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05-30 新闻与评论 认识问题 ◆中国的“专制文化”是怎样形成的?  (山东聊城市)鲁扬 ◆中共特务统治危机已显端倪        (西安)张鉴康 ◆《新浪》违宪休得无理!         (成都)黄晓敏 探索道路 ◆给中国青年的十点建议           (江西)黄泰 ◆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批评──谈谈宽容  (北京)侯文卓 ◆地下教会是道德重建中的重要力量     (丹东)田晓明 ◆与权力保持距离──退党的意义    (湖南耒阳)贺伟华 ◆博士从政热的背后是“学历崇拜”     (武汉)曾革楠 ◆我要坚持申诉,请朋友给我引见郑恩宠律师、蒋美丽 徐永海 ◆应追究政府犯罪──新乡水泥厂案系列评论(7之4) 郭飞熊 民主理论 ◆谈谈法权领域与边际           (青岛)牟传珩 ◆民主法治进步有赖于细节保障       (济南)李克杰 运动留痕 ◆贵阳民运在运动中留下的足迹       (贵阳)吴玉琴 ◆挺身而出(下)──《爱琴海》事件全程回溯(之8)  力虹 他山之石 ◆向台湾的民主制度致敬──另眼看待台湾“第一家庭 刘爱新 ◆“罢扁”彰显民主魅力          (深圳)郭永丰 ◆邱毅不满中国当局设演讲条件返台       《大纪元》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的“专制文化”是怎样形成的? 鲁扬 现在很多人已认识到,我们今天之所以在文化与思想荒漠中爬行,众 多方面落后于别国,是由我们数千年传统文化所形成的文化传统── “专制文化”所造成的。这让人很多人奇怪,中国传统文化不是非常 伟大,博大精深吗?怎么会产生这么恶劣的文化现象,使我们的民族 如此落后呢? “专制文化”有两种思想,一种是独裁思想和另一种奴化思想。“独 裁思想”的宣扬,使当权者专制独裁的身分合理化,合法化──是 “天子”,他的所有行为是奉天承运,天经地义,不容置疑。而奴化 思想的宣扬,使人们承认独裁者合法身分,合理行为而甘愿被其奴 役,并承认独裁者所制定一系列奴役规则,致使在这一长期奴役环境 里形成自己已扭曲生命的价值观,而安于其中。 上个世纪初,觉醒的有识之士认识到,这种独裁专制帝王制度不改, 中国是没希望的,于是他们推翻了独裁专制腐败的清政府。同时还他 们还意识到,形成专制思想的文化传统不改──中国仍不会有进步 的。于是又发动起了“新文化运动”──反对传统文化。 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母文化”是孔子所创“儒学”,儒学 主要思想是“仁爱思想”,故又称为“仁学”。专制统治者用仁学教 化社会,要求人们有仁爱之心──这一点没错。但人们要求他们也要 有仁爱之心时──要他们施仁政时,则会有带来监狱和杀头的厄运。 (这如同给伟大正确共产党要人权、民主和自由一样,是付出代价 的)所以“仁学”到了老百姓那里也“忍学”。中国老百姓以善忍著 称,其实是独裁者用累累白骨打造“奴化仁学”──“忍学”训练出 来的结果。“仁学”作为专制者一件漂亮的外衣,成了包装自己,维 护自己专制统治,向上爬的“权术学”──同时也成了一部名副其实 的“虚伪学”。 这里我们可拿常被人称作“中华传统美德”的──礼、义、仁、智、 信“来说。可以说,每个词都是不错的,尤其在过去,那个落后无序 的旧时代里,为国家带来一定的秩序,且对我们中华文明的进步也起 到了好的作用。问题是当把所有受过这种”美德知识“训练的人── 读书人,视为”君子“,这种知识掌握出色被认为其”贤能“──是 个”大好人“,就可以让他当官,有资格来管理民众了。我们不排除 经过这种知识熏陶有好人在这个队伍里出现,但每个读圣贤书的人都 可以为”君子“,可以以好心名义──”我不会害你们的,我们是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来指使民众,是不是就成了值得可疑的事 情?可事实上旧中国也就是这种”美德知识“训练出来的”的“好人 群体”成了代表──善、仁、义等三个代表的“法定代表”──行使 他们不可置疑地权力。 这种自以为自己是善的、仁的、义的──自己是伟大的、正确的、光 荣的──所以能代表一切的思想,可是从秦始皇一至延续到现在啊! 这才真正的一脉相承的。不过,从历史文字记载来看,这种始终代表 一切,且一世二世三世……永远要代表下去的思想──只有愚蠢秦始 皇秦二哥提出来过一次,他那个弱智儿子胡亥相信是绝对正确的真 理,并试了一把──把他们的秦氏大帝国,用15年速度玩完之后,还 真没有人再提起过。 15年速度把那么大一个大帝国玩完,除了证明始终代表,永远代表不 可行外──我们还可了解到,当时人们就怀疑到“国家还真是你们秦 家的吗?”你们还是真是上天派来,代表上天为民办事来了?──而 发出:“王候将相宁有种乎?” 事实上,只是白痴才会相信一个读过圣贤书的人必定是好人。一个宣 誓说,一辈子不为自己谋福利,而永远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好儿子的 人──真的一辈子做好事。可笑是,中国二千多年来的当权者就是建 立在这种逻辑上的──不容你怀疑,如你胆敢怀疑轻则有牢狱之灾, 重则斩首,乃至全门抄斩,诛连九族。这使外人看来中国多出伪君子 和遍地是奴才。奴才是不得已的,而伪君子其实也是不得已的,是你 一读书就被强贴上“君子标签”。 其实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人都知道,我们的传统文化建立“人性善” 基础上的,而历来当权者又“人性善的化身”。为了把“人性善”这 种“先进文化”延续下去和保持当权者“人性善化身”的权威性── 他们不得不借用监狱和刀子。非常有趣是西方文化恰恰相反,是建立 “人性恶”之上。更奇怪是人类现代文明,确是这类把人人想象成坏 人的邦族们来实现的。 因为知道人性之恶,谁都不可以完全相信的,而为了防止人性中的恶 出来害人而制定了人人必须遵守法规──所谓“人人”,是不管是你 帝王将相,还是总统议员都包括在内。“在权力问题上,不要再侈谈 对人的信任,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来约束他们不做坏事。”(杰斐 逊)。也就是说,你可以无限地好,人民不管,可当人民发现坏时, 人民马上可以用“宪法”把你拿下。同时此法规还不会因为发现和指 出当权者犯罪行为,而被当权者被送进监狱或被杀头。通俗一点说, 宪法看住当权者不让他们胡作非为,而又能保护弱者的法规。 其实百年中国自己人折腾自己人,就是因为没一部这样防止有权者作 恶的宪法。致使中国只产生伟大著名如蒋介石的独裁者和残暴与希特 勒、斯大林齐名的暴君毛泽东,而没出现象华盛顿、杰斐逊和林肯那 样,让人不同国度的人都感到可敬的人物。就是邱吉尔那样让人感到 有趣的传奇人物也没有。象林彪、刘少奇、彭德怀,这些中国少见可 谓称作天才的人物。因没有一部同人家一样的宪法,而一个个都成了 可怜的倒霉蛋──权力争夺下的牺牲品。也就是因没有这样这一部宪 法,造成权力在一个人手里或一个集团手里──使他们总是借国家和 民族正当之大业的名义,去杀人,去让大批的人毫无意义地去送命。 同时,又因为没这样一部宪法,做不到权力和平移交,只能出现争夺 的事情。而争夺当然是一场你死我活,血与火的革命──民族的大灾 难。而且往往参与夺权的人又是本民族的精英人物,对本民族思想文 化建设来说是一种无可挽回的损失。现在我们肯定说,如果未来中国 如没一部宪法,未来党内之争仍会使大批的倒霉蛋,会做按上这样那 样的罪名被打倒或甚至被杀害,而成为可怜的牺牲品。拿恶法治人必 有一天会被恶法来治。持刀者必把刀所杀。斯大林时代一些早期参于 杀人的帮凶,后期被后来者用同样手段,同样借口,甚至同样工具所 杀掉。 说到底,就是因我们民族文化不健康,没有建立起理性的有益于各种 阶层的人和平相处的思想文化来,而使我们民族一直处在争斗之中。 如果我们民众都明白自己做为一个现代人──一个公民的权利,而抛 掉内心的奴性,当权者自不会找到当“爷”的感觉──而他们不会, 也不敢胡作非为。而当权者如果明白,政权的更替是历史发展的正常 规律,而正视这种现象──制定一系安全更替的规则──这不仅保护 了自己,而且使民众不因权力争夺遭受刀枪之苦。象现在,明白自由 言论与自由思想,是这个人类中永远都会存在的自然现象,而合理地 对待,给我们这些独立思想者一个合理位置,那就不会制造出这么 多,他们想象中的“敌人”。 因此,我认为现在所有中国思想学者的任务仍是批判传统文化,汲取 中外文化中健康的思想,建立起能保证各阶层,各党派,各团体及未 来新生思想群体和平共处──使我们整个民族万代,永世得以太平的 文明思想。 (2006-05-28)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共特务统治危机已显端倪 张鉴康 从来没有将中共的专职和兼职特务作为写作的专门对象,这倒不是因 为身边没有此等角色,主要是因为中国人权民主运动的主流一贯秉持 公开、非暴力、无敌人的原则,我们的思想主张及行动在阳光的照耀 下接受人民的检阅。其次,在极权主义的政体尚未解体,内部档案尚 未解密的情况下,要精确的核查国保及安全当局打人权入民主人士圈 内的所有线人卧底等兼职特务也不可能。况且,如此作为还有可能在 自由营垒中掀起怀疑之风,弄得人人自危,正好为当局所乘。波兰 “团结工会”及其前身“保卫工人权力委员会”成功的经验之一,就 是对波共潜入民主营垒中的秘密力量持一种整体漠视的态度,将那些 因为人性的弱点而接受当局秘密使命的个人当人来看。符合基督政治 要义的博爱、宽容如水的人性氛围,使得这些人搅不起大浪。而极权 主义势力所安插的秘密力量的纷纷反水、自供,正是极权主义政体行 将崩解的征兆。笔者振奋之余,泚笔作书,作为今日的绝食日志。 中共特务统治从危机到失败乃是中国民主大潮中的必然。近期网络传 媒广泛报导的两则消息令人瞩目。其一是北京自由作家李卫平因拒绝 国保当局的收买而丧失了在北京的立足之地,不得不回到湖北老家。 毫无疑问,李卫平的道德操守令世人肃然起敬,我们理当为志行高洁 的自由之子李卫平的选择大声喝彩,为中共特务活动的失效而叫好。 其二是北京国保以两千块钱收买一个生计无著的江湖落魄人士作线 人,专门写作意欲挑起内争的批判文章。此人后来良心发现,不愿再 从事伤天害理的勾当。国保方面见其政治投资未收到利益最大化的预 期结果,竟将两千元钱要了回去,这就好比刚刚吊足了人的胃口,却 又将一桌盛宴在人面前撤掉一样,任谁心里都不会好受。中共职业特 务机构竟然如此下作、小气、非人性,难怪具有人性弱点而被其掌握 的人都不愿与他们合作下去。在这件事上,中共特务的失败更加彻 底,更加耻辱,耻辱到了被剥尽所有内衣的程度。古人言“知耻近乎 勇”,中共职业特务整体上还没有觉悟到这一层次,但这位消息披露 者堪当此评。如果他能将其姓名及身分公布于世,不惟会得到宽容和 谅解,更将令人顿生敬意。同时,彻底公开的结果,无疑是对自己最 好的保护。中共特务之所以不敢对高智晟律师暗施黑手,正是由于高 律师每日的纪实性文字将他们暴露于阳光之下,他们的一举一动无所 逃于天地之间,所以有所忌惮。从这个意义上讲,高律师周遭似乎显 得杀机四伏,但其实他是当今中国人权活动家中最安全的人士。 中国近60年来一直是世界上人道灾难最深重的国家。中共在平时(战 争状态或准战争状态如“6.4”屠杀除外)就是靠神通广大,无孔不 入的特务势力制造了一代又一代无法统治的政治难民。为了维持其极 权统治所谓“稳定和谐”的局面,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对自由民主人 士、异议人士及非官方组织或名誉上搞臭,或经济上搞垮,使这些政 治异己力量,在社会中处于疏离隔绝、孤立无援的悲惨境地,从而进 一步迫使其服从专制极权主义统治秩序,达到以售其奸的目的。 在政治极权主义肆虐中华、中国社会高度政治化的文革时期,中共的 特务统治绩效卓著,中国人民除了少数特立独行者以外,大多已特务 化了。遭到杀身之祸的青年李九莲是其未婚夫告的秘,而其秘密不过 是寻常的政治思想和言论。更有无数的父子揭发、夫妻检举的准特务 活动,充斥于中共治下的中国大地。否极泰来,经历过中共一手主导 的文革劫难的中国迎来欧风美雨,中国步入了后极权主义时代,中国 人的社会生活中被中共强加的政治性质素已被冲刷稀释殆尽,连中共 集团自身也已不再认同其政治理念,中共已堕落为一个没有政治信念 的乌合之众,现在只不过是在其极权主义政治的惯性模式下运转,除 了政权及伴随利益以外,他什么也不会不上心,混一天是一天。 正因此,中共的特务机构作为中国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也同样会按照 其固有的套路模式,伴随中共朽怀不堪的巨轮而运转,直到某一天这 一套维系国家机器的政治链条突然断裂。中共特务统治危象四起,其 最终失败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2006-05-29)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新浪》违宪休得无理! 黄晓敏 4月中旬有朋友给我说,《新浪》博客功能强大人气旺盛,是个值得 去关注的传媒,因为国内有个性和有思想的网络写手大多汇聚与此。 这说动了我沉湎已久的心,我便用自己中意的网名“狂人黄晓敏”给 自己申请了一个个人空间。 选择好灰色记忆的模板,添充了一个“6.4”民主女神的像片,我就 开始把十年来自己最喜欢的文章分批分轻重地、试探性地逐步添加了 十几篇。很快引来很多知晓我和慕名登陆的网友浏览我的博客,更有 一些热心网友给我留言、鼓励和关怀。面对网友的真诚互动和短短半 个月内就有400多人次的点击,让我晓得了博客存在的思想文化价值 和信仰情感交流荟萃的现代涵义。 5月8号的晚上,我如往常一样登陆自己的博客空间。这次是将自己96 年5月底写给中央主要领导《谁来维护我的生存权!》上传到我的博 客。可是,文章成功发出不到一分钟,那个信件就非常蹊跷地被删除 而失去了踪迹。我很是纳闷,赶紧又粘贴一次重新发出,结果还是只 显示了几秒钟。那篇文章就成为无可奈何又不知踪影的文字悬念,但 是我还以为是自己的不慎操作导致了信息的丢失。 第二天,我播打《新浪》博客的客服电话95105670。一个女性接待人 员倾听了我的疑问。开始时她还很不相信地认为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但是我执意地给她说明我看到的实际情况,后来她也发现有删除的记 录,终于温和地告诉我出现这种的可能原因:一是估计有人举报说我 的博客内有敏感的内容和用词,二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新 浪》博客规定的文章,三是有违反国家相关的法规法律。我追问她哪 些地方、哪些内容、哪些用词违反了她说的规定和法律条款。她说需 要问问她的同事以后再给我答复。 第一天没有人给我回答。第二天还是没有人给我出面解释。同时,我 的博客压根就不能登陆了。我一点击,他们就给我一个留言说:“很 抱歉,您的BLOG个人空间暂时被封,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sina blog@staff.sina.com.cn”。我一怒之下再次播打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70。这次接待的是个男人。我把我遇见的问题一五一十地给他 说明。他的说法和那个女性工作人员一样。随后,我没有再为博客的 事情和他争辩,而是问他的年龄,问他是不是北京人,知不知道北京 曾经的“6.4”事件。他支支吾吾地不正面答复,说是和工作无关可 以拒绝回答。我也接受了他的说法,就问他,我什么地方违法了?是 违反刑法、还是宪法?宪法的公民言论自由是怎么说的?小伙子避实 就虚给我说,如果不满意可以给邮箱写信,征得他们的答复和解决。 随后我就愤而提笔给《新浪》博客提示留下的那个电邮写了:   “你好,《新》浪客户负责人,我是你们博客的客户,注册名字   是狂人黄晓敏。   “我在五天前发现有人瞬间就删除了我写给中央领导人物的信   件。咨询你的工作人员2130号,说是随后给我答复和解决。但是   两天后我的博客不能登陆,提醒我的是“很抱歉,您的BLOG个人   空间暂时被封,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sinablog@staff.sina.   com.cn”   “最近几日我的博客都是无法登陆,再次咨询你的2116(也许是   2119)号工作人员,给予的解答是违法了法律,有国家不允许的   信息,我反问是否违法宪法,他不给正面的答复。   “我现在期望你们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错在什么地方?那些信   息是有危害的?依据是什么?我暂时保留我在其他媒体进行抗诉   的权力,也期望你们作为上市媒体要知道媒体的作用,要对社会   大众负责,对未来负责。   “博客客户:黄晓敏” 邮件发出就如石沉大海,没有丝毫的回馈。我再次播打客户服务电 话,还是重复同样的理由,其他什么都不说。工作人员开始有些不耐 烦的感觉,随后干脆就中断我的电话。紧接着继续播打不是占线就是 说我播打的电话并不存在。 隔了几天,我再次播打客户服务电话,好不容易地通了。我再次把我 的所见所闻和情感感受、愤怒之神说了出去。这次也许是个新人,他 还是比较有耐心和宽容地倾听了我的愤懑和牢骚。当我又问了上次那 个以不是工作问题拒绝回答的问题后,这个后生断断续续地和我说了 一些心里的话,说知道一点点“6.4”事件,只是那个时候他还很 小。他还给我建议,还可以在《新浪》博客首页的客户投诉上反应我 的问题和提出我的要求。我按照他说的那个方法做了,但是还是没有 工作人员的反馈,只有一些网友给我了一些建议,叫我再重新申请一 个。当然也有一些是讽刺挖苦的,叫我不要太认真地较劲。 后来我又申请了一个,后面的遇到的问题就更加地严重和可笑了。我 很多的文章压根就不能上传,给我的提示是:“很抱歉!你的文章由 于某种原因发表失败!建议您将文章保存至本地硬盘!谢谢!还有一 个确认让你来点。” 这就是在大陆现代电子传媒的违宪案例,也是对所谓的人权最好时期 的事实说话,更是对限制新闻言论自由最真实的写照和生动故事! 抗议《新浪》,抗议《新浪》董事会,抗议这个在海外上市的全球股 份公司在大陆侵犯和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违宪行为! (2006-05-27)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给中国青年的十点建议 黄泰 63年2月,四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张鹤慈、郭世英、叶蓉青和孙 经武──结成了一个文学沙龙,三个月间出了三期自编自写自抄自订 的活页杂志“X”,只在成员及少数几个朋友之间传阅。 因被人告发,63-05-18,公安机关破获了“X”,成员悉数被捕,张 鹤慈、孙经武被劳教,郭世英去农场劳动,文革中死于非命。 “X”案曾引起高层领导人的注意,毛泽东据此指示:“要整顿干部 子弟”,据说,毛的另一指示“要警惕我们的第二代、第三代出修正 主义”也和此案有关。刘少奇曾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言及此案。周恩来 则主持了“X”案的全部处理过程,并作过四次批示。 1、第一次批示   63年5月初,曹天予举报了“X”,并诬告:郭世英、张鹤慈“   要跑”(偷越国境)。情报迅速上达,   ■周总理:“你们难道要到边境上才去抓他们吗?”   公安部立即行动,从63年5月上旬末,开始对“X”成员跟踪、   监控,并在63年5月18日,将“X”成员一网打尽。 2、第二次批示   抓捕行动报告上去以后,   ■周总理不大满意:“谁让你们搞得这么大?” 3、第三次批示   63年5月28日,张鹤慈、孙经武由拘留转成逮捕。   ■周总理批示:“年轻人缺乏实践,让他们去劳动。”、“对我    们自己的孩子要严……”、“批判从严,处理从宽。”   公安部据此决定:张鹤慈、孙经武劳动教养两年,郭世英保留学   籍,去农场劳动,叶蓉青释放。   罪状:(1)“X”代表赫鲁晓夫;追随彭德怀,组织修正主义   的反动小集团;(2)书写反对社会主义、共产党的文学作品;   (3)企图外逃,投敌叛国。   奇怪的是:结案以后,审理却继续进行,直到63年7月24日,才   对张鹤慈、郭世英、孙经武宣布处理决定。   “X”事件以后,中央曾就此发了通报,传达到县团级。 4、第四次批示   1965年5月,对张鹤慈、孙经武宣布延长一年劳教。   ■周总理:“我就不相信,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改造不好一个共产    党的儿子。”(指孙经武) 这四次批示,都是由公安人员和其他官方人士直接向郭世英、孙经武 等传达的,对照我们的实际经历,内容吻合无间,可信度毋庸置疑。 原本的小事一桩,却能上达天听,不用说是由于涉及到了郭沫若、张 东荪两位名人的家系。 张鹤慈的祖父张东荪,原是个有影响的人物。解放初期曾任“政府委 员”和民盟主要负责人,后因涉及一场真相未曾公表的“美国间谍案 ”而结怨于毛,从表舞台上销声匿迹。 郭世英的父亲郭沫若就不必介绍了。私人关系上大概可以算是毛泽东 的一个朋友。郭沫若与周恩来的友情更是非同一般。郭世英历来称周 为“好爸爸”,据说还曾有将世英过继给周的未果之议。 “X”破灭后,郭世英的弟弟郭民英曾找到周总理为“X”辩护: “他们不是反革命!”文革中的1967年末,在北京农大的郭世英处境 艰难,写信给周恩来,表示接受革命群众的批判,自请开除学籍,注 销北京户口,要求回河南农场做一辈子农民。可惜这最后的SOS石 沉大海。 几个月后的1968年4月22日,郭世英被迫害致死,周总理说:“这是 对着我来的。”此言非虚,农大造反派的确是认为周总理袒护了郭世 英,整郭世英也是要搜集炮打“周公”的材料。周总理和农大造反派 的心中所指当然是“X”。 名人的子弟出事,公安部重视理所当然,受到上层关注也不足为怪。 然而,有了毛、周参与,具体的办案程序必然会受到一些不成文的限 制。 公安部抓了我们,处理了我们,却从来没有说明我们的罪状,没有向 我们出示任何结论。43年后的今天,到手的官方文件依然很少,只有 2003年从美国某个图书馆找到的公安部在63年9月的结论“X反动集 团”,和部分北京大学档案《关于曹天予1964年定为反动学生问题的 复查报告》。但结合我们的自身经历和各位相关人士的证言,亦可对 “X”案的轮廓达到基本上的了解。 投敌叛国 官方关于“投敌叛国”的记载有三次: 1、63年3月26日,他们在张鹤慈家里共同研究,向缅甸或香港逃   跑,确定在暑假期间行动。(《X反动集团》) 2、63年3月30日曹天予曾与郭世英进行了长谈,密谋叛逃。(《北   大档案》) 3、63年5月7日,又第二次密谋逃跑,确定先到杭州,然后同去广   东,伺机逃往香港。(《X反动集团》) “你们难道要到边境上才去抓他们吗?”暗含的前提已经认定了“他 们要跑”。这条总理指示的时机,应当是在63-5-7曹天予举报“他们 要跑”之后,公安部63-05-18抓捕我们以前。在这个时间段,公安部 只找过曹天予。“外逃”以及“X”都还只是曹天予的一面之辞。公 安部不可能还有任何其他证据,因为所谓“外逃”根本就不存在。然 而,从总理的话可以想见,公安部的报告已经把“外逃”描述成为一 桩实在的迫在眉睫的危机。 所谓“企图越境”原本是子虚乌有。当时我远在杭州游山玩水,一心 打算回京后突击复习、准备高考。郭世英正为了感情纠纷闹得满城风 雨,张鹤慈则围着世英忙得团团转。谁也没想到要外逃,客观上也没 有任何需要外逃的理由。唯一与“外逃”有关的事实,是在曹天予举 报“外逃”、公安部据此安排跟踪盯梢以后。公安人员的行动十分露 骨,明摆着是故意要敲山震虎。郭、张何曾经历过这等阵仗,察觉后 不免惊慌失措,在商量各种应对方法时,偶尔提起过“外逃”,随之 又迅速放弃,既没有任何计划和准备,更谈不上付诸行动。 原本没有的事,从编造风传到引起公安部注意,直到最后上达总理, 真是匪夷所思。组织内部的过程不便妄加踹测,仅据曹天予文章所描 述的情况,他在63-4-4第一次写信给郭沫若举报了“X”,没看到有 什么反应,于是在63年5月6、7日间先后向组织和郭世英的母亲于立 群再次举报,这回的重点是“外逃”。4月4日的举报已在3月26日和3 月30日两次“外逃密谋”之后,曹天予没有说明这次举报是否包括 “外逃”,但是可以肯定,至迟到63年3月底,他已经开始构思“外 逃”的故事。经过他一个多月精心编造,不但情节“仔仔细细”“前 前后后”,而且据他说连郭母都“确信此事为真”,然则公安部即便 不会完全相信,恐怕也难以彻底否定。 事发突然,无法核实的情况下,不论是否确信“外逃”一事,采取措 施避免最恶事态是合理的选择。从怀疑直到抓捕,公安部和总理的言 行可以理解。 问题在于缺乏适当的复核纠错机制。当时还没有律师,这件事也没有 经过法院、检察院。从上到下完全是纵向、排他的秘密系统。哪一级 出了错,只有其上级才能纠正。而上级掌握的情报又几乎全部由下级 提供。一旦到了最高层,经总理认定的事,还有改正的可能吗?难! 非常难!那需要从基层起,每一层都要对上级否定自己先前的情报和 判断,其间只要有一级从中作梗,纠正便不可能。因循守成符合所有 参与办案人员的利益,而否定现成结论,则首先要否定自己,连带着 还要否定同事和上级,难免触犯众怒。更别说涉及到总理以至主席, 简直就是逆批龙鳞。系统内部不存在自我纠正的利益和动机。所有 “外逃”的相关情节,公安部在两个多月的审讯、调查以后,想必是 非常清楚的,但在结论中却还是硬要记下这一条。 总理的第二次指示:“谁让你们搞得这么大?”是训斥的口吻,似乎 是在责备公安部不该抓了我们。但公安部正是执行了总理的第一条指 示。既然不应当“到边境上才去抓他们”,那还不及早动手,趁他们 没跑之前抓人?错在哪儿呢? 仔细吟味总理指示,明确的只是:必须阻止他们到边境,的确是除了 抓人还可能有各种别的办法。总理这时大概也意识到了“他们要跑” 证据不足。 无论如何人是抓起来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迈出了这一步,不得 出点什么结果公安部对各方无法交待。正如在功德林监狱时审讯员所 言:“我们这里从来不出废品。”已经报上去的“外逃”不论真假, 都必须定成铁案。 2003年,我初次见到了公安部在63年九月的结论“X反动集团”,其 中列举了我们两次外逃密谋,第二次5月7日的外逃如前所诉,郭世 英、张鹤慈在被监视后曾经一时说起过“外逃”。而此前3月26日的 “密谋”,我是在看到这份文件后才首次知道。我们竟然背负着自己 一无所知的这条罪状,糊里糊涂过了40年! 最近法庭公布的北大档案中记载了63年3月30日的外逃密谋,这是曹 天予揭发交待后又经郭世英承认了的,内容十分详尽完整。对此我与 张鹤慈完全不知情,是曹、郭二人之间的事。是真是假姑且不论,毕 竟是一件揭发者与被揭发者一致认定的罪行,而公安部竟然视而不 见,结论中一字未提,令人费解。是认为揭发者在诬告、被揭发者是 屈招呢,还是有意包庇呢?是作为对告发者曹天予的奖赏,捎带着宽 宥了郭世英呢,还是为保护副委员长的儿子,投鼠忌器,顺便饶了反 革命的儿子呢?对比起在背后强加于我们头上的所谓3月26日的“密 谋”,真是不可思议。 X与赫鲁晓夫 与“外逃”相比,更重要也更荒谬的是“X”的含义,它从政治上决 定了本案的性质。 按“外逃”报上去了,人也抓起来了,却找不出象样的证据,受到总 理斥责后,公安部的处境可想而知。恰在这时柳暗花明,凭空掉下来 了一个“X代表赫鲁晓夫”。公安部绝处逢生,如获至宝,未及认真 地核对论证,抓捕后不过几天就匆匆结案上报了。 “X”案本来很简单,而我们的运气却实在糟糕。碰巧俄文中也有这 个字母,发音“赫”,赫鲁晓夫的“赫”。 63年6月初,公安人员说:“开始我们觉得很奇怪,怎么起了这么个 名字。现在搞清楚了,‘X’指的是赫鲁晓夫。” 我们都是学的英文,给杂志定名“X”是取其“未知数”的含义,表 达探索求知的愿望,做梦也没想过与赫鲁晓夫有什么瓜葛。不成想这 却成了我们的首项大罪。 63年当时正值中苏公开破裂前夕,赫鲁晓夫已经超过肯尼迪,名列恶 人榜首。对于学俄文的人来说,不管是曹天予或是什么别的人,将 “X”与赫鲁晓夫联系在一起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只要有人提出 这一点,哪怕只是嫌疑、只是猜测,能有谁敢于否定,又有谁敢压住 不报?不要说事情涉及到了郭沫若的儿子,单凭这个耸人听闻的联想 就足以上达中央。而这种说法一旦到了毛、周那个层面,情况即便有 出入甚至截然相反,恐怕也很难再改动了。谁敢去说:“对不起,都 是误会,他们几个没学过俄文……”乌纱还要不要了?一个在高干子 弟中出现的赫鲁晓夫集团,无可辩驳地证实了伟大领袖“内部出修正 主义”的警告,有着不容忽视的政治价值。侦破中的这个发现,无疑 会立功受赏。此说一经流布,必然引发一连串的后果,事后再予以否 定,岂不是太让老人家扫兴了吗? 公安部认定的各项罪状,第一项就是:“X”代表赫鲁晓夫;追随彭 德怀,组织修正主义的反动小集团。总理关于处理的意见显然是对公 安部这个报告的批示。公安部按照总理的第一条指示:“年轻人缺乏 实践,让他们去劳动。”在抓捕十天后决定对张鹤慈与我实行逮捕和 劳动教养,郭世英去农场劳动;叶蓉青比郭世英处理更轻微,释放回 校继续读书,则体现了“对我们自己的孩子要严……”;而象组织反 动集团这么严重的罪行却不过是劳动教养,也可算是“批判从严,处 理从宽”。 公安部对法律应用自如,5月28日办了逮捕和劳教,7月24日才宣布, 并让我们补办签字手续。“手续是完备的,怕影响你的情绪,所以当 时没有告诉你。”可谓是关怀备至。 何以会拖延执行已经做出的决定,真实的原因恐怕在于公安部内对 “X”的解释还是不大放心。结案后两个多月间仍在反复追究“X” 的含义,到最后,我觉得审讯员们也很明白:“X”与赫鲁晓夫没有 关系,俄文的发音只是巧合,而且我们都不知道这一点。然而覆水难 收,即经总理批复,这份内部结论已经无法改动了。这大概也是当对 我们宣布劳教处分时不能出示结论的原因吧。 1978年至1981年间,我与张鹤慈反复申诉,经胡耀邦、陈丕显等领导 人多次批示,公安部对“X”案作了复查。这一期间,我们在与公安 人员谈话中强烈要求看给我们做的结论,答复是没有结论,只有内部 的工作报告,属于党的机密,不能给我们看。不得已,我们只能根据 审讯中涉及的问题进行申辩,最重要的当然还是“X”的含义。我明 确对公安人员解释我们都不懂俄文,“X”与赫鲁晓夫无关。当年曾 经参加审讯的公安人员说:“开始时的确有这个怀疑,后来你们几个 都否认,所有的材料也不能证实,最后否定了这个嫌疑,没有这样定 案。” 还能有什么话说,怀疑是合理的,最后又能实事求是地予以否定,这 个问题也只能到此为止了。虽然觉得除此之外的其他问题不至于受到 劳教处分,但那不过是量刑尺度的问题,原本就不属于我们申诉的目 的。 当时我们对于“X”案的背景内幕知之甚少,无法作更详实的推测。 现在看来,那位公安只道出了部分实情。至迟到63年5月28日,公安 部已经不只是在怀疑,而是确定了“X”与赫鲁晓夫的关系,把我们 定性为赫鲁晓夫、彭德怀修正主义反动小集团结案上报,并且在得到 总理批示后确定了具体的处理办法。在以后的审理过程中,基层公安 人员们“最后否定了这个嫌疑”,而此前依据错误判断做出的处理决 定却没有改动。公安部是将错就错。 63年9月,在我们已被送去劳动教养两个月后,公安部签发了一份文 件,也就是2003年从美国查出来的“X反动集团”。事后中央曾发文 件通报此案到县团级,我的父亲和一些同学、朋友都跟我说起过这份 通报,具体时间和内容却都说不清了,可能就是这份修正后的“X反 动集团”吧。 早就结了案,何必再做这份文件呢?是要给哪些人看的呢?人都处理 完了,再去做结论还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不给我们本人看呢?又是 怎么流落到美国的呢?真是迷雾重重。 这些问题只有公安部才能给与解答,姑且放在一边。单只考察文件内 容对于本案关键:“X”含义的解释。 文件说:“组织‘X’集团是为了‘要求精神开放’,‘要求自 由’,‘发泄不满,扩大影响’,‘追求绝对真理’。孙经武还说, X是俄文‘赫鲁晓夫’的第一个字母。” 处理四个月后的这份文件列举了我们组织“X”集团的各项反动目 的,至于为什么会选用“X”这个字母却没有任何解释,只是前不着 村后不着店地加上了最后那句话:“X是俄文‘赫鲁晓夫’的第一个 字母。” 这句话本身是中性的,不过是告诉人们“X”在俄文中的发音,作为 罪状实在有些勉强,最多也只是在暗示某种莫须有。为什么不直说我 们就是“赫鲁晓夫集团”呢?当初不就是这么定的案吗? 我没说过这句话,在我被捕以前根本没有这点俄文知识。审讯的最后 期间,曾经连续数日专题追究“X”的含义,我始终没有承认。这句 话加在我的头上,不知有何根据。想来想去也无法认为公安部单单对 我会有何成见。也许重要的是必须加上这一条,至于是选张鹤慈、郭 世英还是我,倒不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如此行文多少反映出公安部的内心苦衷。结论早就作过了,重新做一 遍只能是需要有所修正。结案后还继续审了两个月,都明白“X”与 赫鲁晓夫无关,无法坚持这个错误,却又不能完全否定曾经上报并经 总理批复的结论,总得留些尾巴,这份程序上原无必要的蛇足文件就 做出来了,而且要替换原有文件存档。 事情本来很简单,处理过程却又这样复杂,葛藤纷扰,深不可测。68 年,周总理一接到郭世英的死讯,立刻断定:“这是对着我来的。” 是谁“对着我来的”?难道周总理指的是农大造反派吗?事情当然不 会那么简单。 81年,公安部发了几个文件,为我们文革中的处遇“平反”。其中 说:“但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谢富治、李震污蔑徐子荣、凌云同志 ‘出于反革命目的,欺骗总理’,使‘这些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应有 的惩罚,’……”。 有点道理。不妨设想一种可能的过程:破获了“赫鲁晓夫集团”,逻 辑的下一步,当然要顺藤摸瓜,揪出其后台老板。周总理匆匆结案, 难免有掐断线索,避免扩大之嫌。意犹未尽的一派不肯罢休,这才有 了结案后续审两月的怪事。几经折冲,没能扩大战果,反而连结案的 根本依据也站不住脚了,于是修正出来一个矛盾百出的新结论,不再 肯定“彭德怀、赫鲁晓夫集团”,却还要留点尾巴,介绍了“X”的 俄文发音,并且坚持了原处理方案。 不同的设想还能提出几个,实际的过程可能远为复杂,权位所在当事 人的心理更无法言说。无论如何,“X”案显然是从公安部到中央, 组织内部矛盾的一个节点。“欺骗总理”之说不过是当时当地的权益 之计,明摆着是在说总理对“X”做了错误的决定,包庇了我们。郭 世英死去,总理痛切愤恨之余,一反含蓄阴柔的常态说出的那句“这 是对着我来的。”锋芒所向,谢富治及其后台应当是最清楚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矛盾当然不始于文革,更不会始于 “X”案。自从大跃进失败,毛泽东退居二线,至62年9月八届十中 全会时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开始反攻夺权,此后愈演愈 烈.正是在“X”案发之际,63年5月2日至12日,毛泽东召开政治局 会议,并于63年5月20日,发布了“前十条”。该文件指出:“‘当 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要求:”重新组 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坚决打退资本主义 和封建主义势力的进攻‘,’在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第一线,选拔 和培养党的优秀干部。‘“ (刘少奇、陈云两位副主席和邓小平总书记等八位政治局委员竟然没 有参加。) 周总理是一边开着这次政治局会议,一边决定着对“X”的处理。 “X”即令不会在会上正式提出,也难免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在这样 杀气腾腾的背景下,我们已经注定是在劫难逃,“X”不偏不倚,恰 恰撞在了枪口上。 为什么抓捕十天就匆忙结案?为什么结案后还要续审近两个月?为什 么在没有任何佐证、我们又都没有承认的情况下认定“X”代表赫鲁 晓夫?为什么谎称没有结论?为什么要修改结论?为什么明知“X” 与“赫”无关,还要在正式结论中告诉人们“X”的俄文发音?为什 么谢富治要借此对总理发难?为什么在“X”的处理文件上,公安部 的公章之后,还要加盖其下属“北京市公安局”的公章?…… 关于“X”含义的对立解释和处理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做法,所有这些 谜团的答案应当都在公安部内以至中央的路线和权位争斗之中。 反动言论 63年5月我们被捕,审讯一开始,某位局长就对我说:“上次便宜你 了,这回不行了。很多领导人都知道了,甚至一些非常高级的领导人 都知道了,再也没有那么好的事啦。” 的确,我们是有前科的。 我们四人是高中同学,都是些年轻人,思想、情绪都在不断地变动, 个人的思想历程也千差万别。郭世英当时是团支部书记,可以算是进 步的标兵。我却出于对大跃进等事件的不满,渐渐产生反抗情绪,沦 为反动的典型。毕业后各奔东西,思想却渐趋一致。61年9月到62年 3月我在部队时期,思想确实很“反动”,在我们之间的通信中有不 少反映。文件“X反动集团”列举了我们大量反动言论,真有的话, 全是出于这一时期的通信。查一查公安部档案里这些信件的邮戳日 期,即可明白。 组织发现后,对我们分别采取了措施,我曾被软禁两个多月,他们也 分别被组织找去谈话。当时组织上的确是苦口婆心、诚心诚意地说服 教育我们,我们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转变。我们当然不会一下子就变 成了拥护党的积极分子,但也确实放弃了反对共产党的立场。我们都 感到知识欠缺,还没资格去指点江山。 “X”是文艺刊物,其中牢骚不少,清议不断,却是既没有“主义” 更谈不上纲领,谁也没想再去搞政治。“X”里的文字放到今天,公 开出版也不会有任何问题,至于我们的私下言论,例如对领袖终身 制、学雷锋等问题的非议,虽然不符合当时的要求,却也决不能算成 什么罪状。以后会如何发展,我们自己也无法预测,但在当时,我们 大致就是这样一种中性态度。 把我们抓起来了,“X”里面找不出问题,就拿过去已经处理过的问 题顶账,说什么“上次便宜你了”,如今再找补回来。这种做法不能 令人信服,也违反了“同罪不二判”的法理常识。 78年至81年,我们申诉期间,一些公安人员对我们的遭遇表示同情, 并且说:“如果只是毛主席批的,我们可以给你平反,周总理批了就 无法更动了。”公安部还派人去向我的父母说明复查结果,话说得更 明确:“单是毛主席批的,我们给你彻底平反,一点不剩。周总理批 的我们就没办法了。” 当时正在批判“两个凡是”,看来在这里同时又树立了一个凡是。毛 的光辉黯淡了,周的余威却正在鼎盛时期。公安部为我和张鹤慈在文 革中的处遇平了反,但就是在这份平反文件中,开篇就强调:63年 “对他们的处理是慎重的、正确的。”等于是过了18年后借平反的名 义宣布了对“X”的处理。 所谓“慎重的,正确的”。无非指的就是周总理亲自主持断案这个事 实。要是不慎重,怎么会要总理光顾?总理亲自过问这么件小案子, 怎么可能出错? 几千年来,中国没有三权分立这么一回事。历史上有“刑部”、“提 刑”这一类机构或官职,近现代又设立了法院、检察院,却都不是独 立机构,不过是行政体系的一个部门。县太爷、知府等地方官吏都坐 堂断讼,现在则是党领导一切,各级司法部门都在同级地方党组织的 一元化领导之下,具体说来是直属“政法书记”管辖。全部机构奉行 的基本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案子到了一人之下的 周总理这里也就算是顶到天了,事实上不存在上诉的可能。 周总理显然也自认为兼理着代天行道的次高法官,对所负责任从不推 诿。 劳教制度是行政法令,教养分子虽然失去自由,受到的却不过是行政 处分。公安机关、政法部门以外,普通社会单位就有权决定。教养制 度的法理依据以及实行几十年来的是非功过另当别论,在此制度下, 周总理作为行政首脑自然有权决定对我们施行教养。 周是一国总理,其睿智英明毋庸置疑。但他日理万机,不可能花多少 时间仔细研究“X”案的具体内容,很难设想他能一篇一篇审阅 “X”杂志里的各篇文字。他只能局限于看报告、作批示。结果是了 解情况的人没有决定权,不了解情况的人却必须作决定,而且只要这 个人没有被否定,即便他已死去,他经手的案中错误还是难以纠正。 这种长官断案的程序结构促成了“X”成员们的悲剧。更不必说还被 卷入当时的政治角逐,按路线斗争的需要判定“X”案的是非,作出 荒唐的结论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里不打算从“人权”、“法治”的角度解析我国司法的历史和现 状,仅以自身经历供世人参考。请读者们想一想:党政干预甚至决定 的司法,对比独立的司法,哪一种结构更有利于保证司法的正确。 以上,我介绍了“X”案的来龙去脉,必须声明,我所知道的只是全 案的一个侧面,所列事项可能与事实有出入,所陈看法也未必妥当, 欢迎各位读者指正。拥有审查网络专门机构的公安部看到此文后或许 会感到不快。我不想找组织的麻烦,更不愿得罪当局。我不是在申 诉,没有任何平反、赔偿的要求,只希望当年参与过“X”案侦破、 审讯而今依然健在的公安人员出面澄清事实。 (欲知详情,请看专题网页:《X沙龙》) (2006-03-24东京) 〔转载自《议报》2006-05-29;http://chinaeweekly.com/。提供 者:(墨尔本)张鹤慈〕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批评 谈谈宽容 侯文卓 我刚刚看到更多的对于王怡和余杰先生的批评。批评的语气和严重程 度已经超过了我的想象,有些情况下,更象是一种人身攻击。我这里 并不是想针对这些批评提出反批评。这里,我更想谈一谈长期以来的 一种弥漫在维权和民运圈子里面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文化。我想问一 问,到底如此严重的愤怒是从何而来?我想问问,到底我们为什么如 此地不宽容?姑且这里,我可以把它称之为维权和民运的原教旨主 义。 这种原教旨主义,表现在网络上的言辞,就是大量的谴责;在人与人 之间,就常常表现为猜忌;在维权和民运的圈子里面,我们常常看到 大量的仇恨和愤怒。仇恨和愤怒,常常是产生于这样一种想法,我是 正确的;即使我不能完全确定我是正确的,至少我可以确定对方是错 的。此外,或者说更为重要的是产生于一种受害者心理。 受害者对于施害者的仇恨是很普遍的。越是古老的,还尚未分化的正 义的观点,越是强调对于施害者的惩罚。最典型的就是打土豪,分田 地,在建国后的斗地主,打倒走资派等等运动。首先,我们不应该否 认,地主或者资本家有可能存在剥削行为。但是,是不是因此就应该 彻底地打倒,然后再踏上一万只脚?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文革时 候的正义观,都觉得它太简单绝对狭隘。但是,今天,当我们身在局 中的时候,却不能看清楚,事实上,我们身上仍然有着这种残忍的, 报复性的正义观。很多从事维权或者民运的人士,还有各地的上访 者,对于共产党的整体,或者对于共产党中的某一个人,言语之中都 充满了对于他们的仇恨。这种言辞,表现在把现在的中国政府或者是 某一级,某一个人描述成一种邪恶的化身,描述成是造成所有的中国 人受害的源头。当所有的人,除了当政的人之外,都是受害者的时 候,那么,逻辑上的必然结论就是,当政者应该成为千夫所指的罪魁 祸首,并且,什么样的惩罚都不过分。 而更为奇怪的是,越是对于我们的同道,越是和我们有着相似的想法 和理念,从事着类似的工作,表达着相似的观点的人,我们却最不宽 容。我们之中的不少人,对于发现某些人的虚伪,津津乐道;我们善 于指出来那些从事着,或者表述着正义观点的人,实际上本身并不完 善,甚至于我们致力于证明他们还不如寻常人,他们是伪善的,他们 言辞不一致。所以,我们之中的一些人,致力于向大家证明,这样的 人尤其地可恶。 因为维权的人也犯错误,因为民运的人也会爱财,因为从事正义事业 的人,也同样可能会犯个人作风问题,因为正义的事业也同样存在着 腐败,所以,我们不原谅。我们认为如果从事这一行,就应该言行一 致,保持很高的道德标准。因为这些领头的人,竟然犯了一些常识性 的错误,我们认为,他们不配作为发言人。甚至我们之中的有些人会 因此作出结论说,中国人里面永远也不会有正义的人。中国人里面根 本找不到精神领袖。 对于这种种严厉的批评,对于这种种要唾沫星子淹死人的做法,这些 真的是可以重新考虑的时候了。我们的内心的正义感,和对于理想的 追求,在这种近乎严酷的批评里面,是让正义更加发扬光大,还是让 更多的人,对于从事追求理想的事业畏而怯步?这种对于维权者的理 想化的要求,是不是我们一直以来的高大全形象的延续?是不是我们 继承了一种绝对主义的思维,而这种绝对主义的思维恰恰是很多暴力 (肢体,语言的等)的源头? 我们来看看从事正义事业的其他人是怎样的吧: ◆马丁路德金的博士论文是抄袭的; ◆爱因斯坦对自己的妻子经常地冷漠无情; ◆卢梭,多次抛弃自己的亲生子女; ◆歌德,则表现出对于权贵的谄媚; ◆美国红十字会最近爆出丑闻,从去年的飓风之后,大笔的捐款去向  不明,甚至在查出来之后,有关人员仍然没有得到美红十会的处  理; 而我想,如果你要查找历史上的圣人,智者的错误和拙劣之处,你可 以不费力地找出每个人身上的很多可恶之处。 而,我在这里,要特别地提到,特里莎修女的一段话,当被问及,她 为什么能够从事那么多的善事,她回答说,因为,我内心有一个希特 勒。 难道因为我们从这些人身上发现了错误,甚至说罪性,我们对这些伟 大的民权英雄和精神领袖就从此否定了吗?难道他们的可敬之处就应 该因此被抹杀?难道我们就确定他们言行不一,其实是在欺骗所有 人? 宽容是什么?宽容就是爱。如果你有一个儿子,女儿,一贯品行成绩 都很优秀,却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你会怎么样?把他痛打一顿?如 果是你的父亲,或者母亲呢?如果你一贯尊重的父亲或者母亲被你突 然发现还隐藏着一个不道德的秘密,你会怎么样?你跟他们划清界限 —然后,解除父子或母子关系?或者说,这个人是你最爱的人?你很 爱她,却发现她有着一些道德问题? 宽容并不等于纵容。宽容也并不是说,不表达出你的不同意见,适度 地进行批评。但是,如果真的是你爱的人,你就会信任他。你会创造 出机会,让他成长,而不是,把他的自尊心,把她的个人的尊严全部 打掉,让他丧失了起码的自我的尊重──如果真的是你爱的人,你就 会相信他具有完全的自我更新,自我成长,自我纠错的能力,而不 是,从此之后,彻底地否定他的人格。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地爱自己,我们才能真正地 爱别人。当我们能够接受我们自身的不够完美的地方的时候,那么, 我们也能比较容易接受对方的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们多年以来的 教育,不是爱的教育;我们多年以来习惯的思维方式是,总是有一方 面,有一个阶层在剥夺另外一个阶层,总是有受害者。而一种受害者 的思维,就是,我对于我的命运无法把握,我现在的糟糕的状态,都 是对方造成的。如果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对方,那么,当然,我们对 于对方就充满了仇恨和愤怒。如果我们认为我们对自我的感受和状态 根本没有任何把握的能力,那么,这样一种感觉就会蔓延到对待很多 其他人和其他事的方面。长此以往,我们就会认为,所有的人都不可 以信任。缺少宽容和爱,让我们之间,一直处于不断的指责和谴责状 态里,我们不仅对于朋友失去了信心,甚至对于我们的整体的中国人 的素质也失去了信心。 传播人权的事业,是一种传播爱的事业,不是传播恨和猜忌的事业。 推进民主的事业,是推进每个人的价值都能得到实现和尊重的事业, 是让所有的人的个性—无论是完美的,还是充满了罪性的,都能够得 到尊重和接纳的事业。我们的事业已经是非常艰巨的,所以,请给你 的同道多一些关怀,支持和鼓励。放心,你有很多机会,你有很好的 理由可以批评你的同道和朋友,不过,你可以暂时保留一下,同时, 你可以先试试看,真正地爱你自己,然后,试试看,是不是,也能爱 你的朋友和同道。如果,真能够扩大你的爱的圈子,那么,你就成了 另外一个真正地懂得非暴力的公民权利的保护的实践者。 我理解你的愤怒。我也尊重你的愤怒的感受。你也可以更好地理解你 自己的愤怒,而且尊重你自己的感受。进一步,你可以把愤怒转化为 爱。 〔侯文卓:仁之泉工作室;www.earichina.org; mettamount@gmail.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地下教会是道德重建中的重要力量 田晓明 前些天我在一栋住宅楼里发现一标题为《反邪教警示常识》的传单, 其内容比较奇特,现将主要内容录入下来: ◆邪教的危害:  ◇煽动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  ◇破坏正常的生产活动,危害群众身心健康。 ◆邪教的特点:  ◇自称是信神、信教、信耶稣、传福音,实际上是让人相信它们自   己立的组织头目,比如什么“女耶稣”、“三赎”等。  ◇偷偷摸摸到人家里“传教”、偷偷摸摸聚会,甚至不敢说真名,   用什么“灵名”或“化名”。 ◆如果遇到邪教和这类非法组织活动,要做到两条:  ◇不听、不信、不传。  ◇及时向基层组织和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这份传单所传达的观点,地下教会居然成了邪教,而且他们还从 事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的活动。实际上,一些地下教会的成员是 不反对政府的,比如北京方舟教会的余杰就是不反对政府的。不久前 他去了美国,如果他反对中国政府,政府能让他自由地往来于中国和 美国之间吗?余杰要是真的反对政府,政府一定会象对付魏京生、王 丹等人那样,把他赶到美国,不让他回来。 地下教会的人里面有没有反对政府的我们不知道,但是他们中间肯定 有不反对政府的,因此说信教的人在煽动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 这不是无中生有,就是夸大事实。这种做法将导致这样一个后果,使 许多想信教的人也不敢信了。这不利于宗教的传播,不利于人的品质 的提升。假如地下教会的人当中有反对政府的,政府应该派警察依照 法律制止他们的违法活动,而不是象现在这样简单地把地下教会都说 成有反政府的企图和行动。 许多信神、信教、信耶稣的人都是慈眉善目的老妇人,说她们反对政 府、危害基层政权,谁能相信这样的判断?许多人到了年老之后,脑 袋里原有的激进的想法就消失了,也许是太多的坎坷磨平了老人的棱 角;也许是太多的阅历使老人们发现了激进之外的道路。随着年龄的 增长,人们将越来越企求安稳,有的人竟然从老年人中发现了反政府 的人,这样的发现难道不值得怀疑吗? 一些信神、信教、信耶稣的老妇人十分善良,笔者曾见到一位信耶稣 的老夫人,当一位年轻的女士埋怨自己的家人对自己不好的时候,那 位信耶稣的老夫人就开导那位年轻的女士,劝她不要计较家庭纠纷, 要把自己的心思放在信耶稣上,并把一个宣传基督教的小册子送给那 位年轻的女士。这个小册子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信耶稣不是加入 一个团体,不是加入一种宗教,也不是寻找精神寄托,或为了疾病得 医治。信耶稣就是相信耶稣赦免我们一切的罪,赐给我们永生的生 命,叫我们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从这位老夫人的言谈举止里我们 只能感到她是一位好人,她能使一些人从人世间的争斗中解脱出来, 这样的人怎么能是反政府的人?如果政府硬说这样的人是在反对自 己,那么政府就把自己放在一个尴尬的地位上了。一个被好人反对的 事物是什么事物? 政府阻碍地下教会的发展是不明智的,这既增加了管制社会的成本, 又妨碍了道德重建。官方也许会振振有辞地说,我们一直在努力提升 全民的道德境界。不容否认的是,官方一直在关注着道德建设,毛泽 东时代官方组织人们学习雷锋的助人为乐,邓小平时代官方号召人们 “五讲四美”,江泽民时代提出了以德治国的口号,现在胡锦涛又提 出了“八荣八耻”。回顾这些道德建设可以发现,官方主持的道德建 设成效有限,如今寡廉少耻、无信无义的人还很多就证明了官方的道 德建设是失败的。亲戚朋友之间借钱不还;参加传销的人欺骗自己的 亲朋好友;这些事情实在是令人吃惊。既然官方无法扭转道德滑坡, 官方就不应该阻止民间参与到抑恶扬善的事业中,广大民间人士是通 过传播宗教理念参与到了抑恶扬善的事业中。在重建人们道德意识的 工作中,民间起到的作用要远远地大于官方起到的作用,官员们是在 上级的指派下来关注道德的,而民间传教的人们几乎是自发的。 基督徒余杰等人在美国跟布什总统见了一面以后,忽然爆出了一个余 杰等人不让一个非基督徒和他们一起会见布什的消息,顿时,围攻余 杰的声音响彻四方,《侨报》记者任寰的文章《再见余杰》也出现在 一些论坛上。这场面十分热闹,亢奋的人们终于找到了亢奋的理由。 这场喧嚣过后,余杰也许会消失,也许不会消失,然而余杰是否在 场,对于基督教的发展并不特别重要,没有余杰,基督教在中国就会 消失吗?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只要他(它)打上了凡俗的烙印, 他(它)就成了一个生命有限的存在,而基督教却将继续存在下去, 延续着它已经有过的千年历史。凡人跟它相比不渺小吗?短命的能左 右得了长命的吗?凡人对于基督教的抹杀显得有点儿瞎费劲儿。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与权力保持距离 退党的意义 贺伟华 一个合格现代公民的一个特点就是与权力保持距离,用批判和怀疑的 态度对一切权力进行监督。公民的一个责任在于防止任何特权出现。 对人性善的怀疑及对法治制度的坚信让公民采取了与国人完全相反的 态度,国人依附权势最终导致人身依附,而公民批判权势最终带来权 力制衡;人身依附必将导致封建专制,而权力制衡必将带来法治民 主。因此,杨小凯说过一句话就是:三个豺狼竞争胜过一个圣人统 治。只有权力分散下的制衡机制、竞争机制才可能让当权者变得称 职、良善;只有针对强权政治,扶持反对的力量,强权者才不再敢肆 意妄为。 这就是为什么民主国家的公民一旦发现一个党派变得日益强大、可能 长期把持政权之时,人们会自觉的退出这个政党,而加入另一个相对 弱小的政党,或者诸多小党派会自觉的结成联盟形成一个大党,从而 达到多党制下的权力制衡目的。这其中体现了一个合格公民对国家的 责任。因此,在一党独大的中国,我们鼓励尽量多的共产党员超越于 一己私利,与权力保持距离,积极踊跃的退出共产党。同时加入壮大 社会力量而与强权者相制衡,这种行为不是所谓的反党行为,而是完 善健全我国的法治建设的需要,而是国人反腐、与黑恶势力斗争的需 要、而是建立社会公正与良知的需要、而是中国真正民富国强的需 要。要从非人的人身依附、强制与压迫下解放出来,唯一的出路只有 一条,就是与权力保持距离,并结成抗拒强权的公民神圣同盟,从而 缔造一个多元化的现代民主政治。 国人有个习惯就是一旦发现某个人不被当权者喜欢,大家不是出于道 义上的责任公正的分析、辩解是非;不是站在弱小者的一边监督当权 者的迫害行为;而是站在权力的一边,一起“痛打落水狗”。结果当 然是强权者更加嚣张跋扈,又从自己的身边选出新的“落水狗”来供 大家痛打,供大家取乐。这时人们想到的不是事件的非正义性而联合 起来与权力抗衡,而是更加的依附权势,变成不折不扣的哈巴狗!这 就是国人的悲哀。 当然现在不同了,我似乎依稀感受到社会正义感与现代公民精神的到 来,前年重庆万州一个自称国土局长的政府官员殴打挑夫,竟把挑夫 的腿给打断,激起了数万人的围攻与声讨,市民包围区政府,焚烧警 车、消防车数辆。这是一个典型的民众联合集体抗拒政府官员暴力的 事例。 同年四川汉元因为政府修建电站,强制汉元数十万居民搬迁,由于补 偿资金过少,导致一致抗议,十万人集体抗争到工地阻止电站修建, 围攻政府,最后政府被逼妥协终止电站工程建设,由此,公民利益得 到了捍卫。 2006年1月9日,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二级法院,被近2,000名民 工、市民包围,冲击、烧毁法院15辆专车。这两家法院因建豪宅拖欠 民工工资近3,000万元。临近年关,民工自发成立“追讨法院欠薪委 员会”,向该两家法院追讨,但法院无理拒付,遂引发民众上述抗议 活动。 2006年3月16日,山西省朔州有近万人绝食,声援维权抗暴接力绝食 运动。据悉,当地民众通过收音机得知了在全球展开的维权抗暴接力 绝食蓝丝带活动,便自发的流传相约,在3月15、16日两天内,街头 到处都飘满了蓝丝的丝带,同时,山西朔州师范学校、农业学校、朔 州水泥厂、山西朔州仰涧煤矿、山西朔州物资集团等单位均有大批人 士参与绝食活动。仅水泥厂、煤矿、物资集团等单位就有几千人,全 日估计约有万人参与了绝食活动。 据《博讯新闻网》报道,2006年5月27日中午,四川达州发生大规模 警民冲突,官方川S62666小车与民工(“棒棒”)在达州中心广场产 生摩擦。双方就此展开口角,小车司机越说火越大,便下车向棒棒吐 了耙口水,随即扇了棒棒几耳光,当时激起微观者的众怒,声讨与谩 骂者聚集近达近万人,被小车司机叫来的警察想带走当事人──民工 “棒棒”,并想开走小车,被众人围堵。当时有一名妇女阻挡警察拖 走棒棒,而被一名胖警察殴打。这时群众失控,先是怒骂,按着无数 的水瓶、桃子等物砸向他们!人们迅速,自发的流动起来,围追并在 大约150米外的老车坝将警察一行堵住。要求放人。人们拥挤,掷石 块、泥巴,更是怒骂警察是土匪。 以上事例无不说明民心所向与社会正义所在。卑微的抗争者,获得了 来自社会的广泛支持与同情,现代公民的意识──与权利保持距离, 得到了日益普遍的张显;而今天,面对中共人心背向,退党与退团与 公民维权及暴力抗争并举的日益普遍的民众自发运动。这种自发的、 民间的、隐秘的力量,它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 压力,结成了公民抗拒强权的神圣联盟。让强权者感到对任何一个普 通公民的迫害都可能危及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可能导致人们对强权者 执政合法性的怀疑,导致众叛亲离、四面楚歌。这种力量给了弱者无 穷的生存毅力及抗争勇气,仿佛我们看到,共产党一手遮天、肆意妄 为的日子已经不久了。因此,人们对未来充满信心与期待,黑暗即将 过去,黎明就要到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博士从政热的背后是“学历崇拜” 曾革楠 5月17日起,十名北京大学博士后到丰台区政府所属部门,开始为期 一周的挂职锻炼。如果考核合格,他们当中的部分人,可能将留在这 些职能部门的副处级领导位置上,由科研人员转型至官员。 (2006-05-30《新京报》:《十名北京大学博士后挂职丰台区政府引 起争议》)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出台规定,凡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直接被任命 为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引博从政”是吸纳人才的新举 措,值得肯定。可是笔者不禁要问,国家培养博士的目标是什么?是 高层次的、专门的研究人才。然而,我们不去想方设法营造环境,鼓 励博士在学术和科研上建功立业,而用官位去引导博士“当官”,使 更多研究人才不能学以致用,反而要陷入到烦琐的行政事务和复杂的 官场,这还是对博士的尊重吗? 博士从政的做法是当前人才高消费的又一种表现,任其发展,不能不 令人忧虑。博士有专门的研究领域,国家培养一个博士要付出巨大的 代价;况且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一旦让博士从政,势必导致学非所 用,造成人才浪费。一些地方同时还热衷于把那些成绩优异的科技工 作者提拔到行政岗位上搞管理,表面上是尊重人才,其实也是极不科 学的。县处级干部中配备博士,虽然有可能为当地的经济腾飞发挥一 定作用,但是相对于博士在科研领域的可能贡献,实在是得不偿失 的。 其次,我国拥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研究人才相对于泱泱人口大国的确太 少了,我国的高科技在世界上也不拔尖。倘若我们热衷于博士从政, 无疑使博士们在繁忙的政务及没完没了的官场应酬中浪费掉宝贵的时 间与精力,既难以抽出时间搞科研,也无精力不断地充电学习。在科 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年代,要不了多久,当“县官”的博士们就会不知 不觉地落伍于时代的科技潮流,从而导致国家宝贵而又稀少的高级研 究人才荒废了业务能力,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博士从政热,有其多方面的原因。从制度方面来看,产生博士从政热 的根本原因是官本位体制。从现实主义的角度出发,任何人都是“经 济人”,都在追求“名”和“利”,都在追求个人效用的最大化。博 士从政热,对博士生本人而言,无可厚非,这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但 这毕竟对国家和个人而言都是一种资源浪费。这样对“博士当官”的 过分优待,是“大跃进”式引进人才的做法,并不能真正体现对人才 的尊重。甚至从本质来看,实际上还是一种“学历崇拜”。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我要坚持申诉,请朋友给我引见 郑恩宠律师、蒋美丽女士、高智晟律师 徐永海 2003年11月9日我被抓,后被判有期徒刑两年,2006年1月30日我才出 狱。现在刘凤钢弟兄还在狱中受苦。我们的案件在宗教信仰问题上是 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是明显的冤假错案,是莫须有一案的当代 版。 我的案件与郑恩宠律师的案件基本相同,都是刑法第111条“为境外 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 报”。只是郑恩宠律师的是“秘密”,而我们连秘密都够不到,是 “情报”。 是不是秘密,是不是情报,在法律程序上,应由专门的鉴定人员做出 鉴定,写出《鉴定书》,并在《鉴定书》上签名,以表示要为这个 《鉴定书》负责。《鉴定书》上一定要有鉴定人签名,对此国家的一 些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在我们案件中,只有一个国家保密局的“复函”(起诉书原话),在 “复函”上,没有鉴定人签名,缺乏正式《鉴定书》,缺乏确实的法 律证据。郑恩宠的案件与我们的案件在这方面是完全相同的。 这个“复函”最多说明什么,最多也就是说可能是情报,可能是秘 密。“可能是”翻译成文言文就是“莫须有”。我们被判刑的地方 ──杭州市中级法院──在杭州的西湖边上,岳飞当年被杀也在西湖 边上;郑恩宠律师的案件发生在上海,也离杭州不远,我们的案件都 是“莫须有”一案的当代版 入狱后,我和刘凤钢弟兄一直在申诉。狱中,我妻子在探视时对我 说,家中实在是没有钱再给我请律师了,二审上诉的律师费还欠着 哪。没有钱请律师,我只能是自己申诉。可是一直到我出狱,也一直 没有答复我,根据法律规定,理应在六个月内答复我。 出狱前,刘凤钢对我说,他会一直申诉下去。现我出狱了,为了牢里 的弟兄,为了法律的公正,我要申诉下去。我还要劝说刘凤钢的妻 子,劝说她以妻子的身分为刘凤钢申诉。根据法律规定,直系亲属有 权申诉。 听说,郑恩宠律师也表示,出狱后要继续申诉。我很希望能联系上郑 恩宠律师、或者他的妻子蒋美丽女士,我们共同申诉。可是我不知道 如何联系上郑恩宠律师、蒋美丽女士,还请朋友们给予介绍、引见。 我很想请高智晟先生做我的辩护律师,可我不熟悉高智晟律师,也请 朋友们给予介绍、引见。 我的联系方法是: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南里10号楼6门501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86-10-82082198 电子邮件:xuyonghai@gmail.com. (2006年5月30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应追究政府犯罪的刑事责任 新乡水泥厂案系列评论(7之4) 郭飞熊 一个普通平民可以是法盲,而一个政府绝不能是法盲,因为它影响着 千家万户的命运。但如果指责新乡政府是法盲,那就未免过于看轻了 它作恶的张力,在关闭28家民营水泥厂一案上,它摆明了就是要不讲 法。 中国政府鼓吹“依法治国”多年,但实际上法律主要被用来“治” 民,而几乎很少用来“治”官。既然为首者没有推进法治的诚意,官 僚特权阶层便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 新乡28家水泥厂的权益受中国宪法的保护,宪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权 益。……”第13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 犯。”但新乡官僚特权阶层根本没有把宪法放在眼里,面对受侵害的 民众寻求司法途径维权的努力,他们用炸药炸厂来回应。民众的私产 和宪法的权威就这样随着一声轰隆而灰飞烟灭。 新乡政府作出的《新乡市水泥工业发展规划》规定,要重点支持一些 水泥企业,让他们充分发展,而未被列入此名单的民营水泥企业则一 概关闭。这就直接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中国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给予了地方政府以将不在规划内的企业予以强行关 闭的权力,这种没有任何充分理由便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生产许可 证、取消企业生存权利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程 序,属于程序违法。整个关闭方案,对于民营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没 有给出任何救济渠道,对相关善后事宜处理一概不管,必将给民生、 民产带来巨大的灾难,这种行为的性质之恶劣,业已超出了程序违法 的范围。 如果新乡政府象对待兴海水泥厂那样,一家一家地使用炸药毁厂,将 给民众造成数亿的直接损失,将众多的民营企业家推向倾家荡产的边 缘,这种行为必将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事实上将构成为刑事犯 罪。 中国大陆的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一大套名义性的法律、法规,但官僚 特权阶层摆明了就是要有法不依。因为法律往往与他们的集团私利截 然对立。政府权力的无限恶意膨胀,与政府权力使用的随意性、不可 预测性、特权性一道,构成了中国社会法治建设的最大阻力。 在对法治三心二意的统治者的操作下,中国许多法律、法规的取向, 都是对人民严厉,而对官员松弛。对人民处处设置枷锁、动之以刑, 而对官员则提供了诸多纵深防御机制。众所周知,在中国社会,“政 府行为”成了行政官员为所欲为的借口,成了官僚特权阶层犯罪的挡 箭牌,在这后面,还存在着官位、党票、勋业等好几层挡箭牌。处置 一个假借政府行为来进行刑事犯罪的官员十分艰难,这一状况事实上 起到了鼓励官员滥权犯罪的作用。 如果要使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就必须用法律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进行 严格限制,必须用独立司法昭示的正义击溃官僚特权阶层的强权意 志,必须追究躲藏在政府权力盾牌背后的官僚特权阶层个人的法律责 任。总有一天,中国大陆将开创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政府犯罪的先例, 并建立起相应的司法框架。 法律就是要让那些以身试法者受到惩罚、从而让那些跃跃欲试者恐惧 而退的。如果有了对政府官员滥权的司法追惩,象新乡的官僚特权阶 层就不会那么嚣张猖狂,不会那么不可一世。 迈向文明的中国社会,必须对猛兽一般的政府权力进行驯化,给它套 上法律的笼子。通过新乡官僚特权阶层的动物凶猛,我们可以看到中 国社会是多么需要尽早尽快地对政府权力进行驯化。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谈谈法权领域与边际 牟传珩 只有当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要受到法律制约的社会条件下,公 民才能享有充分而广泛的权利。同时,也意味着任何集团、组织和公 民的权利,都只能在法律限度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行使。任 何社会主体在自己行使权利的同时,都应尊重他人的权利,并自愿接 受社会整体利益的约束。这就产生了一种社会主体权利活动空间和限 度的边际问题。在法治社会中,这种由社会主体权利的活动空间和边 际形成的权利领域,称之为“法权领域”。当社会主体在行使权利超 越了它的法权领域时,就意味着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因此社会冲突也 就会随之产生。 在民主法律意识与制度成熟的国家里,公民享有权利愈是充分,就愈 懂得行使权利的分寸。那么,究意应当如何认识法治社会中人们行使 权利的合法领域与边际呢?这是人们从思想上必须首先清理的问题。 权利领域是一种法定状态。也就是说,社会主体权利领域是一定社会 条件下,反映公民合意,并由法律所保护的自由范围内的各种权利; 同时又对其他主体的权利范畴,承担不得侵犯义务的圆和统一体。主 体权利领域的限定,是由一定社会的法律和规章限定的。所以称之为 社会主体法权领域。 社会主体法权领域的限定一般是比较原则的,而且会伴随一定的社会 制度、法律状态的变动而变动。因此,社会主体的权利领域并非是固 定不变的。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集体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都存 在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权利领域界线。权利人在行使具体权利 过程中,常常因难以把握,不宜界定,而产生权利边际纠纷。 例如,人人都享有娱乐权。当你在自己的住宅打开音响跳舞,没有人 认为这不是你的自由。但当你把音量无限扩大,且长夜不息,狂歌乱 舞,便是一种对自己权利的滥用,超越了自己权利的必要的限度,扰 乱了环境,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 然而,音量究竟可放多大,情绪发泄到何种程度才算是适当的,才不 至于构成对他人权利的侵犯?这是很难界定的。但在一种法治成熟的 社会环境中,人们完全可从尊重他人权益出发,从经验和理性的两个 角度,来自我约束,把握限度。这正是社会走向文明状态,公民意识 成熟的一种体现。 人类走向后对抗时代的今天,许多国家的人们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 往往在权利行使的限度问题上产生纠纷,导致冲突。由于滥用权利, 任意扩大自己的权利,和侵犯他人权利所酿成的暴力屡禁不绝。这从 另一个角度反映了社会文明低下、法治不健全和公民意识的不成熟的 状态。 社会主体法权领域,是由法律或规章所保障的权利范围。任何社会主 体都可以在他的法定权利领域内自由决定其权益的取舍。这种自由行 使权利的本身,就含概了对自己的权利放弃和交换的意思;意味着权 利人有权在不违反法律的条件下,自行调整其与相对人的权利界区, 以达到充分、自由而有效地实现自己的权利。这是法权社会的基本保 障。 但是,社会主体权利领域的边际调整并非可以随心所欲,无限度地任 意放弃、交换和改变。比如你不能与他人自由协商卖买子女。美国国 会参议院陆军司法委员会就曾发表过一份调查报告这样称:“你可以 出卖自己的汽车,但不能出让自己的孩子。”这种权利交换不仅是一 种不法交换,侵犯了其子女的权益,而且也构成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 危害。如果允许诸如此类的交换,不仅不是对社会主体法权领域的保 障,而且意味着对整个法权制度的破坏,意味着社会秩序的混乱。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民主法治进步有赖于细节保障 李克杰 随着今年下半年市、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日益临近, 广东省人大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细则)进行了十多年来的首次修订,并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修订草 案确定了候选人进行自我宣传的合法性。(5月30日《信息时报》: 《广东人大选举新规:候选人自我宣传合法》) 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候选人进行自我宣传的合法性,这恐怕在我国还是 第一次。然而,这个第一次对于我国的民主选举制度来说,无疑具有 “破冰”意义。虽然这仅仅体现在一个细节和程序上,但它却让我国 的选举制度前进了一大步,它标志着民主法治的实质进步,也意味着 选举制度日益成熟。 选举制度是现代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标志。选举制度的本质就 是保证由国家的主人通过选举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选出能够代 表自己利益的代表和官员治理国家。那么,能否把愿意为选民服务, 把具有参政议政和执政能力的人选出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民对 候选人的认识和了解程度。而按照以往的选举办法,候选人情况只能 由选举委员会进行一般性的介绍,往往失之于笼统。几年前,广东深 圳出现了候选人进行自我宣传争取民意的先例,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 很大反响,既有争议也有质疑,还有叫好和赞赏。尽管当时由于没有 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关方面对候选人的自我介绍也不置可否,最终归 于“自生自灭”。然而,候选人自我宣传毕竟是选民的创新举动,它 代表了公民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增强的客观趋势,也代表了健全 完善选举制度的发展方向,事后还是受到了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和民主 法治研究专家的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 这次广东省选举细则的修订,明确肯定候选人自我宣传合法,这是立 法机关对公民民主创新的首次官方回应,且是立法回应。它本身不仅 充分肯定了公民民主创新的正确性,也充分显示了政府努力推进民主 政治,扩大民主参与,完善民主法治的态度和决心。在明确候选人可 以自我宣传的同时,也对如何宣传自我做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对候 选人的宣传介绍以及候选人或者选民的自我宣传均要实事求是,不得 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有欺骗公众、损害他人的行为。且选举日必须停 止对代表候选人和其他选民的宣传介绍。这是防止候选人片面夸大宣 传,以及避免出现恶意相互攻击甚至出现其他恶劣现象的必要手段。 从整个选举程序来看,候选人介绍只是一个具体程序和细节,而这一 具体细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选举的质量,因为选民表达意愿的前提是 全面真实地了解候选人。此前之所以出现“双规”人员当选人大代表 的情况,问题就出现在这个具体程序和细节上。从某种意义上讲,候 选人介绍在选举制度中是一个非常关键性的步骤,它往往直接决定民 主选举制度的实质,是民主法治进步的标尺。 当然,广东省的选举细则修订草案不仅在候选人自我宣传环节体现了 进步,在其他一些具体程序上也有巨大进步,如在预选中取消采用举 手的方式,规定在投票点设秘密写票处,并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贿选情 况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所有这些创新性规定,符合公民的民主要 求,使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用一个个细节保障了民主法治的实质进 步。 (2006年5月30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贵阳民运在运动中留下的足迹 吴玉琴 处在中国西南部边陲的贵州,始终生活着一群被中共当局视为“刁 民”的人。他们的人生以及思想认识和才华,使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 保持与中共当局一致和合拍的格调。他们的知识以及超前的意识,促 使他们担负着历史赋予给他们的神圣使命! 1978年秋在贵阳成立的“启蒙社”,是以黄翔、李家华、莫建刚、方 家华、杨在行为首而发起的启蒙运动。此次运动的首站,他们就选定 在北京。那时的他们,怀着一腔热血,精神上是多么地富有。但现实 生活中,他们却是生活得非常地困顿,东湊西湊、变卖东西,好不容 易才到了北京。在北京醒目的西单墙上,黄翔先生的《重新评价毛泽 东》、《毛泽东必须三、七开》,以及他震撼人心的诗《火神交响 诗》,还有许许多多撞击着历史心脏的诗和文章,一下子使得西单墙 闻名遐迩而很快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让北京城沸腾了起来。这些行动 也惊动了所有的中共高官,拉开了中国民运的序幕,使得西单墙成了 中国民运抒发理念最早的民主园地。 中国“启蒙社”的辉煌就在于,在当时中国正经历了“十年浩劫”之 后,时局正处于一个动荡和黑暗的时期,“启蒙社”的产生,为这种 局势掀起了一阵涟漪,也为当时的社会播下了民主的火星,致使星火 燎原而很快波及全国。尽管后来“启蒙社”的发起人都受到了来自于 当局各方面的打压,以及形形色色的分化瓦解,但它的辉煌又岂止是 这些手段所能湮灭的?它的历史价值在中国民运史上是永远独领风骚 的! 1984年,王炳章先生在海外成立了第一个民运组织“中国民主团结联 盟”并创办了中共视为反动刊物的大型刊物《中国之春》。而在86年 的时候,贵州就有数名人员加入了这一组织。我的丈夫廖双元先生就 是这一组织的成员之一。在当时如此闭塞的贵州,我们却能有办法领 略到《中国之春》的风采。尽管贵州此组织其中的一名成员,如今成 了“国安”的要人而叛变民运,成了一个可耻之人!但当时这一组织 的成立也证明了贵州民运在继续行进着。 1989年的“学潮”期间,在贵阳成立的“沙龙联谊会”,据黄燕明先 生对我说,当时的“沙龙联谊会”已经发展到了数百人,其中成员里 面不泛许多思想和意识超前的人士。尽管在当时的“学潮”期间,由 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为此而坐牢的人不是太多,但所有“沙龙联谊 会”的成员在那时都引起了当局的特别“重视”。 陈西、廖双元等人入狱之后,1991年,曾宁先生等人写下了《中国民 主改革纲领》,为此,曾宁先生被判刑四年。 1992年6月,陈西、廖双元等人出狱之后,他们并没有因为坐牢的原 因而放弃了信念,而是在狱中三年的冷静思索,使他们更加坚定了追 求民主、自由的决心。他们没有颓废,而是义无反顾地坚守在民主运 动的前沿。1995年月5月,陈西先生提出了,“贵州的民主运动要走 在全国的前面,要敢为人先,在贵州点燃第一把民主之火!”以此理 念强烈要求中共平反“6.4”。贵州民运人士准备在当年“6.4”到 来之际,以一种独特和公开的方式来纪念“6.4”,对于每一个负责 人都有具体的分工和布署。 此次行动由于“线人”的告密,在5月25日当天廖双元和曾宁就受到 了抓捕,陈西在27日被抓捕,而黄燕明和卢勇祥是在“6.4”的当天 在天安门广场撒传单时被抓捕的。此次的行动使得陈西先生被判刑十 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廖双元先生被判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 年;黄燕明先生被判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卢勇祥先生被判刑 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曾宁先生被判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 年。五人合计被判刑入狱26年整。尽管此次行动所付出的代价是如此 之大,但他们每一个人出狱之后,都还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无怨无悔 地继续干着民运。 今天的贵州民运,由于多方的因素和“国安”的蓄意破坏,使得在民 运的操作上产生了一些分歧,但当一些较重大的活动时,他们总能求 大同、存小异,不记得失,同心协力地处理好每一件事。这些让我对 他们产生了敬重。我为贵州始终有这样的一群人感到自豪和骄傲!我 将为贵州所有的民主异议人士而喝彩、而歌颂! (2006年5月29日于贵阳)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挺身而出(下) 肩住通往自由的闸门: 《爱琴海》事件全程回溯(之8) 力虹 3月11日,《博讯》主页又推出《港陆两地著名诗人吁请恢复爱琴海 网!》一文,让人不得不对该网记者的工作效率由衷敬佩:   港陆两地著名诗人吁请恢复《爱琴海》网!   《博讯》(2006年3月11日)   〔《博讯新闻网》3月11日报道〕3月9日大陆著名思想人文网站   《爱琴海》遭突然封杀后,海内外网坛一片哗然,众多该网注册   用户和网友纷纷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示声援,并严正谴责这种倒   行逆施的反文明行为。   据了解,该网站近期正和香港银河出版社联合举行一项名为《中   国桂冠诗人博客群/中国桂冠诗人丛书》的集稿出版计划。为   此,记者通过一网友,联系到了该计划的总策划、香港著名诗   人、国际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银河出版社创办人F.T.H。   先生。刚从南京返回的F先生开口就说:“这一事件实在太过分   了!“他表示,这项与《爱琴海》网站携手合作的《桂冠诗人丛   书》出版计划,是自己亲自飞到杭州洽谈而成的,刚刚启动,消   息和征稿函已经发出,目的是为了促进大陆与港、澳、台的诗歌   创作交流,共同繁荣中国当代的文学事业。而现在,你看看,我   们的这项合作计划难道就要”胎死腹中“?我本人作为这项计划   的总策划和出版人,叫我如何对公众交待?这种做法太不负责任   了,太过分了!F.T.H.先生最后表示,希望有方面理性克   制,尽快恢复《爱琴海》网站的运行。      记者通过网友介绍,还联系到了该计划的总顾问兼总编辑、大陆   著名诗人潘维,他说:“我是站在一个诗人的立场上看待这一事   件的。《爱琴海》是一个大型的综合性网站,也可以说是我们一   些诗人、同人创办的一家网站,总顾问就是朦胧诗代表诗人北   岛。当初,远在美国的他一听说我们办了这个《爱琴海》,就来   函表示全力支持。现在许多著名诗人,如北京的芒克、林静、周   江林、美国的程宝林、法国的宋琳、加拿大的晓鸣、浙江的伊   甸、泉子、赵健雄、池凌云,浙江大学的江弱水、胡志毅两教授   等等都相继入驻,或发作品或成为驻站嘉宾。最近,湖州有一大   批优秀诗人李浔、何家炜、胡加平、泰王、丁胜等入驻,建起了   个人诗歌博客专栏。      潘维表示,我作为该计划的总顾问兼这套诗丛的总编辑,已经向   许多中国当前最有创造性才华的实力诗人发出了邀请函,请他们   来登陆爱琴海,先建个人博客专栏,然后从中精选出一批精品,   编入《桂冠诗人丛书》予以正式出版。这是一项对当代中国诗歌   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严肃计划呀,并且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功德无   量的好事情。但是没想到,工作刚开始,网站就被无理由的封闭   了,我们连发一个说明公告的机会都没有!这件事情太令人不可   思议了!诗友们、网友们的反响都很强烈,但我们的诉求并不   高,只要及早开通就行了,这就是我人个的基本态度和立场。    本网记者还想通过一些热心网友联系,联络到该项计划的另一位总策 划、大陆著名诗人、也是《爱琴海》网的总编辑力虹先生,请他谈谈 对这一突发封网事件的看法,但是几经努力,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有结 果。 评论家天理写完那篇匕首般短小又锋利的评论后,意犹未尽,紧接着 又发出了一天之内的第二篇评论:   把一切不利于“和谐”的论坛消灭在萌芽之中!   ──国内最自由的网站《爱琴海》被封有感   《博讯》(2006年3月11日)   文/天理   3月9日,的确是一个令中国网民痛哭而又难忘的日子,国内最自   由开明的网站《爱琴海》在没有任何通知下,给国家有关的部门   彻底封杀了!一个敢说真话,敢于为国内弱世社群争权利、争自   由的网站就这样给毁了。就这样,在国内再没有网站再给现实社   会说三道四了,社会就更加和谐了,到处就是阳光灿烂的大好盛   世了!   首先说一下,《爱琴海》网站是一个正式登记备案的网站,拥有   国内网站该拥有的一切权益。它云集了国内年轻的诗歌爱好者、   为民请命的法律工作者、更加多的是有大批有独立思想的网民在   《爱琴海》网担负起为国为民担忧的时代责任,为社会不平而发   出呐喊的呼声。但是,有关部门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单   方面封杀了《爱琴海》网站的运行,那么,受到了损害的肯定不   只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爱琴海》网站本身,更加是   给现为两会营造的“和谐”的社会气纷添乱,制造出更加多的麻   烦。果真如此,这是有关的部门给胡温政府恶意栽脏,故意将网   民对社会不满的情绪引向政府。其心可诛!从法理来说,这是一   起明目张胆的违宪、违法行为。   首先,封杀《爱琴海》网站完全不符依法治国的法治原则。有关   部门用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作为事实,把认为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作为封杀《爱琴海》的借口,制造出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封杀对   象,将一个还躺在摇篮中的网站给予恶意摧毁,这只能达到相反   的效果,就是加强了他们在网民中的丑恶的恐怖地位。如果网民   都不再惧怕他们,他们的恐怖手段就会失灵。这种封杀网路的作   法以换取网民收声的鬼把戏,说明了网民所说所评的是对的!因   此,将《爱琴海》封杀是与当今互联网建设法规是相抵触的,理   据逻辑上也是十分的荒谬。      有关部门这样一个无辜滥封论坛的政策,成为杜绝网民说真话的   又一借口。在各类论坛列出重点防范的对象中,不妨就是象《爱   琴海》这类广大网民所喜欢的网站。把一切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   芽之中是从根本上破坏中国社会依法治国的稳定政策。所以,有   关部门用这种心态管理网络是非常有害的,例如,对于最近两会   其间的网站封杀,就要把其扼杀在萌芽之中。这种靠毫无根据的   “推测”,就是草菅网民人命和浅踏依法治国的犯罪行为。      从“把论坛扼杀在摇篮中”的作法,是进一步的控制互联网舆论   媒体、钳制网民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体现。为彻底掌控国内   有思想的互联网,绞杀国内受网民欢迎的网络论坛,如此种种劣   行,比起当初的纳粹希特勒有过之而无不及。甘肃的一位杂文征   文参加者说道:“再这样封杀下去,中国真的没有希望了!《爱   琴海》搞的这个征文活动的主题就是《绝望与希望》,我参赛的   文章还写到要从绝望中看到希望呢!难道我们热心投稿、积极参   与的活动就这样”无疾而终“了?说封就封了?连个死刑决书、   连个上诉期都没有!”这位网友提议,“我们网友们应该招呼   起来,搞它一个还我爱琴海声援运动!要死也死他个轰轰烈烈   的!”      《爱琴海》论坛因言给封,不仅没有标准。全是靠人治的管理,   自然就是在恐惧上又制造增加了恐惧,同时也就放大了网民的恐   惧,而且这种放大是无限的,只凭一个管理者或者是一个部门某   某人的喜怒来封坛,那还有王法吗?网上发言活动的群体,往往   是一个国家最活跃、中最富有创造力的、也就是政治上、思想上   最不稳定的群体。这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是能否取得网民的理解   和拥护,更加关系到当前国内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能否顺利进   行。基于无辜封杀《爱琴海》论坛,有关部门的管理者不感到可   耻吗?将论坛的网民树立成一个敌人来对付,不时地发一下   “威风”,这难道说是寻求稳定的做法?      其实,在《爱琴海》,一个平庸的话题就代表了人性之善恶。但   是,有关部门有恃无恐强行关闭《爱琴海》,确实展示了他们惧   怕网民言论的恶性,《爱琴海》和言论拿出来公诸于世,让群众   鉴别,共同批判。对于《爱琴海》,网民知道得很清楚,它坚持   下来意味着什么?放弃了又意味着什么?至死不渝,这非常了不   起。《爱琴海》存在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就是互联网上的一场公开   的较量,人性和反人性的一场公开的较量。这就是《爱琴海》网   民们先行者的作用,《爱琴海》真正的是,网友们在选择自己良   知的同时,也在唤醒激励更多的网民加入正义中来。最后,俺天   理疾呼一句!还我爱琴海!还我网络自由! 同样,上述二篇网文又迅速地被《大纪元》、《观察》、《苹果日 报》、《看中国》等等几十家媒体转载。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 色,在网络言论自由遭受重创的危情时刻,是《博讯新闻网》和它的 记者,是《爱琴海》网友、同仁和网评家勇敢地挺身而出,向野蛮杀 伐言论自由的专制独载者亮出了“匕首与投枪”,向国际社会和文明 世界喊出了响亮的声音! (2006-05-29宁波)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向台湾的民主制度致敬 另眼看待台湾“第一家庭”弊案 刘爱新 一、“第一家庭”弊案检验了台湾的民主制度 台湾“第一家庭”弊案,上周越闹越大,连总统陈水扁也深陷其中, 不仅被逼得向民众道歉,而且还面临司法调查和被搜查官邸住宅。虽 然岛内政治形势因牵涉党派之争而大有剑拔弩张之势,然而紧接着一 切都按照法律程序和民主制度的游戏规则进行,并最终要由法律来决 定。据台湾媒体报道,虽然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对推动“罢免案”态度 保留,但来自反对派的罢免行动已风起云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已经 要求陈水扁下台,并称亲民党可能提出罢免案。除宋楚瑜、丁守中, “立委”罗世雄所提的“罢免案”也正在立法院联署中。丁守中联署 的“罢免案”已超过目前“立委”总数220席的1/4,一旦向立法院正 式提出,即交“程序委员会”编列议程提报院会,交付全院委员会于 15日内完成审查。且不论反对派的罢免动议背后是否有党同伐异的 “嫌疑”,是否有党派利益的“计较”,但是无论如何这是恪守职责 的表现,是对国家和民众负责的表现。 伴随着反对党的谴责、讨伐乃至罢免动议,伴随着岛内媒体铺天盖地 的揭黑和炮轰,紧接着就是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一场声势浩大的清除 腐败和裙带关系的行动就这样展开了。通过“第一家庭”丑闻案,台 湾的民主制度得到了检验,显示出了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和优越性。 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不是体现在不发生丑闻上,而是发生了丑闻能给与 及时纠正。仔细玩味这一大案发生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台湾民主制 度的若干亮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台湾的立法院不是橡皮图章,不是给领导举手表决、鼓掌欢迎 的,不是政府的马屁精,敢拿起弹劾和质询的武器向政府叫板,敢于 对政府的失职行为和腐败嫌疑能够真正起到监督政府的基本职责,履 行选民所赋予的职责。对在任政府不称职行为进行质疑和弹劾,是民 主制度的生命力之体现。 第二,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是民主制度的基本内核,是民主制度发挥 纠错功能的强大动力。台湾“第一家庭”弊案发生后,台湾岛内媒体 从几个切入口来分析这一事件。第一个切口就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 的腐败,但为什么当年一个以清廉和民主自居的政党,执政短短六年 就会腐败至如此程度?面对媒体的质疑和批评,政府是无权干涉的, 这充分说明台湾的言论环境是自由的、自主的,是独立于政府之外, 新闻自由原则得到贯彻受到保护,新闻媒体不受执政党及其政府的控 制和管制。总统面对公开批评,无权动用国家机器进行箝制,在大陆 《凯迪.猫眼论坛》上一位网友对此事评论得好:“阿扁虽然恨得我 牙痒痒,但还不至于用国家机器箝制我。” 第三,台湾的司法、监察系统是独立的,不受政府的节制,可以对政 府领导人及其亲属的腐败行为嫌疑独立地展开调查,这也是民主制度 下维护司法威信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正因为如此,司法机关才能够 果断地将因涉嫌台开股票内线交易等违法事情的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予 以收押,针对赵建铭的住所展开搜索,查扣相关事证,而无需事先摆 平各种羁绊。台湾法界人士对此指出,此举已大大提升民众对司法威 信的尊重。 第四,有效的忠于国家的反对派的存在,是民主制度必不可少的基本 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这么说,没有反对派,就没有民主。台湾的反对 派利用立法院、大众传媒对政府构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压力,保 障了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转。一个健全的、有效运行的民主制度需要一 个有效的反对派。 值得注意的是,陈水扁上台六年以来,13次为丑闻、弊案道歉,创造 了台湾之最。且不论陈水扁是居何心态,政绩如何,然而毕竟有勇气 向民众道歉坦承自己的错误,而不是也无法做到一手遮天,封锁舆 论、统一口径。在民主政体下领导人犯了错误向公众道歉不是稀罕的 事情。犯了错误能否公开向民众道歉,是民主政体与非民主政体的一 个重要区别。在专制政体下,统治者永远是“英明”、“正确”的, 而小民们总是懵懂无知的,因此须常常恭听“圣训”,须有英明领袖 的训导和指示,听从伟光正先生所指明的前进方向和道路。 在大陆深受欢迎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女士曾说过:台湾现在是“官不聊 生”,议员们对行政官员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行政官员稍一不 慎便遭来质询和弹劾。这是因为官员由民选产生,并受到民意代表的 严格监督。在台湾可以自由地、公开地批评政府,不再担心象蒋家统 治时代那样面临被逮捕被迫害的威胁了。这是因为不可让渡的言论自 由权利,不再受不合理的法律或权力的控制和威胁。台湾已经确认了 这样一个宪政原则,不是政府、法律赋予公民以自由,而是公民的自 由要求政府、法律予以保护,能够维护自由的法律才是合法的,才是 值得遵守。 乌罗夫斯基在他所编写的《论民主文集》中所提到的民主的11项原 则,也可以称为是民主的要素或标准,这11项原则分别是:宪政制 度、民主选举、联邦制度、立法、司法独立、总统权利、自由媒体的 作用、利益集团的作用(主要指非政府组织)、公众的知情权、保护 少数权利、军队受文职管辖。台湾社会基本上具备了民主制度所包含 的这11项要素或标准。而中国大陆呢? 诚然,我们不是说台湾的民主制度就已经是十全十美的了,它还很年 轻,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我们有足够的信心认为台湾的民主 制度定会日臻完善,并必能给其他华人世界带来巨大的示范效应,因 为,台湾已经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已经拥有不受政府控制的独立 公民社团,拥有忠于国家的有效的反对派,拥有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 营新闻媒体,拥有一个真正具有议会性质的立法院,总而言之,在台 湾,具有宪政性质的国家权力组织体系已经基本成形,我相信台湾的 民主制度前途无量。台湾的民主和自由的航标是无法改变的──它必 须变得更民主、更自由,它不能再被专制了,也无法被专制了!台湾 是华人社会实行民主最彻底的地区,是华人社会民主改制的示范标 本。这份精神财产需要海内外华人共同思考,其反思的结果对于华人 世界未来的民主建设具有启示意义,并激励着那些生活在尚未实现民 主的华人社会的人们继续为缔造民主不懈地进行奋斗。 二、台湾民主化的成功实践对大陆的示范意义 台湾“第一家庭”弊案发生后,岛内舆论闹得沸沸扬扬、群情激愤, 就是在大陆也是引人注目。我浏览了大陆几个门户网站的有关新闻报 道,都是官方新华社或中新社报道的翻版,多少带有些许幸灾乐祸、 隔岸观火的心态,大概这也属于“正确的舆论导向”吧。昨天下午我 在中国大陆门户网站《网易论坛》上看到了许多网友对有关台湾“第 一家庭”弊案新闻报道的跟贴评论,然而大多数跟贴被屏蔽,到了晚 上就被删除了,以致于有网友质问:“为什么看不到网友的评论?你 们在搞什么鬼名堂?!”此举耐人寻味。看得出大陆当局非常害怕网 民更深入地讨论此事,以免“引火烧身”。由此看来如今在大陆讨论 台湾的民主化也被列入“敏感”问题的黑名单里了。 下面是我昨天下午从《网易论坛》上摘录的部分网友的言论,但到了 晚上这些言论全部被删除。 ◆大陆何时能做到这点? ◆民主,不错,总统也得搜查。 ◆好好向台湾学习吧──D,要不然怎么有脸面收回台湾。 ◆祝福台湾人民,你们是好样的! ◆如果大陆能好象台湾一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大陆就要新建很  多监狱了!以我处为例一个地方的村(镇管辖的)的书记都可以只  手遮天,与别人赌博输了钱都可以用农民生存的土地作抵押1,300  多万作赌钱陪进去啊!到现在很多村民向顺德区信访局和广东省信  访局反映还是不了了之呢!更加恶劣是知道他们向省反映在途中或  在广州把手无寸铁的村民绑架回来!这是发生在顺德伦教三洲的事  了。 ◆台湾检察院真胆大呀!竟然连驸马府、总统府都敢搜!还想不想干  了? ◆(台湾是)华人社会真正有希望的地方!!!!!!!!!!!! 我想这些言论代表了大陆许多人的心声。记得2000年3月台湾总统大 选,老牌执政党国民党被选下台。当时教我们的一位政治老师对我们 说:台湾的选举对大陆当局的最大震撼不在于主张台独的民进党上台 执政,而是在台湾执政了50年的国民党下台!台湾已经走出了冰天雪 地的专制极权时代,我真诚期待大陆能够虚心向台湾学习,让两岸人 民共同分享民主和自由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两岸的和平统一。 北大教授、著名法学家贺卫方在今年3月召开的《新西山会议》上提 出,(中国大陆的)党、人大、政府等整个权力架构违反宪政;并提 出中国将来要走到多党制、军队国家化,实行真正的司法独立;整个 国家权力建成台湾现在的模式。我是十分赞同贺卫方教授的观点的。 台湾的今天就应该是大陆的明天,台湾所走的道路表明现代世界政治 文明是适合中国国情的。贺卫方教授素以敢言著称于世,是中共党内 难得的有识之士。然而顽固不化的御用文人对贺卫方教授进行无端攻 击,说什么贺卫方教授把“矛头直指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全面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妄图推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翻党对 政府、军队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说什么“贺卫方举着‘共产党员’ 招牌,自称‘爱党才这样提意见。’”并危言耸听地断言:“贺卫方 这样的‘共产党员’比党外的类似人物更危险。法学界方方面面关注 《新西山会议》的人们,都更加关注贺卫方本人和他的法学价值观的 ‘命运’!还能让这样的人继续留在党内吗?”这些话语只能暴露 出、反衬出这撮御用走狗、马屁精们无比卑劣、丑陋的心境,说这撮 跳梁小丑们心怀嫉妒、欲陷害正义之士一点也不为过。说实话,每每 看到这撮把自己化妆成“帝王之师”的老左余孽们在台上歇斯底里地 乱吼乱叫,我总是感到莫名的压抑甚或绝望,感到自己陷入了鲁迅先 生所说的“无物之阵”中,感受到在我们的身边仍旧笼罩着无边无际 的鬼气、怪诞和恐怖,每每想到此悲愤之情溢于言表,满腔怒火在熊 熊燃烧。我们中国何时才能走出这深不见底、不见天日的“无物之 阵”呢?我看现在中共党内象贺卫方这样的“共产党员”实在是太少 了,这也正是中共的悲哀,中华民族的悲哀,要不然中国大陆的民主 化步伐也不会如此裹足不前了。 难道在某些人心中民主化真的不适合中国国情吗?一提“民主化”就 是“西化”、“分化”、“和平演变”的图谋吗?我看这些人是患上 了严重的神经过敏质,成了听风便是雨的臆想狂了。其实,中国共产 党人早在60多年前就认识到了民主的普适价值,可以超越国界,因此 适合于中国,可以说这种看法代表了人民的呼声,顺应了历史的潮 流,中共也借此笼络人心、批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然而自从1949年 以后类似这样的曾经振耳发聩的观点就逐渐被打入冷宫,贴上了“西 化”的封条,不许别人议论,更害怕别人拿出来曝光,以致到了现在 犯有严重健忘症的老左余孽、御用走狗们竟然不知道他们所卖力攻击 和诋毁的正是他们的前辈当年做出的历史承诺和宣称的庄严追求。 请看《新华日报》1944年5月17日社论文章中的一段话:“他们说这 一套都是外国人的东西,决不适用于中国……原来,科学为求真理, 而真理是不分国界的……现在固然再也没有顽固派用国情特殊,来反 对科学──自然科学的真理了。只有在社会现象上,顽固派还在用80 年前顽固派用过的方法来反对真理……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 这和机器工业比手工业生产更好一样,在外国如此,在中国也如此。 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国发展起来的民主,却没有只适用于某国的民主。 有人说:中国虽然要民主,但中国的民主有点特别,是不给人民以自 由的。这种说法的荒谬,也和说太阳历只适用外国、中国人只能用阴 历一样。”白字黑字赖不得啊!对付如今的老左余孽、御用走狗们用 这段话就足够了。今天台湾民主化的成功实践为《新华日报》的社论 提供了有力的证明。西方的民主制度也许真的离我们太遥远了,然而 台湾的民主制度就和我们隔着一条窄窄的海峡,我们看得见摸得着, 蒙蔽人民是拙劣的,也是徒劳的。 向台湾民主制度致敬,向为实现民主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和抗争的 台湾人民致敬,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成功实践证明了民主作为一种理 念和制度所具有的普世价值,昭示了中国一定可以走向自由与民主 的。作为一位生活在还无法看到灿烂的民主前景的大陆地区的公民, 我对台湾的民主制度由衷地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美好的祝愿。台湾的民 主复兴之路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图景,台湾的民主化成功 实践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中华民族彻底实现民主的那一天也为期不远 了。 (2006年5月30日)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罢扁”彰显民主魅力 郭永丰 最近,中共喉舌的媒体,无论《新华网》、《人民网》等等,均连篇 累牍地大肆报导台湾的“罢扁”运动。这真使所有的国人大开眼界, 原来,在民主制度下,人民可以毫无恐惧地、如此这般地对待国家第 一号公仆──总统──的女婿。阿扁总统容许(或者不得不容许)人 家“罢扁”这事,一方面体现了阿扁总统的民主风度,另一方面则张 显着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和无比魅力。几时独裁政府会下台、而中国人 民可以象台湾人民那样,拥有全面的自由和民主? 有趣的是:中共媒体尽管胡吹乱弹,却不敢引导国人如此效仿,哪怕 是发出只言片语的鼓吹。尽管如此,它毕竟也为了要丑化它所痛恨的 阿扁总统而误打误撞地给国人展示了今日台湾民主令人欣羡的一面。 这就给很多国人擦亮了眼睛,因为,当今的国人,已经不再那么顽愚 不化,多少有些独立见解,会从中共宣传文字的字里行间读出它所不 想吐露的玄机。因此,这一次中共喉舌一边倒的宣传,取得了恰好相 反的效果与社会效应,无意中作了一件功德。 很明显,即使阿扁女婿确实犯了报上所提到的所有嫌疑,与中共的 大、小官员相比,他实际上也远远落在他们的亲属之后,只能算是小 巫见大巫。更何况,阿扁在数百万对泛蓝“毒眼”的善意或恶意的民 主监视下,仍然显得两袖清风、纤尘不染、洁白无瑕,这岂是无官不 贪的中共所能比拟的? 阿扁总统已经数次表明,总统女婿犯法,与庶民平等,该怎么样就怎 么样,他绝不干涉司法的独立。而台湾的司法,不管是喜欢阿扁的或 是喜欢阿扁的对手的,照样无私公正地对他的女婿,进行应该进行的 司法程序。可在中国,中共官员的亲朋好友们,即便劣迹斑斑、干尽 坏事,老百姓又有谁敢于加以揭发?那些勇敢出手的揭腐网站,哪个 不被关闭?哪个站主不被打击?为了丑化自己的“仇人”,中共尽管 吹捧老年的“台湾的李敖”和壮年的“台湾的邱毅”,其内心最害怕 出现“中国的李敖”和“中国的邱毅”。它会把有可能变成两者的这 样的中国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因此,笔者宁愿意要一个即便总统本人确实坏透了、或永远不可救药 的民主制度,但绝不要一个自我标榜多么高尚和优秀的独裁专制政权 的存在。为什么? ◆因为,在民主制度下,人民可以票选他们心目中的适当人选(善良  +有能力者)充当政府官员。万一选出了一个坏蛋,不管他多坏,  人民下一届可以不再选他。如果人民受不了、等不及,可以罢免  他,让他立即下台。因为人民有选举权,适任的人比较有机会被选  上;又因为人民有罢免权,当选的官员比较会小心翼翼地服务、比  较不敢擅权。 ◆而在独裁专制统治下,即便这人确实就是圣人,如果缺乏高效的强  有力监督与制约机制,他也有可能因为享有绝对的权力而质变成为  坏人。如果他原本就是坏人,他可以运用手中的绝对的权力干尽一  切坏事,包括把我这样一心为国、为民的民间良心加以监视拘禁,  甚至打入天牢! 我猜想,此次“罢扁”运动,也许还依然只能说是中共当局的又一次 阴谋,否则,它的媒体怎么笑得那么开心呢?也许中共当局认为,只 要抓住台湾的国民党这根救命稻草,或许就可以久久地维系着自己的 独裁专制统治。但是,马英九非常聪明,他知道要在2008年大选中胜 出,必须首选赢得台湾民心,因此,他再三反对现在罢免阿扁总统, 因为,有着犯案嫌疑的不是阿扁,而是他的女婿,在还没有证明阿扁 涉案前,就设法罢免阿扁总统,实在太过分,会引发人们的反弹。看 来,他是不会接受中共用来“助”他一臂之力的这个计谋的。就算万 一利令智昏,马英九按计而行,发动罢扁,而且成功罢了扁,而且在 2008大选中他又胜出,他会选择统一吗?既然,他是台湾的总统,既 然他的连任又依赖台湾人民的选票,他除了继续维护“台湾独立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现状,他有什么“统一”的绝妙方案会让台湾 人民同意台湾去与专政了中国人民半个世纪以上还不放手的中共政府 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呢? 更何况在眼下,泛蓝也仅仅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你能指望他们成功 “罢扁”吗?在老马连泛蓝本身的很多硬伤都远未治愈之前,他们凭 什么获得台湾的民心呢? 老实说,由于扁政府对中国民主事业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笔者对扁 政府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但在阿扁有没有民主这一点上,作为有良 心的民间评论者,笔者还是要实事求是地给予如此的公平评价。 总之,即便民主制度漏洞百出、毛病多多,它也比一个独裁专制政权 好上一万倍。泛蓝带头发动的这起“罢扁”运动大抵不会成功,但是 他们可以平平安安地发动着运动, ◆没有人因而被监视, ◆没有人因而失踪, ◆没有人因而入狱, ◆看不到坦克冲击群众, ◆听不到机枪射击人民, ◆……, 这个运动的成功发起本身,就已经全面充分展示了台湾民主制度的优 越性和魅力之所在。加上中共的刻意渲染,我想,这事对于促进大陆 的民主化,应该对大有裨益吧。 (2006-05-30)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邱毅不满中国当局设演讲条件返台 《大纪元》 〔美国之音记者杨明/台北报导〕台湾立法委员邱毅原定星期天晚上 在北京大学做台湾新闻自由价值的演讲,但是在最后一刻被“因故取 消”。邱毅对此表示遗憾,希望中国政治民主和新闻自由能够跟经济 高速发展齐头并进。一段时间以来,台湾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邱毅单枪 匹马、孤军奋战,在媒体上不断爆料,揭露民进党政府官员以及第一 家庭涉嫌卷入的各种弊案。他去年揭露的高捷弊案致使涉案官员落马 入狱,最近揭露的台开股票非法买卖弊案更直接导致台湾总统陈水扁 的女婿赵建铭被收押。 中国媒体大报阿扁女婿被收押 中国大陆媒体对陈水扁女婿被收押进行了大肆报导,中央电视台还罕 见地实况连线采访被称为台湾揭弊爆料英雄的邱毅。著名学府北京大 学光华管理学院也向邱毅发出了到北大演讲的邀请。 北大组织的演讲原定星期天晚上举行。邱毅星期六抵达北京,在北京 饭店对台湾媒体透露了这次演讲的主题是台湾新闻自由价值。当天晚 上,北大校方给邱毅打电话,希望邱毅只个人演讲,取消学生的提 问,被邱毅拒绝。后来,中国有关方面高官又面见邱毅,希望他不要 到北大演讲。作为交换条件,这位高官建议邱毅到上海复旦大学或广 州中山大学,但均被邱毅拒绝,并提前返回台湾。 邱毅:我不希望官方限制我 邱毅对中国有关部门拒绝他在北大发表有关台湾新闻自由价值的演讲 表示遗憾。他说:“我不希望官方限制我,什么可以讲、什么不能 讲。我也不希望官方可以决定我到底在哪里讲,这是我没办法接受 的。大陆官方的顾虑跟他们经济快速起飞显得非常格格不入。经济到 如此规模的强国其实应该要在整个政治民主等各方面要齐头并进。我 一直强调,如果只靠政府的力量去肃贪,基本还是官官相护的。一定 要全民一块来,而且要新闻自由,让媒体跟进,才有办法去揭发真正 的弊案。” 邱毅说,新闻媒体作为立法、司法、行政以外的第四种力量在反贪中 扮演着其他方面无法取代的作用。他说,他揭弊的成功的重要因素是 台湾特定的土壤和环境。邱毅说:“今天我揭弊会成功有两个很重要 的必要条件。第一个是台湾的全民几乎都作为我的后盾,他们提供消 息给我,让我去揭弊。这就是很多贪官污吏他们没有办法遁迹。第二 个要件是台湾的新闻有一定的新闻自由程度。所以当我揭弊出来,我 揭弊的对象是统治阶级、是执政的,可是新闻媒体仍然敢做相当大程 度的追踪和报导,甚至主动调查。所以从这里来看,我揭弊会成 功。” 北大:不影响邱毅以后学术交流 邱毅希望他在台湾揭弊成功的范例能给思想开放、学术自由浓厚的北 大一些参考价值,并能促进中国的政治民主和新闻自由。 邱毅是台湾大学和佛光大学的教授,过去十年来曾多次到北大光华管 理学院进行学术交流,发表演讲。北大校方负责接待邱毅的一位教授 说,这次邱毅教授的演讲虽然被临时取消,但不会影响他以后来北大 继续进行学术方面的交流。 〔转载自《大纪元》2006-05-29 21:45;http://www.dajiyuan. com〕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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