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06-18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章子怡的“肉体”──福祯幽默文“煮”坊(之1)  江福祯 ◆让专制帝王和他们的时代永远死掉     (成都)王新旻 ◆“权力致富”焉能不引起“仇富”?     (西安)梁治 ◆红旗下的蛋,一样的堕落      (浙江嘉兴)南方在野 ◆贪污犯的幸福期望            (湖南)金海涛 ◆公民的责任            (河北石家庄)朱力军 ◆一周新闻(第021期)            《一周新闻》 探索道路 ◆中国劳工大众为何就不能享有罢工权?   (武汉)刘爱新 ◆维权,维出一个人权新中国         (贵阳)曾宁 ◆安全标准严重滞后是一种懒政       (济南)李克杰 迫害实录 ◆〔邀请函〕“盲人陈光诚事件”中外记者见面会 陈光诚亲朋 ◆临沂市委书记李群的无耻和无能      (北京)张耀杰 ◆没有刘正有出席的“中国无人权”会议   (北京)张耀杰 ◆刘正有呼吁联合国紧急调查他在机场被劫事件 《希望之声》 ◆〔廖双元〕刑事裁定书(〔1996〕黔刑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读史论今 ◆“文革”目的是将文化彻底御用      (安徽)黄广湘 文艺春秋 ◆浴火重生──《爱琴海》百日维权纪念    (宁波)力虹 台湾问题 ◆台湾问题溯源              (山西)独光达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章子怡的“肉体”和我们的“国体”问题 福祯幽默文“煮”坊(之1) 江福祯 床上卖国主义 最近,许多人都在骂章子怡。章子怡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女子。在巴 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能看到关于她的电影海报及报道。“神 五”上天不久,巴黎某杂志封面便是用了章子怡在《卧虎藏龙》里的 扮相,足踏火箭,差几厘米就飞到了杂志顶部;著名的《巴黎竞赛 报》也曾经拿章子怡当过封面,一个“大”红人,在半空中跃进,很 象当年样板戏里的红色娘子军。 章子怡之所以受到攻击,是因为她在好莱坞电影《艺伎回忆录》中有 了“丑事”──她饰演的日本艺伎“小百合”竟然堂而皇之被日本男 演员渡边谦饰演的富商压在床上。网上真真假假的剧照,让一些爱国 的网民出离的愤怒了。他们分明感觉到章子怡那轻盈的肉身有伤中国 沉重的“国体”。他们看到被压迫的不是章子怡,而是亲爱的祖国! 若不就此开除章子怡的国籍,“非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我们发现, 网上无休无止的谩骂,正在把本已声名狼藉的“爱国”沦落为一种脏 话。 床上爱国主义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写过一本小说,叙述抗日战争时期普通中国 人的命运沉浮,里面讲到了另一种爱国──“床上爱国主义”。唐德 刚说,日本妓女举世有名,建妓院也是日本人的拿手好戏。当时沦陷 区有专为日本人服务的皇军慰安所,日本妓女以一当十,如狼似虎。 但是,皇军需要慰安妇时,一切都是免费供应。所以,为了赚点外 快,日本妓女时常偷偷越界,要与华民俱乐一番。于是,“华民为向 日本天皇泄愤、雪耻,也不惜作阿Q、开洋荤、出重价。这次张老参 虽然足足花了30块银元,终能在一个日本女人身上抗日救国了一 番。”(《战争与爱情》,208页) 如此一来,既可以爱国,保持一点民族自尊心,又可以尽情享受,可 谓两全其美。虽然“张老参”们不能象那些才子佳人一样代表中国的 良心,至少也要代表中国的肾,把自己当成“国体”,覆盖并进入另 一具“国体”,在享乐中杀敌──分大宅门的白景琦说的那样,“看 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我冲将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当然,这种可以用次数来计算的爱国未免有些滑稽,经不住推敲。遥 想当年郭沫若、周作人等君,定然不是出于什么爱国的伟大目的才娶 了日本太太。鲁迅和周作人家里闹出的那点纠纷,自然也不是因为鲁 迅当日想爱国,周作人不肯。归根到底,将一个人的性爱与他是否有 爱国情操扯在一起,风马牛不相及。 替罪羊 为什么那么多自称“爱国”的人,都热衷于寻找替罪羊?为什么中国 人对自己的同胞不宽容?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寻找替罪羊” 式的“爱国”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理由如下: 其一,在国家面临危机时,“爱国者”会竭尽全力从外部或内部寻找 敌人,认定它们是所有罪恶的根源,将自己的责任一笔勾销,以此维 护所谓的民族自尊与国家荣誉。 其二,单方面地赋予某些人以“爱国”责任,然后监督他们是否爱国 或叛国。在这种逻辑下,自己永远是爱国的,别人永远是被指责的对 象。指责别人越多,自己就越爱国,越有成绩。指责或控诉别人因此 成为一种既有利可图,又无风险的事情。正是因为上述第二种逻辑, 使章子怡一夜之间成为“民族罪人”。事实上,“爱国者”们所谓 “爱国”,并不是因为自己做了有益于国家的事情,而是因为他们认 定别人“有罪”。 在我看来,章子怡说到底不过是个有着自己梦想的邻家女孩,一个依 靠个人奋斗获得了成功的普通的电影演员。她只是共和国的一位公 民,既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人民,只属于她自己。章子怡的肉体与 中国的“国体”毫无关系。 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国家 国家与尊严,从来不是空洞之物,都不应该超越于个体之上。无论爱 国,还是爱民族,归根到底是要爱国民,要在自由、进步、宽容等价 值的指引之下,尊重个体的成长与选择。正如富兰克林所说,“哪里 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我相信,我们让祖国有尊严的最好方 式,就是不要把自由这祖国从同胞身边拿走。 ◆跟贴一──文化爱国主义 强烈鄙视此贴及贴中所提章某某!不知转发此贴何意? 西方极力吹捧章某某可谓处心积虑,这不过是西方文化侵略的一种策 略,国外的所谓一些大奖、贵冠罩在章某某头上,显然不是巧合,西 方对华政策在政治演变、经济渗透的同时,也在不断进行着文化侵 略,尽管这种侵略是潜移默化和不被察觉的。西方的这种策略与一些 文化和文艺工作者急于窜红的心态不谋而合,于是文化汉奸出现了, 当然,章某某不是首位,也不会是末位,因为,有许多人知道这条能 够迅速成名的捷径,尽管她(他)们都知道此路是多么不耻。而国内 的众多舆论媒体或由于无知、或昧心、或拜金而进行的大肆跟进喧 染,也成了西文文化侵略的帮凶。 消灭文化汉奸的有效方法:封杀。 ◆跟贴二──卖房爱国主义 青岛的房价虽然很高,在沿海一线的别墅可能已经到了2 万块钱一平 方米,但是如果一直往北走,那就是2万、1万、8,000、5,000, 3,000,最便宜还有1,000的。想想一般中国人住不起并不要紧,只要 把高端价位的房子卖给外国人,最好是日本人;低价位的留给弱势阶 层,那么此时你就很爱国了。其实,靠一个日本娘们无济于事,日本 娘们太多,靠不完。太浪费精液,最好还是靠他们的钞票。 ◆跟贴三──妈妈万岁!(兼为爱国主义正义) 爱国是一种最纯洁、最神圣的感情。一般说来,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 的东东,那种牢不可破的,独一无二的地域归属感,就象你总是需要 躺在妈妈的怀里,妈妈对你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也都需要独特的料理, 哪怕妈妈掺鼻涕和面,用带病菌的唾沫嚼给你吃煮红薯,那都属于国 情和文化,是不能摆脱和菲薄的。 (以上跟帖是根据冰咖啡转贴编写,作者未知,来源:《青岛新闻 网》。)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让专制帝王和他们的时代永远死掉 王新旻 最早接触二月河的作品,是在某电台的中午广播小说节目中听的。那 是一本名为《康熙大帝》的长篇历史小说。当时并没觉得什么,只是 听听罢了,作为中午时光的一种消遣。后来,二月河的这类作品多了 起来,也红火起来,康熙之后,乾隆、雍正也都一个个被挖掘出来, 包装上场。一时间,书店地摊、招贴广告、报纸版面、娱乐杂志和影 视屏幕上,到处是那种拖着“猪尾巴”的怪物们,令人迷惑自己到底 是生活在什么年代中。 二月河的这种历史小说,由于大批量规模化经营,且很有些市场,故 出版社和影视商大为看好,趋之若鹜,重金购版权、改编,重金做广 告,搞得甚是红火热烈。但这背后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赚钱。各种 商人们似乎没有太大的错,因为商人的最高原则就是赚钱,越多越 好。 我要说的是作为作家的二月河。据报刊的报道介绍,二月河先生是研 究过“红学”的,当然对满清在中国统治的历史真相十分清楚。满清 封建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残暴和腐败的王朝,也是给中华民族带来 沉重灾难和奇耻大辱的王朝。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 为推翻满清王朝,让它在中国的历史上永远消失,有无数的志士献出 了自己的鲜血和头颅。这发生在20世纪的初叶,要摆脱封建的专制独 裁是多么不容易啊。但由于二月河先生的“创作”,这些早已被埋入 地下的幽灵们又纷纷从坟墓中爬了出来,登台亮相,让人觉得匪夷所 思,难受之极。 作家有自己的创作自由。写什么和怎么写,当然是他自己的事情,别 人是不应说什么的。但我们对作家和作品的评价,却不能不明确认 真。作家应该是一个社会的良知,对社会的发展、进步负有道义上的 责任。孙中山先生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 亡。”当今的世界潮流是什么?是高科技发展带来的全球一体化进 程,是独裁制度的消失和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人的自由和基本权利意 识的不断觉醒和深入。 在中国,虽然我们离真正的民主和自由还相距甚远,但“世界潮流” 的涌动也还是不可阻挡的。1997年,中国当局在联合国签署了《经 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不久,又签署加入了《公民权利和 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虽然,这些公约在中国的命运和中国其他的法 律一样,凡是对当局不利的都被束之高阁,成为摆设,但起码表明了 一个事实,那就是尊重人权、实行民主,是普世共同的追求和根本价 值所在。 犹如严寒无法阻挡春天的到来,中国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意识也正在 从沉睡中大面积觉醒过来。我们的青少年一代,更应该是觉醒的一 代。然而,他们不但没有机会接受这样的教育,反而整天被浸泡在新 的和旧的专制主义的毒液中。这是令人痛心的。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 常看到一些稚气未脱的孩子,在模仿着影视中的皇帝、皇后、太监、 大臣们,满口“奴才”、“主子”地叫着,演练请安和跪叩的把戏。 更可气的是一些成年人,也在津津乐道地鼓吹,特别是那些自以为是 “主子”了的各色“老板”们,巴不得再回到从前,让下属都变成 “奴才”才好。 也许,我们的二月河先生并没有看到这些,也没有意识到,那就让我 在此提个醒吧!并请在炮制和颂扬“圣君”的百忙之中,抽一点时间 关注一下“世界潮流”,读一点正越来越深地影响着整个人类思想和 生活的有关人权文件,相信会有所收获。那些为了取名取利,更是为 了取悦现代当权者的“帝王系列”也该划上句号了。不要让献媚成为 一种令人可鄙的习惯,更不要将才华浪费在不该浪费的地方。 我希望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别人的奴隶。 我希望我们眼睛、耳朵和空气,从此能够清净些,听闻到春天的鸟语 花香。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权力致富”焉能不引起“仇富”? 梁治 近日在报纸上发现了这么几则惨痛的新闻,一是夫妻因无力挽救患重 病孩子投湖自杀。 据2006年6月4日《新文化报》报道,6月3日早上7时许,一对夫妻在 长春市南湖公园内投湖,南湖救生员发现后将他们救上岸。男子恢复 了意识却说:“别救我,我不想活了!”女的则坐在一旁默默落泪。 随后,120救护车和民警都赶到现场,把夫妻俩送到了吉林大学第一 医院。经询问得知,投湖的男女就是小松和小爽的父母。 记者赶到急诊室时,夫妻俩正在病床上落泪。“我们没有能力救孩 子,心疼啊!”丈夫白某道出自杀缘由。昨日下午,夫妻俩回到了孩 子住的医院,小爽扑进妈妈的怀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一家四口人 抱头痛哭。夫妻俩说,他们再也不会抛弃孩子了。为给小爽治疗他俩 已经借遍了亲属,好不容易凑了8,500元,但至少十万元的治疗费用 让他们绝望。5月31日凌晨,他俩哭了一夜后,给孩子留了50元钱, 决定出去弄钱。 “我们没本事赚钱,就想到了卖血。”白某说,但血站和献血车告知 只能无偿献血。听说献血后亲属可以免费用血,白某想小爽治疗时可 能用得上,就想献400毫升,医生担心其身体只给抽了300毫升。他们 又想到卖器官,却被告知器官不允许买卖…… 二是民工夫妇无力支付1,859元医药费跳江自尽。据2006年6月15日 《南方新闻网》报道:2006年6月9日,一个少年眼睁睁看着妈妈、爸 爸跳入闽江,消失在湍急而浑浊的水中。为了拉住母亲,他在湿滑的 地上摔了一跤,“只差一米,我就抓住她的手了!”泪水中,少年在 回忆妈妈最初的哭泣──5月中旬一天晚上,母亲陈爱华流泪说“肚 子很疼”。吴维林以为是阑尾炎,急忙打车准备去医院。检查后发现 是宫颈炎,处方单表明,药费加治疗费共为1,859.04元。实在无力 支付就想到了自杀。 三是母亲因穷杀婴。据4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因不堪生活重 负,将久病不愈的亲生女儿扔进河里淹死的母亲周模英近日接到广东 省高院的二审判决:改判她六年有期徒刑,比一审减了五年。 象这样的例子在现在的中国比比皆是,大量的穷人不断的产生出来, 许多人得不到必要的救治,尤其是医疗、教育、住房等象老虎一样吞 噬着人们的财富,就象有一张无形的网在剥夺你的劳动,剥夺你的财 富,使你一步步陷入贫困中。而更可怕的是许多穷人得不到应有道义 的救治,一些“富翁”宁可一掷千金,也不愿做这些功在千秋的事 情。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一个原因,因为中国是个“权力致富”的社会。为什么这样说呢? 中国历史上每当到一个朝代社会矛盾急剧激化的时候,都会出现大量 的农民起义。这些农民起义的口号就是:“均贫富”,来聚惑人心, 可见贫富差距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其实贫富差距不光是中国 社会才有的现象,即使在西方民主社会也广为存在,可为什么中国的 贫富差距偏偏能引起人民暴动呢?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的贫富差距很特 别,因为这种富是一种实际上是一种“官富”,是一种“权力富”, 也就是说在这种社会中,谁只要拥有权力,谁只要当上了官,谁就能 富。谁的官越大,谁也就越富。过去中国最大的官是皇帝,所以皇帝 是中国最大的富翁。刘邦当上了皇帝不就洋洋得意地说:“我弄下的 产业比起大哥来哪个大?”这把天下看作自己的财富做法,世界上哪 一个人能够相比? 权力的本质被来就是一种侵夺式的,是彰显人性之恶的手段,所以它 付诸实施必然是强盗式的,是赤裸裸式的掠夺,也是血淋淋的。作为 “权力致富”,当然也是靠血腥的手段获取的,比如秦始皇统一六国 后,聚天下之财力供一人之享乐,这种过程还不是靠武力强占的吗? 还有成吉思汗每到一个地方就大肆掠夺,很快就成为当时世界上的最 富有的人,这样的财富不也是沾满鲜血吗?……象这种权力致富,实 际上并不能引起广大人民心服口服的尊崇。因此陈胜吴广就提出了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质疑,历朝历代为了打破这种权力致富 之手,也爆发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尽管这些起义最终也变成了“权 力致富”的变质者,但在起始应该是以打破“权力致富”作为号召 的。 权力,因它所处的社会制度不同划分为民主权力和专制权力。民主权 力是有限制的权力,是由广大人民,通过一定的社会民主制度把其规 范到正常的轨道上,从而彰显一定的人性化,而专制权力是没有限制 的极端权力,是绝对权力,一般为独裁者所有,它完全掌握在专制独 裁者手里,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 人性本恶,而权力是促使人性发挥最大恶的催化剂,它可以使人的恶 性发挥到极限,所以如果不对权力进行限制的话,它会贻害无穷的, 中国和世界历史上出现的暴君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权力的性质既然如此,作为攫取财富的“权力致富”当然也是如此, 在专制制度下的权力致富是充满血淋淋的,它几乎不受任何限制,也 无道德规范,更无法律制裁。比如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皇帝,许多人出 身实际上是穷光蛋,比如朱元璋还不是一个穷要饭的,后来通过奸谋 和武力登上了皇位,成为最富裕的人,还有历朝历代的文臣武将还不 是通过长官权力来富裕的吗?所以在一个专制社会里,什么手段能迅 速致富,那就是权力。 而现在权力致富在中国更是屡见不鲜,据了解,目前中国在位的高级 领导人许多都是富翁,他们的家族,他们的子女更是富甲一方,其财 富远远超过那些辛辛苦苦的企业家。 这种现象当然在民主社会是不会存在的,如果问美国最富有的人,大 家绝对不会回答美国总统,而在中国如果问谁是最富有的人,一般有 几种回答,一种是国家独裁者,一种是某个私人,但回过头来一看, 这些私人的财富也许今年位列第一,明年很可能跌落监狱,比如牟其 中,比如刘晓庆等,可见还是权力财富来得实在,基本上谁也打不倒 的。最好的回答就是中国最富有的人是江泽民、胡锦涛、邓氏家族 等。 权力致富的根本性质是掠夺、压榨、剥削,是靠掠夺别人的财富致富 的。因此,权力致富从来不尊重道义,而且贪得无厌。在权力致富普 遍的社会里,必然会存在着大量流离失所的穷人。比如清朝时期开始 的野蛮圈地,社会上不是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吗?而权力致富的本 质也决定了这些穷人是得不到救助的,如果他们会救助穷人,那又为 什么要掠夺穷人呢?正是因为权力致富造成了穷人的现状,又怎么指 望权力救助呢?这就好比狼咬断了羊的脖子,你还能指望狼能治疗羊 吗?所以对于开头的几个例子我们也就不感到奇怪了。 现在中国的权力致富更是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比如贪官动辄几亿、 数千万,这不是权力置换吗?每次的国企改革,使得极少数人暴富, 绝大多数工人下岗,这不是权力致富吗?还有医疗、教育等校部门富 得流油,不也是又为这些部门掌握着医疗、教育的权力而致富的吗? 还有电信、天然气、石油等部门不是也因为处于垄断地位而实际上掌 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说涨价就涨价,使得财富都流进了他们的口袋 里吗…… 对于强盗,人们是要反抗的,而权力致富说白了也是一种强盗行为, 焉能不引起人们的仇恨?也难怪在春秋以前老百姓就喊出了:“碩 鼠,碩鼠,毋食我麦”的口号,而每次的人民起义“均贫富”的口号 喊出后,总是一呼百应,这其实不难理解。因为人们想,既然你们可 以掠夺,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掠夺回来呢? 所以,仇富不怪老百姓,实在是因为中国的致富是一种非正常的权力 致富。在现在的国际大趋势下,对戕害人权的专制权力体制既然人人 得而诛之,那么,对于中国社会这种戕害人权的权力致富,当然也应 是人人得而诛之了!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红旗下的蛋,一样的堕落 南方在野 就象行政命令主导之下的中国足球,越有钱,越无耻。近日来公众所 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也是红旗下的蛋,一 样的堕落。 在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素有“自由企业的大宪章”、“经济 宪法”之称,足见其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但在我国,行政垄断 无孔不入,执政者集团与既得利益者经济集团狼狈为奸,以致于《反 垄断法》千呼万唤不出来,十年“难产”。面对强大社会舆论,实在 是说不过去了,2006年6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但草案针对的只是市场经 营主体的经济垄断行为,至于行政垄断,则被立法者整体删除。如此 反垄断,可谓斩草留根,养虎为患。执政集团庸俗唯物主义的立法思 路,虚伪无产阶级专政的愚民行为,令人不得不拍案而起。 众所周知的是,中国目前的经济垄断,其根源在于行政垄断。从历史 来看,苦难的国人早已领教自由竞争机制缺失的红祸。“人民公社” 时期,公权力一手培育的所谓“公有制经济”垄断一切国计民生,造 成物资匮乏,民众衣不遮体、食不裹腹。那个时候出入国营商店,谁 没有遭受过经营者“为人民服务”的冷脸与白眼,至今心有余悸。改 革开放以来,公权力计划下的经济垄断有所放松,公民依靠自己的创 业劳动得以温饱。但执政集团权力寻租,借加强管理和规范发展之 名,排斥公平竞争,经济垄断利益集团乘东风欺行霸市,成为中小企 业谋求创业与发展的杀手。水、电、石油、煤气、烟草、邮政、电 信、铁路等行业几十年如一日坚不可摧的行业垄断地位,经营者不可 一世的霸王条款,是广大消费者醒来的噩梦。 行政垄断所造成的行业垄断,象毒瘤一样毁灭着这个国家的健康发 展,象大山一样压迫着国民的日常生活。教育垄断之下,耗费了众多 的社会资源,吸干了民众的血汗钱,却效率底下,50年来,既培养不 出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又培养不出象样的技工人才。医疗垄断,造 成医德沦丧,药价虚高,医疗事故不断,治个感冒动辄几百,民众患 病不敢进医院,穷人生病只能等待死亡。房地产土地垄断,地方政府 疯狂卖地搞创收,分发公务员奖金,普通市民则用几代人的积蓄来填 充购房贷款这个窟窿。 行政垄断是一种违反宪政人权的暴政,其反动本质,不仅体现在对公 民社会经济权利的侵犯,更体现为对公民政治权利的野蛮剥夺。一党 专政之下的垂直行政体系,从根本上排斥宪政,阻碍司法独立,人高 于法、权大于法,致使公民法律监督欲振乏力,批评、建议、申诉、 控告、检举等宪法公民权成为一纸空文。大陆新闻垄断、出版垄断, 50年来的言论监禁、新闻封锁、出版审查,以红色意识形态堵尽众 言,长官“重要谈话”则大字报式漫天轰炸、愚民洗脑,公民的言 论、出版自由被蚕食,知情权遭到侵蚀。以言代法,一言立法,下位 法违反上违法,违宪不受审查,公民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宪政 人权被架成空中楼阁。在加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卑鄙借口之下,公民 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则长期以来为“鼓掌表决”“举手通过”“等额 选举”“间接选举”“选区隔离”等低级的问题所困扰,候选人不与 选民见面,“人民代表”完全脱离群众,人民代表大会成为一党包办 关起门来唱赞歌的抒情戏。 行政垄断作为中国公民灾难的源头,可谓众目所视。行政垄断阻碍民 族创新活力,造成国家贫弱,可谓危害国家;50年来不还政于民,又 忌惮问政于民,可谓严重背离人民意志;背世界潮流而动,以暴力谎 言治国,可谓愚昧无知;专政庸懒,文山会海,逃避政治体制改革, 可谓好逸恶劳;行业垄断,排斥竞争,肥己瘦民,可谓损人利己;奉 行力政,维护一党专政,践踏人权,可谓见利忘义;人大于法,权高 于法,破坏宪政权威,扰乱司法公正,可谓违法乱纪;权力不受体制 监督,贪污腐化,生活糜烂,可谓骄淫奢侈。──如此种种,行政垄 断作为万恶之源,可谓八耻丧尽。 执政党作为行政垄断的主要罪责者,千夫所指。《反垄断法(草 案)》不反行政垄断,脱离中国国情作表面文章,实际上显示执政党 卑劣的本质与内心的惶恐。以立法垄断维护专制党权,只是末日乱象 之一。近段时期以来,执政当局频现末日恐慌,大兴文字狱与政治迫 害,可见一斑。人权活动家郭起真,30多年来为讨回公道、揭露强权 专横、参与民间维权,却因言论获罪,于6月8日被中共河北沧州当局 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正式批捕。盲人维权者陈光诚,靠自学 肓文成为律师,积极为弱势群体讲话,却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 下被当局强制软禁个多月、非法羁押长达89天,2006年6月10日,以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为名,被临沂市 沂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种种迹象表明,为了维护业已岌岌可危 的政权垄断,中共当局已是无所不用其极。所谓《反垄断法(草 案)》,注定是红旗下的一个怪胎,不谈也罢。 曾听过崔健的摇滚乐《红旗下的蛋》,沉闷中的呐喊,如闪电划破夜 空,控诉着红色王朝戕害人性的罪恶。 从共产风潮、阶级斗争,到庸俗唯物主义、“稳腚压倒一切”,镰刀 斧头旗的幽灵产下种种蛋卵,又衍生基因变异之怪胎,期间带给中华 儿女深重的灾难,至今不休。这样令炎黄子孙蒙羞的日子,何时是个 尽头? (2006-06-18)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贪污犯的幸福期望 金海涛 若干年来中国政坛的贪污腐败愈演愈烈,贪污腐败分子前赴后继络绎 不绝,而且贪污腐败的情节愈来愈严重,贪污的数额愈来愈惊人。诚 如老百姓所言,如果将中共官员集中起来排成一排逐个枪毙,可能会 有冤案;如果隔一个杀一个,则肯定有漏网的。虽然中共也搞了“三 讲”,搞了“保鲜”,但贪污腐败分子依然如雨后春笋般滋生出来, 毫无收敛的迹象;虽然对极少数巨贪治了罪,甚至判了一些贪官的无 期、死刑、死缓,但丝毫没有遏止住官员们贪污腐败的强大势头。可 以说,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贪官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但还从来没 有哪个封建王朝象今天的中共王朝这样贪官数量如此之多,贪污腐败 风潮如此之猛。谁都知道,这是中共的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所决定 的,不从根本上废除这个专制的政治体制,仍然坚持中共对国家政权 乃至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绝对控制,则绝无希望解决中国官场的贪污 腐败痼疾。 面对着越来越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以及越来越多的贪官被揭露出来, 老百姓从最初的隐忍已经到了忍无可忍,表达了极度愤怒,而且大量 的贪官外逃给中国造成了巨大损失。面对着这种种情况,中共可谓碰 到了极为棘手的两难问题。正如坊间所言:不反贪将亡国;真反贪将 亡党──因为不根治贪污腐败,整个国家将被贪官污吏吞食掉;而中 国目前的现实是无官不贪,因而,如果真要反贪,真要对贪官污吏治 罪的话,那无异于中共的彻底毁灭。因此,由官员的贪污腐败所导致 的亡党、亡国本就是一回事。也许是意识到这种危险,因而,近年来 中共高层也不得不高喊着“反腐倡廉”的口号,甚至也不得不在无法 遮掩的情况下处置一些民愤极大的贪官,甚至开了杀戒(实际上暴露 出的贪官大都是由一些案子牵扯出来的,而不是中共主动挖出来的, 更多的贪官却被保护了起来,比如江派的重臣贾庆林,比如李鹏的亲 戚、原四川省委书记谢世杰,这些人虽然暴露出来了,却仍然被保护 了起来)。 然而种种迹象表明,中共在所谓的反贪中却对贪官越来越宽厚。这可 从中共各级法院对贪污犯的量刑越来越宽松中得到证明。2000年3月 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贪污5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原全国人大常务委 员会副委员长成克杰伙同其情妇受贿4,000多万元,于2000年9月被执 行死刑。然而,此后对贪官的治罪却越来越轻,这两年多来,不少贪 污数额达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贪官,几乎都被死缓化了。贵州省委书 记刘方仁、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高勇、深圳 市民政局局长黄亦辉等均是一系列大案、要案的相关主犯,涉案金额 少则数百万,多则几千万、上亿元,但这些巨贪终审皆以无期徒刑, 或以死缓了之,无一被执行死刑,他们也就无法提前去见马克思了, 而他们中的一些人早把贪来的巨额金钱通过各种途径汇到了国外,而 他们的老婆、子女也早定居海外过着“幸福生活”了。最新的例子是 武汉铁路局副局长刘志祥贪污金额4,000多万元,且为了隐瞒罪行, 雇凶杀死举报人而犯有雇凶杀人罪,最终的定罪却是令人莫名其妙的 “死缓”!当然,谁都知道中国的判案结果不是法官说了算的,而是 由党来决定的,最近不还发出指示嘛,要求司法系统要绝对服从党的 领导!换言之,对贪官污吏的量刑是要遵照党的指示的。于是,一批 批贪官就保住了性命。 对巨贪的宽容就是对国家犯罪、对百姓的残忍。面对着这种对贪官越 来越宽容的现象,老百姓和社会舆论频频发出了质疑,难道官员和平 民在法律面前不应该一律平等?为什么不按照《刑法》的规定对贪官 治罪,而是将量刑标准一降再降?在中国尚未废除死刑的今天,对于 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巨贪难道不应该杀? 然而,民间的愤怒与舆论的质疑是一码事,中共对其官员的爱护却是 另一码事,中共在宽恕贪官的路上越走越远。在今年的“两会”上, 极个别御用代表和政协委员竟然提出了对经济犯罪分子“可以不杀” 的议案。他们所称的“经济犯罪分子”其实说白了就是贪官。另一个 更引起人们质疑的事也逐渐显露了出来,即废除腐败官员死刑的议案 终于提上了日程,这就是中共的“反腐败课题组”提出的反腐措施。 这个课题组承揽的课题名为《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 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课题,而它的成员却是党国的官员们。 面对着日益恶化的政治环境,面对着愈演愈劣的官员腐败的泛化,他 们所提出的惩治、预防措施却是废除腐败官员的死刑!据说他们的目 标主要是研究如何惩治外逃贪官。他们当然清楚中国外逃贪官的数量 虽然被称为是“一个黑数”,但他们也承认绝不会低于四位数,据说 这是综合了最高检察院、商务部和其他估算方的大概数字,“不包括 失踪以及自杀的数字”。 那么,问题来了,其一,如果对外逃贪官废除死刑,那么,没有逃出 去的贪官是否也废除死刑?虽然外逃贪官不会低于四位数,但多得多 的贪官仍未逃出国门,对“经济犯罪分子”废除死刑,受惠的就是这 些贪官们。其二,多年来社会舆论呼吁对贪官“严刑峻法”都没有使 贪官们有所收敛,废除死刑岂不更纵容了贪官?岂不使本来还跃跃欲 贪而有所畏惧的官员踏上贪腐之路?该课题组组长是中共湖南省委组 织部的官员,他说,之所以要废除腐败官员的死刑,是因为“用死刑 来遏止腐败是不现实的”,看来是黔驴技穷了。那么试问,用死刑不 能遏止腐败,那么,用废除死刑来遏止腐败就是现实的、可行的?既 然对官员用死刑不能遏止他们的贪欲,难道对平民中的经济犯罪分子 就能遏止他们的贪欲?这是什么逻辑?其实,说穿了,他们保护官员 的“爱心”是无法掩盖的,而且他们提出的建议正好符合高层的心 意。 日前有记者报道了这个“反腐课题组”关于废除腐败官员死刑的建 议,非常有意思的是,这篇报道附加了一幅漫画,画面上一位外逃贪 官被引渡回来,几位前往迎接的官员说:“法网恢恢,您老总算回来 了,欢迎,欢迎!”而那位身着洋服的外逃贪官气定神闲,口中念念 有词:“好歹我也算个‘海归’”。看那架势,仍然是有着深厚情谊 的老战友,其实都是一样的货色:贪污腐败分子! 对于这个“反腐课题组”所提出的废除腐败官员死刑的争议还将继续 下去,但中共高层的意图已是十分明显的了,完全可以设想,课题组 的建议正是中共高层的愿望通过他们透露出来,以探测社会的反应; 而从这两年多来对巨贪的法外开恩已经明明白白看出了中共高层的意 图。最后的结果也摆在那里:不反贪要亡国,真反贪要亡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公民的责任 朱力军 工会法总则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 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 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 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人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 主义国家政权。 作为一个中国的公民多少年来没有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 理,深感内疚。看着身边违法、违章的事情比比皆是,没有挺身而 出,只盼着政府出来治理,只盼着中国出明君,这是公民的失职。国 家现在的腐败状况,每一个公民都负有责任。从现在开始,我们每个 公民都应该挺身出来,真名真姓举报身边所有违法、违规的事情,配 合党和政府清理腐败,使国家尽快走向法制,尽快成为真正的世界强 国。 (2006年6月18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一周新闻(第021期) 《一周新闻》 --------------------------------------------------------- 1、倍尝不合理,强拆住户房,上告几年无音信 2、刘志祥敛财数千万,杀人后东窗事发 3、高校扩招放缓,人才紧缺不再? 4、盲人陈光诚失踪三月,现接到无限期拘留通知书 5、郑州市政府人员购买中低收入名额团购豪宅 6、民运人士张林的妻子遭匿名电话的骚扰 7、地方官员克扣搬迁费用,移民揭发被殴打致残 8、周正毅捐款给黄菊妻子所属基金会 9、港人为争取居港权游行,要求落实港法院判决 10、残疾人牧师王在庆因印刷散发基督教书籍被当局逮捕 11、福建官员被查,周金伙闻声逃出国 12、顺德民黑冲突持续,村民指责警方失责 --------------------------------------------------------- 1、倍尝不合理,强拆住户房,上告几年无音信 〔2006-06-11〕2005年11月8日到16日期间,北京市房山区梁山镇一 街村村民刘某由于拒绝接受村委会合开发商单方面给出的拆迁补偿条 件遭四次野蛮拆房。刘某家中共有0.223亩地,于1999年盖成新房。 双方在谈论补偿条件时,村委会和开发商为谋取暴利,对有政治背景 的拆迁户进行市场价倍尝,而无依无靠的村民则压低过四分之三价进 行补偿。原本应当对刘某倍尝三套住房、30万元的开发商,在没有国 家正规手续只承诺倍尝38万元,刘某不允,开发商和同村委会雇用黑 社会打手强行拆房。当时刘某打电话报警,就在警方眼皮底下,还是 在八天之下完成强拆。对于此种非法行为,刘某从2005年底开始,一 直通过法律手段状告开发商和村委会无任何音信。 2、刘志祥敛财数千万,杀人后东窗事发 〔2006-06-12〕因涉嫌故意伤人害命、贪污受贿的武汉铁路分局副局 长刘志祥,2006年3月16日,被押上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 他被指控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227万元,收受贿赂1439.8万元,并有 1,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刘志祥敛财手段有两种方 式,(1)利用职权在火车票上得到实惠。1998年以来,刘志祥与电 视台人员联手,电视台职员改职订票员,垄断汉口火车站绝大部分卧 铺车票和俏销的座位票,形成一个坚实的网络和繁杂的销售体系,之 后通过加价卖票的方式敛财;(2)垄断汉口站所有基础建设工程、 项目。刘志祥乐意将火车站工程承包给谁就谁,如若不给于高额好处 费,则遭非打即杀。1997年1月,老家在湖北汉川的高铁柱承包了汉 口火车站招待所,并签下了八年的合约。为此,他贷款28万元装修开 业,由于生意越做越好而没有进贡引来杀身之祸。开业不久,由于未 曾进贡于刘志祥,汉口火车站单方废除了合同。97年10月31日,车站 公安来贴封条,没有任何理由就把高家人赶了出来。随后,高铁柱夫 妇到法院起诉,官司赢了,判汉口火车站赔偿20万元,然而钱却一直 没给。为此,高铁柱多次找时任汉口火车站站长的刘志祥索要赔款四 年。2002年12月8日,在刘志祥的指使下,四名无业人员携带刀具冲 进高铁柱的租住地拳打脚踢。殴打中,冯立海持刀刺破高铁柱右股动 脉,致高铁柱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后,刘志祥贪污一事报漏。 3、高校扩招放缓,人才紧缺不再? 〔2006-06-12〕据自由亚洲广播电台报道,今年中国大专院校的招生 录取工作已经开始。就在高考前不久,中国教育部发布消息,今年国 家下达的高校招生规模增长幅度不超过5%,高校扩招步伐开始放缓。 高校扩招的步伐放缓,但今年参加高考的人数却有增无减。这就意味 着,高考竞争的压力更大了。近几年来,高校的扩招幅度太快,与社 会发展、人们的经济能力、以及高校的教学基础设施与师资力量不相 称。大学生在中国人口中的平均比例与其他许多国家相比,并不算 多,不能说是人才过剩,所以,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对于今后中国 的发展是必需的,中国目前虽然已经完全实行了市场经济,但在高教 领域里,政府的干预痕迹仍然很重。 4、盲人陈光诚失踪三月,现接到无限期拘留通知书 〔2006-06-13〕2006年3月份失踪的山东临沂市的维权人士陈光诚的 家人于6月10日正式接到当地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对陈光诚进 行没有期限的刑事拘留。因刑拘通知书上面没有拘留期限,陈光诚的 妻子袁伟静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陈光诚因为代表当地民众反对临沂 市沂南县政府部门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中的野蛮作法,而一直受到当 地政府的打压和骚扰。今年3月11日,沂南县公安局以阻塞交通的罪 名,扣留陈光诚问话。陈的家人及律师多次向公安局询问,公安今年 5月否认羁押了他。 5、郑州市政府人员购买中低收入名额团购豪宅 〔2006-06-13〕郑州市下属机关违反国家住房政策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的名义瞒天过海团购豪宅。未经过相关单位审核的情况下,该小区就 被以“经济适用房”的名号登记在了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而其1,580 元的均价似乎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特征。改小区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 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八栋六层的住宅楼,楼高18米,最大楼间 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 式住宅。按相关国家标准,这不应属于经济适用房。边上的住宅区, 标准相同的每平米售价高于3,700元。该小区(被称为郑州新园)与 其他小区的不同之处在于,从头至尾没设置购房办公室,有买主询问 则回答已被预订完毕。民众抱怨到:这等好事,为何不公开。该小区 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 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有人又将房子加价十万元 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实际上,该小区没有一套房的户主是中低 收入家庭。为掩盖视听,郑州市直机关已给钱为诱饵,从中低收入家 庭获取购房资格。某些收入不高的老百姓竟将还在上学的孩子的姓名 报给了机关人员,以充购房名额。 6、民运人士张林的妻子遭匿名电话的骚扰 〔2006-06-13〕据自由亚洲广播电台报道,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而被判 入狱五年的安徽民运人士张林的妻子芳草近日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匿名 电话骚扰,有民运人士表示;当局为了打击人权民运,这种事情经常 发生。42岁的张林89年参与民运,近年在网上发表不少批评性的文 章,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他的入狱引起了民运人 士的关注及呼吁。6月11日,张林的妻子芳草接到了一个匿名人士打 来的电话,电话中的男人说了许多没有根据挑拨蛊惑的话,目的是不 让芳草再在网上发表文章为张林呼吁;在芳草极力表示没有兴趣听下 去的情况下,对方开始用黄色语言侮辱芳草,芳草挂断电话,之后, 电话又响了几次,芳草没有接听。但芳草按照电话显示的号码在网上 查找,得知该号码的归属地是河南濮阳,但是却打不通。 7、地方官员克扣搬迁费用,移民揭发被殴打致残 〔2006-06-14〕地方官员借大局利益之名,巧取豪夺贫困三峡移民。 随着炮竹声声,“举世瞩目”的三峡大坝全线竣工,由于人多地少、 资金匮乏、官员贪污挪用安置补偿款种种因素,移民安置问题堆积如 山。移民们集会抗议、四处上访的情况屡见不鲜。官员为掩盖视听, 对于上访移民、接受非当局管辖媒体采访的库区移民代表大大出手。 1993年政府下达强硬行政命令通知宜昌、姊归两县一万多移民搬迁, 没有协商的余地。移民搬得勿忙、损失和牺牲最大,得到中央补偿每 人只有三到六万元,经地方政府官员层层盘剥只剩一万元左右。2006 年5月20日,三峡大坝建成举行庆祝活动,德国一家电视台播放了湖 北姊归县库区移民代表付先财揭发官员克扣移民款等问题。6月8日, 付先财被公安找去问话,在回家途中又被不明身份的暴徒打成重伤。 经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确诊颈椎骨折。现在他胸部以下完全没有 知觉,大小便失禁,仅能艰难地说话。 8、周正毅捐款给黄菊妻子所属基金会 〔2006-06-14〕据《博讯网》报道,上海着名维权律师郑恩宠日前获 释出狱,据报导,他透露前上海首富周正毅曾在2003年向中央政治局 常委黄菊的妻子所属基金会,捐款人民币两千万元。郑恩宠的妻子蒋 美丽表示,郑恩宠已掌握到大量有关“上海帮”官、商勾结的资料, 所涉及的人数和金额都相当庞大。当中,刚出狱的前上海首富周正毅 曾于2003年4月至5月严重呼吸道症候爆发期间,以“抗非典”名义向 上海慈善基金会捐款两千万元。而基金会的副会长余慧文,正是被视 为“上海帮”之一、当时已由上海市委书记晋升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副总理的黄菊的妻子。蒋美丽还表示,郑恩宠在狱中曾写了很多揭露 “上海帮”的资料寄给北京领导人,“但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收到 过。” 9、港人为争取居港权游行,要求落实港法院判决 〔2006-06-14〕香港终审法院于1999年1月29日裁定,所有港人在大 陆所生的子女均可享有居港权;但同年6月政府提请全国人大解释基 本法,将港人大陆所生子女定义限定为当该子女出生时父或母已经是 香港永久居民,而且港人大陆子女须经审批来港。从此争取居权的人 士和团体不时发起行动,要求落实1999年1月29日终审法院的判决。 2000年以来香港争取居港权人士发起游行和示威,要求和港府官员会 面。6月12日“落实子女居港家长会”100多人发起游行,其中,四名 男子爬上湾仔轩尼诗道与军器厂街交界处的行人天桥桥顶,声称要与 保安局长李少光见面,否则会跳桥。警员在场戒备,在警方的劝谕 下,事件经八小时,在6月13日凌晨左右结束。,保安局局长李少光 当日重申当局不会有特赦。 10、残疾人牧师王在庆因印刷散发基督教书籍被当局逮捕 〔2006-06-15〕2006年5月26日安徽淮南市知名家庭教会牧师王在庆 因被控印刷和散发圣经和基督教书籍被正式逮捕。这是继北京家庭教 会牧师蔡卓华因印刷圣经被以非法经营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以来,第 三起以此罪名对家庭教会实施迫害的案例。6月初,淮南市田家庵区 检察院经审查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把案卷退回了公安 局。北京法学李柏光博士将为此案进行法律代理。 今年43岁的王在庆在五岁时,右腿因患严重的小儿麻痹症而失去了行 走能力,走路都要靠拐杖。1993年受洗成为基督徒后,他拄着拐杖在 淮南开办家庭教会。2006年4月25日和26日,淮南市公安局对王在庆 的住处进行了两次搜查,把王在庆家里的许多基督教福音资料和王在 庆的银行卡甚至连妻女使用的电子琴搜走扣押。其妻张洪彦已于5月 26日收到了逮捕通知书。经田区检察院批准,公安局于2006年5月26 日逮捕了王在庆,现羁押在市第一看守所。 11、福建官员被查,周金伙闻声逃出国 〔2006-06-15〕近日福建多名贪官被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 前福建省宁德市市长周金伙在中纪委要双规他之前成功逃到美国;福 建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荆福生因被查处亿元大案在厦门被抓。为此, 中纪委书记吴官正特别下令,中国要堵住腐败分子外逃后路。福建省 远华特大走私案主嫌赖昌星当年因为牵连甚广,在案件爆发时得到福 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提供情报逃出法网,现周金伙也能及时逃 脱,似乎内情并不简单。此次涉案官员的人脉网络随时可以延伸到包 括曾在福建任职的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以至已故国家领导人习仲勋的 儿子习近平。贾庆林,也曾于1985年至1996年期间出任福建省委常 委、副书记、福建省委副书记兼省委组织部部长、福建省省长、福建 省委书记等职。 12、顺德民黑冲突持续,村民指责警方失责 〔2006-06-15〕据自由亚洲广播电台报道,6月13日广东佛山顺德三 洲村维权村民因开发商为强行在征购的土地上动工而围困60多保护开 发商的黑社会分子超过30小时,其间多达两万村民到场促请政府解决 征地问题。被困的近70个黑社会分子中有人越窗逃走,遭村民围攻, 在场的数百公安没有介入,只是把受伤的黑社会带离现场。直至6月 14日下午镇上一些官员及发展商曾于几位村民代表进行谈判,初步拟 定由发展商赔偿村民12万元误工费,村民释放被困的黑社会分子。村 民指责警方没有尽保护村民的责任,才令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派出 所傍晚曾派发通知书,要求村民签名同意放人,否则后果自负。 --------------------------------------------------------- Zgmzzx《一周新闻》的创刊主旨:   中国人爱中国,全球华人共同推进中国的发展进步 ◆欢迎来稿:dongchunsheng6891@gmail.com       lijingtian6891@gamil.com ◆本刊有很多地方还需完善,请大家多多指教。 ◆我们的网站即日完毕,届时请大家光临! 【注】朋友们若对新闻内容有疑问可来信询问,谢谢订阅! (编主:李景天;2006年6月17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劳工大众为何就不能享有罢工权? 刘爱新 一、又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新名词:“教唆罢工” 近日,广州天河区棠下千余名出租车司机因不满广州市交委提高出租 车资格证考试难度和加强查验资格证的处罚力度,拒绝上路,并对过 往的正常营运的出租车进行打砸和阻挠。于是,天河区公安分局对此 事进行了公开处理,对涉嫌砸车闹事并妨碍执行公务的嫌疑人李某公 开宣布执行逮捕,另外六人被送劳动教养一年。(见《广州司机教唆 千余出租车司机罢工被逮捕》 ) “教唆罢工”,真是匪夷所思。这则新闻无论内容还是标题,都符合 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教育小民们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 乱纪为耻”。特别是新闻的标题,极有创新精神,继“恶意讨薪”、 “隔门夜谈”之后,又创造出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新名词,那就是: “教唆罢工”。大凡此类涉及群体事件的新闻报道,都是这样一个调 子,先是极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进行指使、教唆或煽动,而大多数 参与群众好像都是白痴、傻瓜,不知真相,不明事理,被人利用,跟 着起哄。因此,只要把几位首要分子抓住予以法办,那些闹事的群众 不过是乌合之众,都会作鸟兽散,于是,这样一来也就维护了和谐社 会。在某些执法者的眼里,所谓的“稳定”高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常常不惜通过压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来维护所谓的“稳定”。因此, 小民们最好是规规矩矩地做天朝的顺民,受些委屈有什么呢,这是建 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啊。 细细品味这则新闻,我心中涌出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痛。诚然个别罢工 者的打砸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所谓的“教唆罢工”又该何论 呢?但我知道少数官僚镇压人民的反抗、压制人民的诉求、侵犯人民 的权利和自由又有新的借口了。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教唆,是指怂恿指使别人做坏事, 比如教唆犯。罢工,是指工人为实现某种要求或表示抗议而集体停止 工作。那么,按照这则新闻的理路,所谓“教唆罢工”,就是怂恿指 使人们为实现某种要求或表示抗议而做集体停止工作这样的坏事。 罢工怎么会是坏事呢?人家西方国家的工人不是经常罢工吗?面对着 严酷的社会现实,我只能引用一句名言说:“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 呢?”工人罢工在西方国家是家常便饭,法国巴黎市长甚至还说过, “罢工”是城市的魅力所在。但是在中国则不行,因为允许劳工有罢 工的权利或自由,与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水火不容。 有人说中国宪法没有规定工人有罢工的权利,所以劳工不能随便举行 罢工,否则就“有悖宪法”。可以退一步这样说,没有规定罢工的权 利,是否就意味着没有罢工的自由呢?在一个法治社会,对于公民来 说,“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而对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行为来说,其 准则是“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我们都知道,宪政的根本目的就是 制约权力、保障人权,法律特别是宪法,是无法也没必要对公民的任 何一项自由都做详细规制的。而公民只要不违反禁止性规范,就可以 任意做自己想做的事。纵观中国近代史,罢工的事件几乎层出不穷, 那是劳工大众的自由不能随便阻挡(抛开被共产党鼓动和利用的因素 不提)。再看国际人权公约的有关规定,罢工同样也是人的自由。当 代的中国人难道就突然地失去了这种自由吗?请有关当局去查一查中 国的宪法和法律,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剥夺了公民罢工的自由?“法无 明文禁止”的领域就是“自由”的领域,“法无明文禁止”的行为自 然也不可能是“违宪”──“有悖宪法”的行为。因此,中国的劳工 应该享有罢工的自由,这一自由不能以任何冠冕堂皇的借口予以野蛮 侵夺。 笔者要进一步追问的是:中国的劳工大众为何就不能享有罢工权呢? “教唆罢工”不过是一个“欲加之罪”而已,真正的要害问题是劳工 的罢工权利是否能够得到认可、落实和保障。 二、承认劳工大众的罢工权是   顺应世界潮流、保障人权的基本需要 在我们这个号称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劳工神圣的国度,什么稀奇的 事情都会发生,且不说独立组织工会、举行罢工的权利都统统是天方 夜谭,前一时期有媒体曝光了北京某工地民工吃领导剩饭的新闻,就 足以撕破“劳工神圣”的伪装。通过这一事件民工的艰辛生活进入公 众关注的目光,他们不仅深受经济剥削,连最起码的人格尊严都得不 到尊重。矿难频繁发生,矿难不再是新闻,甚至有人说中国每一块挖 出的煤块都浸透着矿工的血和泪。1980年代针对苏联一贯所宣称的工 人阶级获得“解放”、“当家作主”,自由主义经济学大师费里德曼 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谁能在支配苏联一切的大量暴政和专制下 看到推进人类自由和尊严的任何巨大的希望呢?在《共产党宣言》里 马克思、恩格斯写道:”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自己颈上的 锁链。而他们所能获得却是整个世界。‘在今天,谁能认为苏联的无 产者的锁链比美国的、或英国的、或德国的、或任何其他西方国家的 无产者的锁链要轻一些呢?“费里德曼说得没错。美国强大的劳联、 产联工会组织连总统都要让三分,不敢轻易得罪,而社会主义国家的 工会组织却严重异化,完全蜕变为一个官僚组织,或者就是一个摆 设,根本就代表不了劳工大众的利益。我们见到过每次矿难有官方工 会为民工申冤的影子么?在一个官权因缺乏监督和制约而失去控制, 官僚特权垄断一切、没有自由结社的体制下,劳工大众可以通过自由 结社组织独立工会吗?可以去理直气壮地通过举行罢工集体反抗不公 吗?如果他们做不到这一点,也没有这样行动的法律空间,他们又如 何把握自己的命运、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在这种体制下,套在工 人身上的锁链还少吗?有的民工连讨要工资都要总理出面,甚或以死 相逼,辛酸无比。 就算美国等西方国家是“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但是宪法毕 竟赋予了工人集体对抗资方剥削、压迫的权利──罢工、集会和游行 权利。诚然这些权利也是工人群众自己争取来的,但毕竟已经得到了 法律的承认。因此,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时,劳工大众 们理直气壮地组织起来进行抗争。而我们呢?今天,从宪法的高度上 确认和保障劳工大众的罢工权利和自由(还应该包括组织独立工会的 权利和自由),是大势所趋,是时代的迫求,大众的呼声。 从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和纲领定位来看,共产党自称是工人阶级的先锋 队,是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集合体,代表劳工大众的根本利益。禁止 和排斥劳工大众所应当享有的罢工权利和自由从根本上违背了共产党 的自身性质和职能定位。罢工是劳工大众维护自身利益的一个最后渠 道和基本手段,在今天,劳工大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 生,其举行罢工也是以争取经济权利和改善经济条件为诉求的,因 此,共产党应该承认和尊重劳工大众的罢工权利和自由,相信劳工自 己可以通过游行、示威、罢工等途径合法地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需 要别人越俎代庖、事事代表。 从国际经验和惯例来看,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普遍认为罢工权和公 民其他的基本权利一样具有宪法价值的权利,是民主社会中一项必需 的集体自由和保护职业利益的手段,与雇主权力相抗衡。拿法国来 说,法国在18世纪末时还是立法禁止结社和罢工的,如1791年6月的 夏勃利尔法明确禁止同业结社,同期的刑法典第414条和第416条规定 了对同业结社的刑罚。1864年3月25日的法律取消了同盟犯罪,承认 结社权,但同时又规定了侵犯劳动自由的犯罪,罢工中的暴力和威胁 手段都在镇压之列。在这个时期内,罢工处于一种在有限范围内被默 认的状态。只有到了1946年,罢工权才被法律确认。被法国现行宪法 全部确认和采纳的1946年法国第四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罢工权在 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从此,罢工不再仅仅是一种劳动冲突的事 实,而是上升为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既然人家资本主义国家都在宪 法确认了劳工的罢工权利,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还死死捂着盖子, 拒不承认劳工大众的罢工权,说得过去吗? 其实,在我们这个曾经自称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1975年宪法第28 条和1978年宪法第45条均明确规定了“公民有……罢工的自由”,这 是符合世界惯例和人权法则的。这一惯例和人权法则是全世界劳动者 和左翼组织上百年奋斗的果实。但1982年宪法中取消了罢工自由,实 在是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是对“文革”经验教训的错误总结。在劳 资格局中劳方往往是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当劳资双方之间的利益发生 尖锐对立,劳方遭受来自资方的剥削和侵害时,劳工(不论是在国有 企业职工还是民营、外资企业)自由成立工会、集体谈判劳资合同以 及用罢工来争取自己的合理合法权益,便愈来愈显得重要了。如果说 迁徙自由是当前中国农民最企盼的公民权利,罢工自由则是与中国劳 工利益关系最密切的公民权利。 从国际人权法则来看,联合国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国际公约》第八条要求公约的签署国承诺保证罢工权,并指出“罢工 权在各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中国政府在批准这一公约时,却 以中国国情特殊为由对该条款做了保留。在中国全面加入两个国际人 权公约后,中国宪法的某些无良规定遭遇了巨大的冲击。其显例就是 关于迁徒自由、罢工自由的问题。《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12条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我国1954年宪法曾经规定迁徙自由,但 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以及现行宪法都取消了这个规定,至今都没 有恢复。此外,对照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我国宪法中一些有关 权利义务的规定与公约存在明显的冲突。例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公约》第18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而 我们的宪法却规定公民必须坚持和服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 平理论,坚持社会主义的义务。根据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改造中国的宪法,清除体制因素给中国公民的人权保护所造成的不利 阻滞,是中国建立和发展宪政的基本要求。 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对罢工的规定很不明确,既没有授权,也没有禁 止。人权不仅是一个道德原则、法律原则,而且还是宪法的根本原 则。根据联合国人权国际公约,承认劳工大众的罢工权与国家利益并 无冲突之处,既然宪法已经写入“尊重和保证人权”,那么在宪法中 确认劳工大众的罢工权利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从社会现实发展的新形势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 体制的最终确立,我国已出现多元所有制结构下的多种利益关系,尤 其是私营经济、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大量存在,而这些企业中劳资 双方的利益往往不尽一致,如果资方严重损害劳方利益时,罢工已成 为劳方集体对抗、制约资方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一种重要手段。因 此,承认并尊重公民行使罢工权,已成为一项现实的宪政议题。如果 无视劳工因资方盘剥和官僚冷漠造成的痛苦,对劳工的诉求一味进行 打压,把为争取权利而罢工的活动一律粗暴地视为违法,就相当于剥 夺了劳动者最后一件斗争武器,是要把劳工大众“逼上梁山”! 中国党和政府的领导人应该学习一下有关劳工权利的基本知识和国际 惯例,应该明白劳动三权(休息权、谈判权和罢工权)的争议权符合 世界人权的普世价值;受雇者经由罢工与雇主争议劳动条件是民主的 具体表现;罢工也是和平解决社会冲突的沟通模式。因此,我们应该 以理性、开放的眼光看待罢工,脱掉诸如“破坏社会稳定”、“扰乱 正常生活秩序”此类的指控,摘下有色眼光,正面去认识与理解罢工 权利的重大意义。 当罢工不再被污名为洪水猛兽,独立工会不再被扣帽子,劳工大众可 以通过罢工、集会和游行示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们中国 才称得上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民主和宪政发展才算成 熟,共产党才无愧于真正的工人阶级政党的称号。 (2006年6月18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维权,维出一个人权新中国 曾宁 先让我们记住那些在维权道路上作出了巨大牺牲、名字光辉、堂堂正 正的人物:付先财、陈光诚、郭起真,等等。 付先财为了维护三峡移民的权益,要求获得足额、合理的移民补偿, 仅仅因为接受了德国电视台的采访,倾吐了移民的不幸,披露了搬迁 的黑幕,就被打断了颈椎,瘫痪在床无钱医治。当他那微弱、喘息的 声音──“我就是剩下最后一口气、也不会放弃争取”──借助于电 波传遍了海内、外时,其朴素的语言怎能不让所有闻睹者为之动容! 陈光诚身为双目失明的盲人,却比很多身体健全的人心里亮敞。他也 仅仅因为为了维护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乡亲们 的合法权益,就受到长期的软禁,失去人生自由,现在更面临被起 诉、审判、送进大牢的厄运。 郭起真蒙冤十载,维权路上不歇停。他矢志不移,只为了公理、正 义,就受到反复的迫害,甚至被以“精神病患者”的名义加以报复打 击,最后还是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嫌“犯罪”。 极权之下无公义,专制以内只有邪恶。从极权到人权,艰难而又漫 长,惨重而又沉痛。 维权,维护人权,维护公民的权力和利益。中国社会的一束理性光 芒,就象暗夜中的星火,微弱、顽强;又象浩瀚苍穹中闪烁的晨星, 耀眼、给夜行人以方向;更象黑夜尽头黎明前的曦光,霞光万丈、没 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 专制、极权体制之下,任何个人都将毫无疑问地充当着专制、极权体 制的受害者。维权,先从维护每一个人自身的权益开始。在一个你可 能侵害我的权益、我可能侵犯你的权益、大家都可能互相侵害对方的 权益、而人人又都无例外被体制侵犯权益的时代和社会,维权、维护 人权、维护公民权力和利益的意义、可能、条件、空间正在于──维 权,既是人人有之、个个参与的全民健心运动,维权运动更是中国社 会从极权到人权、走出威权的民主政治运动。维权的过程,就是特权 衰弱的开始;维权的历史,就是特权消亡的过程。 维权,是当今中国被使用频率最高、最响亮的字眼。“这是公民的权 利”,“我要维权”,“维权、维权、维权”,不仅常常挂在国人的 嘴上,更是已经深入到国人的心底。维权,维权意识、维权行为乃至 维权运动,终将孕育、催生一个人权新中国。 (2006-06-18于贵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安全标准严重滞后是一种懒政 李克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指出,目前我国安全技术 标准建设已大大滞后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有的是空白,急需制 定;有的十几年不变,急需修订。而不少事故的发生都与安全技术标 准规程不完善有关。(2006-06-18《济南时报》:《多年不变的安全 标准必须加快修订制定》) 技术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给国家、社会和公民带来了巨大利益。但 同时也为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科学技术的日 新月异,促使许多生产领域和生产环节的技术规程变得越来越精细严 格和环环相扣,于是生产安全标准也就越来越要求与时俱进,增强适 应性。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技术进步的必然。客观要求提高 了,而我们却仍然沿用十几年前的安全标准进行操作,或者根本没有 标准可供执行,完全跟着感觉和经验走,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才令人 奇怪。 为什么我国安全技术标准建设严重滞后呢?是我国生产技术落后,还 是标准制定本身滞后呢?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安全生产技术 本身的进步速度(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有了突飞猛进 的发展),而在于国家相关的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没有引起足够 的重视,没有及时更新标准,填补漏洞。从本质上讲,这对于国家职 能部门来说,也是一种懒政,是行政不作为的失职渎职行为。 标准体系建设,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 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每年大约制订1,500个标准。在社会生产生活 中,每出现一项技术进步,每完善一项操作规程,都应当有相应的安 全标准及时跟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每一步都处于安全运行 之中,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 而我国的情况却令人担忧。我国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并不只是 安全生产方面,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甚至在涉及群众日常生活和 生命健康的许多方面,也普遍存在安全标准严重滞后和空白的现象。 比如房屋装修的室内空气污染没有标准,汽车内室的空气质量也没有 标准,还有许多食品和日用品的安全标准都存在严重缺陷,频频依赖 国外机构的质量检测,造成市场监管上的亦步亦趋,被动监管明显。 由于产品安全标准的不适应,助长了一些企业的不负责任行为,导致 了个别企业蛮横对待国内消费者的合理质疑,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企业 对相同缺陷商品竟然在国内外采取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极大地伤害 国内消费者感情的同时,也给市场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埋下安全隐 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主要是组织制订各种行为规范和生产 生活安全标准,并严格督促社会各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严重滞 后和空白,显然是政府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重要表现,是政府懒 政的结果。我们必须从政府职责方面找原因,而决不能将责任推给社 会和企业。因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社会才能 实现和谐。 (2006年6月18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邀请函〕“盲人陈光诚事件” 中外记者见面会 陈光诚亲朋 尊敬的阁下: 中国公民,盲人维权赤脚律师陈光诚和他的妻子袁伟静,2005年8月 11日起被当地公安人员非法软禁直至2006年3月11日,陈光诚被警方 带走。3月11日以后,再也没有亲友见过陈光诚。 2006年6月11日,陈光诚的妻子接到当地警方的文件,文件声称警方 于2006年6月10日带走陈光诚,现已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故意毁坏 财物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陈光诚和他的家人处于孤立无援境地,陈光诚的妻子至今被非法软 禁,失去行动自由。 陈光诚的亲友决定举办中外记者见面会,以详细说明这一年来陈光诚 及其家庭的遭遇,通报陈光诚刑事拘留后的情况以及亲友的救援行 动。 我们诚挚邀请阁下参加“盲人陈光诚事件”中外记者见面会,关注一 个乡村盲人维权赤脚律师的生存状况。 陈光诚亲朋 拜请 (2006年6月16号) ------------------------------------------------------------ 会议地点:建国门,详细地址随后通知 时间:2006年6月19日下午2:00-4:00 联系人:滕彪 电话:13241918519,010-81929880 电邮:tbiao@sina.com 更多的信息,请登陆:http://chenyuanweijing.spaces.msn.com/ ------------------------------------------------------------ 【附】“盲人陈光诚事件”中外记者见面会背景材料 1、陈光诚个人简介 2、陈光诚遭受非法软禁、以及刑事拘留的经过 3、家属的期望和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 4、陈光诚所在村庄村民的相关行动 5、国际国内对陈光诚事件和临沂暴力计划生育运动的反馈 1、陈光诚个人简介 陈光诚,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双后镇东师古村。不到 一岁时生病发高烧导致双目失明,18周岁之前未上学。其父亲在家为 光诚诵读许多名著,光诚深受名著中英雄人物影响,为人纯洁善良, 眼盲心亮,正气凛然。 1989~1994年,陈光诚就读于临沂盲校小学;1994~1998,就读于青 岛盲校;1998~2001年,就读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光诚勤奋好学,独 立性强,同时自学法律,熟练使用手机、电脑、传真等,同时能够使 用英语交流。 1996年至今,在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下,一直在为农村残疾朋友和农民 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2000~2001年,通过英国联邦基金的资助,陈光诚在中国法学会发起 并负责"残疾人维权项目"。 2003年,陈光诚入选美国国务院的"国际访问者计划",对美国进行为 期一个月的访问。 2005年1月,开始调查山东临沂计划生育运动的违法事件,为遭受强 制堕胎和强制结扎的农村妇女或丈夫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2005年12月,陈光诚被《亚洲周刊》评选为2005年度亚洲风云人物 "中国维权律师"。 2006年4月30日,陈光诚入选美国《时代》周刊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 人之"英雄和先驱"。其他入选的华人是温家宝、马军、李安和黄光 裕。 2、陈光诚遭受非法软禁、以及刑事拘留的经过 2004年末05年初,山东省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规模计划生育运动, 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大 批的妇女或丈夫遭受暴力打击和经济压制,导致家破人亡。陈光诚得 知此事,于2005年4月开始携妻子对违法的计生运动进行调查。要求 当地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依法行 事,同时对农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当地警方随之开始了对陈光诚 及其家属的打压、迫害。 2005年8月12日开始,陈光诚夫妇在山东省沂南县双后镇东师古村的 家中被监视居住。 8月25日,陈光诚趁软禁人员疏忽,逃出乡村,赶往上海、南京,并 辗转来到北京。在北京多次被临沂官员围堵,几次险些被劫持。 9月6日下午,在北京朋友的家里,陈光诚被六名自称是山东省公安 人员的便衣带走,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关押在沂南县,陈光 诚绝食抗议26小时。 9月7日晚20:06,陈光诚被警方送回家中严密监视,没有行动自由。 9月9日,陈光诚家电话线被掐断,电脑被搬走,亲友被禁止进入陈光 诚家。次日,手机信号被干扰,陈光诚与外界失去联系。 9月11日,陈光诚绝食60小时。 9月23日下午14:50,陈光诚再次被抓,公安人员在他家搜查至晚上 10点。 9月24日上午,陈光诚被放回家中继续软禁。 10月24日,陈光诚的朋友从外地来陈光诚家探访,被当地警方禁止见 面,陈光诚遭到当地干部和打手的毒打。 12月27日,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被殴打。 2006年2月8日晚22:21分,陈光诚所住的邻居家电话线被警方切断, 陈光诚再次与外界失去联系。 2月26日15时-27日8时,陈光诚再次绝食27小时表示抗议。 3月7日,陈光诚和临沂费县的盲人李富建参加了全球同步的绝食维权 护宪行动。他们声明:绝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抗议地方 政府的野蛮暴行。陈光诚呼吁政府释放狱中的作家、记者、良心犯, 同时呼吁人们采取理性非暴力的切实行动来争取中国人的基本人权。 3月11日晚9时左右,陈光诚被非法软禁的第197天,没有任何法律手 续的情况下,陈光诚再次被警方带走,没有任何消息。 6月11日,陈光诚妻子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文件中声称警方于2006 年6月10日带走陈光诚,刑事拘留,罪名是"故意毁坏财物和聚众扰乱 交通秩序"。 3、家属的愿望和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 陈光诚是一个行动不便的盲人,妻子柔弱,家中三岁的儿子和不满一 岁的女儿年幼,70多岁的母亲年老体衰。自陈光诚失去自由至今,家 人非常焦虑,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压力。 我们希望: A、山东临沂警方立即无罪释放陈光诚; B、山东临沂警方立即解除对陈光诚妻子袁伟静的软禁; C、从今以后,不得违反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限制或剥夺陈光诚及其   家属以及其他维权村民的人身自由。 D、我们将持续开展救援陈光诚的行动,直至当地政府做出合适的回   复,同时我们将保留将此事诉诸法律的权利。 与记者见面会同期,我们将举办: A、陈光诚家属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递交求助信(6月18日特快专递   邮寄出,最晚19日上午可送达残联); B、身穿救援陈光诚T-恤活动:6月19日中午1点,西单、王府井大   街,地铁与城铁沿线; C、网络救援活动《致中国公民的公开信》:6月19日下午5:00,各   大网站和论坛; D、持续辩护派律师和亲友团到山东临沂慰问陈光诚家属的活动:6   月20日第一批辩护律师从北京出发,每隔一周,派出一批律师或   亲友团。 4、陈光诚所在村庄村民的相关行动: 2005年9月12日下午三时至13日下午三时,陈光诚同村村民苏永军等 十余村民为抗议当局对陈光诚的软禁,绝食24小时。 9月14日,参与绝食的村民苏永军、陈华被抓;苏永军当晚被放回; 陈华被拘留17日;从9月15日晚开始,陈华在拘留所绝食抗议。 9月15日,参与绝食的村民韩延东被抓,并被拘留13日。 2005年9月23日村民苏永军再次被抓。 9月29日-30日,村民陈华、韩延东、苏永军拘留期满后回到家中。 10月5日中午,为陈光诚朋友指路的村民陈光理被警方带走,他的妻 子被镇政府指派的打手殴打。村民陈光理、刘乃春、陈庚江被行政 拘留。 2006年1月27日,村民谭荣芹因为监视陈光诚的官员和打手们在其院 内大小便而与镇政府官员发生冲突。 2月2日…… 〔提供者:(美国)蔡楚〕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临沂市委书记李群的无耻和无能 张耀杰 2006年3月11日晚9点,盲人维权者陈光诚被沂南县公安局带走,家人 于3月12日收到一份继续盘问通知书,起止时间是3月11日21点至3月 12日21点。但是,陈光诚并没有于12日21点回到家里,直到2006年6 月11日早晨8点,自称是沂南县公安局的人,才给陈光诚的妻子袁伟 静送来一纸《沂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沂公刑拘通字〔2006〕292 号》:“袁伟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 定,我局已于2006年6月10日9时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 通秩序罪的陈光诚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沂南县看守所。 2006年6月11日。” 当袁伟静质问来人“3月11日至6月10号这段时间你们把陈光诚放在哪 里,都干了些什么?”时,来人却不予回答,并且反复强调他们是6 月10日带走陈光诚的。 当天晚上,作为临沂市委宣传喉舌的《沂蒙晚报》,刊登署名许仁的 新闻报道《陈光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依法刑 事拘留》:“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村民陈光诚(男,35岁),于 2006年2月5日晚,煽动指使本村陈光和等人砸坏镇政府车辆并暴力阻 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3月11日晚,陈光诚纠集煽动陈光余、陈 光军等人,窜至205国道营后村路段拦截过往车辆,导致29余辆车滞 留现场,致使该交通干线中断达三小时之久,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陈光诚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沂南县 公安局通过立案侦查,于2006年6月10日将陈光诚依法刑事拘留。” 我把来自《沂蒙生活报》的相同报道张贴到博客专栏后,得到这样的 回应:“2006-06-14 15:52:09不平就说未注册网友IP:60.208.137 就是狗屎啊,陈是沂南的,和我一个地方,他们因上访临沂政府计划 生育问题都快被监禁家里一年了。他还是2005年影响世界的100人中 的其中一个。中国一共才五个,据说现在沂南县的每一个部门派一个 人去监视他,更不用说镇里得多少人了,沂南县啊,丢人啊。据说是 上边下的命令,沂南没有这么大的胆量。还散布谣言说他与外国私 通。要不是上访临沂政府,也没有这么大的屎盆子。” 而在实际上,早在2006年5月4日,我与著名法律记者杨子云小姐一同 到临沂采访陈光诚的大哥陈光富时,已经澄清了相关事实。以下是杨 子云根据采访录音整理的文字记录: 问:“村民为什么会砸车?” 答:“事情起因于春节时他们抓走了陈华。因为陈华家临近光诚居住   的院子的西墙,他们为防止光诚从这里越墙跑掉,一直在这里设   岗看守,有三个人看着。三个多月来,每天都是一把阳伞打在这   里,升个煤球炉子,几个人在伞下打牌。陈华说,过年了,你      们打一把太阳伞在这里,象个灵棚,真是不象话,春节里我希望   你们搬走,至少要到初六之后再回来。因为当时陈华说的时候口   气挺硬,所以他们就搬走了。结果不到初四他们就搬回来了,陈   华就这样和他们发生的冲突,他们打了陈华,把陈华的头都打破   了,并且把陈华抓走了。抓走以后,陈华的奶奶就到村里的指挥   部去找──被我们村人戏称为‘看望陈光诚指挥部’的那个地方   ──说你们把我的孙子抓到哪里去了,大过年的,你们要把握的   孙子放回来啊。指挥部里的人不理她,老人家就气‘死’了──   即休克了。村里的人就央求看守光诚的人能够开车把老人家送往   医院。因为他们有三辆车在这里。可是他们不拉,有的说钥匙不   在我这里,有的说我不会开车。村民们看到他们见死不救,特别   生气,在这个理论过程中,人越聚越多。其中有老百姓说:“你   们政府见死不救,不为老百姓办事,要你这样的政府干吗。‘这   时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把他们的车给砸了!‘群情激奋,大家   就都动手了,可以说是很痛快地发泄了一下。后来政府采取了强   硬手段,出动了防暴警察。后来调查砸车的人,就抓了三个为首   的村民。车子的玻璃被村民砸碎了,但是还能开走,后来就是他   们自己把车开走的。他们统计的结果,是说有16万元的经济损   失。就给这几个村民定了损坏公共财物罪。就在这个混乱中,光   诚从家里冲了出来。他到了另一个村民陈光雨(音)的家里,他   是想在他的家里可以使用电话,可以和外部联系。后来看守的人   又把屏蔽手机信号的那个东西搬到光雨家里去了。可是有一个小   小角落竟可以通电话,不知道是他们的技术问题,还是故意留出   来的。在光雨家房子里一个角落里可以拨打手机。有的说是故意   留出这么一块,有的说是疏忽。他们一直要求光雨把光诚撵走,   别让光诚住在光雨家。光雨因为很同情光诚,一直让光诚住在他   家,前后住了40天。他们因之恨了光雨。“ 问:“那又是怎样扰乱了交通?” 答:“3月10日晚,看守光诚的人趁光雨出了自家院子,用一件棉衣   把光雨的头包起来,一通乱打。他们打光雨的目的就是要把光诚   激出来。因为光诚曾对光雨说,法律有规定,其他人士不可以随   意进入公民私宅。于是在看守的人要挟光雨放出光诚时,光雨就   对那些看守的人说,你们不能闯入我家院子抓人,如果你们敢闯   进来,我就要用斧头劈死你们。于是,他们就选择在光雨出了院   子后,对光雨大打动手。    这样光诚就从光雨家里出来了,他就到临时指挥部找打人者讲理。指 挥部设在银后村,银后村和我们村合并成了一个大村,去银后村有一 段路。找到指挥部,指挥部的人不理。光雨就说要上县里去,要找个 车上县去,他说,就不相信没有一个讲理的地方。公安局一个叫孙学 农(音)的人就帮助他拦车,孙〔曾〕学农拦了一辆车,看守中另外 的人在马路对面也拦了一辆车,两个方向的车都被他们一拦,马路就 堵住了,很久都没有疏通。于是,他们给陈光诚安了一个扰乱交通秩 序的罪名。砸车事件之后,春节之后,就在我们村对面的公路上,他 们一直设岗,只要看着时外地来的,也不管你是不是来看光诚的,一 律上去把你的包接过来,问讯你的姓名,你是来干什么的。然后才放 行,邻近几个村子里的人都受到惊扰。迄今为止,因为陈光诚的事 情,村子里前前后后有19人次被抓。其中有的是抓了又放了,放了又 抓,不止一次被抓。他们还吓唬老百姓。说陈光诚的事你们不要参 与,谁参与谁被抓进去谁都没有好处,他们说的是实话。现在村里人 打个电话都害怕被怀疑。” 看过杨子云整理的上述材料,从中不难发现以临沂市委书记李群为首 的黑恶当局的无耻和无能:一个依据相关法律帮助残疾人及健康人从 事维权活动的盲人,在所谓的“看望陈光诚指挥部”几十号人的违法 监管之下,竟然还能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罪”;这几十号人每天享受着公款却连监管一位盲人都做不到,他们 难道不是犯下了极其严重的渎职罪吗?!就算陈光诚“涉嫌故意毁坏 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他之所以”涉嫌“的根本前提,难 道不正是以临沂市委书记李群为首的黑恶当局大规模大面积的暴力计 生以及随之而来的针对陈光诚的违法监管吗?李群等人撇开自己所犯 下的更加严重也更加无耻的罪恶不予反省和追究,却偏偏在秘密监禁 陈光诚长达三个月之后,还要以所谓”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 乱交通秩序罪“的”莫须有“罪名予以刑事拘留;象李群这样既无耻 又无能的黑恶公仆,难道不应该及早予以开除公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吗?!陈光诚是一个行动不便的盲人,家中还有三岁的儿子、不满 一周岁的女儿和70多岁的老母,且不说他是国际公认的全球最具影响 力的民族精英,即使是一位普通公民,难道就可以如此践踏他的正当 人权吗?!与陈光诚一起登上《时代周刊》2006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 的100位名人榜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连区区一个临沂市的黑恶 公仆李群都不能或不敢处理,难道还不应该引咎辞职吗?! (2006年6月18日于北京)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没有刘正有出席的“中国无人权”会议 张耀杰 2006年6月18日中午11时30分,我给已经回到四川自贡家中的刘正有 先生通了电话,话筒里传来的第一句话是:“让我出去的话影响没有 这么坏。四川省的官员是多么地愚蠢呀?!” 据介绍,刘正有是6月16日上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扣留和劫持 的。当时他在李柏光之后接受安全检查,首都机场的警官李伟等人把 他带到警卫室告诉他说:“尽管你证件齐全、手续合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条例》第八条,我们应四川省安全厅的要求要 把你扣留。”刘正有一再向李伟等人提出严正抗议:“我是应联合国 的日内瓦人权会议正式邀请的非政府人员,九亿中国农民中只有我一 个人应邀参加人权会议,我的身分是失地失房农民的维权代表,是真 正意义上的草根。你们扣留我将会在国际社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 你们能够承担这个政治责任吗?”然而,李伟等人还是坚持把刘正有 交给了来自四川省的安全人员。 当天下午五点钟左右,刘正有被强行押上开往成都的火车,到达成都 后被自贡警方接回。直到此时,才由自贡市警方执法犯法地出示了一 张所谓的“拘传证”,经过长时间的传讯,一直在提出抗议的刘正 有,于17日深夜2点被送回家里。 另据刘正有介绍,他这次被扣押劫持与北京方面的安全部门没有关 系。他亲眼看到李柏光通过安检登上了去往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飞 机。在此之前,包括著名律师浦志强在内的其他四名民间人士,已经 乘坐了前往法国的飞机。滕彪博士因为受到中国政法大学的警告而没 有成行。 我是2003年开始介入发生在四川省自贡市的失地失房农民维权案的, 2004年初经过俞梅荪先生的介绍与刘正有正式交往。两年多来,出于 公共道义,我一直充当着包括四川自贡在内的多起大规模维权事件的 代言人。刘正有身上虽然存在着草根农民的一些局限性,他的不畏权 势、坚持不懈的维权意志,以及他善于整合多方面的道义资源依法维 权的朴素智慧,还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2006年6月15日早晨,意外接到刘正有的电话,他高兴地告诉我要去 参加联合国的人权会议,想听一听我的意见。我约他当天下午参加一 些朋友的聚会,当面建议他:第一、不要以全国农民的维权代表自 居,而仅仅以四川自贡的失地失房农民维权代表的身分发言。因为现 在不可能得到全国农民的正式授权。第二、要充分利用自己的话语权 介绍发生在中国大陆的真实案例,并且不要忘记为师涛、张林、杨天 水、陈光诚、冯秉先等正在受难的维权朋友进行呼吁。刘正有也一再 表示,自己能够参加这一次的国际人权会议,本身就说明中国的人权 状况在发生变化。自己如果能够以民间草根的身分在会议期间与来自 政府方面的人权官员直接对话,一定要告诉这些官员:中国的农民是 非常善良的,只要政府官员不过分剥夺他们的合法权利,他们从来都 是遵守法律的。然而,刘正有如此善良美好的个人愿望,再一次被做 贼心虚的四川省黑恶官员极其野蛮地击碎毁灭了。这些黑恶官员中最 值得一提的,就是直接导致刘正有等数千名农民失房失地的前自贡市 市长、现任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监察厅厅长刘佑林。 来自中国农村的惟一的草根维权代表,就这样被野蛮剥夺了参加联合 国国际人权会议的公民权利,没有刘正有出席的这次人权会议,再一 次充分证明了“中国无人权”,或者说是中国没有切实有效的人权保 障!!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刘正有呼吁联合国 紧急调查他在机场被劫事件 《希望之声》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艾琳、茜文报道〕18日凌晨2点多,应邀参 加日内瓦国际人权会议,在首都机场曾遭多方拦截后被四川警方押送 回自贡的刘正有先生叩响了回家的门,等待已久的著名作家巴骄先生 前去为他拉开了房门。 据悉,刘正有先生是17日深夜11点半左右抵达自贡,之后便被直接押 送到自贡市公安局汇东分局接受传唤。传唤的理由是诬陷刘正有于 2005年4月20日参加过非法示威。传唤持续了二个小时,刘正有拒绝 在传唤书上签字,并被告知下周将再次传唤。刘正有回家做了短暂休 息后在当地时间中午12点,记者采访了他。 据刘正有介绍此次出访是应邀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后召开的第 一次会议。中国被邀请参加会议的非政府人士一共有五人。刘正有出 国参加会议的所有手续齐全、合法、有效,欲乘16日上午10点35分北 京飞往欧洲的航班。不料在机场警察和自贡有关人员均未出示任何法 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刘正有劫持。随后,刘正有被带到了北京西客 站,并由劫持人员押送,乘坐当日下午4点35分的T7特快列车返回四 川。 刘正有在讲述被劫持过程中说,他是大约8点多在机场安检口检查证 件时被劫持,10点10分左右,机场警察把刘正有移交给了等候在候机 厅门口的自贡政府派来劫持他的人员,其中有自贡市汇东公安分局国 保大队、自贡市委稳定办、自贡市红旗乡政府等,以及自贡市政府驻 京办事处的两名工作人员。刘正有当场向自贡市前来劫持的人员提出 了严正抗议。那些人声称他们是受命前来接刘正有回去的,什么政治 影响之类他们管不了。 (录音)“我跟他们讲这次是联合会人权理事会在日内瓦召开的人权 会议,我是被邀请去参加会议。你们怎么可以这样阻止?我说我的手 续合不合法?他说你手续是合法的。是你们自贡市公安局和四川省公 安厅打电话给我们,主要的任务就是把你拦截下来,不让你过边境, 不让你出去。” 刘正有17号深夜11点半到达自贡后,被自贡警方直接押到了自贡市公 安局汇东分局接受传唤。传唤通知书上写道:《自贡市公安局汇东分 局传唤通知书》(自公汇传通字〔2006〕68号──“刘正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传唤你于 2006年6月17日23时到汇东分局接受讯问。 刘正有说“押回我们本地自贡后我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为什么拦截 我必须说出理由;第二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给我赔偿。后来到了 汇东公安分局他们不但不补偿,反而给我发了传唤证,说我是犯罪嫌 疑人,是嫌疑犯罪。他们说我‘4.20’非法示威游行。我说, ‘4.20’到今天已经一年多了,已经得到自贡市公安局汇东分局处 理了。你们还说这个事,你们很无聊。” 刘正有向警方提出了三条:第一,对他们的非法传讯表示严正抗议; 第二,我拒绝回答;第三让我配合他们我拒绝配合。 刘正有接着说:“更为可笑的是它的传唤证是23点。我们到汇东分局 将近12点了,你说你们在机场为什么不出示传唤证?你们不出示任何 合法手续。你们非法劫持我回来。传唤时间也不对。你们已经违法 了。你们懂不懂?” 刘正有气愤的说“他们是流氓,他们根本不讲理不讲法。现在在我们 大陆根本没有讲理的地方和讲法的地方。我对陈警官说,你们要想转 移视线,要想用犯罪嫌疑‘4.20’非法游行来掩盖你们非法劫持 我。我说,你没有办法掩盖你们的罪行。我就是在宪法框架下维权, 就是我为农民说了点话。” 刘正有最后向国际社会呼吁“我是中国九亿农民唯一的一个代表九亿 农民被联合国邀请的一个人去开这个人权大会。我呼吁联合国人权理 事会和非政府组织一定要派人来调查这个事。”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廖双元〕刑事裁定书 (〔1996〕黔刑终字第198号)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机关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廖双元,男,1953年4月28日生,汉族,大专 文化,贵州省贵阳市人,系贵州图腾科技实业公司法律顾问。住贵阳 轴承厂宿舍。1989年6月因反革命宣传煽动案被劳动教养三年,1992 年6月解教。1995年5月25日因反革命宣传煽动案被收审,同年8月16 日被逮捕。现押于贵州省公安厅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卢勇祥,男,1946年9月28日生,汉族,高中 文化,贵州省安顺市人,系贵阳金沙康乐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住贵 阳市解放路91号。1983年10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5 年6月6日因反革命宣传煽动案被收审,同年8月16日被逮捕。现押于 贵州省公安厅看守所。 被告人陈西,又名陈友才,男,1954年2月29日生,汉族,大专文 化,广西自治区玉林市人,系贵州省图腾科技实业公司董事长,住贵 阳市香狮路98号。1989年6月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1992年6月刑满释放。1995年5月27日因反革命宣传煽动一案被 收审,同年8月16日被逮捕。现押于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公安分局看 守所。 被告人黄燕明,又名黄忠明,男,1960年6月11日生,汉族,大专文 化,四川省重庆市人,系贵阳市云海装饰公司经理,住贵阳市山林路 59号。1995年6月6日因反革命宣传煽动一案被收审,同年8月16日被 逮捕。现押于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区分局看守所。 被告人曾宁,男,1967年6月21日生,汉族,大专文化,湖南省新宁 县人,系贵州省图腾科技实业公司职员,住贵阳市外环城东路14号, 1991年4月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5年4月刑 满释放。同年5月25日因反革命宣传煽动一案被收审,同年8月16日被 逮捕。现押于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区分局看守所。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陈西、廖双元、黄燕明、卢勇 祥、曾宁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反革命宣传煽动一案,于1996年3 月27日作出〔1996〕筑刑初字第21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陈西、黄燕 明、曾宁均表示服判,不上诉。被告人廖双元、卢勇祥表示不服,提 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决认定:1995年4月21日,被告人廖双元、黄燕明以为被告人曾 宁出狱接风为由,伙同徐国庆、叶华、王全政、王军、袁军、胡康 伟、陈宗清、陶玉平(均另案处理)前往黔灵公园,在20年代国民党 民主人士简孟平墓前,上列被告人大谈“民主”,发泄对共产党的领 导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同月29日,被告人陈西、黄燕明伙同陈 宗清、王军在外环东路一家火锅店吃饭时,被告人陈西提出:我们的 行为与境外是一致的,并要求为“6.4”动乱平反,组织民主联合政 府等主张。 同年5月1日,被告人陈西、廖双元、黄燕明、曾宁邀约徐国庆、胡康 伟、陈宗清、王军、陶玉平等人在贵阳轴承厂廖双元家中聚会,上列 被告人妄测形势,共谋采用“民主运动”的手段,推翻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实行民主政体多党专制。被告人陈西提出:贵州的“民主运 动”要走在全国的前面,要敢为人先,在贵州点燃第一把“民主”之 火,策划在1995年6月4日,发动工人、学生上街游行。进行分工,由 陈西总体负责,廖双元负责安全,黄燕明负责宣传。尔后,被告人陈 西提议为“我们的民主运动”宣誓,同时宣布进入二级战备状态。同 月八日,被告人陈西、黄燕明伙同王军、陈宗清等人窜至贵州大学以 举办讲座为名,宣传陈西的“绿色文化”,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为 “6.4”上街游行作准备。同月17日、20日被告人陈西、廖双元、黄 燕明、卢勇祥等人在贵阳市河滨公园“南苑”茶室共谋在“6.4”期 间散发传单,商定在贵阳、北京两地同时散发。被告人卢勇祥将写好 的《给中共党魁的公开信》让被告人陈西、黄燕明、廖双元传阅。被 告人陈西将其标题改为《给专制独裁者的公开信》,并署名:“中国 民主党贵州分部”,同时签上陈西、黄忠明、曾宁、卢勇祥等人的姓 名。同月22日,被告人曾宁潜入北京了解北京“民运”情况。同月24 日,被告人陈西、黄燕明、卢勇祥等人在王全政家再次对“6.4”期 间的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布署。被告人陈西、廖双元负责到工厂 散发传单,黄燕明等人负责到大专院校及市中心散发传单,卢勇祥带 人到北京散发传单,同时商定散发传单的时间、地点及各自带领工 人、学生上街游行。尔后,被告人陈西为本人和黄燕明、廖双元、曾 宁、卢勇祥等人编纪代号以便联系。 1995年5月25日,被告人陈西将《给专制独裁者的公开信》、《寄言 同胞书》等传单复印2,000余份,将其中1,500份分别交给王军、叶 华、王全政等人散发张贴,其余500份由被告人黄燕明、卢勇祥携带 潜入北京市。到京后,被告人卢勇祥对被告人陈西修改打印后的传单 不满意,并将其销毁后,另行起草诋毁、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给 中共中央的公开信》,复印150份后于6月4日分别向中央办公厅、人 大办公厅及《人民日报》、《云南日报》、《湖南日报》等大报社投 寄,当日19时40分,被告人卢勇祥、黄燕明窜至天安门广场,趁群众 观看国旗降旗仪式之机,将剩余的传单抛散至人群中,当即被公安机 关抓获。 上述事实,有徐国庆、胡康伟、陈宗清、王军、叶华、陶玉平、袁 军、王全政等人的证言证实;有给被告人陈西打印、复印传单的梁景 强的证言证实;有从被告人身上、家里及工作地点搜缴的反动传单及 对反动传单所作的文字技术鉴定在案佐证,被告人陈西、廖双元、黄 燕明、卢勇祥、曾宁对所犯罪行均亦作了供认,且其供述能相互印 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据此,原判决认定被告人陈西的行为构成 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被告人廖双元、黄燕明、卢勇祥、曾宁的行 为均构成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被告人黄燕明、卢勇祥的行为还构 成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8条、第102 条、第64条、第51条、第22条、第62条、第61条之规定,以被告人陈 西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 年;以被告人廖双元犯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以被告人黄燕明犯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 利四年,总和刑期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以被告人卢勇祥犯 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 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总和刑期六年,决定执行有期 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以被告人曾宁犯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 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宣判后,被告人陈西、黄 燕明、曾宁均表示服判,不上诉。被告人廖双元、卢勇祥不服,廖双 元以“其不构成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为由,卢勇祥以“量刑过 重”为由均向本院提出上诉。 经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廖双元、卢勇祥与被告人陈西、黄燕 明、曾宁于1995年4月至5月期间,纠集在一起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 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有组织、计划地进行反革命集团活 动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廖双元、卢勇祥与被告人陈西、黄燕明、曾宁纠集 在一起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组织 参加反革命集团和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活动,在犯罪中,被告人陈西 积极组织反革命集团和进行反革命活动,为实现其反革命目的,积极 制定行动计划,对参加集团的成员进行分工,编纪代号,并以“中国 民主党贵州分部”名义写、印反动传单进行散发,其行为已构成组织 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又系累犯,应依法惩 处。上诉人廖双元、卢勇祥、被告人黄燕明、曾宁积极参加陈西组织 的反革命集团,接受分工和代号,并积极参加反革命活动,其行为均 构成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上诉人卢勇祥、被告人黄燕明公然散发 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传单,其行为均 构成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且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均应依法惩 处。被告人曾宁还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上诉人廖双元所提“不构成 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上诉人卢勇祥所提“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亦无法律依据,本院均不 予采纳。原判适用法律正确,定罪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 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一)项之规 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园章) 审 判 长  邓胜利 审 判 员  韦恒星 代理审判员 刘世红 (1996年11月20日) 书记员 牛贵军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文革”目的是将文化彻底御用 黄广湘 可以说毛泽东在40年代时就对文化主管部门有一种强烈的不满情绪。 他在1944年的1月9日在延安《看了〈逼上梁山〉以后写给延安平剧院 的信》中明确指出:“看了你们的戏,你们做了很好的工作,我向你 们致谢,并请代向演员同志们致谢!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在旧戏舞 台上(在一切离开人民的旧文学旧艺术上)人民却成了渣滓,由老爷 太太少爷小姐们统治着舞台,这种历史的颠倒,现在由你们再颠倒过 来,恢复了历史的面目,从此旧剧开了新生面,所以值得庆贺。你们 这个开端将是旧剧革命的划时代的开端,我想到这一点就十分高兴, 希望你们多编多演,蔚成风气,推向全国去!” 毛泽东在1963年12月12日的批示中说:“各种艺术形式──戏剧、曲 艺、音乐、美术、舞蹈、电影、诗和文学等等,问题不少,人数很 多,社会主义改造在许多部门中,至今收效甚微。许多部门至今还 是”死人“统治着。不能低估电影、新诗、民歌、美术、小说的成 绩,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少。至于戏剧等部门,问题就更大了。社会经 济基础已经改变了,为这个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之一的艺术部门,至 今还是大问题。这需要从调查研究着手,认真地抓起来。许多人热心 提倡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艺术,却不热心提倡社会主义的艺术,岂 非咄咄怪事。”在1964年的6 月27日的批示中又说:“这些协会和他 们所掌握的刊物的大多数(据说有少数几个好的),15年来,基本上 (不是一切人)不执行党的政策,做官当老爷,不去接近工农兵,不 去反映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最近几年,竟然跌倒到了修正主义的 边缘。如不认真改造,势必在将来的某一天,要变成象匈牙利裴多菲 俱乐部那样的团体。” 毛泽东这两个批示前后相差只不过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可是批评的语 气以及基调却完全不同了。如果说1963年的批示还说到“不能低估电 影、新诗、民歌、美术、小说的成绩”的话,那么在1964年的批示 中,却严厉指出“这些协会和他们所掌握的刊物的大多数……竟然跌 倒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边缘还有挽救的余地,需要发动一场全民 的文化大革命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终于在经过22年以后的 1966年,在毛泽东看来不得不采取更为激烈的方式,来解决文化以及 党内的资产阶级司令部问题。1966年3月毛泽东在上海的一次谈话中 发出的“打倒阎王,解放小鬼”的号召,是他的功利主义文艺思想的 总曝露。到了1966年5月8日,《解放军报》在一篇《向反党反社会主 义的黑线开火》文章里传达了毛泽东的最高指示:“在拿枪的敌人被 消灭以后,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他们必须地要和我们作拼死的斗 争,我们决不可以轻视这些敌人。”从此,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战线 就这样成了文化大革命的主战场和重灾区! 今天看了冯友兰之女冯宗璞写的文章,回忆1966年夏秋之交文学研究 所批斗何其芳大会。何其芳在几位革命者的押解下,走出台来,垂头 站在台上。他身穿七零八落的纸衣,手持一面木牌,牌上大书三个黑 字:何其臭!何其芳开始检讨。没有说几句,便有人按头。总嫌他弯 腰不够深,直把他按得跪在地下。他努力挣扎,都起不来。何其臭的 牌子掉了,他爬着拣起来,仍跪在地下…… 直到现在,也没有一篇研究《红楼梦》的文章超过何其芳的那一篇, 直到现在,中、外两个文学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仍在怀念他的领导与教 诲。让这样的人跪在地下,让集学术研究、文学创作和组织工作才能 于一身的人跪在地下!并不停地说──我有错,我有错!等于向世界 宣布:反映现实,反映社会,反映人民群众真实生活的文化战线,终 于被彻底革命了;那些创作出反映现实,反映社会,反映人民群众真 实生活的良心作家、艺术家终于低头认罪了;一大批歌功颂德、指鹿 为马、颠倒黑白的御用文人,马屁艺术家应运蜂拥而生了──毛泽东 终于可以高枕无忧的让伪文学艺术和伪文学艺术家专门为他的无产阶 级专政服务了! 今天又看到一篇“怪论”,说美籍华人,普林斯顿大学的计量经济学 教授邹至庄在他的一本《中国经济转型》的书中,引入了一个“柯布 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和索洛残差”的概念,得出了一个分析结论── 1958年的中国大跃进对于经济的破坏性超过了文化革命:如果没有大 跃进,1993年,中国人均资本将是实际值的1.2倍~1.7倍;如果没有 文革,相应的数字是1.08~1.12倍。可见反自然的行为比反社会的行 为破坏力强得多,并强调无论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国家,政治领导家 们都需要补一补经济课。 可是笔者却不以为然。反自然,虽然碰得头破血流,可自然的价值依 然存在,人类可以重新认识;而反社会、反人类的文革破坏的是人的 灵魂,破坏的是人类千百年来建立起来的文化,破坏的是人类千百年 来建立起来的普世价值观念。这样的难以估量的损失需要多少年才能 重新恢复呢?一代?两代?三代?无人能够给出答案。假如将这些因 素都计算到经济中去,不知道邹至庄教授的价值对比数值是否需要改 写?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浴火重生 《爱琴海》百日维权纪念 力虹           在我们乡下,对于已故亲人的           追悼,莫过于百日祭奠           亲友们从远处赶来           在挽幛百果、木鱼香火之中           送故人踏上往生之路           但是,现在还不是为爱琴海           点燃烛香,献上祭文的时候!           2006年6月19日           爱琴海蒙难已整整一百天           一百个日日夜夜           网友们在沦陷的阵地上           面对肆无忌惮的侵犯           拒绝放下手中的枪!           诗友们在噤声的寒夜里           挽起手臂挺身而出           唱出了不屈的歌声……           如壮士誓死,如杜鹃啼血           网络世界见证了一个国家的黑暗           爱琴海让我们看清了           一个巨大的本质存在──           犹如海水中的大磐礁           僵硬、无情、嶙峋狰狞           以吞噬风中的樯帆为天性           水手们对于它           早应不抱任何幻想           爱琴海使我们懂得了           自由言说虽是天赋人权──           但决不会自天而降           也不可能通过妥协与哀求           从海盗那里恩赐而来           思想的火种,对于它           犹如天使与撒旦           不容于同一片蓝天           爱琴海召唤我们           并肩站到了蔚蓝的海岸线           黑云压顶,惊涛裂岸           透过恐惧、怯懦与困惑的迷雾           我们深信自由的来临           必需精卫填海           前仆后继,坚持不懈           我们深知自由的获得           如同焦土抗战           一寸自由一寸血!           爱琴海啊,失去你的时刻           恨别鸟惊心。一百个日夜转瞬即逝           世界已不是当初的那个世界           爱琴海啊,离开你的日子           蜂火连三月。抗争之路是多么的漫长           几乎需要耗尽一生的时光……           在浙江,在大陆,在海外           在最远的海平线那边           在最近的人性的深处           爱琴海辽阔的蔚蓝正荡漾开来           唤醒了受奴役的人们最高贵的向往!           就这样说几句话吧           就这样写一首诗吧           请自由的风,捎去给朋友们──           总有一天,我们的爱琴海           会像凤凰湼槃那样,浴火重生! (2006-06-18写于《爱琴海》网站被野蛮封杀100日)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台湾问题溯源 独光达 ┌────────────────────────────┐ │ 独光达先生的此篇大作,没有触及底下两件史实:     │ │                            │ │ ◆“2.28”屠杀和国民政府对于台湾人民的白色恐怖统治  │ │ ◆“6.4”屠杀和共产党政府对于中国人民的红色恐怖统治 │ │                            │ │ 以及两者如何切掉台湾与其“祖国”间的脐带。前者让台湾 │ │ 人对于台湾人欢迎前来领台的白色祖国感到失望;后者让台 │ │ 湾人对于一心要“解放”台湾的红色祖国感到绝望。    │ │                            │ │ 谈台湾问题而没有谈及这两个事件对于台湾的主人翁所起到 │ │ 的作用,就忽略了当前台湾人的心理、意识、和认同问题, │ │ 因而是非常不完整,而且极端不适当的。         │ │                    ──洪哲胜 编按 │ └────────────────────────────┘ 近年来,台海局势,波翻浪涌,台湾问题成为了多方关注的焦点,因 为牵扯到多方的利益,不仅是华人,而且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对台湾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世界历史的潮流。 1894年的甲午战争,中国战败,1895年清政府被迫与日本政府签订 《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直到1945年二战结束,台湾才回 归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成为中国的一个省。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计划在中国建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权,不顾民 意,企图用武力消灭共产党,悍然发动了内战,结果三年下来,用美 式装备武装起来的800万军队就被中共的小米加步枪彻底消灭了,可 见当时的中共是深得人心的。也许是天意,给蒋介石留下了台湾这块 容身之地。 蒋氏到台后,最首要的任务是如何防守台湾。当时中共在台湾有不少 地下工作人员,准备配合解放军解放台湾。对这些人,蒋介石进行了 残酷镇压,甚至“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有众多的无辜者受 牵连被送入军人监狱、绿岛监狱等。 中共方面,决不允许蒋介石安居台湾大肆屠杀自己的同志,决定于 1950年适当的时候,进攻台湾,欲一举而克之。鉴于当时的解放军还 没有海军,缺乏渡海作战经验,具体日期没有确定。本年4月海南岛 解放后,进攻台湾的准备就更加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这时中共有 400架飞机,30个空军基地,还有大量的登陆艇。如果不出意外,解 放军进攻台湾将不可避免。依靠500万士气高昂的军队,再加上苏联 的援助,解放台湾不是太大的问题。 再看美国方面,当时的美国政府已经看到了蒋政权的腐败无能,决定 停止援蒋。杜鲁门总统于1949年12月30日举行记者招待会,当众宣布 美国对台政策,他说:“美国此时不想在台湾获取特别权利或建立军 事基地。它也不利用其武力干涉台湾现在的局势。美国并不采取足以 涉及中国内战的途径。同样地,美国政府也不供给军援与军事顾问于 台湾的中国军队。”这等于告诉中共尽可以进攻台湾,美国决不干 预。 这时的台湾防卫力量大体情况如下:19个步兵师,两个坦克师,一个 空降师,两个炮兵师,两个火箭师,空军82,000人,飞机1,300架, 海军35,000人,舰艇180艘。总兵力60余万人,这些人在中共的凌厉 攻势下,大都惊魂未定。 50年代第一个年头的初夏时节,台湾处于最惊恐的时期,有一夕数惊 之状。《中央日报》于5月27日发表社论指出:“台湾进入战时状 态”。为了备战,蒋介石号召台湾岛上的每个人忘掉个人私利,追求 保卫台湾的共同目标。 这种备战,其实是不成的。如果中共在50年真的进攻台湾,依靠蒋介 石的力量是决无法抵挡的。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出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1950年6月25日拂晓,战争风云突然降临到南北朝鲜之间。北朝鲜的 金日成军队于南韩防御薄弱的情势下,突然攻击,势如破竹,迅速占 领南韩首都汉城。 朝鲜战争的爆发,是对蒋介石的救援,使台湾转危为安的契机。不仅 转移了中共的注意力,而且使美国的对台政策发生了180度的大转 弯。 战争爆发后,杜鲁门紧急召开国家安全会议,6月27日发表声明说。 为了保卫太平洋地区安全和美国在该地区活动的部队,必须确保台 湾。并命令美国海军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以阻止解放军进攻台 湾。 由于美国的介入,中共攻台的日期被迫推迟,从而使蒋介石渡过难 关,有了一块立脚之地。蒋介石成了朝鲜战争的唯一受益者。 至10月20日,美国和联合国军侵占北朝鲜首都平壤。又过了一个星 期,竞侵抵鸭绿江边。中共认为这对中国造成严重的威胁。在与苏联 协商后,中国政府决定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由于出兵朝鲜,解放台湾 的计划就被无限期搁置起来。台湾问题成了中共悬而未决的重大问 题,也成了中共历代领导人的一块心病。 随着时间的推移,台湾问题越发具有了特殊的意义。当年败逃台湾的 国民党独裁政权,不仅使台湾经济腾飞,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 而且在政治上实行了民主制度。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自由度大 大超过了彼岸的大陆。而在大陆这边,曾经以民主为旗帜的中共却成 了当今世界最大的独裁政权。历史和中国人民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随着台湾实力的增强,武力攻台已不可能了,于是中共的历代领导人 企图采用和平方式收复台湾,毛泽东和周恩来不仅对台湾推行统战政 策,而且多次邀请蒋经国进行谈判。后来又有邓小平的“一国两 制”,江泽民的“八项主张”。但是台湾的领导人从蒋经国到李登 辉,再到陈水扁,对于中共的诱惑,一概不予理会。就象当年邱吉尔 拒绝希特勒一样,他们与中共没有任何共同语言。 值得一提的事,江泽民不知天高地厚,不顾历史潮流,竟然以武力相 威胁,于1996年在台湾海峡进行大规模军事演习。此举很快引起了一 片唾骂之声,不仅引来了美国的航空母舰,几乎使中、美之间兵戎相 见,而且遭到了国际社会的经济制裁。这对严重依赖对外贸易的中国 经济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历史的发展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果不是金日成野心膨胀,发动朝 鲜战争,也许今天的台湾只能是中共治下的一个普通省份,也就没有 今天的台湾问题。正是由于金日成的胆大妄为,才使得台湾免遭中共 的统治,成为了中华民族实现民主的桥头堡。通过这看似纯属偶然性 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历史的必然规律,那就是:正义必将战胜 邪恶,民主必将胜利。 (2006年6月13日)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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