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总第五十期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版,编辑于美国纽约发行于互联网 《大参考》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探讨政治改革 突破新闻封锁 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 国际统一刊号ISSN:1097-2625 ————————————————————————————————————— 1. 什么是“亚洲价值观”?........................................刘军宁 2. 关于敦促中国政府尊重国际公约废除结社事前许可制,保障人民结社自由宣言 3. 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蒋培坤等 4. 社会公正与公民权利宣言......................................蒋培坤等 5. 公民言论自由宣言..........................................(四川)王明 6. 布什回忆录:六四事件後 美国总统特使专机 几遭中共击落..........傅建中 7. 短评:克林顿性丑闻有感(三则)..................................李 怡 8. 焦大,屈原,陈必红..........................................北京小左 9. 毛泽东和中共党史..............................................小笑话 10. 《小参考》一周总目录..........................................小参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什么是“亚洲价值观”?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法学博士 刘军宁 1993年4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中国等东亚和南亚国家签署了 一项宣言,按照新加坡代表的说法,这项宣言凸显了亚洲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独特 立场。这项宣言的签署国认为,由于亚洲国家信奉独特的亚洲价值和特殊的历史环 境,亚洲人民对民主与人权的理解根本不同于西方。 印尼发生的严重排华事件,而暴行又得到纵容,罪犯得到包庇。其原因也许是多方 面的,但所谓的亚洲“价值观”对这些暴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苏哈托及其继任者就是亚洲价值的积极倡导者。根据亚洲价值,个人的自由服从国 家的需要,服从统治者的无条件的统治所需要的安定。然而,牺牲个人自由和利益 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安定,反而制造出真正的不安定因素,制造出受压迫的并伺机肆 虐遇到暴民。 一些人力图用亚洲价值来证明主张自由、人权、民主的价值观不适合亚洲社会。准 确地说,自由民主不是不适合亚洲社会,而是不适合像苏哈托这样的独裁者。亚洲 的普通民众主张亚洲价值、亚洲人独有的美德或独特的文化传统也许不无道理。可 是一旦统治者们高谈亚洲价值的时候,尤其是主张亚洲价值观就是国家高于个人, 或断言这样的价值观注定要取代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尊重,以及取代在亚洲实行 民主的必要性时,其居心就叵测了。 亚洲价值的核心就是安定与和谐高于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国家的权利绝对优先于个 人的权利;国家的安定绝对高于每个人的尊严。在亚洲价值中,最重要的不是个人 的权利和自由,而是国家的安定。可是为什么偏偏像印尼、缅甸这样坚持信奉亚洲 价值的亚洲国家不能实行政治安定?苏哈托和许多东亚国家的统治集团都是靠家族 和亲友的裙带关系来维持的,这种关系往往在起初能带来更多的和谐。在这种意义 上,重视和谐是重视裙带关系的同义语。苏哈托的下场告诉人们,这样的和谐关系 以和谐始,以背叛终。亚洲价值不过是以本土文化和经济发展的名义压制人权的一 个西方人难以理解的“密码”。 亚洲价值的鼓吹者认为亚洲价值的意义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如果说亚洲的繁荣需要 亚洲价值的话,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华人最能在经济方面体现亚洲价值,可是 ,印尼的统治者和当地人为什么不善待这些体现亚洲价值的华人?可见,苏哈托之 流并不是真心拥护所谓的亚洲价值,不过是拿亚洲价值来遮盖自己的专制统治对人 权的践踏罢了。亚洲价值在经济方面也种下了不少恶果,如官商勾结、金权交易、 贪污腐败、操纵市场、垄断经营、与民争利。腐败是东亚的政治之瘤,亚洲的政治 家所谈的亚洲价值实际上是滋养腐败毒瘤的价值。 在东亚,能够实行安定的国家恰恰是那些采行代议民主制度的国家。美国、英国这 样的西方国家之所以能够长治久安,恰恰是因为他们在价值观念和制度安排上把个 人的自由与权利抬高到比安定与和谐更重要的地位。现实的情形是,越是让安定压 倒包括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内的一切,倒反越难以实现安定;相反,越是尊重个人 的自由与权利,安定反而容易实现。 亚洲价值观还特别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但是,从印尼华人的遭遇来看,这种生存 权不是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国家和政府的。 亚洲价值的另一个重要论点就是人权内政论。印尼的一位高官最近还抨击中国借印 尼华人事件干涉印尼内政,还说这些华人早以加入印尼国籍,不再是中国公民,怎 样对待这些印尼籍华人是印尼的内政不容他国指手划脚。中国政府长期以来也一直 认为,人权是内政问题。但是,从中国宣布签署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和谴责 印尼迫害华人的做法来看,把人权看作纯粹的内政不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亚洲价值的发明,使那些试图抵挡自由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权的人得到最新式的古 老武器,并用这个武器来压制国内的批评意见,怂恿反西方的狂热民族主义。而以 西方学术前沿的名义出现的多元文化主义则在东亚国家为这类武器提供了设计原理 ,从而可以堂而皇之地以文化的特殊性来否定关于人和人性的基本价值(如自由、人 权及其相应的制度设施)的普遍性和人权的普遍有效性。当人权的普遍有效性被否定 之后,有些人就要付出失去权利、自由和尊严的代价,而印尼的华人正是这样不幸 的一族。 按照一些东亚领导人的说法,亚洲的历史和传统就是不需要民主,但是为什么在那 么多的亚洲国家,人民都在为民主和人权奋斗、流血,而且越来越多的亚洲国家走 上了民主的道路?由此看来,亚洲一些国家的领导人与亚洲人民的价值观是完全不 同的,甚至是根本冲突的。所以,亚洲价值听起来更像是亚洲国家一些不喜欢人权 与民主的领导人的价值观,而不是亚洲人民的价值观。 ——摘自1998年8月29-9月4日《粤港信息日报》周末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关于敦促中国政府尊重国际公约废除结社事前许可制,保障人民结社自由宣言 发起单位: 中国民主党北京筹委会 自由中国运动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鉴于中国政府已经向国际社会承诺准备在今年十月签署联合国另外一个更重要的人 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22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 与他人结社的自由,包括组织和参加工会以保护他的利益的权利”. 鉴于中国政府已经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8条规 定:“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 益”. 鉴于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十名常任理事国之一。该 组织章程和该组织章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费城宣言》都确定了结社自由 原则;会员国在加入该组织时声明对该组织章程的承认,就意味着在本国承担实施 结社自由原则的义务。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87号公约,即《结社自由和保护结社权利公约》和98 号公约,即《组织权和集体谈判公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建立的保障结社自由的 特别程序,政府或工人、雇员组织可以向国际劳工组织提出当事国违反结社自由的 投诉,不管这一国家是否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或者是联合国成员但不是国际 劳工组织的成员国。这一程序甚至可以适用到即使没有批准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公 约的国家。   根据上述一系列国际公约保护各国人民结社自由的坚定意志   我们在此敦促中国政府按照上述国际公约的精神和原则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理事 会确定的一系列有关结社自由的原则和决定,立即废除以建立事前许可制为核心内 容的中国国务院于1989年10月13日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修改其他有关限制和不利于保障结社自由的其他法律,并建立真正保障结社自 由的综合法律体系。   中国国务院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 方可进行活动.”这是典型的事前许可制.国际劳工组织在一系列的决定中明确强 调:如果结社申请要求得到任何事前许可的话,包括形形色色的变相的事前许可制 ,那么结社自由原则将仍然是一纸空文。为此,法律规定结社权必须服从于纯粹享 有自由裁量权的政府部门的许可是与结社自由不相称的。设置实际上相当于事前许 可的登记程序;法律规定的结社的程序性要求如果实质是用来诸如推迟或阻挠工会 组织的建立;工人组织的章程和规则若需要得到当局的自由裁量式的许可;国家法 律许可有关当局享有或多或少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某个组织是否满足了登记所需要 的条件;设定烦琐和耗时的登记程序以及许可有关行政当局实施一种回旋余地相当 大的权力,都是与结社自由不相称的。   根据上述国际劳工组织禁止事前许可的原则,现行《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九 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 机关申请登记”的规定,便构成一种严厉的变相的事前许可制,应当尽快废除。   不仅如此,199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13条确定:“基层工会 、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由于中国的工会,特别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履行准政府行为,这也是一种变相的事 前许可制,必须同时加以废除和修改。   《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成立 相同或者类似的社会团体”违背了87号公约。国际劳工组织认为,以立法的方式规 定在一个区域内只存在一个组织从而使个人被剥夺了在不同的社团之间进行选择的 权利。既定的工会组织的存在不得成为其他组织建立的障碍,即使在同一个企业, 如果个人希望,他们都可以建立两个以上的工人组织。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于同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第12条第四款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这 种以国家法律方式实现工会统一的做法根本违反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规定,也违反 了结社自由。为此,中国的《工会法》应当即速修正。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的指导.”第八条“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 体负责日常管理”.以及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实行年度检 查制度。社会团体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检报告和 有关材料”构成了对社团内部事物的干涉,违反了87号公约第三条。国际劳工组织 认为,对第三条,社团自由管理原则的唯一可以接受的限制是为了保障社团内部的 民主规则。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没有规定社团管理的司法救济制度,这也与国际 劳工组织确定的结社自由标准有差距。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应当规定就行政当局拒 绝结社登记事宜向法院请愿。这种请愿权是对非法的或无坚实基础的政府当局拒绝 登记决定的必要保护措施。法官应当有权处理涉及结社登记被拒绝案件的实体部分 ,这样法官可以决定有争议的行政当局的措施所依据的规定是否构成对87号公约规 定的权利的侵犯。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结社权只有在基本权利,特别是人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得到 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为此,国际劳工组织特别指明:未经审判而实行劳动教养 明显侵犯基本人权,当这一制度被用来迫害工会活动分子的时候,则公然违反了结 社自由原则。鉴于中国政府经常以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迫害主张结社自由的人士, 我们在此敦促中国政府尊重国际人权准则,立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自由地、不经过事前审查和授权而通过报纸和其他方式表 达思想观点是结社自由的基本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当局以自由裁量权限制人民的言 论自由,甚至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名,钳制和封杀言论媒体,吊销它们的执照 ,也是违反结社自由公约的。   对结社自由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救济还要求建立权威、公正和独立的司法系统. 没有这一切,所谓结社自由也必将是残缺的。我们已经看到了,没有公正和独立的 司法系统,对中国人民包括结社自由在内的一切人权保障的威胁和伤害. 我们郑重提醒:   敦促中国政府废除结社事前许可制,实行事后登记制,保障人民结社自由,并 不是什么人在下一个世纪即将来临前夕的发明.它是中国人民赢得抗日战争胜利之 后,为了建设一个和平民主的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向中国国民党政府提出的正式要 求.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周恩来,吴玉章在政协谈判和中共新华社社论中,都曾一再 强调这种旨在限制人民结社自由,出版自由的事前许可制是一种法西斯的专制制度 .这个制度的性质既然如此丑恶,半个世纪过去了,今天愿意顺应世界民主历史潮 流的中国共产党政府废除和抛弃这个制度,不应该再有任何犹豫了.   我们以此宣言,敦促中国政府和呼吁全世界的监督--在此中国政府即将签署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时候. 签署暂定联络人:北京任畹町 电话:86-10-60531355  自由中国运动华盛顿办公室电话:1-202-8229487(叶宁) 1-202-256-2925(连胜德) 参考资料(我们在寻找这两个公约的中译本):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英文版)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http://www.tufts.edu/departments/fletcher/multi/texts/BH497.txt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英文版)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http://www.tufts.edu/departments/fletcher/multi/texts/BH498.tx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 蒋培坤等 签署者: 丁子霖、林牧、江棋生(发言人)、蒋培坤(起草人)、魏小涛 在即将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人类战胜了反人类的法西斯主义,战胜了各种形式的专 制与奴役,世界自由事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80年代和90年代之交,东欧及苏联极 权制度解体,东西方冷战结束,使得世界上更多的人获得了自由。然而,世纪末的 中国,就其根本方面来说,依然是一个不自由的国家,而且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不 自由国家。这给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留下了深深的遗憾。 在一个新的世纪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仅以中国普通公民的名义,向你们,向所有中 国的知识界人士、工人、农民、军人、学生、个体及私营业者、企业管理人员、党 政军各级官员及公务员,以及所有境内外的中国人郑重宣告: 21世纪的中国,应该是自由的中国; 21世纪的中国人,应该是自由的中国人。 我们提出此项诉求,首先是基于对人的固有权利之确认:即确认人人生而自由,这 种自由属于每一个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 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它既不可剥夺,也不可转让;每一个人在 行使自由权利时应以尊重并不妨碍他人享有同等权利为限。人的此项权利业已载入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相关的两个人权公约,即《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 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包括有关后一个公约的任意议定书), 得到了世界进步人类的确认。 我们提出此项诉求,还基于这样一个历史的启示:对于每一个意识到自身价值的人 类个体来说,自由本身就是目的。这种自由不仅是现代文明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而且是其生命力的永不枯竭的源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及其生活质量 的优劣,不仅要以老百姓的生存是否得到保证以及物质的是否丰裕来衡量,而且还 要看每一个公民能否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能否按照自己的个性和意愿去追 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对于任何一个至今仍因循专制传统的国家来说,公民的自由权 利必须首先得到确认和保障,否则就不可能跻身于现代文明国家的行列。 我们提出此项诉求,同时还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在共产党执政的中国,曾有过各种 为官方认可的民主,如传统意义上的即所谓“民主集中制”(实为少数人乃至个人的 专制)意义上的民主,如毛泽东一度倡导和鼓励的“文革”式民主,以及经邓小平重 新解释和改造过的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等等,它们都曾被冠以无产阶级 的或社会主义的名号。但是,作为人类个体所固有的自由,却事实上始终未被官方 所认可,也未被官方允许冠以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的名称。然而我们认为,就人的 权利而言,自由先于民主,任何排斥自由的所谓民主,都不过是极权专制的代名词 。同时我们还认为,现代民主运动的真正目标,在于建立一种能够确保公民个人自 由不受侵犯的政治制度;如果仅仅把这个运动看作各种政治力量对权力的角逐和重 新分配,那就最终不能划清民主与专制的界限。 今天,我们中国人最缺乏因而也是最迫切需要得到保障的正是公民的个人自由。 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里,我们中国人苦苦寻求富国强兵,民族解放之道,为此作出 了难以估量的巨大牺牲。其间,一批优秀的中国人为争取个人的自由权利进行了不 懈的求索,然而终因缺乏经济的依托和社会的支持而半途而废。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中国人驱除了外患,获得了民族的解放。但是,当我 们有可能为自身争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时候,我们却又被抛入了国内战争的深 重灾难之中,为所谓阶级的解放付出了同样巨大的代价。中国人再一次延误了个人 的自由解放。 当1949年内战的一方取得胜利,善良的中国人期待着实现自由理想的时候,他们却 又被安置于一种强加的制度和秩序之中。这种制度和秩序敌视一切属于人的东西, 包括人的权利和自由。在以后的岁月里,人们为争取自由权利所作的努力统统被扼 杀,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为此惨遭迫害甚至死于非命。最后,在中国大地上竟发生 了震惊中外的1989年“六四”大屠杀,中国人梦寐以求的自由一夜之间被淹没在血 泊中。 中国人一个多世纪以来苦苦追求自由权利而不可得,不仅因为多次失去了历史的机 遇,而且更因为走入了历史的误区。 在本世纪中叶中国共产党掌握政权以后,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土地改革,农业合 作化及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剥夺了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即财产 权。从而,在20世纪的中国,出现了惟有古代社会才存在过的“普天之下,莫非王 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那样一种局面,每一个中国人均被置于对一种异己的生 存条件的人身依附关系之中,完全失去了实现经济自由及社会、政治、文化等等自 由权利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中国的执政者以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谋得了其权力 的“合法性”,近而实现了对所有公共权力的垄断。这种绝对的权力几乎控制了整 个社会生活包括精神生活的一切领域。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尤其是基于人性和人 道的关系被单一的阶级关系所取代;人类社会中一切善良、纯洁、美好的情感遭到 无情的扫荡和清洗,而仇恨、残忍、构陷、叛卖、谎言、欺骗等等恶行由于被授予 某种阶级的合理性而得到前所谓由的张扬。人们目睹并身受了人类有史以来对人性 的一次最不加掩饰的背弃,以及对于人类道德和价值的一次最无所顾忌的践踏。在 这种情况下,人们唯一的选择就是逃避自由。 这是20世纪整个时代的耻辱,也是20世纪整个人类的耻辱。 然而,从整个世界范围来说,人类走向自由的航道毕竟已经开通,一个压制性的、 自我封闭的中国已难以阻挡世界文明的冲击,中国人期待走出牢笼、面向世界的愿 望越来越变得不可遏止。在最近的20年里,一批又一批勇敢的中国人站立起来为自 由而战。整个80年代,对自由和人性的呼唤成为时代的主要标志,一种被专制守旧 者贬斥为与西方“和平演变”相呼应的“自由化”思潮汹涌起伏,冲决着一切僵化 教条和极端专制主义的陈旧事物;至80年代末,终于汇成了以首都北京为中心的全 国性争自由、争民主的民众示威抗议运动,即89天安门运动。 这场规模空前的运动虽然以流血而告终,但她标志着中国人开始了新的觉醒,意识 到必须作出新的选择;同时也预示着人类自由的曙光必将照亮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 ,照亮他们脚下的每一寸土地。 89天安门运动显示了人心向背,使得现存制度的合法性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 ,面对这种合法性危机,执政当局却并没有痛下决心以顺应民意。今天,他们的一 切最基本的政策,一切最重要的举措,依然是为了一个既定的目标,这就是在他们 能够控制的一切最主要的领域,继续违逆和压制民意,阻遏公民行使自由权利,以 维持其原有的制度和秩序。 中国人是惯于忍耐的。当一种制度和秩序对其权利和自由的侵害尚可忍受的时候, 他们宁可选择容忍。他们忍受了“六四”惨案留下的巨大伤痛;他们忍受了有恃无 恐的腐败官吏勾结社会恶势力对他们的欺压和掠夺;他们忍受了执政当局在所谓“ 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对他们的任何一点不满和反抗的打压。然而,中国这9年多 来毕竟已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苏醒以及为自身权益所作的抗争越 来越走向自觉;随着民间经济的逐渐壮大、中等以上收入居民人数的不断增加及其 社会地位的提升;随着知识界、学术界、新闻出版界乃至一些党内人士开始冲破言 禁争取到越来越多的言论空间,一个相对独立于现体制的、多元的现代民间社会正 在逐步形成,人们对政权的依附性已经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执政当局不思变 革而继续推行其压制政策,就会越来越不得人心;如果执政当局把人们的容忍视为 对其权势的顺从而继续一意孤行,人们的容忍就会达到极限,他们就有充分的理由 起来抵制权势者,以解除强加于他们身上的枷锁。 现在,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候,它迫使我们不得不把执政当局至今仍拒绝革除的种种 弊政公诸于众——这些弊政过去是今天依然是我们争取自由及公民权利的最主要的 障碍。 时至今日,中国普通公民的财产权依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就从根本上限制 了公民谋求自由、平等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市场竞争的权利;同时,也给予了那 些凭借权力侵吞国有资产、扰乱市场的蠹虫们以可趁之机。从法律上保障公民的财 产权是保证公民获得其他一切自由权利的基础。然而,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成员中 构成多数的无权者不仅得不到其财产的法律保护,而且事实上被剥夺了获取并拥有 财产的机会。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把一个事实上已不能代表全民利益和意志的政治党派 强加于全体公民的头上。他们以立法的形式使这个政治党派凌驾于政府及所有其他 政治党派和团体之上,并使国家的军队成为隶属于这个党派的军队。这种不经公民 同意擅自把某一特定党派定为一尊的做法,今天已很难得到人们的认同。如果让这 种状况继续存在下去,必将越来越同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利益与价值趋向多元化的现 实相冲突。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放弃对公民的意识形态统制。他们强制公民与“ 中央”保持一致,只允许公民接受一种“理论”、一种“主义”,不允许接受为官 方所排斥的其他思想或价值体系,尤其是所谓“西方的”价值体系。他们至今仍然 把诸如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公共媒体置于某一特定党派宣传部门的控制之下,迫 使媒体充当这个党派的喉舌,以行使其钳制公众舆论的职能。他们封锁消息,隐瞒 真相,用精心编织的谎言来掩盖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和存在的事情,掩盖特定党派 和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然而,这种以最陈旧、最僵硬的方式干涉思想自由,限制 公民自由地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做法,已越来越同今天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不相 容。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放松对各级选举的控制。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 通过内定候选人提名、操纵选举程序、对选举人施加压力、限制和取缔竞选等等一 系列做法,以保证那些得不到民意支持却能效忠于他们的人当选,从而维持其对国 家权力的控制。这种以专横的权力意志代替自由选举的做法,是对公民权利的公然 践踏。他不仅完全违背社会的公正原则,而且完全违背优胜劣汰的社会进化法则。 时至今日,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事实上依然是执政集团权力意志的体现和维护其权 力的工具。由于在今天的立法和司法中仍然是党的权力高于公民的权力,领导人个 人的权威高于法律的权威,这就使得普通公民很难通过现行的立法程序有效地保护 自身应有的权益,也很少有可能通过这种程序有效地限制政府的权力尤其是权力的 滥用;至于所谓“司法公正”、所谓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在多数情况下依 然是有其名而无其实。近年来,执政当局一再作出承诺,要实行“依法治国”、要 “加强法制”,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法律体系在国家权力系统中的从属地 位。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放弃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 等公民自由权利的压制。他们以“危害国家安全”、“阴谋颠覆政府”等莫须有的 罪名,逮捕、审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尤其是言论、结社等自由权利的民间人士;他 们采取种种极不文明的手段,限制、剥夺这些人士的人身自由,甚至采取法律外的 强制措施,对这些人士实行任意羁押、监视居住乃至“劳动教养”。最近十余年来 ,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工农劳动者被迅速地抛向社会的边缘,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受 到远甚于其他社会群体的严重侵犯。然而,这些普通劳动者却被剥夺了任何反抗的 权利,尤其是自由地组织工会(或农会)的权利;当他们被迫行使游行、示威等自由 权利起来抗争时,政府当局不是推诿搪塞,虚意应付,就是实行粗暴的压制甚至无 情的镇压。长期以来,中国执政当局在压制公民基本自由方面创下的恶劣人权记录 ,不仅遭到国内人士持续的抗议,而且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谴责。但是,执政当局 至今仍拒不作出实质性的改善。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放弃对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压制。他们查禁、取缔 非官方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罗织种种罪名迫害宗教异议人士;威胁、恫吓民间 教会的信徒。他们对西藏地区宗教人士、宗教文化的摧残至今仍没有停止。在对待 宗教信仰的问题上,中国的执政者无视人们的精神需要的多样性,更无视人们精神 生活中形而上追求对于人类生存的意义;他们甚至以所谓“唯物论”和“科学”的 名义来否定宗教本身存在的合理性。中国执政者这种对待宗教和信仰自由的蛮横态 度,不仅是一种无知,而且是对人类自由心灵的一种仇视。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停止对学术活动、艺术创作的设禁与审查。他们 严厉查抄有违官方禁忌的学术著作和文艺作品,严格控制非官方学术和艺术团体的 活动。他们放任粗陋与平庸,放任恶俗与低下,却以极不信任、极不宽容的态度对 待严肃而富有个性的创造。他们胁迫学者、艺术家实行自律,诱使学术界、艺术界 人士放弃责任与良知而只关心自己的钱袋。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民众精神追求的极 度萎缩,而且导致了国民素养、民族文化的普遍劣质化。 凡此种种,都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两个人权公约的原则相抵触。长期以来 ,国内外许多有识之士曾以最恳切的词语吁请中国执政当局关注公民基本人权和自 由受到严重侵犯的种种事实,并呼吁当局采取切实步骤予以纠正。然而,人们的每 一次呼吁,执政当局不是置若罔闻,就是报之以恶意的侮蔑和报复。 鉴于执政当局对民意的漠视,我们谨向所有中国公民及各界有识之士呼吁:在新的 世纪即将来临之际,中国需要有一个好的开端。我们呼吁群策群力,以促成这样的 开端。我们希望这个过程是和平、有序的。我们期待公民们的广泛参与。 为此,我们吁请所有的中国公民注意到我们所列举的种种妨碍我们获得自由的事实 ,并意识到改变目前的状况不仅是政府的职责,而且是每一个公民自身的责任。 今天,中国和世界的种种事态表明,在即将来到的世纪里,无论从可以预期的国内 演变来说,还是从可以预期的国际支持来说,都十分有利于中国自由事业的实现。 我们不应放过任何一个历史的契机,不应放弃任何一个可能的努力。 为此我们重申,人的自由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固有权利;他们为实现此项权利所 作的抗争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这种抗争理应得到各个方面的同情,包括来自政府方 面的同情。我们呼吁中国的执政者顺应民意,承认公民具有合法抗争的权利,直至 放弃对这种抗争的压制。我们愿意看到中国的执政者以理性和明智的态度,来面对 进入下一世纪必将提到议事日程的现存制度的根本性变革。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由于几千年源远流长的皇权主义和等级观念 的束缚,我们中国人的个体意识以及对于个人权利及自由的信念一向相当淡薄。我 们应当承认,这决不是我们民族的优点,而恰恰是我们民族的弱点。这种弱点使得 很大一部分中国人至今仍难以摆脱传统的依附性性格和历史的惰性;但是,如果不 改变这种性格和惰性,中国将仍然在王朝专制的历史循环中踯躅。为此,我们需要 作全民族的检讨,从根本上改变所谓国家和整体利益至上,而把个体的价值消融于 整体之中的陈腐观念,以树立起公民的独立人格。中国人应以新的面貌向世人表明 ,我们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民一样,同样有足够的勇气与智慧同自己的过去告别 ,更有足够的勇气与智慧去面向未来。 我们深信,未来的中国将是充满希望的中国;未来的中国人将是充满自豪的中国人 。 1998.9.22 注:本宣言在广泛听取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在此表示真诚的谢意。我们欢 迎各界人士继续提出意见和批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社会公正与公民权利宣言 蒋培坤等 签署者: 丁子霖、林牧、江棋生(发言人)、蒋培坤(起草人)、魏小涛 在20世纪即将终结,新的世纪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作为中国公民,深切忧虑国家在 社会公正方面存在问题之严重,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政情、社情、民情之严重失序和 失衡。 为此,我们在发表和公布《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的同时,特发布本宣言。 考虑到公平、正义乃人类世代寻求的理想和目标; 考虑到公平、正义乃保障基本人权及自由之必要前提; 考虑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乃保证国家稳定、社会进步之重要条件; 我们特吁请所有中国公民及各界人士对国家在社会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严重的 关注。 征诸现实和历史,凡实行专制的国家,公民不仅在政治权利方面无公平和正义可言 ,而且在经济权利方面也同样无公平和正义可言。在我国,之所以造成如今天这样 严重的社会不公,最主要的原因即在于中国的执政者长期因循传统的专制体制而不 思变革。专制体制导致权力的绝对垄断。这种权力在缺乏必要的制衡和监督机制下 ,逐渐丧失其公共的性质而异化为个人的特权,同时丧失其服务的性质而演变为目 的本身。这样,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变得十分简单,即所有社会成员被简 单地分隔为特权者与无权者。 中国的特权者最初主要追求政治待遇和生活享受的特殊化。但是,自“文革”以来 ,特权者的权力得以从各方面延伸、扩张。“有权就有一切”,即是对这一时期特 权者权力所作的概括。 进入到“改革开放”年代后,特权者的权力迅速发生了质的变化,其最显著的标志 就是权力与金钱的结盟。这使得特权者的权力很快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领域,而 且使得这种权力本身成为一种具有极大潜能的社会资源。 特权者权力的无限扩张,这种权力的迅速资源化,导致社会分配向两极中有权有势 者—极大幅度倾斜,社会的公平、正义随之遭受到无情的践踏,这正是引发1989年 大规模民众抗议运动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89年的“六四”事件后,中国的执政者并没有从这次给整个国家和民族带来深重创 伤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他们以“稳定压倒一切”为口号,继续拒绝政治改革,继续 对民众实施高压政策,同时以加快改革步伐和经济开放的承诺来消弭民众的不满和 反抗。 执政者的上述政策获得了暂时的成功。在进入90年代的前期,中国经济保持了一定 的增长势头,尤其是个体及民营企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在被掩盖的现实的 另一面,却是执政者容忍甚至纵容了特权者权力的加速市场化,致使社会公正原则 遭到进一步破坏,整个社会腐败成风,举国上下民怨沸腾。 中国在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传统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成员中构 成多数的无权者被迅速地抛向社会的边缘,所谓勤劳致富越来越成为一张过时的空 头支票。但是在另一方面,那些特权持有者却趁经济体制的转轨之机,把他们所有 的权力资源迅速地投入了市场,成为利益与财富角逐中的得意者和得益者。 在这个时期里,中国普通公民的财产权一如既往仍没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他们以 一生中最宝贵的生命代价为国家创造、积累了大量财富,却并不拥有对这些财富的 任何权利。但是在另一方面,那些特权持有者以及依仗权势的利益集团却借每一次 “改革”措施出台之机发起一轮又一轮对国有资产的哄抢和蚕食,通过非法途径把 这些财产变成了事实上的私有财产。 在这个时期里,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长期亏损、破产倒闭而被逐出工厂 、企业成为下岗、失业者;而一些掌握着国有资产管理、分配及使用权者则利用职 务之便损公肥私、监守自盗成了灰色甚至黑色财富的拥有者。 在这个时期里,有关政府部门的一些握有实权者借“开发区”热、“房地产”热与 内地甚至港台的“圈地者”(地产开发商)相勾结,明目张胆地侵吞、瓜分了国家地 产转让中的很大一部分收益;而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原住民却不仅得不到足够的经 济补偿,反而因大片土地尤其是农用土地被毁、被占用、被长期搁置、抛荒而蒙受 莫名的损失。 在个时期里,中国私营业者中出现了一批以非常速度积累大量财富的新一代“暴发 户”。这些人四处钻营,找“靠山”,攀权贵,搞“权钱交易”以种种最龌龊的非 市场手段盗挖国有及集体资产,却往往因有“官方背景”而受到多方保护。但在这 同一个时期,为数众多的个体及民营企业却饱受不公平竟争之苦,常常处于被歧视 、被挤压、被敲诈勒索的艰难境地,很多业主为了寻求发展机会不得不付出超经济 的甚至个人尊严的代价。 在这个时期里,中国农业地区越来越多的村镇权力把持者演变为残民以逞的新生代 恶势力。他们勾结地方宗族头面人物甚至黑社会分子,巧取豪夺,横行乡里,过着 穷奢极欲寄生生活;而那些饱受“谷贱伤农”和掠夺性摊派之苦的诚实农民却惟有 忍气吞声,任人宰割,不少人因不堪重负不得不远走他乡成为无依无靠出卖苦力的 打工者。 在这个时期里,经济发达地区为数众多的乡镇企业骤起骤落、由盛而衰,那些恃权 仗势的企业把持者把企业变成了一场不散的宴席。他们吃空了企业吃贷款,吃空了 贷款吃“集资”,最后把危机转嫁到企业职工和当地农民头上,致使这些地区陷入 了百业凋敝,民生惟艰的局面。 在整个这个时期里,一些党政官员的子弟和亲属变本加厉仗势敛财成为挥金如土、 颐指气使的商界宠儿、社会名流,倍受各方青睐;而那些为国家无私奉献了一辈子 的离、退休人员、政府部门正直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员却被抛到了社会 的底层成为倍受歧视的多余者。 在整个这个时期里,急遽集聚并不断扩散的制度性腐败不仅腐蚀了社会的机体,而 且毒化了人们的心灵,致使社会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严重失控,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评 价标准严重错位;正义和邪恶、高尚和卑下、公平与循私失去了界限;理性和良知 、责任和义务被弃之如敝履。 凡此种种,难以尽述。整个社会扭曲、变形、乖戾到如此地步,中国的老百姓岂能 年复一年永远保持沉默?难道他们不应该站起来向执政者说一个“不!”,问一个“ 为什么?” 中国在共产党执政的50年里,前30年把所有公民变成了无产者,后20年放手让一部 分人先富起来。前30年通过剥夺和强制把公民的几乎全部私有财产变成了公有财产 ,后20年又把名义上属于全民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包括相当一部分新增国有资产变成 了一些人事实上的私有财产。这50年中两次财产的再分配,究竟谁是最大的得益者 ?谁是最大的牺牲者?谁又是造成这种非正义、不公平分配的责任者? 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打破传统计划体制,建立现代市场经济,走文明富裕之路, 这是中国老百性的共同要求和愿望,谁也不会允许退回到过去的年代。然而,中国 改革20年,虽然消除了社会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使人们得到了部分经济上的自由, 但却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贫富两极分化。现在摆在人们面前的事实是,社 会财富主要不是集中到勤劳致富者、艰苦创业者、守法经营者之手,而是集中到了 特权持有者、攀附权势者、贪污腐败者、监守自盗者和社会不良分子之手。这种不 是通过公平竞争而是由权力参与并决定的财富分配,人们怎么能永远容忍下去呢? 极度的倾斜,极度的扭曲,导致中国政情、社情、民情的严重失序和失衡。今天, 一种惶惑不安的危机感、倾覆感以及对未来的迷惘和恐惧几乎弥漫于整个社会的每 一个角落。大厦将倾,一木难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为社会的公正与清明; 为社会的安定和富有活力; 为所有的中国人安居乐业, 我们认为,现在到了对所有现行政策尤其是所有“改革”政策加以匡正纠谬的时候 了。 必须通过立法把那些经由黑道和灰道流失的国有资产进行严格的清理和追索,不能 让那些蛀啮国家财富和资源的蠹虫们逃脱法网,必须如数追回他们的所有不法收入 。 必须通过立法把公民委托政府保管的公共财产和资源(扣除用于公共事业和公共福利 的部分)按平等原则归还、分配给每一个公民,由他们自行决定所得份额的使用、继 承或转让;必须把收归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归还给农民个体所有,由他们自行决定 所得土地的使用、继承和转让。 必须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以立法的形式承认公民的财产权利,保护私有财产 不受侵犯。 必须大幅度地消减各级政府官员的数量,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权力;取消政治党派 干预政府、社区与民间事务的特权;改变个各政治党派尤其是执政党从国库开支其 费用的做法,一切费用均应自行筹集。 必须严加惩处贪污与贿赂,尤其要通过立法堵塞党政官员一切“灰色收入”的渠道 ;必须对乡一级以上直至中央一级党政负责人实施严格的“阳光法案”,实行公开 的舆论监督。 必须通过立法切实保障公民的劳动权利,并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为保证上述举措的顺利实施,必须按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相关的两个人权公 约修改宪法和现行法律体系,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尤其是公民言论、结社和 政治参与的权利;应该允许工人组织,参加独立工会,农民组织、参加独立农会, 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应该从现在起有步骤地开放报禁、党禁,实行 公民直接选举,以建立起有效的权力制衡与监督机制,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 实现公平、正义乃每一个中国人的共同愿望,需要全体公民共同努力。社会应确认 公民享有追求和拥有财富的权利,此项权利对于任何一个公民都是平等的;但是, 公民在谋求实现此项权利时不应以牺牲社会公正为代价。社会同样应确认公民在财 富的分配上有权要求维护社会公正的原则,此项原则对于任何一个公民也都是平等 的;但是,公民在谋求实现此项原则时不应抹杀人们在合法拥有财富方面所显示的 差别—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退回到过去的平均主义年代是没有出路的。 为此,我们呼吁所有的中国公民,无论是富裕阶层还是低收入阶层,都要在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公正原则,都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业纳入到 和平、理性、民主、法治的轨道。 在这继往开来的世纪之交,我们以沉重的心情、良好的希冀陈言于全体公民之前, 也以此敦请中国的执政者顺应民意,择善而从。 1998.9.22. 注:本宣言在广泛听取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在此表示真诚的谢意。我们欢 迎各界人士继续提出意见和批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公民言论自由宣言 (四川)王明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近年来,我国一些公民出于对国家事务的关心和对诸多社会问题的忧虑,公开通过 个人或联名上书的方式向我国政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若干建议。本来,这只不过是 这些公民行使了我国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而已,而且这于推动我国的改革 进程和帮助我国政府走出目前的困境也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这却引起了我国政 府的不快和恐慌以及随之而来的严厉镇压。例如:去年五月,因发表《推动民主与 法制进程呼吁书》,全国几十位公民受到了公安机关的传讯、关押,后来,刘念春 被处以劳动教养三年,王丹则被判以十一年的重刑;今年六月,因要求重新评价“ 六四”事件,王东海、陈龙德被处以劳动教养两年;今年十月,因发表《双十宣言 》,刘晓波被处以劳动教养三年…… 显然,我国政府对国内公民上书活动的粗暴镇压,不仅违反了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 ,而且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这种镇压实际上是我国几千年来因言治罪 历史的延续,是我国政府对于世界进步潮流仍然负隅顽抗的表现。这种镇压侵犯了 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给我国人民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作为一位良知尚存的 中国公民,我无法对此保持沉默。为了纠正我国政府的错误作为,也为了阻止因言 治罪历史的重演,更为了捍卫公民所固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以及以此为主要标志的 公民尊严,在此我发表如下宣言: 一、言论自由乃是一种绝对的、基本的自由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总是一再告诫人民: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任何自由 都应当和必须受到限制--当然是受到政府权力的限制!有了这个理由,我国政府就 可以不必兑现它曾亲口对人民许诺的各种自由;有了这个理由,我国政府就可以运 用手中的绝对权力任意干涉、侵犯乃至剥夺每一个公民的一切自由。但是在我看来 ,我国政府所津津乐道的这个理由只不过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谬论而已,它的最大的 谬误乃在于它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并非所有的自由都是相对的自由,有些自 由乃是不可以加以任何限制的自由。 我国政府应当知道,所谓自由,就是人们按照自己的道路去追求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只要他不试图剥夺或干涉他人取得这种自由。也就是说,人们行使某种自由,如 果仅只涉及他本人的福祉而没有涉及到他人或社会的福祉,那么他的这种自由在权 力上就是绝对的。只有他的这种自由妨碍到了他人或社会的福祉,他才须对他人或 社会负责。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任何政府,如果试图限制人们行使某 种自由,其唯一正当的理由乃是人们行使这种自由会对他人或社会的福祉带来危害 。如果人们行使某种自由对他人或社会的福祉没有任何危害,那么这种自由就不应 该受到政府的任何限制,这样的自由就是绝对的自由。 我们知道,所谓言论自由,就是指人们对对政治或其他公共事务发表意见或主张的 自由。如果某个人发表了某种意见或主张,首先,这只不过表明了他具有某种意向 或态度,而并不意味着他会将这种意向或态度转化成相应的行为,因此单就他发表 意见或主张这种行为而言,他并没有对他人及社会带来什么危害。其次,如果说他 所发表的这种意见或主张会对他人或社会产生影响,那么在我看来,这种影响只不 过是让他人或社会多获得了一次辩明真理或真相的机会;其三,至于他所发表的这 种意见或主张可能会得到别人的接受,这倒是与他无关的事情,因为别人对他的意 见或主张持以何种态度完全取决于别人独立的判断和理性的选择,他无须对此负责 。由此可以看出,人们行使言论自由对他人及社会没有任何危险,因此这种自由就 是不可加以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 其实,象言论自由这样的绝对自由乃是每个人得以幸福的最起码条件。虽然一个人 享有了言论自由他并不一定就很幸福,但是一个人一旦失去了这种自由,那么他就 肯定不幸福。对于每个人来说,言论自由就如同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和水一样,是 每个人须臾也不能没有的东西。因此,人们通常又把象言论自由这样的绝对自由称 为基本自由。基于言论自由对于每个人福祉如此重要,许多国家的人民都把这种自 由写进了他们国家的宪法,已显示其神圣不可侵犯之地位。历史发展到今天,我国 人民经过长期奋斗,也终于把言论自由写进了我国宪法。这就表明,在我国社会生 活中,言论自由乃是受到我国宪法保障的基本自由,言论自由乃是不可以加以任何 限制的绝对自由。因此,我国政府对公民言论自由的压制不仅是一种极不正当的行 为,而且也是违宪的行为。 二、言论自由应当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每当我国政府因为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而受到国内和世界正义力量的谴责时,它总 会假装成讲理的样子并抛出它所一贯行之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来进行辩解:我们并 没有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恰恰相反,我们的人民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我们压制 的只是少数敌对分子的言论自由,我们不仅不给他们以言论自由,而且不给他们以 任何自由。于是,在这种理论之下,我国同胞被我国政府简单地划分成了两大阵营 :即享有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的“人民”和被剥夺了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的“少数 敌对分子”。显然,这种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一种多数人专政,它与我国宪法 所规定的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相违背。 我国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何谓公民?我国宪法又作了这样的解 释:“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很明显在这里 ,公民既包括了“人民”,也包括了“少数敌对分子”。作为公民,“人民”和“ 少数敌对分子”是完全平等的。因此,如果说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它 就不只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同时它也是“少数敌对分子”的基本权利。因此, 不管我国政府压制的是“人民”的言论自由,还是压制的是“少数敌对分子”的言 论自由,都同样被视为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都同样被视为违宪的行为。 实际上,和少数人专政一样,这种多数人专政也并不是真正的民主,而且这种多数 人专政往往最终会转化成少数人专政。因此在这里,我要提醒那些“人民”,我国 政府并不会满足于对“少数敌对分子”的言论自由进行压制和剥夺,它的最终目的 乃是要对包括“人民”在内的所有公民的言论自由进行压制和剥夺。一旦我国政府 对“少数敌对分子”的言论自由的压制和剥夺得到了“人民”的默许和赞同,那么 言论自由的原则就受到了破坏,那么我国政府的这种本来非法的作为就实现了合法 化,那么紧随而来的必然是“人民”中的一些人又会被我国政府当成“少数敌对分 子”而失去其言论自由,甚至包括“人民”在内的所有公民的言论自由都受到压制 和剥夺。因此,如果我国公民要确保自己的言论自由不会丧失,唯一的办法是:当 “少数对对分子”的言论自由受到我国政府的压制和剥夺时,其他公民都必须起来 对我国政府的这种非法的作为予以谴责、抵制和反对。 三、言论自由包括批评政府的自由 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政府总是认为自己是真理的代言人和执行 者,总是认为自己所坚持的意识形态和自己所推行的政策永远都是完全正确的。对 于这样一个狂妄的政府来说,它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人民对它的批评。如果有人敢于 对它所坚持的意识形态和它所推行的政策进行批评,那么它就会将此人打入另册并 予以残酷的专政。因此,在这样一个红色恐怖的国家里,人民的言论自由就是歌功 颂德的自由,就是阿谀奉承的自由,就是违背自己的良心说假话和谎话的自由,或 者就是保持缄默的自由,但绝无批评政府的自由。这样的言论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言 论自由,这样的言论自由就是言论的不自由。 其实,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不仅包括对政府说“是”的自 由,而且还包括对政府说“不”的自由。在我看来,我国政府所坚持的那一套意识 形态和它所推行的那一套政策不可能永远正确,有些内容甚至现在就已经遭到了历 史的否定,可以预料还有许多内容将来也不免会遭到历史的否定。既然如此,那么 人民对这些意识形态和政策持有不同意见就很正常,因为人民总不可能愿意接受那 些已被证明是错误的东西。那么人民对政府进行批评就是人民的权利,因为人民总 不可能甘心忍受他们的福祉受到政府错误路线的戕害。退一万步说,即使我国政府 所坚持的意识形态和它所推行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人民也有权利对此发表不同意 见。因为检验这些意识形态和政策是不是真理的唯一办法就是实行自由的讨论,就 是允许不同意见的发表和争论,如果没有这种自由讨论的环境,那么这种真理也就 只不过是一种自封的真理而已。 至于说人民对对政府的批评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在我看来,这倒是我国政府必须马 上予以治疗和克服的一种心理障碍。事实上损害政府形象的并不是由于人民对政府 的批评,而是由于政府动辄压制这种批评所致。只要我国政府对于人民的批评意见 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谦虚态度,只要我国政府对国内的不同意见抱以“ 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之宽容精神,那么我国政府的形象不仅不会受到损害,反而 有益政府的形象。在此,我国政府应当仔细体会法国哲学家伏尔泰所说的一句名言 :我反对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四、彻底结束因言治罪的历史 对我国人民来说最不幸的是,我国是一个有数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国家,人民的言 论自由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严厉镇压。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到明成祖诛灭方孝 儒十族再到清初三代大兴文字狱,这种因言治罪的历史一直在我国不断重演。人民 共和国建立后,人们本以为这部罪恶的历史能够因此而结束,在建国前夕有人曾问 当时的中共领袖毛泽东,中华民族怎样才能走出几千年的历史,毛泽东的回答是“ 实行民主”。然而人们很快就看到,民主并没有实行,而因言治罪的历史却仍在继 续。从反右运动到取缔民主墙,从“六四”血案到镇压公民上书活动,我国政府从 来也没有停止过对言论自由压制,直到今天,我国人民仍然未能尝到言论自由的一 丝滋味。 如果说自由是幸福之源的话,那么压制自由则是不幸和灾难之源。几十年来,我国 政府对言论自由的压制给我国人民和我国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首先,由于压制言 论自由,许多同胞--上至国家领导人(如彭德怀)、下至普通共产党员(如张志新)和 一般公民(如魏京生、王丹)--都因为行使了言论自由的权利而受到政府的迫害,他 们不仅失去了自己的幸福,甚至还失去了自己的青春、祖国、自由乃至生命;其次 ,由于压制言论自由,各种不同的意见就失去了发表和讨论的机会,其直接的结果 就是窒息了科学和真理;其三,由于压制言论自由,许多社会问题都得不到及时的 发现和有效的解决,其累积的结果就必然导致出现社会危机、社会灾难乃至社会倒 退;其四,由于压制言论自由,人民和平表达意愿的途径就被堵塞,这样就加深了 人民对政府的不满乃至仇视情绪,加剧了社会的政治对立,从而为社会的真正动乱 种下了祸根;…… 基于压制言论自由对人民和社会的种种危害,《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明文规定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 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任何思想的自由。”以“ 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我以为,这也应当作为我国人民 和我国政府努力实现的标准。因此,为了促使言论自由的原则早日成为我国社会生 活中的一调基本准则,在此我向我国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立即释放魏京生、王丹、刘念春、刘晓波、陈龙德等人和其他所有因言获罪 的公民,并对这些公民予以平反和恢复名誉; 第二,从此以宽容原则对待国内持不同政见人士,停止一切压制言论自由和治罪的 错误作为; 第三,开放言禁、报禁,实现学术自由、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 第四,修改宪法中与言论自由原则相冲突的内容,并废除所有现行的限制公民言论 自由的具体法律和政策,同时制定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具体法律。 五、言论自由的实现靠公民的自觉争取 我们应当知道,任何一个政府(包括民主政府)都不可能主动缩小自己的权力而增加 人民的权利,它之所以有时候作些让步,乃是因为迫于人民的压力。例如在美国, 虽然美国宪法一直规定:人人生而平等,但事实上黑人却长期受到白人的歧视,直 到六十年代,在马丁.路德.金的领导下,美国黑人通过不懈的努力才使情况有所好 转并最终实现了他们的“自由之梦”。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自由的实现不是靠恩赐 ,而是靠人民的自觉争取。如果我国人民要实现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那 么就不要坐等政府的施与,而应当积极地自觉争取。 其实,正如思想自由是人的基本特征一样,言论自由也是公民的一个基本特征。如 果一个人失去了思想的权力,那么他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而如果一个公民 失去了言论自由的权利,那么他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因此,对于一个公民来 讲,言论自由乃是他作为公民最起码的一种资格,丧失了这种资格乃是他的最大耻 辱,也是他的最大不幸。所以,作为公民,言论自由乃是我们固有的,不可干涉、 侵犯、压制和剥夺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乃是我们必须誓死坚守、不可后退半寸的 最后底线。不管我们所面对的敌人是多么强大,也不管我们所处的环境是多么恶劣 ,我们都必须尽力争取和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在这里,我要讴歌魏京生、王丹、陈子明、刘念春、刘晓波、王东海和陈龙德这样 的英雄,虽然他们明知自己所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政府,虽然他们明知自己所走的 是一条崎岖不平的道路,但是他们还是坚持不懈地去争取和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这种勇气和牺牲精神,这种坚韧和理性,正是我们争取言论自由所最需要的品质。 虽然他们最后受到了政府的迫害,但是他们却捍卫了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和公民尊 严。与那些至今仍在苟且偷生并满足于奴隶般生活的人们相比,他们不愧是我们民 族的脊梁。正是由于他们的不懈抗争,我们的国家至今才没有完全失去实现言论自 由的希望。他们给我们开创的这条道路,我们仍要继续走下去,我们要让这条道路 越走越宽,越走越亮,直至所有的中国公民都享受到完全的言论自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布什回忆录:六四事件後 美国总统特使专机 几遭中共击落 傅建中  天安门事件是布什总统任内最头痛的外交问题。布什以「中国通」和邓小平的老 友自居,在「六四」後力主保持与中共的关系,保住老邓的面子,但又面对美国国 内巨大的压力,困境有如在高空走钢索一般。  六四之後,布什曾亲自打过电话给邓小平,想藉两人的老关系,把这个事件在美 国造成的冲击摆平,但始终打不通(老邓拒绝接听),使布什备感挫折。据布什刚 刚出版的回忆录透露,最後是经由布什亲笔写了一封长信给老邓,透过中共驻美大 使韩叙转交,才打开了两人对话的管道。布什在信中建议美派特使去北京面见邓小 平,解决双方的重大歧见,老邓立即回信接受布什的提议。布什与他的国家安全顾 问史考克罗合写的「改变了的世界」(A World Transformed)回忆录中,有「解铃」 (Untyiny a knot)一章,专谈六四之後中美外交交涉的内幕。  特使人选,最先考虑过前总统尼克森和前国务卿基辛格,但他们的名气太大,太 亲中共,因而作罢,一度也考虑派国务卿贝克去,可是他是在职的国务卿,有所不 便,所以最後决定由安全顾问史考克罗担当大任,另派副国务卿伊格伯格随行,让 国务院不致有被排拒於秘密外交门外的屈辱感。  六四血案之後,贝克曾两度召见韩叙,企图打开布什和老邓沟通的管道,特别是 解决方励之在美国驻北京大使馆避难的事件,但都不得要领。最後布什决定亲自以 「老朋友」的身份致函邓小平,动之以情,诉说他自己在美国腹背受敌(指国会和 舆论的抨击)的困境,请老邓给予援手。此信草成後,只有贝克、史考克罗、苏奴 奴(白宫幕僚长)看过。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三早上史考克罗亲赴中共大使馆向韩叙 面交布什给老邓的密函。据布什的日记说,第二天(星期四,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老邓就有回信了,速度之快,使布什喜出望外。星期六(六月二十四日)布什决定 指派史考克罗担任他的特使,伊格伯格为副,前往北京。  史考克罗说,他和伊格伯格是在六月三十日天还未亮时(五点钟)从华府近郊的 安德鲁斯空军基地出发的,随行的仅史的秘书甘特女士一人而已(这证明一华裔学 人声称曾随史执行此一外交任务为谎言)。他们搭乘的是C-141型军用货机,而不是 设备较好的空军专机。之所以这样做是C-141具有空中加油的能力,可避免中途降落 加油被人侦知,事机外泄。又为掩饰此行任务,连飞机上的美空军标志都涂去,飞 行日志记载的目的地是冲绳岛,驾驶等机务人员则被告知在抵达最後目的地前卸下 军服,换上便服。  这架载着史、伊特使的专机快到上海时,中共空防部队突然发现此一不明国籍的 飞机,由於军方事前不知情,立即向中央汇报,请示是否应将之击落,幸好这个报 告立即通到国家主席杨尚昆那里,杨马上转知上海军方这架飞机有重大任务,不可 造次,千万别开火。史、伊才算逃过一劫,否则,岂不粉身碎骨。  上述专机是七月一日下午一时抵达北京的,史、伊下机後,直奔钓鱼台宾馆。邓 小平在次日於人民大会堂亲切的接见了史、伊二人,并由老邓的专用摄影师杨绍铭 (杨尚昆之子)拍照留念。老邓知道美方对摄影有顾忌,怕中共用来宣传,特别告 诉史、伊二人,照片只是留作档案保存用的,不会公布的。  在布什的回忆录问世前,美官方从未证实史考克罗等在天安门事件後的北京之行 中见到邓小平,这是老邓在六四後接见美国特使的消息首次曝光。  史考克罗在书中回忆,老邓由李鹏、副总理吴学谦、外长钱其琛陪见,会谈一开 始,邓作了个冗长的独白,先说他对布什素具好感,因为布什诚恳,不说空话,能 够信赖,因此布什竞选时,他就一面倒支持布什了。然後转入正题,老邓先发制人 ,说六四之後,美国采取一系列制裁措施对付中国,是美国干涉中国内政,错不在 中国,故「解铃还须系铃人」。老邓还扬言对为首制造暴乱的份子要严打,绝不宽 贷,然後即挥手要告辞,要史、伊二人和李鹏继续谈。此时史立刻把握机会,表达 美国的立场,说明美国的立国精神基於「自由、民主」,美国人民无法接受中国以 暴力压制手无寸铁的学生们的作法,布什作为民选的总统,无法不顺从民意。  此时老邓渐感不耐,直截了当对史说:「我想一个人必须了解历史,我们缔造中 华人民共和国所代表的胜利,背後有二十二年的战争(编按:从一九二七年国共分 裂到一九四九中共席卷大陆止),二千万人牺牲生命,如加上三年抗美援朝的战争 ,那就是二十五年了——没有任何力量能取代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十年的经验已证明这绝非空话」。说到这里,老邓即离席而去。史考克罗在李 鹏稍後的宴会上想继续与老邓的话题,但被李以其他话题岔开。至此,史、伊使命 的失败已极明显。史考克罗也不得不承认「文化的冲突,已在我们之间造成巨大的 鸿沟」。  不过对中共一厢情愿的布什,还是认为史、伊二人的出击「很漂亮」,七月三日 上述二人在缅因州对总统提出简报後,布什却不得不在日记中表示:「中国仍使我 忧心,只要中国说天安门广场上没有屠杀,没有死人,这个事件就不会平静下来。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短评:克林顿性丑闻有感(三则) 李怡 [按:李怡先生是香港著名评论家,早年左倾,六四后成为香港首屈一指的政论家 ,先后创办《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等畅销政论杂志,直到香 港回归后的不久,《九十年代》才关门大吉。下面这一组文章原载香港《苹果日报 》,李怡先生主持一个专栏,常有精辟见解,是本刊编辑喜欢的栏目。 -- Ed.] 一、独立舆论 克林顿丑闻案发展至今,美国一个非常明显的意见分野,就是民意与媒体评论。民 意中的多数取向一直对克林顿采「姑息」态度,觉得克林顿的施政似给他们带来好 处,不仅这几年美国经济情况较好,而且他的种族政策也受黑人民众所欢迎。因此 ,直至克林顿作供的录影带公布前一天,民意调查仍有百分之六、七十反对公开他 的录影带。 然而,美国报章的评论却是一片「倒克」之声。斯塔尔报告发表的第一天,包括《 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在内的叁十家大报,都异口同声地谴责克林顿,并要 求他下台。而到上周末,美国已共有一百一十一份报纸在社论中要求克林顿下台了 。 为甚麽美国报章评论会与民意有如此大的不同取向?原因是,民众通常是比较直觉 的。大多数民众不会从是非、从权力制衡、从法律等角度去评论一件事、一个人, 而多从他们直接的利益出发去考虑。他们觉得克林顿执政时的经济情况不错,失业 率低,於是不想他下台。但为报章写社论或评论的作者,则多是有知识、有见解、 懂得分析的人,他们从是非、从法律等角度去判断事物,结论是经过斯塔尔报告的 揭露,人们只会记得克林顿「低俗的品味与行为」,而「一位得不到大众尊敬或国 会支持的总统,势必无法胜任」(《纽约时报》评论)。 这是美国舆论的独立自主、以事论事、公正评论的优良传统。它们不仅不畏权势, 而且也不畏情,绝不跟从不恰当的民意。这是社会舆论成熟的表现,很值得香港写 评论文章者(包括社论作者)学习。 二、政治权力多元制衡是西方文明的闪光点 世界各国政要在联合国起立为克林顿的演说鼓掌,确有对克林顿表示支持之意。但 主要原因不是由於他们认为克林顿就性丑闻案的所作所为是对的,倘如此就是极为 奇怪的事了;各国政要对克林顿表示支持,只是由於他们不想美国国会展开对克林 顿的冗长的弹劾程序,以致克林顿成了跛脚鸭,削弱了美国在国际社会特别是经济 问题上的影响力,导致各国更难摆脱困境,或导致美国的敌人,如拉登、侯赛因等 乘机搞事,损害西方的安全利益。 换句话说,各国政要是从本国或地区利益的角度,支持克林顿继续可以稳住他总统 的职位的,而决不是支持克林顿在性丑闻案中的作为。至於笔者称道「独立舆论」 ,并不意味笔者认为舆论的意见都是对的,更不意味笔者主张以传媒投票来代替所 有选民的选举。然而,历史已有无数经验证明,民意的取向未必是对的,因此,民 主国家才需要有独立的舆论,独立的司法。 所谓独立的舆论,就是舆论界以评论者的知识、良知、是非观,对社会上的人与事 作评论,不以政党利益也不以民意取向为依归。所谓独立的司法,就是司法界由法 律界的专业人士来独立调查,来提出检控,作法庭上的辩论与判决,而不以民意为 依归。即使是共产国家,文革时中国大陆的「砸烂公检法,实行群众专政」闹出怎 样的无法无天的乱局,也证明司法必须是由专业人士去做,而不能由群众、由民意 去主导。 民主选举,自然是无法替代的。但民主选举产生的,未必是才德之士,因此选出来 的当政者才需要国会、独立舆论、独立的检察制度去监督。这是多元社会对掌权者 制衡的可贵的制度。 三、评美国总统权力受抑 克林顿性丑闻案的发展,使美国总统所拥有的极大的权力,受到了抑制。这不仅影 响克林顿本人,而且对美国未来总统的特权,都会受到压抑。 克林顿曾阻止琼斯提出性骚扰诉讼案,又曾阻止他的亲信、特工到联邦大陪审团就 莱温斯基一案作证,但他的「阻止」,都遭到法庭驳回。这些判例对总统特权的影 响是: 一,现任总统可因私人行为遭到控告。他没有私人行为免责权。 二,独立的司法可以强迫白宫的律师公开他们提供给总统的建议。 三,总统和顾问谈话内容受保护的行政特权遭到限制。 四,保护总统人身安全的特工可被传唤作证,说明总统的活动和习性。 民主制度可授予一个当选的寻常人以庞大的权柄,但又有种种机制可以阻止有权柄 的人作恶,甚至只要握有权力的人滥用了他的职权,民主制衡制度都有办法迫他低 头认错,甚至迫他离职。 要节制握有权力的人,不能依靠道德教育,只能依靠制度。民主制度不光是只有选 举,它还包含有独立的司法调查,自由的传播媒介,现在更有无远弗届的国际网路 ,使握有权力的人的滥权行径,广为传播。 以後当美国总统会更少自由,更少隐私权了。不过这是个人的选择,你选择从政, 选择攀登权力高,这是必要的代价。 缺乏公开的制衡制度,只靠人际上的约制,甚至人已不在其位而仍然垂帘听政,与 美国的民主制度相比,是何等落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焦大,屈原,陈必红 北京小左 焦大希望贾珍搞女人时也注意影响,被塞了一嘴马粪。屈原希望楚怀王近贤臣,远 小人,结果投了江。鲁迅先生以为焦大固然不会作诗,却是贾府的屈原。 陈必红建议共党政府动员组织反对大小参考的革命群众到美国打官司,诉大小参考 ,现在还不见政府的反应,这主意妙得紧却是无疑。然而但凡有点脑子的都知道这 主意决不能成功。 专制者所依赖的名义,古时候是神权,王权,今天是民族主权,甚至人民主权,-- 如中共的人民共和国,国民党民国的训政都是如此。但归根结底是靠了政治组织的 暴力。专制者眼中的人民只是"驯服的工具"(共党的理论),而决非能思想的人。 专制者只要人民 "一个口令,一个动作" ,决不要你有自己的思想,行动。--那怕 是支持专制者的思想。这很好理解,民意如流水,今天可以自出主意的支持专制者 ,明天难保就不会自出主意的反对专制者。这决不是聪明的专制者所乐见的。所以 才有焦大、屈原的冤枉。 王炳章的恐怖组织要反,刘连军的合法活动要反,陈必红们支持中共的思想也一样 要反。申报叁选区县人民代表的民运分子固然要抓,陈必红们如冒失地以"坚决拥护 共产党领导,打倒民运卖国贼"为宗旨自行叁选,可以想见最好的结果也是劝退,搞 不好陈必红自己也要被打成民运卖国贼,--所谓防微杜渐是也。 这道理陈必红们也是明白的,所以陈必红先生承认自己的文章只是游戏,不能认真 的。把自己的政治观念当游戏玩,却是半醒了的奴隶们的无奈和幽默吧。 共党政权已是烽烟四起,末日将至。再也顾不到陈必红的嘴和笔,陈必红先生大概 是不会被塞一嘴马粪或流放蛮荒的,所以陈必红先生也尽可以高唱"共党不曾干预我 的自由"。 有人硬指陈必红先生是共党特务,这是大谬的。末日里的专制者哪里还有心思治国 齐家,隋炀帝杨广看着镜子摸着自己的脖子道 "大好头颅,不知该让谁割掉" 。不 过是过一日享乐一日罢啦。看看现在的人民警察早已是官匪一家亲。地方父母官哪 一个不是宦囊饱满。谁还顾得网络上知识分子的思想再教育?现在中共是撕去一切 伪装,没功夫再讲任何道理--哪怕是歪理。谁胆敢不服从,唯暴力是问。所以陈必 红先生决不是共党特务--共党特务哪能这麽认真,这麽努力的为共党宣传解疑。陈 必红先生是现代版的焦大屈原,--真心希望贾府长治久安,--可惜已是末世了--大 厦将倾无奈何! 摘自:http://www.creaders.net/mainboard/messages/12181.html 附:《中共对大小参考的策略之研究》(作者:陈必红) 送交者: 陈必红 于 September 26, 1998 11:13:21: 国安部逮捕林海事件,说明中共已经注意到了网上的大小参考,并且想对付这个网上 刊物.我们知道香港及海外有包括"争鸣"及"九十年代"等各种反共报刊,它们的很多 也都上了网.但是中共是不会对付它们的,因为邓小平有话,香港回归后可以继续骂共 产党,因此这是香港人民的特权,当然就更是国外的特权了.如果对付了,就违背了邓 小平的讲话,或者叫做邓小平理论.但是由于大小参考构成了对国内许多网上用户的 骚扰,中共打算对付大小参考了.可是我认为,中共现在对付大小参考的办法很愚蠢, 为什么国安部的官员这么愚蠢,大约也是因为专制制度导致人才退化造成的,靠拍马 屁爬上去的官员大都挺蠢的.比如说逮捕林海,就是一个很愚蠢的行动,最后还落一个 检察院拒绝受理.本文将以游戏的态度,假设我是中共,我将怎么对付大小参考.当然, 这也证明了我不是中共,不然大小参考可能会麻烦.我在这里完全是以玩电子游戏的 态度,所以请各位不要怒火万丈.首先注意到,大小参考是强行寄给网上用户的,即使 网上用户不愿意,也还是被迫接收这些刊物.这的确构成侵犯人权,构成骚扰.让我们 先来看一看其它方面的居民受到骚扰的情况.比如一个人没完没了给一个人打电话, 这就是恶意骚扰.再比如一个人在一栋住宅楼前用大音量的音响播放优美的音乐,例 如贝多芬的交响曲,虽然有些人乘机得到享受,但也还是构成了骚扰.记得报上登过一 个美国的案件,说是有许多人通过澳大利亚的一个私人设的主机对邻居家进行骚扰, 美国已经强烈要求澳方的这个主机的主人公开主机中的电子邮件资料,以便对那些进 行骚扰的人进行处理.因此,即使大小参考登的是一些完全正确的内容,也还是构成了 骚扰.例如我将一些非常好的书籍,比如中外名著,不经别人允许没完没了地发给那些 不认识的用户,就构成了骚扰.那么对付骚扰应当怎么办呢?当然是打官司,这属于民 事诉讼案件.如果打官司胜诉,想来骚扰方至少要赔礼道歉,很可能还要被拘留及被罚 款,通常所有的诉讼费还要他承担.这也就是如果我是中共我将要采取的办法.也就是 说,我将帮助中国公民向美国方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美国侦破大小参考的来源,正象 前面提到的美国向澳大利亚所做的一样.如果知道大小参考是谁发出的之后,则帮助 国内公民打一场跨洋的民事诉讼的官司,包括给公民提供办事程序的指南,向公民贷 款或者给法律援助.在这样一场官司中,原告是一个个的中国普通公民而不是中国政 府.而且在诉状及法庭辩论中只字不提大小参考的内容,或者就干脆假设其内容都极 为正确好了,只告诉大小参考构成骚扰.这样就可以向大小参考的发出人要求赔偿.胃 口不要太大,每人要求一千美元即可,这样如果有一千人告诉,罚款总额就可达到一百 万美元,而且诉讼费也得大小参考出,非罚得大小参考倾家荡产不可.当然,最好是大 小参考继续骚扰,那原告方就可继续告状继续挣钱.俗话说,有便宜不赚王八蛋,一见 到告状可以挣到钱,相信参加的人就会多,这样不用中共出面就把大小参考搞垮了.而 且还省得中共背上压制新闻自由的罪名.如果美国政府不肯配合那么就找到了一项美 国政府侵犯人权的实例,坚决进行抗议.比如对付林海也可以用这样的办法.现在林海 老婆都承认林海在未经别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几千个邮件地址发给大小参考,那么国安 部最正确的作法应当是将这几千个人找到,告诉他们这件事,这些人中间就算有一百 个人很生气对林海提出民事诉讼,每个人要求赔偿一千元人民币,林海就得赔十万元, 非让他一家大小穷得住到立交桥下的桥洞里去,那时候他爱怎么反共就怎么反共.而 且林海老婆还没什么理由向美国人哭诉,因为与林海打官司的不是中共,而是被骚扰 的受害者.这里的要点是,在诉状中和法庭辩论中,始终不提大小参考的内容,不搞政 治辩论,一搞政治辩论,几百年都争不完,就瞄准一点,就是侵犯人权,进行骚扰这一点. 这在军事上叫做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摘自:http://www.yifan.net/forum/messages/2074.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毛泽东和中共党史 小笑话 中共八大,讨论撰写党史。刘少奇说:“井岗山是毛主席的功劳,白区工作是我的 功劳,统一战线是周恩来的功劳,解放战争是林彪的功劳。 ”毛泽东鼻子里哼了 一声。 八大过后,刘少奇被毛泽东干掉了。 中共九大,讨论撰写党史。林彪说:“井岗山是毛主席的功劳,白区工作是毛主席 的功劳,统一战线是毛主席的功劳,解放战争是我的功劳。 ”毛泽东鼻子里又哼 了一声。 九大过后,林彪被毛泽东干掉了。 中共十大,讨论撰写党史。周恩来说:“井岗山是毛主席的功劳,白区工作是毛主 席的功劳,统一战线是毛主席的功劳,解放战争是也毛主席的功劳。天下的功劳都 是毛主席的。 ” 毛泽东的眼睛笑得都眯起来了:“说得真好啊,是谁教给你的?”周恩来说:“是 刘少奇和林彪教给的。” 摘自《政治笑话论坛》: http://venus.beseen.com/boardroom/k/17572/View?n=0033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小参考》一周总目录 ( xck@messages.to 供稿) http://members.aol.com/dacankao/xck http://www.freechina.net/pub/freedom/china/dck/ 小参考总第205期 1998.09.29 全面报道中国政治反对派的新闻和评论 Xiaocankao Daily News - A Subsidiary of Chinese VIP Reference 1. 知名网民"冰人"已经被捕,其网页被公安部门全部关闭 2. 大陆外交部发言人谈人权 3. 打工仔的悲剧,请网民关心,共产党有压力才会依法处理 4. 湖北省异议人士再次申请注册中国人权观察组织 5. 动辄国家机密,中共高层蔑视法律程序决定秘密审判陈增祥 6. 重庆异议人士许万平呼吁中共进行政改勿滥用死刑 7.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唐国强眼里的“冷战心态” 8. 法国媒体谈乔斯潘中国大陆行 9. BBC: 英国报章有关中国的报道和评论摘要 10. 中共当局证实已下令企业撤回留在国外的外汇 11. 中国外汇黑市再度活跃 当局决定严管 12. 朱熔基一骂 九江声名噪 13. 哥大「中华之音」财务困难恐遭停播 14. 俄罗斯的政治经济双重危机给自由新闻传媒严重打击 15. 中国公安的“丰功伟绩” 16. 百分之十藏人死于酷暑 小参考总第204期 1998.09.28 1. 上海训练「网络警察」:专政工具瞄准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 2. 山东刘连军因组党被处「扰乱社会秩序」罪罚行政居留十三天 3. 国营陕西西安油漆厂职工包围省府示威 4. 警、政法部门、军队为大陆走私活动的保护伞 5. 江泽民并论三大危机:六四风波、金融风暴、特大洪灾 马列毛宣传不灵了:江泽民转而鼓吹提倡「抗洪精神」 6. 批孔为政治、尊孔为商机 7. 李怡专栏:政治权力多元制衡是西方文明的闪光点 8. 经济部长王志刚说若无戒急用忍台湾出口将受制於大陆 9. 陆委会重申李登辉总统以中华民国总统身分访大陆 10. 陆委会指中共对台文宣策略与作法更具灵活性 11. 国家安全局长殷宗文指“共军以台湾为假想敌” 12. 台北全力防范中共间谍渗透公开批评统派团体 13. 自我陶醉的感觉:李光耀指五十年後中国人和欧美白人分享世界 14. 德国大选:绿党一参政 工业界忧心 15. 「第三道」:德国大选显示的世界新思潮 16. 读者来信照登:中国人争气了,名字不管叫甚麽都会被人尊敬 小参考总第203期 1998.09.27 1. 安庆驻军,武警上演全武行 2. 自由中国运动协调委员会代表团参拜美国国会及国务院 3. 香港东方日报评台海两岸关系 4. 不耍花招拿出诚意.两岸问题不难解决 5. 台湾大亨急等赚钱:王永庆再批戒急用忍 6. 夜访江泽民(1) 7. 美曾考虑核弹攻击中国 8. 中宣部再诫传媒自律 9. 北京胡萝卜与棍棒诱击疆独 10. 金钱,权利,民主和猫论 11.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杨毓东牧师访谈录 12. 焦大,屈原,陈必红 附:《中共对大小参考的策略之研究》(作者:陈必红) 13. 政治笑话一则 小参考总第202期 1998.09.26 1. 香港英文虎报传江泽民为李登辉来访做好准备 2. 唐家璇:统一有助美在台利益 台湾领导人可出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3. 辜振甫提出两岸政治协商条件 4. 邓小平当年谈两岸统一 5. 多位台湾学者认为「李江会」的可行性不大 6. 评论:警惕中共对台政策路线软化 7. 美国学者:美盼两岸对话有实质进展 8. 中共两手策略 听其言 观其行 才算数 9. 美国众院将台湾纳入战区飞弹防御体系 10. 中法签60亿美元合同:乔斯班拒绝谴责中共违反人权 11. 山东民主派人士谢万军被处拘留十五天 刘连军命运不详 12. 中国民主党北京筹委会申请小组情况介绍 13. 浙江省二十七名民主派人士致函江泽民朱熔基促效戊戌变法 14. 江泽民称大陆农村民主也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15. 部份台湾学者、中央民意代表说中共目前仍威权很难开放政党 16. 石家庄出租车罢工事件一波未平又起一波:28日又将有所行动 17. 青岛民运最新消息:青岛公安当局朝历史错误的方向走得太远了 18. 傅申奇:组党和退党 19. BBC:英国报章有关中国的报道和评论摘要 20. 宣传的效果 21. 曹长青:性丑闻和新闻风暴 22. 凌锋:“公审”花心国总统 23. 王丹专栏:美医疗服务体现人道精神 24. 江泽民的妹子江泽惠的侄子这算不算腐败? 25. 关心朱老板的女翻译朱彤小姐的网友请看这边 26. 揣摩中共领导人的思路解释为什么中国人权问题是生存权问题 27. 狠批「四项基本原则」及「一百年不动摇」 28. 中国共产党和前苏联共产党特色的反动封建社会主义 29. "Chinese" ---- 一个对中国人带有种族侮辱的称呼 30. 彭定康制作电视专集质疑所谓亚洲价值 小参考总第201期 1998.09.25 1. 武汉民运人士秦永敏获释 拒绝停发「中国人权观察」 2. 鲁宾逊女士联合国介绍北京将签署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3. 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致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筹备组贺电 4. 达赖托法总理传口讯 江泽民指建议无新意 5. 美国会支持民运人士组党 6. 北京公安破坏选举企图阻止异议人士参选人大代表 7. 朱熔基主持通过行政、社团管理条例惹异见者关注 8. 广东省韶关市六千名下岗工人与警察对峙 9. 社会弥漫不安,香港电讯搁置减薪 10. 两岸关系,急转直上 11. 英文南华早报指中共智囊提出对台「一国叁制」 12. 中央日报社论:没有进取的外交就没有大陆政策 13. 江泽民对老人政治的矛盾情结 14. 独裁者日子也不好过:江泽民曾因怕示威拒受加国荣誉博士学位 15. 《斯塔尔报告》(未删节本)成为美国畅销书 16. 李怡专栏:独立检察官怎是「为搞垮克林顿当(共和党)马前卒」 17. 彭定康在芝加哥外交协会发表演说呼吁美国坚持立场倡导人权 18. 为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大陆年底前将局部开放电讯市场 19. 南微子:南柯一梦印尼行 小参考总第200期1998.09.24 1. 左手抓人右手签约中共下月如何面对国际社会? 附:国际公约部分内容: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 2. 中共拘捕秦永敏将中国人权观察定性为非法组织 3.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刘连军家被封人被捕 4. 陈华杰等七个省的九位公民要设腐败行为观察民间小组 5. 冲破中共党禁“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6. 法总理今抵京「谈生意」中共逮捕江棋生等异议人士 法国总理乔斯班向中共提出人权及西藏问题 7. 探讨“用民主的方式建立民主制度”的教训 8. 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会加速国际施压中共 中国民主党七省市海外发言人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发表声明 9. 先抓人.再罗织──谈施滨海被秘密逮捕事件 10. 两岸沟通:北京态度何以转变 11. 辜汪会晤在即.分化瓦解不可取 12. 金尧如:中共重施分化故技得不偿失 13. 金融风暴下的两条路线斗争 14. 克林顿绯闻事件的启示 15. 李怡专栏:独立舆论 16. 纽约华人向唐家璇递抗议信 小参考总第199期1998.09.23 1. 中国民主党七省市筹委会联合抗议被列为非法组织 2. 一百二十名异议人士联名致函江泽民要求制订政党法 3. 福建异议人士林信舒因上书江泽民今天起被拘留七天 4. 吉林、辽宁冷万宝等十六名异议人士致函法国总理 5. 政党登记风波未歇中南海幕後的政治考量 6. 中国政治气氛是否宽松到接受反对党美国黎安友不乐观 7. 国际公约、国际社会关于结社自由的国际保护 8. 焦点分析:洪水漫淹下的中国 9. 「出身不好」:邓英淘的黑色幽默 10. 政治笑话:新华社新闻稿 小参考总第198期1998.09.22 1. 二十三省一七九名异议人士上书江泽民抗议逮捕唐元隽 2. 成立个人办公室也招罪中共传讯北京民运人士徐文立 3. 安徽异议人士王洪学被中共拘捕 疑与民主党有关 4. 北京乍暖还寒 民主之路仍坎坷 5. 面对组党大潮 中共宜导不宜堵 6. 张伟国:台湾反对党运动给大陆的启发 7. 为了明天;我呐喊!——为国内民运人士公开组党 8. 人权观察吁请法总理乔斯班救助大陆记者高瑜 9. 听不见反对的声音的政府无疑是暴政 10. 小左乱谈:陈必红就是江主席猪权论的社会基础 11. 徐旭东问清华大学校长:根据什麽理念来训练学生? 12. 社科院经济所杨帆博士指权力资本恶化五年内将爆经济危机 13. 在精神荒原上咆哮不休的诗兽 ——郑义在黄翔诗文集首发式上的致词 14. 关于联合国“人权普遍宣言”的教育 15. 洪哲胜再抛一砖——试答北京无名氏的《民运十问》 小参考总第197期1998.09.21 1. 山东谢万军被捕,中共恐惧成立民主党全国组织 附:联合国人权专员罗宾森夫人的办公室网址 2. 北京多位异议人士群起要求中共当局释放朱锐 3. 北京异议人士徐文立宣布成立「徐文立办公室」 4. 北京异议人士何德甫等拟参选区、县级人大代表选举 5. 民主党上海筹委会周建和声明:关于海外来源的汇款 6. 封网找到借口江泽民不顾人权下令严防互联网泄密 附:上海立即响应:查封「网吧」扣二百台电脑 7. 审查国际电脑网络:既侵犯言论自由又不可能奏效 8. 福建人伪造罪证骗庇护被当局指为「政治乞丐」 9. 江苏共产党县级领导人卖官致富 10. 裁判进场踢球:手持大量股票,港府骑虎难下 11. 港府入市与炒家对杀到底对不对?诺奖傅利曼指为疯狂 12. 逆风臭千里!美国民意的恐共心态迫使「中远公司」转向 13. 红朝恩怨:邓小平弃杨保江始末 14. 中国之春指香港杂志「天安门」抹黑分化 15. 1984年12月10日成立的“台湾人权促进会”简介 16. 广告:国际特赦组织向中国艺术家徵求艺术作品 17. 读者来信照登:平等公正自由仁爱的社会离我们依然遥远 ---关于民运,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小参考总第196期1998.09.20 1. 上海民政局退回中国民主党申请:不受理、不批准 2. 信口雌黄:长春公安逮捕唐元隽指中国民主党为非法组织 3. 山东刘连军获得自由:自述青岛被扣经过(9月19日) 附一:身份证风波(98年4月) 附二:走访大半中国,福州被扣 (98年3月) 4. 舒 啸:目标和策略——再评国内组党运动 5. 当江泽民背诵林肯1862年盖提斯堡阵亡将士墓前的著名演说时。。。 ——中国民主党论题之三:民主与安定团结 6. 广东省率先改革:推行人大议事透明化 7. 中央日报社论:千万不要忘记主权在民 8. 问问“说不”的那几个伪政论作家及网上拥护者 9. 与西安部分朋友商榷:各地呼应组党时机不成熟吗? 10. 杨家将削权前 杨尚昆曾想拉江泽民、李鹏下台 ——即将出版的《许家屯回忆与随想录》披露内情 11. 为中共诊病 12. 读者来信照登:几点想法 (澳洲 张晓利) 小参考总第195期1998.09.19 1. 【大逮捕在继续】中国民主党组党人士相继被捕 2. 徐文立:异议人士申请成立反对党仅是开端 3. 山东筹组民主党异议人士刘连军在青岛被捕 附:刘连军旧作《追忆“网”事》 4. 中共在北京逮捕两名异议人士:唐元隽和朱锐 5. 吉林省著名异议人士唐元隽在北京被捕 6. 组织中国反对党的问题与展望:人权协会在上海的遭遇 7. 白佩华:成为民主烈士易、要做民主推手难 8. 党国真相:当年屠城日军竟然比今日党国更文明? 9. 南方周末:兽性与失去制约的威权 10. 北京「战略与管理」称若爆发金融风暴将比东南亚更棘手 11. 索讨欠资宁夏150工人在自治区政府大门示威 12. 英国首相布莱尔下月六日起访问大陆五天 13. 彭定康指中共无力抵挡民主的潮流亦无法改变民主台湾 14. 克林顿正在钻法律空子 15. 黄文雄:人权竞赛中共技巧渐熟 台湾怎可保守? 16. 《人权普遍宣言》(联合国1948年通过)通俗版本