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总第三十四期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出版。编辑于美国纽约,发行于互联网 《大参考》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探讨政治改革,突破新闻封锁,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 国际统一刊号ISSN 10972625 —————————————————————————————————————— 1. 中国人,你不感到耻辱吗?...................................马建/世界日报 2. 控告李铁映、曲钦岳和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林德宏的起诉书.....郭罗基/中国之春 3. 驳反革命煽动罪──任畹町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庭的辩护词..............任畹町 1) 驳“污蔑诽谤共产党” 2) 驳“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3) 驳“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4) 驳“反革命暴乱” 5) 驳“政治动乱” 6) 89事件矛盾激化 冲突升级的责任和原因 7) 89运动的历史依据和时代背景 8) 89事件的矛盾焦点和实质 附:任畹町简历.............................................任畹町 4. 《小参考》一周总目录..............................................小参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中国人,你不感到耻辱吗? 马建/世界日报   杀富济贫分子自从执政以来,除了分配已夺来的财产外,剩余的时间就开始了 形形色色的针对知识阶层的运动。千千万万的人死了,但是活着的人又怎样?开放 以来,他们把失去的时间拼命往回夺。结果,凡是外国的东西一律照搬模仿,而且 重点捡那些坏的。最可怜的当然是孩子,他们的脑袋里竟然也只有一个词:挣钱。 十来岁的小孩跟记者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嘛,”实在是中国人的悲剧。人类生存 的最终价值或者说生活的生命意义已经荡然无存,剩下的就是挣钱、花光、死掉。               疯狂而拙劣的模仿   现在这些被称做群众的大堆众生开始在下一代身上出现了“文化迹象”。这些 后生们看了西方六十年代的电影,就兴起了喇叭裤。看了西方人吃西餐便恨不得吃 掉所有的肯塔基快餐店,真不知下一步他们还要干什么。目前,街上只要出现西方 的任何名牌,他们都一抢而空,六百元一双的鞋托人都买不到,而香港人倒是回大 陆买便宜的鞋穿。北京街上的姑娘化妆从来不分黑天白日,我北京的秘书就是其一 ,从认识她以来,我都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见到她总是满脸刷着化妆品,像刚 从广告颜料厂走出来。在新疆的克拉玛依市,姑娘穿着花枝招展,有些服装是他们 自行设计的,只要一放映外国片,第二天街上就有电影里的服装穿出来。她们穿着 晚礼服去工厂上班,穿着披肩挤公共汽车,布底绒面在室内用的拖鞋配上筒裙去参 加舞会。有的男青年穿着镶着花边金线的女式衬衣。在青岛我还看到穿女式隆胸西 服的小伙子。“疯了,”北京的朋友来信告诉我:“中国人疯了,他们不知道文明 是什么,当妓女完全是为了模仿西方人的开化。”                性与爱的变异   南丫岛上的一位英国朋友跟我也说:“你们中国姑娘太开化,她们没有价值观 ,西方人不都是性开放,我怎么也跟她们讲不清楚。”是的,西方有性解放的人, 那只是其中一种。中国人眼里的西方人就是不结婚,不断恋爱,就是结了婚也必有 情人的。关于“情人”,在中国也已推广,我在北京时有一对夫妻,都是画画的, 就是因为男方有情人夫妇大吵。男人在关键时刻搬出了绝招:“西方国家结了婚都 有情人。”此话犹如洪钟,他老婆顿时矮了三分。她小声说:“你有本事找个西方 人。”既然西方有,她还有什么话敢乱说。目前中国的女孩不但学会了西方人开放 的那一部分,还把中国优秀文化传统——阴柔,结合进去,玩弄感情游戏如鱼得水 。我的女朋友同时和三个男人恋爱,我这个情场老手都被她瞒天过海。              占统治地位的农民意识   目前,最混乱的还是思想意识方面,只不过从政治又跳到经济上。人们的意识 始终被一条潮流牵着走。没有什么人道、人格以及自我尊重的风尚。流传的口头语 说明这一点。有三条:聪明、正直、党员。每人只有两条,也就是说:聪明加正直 ,就不是党员;正直加党员,就不聪明;党员加聪明,就不正直。   这个公式正是中国人历来的生存态度。   现在的北京街头、饭馆旅店、澡堂里都听到这样数落一个人,“看他穷得像个 教授似的”、“看他傻得像个博士”、“看他坏得像个党员”。中国人的处境到了 极不平衡的时代。   一个没有文化的文盲国家是不可能一下子变文明的。从共产分子首脑到他统治 的百姓,几乎都是农民阶级。在这种素质的人堆里只能号召杀富济贫革命。就像现 在的穷国都在闹革命运动一样。一阵冲锋陷阵抢来的财物,分完吃完就完事。靠这 种素质的中国人搞建设是不可能的。他们对文明、文化的敌视目前还是存在。虽然 没人骂“臭老九”了,但掌权的还是他们那批冲锋陷阵的“抢劫犯”们。这个国家 算完了。谁都明白,瞎子给瞎子领路会一同摔进沟里。              羞辱国人的知识阶层   一个国家的先进取决于知识阶层的进步。先进国家对待文化知识方面无疑是这 样。甚至连苏联对待知识阶层也比中国强。在共产专制国家中,中国的文化阶层是 等而下之的。这个问题起源于中国这个古老民族以往的文化构架。从诗人屈原开始 至今,知识分子始终走一条仕途之路。屈原当了半辈子官,一旦失宠便开始“伸张 正义”,痛斥不合理。因为他没了政治理想。屈原确实又是个拙劣的政客,他天生 本该成为真正的诗人,搞政治本不是他内行的。但中国的文化造就这么一种知识分 子。成了“山中隐士”以后开始“问天”,问了半天什么也问不出来。这自相矛盾 、由内向外的追问方式永远也问不出什么。不得志成了中国文化积累的唯一财富, 凡是大诗人、画家都要不得志。只有怀才不遇他们才开始隐起来吟风弄月、修身养 性、拈花微笑。骨子里又希望朝廷有一天后悔,派人前来明查暗访然后下诏书再被 重用。衡量中国知识分子成就的标尺立在为政治阶层服务的得当里。              自傲的“井底之蛙”   不能否认西方知识阶层的独立构架的合理性,这是西方文化能震撼社会的主要 原因。中国几千年文化史无非是不得志文人的怨声载道,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如今 ,这个民族又重整旗鼓,莫明其妙地要超西方国家,恢复自己以往的尊严。但它以 往的尊严几乎都建立在夜郎自大之中,一种勉强的“手淫”快感而已。“天下第一 泉”你会发现在一条胡同的井边。“天下第一山”大不了是块石头。“天涯海角” 乾脆就是鼠目寸光。至于“天下第一关”更是不值一提的砖庙。他们能否走出来看 看。美国人从来没有说过他们有天下第一大峡谷、天下第一大森林、天下第一自由 神像。法国人也没吹天下第一大凯旋门、第一大铁塔。爱吹牛的只有中国文人,他 们怨声载道转为自淫,至今还在吹那条黄河和已经不能再破了的防备别人打进来修 筑的城墙,以后他们还会吹秦始皇陵墓为“天下第一大墓”。咱们走着看,那些挖 出来的兵马俑已经成了他们的骄傲了。这样的民族能进步吗?知识去了哪里?中国 的政治永远由“揭杆而起”的农民老大哥们占有吗?中国人,你不感到耻辱吗?  摘自《世界日报》 (注:马建,中国当代作家,作品被官方批判。现定居香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郭罗基控告李铁映、曲钦岳和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林德宏的起诉书 郭罗基对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南京大学校长曲钦岳和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林德宏 的起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和义务。”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南京大学校长曲钦岳、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林德 宏滥用职权,剥夺我的劳动的权利,阻止我履行劳动的义务,构成违反宪法的行为 ,特此提起诉讼。 我是硕士研究生导师,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专题”课程。 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哲学系主任林德宏通知我:“上午系里开了会,根 据上面的精神,根据目前的形势,我们决定,你的课不上了,由别的同志来上。” 我问:“‘上面的精神’是什么?根据‘目前的形势’为什么就不许我上课?请你 们讲出理由来!” 相持很久,林德宏一点理由也讲不出来。 “上面的精神”来自南京大学的负责人。 九月十四日,哲学系主任林德宏、党总支书记钱惠琴向我传达,说是南大党委和 校长副校长一起作了决定,因为我有“三点看法”,政治上不合格,作为马列主义 教师教书育人是不合适的,所以不能上课不能带研究生。钱惠琴还说:“我们是婉 转地传达,他们说得很不客气。” 我当即表示:“第一,剥夺我的工作权利是违反宪法的,我保留以后采取行动的 权利。第二,取消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是撕毁协议的行为,应当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 在南京大学,主要负责者是共产党的党委。南京大学党委无视宪法,僭越权界, 干预行政事务。此外,还有其他违法情形,另行控告。 九月二十八日,林德宏在哲学系全体教师大会上宣布我为“待聘”。从此,我成 了“待业老年”:对我只发“基本工资”,大概相当于过去“右派分子”的“生活 费”。 “上面的精神”最终来自国家教委的负责人。 十月十六日,我和妻子刘渝宜在东郊宾馆与南京大学校长曲钦岳相遇。刘渝宜问 曲钦岳:“不让老郭讲课是你决定的吗?为什么在党内发表了不同看法就不能讲课? ” 曲钦岳说:“我不是党员,党内的事情我不清楚,政治上的问题由党委拿意见, 我不好插嘴。行政上的事嘛,我不能说不清楚,那是执行国家教委的规定。” “国家教委的规定有文件吗?” 曲钦岳说:“文件没有,是口头的。教委负责人在各种会上多次讲过,坚持看法 的,不能讲课。” 对一些教师作出“待聘”的处置,是南京大学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在全国高等学 校中率先进行“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南京大学的这种“改革”,经李铁映亲临 指导,又派员检查,通过如仪。因此,国家教委不仅具有一般的领导责任,而且具 有直接的行为责任。 我所开的课程是根据已有的聘约列入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教学计划的。被告们 滥用职权、强制取消我的课程,由此而使我的合法收入受到损失。《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行政责 任者侵犯了我的财产权。我所提起的诉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 章第十一条第(八)款的受理范围。 我的“三点看法”本是共产党的内部问题,属于党内的保留意见。既然“三点看 法”被当做剥夺我的劳动权利的根据,我就不得不进行公开申辩了。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 ,邓小平的讲话将我和魏京生、王炳章并提,说成是什么“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代表 人物”。 我认为,“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一概念是根本不科学的。共产主义运动的目的就 是推动社会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 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 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和一切人都得到自由发展的社会,不就是 自由达于“化”吗?建设一个自由化的社会是共产党人的理想。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 的常识。首先把“自由化”奉送给资产阶级,然后起劲地反对,是十足反马克思主 义的。如果说自由化就是“反对共产党”、“否定社会主义”,只能说这种“共产 党”不是依《共产党宣言》所塑造的共产党,这种“社会主义”不是《共产党宣言 》所主张的社会主义。自由化和民主化是相联系的;反对自由化,不能不反对民主 化。所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实质是提倡封建主义专制化。事实证明,“反 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有着不光彩的出身,它是一九五六年在镇压要求自由和民主的 波兰、匈牙利人民的血泊中诞生的。中国从苏联、东欧引进这一口号以后,自“反 右派运动”到“文化大革命”,一直是左倾指导思想的一部分。它的实际作用是反 对政治上思想上的不同意见,压制自由和民主的要求,因而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以打击异己求稳定,恰恰是动乱的根源。 一九八0年十二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第一次 提出批判“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一九八一年一月十日,中共中央宣传部 召开讨论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座谈会。我在会上表示拥护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 。同时对重提“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发表了不同意见。与会者不少人赞同我的意 见。当年有些人卖力地叫喊“以阶级斗争为纲”,现在换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驾轻就熟。我因为不赞成“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成了“资产阶级自由化 的代表人物”。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向中共中央申诉,就“反对资产阶 级自由化”的问题提出不同意见,表示保留。十二月三十日,邓小平作了一次“反 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至少还要搞二十年”的谈话。对我的申诉也有所反应:“郭罗基 并没有放弃他的观点,但这次学生闹事他表示不参加,这就好嘛!你的观点可以保留 ,只要你没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行动。可以保留。”邓小平的这个谈话,作为中共中 央一九八七年一号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广为传达。随后开展了“反自由化”的运动 ,方励之、刘宾雁王若望被开除党籍,那一次,我总算幸免于难。 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又用“资产阶级自由化”来解释青年学生和广大人民要求 民主,反对腐败的正义呼声。对此,我理所当然地表示继续保留。正因为“反自由 化”是反马克思主义的,越是“反自由化”就越是糟塌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武器失 灵,只好使出武器的批判。不讲道理是因为没有道理可讲、讲不出道理。讲不出道 理就开枪。制造“六四”流血事件是以“反自由化”到反人民的合乎逻辑的发展。 我从表示保留到提出抗议,也是合乎逻辑的发展。一九八九年十月七日,一九九0 年一月六日,在两次支部大会上,我运用共产党员的权利,发表了保留意见,并对 党的领导人提出批评。 “六四”以后,共产党内进行“党员重新登记”,运用组织的力量,压服党员接 受对“六四”流血事件的官方看法,是政治上虚弱的表现;对于不接受某种看法的 党员“不予登记”,更是扼杀党内民主的表现。把是否赞成“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作为“党员重新登记”的条件之一,是在《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条件 之外附加了条件,也是践踏党章的行为。简言之,我的三点看法是:所谓“反对资 产阶级自由化”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六四”流血事件是反人民的;“党员重新登 记”是反党章的。 这些看法,表明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热爱人民,维护党章的基本立场。我发表“ 三点看法”是光明磊落的,支部书记肖玲和当时的总支书记郭广银同我谈话后,将 我的看法整理成书面材料。我还嫌它不够明确,亲笔作了修改。不过“三点看法” 也仅仅是看法,无非是一九八六年向中共中央提出的保留意见的合理延伸。我满足 了保留意见的必要条件,当然“没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行动”。我也严格遵守共产党 的纪律,在讲课的时候没有公开宣传在党内的保留意见。倒是南京大学党委书记韩 星臣,前哲学系总支书记郭广银违反了纪律,他们在校、系两级向党外人士通报了 我的“三点看法”。 我因发表了“三点看法”而被取消了党籍,但是没有人指出,我究竟错在哪里?唯 一的说法是“和党中央不一致”。本来不一致,确实不一致,就因为不一致我才表 示保留。不一致怎么能证明一定是我错呢?这是在高度理性的问题上运用非理性的思 维,在需要真理标准的时候又抬出“唯上”的标准。我还在耐心地等待。如果能证 明我有错,我准备随时向真理低头;如果不能证明我有错,我决心到处对谬误作战 。 一九八六年允许保留的意见现在又不允许保留了。这就违背了邓小平的意志,也 推翻了中共中央一九八七年一号文件。此事我将向党组织提出申诉,不属于法律问 题。但是,以我在党内的保留意见为根据,剥夺我的劳动权利,这就是法律问题了 。 我问哲学系主任林德宏:“我讲课中有什么问题?”他无言以对。 党委书记韩星臣说我“政治上不合格”、“教书育人不合适”。我建议,在南京 大学哲学系全体教师和大学生、研究生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意测验;作为参 照系,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所有研究生导师为测验对象。在政治上,究竟是 谁合格,谁不合格?在教书育人方面,究竟是谁合适,谁不合适?他们没有勇气采纳 我的建议。 不许我上课,没有任何教学上的正当理由,完全是政治迫害。所以“待聘”也是 欺人之谈,待到学期结束始终未聘。退一步说,即使原来的工作不合适,可以聘任 合适的工作。被告们滥用权力,重演了“文化大革命”中“靠边站”的非法行为, 使得一个有工作岗位的人失去工作,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无法劳动。 为什么我在党内发表了“三点看法”可以成为剥夺我的劳动权利的根据?我将在法 庭上和被告们进行公开的辩论。现在正进行宪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我希望将此案以 及另一案——对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的起诉,公之于众,供全社会讨论。在 中国,人民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是很困难的。我要为自己,也为所有受迫害的人 们伸张正义。 国家教委,南京大学以及哲学系的负责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对国家教委 主任李铁映,南京大学校长曲钦岳,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林德宏进行判决,恢复我 的劳动权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章第六十七条,赔偿我的名誉上和 经济上的损失。 对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的起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 法和法律的特权。”我控告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书记韩星臣)窃取权力,侵 犯我的公民权利,严重违反宪法。 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南京大学哲学系中共党总支书记郭广银告诉我:党委 决定,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取消我当教授的资格。我问:“根据什么?”郭广银 答:“不知道,党委没有讲。”没有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赋予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有 权取消公民当教授的资格。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的做法,从法律上说,完全 是侵权行为。从道义上说,也是荒谬绝伦的。北洋军阀政府没有以“政治审查不合 格”为理由,取消陈独秀、李大钊当教授的资格;国民党政府没有以“政治审查不 合格”为理由,取消李达、瞿秋白、鲁迅当教授的资格。共产党掌了权,就连自己 的党员仅仅因为持有不同意见也不能幸免被取消当教授的资格!迫害知识分子,在中 国近代史上无此为甚,当时我还是一个共产党员。一九九一年二月三日,我向中国 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控告南京大学党委,至今将近一年了,石沉 大海。可见,共产党违法在共产党内部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四日,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林德宏,中共党总支书记钱惠宁向 我传达,南京大学党委和校长,副校长一起作了决定,说我不能讲课,不能带研究 生。这一回讲出根据来了。党委书记韩星臣说,因为我有“三点看法”,政治上不 合格,作为马列主义教师就不能教书育人。钱惠琴还说:“我们是婉转地传达,他 们说得很不客气!”九月二十八日,林德宏在哲学系全体教师大会上宣布我是“待聘 ”人员。我被非法地剥夺了公民的劳动的权利,同时也是阻止我履行公民的劳动的 义务。对于这一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者、哲学系主任林德宏,南京大学校长曲钦岳 ,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另行起诉。南京大学党委除了应对侵犯我的公民权利负有 责任外,作为一个政党组织窃取行政权利,也是违法的。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八日,我向哲学系主任林德宏递交了一个书面报告,要求办理 出境手续。国际传记中心将我列入《国际知识分子名人录》和《卓越人物传》;美 国传记研究所又将我列入《杰出领先人物国际名录》和《世界五千名人传》。该所 还聘我为研究部顾问。这两个机构联合向我发出邀请,参加将于一九九二年七月在 剑桥大学举行的第十九届国际人文科学交流大会。我的报告送去一个多月后,十一 月二十一日,报告被退回,林德宏说:“请示过党委,党委书记韩星臣说:‘象他 那样的表现,根本不能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并无根据公民的“表现”裁定能不能出 境的条款。第八条规定有五种情形之一的不能出境。我不属于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 种,我已经不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不受党组织的纪律约束,出国离境不需要向党 组织请示。我根本就没有向南京大学党委提出申请,为什么要由它来决定?一九八七 年三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监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发布的《关于依 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规定有权限制中国公民出境的是 人民法院,人民监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有 什么资格限制我的出境权?这完全是越权行为。 以上,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的违法事实,人证物证俱在,请求法院调查。 政党是由公民中的一部分组成的。不管这一部分公民自称是“优秀人种”还是“ 先锋战士”,都不应窃取国家权力。一部分公民组成的政党有什么理由凌驾于全体 公民之上?通过合法手续,政党可以执掌政权,但政党本身不是政权机构。如果允许 某一政党视国家权力为己有,这个国家必定不是民主国家。希特勒是靠国家社会主 义工人党(即纳粹)上台的,法西斯主义的律令就是“党即国家”、“元首即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也曾批评中国国民党搞“一党专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 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不是属于任何政党,任何个人的。政党窃国,个人专权 应在禁止之列,属于违宪活动。 共产党和其他政党是不同的。非但不同于资产阶级政党,也不同于别的工人阶级 政党。不同在什么地方?共产党的第一个经典文献《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和其 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 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比其余的无产阶级群众优越的 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共产党的特殊性在于 推动运动前进最坚决,并且在理论上了解运动的规律。此外就没有什么不同了。政 党就是政党,不是政权,这也是共产党和所有政党的一般性。如果哪个共产党把自 己变为国家权力机构,就不再站在运动之中推动运动前进,而成了高高在上的“天 然尊长”,唯恐别人来夺权,惶惶不可终日、终月、终年,还有什么生气?在理论上 自己违反自己,也就没有什么优越可言了。《共产党宣言》主张夺取政权,但不是 垄断政权。垄断政权的共产党,渐渐吸引和麋集了一些迷恋权势,谋取私利的人们 ,即使本来非常革命的共产党也不可能不发生腐败,道理十分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叙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斗 争夺取政权的历史,也表明“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现代 化建设。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违反宪法的,歪曲“中国共产党领导”同样是 违反宪法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究竟是什么意思?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 会的政治报告宣称:“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 导。”中国政府发表的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也说:“党的领导主要是思 想政治的领导。”“在国家领导体制中,党不能代替政府的职能,党在宪法和法律 的范围内活动,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任何权力。”那么,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 员会可以取消公民当教授的资格,可以剥夺公民的劳动权,可以限制公民的出境权 ,是谁赋予他们这种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他们是在理直气壮地违法。中国共产党 南京大学委员会哪里是什么“思想政治的领导”,俨然为发号施令,生杀予夺的权 力机构,而且是凌驾于校、系行政权力机构之上的权力机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只 是说明应当如何,《中国的人权状况》应是说明事实如何。南京大学党委的所作所 为,除了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宣言和行动不一致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既不符合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应当如何,又与中国政府的白皮书所宣扬的事实如何大相径庭。 我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于窃取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的中国共产党 南京大学委员会给予法律制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我的公民权利,改正强加于我的各种不 正当做法,赔偿名誉上和经济上的损失。 政党组织变成权力机构,并非南京大学所独有。正因为如此,问题就更值得重视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允许政党窃取权力的现象继续存在,只能证明中国政府关 于人权状况的白皮书不过是一纸谎言,宪法和法律类同儿戏。马克思说:“法典是 人民的自由的圣经。”不要把这圣经仅供献媚神灵的唱诗班使用,关注一下人民自 由吧。 以上起诉,请予审理。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罗基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工作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邮政编码210008) 家庭住址:南京市龙蟠路锁金村南京大学公寓1001号(邮政编码210042) 电 话:502074-243 [按:郭罗基的案例在美国法学界受到重视,写入教科书。郭罗基现任教哈佛大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驳反革命煽动罪──任畹町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庭的辩护词 时间:1991年1月8日 要点: 1、驳“污蔑诽谤共产党” 2、驳“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3、驳“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4、驳“反革命暴乱” 5、驳“政治动乱” 6、89事件矛盾激化 冲突升级的责任和原因 8、89事件的矛盾焦点和实质 7、89运动的历史依据和时代背景 由于庭审时间有限并不停被中止申辩 , 辩护书只宣读了一部分 ,最 后以进行演讲 煽动为由休庭 , 旁听者150余人 ,有全场录像。在此增加 了开庭实况记录。 法官先生: 北京市中级人民检查院的起诉书指控我在学潮和政治动乱的被景下“认为时机已到, 在广场和各高校进行游行罢课绝食的反革命煽动。”这一指控有背于逻辑和事实。 什么是“动乱”? 我国社会不能再经受战争破坏和文革动乱,并不等于可以消弱或取消社会民主。 反观40年乱与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只要共产党领导集团不乱,不争权、不 腐败、国家和人民就不会乱。什么时候,只要党乱,必有国乱和民乱。 什么是“暴乱”? 综观改朝换代的社会历史,只要工农不拿起枪,只要军队不叛变,就不会有革命暴乱。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除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 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之外,还有“人民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经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1989的民主改革事件是符合宪法根本大法的合法民主参政,是非暴力压力团体的 政治反对派行为。是政治精英中产阶级的民主分权运动,是全民的社会运动,它的两大 目标是消除腐败、还政於民。 以宪法根本大法为准则为依据的群众性事件,当然也是最根本的合法事件。 正如浩荡不息的黄河长江是依照地理和生态的法则来决定和显示自己的主流流向 的。无论有多少条支流,都无法替代长江黄河的主流。 89民主改革运动正是依照人类文明进化和社会演变的法则而运行的。 这个运动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危害后果,它违反的只是“北京市社会团体试行办 法”、“北京市关于游行示威的若干规定”等首都行政法规。任何一个理性的政府都不 会将游行、集会、罢课、绝食视为真正的威胁。 6月4日,武装部队平息的是群众和平请愿,而非反革命暴乱。军队用兵在前,群 众被动抵抗在后。这就是事实真相。 将如此浩大的非暴力人民改革事件指控为“政治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是完全歪 曲事实的,是对我国宪法尽管是虚伪的主权在民原则和规定的根本背离。(法官:任畹 町 你要注意你的发言 ) 宪法合法性的真正泉源来自人民。 任何打击人权和民主参政的行为必将受到历史的无情裁决。(法官:任畹町 提醒 你注意 不许诬蔑政府 ) 检察当局以所谓“政治动乱”的政治概念为前提对我提起法律公诉是违背司法独立 的。 宪法第13条规定:人民检查院依法独立行使检查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机关和个人 的干涉。 检查机关对我的起诉指控首先置于“政治动乱”的帽子之下,这是不是独立行使检查 权? 案件正在起诉,何以结论为“政治动乱”?预先扣上“政治动乱”还要开庭审理作 什么?这种法庭审理可能是公正的吗?是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基础吗? 人民法院居然受理检查院的这种不合法公诉 ,请问,宪法规定的司法独立是真的 还是假的? ( 法官:任畹町 不许你藐视法庭 ) 以某种政治结论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就是我国历史上大量“反革命”错案 和“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错案的主要根源。 以一种政治前提追究公民的刑事责任是违反宪法司法独立规定的。 这就是党法一体的确切表现。 为此,我全然拒绝并要求公诉机关首先撤掉“政治动乱”的错误前提,以昭示我国 司法独立的宪法尊严。 中国人民是酷爱自由的人民。 磅礴的89人权运动体现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规定和立法精神是永存的。 89风暴是中国人民用鲜血和自由捍卫、发掘我国宪法主权在民主原则和规定的伟大尝 试。是中国人民为使宪法这一虚伪条款转变为现实生活的艰苦卓绝的光荣锤炼,是民 主墙以来十年民主改革的锻造与结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依靠全国人民及每一个政党、每一个社会集团的共同保卫才是 合法有效的。 在保卫1949年中国革命成果的问题上,共产党没有专属权。 广场上空每天回荡着的义勇军进行曲正是中国人民和政治精英、知识精英保卫共和、 钟情民主的生动写照。 在这个所谓庄严的法庭上,我要考验司法当局,在官民政治利益产生严重冲突的时 刻,在主权在党与主权在民的尖锐对立面前,法庭是如何公正地执行法律的。 很可能这个法庭不值得我们对它报以希望,那就让一切倒退势力,一切腐朽事物在 人民面前颤抖吧!(检察官: 审判长 任畹町污蔑司法机关 提请注意 ) 我们永远怀念89人权运动中为追求人类光明和社会进步为实现公民权利和政治自 由而死去的人们。 起诉书指控我“污蔑共产党是专制独裁的私利集团,犯下了难以宽恕的历史罪过”。 这是寻章摘句有意拼凑偷换名词罗织罪名。(法官:任畹町 不许诽谤检察机关 ) “专制独裁”并不是我形容共产党的用语,谁都清楚,我的专门用语是“共产党一元 化八位一体”。 4月21日我在广场演讲之前几天就已经出现了“推翻专制”、“打倒独裁”的巨幅 标语、口号。我在演讲中只是记录和评论了我的这一所见所闻。 A骂B,C评论A骂B,并不等于C骂B,这是很简单的逻辑。 检察机关企图将89民主改革中普遍高涨的反专制独裁的口号首先归罪于少数人的 所谓污蔑煽动,这完全是虚构。 4月30日,我在理工大学演讲之前的4月26日,此校食堂外墙上已经张贴的游行口 号的第一条就明白写道:“打倒专制独裁,争取民主自由”。这难道也是我的污蔑煽动 吗? 当局拿“私利集团”的苦口良药不当做好话和真话去听,反而罗织罪名,加害于人, 是何道理? 为了驳斥所谓[反革命目的]、[反革命言论]的歪曲指控,我将证明我国公民对我国政 党、我国社会、对我国法律和国家哲学进行正当批评和采取反对态度的宪法合法性依据, 并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论理为基础展开整个辩护。 法庭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辩护,甚至逐出法庭,否则,我将认为,法庭惧 怕被告的辩护。 1、驳“污蔑诽谤共产党” 由国家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量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是法律规范。各种法规及其条 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宪法是最高的法律规范形式,具有最高效力。 人们依照法规进行社会活动,形成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时,就构成了法律关系。 这种关系具有三个逻辑要素。 一是指明法律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二是法律应指明人的行为规则,要求怎样做和不准怎样做。 三是指明违法的后果,即制裁和怎样制裁。 裙子在很多国家对男人是不适用的,也就是,男体不适用穿裙子。刑法只适用犯罪 处罚,民法只适用于民事违法行为的裁决。 根据这三个要素可知,我国宪法不适用于政党领导制度。因而批评和反对执政党的 言论是不违宪的、合法的。所谓推翻革命政党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没有宪法依据的。 关于党的领导,仅仅在宪法序言中有一句抽象描述。至于通过什么法律制度,实现 和保证党的领导,如何要求公民遵守党的领导、违反党的领导是否制裁,怎样制裁,这 在整个宪法中没有一条可供人们遵循的规定,而且也没有其他法规。 如此重要的“党的领导”在宪法中难道就是如此地不重要吗?事实正是如此。 什么力量是我国的政治领导力量?什么制度是我国社会的根本制度?国家权力来自 于何处?通过什么制度如何实施国家权力,宪法均有正式、明确规定。相反,关于党的 领导,一条规定也没有。 可见,“党的领导”在宪法中只是笼统抽象的毫无条款保障的空洞词语。 宪法第一条在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后即要求公民应该怎样做,又规 定了公民不许怎样做。 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任 何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 或者个人侵扰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 我国宪法并没有共产党神圣不可侵犯的行为规范和必须服从共产党的义务规定。宪 法总共一百三十八条,明文规定“必须”做的有十处,应当履行的“义务”有九处,“不 得”做的行为有十二处,“禁止”做的行为有十二处,没有一条规定是有关执政党的。 宪法没有规定镇压和制裁批评或反对共产党,刑法也没有规定批评或反对共产党为 违法犯罪。 因而可知,共产党在宪法中的位置是虚设的,不具备规范法律的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以“污蔑诽谤共产党”入人以罪是违法的! 批评或反对共产党以违法犯罪论处,改变一党制为多党制以违法犯罪论处,何以服 人?法律何在?法理何在? 政党同公民的关系是政治关系而非法律关系,党的领导一直是宪法规定之外的力量。 这是共产党作为超社会、超国家、超政府的特权地位所决定的,自然,它也必定是超法 律的。 共产党之所以不需要法制化是因为它首先要排拒法律对它的约束和限制,以便保证 自己的超然地位。否则,它就不是特权力量。共产党发动文化大革命并没有受到宪法的 障碍,当追究起文化革命的政党责任时,又没有宪法作依据,这就是共产党特权地位的 需要和表现。 一个丝毫不受法律约束限制的政党和政府怎么能够通过法律制裁和约束人民呢? 日本天皇和英国女王的权力是否同样如此竟无法律规范的约束和限制? 共产党的特权既然来自于对法律的超脱,它就必定要以失去法定保护而付出代价。 89民主改革也是我国人民体现国家制度的民主宪政运动。它再一次从人民的实践方 面否决了共产党同人民利益一致性的自我陶醉和神话,证明了政党同人民不能等量齐观, 不能相提并论。 在宪法的实施上,主权在民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实际保障,而虚设的、毫无法律规范 的“党的领导”却是真正的主权力量。 党权和民权的这一矛盾与冲突在89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可以肯定,这一矛盾和对立将贯穿在我国社会民主发展的整个过程中。 不管谁爱听不爱听,我要把这个真话告诉人们。 我国宪法仅仅在形式上继承了资产阶级主权在民的立宪原则。然而,农业社会主义 要比资产阶级更好地满足现实主权在民的立宪实质,还有一段漫长的历史路程。 我国宪法规定得最彻底明确最有强制约束力的地方只有两处。这就是第二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第十二条: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不存在第二个权力中心。“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其他力量是可以侵犯的。 只要我国宪法是真实的、无私的,这就是我国宪法的精义所在。 这就是我参与89和89运动宪法合法性的依据。 毫无疑问,只有人民的直接参政权、人民的直接监督权,才是至高无上的,才是主 权在民的最高体现。 根据宪法第三条的规定,人代会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代会对人民 不负责的时候,人民就要上街监督,言论监督、集会监督、出版监督、结社监督。 主权在民的宪法规范为我国人民组成合法反对派政治压力团体提供了确凿无疑的 宪法依据。 当局起诉我“煽动青年”、“挫败当局的各种政治压制”是违反宪法的。 法律条款是无可辩驳的,不容许增删一个字或一个条款。我的演讲主张或许将来才 能实现,然而我的言论行动是依托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是地道地合法言行。 我国实行成文宪法,一切以成文宪法为执法依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有超越宪 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在这里所指的“组织”和“个人”只能是国家机关、执政党以及它们的领导与 个人。只有执政党、政府及其领导者个人,才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去发动文化革命 那样的“政治动乱”。普通公民没有力量行使这种特权。 相反,我国政党和行政机关违宪的案例很多很多,从来没有受到人代会的纠正。这 个国家不存在违宪审查制度。文化革命就是特典型特重大的违宪案例。还有公安机关单 独执行的收容审查,人民一定会起来反对和推翻这种严重危害和践踏人权的反动法律。 请问,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违宪审查功能究竟到那里去了?这难道不是“党法一体” 的确切表现吗? 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司法机关是否应当维护“一 切权力属于人民”的主权在民的统一和尊严呢?这难道不是“党法一体”的确切表现吗? 2、 驳“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刑法第十条关于犯罪的定义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 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和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制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拥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 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的本质特微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非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这一行为 也须同时违犯刑法才为犯罪。 对我进行指控的刑法一百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没有规定危害构成,不符合 犯罪定义。 犯罪学认为犯罪构成(含危害构成)是刑事责任的基础,犯罪构成四要件,缺少任 何一件均不构成犯罪。 1、 犯罪客体 2、犯罪客观 3、犯罪主体 4、犯罪主观,其中犯罪客体要件就是规定 危害后果。 “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是刑法中唯一不问危害后果的罪名。这不但同犯罪构成的刑法法理 而且还同刑法第十条规定的犯罪定义自相矛盾。这就使得反革命煽动罪的立法缺乏犯罪 构成的充分条件。 立法机关很清楚,所谓“反革命煽动罪”作为言论、文字的范畴是不会带来社会危害的, 但是,为了限制民主参政、钳制言论和出版权利,因而,制订“反革命煽动罪”的意图 正在于此 。 刑法没有规定对执政党的“污蔑诽谤罪”,因此请问:拿公民的正当批评歪曲为“污 蔑诽谤”定罪,法定根据何在?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权, 对任何人不得打击压制,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要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的批评和建议被无端打成“污蔑诽谤”,还有什么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 权利可言?拿人民的意见指为“污蔑诽谤”,还倾听什么意见和建议? 显然,“反革命煽动罪”的制定和“诽谤污蔑罪”的类推是违犯宪法第二条、第二十 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必须取消这一经不起法律检验和法理推敲的罪 名。 3、驳“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宪法序言中的四项基本原则只能作为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哲学的规定原则,而不是 也不应当是公民个人社会政治信仰的规定原则。这就是政治同法律的区别,信仰同制度 的区别,言论同行动的区别。 一个有自由思想的人,无论有天大的政治思想言论也谈不上违反宪法,也不能接受任何 法律制裁或劳动教养行政处分。 这是现代开明社会还是非现代专制社会的重要区别。 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 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劳动教养作为迫害言论自由和不同政治信仰的手段应当通过立法加以取消。 共产党只知道多年来在生活上对人民欠债很多,而不自知对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 同样欠帐很多,这比生活欠帐还难以偿还。当人民在高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的时候,共产党是否意识到,还政于民的日子已经悄悄来临了。 共产党应当夹着尾巴做党,夹着尾巴执政,不要再重演几十年来以党代政、以党代 法的反动行政史和司法史。 共产党违反宪法发动文化大革命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历史的错 事,人民原谅了共产党,民主墙就是人民原谅共产党、帮助共产党的一次运动。 四项基本原则是毛泽东六条标准的另一种说法。四项基本原则无疑是共产党一党的 立国之本,是立法原则和立法规定,具有法律属性。 然而,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意识形态,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属性。即法律属性、政治属 性、信仰属性和学术属性。我称之为四大属性。 如果将四项基本原则的法律属性涵盖其他一切属性,将四项基本原则的多种属性一 统化,就会将四项基本原则简单化、教条化、专断化。这就必将导致在宪法和其它法律 的执法中犯简单化、教条化、专断化的错误。结果是压制正当言论、强迫公民信仰,不 准独立思考、禁止科学批判、扼杀进步思想。如此,人民能不上街吗? 四项基本原则虽然具有法律属性,但是正如我在第一部分辩护所证,不得以“污蔑 诽谤共产党”问罪。毛泽东1954年有言,我国宪法的两条原则是民主与社会主义。共产 党的利益并不是立法原则。 主权在民哪怕是虚假的,它也是我国宪法的法律规范,执政党的领导哪怕是真实的, 它也不是我国宪法的法律规范,不是法定的违法犯罪客体。宪法为我国合法反对派的存 在提供了确无疑的合法缺口。 这就是89事件作为国际公案的宪法依据。 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属性决定了现代国家不得以言问罪。否则就是专制国家。 毛泽东1954年有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可以辩论。毛泽东1962年有言:我 们反对秘密集团,公开的反对派,说错了,不处罚。 毛主席说对了,但是没有做到,我们能经常找到毛主席说得到而做不到的许多例子。 这不完全是他的个人因素形成的。 毛主席是一个口头上的民主主义者,行动上的专制主义者。这是他所处的那个社会 经济时代所造就的。 言论出版自由的核心是政治批评的自由,不光是批评市场物价和公共卫生的自由。 法国人权宣言写道:自由传达思想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它被联合国人权宣言 又一次重申过。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剥夺言论出版自由的法律。 自由民主主义的马克思说过:没有出版自由,其它一切自由是泡影。 马克思先后被迫侨居巴黎、伦敦、布鲁塞尔,从发表共产党宣言起,一生从事颠覆 资产阶级社会的批评和出版事业,除1845年和1848年参加欧洲革命几次被驱逐外,各 国资产阶级政府对他的评论、出版活动没有再找麻烦。这就是进步资产阶级法制。 列宁在革命风浪期间,仍旧可以写书,同他的党保持联系、发指示,召集开会,著 名的“俄国资本主义”和“十七个社会民主工党党员抗议信”就是在流放期间写成的。 近代中国民主革命家、学者章太炎1896年因为文字狱《苏报》案被判刑,狱方允许 他可以撰文答《新闻报》记者问。 他的门生邹容因写革命檄文“革命军”,猛烈抨击孔孟之道和尊君思想,鼓吹革命 乃天演之公则,世界之公理。号召人民清除内患、建立共和,锋芒直指满清政府。这样 的弥天大罪只被判两年徒刑。 二十世纪的所谓社会主义中国,在上述每个方面,能同专制俄国、专制满清的哪一 个国家、哪一个朝代相比? 请问,中国的社会、中国的司法、中国的自由同一百五十年前的西欧各国、同一百 年前的沙皇俄国,同八十年前的专制中国相比,是前进了还是后退了? 以“污蔑诽谤”为借口指控我的正当政治批评言论,同过去流行的恶毒攻击罪一样 是经不住历史检验的。 四项基本原则还具有政治学学术属性,以学术问罪更是学者们、研究者们不能忍受 的。 比如,为什么一定要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社会主义是否存在剥削”? “中共是不是无产阶级工人政党”?“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质是不是农业社会主义”?等等 四项基本原则本身就是政治学研究对象。如果要证明四项基本原则是颠扑不破的真 理,就不必害怕和抵抗来自各方面的怀疑和批判。马列主义本身就是自由思考自由批判 的产物。不能因为四项基本原则有法律属性,就抹杀它的各种社会属性。 害怕和禁止政治批评同强迫信仰四项基本原则是一回事。 四项基本原则的信仰属性告诉人们,可以不信仰四项基本原则,进而可以批评四项 基本原则,研究四项基本原则。 1989年、人民上街,就是因为一个政党利用国家力量长期强迫人民信仰四项基本原则, 培养虚假忠诚和两面派人格暴露的危机。 共产党强制信仰因而收不到真正的信徒就是信仰不自由的结果。在和平时期那些千 方百计钻入党内的主要是、绝大多数是为了捞取执政党的种种实惠的谋私之徒。聚合在 一起,自然成了谋私之党。 (检察官:任畹町在发表煽动演说 请审判长制止 法 官:休庭 ) 古代宗教是排它性的,为什么现代无产阶级政党也是排它性的? 宪法没有规定“不得”和“禁止”批评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没有强制信仰四项基 本原则,宪法在这里是开放的、自由的。 通过宗教现象去观察政党现象会有助于人们理解并建立起信仰自由批评自由的合法 性观念。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我国宪法,纠正和克服侵害公民自由权利的违宪违法行为。 一党私利比多党私利更坏。 宗教现象是社会政治现象、阶级现象。宗教信仰就是社会政治信仰、思想信仰。 基督教和佛教都产生于奴隶社会,目的是反抗富人,追求平等…… 基督教成为一些欧洲国家的国教,形成政教合一的国家。 在古代中国,佛教也常常被奉为国教。 今天,伊斯蓝一统天下的阿拉伯世界就是“真主”和“先知”的穆哈穆得的武力形 成的。 宗教首先不是个人修行、得道成仙、洗涤罪过、追求来世的精神寄托,更重要的是 “治国平天下”的工具和产物。很多农民起义都借助于宗教名义。 在古代,甚至现代,宗教都是唯我独尊的。有强烈的排它特征。中国南梁时,皇帝 曾动员几十个文人学士撰文75篇围攻范镇反对佛教的“神灭论”。 在中世纪,基督教是整个欧洲封建社会的统治基础和支柱,禁止思想自由,敌视科学 研究,成为社会进步的反动堡垒。 意大利人布鲁诺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这自然动摇了上帝的至尊地位而被革除教 籍处以火刑。他高呼:火不能使我屈服,未来的世界会理解我知道我的价值。你们在宣 读判决书的时候会比我听到的时候更害怕。 伽利略也因为日心说在70高龄时备受拷打。 英国人培根因为主张科学实验和个人经验否定教会,否定权威被监视10年关押14 年 …… 现代国家如果司法不是真独立而是假独立,那么在它的背后肯定有一个宗教或者是 一个独一无二的政党在起作用。党国一体代替了政教合一。 儒教是我国的国教。从西汉开始,我国封建社会长期是儒学──政学合一的社会; 儒教──政教合一的国家。 儒教依国家政权权势、极力排斥它学它教、同时它也会受到自由思想的批判和挑战。 同马克思列宁主义一样,可称之为马学马教,宗教有分裂的历史,自身改革的历史, 有侵略的历史。…… 当政教合一或者教权成为超越世俗行政权力而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反动力量时, 宗教就要退出国家政治生活了。 西欧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普遍反对宗教的社会作用和政治作用,就是这个道理。 宗教就是迷信,来源于结社。 一党制也是迷信,宗教即政党,政党即宗教。 如果三大宗教产生在资本主义时代,完全可以称之为基督党、伊斯蓝党、佛党、儒 党。 宗教同现代政党现代国家关系很密切。世界上许多以三大宗教命名的政党和国家: 天主教民主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长枪党、伊斯兰十叶派民兵组织、伊斯兰民主 联盟、基督教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佛教社会主义…… 近代一些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过程同宗教相同。 我不想预言千百年之后一些现代政党完全可能变为宗教,但是我敢说,近代一些无 产阶级政党表现了同宗教相似的大量现象规律和特征。 文化革命不是使共产党同它的领导变得很宗教化吗? 党的领导要警惕,不要充当教皇。 如果将一个政党的意识形态奉为国家哲学,这种国学同宗教教条有什么区别?这不 是强迫信仰是什么?难道现代中国,需要新宗教吗? 如果共产主义是天堂,我们实在看不出,它同各种宗教的理想天国究竟有什么区别? 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纵然伟大,照此下去,总有一天会变成耶稣救世主被人们供 奉起来。 我国虚假的民主共和的外壳同实际的政教合一体制存在剧烈冲突。 太阳正中时,也是偏西时。宇宙万物无时无刻不在走向灭亡。一党政治正在没落。 共产党的领导和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制度的生死存亡,取决于社会民主的扩大,共产 党的自身建设,马列主义的真理力量,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不是靠强权、控制和镇 压。 我批评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属于意识形态,是政治言论,是社会信仰、思想信仰、 是学术理论,不构成违法犯罪,不应以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问罪。 4、驳“反革命暴乱” 我提出在1989年过渡时期建立新的党团,组成公民委员会同人代会共同行使职权、 改组政府、修改宪法,不是夺取国家最高权力,而是分取权力。 人类社会充满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政治革命有不流血的、和平的。 被统治阶级使用武装暴力剥夺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力及财产行为,被界定为推翻行为。 推翻即革命。推翻行为同暴力实施是紧紧相连的。没有暴力就谈不上推翻。 事实上,古今中外,暴力推翻行为在纲领和主张上都有很明确彻底的公开性破坏性 用语:如“打倒”、“推翻”、“驱除”、“诛杀”、“夺取”、“进攻”。 当局指控我以和平改造行为宣传煽动推翻国家政权是十分荒谬可笑的。 89运动的主流倾向是和平的、非暴力的,没有任何暴力准备,双方整整对峙了56 天,军队进城之后才发生了暴力冲突就是明证。 你可以将一滴水说成是一滴汽油,但是你改变不了这滴水的分子结构、比重和物质 存在及水的定义。 根据现代政治学的某些结论,我归纳了社会革命、政治革命三元素──三大前提、 五个要件、三项特征。 法国革命、十月革命、辛亥革命(中国革命)、美国革命这样的社会大革命均有三 大前提。 一是工农拿起枪,二是旧军队叛变,三是伴同民族独立战争或外国干涉。 请对照89年是不是所谓反革命暴乱。 此外,像历史常见的改朝换代,农民起义与政治革命、斯巴达克奴隶起义、布加乔 夫起义、英国内战、西班牙、意大利革命、十二月党人起义、1848年欧洲革命、1905 年俄国革命、非律宾革命、中国历代农民暴动……同所有社会革命一样均有五大构成要 件。 一是暴力武装,组成军队,旧军队加入,二是组成暴力政党或集团,三是暴力宣传 和鼓动,四是暴力密谋,五是职业革命家集团。 请对照89年是不是所谓反革命暴乱。 暴力政治革命同社会革命均有三大特征。 一是没有不攻打国家首脑机关、皇宫、官府和地方政府衙门的,二是没有不攻打军 队、监狱、开仓济贫、攻城掠地的,三是没有不攻占电视、电台、电站水厂的。 请对照89年是不是所谓反革命暴乱。 89运动是以青年学生为前锋、政治精英、中产阶级为主导,各阶层人民广泛参与的 社会运动。是非暴力反抗。 正如约翰·罗尔斯《正义论》归纳人类社会非暴力反抗的现象规律。 “非暴力反抗是一种公开的行为,是在忠诚于法律的范围内(法律边缘)表示的不服 从”,但是“它是表达深刻的和认真的政治信念的正式请愿”,“打算诉诸公开的正义 感”,“表达真诚的和深刻执著的信念,虽然它可能(对统治者)发出警告和劝喻,但 是它自身不是一种威胁”。“非暴力反抗代表着处在忠诚于法律边缘上的反抗形式,它 显然不同于好斗行为和破坏,更大大不同于有组织的武力反抗”。 6·4军队用兵在前,人民被动抵抗在后。主权在民,人民有权力抵抗暴力。 无论有多少前辈共产党人如何真诚地眷恋着黄河文化或者真正信奉著“难得糊涂” 的封建官僚格言,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西方现代文明一道共同毁灭着中华文化,已经是不 可挽回的事实了。 当中国人没有完全从中央之国的古梦中清醒过来的时候,马克思已经教会了无产者 去破坏西方文明。中国共产党背着数典忘祖和卖国的骂名勇敢地接受了来自西方的马克 思列宁主义。 文明灭绝的历史和现实告诉人们,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继1840年以来,自1910年以 来,自1949年以来,自1979年以来,剧烈动荡的漫长过渡中,虚幻的稳定追求只不过 是统治者的一厢情愿。 人民需要稳定,人民也渴望结束一党政治。令人欣慰的是,民主墙以来的中国人已 经成熟到一改往昔暴力革命的惯例,学会了遵守宪法,致力于和平非暴力改革社会的手 段和本领。 然而等待他们的仍然是千百年来的老办法──只不过坦克装甲和新式步枪代换了长 矛大刀和洋枪洋炮。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 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1989年的中国军队枪杀和平改革的学生和市民,究 竟根据宪法的哪一条规定?人民的进步和统治的僵化这一鲜明反差正好说明了中国社会 发展的动力和阻力所在,也正好分清了这宗国际公案的历史责任。 当年,中国共产党人在反修防修的大旗下深陷文革泥潭之时,世界在飞进。 89风暴之后,中共党人又带领中国人民跌进了反渗透、反颠覆、反和平演变的历史 大深坑。 中共党人宁愿在一块石头上跌两次跤也不会真正吸取一次教训,在国外责备人家强 权政治,在国内,以强权对待人民。 80年代以来,一次是民主墙改革,一次是86学潮,一次是89风暴,在民主参政的 问题上,共产党宁愿跌三个大跤,也不情愿听取人民一次忠告。 我们说,当局已经失去了解决处理中国事务的能力,其大略论据,归统起来盖源于 此。 89风暴表现了我国社会强烈要求它的政治体制重新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即扩大 全社会民主。 揭穿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89人民运动是怎样被打成动乱和暴乱的。通过对话协 商解决政治难题是如何被当局不断激化矛盾,以至于局势闹的不可收拾。 由此,也很好理解,中共党人为什么总是在关乎国家前途,人民幸福,民族强盛的 关键历史时刻同世界的和平、民主、自由发展的进步潮流常常发生逆动并陷于孤立 境地还自以为坚持了原则。 一切行为都是为维持特权统治和政党私利的。 5、驳“政治动乱” 正如法国革命的80年时段内,八次改变宪法,1954—1982年的28年内,我国四易宪法。 宪法法制的不稳既是动乱的法制根源又是政局动荡的重要表现。 1956—1977年的20年中,中共四易党章,执政党党章的不断更动即是动乱的政党根源 又是动乱的重要表现。 这样就回应了“什么是政治动乱”,“什么力量有能力发动文革那样的动乱”问题。 文化革命是中国内乱史(内讧史)、政变史、争权夺利史、互相倾轧史,是真正的 动乱之源和实质的动乱内容。文化革命典型集中地毕露了我国传统政治的反动与黑暗, 也揭示了未来的政治危险。中共关于文革的决议仅仅是政治性的,没有科学价值,只能 满足政治需要,不可能也没有为长治久安提供政治营养。 文化革命是我国现代史上最反动最黑暗最专制的一页。 一党制是长治久安的大患,也是政体改革的根据,中共如以解放全人类为标榜,就 要以改造一党制入手解决中国的政治问题。89民运的客观历史经历就是改造一元化一 党体制。多党制是资产阶级漂亮的政治外壳而共产党连这样的外壳都没有。 在中国,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动乱的帽子扣到人民头上。人民上街,民主参政,天经地义。 由此,可以归纳我国政治革命和平改变反政变的六要件。 一是执政党主席或最高领导权威直接发动和领导,二是军队、政府参与,三是动用 国家宣传工具和国家政府机关,四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五是宫廷密谋,六是以执政党 决议或司法审判法定政变成果。 除文革之外还有1971年迫使林彪集团外逃,1976年江张集团覆灭,1989年5月军 事戒严,赵下野。 中国的政局治在共产党,也乱在共产党。人民依靠上街推倒一个政权是不可能的, 中外历史上没有先例。 人民和平请愿导致的政变,是上层运作的最终结果,或者有军队力量作基础。 从整体诉求和客观意义上说,非暴力或没有实质准备的口头暴力民主运动,只能是 分权政治。89民运即如此。 如同以奴隶经济为基础的雅典贵族政体经过梭伦改革后转变为自由农和工商奴隶主 经济为基础的城邦人民大会民主制;由于封建主的不断反抗,以庄园经济为基础的西欧 王权政体逐渐转变为以工商业、贸易为基础的贵族、骑士、平民的等级君主制。 分权制同集权制一样,强化和稳固了那个历史时段的政治、经济权力,弱化和剥夺 了旧势力、旧政治,旧经济的权力,只有革命而无反革命意义。 欧洲在转向资本主义过渡时,对王朝的忠诚普遍转向对国家的忠诚。法王路易十三 拒绝了皇后家族利益的要求宣称:我对国家负有更多的义务。 君主会腐化,政党会变色,总统毕竟是最大的官僚,只有人民才是永远不变的。 如果说,89运动有什么错误和罪过的话,那么请问:在我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共 产党政府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人民和历史的错事、蠢事恶事,判错了杀错了整错了那么多 人,整死了,淹死了,饿死了那么多人,糟蹋了浪费了挥霍了人民那么多血汗钱,为什 么共产党犯了那么大的错误和罪过却可以永远坐在台上,不许人民弹劾,不许人民真正 批评,不许人民反对,而人民有错误,却要加之以反革命罪名,再请问,究竟谁对社会 对历史的危害大,谁对人民国家的罪过大?! 对少数人的判决是针对整体人民的,历史将牢记。 6、89事件矛盾激化 冲突升级的责任和原因 如果4·22当局不拒绝学生参加胡耀邦追悼会是否会引发罢课? 如果不发4·26社论是否会有4·27的大示威? 如果政府对话尊重高自联,不排拒高自联是否会引发5·13绝食? 如果没有5·13绝食,学潮是否会正式转为民潮? 如果5·19不戒严,是否会导致上层分裂,体制内精英游离在外,工人罢工? 如果6·4不开枪,坦克不进城,是否会爆发全民抵抗运动? 89民运表现了党、政、军、文、法同人民全面对抗。 6月3日,是五四运动全国工商总罢工的起端,6·4占领广场,是五四恐惧症所致。 发4·26社论,是文革恐惧症所致。 7、89运动的历史依据和时代背景 执政当局从民主墙接过了“改革”与“开放”的旗帜与口号,进入了一个开明的一 党政治和开明的农业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 所谓改革,就是改掉社会主义。 所谓开放,是开放进来资本主义。 对公有制进行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改造,我国从改革和开放两个方面同时实行资本 主义。一个半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半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结构已经在我国形成。 这个社会将呈现出公有与私有的两重本质与两重矛盾。同时还有二者之间的融会、 渗透与同归。 1979年之前的共产党,高喊社会主义可能是真话,而1979年之后高喊的社会主义则 半是真话,半是骗人。 中国海关凡是能够开进大船、飞进机的地方逐步被海外资本包围。 每年吸收几十亿美元的援助及贷款投放,资本渗透到我国经济、政治、科教、文化 的每一个毛孔和每一滴血。 当局向国外资产者拍卖、租让、抵押国有资产和地方成片开发,许可外国人充任合 资企业董事长,国家大量资源和劳动力廉价卖给外人…… 而政府当局对89民运,86学潮、对民主改革,对人民,却一点自由权利都不让, 这不得不使我们记起叶赫那拉氏的一句名言:“宁与洋人,不与家奴”。 有权力有能力出卖祖国的如南宋宰相秦烩,窃国大盗袁世凯、慈禧太后、汪精卫, 哪个不是当权统治者? 税收、信贷、利率、价格、债券、股份公司、租赁、信托……凡是农业社会主义没 有用过的,凡是资本主义的市场手段和经济杠杆,又却被重新拾起来。 资产阶级的法权关系的经济合同法、继承法、破产法、企业法一个一个地出笼。游 行集会法已经实行。 资产阶级法律关系的结社法、新闻法、出版法、工会法等等当局陆续出台。 农村大有扩展趋势的土地买卖、出租、抵押、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一切的 一切,谁敢抵赖,这不是在“补资本主义”一课?谁敢否认,这不是“资本主义复辟”。 我说“资本主义”是从全球而非一国之内的意义上来说的。1949年之前,中国已经 是一个半资本主义半封建社会。 对于一个日新月异天天在变的“社会主义”的生活与概念,对于一个天天在大力向 资本主义开放的社会,共产党有什么权力和理由动辙扣人以“反社会主义”、“颠覆社 会主义”的罪名和帽子?! 你这个社会不过是披上“社会主义”漂亮外衣的新资本主义新殖民地而已。 马克思主义不是过时了,而是超前了。每引进一亿美元投资、每贷进一亿美元借款、 每出卖一平方公里国土、每买进一亿美元技术、每拍卖一亿元国有资产、每交换一亿美 元商品、都比高喊一万遍“中国不要资本主义”的欺骗更雄辩。 改变农业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哲学基础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正是 中国共产党自己。 所谓“渗透、颠覆、演变”完全是当局全面开放资本主义的结果,是农业社会主义 打不过资本主义的结果。 反“渗透”、反“颠覆”、反“和平演变”完全是压制民主参政的非法大棒和骗局。 列宁在同俄国民粹派长期论战中反复批判过农业社会主义平均制的反动纲领,阐明 了农民民主主义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反动作用和农民革命的前途与任务就是为资本主义的 充分发展与迅速发展廓清道路。 在中国,“新资本主义”无疑是列宁主义的理论要求与实践要求。 “新资本主义”,应当成为我们──青年自由党人、青年社会民主党人,也应当成为 进步中国共产党人公开而明确的旗帜与纲领! 而不是在“社会主义”旗帜下,贩卖资本主义。也许,“社会主义”在经济学和经 济上行不通,而在历史正义上可以也应当成为一面旗帜。如同民主、自由、平等、博爱 一样,可望而不可即。 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这就是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发展中大国的最佳选择。 这不难理解,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自民主墙以来反复被提上改革日程的客观 历史需求而非精英们强加于中国土地上的外来物。 89事件不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利用煽动学潮”。十年来,我国社会改造的土 壤深植于农业社会主义向社会资本主义转变的必由之路上。 十年来,我国社会改革的渴求源泉在农业社会主义同自由民主主义的剧烈冲突中。 共产党大搞资本主义,人民高呼自由权利,中国革命正是在官民互勉的大道上相得 益彰。 社会主义一定是资本主义物质与文明条件下的演变与发展。同资产阶级民主格格不 入的一定是非社会主义的专制与集权。 文化大革命使现代中国人亲历了旧的专制君主制、军政府独裁、军国主义、文化专 制、国家农奴制、封建性垄断为何物,也领教农业集权社会主义最黑暗的一章。 文化革命是我们认识农业专制社会主义整体制度最完整最彻底的窗口。马克思主义 的社会主义绝非如此。 在前辈共产党人的知识和思维发生困难停止追求探索的地方也是我们青年社会党人 思索和善于进取的起点。 我们绝不附庸“难得糊涂”的风雅。 共产党创建的并非是无产者的天堂,朱元璋和汉高祖承袭的仍然是封建地主的旧王 朝。 当共产党人正在满怀信心地创建社会主义新大厦的时候,毛泽东很快发现了不过是 在新废墟上建起了旧房子。资本主义在国际上被再次提到了首位。 这种旧制度“回复”的常规性与反复性在我国表现了多种多样的层面。 正如老一辈社会主义者将资本主义称为“雇佣奴隶制”为什么不可以将人民公社称 为“国家村社”、“国有农奴制”,是亚细亚原始公社和旧农奴制的双重遗传变异。 现代国营企业不过是我国历代王朝如宋元明清那样的国家官办工商业的传统与复旧。 如果没有马列主义,没有现实的中苏两国公有制,作为历史遗产,亦势所必然。1949 年的革命是十分合理的。 农业社会主义并没有多少神秘与新鲜之处,这是速成中学。 农业社会主义在我国的解体使得资本主义的生产条件和经济手段得到很大的解放, 我国的前途并非是简单的外来的资本主义。更非对资本主义的超越。 农业社会主义是新资本主义内容的发展形式,新资本主义也是农业社会主义内容的 利用形式。 农业社会主义的内容借新资本主义的形式存在,新资本主义的内容也借农业社会主 义的形式而发展。 我国社会是几十年农业社会主义和千百年农业社会基础上的传统选择。 这个过程将是大农业社会主义──农业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 人类经济史就是公有制同私有制相互冲突相互同归的历史。也是二者之间和二者各 自间断发展与不间断发展的历史。 现代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世界工人劳动者反抗资本剥削的伟大成果与历史奇观是永 存的。 历代革命者都不无坚定之信仰。信仰并不能取代生活实践。共产党人有权力对农业 社会主义抱有信念,但却无权禁止人民的自由思想与批评,更无力阻止民主社会演变的 历史逻辑。 农业社会主义有权炫耀他的历史功绩,但却无权禁止千百万人和优秀共产党人对它 的强权控诉和压制社会民主的崇高理想。 马列主义在一个东方国家沦落为政党集权主义的思想武器,无产阶级政权的枪口对 准人民无产者,农业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想原则产生尖锐对立,这个现实启示 我们:战祸不止的中华民国使三民主义在大陆付之流水,并非因为软弱的资产阶级反而 会产生强大的工人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被旧中国选择的偶然与必然正是农民民主主义 的深厚土壤而非科学社会主义的迫切需求。 如果说马列主义离西方更远,还不如说它离东方更进(都说马列首先在东方实现了),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离东方更远(又说马克思主义在东方没有实现条件)还不如说列宁主义 离东方更进,这是确实的。 说马列主义造就了新中国,是因为中国部分地适合它。中国部分适合马列,并不是 说,中国必需马列。如果没有马列,中国基本如此。资本主义作为人类发展的一般进程 是中国的根本需要。 正如不读西学一概否定西学一样,不研究马列而盲目排斥马列是不对的。马列主义 的自由民主主义还有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都是批评农业社会主义的尖锐理论武器。 “学问及天下之公器”,作为学问的马列主义并不是中共中央的红头文件,任何力量 和政党无权对它实行垄断。 8、 89事件的矛盾焦点和实质 历史上没有民主参政夺取政权的先例,只能分权(孟德斯鸠),这不仅是原理,也 是事实。 一是立法机关内的民主参政,一是立法机关外的民主参政。民主分权的对面是武力 夺权。 从法国革命到中国革命的民主革命、民主变革没有离开市民、工农或军队的。 在一党制框架内鼓吹的“民主化进程”不是民主政治,保持学潮的纯洁性更不是民 主政治。 革命和渐变同样不可回避,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企图取消其中任何一面都是 空想。 人民民主改革运动历来是国家稳定不可或缺的因素。 89年这场斗争的焦点和实质是:自由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同农业集权社会主义的对 抗,多元政治同一元政治的对抗,民主参政同司法压迫的对抗,和平请愿同武力平息对抗。 简历: 任畹町 江苏人 1944年生 出生在经济学者家庭 母亲是医生 志趣在政 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国际政治 论政和社会活动 1966年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在学校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参加过四清(社会主 义教育运动)做过工人 宣传干事 会计师 文革参加过学生和工人组织 1976年参加四五 受到保护 1978—1979在民主墙下活动 起草 “中国人权宣言 ” 组建“人权同盟 ” 主编 “中国人权” 宣言起草在前 同盟组建在后 同探索 被指控为一类社团 1979·4·4在民主墙下被捕 因拒绝审讯 无法完成司法程序 终以四年劳教处罚 在狱期间撰作 “农业社会主义批判与改革” 1988年底独立发起纪念民主墙10周年活动 形成规模 引发了国内外呼吁赦免民主 墙人的声浪 撰文10余篇 作了一批电视广播节目 第一篇是“中国的民主与人权 ───论民主墙 论四五 论86学潮” 1989·4·21 参与学潮 相继在天安门广场 北高联学生代表会 北大 清华 人大 师大 政法 理工 工大 作主题为“我国社会政治体制的改造与人民民主运动的历史 功绩”的演讲 共四讲 第一讲 北京悼胡为什么爆发新的民主运动 第二讲 四月民主运动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为4·27大示威而作 第三讲 四月民主运动向何处去──献给绝食团的勇士们 第四讲 等候召开人大是纯粹幻想 1989·6·10关押在秦城 1991·1·8 在法庭上作题为“89民主改革与主权在民──驳反革命煽动罪” 的辩护演讲 被十几次打断 停止辩护 以继续在法庭上宣传煽动“罪恶重大 拒不悔 罪”处刑七年 期间所作的辩护还有“论89民主改革的历史意义──驳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89 民主改革辩护论纲”“反对劳动教养意见书” 1994年与魏京生同获罗伯特·肯尼迪人权奖 1996·6,刑满出狱 是89案件知名案犯中坐监最长的之一 1996·9,撰作“不要为中国人造神” 公布89法庭辩护词摘引及纲要 1997·7,撰作“再论不要为中国人造神──89民主改革的时代意义 得失与教训” 1998·4, 撰作“89民主改革的时代意义 得失与教训──纪念民主墙活动10 周年经过──同‘89民运史’‘象征与暗流’商榷” 1998·5, 撰作 “再论89民主改革的时代意义、得失与教训──忠于历史 尊 重历史 发掘历史” 任畹町现居住在北京,被迫待业在家。联系电话: 010-6053135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小参考》一周总目录 ( china_002@bigfoot.com 供稿) 《小参考》总第68期1998.05.13 1. 王丹提交158名政治犯名单给美国总统克林顿 2. 捺下大拇指印和签名 达赖支持维护人权运动 3. 瓦文萨相信中国大陆难挡民主化潮流 4. 浙江异议人士就真理标准大讨论致函江泽民要求政治改革 5. 武汉秦永敏就申请出版民办期刊 致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政协并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公开信 6. 改革的成本应由政府、富人集团、改革受益者和社会共同分担 胡鞍钢呼吁官员减薪与民众共渡失业高峰 7. 中共近日将举行专门会议讨论失业问题 8. 中国有色金属公司高层人员被检察机关逮捕 9. 绝妙讽刺:中央反贪局长罗辑因贪罢官 10. 深圳接连发生外商携款弃店潜逃恶性倒闭事件 11. 明报称中共对台使用「拖」字诀争取台湾人民,对当局不抱太大希望 12. 美国共和党国会领袖为出口卫星给中共对上白宫 13. 江泽民晤前国务卿范锡盼推动中共与美国关系 14. 贫穷起歹念 大陆假酒祸害难除 15. 关注印尼华人的人权:为什么中共麻木不仁? ================================================ 《小参考》总第67期1998.05.12 1. 民运人士徐文立仍然下落不明 妻子贺信彤在美国担心 2. 徐文立公开信——就申请建立《中国人权观察》事宜 致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政协并致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3. 江泽民智囊刘吉称有人煽动民众反对改革 4. 外交部长唐家璇电告美国驻华大使慕尚杰 著名宗教领袖曾景牧主教获释 5. 美国「华盛顿时报」载文指出姑息中共迟早尝恶果 6. 美国媒体争论是否把中国「妖魔化」了 7. 江泽民带头对台工作领导小组 国务院负责对台外交打压任务和对策 8. 《任畹町文集》之三:四月民主运动向何处去 -- 献给《绝食团》的勇士们 附:任畹町简历 ================================================ 《小参考》总第66期1998.05.11 1. 大陆异议人士徐文立南下访友时突然失踪 2. 丁关根重弹老调,中共对外宣传工作以政治挂帅 3. 明报社论:实事求是谈何容易 4. 成都发生警民冲突,数十人死亡及重伤 5. 武汉再次发生汽车爆炸案件 驾驶员当场死亡 6. 哈尔滨常务副市长朱胜文贪污判无期徒刑 7. 星岛日报:大陆八成国企干部信心不足 8. 达赖与魏京生、王希哲等人在布朗德斯大学会谈 9. 「白狼」叹成政治斗争牺牲品:竹联帮长老张安乐未送爱子最後一程悲愤难言 10. 制裁上海!!!民运人士吁美国国会议员,定点制裁中国 11. 《任畹町文集》之二:论八九·四月人民民主运动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 ================================================ 《小参考》总第65期1998.05.10 1. 江泽民「政治化妆师」王沪宁任中共中央政研室副主任 2. 江泽民为政治小阳春套上缰绳 3. 魏京生认为海外民运人士非常团结 4. 民主党将是香港立法会选举直选大赢家 5. 外国大学对大陆大学校办产业不以为然 6. 《南京大屠杀》作者张纯如盼美国会举行听证会 7. 「脱衣舞男」在北京、上海受欢迎 光碟热卖 8. 《任畹町文集》之一: 北京悼念胡耀邦为什么会暴发新的民主运动? ================================================ 《小参考》总第64期1998.05.09 1. 原北京大学讲师王天成搞民运出狱後登记户口受刁难 2. 克林顿将从6月24至7月3日访华 最敏感处是在上海演讲自由 3. 美国之音报道:美媒体对克林顿中国之行的评论 4. 信报报导美提「三不」交换中共放弃侵台 遭拒 5. 北京对台工作会议有新政策 台密切关注江泽民讲话 指望美国帮忙 6. 王丹接受「CBS晚间新闻」主播芮士丹专访,控中共政权 7. 四位美议员联署要求制裁中共 8. 前改革健将中央党校孙长江谈改革开放进展慢 9. 中共安抚军心加薪洗脑双管齐下 10. 华盛顿邮报专栏抨击柯林顿访天安门广场决定 11. 雅虎中文带给中文网路市场良性竞争 12. 中国青年报报道警察骑在人民头上云南爆发屈打成招案 13. 一国两制下的封建迷信:扫除楣运香港佛教界拟向北京迎请佛牙 ================================================ 《小参考》总第63期1998.05.08 1. 马克思诞辰180周年莫斯科冷淡庆祝 2. 密访上海江泽民暗示16大後退出政坛 3. 王丹亲领美国民主基金会民主奖 4. 魏京生上公共电视,吁欧美制裁中共 5. 抗议上海当局迫害无辜,民运团体在纽约领馆前举行抗议集会 6. 经济学人:大陆银行体系亚洲最差 7. 峰会前夕中美贸战硝□再起 美叁倍扣减中国纺品出口配额 8. 中美拟再签联合公报,台湾问题排除在外 9. 印尼华人组自卫队防暴 暴徒针对华裔叁日焚三千商铺 ================================================ 《小参考》总第62期1998.05.07 1. 明报指中国知识界的「小阳春」将告终,“北京之春”成泡影 2. 不敢涉及制度落后,李远哲、杨振宁北大开讲 3. 江总书记在北大 (讽刺) 4. 中共将是「新兴强权」? 中国的世故游戏 5. 魏京生心脏不适住进加拿大蒙特利尔医院 6. 纽约华人将举行纪念天安门事件活动 7. 港商人十年沉冤将昭雪 向人大反映受重视 武汉公安认错允赔 8. 电子杂志《中华评述》撰文驳斥虚幻的“北京之春” 9. 刘青问题:任畹町夫人张凤颖对购房救济款的看法 情况介绍 及其它 ================================================ 《小参考》总第61期1998.05.06 1. 北大庆建校百年学生教授欲语还休 2. 北大百年校庆结束後民运人士王有才校友获释 3. 自食其力,王丹任职自由亚洲电台 4. 中共领导阶层面临两大危险临渊履薄 5. 建议政府以健康的心态面对政治反对派(牟传珩民间系列上书之四) 6. 传销传出大祸 千万人发财梦碎 大骚乱危及安定美国表示关注 7. 加紧对新闻出版业控制宣传部长会议商稳定社会 8. 十一届叁中全会二十周年中共将扩大宣传 9. 联邦参议员赫奇森:美「中」建设性交往彻底失败 10. 柯江会谈美媒体吁坚守立场 11. 《九十年代》主编披露被打击内情:徐四民与《镜报》的打击对象 ================================================ 《小参考》总第60期1998.05.05 1. 北大三角地民主墙濒清拆 http://bbs.beida.com 2. 江泽民赞北大爱国进取 民主传统避而不谈 3. 中共主导的百年校庆活动弘扬北大精神重爱国轻民主 4. 李远哲认为江泽民北大校庆讲话少点民主味 5. 抨击北大庆典花费过多 《工人日报》文章唱反调 6. 中共说谎要说到几时? 7. 中共元老万里接见大陆反左着作「交锋」作者 8. 焦仁和会见王丹 吁海内外同胞共促大陆民主化 9. 传讯中天频道相对论王丹讨论北大民运角色 10. 现代水浒:辽宁犯罪集团专抢中共官员 11. 读往编来: 关于“广交友、不结社” ================================================ 《小参考》总第59期1998.05.04 1. 北大有精神 政坛无北大 2. 北大百年校史宣扬五四避谈六四 3. 港媒称北大校庆应是十二月十七日 4. 昨日是"国际新闻自由日" 各团体呼吁重视言论自由 5. 联合国及媒体工作者庆祝新闻自由日 记者十大公敌,江泽民榜上有名 6. 苹果日报社论:阻挡新闻自由 中国难有进步 7. 中共迄无释放高瑜的迹象 8. 在北京失踪的浙江异议人士王有才证实被捕 9. 海外民运人士抗议中共在上海逮捕异议人士家属 10. 徐文立吁请海内外朋友资助四位新近的蒙难者沈、杨、王、李 11. 内蒙与新疆地区旅美侨民向中共示威抗议 ================================================ 《小参考》总第58期1998.05.03 1. 有请章孝严 海外民运大会 如同烫手山芋 2. 世界大学校长论坛北大有小动作 3. 传塑造开放形象江泽民将为北大校庆拉胡琴 4. 中共中央党校聘美教授讲经济 5. 民运人士周国强被捕後不久获释 6. 部分传销业准备化明为暗继续在大陆发展 7. 中共严禁传销的政治幕後 8. 美国宗教访问团简报大陆行 9. 达赖喇嘛重申西藏追求民主自治而非独立 10. 认北京正朝好方向改变 达赖与西藏好战派疏离 11. 王希哲关于刘青"人道帮助计划"的几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