为了约束国家机关,那么,赋予宪法以强制性,则 是为了实现这种约束,否则,宪法就有可能等于零。权力常常有越出 宪法给其划定的界限的可能而残害公民,正如单独的个人常有越出法 律界限的倾向而走向犯罪一样。宪法对国家机关的限制,不能是纯伦 理性限制,而应是法律性限制。法律的限制在政治领域有时尚且弱不 禁风,更遑论道德了。然而,人们对于宪法的法律性的认识过程是艰 难的,这有理论上的原因,也有理论外的原因。 二、宪法之法律性的理论难题:议会至上与多数民主 宪法的法律性之制度化的最集中的表现,就是由适宜的机关进行违宪 审查。违宪审查自1803年最初在美国正式确立以来,一直是一个争论 峰起的问题。反对者的根据主要是民主。 作为国家制度的近代以来的民主,是以普选为基础的代议制政体。围 绕着违宪审查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人们常常大伤其神的是议会至上与 多数民主能否容忍违宪审查的存在。 1、议会至上 既然是议会至上,则其他国家机关就在议会之下,如是,在奉行议会 至上的国家,就产生了由议会以外的机关审查决定议会立法之合宪 性,是否有损议会至上原则的问题。议会制政体的故乡英国,不但奉 行议会至上(parliamentary supremacy),而且还有议会主权 (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之说。所谓议会主权,就是“议会 有权制定和废止任何法律”,“英国法律不承认任何个人或任何机构 有权蔑视或废除议会的立法”〔10〕。议会主权的特点之一,就是 “不存在任何有权废除议会法案或者认为它无效和违宪的司法或其他 机关”〔11〕。英国之所以没有出现美国式的违宪审查,固然与它的 宪法是不成文的、柔性的宪法,宪法与法律没有迥然界线,不存在宪 法效力与法律效力之分有关,但戴雪的这番宏论却充分说明了议会至 上的信仰对于专门机关适用宪法的顽强阻抗。我们再看一看在其他奉 行议会至上的、有成文刚性宪法的国家,一些人所持的观点“司法审 查已成为加拿大宪制政府的既定特征”,但是,“有人说,我国宪法 的一条根本原则就是,立法机关至高无上,法院必须执行立法机关的 法律,而不得对立法部门进行‘事后品评’(second-guess)” 〔12〕。 然而,实际情况又如何呢?不但一些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违宪审查权 归属的议会至上国家,司法审查成了“宪制政府的既定特征”,有的 国家一方面明确规定代表机关的最高地位,另一方面也授予司法机关 以违宪审查权。日本宪法(1946年)第41条宣称:“国会为国家之最 高权力机关,并为国家之唯一立法机关”。接着在第81条规定:“最 高法院为有权决定一切法律、命令、规则以及处分是否符合宪法的终 审法院”。正如反对违宪审查的人振振有辞一样,主张议会至上条件 下仍不能不有违宪审查的人也极其雄辩。他们指出,任何权力都是有 限度的,即使象除了“不能把男入变成女人,女人变成男人”而无所 不能为的英国议会,也概莫能外。例如,它要受1706年的《苏格兰条 约》限制,不能制定与之抵触的法律。现在,它又要受1972年的“共 同体法”限制。主张审查议会立法的人认为,议会只有在宪法和某些 相当于宪法的法律为其设定的限制范围内,才是至高无上的。它不能 超越宪法预定的界线,保证议会在这些界限之内活动,是法院的职责 〔13〕。 2、多数民主 反对以议会外的适当机关审查议会立法的另一个理由就是多数决定原 则。反对者认为,民主社会的政府决策,必须由多数人或代表多数人 的机关作出,而不是由少数长期任职、非民选的法官作出,法官推翻 代表机关的决策,是与民主相悖的。美国著名的林肯总统就是持这种 观点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说:“如果在涉及全体人民的重大问题上, 政府的政策最终由最高法院一锤定音,那么,……,这些判决一旦作 出,人民就不再是自已的统治者,实际上已经把他们的政府拱手交给 了那个著名的法”〔14〕。 确实,看来对违宪审查的攻击来势凶猛。然而,违宪审查真与民主不 共戴天吗?力主违宪审查的人的反击也十分有力。加拿大学者斯待拉 耶(Strayer)指出: A、对于违宪审查的主要的概念性(Conceptual)批评,是违宪审查   必然涉及决策性判决,它们广于既定法律原则的字面含义,不一   定是从既定法律原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的。然而,须知,法院的   政策性判决主要涉及的是对个人或集体权利的司法保护,因为   “平等保护”、“正当程序”、“言沦自由”等用语具有概括   性,需要进一步界定。 B、司法审查也许会产生一些暂时不能得到大众支持的结果,但是,   经验证明,议会也不能总是顺乎公众的意愿,议员的当选由于各   种原因也往往只有少数人选举他们。因此,民主社会的重要决策   并不是总能反映多数的观点。司法审查长期以来都得到公众的默   认,对民主并无害处。倘使法院能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不受政府   的权宜之计的侵犯,能不随波逐流而捍卫宪法中更根本的原则,   这不是对民主的支持吗? C、再说,人们夸大了立法权力转移到司法机关的可能性。事实上,   既使在司法最活跃的时期,司法审查也只是偶尔为之,具有间歇   性。 D、如果最民主的社会就是个人能最大限度地为自己作决定的社会的   话,那么,保障公民的权利自由不受政府的侵犯的司法审查不但   不与民主背道而驰,相反是对民主的最大支持〔15〕。 这里还述说宪法史上的一件趣事。法国由于受卢梭“法律是公意的体 现”的观点的影响,加之法国信仰的分权学说重点在分而不在制衡, 一直反对司法干预立法,审查国民议会的法律。然而,指望国民议会 的自我限制是不现实的,而国民议会又不能不受宪法约束。到了1946 年,此时距法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已整整155年,由干受美国和其他 一些国家的影响,终于设立宪法委员会,到了1958年又进一步完善 了。不过,一些法国人现在评价美国的司法审查时仍说:“这种制度 使司法权约束立注权,是难以接受的。它与社会学法学派的‘法律规 则是群体意志的表现’的原则格格不入。群体意志确实是通过被当选 的代表体现现的,而不是通过一个执法的职业团体──不管其执法如 何认真,如何公正。否则,我们面临的将会是一个人们十分有理地称 为法官政府的制度。这些法官将会凌驾于国家之上,而这与民主原则 是明显相悖的”〔16〕。如果这种观点成立的话,那么,法国人在试 图绕过一个陷井的时候却坠入了另一个大致相同的陷井。难道宪法委 员会行使的不是权力吗?上面所言难道不能同样适用于宪法委员会 吗? 当浪漫的理沦与坚硬的现实发生冲突的时候,错误的往往是那理论的 浪漫。司宪制度发达的国家的上述纷争,显然已经十分深入了,这一 切或许对一个中国公民来说十分陌生。但是,当我们今天在探索建立 我国的护宪制度的时候,这些观念是否也在困惑着我们呢?如果尚没 有碰到这些问题,那说明我们已经落后于时代。如果我们己经被这些 观念缠住,那么,我们急需理出一个头绪。 三、认识和研究宪法的法律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对宪法的法律性的认识是科学、完整的宪法观的一部分 人们之所以迟迟对宪法的法律性缺乏认识,原因主要有: A、宪法规范的是强大的国家权力, B、前面已经论述过的和后面即将提及的种种观念的影响。 毫无疑问,在近现代政洽法律制度中,宪法的地位十分显赫。然而, 宪法这个被称作“法律之法”的东西,在人类众多法律中却是后起之 秀。众所周知,民法在古罗马时就十分发达。古代中华的刑法举世闻 名。宪法的出现却是近代的事。这是人类历史的一个转折点。民法调 整的是个人之间的人身、财产经济关系。刑法的指向是社会治安。过 去的法律许多都是国家支配社会的工具,由国家迫使公民遵行。宪法 支配的却是那支配社会的国家权力,限制国家权力是其锋芒所向。关 于国家和社会,古往今来,人们制造了不少神话“君权神授”、“联 即国家”、“国家主权”、“君要臣死,不得不死”,如此等等。当 人们还没有完全从这些神话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们又投入了对“公 意”、“代表”等的过分崇拜。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很多立宪国家对 干如何保证宪法这种新的规范群的实现来不及深究。人们称宪法为 法,然而,对于它作为法应具备什么素质并无透彻了解。戴雪在19世 纪80年代谈到法国宪法时说:“法国的制宪者们和他们的大陆追随者 们……要限制普通立法侵犯国家的根本大法;然而,他们把促使立法 机关遵守宪法对其权威的限制之事,和盘托付给公众情绪,或者在任 何情况下都指望政洽考虑,而往往忽视了设定废除违宪法案或使它们 归于无效的机制”〔17〕。由于这些原因,人们曾一度怀疑宪法是否 法律,有人提出,宪法不过是“公共伦理”(public ethics), “政洽道德”(political morality),称它为法实在是一个错误 〔18〕。幸运的是,宪法史的发展还是突破了这个水平。19世纪以 前,英、美、法系的一些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有美国式 的违宪审查制度。20世纪以后,美国模式进一步得到推广。1920年奥 地利首创宪法法院。1946年法国开始设置宪法委员会。宪法的法律性 终干在大半个世界实在化,人们对干宪法的看法大为改观了。 2、对宪法的法律性的认识是建立合理、   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的理论根据 宪法监督制度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法学界。早在修改78年宪法时,有 关人士就曾提出过各种主张。其时主要有三种意见: A、设立专门机构如宪法法院、完法委员会或由法院来保障宪法的实   施,理由主要是这是外国的经验; B、设立类似宪法委员会或宪法法院的专门机构没有必要或不妥,因   为这不符合全国人大一元化领导的政治体制,再说宪法的实施不   是少数人的力量所能解决的; C、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较好,因为它们具有   最高权威,且能经常监督。 最后是第三种意见被写进了宪法。在展开讨论以前,还要交待一句, 即那些人士所说的宪法委员会或宪法法院并不具备司宪制度发达的国 家的宪法委员会或宪法法院那样的法律地位,只是全国人大领导下的 与人大常委会并行的机构。 首先,应该指出,修改宪法时,关于建立什么宪法实施制度的种种争 论,是感性的冲动多,理性的分析少,无论何种主张皆没有经过严密 的科学论证。我们看到了“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痛感有必要以 组织的形式来保障宪法的实施。然而,我们心中仅仅有这种强烈而又 朦胧的冲动而已。只知道应该保障,对如何保障却没有进行深入思 考。我们直观地意识到了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关必须具有很大的权咸, 然而,我们从来没有周密地分析过宪法作为法津对护宪机关有何内在 要求。看见外国有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有人便提出也要搞一个, 但是却没有推敲它们为什么不在国会内部或国会之下设立一个类似机 构。我们之所以采取目前这种制度,最深刻的原因仅仅在于苏联曾经 是这样干的。 其次,由于没有周密的论证,我们所据以自卫和攻击的理由很多是经 不起宪法史的检验的。例如,我们被代议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 观念所累,用之以反对设立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或由普通法院监督 宪法实施,然而,经验已证明,代议机关最高地位与司法性违宪审查 是可以共存的。代议机关的权力也要受宪法限制,它不能为所欲为, 这本是不言而喻的真理。我们的宪法已经明确宣布它是最高的,任何 国家机关、武装力最、政党、社全团体、公民都必须遵守之。再如, 我们以代议机关为宪法监督机关,理由是它按宪法规定是最有权威的 机关。其实,这并不是我们非由代议机关监督宪法实施不可的理由。 有的国家的议会至上,有的国家总统有很大权威,而这些国家并没有 把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赋予议会或总统。只要我们设立一个专门机 关,我们同样可以赋予它很大权威。 理性的分析表明,以代议机关为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这种制度由于 有其内在缺陷而难以如意运转: A、代议机关担负着繁重的立法任务和其他许多工作,时间、精力都   受局限;制定法律是立法功能,适用法律处理违法行为是司法功   能,这两种功能都是政治系统的重大功能,从发展社会学的观点   来看,为了吸收和应付各种问题,如此重大的功能必须相互分   化,这是一条客观规律; B、宪法的监督范围既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包括行政机关、   附属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法规。如果实际一点,我们可能会承   认,代议机关表决宣布自己制定的法律违宪是很难得的事,必须   有一个中立的、不受掣肘的局外机构。再说我们不能排除代议机   关有通过解释宪法使违宪立法“合宪化”的可能,若出现这种情   况,代议机关就可以任意立法。从理论上看,法治的基本要求之   一,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由代议机关   裁决自己的行为是否合宪,显然是让代议机关做了自己案件的法   官; C、如果我们不能把法律控制在宪法范围内,那么,我们的宪法监督   就留下一个很大的空白。立法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权力,因为良好   的社会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法律是面向未来的普遍性的现范,能   够反复适用,可以面对全国设定或剥夺权利。自从违宪审查制度   产生以后,所谓违宪审查主要是违宪立法审查; D、也许有人会说,我国代议机关在通过法律以前,法律草案都由法   律委员会以及其他委员会审查过是否与宪法相抵触,这就是代议   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表现〔19〕。笔者认为,这是狡辩。首先,   这种审查并不是代议机关作为权力机关所进行的权力行为,而是   其工作机构的准备性活动,不能等同于代议机关对宪法实施的监   督。其次,立法者在立法过错中注意即将通过的法律是否与宪法   抵触,从性质上来说,只能理解为对宪法的遵守,而不能视为监   督宪法的实施。 3、认识和研究宪法的法律性,是实现法治的需要 要走向法治,就必须探索什么是法治。几年前那场讨论虽然如火如 荼,但是并没有得出清晰的结论,现在仍然有必要进行更深刻的思 考。这里权且提出一个粗浅的看法,抛砖以引玉。首先,从法律的覆 盖面以及法律的内容来看,一方面法治社会要求一切国家机关、一切 社会组织、一切个人,都必须在法律之下。其中权力是否受法律支 配,是区别有无法治的主要标准,可以说法治就“以注制权”、“政 府守法”、“限制权力”。正如很多人所指出的,法治自近代始。很 显然,近代法治社会与往昔君主专制社会的区别在于法律支配那支配 社会的权力。另一方面,以法制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 以使权力不得任意支配人民,所以,自由及民主是法治社会之法律的 价值追求。有法并不等于有法治,这大概是我国法学界都能接受的一 个观点。事实上,是否有这些价值追求,也是近现代社会的法律在内 容上与过去根本不同的地方。其次,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苟无强迫 人们遵守法津的机关,任何法律都等于零。所以,从法治社会之实然 的法治状态来看,如果我们把一国之全部法律大致划分为宪法、行政 法、刑法、民法四大类的话,法治社会应该有四种诉讼制度,即宪法 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这四种诉讼制度是否健全及 有效运行,把法治社会与人治社会区分开来。刑事诉讼在我国自古就 很得势,民事诉讼正趋于繁荣,行政诉讼已旭日初露,宪法诉讼尚杏 无音信。如果我们决意要从人治走向法治,难道我们不应该致力于宪 法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建设吗?(这里的宪法诉讼应作广义解释,处理 宪法案件的机关不局限于普通法院,其他符合本文所说的适当的机关 之条件的都可。) 4、认识和研究宪法的法律性,是准确理解和实现民主政治的需要 本文第二部分所阐述的认识宪法的法律性之理论困难,实际上是法治 观念与民主理论的冲突。法治企望与民主追求会势不两立,这决不是 耸人听闻!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奇怪现象,究其原因,当是某些关于民 主的看法过于浪漫。这种浪漫的民主观念在一些司宪制度发达的国家 有之,在某些国家则更是流行,当此改革时代,不但不能推动改革, 反而阻碍改革。民主有两种,一种是孟德斯鸠式的,一种是卢梭式的 “卢梭式的民主包括并强调那种一哄而起的、类似中国文革中的‘大 民主’式的民主,可以强凌弱,众暴寡,以简单的多数人少数人论是 非,靠革命情绪,不太注意体制的结构、程序、规则等。孟德斯鸠式 的民主注意权力结构、程序、规则、在人民主权的前提下,法治,即 在一定的规则下,平等、自由地竞争,靠理性的选择”〔20〕。民主 诚然是现代政制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但只有自由才是现代政制的终 极价值。民主也是实现广泛自由的一个必要前提,但只有民主并不足 以保障自由。相反,不受限制的民主,还会不可避免地危害自由并损 害民主自身。为了给与自由可靠的保障,也是为了保障民主本身,必 须将民主与法治结合起来,将民主置于宪法的约束之下〔21〕。 笔者自信,142个国家中100多个国家以本文所说的适当的机关适用宪 法之事实,是本文宪法之法律性的主张的坚不可摧的证据。由干各种 原因尚没有采用这一制度的国家,也必将走上这条阳关道。 【注释】 1、亨利.莱维.布律尔著、许莜译:《法律社会学》,18页,上海   译文出版社 2、参见《列宁文选》(两卷本),第2卷,246页,苏联外文出版局   1955年版 3、北京大学理教研室:《法学基础理论(新编本)》,第38页 4、刑事制裁的特点是惩罚性,民事制裁的特点是报偿性,行政制裁   的特点是集否定性、惩戒性、阻抗性、补偿性于一身。 5、同〔3〕,参见有关章节。 6、Dice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the tenth ed.,P40 7、同〔6〕 8、马尔赛文等著、陈云生译:《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108页、   106页,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9、参见Loville Brown and J.F.Gardner:"French Admini-   strative Law",P10~15,London,Butterworths 10、同〔6〕,P40 11、同〔6〕,P91 12、Barry L.Strayer:"The Canadian Constitution and the   Courts",P35 13、同〔12〕,P35~62 14、Henry J.Abraham:"Essay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S." 15、同〔12〕,P35~62 16、同甘共苦,59~60页 17、同〔6〕,P135 18、同〔6〕,P22 19、参见陈云生博士论文《民主宪政新潮:宪法监督的理论与实   践》。 20、杨百揆:《妨碍改革进行的准阻力值得注意》,载《理论信息   报》,1988年1月11日 21、笔者在这里对原文进行了重要修改。引文后面原文如下:“民主   理想的外向现实化是法治。法治是现实的民主的源头。民主与法   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是如此馄饨一团而不可比解,如果   你是一个不停留在某些想当然的观念上的深刻之士,你真分不清   何者是民主、何者是法治。没有民主的理想,自然无实现法治的   必要;没有法治的民主,也断然不是民主。真正的民主可以定义   为:由反映人民与政权关系的,以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实现社   会利益公平分配为目标,对国家权力进行约束、调控、规制的各   种法定规范关系总和而构成的一种制度。”当初在撰写这篇文章   时,我第一次意识到民主与法治之间的矛盾。当时对民主有可能   导致的弊端,还还缺乏深入的思考,也没有将民主与自由、人权   区分开来,认为既然民主与法治两者都是十足的好东西,很不情   愿说两者有矛盾的一面,于是便扩大解释民主,将法治也一并包   罗到所谓“真正的民主”之中去,实际上这不仅在理论上不严   肃,也不利于理解现代政制。据我所知,许多在那个年代思考这   些问题的人,都有这个通病。考虑到今天仍然有不少人没有走出   这个迷宫,特加此注。 〔提供者:(北京)王德邦〕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维权人士残疾人刘安军即将出狱 徐永海 ┌────────────────────────────┐ │ 刘安军马上就要出狱了,希望大家赶快打电话给他家人,安 │ │ 慰他们,鼓励他们,把温暖带给他们。7月26日他出狱后,  │ │ 也希望大家打电话给他,慰问一下经历苦难、狱中归来的这 │ │ 位维权朋友,让他知道:在过去与将来的维权路上,他自己 │ │ 并不孤单!电话:86-10-83541925。           │ └────────────────────────────┘ 刘安军是中国著名的维权人士,是个残疾人,因为维权,2004年被 抓,后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目前还在牢里。几天后的2006年7月26 日,他将出狱。他的家人正在焦急地等待着他的归来。几天前我去了 他家,在墙上的挂历上,7月26日这一天,画着明显的标记,写着 “接刘”,而那些已经过去的日子上,都画着一个一个的对勾。显 然,他的家人在他被关的时段,每过一天就在挂历上的这个日子上画 一个对勾,他们是“一天”、“一天”地算计着过日子,“一天”、 “一天”地盼着刘安军的出狱回家。 我第一次见到刘安军是在2003年夏天、北京市政府的大门前。那时在 北京市政府门前的小花园里、马路两旁的便道上,每天都有很多上访 的群众,有时人数达到几千人。刘安军就是一个上访人员,我也是。 刘安军是个残疾人,开着残疾摩托车,车上挂着他的血衣,是在城市 拆迁过程中,拆迁公司雇佣流氓打他的证据。 2003年5月,“创建设施公司”在当地强拆开发,刘安军挺身而出, 为居民维权。“创建”老板马文立多次雇用流氓把他毒打。他到公安 部门报案,却得不到解决。后来开发商还对他下了黑手,雇用了两名 外地凶手要把他“做掉”,把他打得血流遍地、头部重伤、臂骨折 断。 刘安军死里逃生,告到法院,在法庭上两个凶手不得不认罪,并招供 出是被马文立指使。但法院竟以“认罪态度好”为由把这两人给释放 了。马文立也潜逃了,后来还传话说:“我给法院、公安局花了120 万,他们应该给我做事。如果他们敢动我,我就全部抖出來。”一起 谋杀案就这样不了了之。受害人刘安军连医疗费都要自己料理。为求 公正,他不得不走上上访之路。 在北京市政府大门前,上访的人员主要是城市拆迁中失去住房的市 民、农村占地中失去土地的农民、还有“阴宅灵位诈骗案”中受骗老 百姓。在这些上访人员中,被拆迁的市民多住在城区里,离这不远, 能经常来。那些失地的农民来一趟城里不容易。他们是一来一个村, 几百人,一大片,因为,只有靠人数众多来引起政府官员的重视,解 决他们的问题。 因拆迁常来上访的人员有华惠奇、常诚、计琳玉、沈大妈等;最明显 的是叶家:叶国柱、叶国强他们兄弟俩和他们的子女。这一家骑着两 辆三轮车,车子上是一个铁皮做到车厢,车厢四面贴着有关拆迁的报 纸,如《中国经济时报》上刊登的《拆迁比非典还可怕》、《强拆违 法》等。叶家一家,家被拆了,没有地方住,是走的哪儿住到哪儿, 经常是露宿街头,有时住在马路边,有时住在立交桥下。大家同命相 连,刘安军时常将叶家一家人接到自己家里,给他们做一顿热饭,让 他们洗一次热水澡。他是一个非常热心的人,也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 人,逐渐成了上访人员中的一个核心人员。 为了解决各自的问题,刘安军和很多上访人员,不得不从市政府告到 国务院,再告到很多国家机关,如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 院、中纪委、国家信访局等部门。我也曾和他们一起去过这些地方。 有几天,我们曾露宿在中纪委外边的便道上。没有办法,家被强拆 了,无家可归,只能是告到哪里,住到哪里。刘安军也曾和我们露宿 过。他很开朗、乐观、会说话、能团结人,常给大家带来欢乐与信 心。 在这些国家机关,我们还看到了很多外地来的上访人员,如上海的沈 婷,为了维护拆迁中老百姓的权益,他们不远几千里来到北京,可是 问题没有解决,还受到一些不明身分者的殴打。对于这些外地的上访 人员,刘安军常常伸出援助之手。如2003年阴历八月十五这天,沈婷 等等上海的上访人员,就在旅馆里被殴打。他们几十人不得不到公安 部反映情况。刘安军和我们一些北京的朋友,曾到公安部门口去看望 沈婷他们,给他们送去了不少的月饼和水果。 政府改革开放了,一方面给人民带来了经济上的解放,另一方面也给 那些奸商贪官提供了舞台。一些奸商与贪官相互勾结,利用法律、法 规的不健全,大肆侵吞国家的财产和老百姓的财产。如在国有制企业 改制过程中,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在农村占地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百 万、千万、亿万富翁。他们财富不是来自于对财富的创造,而是来自 于对财富的掠夺,如周正毅等。 任何拥有正义感的人,任何财富被侵害的老百姓,对于奸商贪官的所 作所为,都会反感、反对。而普通老百姓反对他们的主要方式,就是 上访。老百姓上访,奸商们就说老百姓要闹事,把大帽子给戴上。贪 官自然会接过奸商的诬告,想方设法打压他们,于是就出现了一些上 访的老百姓被抓、被关的现象。刘安军和叶家兄弟也曾多次被抓。 叶家一家,家被奸商强拆了,无家可归,流落街头。为了解决问题, 为了能有个家,不再露宿街头,他们一家人各处上访,可是,问题没 有得到解决,还被抓过几次。叶国强,叶家老二,一个残疾人,实在 想不通,2003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前,从金水桥上跳到了金水河 里。 天安门前的金水河里有很多喷水的龙头,它们在电脑的安排下,能以 各种方式向空中喷水,形成不同的图案。据说,由于叶国强是个视力 有残疾的人,看不清河里水龙头的位置,他是扒着岸边出溜下去的。 在国庆节这天,有人跳天安门前的金水河,这还了得!一些武警战士 马上跳起来蹦到了河里。据说有些武警战士跳的时候也没有看水龙头 的位置,直接蹦到水龙头上受了伤。 叶国强跳了金水河,奸商和贪官们高了兴。他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 说:这些上访人员根本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他们就是为了要闹事! 10月1日,叶国强被抓了;10日,刘安军被抓,叶国柱也被抓了。拘 留27天后,刘安军被释放了。白纸坊派出所通知接人。他妻子把他接 回家后,发现他原来就残疾的腿,在被流氓毒打得更加严重了:一条 腿没有了知觉。后来老大叶国柱也被释放了。老二叶国强没有被释放 而被判了有期徒刑2年刑。 为什么在2003年11月时只有叶国强被判刑、而刘安军和叶国柱都给释 放了?难道那些奸商、贪官就不想把他们也判刑吗?当然他们想,他 们恨不得把所有上访的人全抓起来,全给判刑,看谁还敢上访告他 们、使他们发财发得不安心。但是,在中国还有很多很多正直的人, 那些奸商、贪官还做不到一手遮天。 2003年10月10日,刘安军、叶国柱被抓的时候,我也被抓了。我们被 抓到了大觉寺一个宾馆里。13日我母亲去世,警察不得不允许我给母 亲办丧事,但一直“陪伴”着我:我到哪里,他们也到哪里,还必须 坐他们的车,晚上还要和他们一起住到旅馆里,17日后才不再“陪 伴”我。 2003年11月6日刘安军被释放。那天,我到他家看他。他虽然身体不 好,但精神很好。我和他谈了不长的时间就离开了。没有想到,从这 天以后直到现在,近3年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因为三天后, 2003年11月9日,我又被抓,后来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在我坐牢期间 的2004年7月27日,刘安军也被抓。他后来也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同 期被抓被判刑的还有叶国柱(四年)和其他几位上访人员。 我们这些人为什么被判刑?从判决书上看有各种的理由,但原因只有 一个,就是维护自己和其他老百姓在城市拆迁中的权益。这些奸商、 贪官为了把我们抓起来,关起来,把我们为了解决问题所采取的维权 行动说成是闹事,处处采用了欺骗上级的方法。明明是拆了叶家三间 房,只给了70,000多,却说是给了叶家三套三居室和70,890块钱,叶 家还不同意。明明是在拆迁中我希望能给我父母一家、我自己一家, 我妹妹一家,每一家各补偿一个一居室。开发商在给上级的报告中硬 说我强要200万,或市中心的三个两居室。 这些奸商、贪官为了把我们关进监狱里,还采取了很多违法的手段。 我和郑恩宠的案子一样,是莫须有的当代版,在关键性的定罪证据 (也是唯一的定罪证据)上,即所谓的鉴定报告上没有鉴定人签字, 而有关法律规定,必须要有鉴定人签字。对这些奸商、贪官来说,什 么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他们个人发财、他们个人的利益才是最大 的。 我们被抓了,在牢里受了很多的苦。单说监狱的伙食就实在太差。差 到什么程度呢?由于伙食里油水少,大便干燥,拉不出屎来。我是在 浙江坐牢,那里历史上是鱼米之乡,现在经济也很发达。那里监狱的 伙食比北京监狱的伙食要好些,即使这样,也是不行的。在箫山看守 所时,我要用家里寄来的钱买一些花生米,每天吃一小袋。花生米有 油,大便才不干燥,才能拉出屎来。 刘安军,一个残疾人,股骨头坏死、心脏病、高血压,身体本来就不 好;被流氓打后,身体就更加不好,一条腿失去了知觉,眼睛看不清 东西;在牢里,身体更加严重了。在牢里,他难以自理生活。为了能 让其他犯人帮助他,他把家里寄来的钱买来食物给那些帮助他的犯人 吃。他性格开朗、大方,很快就能与其他犯人搞好关系,别人也愿意 帮助他,给他洗衣服、替他写信等。但是刚一熟,狱方就把他调监 狱、调监区,使他和其他犯人熟不了。 他一家的经济条件很困难,没有钱请律师。开庭时,他妻子、儿子都 不知道。由于他和叶国柱是同一天开庭的,他妻子、儿子是去旁听叶 国柱的开庭,才知道刘安军也在那一天开庭,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 才参加了他的开庭。由于经济困难,他妻子是省吃俭用地省下点钱来 寄去狱中给他使用的。 刘安军马上要出狱了,希望朋友们能打电话给他家人,能多多地安慰 他们,使他们感受到朋友们的温暖。他家的电话号码是86-10-835419 25。也希望朋友们在他出狱后,也给刘安军打个电话,慰问一下我们 这个从狱中出来的、经历了很多苦难的朋友。 (2006年7月18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水果贩送达传唤通知书还架了两挺机枪 黄琦 今天晚上7点,宜宾大塔场镇知情人电话告诉笔者:昨天被带走的农 民代表徐元仁、罗道福至今未归;而农民领袖刘升贵、农民代表梁真 奎、樊朝竹今天下午3点过也被传唤,要求他们明天前往公安机关报 到。 刘北星名震四海镇压还在继续 《六四天网》于2006年7月17、18日接连发出“二万农民欲迎精神领 袖出狱,有人扬言〔派部队干〕”、“70武装人员携120急救车阻止 二万农民迎领袖”后,引起几乎所有海外中文媒体高度关注。今天, 台湾中央广播电台著名主持人杨宪宏先生在《为人民服务》节目中, 用45分钟时间专访了昨天刚出狱的刘北星先生,笔者也作陪。下午2 点,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也进行了电话专访。 到此,我们普遍都认为宜宾大塔场镇“二万农民迎领袖”出狱事件已 经画上句号。谁会想到,今天晚上7点宜宾大塔场镇知情人通过公用 电话向《六四天网》求救,根据知情人介绍: 昨天被带走的农民代表徐元仁、罗道福至今未归;而今天下午3点 过,农民领袖刘升贵、农民代表梁真奎、樊朝竹也被传唤,要求明天 上午10点到公安机关报到。 水果贩送达《传唤通知书》 今天下午3点过,当地公安人员并没有亲自送达传唤通知书,是化钱 雇佣了一个水果小贩送达的。 这份落款宜宾县公安局的传唤通知书,极富喜剧性,开具的理由是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根据治安处罚法第82条,依法进 行传讯”,落款是宜宾县李塘派出所。 好搞笑,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然雇佣水果贩送达《传唤通知 书》,看来,他们是《地道战》、《地雷战》看多了,担心进村后被 农民当作东洋鬼子来收拾了。 而当地农民领袖和代表们告诉笔者:“我们就是想放点鞭炮,搞点秧 歌、锣鼓,欢迎刘北星大哥回家,这违反了什么法律?” 车上,还架了两挺机枪 今天晚上21点50分后,当地其他农民电话多次电话告诉我:“过去, 我们完全是是按照电力法、合同法、种子法办事,我们只是维权反 腐。 有村民告诉笔者:昨天,他们来的时候,有七、八百武装,开了救护 车、消防车,请了周边的二秆子、操社会的、还有土民兵,一、两千 人啊!车上,还架了两挺机枪。 徐元仁被抓走未归,我电话慰问他的妻子,李有真哭着告诉笔者:你 们帮帮我们啊,爱人被抓走了,娃儿一直在家里哭…… 可以说,地方当局由于多年来长期暴力执法已经上瘾,不能适应“胡 温新政”所宣扬的和谐理念;要制止宜宾当地事态的进一步恶化,需 要体制内外、海内外朋友们的共同努力。 〔原载《六四天网》2006-07-19。提供者(成都)黄琦〕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井蛙弃用旧电邮声明书 井蛙 各位朋友: 井蛙的邮箱jingwa8964@yahoo.com.hk已经使用了六年时间,因为这 个邮箱,我与世界各地的朋友们,共享了友谊的快乐,分担了彼此的 苦难。 如今,这个邮箱的密码已经遭到篡改。我被迫停止使用该信箱地址, 给朋友们带来不便和困扰望多原谅。由于无法保留各位写给我的信件 及诸多珍贵的照片,我感到无奈和伤怀。 井蛙在此特别声明: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凡是由此信箱发出的任何 信件及信息都与井蛙无关。 井蛙(狱中作家委员会) 于美国西部 jingwa64@hotmail.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君子不忧不惧! 东海草堂读经札记 东海一枭   司马牛问“君子”。子曰:“君子不忧不惧。”曰:“不忧不   惧,斯谓之君子已乎?”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论语.颜渊》)。 这一章的故事背景是,司马牛的兄弟作乱,司马牛担心他的兄弟事败 被杀也担心自家受到牵连。于是孔子劝慰司马牛,只要你内省不疚, 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孔子之言不论对于宽慰司马牛有无效果,略去背 景,它适用于古今中外所有的人。 内省不疚,自我内心审视而无愧疚也,意思与问心无愧相似。自我反 省是求学者成贤至圣的途径。孔子说:“吾曰三省吾身:与人谋而不 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 内自省也”。如果内省有疚,那就要勇于改正,“过则勿惮改”不断 完善自己,至到“内省不疚”,成为君子。“德之不修,学之不讲, 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述而》),那才是忧之所 在。自我反省,就是一个修德讲学徙义改善的过程,一个正视自我、 改正旧我、发展新我、充实大我的过程。 儒者忧道之不行,故孟子曰“君子有终身之忧”,范仲淹曰“先天下 之忧而忧”;从个人角度着眼,则是“君子坦荡荡”,“仁者无忧智 者无惧”,“君子不忧不惧。”并非生活工作事业中没有可忧可惧之 事,而是君子了具备良好的心理和精神状态,恰似俗话说的:为人不 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故朱子《论语集注》引晁氏言曰:“不 忧不惧,由乎德全而无疵。故无入而不自得,非实有忧惧而强排遣之 也。” 如果说儒学带有一种宗教性质的话,它就是人文教、道德教或良知 教。道德的律令才是至高的律令,对良知的信仰才是最本质的信仰。 有人以为只有基督信仰和有神论才是内心力量的源泉,殊不知对于士 君子或知识分子而言,那恰恰是一种虚弱自轻、人格萎缩的表现,是 对自我良知的温柔践踏。难道只有依赖神的庇佑或为了自己上天堂才 有为善的动力和抗恶的决心吗?熊十力《答邓君》中的一段话,对于 那些自以为投靠上帝才算有信仰的知识分子,至今不啻棒喝狮吼。他 写道:   “来书云:若无轮回,生则桀纣,死则腐骨;生则尧舜,死则腐   骨,何所惮而不为恶耶?此见甚劣,直是不堪酬答。昔宋儒有遇   此类诘难者,彼应之曰:人性本善,谁教汝自家作贱来。此老实   话,若深玩味之,其义无穷。吾人自性清净,恒沙功德,万善庄   严,直从自性流出。其或有不善而至于恶者,则以心为形役,而   迷失其本性故也。君子尽性之学,一息尚存,即一息不容松懈,   不使心为形役以丧其真。故朝乾夕惕,所以扩充其在己之所固有   而为生理之不容已者。岂复借助轮回,以惩恶而劝善哉。若必待   轮回而为劝惩,则其人已迷失本性,毫不知有人生价值。”   (《熊十力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1月第一版) 一个人,如果对亲人、对友人、对他人乃至对社会和民族,能够尽心 尽责做到问心无愧四个字,自然胸怀坦荡,气雄胆壮。我有1994年的 旧作《自画像》一首,就是写不忧不惧境界的,虽不能至,聊以自 勉。谨录之于下:   遍历炎凉寄身闹市   而山与水依旧   冰心与傲骨依旧   书与酒依旧是我   生命的要素   诗笔依旧 夜夜花果   只是长剑已入鞘   敛尽锋芒 傲气和火   只是学会了   微笑和沉默   并尊重每一株小草   每一块泥土   见识过大世面 大风大浪   也在泥沟里被浊水呛过   遭鱼虾戏过   心头多了几块伤疤   也多了几只眼睛和耳朵   乃练就高深内功   荆棘堆里虎狼丛中   从容立身 (2006-07-17)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拒绝沉默讲真话 西藏著名歌星加羊吉女士访谈录 安乐业 西藏著名歌星加羊吉,现居青海西宁市 加羊吉,笔名梦珠,出生于雪域高原安多芒拉峡朵喇杂村,今属青海 省海南州贵南县。从小进入校门,于1984年在青海省海南州民族师范 中专部毕业。同年,经过筛选进入青海省电视台藏语部,从事编播采 翻译编导等新闻工作长达22年之久。1993年进入青海省教育学院函授 大专班学习,1996年毕业于该院函授大专。加羊吉女士不仅是个藏区 资深新闻专家,而且,蜚声全藏以及国外藏人集聚区的母语歌星。她 有一种独具特色的歌喉和古今相结合的创作精神,尤其是所有藏人能 够听的懂她的歌。笔者在1998年暂住拉萨时,每天都能够临听到拉萨 满街播放的加羊吉女士的磁带,拉萨人非常喜欢她的唱法和歌词所隐 含的内容,现在国外藏人集聚区也如此。 依据加羊吉女士讲,目前,她已出版了五盘专辑和三盘光碟,即《黑 帐篷》、《香巴拉》、《雪之韵》、《远方的情人》、《你和我》。 光碟(CD、VCD)以次为《雪之韵》、《向往西藏》、《缘 分》。另外,加羊吉女士致力研究藏家妇女和儿童的极少数藏人之 一。她发表了多篇关于妇女方面的文章,部分文章境外藏人集聚区引 起了非同小可的反响。2006年3月份,加羊吉女士赴美参加纽约市拉 则图书馆举办的藏历新年演出和哥伦比亚大学藏学研讨会。纽约和华 盛顿等地区拉开了新一代西藏女性的风采和豪放的一幕。 非常感谢加羊吉女士接受我的采访! 采访时间:2006年6月19日 采访地点:达兰萨拉─青海西宁 (以下安乐业简称“安”;加羊吉简称“加”。) 安:我能够采访您确实不容易,因为,我们实在隔山相望。我还是感   谢信息时代!信息技术把我们紧紧地连在了一起。同时,我很想   知道您步入西藏歌坛以及在歌唱生涯所经历的独特记忆(正反两   方面)。您能否简要地告诉我的读者? 加:感谢安乐业先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采访我。希望我们的谈话没   有白费您宝贵的时间。那么下面谈谈我怎样初入西藏歌坛的大概   过程,我认为这跟我的家乡人民能歌善舞有着很大的关系。我从   小生长在歌舞的海洋里和朗朗的诵经声中。环境激发了我内心对   音乐的爱。就这样从小唱着家乡的民歌渐渐地走完童年,从此不   能离开音乐,且苦苦地寻找属于自己的音乐。   每当我想起难以忘怀的往事时依然觉得辛酸,因为曾经为了音乐   我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和辛劳。请允许我在这里顺便谈一下我初入   西藏歌坛时面临的很多困难:第一,找不到适合自己的曲子。没   有人知道我是谁,所以作曲家们不愿意给我谱曲。第二,资金的   困难。第三,在单位里请假时的困难。第四,出门在外很多人趁   机说闲话和挑拨家人等等。   我于96年在成都收录第二张个人专辑《香巴拉》的时候,因为思   想压力特别大有几次我都整夜没有合眼。俭省节约的我本来就并   不富裕,在加上昂贵的音乐制作费、录音棚费、录音师和他的朋   友们及师母的每天伙食开支已经够我难熬。在录音期间有时我每   天只吃着一顿饭。并且录音的时候有个规定:打开电源开始记   费。不管情绪好坏、嗓音情况如何、感觉到不到位。这就是我当   时的情况。 安:虽然您经历了那样艰难的路子。同时,也取得了个非常了不起的   建树。您将准备怎样发挥现成的艺术风格和内涵提升到更高的层   面? 加:我歌唱的路子走的比较艰难,因为我走着别人没有走过的路,也   可以说,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一条新路。我能够完美地把现代演唱   技巧和民歌精髓融合起来,这也离不开朴实和善良的家乡人民的   熏陶。感谢我的家乡给了我这么好的先天条件,因此我能够将安   多地区的酒曲和拉伊(即情歌)的最精华部分,即特殊的颤音用   到现代歌曲中。并将其完美地处理,听众似乎感觉不到不自然的   痕迹,这就是我正在做和想要做到的事情。曾经我没有机会学音   乐,这是我人生的一大遗憾。也就是奔赴音乐之路的最大障碍。 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制定过针对演艺界的法规?如果制定过针对   演艺界的法规,请能否介绍一下简要内容? 加:我不是专业歌手,所以我不知道对演艺界有没有特别的法规。不   过我简要地介绍一下有关出版音乐作品的过程:首先要音象出版   社审查你将要出版的歌词内容,这些通过之后,音像出版社给你   一个不免费的音像出版号,方可出版发行你的音乐作品,这叫合   作出版。 安:您不仅是个著名歌星,而且,从事是新闻工作长达22年的资深专   家。在这漫长的22年中,藏区新闻界经历了如何的变化过程? 加:虽然谈不上资深专家,但确实从事新闻工作已经22年之久了,就   象我在哥伦比亚大学里演讲时说过的一样,我不是个专家,也没   有学过新闻专业,但确实有足够的经验。没有专业的训练使我们   搞藏语电视的兄弟姐妹们遇到不少困难,克服困难的结果我们拥   有了安多藏语卫视。虽然很多原因使我不喜欢新闻这份工作,但   还是很高兴我们能够拥有电视这样的媒体,从一个角度来看它象   征着我们民族的文化势力和她的存在。藏区新闻界经历了如何的   变化过程?设备的更换和人员的逐步增加,还有从简陋的办公室   搬到豪华的办公楼。这就是我所目睹的变化。 安:现在国际上,对”西部大开发“有两种说法,即带动发展说和无   益发展说。从您所居住的藏地看,那里的老百姓正在发展,还是   原地踏步?“冬虫夏草”发挥着怎样的角色? 加:老百姓在物质上不能说完全地原地踏步,但很多人无法供孩子上   大学也是包括西藏在内中国农村的事实,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并   不富裕。我认为“冬虫夏草”对藏人来说是得不偿失。他们从   “冬虫夏草”赚得的微薄之利,与破坏草山环境的后果是不相称   的。 安:你知道藏人中几乎没有技术和商业等领域的专业性人才,更没有   足够的实践经验。因此,我非常担心藏人的自立更生能力,您觉   得我的担心有道理吗?如果有道理,您认为怎样才能扭转这个困   境? 加:您的担心很有道理。可我认为完全地扭转这个困境是很难的,因   此支援者们在藏人聚集的地方建立专业技术学校,培养目前社会   所需要的专业人才,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安:西藏现在恰似处于一种双援的怀抱里哭泣。我指的是境内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对口支援”,境外有国际援藏团体。您认为对藏   人的切身利益方面,哪个(境外或境内)援助比较有益些?   加:据王力雄先生说对西藏自治区的支援力度很大。我认为不管是哪   种支援都应该支援到点子上。不然,一无所获,两败俱伤。 安:谈起藏人的切身利益时,除了政治上的援助以外,国际援藏团体   应该怎样才能对境内藏人得到有益的好处? 加:农村牧区需要更多学校让所有孩子接受教育、各村需要妇幼卫生   保健站、各地区需要专业技术学校。需要培养一些经济学家、法   学家,需要出版发行开发智力的刊物、还有影视作品。藏人聚集   的城市需要母语学校,让更多的城市孩子懂得母语和自己的历   史。 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多项国际法案,同时,《宪法》明文规   定,人权以及允许提建议,发表批评等内容。从您所经历的实践   去看,西藏知识分子应该怎样去理解和应用天赋的这个权利? 加:我自己是个法盲。但我相信西藏知识分子不会都跟我一样。 安:您对西藏的年轻一代(包括未来一代)怎么看待,他(她)们继   承西藏文化的延续持何种态度? 加:在作为强势文化的汉文化面前,所有少数民族都显得力不从心、   十分被动。藏族年轻一代虽然民族意识有所觉醒,但同时也日益   变得实用主义。因此,西藏文化的传承所面临的问题更加严峻。 西藏境内外歌星首次会聚纽约 安:您作为一名女性,西藏女性应当对社会发挥怎样的作用和抚养子   女有何义务?两者之间的矛盾应该如何平衡? 加:从小扼杀女孩子的教育使更多的女性感到社会对她们来说是没有   直接的关系。因此她们认为对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兴亡没有什么   责任。抚养子女也如此,她们认为让孩子穿暖吃饱就是个好母   亲。再说她们也没有能力教育孩子,因为我们的有些传统有碍于   培养女性的个性和独立性。如果需要优秀的母亲和杰出的女性,   必须改变对女性的扼杀和守旧的价值观。西藏女性也象其他女性   一样需要平等和权利,受过平等教育、有尊严的母亲才会培养优   秀的子女。有修养的女性才能给社会做贡献。女人不是形成的而   是养成的这话说得不错。 安:我觉得夫妻之间的和谐非常重要。这牵涉到两方的成败或对奉献   社会的大小。也就是说奉献越大成功的可能性越高,或越成功奉   献量越大。据我所知,您的家庭非常和谐,而且,夫妻双方在事   业上相当成功。借此机会,您能否告诉我们其中的奥秘?我敢肯   定,您的经验将会对不幸的家庭起到非同寻常的作用。这也是我   问这个提问的初衷。 加:我们曾经也为了这个和谐付出了很多代价。我们从失败中成长,   磨练中成熟,考验中寻找属于自己的路。我们的家庭虽然没有人   们想象的那样完美,但始终共同走过了这么多年,并且能够保持   自己的个性和事业的追求这很不错。把我们紧紧地连在了一起的   纽带或许是双方都拥有一颗对这个苦难民族的一片爱心吧。家庭   没有改变我原有的个性是我所希望的,也是我所追求的生活。我   想很多女人也象我一样开始时不想改变自己的性格和观点,但通   过生活的磨练后很多女人从不知不觉中自我放弃和毁灭个性。并   且干脆用丈夫的价值观去看待人生,这是大都数家庭的生活方   式。   要想从这种价值观里跳出来,你必须用自己的观点来判断事物,   用自己的亲身感受去思考人生,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世界。千万不   要忽略自己的感受,要告诉别人你需要什么或者不希望什么,因   为生理上的区别使男人无法真正地了解你所需要的东西。尤其是   当代社会里到处都是物质女人,所以你的丈夫认为你也只不过是   个女人而已。他只给你带来物质上的满足,从不考虑你精神上的   需求。如果长期忽略自己,你也会象其他女人一样被命运的狂风   卷走。   要成为一个对社会、对民族有用的人,首先要使自己成为一个有   尊严的人,然后勤奋地学习和尽可能地学会独立思考。更多的时   候学习象是保护自己的武器。当你用自己独立的思维跟对方能讲   道理时,你就真正找到了自己,也成了一个独立的人。从而也有   能力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尊严。   最后我给女性们送一句话,如果我们仅仅是为了当一个家庭主妇   而来到这个世界,那么是不是太亏待生命?也是不是对不起给予   我们生命的伟大的母亲?   以上是我对人生的理解和看法。 安:非常感谢加羊吉女士!我懂得了很多难得的解答,今后我如遇到   一些不清楚的问题,请允许再次联络。 加:欢迎随时联系,但我的水平很有限,所以我只能给你这些答复。   再次衷心地感谢你! 安:我应当衷心地感谢加羊吉女士!祝你万事大吉! 〔原载《自由圣火.中国民主之路.民主、人权与宪政》半月刊,第 22期。提供者:作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举手党”荣衰纪略 福祯幽默文“煮”坊(之10) 姜福祯 严重提示:凡是混迹于官场的大小官员务必注意开会时最好不要睡觉 和打瞌睡,以免发生举错手和鼓错掌的悲剧。 小吴是来自S省师范大学哲学系的学生,毕业后在原学校领导推荐下 来到了D市的某蝴蝶企业集团工作。老校长的一个学生是现任蝴蝶集 团老总,碍于面子不好让他下车间,就把小吴安排到集团精神文明办 公室当一名办事员。文明办是一个闲差,小吴志向远大,常常主动要 求干些别的什么,也好借此历练自己。开始行政办、企管办、人事办 也把一些杂活交给他,当然他干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开会,文明办事情 少,所以常常代替其他部门去应付一些会议。 小吴绝顶聪明,每次开会都坐在前排,会议期间认真记录,走笔如 飞,时而作领悟理解状,时而作诚惶诚恐状,时而作轻漫藐视状,总 之完全融入领导讲话的个人情绪和倾向之中。小胡用来记录的本子都 是高档的,笔也是名笔,这样做是为了对讨好领导的眼球,也是表明 自己的品位。讲话中什么时候鼓掌,什么时候举手,什么时候插话, 会议中什么时候发言,怎么讲,讲多少句,小吴都经过仔细研究。 小吴很快引起领导的重视,常有有关领导在集团老总面前表扬小吴, 老总很高兴,不但给小吴加了薪,提升他为文明办主任,还扩大编 制,增加了两名研究生当他的助手。如果一天同时有几个重要会议他 无法分身时,他就可以挑最重要的一个会议去参加。小吴走红后,不 少单位也慕名前来请他做会议替身代表,因此他常被忙得团团转。 又过一段时间小吴终于被区政府文明处调走,当了处长。区文明处下 辖:礼仪科、攻关科、材料科。 当处长后的小吴有了许多时间,除了一些重要会议,他不用再亲自去 举手,一般都是他的两个高徒出面应对。这时,他开始琢磨着如何真 正搞点研究,于是他把从前的两个研究生老搭档调了过来,专门成立 了研究室,并开始办一些礼仪和公共关系方面的培训班。同时他先后 主持编写了如下一些书: ◆《文明礼貌用语手册》 ◆《会议学发展史》 ◆《举手学概论》 ◆《会议审美学的哲学基础》 ◆《鼓掌学提纲》 ◆《政府干部礼仪培训教程》 由于小吴的研究和实际操作很有成效,区政府都把小吴领导这帮人被 称为:“举手党”,小吴也经常在召集开会时声称召开:“举手党” 骨干会议。 某年夏天,D市创全国卫生城市,重要会议突然多了起来,小吴必须 亲自出马去举手。有一天有三场会议都十分重要,下午3点的一场质 询会是讨论福利彩票的收益可否用于购买豪华游轮的问题。D市是旅 游城市,这一举措据说是提高大城市品位的必由之路,事前小吴早已 经对相关资料有所了解,市领导为了在省领导面前表示民主,决定实 行一票否决的尝试。会议开始后支持和反对双方进行了“激烈”争辩 表演,小吴最近几天晚上不是陪领导打麻将就是陪领导洗桑拿,体力 实在不支,居然打起瞌睡来,迷蒙之中会议就到了关键时刻,小吴按 照老习惯,一下就把手举高高了起来。 霎时,全场鸦雀无声,主席台上的市委书记脸色十分难看,小吴知道 这一次演砸了,正要起身说明,主持人怕他继续大放厥词,迅速宣布 散会。此时,记者一下子围了上来,小吴想告诉他们这是个误会,就 小声说:“我……我不……睡觉”,“我是说……”。记者马上打断 了他的话:“我明白,你是要说,我们不应该让权利睡觉。”还不等 小吴继续解释,就有保安前来驱散了众记者。 原来,这是小吴经验主义导致的结果。按常规程序每次领导都是说: “同意的,请举手!”,这次由于要突出一票否决的“民主”程序, 故意强调:“不同意的,请举手!”由于长期的心理定势,由于过渡 疲劳和瞌睡虫不合时宜地骚扰,我们百战不殆的“举手党”领袖,这 次出乎意外地栽了! 次日的《某某都市报》赫然报道:城市烫金名片黯然落地(引题), 初尝民主某区民意代表一巴掌打沉豪华游轮(大标题)。导语则是: 吴XX说:我们不应该总是让我们的权利睡觉。 一个月后。小吴在一次陪上级领导在洗脚房洗脚时,该领导有急事和 秘书抽身先离去,随后就有市“扫黄办”一干人马闯进来,把正在洗 “鸳鸯浴”的吴处长逮了个正着。次日,媒体曝光,次次日,停职检 查,办公室被有关部门搜查,次次次日,小吴就被罚款5,000元, 开除公职…… 次次次又次次次日:D市委书记开会吹风说:“各级领导同志,务必 充分注意,非我党类,其心必异。不管他是虚拟党员还是精神党员, 都不要麻痹大意。” 小吴走后,区委文明处,连续发生数次人事变动:“举手党”重要成 员六人全部被清除。 传说小吴先后找过老校长和蝴蝶集团老总,最终无法被接纳,小吴只 好干个体,搞过装修,卖过猪肉,干过医药代表,最近由于猪肉注水 和到医院行贿嫌疑被检举,正通缉在逃。 小吴的两个副手之一,研究生甲:档案悬挂在人事局,而自己始终不 甘平庸,也就始终没找到安置的地方。研究生乙:女性,女权主义 者,实用主义大师。刚刚生了一个儿子,奶水旺盛,过些日子准备到 广东进入富豪家当高档奶妈或者做家庭教师,可能的时候,还想顺便 颠覆一下富豪的床第生活。 对了,小吴主持编写的系列图书和培训教材已经全部停用,据说里边 发现很多政治问题,部分存书也已经销毁。网络稽查正在网上搜索有 无网站还在继续张贴悬挂。有发现者请拨打免费举报电话: 55500055。 (2006年7月18日于昕园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傲慢与偏见?知识分子之戒慎 张维嘉 我所敬佩的绿营学者、政治受难者、民主及社运先进,联合发表呼吁 陈总统下台,做为《以民主丰富台湾认同》宣言。在明知当前“反 扁”的媒体,一定会大肆渲染,进而为“倒扁”再次掀起狂风巨浪, 同时也必然引发绿色阵营“不谅解”的认知之下,这个勇气就值得肯 定,《宣言》绝对是秉持自我良知,也无庸置疑。 不过,拜读《宣言》及诸多发起人的谈话内容之后,谨以如下三点浅 见,就教于《宣言》的朋友们。 一、谁推翻了两蒋的专制体制?台湾人民! 《宣言》中称“政治领导者却以动员族群来取代反省……民众甚至学 界则以认同立场,来压抑对民主理想追求”。多么严厉的指控! 真实的历史,只有“时势造英雄”,没有“英雄造时势”。台湾的民 主发展也不例外。数百年来,台湾人民的自我解放运动,未曾间歇, 他们追求自由人权民主为已志,追随心目中的英雄好汉。 面对敌军,再怎么聪明盖世的英雄,如果没有军队,只有投降、逃亡 或切复三个选择。英雄可以是任何人,包括知识分子,但是,没有军 队,其力何在?同理,台湾的民主运动,如果没有台湾人民做后盾, 是不可能成功的。 任何稍具观察力的人,都知道“反罢免”的群众是自发的,先从台南 市开始,严格的说,是群众“领导”了民进党,而非民进党“动员” 了群众。 这些“群众”真如《宣言》所称的“族群”?不错,当国民党殖民政 权残酷地镇压台湾人民时,他们是被压迫的“族群”。然而,他们却 是以推翻专制体制的民主力量呈现出来。在反罢免的运动中,他们即 使不能代表“全部”的民主力量,至少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知识来自研究、阅读、同样也可以来自经验。一只好不容易飞离鸟笼 的鸟儿,绝对比其他始终飞翔在天空的同类,更知道自由的可贵。做 为被压迫的台湾人民,他们对自由民主的体认,绝对远超过旧势力及 其认同者,甚至超过知识分子。 把民主力量化约为“被动员的族群”,扪心自问,这其中没有知识分 子的傲慢与偏见吗? 二、谁在破坏民主?谁在深化民主? 《以民主丰富台湾认同》的标题,深深感动了所有民主运动者,包括 笔者在内。台湾人民的解放运动,有别于古典的“民族民主运动”, 即,先推翻或驱逐外来的殖民帝国,而后建立民主体制;但台湾则是 “民主民族运动”,即,先建立民主体制,进而巩固并深化民主体 制,达到民族解放的目标,简言之,就是以民主来解决国家认同的问 题。 由此观之,台湾当前的主要矛盾,其实在于民主与反民主之间。亦即 民主与反动复辟势力之间的斗争;而不在于陈总统与民进党执政期间 的“道德威望”流失的问题上。(在此并无意淡化,或藉由所谓的 “族群动员”和“巩固领导中心”,来回避民进党该有的反省检 讨)。 谁在破坏台湾民主?因为陈总统周围有人被控贪渎,因而破坏了民 主?因此必须下台以示负责?这个理由显然过于牵强。现实上,破坏 民主、反民主的,正是连宋马的旧势力及其认同者。 2000年,连宋及其追随者不肯承认民主选举的结果;2004年“两颗子 弹症候群”的反对派领导者,思图透过“歇斯底里”的群众运动推翻 选举结果,这都是民主的正常行为吗? 2006年“两颗子弹”继续延烧,以不负责任的“言论自由”来伤害自 由,这不是反民主、破坏民主吗?电视媒体以“私设刑堂”的方式, 逾越司法,难道不是悖离了人权法治的原则吗? 这不仅剥夺了赵建铭医师接受公正审判的机会,也严重伤害他的基本 人权──缄默、否认涉案的权利。而主其事者就是旧势力及其御用工 具──媒体。这跟美丽岛大审前的空气,“未审先判”有何不同? 宣言的朋友们,难道就没有察觉到这些现象?单凭陈总统主动下台, 而罔顾反人权、反民主的行为,就能“以民主□富台湾认同”吗?答 案显然是相反的。 历史往往是有权者进行诠释。历史如果由独裁者及其跟随者诠释,就 会发生希特勒、蒋介石、毛泽东、史达林之流屠杀人民的悲剧。这也 是只有民主社会才有可能还历史真面目的理由。 谁在巩固民主?深化民主?容我公平讲,是陈总统及民进党。实例至 少包括,公民投票、单一选区两票制、司法相对独立、贿选现象改 善、反对外国强权干预台湾民主政治的发展、对立法权及言论自由的 尊重。 在民主社会里,学者及政治参与者,往往是诠释历史的人,尤其是学 者,因为学者有专长且相对中立,更应该审慎观察出事实的真相,加 以诠释,否则很难避免知识分子的傲慢与偏见之嫌。 三、道德与法律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这似乎说明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但 是,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法律是道德的基础”。(法治)基础愈 稳固,愈能提升道德水平,换言之,愈是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的人 民,相对的,道德水准愈高。 儒家思想最反动的地方,就是为了拥护专制体制,而倡导“道德 说”。把人民的福祉建立在统治者及其官僚体系的“道德”上。中国 人民每每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就是因为君王被寄望“道德”,而非 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以致不仅“道德”仁君如同凤毛麟角,被统 治的人民“道德”水平,也可想而知。 轻法治、重道德的统治,往往就是社会动乱的根源,独裁者也每每以 “道德”化妆自已,随心所欲。蒋介石殷鉴不远。舍法治,而以“道 德”诉求,呼吁一位民选总统主动下台,以“建立民主风范,用以提 升民主品质”云云,相信这对欧美民主先进国家的人民而言,应是一 项不可思议的提法。对他们而言,违反法律才可能成为被要求下台的 理由。 蒋经国先生及法国前总统米特朗,都有非婚生子女的绯闻,对东方人 而言,这是“极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没有人因为这个理由要求他 们下台。韩国前大统领金大中,为儿子涉及特权贪渎案而公开道歉 后,并未严重损及他的道德威信。美国总统柯林顿也不是因为“鲁文 斯基”的绯闻而遭到弹劾,而是涉嫌“妨碍司法”的罪名。 道德与法律的最大差别,在于罚责的平等性、公正性与一致性。但 是,“道德”标准会因为主观认知的不同,而难取于一。 在当前的政治环境里,批判是相对简单的事。每个人都正气凛然,台 湾成为圣人的天堂?那么法治不就成为废物?舍弃法治而就道德,绝 非“以民主丰富台湾认同”之道。 台湾人民需要安定,需要在安定中更严厉的要求执政者,而非以更大 的不安定,取代动荡的局面。知识虽然是力量,但也只有在抛弃知识 的傲慢与偏见之下,才可能避免误国误民,并发挥更大的力量!愿与 《宣言》的朋友们共勉。 (张维嘉:民进党新潮流前总干事)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制度 翁德生 ┌────────────────────────────┐ │ 在“建立制度”方面,台湾走得不错:连阿扁总统都已经叫 │ │ 出“一切依法处理”,依法可以发动罢免,就任由泛蓝发动 │ │ 罢免;依法应该下台就下台;依法无需下台就自己来。── │ │ 阿扁做得好:他                    │ │                            │ │ ◆没有阻扰检察人员的合法调查与收押,         │ │ ◆没有派遣军警逮捕企图罢免他的国会议员,       │ │ ◆没有出兵镇压反对的声音和发出异声的对手和同志,   │ │ ◆……。                       │ │                            │ │ 翁德生先生当然有权认为阿扁总统最好下台。但是,这是一 │ │ 种“道德”的要求,而非本文标题所说的“制度”的要求。 │ │ 此刻,阿扁有无接受建议鞠躬下台,与台湾的民主制度的好 │ │ 坏无关。不是吗?                   │ │                    ──洪哲胜 编按 │ └────────────────────────────┘ 建立制度,捍卫制度,政治人物责无旁贷,做得好流芳百世,做不好 遗臭万年。 马国前任首相马哈迪最近频频发飙,矛头指向他的接班人阿都拉: “我把权力交给他,他却把权力分给别人。”这种说法欠缺逻辑,权 力不是私有财产,任期一到就得走人,天皇老子都一样,更何况国家 领袖权力来自人民,接班人顺理成章就是受到人民的委托。 马哈迪卸任前受访时还故作潇洒地强调不当资政,明眼人一听就知道 他的弦外之音。 如今身为普通党员的马哈迪公然干政,他破坏了马国建立的制度。 要真正维护制度,即使接班人无法曹规赵随,交棒者也只能哑子吃黄 连,因为在指定接班人时已经行使权力,完成交棒后不再享有权力, 没有无限享有权力的道理,除非获得尊重驱恭就驾,否则游戏规则就 是如此这般。 台湾正在进行一场无法完成的任务(Mission Impossible)──总统 罢免案。一个已经被证实公然说谎的总统,如果还无法让他自动请 辞,的确会带来非常深远的后遗症,陈水扁会硬着头皮干完两年任 期,台湾就必须多浪费两年时间面对“领袖真空”期,没有诚信就丧 失领导权威。 陈水扁唯一能为台湾做出的贡献,就是下台一鞠躬,这是捍卫台湾民 主价值的唯一抉择。 台湾是黎明前的黑暗吗?至少媒体作为第四权已经成形,发挥公民社 会力量监督权力集团,这是令人鼓舞的。 从西方标准看,中国大陆还未民主化,然中国共产党的接班已经明显 制度化,江主席朱总理退隐后“销声匿迹”,胡·温政府正式当家作 主,反观台湾“民主先生”李登辉还无时不刻不甘寂寞越俎代庖。 美国前任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卸任当天便搭计程车回家,这些都是以身 作则,尊重制度化典范。前苏联主席戈尔巴乔夫是结束冷战功臣,但 也是苏联瓦解的罪魁祸首,戈老改变路线是“背叛”苏联共产党的委 托,然而新官上任就是大权易手,这是制度化的必然性。民主化,制 度化,两条漫漫长路。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