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论坛 2006-01-17 新闻与评论 呐喊呼吁 ◆参与中国的政治迫害者必须承担道义,政治 中国宪政协进会 ◆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体官兵的春节文告 (加拿大)葛陵元 ◆政府暴力拆迁剥夺村民生存权的控诉材料 西安碑林星火村民 认识问题 ◆中共跳楼秀──浙江高官史久武      (浙江)严正学 ◆浙江高官史久武到底是死给谁看的?    (杭州)昝爱宗 ◆守护司法公正是人民代表的首要职责    (上海)冯正虎 ◆共产党大战新唐人             (纽约)凌锋 ◆丑恶嘴脸让金正日不敢见光        (湖北)刘逸明 探索道路 ◆中国律师行动──坚决支持中国维权律师呼吁成立  方家华 民主理论 ◆民主与你有没有关系──“民主与你”系列谈(之1) 肖利军 ◆坦克履带下的反思──秩序与变革     (青岛)牟传珩 ◆彻底揭露批判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本质的奇书   郭国汀 迫害实录 ◆〔紧急短信〕高智晟刚才差点被撞死!    (成都)赵昕 ◆评迫害杨天水的极权恶行兼许万平《判决书》 (重庆)火戈 读史论今 ◆赵紫阳先生周年祭          (山东莒南)王金波 ◆紫阳的像章                (西安)林牧 ◆迟到近30年的唐山大地震准确预报     (合肥)沈良庆 文艺春秋 ◆长歌行──声援“汕尾事件民间调查委员会” (中国)韦杵 ◆政治家与建筑师             (上海)何永全 下篇 ⊙   ⊙目录          ⊙投稿+订阅+联络 参与中国的政治迫害者必须承担道义, 政治和法律责任 就美国国会即将调查美国公司 参与中国政治迫害的声明 中国宪政协进会 最近,美国国会中担任相关职务的议员声称,将对美国大型跨国公司 协助中国政府封锁信息和参与迫害异议人士的行为举行调查听证会, 中国宪政协进会发表声明如下: 1、中国宪政协进会谴责美国大型跨国公司雅虎和微软在中国配合中   国当局实施极权统治和进行政治镇压的行为。这样的行为违背了   自由民主的价值,理应在自由民主世界受到道义谴责。中国宪   政协进会欢迎这样的调查活动。 2、中国宪政协进会注意到,一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大型跨国公司   在中国经营的业务,为中国当局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后极权政治控   制机制提供了核心设备和关键技术,这样的业务因此成为政治迫   害机器的一部份,超出商业行为范畴,成为政治行为。中国公民   是这样的以商业行为掩盖的政治迫害行为的最大牺牲者。因此,   广大中国公民不欢迎这样的跨国贸易。雅虎和微软公司应当为其   行为承担政治责任。 3、中国宪政协进会认为,雅虎和微软公司的遵守中国法律的辩解不   能成立。中国现行宪法明文承认和声称保障世界公认的政治和社   会权利;中国政府业已签署的国际公约更表示中国当局承诺遵守   国际社会的准则。中国当局目前对于信息的封锁和对于异议人士   的迫害,违反中国自己的宪法,这是中国维权运动和和平理性的   反对运动的法律和政治依据。雅虎和微软公司是蓄意将政府的违   法行为混同于国家法治,逃避配合当局违法迫害的法律责任。 4、中国宪政协进会提请世人注意,就象并不是所有的经济发展都导   致公民权益获得改善一样,不是所有的开放都会导致中国进步。   雅虎和微软公司在中国的开放事业中支持极权控制机器和机制的   升级行为表明,来自自由民主世界的跨国公司会成为极权当局的   帮凶;为谋取暴利,他们可以与极权政府合作,损害中国进步和   公民权益,甚至不顾政治,法律和道义原则的基本底线。 5、中国宪政协进会呼吁中国公民积极行动,采取各种方式反抗雅虎   和微软这样的跨国公司的不义行为,以维护中国的政治进步和法   治建设,保障中国公民享受世界公认的尊严和权利。 6、中国宪政协进会早在2002年就支持成立中国司法观察并公开声明   调查和追究雅虎公司在中国与政府合作违法迫害中国公民的行   径。2005年11月,中国宪政协进会还邀请中国宪法专家走访美国   国会与行政机构特设的中国事务委员会,与专门负责监督这类问   题的专家讨论雅虎公司的行径,敦促美国政府约束美国公司在中   国的不义行为。中国宪政协进会将积极配合美国政府即将展开的   调查,搜集和提供证据。(见将于本月20日重新开通的中国宪政   协进会网站www.xzzg.org) 7、中国宪政协进会还将采取更积极的行动,促使美国政府采取更积   极有效的措施约束约束美国跨国公司在华业务遵守世界公认的人   权标准和中国宪法,以维护中国的政治进步,法治建设和公民权   益。 8、中国宪政协进会号召中国公民和关心中国进步的国际友人都行动   起来,维护中国的政治进步,法治建设和公民权益,揭露,制止   和追究跨国公司的这类协助政治迫害的业务和行为。中国公民在   这样的事业中有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安全利益。 9、中国宪政协进会声明,愿意为一切志愿加入这样的活动的人士提   供机会和协助。 10、中国宪政协进会重申我们的基本信念:中国的政治进步,法治建   设以及公民尊严和权益必须由中国人自己来是实现;实现这一目   标并将中国建成所有中国公民的安全家园和所有华人的精神故乡   的政治条件是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在这样一个的伟大的转型   中,国际交流是必要的,但是交流必须受到这样的理念的调节,   即是推动还是阻碍中国的政治法治进步和公民权益改善;那些参   与建立政治迫害机器和配合迫害的行经,必须承担政治责任,受   到道义谴责,并定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罚。 中国宪政协进会 主 席 王 丹 理事长 王军涛 2006年1月14日 (中国宪政协进会上述公开声明将送交美国政府和世界人权组织。)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全体官兵的春节文告 葛陵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体官兵们,春节好! 在新的一年开始之际,让我们首先一起简略回顾你们这支军队的历 史。自建军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支军队就从来没有真正 打过任何正义战争〔1〕〔2〕。在中共篡国建政以前,这支军队是 它从事叛国暴乱、打天下的工具。在中共篡国建政以后,它又变成了 镇压人民、维持党国独裁统治的党卫军。中国共产党的叛国、反人 民、反历史前进本质使你们在无形中沦为一群屠杀人民的侩子手,使 你们蒙受了任何军人都无法承受的耻辱。难道你们还愿意继续充当中 国共产党对外发动侵略战争的炮灰、对内镇压人民的工具吗?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士兵们,你们大多数人出身于社会底层的 工农大众。你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你们抚养成人,期盼你们光耀门 楣、造福人民,不是叫你们在“6.4”和汕尾去压迫和屠杀自己的父 母、兄弟和姐妹。他们都是你们的骨肉同胞。你们可曾想过,在你们 屠杀你们面前的老百姓的时候,也许另一批穿着和你们一样军服的你 们的战友正在屠杀你们自己的父母、兄弟和姐妹?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下级军官们,你们大多数人都受过良好 的教育,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自己的认识和见解。请告诉你们的士兵 们,停止镇压和屠杀吧!你们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在注视着你们。不要 盲目听从党的命令,而要服从自己良心的指引。如果你们人人都能带 好自己的士兵,共产党镇压和屠杀的命令就无法执行。你们的父母和 兄弟姐妹将免受你们的蹂躏。他们将为你们感到自豪。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高级将领们,你们都可以阅读中国共产党 的内部机密文件。你们对中共党国的邪恶和弊病心知肚明。你们最了 解中国的现状和事实的真象。抛开你们的党性吧!亮出你们的人性! 做一个大义凛然、无私无畏的职业军人。刘亚洲将军已经说穿了中共 党国积弱不振的原因。徐勤先将军已经做出了托病抗命的榜样。他们 做得到,你们为什么做不到!你们可以做得比他们更好。你们可以超 过刘亚洲,不要从维护党国政权的立场谈党国的弊病,而从推翻一党 专制、建立民主共和国的立场分析党国的要害。你们可以超过徐勤 先,在党国下次要你们镇压人民的时候,不要再托病抗命,而要勇敢 地站在人民一边,率部起义。你们应该有信心,你们能够争取到兄弟 部队的响应、配合和支持。罗马尼亚武装部队在推翻齐奥塞斯库专制 政权中的作为就是先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官兵们,你们应该看到: 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去年,以汉源、定州、池州、太石村、东洲 村、画水镇、陕北油田等地为代表,在全国约三百万人次参加了 70,000多起群体性维权抗争事件。各级上访上告人员始终保持在百万 以上。在《大纪元网站》发动的全民退党运动中,退出邪恶的中国共 产党极其附属组织共青团和少先队(红小兵)的人数已经超过720 万。 中国律师们已经站起来了。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晟智律师事务 所主任高智晟、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滕彪和浦志强、莫少平律师 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李柏光、上海律师郑恩宠、广 州番禺太石村村民罢官事件法律顾问杨茂东(郭飞熊)、上海律师郭 国汀、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和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 博士范亚峰、北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水、山东维权人士陈光诚及北 京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久虎等14名中国维权律师当选为《亚洲周 刊》“风云人物”〔3〕。他们不畏强权,以宪法为武器,利用互联 网的力量,为13亿中国人民维护宪法赋予的权利,为推动中国民主与 法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代表了中国司法的良心和社会的正 义。 中国新闻工作者已经站起来了。从《南方周末》到《新京报》,从 《中国青年报》到《经济观察报》,从《河南商报》、《深圳法制 报》到《百姓杂志》,敢言媒体不断层出不穷〔4〕。尽管中共当 局穷凶极恶地对它们大肆打压,或勒令其停刊、或对其主要负责人栽 赃陷害,但记者编辑集体辞职或集体罢工事件却屡屡发生。例如, 2005年12月28日下午,中共当局接管《新京报》,将其总编辑杨斌、 副总编孙雪东和李多钰撤职。但是,《新京报》员工没有屈服。他们 集体罢工抗议当局撤换正副总编,终于迫使中共当局恢复了副总编孙 雪东和李多钰的职务〔5〕。这充分说明,穷凶极恶的中共专制政权 不是不可战胜的。中国人民完全可以以合法手段,通过和平抗争来局 部达到或全部达到自己的目的、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中国文艺工作者已经站起来了。他们拍摄了《血战台儿庄》、《铁血 昆仑关》等历史巨片,全面肯定了国民党执政时的中华民国政府领导 政府军英勇抗战的英雄业绩。他们拍摄了《走向共和》、《孙中山》 等多集电视连续剧,放言歌颂三民主义和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中 华民国,暗喻中共党国政权是历史的倒退、专制的复辟。 中国史学家们已经站起来了。他们认真反思历史,勇敢地讴歌国民党 执政时的中华民国政府领导的政府军浴血抗战的光荣历史。为抗日牺 牲的206名政府军将军著书立说、树碑立传,坦承蒋介石是中国人民 的伟大的卫国战争——抗日战争的坚强领导者,暗喻蒋介石是抗敌御 外的民族英雄。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们,你们呢?轮到你们了。你们打算 怎么面对在全世界激荡的民主大潮!象维权的中国人民、勇敢的中国 律师、敢言的中国新闻工作者、敬业的文艺工作者、正直的历史学家 那样站起来吧!洗刷你们和你们前辈遗留给你们的耻辱的时刻到来 了。站起来吧!站到人民这一边来!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作一个堂 堂正正的人,作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作一个有尊严的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们,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早已丧失了合 法性。你们就是它至今不倒的台柱。只要你们站起来,和人民站在一 起,真正做人民的子弟兵,中国共产党貌似强大的一党专制独裁政权 很快就会轰然倒塌!我们的祖国就会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繁荣富强的现 代化民主国家。我们的人民就会逐渐过上民主自由富裕的生活。你们 将成为中国、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功臣。祖国和人民将感谢你们! 【参考文献】 1、辛灏年:《谁是新中国》,蓝天出版社。《黄花岗》网站可全书   下载。 2、辛明:《同胞们,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要再当中国共产党的   炮灰》,《议报》2004-01-26。 3、申华:《中国维权律师当选“风云人物”》,《博讯》   2005-12-20。 4、辛菲:《敢言媒体层出中共控制趋难》,《大纪元》   2006-01-05。 5、BBC:《新京报》罢工潮下两副总编复职,《议报》   2006-01-02。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关于西安市新城区政府违法行政暴力拆迁 恣意剥夺村民生存权 破坏社会稳定问题的控诉材料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星 胡总书记、吴委员长、温总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 农业部、建设部 李书记、陈省长 陕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 袁书记、孙市长 西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国内外各新闻媒体: 我们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星火村村民,我们用血泪控诉西安市新城 区政府恣意践踏法律、无视社会稳定和公民及集体的合法权利,暴力 强行拆迁我村民赖以生存的村办企业秦林商业街的罪恶行径。 2006年1月13日、15日晚,新城区政府秦林路拓宽指挥部和新城区执 法局官员带领100多市容管理人员和雇用的200多个打手,手持铁棍、 木棍,护卫三台挖掘机强行将秦林路挖开,致使交通和正当合法的经 营完全中断,村民的生路受到严重威胁,权益受到公然粗暴的侵犯。 一、秦林商业街概况 秦林商贸中心秦林商业街是我村集体企业,是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长乐 中路北侧的一个大型综合批发市场。是1992年经土地部门核准建设, 经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机构。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商业用房共三层261间,现有商户300余户,商业经营人员2,000多 人。自1994年5月18日正式开业以来,每年实现商品交易额达43,500 万元。每年向国家上缴税费940万元。12年来,已累计上缴税费 12,200万元。该企业既是我村村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经 过12年发展已成为辐射西北五省及豫西、晋西南的经营家电、五金、 燃气具、文化用品、日用品的商业街区。由于其商业桥头堡的地位和 其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品牌效应,秦林商业街已在国内外及港台客 商、大企业集团、民间社团和本地民众中具有很大的影响。每年为社 会创造着4,500个就业机会,同时也带动了周边租赁业、餐饮业、建 筑业、装饰装潢业、广告业、物流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 业、报刊媒体业的发展,不但为国家和地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而且自身的商业价值包括地产、房产、无形资产、商业价 值的附加值等已累计超过二个亿。 二、新城区政府违法行政暴力拆迁行径令人发指 1、采取违法突袭方式旨在首先破坏商业街正常经营环境   新城区政府秦林路拓宽指挥部这次违法强行拆除的秦林路以及路   西侧的门面房,占地面积有4.8亩。这4.8亩土地使用权归星火村   集体所有,星火村现在还有这块土地的所有证,任何一级政府和   任何单位从未征用过,秦林路以及路西侧的门面房及其配套设施   都是星火村出资兴建的,共耗资2,500多万元。   2005年12月19日上午,新城区政府在不公示有关批文、不告知、   不协商的情况下,授意其区城管执法、规划、建设、工商、街办   等职能部门突然闯进秦林商业街,沿街张贴《新城区关于秦林路   拓宽建设工程的有关事项的通告》(新政告字〔2005〕七号)20   余份,并在商业街的建筑墙体及商铺房门上喷涂“拆”字字样30   多处。是日下午,新城区执法局又满街贴出标语并安排“执法”   宣传车巡回广播,要求商户无条件搬出,房屋自行拆除。采用高   压突袭方式,首先违法形成必欲拆迁的既定事实,既无视并剥夺   我村集体及所属企业的合法权利,又迅速引发市场混乱。这一行   为,直接违背了《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   第14条关于拆迁单位必须持有并公示相关拆迁资质和用地证书的   规定,及《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法》第7条“拆迁人、被   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方可   进行拆迁……”的规定。同时也完全背离《土地管理法》及《西   安市土地征用条例》第二章中关于征地程序的规定。 2、非法强行收缴商户营业执照,迫使市场未拆先死   2005年12月20日下午14:10分,新城区政府又在秦林商业街挂出   “坚决拆除秦林街”的横幅数条;14:30分执法局工作人员开始   闯进沿街经营单位大肆收缴商户店内商品;15:30分,新城工商   分局开始强制收缴商户的合法营业执照,勒令商户停止营业立即   搬离。其行径严重违犯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   序规定》第17条、18条:“登记机关作出撤消、注销登记决定   的,应当发给申请人撤消或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的规定   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39条“凡拟作出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的,应   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及复议的规定。 3、采取打砸手段摧毁商业街合法设施   意在迫使广大村民和商户沦丧合法权利,在非法暴力面前屈辱就   范,2005年12月21日晚20:00分,新城区执法局150余名工作人员   在未告知我村及秦林商贸中心和广大的情况下,乘天黑无人之   机,闯进秦林商业街,动用挖掘机对沿街经合法审批登记的40个   价值50万元的广告牌全部拆除捣毁,使沿街商户门头牌匾、电   路、商铺、房门等普遍损毁。2006年1月13日夜,又趁黑夜动用   400余人及工程机械彻底毁坏了我村投资数百万元建成的商业街   道路及设施,挖沟封路、推土封门,致使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一片   狼籍,彻底毁灭。 三、新城区政府恶劣行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新城区政府的行径严重违反《宪法》及相关法规,严重败坏了党和政 府的形象,严重践踏人权,严重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005年12月19日以来,秦林商业街的商户纷纷围堵我村村办企业秦林 商贸中心办公楼和我村村委会办公楼,纷纷要求我村退还房屋租金, 承担赔偿责任及进行商户的安置。300余商户及3,000多从业人员声称 如政府和我村不妥善解决,他们将去省委市委静坐、游行,甚至采用 上吊、跳楼自尽、破坏等极端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和权益,秦 林商业街地区形势一片混乱。 人们从新城区政府的行径中,哪里还能感受到法制、公正、人权。那 些为政绩,为“形象工程”而不择手段的官员们,心里哪还有百姓的 死活、有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基层政府为“发展”“开放”所普遍采 取的强盗伎俩,胡总书记、吴委员长、温总理、贾主席知晓否?陕西 省李书记、陈省长、西安市袁书记、孙市长知晓否?全世界知晓否? 反正全国人民心里清楚! 四、强烈要求 1、紧急呼吁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有良知、有法念的领导,合理使用   人民赋予你们的公权力,立即阻止新城区政府的违法行为。 2、责令新城区政府严格依法依规拆迁建设。 3、追究有关触犯法律官员的法律责任。 4、依法赔偿因新城区政府违法行为给我们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我   们别无所求,只求安稳地生存。我们不需要恩赐,只需要法制的   保护。我们不寻求非理性的维权方式,但为生存,我们可能不得   不采取非理性方式,大江南北,当今天下,官逼民反的事例还少   吗? 我们企望活下去,我们急盼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我们不知道天下有没 有清官、民官佑民护法。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星火村村民 可答询电话: 村民 夏安太:13227068395 村民 曹培林:13201520450 村民 张宁塑:13609127938 村民 陶六保:13991823762 村民 朱万新:13379212837 村民 李海军:13359180585 2006年元月15日 送:欧美各国驻华使馆、欧美各大新闻媒体   香港各大新闻媒体   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   《中国法制报》、《南方周末》、《文汇报》等各大媒体 〔提供者电邮地址:limei886@sina.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共跳楼秀──浙江高官史久武 严正学 一个叫史久武的浙江高官,不知因何从浙江省政府大楼厕所坠楼毙 命,杭州市公安局仅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无其它交待和结论。中 共的媒体,对这惊天的壮举竟噤若寒蝉、集体哑声。 中共高官自杀,11年前,发生在北京的王宝森饮弹亡命案最为壮丽, 国务委员陈希同因此而引咎辞职,没多久,败北在江泽民手下,成为 阶下囚。纵观这段历史,确实有点惊心动魄。 反腐败、反官倒的89“6.4”,在机枪、坦克、装甲车的轰隆声中遭 镇压后,中共官场的贪污腐败是永远的层出不穷,永远地与时俱进, 永远地前仆后继,走向了历史的空前。而这“反腐败”却又被统治者 无耻地利用来进行所谓以打击整肃权力斗争、利益争夺的对手,同时 又宣扬共产党的“伟光正”,以此欺骗民众,以维护中共统治的合法 性。江泽民当政以来,中共高级官员的“自杀”,几乎均牵涉到一个 甚至多个“腐败网”的权力和利益的安危。 史久武跳搂,在他主政过的台州官场反响强烈,手机短讯息不断,有 主张开追会的,有沉痛哀悼的,文人墨客们祭奠的打油诗也不少,大 多为感叹、惋惜;其中也有一首反其道而颂之的,抄录如下:   “苍茫白发现台州,三戴金绩千世留,   书福吉利欺众生,魂魄堕落太阳城。   阴风鬼势新城涌,迷离官权渎千秋,   庸官满地横爬日,何需跳楼以死酬!” 这首怨诗,言史久武拍板李书福(吉利集团)以引进外资名义,抢滩 登陆由市长瞿素芬出席签约的“太阳城项目”,大手笔欺诈了几百个 购房户。此违规、违法、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恶行,一直被当权者 包庇。有利害关系的台州城建局高官,只想躲身事外,蓄意把欺诈说 成“合同纠纷”,从不实质去查处。对于史久武政绩的遗迹,冤大头 们也只能如此发发闹骚盼查办而己! 史书记在日,同为中共高官的搭挡是夫唱妇随,史久武那铁娘子是省 纪检高层,此乃“一妇当关,万夫莫开”!购房户们请来多少高级别 的媒体曝光,用尽招术的维权,仍只是无可奈何! 对于史久武的英雄就义,贪官是们佩服得五体投地。肝脑涂地的“死 书记”使腐败关系网断链,既不会牵连上司、株连婆姨、累及子女, 又不会倾家荡产,而且再也不会拔出箩卜带出泥。更不会象那个国土 资源部草包部长田风山,不打自招,毁了一个庞大的腐败兵团,让一 伙官员被法办。对此,前台州市委书记,贪官孙炎彪落网服刑被引为 教训,孙的下场使其老父气绝、女儿轻生、家破人亡。明智的死书记 是保护了一大片,功不可没,真乃是:   “一个主任跳下去,千万个贪官笑起来。” 行文至此,有人给我挂了电话,举起手机,听到的是一段“哀乐”, 毛骨悚然时,电话那边吼着说我文章失实,原来不该死的‘死’书 记,是从省政府大厦三楼的厕所纵身跳下的。我只好说:“对不起, 当代中国,凡高官和大款,总占着‘8’字的资源,‘8’是‘发’, 我愿史书记‘8’了又‘8’,8888一路发到澳门。” (2006-01-17于浙江台州)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浙江高官史久武到底是死给谁看的? 昝爱宗 1月13日下午两点十分左右,一人从浙江省政府大院某办公大楼窗户 里一跃而出,跳楼身亡。这个人就是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前台州市委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久武,1954年出生,杭州人。 据率先证实史久武身亡消息的香港《文汇报》和《大公报》记者所披 露的消息,13日上午史久武上午刚刚参加完浙江省纪委为贯彻前不久 召开的中央纪委工作会议而举行的省纪委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 16日,他还将在浙江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的报告。据说他还有可能出任浙江省副省长,不料他却以这 种非同寻常的方式突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连日来,史久武非正常方式死亡成为一些机关和部门的敏感话题,浙 江省和全国(大陆)的媒体未见有任何公开报道,甚至有人指责杭州 一些媒体为“狗屎报纸”,因为这些媒体公然描述意外坠楼死亡的民 工为“自由落体”,却掩盖刚刚发生在省政府里的事实,不敢承担必 要的新闻责任,不能满足读者对时政要闻的需求。史久武身亡后,广 东的网易新闻刚刚转了一条新闻不一会就突然“消失”了,在百度网 页上搜索居然是“未找到和您的查询‘史久武’相匹配的网页”,倒 是百度新闻搜索有个别零星转载消息。此外,网络BBC纷纷传播, 民间各种猜疑都有,难免让人联想到是不是因为腐败暴露而自取身 亡。直到1月16日,南方都市报才发表和香港《文汇报》和《大公 报》大致内容一致未有结论的一般报道。 史久武之死,非常蹊跷。本来他是一个仕途非常良好的高官,长期从 事经济、招商等工作,曾经担任过重要部门的负责人,如曾任浙江省 杭州市钱江外商台商投资区江北管委会副主任、杭州国家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主任,与投资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因为政绩突出,1997年开始,他 任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萧山市委书记,一年之后成为杭州市委常 委、萧山市委书记。在萧山短短2年,又升任台州市市长、市委书 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5月,史久武调任浙江省发改委主 任,主管浙江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规划的关键部门,其能力得到 了充分展示。据说他还能提拔为副省长,为什么要如此走极端呢?而 且他是选择在省委省政府大院内以跳楼的方式结束生命,选择在全省 人大开会之前以走极端的方式跳楼身亡,非常难以理解,莫非他是以 死证明他是死给省委、省政府看的,作一个最后的了结?史久武身亡 前,浙江省官场并不平静,湖州市委书记、原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 委书记、宁波大学党委书记徐福宁被“双规”,后又被正式逮捕 (2004年11月任湖州市委书记,2005年11月被逮捕),涉嫌受贿;绍 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前新昌县委书记范雪坎2006年1月2日被 逮捕,也是涉嫌受贿。2005年5月,史久武被调离台州市委后,时任 市委副书记的台州市长瞿素芬也被调离,出任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局 长。浙江官场一系列问题突发,难道说明浙江这个经济发达地区,也 是一个官场腐败问题最多的地区?史久武之死,与他出任杭州市开发 区主任、副市长、萧山市委书记和台州市委书记有没有必然的联系 呢?其背后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一个高官坠楼而死,在未公开真相前势必受到多方揣测,如果因为腐 败而畏罪自杀,势必背后还有更大的盖子没有揭开。1995年4月5日, 王宝森在京郊开枪自杀(当时的称谓是“畏罪自杀”),1995年4月 27日,新华社发表消息称“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慑于反腐败威力 自毙身亡;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一个 部下之死,最后却牵涉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北京市委 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后来又因为被指控腐败犯罪得到法院确认,判 刑16年。现在,史久武死了,真相不明,只有调查出真相,才能下结 论。一个人死了,无论他是一个有问题的人,还是一个无辜的人,只 有公开真相才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后人的一个交代。或者说,即 使他是一个涉嫌经济犯罪的人,而以求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也 应该得到宽恕,但造成他“非死不可”的原因,以及所涉及的人和 事,都应该调查清楚,公开结论。至于谁该承担责任,自然也不能逃 脱法律的惩罚。在中国内地,当官或许真是高危职业,就连被媒体关 注方面也不如普通人那么容易,或许他们当官的自己有冤情需要申 诉,估计也会受制度制约而告状(上访)无门的,受地方权力控制的 媒体则同样会置之不理。就别说“人民良心”刘宾雁去世,刘宾雁本 人曾经工作过的《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都刊登不出来消息, 象陈希同这样的犯罪分子自然也就没有说话和申诉的机会了,谁叫 “政治”压死人呢?政治问题政治化,法律问题也政治化,偏偏不让 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法律化,难道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和特色吗?不但 刘宾雁得不到公正客观的评价,那犯罪分子陈希同也不能指望得到公 正对待。“好在真实的历史是后人写的”,“真相面前,人人平 等”,但愿不是一句空话。 〔2006-01-17〕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守护司法公正是人民代表的首要职责 致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公开信 冯正虎 ┌────────────────────────────┐ │ 本文已于2005年1月12日用邮政特快专递(EP264777402CN) │ │ 向上海市人大信访办主任寄出,请信访办转呈市人大常委  │ │ 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并印发参加2005年1月15日上海市第  │ │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人民代表。       │ └────────────────────────────┘ 尊敬的上海市人民代表: 我这样称呼您们是否错?通常的称呼是“市人大代表”,即人民代表 大会的代表,您们是由区代表大会推选出,为召开一年一度的市人民 代表大会而存在,需要您们在几天的会议上举手通过一府二院的工作 报告,您们没有反对意见的质询案,大会就可以喜气洋洋,圆满结 束。如果您们是人民代表,您们就要对人民负责,听取人民的意见, 接受人民的监督,依法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力,严格监管一府二院的工 作及审议地方法规与发展规划,在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对任何违宪违 法的行政司法行为及文件提出质询案或意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民不是抽象的,是一个个活活生的公民,也是您们的选民。虽然上 海市人民没有直接选举您们,但您们还是通过间接的方式产生的,您 们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就必须为人民服务,理直气壮地行使治理上 海市的权力。 而且,我通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人大代表”就是人 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理应是人民授权治理国家的中国 政治家,法律授予其职权与地位大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官僚、审判机关 的法官及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官。国家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代表制定通过的,地方法规是省、直辖市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 定通过的,而且人民代表有权监督法律实施、有权任免行政高官、法 官及检察官。问题是我们的人民代表是否尊重自己,是否有能力行使 自己的手中权力、是否明白自己就是负有治理中国责任的政治家?目 前,绝大多数在其位谋其政的中国政治家都是业余兼职的,怎么有时 间与精力去顾及国事,连个履行人民代表职责的办公室及经费也没 有,极大多数选民不知道人民代表在哪里专心致意地从事治理国家事 务的本职工作。其结果使官僚独断专行、法官随意立法,受到冤屈的 公民直接上访中央、地方的党政机关,而不是去找自己选区的人民代 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谁也不怕谁,社会处于一种极度不稳定的 局面。一个大国没有一大批精于立法、严于监管执法者、司法者的政 治家守护着,就会出现贪官污吏横行霸道、徇私枉法我行我素、公民 上访怨声载道、欺下瞒上尔虞我诈、莺歌燕舞惟缺信念的乱世现象。 这是中国政治家的失职,也可以说是中国政治家的缺位。中国的政治 体制改革,首先就是要让数万名中国政治家的生活工作有保障,并负 起责任,致力于国事,保证社会公正与和谐。让人民代表成为真正的 中国政治家,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人民代 表自己要努力去实现的头等大事。 上海市人民代表的职权是什么?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审查一府二院的 工作报告、提出质询案或意见、任免上海市政府的主要官员及法官、 检察官,来制约上海市一府二院的行政司法行为,保证宪法与法律的 正确实施、保障上海市公民的合法权益。其中,最重要的是伸张社会 正义、保证司法公正。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官公正司法就可以督促 与保证行政官员的依法行政;人民代表立良法、动用罢免法官权力就 可以督促与保证法官严格遵守法官的第一义务:严格遵守宪法与法 律。而且,每一个公民必须有义务去监督和帮助人民代表履行职责与 义务,要让人民代表知道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否是良法、谁在违宪违 法,使人民代表有效地运用手中的权力来督促与保证“一府二院”依 法行政、司法公正。人民代表应当依法受理本选区公民的上访,这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条、第六条规定 的。 我是留学日本回国创业遭受冤狱的上海市民,从儿童时代就在上海生 活,1986年毕业复旦大学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后来又 留学于日本一桥大学。在上海也有过大学教授、研究所研究员的工作 经历,还有经营实业、技术创新的经验,也担任过社会团体的领导 人,当然还有一段光荣的炼狱史。更主要的是,我是上海市人民代表 的选民,当然是间接的选民。所以,我有义务与权利去请求上海市人 民代表,希望你们在会议讨论中、在代表聚餐时、在会议闭会期间都 要关注上海司法不公正的问题。 上海司法是不公正的。上海有法律制度,但没有法治;五颜六色的经 济繁荣、豪华气派的高楼大厦遮掩着上海司法的落后。我五年多的亲 身经历就是一个最好的见证。或许,上海市很少有人获得这样一个难 得的机会,能与上海市大多数司法机关亲身经历一遍,而我作为一个 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正好可以实地观察与研究上海行政与司法的现状。 自从我因《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中文版一书编辑出版的 事由被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查禁支队拘留(2000年11月13日)后, 我经历的行政、司法机关有: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公安局、上 海市看守所、上海市新收犯监狱、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上海市司法 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海市人民检 察院第二分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院、上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 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不包括信访中共上海市委信访办及政法 委、上海市人大信访办及内务司法委员会等相关机构。我的调研结 论:上海司法是不公正的,上海法院没有公信力,上海法官才低胆 大、公然蔑视法律。 而且,我一人就独占四个冤假错案、九个错判,这是奇闻。这些案例 都是简单明了的。这些案例的审判,不是考核法官的审判能力,而是 考核法官是否恪守法官的第一义务: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在此,我 列举四个冤假错案,请人民代表评判。 1、冯正虎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申诉案。冯正虎主编《上   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中文版(ISBN 7-900609-   33-4),并由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编辑单位上海天伦咨询有限   公司销售了226本,这个事由使冯正虎被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查禁支队拘留,嗣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2001〕沪检二分诉字第38号),一审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判决冯正虎三年有期徒刑(〔2001〕沪二中刑初字第69   号),二审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2001〕沪高   刑终字第127号)。从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对当事人关闭   司法救济的大门,二次拒绝当事人的申请再审请求(〔2002〕沪   高刑监字第42号、〔2005〕沪高刑监字第19号)。今天真相大   白,法院为什么仍然坚持错判,一再剥夺申诉人的司法救济权   利?法官是为了维护法院的部门利益。一旦冤案纠错,原审法官   就要承担错判的责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也是本案的赔偿义务   机关,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因此,法律的权威往往会被法院部门   的权威所取代,法院利益也就高于错判受害者的利益。本案的错   判显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出版自由)、《中   华人民共和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人的权益)、《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依法自主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及《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五条   (政府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目前,冯正虎已向   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冯正虎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行政诉讼案。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00年6月14日的批复侵犯了冯正虎、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出版社的出版权益,是导致冯正虎冤案的起因。冯正虎   于2004年10月20日起诉上海市新闻出版的批复没有法律依据,侵   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受理本案,但作出了一   审的错判,居然以红头文件来取代法律(〔2004〕卢行初字第31   号)。然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二审时回避上诉   人冯正虎诉状提出的原审法院(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不   公正的实体问题,被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也没有在法律规定时限   里对上诉人冯正虎的诉状作出辩驳,道理输了就索性剥夺上诉人   冯正虎的诉权,连做做样子的司法程序公正也不要了。上海市第   一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但同时作出更加荒唐的判决,不顾当   事人坐牢三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以当事人超过诉讼期限的   理由剥夺当事人的诉权(〔2005〕沪一中行终字第20号)。本案   一审是实体审判的错误,二审是程序审判的错误。本案一审的错   判显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出版自由)、《中   华人民共和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人的权益)、《国务院出   版管理条例》第五条(政府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4条、第15条(行政部门无   权自行设定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法是法律法规及合法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8条、第79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   律效力,法律高于法规、规章)、国家新闻出版署1997年10月10   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   (备案不是审批)。本案二审的错判显然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起诉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   间不计算在诉讼期间内)。目前,冯正虎已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提出申诉。 3、冯正虎再次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申诉案。冯正虎2005   年3月17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这个连小孩也知道   坐牢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却又一次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   法官困惑得无法判断,苦恼了八个月之后,还是作出了徇私枉法   的判定。坐牢服刑的人是受到人身自由罚的人、其人身自由受到   限制的判断是公认的。一个牢笼中的囚徒连生命受到威胁时都无   法自助,根本不可能象自由人一样完整地去行使诉权,因此为了   保障犯人的申诉权利,国家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作了特别规定,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43条规定:“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   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这个司法解   释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的精神: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上海市行政部门及法院的部门利益   与权威可以公然违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歪曲事实,损害   法律的权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不仅违背《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43条,而且还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7条(上   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目前,冯正虎已向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4、冯正虎状告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的行政申诉案。冯正虎在上海市提   篮桥监狱服刑期间因不服判决、依法申诉受到了歧视及不公正的   待遇,甚至遭受虐待。更为严重的是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第六监   区的严管室里遭受56天体罚虐待的处罚,侵犯冯正虎的生命、健   康及人格尊严等其它人身权。而且,上海市提篮桥监狱至今仍扣   留冯正虎的日记本等私人物品。冯正虎于2005年11月7日向上海   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正   式道歉,并赔偿56元人民币,退还冯正虎被扣留的私人物品。但   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不受理本案的错误裁定   (〔2005〕虹受初字第36号行政裁定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也作出了维持错判的终审裁定(〔2005〕沪二中受终初字第   151号行政裁定书)。本案的事实已表明,监狱警察在执行公务   时间所行使的处罚行为已经侵犯原告冯正虎的其他人身权与私人   财产。或许,法官还以为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是司法机关,不是行   政机关,可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制约。本案   的审理显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的   行政诉讼权)、第11条(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第   二项(对财产扣留等强制行政措施不服)、第八项(认为行政机   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第67条第一款(公民的行政赔   偿权)。目前,冯正虎按诉讼程序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行政申诉,到这个不讲道理的地方去走程序,或许我会碰到尊重   法律的法官,或许我还要第三次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述四个案例有九次判决、裁定书或审查通知书,也就表明上海法院 在五年里对一个当事人就有九个错判,其中六个错判居然还发生在以 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大力提倡依宪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的这两 年,这也表明上海法院是宪法法律阳光照射不到的独立王国。参与制 造上述冤假错案的合议庭法官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黄凯、王国 春、黄飞聪,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许珑申、李平、巢炯,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曹洁、李思国、李欣,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冯 峰、顾梅、郁亮、王照辉、马浩方、沈亦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周 芝国、胡守根、周强、严军、高淑平。这些法官都在错判结论上签 字,理应承担错判的责任。或许其中有一部分法官是在审判的过程中 也表达了反对错案的正确意见,我将对这些尊重法律的法官致以最崇 高的敬意。 一个人说了一次谎,不知错就改,他只好一辈子说谎,靠后一个谎言 来维持前一个谎言的存在,越说越荒诞,连自己也不相信自己。上海 市高级人民法院也是如此,判错了一个案,知错不改,就只有靠继续 制假来维持,从实体审判一直错到最简单的程序审判,它的司法不会 有公正的,除非它清源正本、依法审判。对于复杂案情的审判法官会 有失误,这是可以谅解的。但是对于违宪违法的简单案情,法官的错 判不是业务水平问题,是法官不履行法官义务的问题,他背叛他必须 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的誓言,他忘记了法官首先是法其次才是官,宁 肯为了官位而背弃法律,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荒诞判决不怕世人耻 笑。 如果我没有亲身经历这一切,我仍然会象这些身居高位、腰缠万贯、 著书等身的朋友一样那么幼稚、那么自以为是,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 最荒唐、最耻辱的事实:出版一本书而坐三年牢的冤案居然发生在上 海。上海市连法院都不讲道理,不遵守宪法与法律,公民的人身安全 也就无法保障,这是一块可以安居乐业的地方吗?尽管这几年在行政 管理改革方面有很大的进步,我们去政府机关办事看到公务员的笑 脸、在马路上看到警察的笑脸比过去更灿烂;我们也看到大批法律法 规在加速生产,到了每年12月5日法制教育的横幅标语遍地挂满。中 国的行政、立法是在进步、上海亦是如此。但是,司法没有进步,除 了法院大楼盖得更气派、法官穿上了法袍,其他什么也没有变,只不 过增加了一些穿法袍的党政官员而已,有些地方法院已沦落为地方行 政部门非法行政或豪富不正当敛财的帮凶,致使国家的统一法制分崩 离析,亵渎法院的尊严,诋毁法律的权威,社会正义与司法公正难以 实现。司法不公正已成为中国社会的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 在最近的公开讲话中也承认这个事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 龙也应当认真调查,并作出反思。 中国是法制社会,也就是有法律制度的社会,但还不是法治社会,一 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宪治国的社会。法制与法治是一字之差, 但含义迥然不同。在法制社会里,有法律制度,但没有人去遵守,权 力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利用法律谋私利,也可以随意制定违宪的法律、 违法的行政、地方法规及规章,实际上还是人治社会。但是,法制社 会要比没有法制的社会是进步了,至少行政、司法还有一个程序,无 任作恶,还是行善都可以法律的名义进行。在法律时代,背叛正义所 需的已不再是暴力,而是技巧。这类技巧无非两种,一是曲解法律, 二是玩弄证据。权力机构不受制约,法律就会成为权力者掌中的玩 物。没有忠于法律的信念,司法程序形式上的公正只是华而不实的装 饰品。只需要有偏记、偏写、偏听的技巧,也可称“一半原理”,就 能轻而易举地制造一个冤假错案。在审讯时,记录一半供述;在写起 诉书时,拼凑一半证据;在一审时,偏听公诉人的这一半,忽视被告 人的那一半;在二审时,偏听一审判决的这一半,不听上诉人的那一 半。被告人有辩解、上诉、申诉的权利,司法工作人员可以不记、不 写、不听,其结果偏听则暗,冤假错案就定局。所以,在法制社会 里,制造冤假错案也是很容易的,而且法院就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 法院的司法不公正就是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祸根。我们不再迷信法 院的公信力,也不会寄望法官的公正,中国向法治社会转型时期,更 需要人民代表守护司法公正,督促法官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 人民代表就是通过典型的个案来实施对司法的监督。当然,是对法院 终审判决或裁定的个案进行审查监督。人民代表不应该对处于一审、 二审阶段的个案发表意见或质询审查,这是法院的权限,不要去影响 法官的独立审判权,只有等终审结束后才能判断司法审判的公正是 否。如果司法审判的终审是不公正的,人民代表应当接受选民的上访 申诉,并对不公正的个案审查监督。司法不公正的案例一般就有二种 情况:(1)法官依据的地方法规或规章是违背宪法法律的;(2)法 官不依法审判。第一种情况要依法修正地方法规或规章;第二种情况 可以向法院提出质询案或意见,或者要求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的职 权,也可以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司法监督部门提出意见或质询,也可以对典型案例组织关于特定问 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依法对徇私枉法或不履行法官第一义务的法官提 起弹劾。人民代表的这些职权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条款上已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我作为一个上海市民请求上海市人民代表关注上海司法不 公正的问题。上海市人民代表有权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依据冯正虎 举报的事实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提出质疑,就冯正虎的 案例质询相关法院及其法官,要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实施法律监 督,并要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 织关于违宪违法审判案例处理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此致 敬礼 上海市民:冯正虎 2006年1月12日上海 【注】需要详细了解冯正虎的案例及护宪维权的文章,请浏览:    中国官方网站《中国网》刊登的文章: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law/726184.htm    冯正虎的个人网站《护宪维权》:    http://www.tlchina.com/fzh/    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邮编:200433;住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    电话:021-55225958;传真:021-51062588    E-mail:fengzhenghu@hotmail.com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共产党大战新唐人 凌锋 在海外异军突起的《新唐人》电视台主办的《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台 北两场演出已经圆满落幕。现场举行户外实况转播,使向隅者亦可分 享风采。 回想一年以前,负责向亚太地区播送《新唐人》电视台的欧洲通讯卫 星公司在中共压力下要取消与《新唐人》的合约,在全球民众、多国 政要,特别是美国国会的强力声援下,经过长达半年多的艰辛谈判, 欧卫公司终于让步,使新唐人的节目得以继续在亚太地区播出,为中 国民众了解真相做出重大贡献。 但是如果认为共产党就此偃旗息鼓,那就太不了解中共的邪恶本质 了。今年是《〈新唐人〉电视台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第三年将在在全 球16个城市演出,在台北以前,美国波士顿已经在1月7日成功举行了 一场。而最引人注目和规模最大的,将是1月20日与21日在纽约的无 线电城音乐厅举行的三场晚会。由于晚会越来越大的影响,引起中共 的恐惧,今年中共遂不惜代价与《新唐人》“对着干”。 在无线电城演出,需要很早以前预订场地。中共为了对抗《新唐人》 这场演出,在不久前以重金要原来租用该场所的客户让出,而在1月 23日在与《新唐人》同一地点举办《同一首歌》音乐晚会,摆明是打 对台。 共产党这场表演动用了整个国家的力量,不但动员了纽约一批亲共团 体,还出动中国与香港著名的影、歌星上场,如毛阿敏、李谷一、张 国立、倪萍、谭咏麟、陈慧娴等。很遗憾的是,台湾一些歌星,如张 惠妹、齐秦、费翔等也被共产党所利用来淌这个浑水,成为中共的统 战工具。更不可思议的是,财大气粗的中共举办这种政治演出,联合 报系的美国《世界日报》居然还赞助十万美元,成为当地唯一的媒体 赞助者。 这个叫做《同一首歌》的晚会,当然是要海外华人与共产党同唱一言 堂歌;这首创作于“6.4”屠杀后的1990年北京亚运会的统战歌曲, 要人们同共产党唱同一首歌;还是中共关押法轮功学员、逼迫他们认 同共产党而改变自己信仰的洗脑歌曲,被共产党抓到劳教所的学员在 重要活动中必须与公安干警同唱这一首歌,还组织那些已经被中共洗 脑表示悔过而“转化”的学员在表演文艺节目中唱这首歌,所以这首 歌后面隐藏了斑斑血迹。 我相信被中共利用的一些台湾人并不了解这首歌的背景,但是如果他 们不是已经被共产党所某种程度的“转化”,又怎么能够轻易地与共 产党这个流氓恶棍政权站在一起唱同一首歌? 〔原载台湾《大纪元时报》。提供者:(美国纽约)凌锋〕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丑恶嘴脸让金正日不敢见光 刘逸明 臭名昭著的北韩大独裁者金疯子再一次在遮遮掩掩中开始了他的中国 之旅。此次和以前几次一样,因为行踪的隐秘,媒体对他的真实日程 如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只知道他已经踏上了中国的这片土地, 但他究竟身在何处,却没有一个定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不合 逻辑,甚至于是前后矛盾的报道。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一个疯疯颠颠 的家伙竟然能有这么大的“魅力”吸引住人们的眼球,看来独裁者也 并非一无是处,至少他还可以给眼馋的媒体和人们带来此起彼伏的新 闻悬念,调剂一下没有其它大新闻时的沉闷生活! 金疯子为什么对中国如此的情有独钟?有人说是因为他在中国吉林度 过了几年的学习时光,对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产生了眷恋,所以在君 临天下之后故地重游;也有人说是因为他在之前的访问过程中,对中 国城市里那北韩不曾有的高楼大厦羡慕有加;还有人说是因为他想念 江泽民,看到老江行将就木不太有机会和精力去北韩,所以就干脆他 自己过来了。这不,很多媒体都在报道“金正日游广东,江泽民全程 陪同”。不过,他此行的目的要真是想见江泽民的话,江泽民不出来 陪同也说不过去,所以这种报道从某种意义上讲,多少还有些可信 度。当然也有媒体刚刚报道了“胡锦涛陪同金正日游广东”,等一下 又报道说“金正日准备北上会晤胡锦涛”,这种自己打自己耳光的报 道实在太有损媒体的形象,真不知道这些媒体的专业修养在哪里。在 中国的媒体里面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非常正常,因为它们已经习惯了对 老百姓撒谎,但作为海外的自由媒体这样做实在是大不应该。 当然,对于金疯子此次来中国比较正统的解释是金家王朝通过澳门银 行洗黑钱被美国制裁的事情以及北韩此前在“六方会谈”中的被动局 面需要中共出手,因为作为当今世界独裁老大哥的中共在臭味相投的 金疯子需要帮助的时候,似乎没有理由去袖手旁观,既为了维持金家 王朝的社稷,也为了不让自己的独裁在世界上太孤单。不过,笔者更 愿意把他此行的目的认定为是他对中国的乞讨。众所周知,北韩在金 家王朝永不间断的独裁统治下,老百姓已经是水深火热,除了在生活 中食不裹腹、衣不遮体之外,还要忍受如同中国文革时老毛式的高 压,据说在无奈之下逃荒到中国东北的北韩人就达几十万之多。中国 几次对北韩大的援助几乎都是在其中一国领导人对另一国访问之后或 者是北韩遭遇天灾之后进行的,如果笔者没有猜错的话,在金疯子结 束此次访问不久,中共当局又会象以往一样以中国人民的名义向其提 供援助,可能是粮食,更有可能是金钱。毫无疑问,骄奢淫逸的金疯 子一定是期望金钱援助,因为粮食他一个人吃不完,也无法长期保 存,但金钱却可以满足他各项皇帝和神仙般的需要!也难怪他统治下 的老百姓穷得不亦乐乎,他还有闲钱拿到澳门银行去“洗”。 和很多人一样,笔者对金疯子这样独裁的国家领导人同样没有多少好 感,甚至可以说对他是嗤之以鼻和恨之入骨,不过,我倒不赞同把他 说得一无是处和骂得狗血淋头,因为在我看来,他还有几分“可 爱”,首当其中的便是他的“自知之明”。君不见他到中国来求援或 者是乞讨总是如此的“低调”?别的领导人对其他国家访问的时候几 乎全都是在媒体记者那令人眼花缭乱的摄象机和照相机关注下高调进 行的,而这个北韩第一领导人却显示出了他与众不同的访问风格,不 但不坐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飞机,而且还拒绝媒体记者的到场和报 道,好象是他在贫穷的北韩学会了勤俭节约,到了中国也不例外,想 节约媒体资源。听说去年胡锦涛去北韩访问的时候,金正日穿着破夹 克到机场迎接胡锦涛,开始笔者还不太相信,后来看了权威媒体的现 场照片才确信实有其事。据说此事后来遭到了不了解他的中国外交人 员们的纷纷议论,把他的这种着装认为是对胡锦涛的不礼貌和侮辱。 其实照我看胡锦涛自己还没有为此而生气,说明最高领导人的气度和 素养还是好过下面的那帮奴才。其实,在新闻行业日趋发达的今天, 不让媒体到场报道不但不能达到金疯子“节约”的目的,反而是对新 闻资源的一种浪费。金疯子虽然谈不上美名昭日月,但说他是臭名传 世界却毫不恭维。虽说很多人都希望他断子绝孙和早点见阎王,但在 他有活动的时候,也都不乏仔细看看他那副丑恶嘴脸的热情。这回他 神不知,鬼不觉地跑到中国来,中国的媒体都装着若无其事,不对他 进行只言片语的报道。我想,这应该不是主子中共的安排,可以肯 定,和以往一样,这是他自己的要求! 金疯子在接替其父的“皇位”之后,因为自己不被限制的各项特权已 经足以让他在穷困潦倒的北韩过上其子民们做梦都过不上的花天酒地 的生活,所以就干脆不思进取,既不学中共搞经济改革,更不搞送金 家王朝命的政治改革。面对“洪水猛兽”般的民主国家对他胡作非为 的谴责和痛骂,他逐渐变得越来越“特立独行”,做什么事情都有自 己不伦不类的一套,小到穿衣,大到出国访问。很奇怪的是,一般的 独裁者和暴君都喜欢表现自己的“伟大”形象,象毛泽东就是这样, 虽然中国在他统治的时候很封闭,但他却喜欢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和 报道,诗若为他写的传记就是在他的这种心态下顺理成章的。不过, 传记把他写得再如何的好,都改变不了他暴君的本质。比较毛泽东和 金正日两个人,笔者认为金正日比毛泽东强,虽然在独裁和暴政方面 两人都不相上下,但在自知之明上,金疯子要比毛“优秀”得多,他 深知自己的臭名昭著,在这个民主自由为主流的世界里面,他是一个 极不受欢迎的另类,他的很多所作所为都使自己的“龙颜”幻化成了 一副丑恶难看的禽兽嘴脸,所以干脆不去公开自己的行程,不去接受 媒体的采访,不去上镜耀武扬威,即使是在访问意识形态以及执政方 式和自己非常相似的中共统治的国家! 〔2006-01-17〕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中国律师行动 坚决支持中国维权律师呼吁成立 “汕尾枪杀村民事件民间调查委员会” 方家华 中国民主宪政运动,有了中国律师界的参与,其气象为之大变,其声 势为之大振。历史将记住今天的中国律师界,记住他们当中为中国民 众维权率先出招和频频出招的律师。他们出招的每一时间和时刻,他 们的每一维权事件,都将作为中国民主宪政运动的碑石,铺设在中国 的历史中。 他们不是历史,而是今天现实,今天的旗帜。今天,他们的名字就已 经传遍中国大地,传遍世界。 2003年,被中国宪政学者及践行者们认为是中国“公民维权年”(杨 银波)、中国“维权年”(陈奎德),是中国“新民权运动”元年 (秋风),是中国:新民权运动“的发轫和操练(王怡)。(以上均 见《北京之春》2004年2月号)。 感谢这些预见者的预见,中国维权运动今天已经成为中国宪政运动的 重要形式。更感谢他们为中国民主宪政运动所做的,是现实的行动, 而非仅仅是呐喊。维权就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中国,没有正当 权益或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是十几亿中国民众。在中国,每一个个人 的权益遭受政府的侵犯和践踏,个人是无能为力的,是无告无助的, 只有群体性的维权活动、维权运动,才能够自己救助自己。有群体性 的维权活动,离不开法律,离不开中国律师界的参与。 2005年,是中国维权运动大收获的一年。每一个维权案件和事件,都 极大地维护了中国民众的权益,推动了中国的宪政进程。其中,广为 人知的律师就有高智晟、郭飞熊、郭国汀、郑恩宠、莫少平……们。 2005年12月6日,发生于广东汕尾的军警开枪射杀村民事件,是中共 当局对中国人民的又一次犯罪。事件已经过了一个月,却仍未见罪犯 有任何处置。今天,维权法律人士高智晟和郭飞熊说:“如果这一代 人──包括民间和官方不能对开枪射杀村民的决策人和执行者进行法 律惩罚,那么一切法治的、非暴力的和平转型之设想将沦为梦幻和泡 影。” 他们并向整个中国社会强烈呼吁,要求成立对这个射杀村民事件的 “民间调查委员会”。这是中国律师界的又一壮举。它又一次坚决地 阻击了中共当局对中国民众的继续犯罪。 这一坚决行动的关键词是“民间”。今天中国的民主宪政运动,虽然 性质肯定是中国民主革命,但由于历史条件不同、革命主体不同、革 命对象不同、革命方式不同,已有别于上个世纪初的辛亥革命。今天 中国的民主宪政运动,在政治认识、政治理解、政治动员和政治操作 上,必须突出“民间”、“民众”、“维权”、“群众”、“群众运 动”这些概念和词汇。这些词汇不仅是概念,更是中国民主宪政运动 的现实政治内容。它们有不可替代号召力和凝聚力,有如中共的“保 鲜”、“三个代表”之类。 “12.6”中共军警开枪射杀村民事件,是法律事件也是政治事件。 它不象一些民主法治国家的类似事件是偶然性的。该事件至今已过了 一个月,却仍未见罪犯有任何处置。当局刻意掩盖这个事件的真相, 拖延这个事件的处理,让我们记起17年前的“6.4”屠杀。中国律师 高智晟和郭飞熊呼吁成立“汕尾枪杀村民事件民间调查委员会”,就 是对广东汕尾村民生命的揪心关注,就是对同胞生命的揪心关注,紧 迫、及时又把握了法律武器。对中国宪政大业来说,就是要这样“趁 热打铁”才能成功。 最后,本人声明,愿意作为民间一员,申请自费参与“汕尾枪杀村民 事件民间调查委员会”。本人虽无法律专长,但尚有一颗赤诚之心, 跑龙套还是可以的。 (2006年1月17日于贵阳家中)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民主与你有没有关系 ──“民主与你”系列谈(之1) 肖利军 说到民主,中国的百姓是既知道又陌生的。说知道,是因为民主在中 国已喊了100多年了。孙中山先生当年提出的“三民主义”里边就有 “民主主义”。共产党上台前也高喊过要实现民主。说陌生,是因为 直到今天民主是啥滋味还没尝到,真是只听锣鼓响,不见戏开场。 因为中国从来没实现民主,所以百姓的利益总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正 象有句古语所讲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当年国民党没好 好搞民主,再加上小日本的入侵,中国的百姓苦难挺多。共产党上台 后不但不搞民主,还加强了专制。改革开放前是啥生活,不用细说大 家都知道。改革开放后百姓的物质生活跟过去比某些地方似乎有了提 高,但很多权利仍得不到保障,生活的许多方面仍很困难。现在中国 有“三贵”:就是看病贵、上学贵、买房贵;还有“三难”,就是: 言论自由难、结社自由难、信仰自由难。在这种社会状态下,生活能 舒服吗?所以,现在许多中国人都说活得累。为什么会这样呢?看看 民主国家是咋回事就明白了。 在民主国家,当官的是老百姓选出的,够格的才能选上,干不好随时 下去。因为老百姓能决定当官的命运,为了选票,他们就要为老百姓 办事,为人民服务在民主制度下才能真正落实。另外,民主国家实行 的是多党制,哪个党好,老百姓就选哪个党上台,不好就下去。再加 上台下的那些党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执政党,有毛病就把你赶下去,所 以执政党都小心翼翼怕出差错。在老百姓和在野党的双重监督下,政 治就公平、公正多了,腐败也就很难漫延了。 再有,民主国家有结社自由,老百姓可以成立自己的组织,如独立的 工会、农会。联合起来就有力量。有自己的组织撑腰,你的利益就能 得到有效的维护。在民主国家,老百姓还可以自己办报纸、广播、电 视,可以利用媒体自由地监督批评政府。民主国家的司法是独立的, 不归哪个党领导,这样,司法才能公正。正因为有上述的民主制度, 民主国家里老百姓的权利才能较好地得到保障,政府就不能为所欲 为。哪个党也都不能独掌大权、横行不法了。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搞不搞民主对老百姓大不一样。所以,大家 要认识到民主与你有很大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全面的、根本的。一旦 实现了民主,就不用你再费时费力地跑这跑那了,许多利益就自然而 然地来了,就是有什么问题需要争取,在民主制度下也容易及时公正 地加以解决。可是,中国的百姓目前对民主的作用认识还不足,对民 主权利的争取也不够劲,许多人可以组织起来讨工资、找老保、争各 种补偿金,但却较少组织起来争取民主权利的。 不争民主权利,只争物质利益,有时争不来,而且,即使今天争来 了,明天还可能又会失去;这方面争来了,别的方面可能又失去;你 争来了,他可能又失去──总之,你的权利总是不把握、不牢靠。所 以,今后就要既争物质利益、也争民主权利。从长远看,从根本上 看,从整个百姓的利益看,争得了民主权利,你的其它利益也就好办 了。 民主与你有没有关系?有啥关系?这回该明白一些了吧。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坦克履带下的反思 秩序与变革 牟传珩 当年,苏联曾用坦克的履带在东欧建立起“唯我独尊”的强权秩序, 但最终以失败告结。东欧的秩序变革了,这给国际社会留下了深刻的 反思。 秩序本是一种在公民约定基础上的合意状态。当一种社会秩序的公正 性受到普遍怀疑时,当多数公民的行为与这种秩序抵触时,就意味着 社会合意状态的崩溃,意味着公民对这种秩序的否定。于是旧的秩序 就随之瓦解。 哲学家马布利在《论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第一封信中这样认为:“公 民有权要求社会改进他们的状况。”他还说:“如果不执行法律,新 建立的社会就要垮台。” 不断变革秩序以追求社会制度的完好,这是人类不断进步的天职。任 何社会秩序的产生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完美无缺的;任何一种社会 制度不会是最高的、最后的和最理想的。而无论它如何乔装扮演、自 我标榜,都不可能迷惑人们不作探索更平等、更自由的社会秩序的努 力。当代社会的合法秩序,正在于人们可以在社会各种政治力量之 间,用谈判协商的和平方法来完成人们革新的愿望。 在此,我们重温一下马布利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对我们今天的社会 实践会有很好的启示的。他说:“公民有要求社会改进他们的状况。 我认为,人们在结成社会时所规定的法律、契约或协议,是规定他们 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般法律,公民就应当遵守它们;但是,当公民被理 性启发和改进之后,还应当使自己为谬见而牺牲吗?如果公民们定出 了荒唐的协议,如果他们建立了不能维持法制的政府,如果在寻找幸 福的途中走向相反的方面,如果他们不幸地被无知和背信的引路人领 上了不应走的道路,那么,你能够毫无人情地叫他们永久成为错误和 谬见的牺牲品吗?有了公民的名称就应当不要人的品格了吗?为了帮 助理性和维护我们自己的自由而创造法律,应当降低我们的身分和把 我们变成奴隶吗?我们追求幸福的渴望,经常反对我们所受的欺骗和 暴力,我们为什么不能有权反对那些不能给社会带来所期望的东西的 法律呢?难道我的理性向我说:我不应当对自己和我所属的社会履行 任何义务吗?……” 马布利的意思是说,人们是为了追求幸福和自由而制定法律,建立秩 序的。这种法律和秩序如果导致了欺骗和暴力,人民就有权废弃它; 人民就有权利不维护实际导致了把他们变为奴隶的法律和秩序。人们 在让渡自己的权利时,约定秩序之初,就以获得平等与自由及享有不 断反思、批判和变革秩序的权利为条件。如果一种秩序建立之后改变 了初衷,违背了人民随时有权变革它的承诺,这种秩序也就不再是人 民意愿中的秩序,因而也就失去了秩序的合理性。 一切秩序的真正生命力在于:人民有权对它进行依法变革,秩序才能 自我更新,保持活力;才能创造出有效的制约机制,防止侵犯权利和 政府腐败。 一种秩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当代社会文明,不是看秩序的创建者如 何宣传,而是看这种秩序在何种基础上建立,体现着何种本质,通过 何种规则得以维护。 在我看来,一切秩序只有符合三个基本条件才是合理的。这三个条件 是:其一是建立在公民合意基础之上;其二是体现所有人地位平等和 权利与义务一致的本质;其三是用民主管理、多元协商和权力制衡规 则加以维护的。我把它称之为合法秩序的三要素。 除此之外,一种合法秩序是否达到当代社会文明的标准,反映了人类 进步的成果,还取决于以下三个标准: 1、尊重反对派   一切合法秩序都应毫无例外地保障人们批评或变革政府的权利。   社会秩序所维护的政府,能在多大程度上容纳和尊重反对派(应   是建设性的),是这个政府是否进入了当代社会文明行列的首要   标志。 2、保护少数派   圣雄甘地有这样一种看法:对一种文明的评价和判断,可以看其   对待少数人群体的态度。一个国家给予少数人群体的待遇是对该   国容忍程度的考验。   历史一再印证,少数派的权利和自由得不到保护,常常引发暴力   冲突与战争,进而威胁秩序本身。这种现象至今仍在亚洲、非洲   甚至东欧种族冲突中延续着。当今世界上已有不少保护少数人权   利的国际公约,如《消除一节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取缔   教育歧视公约》以及《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等等都   对此加以规定、保护少数人权利与自由,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国   际义务。   我这里所说的少数派即包括“可见的”,也包括非可见的,所谓   “可见的”,如不同种族、肤色、外形等等的少数人,所谓“非   可见的”,如宗教、语言、文化、教育、传统习惯和政治见解等   等的不同。   现代合法的社会秩序,不仅应当体现多数人的利益和自由,也应   同时对少数派保持其独立性加以特别保护。按照我所提出的“弱   势补充原理”,一种合法秩序理当不仅纠正历史上的不平等,而   且应更多地给少数派以特别优待。为此,国际社会也已提出了   “积极的行动方案”。所谓“积极行动方案”,就是为了历史上   同一种族歧视和其他歧视所带来的重要问题,以及为纠正目前国   际社会上不平等而采取的措施。” 3、实现个体自由   任何合法秩序都应保护社会所有成员的个体自由。一切个体都应   在一种秩序中保持其独立性、自主性和自由性。这是当代合法社   会秩序的又一个体权利为特征的时代。   人类从古到今为追求其个人自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它在当今文   明世界里,应当是开花结果的时代了。 最后,合法秩序是一切权利的基础。一种秩序的建立,只有在以上三 个方面卓有成效地保护反对派、少数派和个体权利的自由行使,才能 反映文明社会的本质。 以上三个要素,三个标准,是检验当代社会秩序是否合法,是否文明 的理性卡尺。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彻底揭露批判中共极权专制 流氓暴政本质的奇书 简评陈泱潮《特权论》 郭国汀 中国民运的天才理论家陈泱潮先生撰写于1974年至1976年间,曾先别 向毛泽东、邓小平、胡耀邦等中共要人上书的《特权论》是一部用马 列理论巧妙、高超地彻底揭露、批判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本质的奇 书,是唤醒在共产意识形态专制制度下,中共党政军官员和全国民众 的暮鼓晨钟! 作者早在1976年便开宗明义地指出:全球己出现一种比以往任何剥削 制度更为黑暗、狡诈、贪婪、毒辣和残酷的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吃 人不吐骨的共产极权专制制度,无情地揭示了中共变本加厉地发展了 马列主义邪恶的一面,完全背离了其消灭剥削、强调平等合理的一 面。中共本质上并非“为消灭一切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为理想和正 义奋斗”的健康力量,而是无德、无耻、无知、无赖、下流至极克意 制造更为严重、更为残酷、更为黑暗的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地地道 道的骗子集团和匪党! 作者深刻揭示了现存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基本矛盾的特定内涵:高 度组织的政、经合一的公有制社会化生产和权力被极少数人强制性固 定化垄断,即权力专制化的矛盾,论证了这一矛盾必然产生官僚垄断 特权阶级,披露了由此官僚特权阶级所控制的共产专制特权制度的八 大政治经济特征:名义上的公有制,实质上的官僚所有制;依靠垄断 新闻出版欺骗宣传控制思想和带血屠刀进行统治;围绕最高统治权交 接班必然发生周期性政治危机;对内实行社会法西斯专政,对外推行 社会帝国主义制造事端争霸等。以及由此必然产生的社会、政治、经 济、思想的变化及其性质和特征,指出了前苏联、东欧以及共产中国 现存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发生民主革命、建立民主制度的历史性、必然 性、现实性和合理性。 作者以马列理论为武器,以超凡的政治胆略,敏锐的历史目光,慎密 的理性思维,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共产专制特权体制是人类历史上最黑 暗、最残暴、最虚伪、最狡诈的超奴役制度!深刻剖析了斯大林模式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基本矛盾特定内涵──高度组织的政、经合一 的社会化生产和权力被极少数人强制性固定化垄断即权力专制化的矛 盾;以严密的逻辑论证了共产体制必然将名义上的公有制演变实质上 的官僚特权所有制,而权力特权化、资本化,必然催生官僚特权资产 阶级;作者在那杀思想犯如杀鸡一样简单的疯狂岁月,从历史、现实 角度大胆超前地论证了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必然要经过民主革命建立 民主制度,实行两党制、议会制、总统制……的必然性。同时提出了 解放思想、民主法制、老干部退休制、职工代表会议、和平统一祖 国、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社会主义初高级阶段形式及特点等 观念和主张。《特权论》正是从马列经典作家“革命导师”的论著中 去寻找运用和创新理论根据,即“打着红旗反红旗”,从现存制度与 生活现实,突破思想专制桎梏和世俗成见与偏见,分析批判逻辑推论 出开辟新时代的真知灼见。 作者当年仅是一位身处信息闭塞的云南边垂的普通中学语文教师,却 以思想家的深刻、政论家的气魄、理论家的精密、战略家的胆略在毛 泽东“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行思想专制杀人如麻的血雨腥风中, 写出堪称中国民运理论经典的《特权论》,并经受了30年来苏联、东 欧、中国等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实践印证,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林 昭、张志新、遇罗克、王申酉、李九莲等无数先知先觉的志士仁人, 仅因提出一些政治观点或某篇政论文章便惨遭共产暴政杀头污辱强奸 割喉!毛泽东时代屠杀政治思想犯以数十万计,即便华国峰当政的短 短数年间,全国因不满“英明领袖华国峰”的言论而惨遭杀头的人数 至少超过50人!而作者在如此严酷的社会环境下,从理论高度全面系 统地彻底揭露批判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却得以幸存,堪称大智大 勇,更是一个奇迹!顾准、李慎之、杨小凯等中共党内先知先觉者对 中共本质的认识水准与理论高度或揭批深度均显然无法与陈泱潮先生 的《特权论》相提并论,然而由于中共极及狡诈地对《特权论》及其 天才作者陈泱潮先生采取了彻底封杀克意冷落的策略,使得国人30年 间竟不知道陈尔晋(陈泱潮)何许人,更不用说《特权论》。一方面 表明中共搞政治确实炉火纯青,手段阴毒极为狡诈,用心极端自私自 利;另一方面恰恰表明,中共对《特权论》极端恐惧,对陈泱潮极度 害怕! 作者雄辩地预言,在所有实行共产党一党专制的国家,民主革命是历 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民主、自由、人权是时代的最强音,变革的方向 是要实行三权分立的权力有效制衡和互补的两党制、议会制、总统 制。国际风云发展的大势,转瞬之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北朝 鲜,越南,古巴,中共苟延残喘雄辩地印证了《特权论》的论断,应 验了《特权论》的预言! 横空出世的《九评共产党》,可以说是《特权论》的姐妹篇;前者由 于成书于不受中共暴政直接威胁的互联网时代且其更加通俗易懂,论 证更加直接了当,论述更为全面具体,还由于法轮功群雄勇敢、顽 强、坚定、不怕牺牲,出于勇于自度度人之慈悲心广为传播,加之互 联网时代中共信息封锁已回天乏力,因而几乎使国人家喻户晓,必将 成为彻底摧毁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的精神原子弹。中国自由、民 主、人权、法治、宪政的实现,客观地说,法轮功群雄立了头功。中 国人民决不应当忘记千千万万先知先觉、勇于牺牲、甘于奉献的革命 先驱:林昭、张志新、遇罗克、王申酉、李九莲;陈泱潮、袁红冰、 魏京生、徐文立、王希哲、徐水良、顾准、李慎之、杨小凯、方励 之、王若望、王若水、刘滨雁;胡适根、王炳章、杨建利、郑恩宠、 高智晟,黄金秋、师涛、张林、杨天水、李国涛、郑贻春、杨春光、 顾则徐、刘贤斌、陈西、秦永敏、何德普、黄琦、许万平、郭飞雄、 陈光诚……只要人人作出一点奉献牺牲,何愁外强中干的中共流氓暴 政不立即跨台?!何恐真正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新中 国不早日到来?! 让《九评共产党》引发的退党大潮来得更猛烈些吧!让中共一小撮顽 固不化、无耻、无德、无知、无智、残暴至极的流氓集团寡头在日益 觉醒的中国人民全民大起义、大革命风暴面前发抖吧!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紧急短信〕高智晟刚才差点被撞死! 赵昕 刚才,赵昕接到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先生短信急报,现抄录如下: 高智晟短信:   “今天晚上22点24分,我驾车正常高速行驶时,前面的一辆车尾   部牌号被报纸蒙着的小车突然急刹车,非常明显是故意制造是我   ‘恶意’撞他们的车的事故!我拼命刹住车后,两车之间的距离   不到一公分!我下车后,因其尾部牌号看不见,我就走到前面去   看对方的车牌号,对方突然猛然启动车直直向我撞来!我的躲闪   速度神奇的快!由于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在对方车的引擎盖上   留下了我的右手印!我猛然地跃上路旁花园!对方在猛然倒车逃   离时,蒙在车尾部牌号上的报纸竟意外脱落,露出了京EB8233的   车牌号!现场始终有一辆神秘的军车!   “请速帮忙将此消息发在网络上!   “差一点被撞死掉的高智晟。2006年1月17日” 请求一切海内外、体制内外的良心人士都来高度关注高智晟律师的安 危!一个人被迫害,所有人都不安全!一个人被奴役,所有人都不自 由! 赵昕刚才多次给高智晟律师打电话,都处于忙音状态。 (提供于2006年1月17日23:00)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评迫害杨天水的极权恶行 兼评许万平《刑事判决书》 火戈 本来,笔者还要撰写《访友纪实之六》──《南京二杰──樊百华和 杨天水》,但忙于更紧迫的事务与精力不足(其间生了一次病),而 迟迟未能开笔。不想,在又一次圣诞节来临之际(2005年12月23 日),专制魔爪竟然又伸向了虔诚的基督徒杨天水君!致使他连续二 次极不平安地熬过“平安夜”,让这上帝赐予人间的平安夜晚,因此 蒙辱而打上了本不应有的引号! 就在杨天水被“刑事拘留”这同一天,又传来重庆许万平被宣判12年 徒刑这一令世人惊讶的消息!这些,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蓄意制 造专制政治恐怕气氛,妄图使令国内所有民主运动者与政治异议者, 在国家恐怖高压之下,不安地度过“平安夜”。这就类似70多天来集 中了象征整个“政权”之力的十多辆“警车”(恐吓黑车)与几十名 便衣,极端卑劣地围阻、跟踪维权律师高智晟及其家人,妄图以此压 垮高律师的精神防线,并达到“杀一儆百”之可耻目的。然而,这种 极端的蠢举与恶行,除了暴露他们自己内心的恐惧、疯狂失态之外, 就是更加激发良知义勇者们进一步奋起抗争。这些歹徒始终无法理解 良心的量是无敌的。他们总以为,能把公权力蜕变为一党大私之恶权 力,才是最管用的。其实,这正是所有现代专制者的致命性通病。凡 是患上了这种专制政治实用主义绝症,就不会有善终者。而对于我们 来说,这既吓唬不倒高智晟,也动摇不了民主运动者们的坚毅斗志。 却反而使之更加看透流氓政治势力的本性丑恶与本质虚弱。 所以,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些蠢举与恶行,迫使笔者愤然决意握 笔作投枪,再奋起拼搏! 当我在未见天水之前,早已间接地了解(并通过电话)他的人品── 虔诚基督徒,心地纯洁善良,且热血沸腾,并积极参与人权民主运 动,是一位觉醒公民。而谋面之后的数天交往中的事实,初步确证了 这些。与此同时,亦排除了一些关于他的不实之词,亦近距离地看到 他的某些短处。…… 天水君的外表与某些做派,在不熟悉他的人看去,会以为他是成功的 企业家或高层白领者。因为,他不仅相貌堂堂,更在于他平日里衣着 整齐考究(不等于料质贵重)与一丝不苟;举手投足,文质彬彬;待 人接物,文明得体,并且,仪态谦恭之中颇显果敢,分明是个善于交 际的能干之士。加之,他的文化水准不低,言语谈吐确切清楚,经验 见识上亦高于一般。可是,在内心等另一面,天水君却是别有更佳境 界。例如,他的日常生活非常简朴节俭,既不讲究吃喝,亦不追求奢 侈的其他物质享受。这方面,他堪称是一位穿着西装革履的苦行僧! 更为可嘉的是,他对于人生有着不凡的体认,因而怀有崇高的理想与 执着的道义追求;因而,对于极权专制恶势力,他不予认可,更不与 苟同,而是身体力行地予以谴责与抨击。他善于实干,懂得作为公 民,应该如何行事──凡是从事公益救助等活动,他都做得正大光 明,磊落无私;尤其同情、善待那些被逼迫处于边缘化的弱势者与受 难者(包括其家属),勇于对之进行实际帮助活动,并且毅然承担应 负责任,做到任劳任怨,乐此不疲。这些等等方面,凡知情者,均是 有口皆碑的。正因为是这样,他不可避免地遭受到恶意的诽谤攻击! 但天水君因置身于正义的阳光下,故而精神底气十足,才能够做到从 容地应对这一切,结果不约而同地和众多友人相配合,着实有力地予 以正面反击,从而打了一场漂亮仗,致使“天下大势”们藏匿消声, 不敢再恋战。 但是,消声的恶棍们并非是改恶从善,立地成佛;而是躲在阴暗处窥 视动静,选择时机,以便更狠地出手。对于这一点,天水君有清醒的 估计;尤其是,当小陶被逮之后,他有了更多的思想准备。因此,他 只想争取时间,多做些实事,而不虑后果。可叹海外一些人在互相扭 打不息中,竟不惜把国内友人暴露在“射击目标”下!什么“南京杨 XX……”、“国内杨X水……”等等。这样,促使专制者不想打击 也不成。现在好了,他们站在外面可以“高兴”啦!因为,他们觉得 自己的“功绩”,让天下人都看到了。…… 不过就另一面说,当“权力在官府,道义在民间”的时代背景下, 正、邪之间的相搏,总是逞现如下辩证态势──权力者赢得了恶行, 却输掉了乔装的面具;而道义者虽然失去了人身自由,却赢得了自身 人格的伟大与全球的赞誉。众所周知,在以往这种搏斗中,真正的赢 家是哈维尔、曼德拉们呢,还是极权专制主义者、白人种族主义者 呢?对此,历史早已做出雄辩的回答,无须再争论。 所以,让至死亦不肯悔改的恶徒们,在这铿锵有力的历史回答面前, 颤抖、发疯吧!但他们肯定逃脱不了历史的公正审判。他们的归宿, 就在那人类历史的耻辱柱上。 笔者走笔至此,不能不提及于前天才见到的那份多达28页的许万平 《刑事判决书》;而它的荒谬内容,实在不值得一一置评。这里,仅 摘录有关涉及笔者的一段文字,把它公之于众的同时,并予以有效的 抨击。 该判决书第13页第四段的全文如下:“10、证人邓永亮等人证实: 2004年4月,邓永亮、邓焕武、胡俊雄、谢长发等人参加了许万平的 婚礼,在此期间他们讨论了建立全国民运协调中心的事宜。” 对此,笔者提请读者们注意,这行文看似有根有据地“证实”了的 “事宜”,竟然可以不来当事人之一的笔者(邓焕武)这里取证,这 是为什么?因为,笔者就居住在重庆市区的沙坪坝,但不向我当事人 之一者取证,就能够证实了有关事宜,这种做法符合法定程序吗?是 严肃负责的吗?同时,证人可以由“等”来代替的吗?这“等”指的 是谁呀?人数是几位呀?该判决书上其他段页中,见“证人”名字一 个个具体排列,唯独此处以“等”代称,又不向我本人取证,由此可 想也不一定向胡俊雄与谢长发取过证。否则,何必用“等”字代之? 这不是耍弄“混水摸鱼”、制造伪证吗!并且,据我所知,办案人员 跑了全国不少地方去“取证”,可就不来向近在市区的笔者这里取证 一下,这究竟是疏漏?或是心里有鬼?是否明知是自己要捏造,故而 不敢来,也不必来!由此读者可想而知,这长达28页之多的《判决 书》内容,是用甚么不可见天日的文字所构成! 再者,我等参加许的婚礼,当然是事实;但是“在此期间……讨论了 建立全国民运协调中心的事宜”,就纯属孑虚乌有了。对此,明理人 不能不质问:“他们等”是多少人?是怎么讨论的?讨论的结果怎么 样?即便讨论了,它触犯了哪条刑律?构成了什么罪行?如果不构成 犯罪,那不是同公民在日常里吃饭、睡觉一样,把它放在《刑事判决 书》中管什么?难道内容不够多而为了凑足数量吗?现在看来,原来 由这些“证实”文字组成的28页内容,就是所谓的“国家机密”。这 真令人啼笑皆非了! 从该《判决书》的行文逻辑“推理”看,是这样的:司法当局“依 法”认定“中国民主党”是敌对组织(这认定,无意中向世人承认了 当局自己的专制性质),而《判决书》上确证许万平是该民主党党 员,因而许的一切行为,不管是替拆迁户维权,或是为在监难友亲属 转交济助款等等,统统都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而且罪恶严重,又 是累犯,故而,从严重判。 更加荒唐的是,该《判决书》白纸黑字把某些关系人,扣上“民运分 子”等歧视性的政治帽子!于是,令人不禁疑问:这究竟是“依法治 国”时期的《刑事判决书》呢,还是“文革”极左时候的政治鉴定 书?而这份《判决书》的制作者们,究竟是现在考核合格的法官,或 是原来极左时期的政工干部?而停留于那时的政工人员素质的“干 部”,怎么会当上现时期的法官?而这,正是反映了当前“依法治 国”的真实状况!其实,只要存在一党专制体制,这一切荒唐事体, 就是理所当然的,不必感觉奇怪!再者,现在为什么强调“提高执政 能力”?正因为“执政”能力已经是一塌糊涂了嘛!…… 上述荒谬透顶的蠢举,卑劣无比的恶行!以及这样不合格的司法当 局,怎么能有益于国家?怎么能够实现全面现代化?人们由此可知, 所谓的“国家机密”与“秘密审判”,原来就是这样关起门来捏造、 “事实”与“罪证”,就是为了关起门来整治国人──滥用公共权 力,肆无忌惮地镇压无辜的异议公民与欺压屠杀广大民众(比如汕尾 “1.16”血案)!如此恶政,怎么不激起良心律师高智晟等人拍案 奋起,予以公开揭发与谴责!又怎么能让笔者忍耐无声!所以,我们 大家必须拼着命高声呼唱:起来,觉醒了的人们……这是最后的斗 争! 并且,再次大声呼吁:坚决要求中共当局,尽快释放杨天水与所有遭 受迫害的人们! 〔2006-01-12;于重庆沙坪坝大公村。〕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赵紫阳先生周年祭 王金波 赵紫阳先生仙逝一年矣! 去年的1月17日,山东省监狱的几个住在北楼的监区搬到了新楼,所 以那几天没看成电视,甚至《济南日报》也是在19日才看到。而当我 在报纸上看到赵紫阳逝世的消息后,吃了一惊。没想到啊,赵紫阳这 么快就离开了我们! 在我刚刚有能力听广播、看报纸的时候,赵紫阳就已名列最高级别的 “党和国家领导人”了──1980年代上半期,他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 常委兼国务院总理。当然,此时的我对政治是一点概念都没有的,我 仅仅是因为听和见得多了他的名字才有印象的。 1987年1月,胡耀邦先生被迫辞职,我模模糊糊地对他有同情感,因 此也模模糊糊地对取而代之的赵紫阳有不好的印象。但我毕竟太小, 并未继续注意这些事情。 1988年,我从台湾《中央广播电台》的节目中听说赵紫阳似乎跟其他 中共高层官员存在分歧,尤其是在对待《河殇》的态度方面。根据媒 体对《河殇》的介绍,我觉得这个电视系列片很好,所以赵紫阳是属 于“改革派”的,我对他的印象开始好起来。 1989年春,一个父亲担任某厂厂长的同学拿了一本《党员文摘》杂志 (好象是重庆出的,薄薄的)到学校,里面有《河殇》解说词全文, 我看了之后极度震惊,就专门买了一个笔记本,花了大约一个星期的 时间,利用课余和自习时间把解说词全文抄完。此后,我看过无数次 解说词,越看越觉得里面讲的道理是对的。后来我一直有“全盘西 化”的倾向,应该说与此有很大关系。 4月15日胡耀邦逝世,此后我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现实生活中。但这期 间,总起来讲我对赵紫阳的一些行动的意义是看不懂的,毕竟我不到 17岁。当然,在后期,我从外电中听说了赵紫阳在对待学生的态度方 面跟李鹏等人是不同的。直到戒严令下,赵紫阳不再露面,我对他陡 生好感。6月24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发表,我对赵紫阳的态度 彻底转变过来。 而就在得到赵紫阳被免职的消息的第二天,中午放学后我去新华书店 买了一本《赵紫阳──从地方干部到总理》。我还记得很清楚,那位 女营业员用很不理解的眼光看了我好大一会儿。其实原来我早就见过 这本书,但因为我的生活费很紧张,所以尽管戒严令一下我就想买但 一直没舍得。这本书是个外国记者写的,从赵紫阳18岁担任中共滑县 县委书记开始,写到赵紫阳出任总理之初。作者的参考文献主要是中 共官方的公开资料。当然,现在看来,这本书的价值并不大,因为当 时赵紫阳尚未表现出他的伟大人格。总起来讲,这本书仅能算是一个 中共最高级别官员的详细履历而已。还有一点,在当时的条件下,我 接触不到其他资料。我出狱后还曾见过这本书,可最近我找了好几次 也没找到。 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说明一个观点,那就是针对当前的退党大潮的。 首先说明,我对退党大潮是支持的。不仅如此,我还公开接受采访, 公开声明退团、退队。而且,在我出狱后警方唯一一次找我的谈话 中,这是一个重点。但我的态度很明确:我就是要公开声明,因为我 认为共产党给中国、给人类带来无穷灾难,当年我是受了它的欺骗, 所以我要公开声明退出,并且希望更多的人退出。 其次我想说的是,退党并不适合所有的人。对于有些人来说,留在共 产党内可能比退党起的作用更大。这种例子太多了,戈尔巴乔夫、叶 利钦、胡耀邦、赵紫阳、李慎之、顾准都是。虽然条件有所变化,但 中共党内如果仍有类似的人大量存在,则是大幸。 事实上,跟戈尔巴乔夫、叶利钦不同的是,胡耀邦、赵紫阳至死仍为 共产党员。这些是政治家。其他领域的人们,顾准、李慎之也是至死 仍保留共产党员的身份。其中赵紫阳、李慎之死得晚,技术条件达到 了,所以人们设立了网上灵堂。仔细看一看,国内近些年来也有一些 异议人士(民运人士、持不同政见者)去世(且大多为英年早逝), 但是人们有没有给他们设立网上灵堂?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我没听 说。所以,当有人认为李慎之晚年没有退出共产党是一大缺憾时,我 觉得这种观点未免偏颇了一些。我们这些所谓的异议人士(民运人 士、持不同政见者),有几个能起到赵紫阳或李慎之的作用?即使 有,也是极个别的。留在共产党内(或者说留在共产党的体制内)能 够起到我们这些所谓的体制外的人们起不到的作用,那么,他们还是 留在共产党内为好。 回到赵紫阳的话题。 “6.4”后,赵紫阳一直被软禁。但我基本没有机会听说他的消息。 1995我年买了十波段短波收音机开始收听外电后,开始偶尔听到赵紫 阳的消息。但也基本是他被软禁的消息,或者给中共中央或江泽民写 了封信,或者到哪个省旅游。我还听说他的女儿姓王,不知为何。 1997年中共十五大前,风传江泽民想请赵紫阳出山,担任全国政协副 主席、中共中央特派员之类的职务,赵紫阳则提出出山的一个条件: 为“6.4”平反。江泽民自然不答应,所以赵紫阳也就继续被软禁。 当然,这些只是我从外电中了解到的,到底是否如此,我并不知道。 1998年和1999年,又两次传出赵紫阳过80大寿(先是虚岁、后是周 岁)的消息,再次给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写信要求为“6.4”平反。 再后来,就是赵紫阳逝世的消息了。当然,我在监狱里压根不知道国 内外对此的强烈反应。而人们对此事的强烈反应,正说明了赵紫阳的 人格魅力,因为赵紫阳宁愿失去15年半的人身自由,也要坚持自己的 理念。 跟我这种人不同,赵紫阳他们本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政治或社会地 位,然后又失去了。赵紫阳已经担任执政党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鲍 彤、林牧等人曾担任部级或副部级高官。方励之等人级别稍低,但大 概也是“高干”。至于基层的,更是不计其数,比如郭少坤等人。我 对这些人尤其充满了敬意,因为他们先是失去正的,然后又变成负 的。这里存在一个一反一正的对比的问题。而我这种从未进入所谓 “体制内”的人,本来就是零,后来的遭遇只是负,不存在一反一正 的对比。所以,赵紫阳他们这些人更为难得。 今后中共内部还会不会出现一个赵紫阳式的人物?我认为,基本不可 能。这主要是因为中共已经吸取戈尔巴乔夫、叶利钦、胡耀邦、赵紫 阳的教训,严格防止类似人物出现。还有就是跟1980年代不同的是, 现在面对亘古未有的社会不公问题,各种社会矛盾已比当年严重不知 多少倍,中共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已经不择手段, 甚至不惜直接使用赤裸裸的法西斯手段。 我觉得赵紫阳的确值得我永远铭记在心。 (2006-01-16山东莒南)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紫阳的像章 林牧 ┌────────────────────────────┐ │ 在紫阳同志去世一周年前夕,友人赵昕送来一枚紫阳像章。 │ │ 瞻仰遗容,感慨万千,咏诗一首,以寄托我的哀思。    │ └────────────────────────────┘            不屈的头颅            冷对僭主暴君            忧伤的眼睛            凝视受难的人民            宽广的胸怀            装着亿万家的忧乐            挺直的脊梁            顶住十五年的幽禁            光荣的富强胡同六号            幸运的富强胡同六号            走出来一位伟人            又关进一位伟人            他们是中国人的良心            他们是我们祖国的国魂            他们的伟大人格            超越了党派            也超越了时代            千秋万代 风范长存            千秋万代 风范长存 【附注】胡耀邦同志也曾经在富强胡同六号住过很多年。 (写于2006-01-17紫阳周年祭日) 〔提供者:(成都)赵昕〕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迟到近30年的唐山大地震准确预报 沈良庆 天啊!唐山大地震的准确预报竟然被党国严严实实地保了近30年的 密,直到最近才被好事者披露。没有人为几十万同胞因此被活埋承担 责任,也没有人要求党国及其官僚为此承担道义、政治和法律责任。 什么“水门事件”、“拉链门事件”,那算事吗? 唐山作家张庆洲最近出版的《唐山警世录》披露了令人震惊的消息: “震撼世界的1976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震前曾被准确地预测出来 了。”预测者是开滦马家沟地震台的预报员马希融。从当年5月28日 开始,他就发现一直平稳的地电阻率呈现急速下降的异常现象。他一 边加紧观测计算,一边观察地下水和动物变化。为慎重起见,还跟其 他地震台交换信息,最后确认监测结果无误。7月6日,他正式向国家 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开滦矿务局地震办公室发出短期将有强烈地 震的紧急预报。 令人遗憾的是,反应迟钝的国家地震局直到8天后的7月14日,才派来 两位颟顸的地电专家。他们对观测记录视而不见,武断地认定:“地 电阻率值下降是干扰引起的。”还指责马希融:“如果按照你的意 见,唐山不就在地震中毁了吗?”这种荒诞的逻辑完全符合党国报喜 不报忧的政治要求。如果考虑到此时红都天皇已病入膏肓、行将就 木,他的两位“亲密战友”已先他而去,不久前刚刚平息一场“右倾 翻案风”,接班人们则忧心忡忡、摩拳擦掌,此时正需要捷报冲喜而 非噩耗搅局,就更显示出两位京城“专家”的政治觉悟。马希融相信 自己的观测:“我是这个看法。”专家教导他:“如果真是大震,发 生前将有许多小震。”他反问:“如果先发生大震,后发生小震群 呢?”专家斩钉截铁地说:“世界上还没有这样的震例。”我是门外 汉,不知道是否真地无此震例,但知道这种思维逻辑是符合实证归纳 的,这两位冷血的唯物主义者大约对“可证伪性”闻所未闻。马希融 还是不开窍:“昌黎后土桥是专业地震台,为什么近两个月来曲线形 态和我台那么一致?”专家教训道:“后土桥地震台内外线很乱,现 在也承认是异常了。以后我给你寄一些资料来,你好好学习学习 吧。”在这个权力和真理自上而下的党国,格林童话中“老头子总是 对的”变调为“上级总是对的”,另一家地震台的下级小人物明智地 接受了真理在上级大人物手中。仅仅时隔14天,“世界上还没有这样 的震例”和更加颠扑不破的党国真理观就不幸被单一事实证伪。 7月26日、27日,唐山地电阻率再次急剧下降。经过再三思虑,马希 融于27日18时再次冒着报忧不报喜的风险用电话向开滦矿务局地震办 公室发出强震临震预报:“地电阻率的急剧变化,反映了地壳介质变 异,由微破裂急转大破裂,比海城7.3级还要大的地震将随时可能发 生。”令人揪心的是,警报再次被那班麻木不仁、玩忽职守的党官僚 置若罔闻。仅仅过了9小时,唐山几十万同胞被活埋。 又是一次自然灾害,又一次提供了表现领袖无限关怀、人民战天斗地 的宣传机会。直到现在被披露,顶多不过是多缴了一次学费,依旧是 坏事变好事!别以为我是在讽刺,有着诗教遗风的中国人其实很幽 默,擅长把丧事办成喜事。不信请看11月24日《南方周末》第14版 《众议》栏目一篇温柔敦厚、哀而不怨、小心谨慎、体贴入微的文 章:   现在,唐山大地震的预报的真相被揭开,这是一件大好事……对   各级领导来说,要欢迎下属讲真话,真话有时刺耳,但听了有   益。领导要有足够的雅量,欢迎报喜,也欢迎报忧,兼听则明。   “报喜也报忧”要成为一种新时尚。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   设,应从“报喜也报忧”起步。 我能够体会作者和编辑的难处。倘若哀而且怨,文稿还能发表吗?至 于说当时“国家地震局里假如也有一位马希融式的人物”云云,我不 敢象作者那样乐观:无非增加一个马寅初、黄万里那样的右派,或者 一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犯而已。 (2005-11-24) 下篇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长歌行 为声援成立“汕尾开枪事件真相 民间调查委员会”作 韦杵        东南枪声血腥起,铁甲隆隆烟雾紫。        不知神州今何年?谁逞暴虐百姓死!        不似寇深七七后,传警海内人皆已;        不似白色一二九,号外檄文漫天矣。        汕尾尔来成孤岛,损不得探殇难诔;        嫁责无端实有端,屠戮消息盖欲止!        民不畏死可奈何?军警悍然承谁旨!        浪斥刁民凭矜武,五十载来惯用痞。        有所谓人权最是生存大,岂不知山田海河皆系此!        师家河怒汉源吁,三岔湾悲自贡抵;        唐山泪,绳油泣,人间公道自非己。        圈地夺宅略一斑,林林总总千夫指。        莫非有口仅为食,言不能申笔难使。        莫非逆来还顺受,主人卑微竟蝼蚁。        苟活感恩今胜昔,砧上鱼肉吾与你!        弹压不避兵血刃,子弟何辜充虎兕。        长歌我亦哭长城,防民之政民何企?        西单墙,未名湖,东厂魅影自遐迩;        天安门前天下路,六四母亲谁不是!        入手江山谁所支?壶浆相迎曾倒屣。        承诺岁岁徒空言,民主未行更敲髓。        先许分田后归公,到头宰割同牛豕。        先许工人为领导,到头下岗类虫豸。        先许在野共谋政,到头专擅成豢婢。        天灾或谓人无奈,人祸欺心天切齿。        反右文革两扫帚,阖族精英付劫毁。        跃进无妄慨而慷,饿殍盈野骇莫比。        个中根由毋庸道,口含天宪犹操玺。        或秦或汉或共和,其称不过政权尔;        反手荒唐裁新旧,虚无开国千年史!        黄钟既废瓦釜鸣,公器转眼民作傀。        一麾风流得独享,外虽站立内犹跪。        可怜自阉复自慰,国魂安得不萎靡。        文化荡涤倡武化,强势伪学锢听视。        千万劫磨殊未觉,谬种流布及表里。        世界潮流不予待,机遇屡误恨肯弭!        已然种因今报果,极权积重暴所恃。        和谐发展横多逆,兽性膨胀返原始。        三民新说纵可取,善愿何期橘成枳。        官商欲壑谋先填,狼狈为奸矫法轨。        假公凌私弗为忌,歌舞粉饰罔知耻。        前腐后继杀难尽,巧取豪夺衍恶鄙。        生而同声长异俗,落马人多曾尚美。        自律尴尬终须省,酱缸规则潜为砥。        保先烦劳费脂膏,换来层出添奸宄。        幽灵不散尸馀气,异化难堪事谲诡。        庙堂高处或知危,江湖失尽则极否!        须识攻错赖他山,自困徒劳殃更拟。        应知维权即护法,若非行宪徒一纸。        礼失何妨求诸野,论衡勿令任移晷。        自诩正确难公信,欲致公正须公理。        党禁报禁终得开,虎符归国荐福祉。        乾坤浩气销难尽,志士情怀忧非杞。        枉道千古人共知,哀哉不惜载舟水!        长歌当哭血为祭,噩梦自祸几时以!        君莫嗔,君且度;君不见讳疾忌医国难济!        君莫舞,君且住,君不见炫武慑民政何倚!        但祈宪政恢张和平中,炎黄子孙毋再浴火启新纪!        (2006-01-14) 上篇 ⊙目录 ⊙目录@本文标题 ⊙投稿+订阅+联络 政治家与建筑师 何永全 一、 政治家面对自由女神像显得忧心忡忡。他召来建筑师说:“先生,我 想请你为我效劳。”他望着有些发怔的建筑师继续说道:“你是否能 给我在自由女神像的四周砌道围墙?这样不但会使我愉快,你也可以 得到一份丰厚的报酬。” 沉默了一会。建筑师轻声地问道:“我的主人,恕我多问。为什么要 砌围墙呢?这座神像不是很好吗?” “唔,你说得不错。但我总担忧这位女神会走得太远!” (1989-04-20) 二、 一位杰出的建筑师,按照政治家的要求与希望,终于造好了政治家的 住宅。 建筑师问:“大人还满意吗?” 政治家沉思了片刻,露出一丝笑容,点头表示满意。 建筑师小心翼翼地继续问道:“大人,你不觉得门面还缺少一些装饰 吗?” 政治家开始放怀大笑,说道:“这容易,写上自由民主四个字就行 了!” (2005-04-18) 三、 有政府官员请政治家为政府取名,政治家毫不思索地提笔写道:“人 民政府”。 有专管新闻的官员也请取名,政治家立即写道:“人民之声”。 有主管金融的官员也请取名,政治家写道:“人民银行”。 有将军请为军队取名,政治家写道:“人民军队”。 有主管警察的官员请取名,政治家写道:“人民警察”。 有主管法院的官员请取名,政治家写道:“人民法院”。 呆在一边的建筑师看得十分热闹,不觉心痒,也想请政治家为他作品 取个名,虽说不能流芳百世,至少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于是他 问:“我的主人,近来我造好了一座公厕,能否费力赐个名?” 政治家随口说道:“人民……”。 “人民公厕?”建筑师问道。 (2005-06-06) 上篇 ⊙目录 ⊙ 投稿+订阅+联络 ┌──────── 《 民 主 论 坛 》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gmai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Copyright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99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