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总第三十五期一九九八年五月廿一日出版。编辑于美国纽约,发行于互联网 《大参考》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探讨政治改革,突破新闻封锁,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 国际统一刊号ISSN 10972625 —————————————————————————————————————— 1. 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王炳章三评印尼革命............................王炳章 2. 用生命写成的书——《丁子霖“六.四”受难者名册》序.........李怡/九十年代 3. 劫后余生忆屠城...........................................陈若曦/华夏文摘 4. 从基督教的观点看政府和法律.............................John W. Whitehead 5. 《小参考》一周总目录..............................................小参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者的话:今天,电视里传来苏哈托下台的消息,为印尼民运革命的胜利感到高兴, 也验证了世界民主潮流越来越不可阻挡。北京的独裁者们将越来越孤独了。回想六四 屠夫邓小平逆天理、违人道,把中国的国际形象糟蹋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国家领导 人不论是江泽民朱熔基,出访之处,一片抗议的声音。独裁者们应该清醒了,你们个 人在历史的长河里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江朱能够效法晚年的蒋经国先生,主动开放 党禁报禁网禁,让中国走上台湾那样的民主之路,和平过渡,避免了剧烈的社会动荡 ,不仅我们可以停办这吃力不讨好的大参考、小参考,而且,我们愿意给魏京生作工 作,求他把诺贝尔和平奖让出来给你们。江师傅,朱师傅,是时候了,求您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王炳章三评印尼革命 印尼人民革命的启示(一) :写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下午。 最近,印尼人民大规模奋起,在各处举起了起义的旗帜,专制当局已经失掉对全国 局势的控制。人民在某些地方已经占领和控制了电台,反复播放人民的主张和政治 改革的要求。局势在进一步发展中。 这是继一九八六菲律宾人民革命和一九八九中国民运之后,人民力量的又一次显示 。这是人民对苏哈托专制集团的反抗,是一场人民要求政治变革的运动,是一次人 民革命。这,才是印尼目前局势的主旋律。 一 :人民革命的起因 表面上看,这次事件的导火索是继经济危机后的汽油涨价,但实际的深层原因是苏 哈托专制团三十几年的专制统治。由于专制,由于缺乏制衡机制,导致了特权横行 ,贪污腐化,贫富悬殊日益扩大,人民普遍不满。加上中产阶级崛起,要求政治多 元化,要求健全的法制的声浪此起彼伏。终于触发了人民的奋起。这场革命不是什 么组织煽动的,事实上,印尼的民运组织象中国一样,并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替代 力量。她是印尼社会矛盾日益激化而又无解决之道的必然结果。 二:印尼经济危机形成的主因 印尼进行经济改革与中共经改有相似之处,那就是,只改经济,不改专制体制。在 苏哈托集团的专制统治下,特权横行,其家族和特权阶层,控制了重要的经济资源 ,贪赃枉法,大发经济改革之财。没有政治制衡,没有人民的监督,没有周期性的 自由选举,没有言论自由的牵制, 当权者不贪污,不搞特权才是怪事。 美国联邦储备局领航人格林斯潘,在东南亚经济危机发生之后,总结了一些发人深 醒的教训: 市场经济和市场规律不是任何人为的力量可以左右的。政府只是建立一个架构(民 主的架构),保障经济沿市场规律自行运转。政府起的作用越小越好,它只是立法保 障公平竞争而已。政府权力的强行介入,只能致使有权力的人将权力转变为金钱, 违背市场规律,酿成经济危机。按照格氏的观点,中共政府目前对经济改革起的作 用,包括朱熔基的角色,实际是对市场经济的反动,其存在是多余的。如果中共政 府和朱氏真懂经济,应当建立公平竞争的民主法制架构和一套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 。然后,政府只担任裁判的角色。政府的强力介入,终有一天会导致经济危机。所 谓人算不如天算是也。 印尼的经济危机,对中共是一面镜子。中国严重的经济危机的发生,只是时间早晚 而已。 目前,中共和朱氏利用政权力量,死守人民币汇率,不予适当贬值。稍微懂得一点 经济的人都知道,这是完全违背经济规律的。中共做法的原因有:一,西方经济大 国鼓励中共这么干,妄图使中国老百姓承担苦果,保住西方经济大国的经济稳定。 中共明知其苦,反而听命西方,引以为荣,不顾百姓死活,换取政治上大国的发言 权;二,中共出于国内政治上稳定的考虑,害怕人民币贬值造成社会动荡。结果, 饮鸩止渴,后患无穷,阵痛还在后面。 三:印尼华人受冲击的反思 这次印尼社会动乱和危机,华人受到很大冲击。有的华人甚至将印尼社会动荡喧染 为单纯的排华事件。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对自己的同胞在动荡中受到的损失十分痛 心,并呼吁印尼人民保持清醒,不要伤及无辜。 这里,的确有种族因素。印尼的华人,只占人口的百分之三,却控制了印尼经济的 几乎三分之二。当地人的嫉妒是可以想象的。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有的印尼华 人与苏哈托家族勾结甚密,给了苏哈托集团极大的经济利益。这样,就导致了印尼 百姓的进一步对华仇恨。人民也恨与苏哈托集团勾结的本地特权阶级,对他们也采 取了同样的打砸抢,在这一点上,本地特权阶层与华人特权阶层的处境并无二致。 这里,对在经济改革中利用权力发家的特权阶级提供了一个教训。将来,中国发生 社会动荡时,那些为非作歹的特权阶层,受到冲击是难以避免的。这也是那些特权 阶级将大笔金钱及时转移出国的原因。具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高干子 女转移出国的资金已达两千多亿美元,相当于中国一年的国民经济总产值。数量十 分惊人。中共高干看来比印尼华人的智商要高一些,他们早就知道会有清算的那一 天。 还有一点,值得提出。有责任保护印尼华人利益的中共政府,不但不为当地华人撑 腰,不及时有效地转移当地华人,反而和苏哈托集团一鼻孔出气,妄图稳住苏氏专 制统治。这使人们想起,一九八六菲律宾人民革命时,中共是世界上少有的坚决支 持马可仕的政权。他们真是同命相 怜。 四:民主力量不够强大 这次印尼人民革命,一个值得令人深思的现象是,在当局失控的时侯,反对派民主 力量显得力不从心,无法有效地带领人民朝正确的方向发展,不能及时成为一个新 的稳定社会的力量。 这不能怪民主力量,而应当归罪于苏哈托专制政权。苏氏专制政权长期压制民主力 量的健全发展,象中共专制政权一样,经常把民主力量扼杀在摇篮之中。这样,一 旦专制政权失去控制局势的能力,社会就处于无序状态,产生了混乱。这对整个民 族没有好处,对执政者也没有好处。如果民主力量足够强大,可以对人民革命加以 适当导控,可以减少无辜的伤害,也可以保护政权里面的无辜官员的安全,保护国 家资产和人民正当资产不受抢劫。 当然,没用足够的民主力量,并不能阻止革命的发生,也不能排除革命后建立一个 民主政权。但是,没有足够强大的民主力量,社会的总体损失就要大的多,也会给 军方可能暂时接管政权提供了机会。无论如何,印尼的民主改革趋势已是不可避免 。 五:中国的人民革命蓄势待发 中国与当年的菲律宾,今天的印尼,大有相似之处。今年年初,我闯关回国成功。 在中国本土进行了一些社会调查。我发现,中国的社会矛盾在逐步累积。中共若不 采取有效的政治改革,一场人民革命不可避免。 我们要再次奉告中共当局:当年你们支持的马可仕的下场,今天你们支持的苏哈托 的下场,就是你们明天的下场。 同时,我也要提醒民运力量,是该作好思想准备的时侯了,是该组织起来的时侯了 ,是该联合的时侯了,是该作好迎接民主革命的时侯了。中国一旦发生社会动荡, 局势的演变可能比菲律宾,比印尼更快,更复杂。八九民运就是由于没用充分的思 想准备和组织准备,错失了良机。 我们 不能再失掉一次机会。 印尼人民革命的启示(二) :写于1998年5月18日凌晨四点。 王炳章再谈印尼人民革命的启示 印尼人民革命的形势这两天有了新的进展。 一,执政党开始分裂。其中最大派系已公开要求独裁者苏哈托下台。 二,军方在压力下,就开枪事件向学生公开道歉。显示军队有分裂迹象。 三,学生和民主派将定于五月二十日举行全国大规模示威,并提出由民主 派上台执政的彻底革命要求,不同意由苏哈托代理人接管政权。显示不达 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四,回教领袖公开要求苏哈托下台。 五,美国和民主世界公开表态,要求印尼实行民主。 总之,苏哈托下台已几乎成为定局,问题是如何下台,下台后由什么政治 力量接管政权。 一,社会稳定问题的探讨 我的《印尼人民革命的启示》一文在1998.05.16第71期《小参考》刊出后,收到世 界各地热烈回响。甚至中国大陆的读者,也参加了讨论。一位大学生来信说,他希 望中国稳定,不原意看到中国象印尼一样,发生社会动乱。这里,我要谈一下社会 稳定的问题。 第一,我特别希望中国社会稳定,希望老百姓在稳定的环境下,安居乐业。问题在 于,怎样才能达成社会稳定。印尼在高压的专制统治下,“稳定”了许多年。专制 者也有“稳定压倒一切”的类似宣传。为什么突然不稳定了呢?谁在制造动乱?是 手无寸铁的学生吗? 第二,社会稳定,不是靠宣传达成的,更不是靠高压维持的。稳定与否,取决于社 会矛盾是否激化,取决于社会制度是否可以消除引起动乱的矛盾。在美国、法国, 英国等民主国家,政府没有天天高喊“稳定压倒一切”。反之,有些民主国家的共 产党集团(如美国共产党),天天鼓动人民革命,天天煽动动乱。但是,为什么动乱 不会发生呢?答案很简单:这些民主国家不存在动乱的客观条件。你鼓动动乱,老 百姓反而认为你是疯子。就象一堆湿柴,点不成大火。反过来,一堆干柴,不用人 为地去点火,太阳光都可以使之燃烧起来。 第三,象印尼、中国这样的专制社会,谁在天天制造矛盾?谁在天天激化矛盾?也 就是说,谁在制造动乱的气候?是老百姓吗?是学生吗?是民运吗?都不是!是独 裁者,是特权阶级,天天在侵吞国家资产,天天在贪赃枉法,天天在欺压百姓,天 天在制造贫富悬殊。总之,天天在制造动乱的社会条件。 第四,政治高压,只能压一时,决不能压一世。象一个锅炉,够结实了吧,能承受 很大压力。但是,压力达到临界点,还是会发生爆炸。印尼社会就是达到了这个临 界点。中国也已经接近了临界点。一个堤坝,承受水压也有一个限度。超过限度, 水坝就会被水冲垮。道理是一样的。最佳的防止堤坝崩溃的办法是什么?不是加高 加宽提坝,怎么加,也只能防止一时。最佳方法是不断泄洪,排减压力。在民主社 会里,老百姓有意见随时提,随时发泄不满,执政者随时修正政策,随时消除矛盾 。这就是化大震为小震的道理,从而避免了革命的发生。专制社会就不同了。专制 者实行高压政策。老百姓的怒气、怨气积攒着。一旦有了喧泄时机,便一发不可收 拾,象菲律宾的人民革命和印尼的人民革命。 第五,你看过杂技演员走钢丝吗?人家走得多稳!但,这种稳,是动态的稳。他的 两手和身子实际上在不断地摇晃,在动感中,求得平衡和稳定,很美。这种动感, 要求中枢神经系统和四肢健全。中共政权的中枢烂掉了(中共高干有几个不贪污? 有几个不把子女送到海外?有几个没有海外存款?),中共政权的四肢瘫痪了(有几 个下属机构还在完全服从中央?都在实行“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对策”)。它怎么 能稳步走下去。它不从钢丝上掉下来才怪! 二,推翻政府乃人民的天赋人权 专制社会中,最大的“动乱”莫过于推翻政府。一听推翻政府,有些人吓了一跳, 那还了得!其实,推翻政府乃是人民的天赋人权,用不着大惊小怪。政府是人们创 造的,是创造出来为老百姓服务的。不好,换一个就是了。 推翻政府,就是革命。也就是说,革命是人民天赋人权的一种。中国文化中,蕴藏 着革命乃天赋人权的丰富思想。孟子与齐宣公对话时,齐宣公问他:“臣弑其君, 可乎?”孟子回答:“贼仁者谓之贼,贼人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 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为革命正了名。老子将政府分为四种。他说:“太上 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就是说,最好的政府无为而治 ,管的越少越好,老百姓根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其次,以德治国,靠老百姓的拥 护和赞誉维持统治。再次,靠暴力,靠百姓的恐惧维持政权。最次,政府欺压百姓 ,鱼肉人民。老百姓侮辱它,侮辱它,革它的命也。 美国贡献最大的总统之一林肯,在其就职演说时,公然主张人民有革命的权利:“ 这个国家,及其所有的机关,都归其住民所有。不论什么时侯,只要人民厌倦了现 有的政府,他们都可以实行宪法的权利改变政府,或者行使革命的革命的权利推翻 政府。”江泽民去年访美时,为讨好美国佬,煞有介事地背了一段林肯语录。他知 道不知道林肯的思想?怎么不敢背诵林肯的上述名言? 印尼的独裁政府,中共的专制政府,已是老子归类的最烂政府。不推翻它,不革它 的命,更待何时!该是人民行使革命权的时侯了。 民主制度的一大优点,是将人民推翻政府合法化了。四年或几年一度的周期性选举 ,就是人民选择政府,推翻政府的一种方式。卡特政府不好,推倒它,换个里根上 来。共和党人民厌倦了,推倒它,换个民主党的克林顿干干。推翻政府合法化了, 人民可以用周期性的选举推翻不喜欢的政府,还用的着激烈的革命手段吗? 三,成功的改革是防止革命的最佳途径 印尼革命发生后,一位台湾老兄说,幸亏台湾实行了民主改革,否则,今天台湾一 定象印尼一样发生革命。 美国已故总统肯尼迪的弟弟,前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曾说,防止革命的最佳途径 是成功的改革。古有英国的光荣革命,今有台湾的民主改革,都因成功的政治改革 而避免了大规模的流血革命。统治者顺乎历史潮流,不断对人民的民主要求给以良 性回应,社会上下形成了良性互动。这样,社会随时减压,就不会酿成革命的条件 。反之,执政者执迷不误,死报权力不放,对人民的民主要求不但不采取良性回应 ,反而暴力镇压,形成恶性互动,社会矛盾日益积累,终究会最终被人民的革命推 翻。 我一直在宣传“社会互动学说”,希望中共专制者有所觉悟。然而,中共当权者听 不进去。他们一步一步将中国社会推向了革命的边缘。如不翻然悔悟,一场民主革 命看来难以避免。 我们不是在鼓吹革命,正如前面所言,革命不是鼓吹出来的。说实在的,我本人不 喜欢革命,我一直鼓吹政治改良。遗憾的是,社会的演进并非以我的意志而转移。 中共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扼杀了政治改良的机会,致使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它自 己正在为一场革命制造温床。当革命爆发时,我们只有张开双臂迎接革命,引导革 命,把中国推向一个民主的轨道。 前些时侯,我闯关回国,在安徽蚌埠被捕。中共的一位大员从我的书袋中搜出了《 中国民主正义党成立宣言》征求意见稿。他说:“看你这材料,多有煽动性。如果 传播出去,老百姓不都起来革命了?”我笑了一笑回答:“有那么大威力吗?如果 这一两纸就能煽动出一场革命,中共这个政权还值得存在吗?” 将来,中国民政府建立后,我建议,把人民革命的权利明文规定下来。一个老百姓 不欢迎的政府,人民应该有权利用革命的手段推翻它,更换它! 让我们预祝印尼人民革命的成功。 三论印尼人民革命的启示 写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苏哈托下台后两小时 印尼独裁者苏哈托,在印尼人民革命的巨大压力下,五月二十一日黯然下台。这是 印尼人民革命的一个重大胜利。不管下面的局势如何演变,印尼走上民主轨道的趋 势已成定局。 一,专制社会的突变特点 从印尼人民在各地举行起义,到苏哈托下台,不到两个星期,形势发展之快,令人 眼花潦乱。 这是专制政权高压统治的一个特点,也是它的必然结果:改变之前,象一个完整的 气球,外表上好象满漂亮的。而且,吹得越大,气球越漂亮。一直吹下去,一旦内 压升到临界点,气球在一秒钟内就会突然炸掉。凡高压专制,不肯推行政治改革, 不肯进行政治减压的政权,其改变往往是骤发性的。一旦出事,局势一天一变,甚 至每小时都在变。如不做好思想准备,到时一定会有吃惊之感,有措手不及之感。 这种专制社会的转型,可称为突变转型,实际上就是革命转型。 我们中国人民要做好一种心理准备,将来中国的政治形势,也会沿着突变的模式进 行。一旦中国社会发生巨变,中共政权的垮台是会非常迅速的。可能数月,甚至数 天中共就瓦解了。原因非常简单:社会就象一个气球,内压过大时,一定会发生突 然爆炸,而不会慢慢爆炸。而爆炸之前,气球在外表上还是很完整的。有谁能想到 ,一个月前不可一世的苏哈托,今天会狼狈下台呢?美国有哪个印尼问题专家能够 预言出今天的局势?苏联解体前,美国没有一个苏联问题专家能够预言出苏联的迅 速崩溃。因为,这些所谓专家,都缺乏在专制制度下亲身生活的感受,对专制社会 的了解,都是表面性的。今天,不是也有很多所谓中共问题专家,对中共的专制歌 功颂德吗?不也大谈中共政局稳定吗?那我们就让将来的事实去做结论吧。 二,单纯的经济发展能带来社会稳定吗? 中共维护一党专制的一个重要借口,是所谓发展经济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很多 为中共帮腔的人,也认为,由于中国大陆近几年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人民总体收入 增加,社会不会出现动荡。 中共和其御用文人,似乎在建立和鼓吹这种逻辑:高压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 展又促进社会稳定,以此循环,中共政权越来越稳,永远执政。 这象秦始皇当初的追求一样,只是一个幻梦。中共其实已经坐在火山口上,随时都 有垮台的危险。否则,为什么中共对印尼的人民革命如此害怕,不敢报导真实的消 息呢? 这里,涉及到一个严肃的话题: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之间的关系。我的一贯看法是 ,经济发展如不伴随协调的政治改革,不但不会造成政局稳定,相反,必然酿成社 会动乱,而人民辛辛苦苦用劳动换来的经济成果,不是被特权侵吞,就是在动乱中 毁于一旦。印尼的经济发展促成苏哈托的下台是一面很好的现时镜子,而中国满清 末年的经济发展带来清朝的垮台则是一面很好的历史镜子。 先说现时的印尼。印尼过去的情况是,苏哈托一面维持专制统治,一面大力推行经 济改革。其改革魄力为中共不及。在苏哈托的经改政策下,印尼从过去国民年收入 仅有五十美元的穷国,一跃成为人均年收入一千美元的亚洲四小虎之一,相当多数 的百姓生活已经进入邓小平羡慕的小康水平。很多印尼问题专家称赞印尼的经济起 飞是一个奇迹,称赞苏哈托是印尼走向现代化的功臣。 为什么印尼的经济起飞反而导致了社会动荡?为什么一个“功臣”,一夜之间变成 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再说我们中国近代史上的满清。满清末年,引进外资,开放经济特区,派遣留学生 出国,大兴学堂,引进先进技术,在张之洞,曾国藩,李鸿章洋务派的推动下,着 实进行了一番大刀阔斧的经济改革。一时间,以江南造船厂,江南纺织厂为代表的 工业化,如火如荼地在中华大地上展开。 其力度,恐怕邓小平只能望其项背。有人研究了满清末年的经济起飞,其增长率每 年大约为百分之十以上,超过了邓式的新洋务运动。可是,满清政府在意识形态上 ,在政治体制上,墨守成规。其结局是,清政府在经济起飞之后垮掉了。 清政府,苏哈托政府的垮台说明了什么?难道是历史对他们不公平吗?不是,历史 是公平的。他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给自己掘好了坟墓。他们的特点都是,只改 经济,不改政治。由于缺少制衡机制,结果必然是特权横行,政治腐败,政府官员 贪赃枉法,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另外,由于法制腐败,民间中产阶级的财产得不到 保障。除穷人求变和知识分子求变外,中产阶级最后也会加入政治变革的行列,要 求建立完善公平的法制系统。在社会求变声中,当权者是放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还是高压保权而死守僵硬的政治体制,就决定了社会沿着什么轨迹发展。清朝政府 和苏哈托政府选择了后者,终于触发革命,被人民赶下了政治舞台。 其实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当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时侯,政治多元化是必然趋势。顺 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共崇拜的马克思都讲过,上层建筑 (政治制度) 要与经济基 础相适应,否则,将引发革命。现在,经济向多元化发展,上层建筑却僵硬不变, 中共为了自保,连老祖宗都不要了。可以这么说,中共今天所做的,一百年前的清 庭都做了,昨天的苏哈托也做了。中共没做的政治改革,满清没用做,苏哈托也没 有做。中共难道会逃脱和他们一样的下场吗? 结论:在僵硬的专制体制下,经济的发展就象建筑在沙滩上的高楼,盖得越高,塌 毁的机会就越大。中共推行新洋务运动,也逃脱不了被其推行的经改压垮而遭受覆 灭的命运。 印尼的人民革命还在进一步发展。让我们欢呼他们取得的第一个胜利,祝他们取得 更大的胜利。 (我的 E-mail 是: fangong@usa.net 欢迎联系,讨论。欢迎加入民主正义党,为 一个民主的新中国的诞生一起打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用生命写成的书——《丁子霖“六.四”受难者名册》序 李 怡   在“六四”镇压五周年前不久,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对访客表示,“六四”的断 然措施(指镇压)是必须的,没有当年的严厉行动,就没有中国这几年的稳定和经 济发展。   中国当权者当年称“六四”为“平暴”,后来称为“风波”,再后又称为“事 件”。在一九九三年出版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还收录了邓小平当年所说的 话。他说,“(‘六四’)好在有我在,处理不难”;又说,“我们不能容忍动乱 ,以后遇到动乱的事,我们还要戒严。”   看来中国当权者至今不悔“六四”镇压行动,还以此为傲,认为是以此换来了 多少年的稳定。   既然“六四”是平息暴乱、稳定社会,在万般危亡之际,挽共和国于既倒,那 么每年这一天,中共当权者理应大肆庆祝,更应缅怀为“六四”牺牲的“共和国卫 士”。   然而,为什么这五年来,中国当局总像做了亏心事似的,对这一天予以神经紧 张的戒备呢?为什么不再提“平暴”,而把此事用中性的“风波”、“事件”来形 容呢?为什么中国当权者一再要人们忘掉这件事,忘掉“六四”这一天呢?为什么 中国当局不敢光明正大地公布“共和国卫士”杀死多少“暴徒”,为什么不能公布 这些因发动暴乱而自寻死路的“暴徒”的姓名、年龄、职业,他们是如何“为非作 歹”及在怎样的情况下被杀死的?为什么中国当局不能公布“为国立功”的“共和 国卫士”的名字,特别是其中因“平暴”而殉职者的姓名、年龄、官阶,在怎样的 情况下丧生的呢?   答案是:一方面,中国当权者出于维护现在政治权力的考虑,必须肯定“六四 ”镇压“做得对”:另方面,中国当权者又绝对不能公布“六四”真相,特别不能 公布被杀的所谓“暴徒”的姓名、年龄、职业及家庭背景。因为一旦公布死亡者、 致残者的职业及家庭背景,尤其是他们的遇难经过,就很容易让人知道谁才是真正 的“暴徒”,以及到底是不是“镇压有理”。   经过五年来,中国当局对“六四”所采取的不准人民谈论、并努力让人们遗忘 的方针,“六四”似已从人们的记忆中渐行渐远了。只是每当“六四”周年时,我 们总会回想到当时的情景,那向着人群猛冲的坦克,那躺在板车上满身鲜血的青年 ,那以一个人之躯挡住整列坦克行进的青年,自然也有当局有意公布的被烧焦的“ 共和国卫士”的尸体。我们仍然不免要问:历史的真相是什么?这些死者都是些什 么样的人?他们的死是无代价的吗?他们就这样,在中国当局又要肯定“镇压”, 又不敢正面面对“六四”真相的情形下,死得不明不白吗?   如此重要的历史事件,留给后人的岂能是这样的一片空白?若真相被掩盖,历 史悲剧就无法形成教训,于是悲剧也就会重复发生。这是中国民族的悲哀。   到了接近“六四”五周年时,突然冒出了一位“六四”死者家属丁子霖的名字 。这时候,我们知道有这样一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的副教授,她的十七岁的儿子 蒋捷连在“六四”中弹死了。不久后,丁子霖女士就擦干泪痕,开始了对遇难者家 属及伤残者进行寻访工作。她的目的,是要把当局力图湮没的受难者的名字、年龄 、职业、遇难经过,一个一个地记录下来,让世人从这些具体的活生生的事例,去 了解“六四”的历史真相,同时也让世人了解受难者家属及致残者目前的情况,呼 吁世人予以援手。   在北京的白色恐怖之下,在当局如此忌惮人们记住“六四”事件的情况下,丁 子霖要做这样的寻访工作,可需要多少的勇气与毅力呵。几年中,到九四年八月为 止,她寻访了一百多家,其中死难者家属共九十六家,致残者则有四十九人。她将 她寻访的这些人,用表格方式,列出了他们的姓名、性别、年龄、生前单位、遇难 情况、家庭情况、住址、邮编、电话、备注等多项。绝大多数死难者的家属,在当 局压力下,在“备注”一栏,写明“不愿公开家属姓名,不便与外界直接联系”。 然而,这不等于他们不需要外界帮助。丁子霖的资料档案中,一定都记录了这些人 的家属姓名,及联络地址。丁子霖可直接把海外人士的捐助,交到这些受害者家属 及致残者手中。   而这些表列的一个个人的具体资料,尽管远远未及“六四”真正的伤亡人数, 但已能够清楚地说明“六四”的真相了。   丁子霖又把她在寻访受难者家属的过程中,所见到的、听到的事实,用“实录 ”的文字,写下了廿五篇〖编者按:本刊增刊第五十八期〔zk9506a〕摘登 了其中的十一篇。另外在九四年出版的增刊第三十七期〔zk9406a〕也曾刊 登三篇〗。这些“寻访实录”是两份表格(死难者及致残者的表格)的最好的补充 。   五年来,丁子霖从事这样的工作,当然极不容易。她受到当局的压力,她在寻 访过程中的体会,还有,她作为一位母亲对自己亲儿的怀念及哀悼,形成了这本书 的其他文字。   五年来,中国当局努力要掩盖“六四”真相,而一位普通的中国老百姓却以个 人的道德力量,抵住中国当局的强大压力,用她的惊人的意志力,完成了一个伟大 的工程,就是把“六四”真相揭发出来。了解中国大陆情况的人,必然会同意:称 之为“伟大”决非过誉。   这是一本用生命写成的书。这样说不仅是由于这本一百多页的沉甸甸的书里装 载着许许多多年轻有为的沉甸甸的生命,装载着令人难于呼吸的血和泪,让世人清 楚看到了“六四”前后所发生的具体事实,还由于这是丁子霖用五年的生命实践所 写成的。   中国当局让“六四”事件留下一片空白,与丁子霖凭一人之力、凭五年生命的 探索追寻而发掘出来的一桩桩沉甸甸的事实,形成鲜明的对比。它清楚地告诉世人 :谁害怕面对历史?谁害怕面对真相?它更清楚地告诉世人:“六四”并没有在中 国晗百姓的心中淡忘。不但没有淡忘,而且会因这本书的存在而永志不忘。因为, 正如丁子霖的丈夫、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蒋培坤所说:“人类反抗强权的历史,就 是记忆反抗遗忘的历史。”   我相信,而且我想丁子霖女士和蒋培坤先生也一定有这样的信念:总有一天, 这本书所表列的名字,及家属的名字、家庭情况、联络地址等等,都会全部刊印出 来;总有一天,这本书将列出更多名字和更详尽的资料;总有一天,这本书也可以 在中国大陆刊行。   鲁迅说过: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 奋然而前行。   尽管社会上多的是苟活者,但他的希望就是有丁子霖、蒋培坤这样的真的猛士 。 □ 原载《丁子霖“六四”受难者名册》《九十年代》杂志社出版 摘自 《华夏文摘》(1996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劫后余生忆屠城 陈若曦   朋友辛元刚从北京回来,向我叙述了她的经历。我为此两日不能合眼,现在写 下来,纯粹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   小辛和许多年轻学生一样,痛心政治腐败,渴望改革和民主。对象征开明的胡 耀邦,从两年前被黜到最近“气死”的传闻,既是同情愤慨,又感兔死狐悲,她住 处离北京饭店不远,当学生们在天安门广场开展悼念活动时,便常去旁观。从李鹏 政府拒绝对话,学生因而绝食抗议后,她几乎天天要去天安门转转,给学生送些吃 食茶水等。   “我在北京念大学,又工作了几年,常听人喊“京油子”的绰号,总觉得北京 人太精明了。通过这场事件,我才发现北京人的宽厚。他们明理可爱,热情勇敢, 始终站在学生一边,不惜以死相殉。三十八军便有士兵表示,北京人真伟大!”   军人脸上满是疑虑困惑之色。原以为是一场“拉练”,如今却被一群老大爷和 老大娘当面数说自己来得不是。他们显得灰头灰脸的,不胜屈辱,又不知所措。军 民就这么对峙了一整天。空气中已闻得出火药味,人们焦燥不安,但不愿退却,天 安门广场成了民意的象征,守住它等于守住了自尊,人民和政府一样要面子。   广场上的学生也感到不安。大军压境,意味着镇压在即。学生们准备了大量沾 水的口罩,为的是防止催泪弹的的袭击。人们也有挨橡皮子弹、皮肉受伤的心理准 备。夜里,广场上不到一万人。大部份学生来自外地,许多人睡在北京人捐赠的帐 蓬中,或者露天躺在民众送来的被褥上。   几天下来,辛元已患了失眠症,医药罔效。她站在金水桥上,和几个外地来的 人聊天。                  先镇后暴   午夜过后广场的喇叭忽然响起:“为了防止暴民扰乱治安,立刻要清理天安门 广场,所有逗留广场上的人要迅速离开,否则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外国记者一律不 许逗留!”   气氛如此严峻,学生开始计划疏散。许多人坚持不走,尤其是保卫“民主女神 ”的学生,更表示要与塑像共存亡。学生相信,轻易地撤离广场,等于把千万人的 呐喊和数千人的绝食抗议,都付诸流水了。   六月四日凌晨一点半,从东长安街上冲来两辆坦克车,它们以一百多公里的时 速,在广场前来回奔驰,路上无坚不摧。许多人受伤,四个人躲避不及,被压死在 建国门桥上。   “什么?二十七军〖注〗居然出动坦克,对着老百姓干起来了!”   民众想阻止坦克。他们把石块和木头塞进履带,却无济于事。在天安门的观礼 台前,人们终于合力抱起指示路标的水泥墩子,硬塞进履带才使其中一辆搁浅了。 有人爬上车顶,揭开盖子,拉出三个士兵,当场打死一个。一个被学生保护下来, 另一个逃掉。   “我们要坚持和平抗议!”学生一再劝告市民。   愤怒的民众点火烧了这辆坦克。官方拍下了这个镜头,作为学生“阴谋推翻政 府”,“暴民攻击军队”和“流氓打砸枪”的证据之一。   这时,从西长安街又开来两部坦克,前面一部施放催泪弹,后面的则开枪,一 路冲杀过来。中弹的纷纷倒下,长安街烟雾迷漫,广场上顿时骚动起来。   站在金水桥上的辛元,揉了几回眼才相信,庞然大物的坦克,真的向人民开枪 了!惊讶和愤怒哽住了喉咙,她叫喊不出,只记得捏紧了拳头,手指冰冰冷。   她回头仰望城门上的毛泽东像。四十年前,人民共和国就在这儿升起第一面五 星红旗,他就在这个城楼上宣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如今,是在毛泽东的眼 底下,人民却是一个个倒下去啊!   这时传来柴玲通过喇叭的呼吁:“同学们请镇静!愿意撤退的同学现在可以走 ,不愿走的可以和我一起留下来!”   坦克堵住长安街,人们如何撤退呢?辛元转身,发现城门洞大开,里面早集结 大批武装警察。她知道不妙了,镇压是策划好的,而且来意不善。“快走!快走! ”警察挥舞警棍,把人群赶进门内,让大家向东华门方向逃命。                不怕死的北京人   辛元跑到护城河边时,忽闻广场枪声大作,震耳欲聋。她查看夜光表,凌晨两 点半。她不甘心回家,于是又绕回南池子。果然,人同此心,北京人似已倾巢而出 。民众齐集在长安街一头,与百米外街另一头的军队对峙着。这次是全副武装的二 十七军,已包围了广场,但不许救护车进去救人,当场便打死了一名医护人员。北 京人却吓不倒。一位巴士司机,硬把车子开进广场,冒着中弹的危险,自己跳下来 抬伤者,再送去医院。来回几趟,他倒下了,立即有人来接棒。当这部弹痕累累的 车子最后一次开到医院,车子垮了,司机也倒地不起——他已是第四位了。   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对辛元说:“别怕,这都是别人的血。看着他们这样杀害人 ,我也不想活了!你听好,别忘了,我亲手拖出了一百七十三人,死在我手中的就 有四十多位。记住了,你!”   辛元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噙着眼泪在白纸上记下了数目字。   长安街上,军民对峙着。军队以冷枪对付群众,每一枪就有一人倒地,准极了 。   “在越南练成了神枪手,”民众痛心疾首:“竟拿来对付自己同胞了!”   受伤的立即被抬走,其他人手拉手,高声唱“国际歌”。唱完了,继续向军人 喊话,还想以死来感化他们。外国记者也在内。有录影机的一位记者被人拥护在当 中,他沉着脸工作,大义凛然的样子。   “这是中国,不是越南!”人们存着希望呼喊:“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呀!”   回答他们的竟是一排密集的子弹,前排的老百姓应声倒地。   子弹打碎了人们的幻想,大家转身逃命。子弹却咻咻而来,追赶着人们的后背 。   辛元半路上被下水道苇子绊了一脚,人栽在路旁一辆自行车上。恐惧绝望中, 她只听到子弹在脊背上呼啸而过,周围受伤者的呻吟不绝于耳。   好不容易挣扎起身,她又没命地奔跑。不知跑了多久,才发现身在南池子北街 上,于是颓然坐下。天亮时,对面来了一面衣裳破损,满面尘土,不成人样的男人 。她以为自己够狼狈了,交谈之下,才知许多人更狼狈,而众多牺牲的更悲惨了。   辛元遇见的这位姑且名之为王君者,相信自己是在黎明前,天安门广场上少数 幸存者之一。   据他说,为救伤而乱成一团的广场,忽然在凌晨四点,灯光全部熄灭,紧接着 枪声大作,铺天盖地而来。人们在黑暗中摸索冲撞,呼喊求救,哀号惨叫,无法言 述。王君全身贴紧地面,除了枪声震耳欲聋,唯一的知觉是血腥味。   约四十分钟后,广场灯光又亮。他偷眼四观,地上死伤横陈,惨不忍睹。   高音喇叭和灯光同时来临:“现在要清理广场!停留在广场的人赶快离开!”   对这次通知,人们再不犹疑,凡是攀得起腿的都迈开了步子。   军队却不许人运走伤者,见到就补上几枪。王君眼见一个女生肩上中了一枪, 倒地欲起时,军人抢上来,用剌刀插进她前胸,自上而下笔直划了一刀。他吓得两 腿顿时发较,身子瘫倒下来,从此改为手腿并用,四肢着地爬行着。   虽然曙色渐明,但王君只祝祷黎明晚些到来,好让黑暗掩遮自己的逃生。他已 失去了方向,依稀记得坦克和刺刀罗列广场四周,于是,他望着刺刀的亮光奋力爬 去。   爬到路边时,忽然传来隆隆声响。他回过头去,发现上百辆坦克出动了,象犁 地一样,齐齐向广场碾去。他不知侥幸为何物,只觉全身被碾成一片薄饼似的,五 官碎裂。他只知道,帐蓬内还躲着人,地上满是伤者。               前仆后继 死难无数   “为历史作证,我望了手表,前后只给了七分钟!”   辛元能感受他的悲愤。她无数次在广场散过步,正常情况下,从广场南端走到 北端也不止七分钟,何况是四周军人和坦克包围,中间尸首横陈的战场!   能为历史作证的北京人不少。辛元在朋友家见到某君,他住在高等法院宿舍内 ,身上备有特别出入证。四日早晨七时,他藉口取牛奶,悄悄溜到天安门广场边瞄 了一眼。   “我看到坦克和军车在广场上排列有序,一共五堆火在燃烧,火柱十米高,直 冒黑烟。最靠近的一堆火,我还看见军人向火堆浇灌酒精。”   那天清晨,北京饭店一带,人们都闻到浓烈的酒酒精味,浓得盖过烧尸的焦味 。   “如此毁尸灭迹,”这位法学界人士痛心之余,犹不忘技术难题:“将来中国 历史记录这段惨案时,恐怕难以得出准确的死亡人数了。外地学生这么多,连名字 都不知道……”   但是北京人记得他们。   就在广场火葬的同时,北京饭店门口驶来一辆巴士。车身刷上鲜红的血字“向 疯子讨还血债”。每个字足有两尺见方,望之尤如倒翻了一海碗鲜血,令人触目惊 心。   然而善良敦厚的北京人,对二十七军的夜袭,几小时内打死上千人的事,尚未 看清本质。他们痛心愤怒,但更大的是困惑,中国人民供养四十年的人民解放军, 怎么被用来对付手无寸铁的人民,而且坦克和机枪迸发呢?半天以前,军队不是还 很讲道理吗?               丧心病狂 周而复始   北京人以为,二十七军军长是“杨家将”之一,个别人为权欲而丧心病狂,但 广大士兵是受蒙蔽的。这场争取民主运动一直坚持和平方式,不到最后关头,绝不 放弃和平。   更多的民众上街了,筑成了血肉长城,试图打动军人。   辛元的一位朋友没逃出广场,身怀六甲的妻子仍在家中痴痴等待。望着孕妇, 辛元感到自己活得惭愧,也深觉歉疚。再度上街意味着丧命的危险,但她觉得几千 人倒下了,若没人上前,他们的血便白流了,中国再见不着希望了。   她又回到民众队伍中。一向胆小的人,站在北京人中却觉得勇气百倍。   军队占据着南池子以西的长安街,排列荷枪,民众在靠近南河沿的长安街上, 中间隔着一百米的警戒线。   “学生没有暴乱呀!”人民大声喊着:“你们别上坏人的当,别杀自己的同胞 呀!”   军人手端着冲锋枪,每隔五到十分钟开一次枪,常是一声响,两声跟随,叭— —叭叭,周而复始。似乎不是个个兵士有子弹,开枪的常是同样的人。   枪响后,民众挟起伤者,回头就跑。过一阵,又手拉手筑起人墙,步止向前。   有时军队里会有一排人冲出来,又叫又笑地向着人民开枪,子弹射完了才回队 伍。               失去人性 肆意蹂躏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每倒下一批人,后面的人赶紧抬走死伤者,另 外的人自动站上前去,继续向军人喊话。   “我们不是暴民,你们别上宣传的当呀!”   军人杀得红了眼,武器成了玩具;人民死得红了眼,已看不清死为何物。   对峙到晚上九点,打枪的军人忽然冲出队伍,又叫又笑地冲进人群,左右开弓 地随意扫射。他们狂笑,好象服了迷幻药,失去人性;他们凶残,象狼进了羊群, 肆意蹂躏。子弹打完了,他们退回去,重新装子弹,再冲进来,照样狂叫狞笑着。   一天下来,民众这时才恍然大悟,对手是一群失去理性的人,一夥杀性已起的 动物。   “军人疯啦!快逃!”   辛元随着人潮涌向南河沿。军队立即紧追,对着人群后背,旁及两侧的民房, “叭叭”扫射过来。   她跑到一幢房子前,已头昏眼花,身子摇摇欲坠。忽然身后门开了,一只手把 她拉进门去,里面的人救了她。   等枪声隐去,她壮胆出门察看。街上死伤狼藉,幸存的人正俏声过来,咬着牙 抢救同胞。   “畜牲!我的儿子决不让他当兵!要当兵,我活活把他杀死!”   足不出户的居民,望着被子弹打穿的门窗,以及躺在院子里呻吟的亲人,恨得 咬牙切齿,当街跺脚诅咒开来。   “这辇子,我记着这笔血债!”   “两辇子也忘不了!”   觉醒的北京人说,对付这种暴力,只能“死克”,以死相克。   那天夜里,辛元躲到朋友家中,刘姓长者劝她:“从我所见所闻,这不是‘交 通事故’或偶发事件,而是早有预谋。往后还有更残酷的,你能走就快走吧。”   原来就在当日傍晚,六部坦克开到六部口时忽然留下,士兵爬出来,以油烧车 ,然后开枪引燃。当时民众看得莫名其妙,等它们上了电视,竟变成“暴民”的作 为。   “崇文门外有一辆军车被老百姓烧了,也打死了一名军人。”刘君后来又告诉 她:“军车先碾死了一名孕妇,一个老太太破口大骂,立刻被一枪毙掉。旁边的人 气坏了,逼近这个军人,把他推下了立交桥。后来,有人点火烧了车和人。”   军队还存心丢下枪枝让老百姓抢拾,结果全是抽掉撞针,也无子弹的空枪。这 个拾枪的镜头当然又是证据。   辛元是在看了官方的电视镜头后,才痛下决心要离开北京。   我问她:“你还想去北京吗?”   “当然要去。我如今活着,只有一个念头,向中国老百姓说明真相!” http://www.cnd.org/HXWZ/ZK96/zk88.hz8.html □ 原载《信报》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日,海生植字 本刊转自《华夏文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从基督教的观点看政府和法律 [编者按: 本文作者John W. Whitehead是美国著名律师,代表泼辣.琼斯控告克林 顿总统的就是他。他创办的 The Rutherford Institute 关注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 ,并免费为受迫害者追讨法律公正。最近,该研究所特别关心中国的宗教信仰和言 论自由、人权状况等,还专门在美国举办《中国与联合国人权宣言50周年论文竞赛 》活动,此活动已于5:00PM, Friday, May 15, 1998截止。我们将进一步联系转载 其获奖论文。 该研究所网址: http://www.rutherford.org email: international@rutherford.org 本刊编辑留学美国多年,一直思考中、西文化的异同和互相交流的问题。一个偶然 的机会接触到这篇文章的中文版,感到获益非浅。后来,又对照英文原文,反复拜 读,觉得是一篇好文章。现特别推荐给大家。此文的翻译忠实于原作,可惜不是很 通俗,请读者鉴谅。《大参考》今后继续致力于挖掘通俗易读的文章。 本刊编辑出身理工科,到目前为止并未信仰基督教的任何一支,但尊重别人的信仰 自由,并抱有虚心学习和研究的态度。对于非基督徒,本文价值在于认识西方社会 的政府和法制,以及对于西方人权概念普遍性的深层理解。江泽民访美前提出所谓 “人权相对论”,这中共特色的“生存权”实际上已把人权降格为畜牲权。江氏发 明“养猪人权理论”目的是否定西方人权概念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甚至践踏自己宪 法中关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基本人权,可笑的是他在美国总统面前时,却 又卖弄地背诵林肯语录,活象一个小丑,这可以算作世纪末最大的笑话了吧?!] 新旧约圣经所奠定的一套想法和原则体系,构成了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社会的哲学 、法制基础。这些基础提供了政府和法律的基本结构,并藉此立下了保障宗教、言 论等自由的规定。 我们所论及的许多原则,直接源於欧洲的思想,尤其是宗教改革时期的思想。然而 ,欧洲-作为这许多重要原则的摇篮-却在二十世纪经历了有史以来最残暴的政府 。比如希特勒有过一个极权政府的设想,还有其他一些独裁者也践踏人民权益,是 人人皆知的事。 欧洲曾是蕴育这一些民主权益的地方,竟走偏了道路,忘了自己的根,就像如今西 方的许多人那样。其结果极具灾难性。盼望目前东欧的觉醒,能重建这些根基。 一个基本来源:美国社会的基本价值观是来自圣经 (A Basic Source of Values) 我们应记得,我们是活在一个由思维构成的世界里。我们的设想和思维形成了我们 的世界观-即我们藉以评估世界的参照体系。这对於我们的先人是如此,对於制定 了那体现圣经原则之政法结构的人们也是如此。像当今的美国人,依然是活在这些 政法结构之下。 圣经设定了一套统一、一致的真理观。其绝对性的原则并不因情况的不同而改变; 反而在人们面对不断变化环境时,引导、规□他们的行动。 基督教对美国早期的影响,虽说其影响的程度可以有争议,但实际上颇为可观。这 方面的影响有助於设立美国人至今仍享有的一些自由。正如历史学家傅诺曼(Norman Foerster)在其文史评论中指出的:「十七世纪的清教徒比任何其他早期殖民者,更 深地影响了後来的国民性格......[他们]具独立的性格,满有宗教改革运动的抗争 精神......并且坚□地维护其基督教社会的福祉,不容被破坏。」(1). 因此,在早期的美国社会(包括建国时期),最初的主要思想形式是基督教的思想 。比如,神学家布哈罗(Harold O. J. Brown)曾写道:「甚至在尚未被当作神的权 威性话语之前,圣经对民众和体制已产生了极大的塑造性影响。绝对可以说,美国 的文化、态度、文学、甚至语言、法律和政治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圣经的启发 或有圣经的根源。」(2). 结论,即如布哈罗所指出的:「美国社会的基本价值观 是源自圣经。」(3). 需要指出的是,虽说基督教原则代表了绝对的准则,但它们从未完全地被应用,乃 因为人性的堕落,未能彻底地把它们实践出来。然而,当这些原则比较一贯地被执 行,它们确实带来了一些正面的结果。正如我们所见到的,一些自由权益因此得以 在美国被建立。(4) 当然,这会引出一些大的问题。比如说,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如今在多大程度 上是在吃数世纪以来留下的道德老本,而不再有新的注入?这些以往的老本钱在多 大程度上已被严重蚀空? 政府和国家的领袖、宣传者、顾问、筹划者,还有其他一些民间智士,总在不断地 告诉我们说,这世界正变得越来越好。在美国,人们被教导要「消费」、获取物质 的东西,就会得到满足。然而,这掩□了日常生活中所谓「快乐」人生周围的许多 悲剧和恐怖。 由於圣经原则对於自由社会的运作至为重要,就很有必要探讨一下这传统的有神论 体系中的一些基本前提。不可忘记的是,由於人性的堕落,没有人能完全地实践这 些原则。然而,就像以上说过的,如果持之以一定程度的一贯性,这些原则会带来 一些正面的果效,造成人们在法律面前的自由与平等。 人的被造与神的形像(Createdness and Imago Dei) 圣经首先设定,所有的人都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既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就带来 了许多方面的内涵。人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概念,可概括为:人像神一样,有位格 (Personhood),有一定程度的自我超越性、聪明、道德、爱和创造性。当然,这使 得人超过了一般同是被造的动植物。 对於我们的先人来说,按神的形像被造,意味□人反映了创造者。人反映式地俱有 了神的特征。这使人有了极大的尊严与价值。这也意味□,人不是一维的机械实体 ,而是三维、立体的人类存在。 这一原则十分清楚、有力地写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之中:「我们认为以下的真理 是不言自明的,即所有的人被造为平等的,皆被其创造者赋予了一些不可被剥夺的 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独立宣言」很清楚地主 张,相信创造者、并相信所有人要向□负责(甚至包括国家当局),对於一个好政 府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创造者赐给人们绝对权利与自由的福气,乃是由於 人类在被造万物中被高举的地位。这些原则是基督教观点在政治方面带来的後果。 被高举的个人 (The Exalted Individual) 「被高举的个人」这一概念是基督教之社会、政治思想的一大前提。同时也是美国 立宪方案的根基。它明显地是来自基督教神学和「人是被神所造」的原则。 当使徒约翰在约翰福音三:16中写道:「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他表明了神的爱具有「牺牲」的基本性质。这是无私之爱(agape)的主要内涵,即 是完全的无私。正如丁格林(Glenn Tinder)教授所写的: 「如果一个人能够不加论断、毫无所求、或毫不考虑自己需要地爱其他人,就可谓 达到了基督徒的标准了。明显的是,没有人能做得到。我们中间的许多人能达到友 谊或男女情爱的标准,但没有人能企及无私之爱的高度。无私之爱不是一种我们天 生具有此倾向或能力的爱。然而,这种爱也不像人不可妄求的『全知全能』那样, 唯独神才有。事实上,神是要求我们有无私之爱。无私之爱是基督教道德的核心。 」(5) 当然,无私之爱的本质与一般的社会现实形成鲜明的反差。虽说无私之爱是人交口 称赞的政治标准的根源之一,但无私之爱很少被人付诸实践。相反的,日常的一般 世态是好论断人的、自私的、求一己利益的。 然而,无私之爱却意味□拒绝在这样的世俗态度、作法中有份。那是由於「无私之 爱」的力量会往两个方向扩展,不仅是被爱的对象被提升,连那付出爱的人也被提 升了」(6)。根据基督教的信仰,神的无私之爱就有一种救赎的力量,即神「钉死 了」那可见的、「始终有缺陷的个人,并使那人起死回生,有了新的生命。」(7) 从被造的角度看,这被提升的个人,在基督里有了最好的反映。在论到基督的复活 时,歌罗西书一:15指出:「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 的以先」;而在论到人时,哥林多後书五:17说:「若是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 造的人......」 当我们说到被提升的个人时,我们往往用以下的这类字眼,诸如「个人的尊严」、 「人的无限价值」等等。然而,由於当代的一般人已经失去了「被造」的观念,这 些字眼在现今的社会中就变得空洞,不再引人产生神秘、重大意义的联想了。 但是,若认真地对待「被提升之个人」的观念,人就会被视为有□极大的价值、十 分的宝贵。这样的人就不能被当作「垃圾」似的随便弃置。「被提升之个人」的观 念就赋予生之权利以绝对的价值。 同时,「被提升之人」的观念也意味□各个政权-即所有掌权者-必须悉心对待众 个体: 这可以包括好些方面-诸如,当个人在赤贫中,有衣食、住所;当个人有话说时, 可以有人聆听;只要个人不触犯法律,就可以不受到干扰;若是触犯法律,就被公 允地审理。然而无论我们如何界定不同方面的照顾,总是认定一点:不可将人当成 可以随便取用、弃置、或丢在一旁不管的东西。人是配得到重视、关顾的。 这项由国家、政府施行的关顾原则就要求有相当高的诸多标准,其中之一是平等。 「所以,没有哪一个人是属於底层、被奴役、一贫如洗、被迫保持沉默的;这就是 平等。这一点又指向另一个标准:没有哪一个人可被弃置社会圈外,成为一个外人 、一个野蛮不开化的人。」(9) 这一平等的观念,当然是一个基督教的观念。保罗在加拉太书三:28中就强有力地 表达了这一点:「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 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一旦一个文化削弱了「神创造」的原则和「被提升之个人」的观念,人的价值与尊 严就相应的被削减。这相当真实地反映在当今的西方社会中,人们被当作可按广告 业所提供的形象加以塑造和操纵的消费者。同时也反映在对人类生命之神圣性的贬 低,如见诸於堕胎、杀害婴儿、安乐死等方面,连同对人性尊严所表现出的麻木不 仁。 造成价值观降低的因素 (Devaluation Factors) 许多因素明显地导致将上帝非神化,并在西方社会造成人的「被造」、「被提升」 之观念的丧失。 首先是科学的发展,随□它被武断地再定义,排除了关於宇宙有一位创造者或是出 於某种设计安排的观念,使科学本身不仅成为一个世俗的、而且是一个强大的世俗 化的力量。远离了牛顿、帕斯卡和其他一些人所探讨的那种科学,当代科学实际上 是和所谓的「上帝已死」运动□手共行。正如一位作家所指出的,上帝已死的现象 是「与当代最重要的一项科学成果有关,即无限几何空间的发现,和上帝对此事的 保持沉默。上帝不再在理性科学的空间发言,因为人类为了要营造那空间,就得放 弃所有的伦理规□。」(10)事实上,在西方社会一般不容让人於科学领域里再提上 帝,乃是因为现代科学已从定义上不合逻辑地排除了-这由自然律严格管制的宇宙 中有上帝介入的可能性。 根据这一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哲学,科学就代替了过去一般宗教、科学对於自然 事件的解释(包括允许偏离自然律)。如果这不是一种企图推翻上帝的尝试,也至 少是对创造主的领域设下了一种限制。 第二,某些哲学理论先是对主要的社会体制、後是对普通群众,造成很大的影响。 像尼采、马克思、弗洛依德、达尔文和其他一些思想家,都向基督教信仰一齐开炮 。 比如,尼采的思想从根本上是排斥基督教的。他强烈地抨击基督教有关爱的准则、 关於每一个人都值得尊重的观念。在反对平等和被提升的人之馀,尼采的论点(虽 然有些论点被人误解)被人用来主张「超人」或较高等的人类应管辖较低等的人类 。这一哲学後来即反映在纳粹主义的思想中。 激烈反对基督教的马克思,主张整个儿地改变人性与人的生活。他实际上是要为广 大的无产者争取一种人人平等的超级地位。这种超级地位是反映在国家政权本身。 现代的一些共产主义国家和极权国家就采用了马克思主义。 弗洛依德排斥基督教有关罪的观念,并立论说,所有人类的紊乱都能以科学方式进 行解释、并用治疗方法进行医治。「於是人的灵魂就可与上帝分离(对弗洛依德而 言,「上帝」是一种孩子气的幻觉),而被置於人的理解、作用的领域中了。」(11) 最後,达尔文广受欢迎的进化论,在现代科学的支持下,给了这世界一个全然世俗 化的图景。进化论主张世界万物都是出自非人格化的自然因素。从这一点出发,就 很容易假设上帝的不存在和沉默了。 如果上帝是沉默的,那麽原先讲得很响亮的有关人类地位的话-即人的被提升,连 同他(她)立於宇宙中而有的价值与尊严-也都该静默不出声了。按推理,人若是 出自非人格化的自然根源,只是「自然」运作中的一部分;人就仅仅是自然律的产 物,既非被造,也无意义,既无灵魂,也无绝对准则。 所以,世俗主义和随之而来的一切,都显然是非人性的。这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视人为无足轻重,没有任何重要性,仅仅是宇宙沧海中的一粟。在不同的时期 ,机械主义哲学都曾主张人是没有灵魂的,仅仅是一种先进的机器人。在近代,这 种反人性主义还经常预言人将被电子机器人、电脑及其他机器所代替和淘汰。另一 种反人性主义则表现为安於人类存在中的一切污秽、低下、兽性,而不设法去提升 ,反而还夸耀地说:「瞧!人自视颇高,但当你撕下其外衣,就见到他的庐山真面 目啦。」(12) 绝对准则(Absolutes: Love, Mercy and Justice) 基督教认为有绝对准则的存在,所有的道德抉择都应可按此准则衡量,基督教的上 帝之属性(爱、怜悯、正义)即是这绝对准则。 同时,基督徒认为上帝的准则已显示在圣经新旧约内的各种律法或原则中-诸如十 诫,登山宝训,及使徒保罗有关伦理道德的教导。藉□这些和其他方式,造物主向 人显示了自己的属性。因此,确有一个对错的标准存在,凡是想认识这一标准的人 都能认识。 随□人们对基督教之上帝的排斥,伴之而来的是对绝对准则的践踏。抛弃了绝对准 则,现今的西方文化大都采取了一套道德上的相对主义,即对一个想法与行动的真 假对错之判断,得视其在一特定情况中的用处。所以,相对主义就建基於没有真理 、没有绝对准则这一假设之上。 这一哲学就反映在当今的一些观念上,诸如「情境伦理和价值阐明」(situational ethics and values Clarification)。在今天的情况中可行的事,到了明天的另一 种情况下,可能就行不通了。凡事可由人按其有用的程度,随心所欲地断定。 相对主义是二十世纪哲学与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希特勒在他所写的《 我的奋斗》中说:「凡事得从这一角度来看:要按其实用性,或采纳或拒绝。」(13) 同样,作为希特勒主要发言人之一的戈培尔,也这麽说:「什麽是对的,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什麽能制胜。」(14)我们看见,西方文化中唯一的绝对性即是「没有绝 对标准」。於是乎,许多现代人并不真正知道何为对,何为错。 不幸的是,这种哲学对年轻人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形成了一种综合观念,使人们和 各种社团相信,可以随心所欲地让事情按□自己的意思办。比如,有这类哲学思想 的斯大林,曾一度指出,他为了要煎成自己的蛋饼,就得要打碎几个鸡蛋。斯大林 言下之意是,要杀害、逼迫一些人,把他们关进集中营去。 基督教主张有一套绝对标准,即意味□极强调人有必要负责任。人须按造物主的准 则有交待。因此,人是被期待要负起责任的,不得推卸。这须向神有交待和负责任 的观念,又再一次赋予人一种高度的提升、尊严和价值。 须向造物主负责的这一绝对原则遭到破坏後,其结果之一是导至了现代世俗国家的 产生。大多数的现代国家都不认为自身须向任何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国家 都有可能变成专制、极权国家。 始祖犯罪 (The Fall) 基督教在解释我们现今的困境时,认为是由始祖犯罪所造成的人性中的缺陷而起始 的。许多现代思想家嘲笑这种观点,主张人基本上是善良的。然而,这些思想家对 於人类所谓的高尚品质何以往往被自私、残忍、恶习所污损的事实,却提不出真正 的回答。作为後果之一,许多现代人深切地意识到自身的缺陷,往往自视为荒谬和 虚空。著名的存在主义作家加谬就这麽说道:「我宣布自己什麽也不相信,而且任 何事物都是荒谬的。」(15) 有关人类是被提升、有□极大价值和尊严、但在道德上堕落了的原则,对於许多人 而言,是颇难领会的一种说法。大多数的世俗哲学认为,有一些人是「败坏」的, 然而大部分人在道德上是正直、善良的。这种哲学与基督教信仰是相对立的,後者 认为由於罪和始祖犯罪的玷污,没有一个人可能是「善良」的。 这种有关「罪」的讨论,往往引起最多的争议: 基督教教义中最令当代人难以接受的,莫过於对罪的强调。人们认为,要这样地『 看低』我们自己,是病态、足以自毁的。然而基督教的这种观点并非是不真实的。 就二十世纪来说,姑且不论更早的年代(往往被认为是更加野蛮的),就淋□尽致 地展现了人性的恶。自一九一四年以来,战争、屠杀、有计划地施以酷刑、将人关 进集中营,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甚至在最文明的社会里,比较隐晦的麻 木不仁与残酷也大量地存在於资本主义和官僚体制之中。因此,我们自身的生活经 验让我们看到,不可轻易地拒绝考虑基督教有关罪的观念。(16) 基督教有关罪的观念认为,人的罪恶倾向,在本质上并不是人可以从理性上理解或 可以定意去解决的一个问题;并且指出,人有犯罪的倾向,这一倾向主要是为了自 我抬高,而不是让上帝来提升自己。「我们藉不同的方式来自我抬高:例如,藉权 势,来控制自己周围所有的事物与人;藉贪婪,以聚敛一大堆世上的物质财富;藉 自义,以自称道德完美高尚,等等。」(17)   然而,罪是颇具讽刺意味的。越是自我抬高,其结果是越发自我贬低。「由於 试图升高,我们堕落了。这其中的道理并不难明白。我们是需由上帝来提升的;在 我们宣布独立於上帝时,我们把自己推下去了......由於犯罪,我们将自己推入一 个降了格的存在领域中,即基督徒经常称之为『世界』的地方。」 (18) 因此罪即是人属於这个世界的方式。因为罪,人「相互之间将人视为物件;彼此操 纵、损伤、杀害......,不断地将自我和他人非人性化。他们是活在自己以罪恶形 成的世界中,而不是上帝所造的地球上。」(19)说到底,「罪的本质即是要使一个 人沦落成为我们称之为行尸走肉的这麽一个东西。」(20) 在试图排斥罪的努力中,人们将上帝描绘成全然仁慈的化身,或像「新纪元运 动」所主张的某种「生命力」。然而,这并不是呈现於新旧约圣经中的图景。正如 一位神学家所解释的: 「在上帝圣洁公义和慈悲怜悯之间所存在的张力问题,不能藉着将他的属性模塑成 一个全然仁慈的形像(就如教会於十九世纪时所做的那样),而获得解决。这一矛 盾的唯一解决办法是:藉□基督的十字架彰显了上帝对於罪的愤怒与严厉;同时藉 着他以自己儿子代人所受的牺牲,偿还了罪的代价,彰显了□对人的怜悯之深。在 那些试图将神的属性柔软化、以解决这公义与怜悯相矛盾的体系中,基督和□的作 为成了一个多馀的东西,而且充满了属灵的黑暗,因为抛弃了真正的上帝,转而去 崇拜一个放大了的人性宽容的形像。」(21) 对於大多数人所谓的生活缺乏意义,基督教藉□耶稣基督的代赎之工,给予了回答 。基督徒经由基督的救赎,致命伤得到了医治,然而仍有病症残留。 人由於始祖犯罪的後果,在世的此生永远不可能完全。於是,基督徒也需要造物主 的绝对准则以调整、引导自己败落的天性。 正如我们在现代社会中所见到的,若丝毫不服从这些绝对标准,生活不但变得混乱 不堪,而且可能导至对人的极端残酷。我们永不可忘记,虽然一个人已经过基督的 代赎,部分地得到了医治,人的基本本性却并未改变。那本性是败坏的,倾向於自 我中心与邪恶。 那种主张人天性是善良的说法,会引人受骗上当。在这方面我们得抱□一种积极的 怀疑主义态度,以免毫无保留和不加思索地便听信了任何举□「和平」、「善意」 牌子的开空头支票者,否则我们也会像过去的几代人似地沦为同样错误的牺牲者。 这些错误包括:纳粹的大屠杀、斯大林和其他一些现代国家当政者骇人听闻的行为 ,还有恐怖主义分子的活动。 政治後果(Political Consequences) 抛弃了基督教的绝对准则,在政治方面的影响是深远和令人不安的。随□绝对准则 的丧失,不论一个人本身的情况如何,可以赋予他(她)的终极、无限尊严之所有 合理基础就都不存在了。「有些人可以藉□自身在艺术、文学或政治上的成就,而 获得尊严,但是那种任何人毫无例外的-包括最卑微、最具破坏性、最令人嫌恶的 -都同样值得我们尊重的观念,却成为荒谬不堪了,就仿佛是在宣称所有的汽车或 马匹都一样好似的。」(22) 後果之一是,社会被定义为「适者生存」的地方,至於那些弱者、失败者,若想要 有任何权利,都得费劲地去向强者、胜利者求得一点自己本不配得的尊重。因此, 很明显地,若「那关乎个人尊严的原则消失了,我们所习惯的那套政治秩序-是一 种依据『人人在法律前自由平等』这类标准所制定的政治秩序-就变得脆弱得不堪 一击。」(23) 这一事实也被公然的无神论者克里克(Francis Crick)所承认,他和华生(James D. Watson)共同发现了脱氧核糖核酸(DNA)双螺旋结构。在一九七一年三月的一次讲话 中,克里克说: 「诸位会发现,〔美国的〕好些政治思想在生物学上是难以说得通的。在美国革命 的时期,当人们遭到僧侣、国王的压迫,提出『所有的人生来平等』的说法,是可 以的。但这种说法在生物学上是站不住的。这在宗教的领域或许有些玄妙的意义, 但是......这在生物学上不仅是不真实的,也是不可取的......。我相信,我们都 知道,或开始明白,未来就在我们的手中,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为所欲为。」(24) 偶像(Idols) 尼采的辩论是颇具说服力的。他认为,一个社会不可能在抛弃了基督教的上帝之後 ,仍一如既往地生活下去。为了人自身的方便,把基督教的上帝舍弃了,这个社会 也必舍弃基督教的道德、绝对准则和人「被提升」的观念。然而,在这过程中,就 出现了一个真空。当然,现在的问题是,可以用什麽去填补这个真空。 陀思妥也夫斯基在其著作中认为人活□不可能不崇拜「某物」。这是由於人生来就 具宗教性。不管他是一个信神的人,是一个不可知论者,或是一个无神论者。 原始人向石雕木刻的神祗、鬼魔膜拜。古希腊、罗马人将其神祗人格化,以便操纵 之。於是乎这些神就成了那向之念咒的人的投射。这些神仅仅是人的延伸,或可称 之为「扩大的人性」。所以,人类有一段崇拜自己「延伸体」的漫长历史。 希伯来人和後来的基督徒与这一传统绝裂了,并宣称有一位超然的上帝存在。这位 上帝不是人性的延伸或人类的创造。这位上帝是被视作宇宙的创造者,□厌恶人的 某些延伸体。作为存在的客观本体,一切尊荣只能归给上帝。希伯来人的神甚至禁 止人用毛石建□祭坛,恐怕经过人手,成了人的延伸。 後来,使徒保罗根据基督的教导,将这一原则进一步发挥,指出敬拜上帝的真正殿 堂乃是人。基督曾驳斥以色列的长老们,宣称真正的宗教应是造物主的一个延伸。 就基督来说,那延伸的表现就是□的跟随者们。 因此,人为了能与宇宙的步调一致,应该让自己在属灵的□畴接受造物主的延伸。 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又有圣灵的内住,就如同最初按神心意所应有的样子(但 因始祖犯罪而被破坏了),才体现了真正宗教的实质。 离奇的是,比如现代的美国社会,在抛弃了基督教有关上帝的观念後,竟无可避免 地回复到原始人的偶像崇拜中去。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过去的苏联,表现为人们对 列宁的崇拜。虽然每个拒绝神的人都会崇拜某个偶像,正如我们已见到的,但那偶 像并不一定是个铜铸木雕的形像。比如「在我们的时代可以见到被当作神明般被尊 崇的思想、团体、领袖人物。一些以自身的批判精神、分辨能力为自豪的人拒绝了 基督,却向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或其他的世俗救主卑躬屈膝。」(25)不幸的是 ,对个体的不尊重,再加上政治性的偶像崇拜,结果可以是极具灾难性的。 合理政治的逻辑、情感基础都被破坏了。所谓的平等就失去了意义,在这一个或那 一个「人造的神明」的攻击中瓦解了。以列宁为例:他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和 马克思一样,也标榜「平等」,但在革命的压力之下,他从原则上反对平等-认为 平等只是一个最终的目标-而在实践上则彻底地取消了平等,竟成为现代极权主义 的创始人。(26) 在那样的政治偶像崇拜之下,根本没有真正的自由。当国家实际上成了一个神明, 要捍卫自由就成了一种沉重的社会负担,因为已没有上帝来认可-个人应受保护- 是神圣的原则。当一个社会是由一个国家神明所统治,正如陀思妥也夫斯基指出的 ,那麽没有任何事是不可以做的了。即使国家或许宣称是本□实现自由平等的良好 愿望,但我们应知道在愿望与结果之间总是有距离的。其最终结果往往是压迫。 法律:形而上的方面 (Law: The Metaphysical Aspect) 为了避免个人或政府可能带来的非人性压迫後果,文官政府(civilgovernment).连 同支撑它的法律体系,是为谋求人民的福利而设立的,并需为达到这个目标而行事 。 法律本身,是每一个社会、文明、文官政府的结构性基础。在文化编年史上,一个 民族的属性,从其实践到形而上学,都最充份地表现在其法律体系中。 法律体系不仅仅是一系列任意拼□起来的行为规□。它们实际上表达了社会上有关 对错、善恶的信念。若没有道德上的区分观念,也就根本不需要法律了。人类不会 为了某些不相干的事情,而判一些人死刑;乃是为了惩罚那会威胁到大家认为是真 实、必须和不可侵犯的事物,才如此行动。 由於法律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一个社会视何为对与错、善与恶、什麽是神圣不可侵犯 ,什麽并不值得进行捍卫,它就无可推诿地成了这个社会的道德表达-即其基本价 值观和信念。因为它制定并宣告何为公义与正当,法律的真正核心其实具有宗教性 。所以,一个社会的最终信仰和价值观是展现在其法律之中的。一个时代的精神也 反映在其中。 简而言之,法律往往是道德的表达与执行,人只能依据道德立法,不管这道德的本 质是好是坏,是真是假。因此,问题不在於一个社会的法律是否有一套宗教体系成 为其支持;问题乃在於是谁的宗教。而且,问题不在於法律中是否纳入了道德价值 观,而始终是谁的道德价值观。 如果法律体系、连同文官政府都无可避免地与道德观、形而上学相关联,那麽一个 社会选择哪一种形而上学体系,就决定了它选择哪一种法律结构。由於是人制定法 律,实际地说,形而上学是在法律之先。所以,历史上并不曾有因政府的形式或法 律体系而展开的大战,却有因思想而引发的大战。如果某人以一种思想取代了原有 的思想,然後这个人(或团体)就能控制政府,并最後控制法律体系。因此,人在 尚未创立或制定法律之前,首先已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在神学或思想上做了取舍。 法律的形式(Forms of Laws) 在法律和政府体系方面有某些基本的模式,其中有神权政治模式,自然模式,实证 主义模式。也有我们将称之为基督教的观点。 神权政治体系是依据一套神所颁布的律法体系。在这种体系内,律法被假定是直接 得自於神或口述或书写的启示。从神那里得来的律法被具体地纳入(往往是一字不 改地)这一社会的法律体系之中。这类的例子有旧约时代的以色列,十六、七世纪 时一些以神授权之名义即位的国王。在这样的一种体系之中,教会和国家的关系往 往很密切,并在不同程度上受教会势力的左右。这一模式在某些时候曾减少了败坏 的人性在政府运作中的影响。它似乎也不理会日後新约思想所带来的一些变革,造 成自十六世纪以来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大争战。 自然法的理论家假设,人类社会在没有任何其他法律或指导原则时,也受制於源自 自然的基本原则。这些理论家以为自然是有规律的,因而人类运用理性,便可以发 现自然法的存在;人无需藉助任何其他指引准则,就有能力领悟自然法的原则,并 实行之。这一理论好像不知道或忽略了人的心智与理性是堕落的,因而是有缺陷的 。所以,自然法似乎就设立了一种人类自治的模式,是不需向任何超然的原则负责 任的。在过去曾有人就用自然法的观念作为一种藉口或方便的解释,以认可文官政 府内的极权主义。 实证主义在法制方面认为,法律是当政的权威所制订、承认的。所以,法律和文官 政府的形式与作用一样,都是国家设立的。此外,并不承认人类本性的堕落。主张 唯独国家才是社会的最高建制,而不是被治理的群众或他们的代表。在实证主义国 家,如前苏联,国家政府是极权主义的,所以,就可以专断地设立(或废除)、执 行法律。二十世纪在西方,有一种逐渐向实证主义国家发展的趋势。 法律和政府的目的与功能(The Purpose and Function of Law and Government) 法律与文官政府的作用有三方面:首先是宣告、设立公义,维护公民的权利,惩戒 罪恶。基督教主张并确立个体的尊严、价值、自由,和所有人类生命的神圣性。因 此,法律与国家需承认、维护、保障、尊重、捍卫这些真理,连同衍自这些真理、 神所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 此外,由於这是一个堕落败坏的世界,政府和法律得要惩诫罪恶,以维持秩序、伸 张公义。比如,像凶杀、强奸、偷窃等罪行需有法律禁止,而国家必须惩办违犯者 。 法律与政府的第二方面作用是为社会提供一种模式或界限,於其□围内可有在一败 坏世界中仍具意义的自由。在这意义上,法律就直接与维护秩序与权威有关,若少 了这方面,就会出现混乱与无政府状态。 此外,国家还设立民法,使人们在遭到他人屈枉、不合理的伤害时,可以有讨回公 道、获得赔偿的办法。在社会中设立法庭和其他解决纠纷的措施,是为了和平地解 决纷争、伸张公义。另外也合理的设立了一些以达到这些目的的程序。 最後,在必要时也会制定一些法律,为保障人人可以安全、有序地行使自由,使大 家能享有更大的自由。这类的法律包括车速限制和其他的交通法规,商业与卫生的 条例,有关安全的条款。法律和政府所提供的架构或秩序总应为了更好地保障、维 护上帝所赋予的权利与自由,而绝不是妨□或削减之。 法律与政府的第三方面作用是提供一个固定的参照点、一种绝对标准,让所有的人 ,包括在文官政府中的当权者,可以直接对之负责。若侵犯了上帝所赋予人的权利 ,没有任何一种权威的行使是合法的,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可以合法的通过。在这 个意义上,法律是作为防止暴政的一种保护措施,不断监督、抵制专权与相对主义 。 基督教眼里的法律和政府 (Law and Government: Judeo-Christian Perspective) 基督教有关法律和政府的观点是,政府与法律的基本作用是为了向人提供最大限度 的个人自由,而将政府对公民的管制压缩到最低限度。这一观点实际上承认了两个 首要原则:第一,由於人性的堕落,就有必要限制、监督所有的当权者,包括藉着 按法律制订的行为准则,限制和监督文官政府。第二,制订这些法律所依据的标准 应是无私的爱,即一种对他人的无私关怀。这二项原则日後最终导致了政治或公民 权利(political or civil rights)的观念。 基督教的观点认为,上帝赋予了人一些基本权利,诸如人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 、拥有和放弃财产的权利等。这些权利,连同一些其他的权利,属于绝对的权利, 英文词是inalienable rights。政府的根本作用在於,在被治之民的同意之下,维 护这些权利。所以,国家当局并无权力侵犯这些权利。如果国家当局有意地、经常 地侵犯绝对权利,其治下的民众就有权改变这一状况,另立一个新政府。这一观点 承认在神创造的秩序中存在□「自然法」。这些自然法只要不侵犯人的基本尊严与 自由,即是有效的。 一七七六年的美国独立宣言中,即清楚地表明了这些观念。它宣告道: 吾人坚信以下自明真理,就是人类生而平等;他们的创造主赋予他们与生俱来不能 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与追求幸福。-为了确保这些权利,便在人们 中间设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乃是来自被治之民的认可,-每当任何一种政府形 式危及了这些目的,民众就有权改变或罢免之,并设立新政府,就政府之建基的原 则与权力的组织形式,乃以民众所认为最足以保证其安全与幸福为准则。 基督教的观点认为,社会使用、并建基於四种律法,而这四种律法则皆系於、并从 属於那基本法。 西方社会的基本法或高级法(fundamental or higher law)是直接源自基督教的原 则和价值观。 文化和社会是被建立在基本法的根基之上。所有的其他律法必须奠基於这高级法之 上,并与之协调一致,否则就会滑入专制、极权的情况中。 第二种律法即宪法(constitutional law),它为文官政府提供了基本形式与程序, 用以保障神赋予民众的权利。宪法是民众与国家之间的基本契约(contract),而国 家是在被治之民的认可下运作的。这就是发端於早期欧洲思想中的社会契约说(social contract民约论)。基本法是宪法的支柱,也是终极价值观的真正根源。人们可以根 据宪法、并参照高级或基本法,来设立其建制。 第三种是立法(legislation),或由掌握立法权的一个政治团体所制定的法律。基督 教的观点认为民众有权参与立法局的事务,是自由政府的基础之一。然而,立法权 的行使得参照□基本或高级法。「立法者」(立法机关成员)并不是自身能设立法 律,乃是从基本法中引申,并提议将之立为法令或法典。因此,无论法律是由一个 君王、一个精英阶层、或一个民主大会所发布的,都必须与高级法协调一致,不得 侵犯所有人类的那些绝对、不可剥夺的权利。 第四种是判例法(case law),这是由司法部门对法律的理解所发展出来的不成文法 。然而,重要的事实是,立法机关的发布、司法部门的判决和其他的法庭并不是法 律的源头,而只是法律的彰显与实施。法官和法庭仅应试图运用原先针对某一特定 情况已存在的法律。一般来说,这些判决会对於往後的案例和情况具有先例性的价 值,因为行使法律需前後一致。但是,如果那些判决有违於按宪法或高级法所制定 的现行法规,或有违宪法、或基本法,那判决就应视为作废,不再被考虑。比如, 瓦得罗(Roe V. Wade)推翻了州政府有关保护未出生胎儿的合理有效法规。像这样 的一种判决就应被视作无真正的先例性效用。 最後需说明的是,以基督教的观点制定法律、政府,并不意味那就成了有些人称之 为「基督教」的国家或当局。在真正的基督教意义上,凡冠以「基督教」名称的必 须具有救赎性。人们大可质疑,一个国家在救赎的意义上,是否可以作为基督教的 国家。 高级法(The Higher Law) 在实证主义出现之前,一直支配着西方社会的普通法(common law),基本上是根据 基督教的原则。西东大学(Seton Hall University)的法律教授吴约翰(John C.H. Wu )写道:「无论你说它有什麽缺点,凡是人的建制总免不了有缺点,但无可否认 的是,普通法比起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制体系有一个优点,即从其历史的开端就具基 督教的性质。」(28) 基本上,普通法是经由将圣经原则运用於一般案情的法庭判决所发展出来的。从这 些判例所归纳得出的法则,就对往後的判案起指导的作用。 很明显地,这种作法也曾被带入早年的美国,人们很自然的就以十诫的精要作为法 庭判决和制定立法各局部架构的一种模式与指导。普通法的参照点往往是透过按新 约精神所理解的十诫。 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所记载的十条诫命可分为两部分,头四条诫命(根据路 德会和天主教的计算法,是头三条)设立了人对神的责任;後六条诫命则制定了人 与人之间彼此的责任。 基督在马太福音二十二:37-40扼要地总结了十诫的基本内容:「你要尽心、尽性、 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 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这两条总纲都被带进普通法中 ,也体现在美国早期的许多具体法规中。 第一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包括木雕石刻、金属铸造的神 祗。「别的神」也指天使或灵界的权势,或甚至管辖国家的「超人」当权者。它实 际上包括任何取代上帝地位的事物。随□中央集权制的抬头,连同往往随之而来的 专横暴政,这一原则对於当今更显得有意义。允许任何一位统治者有绝对的权力, 便是违背此诫命、去拜另一个神。 专制可能不是一种具体的罪行,但在大多数国家体制中都对此有法制和程序上的防 □措施(尽管这些措施可能无效),将治理者规□在正当、公义的□围内,使专制 主义成为不合法。英文中的tyrant(专制君王)一词来自希腊文的tyrannos(僭主 ),意指一个世俗的统治者-是一个不受宗教律法所制约的统治者,其权柄也不是 经由宗教而设立的。西方的政府和法律体制,因接受普通法,便在传统上承认那禁 止国家行使绝对、专断权力的高级法。 第二条诫命宣告拜偶像为有罪-「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这一禁令与第一条诫命 中所涉及的是不同的问题,颇能以色情文化、恶习等这类的事物作为例子。拜偶像 是拜造物主之外的某一物或人。虽然并没有禁止拜偶像的法规;然而,如果我们知 道拜偶像往往与性方面的败坏有关,就能明白拜偶像的一些形式所以会被禁止。恶 习-比如说,卖淫-代表□拜偶像,即使国家将之「合法化」,但在道德上也是不 合情理、说不过去的。 第三条诫命主要禁止人以上帝的名义起假誓-「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这基 本上指作伪证的罪,即发假誓。造物主说是要追讨发假誓的罪,连人也说要追讨这 罪。如果这种作伪证的行为不加控制,便不可能有法庭程序,也不能处理渎职的官 员,惩办罪行。好些西方国家甚至到了今天,人们仍要在法庭以圣经的名义宣誓( 虽然这种作法近年来在美国已大为减少了)。 第四条诫命宣告一个法定假日,每七日中有一日是用来记念造物主的创造大工-「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有趣的是,在西方社会中,这一法定假日虽有些不同 方式,却是普遍实行的。这一规定使得国家自行拔出一天来,供人们休息、娱乐。 「当孝敬父母」是第五条诫命。这一原则也可以归入十诫的头一部分,因为父母亲 可说是在地上的家庭形式中代表造物主的基本权威。从这一点看,孝敬父母即是承 认造物主的权威。这样,父母所有的乃是造物主所托付给的一种权柄。世界各地的 成文法普遍地承认父母的权威。然而,近年来在美国,这一点已严重地遭到破坏。 十诫的第二部分是关乎人与人之间相互的责任。人类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虽然有 缺陷,但也当受到尊重。这部分诫命就包括维护人之生命、自由、财产的律法。比 如像禁止奸淫的律法,便可视作是为了维护家庭的神圣性,有必要维系家庭单元内 部的纽带。此外,还有禁止作假证的律法,作假证在法律上是一种欺诈,有可能使 一个人失去生命、自由或财产;也有禁止偷窃的律法。甚至连贪婪问题也涉及到了 。贪婪本是内在的问题,但一旦外化後,就会带来欺骗、偷窃等罪行-也就是用诡 计、欺诈或暴力夺取原是他人之物。 一般国家的刑事法在很大程度上於十诫中已见轮廓。当今西方社会的法律正逐渐背 离这一基本模式。第一部分的诫命(即承认上帝的至高主权,并禁止羞辱上帝的名 与律法)被取消了,理由是这种确立宗教的作法是违乎宪法的,即违反了将教会与 国家分开(政教分离)的原则。也就是说,过去被认为因触犯了社会与公义之根基 的罪恶事情,如今却被宣布为合法了。 法律的规则(The Rule of Law) 人类根本上应始终采取法治、而不是人治的办法。因而,国家不可以创造、消灭或 改变那些绝对、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乃是上帝为了人的好处而赋予的。有鉴 於此,政府应提供、保障个人的价值与尊严,使人能免受不合理的阻挠、自由追求 一己的生活。政府的作用,即是在促进真正的自由、自主,以保障、维护这些权利 。 ENDNOTES (注释) 1. Norman Foerster, Image in America (Nortre Dame, Ind.: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62), pp.2-3. 2. Harold O.J. Brown, 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Republic (New Rochelle, N.Y.: Arlington House, 1977), p.19 (emphasis in original). 3. Ibid. (emphasis in original). 4. See, for example, John W. Whitehead, An American Dream (Westchester, Ill.: Crossway Books, 1987). 5. Glenn Tinder, "Can We Be Good Without God?", Atlantic Monthly (December 1989), p.70. See generally Glenn Tinder, The Political Meaning of Christianity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9). 6. Ibid., p.71 7. Ibid. 8. Tinder, op. cit., p.72. 9. Ibid. 10. Lucien Goldman, Le Dieu Cache (Paris, Gallimard, 1955), p.45 11. Tinder, op.cit., p.79. 12. James Hitchcock, What is Secular Humanism? (Ann Arbor, Mich.: Servant Books, 1982), pp.8-9. 13. Adolf Hitler, Mein Kampf (1925) (New York: Houghton, Mifflin, 1971), pp.214-15. 14. As quoted in Aurel Kolnai, The War Against the West (New York: Viking Press, 1938), p.59. 15. Albert Camus, The Rebel (New York: Knopf, 1969), A. Bower, trans., p.10. 16. Tinder, op. cit., pp.76-77. 17. Ibid., p.77. 18. Ibid. 19. Ibid., pp.77-78. 20. Ibid., p.78. 21. Richard F. Lovelace, Dynamics of Spiritual Life: An Evangelical Theology of Renewal (Downers Grove, Ill.: Inter Varsity Press, 1979), p.85. 22. Tinder, op. cit., pp.79-80. 23. Ibid., p.80. 24. As quoted by Francis A. Schaeffer, Back to Freedom and Dignity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Press, 1972), p.20. 25. Tinder, op. cit., p.80. 26. Ibid. 27. 410 U.S. 113 (1973). 28. John C. H. Wu, Fountain of Justice (Beaverton, Ore.: International Scholarly Book Services, 1980), p.65. 编者特别推荐: 海外最大的民运组织领导人、民联阵-自民党主席王策博士著有《中国再生之路》一 书,是专门研究基督教文化和未来中国社会重建等问题的重要参考书。 该书主张基 督教民主救中国,从目前的信仰真空回归到西方“自由、博爱、平等”。免费下载: http://www.myfreeoffice.com/immigration/download.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小参考》一周总目录 ( china_002@bigfoot.com 供稿) 《小参考》总第76期1998.05.21 1. 印尼阴影缭绕:北京担心失业工人与激进知识份子串连 2. 防止印尼传染,中共勒令媒体不要渲染下岗问题 3. 中国劳盟组织者刘念春劳教期满却未获释 4. 印尼军车猛撞示威者伤60人 5. 印尼学生扬言要坚持至苏哈图下台,令人担心苏最后象邓一样狗急跳墙 6. 港台报刊热炒:江泽民计画年底推动政治改革 7. 中共邀尼坦雅胡访北京,试图涉足中东和平进程 跻身国际列强 8. 金瑞契寻求调查美与中共的卫星交易 9. 纽约纪念「六四」九周年活动排定 10. 自由中国运动支持者将汇集华府参加纪念「六四」及民运团结会议 11. 新闻综述:立法会选举改变不了香港行政主导的管治 ================================================ 《小参考》总第75期1998.05.20 1. 印尼街头:学生集合 高喊苏哈托下台 2. 压力剧增 印尼议会议长敦促苏哈托辞去总统职务 3. 星期三印尼学生和反对派准备联合举行示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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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A] 菲律宾电影明星出身穷困当选总统 10. 幽默:计划生育的模范--李月月鸟 -- The Chinese V.I.P Reference ┌──┐ Da4 Can1 Kao3~{《大参考》~} The Best Chinese e-Magazine │则兼│ http://come.to/dck i SUPPORT FREEDOM OF SPEECH │明听│ China_002@Bigfo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