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06-13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中国民主党是怎样一个政党?      一位中国民主党人 ◆类似于“清国留学生”的官员欧美学习    (西安)梁治 探索道路 ◆《中国国情咨询网》重开内幕部分曝光      希望之声 ◆我们能够为人权卫士陈光诚做点什么   (云南昭通)赵昕 ◆“上访”者是中国大陆维权的“主力军”──“上访” 李阳 ◆从国际人权法视角看“高考移民”     (济南)李克杰 呐喊呼吁 ◆呼吁: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陈光诚      (浙江)昝爱宗 运动留痕 ◆绝食日杂感               (西安)张鉴康 ◆空白与未来                (澳洲)高峰 ◆《六四诗集》征集“六.四”诗歌    六四诗歌征集小组 迫害实录 ◆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还是国家政权变了质 (杭州)陈树庆 ◆谴责中共当局政治迫害.请为郭起真先生伸出温暖的 邓永亮 ◆〔声明〕对陈光诚先生的迫害是野蛮的暴政 中国宪政协进会 ◆天网:中国国情咨询网维权取得成功     《六四天网》 ◆《爱琴海》事件凸现公民的觉醒   (浙江嘉兴)南方在野 读史论今 ◆《为了忘却的记念》与中共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王中陵 文艺春秋 ◆这是个国家主义盛行的时代        (成都)力比多 ◆读鲁迅杂文《纪念刘和珍君》一文有感   (贵阳)廖双元 他山之石 ◆煽动暴力,马英九恶拼政治        (台湾)林保华 ◆台湾“乱”象           (河北石家庄)朱力军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民主党是怎样一个政党? 一位中国民主党人 中国民主党的最根本宗旨就是在中国早日建立全民选举的民主制度。 凡认同这一宗旨的人都是中国民主党人。 中国民主党是大海,海纳百川,接受任何人的贡献,为全中华民族的 共同利益服务。 中国民主党的各级地方组织负责人,由该地方的中国民主党人按少数 服从多数原则直接民主选举产生。 中国民主党打不垮、击不倒、压不碎。 (详细内容请另见《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 (2006-06-12) 〔提供者:(杭州)吕耿松〕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类似于“清国留学生”的官员欧美学习 梁治 上上世纪60年代时,在东方的两个古老的国家里──中国和日本,涌 起了一股出国学习的热潮,以图振兴国家、救亡图存。日本政府和中 国政府都派遣了大量的留学生到欧洲去学习,结果日本的学生学成回 国后立即被重用,从而引发了日本的明治维新,使日本一跃成为世界 强国,而中国的留学生却命运多舛,回国后许多得不到重用,才能得 不到施展,即使偶尔得到重用,也会被中国僵化腐朽的政治空气所窒 息、所扼杀,猥猥琐琐于一生。 作为东方的两个大国,在命运相同的情况下,都选派留学生学习西方 先进的东西,却出现了不同的结局。这种不同的结局在中日甲午战争 中一锤定音。但大家也许不知道,在战争爆发前曾有一个小插曲:当 时很多欧洲人普遍看好中国,英国的一些媒体,象老牌的《泰晤士 报》等就以为:日本敢和拥有世界上的第七强舰队──北洋水师的清 国开战,是近乎于“疯子”式的行为。欧洲的有些评论家甚至认为: 日本的海军倘若具备起码的海战常识,是断不可能与中国海军贸然开 战的。在这种汹汹舆论面前,德国的俾斯麦却慧眼独具:“中国和日 本的竞争,日本必胜,中国必败。因为日本到欧洲来的人,讨论各种 学术,讲究政治原理,谋回国做根本改造;而中国人到欧洲学习,只 问某厂的船炮造得如何,价值如何,买了回去就算了。” 中日甲午战争证明了俾斯麦的判断:清朝水师外强中干,不堪一击, 几乎全军覆没。可见同样的学习,因为目的、方法的不同,便会产生 截然不同的结果。 如今,中共也派了自己的高级官员到欧美去学习。据新华社华盛顿6 月5日电,美国总统布什5日在白宫会见了正在美国考察的中国高级公 务员培训考察团,表示美国愿扩大与中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考 察团团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周强 向布什介绍了他们在美国考察的情况。 据说派出公务员到欧美国家“培训考察”,是一项庞大的“政府工 程”,由党的组织部系统组织实施。这项工程,似乎多年前就开始 了。许多城市就规定全市处级以上干部都要到国外“培训考察”一 次。 “培训考察”,培训什么?考察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字面上理 解,当然是一种学习,是学习人家好的东西,体会人家那种优越性, 尤其是高级公务员,也就是肩负着治理国家重任的中共官员,到美国 这样的民主国家,当然更应该是学习人家先进的管理国家经验了。 但是,不要说美国的民主思想、民主体制以及政治制度能不能学回 来,这些对这些中共的工具实在太苛求了。就是连美国最简单的公务 员的生活、操守与工作方式,中国的公务员真能学得回来吗? 在中国的两会期间,中国一家电视台的现场直播节目中,请中国市长 与美国市长通过电视对话。中国市长十分热情地邀请美国市长前来访 问。不想,美国那市长回答说,他由于没有经费而不能在年内成行, 因为当年的出访经费已在年初由市议会规定,其中并没有包含访问中 国的部分。中国市长却豪爽地表示:“你来吧,我们可以为你支付访 问经费!” 美国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堂堂的一个市长尚且因为没有经费 而不愿访问,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理解的,因为在中国这样的穷国 家,别说是一个市长,就是一个乡长也不会没有钱花的。他大权在 握,一呼百应,还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一张条子批了算? 在美国等西方民主国家里,象这样的事情很多。他们的公务员是普通 工作者中的一员,哪里象中国这样高高在上,骑在老百姓头上拉屎拉 尿! 中国的官员能学到这些吗? 再说,作为独裁、专制的中国,其政治体制和欧美的民主体制格格不 入,这就好比两种不同的动物,象绵羊和老虎,象蚂蚁和大象,象鸟 儿和走兽,他们互相能学到什么?走兽能学到鸟儿的飞?老虎能学到 绵羊的仁慈?大象能学到蚂蚁的勤奋?倘若中国真的能从美国学到一 些东西,但到了中国这样的专制社会里能使用吗?这种学习还不是象 清末的留学生一样吗?他们回国后只能有几种结局,一种是根本没有 学到什么,只是感叹西方社会的繁华,从而更加腐化堕落;一种是早 把人家的先进东西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依然故我充当中共的走狗,欺 压人民;一种是借机“考察”一下后路,给外逃做准备。众所周知, 中国的各级官员中处级以上的,已鲜有未去国外考察过的了。有些贪 官还早就在国外银行开了户头,踩好点,一有事就能逃到国外做逍遥 居士。现在已有的外逃贪官已达4,000人。另一种是,回来后抱负得 不到施展,被排挤,被打压,或者成了发牢骚者,从而郁郁终生。 可见根本性的东西不改变,任何学习先进经验都是白搭,都是“换汤 不换药”。中国高级官员到欧美学习,实际上也如同清末的留学生学 习,最终一场空。 当然,中国的这些外出学习的官员也许会有一些有良知的,到了欧美 后深受感染,回国后试图改革,从而演变成一场“革命”,成了中共 的“掘墓人”。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学习的意义可真的就大了!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国情咨询网》重开. 是民间维权的有效尝试 希望之声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艾琳报道〕《中国国情咨询网》5月11日因 涉89民调案被当地政府关闭。又于6月4日更换新的空间服务商后重新 开通,至13号已平稳运行九天。这是《中国国情咨询网》负责人鲁光 辉在网站关闭后与有关部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天网》负责 人黄琦发出了紧急求救函,黄琦接受了维权委托后与维权人士赵昕一 起和体制内外的有关人士进行了多层面的有效互动,过程中得到了一 些体制内健康力量的认同和支持,也得到了海外数十家媒体的声援。 使得这次维权活动取得了初步成功。鲁光辉表示“顺民者得天下这是 中国的一句古话,它对任何的执政党都有现实的意义,这是必须接受 的也是应该接受的”。 《天网》负责人黄琦认为:此次维权活动的成功,是中国民间维权力 量迅速壮大的结果,也是中国民间维权力量与体制内健康力量理性互 动的结果。这部分力量对增进民主化进程,增进舆论自由是非常有帮 助的。 “没有体制内健康力量的推动,他这个网站是根本开不了的。如果仅 仅是海外和我们这种异议人士共同呼吁,没有体制内的互动是绝对不 可能忽视的。一个电话就可以关闭你一个网站。中国的具体情况就是 这样的。” 赵昕表示“确确实实是经过体制内和体制外朋友的共同努力下,《中 国国情咨询网》得以重新开通,在试用期八天也都比较平稳,但是很 难保证它将来不再继续封。在过程当中尽可能的得到体制内朋友的一 种认同和支持。这是非常重要的。” 鲁光辉谈到自己办网站的原则时说“因为我们这个网站一再重申,包 括我个人都是没有政治倾向性的,我们只是追求一种社会的规则,我 总觉得有些东西必须要还原它的本来面貌”他还说《中国国情咨询 网》的成功开通还有另外的原因“海外的媒体,特别是《天网》的呼 吁也起了作用,《天网》靠它的影响力,我们在《天网》黄琦先生的 努力下,这个事情很顺利的就做下来了。现在《中国国情咨询网》能 够重开,这个事已经很不容易了,我认为,这个结果也挺满意的。” 《中国国情咨询网》是在《六四天网》协助89死难者周国聪家属成功 索赔后,在自己的网站上刊登了以《顺民意者得天下》为名的民意调 查,在调查的二个选项中:一宗普通的赔偿案件或它是修正中国历史 的前奏,是标志性事件中,占七成的3,000选民选择了后者。鲁先生 认为,这是网站被关的直接原因。 当谈到对这次成功维权有什么感受时,黄琦说:“我得到这个消息之 后当时非常高兴,然后我们也很冷静,观察它并运行了一段时间才对 外公布。这个事能够成功的话,实际上就反映了民进国退。就是民间 的力量在逐步强大,体制内的力量正在逐步弱化。而且体制内的力量 要受到媒体和国际组织国际大环境的压力,也正在逐步发生改变。” 赵昕说“中国确确实实要大量的一些独立的民间的一些调查机构,能 够把真正的民心和民意调查出来并且传播到有关决策当中,来作为依 法治国的一个依据。” 在谈到对《中国国情咨询网》采用的维权方式时赵昕说:“我们是通 过发邮件,递交我们的信件的方式,也包括国保跟我们谈话,我们就 把我们的观点讲出来。或者有关新闻媒体或者有关政府主管网络的, 主管宣传的。传达我们的愿望和信息,也希望他们能保持一种冷静和 克制。” 《中国国情咨询网》是以发表时事评论及作民意调查为主的大陆网 站,深受大陆网民的欢迎,日浏览量达二万多人次。从去年11月网站 开通以来,已被当地政府关闭了七次。 〔原载《希望之声》。提供者:艾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们能够为人权卫士陈光诚做点什么 赵昕 人权卫士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6月11日接到警方通知,陈光诚先生已 于2006年6月10日上午9点被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 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沂南县看守 所。在此之前,沂南警方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他强制软禁 6个多月、非法羁押其长达89天,然后才作出如此野蛮和荒唐的刑事 拘留决定的。 仁之泉工作室曾经在2006年5月15日,发布了“盲人维权活动家陈光 诚目前被监视居住”的以下资讯:   “经过长时间的多方打听和交涉,据相关交涉律师透露:近日从   山东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得到了著名盲人维权活动家陈光诚的准   确信息──陈光诚先生目前被山东国保监视居住于某个幽静宾   馆,失去了人身自由!   “据说,由于陈光诚先生对临沂当局软硬不理,所在村庄的村民   又出于对长期非法软禁陈光诚先生一家人的义愤,群起砸烂了一   辆警车,是故临沂地方当局非常恼怒,极力主张据此以‘扰乱社   会秩序罪’的罪名法办陈光诚先生和其他村民,以达到杀一儆百   和消除异己的目的。但是山东省公安厅的许多警务人员另有考   量,认为这样做的负面影响太大,而且也容易激化矛盾。所以目   前采取了折中的办法,以监视居住的名目剥夺了陈光诚先生的人   身自由。” 仁之泉认为: 1、即便是对陈光诚先生实行监视居住,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也应该   是在陈光诚家中执行; 2、陈光诚先生的家属完全可以依法申请探视和通讯,有关当局不得   无理阻扰; 3、有关方面必须依法保障陈光诚先生及其家属的生命安全和各项权   利,不应知法犯法; 4、吁请中央政权的有关部门对陈光诚反映的临沂计生情况进行调   查,并尽快纠正错误,惩办相关责任人,还陈光诚先生以公道和   自由; 5、“依宪治国”、“建立法治政府”的庄重承诺必须落在实处,请   从盲人维权者陈光诚始! 应该承认,从当时得到的资讯看来,我们还是有理由表示审慎的乐 观。毕竟,我们相信:共产党体制内还是拥有许多明智和理性的健康 改革力量,不愿意干这种光天化日之下违宪违法、愚顽野蛮地“制造 英雄制造悲剧”的蠢事!所以尽管临沂当局和某些腐败保守势力必欲 把陈光诚这样的人权卫士“除之而后快”,但是内部的分歧还是确实 存在的,我们特别也披露了这样的信息:“山东省公安厅的许多警务 人员另有考量,认为这样做的负面影响太大,而且也容易激化矛 盾”。而这一次,在长时间的软禁和监视居住后,突然刑事拘留陈光 诚先生,清楚地表明了一个信号──某些腐败保守势力劫持中国号航 机,捆绑体制内健康力量一起下水,不断地制造英雄和制造悲剧,为 了一己之私不断挖掘大坑的倒行逆施,又一次轻易地得逞了! 这使我想起了民间广为流传的一个消息:2006年2月召开的全国宣传 工作会议上,主管宣传的李刘李再三强调的一个“硬指标死命令” ──三个坚决防止:防止引起中央关注,防止引起国内外社会关注, 防止引起社会动荡。特别令我感到极大惊奇的是:三个“硬指标死命 令”中,首要的一个,竟然是坚决防止引起自己的“党中央领导同 志”的关注!个中传递来的丰富信息,实在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这 个消息可靠与否,参加过这个会议、听过这个会议精神传达的宣传、 媒体官员们,自然都是心知肚明、心明眼亮的,我个人自然无法肯 定。 有鉴于此,我们能够为人权卫士、陈光诚们做点什么呢?!我个人意 见,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公开合法、光明正大地进行的,这包括从司 法、行政、舆论、公众这四个方面而开展的救济工作: 1、传播真相,引起更多体制内外、海内外良知人士的关注:尤其重   要的是,请每一个良知人士尽可能在国内的各大论坛,譬如《新   华网》、《人民网》上,传播真相,唤醒良知,形成社会舆论的   救济模式。我们要知道,许多中央领导人和他们的秘书智囊班   子,就象胡锦涛、温家宝两位先生一样,每天都在网络上了解民   意呢; 2、坚决说“不”:沉默就是默许,沉默就是纵容,沉默就是同谋。   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和渠道,写文章也好,公开呼吁也好,写信也   好,打电话给有关部门也好,作为爱国民主人士,公开地表达对   此恶劣事件的态度:不!──非暴力公民不合作! 3、法律救济模式:人权律师和民间人权观察群体,应该公开、堂堂   正正地前往山东临沂沂南,到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为陈光诚进行   法律援助,人权观察人士可以到东师古村调查真相,慰问受害者   家属; 4、网友们可以相约一起“东师古村人权一日游”,这是我们的公民   权利和天赋自由,任何人都无权藐夺! 一个人受迫害,所有人都不安全;一个人被奴役,所有人都不自由!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每一个人的生活和命运,其 实都是息息相关的、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伤害其一,其他人也同样 会受到损伤。所以我们认为:一个巨大悲剧的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 是容留滋长悲剧发生的那个时代的人。“有什么样的土壤结什么样的 果子,有什么样的人民必有什么样的政府”。很少有人能够清醒地认 识到,我们本身就是专制主义者的孪生兄弟,都是在同一片土壤土质 里成长起来的,都存在着人类的种种内在局限,都具有几乎相同的原 恶的遗传基因。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更加应该从历史的创伤中吸 取经验教训,在每一个人权悲剧中,都坚定无畏地发出现代公民的声 音,大声说出“不”来,并积极把我国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付诸实 践。如是,这个马克思所说的“普遍奴隶制”的国度,才有会希望, 才会有明天。 (2006-06-12北京) 〔提供者:(浙江)林辉〕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上访”者是中国大陆维权的“主力军” “上访”人员涉及问题及产生原因分析 李阳 正确分析上访人员中的类型、心理及行为特点,对制定下一步的具体 工作方案,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分析“上访”人员个案所涉及的问 题及产生的原因,同样对正确制定下一步工作方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镇拆迁安置问题 市镇拆迁安置问题主要是城镇建设拆迁中,不依法办事补偿和安置不 合理,房地产开发不规范,强制、野蛮拆迁等等问题…… 产生原因:近年来,中共高级官员及其家属为在自己还掌权的时候能 够再多“捞一把”,不顾大、中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普通百姓实际 经济承受能力,人为地造成所谓“房地产热”,其实根本原因是这些 中共高级官员及其家属们没有什么真正的经济头脑和经营之道,也不 懂得如何发展经济、创造财富。利用手中现有的权利卖土地成为了他 们一项便捷的捞钱方式,现在常用“官商勾结”一词,然而在房地产 行业中,实为“官官勾结”。“商”不过是他们为了掩人耳目所打的 幌子,试问那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没有现任中共高官及亲属的后台,能 够领取经营执照,进行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所得的巨额利润,又有 多少落在了所谓“商人”的手中,绝大部分都进入了中共高级官员及 其亲属的腰包。中国房地产利润之巨高出国外同类开发商的几十倍, 外国房地产开发中利润一般为5%左右,而中国的房地产利润能达到 100%,甚至更高。 由于有了这些强硬的后台支持,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也就没有什么 “法”和“理”可言。你要讲法,我的法院不受理你的案件,你要讲 理,不按我的规定“滚蛋”就是无理,你是老百姓就没有你的权利, 我是官我就是权利。于是强制、野蛮拆迁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大中城市被中共高官们“垄断”了,小城镇就成立中级官员们下手的 地方,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中级官员本来就是当地的“土皇 帝”,倚强凌弱、倚势欺人,对老百姓财产的掠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 及…… 其他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已经有很多了,如《万人大诉讼》、高智晟律 师的研究等等,这里笔者就不再多叙述了。总而言之,市、镇拆迁问 题是中共极端集权统治下必然要产生的问题,是“法治”与“人治” 的根本问题,是人权问题,是政治制度问题。 二、“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 “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主要是反映地方农村税费 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负担没有明显减轻;村镇组织财务管理 混乱、不透明;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地方违规征占买卖土地补偿 标准低、且被层层截留克扣,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乡村基层干 部作风粗暴、干群矛盾突出…… 关于“三农”问题的产生原因研究的人很多,特别是《中国农民调 查》,这里也就不多谈了。总之,原来是“国民党的税,共产党的 会”,现在是“共产党即开会,也要税”,从共产党建国前的边区政 府时期开始到现在农民问题就没有真正解决好过。当年为共产党打天 下出力、卖命的“老区”人民,现在几乎都成了“贫困地区”的人民 ……其产生原因还用多说吗?! 三、反映干部作风不正和违法乱纪的行为 中共干部作风不正和违法乱纪问题,是中共自建党以来就一直存在的 问题,从上海的向忠发到延安的黄克功,从延安的“野百合花”到今 天的中共干部会议发放伟哥、避孕套,这类问题就从来没有断绝过。 此类问题关键是如何取证问题,对于“上访”人员来说,直接取证的 困难较大。 四、反映地方机构借竞争上岗收受好处,安置亲友 某地农村学校聘用教师,被聘用的“教师”不会教课,没有办法,只 能再把能教课的老师聘回来“代课”。这些“代课”的老师只能来 “上访”。 一个农村学校这样的穷单位尚且如此,那些“肥缺”就更可想而知了 ……产生种类问题的原因在哪里呢?! 五、企业军转干部要求解决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问题 关于这一问题,笔者没有什么详细资料,请各位同仁加以补充分析。 笔者认为军转干部们这种特殊身分,中共可能会下一定的力气去解决 把?! 六、涉法、涉诉问题 涉法、涉诉问题,主要是各类纠纷不服法院判决,案件本身涉及公、 检、法部门等 涉法、涉诉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先看一看中共内部人士 的分析: 1、法院没有正确处理好裁判与调节的关系,强调提高当庭宣判率,   重判轻调; 2、法官司法为民的意识不深,能判则判。“不服上诉”缺少耐心,   怕麻烦,不愿意做过细的调节工作,形成“官了民不了”; 3、当事人诉讼能力低; 4、法院接处访存在推、拖; 5、法官水平不高,对较复杂的案件难以把握,又急于下判,导致案   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程序造成错判,损害当事人合法权   益。 以上是中国内部人士的分析,本质问题、制度问题,其是不会说的, 而且公、检、法部门中人员的组成本身就存在一种无形的“关系 网”,世家出身、老战友关系、老战友的子女关系、师徒关系等等。 有这么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关系,还谈什么司法为民,岂不 是贻笑大方吗!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从国际人权法视角看“高考移民” 李克杰 一、引子──问题的提出 “高考移民”,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参加高考而进行户籍迁移的人 员,主要是指准备参加高考的高中生从录取分数线较高、录取率较低 的省份将户籍迁往分数线较低、录取率较高的省市。“高考移民”的 直接动因是接受高等教育的渴望,希望通过这种“移民”形式能够读 上大学或者读上较好的大学。“高考移民”的背景则是各省市之间差 别悬殊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率。我们从2001年至2003年部分省市的本 科录取划线情况中,可以窥见一斑: 2001年部分省市一批院校录取分数线: 北京:文科454分,理科488分;山东:文科580分,理科607分; 河北:文科537分,理科572分;吉林:文科500分,理科518分;  福建:文科544分,理科605分;辽宁:文科521分,理科529分; 四川:文科516分,理科537分。〔1〕 2002年全国高考各省录取分数线: 以文科重点为例,北京462分,上海497分,新疆490分,青海445分; 而山东568分,河南562分,浙江560分。北京与山东等地相差100分左 右。据教育部消息,2003年全国有527万考生参加高考,预计录取率 为52%。但北京、上海、海南、新疆等地预测录取率都超过70%。 〔2〕 2003年高考分数线情况,浙江文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462分,理科 417分;山东文科430分,理科400分;重庆文科449分,理科391分; 青海文科355分,理科276分,录取率88%;新疆文科410分,理科351 分;海南文科557分,理科518分;北京文科434分,理科408分,上海 文科420分,理科388分(北京、上海单独命题,与其他省市没有可比 性)。〔3〕从可比的一些省份看,分数线差距仍然很大。 从以上情况我们不难看出,山东等分数线较高和录取率较低省份的考 生,可能在所在省连一个专科学校都考不上,但放到北京、新疆和海 南这样的分数线较低而录取率较高的省份则可能考上重点大学,这意 味着考生同被一所学校录取,在不同省份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学习型 劳动)是完全不同,甚至是相差悬殊的。鉴于这种情况,部分考生基 于趋利避害的人之本性,想尽千方百计,甚至不惜花费重金,托人找 门子拉关系,将自己的户籍从高考难度较大的省份转往难度较小的省 份,主要动向是海南、新疆、宁夏、甘肃、内蒙古、山西、陕西、广 西、贵州等地。2003年高考前夕,上述各省份相继出台清理“高考移 民”的政策,仅新疆全区就查处“高考移民”1,700多人。〔4〕高 考录取开始时,新疆又查出“高考移民”36名。其中拟被中山大学录 取的一名考生也因涉嫌“高考移民”被取消录取资格。〔5〕此后的 几年内,一些省市进一步加大了清理“高考移民”的力度,每年都清 理出数以百计的违规学生,或禁止报考,或限制报考,甚至有学生已 在高校就读一年仍被取消录取资格。 其实,“高考移民”早已存在,它的出现几乎与高考制度的恢复同 时,但近几年来,愈演愈烈,已经演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 仅严重影响了“移入”省份学生的切身利益,引起了极为尖锐的矛 盾,有的发展为群体抗议和上访事件〔6〕,而且还由此伴生了一系 列的党政官员腐败问题。当然,“高考移民”的深层原因是极为复杂 的,而首要的原因就是各地享有教育资源的严重不平衡,同时,又由 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措施(主要是高考招生计划的下达) 有失公允,形成公民受教育权的严重不平等。从某种意义上讲,“高 考移民”是公民自行寻找平衡、谋求受教育权平等机会的行为,是一 种无声的抗议。 对受教育权的严重不平等,公民个人除了采用这种“无声抗议”方式 进行抗争外,也出现了几个勇敢的“受害者”试图拿起法律武器挑战 侵害公民受教育权平等的教育部行政措施。2001年8月23日,山东青 岛应届高中毕业生姜妍、栾倩、张天珠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最高人民 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起诉教育部侵犯了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她们 在诉状中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所作出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 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 的有关规定;法院向被告提出司法建议书,督促被告今后避免作出类 似违法行政行为。〔7〕尽管由于种种原因,该案没有能形成完整的 案例,但其象征意义却是巨大的。这在更高层次上引起对宪法规定的 公民教育权平等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同时也对严重滞后的教育管 理改革进行严厉的抨击。 不管是考生状告教育部,还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高考移民”,一切 均肇始于国家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不平等保护,等级、差别处处存在, 有些差别带有明显的人为因素。因此,一系列相关教育问题的解决, 也必然伴随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彻底实现而迎刃而解,在这个问题 上,政府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二、受教育权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 教育,既是公民个人人格形成和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培育 作为民主政治具体承担者的健全的公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一个国家和 民族不断发展进步的不竭的力量源泉。民族的振兴在教育,国家的发 展和强盛靠教育,这已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识。而教育的发展 有赖于教育权的切实保障。 教育权,又称为教育自由,它包括提供教育自由(即狭义的教育权) 和接受教育自由(即受教育权)两个方面。提供教育一般指国家提供 教育条件的权力和职责,它对国家来说更侧重一种义务,狭义的教育 权单指提供教育权。当然,这种提供教育权也并不仅限于国家,从严 格意义上讲,提供教育权的根据是,在尊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任 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选择的方法提供教育。接受教育自由,又 称受教育权,它表示学生完全可以自由自在地选择学校学习。〔8〕 受教育权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联合国宪章》将促进人权作 为自己的宗旨之一,规定:联合国应“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 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 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 尊重。”但《联合国宪章》却对什么是“人权与基本自由”没有下定 义。〔9〕《国际人权宪章》将国际社会理解“人权”含义标准化, 为《联合国宪章》关于人权的规定提供了权威性解释。 《国际人权宪章》除《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条款外还包括《世界人 权宣言》、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 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 权利国际公约任意议定书》。 普遍认为,现代人权制度诞生于1948年,即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 权宣言》之时。〔10〕《世界人权宣言》宣告了两个广泛的权利范 畴:一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它的目 的是提供对《联合国宪章》所提及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一个共同的 理解”,并“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 (见其序言)。作为权威性人权目录,《宣言》已成为习惯国际法的 基本组成部分,不仅对联合国会员国,而且对所有国家都有约束力。 〔11〕1966年通过的两个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 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方面明确具体并增补 了《宣言》所载的人权目录,另一方面也使《宣言》转变成“硬法” (即实证化)。受教育权在《世界人权宣言》中是这样规定的(第26 条):“(一)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 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 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对一切人平等开放。(二)教育的目的在 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 国、各种族或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 和平的各项活动。(三)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 选择的权利。” 特别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核心内容包括民族自 决权、男女平等、工作权、儿童权利、受教育权、免受饥饿权等。 《公约》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并将其与公 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摆到同等重要地位,无先后高低之分,推动了生存 权、发展权等集体人权概念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历史进步 意义。该《公约》第13条对《宣言》规定的受教育权进行了细化,使 其成为各缔约国的一项义务,《公约》规定,为了实现“人人有受教 育的权利”,“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各种形式的中等 教育,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 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 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从《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宪章》的规定看,受教育权是国际公 认的基本人权内容之一,这种权利是“人人生而具有的”,它直接关 系到个人能否有尊严地生活,能否实现其他相关人权,它对人的全面 进步都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国际法,与人权相对的义务主要是由国家 承担的。因此,平等地保护受教育权是联合国各成员国和国际人权公 约缔约国义不容辞的国际责任,是一项国家义务。 世界各国宪法和法律都非常重视对教育权的保护,都把教育权(或教 育自由)特别是受教育权规定或确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法国,人 们在1789年、1946年和1958年宪法文件中看不到关于教育自由的规 定,但法国借助于宪法委员会的决定确认了教育自由权。法国宪法委 员会根据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确认教育自由具有宪法原则的性质 (77-87DC关于“教育和良心自由”的决定)。德国基本法规定了公 民“有从事艺术、科学、教育和研究的自由”。并且法律对这类自由 并不预先设定范围,对教育问题,只是规定了“教育自由应忠诚于宪 法”的原则性限制。日本和韩国宪法把公民的受教育权归入公民生存 权范畴,其中日本宪法第26条规定:“全体国民按照法律的规定,依 照其能力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全体国民按照法律的规定,都 有使其保护的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为免费教育。”朝 鲜从1975年起实行11年制义务教育,其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 利。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接受、认可和确认 了国际人权法关于人权的内容,将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人权吸收 为本国宪法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部分,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 证。在规定人权内容的前提下,还对本国法律限制人权作了明确的限 制性规定。 三、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 我国历来非常重视教育工作,党的文件多次指出“要把教育放在优先 发展的位置上”。宪法则将“受教育”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46条第1款)。宪法的这个规定,既包含了作为受教育者的公民 的义务,包含了未成年人受教育者的亲权人对受教育权的义务,同时 也包含了国家作为实现受教育权的物质提供和具体组织者的义务,它 不仅要求受教育者及其亲权人要保证受教育者接受相应的教育,而且 还要求国家要为教育活动提供合理的教育制度、适当的教育设施以及 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使受教育权利更多地体现出它的社会权利或积 极性质。 为了保证宪法规定的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 的教育法律法规,分别规定了教育的相关制度及实施各层次教育的不 同的要求和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制定了《义务教育法》 (1986年)、《教育法》(1995年)、《职业教育法》(1996年)、 《高等教育法》(1998年)、《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教 师法》(1993年)。另外,还有国务院的一些配套行政法规,如《义 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部的配套规章主要 有《教师资格实施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它们共同 构成我国当前教育法律体系,其中上述六部法律构成了当前我国教育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可以说,我国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方面,基本 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中国政府还积极承担国际义务,将我国致力于发展和促进人权状况的 努力置于国际人权的舞台上进行合作和交流,于1997年签署《经济、 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批准。 2001年6月27日,《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根据《公约》规定,我 国政府应于今年6月27日提交首次履约报告。这是我国在人权领域采 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体现了我国一贯重视人权和倡导国际人权 合作的积极态度。〔12〕中国签署《公约》,不仅意味着保障公民享 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不仅是政府的国内法义务,而且成为国际法上的一 项国家义务。同时,国家促进和保障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公民经济、 社会和文化权利标准具有了广泛的国际性,意味着中国必须尽最大努 力以国际公认的人权标准衡量国家发展状况和国家责任。 四、我国受教育权实现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总的来说,我国受教育权实现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主 要问题也是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上存在严重的不 平等。这种不平等既包括宏观上(即地域性)的不平等,也包括微观 上(即本地县区之间)的不平等;既有初等教育上的不平等,也有中 等教育上的不平等,最为突出的是高等教育上的严重不平等,也就是 说教育的每个层次上都存在不平等问题。有些不平等具有道德基础和 “合法性”,是为了追求平等目的而采取的倾斜政策和优惠措施,但 更多的不平等完全是人为的、没有道德基础和合法性的不平等,有人 称为“劫贫济富”式的不平等。 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占有和受教育权的实现程度,存在严 重的城乡差别,既有纯地域上的表现,也有身分上的表现。城市受教 育者拥有比农村受教育者更多、更好、质量更高的义务教育,城里人 享有比乡下人(即使他们或她们已经生活在城市,也只能成为城市 “边缘人”)享有更优秀、更廉价的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 想借读城里的中小学,必须交纳数额巨大的借读费,因为他们一直是 “暂住”城市)。这种受教育权的不平等缺乏道德基础和合法性,尽 管城市当局也有自己的“法”(当然按照城市当局自己的“法”衡量 它是“合法的”)。因为义务教育意味着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对国民的 初等教育承担义务,这种义务具有概括性,并不意味着某个地方政府 仅对按属人管辖权确定的“本地居民”承担义务,何况外来务工人员 一旦来当地务工,本质上就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务工期间 理所当然地应该被视为“当地居民”。 高等教育阶段,高考仍然是我国决定公民能否进入高等院校接受高等 教育的唯一手段,是直接关系公民受教育权的一个重要筛选机制。因 此,高考整个组织过程是否公平,是否真正平等,特别是录取标准是 否统一、一视同仁,直接关系公民受教育宪法权利的实现与否。恰恰 是在这个问题上,高考这种重要筛选机制长期以来是由行政部门规章 调整的,具有很大的不规范性和任意性,它难以体现全国人民的意志 和根本要求,相反时常以“护强凌弱”的面目出现,不能公正平等地 利用教育资源,有时甚至保护、鼓励和怂恿特权和歧视,从而造成公 民受教育权存在极为严重和明显的不平等。本文第一部分内容已经列 举了许多事实,足以说明这一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对公民的生存和发 展关系密切,因此,更多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和垢病,青岛 考生状告教育部表达了人们对不平等的录取政策的极端不满,而“高 考移民”则是公民消极挑战不平等政策的集中表现。从今年开始, “高考移民”移入地的地方当局为了保护本地方考生的利益,采取了 严厉的封堵措施。但这并非治本之策,相反还会产生此消彼长、助长 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现象。 当然,高考问题上的“不平等”有的也具有道德基础和合法性,如对 经济文化落后省份的优惠是实现事实平等的重要手段,中央政府的政 策适当向它们倾斜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但给予经济、社会和教育 最为发达的北京和上海的政策和资源优惠,是人们所不能理解和接受 的。这也是人们垢病现行高考政策的焦点之一。另外,还有即使同是 发达地区,也普遍存在的城市和农村分配名额的巨大差别,造成了考 生之间的严重不平等。 总之,目前在各个层次和各个阶段的教育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教育权 不平等现象,这已经成为一个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作为生 产力最活跃要素的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而且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加深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国际形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依 法治国不断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平等意识和平等 观念不断树立的今天,受教育权的严重不平等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 可的地步了。政府不应指望通过给群众“戴木头眼镜”的方式(如允 许北京、上海单独命题组织高考,人为地消除与其他省市的可比性) 愚弄群众,欺骗百姓,这无异于掩耳盗铃,它只会让人民对政府失去 信心,后果是严重的。 五、公民受教育平等权只能“逐步”“充分实现” 教育权被规定在联合国人权宪章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 约》中,属于公民经社文权利的范畴,这意味着它不同于《公民权利 和政治权利公约》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这种不同主要是指 它对缔约国义务的要求不同,并不影响两类权利的平等地位。公民经 社文权利的实现并不要求成员国政府“立即”兑现,而是要求“尽最 大能力”采取步骤,“逐渐”达到这些权利的“充分实现”。这一内 容规定在经社文权利公约的第二条第一款中:“每一缔约国家承担尽 最大能力个别采取步骤或经由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经济和技术方 面的援助和合作,采取步骤,以便用一切适当方法,尤其包括用立法 方法,逐渐达到本公约中所承认的权利的充分实现。” 何以做这样的规定,一般认为,对大多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护 只需要很少的经济资源。除去个别例外情况,对一国政府除了要求它 进行立法和作出不从事某些非法行为的决定之外,不会对它有更多的 要求了。然而当涉及经济、社会或文化权利时,负担就会加重,而且 任务会更复杂。如果没有经济和技术资源、教育和计划、对社会优先 考虑问题作逐步的重新安排以及国际合作等,对这些权利的享受就不 能得到完全的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讲,“要求每个国家马上办到是不 现实的”。〔13〕这正是有人所称的,公民和政治权利是“免费” 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施则被视为很“昂贵”。〔14〕 经社文权利公约的这一规定,能否构成我国当前受教育权不平等的道 德基础和合法性依据呢?我国当前实际存在的各种受教育权的不平等 现象,是否均属于“逐步实现”范畴呢?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应该 一分为二地进行分析,并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我国当前存在的受教育 权不平等就是道德的和合法的。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决定了教育资源和教育发展 条件的巨大差异性,东西部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无论在 教育资源的数量、质量以及实际享有受教育权利的水平上都存在明显 的差别,这是教育权事实上和宏观上的不平等,根据公约规定的精 神,教育权的这种不平等是客观的、正常的,是国际公约“许可” 的,这也是公约允许缔约国“逐步实现”的原因所在。基于这种“不 平等”,国家采取措施增加对欠发达地区投资,加大扶持力度,为了 将来实现事实上的平等而允许落后地区在一定时期享有相对较多的公 共教育资源,适当限制发达地区对公共教育资源的享有,符合经社文 权利发展的根本目的和宗旨,基于这一目的的政府措施是道德的和合 法的。因为,《世界人权宣言》承认它所宣布的权利不是绝对的。它 允许一国制订限制行使这些权利(包括教育权)的法律,只要这些法 律唯一的目的是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 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第29条第二款)。拿中国的高考来说,为了使广大的西部地区加快 发展,适当增加该地区的招生名额,扩大招生比例,以提高当地公民 的教育水平和素质,同时,相应地减少东部发达地区的招生名额,降 低高考招生录取比例,限制高分考生(与西部考生相比)享受高等教 育的权利,从根本上消除东西部差别,以便实现最终的人的平等发 展,完全符合国际人权宪章及其他人权公约的宗旨和目的,这种“形 式上”的不平等是实质上平等“逐步实现”的必经之路。 尽管从总体上说,经社文权利是可以逐步实现的,但我们也不能不注 意到,公约要求缔约国“承担保证”,在逐步实现过程中,对“本公 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 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 分等任何区分。”(《经社文权利公约》第二条第二款)公约为了防 止任何国家滥用限制权利的自由,还对权利的限制作了明确的要求, 规定“在对各国依据本公约而规定的这些权利的享有方面,国家对此 等权利只能加以同这些权利的性质不相违背而且只是为了促进民主社 会中总的福利的目的的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经社文权利公约》 第四条)由此观之,我国高考政策中的同等地域实行差别待遇是缺乏 正当性和道德基础的。因为它既不符合权利限制不得违背权利性质的 公约精神,也不符合公约规定的“逐步实现”前提下的权利平等原 则。从道德上讲,同是发达地区,没有理由实行差别待遇,应该按照 同一标准(即高考分数)来录取学生。这也是经社文权利公约明确规 定了的,它的第1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 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笔者理 解,这一规定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求缔约国在高等教育中,成绩是 唯一的录取标准,应该贯彻“成绩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只有这样才 能做到“对一切人平等开放”。所谓“以一切适当方法”,我们也应 理解为“与受教育权利平等这一权利性质不相违背的一切方法”,只 能促进受教育权的平等,而不能限制、损害甚至任意剥夺公民的平等 受教育权。事实上,在我国的发达地区,各省市之间、省内各地市之 间、地市内的各县市之间都实行分数的差别待遇,造成同分不同 (录)取,人为地造成受教育权的不平等,这等于把考生分成三六九 等,并且这种等级主要取决于户籍,而非成绩本身。在多年的高考录 取中,“身分”始终是一条比成绩更为重要、且起实际作用的标准。 依法治国的今天,教育行政部门仍然固守这一陈规,这是计划经济阴 魂不散的产物,是政府无视公民权利滥用行政权的集中表现,也是对 政府惰性甚至无能的掩饰。有人早就指出,教育是计划经济的最后一 个堡垒,并非言过其实。特别是政府利用计划保护同是发达地区甚至 是同比超发达地区的北京上海享有受教育方面的特权和优惠,简直是 对其他地区的教育掠夺,明显违背平等受教育权的性质,这是让全国 人民都无法容忍的,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总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 国,在保证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经社文权利实现的义务上,尽管可以 “逐步”充分实现,但在“渐进”过程中,政府也不是随心所欲的, 相反必须遵守公约规定的平等原则和对权利限制的相关规则。 六、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   如何“逐步充分实现”受教育权平等 作为经社文权利的受教育权平等的“充分实现”是需要极大“成本” 的,因此,它是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做得完全好的,正如人权专家所说 的那样“没有一个国家在实现尊重人权方面的记录能够称得上是完美 无缺的”。〔15〕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的情况更不会脱离它的历史 发展阶段。但中国作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已经承担了采取步骤,逐步充分实现公约所载公民权利的义务。笔者 认为,为切实履行中国对公约的国家义务,在保障受教育权平等问题 上,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发展经济, 为公民受教育权的平等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和物质条 件是经社文权利充分实现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包括受教育权平等 在内的全部经社文权利都将成为空中楼阁,无法真正实现,这正是公 约允许各缔约国采取步骤逐步充分实现的根本原因所在。 二是在政策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前提下,改革考试和招生制度, 加大向高校招生放权的力度。具体措施应包括:缩小过大的高考分数 线差异,必须保证招生录取的机会均等,以能力为本位,人人都站在 同一起跑线上,不应设置多个录取标准;改革现有全国统一高考模 式,增加高校自主考试招生的权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欠 发达地区教育投入,提高教育水平,带动经济发展;采取教育行政听 证、咨询和监督等制度,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体现教育公平。 〔16〕教育权是最大的公平权,在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分配上,政 府责无旁贷。 三是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并使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与户籍制度改 革同步进行。笔者认为,不平等和刻板的户籍制度也是实现教育权平 等的一大障碍,因为它阻止了人才的流动,这样使“穷者”更穷,富 者更富,落后地区教育水平越来越低,发达地区的教育水平越来越 高,实际上拉大了教育权不平等的距离。近来,各地户籍制度有较大 松动,必然给有关省份封堵“高考移民”带来越来越大的困难。如果 只是有关省份一味封堵,而国家不能在整体上公平分配教育资源的 话,那么最终只能引起更大的矛盾,造成更大的不公平,甚至形成严 重的社会问题。 四是加大对高考制度的规范力度和规范层次,抓紧制定符合中国实际 的《考试法》。当前高考中出现的受教育权不公问题,表面上看其根 源在于录取线的高低,但它只是结果,不是原因。关键问题在名额分 配上,给它分配的名额比较多,必然造成它录取线低、录取比例高。 然而,这个名额的分配实际上是教育部门或某些行政官员意志的产 物,而不是完全按照一种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来分配的。在分配这些名 额的时候,地方有没有发言权,纳税人有没有发言权,参加高考的当 事人更没有发言权,人民对行政部门和行政官员的这种决定是有权怀 疑和质疑的。现行体制下,行政官员操作成什么就是什么,存在极大 的任意性和官员专横。它有时候有一些小的调整,就是掌握一些机动 名额,给一些考分特别高的地方给一些调节。那这种调节也是事后的 一种补偿,并不是事前公正的设计。从法治意义上讲,公民的受教育 权是一项宪法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限 制和剥夺,本不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更应该是民意机关(即人民代 表大会)的固有职权。因此,笔者建议尽快制定《考试法》,以规范 包括高考在内的各种国家考试,这既是健全国家考试制度的需要,是 有效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需要,也是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必然要求。 七、结论 公民受教育权平等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在《世界人权宣言》和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均有体现。我国作为《经济、 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负有保护和促进公民受教育权平 等实现的国家义务,国家有责任创造条件,采取切实步骤,努力实现 公民受教育权平等。 然而,当前以招生名额分配不公和录取分数线巨大差别为主要内容的 高等教育权不平等,造成了“高考移民”的愈演愈烈,进一步加大了 受教育权的不平等状况,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不满和严重质疑。 中国政府应该从保障人权的高度,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在不断发展 经济的前提下,采取国际人权公约许可的措施,加强考试立法,改革 高考招生制度,努力向公民受教育权平等迈进。 【附注】 1、《青岛三女生进京状告教育部》,《中国律师网》2003年1月14   日 2、《高考移民拷问高考》,《南方周末》2003年6月6日 3、《人民网》《2003年高考》专题 4、《中国青年报》2003年4月19日 5、《乌鲁木齐晚报》2003年7月10日 6、相关报道见2003年4月14日《重庆晚报》报道《“高考移民”之   风愈演愈烈教育欠发达地区考生抗议不公平》;2003年4月14日   《大河报》报道《高考移民:教育平等权的呼唤》 7、“青岛三女生进京状告教育部”,《中国律师网》2003年1月14   日 8、参见韩大元主编:《外国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7   月版,第95页。 9、〔美〕托马斯.伯根索尔著,潘维煌、顾世荣译:《国际人权法   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9月版,第13页 10、〔挪威〕A.埃德:《人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载刘海   年主编:《〈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法   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7页 11、〔美〕托马斯.伯根索尔著,潘维煌、顾世荣译:《国际人权法   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9月版,第18、20页 12、郭季思:《信守承诺 保障人权》,2003年6月30日《人民日   报》 13、〔美〕托马斯.伯根索尔著,潘维煌、顾世荣译:《国际人权法   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9月版,第27~28页 14、〔挪威〕A.埃德:《人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载刘海   年主编:《〈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法   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10页 15、〔挪威〕A.埃德:《人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载刘海   年主编:《〈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法   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21页 16、《高考移民:教育平等权的呼唤》,2003年4月14日《大河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呼吁: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陈光诚 昝爱宗 陈光诚没有罪!有罪的是抓陈光诚的人,侵犯陈光诚人权的人! 对于一个没有罪的人来说,没有人可以审判他,任何对他的审判都是 非法的,乱来的。而那些抓陈光诚的,侵犯陈光诚的人,都将会被审 判,被公义的审判,被良知的审判,被民意的审判。 不要以为老百姓,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那些被官府人员欺压的人, 那些看起来敢怒不敢言的人,他们心里比谁都明白,他们看得很清 楚。没有罪的人,欲加的罪不是罪,反而是荣誉。 陈光诚在监牢里受苦,从“人间蒸发”长达90多天,甚至以后还有更 长的黑夜,但是他不是为自己受苦,他是为众人受苦,也就是为我们 每一个受苦,我们每个人都是陈光诚。 陈光诚是有罪的,他背负的罪十分沉重。他为了说出真相,承担这样 的罪名和后果。他为了安慰那些被冤屈者,受难者,自己承担了所有 的罪名和后果。 我们看到,陈光诚,一名盲人,山东汉子,他才是真正的山东人,他 敢于承担这些罪,那些比他条件优越的健康人,明眼人,却退缩一 边,正义被践踏,良知被忽悠,人权被侵犯,那些人觉得司空见惯。 其实,他陈光诚只有一个罪,就是说出了真相,看见了那些司空见惯 的罪恶,所以真正有罪的人没有罪了,而没有罪的陈光诚,却有了 罪。 人的一切权利,从表达的权利开始。简单说,就是勇敢说出真相的权 利。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做人诚实不诚实的问题。而陈光诚,正是 冒着生命危险,充分履行这一表达权利的正人君子。他给众人的是安 慰,还是希望。 尼默勒先生曾经这样说:   德国最先逮捕共产党员,     我因为不是共产党员,所以没有抗议。   随后他们逮捕犹太人,     我因为不是犹太人,所以没有抗议。   后来,他们逮捕工会会员,     我因为不是工会会员,所以没有抗议。   再后他们逮捕天主教徒,     我因为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没有抗议。   最后他们逮捕我,     这时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起来抗议了。 现在,我听见陈光诚没有这样的委婉和复杂,他已经站出来了,说: 我就是陈光诚,你们来吧,抓我这个说真话的人吧! 这就是真诚的,真实的陈光诚! 我们每个人都是陈光诚,让我们这些陈光诚们,看到什么是真正的文 明之光在照耀: 《世界人权宣言》序言开篇,非常清楚明白地讲明了这些理由: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  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  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  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  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 这就是文明之光,这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却没有胜过这光。 天赋人权,从来就不是某个集体、某个集团赋予的人权。这些人权是 人所共享有的言论自由的权、信仰自由的权、免于恐惧的权、免于匮 乏的权。人所共享,包括陈光诚们所享有的,也包括侵犯陈光诚的人 所享有的。 遗憾的是,反陈光诚的人,却不清楚什么是天赋人权、什么是文明之 光。这些人,却是真正有罪的而不自知的人,是很可怕的人。这些人 的代表人物包括:共产党山东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甚至乡镇 长,以及他们所管辖所充分利用的警察等。这些本应该向众人谢罪、 下台的人,却一直掌握着并不属于他们的权力。不能不说,这些人的 下场都不会好。 天赋人权,文明之光,是普通的众人们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愿 望。我们众人中的陈光诚出现了,他虽然是盲人,但却是光明之子, 他是一个挪亚一样的人物,他的价值是给我们众人以安慰,而不是让 我们每个人都成为真正有罪的罪人。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陈光诚,这是真实的,陈光诚并没有为自己受苦受 罪,我们也要象一个又一个陈光诚,为众人承担责任,为众人而受苦 受罪。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陈光诚,陈光诚正是争权利,争文明的每一个人。 我们站出来了,为众人,更为单独而无助、软弱的自己。 (2006年6月13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绝食日杂感 张鉴康 人生第一次都很有意义。不管是第一声啼哭还是第一声欢唱,是第一 次站立还是第一摔跤,其意义大小,难分轩轾,都值得记录下来。 第一次出省绝食,第一次在办案期间绝食,第一次在家人以外的人的 监督下尤其是自己当事人的高度关注下绝食,不知会产生什么效应。 绝食日到来之前,因为恐怕当事人唐文英女士误解,我不得不将接力 绝食行动的始末向她作了介绍,并请她放心,我所参与的维权抗暴兼 精神觉醒活动不会给她所交托的法律事务造成负面影响。即使温州市 平阳县公安局突然安排困守宾馆的我会见在押的嫌疑人,我也完全能 够立马启动,急赴温州,完成会见。在我的意念中只要有六天的能量 储备,一日的能量净消耗算不了什么。 温州地处浙江东南,南北雁荡夹江而立,瓯江鳌江两水争流。许多县 镇位列中国百强,温州人多年来得天时地利之便,私人手中积聚大量 财富。据朋友讲,温州人强势扩张的私权已成为公权的劲敌,政府公 权力日见萎弱。在极权主义政治势力在中国中央一级还独占鳌头的情 况下,温州这种地方官权却已经受到民间强大的物质力量的冲击而削 弱。一个普通建设项目由政府或建设方付给每家每户的拆迁补偿费动 辙逾百万元,远非西部省份可堪比拟,就有力说明了这一点。这一带 的农民的中产阶级化(在物质指标方面)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在宴席 上一边吸着中华烟一边放言危论,抨击时政:“共产党不能乱搞”, “那样搞法会灭亡的”。有些农民竟然能熟炼地运用人权、民主、民 运、民主党等政治性的词汇,更是令人不胜惊讶。据说著述颇多的余 铁龙先生就是“职业农民”出身,可惜我缘悭一面。可以说温州等浙 东沿海一带的农民不唯享有丰裕的物质生活,更且享有西部省份的农 民不能比拟的精神文化生活。农民尚且如此,其他阶层更不待言。 1998年浙人顺势而动,掀起中国民主党组党第一波看来绝非偶然。 下午2点半德国法学博士、德国政府及欧盟人权高级顾问韦唐士先生 打来电话,通话一个多小时。在电话中就中国民运及人权问题双方广 泛交换了意见。我对胸怀人类良知并敏于良行的韦唐士先生及所有关 心中国人权的西方自由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韦唐士先生对中国政治 生活有着广博的了解和深刻的洞见,是以其发问具体而尖锐。由于对 某些问准备不足(如民运的社会基础力量及中共上层权势人物之间的 相互关系),我在发表评论时难免错漏缺失拿捏不准。日后如碰到此 类问题还是不要勉为其难,就留待高明方家去评析好啦。 昨日就应雄伟案涉及的违法取证问题,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温州的七个 党政及公检法部门邮寄了紧急反映材料,不料邮件悉数被盗,今日下 午又重发一次。真是蹊跷,什么贼竟傻到不偷现金偷信件。会不会象 有人说的那样,大概是当地政府部门遥控掌握的第三只手所为?难考 究竟,姑且存疑。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空白与未来 高峰 早晨,昏沉沉地被叫醒,迷迷糊糊地跟朋友出了门,似醒非醒地到了 银行。拿起汇款的表格才清醒起来,知道这事儿马虎不得。汇款的原 因是有个在辽宁的诗人故去了,家境十分窘迫,留下了一个年轻的老 婆和待哺的儿子。我们几个人凑了一些钱寄过去,期盼能对这双可怜 的母子略有帮助。我每次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都觉得很伤感。真的, 这样做的时候,我分不清是为了安慰别人,还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里得 到一些安慰。这个人我并不认识,他的作品我也从没有看过,甚至如 果不是得此凶信,我都不知道有这幺一个人。 回来以后,忙着打电话给国内,告诉那位诗人的遗孀取钱的密码。电 话中那操着东北口音的女声没有丝毫的甜润,腔调中也听不出哀伤, 只觉得她不高兴。从声音中得不到任何的美感,甚至联想到因为哀痛 而凌乱不堪的样子。我说了一些安慰的话,也没有觉得那些话很苍白 无力,因为我也只能重复这些很多人都会说的话。 后来她哭了,一个劲儿地说谢谢,我则一个劲儿地说不用客气。这使 我觉得自己很龌龊,因为我无法摆脱由她的感谢而带给我的施舍感。 挂断电话,我复又躺在床上,思绪象一张被狂风撕扯的纸,突然撞向 这里,又突然撞向那里,找不到重点,也回不到自己的事情上来。一 会儿回望自己所走过的人生路径,一会儿又当旁观者,看别人的人 生。时而对未来充满希望,时而又凭添几许忧伤。忧伤的原因是由于 我想起了一个朋友,他的生命是那幺顽强,他的心是那样的洁净与纯 真,但客观事实又是那幺的无情和破败。 他叫郭路生,笔名食指。是活跃于上世纪70年代中国朦胧诗坛的名 人。在那个年代,他的诗歌广传于大江南北,影响了所有在那个时代 里爱好诗歌与文学的人。他曾师从何其芳,同时也得到了其它文学家 的赞许。他的妻子是中共早期领袖李立三的女儿,后来也许是离婚或 者自杀了。他命途多舛,因为在“文革”中保护被批斗的老师,受到 了批判,甚至被逼成了一个精神分裂症的病人。除了去插队,好象还 当过兵,他不断地写诗。《六点零八分的北京》让多少“上山下乡” 的人传抄,并引为“知青”的心曲,还遭到江青的过问,被视为“毒 草”。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疯了!而且他还在写诗,朋友还为 他出版了诗集。老郭在文学界的作用被官方肯定,又有人开始看郭路 生的诗了。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北京第三福利院住了很久了。我见他的目 的是为了采访,而且我认为自己比别人更有采访他的优势,因为我和 他有一些共同的朋友。我眼中的老郭,竟和未见面时揣测的那个人有 天壤之别。他穿著医院的病人衣服,相貌中不带有一丝诗人气质。我 曾看过他以前的照片,样子是那样的青春勃发,让我有一种自己为何 不曾有的嫉妒。 但眼前这个人却是那样的谦恭和顺,甚至到了有些过分的程度。我给 他带了一条香烟,他竟然爱不释手。我还发现他桌子上放的,是很低 档次的香烟。一阵寒暄之后,我们开始了叙谈。他的记忆和思路是那 样的清晰,每一个经历的细节都没有错漏。 谈过那些我所要了解的历史之后,我们开始谈他的诗歌。他讲述着他 创作的原始思想,不时还穿插着朗诵过去的诗作。我忽然发现,朗诵 的过程当中,他的眼里是那样的激情荡漾,绽放出坚毅无比的光芒。 开始,我认定他是在回味,沉浸在对往事的回想里。 后来我又问起他是否有近期的作品,他连忙拉开床头柜子的抽屉,拿 出一迭纸张。我惊异在医院的环境里,他竟然有如此的情感,竟写得 那幺哀婉惆怅。他为我选读了其中的一首,内容我已经记不得了,但 那朗诵时的优美感觉,至今还可以让我回忆得到。我这才感到自己的 武断,他并不是象我想象的那样,沉浸在对过往的回忆中。他还是有 激情,有正常人没有的热烈。 把该谈的基本都谈完了,我们各自点上烟闲聊。我这才感觉到老郭是 个与外界已经断掉的人,他的言语还是很“古老”,几乎很少有和眼 下语言合辙的词汇。其间有个病人楞楞地推门进来,用木木的眼光看 着我,然后对老郭吩咐:“嗨,一会儿该你刷碗了啊!”。老郭随声 答应着,语气是那样的谦恭与自然,还连忙把我带来的香烟递给来 人:“抽根儿,我哥们儿带来的。”。我几乎要流泪了,我觉得刚才 还激情迸发的人,竟一落成了不得不顺境而行的病患。我哀伤时代在 他身上的罪恶,我可怜他对这一切的茫然与安适。 离开医院,我慢慢地开着车,心情落落寡欢。采访内容的丰富丝毫没 有带给我满足,心绪还停留在和他交谈的每时每刻,泪水总是徘徊在 欲流还止,止而复涌的状态。 快要进城的时候遇到堵车,我茫然地望着窗外车里的人们。看到他们 有的在打电话,有的在吸烟或吃着东西,有的在聊天。我忽然有了涌 上心头的一种厌恶,我厌恶这医院以外的世界,感到是那幺虚假和忙 乱。我厌恶那些紧张忙碌的人们,也厌恶自己,我觉得眼前这个真实 的世界是那幺虚假。我开始羡慕老郭,羡慕他的纯真,羡慕他那诗一 样的精神世界。我觉得被可怜的应当是我,是我才应当被怜悯,是我 活在这忽而天使忽而魔鬼的现实中,而老郭却永远在他纯真的世界 里,哪怕这个世界只有他能体会。 过了两年,我在三里河建设部宿舍的大院儿里又碰到一次郭路生,他 还是那幺与时代脱节,穿著很落伍。但在我看来那已经不是瑕疵了, 那恰恰是我们没有的。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笑了,我心里默默地祝 愿:老郭,平安! 感到这现实的世界是那幺的需要调合,调合虚假与破灭的希望。灵魂 所感觉的舒适与真实,也许只存在于人的思考和理想里,现实当中却 只能部分实现,因为很多的东西是我们在现实中所不能僭越的。 在人的一生中会犯很多的错误,这也不可怕,因为人生就是一个在失 误中不断挣扎,不断品味苦难的过程。但人生还有个没有约束力的法 则,就是尽可能不去伤害。不伤害自己,也不去伤害别人,甚至“不 伤害每一株鲜花和绿草”。最后抄一段郭路生的诗,权当我对过去的 安慰和对未来的盼望吧!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满怀着希望写下:相信未来。   当我的紫葡萄失去了迷人的色彩,   当我的爱人已依偎在别人的情怀,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露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波涛,   我要用手撑那托起太阳的大海,   摇弋着曙光那支巨大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2005年8月10号)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六四诗集》征集“六.四”诗歌 六四诗歌征集小组 “6.4”是中共建制后的“5.4”运动,与“5.4”运动一样,她有 着自己的文化遗产。但由于中共的镇压与扼杀,这一对中国和世界历 史产生过且仍产生着重大影响的悲壮文化一直无人清理,致使人们在 谈到“6.4”时一直无法拿出属于她的典型著作。 为了更充分的发扬“6.4”精神、传承“6.4”文化,由相关组织赞 助与支持,经当年参与“6.4”事件和正投身当今中国民主运动对诗 歌有着挚爱和深刻造诣的部分人士协商,我们现正编辑一本“6.4” 诗集。 作品收集范围是“6.4”当年以及其后的岁月中反映“6.4”运动、 体现“6.4”精神产生过重大影响、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体 裁以新诗为主,适当收录部分旧体诗作。 本次编辑以作者投稿、他人推荐为主,每位作者作品数量以五首为 限。推荐作品需向编辑小组提供作者联络方式以征求作者意见。为确 保作品推荐的严密性,推荐作品入编出版时将在作品后署名推荐人姓 名。为使本诗集切实体现“6.4”精神,编辑小组也将主动收集极少 数一时无法获得此信息但切实对“6.4”具有过重大影响的诗人的优 秀作品(如作者死亡、失踪、陷狱)。 《六四诗集》收集是对“6.4”遗产的义务奉献,编辑和赞助仅凭一 腔热血,因此本集入选作品将不支付稿费。 来稿请附作者经历简介、作品影响简介及方便的联络方式。截稿日期 为2006年12月31日。2007年5月底发行。 来稿请寄: wuhan1010@hotmail.com(蒋品超)、 dan@fas.harvard.edu(王丹)、 flowersh@fastmail.fm(袁红冰)、 hhoong@hotmail.com(盛雪),不接受普通邮寄。 (2006年6月12日) 〔提供者:(洛杉矶)蒋品超〕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 还是国家政权变了质! 陈树庆 一个月前的2006年5月12日,河北省沧州20多名不明身分的人破门入 屋闯进郭起真先生家,在卧室里将他戴上手铐,并用一件衣服盖在他 头上从家中强行带走。6月8日郭起真被中共河北沧州当局正式批捕, 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我们深知,没有健全的公民人格,就失去了民主、法治及一切社会正 义的基础。而健全的公民人格,最重要的,体现在能行使权利来维护 自己和他人的权益。我从虽未见郭起真先生,但有关他30多年来为讨 回公道、揭露强权专横,虽历经艰难困顿和数度抓捕而不屈抗争的经 历,让我一直很钦佩。他从为自己维权到替他人维权,从自己的个人 维权到参与民间的群体维权,多年来,郭起真在坚持中就这样不断超 越,尤其是他1998年数万字材料举报沧州市96年新婚夫妇被杀肢解案 六天后“迅速告破”的重大冤情,更是得罪了沧州公安“专业”破案 水平的面子工程制造者,加上郭起真曾经于2000年在天网寻人事务所 做义工和最近参加高智晟律师发起的维权绝食行动,这无疑都让郭起 真先生成了以权谋私的特权腐败分子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欲先拔之 而后快! 从郭起真先生的众多事迹中可以看出,与国家政权八杆子还打不着一 边儿。但在中国大陆的现实社会中,我们不难发现,某些当权者总喜 欢上行下效,将自己的特权和私利冒充国家政权,制造“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假错案来迫害行使言论、结社、 检举等宪法权利的异议公民。 网络上,为郭起真呼吁的文章不少,该说的事实与道理已经说得很透 彻了,在此,我只想发问: 1、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政权?它有几百万手握现代高效杀人工具的   军队、武警和警察来表现“强大”,它有公、检、法、司(监   狱)的一条龙“整人、害人服务”体系,竟然能够被一个公民的   言论、举报和饿肚皮(绝食)行为所轻易“煽动颠覆”? 2、这个政权号称“人民共和国”,在郭起真案中,到底是郭起真先   生通过他的维权活动在捍卫国家政权的“人民性”和“共和   性”,还是专政机关通过对郭起真先生的迫害将“人民共和国”   颠覆成“官僚特权分子的专政国”? 3、上个月初,中国刚成为联合国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首届成员,对   国内人权不负责任,如何对国际人权负起责任来?河北省沧州警   方对国家政权的国际信赖利益进行践踏,其行为对国家政权的   “人民性”和“共和性”颠覆是新作还是痼疾? (2006年6月12日写于中国杭州)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谴责中共当局政治迫害. 请为郭起真先生伸出温暖的手 紧急救援受难人权活动人士系列(之2) 邓永亮 一切关心中国社会进步、追求真善美的朋友们: 我们真诚而又热切的向你们呼吁帮助,帮助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和捍卫社会公德却遭到了十几年残酷迫害的河北省沧州市维权勇士郭 起真先生! 今年5月12日夜,重伤在身的郭起真先生被毫无人性和没有起码的人 道之义的沧州市公安破门而入强行带走,他在之后的6月6日被正式逮 捕。这是河北省沧州当局对他施加长期残酷政治迫害的进一步延续。 早12年前的1994年,郭起真就因为声张正义揭露所在单位沧州市新华 房管所领导马桂臣卖房中的不法行为就被马桂臣串通警察非法收审, 之后居然连续4次被关押以及被取保候审。在这12年中,郭起真遭受 了残酷的打击迫害,但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一个公道,也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特别是为打入死牢的王兰歧兄弟和崔洪涛这样 的无辜百姓讨还清白,44次进京上访,耗资十几万,四次在网上卖 肾。12年的长期迫害,使他们家非常贫穷。郭起真的被捕更使这个家 庭的贫穷雪上加霜。 郭起真在1996年被单位开除,以后基本就没有了收入。原本妻子赵长 芹在沧州羊毛衫厂做车间主任工作已多年,多少还有些生活来源,结 果迫害者把黑手伸到了赵长芹的工作单位,致使赵长芹被原单位解除 公职。没有钱,靠什么生活?当地没有任一单位敢接纳他们。就在这 时起,郭起真这个本没有多少文化的青年凭着天份开始了他的写作生 涯。靠卖稿子糊口。妻子赵长芹也操起了自己的老本行,在家靠熟人 的介绍给别人织补羊毛衫。赵长芹说织补羊毛衫的活计一个月最好的 时候能赚到300元,(这种情况极少)少的时候一个月只能赚到10块 钱。生活异常窘迫,微薄的收入难以维持一家人糊口,有时赵长芹为 了省下一毛钱,要多走好几里路去买便宜货。如果能给孩子吃上一点 肉也是靠她80岁的老母亲从嘴里省下来的钱。生活已如此艰辛,迫害 者仍然步步紧逼,又将郭起真的写作工具和上网的三台电脑全部没 收。致使郭起真的家庭生活几乎陷入了绝境。 2005年10月26日上午11点,郭起真为了抗议当局对他的骚扰和迫害爬 上公安局院内电视台,不慎从20多米高处摔落,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 和身体多处受伤。因无处借钱被迫中断治疗,使他面临终身残疾。 12年的长期迫害,致使郭起真一家负债多达十几万元无法偿还。伤残 的郭起真也被捕了。现在他们家的经济情况更加糟糕。现在,郭起真 的妻子和孩子基本的生活已经成问题,孩子的学费没有着落。由于郭 起真家欠的钱太多了,没法还,已经没有人愿意借给他家了。我们大 家帮助郭起真先生家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所以,我们在这里共同呼吁,呼吁各位朋友力所能及的伸出援手来帮 助郭起真先生,能出10元的出10元,能出100的出100,不能够出钱的 朋友可以打打电话,关心问候一下家属。现在是体现我们团结一致共 度危难的时候了,也是体现我们对勇士的尊重和爱心的时候了! 共同签名人: 杨在新、郭国汀、任畹町、安 均、单称峰、车宏年、陈树庆、 陈 卫、陈 西、丁贵雄、杜和平、邓焕武、戴学武、芳 草、 高智晟、胡俊雄、刘飞跃、周志刚、张 明、刘飞跃、李国涛、 李 海、刘京生、林 牧、廖双元、刘 水、吕耿松、吕新华、 方家华、孙不二、李运生、马晓明、欧阳懿、齐志勇、沈良庆、 田永德、王金波、王庭金、莫建刚、吕新发、万 里、谢长发、 徐 光、赵 昕、张鉴康、王东海、王文江、曾 宁、叶 路、 全林志、范子良、张玉祥、马文都、胡 佳、康玉春、陈青林、 丁贵雄、郭庆海、邓永亮 ◆联系处  ◇郭起真住址:河北省沧州市荷花池小区5号楼404  ◇子赵长芹电话:0086-317-3077580  ◇小灵通:0086-317-8950095 ◆接受捐款办法:  ◇户名:赵长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龙卡号:6227 0001 5030 0016 421  ◇户名:赵长芹   开户行:中国银行   帐号:4077 2010 1880 2533 60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声明〕对陈光诚先生的迫害是野蛮的暴政! 中国宪政协进会 2006年6月10日,在长期非法迫害和关押后,中国公安机关对中国著 名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刑事拘留。中国宪政协进会对此发表如下声 明: 1、陈光诚先生虽然双目失明,身处乡野,但仍然坚守良知正义,维   护人权,对抗强权迫害,是宪政协进会全体同仁钦佩尊敬,引以   为豪的优秀同胞。 2、对陈光诚先生的刑事拘留是违宪违法的迫害,是严重侵害人权,   践踏人类起码良知的暴政,是使中国在国际社会蒙受羞耻的野蛮   行径。中国宪政协进会谴责这一暴行。 3、中国宪政协进会要求中国有关方面停止对陈光诚先生的迫害,要   求中国政府调查处理这一野蛮迫害行为,向陈光诚先生道歉的同   时依法给与补偿。否则,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将沦为新的谎言   或空洞的政治欺骗。 4、中国宪政协进会将竭尽所能在国际社会活动,争取早日恢复陈光   诚先生的自由,让蔑视天理良心国宪国法的侵权者受到惩罚。 5、中国宪政协进会呼吁中国公民采取各种方式制止这一暴行;这不   仅是维护陈光诚先生的尊严,权利和安全,而且是为我们能生活   在一个正义和法治治理的国度,其中公民的安全,尊严和权利能   得到切实的保障。 6、中国宪政协进会认为,陈光诚案件再次表明宪政民主自由的政治   体制的重要性。陈光诚先生所维护的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的权益;   他的遭遇有力地证明,没有政治权利就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更   没有公民分享发展过时的经济文化权利。中国宪政协进会将继续   努力,争取早日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 中国宪政协进会 主 席:王 丹 理事长:王军涛 2006年6月12日 ------------------------------------------------------------ 【附录一】陈光诚简介 陈光诚(Chen Guangcheng),男,34岁。山东省沂南县双后镇东师 古村村民,民间人权活动家,“赤脚律师”。因从事民间维权工作受 到官方非法拘禁、毒打。 陈光诚不到一岁时因高烧造成双目失明,18周岁之前未上学,但在家 中由父亲授教。18岁开始在临沂盲校就读小学,随后就读于青岛盲校 和南京中医药大学。 2000~2001年,在中国法学会发起并负责“残疾人维权项目”。2003 年,入选美国“国际访问者计划”作为访问学者访美。1996年至今, 在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下,一直在为农村残疾朋友和农民提供免费的法 律信息支持。 近年来,陈光诚的人权工作扩大到其他领域。在05年春开始揭露山东 临沂市的暴力计生问题、阻止相关的侵权行为,并维护因此而导致的 数量众多的被侵害者的权益。临沂有1,080万人口,约12‰的人口被 “结扎”,受害人达十几万人,而受株连被关押者超过50万之众。当 局的野蛮行径引起了当地民众的强烈不满,但投诉无门,因为法院不 立案,检察院和公安不管,官方媒体压制受害者的声音。陈光诚首先 揭露了临沂计划生育部门强行对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对生二胎的 孕妇暴力堕胎和引产等违反法律和人权的案例。陈光诚因此触怒了当 地官员,多次被抓和被软禁,想方设法把他与外界隔绝。今年8月以 来,临沂当地政府采取对他盯梢、威胁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 由于外地维权人士如李健和维权律师如李和平、江天勇、李春富和滕 彪前往调查和公布信息,引起了中央部门关注,计生委九月派人前往 调查,并在9月19日,由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司长于学军 就临沂计划生育有关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发表谈话,承认临沂市个别 县乡有关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确实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 合法权益的行为,并表示,有关责任人将被免职、被拘留或立案侦 查。 但是,2005年9月6日,山东当地公安从北京把陈光诚绑架回来,并在 第二天开始把他软禁在家至今,并断绝他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当他试 图突破非法拘禁、与前来看望他的朋友见面时,监守他的武警对他进 行武力阻止、甚至毒打。 对此,陈光诚已经向有关司法机构提出诉讼,但不予理会。05年11月 底,联合国酷刑专员访华期间曾于家属联系,了解情况,但是官方仍 然继续羁押陈光诚,至今仍然拒绝还他自由。 (《维权网》整理) 【附录二】陈光诚当选《时代周刊》全球100最具影响人物 4月30日,在美国《时代周刊》公布的今年全球10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 里,陈光诚位列“英雄和先驱”的分类之中。现年34岁的陈光诚,为 山东省沂南县双后镇东师古村村民,民间人权活动家,“人称”赤脚 律师“。他不到一岁时因高烧造成双目失明,后自学成为律师。时代 周刊是这样描述这位当代中国盲人维权律师的:”他或许在孩提时就 失去了视力,但陈光诚在法律上的先见已经帮助启蒙了无数处于困境 的中国村民。“陈光诚本人曾在去年秋天说道:”总应该有某个人不 得不为没有声音的人民而奋斗,我想那个人就是我。“时代杂志每年 选出100位对全球最具影响的人物,他们或因权力、或因天赋、或因 道德典范正在改变世界。这些人物被分为”艺术家和娱乐明星“、” 科学家和思想家“、”领袖和革命家“、”英雄和先驱“以及”创建 者和巨匠“五大类。今年当选的还有教皇保罗、美国总统布什、微软 创始人比尔盖茨、NBA篮球明星纳什等,其他当选的华人则有”中 国水危机“作者马军、电影导演李安、电器零售业富商黄光裕和温家 宝。 (《公民维权网》)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天网:中国国情咨询网维权取得成功 《六四天网》 2006年5月11日,因调查89死难者周国聪索赔案民意而遭彻底关闭的 《中国国情咨询网》,已于2006年6月4日在中国大陆重新开通。这标 志着由海内、外新闻媒体、体制内外健康力量共同发起、得到记者无 国界等国际人权组织支持的《中国国情咨询网》维权活动取得初步胜 利。 今年4月29日,大陆著名网站《中国国情咨询网》陆续从《六四天 网》、自由亚洲电台、BBC、《博讯》等得到《中国第一个89死难 者索赔案取得成功》的消息后,该站一方面收集《世界日报》、《多 维新闻》、澳洲广播电台、《中国时报》、台湾之音、《朝鲜日 报》、《联合报》、《明报》、《星岛日报》、《苹果日报》、《民 主论坛》、《维权网》、《万维读者网》等中文媒体的报道,另一方 面,又让熟悉外文的网友收集了CNN、美联社、ABC、法新社、 路透社、共同社、美国之音、美国在线、LA Times、《卫报》等所有 顶级新闻媒体关于周国聪索赔案的上千篇报道。 其后,他们在《中国国情咨询网》首页以《顺民意者得天下》为名, 刊登了相关民意调查问卷,内容如下:  ◆首位“89学潮”死难者获得中国政府赔偿,您的直觉是?   ◇一宗普通的赔偿案件,意义不大!………………〔投票〕   ◇它是修正中国历史的前奏,是标志性事件!……〔投票〕 根据该站负责人介绍,几天内,投票人达到数千,最终投票认为是 “标志性事件”的超过70%。 民意调查问卷刊登出来几天,当局于5月8日关闭了该站。《中国国情 咨询网》负责人与有关方面进行了交涉。 5月10日,该站再度打开,依然将该民意调查问卷刊登在主页。5月11 日10时左右在没有生存24小时的情况下,当局彻底关闭了《中国国情 咨询网》。 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中国国情咨询网》负责人不得不向《六 四天网》发出了紧急求救函。求救函如下:   “《中国国情咨询网》被当局封杀了,并勒令中国主机之家、中   国民网、信安数据、百优科技不得再为我们提供网络空间,勒令   网易删除发布《中国国情咨询网》网站运行情况的博客(s007s.   blog.163.com)。我们正在策划重新让《中国国情咨询网》   (www.s007s.com)与热爱民主、向往自由、关注中国公正的热   血网友见面。我们热切地希望《天网》利用你们强大的国际影响   力呼吁全社会关注我们的生存!我们深信自己是推动中国民主自   由进步力量的一分子,并誓言永不屈服!” 收到此函后,黄琦与著名维权人士赵昕先生一道,立即设法通过多种 管道查实了相关情况,并毫不迟疑地接受了《中国国情咨询网》的维 权委托,理性地向当局表达了维权诉求:   “我们认为,《中国国情咨询网》进行国情民意调查,并反馈给   全社会,对于时常强调‘根据中国国情’治国的有关当局了解真   实的民意,是非常有益的。我们希望当局按照法律的有关条款,   停止使用非法行政手段 ,立即恢复《中国国情咨询网》的合法   运行。” 其后,自由亚洲、《博讯》、《大纪元》、《民主论坛》、《看中 国》等著名电台、网站也刊登了相关报道。 国际权威人权组织记者无国界迅即以《中国以新闻审查和镇压面对文 革四十周年》为题发表公开声明:   “无国界记者组织也谴责中国当局关闭中国国情谘询网站   (http://www.2007s.com)。关闭这个只是报导公众政治意向的   网站,违反了中国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   “这与2000年2月《天网寻人》网站(www.64tianwang.com)被   关闭的遭遇相同。《天网》登出自从天安门惨案以来失去的人的   信息,其网主黄琦于2000年6月3日被逮捕并被判刑五年。” 在体制内、外健康力量的坚决支持下,经过一段时间的磋商和筹划, 6月4日,在保留信息产业部原始备案号的情况下,《中国国情谘询 网》站在中国大陆服务器上成功开通,经过八天的实验运行,证明此 次维权成功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国情咨询网》负责人告诉黄琦:“我们深信自己是推动中国民 主自由进步力量的一分子,我们将继续我们的社情民意调查,永不屈 服!。” 我们认为:此次维权活动的成功,是中国民间维权力量迅速壮大的结 果,也是中国民间维权力量与体制内健康力量理性互动的结果。 即使这样,我们依然深知中国大陆争取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道路还 很长;而且,此次维权活动的成功并不表示《中国国情谘询网》在未 来的运行中不会再次受到非法干扰。我们将继续98年开始的人权工 作,在首先办理好《六四天网》免费受托维权案例的情况下,一步一 个脚印地从小事做起,积跬步以至千里,更大范围地从事保护人权、 争取民主自由的工作。 最后,我们再次感谢体制内健康力量、海内、外新闻媒体和广大网民 的支持,感谢记者无国界组织的坚决支持。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爱琴海》事件凸现公民的觉醒 南方在野 强力政权无不建立在暴力与谎言之上。而盗窃者的面具、伪善者的谎 言,终究在勇者的证言、公民的抗争面前无所遁形。 《爱琴海》事件中为言论自由而呐喊、为人类良知而声援、为宪政法 治挺身而出的独立知识分子和广大网民朋友,就是这样的一些勇者与 公民。这个事件作为继《冰点》事件之后又一维权热点,维权公民群 体表现出明确的价值追求、不屈的人性呐喊、理性的维权方式,凸现 了中国公民新的觉醒。 一、明确的价值追求 《爱琴海》是2005年8月登记注册的一个人文思想网站。如站长林辉 先生所言,“《爱琴海》,不是围墙中的海。”打开这个网站,顶端 醒目的三段话──“在谎言之中说出真相,在邪恶内部监守正义,在 黑暗深处开凿光明”,明确的价值取向表明了这个人文思想网站的理 想与志向。 《爱琴海》致力于中国新文化力量的凝聚,以繁荣文化与思想为己 任,及时上传国内文化界的民间活动,发表作家诗人们的优秀作品、 提携新生代文学青年,面向海内外举办诗歌、散文的大奖赛,并与香 港银河出版社联手推出“中国桂冠诗丛计划”,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 任感。 南方在野2005年12月开始关注《爱琴海》网站,目睹网站方忠实捍卫 着这个明确的价值取向。受它独立民间立场与正义之声的感染,自愿 加盟,为网站添砖加瓦,完全是由于内心良知的召唤。在与它同行的 日子里,南方在野深切感受到广大网民朋友对国运民瘼的满腔热情, 从公民的觉醒看到中华的希望。这个网站上传信息充分尊重网民意 愿,捍卫良知,提倡理性。从对皇权暴政思维的抨击,到对列宁主义 与文化大革命的反思;从自由人权民主宪政的宣扬,到结社自由、开 放党禁的步骤设想;从对民间疾苦的呼吁,到对《新京报》沦陷、 《冰点》事件的关注;……,追求真相、正义、光明,是不变的主 题。 后来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刘晓波先生赞扬这个网站是“自由的海”。他 指出,《爱琴海》并不回避敏感的时政事件和敏感人士的言论,主页 的重要位置常常留给被封锁的敏感事件,如刘宾雁辞世、《冰点》事 件;放在最醒目位置的定期更换的文章,大都是尖锐的批评性文字, 比如余杰、龙应台、秦晖、何清涟、王怡、刘晓波、高智晟等人的文 章。 我们不得不谈到这个网站论坛下设的《蓝色道路》(社会评论专 版),遵循办网宗旨不遗余力,进一步将版面主旨概括为“在麻木中 催生觉醒、在谎言中说出真相、在腐朽中孕育重生、在黑幕中寻觅希 望”,并应网友与网站互动的要求,适时推出《爱琴海》杯《绝望与 希望,我看中国》杂文征文活动,受广大网民追捧与厚爱,却为专制 当局所不乐见。网友公民意识的觉醒,对真相、正义、光明的价值追 求与当局抱残守缺的价值观产生激烈冲突,为后来当局封杀这个网站 埋下了伏笔。 二、不屈的人性呐喊 《爱琴海》网站迅速成长的过程,是它的网友公民意识伸张,为真 相、正义、光明不屈呐喊与抗争的过程。 不得不提到《中国青年报.冰点》时评事件。这个事件发生后,众多 大陆新闻媒体、网站一如既往地保持鸦雀无声的死寂。面对这违反人 性的死寂,《爱琴海》网友“铣刀者”率先打破沉默,在《蓝色道 路》加贴长文并转发李大同相关文章一篇,详细介绍了《冰点》停刊 事件,并对新闻监禁制度提出批评,引发网友讨论。了解大陆新闻潜 规则的人都知道,这样一篇文章将会给网站带来怎样可能的影响。但 网站方出于良知,站在了正义一边。几天后,站方在主页显要位置 《每周评论》栏目刊发特邀评论员文章《《冰点》之下》,并另在主 页刊登龙应台致胡锦涛的公开信《请用文明来说服我》,对此停刊事 件发出了来自良知的声音。 这直接导致了来自电讯和通讯管理部门对这个网站的骚扰。2006年3 月5日下午15时左右,在事先无任何书面和电话通知的情况下,网站 被突然“拉闸”,突然袭击、横蛮无理,并且他们所指“明确具体” 乃是:近期《爱琴海》网上关于《冰点》事件的报道和评论,特别是 在主页上刊登了龙应台致胡锦涛的公开信《请用文明来说服我》一 文,现在是两会期间,太过敏感……。(详见《力虹:山雨欲来── 《爱琴海》事件全程回溯(之2)》) 为了网站大局,站方答应先将主页上关于《冰点》事件的内容拿下, 恢复运行,此事告一段落。随后,总编力虹先生代表站方重申“在谎 言之中说出真相,在邪恶内部监守正义,在黑暗深处开凿光明”的宗 旨不变,求得网友谅解。网民对当局的横蛮无理充满悲愤。 《冰点》事件后来赢得转机,得到复刊。《爱琴海》出于对事件负责 的态度,又及时转发了这一消息。当时国内舆论的焦点转移到对《冰 点》原文──袁伟时关于中国历史教科书认识问题的讨论。《冰点》 复刊主文刊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张海鹏的《反帝 反封建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对袁文进行批判之后。出人意料的 是,国内舆论呈压倒性大字报式对袁教授的批判,而袁教授的言论则 失去了在国内发表的任何空间。《冰点》复刊的本身,仿佛证明当局 对之前野蛮封锁的一点纠正,但复刊后如此作为似乎又证明当局野蛮 的新闻封锁政策依然大行其道。 出于学术良知,维护公民知情权,《爱琴海》网站于主页《思想前 沿》栏目刊发傅国涌先生的《是政治批判?还是学术批评?》,对后 《冰点》事件提出了质疑。随后,在《蓝色道路》专版,网友们自发 对中国历史教科书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废话一筐”网友在上面连 续发表了《何止是历史教科书?》、《古怪的中国历史教科书》、 《也聊义和团》,天理先生发表了《从袁伟时评教科书所想到的》。 这些文章后来都置于网站主页,为有关中国教科书问题的讨论提供了 宝贵的观点与更多的资讯。经网站同仁商讨,《蓝色道路》当即决定 将两个讨论此一内容的专题文章长期固顶。一时间,网友纷纷发言, 《蓝色道路》俨然成为广大网友发表自己对中国历史教科书问题看法 的一个自由平台。 显然,这又一次触动了当局的敏感神经。3月8日上午10点30分许, 《爱琴海》网站第二次被有关部门下令封闭。经了解情况与交涉,来 自杭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的意见是:你网论坛、特别是《蓝色道路》 近期有不少“敏感、不良信息”,须酌情处理。 哪一些是“敏感、不良信息”呢?莫非“只可诲淫,不可论政”?广 大网民气愤填膺,余何网友当即指出,“在没法可依的操作之下,我 们每一个网友都象走钢丝一样的胆战颤心惊了!”南方在野作为《蓝 色道路》版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接到要删除“敏感、不良信 息”的指令,无所适从。 经过交涉,网站暂时开通,但一个必须删除“敏感、不良信息”的难 题,摆在了南方在野以及《爱琴海》工作人员的面前。南方在野当即 向总编力虹请示:什么是“敏感、不良信息”?力虹先生回答:“非 理性说理,视为敏感、不良信息!”于是南方在野睁大眼睛,一篇文 章一篇文章细读,唯恐放过非理性说理的“敏感、不良信息”。其实 这些文章都是早就经过《蓝色道路》三位斑竹阅读过,实在是没有什 么极端言论。从3月日晚上8点忙到翌日凌晨两点钟,南方在野咬着牙 移动了两篇批评新闻封锁的帖子,就再也不忍心大动屠刀。 《爱琴海》网站终究难逃专制之下潜规则暴行的厄运。2006年3月9日 15点左右,网站被第三次野蛮割喉。来自服务商威斯顿公司的电话告 知:“这次是浙江省通讯管理局和省府新闻办!他们说如果我们不执 行好,就要吊销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 后来知道,觉悟的网友,早就对当局失去耐心。有网友3月9日上午在 海外的著名网站《议报》论坛上发出了《爱琴海》屡次受到官方威胁 的消息,而它的多次遭到无理封杀,已经激发网民强烈的谴责。 另一方面,浙江省通讯管理局和省府新闻办非但罔顾民意,且摆出 “依法治国”的姿态,冠冕堂皇、振振有词地搬出杀手锏:(1)你 们《爱琴海》网站从未申报过新闻报道资质,却刊登了大量海内、外 新闻和不良信息,(2)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 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予以关闭。 杭州网友已是群情愤慨,一篇《《爱琴海》网被封杀,紧急呼吁全球 华人声援支持!》的紧急呼吁,被网友发于《博讯》新闻网主页,抗 议之声此起彼伏。《爱琴海》事件以觉醒公民的维权姿态登上历史的 舞台。 三、理性的公民维权 如力虹先生所言,这个事件已“成为一场轰轰烈烈的中国人民争取言 论自由伟大斗争中的一部分,成为当前中国网民争取网络言论自由伟 大斗争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在这个过程中,网民们显示了理性的公 民维权姿态。 网民以舆论谴责为起点,积极争取国内、外发言空间,发出了“还我 《爱琴海》!还我言论自由!还我天赋人权!”的呼声,赢得了道义 的支持。 在国内新闻媒体迫于政治压力对恶性封网保持缄默的时候,《爱琴 海》维权方首先得到了诸多海外新闻媒体的热情支持。《博讯》新闻 网的《焦点要闻》在第一时间报道了这个事件,《动态网》的《全球 要闻》、《大纪元》的《今日要闻》、自由亚洲电台、《开放》杂志 等有重大影响媒体迅速跟进,发出了正义之声。此后,包括美国之 音、《纽约时报》、BBC、法国广播公司、加拿大广播公司等西方 主流媒体在内的40多家新闻媒体,对这个事件作了报道。 在网友争取之下,《兹由论坛》、《深青中国社区》等几个大陆民间 网站也发出了正义的呼声。网友天理和天下一党发文《《爱琴海》网 惨遭割喉!》,认为,封《爱琴海》就是将网民割喉!等于是屠杀无 辜网民;并宣告:我们选择自己良知的同时,也在唤醒激励更多的人 加入正义中来。天理先生以一篇《《爱琴海》被封反响强烈,网络维 权从兹而起?》指出,这次它遭“突然死亡”,标志着中共当局撕下 了“和谐社会”最后一块遮羞布,人类文明底线又一次遭到了无情嘲 弄,是到了联合起来,维护千百万网民言论自由基本权利的时候 了!。他并且并喊出这样的口号:“还我《爱琴海》!还我网络自 由!” 南方在野发表《因“敏感与不良”而被封杀的《爱琴海》》,斥责以 “敏感、不良的信息”为由强行关闭这个网站,是漠视宪法人权,大 行恶道之潜规则。陈永苗先生文章《彻底打倒关闭《爱琴海》网站的 官方依据》,进一步指出这个网站被关闭的官方依据《互联网新闻信 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明显有违《宪法》、《立法法》和《行政诉 讼法》。 网友们于3月13号迅速组成《爱琴海》事件“维权声援团”,声讨新 闻潜规则与恶法有违宪政人权。第二天,这个“违宪审查”申请代表 团成立,对“不合程序的关闭”、“不合人性的封杀”、“不合情理 的举动”、“不合潮流的规则”,提出了铿锵的抗议。 《爱琴海》事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两会”期间,呼吁政治体制 改革与民主宪政的《民主与自由》(观点)网被第47次查封,《中国 选举与治理网》被“整顿处理”,《世纪学堂》也被责令整顿。为中 国劳工利益斥责当局的中国大陆境内三个左派网站:《中国工人 网》、《工农兵BBS》以及《共产党人网》,也被北京当局下令关 闭。而当局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1,000万元作为 民间网站新闻资质的前提以剥夺公民的发言权引发众怒。刘晓波先生 对此批评道,当局左右开弓,已经沦为机会主义。另有一篇“盛世南 雷”的署名文章发问《民间网站频遭封杀,执政党要走向哪里?》, 指出,两会期间,大陆执政当局左右开弓,大事网络屠戮,将“人大 代表”关在笼子子里唱赞歌,是到了擦亮眼睛、认清中共当局邪恶本 质的时候的了;最后呼吁,停止一切左右门户之争,组成一个维权的 联合阵线,已经是当务之急。 刘晓波先生与盛世南雷网友的批评与呼吁显然对推动公民联合维权起 到了积极作用。随后的几天里,由《爱琴海》事件违宪审查申请代表 团牵头,《民主与自由网》、《中国工人网》、《工农兵BBS》、 《共产党人网》、等13家被大陆当局野蛮封闭的网站,纷纷组成违宪 审查申请代表团,并联合启动废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大签名活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要求取消《互联网 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建议书》,向中国人大法工委、违宪宪审 备案办公室发出违宪审查建议书。在公民违宪审查建议方面迈开了伟 大的步伐。 此次签名活动虽然受到大陆当局新闻封锁的限制,但还是将这一次公 民维权运动推向了高潮,1,500多名勇士突破封锁,公开签名支持, 而当局却不得不对此次公民违宪审查建议光明正大的正面交涉,采取 躲藏逃避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 规定》的道义基础,也彻底戳穿了大陆当局“依法治国”的伪善面 具。 这个网站虽然被封杀,至今未在大陆复网。但《爱琴海》事件永远活 在中国公民的心中,启迪着大陆公民进一步新的觉醒。《爱琴海》网 海外镜象的设立,作为勇者的证言,将大陆当局野蛮践踏人类普世价 值、虚伪“依法治国”的愚民谎言永远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这个网站被大陆当局野蛮封杀近100天,南方在野谨以此文,向《爱 琴海》事件中挺身而出的众多海内、外新闻媒体、评论家、觉悟公民 致以崇高的敬意。 (2006-06-12嘉兴)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为了忘却的记念》 与中共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王中陵 《为了忘却的记念》早成红色经典。究其原因,是几十年如一日一以 贯之,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结果。该文入选高中语文,“教学 目的”说得明白,就是让学生了解五烈士献身革命的崇高形象,学习 鲁迅爱憎分明不屈不挠与黑暗统治斗争的精神。痛恨国民党法西斯, 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龙华惨案有24人同时遇难,其他19位鲜有人提及。学了鲁迅这篇悼 文,一直以为五烈士就是因为参加左联活动而被捕的。这并不奇怪, 连鲁迅也说,“案情是重的。但怎样的案情,却谁也不明白。”75年 过去了,人们对这桩血案知道多少? 鲁迅在《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躯的血》文中说:“要牢记中国 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历史的第一页,是同志的鲜血所记录,永远在显 示敌人的卑劣的凶暴和启示我们的不断的斗争。”鲁迅不知道,“鲜 血所记录”“卑劣的凶暴”,往往拜“同志”所赐。 我有一位令人尊敬的忘年吟友,他是中共创始人之一罗章龙的侄子。 数年前,为咨询出版罗章龙遗诗,他提着罗章龙诗稿找过我。诗稿在 我处放了好几个月,得以先睹为快。在罗章龙1931年诗稿中,有一首 正是写龙华血案并为之大呼“千古奇冤”的: 怀孟雄、育南、求实与龙华就义诸友(龙华诸英烈诔词)1931年   南平北平天下奇,间气同钟江之湄。   南平挺拔苍龙斗,北平潇洒威风姿。   若论文章兼器识,孟雄吾党之白眉。   我曾亡命走沪滨,江湾闸北并驱迟。   艰难缔造同攻守,风雨鸡鸣共险夷。   著论却敌恒深夜,析疑辩难互为师。   沧海楼前客坐满,虬江庐内功无疲。   大敌当前战火急,忽兴妖妄走龙嫠。   大错已铸不可逭,佞人决策等儿嬉。   残酷斗争从后发,遂令大局为隳欹。   龙华道上血光晕,二十三人同为牺。   私斗何勇公何怯,枰输一着误全棋。   招魂远隔吴淞水,茫茫云梦奠君词。   千古奇冤莫须有,杀君乃属道旁儿。 若论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三人在中共的地位,同案的柔石、白莽 难望其项背。 何孟雄,湖南酃县人。中共早期工人运动领导人之一。1921年入党。 1922年领导京绥铁路车务工人大罢工,1925年创建京绥铁路工会。 1926年任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部长。1927年后,历任中共江苏省委委 员,省委书记和上海沪西、沪中、沪东区委书记。罗章龙以“马氏五 常,白眉最良”之汉马良喻之。 林育南,湖北黄冈人,自号南平,即“南平北平天下奇”句中之“南 平”。中共早期工人运动领导人之一,曾任青年团中央组织部部长, 1922年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武汉分部主任。1927年任中华全国总工 会执行委员兼秘书长。 李求实(李伟森),自号北平,即诗中之“北平”。1921年加入中国 共产党。1924年赴苏联学习,次年回国。1926年任中共青年团广东省 委宣传部长,主编《少年先锋》,后调任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1928 年任团中央宣传部长,团中央机关刊物《中国青年》主编,1929年到 中共中央宣传部任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编辑。 “龙华道上血光晕,二十三人同为牺(原诗如此,疑笔误)。”却只 有五人被党外的鲁迅公开悼念,叱吒风云名满天下的何孟雄、林育 南、李求实等领袖人物为什么反而数十年间无人念及? “佞人决策”、“残酷斗争”与“龙华道上血光晕”交待了因果关 系。但“道旁儿”所指何人? 近读《随笔》2006第三期,朱正先生在《重读〈为了忘却的记念〉》 一文中写道:   “……在那个黑夜里,和柔石他们一同遇难的共有24人。鲁迅的   这篇纪念了左联五烈士。另外那19人是谁,是些什么人,不但鲁   迅的文章里没有写到,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不见有什么出   版物提到他们,更说不上有什么纪念活动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呢?原来,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这“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据朱正先生考证,指的是1931 年1月7日,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主持下,中共在上海租界秘密举行六 届四中全会,开始了中共党史上的王明时期。《中国共产党历史》 载:“会上不断发生激烈的争论,米夫多次使用不正常的组织手段控 制会议的进行。”从罗章龙的回忆录得知,会场上争论一方是米夫和 向忠发等,一方是罗章龙、史文彬、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几 天后,在“花园会议”上,双方分歧仍未能消除,随同米夫与会的另 一个外国人说:“我们对于今日会议完全感到失望,这证明你们是有 组织、有纲领地来反对四中全会,已经走向反国际反党的道路。你们 反对四中全会领导就是反革命,叛徒特务,一律开除中央委员和党 籍!” 于是,这些不承认四中全会结果的人就另外成立了一个“中共中央非 常委员会”。柔石在上海三马路东方饭店被捕,就是出席“非委”召 开的会议。罗章龙和史文彬因临时有事未能到场,会议由何孟雄主 持。与会者开完会即被全部逮捕。罗章龙在《上海东方饭店会议前 后》一文中说,这次大逮捕显然是有叛徒告密。究竟是谁告的密, “一种说法是顾顺章打电话向工部局告密;另一种说法是一个从莫斯 科东方大学回国的学生与龙华惨案有关。此人叫唐虞,他与王明很要 好。” 所以,朱正先生认为,通常说的“左联五烈士”并不是因为参加左联 的活动以左翼作家身份被杀的。而是因为参加非委的活动,以非委的 身份被捕、被杀的。在非委内部,五人中以李求实(即李伟森)地位 最高。“非委”成立,他是中央常委兼少共书记、文联书记。冯铿 是“非委”候补中央委员兼文联秘书,柔石、殷夫、胡亦频都是“非 委”文联成员。 能间接证明叛徒告密“另一种说法”的,是王明临时中央营救“同 志”的态度。朱文引刘晓《我所知道的潘汉年同志》一文所说:   “当何孟雄等同志被捕的消息传到江苏省委时,省委正在开会。   是潘汉年从特科那里得到消息后来通知的。当时,王明的表情异   常冷淡,说什么这是‘咎由自取’,他们是‘右派反党分子’,   是在反党活动中被捕的,与一般同志在工作中被捕的性质有所不   同。只布置潘汉年去进一步了解情况。当大家提到如何设法营救   时,王明说,他将与中央商量,省委不要管。1931年2月9日,何   孟雄等24位同志英勇就义的噩耗传来,潘汉年和我都主张要追悼   这些壮烈牺牲的烈士,却为王明所制止,他说何孟雄等虽然已经   牺牲,但对这些人的错误还要彻底清算。” 朱文说:“由此也就可以明白:为什么牺牲了20多人的大惨案,受到 纪念的只有‘左联五烈士’。另外19人,甚至连姓名都不让人知 道。” 罗章龙诗中说“佞人决策等儿嬉”,“儿嬉”即“儿戏”。“佞人” 当指米夫及其扶持操纵的王明。“杀君乃属道旁儿”,“道不同不相 为谋”。“道旁儿”所指似为党内“道不同”者,即“私斗何勇公何 怯”、擅长暗箭“从后发”倚俄而重者。龙华惨案是“道旁儿”酿造 的。 “龙华道上血光晕”,75年过去,国民党在彼岸彻底放下了枪杆子, 遵法守纪,成为依法竞选的文明在野党,重获新生。此岸,迭经反 右、文革、“6.4”,中国又失掉了多少“很好的青年”?“鲜血所 记录”“卑劣的凶暴”罄竹难书。究其祸根,全在一党独裁。 结党难免营私,党同必然伐异。此不但是国人痼疾,更是半个多世纪 来人祸的源头。政见既不可调和,或明或暗另立山头则属必然。与其 烛光斧影,窝里斗个你死我活、殃及池鱼,何如好分好散,别开 “生”面,同到阳光下作正大光明的竞争。胡耀邦、赵紫阳被佞人 “从后发”力,中箭落马。后来者欲免蹈覆辙,唯有放弃一党独裁, 开放党禁、报禁,三权分立。要根治党同伐异,舍此别无良策。 6月3日,时近子夜,点了一枝烛,又祭上几支香。很快就要到6月4 日凌晨了,铺开一张纸,写下“为了忘却的记念”这几个字,就再也 写不出什么了,该说的似乎早已说完。屠伯想让人们忘却的,从来就 是事与愿违。邓小平以普通党员的身分下屠城令,拿青年学生性命当 “儿戏”。斥胡耀邦自由化,诬赵紫阳分裂党,其伎俩与王明、毛泽 东一般无两。“佞人决策等儿嬉”,“遂令大局为隳欹”。 “革命”,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龙华血案距今已75年,人们尚难忘 却,更何况17年前的血? 2008年奥运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牵一发而动全身,“6.4”问题处理 得越主动、越早,留给筹备奥运的时间就越多,越可从容。蝜蝂〔音 “负版”,小虫名,行遇物则取而负之,虽困剧不止。──《东方国 语辞典》〕负重,亦喜亦惧,历史留给胡锦涛先生的时间确实不多 了。 辗转无眠中吟得几句:   纪念“6.4”十七周年用鲁迅韵   党同伐异到何时,十七年凝万缕丝。   三代表忙埋赤血,两杆子乱秀红旗。   胡来水祸欺盲众,寂寞江郎恋臭诗。   岱岳果能天下小,不须猫步抖新衣。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这是个国家主义盛行的时代 力比多          这是个国家主义盛行的时代          有人用高科技          来控制人们的心灵          军队是个傻比          枪杆子出政权的谬论          今天我们要倡导          给他们一个完美的欺骗          他们的上司就快乐          那坐在人们头上的高歌自由 (2006年6月9日) ------------------------------------------------------------ 〔应民主论坛主编的要求,作者提供如下的解说。──洪哲胜编按〕 这首诗的诗意比较多,得让她经受时间的检验。 总的来说,生产资料(包括高科技之类)是掌握在统治者手中的。他 们生产资料的获得是建立在剥削国民(人们)智慧之上的。时代进步 了,他们却用这些高科技来监视那些批判或者反对他们的自由之士, 如诗中所说,“用高科技/来控制人们的心灵”! 对待这样的国家主义集权者,当然我们必须明白这群人是沉浸在人类 的本能惰性之中的集权者,因而他们建立国家的初衷是在于为他们的 享乐服务。国家主义的本质就是这样,它是人自身惰性的作乐!诗中 “枪杆子出政权的谬论/今天我们要倡导”是一种新的反抗形式。既 然说他是新的,是因为他的反抗形式跳出了那以往的革命模式:他是 对国家主义的打击,而不是对集权者的生产资料的渴望! 诗中借用毛泽东的话语“枪杆子出政权”,又说它是“谬论”,是对 这句话的揭露,也是对那以往暴力反抗者(革命者)的批判,因为他 们的本质与集权者一样:想通过坐上国家的宝座(统治)来完成他们 自身的愿望(享乐)! 这群人所谓的“自由”,也无非是通过那种暴力形式来建立国家,从 而坐在人们的头上吃喝玩乐!当然,他们都是受害者,国家主义的传 播就是一种对他们的“完美欺骗”,因为他们中有人不知道国家主义 是在开垦他们自身的惰性,从而导致他们日益走向恶之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读鲁迅杂文《纪念刘和珍君》一文有感 廖双元        枪打头鸟魂归西,鲁迅笔下段总理。        屠杀学生千秋罪,耻辱柱上恶名题!        历来学生表民意,转达庶民心中语。        古今中外属忠魂,先生文章怒堪奇!        社会本是大舞台,生活角色自安排。        千奇百怪人间事,留得英名史上载。        民不聊生重税压,国人反抗自到家。        倡导民主岂犯法?可怜黎民默无话!        沉痛悼念“3.18”惨案70周年! (公元1996年3月18日于贵州省公安厅看守所) 仅以此诗痛悼“6.4”死难者17周年!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煽动暴力,马英九恶拼政治 林保华 不久前,马英九还一再劝说陈总统要拼经济,不要拼政治;拼外交不 要追求媒体效应。哪里想到言犹在耳,在媒体面前,马英九自己在大 拼政治,而且恶形恶状。 6月1日马英九还就罢免陈总统案表示要“谋定而后动”,但是6月 2日就换口风说:“子弹已经上膛并且瞄准目标,剩下的问题是什么 时候扣板机。”而6月5日在市议会回答质询时则表示:“你没看到我 凶狠的一面,等着看吧!”果然到6月7日,马英九表示,如果陈总统 还不辞职,到时候被人民推翻下台,“会死得非常难看。” 一向声称理性、法治的马英九居然充斥暴力与血腥的语言,煽动仇 恨,还不顾十几天来暴雨连连酿成的大小灾害,不但不去关心灾民, 还准备在6月10日南下高雄与台北的宋楚瑜“分进合击”正在考察灾 情的阿扁。只因为那天上午还下大雨,马英九才取消南下,但是仍然 到凯达格兰大道与宋楚瑜会师。苏贞昌的新内阁战战兢兢在拼经济, 拼民生,拼治安,但是也一样要被马宋横扫而“倒阁”了。 而在立法院的临时会议上,国民党也仍然坚持讨论罢免案而把需要经 费预算的治水方案押后,表明现在掌握国亲权力的旧体制太子党,只 关心夺回自己权力与利益而漠视民生疾苦,因此已引起部分蓝营立委 的不满。 马英九要总统拼经济而他来拼政治,是向共产党学的。共产党要老百 姓向钱看,拼经济,他们则掌握政治权力,结果民众拼经济成果,绝 大部分落入掌握权力的官员手里。北京要香港拼经济,不要争取民 主,也是不让香港市民当家作主,这样共产党在香港就可以予取予携 了。马英九要陈总统拼经济,也就是把政治权力让给国民党马英九, 这样就可以独占台湾的资源,还可以把台湾卖给终极目标的中国。 马英九在要别人拼经济后,他就可以在政治上趁虚而入了。民进党正 是没有好好拼政治(拼选举只是拼政治的一小部分),缺乏警惕而陷 入权力腐败,没有积极清除黑金,没有防人暗算之心,不懂危机应变 之道,甚至还继续做蠢事,而且在“去中国化”方面做得不好,象中 国人那样喜欢内斗,所以才在处理弊案问题上手足无措。 由于马英九与宋楚瑜的竞相煽动,6月10日凯达格兰大道上泛蓝聚会 上出现暴力事件就不奇怪了。但是台湾民众要警惕,不要堕入马英九 的暴力陷阱,面对暴力挑衅,需要理性、冷静的应对,避免他们搞乱 台湾而借机邀请中国出兵。 〔原载《自由时报》。提供者:作者〕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台湾“乱”象 朱力军 近日来引起台湾政坛震荡的陈水扁家族连串弊案,也震到了海峡对 岸。对于台湾第一家庭的丑闻,中国大陆媒体虽然也大篇幅报道,但 大部分都是隔岸观火,袖手旁观,部分甚至还带有着幸灾乐祸的态 度。而事实上,发生在台湾的第一家庭弊案,更应该成为北京政府反 省自身问题的一次机会。 看大陆各大媒体只敢评论台湾腐败,不能报道大陆的腐败。就连凤凰 台也只敢打个搽边球。和台湾相比,大陆的媒体只能算是应声虫。 毛主席说过:大乱才能大治。台湾的“乱”象实则是迈向成熟制度中 的必然现象。而大陆所谓的稳定必然走向更加混乱的状态。西方国家 媒体不断揭露腐败弊案,使国家不断朝着更加文明的方向快速发展。 而中国大陆的羞耻文化,让弊案隐藏的更深,让腐败更快地普遍发 展。 (2006年6月13日)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