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07-11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从李建强沧州受辱看法律维权的困境    (杭州)吕耿松 ◆谁在侮辱《国际歌》?           (西安)梁治 ◆各地民师晚景凄凉.上访维权屡遭打压    《民生观察》 ◆官员们为腐败分子“辩护”的背后   (安徽滁州)黄广湘 ◆文明社会通行的信仰自由概念    (河北石家庄)朱力军 探索道路 ◆营救张起,各路英雄援泛蓝;再接再厉,乘风破浪破 孙不二 ◆黄静案:请尊重司法理性         (济南)李克杰 呐喊呼吁 ◆网上通缉令001号──抓住殴打高智晟的凶手 (西安)张鉴康 民主理论 ◆宪政:共和的政治──论公民民主共和(之3)   南方在野 运动留痕 ◆北京的局子──异乡人笔记       (云南)欧阳小戎 迫害实录 ◆对加拿大独立调查报告的声明        (西安)林牧 ◆《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独立调查报告》新 希望之声 ◆秘密警察剥夺了我的出国权利        (宁波)力虹 ◆从当局起诉郭起真的起诉书看中国的言论自由 (广州)天理 文艺春秋 ◆〔讽喻诗〕中国国民性“三字经”    (江苏涟水)舒侠 ◆我是如何一个人打败──福祯幽默文“煮”坊(之7) 姜福祯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从李建强沧州受辱看法律维权的困境 吕耿松 李建强(笔名“刘路”)先生是中国著名的维权律师。近几年来,他 象佐罗那样在中国大地上东奔西走,南下北上,为中国的弱势群体和 异议人士伸张正义,真可谓铁肩担道义。然而,中国恶劣的法制环境 使维权道路布满荆棘。尽管李律师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但他每前进 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最近的两次沧州之行,使这位热衷于维权 事业的敬业律师面对苍天发出了“律师,你是个屈辱的职业!”、 “律师,何辜要生在中国!”的悲怆的吼声。 6月10日至14日,李律师和他的助手林晓楠赴沧州会见被当局指控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郭起真先生。到沧州后,他们下榻在扬帆宾馆,几 个鬼鬼崇崇的人跟踪而来。他们先是盘问来访的郭起真的亲属李律师 包了几间房,然后在其隔壁开了房间,还安排了服务员,昼夜监视。 第二天,李律师给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打电话、发短 信,希望能够正面交流。大队长毫无回应。组织抓捕郭起真的政法委 书记则明确拒绝了他的要求。于是他们又去找沧州市国保支队队长。 这位表面上和蔼可亲的政治警察头目几经周折才告诉他们说,案子已 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了。他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检察院。检察院 先是口气生硬地告诉他们“没有这个案子”,后又说“内勤不在,你 们明天再来吧!”为了早点见到郭起真,李律师不死心,决定去看守 所碰运气。看守所的理由更可笑:“我们需要看到检察院的公章才可 以进去见人。我们只认公章不认人。”过了天,李律师又去检察院, 对方又冷冷地回答:“办案人员不在,不能给你们盖章。你们去看守 所尽管去看就是,看守所没有权利阻止你们。”于是李律师他们又象 无头苍蝇一样地回到看守所。看守所这次更绝:“这样的案子,没有 让你们找国保支队盖章已经不错了,还想怎么样?”李律师至此才明 白:他们是串通好了,压根儿就没有打算让见郭起真。无奈之下,他 们只好打道回府。 7月5日,李建强和另一名助手再次北上沧州,仍然遭遇扯皮、撒谎, 不得会见。他几乎是恳求似地对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说:“ 支队长,你给我们想想办法,让我们今天会见一次,我见不到当事 人,国际舆论对我国的司法形象不利啊。”但对方仍表示要请示领 导,领导让见才可见。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当事人,是一项国际上通行的权利。我国已经签署 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七条规定:“各国政府应确 保被逮捕或拘留的所有的人,不论是否受到刑事指控,均应迅速得到 机会与一名律师联系,不管在任何情况下至迟不得超过自逮捕或拘留 之时起的48小时。”第八条规定:“遭逮捕、拘留或者监禁的所有的 人,应有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毫不疑迟地接受律师来访和与 律师联系协商”。我国《律师法》第30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 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 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 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 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24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3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规则》第151条等法律法规都相同的规定。“六部委规定”明确指 出:“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 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在我国,司法机关往往以“国家机密”来刁难当事人和律师,以此来 阻止律师和当事人会见。为此,刑事诉讼法第96条留了条尾巴:涉及 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即使 侦查机关允许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受聘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 疑人,还必须再次经侦查机关批准,此即所谓的“双批准”。“双批 准”的规定存在重大立法缺陷,在涉密案件犯罪嫌疑人寻求律师帮助 方面设置了一大障碍,导致具体操作中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权 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有不少学者及法律工作者提出要废除“双批 准”,保障受聘律师及时会见涉密案的犯罪嫌疑人。即使按照刑事诉 讼法第96条的规定,郭起真的案子也不涉及国家机密。据郭起真的妻 子赵长芹女士说,她分别于6月24日、6月30日、7月1日见过郭起真, 郭的朋友綦彦臣6月30日也会见过郭起真。如果此案涉及国家机密, 那么郭的家属和朋友是绝对不能见他的。很显然,沧州政法机关阻止 李建强与郭起真会见是违法的。它严重侵犯了律师和当事人的权利。 这一事件的背后,可能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李建强先生是主张法律维权的,也就是按现有的法律法规,按照当局 给的程式,进行具体的个案维权。在今年2月高智晟律师发起绝食维 权运动后,他还写了《中国式维权的法律品格》和《把绵羊和山羊分 开──漫谈维权路径之二》等文章,阐述了他对中国维权动的看法。 但纯法律的维权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因为专制政权的本质是要剥夺老 百姓的一切权利,而不是给予或维护。中国的宪法虽然规定了一些基 本的公民权利,但它又通过一些法律来限制、剥夺这些权利,如宪法 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但它却通过《集会游行示威 法》来限制、剥夺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这是一个非常明显 的例子。即使在民事案件上,在强势者和弱势者之间,根本没有公平 可言。只有在强势者与强势者之间,或弱势者与弱势者之间,才看到 一些公平。从本质上讲,中国的法律是向着强势者的。虽然从文字看 法律似乎是公平的,但法律的解释者和执行者总是向着强势者的。强 势者和弱势者从总体上来说是一种政治上的分野,所以中国的维权势 必要与政治挂钩。因此,中国式的维权就是政治维权,是高智晟式的 维权。而纯法律的维权,势必陷入因境。 针对此起彼伏的维权活动,受中共摆布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今 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这是一根 束缚中国律师的绳索。中国律师本来就缺少自由,再加这么一根绳 索,就更加可怜了。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中国法律维权的因境。该 “指导意见”规定,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 监督与指导。此外,律师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与政府的关系、与媒体 的关系都有严格的规定,还特别要求“应慎重对待与境外组织和境外 媒体的接触”。这个“指导意见”出台后,一些地方律协也出台了类 似的指导意见,如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就制发了《沈阳市律师承办重 大疑难敏感案件请示报告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范 围,请示报告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指导责任和信息披露权限的界定 (据2006年4月20日《法制日报》)。 对于这个“指导意见”,《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员、解放军西安政 治学院理论军事法学教研室傅达林有这么一段评论:“站在法治的角 度,由政府部门规定律师办案须请示,怎么听怎么别扭,简直让人匪 夷所思。我想这大概只有在中国才能出现的怪事。”他说:“纵然有 再多的‘大局考虑’也无权限制律师合法的执业行为,否则,国家的 法治将会在各种漂亮的政治口号中丧失殆尽。”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 卫方认为,之所以要出台这样一个东西,就是要把律师群体当作一个 需要规训和限制的群体,“所以我们永远做不了成年人,我们永远是 被教育、被整顿的人群”。 眼下全国的法院和检察院系统都在进行一种所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教育”,据了解,最初提交的文件是叫做“现代司法理念的教 育”,后来把“现代”改成“社会主义”,具有了强烈的政治导向。 “社会主义司法理念”被界定有五项内容,真正涉及现代司法的只有 一项,即“公正司法”。其他还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之 类。可见,中国的法制,没有一样不政治化的。在这样的法制环境 下,维权要想“不政治化”是办不到的。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谁在侮辱《国际歌》? 梁治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这是什么?这是《国际歌》。对于《国际歌》,还有由此而来的《国 歌》,许多中国人并不陌生,上小学时我就唱过。不过当时由于年 幼,家庭生活又比较优越,对那种饥寒交迫的“奴隶”生活没有感同 身受,所以每次唱的时候,我都是鹦鹉学舌,甚至嘻嘻哈哈,全然失 去了《国际歌》那种悲壮的情调和让人泪下的悲伤情感。 截止到现在,算起来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唱过没有听过《国际歌》。 最后一次听,应该是在上大学时,好象是胡耀邦的追悼会,有两个曲 调,一个是《国歌》,一个是《国际歌》。那时我们还为杨尚昆吐字 不清把《国歌》说成《国际歌》而愤愤不平呢。大学还没读完,我就 被专制机关投进了监狱,在监狱当然不可能唱《国际歌》,也不可能 听《国际歌》。这大概是它所蕴含的反抗精神,对罪犯们来说无疑于 火上浇油。中共历来把罪犯看成敌我矛盾,也就是敌人,作为敌人又 怎么能唱和听《国际歌》呢? 出狱后,我一直颠簸流离,经常失业,至于《国际歌》听都没听到, 更别说唱了。然而,在中共的生日,我却偶尔听到了《国际歌》。那 天我到原来的单位去办事,走到楼下,突然听到熟悉的曲调和歌声: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这不是《国际 歌》吗?我不由得驻足谛听,那铿锵激昂、深沉悲壮的调子使我的内 心禁不住一阵颤栗。尤其是那句“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使我浑身 的力量在喷涌,听着《国际歌》我的灵魂在涤荡,沉入一种亘古的悲 壮中。 《国际歌》是由欧仁.鲍狄埃作词,比尔.狄盖特作曲,瞿秋白翻译 的诞生于血与火年代中的激越的歌,它曾经激励了多少人为正义而献 身。 但是《国际歌》如今已经成了一种形式,在一些精英的眼里甚至成了 与中共沆瀣一气的污迹。其实,《国际歌》是积极的。它在本质上代 表的是最底层人的呼声,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也喊出了数千年受压 迫人民的心声。“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 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国际歌》实际上在反叛中包含着对 苦难中的芸芸众生的深切关怀与悲悯。 你看,那句“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多么富有号召力,多么富有 激情。在历史上,每当老百姓也就是“奴隶”们因饥寒交迫陷入无法 生存的境地时,便会起来绘成汹涌的反抗潮流。象东汉的黄巾军,象 明末的李自成,象清末的洪秀全等等,一群群无法生活的农民,揭竿 而起,他们扶老携幼,成群结队,竟达到50万、100万……。面对这 样的历史,过去我总不明白,难道仅凭几个张角、黄巢、李自成、洪 秀全就能煽动那么多的百姓跟从?其实从历史的客观角度来看,这些 农民都是政府逼的,都是贪官污吏害的,残暴的统治使得老百姓无法 生存,才铤而走险。当年,李自成被明朝军队打得只剩下了七个人, 逃往深山,没想到不到一年竟然发展成百万之众,向北京滚滚而来, 沿途还有无数的老百姓源源加入,这难道是李自成的个人魅力所吸 引,不是,而是农民们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在中学时曾看过美国大 片《斯巴达克斯》,里面就有这样的镜头,斯巴达克斯最初只有不到 百人,结果很快就达到数十万,而且沿途那人民满山遍野,就象滚滚 的大海一样。这些事实都证明了这样的真理:被压迫的民众就象火山 一样,任何煽动都可能被引爆出来,形成汹汹之势的。同时历史的发 展也证明了这么一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国际歌》实际上是一种声音,是来自底层的声音,它并不代表共产 党,也不是为共产党所专有。但是在中共的统治下,《国际歌》却失 去了它的本意,看看中国现实,贪官污吏如虎狼,中共残暴专制,人 民水深火热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沿海和内地的许多工厂已经慢慢形成 了一批批“奴隶”,这实际上是对《国际歌》的一种侮辱,一种强 奸,更是对其作者的一种精神践踏。 想必九泉之下的欧仁.鲍狄埃、比尔.狄盖特等面对这种现实,也会 告到上帝那儿的。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各地民师晚景凄凉.上访维权屡遭打压 《民生观察》 ┌────────────────────────────┐ │          湖北钟祥市民师危急         │ │                            │ │ 从昨天开始,湖北省钟祥市的300多名民办教师就开始在政  │ │ 府门前上访,一直坚持到今天下午还有200多人,昨天晚上  │ │ 老师们没回家。今天下午,钟祥市政府把所有的农村干部派 │ │ 到民师上访地,三个人包一个民师,强行把老师们绑回去。 │ │ 民师代表王道清昨天晚上就被派出所绑走。今天下午我将下 │ │ 面的邮件发出后,有海外媒体采访,在采访民师代表张老师 │ │ 后不久,张老师本来答应向我提供上访照片,但现在已联系 │ │ 不上了,估计有危险。以上情况是我今天晚上费尽周折又找 │ │ 到一位民师后了解到的。请关注。            │ │                ──刘飞跃 13308663980 │ └────────────────────────────┘ 《民生观察》2005年底关注了湖北省随州市千余名民办教师的案件 后,最近又陆续接到一些地区民办教师的申诉。我们先来看湖北省钟 祥市800多名民办教师的情况。按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国家应 在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合格民师(持有民办教师任用证) 应转为公办教师。为此,湖北省从90年代中期开始每年给各地下达 “民转公”指标,其中1998~2000年下达到钟祥市的指标就有1,050 名。可钟祥市从1997年就停止了“民转公”工作,直到2004年。这一 年,钟祥市政府出台了一个〔2004〕39号文件,落实了1997年300名 “民转公”指标和2001年的353名“民转公”指标,另外还退养(每 月给点生活费)了175名老师。对于剩余的883名老师则全部辞退回 家,辞退费最多的不过四、五千元。到现在,钟祥市政府对1998年、 1999年、2000年三年的“民转公”指标只字未提。在这被辞退的800 多名民办教师中,绝大部分是合格民师,他(她)们的教龄大多在20 年以上,年龄都在45~58岁之间。这些老师被辞退回家以后,生活困 难,现在是老无所养、病无所医。 鉴于以上原因,钟祥民师多年来一直在上访,为此,他们上北京、赴 省府、到荆门,他们最近的一次上访发生在昨天(2006-07-10)。每 次上访,钟祥市各级政府都对老师们进行围、追、堵、截、买、骗, 对“重点人物”更是“重点保护”,甚至动用专政机关限制人身自 由。最为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05年10月(相关材料附后)。在上访过 程中,老师们发现了一个严重侵犯他们个人权益的事。从1993年以 来,钟祥市各级官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大量转 为公办教师,其中有的从未上过一天讲台,有的甚至是文盲、哑巴。 初步统计,钟祥市近年来滥招乱转竞达千人之多(相关材料看附件图 片),正是这些人挤占了老师们的转正指标。 在重庆江津市也有300多位民办教师在为基本生存权苦苦抗争着。在 这些教师中,绝大多数为农村基础教育奉献了十年以上的时间,其中 何大群老师1958年就参加了工作,其教龄达24年。江津市这300多位 民办教师大多是在1982年前后被强行辞退,政府当时用文化考试与业 务考核相结合把他(她)们定为“不合格民办教师”。对于这次考试 和随后的民转公工作,老师们提出了强烈的质疑,老师们说,2004年 4月分,江津市沙埂镇的八个民师,解决为正式老师,每月工资为800 ~900元。在这八个老师中,有一位叫郑玉伦的民师,在1981年的民 师整顿中考核总分为27.5分,被涂改成32.1分,涂改后也未达到当时 民师整顿的合格录取线,但仍堂而皇之地转正,可江津市龙门区梁家 乡长冲小学的胡华芬老师,1981年参加民师整顿,结束时也未被辞 退,于1983年5月莫名其妙地回到农村,她那次的考核总成绩为35.5 分,比郑老师整整多了八分。这一批老师当年被辞退时没得到国家任 何补偿,现在老师们都进入了暮年,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老无所 养、病无所医,生活陷入了困境。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生存权,胡华 芬等江津民师从2004年就开始了维权抗争活动。在这些年中,他 (她)们多次上访,十余次去了江津市教委、市政府、市人大,重庆 市教委也去了五次,各级部门领导只是口头表示,认为被辞退的民师 值得同情,照理应该解决,实际上都是统一口径,推诿责任,说没有 中央文件,我们又不能制定文件,暂时不能解决,叫他们回去等候, 可一等就音信全无。对于政府的这种不作为行动,老师们非常气愤, 他(她)们表示,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把上访信直接寄到中央国务 院、教育部、温家宝总理,若不妥善解决,誓不罢休,甚至准备沿途 乞钱乞物,也要到解决为止。 《民生观察》认为,以上不管是合格民师还是所谓“不合格”民师, 他(她)们都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教育事业,现在他(她 )们老了,政府把他(她)们一脚踢开,这种做法是非常野蛮不人道 的。民师问题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在此,我们呼吁中国各级政府纠 正已有的错误,从尊重人权的角度出发,善待这些老师们,切实维护 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刘飞跃) (2006-07-11) ------------------------------------------------------------ 【附】钟祥民师北京上访受阻记    钟祥民师代表 我们钟祥市民师代表一行6人于2005年10月6日在受冤情况下上京上 访。途中,钟祥市政府及所属乡镇出动了大量的公安干警及教育战线 的部分人员实行追、堵、截手段阻止民师上访,限制我们人身自由, 这可见钟祥市政府是何等的卑鄙。 民师上访是要政策、要党的温暖,然而市政府不但不给我们的合法权 益,不给我们温暖,反而剥夺我们的上访权利。尤其卑鄙的是,市政 府侵犯我们的人生肖像权,把我们上访代表的像片放大,发放到各岗 卡,并进行电话监控,这属不属于违法?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访条例上访,我们一组六人走到河南南 阳乘座17点50分184次列车上北京时,钟祥市教育局吴德平、钟祥市 公安局治安科贺警官及文集教育办肖学祥、洋梓教育办邓荣龙、中心 小学校长李元雄等人尾追到河南南阳火车站候车室,将丰乐民师张学 堂、洋梓民师朱佑国当即押出火车站候车室。我们其余四人乘火车北 上时又在南召火车站被追上,我们上访未成,连四人的身分证也被强 逼恶要而去。他们这一行为难道不可卑、可叹吗? 我们四人下车后,他们把我们安排在南召火车站派出所值班室,连我 们大小便时,他们都尾随跟踪,并扯着衣服不松手,他们叫我们在大 门口的花坛内进行大小便。方便之后,他们又立即将我们带回到值班 室进行严格看守。尊敬的领导,你们说,他们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剥 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上访的权利?是不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尊敬的领导,他们更卑鄙更恶劣的是:当我们回乡后,他们仍然限制 我们的人身自由。如:将胡集镇民师代表何传文先在胡集软禁起来, 第二天一早又将何带到客店的深山老林等地方软禁,直到10月11日下 午才释放;又如,文集镇民师代表王道清被软禁三天后才释放;再 如,连最近没活动的民师周武松也被带到双河镇某个角落进行软禁。 这是不是违法行为?这些责任人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综上所述,钟祥市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止我们的合法上访,可见 政府是心虚的。他们若是光明正大,又为何不让我们上访呢?更有甚 者,我们四人未犯法,为什么连饭都不给吃?10月7日我们未吃晚 饭,6点50分,我们被他们硬拽下了火车,被带到南召火车站派出所 值班室,直到深夜11点,他们在南召花了2,000元租了两辆红旗轿车 把我们几位拉走,就这样一直把我们困到第二天凌晨3点50分。他们 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想摧残我们的身体吗?这哪是共产党干部的行 为?简直是法西斯!为此,我们强烈要求: 1、赔偿几位民师代表的经济损失。 2、赔偿几位民师代表的误工损失。 3、公开向几位民师代表道歉。 我们民师几十年含辛茹苦,默默奉献,我们要求钟祥市政府尊重历 史,求真务实,彻底解决民师问题,否则,我们民师决不会轻易妥 协、善罢甘休。 (2005-10-30)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官员们为腐败分子“辩护”的背后 黄广湘 最近,一个副厅级官员的卖淫嫖娼案,竟然有近百名人大代表联名向 全国人大、辽宁省人大、辽宁省检察院提交《关于依法公正审理“卖 淫嫖娼案”的建议》。(2006-06-06《南方都市报》)一个副厅级干 部的卖淫嫖娼案,即使有警方滥施职权的嫌疑,但是,一下引来那么 多人大代表为其“鸣怨叫屈”,不免让人心情复杂沉重!这让我想起 湖南省临湘原副市长余斌受贿案。就在各界当时仍在针对“余斌受贿 案”展开激烈争议之时,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7日下达了 “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笔者 注。)”的终审裁定。余斌对此表示出了遗憾。 余斌的遗憾可以理解。但临湘市纪委和教育局的部分官员仍然为之惋 惜、同情,甚至为其辩护,就不免使人对官场生态环境的恶化表示担 忧了。 对余斌将私受钱财用于公务是否属于受贿的问题,岳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已于2005年7月7日下达了维持一审判决的“被告人余斌犯受贿罪” 的终审裁定。至此,原临湘市副市长余斌构成受贿罪已成事实,不容 置辩。然而,在余斌原先工作过的临湘市纪委和教育局里的部分官员 仍对余斌惋惜同情之余赞赏有加,甚至发出了“余斌何罪之有?”的 质问。官员们混乱的思想意识让人匪夷所思。人们不仅要问,这难道 仅仅是法律常识问题吗?在官员们替余斌辩护的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 深层次的危机呢? 从法理上讲,因余斌收受贿赂的行为已实施完毕,其赃款的去向不影 响受贿罪的构成。换句话说,余斌虽然将部分受贿款用于所谓的“公 务”,但并不能抵消其“权钱交易”给国家、集体、公民利益造成的 损害。这一点只要稍具法律常识或者具有理智判断能力的人都不难辨 别得清。可是,为什么临湘市纪委和教育局的部分官员却对余斌的犯 罪事实表现出如此“暧昧”和是非不明呢?笔者以为,临湘市纪委和 教育局的部分官员在余斌受贿案中的“意识判别障碍”,并不是孤立 和偶然现象。官员们同情余斌甚至为余斌做无罪辩护的现实,从一个 侧面折射出目前官场生态环境的恶化。 首先,说明官员腐败已成普遍现象。临湘市教育局局长助理的一席话 发人深思:“现在被查办的那些贪官,个个有车、有别墅、有情妇。 余斌有什么?”是的,检察院指控余斌的受贿金额只有22.5万元,并 且其中的15.47万元被余斌用于“公务活动”。加上余斌平时的“表 现”,再结合现实中官场腐败的现状,这就难免给这位局长助理这样 的感觉:余斌的受贿在当今社会完全是“小巫见大巫”。他的质问 “余斌何罪之有?”恐怕也是基于这种考虑。可见在我们部分官员的 意识中,已经把余斌这样的“小”贪官排在“犯罪”之外了。“小贪 不为贪”的麻木,说明官场腐败已成普遍之势。 其次,说明腐败已成见怪不怪的官场常态。临湘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 任把余斌任教育局长期间老师找他帮忙送红包,朋友、同学、同事送 给他烟、酒的事说得稀松平常,几乎将官场腐败描绘成正常的生活图 景,并且对余斌的做派显得十分崇敬和羡慕。现在我们一些官员不仅 对腐败现象表现得麻木不仁,而且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已经人为的将贪 官“分类”,即把贪官分为“好贪官”和“坏贪官”。象余斌这样的 “另类”贪官在临湘的官场混出了“人缘”并不是偶然现象,它一方 面说明我们部分官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发生了可怕的蜕变,另一 方面说明官员们所处的环境已经充斥腐败之气,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 已经成了官员们的生活常态。 第三,说明腐败已经不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至少在官场中已 经逐渐形成了“保护层”。现在贪官的“落马”似乎很难通过正常的 渠道了,越来越需要借助“偶然”的因素。余斌“落马”的偶然因素 是他在纪委工作时太“铁面无私”,用临湘市纪委一副书记的话说是 因为“得罪了个别领导”。言下之意,假如当初余斌能多一点“官官 相护”,多一点“法外开恩”;或者“听招呼”给领导情面的话,那 么他今天就也会得到相应的“保护”了。这让我想起某地在总结“前 腐后继”腐败分子一挖一窝的原因时,特别强调班子不团结、互相 “揭短”的深刻教训。余斌“落马”的教训是什么也许他自己最清 楚,然而,临湘市纪委官员们替他做的“总结”与其说是抱打不平, 还不如说是抱怨官场保护潜规则的“不完善”。当官员们对贪污腐败 分子不是指责痛恨,而是为其“落马”惋惜甚至愤慨时,我们还有什 么理由不对官场生态环境的恶化表示担心和忧虑呢?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文明社会通行的信仰自由概念 朱力军 信仰纯粹是一种内心情感活动,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介入并对公民 的信仰内容进行评价。因为,法律只管人的外在行为而绝不能去窥视 人的内在思想和情感。 在一个宪政民主国家,每个公民都有权利享有自由自在地信仰或者拒 绝信仰任何宗教,甚至有权利信仰魔鬼,或者崇拜任何偶像。只要该 公民没有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那么,执法机关就永远不能限制他 的自由。即使在公民有违法犯罪行为后,法律惩罚的也不是该公民的 信仰内容,而只是该公民的外在行为。 因此,在宪政民主体制下,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都无权对 公民的信仰内容进行法律上的评价,更不能以此评价作为剥夺公民信 仰自由权利的依据。这就是文明社会通行的信仰自由概念。 以上内容是在李柏光博士的博客上做出的解释。这样的解释让我感到 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离文明还很遥远的社会。虽然改革开放也给这 个社会带来了不少的进步,以前我们没有崇拜偶像的自由,只能崇拜 毛一个人,现在我们可以自由地崇拜自己所喜欢的歌星和影星了。可 是,我们在政治上还没有选择的权力。我们还没有自由选择信仰的自 由。我们盼望着文明的早日的到来,到那时,我们就有选择政治和信 仰的自由了。 (2006年7月12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营救张起,各路英雄援泛蓝; 再接再厉,乘风破浪破尖冰 孙不二 今天早上我打电话给张起的父母,总算得到一个好消息:明天张起就 要出来了。声援张起的最后一篇文章就由我来写吧! 回首营救张起的日子,感觉是:两岸抗议声不断,张起已近出狱时。 两岸三地的各路民主党派、有识之士对张起“6.4”悬挂中华民国国 旗和国民党党旗被拘留一事均予以声援,可见和平、民主、统一的三 民主义理念,逐渐得到两岸社会的关注,中华民国成为是两岸的最大 公约数。这次重庆当局迫害张起已经引起了海内、外华人的公愤,无 论是主张统一的、还是主张台独的,都对中共这种赤裸裸的对人权的 侵犯予以强烈的抗议。在此问题上,中共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 前几天,一位来自福建的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在中共非法关押张起而忍 无可忍的情况下,冒着极大的风险将福建省民革(即中国国民党革命 委员会福建省委)官方网站的后台管理员帐号和密码转告给中国泛蓝 联盟的管理员(福建民革的网址是http://www.chinastone-info.net /fjmg/ 用户名是'or'='or',密码我们为民革保密,民革的这个设置 实在是太愚蠢,真是有点符合他的身分)。本来我们海外的成员就此 就可以进入福建省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官方网页的后台,在其网 页上面任意修改其内容,又或是大幅刊登营救张起的信息,甚至可以 破坏掉整个这个名不符实的伪国民党网站,但是我们并没有一丝一毫 破坏贵站的行为。 我们不黑民革,并不是因为怕他的后娘──中共。我们想说的是: “我们希望当局能够真正做一些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事情。施行政治 体制改革,早日开放政治特区,缩小两岸的政治差距,推动两岸的和 平统一。”对国家,对中共而言都不是恶意。所以我们并不耻于做一 些非法的事情,我们的活动都是光明正大的。网络传言这次重庆市公 安局发布所谓的《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是为因应张 起事件得到海内、外的广泛关注而令重庆当局狼狈不堪后果。但重庆 公安的这种做法对我们而言显然没有任何意义。 中国泛蓝联盟本只是一个为国民党精神党员服务的网络社区,后来硬 被当局钦定成“组织”。我们只有去民政局申请社团登记,又不予批 准。这种国家和流氓有什么分别?非将良民逼上梁山不可。不过在这 种集权体制下,是不是组织已经不重要。重要在于促使全民的大觉 醒。我们选举人大代表的筹备工作也在紧张的准备着。 为了营救张起,中国泛蓝联盟发起接力抗议文章共计二十篇,自发接 力绝食共计七天,媒体报道达30多篇,除得到《六四天网》,《大纪 元新闻网》,《博讯新闻网》,自由亚洲电台,《民主论坛》,希望 之声,新唐人电视台,《多维新闻网》,《新世纪新闻网》等传统关 注大陆民运的媒体广泛声援外,同时还得到香港《明报》,法国国际 广播电台,台湾中央社,中央广播电台,《中国时报》,《自由时 报》,《东森新闻报》,《南方快报》等主流媒体的关注。在香港: 爱国青年服务社、蔣公中正香港协会为代表的十余个香港民间团体在 贾庆林访港时高举营救张起的抗议标语,并递交抗议信件。在台湾: 无论是统派、还是独派的知名人士也纷纷撰写文章批评当局的做法。 “6.4”学运的领袖,中国宪政协进会的主席王丹先生呼吁中共当局 立即释放张起,尊重大陆公民的言论自由,促进两岸关系的健康发 展,为和谐社会创造应有的条件。而高智晟律师的绝食抗议,黄琦先 生的多方奔走都为我们的营救活动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令人印象最深 刻的是在台湾执政的民主进步党能够在紧急关头不顾理念的差异发出 营救张起的紧急呼吁,更使我们倍感欣慰。 当然在营救张起的过程中,当局还是时不时予以骚扰,最可恶的就是 拘留所居然阻止张起的母亲看望自己的孩子,真是邪恶。同时中共网 特还以中国泛蓝联盟的名义广发病毒邮件,给广大参与营救的网站带 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更有甚者在传讯上海市的泛蓝成员的时候,上海 国保还散播谣言,说:“孙不二是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对社 会不满因此发起中国泛蓝联盟。”由此看来,中共当局难道就不能光 明正大的和我们过招吗?拥有整个国家资源,还得用一些下三滥的方 式,我真是替你们感到可耻。 我们希望张起事件能够作为迫害我们中国泛蓝联盟的谢幕,同时当局 也能够停止迫害其他异议人士,而不是要将高压统治继续下去。我们 坚信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先生“六四不平反,统一不能谈”的立场不会 改变。昨天,马英九在日本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对中国大陆造成影 响,现阶段是与中国大陆分享和平繁荣的价值,下一阶段则朝向民主 和人权价值而努力。最后我们衷心希望两岸关系能够进一步发展,达 成和平、民主、均富之统一。以后我们每年的“6.4”在大陆都还会 举办纪念活动,当然你中共当局也有可能会继续迫害我们,不过我们 不会怕你,只会让你承担相应的后果。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黄静案:请尊重司法理性 李克杰 案发41个月后,曾被认为“中国网络第一案”的女教师黄静裸死案, 7月10日终于在湖南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宣判。一审判决其生前男友被 告人姜俊武无罪,但需赔偿黄静亲属经济损失五万余元。 (2006-07-11《南方都市报》:《“黄静案”:被告无罪》) 显然,饱尝失女之痛的黄静父母很难接受这一无罪判决结果,“决不 接受这种不公的判决结果”,是黄静母亲的明确表态。上访将是她们 的必然选择,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被害人家属对刑事判决是没有上诉权 的。 黄静母亲的态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三年多来围绕黄静裸死案发 生了太多的事情,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其中既有正常的也有不正常 的,既有意料之中的也有意料之外的,这给死者家属和社会都留下了 许多难解的疑问,而法院在没有也不可能逐一解惑释疑的前提下,却 作出了被告人无罪的判决,黄静的父母肯定难以接受。上访是黄静父 母的法定权利,谁也无权限制和剥夺她们的权利,至于最终结果如 何,能否实现预期目的,另当别论。 但笔者也认为,在尊重黄静亲属行使法定权利的同时,包括黄静父母 在内的广大公众和社会舆论也应当充分尊重司法的理性,特别是广大 公众和社会舆论务必防止以冲动代替思考,以义愤代替理性,谨防进 行不适当地推波助澜,使黄静父母陷于两难境地。 黄静案因多份结论矛盾的死亡鉴定和以网络为主的高度公众关注而成 为“中国网络第一大案”,也由一起普通刑事案件演变为一个公共事 件。正基于此,笔者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的作出,也从多方面考验了 法院的司法理性,由于公众的持续不断的高度关注,即使有些黑幕也 会屈于舆论压力和公众关注而不敢再兴云施雨,所以从正常逻辑分 析,法院的一审判决的作出应该是十分慎重的,也是公正的。 其实,司法理性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态度 以外,另外两个制度因素更具决定性。一是司法判决必须建立在“法 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的基础上,二是司法活动必须遵守“疑 罪从无”原则。 司法判决的基础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这是确保司法 理性的客观基础,也是世界各国司法的通行做法,然而正是这个客观 基础往往难以得到普通公众的认可,因为在普通人眼里客观事实只有 一个,那就是它的本来面目。而在司法活动中,由于受许多主客观因 素的影响和制约,案件的本来面目往往是难以还原和完全被掌握的, 因此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犯罪事实、满足定罪量刑的法律事实标准, 司法机关就可以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并定罪量刑。相反,如果缺乏 法律要求的犯罪事实,那么司法机关就不能作出有罪判决。 “疑罪从无”原则在普通人来讲,更是难以接受,特别是要让被害人 亲属接受这一原则,势必登天还难,但这一原则对于保障人权,促进 司法公正是必不可少的,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许黄静的前男友有 很大的犯罪嫌疑,连他自己也无法自证清白,但只要没有充分的证据 证明就是他强奸杀死了黄静,那法院就不应当认定他犯罪,决不能采 取“疑罪从有”或“疑罪从轻”的原则进行判决。 既然如此,为什么黄静父母坚持认为被告人有罪呢,又为什么社会舆 论长期以来一面倒地声援黄静的亲属呢?一审判决后,舆论方面似乎 又出现了质疑法院判决的声音,客观上再一次为黄静亲属的上访打气 助威。 在笔者看来,在这一点上,黄静父母与社会舆论特别是广大网民之间 可能存在相互误导和反向促进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讲,黄静父母对案 件事实的一些看法和观点,多半带有情绪化的倾向,也有虚拟和想象 的因素。她们无法想象表面上健康活泼、好端端的一个掌上明珠,一 夜之间死于非命,而且在她们看来黄遍体鳞伤(法医说是尸斑),如 果不是被害又会是什么呢?再加上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种种不正常现 象,更加加剧了这种认识。而社会舆论的倾向性来自哪里呢?正是来 自黄的亲属。这样以来,黄静亲属的情绪和观点不同程度地误导了社 会舆论,而一面倒的社会舆论又反过来增加了黄亲属的错误认识,两 个方面相互强化,致使黄的父母无法回头。 而在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能既不是黄静父母想象的事实,也不 是公众通过媒体间接得来的事实,甚至也许不是目前法院认定的事 实,更不完全是黄静前男友供述的事实,真正的客观事实只有黄静自 己最清楚,可惜死人不能说话,更不能作证。这恰恰是司法活动以 “法律事实”为基础的根本原因。相对于无法还原的客观事实来说, 法院的认定是最可靠和最理性的,应该得到相关各方尤其公众和社会 舆论的充分尊重。只有相信司法理性,才能相信司法公正,否则就会 造成无何止的上访申诉,因而社会矛盾也就得不到解决,和谐社会就 无从谈起。 (2006年7月11日) 【资料链接】 ◆南方都市报:《“黄静案”:被告无罪》 ◆南方都市报:《两个家庭的“申冤”路被黄静案彻底改变的        父亲母亲们》 ◆南方都市报:《五次尸检六次死鉴湘潭女教师裸死案今宣判》 ◆中国法院网:《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一审宣判被告无罪》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网上通缉令001号 抓住殴打高智晟的凶手 张鉴康 鉴于中国人权律师屡遭反人权黑恶力量之暴力打击,鉴于中国政府在 人权保护方面严重渎职甚至长期缺位,更鉴于在中国大地上官匪勾 结、蛇鼠一窝已成普遍现象,出于对人权的珍爱和关切,本人自即日 起通过网媒发布通缉令,对那些以侵犯人权为赏心乐事的残民以逞之 徒画影图形,国人凡知悉嫌疑人线索者(如姓名、住址、身分等)望 踊跃报案。为保护人权,本人即使蒙僭越国权之名也在所不惜。 7月9日,中国北京。著名人权律师高智在其居住小区遭一中年男子辱 骂殴打近半小时。对高智晟打耳光掐脖子用砖块袭击后该男子扬长而 去。据受害人高智晟称,该男长期以来对他非法跟踪骚扰,从未出示 过任何证件。嫌疑人特征:男,30多岁,身高170公分,身材矮胖, 脸宽下巴圆,发短不过耳,肤色不黑不白,操北京腔。身穿红色短 袖,黑色短裤,戴一幅黑边眼镜。 报案有赏,赏金从优 举报电话:029-68859388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宪政:共和的政治 走向宪政:论公民民主共和(之3) 南方在野 以人的权利、价值与尊严的名义,人类社会必须走出动物丛林。“强 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11〕是人 们应该追求的目标。 然而,社会公正不能仅依靠道德说教与良心发现,我们必须寻找一种 游戏规则,并且将其深入宪政的骨髓。 共和,就是这样的一种游戏规则。“共和”一词,依中文字面理解, 有“和平共治”的意思。在英文里面,“共和”(republic),起源 于拉丁文“res publica”(公共事务),隐含天下为公、政权共有 之意。共和是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和平共治。这个概念有三个特征:政 权公有、兼爱非攻、权力制衡。 共和的实质是以平衡求得社会公正,是对过于强大者的一种制约,是 对过于弱小者的一种保护。观文明国家政治实践,宪政共和有三个层 面:在朝与在野的共和;在朝与在朝的共和;在野与在野的共和。 一、众不劫寡──在朝与在野的共和 在专制君权与专制党权至上的时代,由于公权力奉行少数暴政,在野 者即被统治者,在朝者即统治者,被统治者只能绝对服从统治者,在 野与在朝之间不存在共和。 现代政治理论普遍承认民主原则(狭义民主原则──“少数服从多 数”),相对少数暴政无疑是一种进步。但问题在于,关于在野与在 朝关系的讨论并非由此可以结束。当在野与在朝的划分取决于少数派 与多数派的搏弈,不能没有一个双方可以认同的游戏规则。否则,宪 政作为公民意识觉醒的产物,将无法向公众提供社会公共领域的决策 机制。 如何进行社会公共领域的决策?很多人会想到民主──“少数服从多 数”。这对于多数派来讲是一种权力,对于少数派来说却意味着一种 义务与服从。然而我们不禁要问,莫非少数派仅存在无条件的服从? 这种“服从”到底有没有边界?──如果说此种“服从”义务既无任 何条件又无任何边界,那么这种“服从”对于少数派来讲是显失公正 的。正如我们说义务与权利是相对应的,少数派此种“服从”的义务 也应该以相对应的权利作为前提。 少数派与多数派之间要不要共和?要不要保护少数派?这是一个很重 要的问题,是所有共和国不得不回答的一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在漫长 的集权体制下并没有被人们所重视。我们声称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但遗憾的是即便人民内部也没有共和,所谓“人民民主专 政”,即便将“人民”一词视为为对劳工阶层的善意,还是在理论上 隐藏了人民内部多数派对少数派的一种专政,少数派的基本人权完全 被忽视。在执政者对人民实行新闻封锁与瓦解分化之下,相对庞大的 执政者利益集团,每一个人民个体都是少数,那么直接的后果是人民 并没有得到民主,只有官僚对人民的专政。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少 数派就是保护公民权。这必须破除专政,伸张“众不劫寡”的共和原 则,让在野与在朝和平共处。 那么,依据共和原则,哪些权利是少数派履行“服从”义务的前提? 少数派“服从”多数派的边界在哪里? 少数派履行“服从”义务,也以相应的权利作为前提。这些相应的权 利包括: 1、少数派民主参与公共决策的权利。所谓少数派与多数派的划分,   是公民享受民主权利,发表公共决策意见的一种伴随物,而不是   任由强力政权人为规定的产物。在公共决策民主化的情况下,每   一个公民都站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去说服别   人,一些意见由于支持者少,不能成为主导意见,另一些意见由   于支持者多,成为国家意志,这种结果是公平的。少数派自然不   能仅因为自己的意见未成为国家决策就以暴力反抗。 2、少数派在野的权利。多数派上台执政,少数派在野,并不意味着   多数派掌握了绝对真理,而少数派一无是处。有时真理反而掌握   在少数人手中。为了给民众保留比较鉴别和再次选择的机会,应   该容许少数派组成在野党,继续去说服更多的民众。 3、少数派演变成多数派,由在野变为在朝的机会。所谓的少数派与   多数派,不是一成不变的。多数派完全可能由于执政无力而变成   少数派,少数派也完全可能通过取信于民变成多数派。这种变化   经常发生,为了继续保卫公民民主,必须定期进行普选,为少数   派演变成多数派后由在野变为在朝提供平台。给在野党执政机   会,也就是给公民民主以机会。 显然,少数派的服从不是没有边界的。此种“服从”仅意味着少数派 屈从宪法,而并不意味着少数派就此屈从多数派的奴役;此种“服 从”只能依照宪政程序,而不能由多数派抛开法治滥行暴政。此种 “服从”仅限于多数派依宪而为的公共决策,而不能无限延伸到少数 派的私人生活领域,影响到少数派基本公民权;此种“服从”仅意味 着少数派不可以暴力的手段来反抗多数派的公共决策与在朝执政,而 并不意味着少数派放弃自己的决策主张。 当一个政权声称自己代表多数,而不容许在野党存在,不容许在野势 力投反对票,不容许在野观点说服民众,不容许在野势力依宪角逐政 权,那么这个政权必将从横蛮走向虚伪与罪恶。在这样的情况下,言 “在野服从在朝”是迂腐的,在野势力完全可以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 反抗专政的庙堂。 二、强不执弱──在朝与在朝的共和 正如我们所言,如果人们不对公权力保持高度警惕,那么不统治别人 的人必将被别人所统治。 鉴于公权力的强大私权利的弱小,为了防止以强执弱,我们必须以宪 政的设计来分化公权力,造成在朝与在朝的共和,让分化之后的公权 力相互制衡。自法国孟德斯鸠发表《论法的精神》,明确提出行政、 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原则以来,分权思想相继为世界各国所政治实 践,已经成为宪政法治之基本原则。 孙中山说:“所谓宪法者,就是将政权分几部分,各司其事而独 立。”〔12〕孙中山指出西方“三权分立”的缺点:一是代议制度变 成了“议会专制”,没有“直接民权”;二是官员的产生不是普遍选 举。他研究历史和外国法律,从“三权分立”中分割出考试权,从议 会的立法权中独立出监察权,创立了五权宪法。下面简要介绍孙中山 五权宪法要点: 1、权能分治。“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全体国   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治权”相对于“政权”   称作“能”,故又称“权能分治”。全体国民的“政权”包括选   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权。在这四种权力中,前两   种是公民管理官吏权,后两种是公民管理法律权。政府实施“治   权”,采用五权分立体制,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   权、监察权。与此相应,中央政府实行五院制,分别是立法院、   司法院、行政院、考试院、监察院。 2、权力制衡。五院的组织法是:公民投票选举总统;总统组织行政   院;总统对国民大会负责。公民投票选举代议士组织立法院,立   法院对国民大会负责。总统经过立法院的同意,委任其他三院的   院长;其他三院院长不对,总统和立法院负责,对国民大会负   责。监察院向国民大会弹劾失职的各院人员;监察院人员失职,   由国民大会自行弹劾罢免。国民大会的职权由宪法制定和修改。   考试院审核考察其他四院和国民大会的职员资格。五权相互独   立、相互制衡。 3、直接民权。“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选举权和创制   权保证主权在民;罢免权和复决权使公民保留了收回权。公民有   权,政府有能。掌握这些权力的人员必须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若政府违背民意,损害民利,公民便可以停止他们的工作,罢免   他们的官吏,招回他们的人员,否决或废止他们的法律。 王天成先生说,“共和主义是与一切集权政体相对立的一种政体,无 论是个人、寡头,还是多数的集权。”〔13〕可谓剥开了共和精神之 内核。古今中外,人们为了追求公正社会秩序,对集权政体反复进行 批判,共和主义自古典到现代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共和精神已经成 为人们追求平等、自由、权利、尊严有力的思想武器。普遍认为中国 是一个没有共和传统的国度,但这并不等于中国人完全没有对共和主 义的渴望。考察几千年中国专政之猖獗与共和之惨败,或尤显宪政共 和之真谛。 三、富不侮贫──在野与在野的共和 共和实际上是一种游戏规则,她旨在促使公民间平等搏弈、公平竞 争。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一种共和经济,不管是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 制经济、还是个体私有经济、外资经济、股分制经济,和平共处、群 雄逐鹿、各显神通,有共和才有公平竞争和平等搏弈,才能焕发整个 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命力,为国民创造了就业机会,为国家增加了税收 来源。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缺乏共和歪曲竞争,把竞争理解为“不是 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其实是何其浅陋。在竞争中携 手进步,在共和中促使双赢,发达市场经济中可谓屡见不鲜。从美国 可口可乐公司与百事可乐公司长达百年的相互促进,到“肯德基”与 “麦当劳”世界各地隔街相望的共同发展,再到台资企业“康师傅” 与“统一”方便面集团在取长补短中共创名牌,反观中国企业烂打价 格战以求挤垮对手的拙劣表演,我们不得不说,市场竞争是建立在平 等互利基础之上的竞争,缺乏共和精神的恶性竞争没有胜者,而符合 共和思路良性的市场竞争才能创造双赢甚至多赢的格局。 我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在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素 有“自由企业的大宪章”、“经济宪法”之称,足见真正的市场不是 丛林,真正的共和富不辱贫。 在共和的国度,穷人的草屋风能进雨能进总统不能进;而在专政的国 度,市民的住房可以由地产商强制拆迁。在共和的国度,乞丐可以领 救济金流浪汉可以漫步首都街头;而在专政的国度,乞讨者可能以城 市形象的名义被清理出公共场所。共和不仅仅是为了促进“同业竞 争”,更是一种对人的权利、价值、尊严的关怀。 甲利益与乙利益,甲言论与乙言论,若脱离共和的拘束,就必定没有 搏弈与竞争的公平。所谓“田野专制主义”,随处可见:山野村夫, 一言不合拳脚相向,是为自己的道理为道理,别人的道理为无理;潜 水网民,观点相左秽语横出,是为自己的观点为大是,别人的观点为 大非:“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是为自己的生命为生命,别人的生 命为草芥。……专制主义非但居庙堂之高,且处江湖之远。 在以强执弱,以众劫寡,以富侮贫,以贵敖贱,以诈欺愚的强力主义 阴影之下,由谁来保障弱者的权利?由谁来维护寡、贫、贱、愚者的 生存尊严?惟有“共和”是麦田的守望者! 【附注】 11、《墨子.兼爱中》 12、孙中山,《五权宪法》 13、王天成,《论共和国──重申一个伟大的传统》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北京的局子 异乡人笔记 欧阳小戎 2月15日中午,12点左右,高律师的办公室里仍旧一个人都没来。我 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但没有想太多,他们也许有别的事分不开 身。我肚子有点饿,想去吃午饭,于是带上手机下楼。 冷空气比昨天要剧烈,小区内冷冷清清,大门口有几个大汉守候着一 辆汽车。他们在冷风中斜瞅着我,我明白,这是等着抓我呢。于是我 向他们走去,还未走到身边,他们便围上来:“警察!”然后来抓我 的胳膊,我轻轻甩了几下:“放开!我自己走!”他们反而抓得更 紧,我只好摇摇头:“好吧!好吧!” 他们迅速将我塞进汽车后排,一边一个将我夹在当中。第一次被抓, 我十分紧张,情不自禁颤抖着。之所以紧张,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 因为不知所措,我早就准备好了这一天,只是没料到这一天来得如此 之早。然而天性内向腼腆,面对陌生环境,各种情绪都被调动得十分 亢奋,又无处宣泄。而且,更加没有料到的是,这些密探们毫无风度 与理性,全都一付阴森、卑鄙、凶神恶煞的脸嘴,完全就是那种文艺 作品里的黑社会。我从未接触过密探,又受俄国文学影响太重,难免 产生理想色彩,印象里的密探大概就是沙皇第三厅警察的形象。他们 对政治犯以“您”相称,除去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之外,心甘情愿为 政治犯们效劳奔走:为他们端茶送水;殷勤地开门、引路;言谈彬彬 有礼;从不贬低政治犯们的政治观点和人格,反而十分敬重;政治犯 被关押或拘押期间所需一切钱粮衣物,均热情效劳。 当然,我并不指望中国的密探们能做到沙皇第三厅警察的一半,只要 他们还讲点理性就行了。 我被两名穿皮衣的大汉夹在中间,他们盯着我,象是我偷了他们家的 祖传夜壶。我说:“证件拿出来我看。”他们答:“到了自然给你 看。”但是,在以后的28小时里,他们都未出示过证件,所以,我到 现在依然不能从法理上确认,自己究竟是在和什么人打交道。搜去手 机之后,问我:“就一部?”我重新拾起多年未用的半吊子京片儿: “哪用得起两部?又不你们?” “少他妈废话?”“傻B!看你那song样!” 我说:“别丢警察脸了,警察执行公务,应该有风度,有礼貌……” 话音未落,便遭来一通劈头盖脸臭骂。于是我决定不再理睬他们,闭 上眼靠在靠背上,想起妈妈,喃喃念了一声:“妈妈,原谅我。”然 后默默主耶稣祈祷,求他赐我力量,使我平静下来。 车上包括我总共五人,后排是用我做馅儿的皮衣三明治,前排还有开 车的和打电话联系的。他们手脚非常利索,神态紧张,好象抓我是个 十分艰巨的任务似的。几个人一路开骂,都是老北京人常用的那些华 丽词藻,骈四骊六,抑扬顿挫,时而连珠炮,时而大炸雷。钟鼓齐 鸣,如闻仙乐。但是,他们都是聪明人,知道我胆子太小了,并没有 骂得太厉害。要是骂得太厉害我会受不了,用我老家话说:“黄稀屎 都给吓出来了。”所以,他们得适当放我一马,免得我的溺物糟蹋了 他们的高档汽车。 前后一共三辆车,别处还有接应。我有时睁开眼睛看看,发现路都不 认识,干脆不再去试图判断什么。20分钟后,到了派出所,我看了一 眼派出所的名字,自以为已经记下,可惜,到离开时又给忘了。 派出所非常小,下了车他们没有再架我,走入派出所,外间几个治安 警察在执勤,我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便低了头。 进入里间,早有一群人守候在那里,再加上抓我的那一群,小小十几 平米的屋子挤了将近20人。我的紧张情绪依旧没有多少缓解,在破椅 子上坐了一会,他们要给我照相。我大喜,许久没有照过相了,便用 手梳理了几下头发。但照相的那位专业水平实在有限,我摆了半天 POSE,他就是不按快门。于是我催促:“手脚快点啊,别让我浪费表 情。” 于是咒骂声四起。 旋又落座,昨夜没休息好,我十分疲倦,便懒洋洋靠在椅子上,问: “叫什么名?”我一概不答。两分钟后,大汉们将我拽离椅子,喝 令:“起来!站好!”一众大汉将我围在当中,众口铄金,辞藻更加 华丽多变。我站着,依旧象根面条一样有气无力,几天没洗澡,感觉 浑身奇痒无比。一大汉给了我一脚,这一脚有如灵丹妙药皮炎平,比 痒痒挠管用多了,顿时身上痒痛感减轻大半。于是我求他:“再踢一 脚嘛。”但是,当今世道,才不会有免费的午餐,求人办事实在太 难,连给庙里泥菩萨下跪,都得掏香火钱,他自然不肯。我想对他 说:“求求你,再赏我一脚吧,我把搜身搜出来的钱都孝敬您老人 家。”但是,这种事只能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地方交涉,如今众目 睽睽,实在不好办。于是我惆怅万分,只恨其余那十几、20个家伙 没眼色,还不赶紧闪开。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笑出来的,也不知道笑得有多灿烂。只是听 见一个声音说:“笑?一会让你哭都哭不出来。”我说:“好啊!有 什么招数使出来啊!” “到了这还不老实?你以为这是哪?”“连馊窝头都没得吃。” 我闻言大喜,一直想参加绝食,又担心自己抵挡不住食物的诱惑,要 是没得吃的,那就老天在帮我搞绝食。于是笑:“好啊!饿死算 了!” “你别以为,念了北航,就了不起。才念北航就成这样,要是念清华 北大,还不上了天去!” “幸亏念的是北航,要是念清华,我考试不及格早跳楼自杀了,还能 让你们来抓我?”有几个人闻言笑了出来。磨了半天,反正问我叫什 么名字,我就是不答。 耗了大约一个小时,一人黯然入内,站在远处墙角桌旁:“你听好 了!现在是,依法!对你进行传唤。” 我问:“请问你依的那条法?” 他不答。 我又说:“告诉我嘛?我不懂法律啊!说给我听听嘛。” 他依旧不答。 我在求知欲的推动下继续好奇地问:“说嘛,我很想知道呢。” 他忽然扬起一张纸:“传唤证都已经开好了,你他妈还不老实!” “给我看!” 他把纸往屁股后藏:“为什么要给你看?” “我有权看!” “你没权。” “法律规定我有权看。” “我说你没权看,你就没权。” “你是法律?” “我是法律!” “你是法律?” “我是法律。” “你是法律?” “我是法律……” 我说:“好,你是法律,我记下了。”从此,我永远记下了,在北京 某个偏僻的派出所里,偶遇一个叫法律的人,此君独特的外貌实在堪 称惊天地、泣鬼神,与众不同。长着两个眼睛、两个耳朵、两片嘴、 一只鼻子,鼻子上居然还有两个黑乎乎的窟窿眼。 执传唤证者很快退出,先前的皮衣欧阳小戎三明治中的一块皮衣面包 进来了。此人骂人的口齿最为伶俐,神态最为放松,最具流氓相。 问:“叫什么名?”“有名没名?”“就你丫这表情,演员都演不出 来。”然后指着我向其余人说:“看,看,他妈这表情?”虽然已经 过了很久,但那时我的情绪依旧紧张。我忽然觉得腹中饥饿,低头闭 上眼,想象着考牛肉、香肠、炸排骨等美味佳肴,不觉涎下。 他用低边腿请我吃了点垫底的东西之后,我稍感舒适,于是又低三下 四哀求:“再踢一脚嘛。”指望吃顿低边腿大餐,混饱肚皮。 他又骂了几句,我还是用老招:低头,闭眼,一概不答。一会,一阵 蟋蟋索索脚步声后,屋内没了声息。再一会,一个柔和的声音:“你 睁开眼睛看看嘛。”我想了想,睁开眼,见个白净脸的男人,30出 头,他又说:“我们谈谈好吗?” 我说:“把腰带和眼镜还我。”他依言,我又要了传唤证看,指着空 白的时间栏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工作疏忽,一会我让他们填 好。”我想,填时间,这不可能的,也就不再强求。说了十分钟,他 说:“我们领导想和你谈谈好吗?”我说行啊。于是那领导进来了, 45左右,气色阴沉。我觉得他有点面熟,很象《安娜.卡列宁娜》里 的卡列宁,转念又一想,卡列宁到了米兰.昆德拉那里,就变成了一 条狗,于是心中狂笑不止。我一直看着他朝我走来,待到走到面前, 他想要向我伸出手,我白了他一眼,扭了头。 我忘了我们之间的开场白,只是记得曾经恭维过他一句:“你的手下 工作能力很强啊!” 他问:“他们骂你啦?” 我说:“没有,他们骂……一……小……混蛋。” 然后开始给我做笔录,我翘着二郎腿一晃一晃地说,这次来北京,是 来看个女孩儿,顺便给网络大名人高智晟修修电脑,见识见识大名人 长什么样。 他们追问那女孩儿叫什么名字,并承诺让我放心,不会去调查人家。 我猪油蒙心,说出了那女孩儿的名字,后来,得知他们去调查过人 家,才追悔莫及。我发誓,再不相信密探说过的任何一句话,他们毫 无信用可言。 做完笔录,将我扔在一边,留着几个人看守,大家无所事事,我便坐 在椅子上打盹,昏昏沉沉直至次日下午四点。 夜间,他们换班守我,两小时换一次人,一次两人。气温很低,暖气 比放屁还不如,窗户还无法关严,冷风贼骨头一样到处乱钻。我感 叹,国保开着大洋马,抓个手无缚鸡之力,又不会逃跑的穷酸,要动 用一个排的人马。而抓杀人放火江洋大盗的,却连胡司令刚开张的时 候都不如。到了第二天早晨,虽然不饿,却觉得应该吃点东西,便向 他们要东西吃。他们用搜身搜出来的钱让派出所保安买了些小笼包给 我,十几个小笼包,居然花掉我十块大洋。 天亮之后,派出所里抓来两个怀孕的河南妇女,大概是卖黄碟的。一 个女警察负责她们,女警察似乎想要在我或是在国保面前证明一下自 己的办案水平,只听见隔壁传来她平静的声音:“你们不用紧张,叫 你们来是问你们几个问题,把问题说清楚,就好了。”一会,两位流 民打扮的农妇被保安带进我所在的屋内,屋内供审查对象坐的破椅子 只有两把,我便站起来,让她们坐,自己一旁靠着桌子蹭来蹭去消磨 时间。后来,她们中一个想上厕所,问我:“警官,我可不可以上厕 所?”旁边一个赶紧捅她:“他不是……” 到了下午4点,他们说带我出去透透风,然后一个排的人马浩浩荡 荡,要将我押送到西客站去。我一路直想吐,因为这次的五个人中, 其中一个一直在吹嘘自己一次如何与一个开宝马车的“傻B”斗气, 那“傻B”开到哪里,他就把他堵进角落,让那“傻B”出不来,足 足堵了那“傻B”三个多小时,直到他自己觉得没时间了。大声喧 哗,洋洋自得。 到了西客站,一众大汉护送着我,两边各有一人轻轻扶住我胳膊,在 汹涌的人潮中起伏。冷风严冽,身上衣单。此时更加想念南方,更加 想念我的爱人。 我可以回昆明了,终于到了向您几位说拜拜的时候,北京大爷们,我 怕了你们啦!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对加拿大独立调查报告的声明 林牧 ┌────────────────────────────┐ │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许琳采访报道〕7月6日,加拿 │ │ 大前国会议员和外交部亚太司前司长大卫.乔高和著名国际 │ │ 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就由指正中共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 │ │ 官的指控对外公布了他们的独立调查报告。        │ │                            │ │ 7月7日中国大陆前胡耀邦秘书林牧、长期声援受迫害法轮功 │ │ 学员的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中国著名维权律师及为法轮功 │ │ 三次上书的高智晟、持续关注法轮功学员在大陆受迫害的杨 │ │ 在新和张鉴康律师,以及随高智晟律师共同前往长春调查法 │ │ 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的前北大教授焦国标在中国大陆就加国 │ │ 的独立调查报告联合发表声明。高智晟律师作为代表宣读了 │ │ 声明。(录音)                    │ └────────────────────────────┘ 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先生和 加拿大前议员大卫.乔高先生: 日前公开了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修炼者器官真相的调查报告的部分内 容,尽管在此之前,我们对中共这一领域的罪行有所掌握,对这份报 告可能涉及的血腥和残酷程度有相当的心理准备,但当面对这份调查 报告时,我们的心灵深处仍感到持续的震撼和哀痛。为了表达我们对 那些因此而遭致不幸的中国同胞的关切、声援和支持,抗议在调查报 告中涉及到的中共在这方面的反人类行径。我们──林牧、孙文光、 高智晟、焦国标,张鉴康、杨在新就此特发表以下声明: 1、这是1999年迄今的第一份中国之外的、对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相   关真相的调查报告,这是面对中共在这方面长期的反人类罪行真   相的、人类的第一份独立的调查记录。 2、两位调查者的独立身分,他们一贯的良好声誉,以及他们所特有   的专业身分,为这份调查报告的客观、公正提供了条件保证。 3、在报告结论中的:“我们所考虑过的证据的每一部分本身都是可   以查证的,而且大多数的案例都是无可辩驳的。这些案例综合在   一起,就描绘出一个令人诅咒的全景。正是这些证据的组合使我   们对指控的真实性深信不疑。”我们看到了对保证调查结论客观   公正在过程中的缜密和审慎! 4、我们支持两位调查者所做出的调查结论,即:“中国政府及其分   布在全国许多地区的执行机构,尤其是医院,还有拘留所和‘人   民’法院,自从1999年以来,已把大量但具体数字不详的法轮功   良心犯处死。他们的生存器官,包括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   膜,几乎同时都被掠摘,非自愿的被摘取,然后被高价出售,有   时被卖给外国人”这一结论。 5、我们鉴此,再次促请国际社会尽快努力摆脱目前这种已持续了许   久的、在中共持续的反人类罪恶暴行面前的、将来必使人类羞愧   难当的冷漠和麻木。正是这份调查报告中所揭示出的真相,更是   今日中国大地上所发生的、中共内部犯罪集团针对人类文明、人   类伦理及人的宝贵生命的恣意杀戮真相。   由于两位调查者所揭示的真相涉及到了对于“反人类罪”及“群   体灭绝罪”罪责追惩的国际法价值彰显,及对人类共同正义价值   文明的维护原则,我们呼请国际社会尽快设立类似审理前南斯拉   夫地区战犯的特别国际法庭,尽快启动对中共内部反人类势力的   “反人类罪”及“群体灭绝罪”的刑事特别调查程序。我们也寄   希望于两位调查者,在这方面发挥他们继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样的步骤刻不容缓,调查报告告诉了我们,这样的犯罪仍在加   速进行着,任何延缓的借口和行为本身都是对人类的再犯罪。 6、我们紧急呼吁,中共领导集团内部那些内心存有良善,并且未涉   及该罪行的人士,利用你们目前所能利用的一切条件,勇敢的站   出来,或者智慧的不公开的去发挥各自的积极作用,至少也不要   再成为罪犯们掩盖犯罪的帮凶,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保全证据,   为结束今天中国的苦难,发挥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应有作用。 大卫.麦塔斯先生将中共反动势力的这种罪恶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 未有的邪恶”,尽管他看到的仅仅是中共邪恶的冰山一角。人类若不 立即去正色面对中共这种“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的统治,即 一日不结束这种邪恶的制度,他们就会在中国不间断的创造着“这个 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记录。我们也呼吁已经了解了部分真相的两 位调查者,成为向国际社会讲真相的勇于担当的尖兵!继续为洗刷人 类在这一阶段的耻辱记录发挥强劲的作用。 我们将永远记住两位调查者的名字,就象所有的中国人以至未来的全 人类将永远记住他们的名字一样。 联合声明者: 林牧、孙文广、高智晟、焦国标、张鉴康、杨在新 〔原载《希望之声.新闻频道.天下纵横》2006-07-08。提供者:艾 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独立 调查报告》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况 希望之声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7月6日,由前加拿大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大 卫.乔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组成的“加国活体摘取器官独立调查团”在渥太华国会山举 行新闻发布会并发表了《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独立调查报 告》。会上首先是麦塔斯发言,接着乔高也进行了发言,之后二者回 答了在场各大媒体记者的提问。本次节目中将为您全程转播新闻发布 会实况。 〔第一部分〕大卫.麦塔斯的发言 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我是大卫.麦塔斯,这位是大卫.乔高。我们 被要求调查中国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器官提供者,法轮功供 体并非自愿,他们在这过程中要么是为了摘取他们的器官,要么是摘 除器官后被处死,他们的尸体被火化。这是我们被要求调查的指控。 大卫.乔高是前国会议会,前亚太司长,我是温尼培格做移民、难民 和国际人权方面的律师。总部在华盛顿的“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 查团”要求我们调查这一指控。我们是在两个月之前收到这一要求 的。现在调查结束我们写出了这份报告。这里有打印好的报告,你也 可以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investigation.redirectme.net 为了调查,我们试图检验所有我们所能找到的证明或反证证明。我们 没有被支付任何工资,我们是自愿在做。我们也和任何组织都没有关 联,我们是完全独立在做这个调查。我们追踪了所有我们可以找到的 调查渠道,在报告中你会看到我们一共考虑并评估了18条证明和反证 明的调查渠道。我们尽全力考虑完所有的证据后,得出的结论是指控 是真实的,我们相信它是真实的。这个器官摘除的确是存在的。这一 结论不是从我们所考虑的这18类证据中的哪一条得出的,而是综合考 虑了所有证据后得出的。综合起来,它们使我们能看到一个全貌。我 们所看的所有这些证据中,要么证实了指控,有些地方我们在找可能 提供反证的地方,但没有能反证这一指控。有些证据是非常引人注目 的,大卫.乔高待会儿会谈。 现在我先谈一下基本问题,就是指控的是什么和我们发现了什么。我 们发现发生的时间是在从2000年迫害法轮功开始直到今天,发生的地 点是遍及全中国,不只是哪一特定地点。我们有一幅地图,在上面标 出了我们通过调查电话而得到供认的地点。我们的报告里包括了这幅 地图,你们可以看到标出的地点遍布全中国。因为中国不公布统计数 据,我们这些数字是估测。我们估计从2000年到2005年,共有41,500 起没法用其它来源解释清的器官移植,你可以从报告中看到我们是怎 么得出这一数据的。但是那是我们估测的数字。 为什么这个会发生?当然这不是一个公布了的政策,就那一问题,我 们不能得出结论。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这是很能赚钱的,那是一个 事实。而这组人也是被极端贬低,非人性化处理并被商业化的。指控 的内容和我们的发现是骇人听闻的。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我们在这 个星球上还没见过的邪恶。这是一种新的邪恶形式。但是在中国的这 个背景,可能不象在其它地方那么令人惊讶。因为我们知道在中国有 大量的死刑是事实,我们知道死刑犯的器官被未经他们认同就被摘除 是事实,我们知道法轮功被不仅是口头上也是被用最卑鄙的手段非人 性化处理,商业化处理,压制和迫害是事实。如果在加拿大要使这样 的指控成真得和我们现有的状态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在中国,那和中 国已有的状态所距不远。现在让大卫乔高讲一下证据方面。然后我们 将回答问题。谢谢。 〔第二部分〕大卫.乔高的发言 大卫,我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这里有两个大卫。 女士们和先生们,我要谈一下一些我所采访过的证人。我要特别提一 下第13条附录,对医生的妻子的采访。她现在在中国境外,而且你会 在第13条附录中看到她告诉了我们很多事情。但在我看来最令人惊心 的是她的丈夫承认从2,000余名法轮功学员眼里摘取眼角膜。你会从 她的论述中看到没有人能在丢掉他们的眼角膜时不同时也得丢掉他们 的性命,因为他所工作的这所医院(或几家医院)不仅摘取眼角膜, 也摘取心脏、胰腺、肾和肝。我想大卫和我都会同意这是我们所听到 的最为惊心的一项证据。我们还有更多。 请看一下第14条附录。有人问:“你没有进入到中国,你怎么知道 的?”事实上,我们通过一些非常聪明的、会说国语的加拿大人和美 国人进入到了中国。他们所做的是给医院打电话,假装要求得到法轮 功的器官。你可以在第14条附录里看到他们听到了些什么,这里我就 念两条。 这个是密山拘留中心,6月8号,不是很长时间以前。打电话的人问的 问题是,而且我提一下我们和这些人合作、他们报告电话的内容、他 们是怎么做的、什么时间做的。他们的翻译被被鉴定过的翻译证明是 准确的。所以这里是一个典型的对话。问题是:“李先生,你们那有 法轮功器官供体吗?”这是密山拘留中心,李先生说:“我们以前 有”。“那现在呢?”“有。”下面一点,“40岁以下的法轮功供体 你们有多少?”李先生回答:“好几个。”“男的还是女的?”“男 的。”然后提到他们现在有五到六个。这是所能得到的再真实不过 的。 另一个是上海的中山医院器官移植诊所,3月16日。提问者:“器官 移植要等多长时间?”医生:“你来后约一周时间。”然后有更多的 讨论。我认为他们大多数是8:03 Incorputory。下面在另一个中心, 问的问题是:“你们的犯人是从哪来的?”中心的卢先生说,“从监 狱来的。”“是从健康的法轮功学员那来的吗?”卢先生:“是,我 们会选择好的,因为我们要保障我们的手术质量。”“你的意思是你 们自己选择器官?”卢说,“对。” 在报告中你会看到,那天麦塔斯没时间来,我自己采访了三位住在加 拿大的人,一个是蒙特利尔的,一个是多伦多的,一个是温哥华的。 我这里只提一下从温哥华来的这位妇女。她告诉我她被打得太厉害以 致医生告诉她她的器官无法正常工作,然后她无意中听到一个医生说 她会死去。这使得610办公室的人基本上不再管她。然后她设法恢复 到能从医院逃出来的程度,最终作为难民逃到了加拿大来。我知道这 是个长的报告,但我想如果你能读一下,所有人读了后都会同意我们 的观点。不可避免的这的确是在发生的,而且是在大面积发生,是一 个加拿大政府应该尽全力来确定如果不是立即也应是很快得到制止的 事情。我们现在接受提问。 〔第三部分〕记者问答 (以下,“男”表示“记者(男)”;“记”表示“记者”;“女” 表示“记者(女)”;“乔”表示乔高;“麦”表示麦塔斯。) 男:请问乔高先生:你们两位是看了5月24日的信后决定做这项调查   的吗? 乔:我们其实在那之前就开始调查了。信是5月4日才出来的。我们其   实是5月初就开始调查了。 男:那些电话记录是3月份的,发生在这之前,这是怎么回事?你们   是怎么得到这些的?是你授权他们做的吗? 乔:是联合调查委员会和麦塔斯先生得到了这些资料。我们知道大家   会不相信,觉得是有人编造出来的。我听过这些录音,当然他们   是讲中文国语。我们请来的有执照的翻译告诉我们说,我们手中   的资料是录音的准确翻译,如实反映了对话的内容。当然,你们   也知道这些打电话的人不是说他们从加拿大或美国打来,他们说   他们是从中国境内打来查询关于器官移植的消息的。 记:你确信这些电话的可靠性吗? 乔:是的,我有这些电话号码的纪录和日期。相信我,我曾经是一名   律师,我知道会有怀疑,所以我尽了最大的努力确保每件事都做   得准确无误。 记:我们预计中国政府会和以往一样否认,你们会如何应对呢? 乔:是的。我们知道他们还是会否认。我敢拿我的贷款来打赌他们会   否认一切事情,虽然今天早上我看到他们承认从死刑犯的身上取   器官。这就是为什么麦塔斯先生在报告中提到,我忘了是在第几   页上。我们推断出一个很合理的死刑犯的数目,结果是我们发现   从2000年到2005年的六年间有41,500个器官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   无法解释。所以我们俩相信这其中如果不是全部也有大部分是来   自法轮功学员。我们知道中国文化不提倡捐献器官,所以在中国   基本上没有自愿捐献的器官。 麦:我不知道是不是回答了你关于我们对中国政府否认的回应。很显   然在这份报告里,我们觉得这些指控都是真实的。我想对中国政   府说,即使你们否定这些指控,正如你们所做的一样,你们还是   可以执行我们提出的大部分建议。你们不用问自己是否这些指控   是否真实,只要问问自己在任何一个国家里你们如何防止这些事   情发生?有一些很明显的常识你们可以采取来防止这些事情的发   生。事实上任何能阻止这件事情发生的方法在中国都不存在,例   如器官移植的费用,无须捐献者同意,这些程序都没有任何监   管。一个成为牺牲品的团体没有任何法律途径可寻。中国现在对   器官移植做了一项立法,但是要从2006年7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   这让我们对在过去发生的一切(是否得到追究)没有任何信心。   另外,中国的一些法律根本得不到实践,包括宪法有关民主的部   分。所以我们对中国说,无论你们是否承认这些指控,你们必须   停止迫害法轮功,让调查员进入监狱,停止折磨,停止死刑,停   止让囚犯的器官用做移植,在做移植手术前取得捐赠者的同意,   停止买卖器官。我们有很多建议,这些建议如果得到实施的话,   就不会有这些指控了。 女:如果中国政府不承认这些指控,你期望加拿大政府如何做?加拿   大政府或其它国家的政府有什么可做? 乔:如果你有时间看看我们的建议,你就知道我们的一条建议是:我   们不允许任何来自中国的医生来加拿大参加与移植有关的培训。   如果发现有曾经参与过做这些移植手术的医生想进入其它国家,   你知道在电话纪录里有些医生报了他们的名字,我们认为不应该   让这些人进入其它国家,至少不能让他们来加拿大。我们加拿大   还可以在反人口走私大会上推动一项调查,器官移植也是这个大   会的一项内容。我们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我们有15项建议。也许   我们可以要求加拿大的医生们在发现有人在中国做了移植手术后   向医生学院或警方报告。政府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另外,我很高   兴地告诉你我们有来自所有党派,包括的内阁主席,Jaffer先   生。政府对这件事情非常感兴趣。我还可以告诉你反对党政府也   同样感兴趣。 麦:我们要求政府做的其中一件事是,要求政府禁止加拿大人去中国   做器官移植手术。如果需要的话,取消他们的护照。我们根据已   知的信息做了所有能做的调查,但是我们还不能说就是这些了。   我们邀请对这件事情感兴趣的所有人,包括加拿大政府,去做他   们自己的调查,就这些指控是否真实做出他们自己的结论。国际   上有很多这样的事例,我们鼓励加拿大参与调查。我们认为加拿   大和中国都应该遵照反酷刑条款,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加拿大   可以做很多事情。 男:也许报告中提到了这个问题,但是我还没有看到。你们提到有   41,500个器官移植手术,你们排除了从脑死的患者身上摘取器官   的可能性吗? 麦:我们查看过这些统计数据。我们在互联网上查找过,看过各种文   件、报告。我们查到中国从开始做器官移植手术到现在的历史,   只有12例脑死的纪录,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例。我们找到一些自愿   捐献者。中国没有自愿捐献的机制,例如在更新驾照时填写是否   愿意捐献的表格。 男:脑死的患者自愿捐献? 麦:是,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跳到了另一个类型。我们调查了各种类   型。至于脑死的患者,我们看不到任何比例。在中国没有这样的   机制。我们看到的有关器官移植的唯一有组织的系统,也就是中   国承认的,来自死刑犯。自愿捐献者的数量最高,也就是78个。   毫无疑问死刑犯的数量是大的,但是每年的数量上下浮动。比较   在法轮功遭到迫害的六年中和迫害发生之前的六年中,中国公布   的死刑犯的数量是一样的,也就是平均1,600到1,700。死刑犯的   数量并没有增加。在移植手术增加的同时,唯一的变化是发生了   对法轮功的迫害。这是唯一可能的来源,在中国没有其他另外的   来源。 男:你们调查和发布的报告看起来让人无法置信。也许你们自己也很   难相信。很多人也会很难相信这件事情正在发生。 乔:在房间里的任何一个人都很难相信这样的事情。我们自己也很难   相信。但是过了两个月你们都会相信。有一天我遇到一位女士,   他的丈夫是一位中国外交官。在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她去大   使馆说法轮功是一个有益无害的组织,提倡真善忍。结果她被送   回中国,接下来的一年她三次被捕。她被判了劳教,顺便提一   下,她从来没有被庭审过。我们提到的这些人,他们从来没经过   庭审的过程就被送去劳教。这位女士被判一年劳教。在活摘器官   开始后,她被手铐脚镣的带去医院做全身检查。他们给她打了一   针让她疼痛不已,然后她又被带回劳教所。她认为自己之所以能   活下来是因为她的丈夫,现在是她的前夫,是驻巴黎的外交官。   但是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有配偶和中共有这样的关系?我们得到了   这样的资料,当你读到的时候你会震惊的。但是你最终会相信这   件事情正在发生。没有必要假装说这没有发生,因为的确发生   了。 麦:我想对无法相信说几句话。我们在报告中也提到这个问题。我们   引用了一段话。当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菲利斯.福兰克福特在听到   一个叫扬.卡茨基的人告诉他大屠杀的消息时,他说他不相信。   和卡茨基在一起的一位波兰外交官说那是真的,福兰克.福特   说,“我没有说这个年轻人在撒谎,我是说我无法相信他所说   的。这两者是有区别的。”谁会相信大屠杀呢?谁又会相信恐怖   主义分子袭击世贸大楼呢?所以我说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种新的   邪恶方式。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和摘取囚犯器官不需捐献者同意的   背景下就更可能,中国比任何国家离这种行径都更近。 女:中国政府是专门针对法轮功吗?他们也迫害基督徒,有证据显示   他们其它政治和宗教团体也这么做吗? 乔:我和大卫也常提到这个问题。你在报告的第一部分会看到,我们   解释了法轮功一度有6,000万学员,政府相关部门公布了这一数   字。中国前主席江泽民一天发现有10,000到16,000法轮功学员聚   集在北京中共政府周围。他坐着车透过车窗看到学员们表现平和   安静,他们没有高声喧闹,没有口号,什么也没有说。但是他回   到家,写信给政治局常委说马克思主义要战胜法轮功。很明显对   他来说,这个问题变成了他们和共产党有同样多的成员,他们有   可能转向,人们可能会追随他们,所以一定要不计一切地毁灭他   们。 麦:这里,我加一句,我们在报告中已阐述大量这方面内容。中国共   产党认为法轮功对他们的政权构成意识形态上的威胁,因为他们   的数量,有能力动员一大群人,他们的坚韧,他们在天安门广场   集中了继天安门大屠杀后所见到的最大的人群。江泽民看到这个   后,觉得政权被威胁,因为这个号召力。我们有文件纪录他自己   说的话,他马上做出反应,说他们是威胁,说他们必须被压制。   镇压因此而开始。 女:我知道你预期中国会否认。报纸已经引用中国大使馆发言人的话   说,“器官只能从书面同意捐献器官的死刑犯身上摘取,而且就   这样,他们的家人也可以推翻这一决定。” 乔:我采访的人其中之一是吴宏达,你们知道吴宏达。他告诉了我他   们是如何从死刑犯那得到同意的,你可以从他的网站上得到这一   信息。这有一个犯人的例子。这个犯人绑起来,被手铐铐了数周   直到他同意。他被告知如果他同意的话,他能从菜单上订食物。   而且同牢房里的犯人踢他的腿。最后他同意了。这就是政府是如   何从死刑犯那得到同意的。但象我们所说过的,我们这里不是在   说死刑犯,我们是在说另一大组供体,他们没有被判任何罪。 麦:当然中国系统的一个问题是,你会在他们的宪法和法律中看到,   他们规定这些法则,但没有任何办法来执行,甚至没办法确定在   中国系统中这些法则是否被执行。因为有对媒体的全面压制,维   权人士被投入监狱,如果有人揭露人权迫害,他们被以泄漏国家   机密罪起诉,有时他们就是被抓起来并日益衰弱。如果有违犯法   规,不经同意就摘取器官的事情发生,根本就没有纠正办法。事   实上在中国系统内,甚至很难找出是否有违犯法规的事情发生。 女:你认为你们的报告会对中国的法轮功有影响吗? 乔:我们当然希望如此。我们所呼吁的第一条就是这应该停止。前几   天,我在巴黎和记者无疆界会谈,他们今天会把这个报告发送给   全世界他们所有认识的和这相关的人士,所以希望它会有一个影   响。 女:为什么比方说国际特赦今天没有站在这个房间的前面,按他们的   说法,通常他们会这样做? 乔:麦塔斯先生和我都有参与国际特赦,我想你还参加了他们的年   会,对吧? 麦:在确定这些指控中有些调查难度。因为你所处理的情况是罪行包   括行恶者和受害人。受害者已死,无法成为证人,而牵扯的行恶   者又不会自首,犯罪现场,一旦罪行结束,不留任何痕迹。我的   意思是那是个手术室,做完后,没有痕迹留下。所以这不是一个   容易确定的指控。我们必须每天远距离地绕着它调查。你可以看   到我们的论证,我们用了所有可用的方式,归纳推理,演绎推   理。国际特赦,我也参与了他们,没有说这没有发生,他们只是   还没得出结论。他们在看,在调查,联合国反酷刑机构也是一   样,联合国系统也在看。我们邀请所有对此关心的人来做的,不   是只是听我们说的,进行你们自己的调查,做你们自己的评估,   自己判断这些是否有所发生。我们对所有这些组织说,这里有足   够的证据证明应严肃对待这一指控,如果你关心这是否真实,就   做你自己的调查,而不是把这搁置一边。 女:象国际特赦和联合国反酷刑机构这些组织都没能更及时行动,而   事实上你们完成了这个调查,他们说了什么吗? 麦:我当然希望所有对人权的侵犯都立即被修正,昨天就修正,20年   前,100年前,所以我是关心的。我们做这个调查的原因之一就   是我们希望动员人权社团来关心这个,因为这是一种不同的侵犯   方式,它不是人权组织、机构通常习惯于调查的典型侵犯。不只   是罪行的恐怖,而是能得到的证据是不同的。所以可能需要变换   调查方式才能得出结论。我们试图以所有可能的方式来看这件事   情,我当然希望能更早做它。我们被要求做这个调查的原因之一   就是传统的调查团体没有动起来或行动缓慢,我们希望我们的报   告能够触动这个调查团体。 女: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什么罪行? 麦:很简单,是反人类罪。如果你看看反人类罪的定义,是一个对平   民百姓犯下的罪行,必须是系统的或是大范围的,但不一定同时   具有这两种性质,因为我们不知道这是政策还是腐败,可能是两   种之一。因为有太多的钱牵涉其中。但它并不必须得是政策造成   的。就算只是腐败,很明显它是大范围广泛分布的,不管它否是   政策造成的。我会把它归类为反人类罪。 女:您有没有建议向加拿大政府或社区对取消中国主办2008奥运? 乔:我们谈过此。,我肯定是不打算去2008年的奥运,我也不想和任   何与中国做生意的公司做生意,我对此立场坚定。但我们觉得,   大卫可以表达他的观点,我没有建议取消2008的奥运的原因是,   我们怕把那些同情或支持我们的人说我们不能这么做。 麦:我们媒体关心的是那些指控是不是真实的,还有其它的是不是真   实的。显然,你怎样对付中国的侵犯人权是一个大问题,你可以   争辩你想说的,但是,很显然,在中国的人权侵犯是中国官员都   会认可的,酷刑是一直以来的问题,同时中国政府会承认它是个   长期的问题,尽管他们签了协议,认同反对酷刑,但他们不遵守   协议,同时他们承认他们不遵守协议,你怎么能在指望他们什么   呢?也许奥林匹克可以用来让他们改正的工具,但是,这不是我   们报告的目的,(奥林匹克)他只不过是一个分支问题。这个报   告反映的是具体问题,不是大的问题,或是你怎样使中国遵守人   权规定,用奥林匹克(来制裁)是不是一个办法。  女:您是不是试过去中国去作调查? 乔:我们试过,但我们没想能去。联合国酷刑调查专员化了十才等到   了他的签证,正如你所知道的,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才能得到签   证。 麦:也许我可以告诉你关于另一个大卫的故事,我们实际上是给中国   政府写了封信,说我们希望可以去中国,我们也希望和你会谈一   下来商量我们去的条件,他们就给我们回信了,他们给我打了电   话,说他们想因为信的事和我们见面。然后大卫.乔高就和孙先   生会面了,他是渥太华大使馆的行政官员,但不幸的是,孙先生   只对反驳指控敢兴趣,他对我们去中国的条件一字不提。所以,   我们的信就留在那儿了,同时我们如果能去中国呢,我们会很高   兴,合理地安排一下,这样我们就可以作我们想作的调查了,这   样当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们会很乐意去。在我们的报告里,我   们谈到了今后的我们希望做的事,如果我们去到中国,我们想看   医院的记录,和其它的,在我们问卷的一个问题里,我们提到许   可,我们希望获得许可,但也不强求。 女:在这个报告之后? 麦:问题是是不是我们不用去中国也能将工作深入进行?如果我们获   得了大量有力的材料,不同方面的,或从不同方面的,我们会做   一个进一步调查,但有待观望。 男:你认为这个调查报告最重要的部分是什么? 乔:建议部分是说立即停止(这种罪恶),如果中国想要成为国际社   会受尊重的一员的话,他们就得认识到(这一点),我不认为,   (中国政府)对报告作了相应的回答,除了说它不真实以外,国   际社会会,我认为,要求中国停止(非法获取器官),我希望他   们会这样做。 男:从那里找这个报告? 麦:网站上。 乔:对,在网站上。 女:乔高,这个报告看起来很恐怖,或者说指控吧。 乔:指控并不重要,对不起,你接着说: 女:没问题,我知道你相信自由贸易,但不管怎么样,在我看来,有   大量的侵犯人权的事在年复一年地在中国发生,但是因为经济的   崛起,中国成了一片淘金地,作为政府的一员,你是怎么看的? 乔:我不在政府之中,我也不是政府成员,我不是。我看到各党派的   政府的成员当知道我们做的,都对我们表示鼓励,希望当他们,   希望吧,读我们的报告,他们会到他们的可敬的各党领袖那里,   和政府,告诉他们情况要发生变化,中国得停止(他们的罪   刑),然后重新做好,成为世界大家庭的一员。再没有什么比这   更恶劣了!人被杀了之后取器官,为了一些人从中获利,刚才我   提到了一个人的前夫是个外科医生,你会在附录的第14页看到,   他做这种手术做了两年,在两年之内,他挣了几十万块钱,实际   上,后来,他睡不著觉,晚上做恶梦,他停做手术以后,他被派   到,她告诉我们,北京去治疗心脏病人,我相信政府希望让他   死。中国,对麦塔斯和我来讲,我们是中国的朋友,我们在报告   的前面也提到了,我们是中国的朋友。但这件事情,一个写小说   的,写科学小说的都想不出来,什么事都有。 麦:如果让我来回答,我会说经济的发展体现的是经济发展的本身并   不能完全带来对人权的尊重。很显然,它带来对一部分人权的尊   重,而不是全部的。如果我们想在中国得到对人权的全部尊重,   我们就不能只通过经济的发展来做,我们必须直接做。 女:由于(中国大陆)经济增长的原因,许多国家都想分一杯羹,于   是可能对此视而不见。 麦:我想你是讲在有时同某个具体国家打交道(的情况),(如果是   这样)那你讲的可能是对的。有的政府有时可能会这样(视而不   见),而其他时候其他的政府却不见得如此(视而不见)。我希   望世上所有的政府,当他们相信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后不会说,   噢,是这样,但是处于经济需要我们只好让这一切发生。我想世   界各国政府是会抗议这种违反(人性)的事的。甚至我希望,即   使同他们的经济利益相冲突他们也会这样(抗议)。 女:制裁? 麦:制裁的问题是实效的问题,有时,制裁只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起   作用,比如,大卫.乔高,不去中国,是比较谨慎,但不会对中   国的政策有大的影响,所以我们要求的是实际的作用。 男:我们该怎么做呢? 乔:最好去见你们的MP,给报社编辑写信,参加论坛,上网,把报   告复印50份,给50个邻居,朋友,你会很感叹这样做的效果的。 男:你是否认为“可能性平衡”令人信服,还是觉得这一切指控无可   辩驳? 麦:对此我们讨论了很多。我们认为对于我们的报告来说“可能性平   衡”是个恰当的标准,因为“可能性平衡”是民事标准,我们并   不是在控告谁。显然(除此之外)还有刑事标准,那对证据规则   (的要求)是非常技术性的;再就是较低标准的“可能性推   理”,但是我们没有采用这样低的标准。我们采用“可能性平   衡”作为标准。 乔:感谢各位到场! 听众朋友,您刚才收听到的是前加拿大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 和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7月6日在渥太华国会山举行的《中共活 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独立调查报告》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况。感谢您 收听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的节目。 〔原载《希望之声.新闻频道.演讲原声》2006-07-06。提供者:艾 琳。本文经过《民主论坛》编辑,并且改了几个明显的错字和不适当 的标点符号。)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秘密警察剥夺了我的出国权利 力虹 2006年7月7日,由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和 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组成的独立调查团,向世界媒体公布了 《中国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该报告确证中共活摘 器官“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在中国大量存在!这是一个大日 子,必将被每一个炎黄子孙、以及全世界每一位有良知的人们所铭 记。 就我个人而言,莫非真的是命运使然──今年3月9日苏家屯秘密被揭 露当天,正是我们千辛万苦创建的爱琴海网站被中共地方当局蛮横封 杀之日。命运的巧合还在于:今天7月7日,我作为一个公民因私出国 (境)旅行的权利被中共秘密警察给无情剥夺了。 今天一早,我和我的太太赶到宁波市公安局,他们给我正式下达了 《不批准出国(境)通知书》。全文如下:   宁波市公安局不批准出国(境)通知书   甬公境不准字(2006)第38号   张建红:   我局于2006年6月19日收到你的因私出国(境)申请,经审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决   定不批准你的因私出国(境)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   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公安局(公章) 虽然对于这个结果,我在前往申请之前已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并且在 7月7日这个加拿大独立调查团向媒体公布《中国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 器官指控的报告》的特殊日子里,我个人的小小遭遇,实在算不了什 么。但是我对于宁波市公安局肆意剥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仍然充满 了愤慨。 同时,对他们在此过程中的卑鄙手段和“既要做婊子又想立碑坊”的 丑态,感到十分的可笑,对他们“如临大敌”般的虚弱、恐惧心理又 有些许的同情! 我和太太前往宁波市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因私旅游护照是6月19日,两 人拍好照、填完表格后,我太太付了200元护照工本费,我却被告知 用不着先付款,当时我心里一想:麻烦果然来了。等到7月5日,他们 寄来一封《出国(境)申请约谈通知书》,当天又来电话通知我们7 日到市公安局“13楼”某某办公室谈话。我们俩对市局“13楼”极其 反感,因为那是市局一处(即政治保卫处)办公室所在。这个全世界 只有极权暴政国家才特设的邪恶机构,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到89年 6.4,直到目前,对我们的家庭造成了无穷尽的灾难。所以我们当即 予以反对,只同意在出入境管理处申领大厅与他们见面。 见面的过程中,他们施用了只有低幼儿童才可能上当的伎俩:他们三 人从“十三楼”来到申领大厅,将我们领到隔壁会议室。本来要将我 们二人分开,分头进行所谓的“谈话”,经我们反对才作罢。然后, 他们拿出纸笔,要求我写一份“不想出国”的原因报告。我感到很奇 怪,告诉他们说,我们是根据公民基本权利来申领护照的,如果你们 要卡,那么是该你们说出理由,并须出具正式文件的!听了此话,他 们三人面面相觑,发现他们的伎俩──最好由我主动提出不想出国, 申请作废,如此他们正好推脱了侵犯公民权利的责任──无法得逞 了,这时,其中一个人从他的公文夹中拿出了早已打印好了的《宁波 市公安局不批准出国(境)通知书》,出示给我看,并说只能看不能 拿走! 我一看,这份通知书的抬头写着我的名字“张建红”,我就二话没 说,当即折起通知书塞入口袋,拉着太太的手,抬腿就走……好象被 我抢走了“国家机密”似的,他们三人赶紧阻挡我们,其中一人还拽 住了我的手臂。这时,我们已到了会议室与大厅之间的走廊上,趁着 大厅人多,我大声说道:“既然这个通知书是下达给我本人的,并写 有我的名字,我当然有权力把它带走!”他们恐怕大厅里众多申领者 听到、看到他们的丑态,犹豫了一下,方才住了手……就这样,我们 带着这一份“国家机密”文件走出了市局。 回家后,我才认真阅读了那张《通知书》,发现他们拒绝我申领护照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于 是我上网搜索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其中 第八条是这样设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     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照上述五项,我本人显然对不上1、2、3、4项,唯有第5项“国务 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 成重大损失的”才是他们的杀手锏!他们凭什么限制一个公民出境旅 行的自由?凭什么论断本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造成重大 损失?为什么一个公民基本的人身自由,既不经过法院,也不经过听 证,就可以被公安一处随意剥夺? 就凭这个“第八条第5项”?稍有常识之人马上就能看出此恶法的可 耻与荒诞──首先,“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之说法直接违宪, 国务院难道能随意剥夺现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权利?并且,宁波市 公安局一处难道就可以随意代表“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众所周 知,公安一处(政治保卫处),就是希特勒敢死太保和斯大林克格勃 的嫡系传人。这个自1949年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罄竹难书之罪行的 秘密警察机构,难道他们自己也已经公开承认,现在管理国家(包括 出入境管理)的就是他们一帮臭名昭著的秘密警察?这难道不是中 共“警察国家”的绝妙注释吗? 其次,他们认为我本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 益造成重大损失”,看了这几句,我差一点笑了出来!难道本人,17 年来被你们剥夺了一切工作机会和社会福利,靠菲薄稿费养家糊口的 一介文弱书生,真的有如此神力,能够“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 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果真如此,你们的所谓“国家”(其实是 中共独裁政权)也显得太虚弱可怜、不堪一击了! 有人可能会讲,根据宁波市公安局的那个《通知书》,力虹你如果不 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啊。是的,根据常理,我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甚至提起行政诉讼的。因此,当友人打来电话,询问如果有律师愿意 为我代理此项诉讼,你同意吗?我便答应了。虽然那个“行政复议” 与“行政诉讼”早已被证明是中国式“婊子立牌坊”的把戏,如若轻 易相信无疑于“与虎谋皮”,但牵涉到一个人的自由权利殊非小事, 必须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今天7月7日是个大日子,也许我本不应该提及个人的遭遇。上述本人 公民自由权利被中共秘密警察肆意剥夺的小小案件,在今天“活体盗 卖器官”的超法西斯罪恶即将大白于天下的历史性时刻,显得极其的 微不足道。但这二件事情,在中共当局反文明、反人类、反人性的本 质意义上是相互关连的,是逻辑相通的。因此,我必须将它公布于 众。 最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告诉他们──你把我视为“出境后将对国家 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的危险分子,其实, 真正危害国家的正是你们半个世纪以来的反自由、反人性的极权制 度。以如此的卑劣制度将我划的“政治贱民”,阻止我于国门之内, 我只有感到极其可笑──我在国内不是照样可以拿起这支笔,给你们 妄称的、并且以肮脏的秘密警察僭越立法者与执法者的所谓“国家安 全”和“国家利益”,持续不断地“造成重大损失”吗? (2006-07-07草稿;07-11修改于宁波)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从当局起诉郭起真的起诉书 看中国的言论自由 天理 刚才在网上看到《天网》黄琦帖出《沧公国诉字〔2006〕01号》对郭 起真的起诉书,起诉书上说郭起真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新华 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并经沧州市人民检查院批准,同日被沧州市公 安局逮捕。经我局依法侦察所获得的证据证实:郭起真利用互联网通 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了大量的文章给境外网站《民主论坛》,要求 《民主论坛》上发表,并获得了大量稿酬,其中在《民主论坛》等境 外网站发表文章34篇,被《大纪元》等境外网站转载。 起诉郭起真是因郭写的文章中“言词激烈地歪曲党和政府及国家领导 人的形象,恶毒攻击,诋毁,辱骂党和政府及国家及领导人”并“大 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国际舆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郭起真的犯 罪事实是从郭起真的电脑硬盘中的证据(已刻录成光盘)。起诉书说 郭起真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与境外媒体相勾结,在境外网站大 量发表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性文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二款,第106条之规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应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129条之规定,特移送法院起诉定罪云云。 郭起真何许人也?郭起真1996年被单位无故开除后,生活来源一直靠 在沧州羊毛衫厂做车间主任的妻子赵长芹,但是,当局迫害者们却把 黑手伸到赵长芹的工作单位,致使赵长芹被原单位解除公职断送了一 家的生活来源。没有钱,靠什么生活?当地没有任何单位敢收留他 们。没有多少文化的郭起真凭着自己的天分开始他的写作生涯。靠卖 稿子糊口。生活已如此艰辛,当局仍然步步紧逼,将郭起真的写作工 具和上网电脑全部没收。致郭起真的家庭生活于绝境。2005年10月26 日上午11点,郭起真为了抗议当局对他的骚扰和迫害爬上公安局院内 的电视台抗议,不慎从20多米高处摔落,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和身体 多处受伤。因无钱医治被迫中断治疗,面临终身残疾。2006年5月12 日当局更加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新华区公安分局采取盗 贼入屋的手法,半夜撬门,用一件衣服捂在郭起真的头上蒙头上手铐 带走拘留。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刀枪不入的无敌国安竟然把郭起真 家的菜刀藏进了下水道!和黑社会土匪打劫一个屌样! 一个人,活在这世界上就得要生存,郭起真也不能例外。《宪法》作 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对于保障公民包括言论自由权在内的各项人权 的正式宣告。郭起真一家人要生存,靠的是努力去写作,虽然他的观 点俺天理不敢荀同,但《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民的人权, 而言论自由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的记者 招待会说:“按照《宪法》的规定,每一个公民都有利用互联网的权 利和自由”。从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俺天理看到言论自由权是世界 上大多数国家(当然也包括中国)所普遍承认和保护的。可是,用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对郭起真提出起诉,是否是网上的言论从 来就未逃脱过“颠覆法网”?“先是厉王得卫巫以监谤者,继而秦律 偶语者弃市”?以民为本啊,为咱网上的老百姓考虑得越来越周到 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语和建议 的权利。”根据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增加了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 权。”又看一看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 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 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 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规定:“一、人人有 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郭起真 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属于公民的言论自由,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给享有的公民民主权利。 一切为了稳定,一切为了和谐,当局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用“煽动 颠覆国家政权罪”来对郭起真提出起诉定罪,对所有当局的异议者来 一个杀鸡警猴,将所有的“异议分子”都打倒、收监。写到这里,俺 得说明一下,目前在国际上得到公认的《有关国家安全、表达及获取 信息的自由的约翰内斯堡原则》第六条规定:“只有当一个政府可以 证明以下事实存在,言论才可能以危害国家安全受到惩罚:(1)该 言论是有意煽动即刻的暴力行动;(2)该言论有可能会引起这样的 暴力行为;(3)在该言论与暴力的可能性或出现之间有着直接而且 即刻的联系。”认定某种言论是否构成危害国家安全是受到严格限制 的,否则就可能是侵犯人权。这一原则概括为“现实而紧迫的威胁” 原则,即只有当言论对国家安全构成现实而紧迫的威胁时,才能构成 犯罪。 从郭起真的文章来看,他有的观点对政府的看法做法有不同的理解实 属正常。甚至在认识的过程中无论观点的对与错,均与“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无缘,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郭起真的行为不符合犯 罪构成。他没有用暴力形式来推翻现政权这个目的。郭起真是用文章 批评现政府存在的司法腐败和揭露官员他们的草菅人命,至于郭起真 的信仰是什么,法律也不能强迫郭起真信仰什么!郭起真对政府有自 己的观点和看法无可厚非,即使郭起真所发表的文章是针对政府和攻 击政府的,也仍然属于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在行使《宪法》所赋予 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而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若是连郭起真收取 稿费也列入罪证之一,作为追究郭起真的证据就是极其荒谬!因为, 郭起真是公民一员,政府不能解决他一家人的生活,郭起真靠自己的 一双手去糊口,何罪之有?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要誓死捍卫你说出自己观点的权 利”。共产党应有广阔的胸襟,对待异见者,不能让他们在恐惧中生 活。应以宽容的态度引导他们,玲听他们的呼声。郭起真是无罪的, 如果他有罪,如果郭起真被判刑,那么我们所有批评政府不良行为的 民间网络写手,统统都是罪人,统统都得抛入监狱。所以俺天理得要 声援、支持郭起真,这不是一个郭起真的事,这是千千万万个郭起真 的事。并且在网络舆论上发出了更加强烈,更加尖锐的声音,顽强地 维护《宪法》所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作不屈不挠的斗争。妥协,也 就是在为自己掘坟墓。 (2006-07-11)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讽喻诗〕中国国民性“三字经” 舒侠        中国人,性如何?鲁迅翁,已论过:        优点少,劣习多;阿Q哥,是楷模。        叹国人,记性破。今日里,再唠嗑。        中国人,太愚昧,最不会,辨是非。        谁帮他,他害谁;谁害他,他帮谁。        忘恩情,少心肺。见小利,拼命追;        临大义,往后退。中国人,私心重。        嫉贤能,妒英雄。思己富,望人穷。        他穷时,背腰躬;他富时,目中空。        落难时,真可怜;得志时,太讨嫌。        中国人,最虚伪。心不应,鼻下嘴;        手不协,胯下腿。己不欲,要人为。        要别人,学李逵;他自己,学李鬼。        要别人,学岳飞;他自己,学秦桧。        要别人,学孔融;他自己,学王戎。        要别人,当英雄;他自己,当臭虫。        要别人,作牺牲;他自己,亲手烹。        要别人,讲信誉;他自己,赖借据。        要别人,去守贞;他自己,却淫奔。        要别人,多积德;他自己,太缺德。        中国人,太贪婪,捧银锭,想金砖。        中国人,太吝啬,铁公鸡,是本色。        中国人,没廉耻,做乌龟,美滋滋。        中国人,最健忘。名利闭,私欲障。        木脑袋,不灵光。好了疤,忘了伤。        旧圈套,还是闯;老伎俩,仍上当。        中国人,太虚荣,死要脸,活受穷。        中国人,思维怪,既排外,又媚外,        到如今,仍未改。中国人,没理智,        讳恶疾,忌良医。将医生,当仇敌,        要治病,毋宁死。遇批评,拍案起;        遇表扬,大欢喜。中国人,没骨气,        最擅长,做奴隶。做奴隶,硬道理,        格言多,多警辟:乱离人,多艰险;        怎如咱,太平犬。夹尾巴,低眉眼。        老实干,有干饭;卖力扛,有稀汤。        不乱讲,不下岗;不上访,有奖赏。        奴才梦,五千年;五千年,梦正酣;        酣梦里,开心颜。中国人,心眼歪。        说假话,中下怀;说真话,人人怪。        行诡道,人人爱;行直道,人人害。        仗大义,他鄙弃;施小惠,他心仪。        做善事,他告密;做恶事,他通气。        中国人,心太黑。卖亲友,不惭愧;        害兄弟,不后悔;弑父母,很干脆。        中国人,难成人;中国人,真丢人;        中国人,气死人;中国人,不是人。        我也是,中国人。浑身病,羞见人。        作此诗,抒孤愤。“三字经”,寄国人。        望同胞,细思忖;脱旧胎,作新人。        (2006-07-08于废园)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是如何一个人打败一个“旅”的 福祯幽默文“煮”坊(之7) 姜福祯 一个小公务员的自述 我终于当上了青鸟市鸟毛区民革中央办公室的秘书。坐上这把交椅之 后,我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自豪感。原来我崇拜的三国英雄关羽 立马就从高山变成了一个小土丘。我原来迷恋的的足球名将罗纳尔多 立马就变成了毛毛虫。 想起考公务员这码子事,我就精神抖擞,要知道我是一个人打败了一 个旅的。一个旅这是个什么概念?这是比王成都英雄的英雄事迹啊。 狗日的那1,000个草包,和我抢官坐,结果全部被我消灭。那个爽 呀,就别提了!正是:弹指间强虏灰飞烟灭…… 为了让大家感受到当时的激烈气氛,请允许我对当天的媒体报道进行 连接:今年突破一个职位千人竞争的共有五个。(相关内容请见附 表)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舒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由衷感叹, 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当仁不让地从昔日被誉为“千军万马过独木 桥”的高考和考研那里,接过了“中国竞争最激烈的考试”的接力 棒。 和一个旅的人竞争同一职位 “没想到会有一个旅的人和我竞争。我的后背开始流汗了。报考了本 次招考最热门职位──民革中央其中一个职位──的小付如是说。” 上周报名时,网上显示的录取比例还是1:400。我当时的心态还很平 静,认为在家里好好复习参加考试就应该没问题。可现在我真的有点 后悔了。这次考试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妈呀,我只有破釜沉舟 了。 有资料显示,今年的考场里,我是这样打败一个旅的。 ◆资格审查弃权和没通过的若干 ◆面试衣冠不整和形象不佳的若干 ◆作文题目太难吓跑的若干 ◆作文要求数字太多吓跑的若干 ◆笔试题量太大十分钟才点完题目,随后吓得自动退场的若干 ◆挥汗如雨终因题量太大,不堪负重,当场晕倒和装病晕倒的若干 ◆挥汗如雨,勇敢应对,终因题目太难写字太慢答题不超过10的若干 ◆挥汗如雨,勇敢应对,终因题目太难写字太慢答题不超过20的若干  干 ◆挥汗如雨,勇敢应对,终因题目太难写字太慢答题不超过30的若干  若干…… ◆此外还有紧张过度或者吓尿吓拉裤子的涉嫌扰乱和污染考场秩序被  驱逐出考场的若干…… 就这样凭着我的一手“狂而不草”的草书,凭着我比尔盖冠式的电脑 袋,凭着我随机应变的大舌头,凭着我临危不惧地英雄本色,凭着我 深厚的社会关系和阅历,狗日的我终于脱颖而出了! 诸位看官,你说我这顶乌纱帽来的容易吗?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